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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调研提纲(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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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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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怎么写要写这一方面的合同,请看下面的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文吧! 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____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____市 ____区 ____路(街道) ____号; 占地面积: 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 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 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 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____)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____)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____。 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____。 ),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

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

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支付期限:____;方式: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 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元,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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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区物业管理合同精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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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_____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_____行驶及停泊(不包括_____保管责任);

(六)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_____保管责任);

(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九)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缴催改措施;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八)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

(十)甲方承担自用面积及配套服务场所的管理费、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等其他公共分摊费用;

(十)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_____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_____不服务或多_____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明细。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有关财产,各类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_____义务。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

第六条?管理目标

1、房屋及公共设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设备设施老化及非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坏)

2、每年进行不少与两次物业用户满意度调查,用户满意率达不低于80%;

3、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已出租给企业的面积按______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业计收物业管理费;

2、甲方承担空置物业面积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按______元/㎡/月计收;

3、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以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执行:电梯房按______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楼层房按______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如______房屋及设备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______元整或当本体维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则由乙方提出申请,经与甲方议定方案后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通过银行直接转账或到乙方办公场所缴纳现金等方式,向乙方缴纳当月物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上月水电费,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转账或缴纳现金的,则由乙方按日收取______%的违约金;

5、管理服务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收款_____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与______所有入园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负责向企业进行相关的解释工作及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直接向______所有入园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垃圾清运费、停车费和相关保证金;

2、乙方无法处理的收款_____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若各级政府对______的政策有变动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采购、招标等原因需要更换物业公司而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后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6、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甲乙双方如解除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然终止。如无疑义则合同自动顺延。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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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7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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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___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___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_____月,消控设备_________月,电信设备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绿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一)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二)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六条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等。

交通和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_____标准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十条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_________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_____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_____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网球场:_________

(五)篮球场: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__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_____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_________)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_____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条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

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六条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_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条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_____、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_____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_____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购房者购房时明确购房者除前期物业管理费、电梯水泵运行费外应缴纳的涉及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如乙方违反甲方与购房者的约定,擅自_____或擅自提高_____标准,甲方承诺双倍返还购房者擅自_____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款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甲方可另行选聘物业公司。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本合同期满,业主委员会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延续期限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业主委员会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项下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除甲方或业主委员会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3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3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二十九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_____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_________》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____市房产管理局解释。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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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住房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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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物业座落于(以下简称本小区)栋(楼)座,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甲方物业)。

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委托管理事项为甲方物业及本小区中与甲方物业相关的下列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结构及非别墅房屋的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公共照明系统、供水加压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道路围栏、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井及沟渠、地下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商业网点、文体设施、娱乐设施、提示警示牌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5.公共绿地、苗木的养护和管理。

包括溪渠、建筑小品、绿地便道。

6.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洁维护。

包括公共环境清洁、公共通道清洁、公共设备设施清洁、垃圾收集和清运。

7.公共秩序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和管理。

包括安全监控、24小时巡查、门岗执勤。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0.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同时对本小区物业管理的

2.向业主委员会或乙方提出本小区在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有权获得答复。

3.向业主委员会或乙方报告因毗连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因使用、维护物业不善造成的生活不便或经济损失,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乙方负责处理。

4.要求乙方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费及使用情况,监督乙方严格按照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

5.共同合理使用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及本小区公共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搭建构造物,不在小区内任意种植。

6.有对房屋自用部位进行装饰装修、修缮的权利。

但在装饰装修前应当向乙方提交方案,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规定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制度;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服从业主大会及其委员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8.及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建立健全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2.对本小区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物业管理制度和本合同及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本小区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合同、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可以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小区的专项物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小区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对转让的专项物业管理业务负有质量检查监督责任。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检查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8.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同时按规定每半年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接受监督。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七条:综合性服务管理质量

1.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管理。

独立核算,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确定企业管理服务目标和工作质量方针及经营文化理念,3年内达到省优住宅小区标准。

2.入住率达到60%以上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与乙方责、权、利关系明确,沟通协商及时有效。

3.管理制度完善,制定业主公约及相关的专业管理制度;实行质量记录和服务回访,书面投诉、有效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件件有书面答复。

4.管理人员有明显标志,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5.应用计算机和智能化系统等现代管理手段和控制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和服务。

6.设有温馨提示性标识、国家物业法规政策和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宣传窗。

第八条:房屋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管理质量

1.房屋维护: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房屋完好率>95%;无未经批准的私搭乱建现象。

2.设备维护: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落实,质量记录完备;供配电、给排水设备正常运行率>95%。

3.设施维护:配套服务设施完好,不随意改变用途;通讯、照明、消防设施完好率>9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畅。

4.户内设备设施一般性修补不超过24小时,急需性修补接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

第九条:绿化卫生安防和社区文化服务管理质量

1.绿化养护:公共绿地无>22的裸露土地,修剪成形成状;绿化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和随意占用现象。

2.环境卫生:环卫设施完备,垃圾日清;公共区域及其设备设施保持整洁卫生;年病虫害防治的消杀8次以上并在消杀前公告业主;商业网点管理有序,无乱摆现象。

3.安全防范:随着智能化系统的投入使用,充分利用其实行封闭式管理,24小时巡逻值班;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社区文化:制定文明管理公约;及时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法规和政策;不定期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构筑邻里间横向沟通平台。

5.财务管理:财务收支独立核算,收支有据;提倡勤俭节约;财务管理公开,接受监督。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

1.公共性服务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擅自提高。

本合同期内执行的收费标准:联排别墅/情景洋房

1.20元/月·2,小高层0.80元/月·2,多层0.50元/月·2

,商业建筑

1.50元/月·2。

2.公共性服务收费每月10日前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采取银行托收或自行交纳方式向乙方交纳。

逾期不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收滞纳金。

3.公共性物业收费从开发商书面通过买受人办理入住时次月开始计收,由物业买受人交纳。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其他收费

1.车位使用费。

使用地下或室外停车位的场地占用、保洁维护、秩序管理、设施养护的收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由乙方向使用车位的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其收费标准:

2.水、电、燃气、有线电视收视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收视费均按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收取。

此外,水电的损耗费、电梯运行电费、二次加压供水电费,由乙方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分摊收取。

水、电、燃气、有线电视收视费的交纳,可以由乙方为

3.特约服务收费。

特约服务收费按市场调节价,经甲方或物业使用人、乙方双方协商认可后,由乙方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未经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认可的特约服务收费,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可以拒付。

4.维修基金。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归集,乙方可以代收维修基金和代管维修基金,但在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中不得动用维修基金。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使用

1.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附属配套建筑的小修和养护,公共绿地的养护和零星补植以及管理服务等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从公共性服务收费中列支。

2.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附属配套建筑、公共绿地的大修或中修、改造或更新所产生的费用,从维修基金中列支,但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3.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户内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处,应当服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修改和调整时,应当适应修改和调整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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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我市城市公交车运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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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市公交运行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4月12日,市政协副主席陶承德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公交车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公交线路首末站、公交公司总部、公交卡充值点、新开通的千秋大道等,听取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公交公司负责人的通报并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把优先发展公交作为缓解市民“出行难”,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效措施,并把公交发展纳入城市管理的范畴,实行了公交线路开辟、站点设置、票价确定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2019年11月20日,由深圳市新国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我市城市公交车正式开通,运行管理由新国线集团(天长)运输有限公司负责(简称公交公司)。截至目前,该公司拥有营运车辆104台(均为空调车),已开通市内公交线路8条,营运线路总长度达83.6公里,拥有员工199名,建有集维修、停车、员工食宿、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公交基地一座,调度中心8个。自我市城市公交开通以来,公交公司不断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紧张的压力。

1、运行线网覆盖面不断扩大。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新建道路的增多,公交公司不断投放车辆、增开线路,市内公交线路从开通初期的1路、2路两条公交线路,增加到现在的8条。同时为确保市区中学学生上放学安全,开通了学生专车,每天安排30台公交车专门接送晚自习学生。公交车的开通解决了市民出行车辆少、车况差、价格高的问题,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的比例明显上升。

2、运行时间适时延长。公交公司根据夏、冬季节气变化,适时调整运行时间。夏季(3月—9月)首班5:50,末班20:30;冬季(10月—次年2月)首班6:00,末班19:30。

3、运行价格持续优惠。几年来,公交公司严格按照政府指导定价,一直实行每人每次乘车1元票价,坚持发放每月50元学生月票和每月60元成人公交月票。先后实行了伤残革命军人凭军人残疾证免费乘坐公交车和7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共发放免费乘车卡4000余张。每年高考期间,全市所有高考考生凭准考证可免费乘坐公交车,深得市民称赞。

4、运行服务逐年提升。五年多来,公交公司切实加强对公交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通过开展“文明公交线路”和“城市公交之星”的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公交车运行的安全性和服务水平。公司因此获得了多项荣誉,多次被集团公司、市文明委、市直党工委、城管执法局表彰奖励。省、滁州市和我市新闻媒体多次宣传报道了驾驶员陈德萍的先进事迹。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几年来,城市公交的开通,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但城市公交运行和管理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交车首末站停车场严重缺乏。公交车首末站停车场急需建设,除经济开发区以外,东门、南门、北门的公交首末站均无安全停车场所,尤其是天长中学停车场,每天共有4条线路60余辆车从此发车,夜间停车达80余台。车辆的维修保养也在占道搭建的工棚内完成,司机食堂、调度室、点钞中心、办公室沿天中围墙搭建。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永福东路开通在即,这个综合性临时停靠点将会严重影响交通,必须全部迁移。公交车在路边违章停靠和调头,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也无法保障按时发车,还时常阻碍道路交通,公交车在路面上违章停车、调头,曾发生多次交通事故。

2、公交车辆严重老化。由于公交车辆长期超负荷运行,车辆老化严重,有的尾气排放超标,排气管黑烟不断,有的车厢锈迹斑斑,尘迹点点,且车内外商业广告既多且滥,有损城市形象,经常被市民投诉。目前,公交公司有近60台公交车急需更新。

3、驾驶人员缺乏。目前,我市公交车虽然较滁州市其他县市公交车运行时间长1个多小时,但仍不能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但目前公交公司只有驾驶员156名,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4、线路覆盖面不到位。目前,我市城市路网框架不断扩大,城区新建道路不断增多,但部分道路尚未开通公交车,存在盲区,线路覆盖不全,如南市区千秋大道等。

5、公交服务尚未到位。在运行过程中,虽然市城管执法局和公交公司已经采取措施,加强对公交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但仍有少数公交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对乘客的询问不耐烦、停靠车辆不规范、随意猛揿喇叭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意见和建议

1、大力扶持和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第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为实现“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机制。第二,进一步明确公共交通的公益事业属性,制定优惠政策,逐年增加对公交事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长期、稳定、合理的公共财政补贴与价格优惠机制。第三,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公共交通场站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长远规划,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2、逐步提高公交司乘人员待遇。要加大投入,提高驾驶员福利待遇。公交企业要保证驾驶员的“三险一金”。为提高驾驶员的积极性,可以设立节油奖、安全奖和服务奖,每月安全行驶、无投诉的就可以获得相应奖励;在生活保障方面,建设专门的休息室,配备吸烟室、食堂等设施,切实解决公交车驾驶员的后顾之忧,使之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3、提高城市公交车服务质量。第一,要加强车辆的检查和维修以及新车的投放力度,条件成熟时应考虑引进清洁能源的车辆,使公交车更加安全和环保。第二,加强公交车清洁。公交车至少要做到每天清洁一次,在首末站等候发车时,司乘人员要及时对车内垃圾进行清扫。第三,对车身、车厢及站台内的商业广告进行清理,加以规范,给线路标志图、公益广告以及介绍天长风土人情、文化历史留出足够的空间,以营造和谐、温馨、文明、舒适的公交出行环境。

4、优化公交线网,延长服务时间。公交公司应采纳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增加公交线路,逐步更新已经老化的公交车,有计划地购置新车。根据市民要求,适当延长公交车服务时间(夏季和冬季运行时间各延长一小时。即:夏季末班车调整为21:30,冬季末班车调整为20:30),增加上放学和上下班时段公交运行班次。

5、加强城市公交行业的监管。设立公交服务监督电话,建立公交违章投诉机制,配备专人处理市民投诉和失物招领。广泛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乱停、抢道、该停不停、违规、违章行为以及不文明乘客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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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业管理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5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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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某项目位于甲县城东,将是甲县新城区及行政、文化、体育、经济中心,地理位置优越,物业升值潜力巨大。由此良好的物业背景,某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准将更显重要。

二、目标 贯彻开发商开发某小区项目构思,引进大都市物业管理理念,通过优良的服务将某小区管理成都市居住区,让业主在县城里享受都市生活氛围。并使物业功能发挥最大,力促某小区物业保值增值。树立某物管公司品牌,

三、组织 物业管理行业是一微利行业,当前多数物业管理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要更加简洁、实用,降低组织内耗及劳资成本等。

反馈

运行机制

组织结构图

经营环境图

四、 人事 人事设置原则:一人多岗,不要因人设岗。预计16名员工(按整个小区交付时设计)。 序号 岗位 人数 主要职责 备注 1 经理 1 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经营等。 2 经营部主任 1 具体经营事务、人事等。 3 办事员 3 文书、财务、劳资、后勤等。 财会要持证 4 物业管理员 1 具体物业管理、装修监管、收费、维保服务等。 5 安全护卫员 7 门卫、巡更、停车管理、小区内公共秩序等。 6 水电工 1 公共区域水电设施维护、水电维修服务等。 7 保洁员 2 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 员工招聘后即由公司聘请的物业管理顾问公司进行培训,骨干员工将送市主管部门的岗位培训结构培训。培训率100%。

五、 经营预测 a) 经营收入: 19.14万元(年度,以下省略) l 物业管理费:11.34万元 应收

12.6万元 30000*12*0.35=126000(元)

预计收入 11.34万元(收缴率90%) l 维修服务费:0.5万元 l 特约服务: 5.8万元 l 其他收入: 1.5万元 b) 支出:20.25万元 l 人员工资福利:14万元 l 办公费用:2.5万元(办公、安全护卫、绿化、保洁、消杀等) l 维修保养费用:1.5万元 l 税金:1.05万元 l 不可预见费用:1.2万元 c) 润亏:-1.11万元 d) 物业接管期间 前期投入:10万元(办公设施购置费、通讯器材、员工服装配置费、安全护卫用品、绿化等) e) 公共性服务费构成测算:21.962万元/年, 0.61元/月* m2

(1) 员工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序号 岗位 人数 工资标准 工资合计 1 经理 1 1200 1200 2 经营部主任 1 800 800 3 办事员 3 600 1800 4 物业管理员 1 800 800 5 安全护卫员 7 500 3500 6 水电工 1 700 700 7 保洁员 2 400 800 工资总额合计 9600

工资总额合计:9600元/月;115200元/年 福利:115200*23%=26496(元/年) 合计:14..17万元/年

(2) 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及保养费:1.5万元

(3) 绿化管理费:绿化率45% 1.04万m2*1元/年* m2 =1.04万元

(4) 清洁卫生费:2人*12月*80元/月*人=0.192万元

(5) 安全护卫费:7人*200元/年*人=0.14万元

(6) 办公费:按管理人员工资总额25%计算

5.52万元*25%=1.38万元

(7) 固定资产折旧费:按10%计算即 1万元

(8) 税费:按营收5.5%缴纳即 1.052万元

(9) 保险费:暂不投保 (10) 合理利润:按营收8%计算 1.36万元 但为减轻业主负担,我司将通过多元化经营、特约服务,严控经营成本等多项措施增加收入,减少支出,从而降低公共性服务费价格,拟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申报本小区公共性服务费价格指导价格为0.35元/月* m2 。

六、 前期物业接管 a) 派物业管理员、水电工等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工程验收(无验收权,仅可从物业管理角度向开发商提出建议)。 b) 物业接管验收 l 既应从今后物业维护保养管理的角度进行验收,也应站在业主的立场上,对物业进行严格的验收,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l 是物业通过竣工验收后,对物业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再验收; l 供电、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 l 房屋幢、户编号已经有关部门确认; l 落实物业的保修事宜(保修责任、保修期限、保修范围)。确保保修项目、期限、标准、责任、方式的落实,重大保修项目细则与图纸校验到位; l 接管小组按《图纸资料移交清单》,技术资料进行对照检查,发现产权、技术资料有缺漏的,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开发商,请求给予协助解决。 l 接管小组按《设备移交清单》,对各类设备按数量、规格、性能、容量等进行对照检查,发现接管设备(设施)与移交清单不符或有缺漏的,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开发商,请求给予协助解决。 l 接管小组对每套单元房的水、电、土建部分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在册,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迅速解决。 l 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安装、设备等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公司应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开发商,请求尽快解决。 l 抄水、电、气表的底数,记录备案。 l 接管验收中若发现问题,应明确记录在案,约定期限督促开发商督促建筑商对存在的问题加固补强、整修,直至完全合格。 l 接管验收符合要求后,物业管理企业应签署验收合格凭证,签发接管文件。 l 当物业管理企业签发了接管文件,办理了必要的手续以后,整个物业验收与接管工作即 完成。

七、 入伙

1、准备工作 l 治安方面:小区四周种绿篱或安装防护栏;增设报警系统;统一安装防盗网、防盗窗或铝金窗; l 车辆管理:增设区间道路标志;封闭小区由多个出入口到一进一出;增设自行车棚;加固架空层车库; l 垃圾清运:增设垃圾池(屋)或垃圾清运站等 l 楼道灯:改用节能灯(如:温感、声控或角摸式等) l 分步购置办公、护卫、保洁、水电工等设备及工属具和员工工作服等; l 制定入住流程; l 印刷入住表格;

2、协调工作 l 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石油液化气公司和邮局等单位搞好联系工作,保证住户入住后的水、电、气等的供应。 l 代业主与电话公司联系电话安装事宜,争取现场放号,方便业主。 l 与学校、派出所和居委会联系,了解小孩转学和迁移户口的手续办理细节,以及有关联系电话,入住时公告。

3、入伙现场 入伙准备、协调工作到位后,要部署入伙现场,彩旗、横幅、花卉、背景音乐,安全护卫立岗、巡更,迎接业主入伙。 举行入伙仪式:邀请政府官员、新闻媒体、业主代表剪彩,造声势。 注意事项:避免后期工地的灰尘、噪音等不和谐的现象。

八、 物业装修与管理 业主在收楼后有权对自己所购物业进行装修,但装修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其有关规定包括: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住户装修管理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业主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申请登记,包括填写业主 装修申请表、领取《装修管理规定》,根据约定在申请表上签字,缴纳装修管理押金及保证金,经批准后方可动工。业主在装修完成以后,物业管理企业应组织验收,合格后即退还装修押金及保证金。 业主在装修前向物业管理企业申请登记时,需如实填写装修施工内容,并注明委托施工单位及进场人数,业主、施工队及物业管理企业三方应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九、物业档案的建立 物业档案资料的建立是对前期建设开发成果的记录,是以后实施物业管理时对工程维修、配套、改造必不可少的依据,也是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时必须移交的内容之一。现代建筑工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使用需求的提高,楼宇设备设施以及埋入地下和建筑体内部的管线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高科技化和专业化,因此一旦发生故障,物业档案就成了维修必不可少的东西。物业档案资料的建立主要抓收集、整理、归案、利用四个环节。收集的关键是尽可能完整,时间上讲是指从规划设计到工程竣工的全部工程技术维修资料;从空间上讲是指物业构成的方方面面,从地下到楼顶、从主体到配套、从建筑物到环境,整理的重点是去伪存真、留下有用的,归档就是按照资料本身的内在规律、联系进行科学地分类与保存,利用即是在日后的管理过程中使用并加以充实。

十、 日常管理

(一)房屋管理运作一览表 工作内容 核对业主 装修审核 巡视 跟踪监督 走访回访 熟悉 收费 财务 频度 天 一天内办完 二遍/天,入伙期间6h/天,消灭违章于未然 每周三次 100% 标准 准确 符合规定,无危及安全、外观无改变、用途无改变 无乱堆乱放、乱挖乱接,无违章装修,房屋完好率100%,投诉率 1‰以下。 无违章装修 及时听取业主意见、满足业主合理要求,业主满意率99%以上 对小区幢数、套数、面积、公共实施、管线、开关、业主幢号、房号、姓名、单位、电话以及家庭情况等随问随答,正确率90%以上 收缴率90%以上 日清月结,帐表相符,每六个月帐目向业主公开一次 工作程序 8:00~8:30向总值班了解和处理业主保修、投诉。8:30~17:00跟踪监督、巡视、走访、整理档案

(二)绿化管理 工作项目 浇水 施肥 修剪整形 病虫防治 除杂草 保洁 补苗 工作要求 冬春季晴天每二天浇一次水,时间近午为宜;夏秋季每天二次,时间近早晚为宜 春秋季一遍,根据长势局部加施 灌木和粗生乔木春秋季多遍;冬季乔木一遍 春夏秋季多遍,冬季清园,严重者重点防治 每月一遍,严重者半月一遍 8h/天 春夏季一遍,严重者随缺随补 标准 均匀,保持绿色长势良好 均匀,无重、无漏 乔木剪下丛生枝、内生枝、整形,灌木造型,地被草保持30~50mm 长势优良不污染环境 纯度90%以上 保洁率99%以上 绿化率95%以上 程序 7:00~9:30浇水、施肥;9:30~11:30除杂草、整形、保洁;13:30~15:30除杀虫、补缺、保洁;15:30~17:00浇水、施肥

(三)房屋及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运作一览表 工作内容 装修审查、监督 巡视 清理 室内维修 室外维修及养护 道路停车场 天面 楼梯及墙面 明沟暗沟 外墙 供水供电供气 路灯 频度 8h内随来随办,随进度进行 每天一遍 污水井、雨水井一遍/月,化粪池一遍/半年,污水管二遍/季 急修不过夜,小修补24h内,中修二天,大修二天内有回音 检查二遍/天,及时维修 每月检查一遍 每二年漆刷一遍,每周查换梯灯一遍,随坏随修 每周检查一遍,即坏即修 每月检查一遍,即坏即修 每月检查一遍,责任范围内即坏即修,责任区外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每月检查一遍,即坏即修 标准 符合规定,无危及安全、外观,无改变用途 熟悉房屋公用设施、种类、位置、分布、安全要求、开关位置,公用设施完好率90%以上 无堵、少污积、无缺损、井盖完好率100% 凭票收费不索要小费、好处,回访率100%,业主满意率90%以上 平整率无积水,缺损,完好率90%以上 无积水,无漏隔热层完好 整洁无缺,扶手完好,梯灯正常,无张贴痕迹 畅通无积水、无塌陷无鼠洞 无脱无鼓、无渗水、无违章、整齐统一 运作正常,无乱搭乱接,无泄漏 灯泡正常,灯罩完好率90%以上 程序 8:00~8:30向总值班了解和处理业主保修、投诉。8:30~17:00跟踪监督、养护维修、巡视、走访、整理档案 工作内容 定岗检查 流动检查 学习与训练 消防设施 家居安全 违法行为 装修监督 车辆行驶停放 保洁 单车、摩托保管 突发事件 学习法规 教育 训练 频度 24h 每周一遍 24h,每20分钟一遍 24h 5分钟内到达现场 每周一次,每次1h 标准 人车进出有序,车辆发牌、登记,交费90%以上,无收购、乞讨、商贩等可疑人物进出。 完好率100% 被盗、刑事、火灾、治安案件发生率2‰ 违章率5%以下 无违章、无鸣笛叫人 100% 无违章 采取正确、恰当措施 国家和地方法规、业主公约等 遵纪守法、严明安全护卫纪律 健身、队列等常规训练

(四)安全护卫、停车管理

(五)保洁管理 工作项目 地面清洁 保洁 楼梯道 垃圾清运 消杀 灭鼠、蟑螂 频度 二遍/天 14h/天 扫二遍/周洗一遍/月 二遍/天 一遍/天 二遍/月,向业主发药一次/年 标准 地面无杂物、垃圾、道路无泥沙,无杂草、积水,单车棚、楼梯口无杂物和蜘蛛网,清洁率95%以上 所有公共区域无杂物、垃圾,保洁率95%以上 无杂物和蜘蛛网,无张贴、乱堆,扶手无尘,清洁率95%以上 日产日清,整洁无味无污积,垃圾清运率100% 无蝇、少蚊、少虫 鼠密度1%以下(夜夹法);蟑螂密度室内15m2或室外管道20m内3只以下 程序 5:00~7:00地面清扫;7:00~8:00清运垃圾;8:00~10:30保洁楼梯、清洁、消杀、灭四害;13:30~15:00清运垃圾;15:00~16:00地面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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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委托物业管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6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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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_______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 _____(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住宿用房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_____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十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执行机构: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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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专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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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专题调研报告

流动党员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党内新群体,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已成为目前党员教育管理的一个新课题。

党的xx大报告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

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为探索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中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关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各级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本文也想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的难点、成因及对策作初浅的分析。

一、流动党员管理的难点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人才加速了流动,党员流动也十分频繁。党员流动呈现出数量日益增多、区域逐步扩大、时间逐步延长的特点。大量的“组织人”逐步转化为“社会人”,传统党建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党建工作社会化的要求。在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上,传统的方式和手段也难以与党建工作社会化的新形势相适应。流动党员的管理呈现出“四难”现象,即:

1、去向难掌握。大部分党员外出前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不辞而别,有的一走就是几年,不主动转移组织关系,也不主动与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当地党组织进行联系。加之外出党员务工经商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有的无固定工作单位,有的居无定所,党组织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更无从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

2、管理难到位。有的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上有畏难情绪,认为流动党员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对管好管活缺乏必要的对策措施,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地带”。一些地点不固定的流动党员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成为挂名党员;一些流动党员流出地党组织管不到,流入地党组织管不好,成为“两不管”党员。

3、活动难开展。由于外出党员远离属地党组织,流动时间较长,即使节假日回家,也是来去匆匆,很少参加或不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多数党员不主动与从业地党组织联系,没有及时参加从业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加之从业地党组织对流入的党员难以摸清底子或管理不够严格,导致流动党员极少能过正常的组织生活。

4、党员作用难发挥。一方面流动党员缺乏发挥自身作用的主动性。一些政治素质不高、立场不坚定的流动党员,经受不住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重经济收入轻思想改造,再加上组织的教育管理不能及时跟进,致使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起不到党员应有的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党组织缺少激发流动党员潜能的办法和措施,没有主动为流动党员施展才能营造环境、构筑平台,致使流动党员的优势和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流动党员管理难的成因分析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之所以产生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流动党员自身认识不深、党性淡化,党组织管理不力、覆盖面不够宽,用工企业对党建工作不支持、不配合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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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连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0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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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物业管理条例

《大连市实施办法》业经20xx年7月31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大连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大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价格、民政、工商、建设、城建、城乡规划、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与物业管理活动有关的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协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指导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 鼓励依法成立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培训从业人员,调解行业内部争议,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参加业主大会时遵守大会程序;

(七)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详实、准确的联系方式;

(八)接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其履行业主义务的监督;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八条 新建物业项目,包括分期建设和多个单位开发建设,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是,该物业项目规模较大且被市政道路分割或者独立封闭的,可以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新建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区域,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详细规划图上明确。

第九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依法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房屋实际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并准备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在三十日内,书面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报告,同时提供物业出售和业主入住明细、物业基本情况等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报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三人、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的代表各一人共五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由业主推选或者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选定。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未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报告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可以书面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报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前款规定指导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提供物业出售和业主入住明细、物业基本情况等材料。

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费用,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承担。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核定业主的投票权数;

(四)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五)做好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三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上代为投票。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投票表决。数人共有一个物业的,共有人可以推选其中一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应当依法选举产生一个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五人以上十五人以下单数组成,具体人数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业主委员会委员本人、配偶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

业主大会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同时,具备条件的,应当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补委员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具有表决权。在个别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从候补委员中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模范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业主义务;

(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四)具备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

(五)身体健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将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情况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材料中应当载明业主大会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各项表决结果。备案材料齐全的,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备案回执。

业主委员会的印章刻制,按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或者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但是,已经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在下次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前,不得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决定。

物业管理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派员列席。

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申请,由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业主召开。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人数的半数以上书面同意。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后生效。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予以改选:

(一)过半数以上委员不履行职责的;

(二)多次侵犯业主合法权益又不整改的;

(三)做出违法或者错误决定,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或者拖延改正的。

业主委员会不召集业主大会改选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申请,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改选。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示、备案。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不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其委员、候补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会议可以决定终止其委员、候补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二)受过刑事处分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六)不宜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任期届满二个月前,应当召集业主大会,组织换届选举;无力召集业主大会、组织换届选举的,由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换届选举。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不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将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事项,委托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委托期限为三年,可以连续委托。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属于农村城市化范围内的住宅项目,需要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本区域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可以由居(村)民委员会参照业主委员会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接受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不得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接受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物总面积五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以下的,为一百至二百平方米;超过五万平方米的,每五万平方米以内,增加五十至一百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中的业主委员会用房面积不低于三十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房屋,水、电、煤气、暖气、通信、排水等设施设备齐全,具备使用条件。门卫房、电话交换机房、监控室、员工休息室、换衣间、浴室、食堂、储藏室等面积不计入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位置,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确定详细规划图时明确。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者建设单位管理。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核查并注明物业管理用房房号。

第二十六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时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十日前,持下列材料到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建设项目中标确认书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批准文件;

(二)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详细规划图;

(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四)招标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同一物业管理区域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经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七条 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并与中标或者协商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方案,物业服务方案应当载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情况。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销(预)售物业时,应当将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情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区域图、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需注明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为准)等事项,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销售场所公示。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同意公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建设单位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经查验存在问题的,双方应当书面约定解决时限和方法。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有重大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双方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在物业竣工或者交接物业时,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资料分别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和物业服务企业保管: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移交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款资料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资料丢失或者损坏的,应当负责补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应当全部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者建设单位。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对属于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到现场核查情况,予以保修。建设单位无法通知施工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进行保修的,建设单位应当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

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管。

保修期满或者保修范围以外的物业维修、保养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服务的单位应当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不得转让、出租、出借。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电话等公示,并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收费公示。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按收费标准交纳。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业主出租物业的,应当在物业租赁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作出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物业承租人、出租期限及物业费用的交纳等约定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转让时,买受人应当要求出卖人结清物业服务费和住房维修费用。未结清的,由买卖双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结清方式。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邮政、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接受其服务的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业主委员会应当就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约定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征求业主意见,认为履行合同约定的,予以确认;业主要求整改的,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一方依法或者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提前二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及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二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聘用事项。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的,应当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不继续聘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订以及依法解除或者依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在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之前,应当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新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所需资料、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收支账目和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成立移交小组,负责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和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等事务。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未结清债权债务为由拒绝移交或者退出。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业主大会尚未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的,环境卫生工作由城建部门委托经核准的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负责;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场地需要维修养护的,由利益相关的业主按照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利益相关的业主自筹。

第四十条 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矛盾和争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反映,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进行调解。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投诉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人;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移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一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在供水、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按照有利于物业安全使用,外观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处理好相邻关系。

第四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二)侵占、损坏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

(四)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

(五)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抛掷杂物;

(七)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违章搭建、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八)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九)违反规定从事妨碍业主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应当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签订物业装饰装修协议,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协议行为的,应当制止。已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听制止的,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持业主大会决议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经批准的,由业主委员会持有关批准文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涉及需要改变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事项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约定。

业主大会决定前款事项前,由业主委员会征求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为不宜改变用途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做出书面说明。业主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邮政、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的责任。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排水、通信、邮政、有线电视等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新增、养护、维修、更新和改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或者共用部位的,应当在计划施工十五日前,持施工计划书、图纸等材料,与物业服务企业就施工时间、施工范围、恢复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无故阻挠施工。

紧急抢险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抢险同时向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施工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四十六条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收费、管理和费用的使用办法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在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前,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书面同意,并征求物业服务企业意见。经批准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有偿使用协议,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者签订有偿使用协议,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四十九条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应当认真履行并承担相应责任。

业主应当在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十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一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在保修期满后出现严重损坏,影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和安全,业主不同意维修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并告知业主大会,维修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不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报告或者不提供物业出售和业主入住明细、物业基本情况等材料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将应当备案、公示的事项备案、公示的。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将资料丢失或者损坏,又不补齐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转让、出租、出借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无故阻挠施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第五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权限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业主自行或者委托其他管理人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1999年12月23日公布的《大连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大政发[1999]1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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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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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为所其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小区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精神,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该项目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乙方根据该项目在合同期限内的发展计划,以本人之管理经验,以有效务实的方式协助及配合甲方为该项目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服务。

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两次星期六在甲方的办公室或在该项目举行工作会议一次或进行现场巡视一次,每次为期一天,将乙方的顾问工作体现及完成,并定期为乙方提供全面的培训。为甲方的现场管理提供建议,为更有效地完成工作,甲乙双方同意工作会议或现场巡视日期因故需要更改(包括顾问人员休假、生病等等),应事先通知对方及另订日期。乙方通过去时将书面报告或会议录,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呈送甲方,完成有关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和制定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开始时向甲方提供工作方案,并接受甲方监管,使顾问工作时间和运作落到实处。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为期一年,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委任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任何一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数人民币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在签定合同时首先支付顾问费25%即人民币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合同签订三个月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顾问费25%即人民币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签定合同半年后七日内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签订合同九个月后七日内人民币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以上顾问服务并不包含甲方在本合同期间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的服务或物品的任何费用(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用)。有关服务条款及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补充成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3、顾问费只包含乙方人员前往该项目提供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及膳食费用以及甲方一年内派遣三名管理层员工至重庆参观机会,但不包括参观人员的交通、膳食及住宿费用。

4、所有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其他费用及劳务费用并不包含任何税项(国税、地税及外地税项)。

四、付款时间及欠款处理

1、本合同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甲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之七天内支付,不得拖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有效地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2、甲方如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则乙方可停止对甲方物业的顾问支持。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且在甲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又没有明确改善,以至无法合作,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甲方送达乙方5天内生效。

2、若甲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部分内容,并且在乙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也没有明显改善,以致无法合作,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乙方送达甲方5天内生效。

六、其他事项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办理。

如该项目因建筑设计,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安装技术或工程延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及管理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善后处处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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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社区社会管理现状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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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1万5千元。各街道办事处统筹部分外,社区居委会实际的使用只有4000-80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社区协管员待遇较高,如劳动、城管、矫正、治安协管员等都是由劳动部门安排的失业人员,工资比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高,不仅发工作服,而且遇年节还有福利。而社区专职工作者都是经过招考和居民选举形成,心理反差大;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付出与回报差距较大。社区专职工作者承担的工作繁重,但扣除三险个人负担部分后,每个人只有800-1000元月收入,直接影响了积极性,影响了金石社区管理工作的成效。

四、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应积极为金石社区居委会减负

1、是理顺区街关系。要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由开发区委办局在金石滩街道设站(所),实现条条上的一专到底。金石滩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块块上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使金石滩街道具有综合协调权、处置权等,从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对地区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达到高效的管理。

2、是理顺街(部门)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而不是一个“级”,这个理念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将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属于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门)无权向社区摊派;属于社区的工作,社区有责任完成;对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权手续。

3是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区服务。主要是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唯一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得到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不能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权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民主决策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财务自主权、社区依法协管权以及社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上,只有把这五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金石社区居委会才能真正从大量的政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才能真正把社区服务搞起来。

(二)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

目前的金石社区居委会经费由金石滩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这虽然有利于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协调统一,但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石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使得金石居委会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和制约,难以解决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制约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和归属,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保证居委会业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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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物业管理合伙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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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以甲方的企业名称经营项目,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业务及其挂靠期间内的注意事项。

第一条挂靠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费用及保证金

1、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万元的管理服务费。该笔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定额支付劳动报酬)

2、为避免因乙方借用资质给甲方带来的风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的保证金。保证金与管理费用在同一时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3、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发票等),

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税金(代收水电费发票除外)(说明:_________________利润比例一般物业税金为5.5%,可以约定6.0-8%)4、项目服务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办理,甲方给予必要指导和支持,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乙方的财务结算。

5、每月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到达甲方账户后,每月10日前甲方在扣除约定的管理费及应缴税金后,及时将余款支付到乙方。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营业执照、物价局物业费审批结果),并为乙方提供本项目物业投标、运营所需的相关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物业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必要时提供原件;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不得随意扣压乙方的财产。

4、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的提供帮助,并根据乙方需要,对本管理项目的物业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指导。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第三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资质及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件,充分利用物业管理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经营业务。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甲方干涉。

5、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际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6、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办公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7、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进行招聘、与雇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给雇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购买相关保险等。

8、对于项目出现的管理风险问题(如服务质量、安全事项等)或法律责任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9、若乙方经营期间与其雇佣人员、服务单位、第三方等产生法律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由此替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

10、若乙方在经营期间违法经营,导致甲方给政府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被媒体等进行曝光等,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并承担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罚款、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

11、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第五条有关甲方公司人员职称、学历、上岗证等证书有关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等个人证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合理合法借用,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第六条终止与解除

1、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管理服务费20%的违约金。

2、因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原因、或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支付的管理服务费不予返还。

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有本合同第四条第9、10、11款约定事项出现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终止其经营的项目。

4、在乙方的物业公司成立后,可以脱离挂靠。合作期间如一方需提前终止合作协议,需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协议终止时乙方按甲方要求办理所有证书的交还、年检、注册、变更、转移等工作。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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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9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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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八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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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济南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6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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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辽宁电力第四工程公司办公大楼(电力大厦)及其附属和共用设施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文圣区青年大街九十九号及其区域范围内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写字楼

建筑占地:17666.49平方米建筑面积:13556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一年。即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1、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2、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员,有权终止或要求调换人员。

13、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对物业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10、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负责编制物业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收取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管理费、保养费及特约服务费等。

总计:428626.83元。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相关标准,制定本合同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

一、清洁卫生费及绿化管理费

1、保洁费:

0.351213556=56935.20元/年

2、绿化费:

0.5513556=7455.80元/年

3、化粪池清理费:

0.3013556=4066.80元/年

二、保安费:

0.351213556=56935.20元/年

三、小修费:

每年40,000元

四、电梯、高压水泵运行保养费:

0.451213556=73202.40元/年

五、供电、供水、供暖运行费:

880012=76800.00元/年

六、收发:

380012=28800.00元/年

七、特约服务费:

280012=19200.00元/年

八、管理费及其他:

1、管理费:

3.513556=47466.00元/年

2、办公费:

0.3513556=4744.60元/年

3、其他应急费:

每年5,000元

4、法定税费:

420606.005.5%=23133.33元/年

九、中修以上和设备、设施更新费用,由物业公司提出项目并套用相关定额,履行各种手续并由业主审核批准后施行。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

内容:

区域内公用部分的日常清洁,设立专职卫生人员以确保为业主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标准:

1、庭院、门厅、走廊

每天利用业主休息时间彻底清扫庭院、门厅、走廊一次,垃圾及时清运。业主办公时间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保洁维护。保持区域内停车畅⒌缆贰⒙痰匚薹掀物,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时清理,门厅附近的玻璃幕墙每周擦洗一次。

2、电梯

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由卫生维护人员随时清理电梯间,每天负责更换地毯,以保持电梯清洁无杂物、污渍。

3、卫生间

每晚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垃圾和方便饭盒及时清走,墙面便器具、洁具、墙瓷砖、地砖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每周对卫生间彻底冲刷一次,开水器每周放水、除垢一次,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保证无异味。

4、绿化

及时对楼内外绿化植物进行浇水、施肥、修剪,及时清除里面的杂草,每天清除花卉、叶茎的尘土,保持盆内、草坪内无杂物,定期喷洒药剂,使花木无明显枯萎及病虫害现象。

5、地下停车场

每周彻底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水、污物,保持四壁无灰尘。

6、化粪池

定时清理、保证正常使用。

二、保安

内容:

设立专业保安人员以保证业主的人身、财产、消防等方面的安全。

标准:

1、值勤

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

2、来访登记

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对内工作人员要检查、督促持证进入办公楼。

3、监控室

监控室要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4、消防设备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5、停车场

停车场的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督促车辆锁闭情况,检查车库的安全性,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其它突发事件

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三、小修

内容:

设备、设施小损、小坏的维修,保持房屋原来完好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标准:

1、电气

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气设施和元件的完好。

2、水暖

上下水和暖气的保养,水暖设施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

3、土建

房屋的主体结构,各种墙、梁、板柱和门窗洞口的修复。

4、设备

各种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的简单修复。如:开水器、热水器、空调器、供电开关、盘柜、窗帘等。

5、其他维修项目

业主要求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如:外点运抵的设备、室内要求装其他设施等。

6、维修率

维修及时率达到100%,人员10分钟到位。电气、水暖维修不超过24小时,土建维修不超过3天。

四、电梯及高压水泵

内容:

对电梯、高压水泵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处理随机问题。

标准:

1、维护

按有关规定及时维护,处理随时发生的问题,使机械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设备运行率达98%以上。

2、保养

乙方应定期对电梯和高压水泵进行保养。如:管道刷防腐漆、电梯抹润滑油等。

3、检修

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时间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

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应急情况处理

设备因停电、机械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停运、损坏时的人员反应,事故原因的查明,事故处理的结果和当事人受处罚及收教育情况。

5、各项记录

值班的人员安排及时间,安全责任及规章制度,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养记录等。

6、费用统计

设备每次维护、正常运行、定期检修及处理突发事故的各项费用统计数据。

五、供电、供水、供暖

内容:

设立专业人员对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按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到“业主叫,人员到”,及时为业主服好务。

标准:

1、运行记录

做好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和交接班记录,设备正常运行的各项数据,计划停电、停水、停气应提前12小时通知业主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检修记录

依据设备规定要求及操作规程按时检修并做好记录工作,定期派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3、日常保养

定期对破损和老化设施进行更换和修补,定期擦拭灰尘、污渍和刷防腐漆等。

4、事故处理

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电、停水、停气的,要提交事故报告,向业主说明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意见、当时人的责任及受教育情况。

5、应急情况处理

接到用户报告紧急情况时,维修人员应10分钟内到位并立即修复,在最短时间内处理突发性影响并向业主详细解释清楚,做到小修12小时内完毕,大修要连续修复并安排工程人员24小时值班,对在时限内不能完成的,要向业主说明原因。

6、费用统计

设备每次维护、正常运行、定期检修及处理突发事故的各项费用统计数据。

六、收发

内容:

负责公司内部的信函、报刊、文件的邮寄与分发。对职工个人的报刊、信件、包裹等及时通知领醛

标准:

1、登记

对邮寄和收取的报刊、文件、信函、包裹单、汇款单等及时登记,保管好收据以便查询。

2、投递

对要发出的办公信函、公司各种文件、通知、报表、包裹、汇款等要及时投递,不得延误。因投递原因而发生的不良后果,要追究责任。

3、收取

对从邮局或邮递员中领取的物品、报刊、信函和各种单据要逐一登记,不得冒领或错领,对有问题的,要提出疑议。

4、分发

分发报刊、文件、信函、包裹单、汇款单等要做到准确无差错。同时制止内部的冒领或错领行为。如有错误,要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5、服务

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邮件,做到准确无误,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达到业主满意。

6、保密

对公司的机密、重要文件、信函负有保密责任

七、特约服务

内容:

为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提供清扫、保洁服务。确保领导在清新、优雅的环境中舒心、愉快地工作。

标准:

1、清扫

每天清扫一次,定期进行彻底保洁。

2、擦洗

随时擦拭桌椅、各种会议牌、装饰物、花卉等,要求无灰尘、无污渍,椅罩、沙发罩、布窗帘等要定期洗涤、更换。会前、会后要及时倾到垃圾、矿泉水瓶等。

3、门窗

门窗和玻璃要随时擦拭,会前要打开门,会后要关闭好门窗,百叶帘要完好无灰尘,做到窗明几净。

4、物品摆放

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

5、室内环境

定期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环境整洁、空气清晰。

6、服务

会前要摆放好各种会议用品,会间要随时更换需要的用品,同时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会后要及时清理会畅4锏剿媸本弑甘褂锰跫。

八、管理

内容:

对乙方的人员、制度、工程、财务、资金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宏观控制。

标准:

1、管理人员的素质

管理人员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熟悉分管的业务范围,对业主交代的任务要清楚、明晰,能够统领一方面工作。

2、制度健全情况

各项规章制度应完整、配套、齐全,具有约束力。

3、人员分管情况

人员安排应合理,具体工作时间及分工明确无误。具有奖罚措施。

4、工程施工情况

施工前有报告与立项,履行各种相关审批手续,施工中保证安全和质量,竣工后要验收,合格率在95%以上,并提交验收报告。

5、资金使用情况

甲方缴交的物业管理费要专项利用,不得挤占,保证物业的维修标准。

6、双方结算情况

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财务决算和财务预算报告,按规定时间结算物业管理费和工程量,由乙方代收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按时、足额上交甲方,不得截留。

未列标准参照国家及有关省市标准执行。

资金结算

一、乙方应于每年初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二、甲方有权审计和清查乙方帐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物业管理费。

四、乙方负责收缴外租单位的物业管理费每季度与甲方结算一次。

五、乙方负责收缴外租单位的电、水费每月与甲方结算一次。

六、除小修以外的其他维修工程量每季度与甲方结算一次。

监督管理与检查考核

为使物业管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给业主创造一个优雅、舒适的学习和工作环境,规范乙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2、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及人员分管情况,制定出内部相应的考核办法。

3、中修以上和设备、设施的更新项目要立项,履行审批手续,竣工后要提交验收报告单。

4、经行政事务部考核不合格项并限期下达整改的措施必须按时完成。

5、及时收缴出租单位的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工作。

6、做好各方面的记录工作。

二、检查与考核

检查时间:

每月日、日为定期检查日,遇到节假日或公休日,检查时间顺延。

考核形式:

1、采取定期检查并实行打分制;

2、机关或外租单位问卷形式;

3、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综合评定。

考核标准:

1、以《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所列标准项进行考核,并辅以打分形式;

2、按考核标准,70分应为物业管理达标标准分;

考核方法:

1、每月日由行政事务管理部人员负责检查并负责打分,占总积分的30%;

2、每月日由行政事务管理部检查和机关或外租单位双打分,双方各占50%,合计占总积分的40%;

3、每季度由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综合评定一次,占总积分的30%。

三、奖惩

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每发生一次罚款300~500元。

2、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低于70分的,物业管理费按同比例削减。

3、乙方工作质量基本达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为70分的,物业管理费全额缴交。

4、乙方工作质量超过《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高于70分的,物业管理费按同比例奖励。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因合同原因造成乙方执行错误,可对甲方提出复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甲方负责解释及处理。

三、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调处理。

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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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物业管理述职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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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年是成立的第一年,也是改制后投入运行的关键年,通过业务的整合和细化,责任更加明确了,思路更加清晰了,制度更加完善了,目标更加具体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增强了。一年以来,在部门领导和同仁们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齐心协力,无论从学习、科室管理、生产组织、科级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监督等各项工作都倾注了很多心血和汗水,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及时转换工作角色,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维,完善工作制度,坚决执行领导决定,落实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现将*年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紧密围绕工作重点,全心全意为服务质量的提高努力工作。

一是在运行中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年初起草下发了生产运行管理方面的五项制度;针对物业供热系统实际运行管理情况,经过与供热单位、热用户的多方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下发了《物业公司基地供热管理办法》,结合公司体制的变化,及时修订出台了《物业分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办法》。同时完成了《生活办公场所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涉地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物业服务事业部设备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事业部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事业部停用设备管理制度》等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以维护物业稳定为己任,最大限度的深入社区每一个角落,及时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理解决居民、用户的各类投诉,进一步规范了宠物饲养、夜市管理和流动摊贩管理。监督检查春夏季供热系统检修情况,确保检修质量。针对采暖周期人们普遍关注的供热问题,多次组织物业公司进行入户测温调查,根据调查和天气变化情况,及时督促调整供暖参数,增加负荷,保证采暖及服务质量。跟踪监督物业生产运行情况,形成生产周报制度,时时掌控事业部各单位运行状况。三是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建立完善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促进物业服务业务健康、有序、高效发展。组织开展季度业绩考核和服务满意率的测评,统计、汇总分析季度考核结果,每季分析各单位服务质量的实际情况,及时下发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并督查整改。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突出各单位物业服务业务性质和分管部门职责及服务满意率、服务质量等服务类指标,逐项制定了《基础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四是各项业务平稳启动,顺利运行。组织协调物业所属单位与各单位的关联交易及延伸服务合同的签订工作。设备管理健康运行,严格落实设备巡检制度,督促各基层单位管理、技术人员坚持巡检制度,确保设备运行参数及时得到优化,及时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情况。督促落实春季压力容器自查自改,对各单位设备运行状况、基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管理的内容得到落实。做好春季电网及设备检修工作的协调和部署工作,督促和完成季度业绩考核工作和压力容器检查工作。结合事业部实际,认真编制“”后三年和“”期间设备管理规划。

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不断适应变化中的新环境和新任务。

首先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由于业务工作量的增加和变化,不等不靠,及时调整思路,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设施的优势搜寻相关业务知识,了解和熟悉科技、设备等管理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团结和带领科室人员顺利运行各项业务,并很好地完成了*年工作任务。其次是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以机关党委和相关部门安排的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及资料为重点,不定时的抽出一定时间进行学习,及时了解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不断丰富积累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理论知识。同时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未干过有损于党的形象和企业利益的事。

三、存在不足及努力的方向

*年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是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随着企业的改制整合本人岗位及业务的变化,相关专业知识的不足(如:设备管理、科技管理、企业管理等),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运行效果。二是忙于业务工作的处理,深入基层和社区调查研究的少了。三是一贯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爱憎分明的优良作风受环境的影响有所动摇,随声附和、得过且过的思想有所萌发。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学习,用最短的时间掌握和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努力让各项业务工作迎头赶上,并走在公司及行业前列。挤占时间,更多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沟通交流,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居民的思想和意识。继续发扬自己的优势,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的现场监督,努力为物业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的述职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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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物业管理的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个人,全文共 2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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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20__年度工作在___全体员工的忙碌中匆匆而过。回首虎年,在公司领导的热忱关怀下,在部门___的悉心指导下,在公司其他员工的密切配合下,我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作为一名物业管理员,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___乃至整个小区进行日常检查,管理与维修辖区单元门禁系统,对装修单位经常性巡查,协调业主内部的矛盾和纠纷,以及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与建议等事项。

为了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规划前景,促进20__年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将20__年主要日常工作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决执行___的服务宗旨,以业主的满意作为工作的最大追求。小区水表频繁出现故障是众多业主的诟病,一名维修师傅根本就应付不了有一万多块水表的小区现状,对于住户水表显示异常或其他简单故障,都是由我们物管员上门解决,在购水电高峰和天气异常冷热的时候,尤为突出。当住户行动不便时,我们主动上门帮其插好水电表,面对部分业主的牢骚,我们需要耐心解释,充当救火队的角色,作听众,作解说员。通过减少业主生活中的麻烦,一点一滴的真心付出,赢得了业主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和服务的满意。让业主满意,我们还积极为业主着想,有时甚或想在业主的前面。今年2月梅雨季节前,为了提醒住户预防变天下雨,关好窗户,防止屋内进水,我们在所有单元门处张贴醒目的通知以提醒住户。6、7月份,为了紧急应对大暴雨降临,防止6楼复式楼的下水堵塞而导致屋内积水,造成损失,我们加班加点,一面对部分6楼天沟排水进行检查疏理,一面不顾腿酸脚痛,上门到所有的6楼住户,张贴通知,告知注意事项,力求减少业主损失。通过努力,今年此类事件明显低于往年。

二、秉承公司敬业、服务、创新、奉献的经营理念,始终把业主安全放在首位,尽心尽力,及时维修好单元门禁,维护业主权益。我专职服务的区域有88张单元门,因为电子器件业已达到使用年限,一旦气温异常,其维修频率相当高,不论天气多么炎热,我都会在第一时间扛着焊机,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好业主的第一道安全屏障。目前单元门禁系统现全部处。时刻想着住户的需求,时刻牢记公司的理念,是对我们所有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朝着这个目标做,于公司,努力达到敬业奉献,于住户,充分做到及时服务,于自己,竭力做到心到手到,问心无愧,这也是我对自身的要求。

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在公司5月份组织的问卷调查活动中,我与同事___一起,挨家挨户上门,千百次的回答某些住户的物业费用问题。面对他们关于垃圾车是买是修和费用由谁出的问题,耐心认真解释。采取让其家中通情达理的住户签名这样灵活的方式方法,最大程度的获得住户的支持。在11月12月公司组织的统一对小区车库杂屋水电抄收的活动中,我和同事___一组,负责___的近500间车库杂屋。我们采取书面通知、电话告知、上门抄收、电话催收、委托其家人朋友相互告之、蹲点守候等多种灵活、主动的方式,共收取相关费用6万5千多元,圆满完成了任务,获得公司奖励。

四、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物业费水电费的催缴工作。这项工作主要包括有:每两个月对经营性车库杂屋进行水电费物业费的催收,每季度对业主房屋物业费的电话催收,每季度对临街门面物业费的预缴通知。今年7月份还对拖欠一年以上房屋物业费的业主,进行电话催收和上门张贴书面缴费通知。对个别无故拖欠费用的,与工程部、秩序维护部密切配合,果断采取断水停电的方式,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五、时刻践行一名物业从业人员的服务准则,当好业主的好助手,好管家。因为工作的需要,我经常性与小区住户打交道,听取他们的需求、建议,了解他们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也听他们话东家长说西家短。对于他们所提出的合理建议与要求,及时认真的解决力所能及的事情,记录他们的批评建议,报给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对于住户间的纠纷矛盾,不惧困难,尽量让他们双方满意。全年本人协调业主的纠纷50余起,成功率约95%,处理业主各类投诉建议80余起,完成率约98%,未完成的事项现正在抓紧处理。

一年以来,我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热情服务住户。上班不无故迟到早退,坚持学习,坚持在工作中找寻乐趣。在这一年里,我虽然完成了公司交代的各项任务,得到领导的褒奖,同事的好评,但这离不开领导的正确指导,离不开同事的协助配合。我知道距离一名优秀的专业的物管员还有差距。客观自我剖析,自身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首先,由于本人性格内向,文化素质不是很高,这就造成本人在语言表达方式和艺术性处理问题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其次,由于日常工作的分工,我在维修单元门与检查水表方面投入了太多精力,没有充分尽到物业管理员的角色;再次,我在对较复杂问题的处理上感觉有压力,有时需要部门___的帮助;还因为工作时有松懈,不能细心认真每一件事情。因此,以后我还要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积累工作经验,与时俱进的跟上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态势,虚心请教,向能者学习,提高驾驭复杂事务的处理能力。也恳请各位领导继续批评指正,以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20__年业已过去,我们满怀信心的迎来20__年。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面貌,新的挑战,新的机遇。今朝花开胜往昔,料得明日花更红。坚信在公司领导的英明决策和运筹下,___物业公司的明天会更好。做为公司的一份子,在明年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竭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今朝花开胜往昔,料得明日花更红!

诚祝___物业公司来年业务锦上添花,花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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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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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员,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小区环境,带领居民把自己的家园建设好是我的责任。以往的工作中我带领全体工作人员顺利将工作展开,并在小区居民的配合下有效实施了各项业务工作,九月里我已拟定物业总监个人工作计划:

一、三个小区公共事务方面

1、全面推行租赁经营服务工作,召开全体工作人员总动员会,明确租赁服务意义目的,统一思想,集体学习相关业务推广内容和业务办理操作流程,确保工作正常进展。

2、为提高费用收缴率,确保财务良性循环,以专题会议形式组织各物业助理、前台人员、领班级以上人员进行学习《各种费用追缴工作流程》。

3、以专题会议形式,组织三个小区管理骨干及相关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案例通报管理制度》、《案例通报操作流程图》及相关作业表格,明确责任关系,杜绝各种同类负面案例再次发生,全面提高管理服务质量,这也是20xx年工作计划中的重中之重。

4、制定《保安器材管理规定》,包括对讲机、巡更棒、门岗电脑等,并认队真贯彻实施,明确责任关系,谁损坏谁负责,杜绝各种不合理使用现象。

5、回顾三个小区从去年7月份以来各方面情况,以对比分析、寻找差距,为下一步工作提高作出更可行的具体措施。

二、华庭项目

1、全力抓好30-35幢物业移交工作,确保业主满意。

2、督促管理处及时做好26-29幢摩托车位车牌的制作及安装;并督促管理处及时颁发通知,要求业主在5月20日前到管理处办妥租赁停放手续,该区域摩托车从6月1日起全面执行收费。执行前协调保安做好落实工作。

3、继续跟进26-29幢绿化种植工作。

4、督促及时做好部份绿化带残缺空白补种工作。

5、督促工程部做好30-35幢相关附属工程,如:道路、园林绿化、监控中心、仓库、车位规划等。

6、做好个别岗位人员调整和招聘工作(如:绿化组长到位、管理处负责骨干到位等),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行。

7、拟定"华庭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方案"及筹备会一系列工作措施,为创建"市优"工作打好基础。

三、居项目

1、对第三期部分摩托车不配合管理工作进行加强,发挥标识识别作用,强化凭办理租赁手续方可停放,加强收费工作。

2、加强第四、五期摩托车租赁办理管理工作,杜绝各种长期免费停车现象,维护秩序正常。

3、与财务协调,及时做好坏帐处理。

4、督促全面检测该项目红外报警系统情况,找出问题所在,并做好相应改善,确保系统的灵敏度和正常运行。

5、对个别业主在私家花园内乱搭乱建的屋棚动员拆除,以免影响整体观容。

6、督促完善该项目小区商铺的资料管理。

7、督促做好第一期、第二期部分楼梯个别部位的朽木处理,维护物业的完好。

8、督促做好第五期共7幢对讲机故障检修。

四、项目

1、督促整理好第12-15幢(共36户,已收楼32户)房屋档案资料。

2、做好外围红线报警的使用与维护,包括内外围两侧绿化植物遮挡的修剪等工作。

3、制定安全警报现场跟踪与核实,并明确解除警报及记录操作相关要求,避免作业疏忽。

4、跟进落实好会所泳池的开张营业,并做好相应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包括门票发售、泳池水质处理等。

5、督促做好12-15幢相关附属工程,包括架空层车位地面栏杆的安装、车位产权面积的明确(公司要求架空车位出售)、园林绿化、保安室、监控室、仓库等工作的完善。

6、跟进做好小区健身器材的安装。

7、督促做好各种费用的追收。

8、跟进第7幢破裂玻璃门扇的安装。

9、跟进部分绿化植物的补种和改造等(如:大门入口处即将枯死的大叶油棕树3棵,应该更换)。

五、其它事项

1、"士多"招商登记等工作配合。

2、按公司《议事日程》要求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3、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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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4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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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送旧迎新之际,物业公司在回顾20__年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以更加务实的态度,积极配合集团经营的战略方针,细化管理,从内部挖掘潜力,向管理要效益,更加严格要求,加强培训,勇于面对不足,团结一心,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同心同德,努力完成工作。我们会继续发扬敬业、奉献的精神,共同为公司的迅速发展竭心尽力。

《孙子兵法》说:“间于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员工是企业的根本,员工素质是企业优质服务的基础。我们将把培养一支专业、高效、严格管理的服务团队作为20__年物业开展内部管理的基本战略,实行严格管理,善待员工的方针,开展系列的培训计划、绩效考核,推进企业文化,强化品牌意识,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工作目标:

人员当月流动率小于 5%

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 100%

人员招聘到岗率达到 98%

员工生活满意度达到 90%

1、团队的建设在于制度化的管理,人事行政部年度首要工作是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岗位责任制,把责、权、利充分统一,落实到位。推行与之相配合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绩效源于执行力,执行力源于细节,人事部计划以保安部作为试点,对每个岗位提出具体的岗位职责要求,推行新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使员工不断加强自我管理能力,明确工作标准,提高自我提升的动力并逐步推广。在各个岗位上采取绩效管理,力求在三月份全面覆盖,以提高整体的服务水平和团队的执行力度。在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人事行政部将加强监督的力度,对岗位的操作和执行进行有计划巡查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人事行政部将把提高员工素质作为部门工作的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以业务知识培训和企业精神相结合,坚持正面灌输,强化理念,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培养开拓进取,勇于奉献的精神。要求员工在工作中真正做到“100%业主第一”。以企业精神和宗旨作为统一员工意志,述职报告统一行动的共同基础。在人事管理流程中,采取优胜劣汰的方针,对入职、转正的员工严格按标准把关,逐步提高员工素质,继而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

3、在提高管理要求的同时,更进一步关心员工生活,重视员工需求,加强员工宿舍、饭堂的管理,组织相应的员工生日活动、团队活动。重视改善员工福利,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以多方渠道听取员工意见加以综合,并及时给予改善。

4、效益是企业的最终目标,通过岗位责任制的落实,人事行政部将重新审核各部门、岗位人员定编的情况,避免人浮于事,以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服务团队为目标,严格控制人事成本。

5、行政方面,将以配合业务部门开展工作的需要为前提,积极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大力配合。修正现有的工作程序,使之更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完成物料采购,严格管理物料的采购、使用控制流程,重视公司资产、仓库、车辆的管理,堵塞漏洞,做好把关的工作,保证公司财物、利益不受损失。

二、客服中心

物业管理是以服务为主,客服中心是整个物业公司的服务窗口。为此,服务中心将把服务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规范管理、追求创新、至诚服务。不断提高江南世家物业价值,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效能。

工作思路:

强调成本控制意识和成本管理程序;

强调团队的有效运作和服务流程;

强调公众服务的规范化与特约服务的个性化;

强调“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服务的人性化;

致力于建立与业主有良好沟通的和谐社区。

目标设置:

客户综合满意率不低于 90%;

服务综合及时率不低于 85%;

业务技能培训 100%;

小区

绿化完好率不低于 90%;

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60%;

管理费收费率一期逐步达到 70%;

二期收费率达到 90%;

生活垃圾日清率为 100%;

工作重点:

根据对20__年的工作回顾和反思,20__年将致力于加强规范管理、协调沟通、落实执行,以提高管理服务效能,营造和谐生活环境。

(1)制定、完善工作手册,使员工翻开手册即可操作,如《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使每一位员工了解工作规程,熟悉管理程序,达到规范自我、服务业户的目的。并对员工进行定期的业务、技巧、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培训,通过不断的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中心员工水平。尽快带领出一支业务过硬、服务意识强的员工队伍。对进入服务中心工作的员工严格把关,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对不称职员工坚决撤换。

(2)小区的环境管理极为重要,如何为业户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居住环境,是我们非常重视的问题,以往的管理经验告诉我们,保洁工作责任到人,督导、检查、培训落实到位,才能充实发挥每个人的潜能,认真地去做好每天的保洁工作。积极宣传环保意识,使小区的环境卫生状况达到最佳状态。

(3)根据目前的收楼情况,强化对工程维修的监管力度,与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完成收楼任务。

(4)对物业管理费收取率较低的现状,由于综合因素较多,将通过定期开展社区文娱活动、定期安排上门家访及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与业户进行沟通,听取业户的意见。接受合理的要求及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相应的整改,提高管理质量;对于超出管理标准的要求,按国家及有关规定向业主耐心解释,并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宣传,以转变以往固有的观念,争取业主的理解,对经解释无效拒交管理费的业户,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使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5)加强社区文化的建设,建立与业主的良好沟通,共建和谐社区。

(6)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实行业主自治,共同管理。

三、工程维修

四、保安部

保安部针对20__年总结和分析工作情况,继续坚持以固强补弱和狠抓落实为中心,以做好安全和服务工作为前提,搞好团队建设。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管理方向,做好小区的全面安防工作,保证人、财、物的安全,配合客服,加强对小区的巡查,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

住客及公司综合满意度 95%;

无因管理责任事故率 0;

新员工岗前培训率 100%;

不合格项整改率 100%;

员工流动率≤20%(不包括非正常流动率);

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率为 98%;

非正常投诉率低于 2%。

并全力配合做好二期水乡别墅外售和收楼工作及本部相关工作事项的接管,同时全面做好二期有关工作的服务和管理,树立保安队伍的形象。

2、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小区各项安防工作,节日前小区安全大检查,由主管领导负责;同时落实好春节期间主管领导巡查和值班;明确强调放假不放制度;组织和安排好春节期间部门员工的业余娱乐活动。随着本咳嗽痹黾雍腿谒奚篮球场地的修复完工,拟成立物业公司篮球队,既可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又可为公司联谊公关比赛做好准备。

3、 保安部将于1月份开展为业主或客人优质服务月活动,体现保安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热情,同时建立良好的口碑。

4、做好一二期智能化系统投入使用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和完善智能化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智能化系统操作规范培训,逐步改变完全靠“人防”的管理模式。同时设专人负责在监控中心上岗,保证小区24小时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安防标准。

5、 针对一、二期消防设备设施的分布和配备情况,更进一步完善设备设施管理和使用运作培训,同时加强日常消防培训和突发事件处理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将小区日常安全管理注意事项、家居与森林防火、突发事件处理方法等安防常识制作后派发业主,提高安防意识的宣传和群防群治工作。

6、做好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工作。对保安员管理方向是力求转型和建设成为强有力综合型的队伍。结合保安职业特性,在年初人员流动高峰期前做好人员安抚工作,加强与人才市场、部队和保安学校的联系,做好人员补充储备工作。全年退伍军人占总人数比例为75%,其它占比例为25%(保安学校、警校、武校人员)。发挥和利用现有人力创造最大价值,做好物业公司排头服务部门。

7、加强骨干队伍的建设,拓宽员工知识面,条件允许组织骨干参观兄弟单位学习,查找自身问题,提高整体素质和层次,(骨干队伍)使用原则为能者上、庸者让,每季度开展工作自评,部门上半年工作总结时工作述职。

五、会所经营

20__年上半年将继续以服务为先、效益为本的经营方针,积极配合营销及客服工作的开展。采取灵活的经营手法,推出更贴身的服务,把会所经营做到推陈出新。在内部管理上,加强本部门各经营点的协调合作性,着力增强和提升员工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加强餐厅出品管理工作,在饮食出品上不断推陈出新,做好小区配套服务工作的开展。

工作目标

力争半年创收3万元;

六、财务管理

围绕集团发展战略和财务年度工作目标,促进效益增长,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资金、资产、成本、采购价格的管理和控制。在把服务放在第一位的同时,建立规范的账务管理,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工作的开展,加快科耐物业管理软件的投入使用。为全面完成物业的各项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制定物业财务部10年上半年工作计划如下:

工作目标:

服务满意度90%;

控制亏损在20万元以内;

建立君华物业成本库;

1、物业财务部在集团财务中心的统一指导下, 根据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物业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详细完整的成本库,合理的进行成本控制,及时准确地向管理层提供最真实的财务数据。

2、负责公司资金计划的制定与跟踪对比,管理台帐的登记与财务状况分析,并向管理层提供财务报告,进行成本分析,提出相关的建议,力争控制半年亏损额在20万以内。

3、以服务为宗旨,与客服中心一起做好管理费的收缴工作。对于前期欠费的业主要与客服中心配合,一起商定催缴的办法,争取催缴率达到30%。把物业公司的收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4、负责各种款项的审核,规范财务付款审核程序,进行新的财务制度的培训。主要是对物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本部门员工组织一起学习新的财务制度,对以前修改的部分要进行重点的讲解,新的制度实施后,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财务部门进行监督把关。

5、完成09年的年终财务总结,进行财务状况分析,编制财务报告。并且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数据编制10年上半年资金计划,上报集团资金计划部,根据集团批准的资金计划,合理安排物业公司10年上半年每个月的资金,并与各部门协商对一些付款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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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业管理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个人,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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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办公楼物业管理部按照物业公司20__年的工作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紧紧围绕物业公司的工作思路认开展工作。上半年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狠抓基础管理,顺利的完成了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现将十个月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前十个月的工作

1、利用非工作时间为公司领导办公室配备办公用品及日需用品,为公共场所及公共区域配备消耗用品。累计接到服务需求电话924个,完成率为100%,及时率为100%。同时配合施工方对门禁、空调、给排水、照明系统的累计维修次数1406次。检查考核利和物业公司,共查出各类卫生问题935条,已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验收,每天集中清理地下停车场的卫生,维护停车秩序;累计停车2640辆。

2、全力做好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一卡通的制作工作。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一卡通管理办法要求,集团办公楼物业管理部负责一卡通卡片的制作和发放,并负责对没有进行照相的员工进行补照工作,现已制作卡片5760余张,为员工补照照片963次。

3、加强夜间各系统的巡查力度。为了确保楼内各系统的正常使用,管理部组织维修人员利用夜间时间全面检修,办公楼内

各系统设施设备,尤其是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工程方进行协商处理,大大减少了白天的维修次数,也减少了楼内工作人员的报修次数和投诉。为了加强施工管理,进入楼内施工必须提前预约,在综合维修组进行施工登记。夜间的消缺工程有专人负责开门并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室内的成品不受破损

4、热情接待各级领导和重要客人的来访和检查指导工作。其中包括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尤政一行来公司参观考察等,上半年重要会议接待共56次,提供大小会议服务664次,服务人数8250人。

二、考核方面

从20__年6月1日移交包头利和物业公司,机关服务部协助考核办公楼里所有的施舍设备各类问题,为确保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根据公司办公楼的实际情况,结合《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外委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方案,实行动态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将用户有效投诉和日常服务质量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中,计入当月总成绩,截止目前为止机关服务部共考核检查问题960条,并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

二、后两个月的工作重点

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业管理部后两个月的工作更艰巨,办公楼的水电暖已全面启动运行,隆冬季节马上来临,供水、供暖面临着严重的考验,我们走好了一切准备工作。物业管理部与利和

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工作,经常督促检查协调各个方面的工作,保质保量度过一个严寒的冬季。

我们物业管理的全体人员要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好工作,爱岗敬业,踏实工作,使上级领导放心,我相信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物业管理部的工作一定会有一个新的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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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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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总公司寻求改革的一年,也是总公司快速发展的一年。这一年来,物管中心按照总公司年初提出的“质量、改革、发展”的工作目标要求,在总公司领导的关怀下,全体员工团结一心,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不断创新,进一步提升了物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品牌建设

物管中心始终把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作为中心运行的首选目标,坚持总公司“敬业报校,诚信服务,保障有力,追求卓越”的宗旨。今年年初开始,中心便着手打造物管中心“第一时间,第一服务”的品牌效应,提高物管中心的运作效率和竞争力。

(一)贯彻ISO质量管理体系

物管中心始终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贯彻总公司“质量年”的要求,坚持每月1-2次物业质量交叉检查,通报,实施改进的工作,制定并实施了《优质服务方案》、《平安红五月服务方案》。另外还按照ISO质量管理要求,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部分修改。

(二)形成以客户满意为中心的质量体系

“服务为本,客户至上”,在今年的工作中,物管中心注重加强与业主和使用人的沟通联系,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积极与各教学楼、办公楼办公单位联系,做好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以及其他各项临时交代的突击任务,保障了各大楼、办公楼正常的教学、办公秩序。如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各项考试工作以及全国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工作,配合国资处和研究生部对明德楼五、六楼教室的1000套桌椅的搬运工作,配合学校职能部门举行茅以升基金颁奖大会、迎新场地、红歌会场布置及周边环境布置工作等。

2、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及时张贴温馨提示,坚持在家属区及时张贴板报、黑板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60周年大庆等专题板报及抗击甲流黑板报等。

3、举办“11月18日后勤总公司物业客服联系接待日”活动,发放“交大物业安全优质服务卡”,广泛征求家属区业主对物业服务意见建议;张贴服务联系电话,方便大家在第一时间联系物管中心进行相关事宜的处理,力争让全校师生员工满意放心。

二、内部日常管理工作

(一)人员素质方面

为了提高物管中心的运作效率和核心竞争力,今年年初,物管中心便制定了一系列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各项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培训分为两大类,一是普通员工的培训,二是管理干部的培训。员工培训包括:利用每周各部门的早会,分别对员工进行素质、礼仪、技能及质量要求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文化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对管理干部的培训则主要围绕新版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新版的《GB/T19001--20xx》质量管理标准展开。通过培训,提高了员工的综合素质,改善了员工的工作态度,激发员工团结合作,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

(二)保安方面

20xx年,在总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保安部全体队员坚持为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为宗旨,加强对学校园区进行综合治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现有的物业管理条例、总公司内部保卫工作条例及物权法,充分发挥了保安的“人防、技防、群防”的有利条件,全面维护了校区内的人、车、物的安全,具体工作如下:

1、根据总公司提出的“安全、质量、发展”的思路为切入点,结合保安部具体工作为实际重点,加强对校区的人、车、物管理。

2、制定门岗管理制度,来人来访、物品出入登记,车辆实行“一车一杆一证”的放行制度。

3、加强整个区域的巡逻范围,白天队员实行交叉巡逻,不定时对各区域设岗布控。晚上实行分时间段进行巡逻,以季节变化为准。队员分批进行巡逻,做到防患于未然。

4、加强对校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

(三)保洁及环境卫生方面

1、始终按照ISO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坚持以《清扫质量检查月报表》逐项对各责任区进行了严格考核,基本上完成了总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

2、严格执行清洁工作规程,全天候清扫各教学大楼、办公大楼、卫生间、走廊等;全天候清擦垃圾箱、扶手、门等,及时清理垃圾,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了一个干净、舒适的的生活、办公环境。

3、对家属区主干道及家属区楼前后影响住户的树木进行了适当修枝,对绿地杂草,按每个清洁工以责任区的形式分片包干负责。

(四)维修方面

1、在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方面,制定了完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和应急方案,及时定期对各种设施进行保养、检查,做到日常检查有登记、小型维护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及时处理,做好电梯、消防设备的维保工作。

2、利用假期配合维修部门对第二教学楼各楼层爆裂地板砖约1000多平方的地板砖进行了维修、更换。

3、部分家属楼房顶漏水、自来水管锈坏,许多住户水电气方面问题的出现,使维修任务重,难度大,物管中心积极与住户进行协调,配合能源中心、工程队,使能源中心、工程队对家属区水电气、土木的维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4、为节约经费,对于一些损坏程度较低的设施设备自行进行维护,修缮,如维修第一、四教学楼的桌椅200多套,门窗100多扇。

(五)绿化方面

1、负责全院范围内20多万平方米的绿化种植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及为院内各部门办公室、各种大小会议提供各种植物和花卉。

2、协助工程公司及基建处完成游泳池、青红楼、总公司处、大坪校区等地的植物移植工作,共移植乔木600余株,灌木1000余株,地被500米2,在车队新植草坪150余平方米。

3、在开学迎新、国庆、迎接人大副主任及交通部副部长等各项大小型会议中,布置草花量共计5万多盆。

4、繁殖植物:冷水花上万苗;菊花20xx盆;春季草花3000盆;扦插苗木(包括蚊母、金叶女贞、红继木、芙蓉花、毛叶丁香等)上万苗。

5、在学校开展的“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和学生义务植树等活动中,共同种植植物上百株。

6、在绿化租摆业务中,向外拓展业务2起(南坪、应技院)租花量增加100余盆。

(六)其他方面

1、积极配合学校各种会议及各二级单位的各种会议服务工作,全年共完成交通部副部长来校检查工作等重要会议服务工作178次,普通会议500余次。

2、做好学校内的邮件收发工作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全年共完成各种邮件的收发工作共计25828件

3、抓好消防防范工作及安全隐患的处理。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了一百三十余人次,对家属区28栋家属楼进行了楼道乱堆乱放的各类杂物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持了消防通道的畅通。

4、主动与家属区住户联系,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空调脚架,为生锈的脚架去铁锈,刷防锈漆,做好家属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工作。

5、加大了对农贸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脏、乱、差”的治理,使市场的秩序和环境卫生焕然一新。每周两次对市场门市顶棚杂物进行清理,为市场每家住户增添消防灭火器,对乱摆乱放,超摊越位的经营进行了整顿,市场内外所有人力车实行统一归位,机动车做到停放有序。

6、做好家属区和农贸市场的“除四害”工作,安排了每周一次的打药防治工作,不定时的投放鼠药;及时对出现在家属区和校园内的马蜂窝进行处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7、抓好节能工作,除经常向员工宣传节能知识、提高他们的节能意识外,还编制了一些宣传节能知识的小标语,并在各教学楼和行政楼内进行了张贴。

8、做好总公司办公室搬至青楼底楼的工作,抽调人员及时对青楼办公室和过道进行清洁卫生清扫工作,对办公用品、电器设备进行打包、搬运及安装工作。

三、今年完成的重要工作

(一)做好甲型H1N1病毒的防控工作。在学校、总公司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甲流期间红楼、青楼、西山楼隔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生活垃圾及医疗废品出渣工作、铺设新增床垫及日常更换工作、隔离区域的日常消毒、隔离人员的饭菜运送等工作。

(二)贯彻总公司以餐饮为龙头的方针,除做好生态食堂的物业管理工作,积极配合饮食公司做好第一届美食节各项工作,配合饮食公司对知园三食堂厕所、门窗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工作等,在饮食中心向外拓展的同时,还协助饮食中心做好各项后备保障工作,如抽调人员到彭水、合川、科技馆、南开中学等地进行保洁、维修、管理等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

虽然我们在20xx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深刻的认识到我们的不足,还有很多需要完善与加强的地方:

第一,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年的工作中,因管理服务不到位致使明德楼、第二教学楼个别办公室物品丢失,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实际处理事务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第二,与业主的沟通不够,了解不足;

第三,维修服务、保安服务和保洁服务质量还有待加强和提高;

第四,物管中心专业性不强、经营方式过于单一。

针对以上几个问题,在年工作中,我们将吸取经验与教训,努力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与管理水平,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主沟通活动,把工作做得更好。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加快步伐,不断提高自身物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在前行的路上脚踏实地,再接再厉,勇往直前,为总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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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文参考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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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一、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规范物业管理的行为,达到业主的满意和要求,制定本合同。

二、本合同共分为:《总则》、《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资金结算》、《监督管理与检查考核》和《附则》七个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辽宁电*第四工程公司

乙方:辽阳四兴物业管理*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辽宁电*第四工程公司办公大楼(电力大厦)及其附属和共用设施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文圣区青年大街九十九号及其区域范围内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写字楼

建筑占地:17666.49平方米建筑面积:13556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一年。即20__年3月10日始至20__年3月9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1、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2、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员,有权终止或要求调换人员。

13、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对物业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10、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负责编制物业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收取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管理费、保养费及特约服务费等。

总计:428626.83元。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相关标准,制定本合同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

一、 清洁卫生费及绿化管理费

1、 保洁费:

0.35x12x13556=56935.20元/年

2、绿化费:

0.55x13556=7455.80元/年

3、化粪池清理费:

0.30x13556=4066.80元/年

二、保安费:

0.35x12x13556=56935.20元/年

三、小修费:

每年40,000元

四、电梯、高压水泵运行保养费:

0.45x12x13556=73202.40元/年

五、供电、供水、供暖运行费:

8x800x12=76800.00元/年

六、收发:

3x800x12=28800.00元/年

七、特约服务费:

2x800x12=19200.00元/年

八、管理费及其他:

1、管理费:

3.5x13556=47466.00元/年

2、 办公费:

0.35x13556=4744.60元/年

3、 其他应急费:

每年5,000元

4、 法定税费:

420606.00 x5.5%=23133.33元/年

九、中修以上和设备、设施更新费用,由物业公司提出项目并套用相关定额,履行各种手续并由业主审核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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