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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房产买卖合同书实用20篇 买卖合同【推荐20篇】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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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房产土地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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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_年。自颂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十二条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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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代持房产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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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说明

第二部分 双方的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 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第四部分 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第五部分 争议的解决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 合同签署

第一部分 合同说明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

1.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部分 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3.1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某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

3.2 上述房产全部以现况为准,双方签订合同房产及土地交付乙方后,双方永无争议。

第四部分 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4.1 经双方协商同意房产及土地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4.3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土地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如发生产权方面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4.4 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第五部分 争议的解决

5.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2 如争议未能于某方式解决,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6.1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6.2 房屋产权证

6.3 土地使用证

6.4 裁定及其他附件

6.5 房地产现状录像光盘

第七部分 合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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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产“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无直接利害关系诉请买卖无效被驳回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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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直接利害关系诉请买卖无效驳回

案例提示:

1、本案涉及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事诉讼的受理条件等法律问题。

2、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民法理论所称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虽然本案房地产权利经拍卖后转让,但原告与原产权人建材城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继续有效。因而,买受人中意木业公司自愿继续履行租赁协议,上述拍卖转让并不影响原告按原协议继续租赁使用原有商铺。

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案原告是所涉商铺的承租人,其权利义务应以租赁协议内容为限。原告不是拍卖转让合同关系的相对人,作为承租人及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告与该项拍卖转让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因而,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的受理条件,应“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5、本案值得商榷的是,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还是“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即对原告的起诉及诉讼请求,究竟应从程序上(裁定)驳回还是从实体上(判决)驳回。

因为本案经二次开庭审理,已“法庭辩论终结”。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因而,有人认为,对原告与本案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这一情况,在立案审查时发现的,可以以口头告知、也可以作出“裁定”对本案“不予受理”;立案受理之后、在开庭审理“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发现的,可以作出“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但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后发现或认定的,似应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奉民一(民)初字第3590号

原告宋某某,男,1962年8月6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新市村某号。

委托代理人盛雷鸣,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叶大公路。

法定代表人陶新康,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顾爱珍,上海市敏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奉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忠敏、王浩,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寿路295弄1-2号9楼。

法定代表人董国斌,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耿玲芳,被告处员工。

委托代理人郭志宏,上海中城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宋某某与被告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以下称建材城公司)、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意公司)、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称长城拍卖公司)拍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XX年7月7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管继余独任审判,于XX年7月31日、8月29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宋某某及委托代理人盛雷鸣、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代理人顾爱珍、被告中意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浩、被告长城拍卖公司委托代理人耿玲芳、郭智宏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宋某某诉称,地号为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蔡桥村10/4丘的土地及于其上所建的建材城市场商用房的权属性质为集体所有,登记的权利人为被告建材城公司。XX年11月2日,被告建材城与原告签订租赁协议,将上述商品房的三型第139号至140号两间租给原告经营,租期为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XX年1月28日,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卖包括原告承租的房屋在内的上述建材房屋。XX年2月29日,上述房产被被告中意公司拍得。被告中意公司向被告建材城公司购买的上述房产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其流转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中意公司不具备买受上述房产的主体资格,违反我国相关禁止性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三十条)。因此,原告诉讼来院,要求判令确认被告建材城公司、中意公司、长城拍卖公司关于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蔡桥村10/4丘的土地上所建的建材城市场商用房屋的房产买卖行为无效,判令房屋产权恢复原状。

被告建材城公司辩称,与被告中意公司的买卖关系是合法有效的,被告中意公司经得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人民政府的批准,具备购买的主体资格。

被告中意公司辩称,本案所涉及房产买卖是否有效,与原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法院应裁定驳回。中意公司经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人民政府的批准同意,参加公开拍卖,以最高价买受本案所涉建材城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均不能成立,要求依法驳回。

被告长城拍卖公司辩称,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中意公司之间的买卖关系是有效的,此买卖关系与原告无利害关系,因此原告不具备提起诉讼的民事资格。

经审查,XX年,原告宋某某与被告建材城公司签订了《商用房租赁协议书》一份,约定原告租赁被告的建材城市场商品用房三型第139号至140号两间(房屋规格为5×5米二层,门前为8米深天棚)。租期为一年,从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止,双方签约后依法履行了协议。XX年1月28日,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长城拍卖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1份,由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其所有(包括原告所承租的2间房屋在内)的房屋(其中集体工业用地平方米,建筑物平方米)。XX年2月13日,被告长城拍卖公司在新闻晚报上对有关拍卖事项进行了公告。XX年2月29日,被告中意公司以人民币10,120,000元的价格竞拍成交,并支付了相应价款。XX年4月1日。两被告对拍卖房屋进行了移交。

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卖的房屋包括原告所承租的2间房屋均登记于同一房地产权证,房屋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起诉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现本案原告宋某某要求确认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中意公司通过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卖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本院认为原告宋某某作为被告建材城公司系争房屋的承租人,依法享有承租人的权利,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被告间的房屋买卖不能影响承租人的合法权利,但该权利仅限于基于承租人身份产生的租赁权,基于买卖合同具有相对性,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中意公司的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与原告宋某某并无直接利害关系。原告作为承租人无权主张。故原告宋某某的起诉,主体资格不符。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宋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管继余

XX年九月九日

书 记 员 唐桂兰

答辩状

答辩人: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忠敏 王浩,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辩人因原告宋某某诉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及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本案所涉房产买卖行为是否无效,与原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你院受理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一项的规定,应裁定驳回起诉。

1、原告与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签订的是房屋租赁协议,依该协议,原告仅享有租赁使用权,且仅限于其已租赁的两间房屋,对所涉房屋并不享有所有权或共有权。

2、依“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所涉房屋的买卖或转让依法不能变更或影响租赁使用人在先的法定和约定的权利。

3、所涉房产买卖早已完成,全部房产及其产权证已于今年4月1日移交答辩人至今已四个月,原告在其租赁房屋内照常经营,因而所涉房产买卖客观上也未妨碍、影响原告在其房屋租赁协议项下的权利。

4、合同具有相对性,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他人无权干涉,对本案被告之间拍卖转让上述房屋的合法性,原告主张无效于法无据。

二、答辩人经参加公开拍卖,以最高价买受本案所涉建材城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

1、原告认为答辩人不具备上述房屋买受人的主体资格,并无依据。

2、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转让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是限定了受让人范围、受让条件及程序,转让此类房屋行为并未必然违反禁止性法律规定。

3、上述房屋买卖是原产权人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经其所在地奉城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委托拍卖的,奉城镇人民政府是当地土地管理机关,因而,这一通过委托拍卖公开转让上述房屋的行为并无不当。

4、答辩人是奉城镇当地企业,并经奉城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符合参加竞拍、可以受让上述房产的条件,其受让主体依法成立。

5、依照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和实践,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经镇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在本镇属范围内转让。

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理由均不能成立,提请法院依法驳回。

此致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赵忠敏 王浩

XX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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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无房产证房屋个人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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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其座落于______的房屋,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含内部设施为_____.权属为_____私有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_____元,大写_____元。本房款一次性付清,。

二、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时无两证,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将来可以办证时,由甲方负责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帮助乙方办理,不得借故拖延时间。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损失。办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方承担。产权证办好后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须提供该房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及本人与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壹份,并协助乙方落户。

四、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五、甲方必须保证对该转让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项权项,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一概由甲方解决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瑕疵,并保证在交接前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凶致死等事件,如交接后发现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给予乙方万元的赔偿。

七、甲方在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时,甲方保证将与该房产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已结清,并将相关缴费证件交于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八、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乙方相同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壹日,由违约方赔偿房价款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给对方。因本房暂无两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进住后,甲方反悔,甲方除返还乙方所付全部购房款外,另付违约金元,乙方反悔,则无条件搬出,另付违约金元。

九、本房产因暂无两证,其平方面积按套计算,将来办证过程中如有测量误差,甲乙双方约定,互不追究,其成交价不变。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证明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

地址:地址:日期:

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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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个人房产土地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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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 ,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 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规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五、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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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福建省房产买卖出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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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___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二手房购买合同范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店面合同范本抵押担保合同范本担保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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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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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

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

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

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

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

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

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

甲方产权人___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____份。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机构或法院。

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方(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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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杭州房产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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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

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

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

由于违反国家及____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元。

(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2、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

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盖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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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产买卖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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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付款时间、方式约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壹佰万元整(即1000000元)。第一次:乙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款陆万元整(即60000元);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偿还其在中信银行雨花亭支行购买该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第三次:待甲方执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当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双方在望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额缴纳。

三、甲方转让房屋后,该房屋之附属从权利(如开发商赠与的阳台、花园等)相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即享有该房屋之所有权利,并在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钥匙。

四、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纠纷,如物业管理费已交清至20xx年 月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须按《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10%赔偿对方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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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个人房产土地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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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置为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_。

第四条 土地转让费总额为,大写 ,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 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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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产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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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____栋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__元;其余_____ 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管理局、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签名)代表:____(签名)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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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房产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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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事宜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产状况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此房。

二、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乙方已于年月日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余款为人民币。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经双方协商,议定在签订合同后,二次支付甲方购房款为人民币元整,乙方暂扣人民币房款,待办理房产过户后,将暂扣款付清。

四、甲方义务

1、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当前无法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属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因此待到该房产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主动配合乙方完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得借故拖延。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及时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损失。

2、甲方承担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必须保证对该转让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项权项,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一概由甲方解决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4、甲方保证该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瑕疵,并保证在交接前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凶等事件,如交接后发现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5、甲方在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时,甲方要保证将与该房产附随的取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已结清,并将相关缴费证件交于乙方。

6、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义务将该房产《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交至乙方,并协助乙方落户。

五、乙方义务

1、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年月日前由甲方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双倍赔偿乙方定金数额的违约金。因该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证明人: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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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个人房产土地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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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树木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折约 亩)。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 。

第二条、转让方式

甲方将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三条、转让价格

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土地出让金、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土地价款。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在出让过程中,甲方仅承担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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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抵押房产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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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 址: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资料详附表二)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

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hkd)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 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 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 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_______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________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 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

(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附表二);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报酬);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 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即售房单位)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 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深楼花字第________号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表(一)

抵押人资料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业主

姓名:________________(中文)

(英文)

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抵押物业详情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

大厦名称:________________

楼宇座别:________________楼数:________________年期:________________

面积:(建筑)________________(实用)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购入价:________________

房产权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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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产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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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镇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2.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

3.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乙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另附收据)

4.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过户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办理手续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5.甲方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交于乙方认定手续齐全后,乙方一次性将房屋余款(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交付甲方(另附收据),甲方将房屋按时交付乙方。

6.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则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

7.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

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10.本合同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20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20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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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福建省房产买卖出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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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说明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

1.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部分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3.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

3.2上述房产全部以现况为准,双方签订协议房产及土地交付乙方后,双方永无争议。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4.1经双方协商同意房产及土地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将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4.3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土地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如发生产权方面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4.4协议签订后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

5.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解决,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部分协议附件

6.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6.2房屋产权证

6.3土地使用证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产现状录像光盘

第七部分协议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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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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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给乙方。该房屋户型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房,权属为私产,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未曾装修。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元整),按套计算,包括公共维修金、房屋现有设施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追加。

三、房屋交付:在甲乙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甲方对该房屋以下项目进行交接:

1、甲方将上述房屋全部钥匙、水、电,费交清避免乙方在过后生活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由甲方向乙方说明可以正常使用的设备的基本情况、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对水、电、暖、煤气、电视、电话、网络线路的走线情况、接口位置及计量仪表的位置、使用方法等进行详细交接。

乙方现场检查后,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归乙方行使。

四、甲方须提供该房集资建房协议、购房发票原件等相关所有证明文件,出示本人_________与共有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各壹份。

五、甲方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前无其他拖欠费用及法律上的障碍,该房屋所有权为合法取得,即权力无瑕疵。

甲方保证其配偶、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付款方式分为三次付清: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余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银行转账凭证即为交易凭据,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即时起归乙方行使,其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甲方与此房屋再无任何关系,甲方亲属也不再享有任何与此房屋相关的财产继承权。甲方应于首次付款当日将该房屋房产实物全部钥匙及所有购房资料原件、合同文书等权力凭证及房屋相关的资料和物品等正式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

七、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对此情况了解且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在政策容许的情况下,由开发商_________为职工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甲方应直接以乙方名义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提交办理内部房屋转让所需的相关资料。在为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证过程中,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仍需甲方到场配合办理,甲方必须在限定时间范围内到场配合办理,不得延误。若政策不容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办理,只能暂以甲方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情况下,房地产权证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若不能直接以乙方的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所有人署名虽为甲方,但实际所有权归乙方,房产证、土地证也交由乙方留存。待房屋容许过户的第一个月内或乙方要求过户的第一时间,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将房屋所有人更改为乙方及其共有人,过户所需购房税费由乙方承担。

九、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不许再行转让,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将房地产权证写成第三人或私自转让第三方。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任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即:

1、房款违约金为总房款的30%。

(甲乙双方均适用)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民法典》规定的内容履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房屋买卖协议书”永久有效。

十五、本协议全文共四页,为四页纸正面打印。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摁手印) (摁手印)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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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房产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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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

购房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现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____市东____区小区单元室,建筑面积为㎡的还建房出卖给乙方,包含附属设施见附件一。上述房屋、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附件一所列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在本合同中均简称为“该房屋”。

第二条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该房屋的买卖价款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三条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

1、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入住手续及房屋钥匙等该房屋的全部手续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

2、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将附件一所列《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资料凭证签名的复印件交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保证,其与开发商____市东____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甲方已全部履行完毕,甲方享有的该房屋的全部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该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担保等他项权利设置、查封、债务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该房屋后,因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或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或者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或者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六条该房屋出卖给乙方后,如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需以甲方名义向该房屋开发商____市东____区小区主张权利的,甲方应配合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第七条鉴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须先办至甲方名下后再过户给乙方,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的两证后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两证交付乙方。并保证在该房屋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按乙方的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该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甲乙双方协商,凡任何乙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损失的计算方式为该房屋的总价的50%,如该房屋的市场价值上涨的,甲方还应赔偿该房屋当时的市场加工与签订本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两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共2页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本合同自甲、乙两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共有权人:________年____月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 日

公证人:________年____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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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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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 甲方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

地段占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一九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座(幢)楼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平方尺)由甲方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付款办法: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深圳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 )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 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深圳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深圳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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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产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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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产权人各一份。

乙方一份,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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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济南市房产买卖契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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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产买卖契约

契约编号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卖方: (共有人: )

买方: (共有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 区 街 号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附属建筑物 (已于 年 月 日签订草约)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含附属建筑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契约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 承担。

八、本契约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买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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