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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造施工合同文本合集4篇 施工合同汇总20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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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4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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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___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___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___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___天内,工业建设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___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___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___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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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标准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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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综合楼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1.3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暂定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工程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造价编制以《________年_____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不能直接套用定额及信息价的,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品牌及价格后再行施工。特别贵重材料及器材品牌及价格由双方另行面议。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壹份(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派置______同志为甲方代表协调现场施工监理。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7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5 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5.6 乙方派项目经理_______同志负责现场施工工作。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器材,承包人应在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以及相关的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属隐蔽工程的需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接到验收通知后七天内组织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开工前按暂定价的20%预付施工备料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至50%时再付_____元。

(3)工程进度至80%时再付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付______元。

(5)工程竣工结算后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7天内一次性付清。 1

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

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

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

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发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

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1

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

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 附则 1

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

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

5.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

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任单位: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 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 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 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 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________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

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十

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执行。 十

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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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5建造施工双方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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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监督方(以下称丙方):

本合同有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鉴定,责任方向为:乙方对甲方负责,丙方对甲方负责。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安装内容:包工包料,包含以下内容:建业园小区3#楼东十字路口至各楼供热总阀处、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施工界限为各楼供热总阀门处)备注:

二、工程价款

本工程采用一次包干的承包方式。

本工程价款金额共计 元,大写( )

三、管道及管件的规格型号

具体材料详建预算表。

四、工程期限

1、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款3日内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

2、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应在日内安装结束。

3、调试及验收,工程安装结束后,乙方应在日内调试完毕。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的价款的

2、超出发包部分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设计变更或补签合同)。

六、甲方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管道走向、放线,并应在工程具备安装条件3日前,

2、甲方应在提供乙方安装管道时所需要的临时水、电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院内的协调管理工作。

4、甲方应根据安装、调试需要向乙方提供便利。

5、甲方提供临时仓库、临时住房。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所购买的施工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检验报告,经甲丙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

3、乙方负责供暖调试,并达到设计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规定,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事项。

5、乙方在施工时应充分考虑今后甲方在使用中的维护方便。

6、乙方承担材料的运输费用。

7、乙方负责施工结束后,将工程正式管网图纸一式四份提供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2份。

8、乙方负责施工中对甲方其他设施的保护,如果有损坏负责修理或赔偿。

9、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分段施工的要求,在施工中合理安排以免造成重复浪费。

八、丙方责任

1、负责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2、负责甲乙的协调工作,负责工程临时变更中技术问题的解决。

3、负责乙方供暖调试达到设计要求,负责甲方的用暖效果达到合同要求。

九、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丙双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或质量不符合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丙双方提出异议后,应在2日内答复并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丙双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3、在管道调试、运行中发现问题,乙方必须及时处理,保证运行。

十、工程保修

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修:保修为: 年。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三方必须执行。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无故延误工期的,由乙方向甲方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甲方必须按时将款付给乙方,延期付款,每天按付款总额1%的违约金付给乙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散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三方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认可的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由乙方收到付款之日起有效。合同一式九份,三方各三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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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项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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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投资方):

承包人(施工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规模:

4、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日历天数天: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五、合同价款与合同价格形式

1、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价格形式:

六、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七、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户: 账 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商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生效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

(2) 本合同通用条款

(3) 本合同专用条款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中标通知书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上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托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已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及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责任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临时用地、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手续,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要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造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费用,因承包人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应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议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检验评定标准或按规划设计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后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师认可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质量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无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份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水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 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 . 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 .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视为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既不确认亦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80%,从第 天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5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 (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定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附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 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院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由双方协商解决。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38.2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7日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参照类似的行业、标准、规范。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定7天后提供一式叁份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第三人。

4.2图纸会审,承包人收到图纸后,应全面认真审阅施工图,并在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审阅意见或建议,由发包人组织设计、监理、承包人等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职权: 按照有关监理行业规定和处理发包人的委托有关工作,按施工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职责: 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和工程请款签署初审意见。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处理施工现场有关工作,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职责。

7、项目经理

承包人要按照投标文件规定,派驻施工项目经理,并将项目经理的证件放在发包人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

姓名: 职务: 职权:项目经理仅限于工程的施工管理,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分区根据施工计划在开工前7天。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协调,费用由发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7天,由发包人协调,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天。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7天。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天,并双方签字认可,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同时做交验记录。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7天,并形成会审纪要。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第8.1条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协调当地政府、村委、村民小组及村民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地上农作物,及时将土地交给承包人施工,因村民原因不能将土地按时交出,应及时通知承包人。且工期顺延。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双方另行协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若需要,双方另协商。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0日前向监理、发包人提供项目施工进展月报表及次月计划完成工程施工量。份数:一式三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第9.1(3)条执行。

(4)向发包人提供的临时办公和生活设施的保障条件:发包人自行解决。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或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第9.1(6)执行。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单位占用施工合同中约定土地外的土地,则由此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和农作物补偿的风险和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造成的工程延误不予顺延。

(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清除施工中遗留的废物杂物,竣工交工一个月内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承担因自身原因或违反有关规定造 成的损失和罚款。

(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配合发包人协调当地乡镇、村政府领导及村民的关系,避免与当地村民产生矛盾,争取当地村民的支持,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当地村民阻碍土地整理工作的,承包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影响当地村民正常生产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与受损失群众协商处理。

②承包方承诺并履行在 项目所在地 内依法纳税。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开工前7日内确认,逾期视为同意该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工期延误

13.1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13.1.1不可抗力

13.1.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中雨以上天气,工期可顺延。

13.2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极限为合同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15.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合格。其中土地平整必须达到达到国家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HNTJ-20__-088T1011-1013-20__);排灌电器必须达到国家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农业工程建设标准》;田间道路必须达到国家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道路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农田水利必须达到国家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其他附属工程达到工程设计质量要求。

15.2因承包人的原因达不到规定的工作质量要求:承包人同时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第15条执行。

15.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同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检验部门鉴定,有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5.4工程质量保质期:按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日历月

16、检查与返工 按《通用条款》16条执行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18、重新检验

18.1双方协议为:按《通用条款》第18条执行。

19、工程试车

19.1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执行。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要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配备一名专职的安全员,负责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对工程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承包人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0.3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理等附近施工时,在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供安全施工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

21、安全防护

双方协议: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1条执行。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产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外,工程固定单价包干不能因市场价格调整发生变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根据当地村民的合理要求或确属设计缺陷必须要进行变更的,项目建设工程变更,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后实施。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工程量变化的:①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中有相同细目的按承包人投标时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②有类似细目的参考类似中标单价结算;③如材料采购价格超过当地信息价15%以上的,予以补材料差价,同时在竣工结算当中给予调差;④工程变更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4、本工程无预付款。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每月25日按进度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一式叁份,发包人应于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之日起7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逾期不予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该工程量报告。其余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5条约定执行。

25.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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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郊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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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工程竣工

a)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合同,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合同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工程质量

a)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索赔

除非双方合同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补充条款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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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4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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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3.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2.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限于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规。本合同订立时国家及相应部门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同样适用。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4.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驶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证号: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审核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6.工程验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按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16.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标准。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⑺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报送甲供材供应时间计划表及要求。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方、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⑴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

⑵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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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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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我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组织相关部门在石屯镇政府会议室对我镇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邀标,现确定你方中标,为了使该工程施工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________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________镇

三、工程内容

公路全长约6公里。路基、排水沟、涵洞、路面、铺砂、碾压、里程碑等。

四、质量要求

1、路基:路基有效宽度6.5米(不含排水沟),石方地段排水沟为0.3米0.3米,土方地段0.5米0.5米,最大纵坡9%,回头弯半径15米以上;特殊路段经甲方同意可以按4.5米加错车道的规格建设。使用风化砂石。过水路面至少6.5米宽,7米长,200混凝土。

3、路面:全程铺砂,宽3.5米,厚0.08米,全程碾压。

4、里程碑:按甲方指定规格制作,并按甲方指定点安放。

五、工期

该工程要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动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3。

六、承包价格

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一次总承包,总价359680万元。结算时每公里5.99万元,不足的每公里减5.99万元,公路里程不能超过6公里。

七、付款办法

根据施工进度,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工程负责人签,再经法人签字生效,支付资金不得超出完成工程量的7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95%,并按规定留足5%的质量保证金。

2、甲方负责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施工、技术监督。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由甲方与乡镇协调处理。

4、工程竣工,甲方及时组织综合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责任组织施工队伍于规定时间进场施工,并保证到规定竣工时间前全面完成施工任务,向甲方提交工程成果及竣工文字图片等材料否则,出现矛盾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4、工程质量事故及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及质量监督。

6、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以外,乙方责任工程质量,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7、乙方必须严守信誉,确保按时完成。若乙方不按时、按质、按量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收破方,不结尾款。

8、工程竣工及时向甲方申请收验。

9、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安全合同另订),并严格执行安全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2、抓紧施工,按合同日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超期5(以5为一个时段),扣减工程合同价的5%,照此类推。

3、因验收不合格需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乙方不遵守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立即更换工程施工队伍,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收破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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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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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项目部):

乙方(工 班):

为确保本工程的顺利施工及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明确项目部、施工班组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地址: ;

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本工程完工退场。

一、通用条款:

一)、工班进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严格服从项目部的管理,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工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工班在进场后,必须把班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整理好报项目部存档,并办理工卡,工人凭工卡出入工地。

三)、工班入场后,由项目部组织,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及质量技术交底,并在记录表上签名留底存档。项目部每月定期的组织工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班应积极配合,安排好班组工人进行培训学习。

四)、工班的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及人手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五)、施工过程中,严格服从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执行公司及项目部制定的施工计划。工班必须保证足够的人手,以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

六)、工班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野蛮施工,必须按照公司质量要求及合同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七)、工班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定期的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和管理,下班离开时,及时关掉电源、锁好电箱方可离开。

八)、工班在施工现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服从安全员的管理,做好相关安全防护工作。

九)、工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吸烟、生火等。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做到先有动火审批手续再进行动火作业施工。

十)、工班必须按规范要求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必须按规范要求堆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文明施工培训学习。

十一)、项目部对工班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发出的口头或书面的整改通知单,工班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

十二)、需要由工班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或送检材料等,工班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的工作,及时按要求提供。

十三)、工班工人必须严格遵守生活区管理制度,严禁在生活区进行赌博、卖淫嫖娼、六合彩等违法活动,严禁在宿舍内生火,使用电热设备做饭取暖。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插座。生活用品必须摆放整齐,保持宿舍的整洁。

工班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质量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工班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事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均由乙方(工班)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二、专用条款(由项目部根据各不同工种填写):

甲方(项目部):

项目经理: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工班):

工班负责人:

签 定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项目部、工班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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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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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年月日签订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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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项目施工场地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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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水表安装项目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

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款的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____米,电路____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小五金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

5、工程保修期_______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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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参考2025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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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法律、法规,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百胜有限公司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县工业园区。

3、工程施工范围:泵房外围管网安装,车间远程控制消防水炮安装,车间增补消防报警系统安装,车间防火门及防火涂料。

第二条:施工方式

1、包工包料包验收。

2、结算方式:按现场完成施工工程量据实结算,套用湖南省20xx年《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计算,按总价下浮10%结算;乙方每完成一项分部工程,必须报甲方申请工程量核对,否则将视为无效工程量。

3、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乙方若将工程转包给其他队伍,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所签订合同。

第三条:承包工程造价

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150万元(含税),如果工程总造价超过150万元,则按150万元支付价款,如果实际工程量低于150万元据实调整。

第四条:工程期限

注:以上工期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乙方延期,按每天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计算,累计计算。

第五条:施工及变更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施工。在确保验收通过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作主增加不必要的项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解决,不得私自处理。如发现乙方私自处理,必须全部返工,按消防规范进行施工,应达到合格等级,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必须安全生产,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安全系数必须保证100%,乙方聘用的人员在生活、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的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质量验收凡是有甲方认可的样品以封存的样品为准,所用的材料设备以甲方书面签认的材料规格、颜色、厂家、品牌质量为准。

5、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完成工程资料归档备案手续取得黄冈市消防支队及西塘镇消防大队验收报告证明,并移交完整的二套工程档案资料给甲方,逾期应向甲方支付每天伍仟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期限和方式

1、支付期限:工程施工到总量的一半时,凭丙方的书面通知书支付实际工程量的50%。

2、全部工程完毕,并通过市消防支队及西塘镇消防大队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证明许可证后,凭丙方书面通知书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的95%。

3、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国家相关法律条例执行。

4、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必须先提供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每次接到乙方申请工程进度款表和税务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第八条:三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接口。

(2)、负责按合同组织工程的审查、拨款工作及办理竣工结算。

(3)、履约合同约定的义务。

2、乙方责任:

(1)、自行负责临建设施必须按当地政府城管要求必须配套的相关设置,之前必须自行解决办公场地、员工食宿场地及设备保管场地。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的场地现状,愿意接受现场现状安排施工。厂内动用明火前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办理除甲方办理的手续外其它一切手续及费用。

(4)、负责缴交政府要求的农民工相关保险及办理施工许可证中乙方所需提供的一切手续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必须做好厂内道路、设备以及所有水电管网、绿化等市政府管线和周边建筑物及构造物的保护;如有损坏设备及人员安全乙方将负一切经济、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6)、向甲方提供二套竣工图(按西塘住建局档案馆的城建档案要求)。

3、丙方责任:

(1)、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进度。

(2)、组织甲、乙方和消防部门共同参与消防工程验收。

(3)、在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相关手续后,通知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款。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交付

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定给甲方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由丙方牵头组织消防部门参与对工程进行验收,如正式验收通过,则工程验收以场地清理完毕甲方签收之日为准。

2、场地清理验收,乙方必须无条件将施工现场的设备及施工人员及时退出,临时设施拆除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出场且将现场清理干净,将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移交给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上述合同中已规定的违约罚则双方均应遵守。

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若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算付款。

2、乙方在综合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将本工程的结算资料交甲方审核,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另行议定,另行签订的条款也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凡甲方人员所签字确认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甲方盖章确认,否则无效。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争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合同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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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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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为共同承包建设__________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双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工程总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

2、经过双方测算,本项目的前期进场开工等所产生的费用为_____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_____万元。

3、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1)甲方_____投资_____万元,占_____%。

(2)乙方_____以工程项目及技术投资,占_____%。

(3)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付款。剩余的款项应先归还甲方的投资本金。

(4)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账户_____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二、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1、责任及分工如下:

(1)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_____主管。

(2)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_____负责管理,出纳日常工作由_____方负责管理。

2、材料采购及其他

(1)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进行。

(2)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合作双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三、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1、利润、风险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甲、乙双方各________%比例分享承担。

2、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发放。

四、其他

1、资金和管理

(1)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2)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_____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用账户上,专款专用。

(3)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号开一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

2、出纳与财务管理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存货日记账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双方股东,并经双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3、合同争议与免责

(1)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1)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2)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作各方各执__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作双方在中国_____市签字。甲方:(签字)代表人:住址:联系方式:乙方:(签字)代表人:住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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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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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修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心办公楼地板、天花板修缮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乙方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承包。

2、工程范围:

三、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良好。地板砖:121、88m2

四、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元。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20______年___月___日

六、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之全部过程内容并经验收合格,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发票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即__________元。

七、违约责任

1、工程延误: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按预期之日算每日赔偿合同总价3%;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支付人工工资,予以补偿。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符要求,除无条件进行维修更换外,应当违约承担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包括民事、行政、刑事等全部责任。

八、工程验收

1、本工程施工全部竣工后,由甲方代表及监理人员、有关设计人员进行验收。

2、不符合涉及有关规范时,不许限期整改。

九、责任范围

1、乙方对施工质量负责,凡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修期为三年)

2、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在施工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其责任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时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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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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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资金来源:;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为以下第__种。

1.工程实行招投标的,本合同的签订主体就是中标主体,工程范围就是招投标文件上要求的范围,如果对方在初次、二次设计图及设计图修改变更等过程中省减的项目以及未施工的项目,应当在结算时作相应的扣减。

2.工程未实行招投标的,承包范围为。

(二)承包方式:;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

(三)因甲方原因或非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相应的顺延。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价款

(一)本合同初步预算总价款元。未实行合同包干价的,最终价款由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结算部门根据最新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二)总价包干合同不作价款调整,但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款应作相应调整,按照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进行结算。

1.设计发生变更;

2.在施工中增加或减少了工程项目。

(三)合同外工程必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确定,未经事先书面确认的,甲乙双方一律不予认可。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15日之内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按规范的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直到合格为止。

第七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后30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工程款,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乙方在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八条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及规定组织施工,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范围为施工的全部工程,保修期限—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程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合同一方违反合同任意一条约定的,均为违约。

(二)违约责任:

1.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各自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还需支付守约方按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本合同项目不允许分包,如果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且乙方须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5.如发现第三人、施工的,承包方一律支付违约金200万元,且该违约金不得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低。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或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以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提出后不采取弥补措施的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2.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3.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授权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必须是承包方的正式员工,应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其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等证明其身份的资料。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即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签名)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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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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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项目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人员必须牢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不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如有高处的交叉作业、拆除实墙面、顶面设施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时,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3、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方法为高挂低用,必要时平挂也可以;

4、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在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未达到安全防护效果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5、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机械、电气等设备及电闸、阀门、开关等;

6、用高凳或其他架板设施铺脚手板时,架板设施必须牢固、平稳,铺设板宽度不少于两块脚手板;

7、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有易燃易爆物品处抽烟动火,不得随意丢烟头(烟头必须熄灭);

8、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向上级报告;

9、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严禁盗窃破坏设备、材料、废料、废料头及公共和私人财产;

10、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施工现场打扫干净。

11、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率低于5‰。(注意:该条为与分包方约定的安全生产指标)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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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项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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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内墙瓷砖班组)

为适应建筑发展结合项目部具体情况,经双方商定签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楼

2、工程地点:

3、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包验收合格。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工程自年月年月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单价

1、承包范围:电梯井前室公共部位地砖及饰面、墙砖粘贴以及浆缝、匀缝、维修、清洗、成品保护等,材料运输不在承包范围内。

2、承包单价:电梯井前室公共部位地砖600×600每平方米30元,饰面砖墙砖300×600每平方米3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每月验收通过后支付以上经审核后的实际所完工程量价款60%,剩余工程量在20xx年12月底一次性付清。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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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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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养鸡场改造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二、施工内容

1、钢窗为维修和更换玻璃及刷油漆,面积96×1.44=136.24㎡;

2、门为普通平开钢门,共24樘;

3、拆除原木质屋架、檩条和石棉瓦,更换新钢方管屋架、檩条为钢C型钢,即C140×40×20×2.0,屋面瓦为50厚彩钢复合瓦;

4、DN50引风透气帽,彩钢制作、安装。

三、施工工期

合同工期共计 天。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四、结算方法

该工程除工程拦标价注明的工程量清单外,所增加的土建项

目、钢结构项目及装饰装修项目,一律按签证清单量,按现行近期国家相关定额计价方式进行计取。所增加项目工程造价按工程量清单,经双方核定后在 七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造价的 %。

五、工程造价

按拦标价约 元,到风透气帽按 元/套计补。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所有安装材料到场报验后,甲方支付款项 %,安装完毕后付到完成工程量的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 天内支付至完成总价款的 %,留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该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材料工程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

4、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程、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5、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及竣工资料的合并及归档。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工程。

2、乙方必须按甲方技术要求及使用需要制作安装,统一规范化。在安装过程中,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其它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乙方承担由乙方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4、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施工电源,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成后,负责清理现场,保证现场环境卫生。

九、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钢结构制作安装,如果中途退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工程款不予结算,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曲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在结清工程尾款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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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参考2025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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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m2

4、结构类型:砖混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乙方负责#6#、8#、9#、11楼,散水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户、外保温、外墙涂料、屋面、防水,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等;甲方负责水、电、暖等外网及院面硬化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费用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以建筑面积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占所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乙方占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竖向分配。

抵顶整体6#楼与9#楼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标准

1、开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双方确定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竣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督促、检查;

2、乙方负责现场具体管理,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或违规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担负全部责任。

3、乙方有义务为施工人员投保安全保险,保费由乙方自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另一份备案。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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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参考2025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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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入职合同范文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籍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考察,确认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职施工队,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1.乙方入职必须交纳诚信保证金(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入职后(签订本协议后),如在三个月内,乙方没有接到甲方的派单(施工工程)或不愿在甲方施工,甲方应无条件的退还乙方诚信保证金(押金)。

2.乙方同甲方合作后,也属公司一员,应处处为公司的利益和形象着想,维护好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如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同时全额扣除诚信保证金(押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政府机关处理。

3.乙方要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地区、行业管理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所知道的材料标准,无权更换材料,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工艺规定及质量验收标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违规现象,拒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施工权,乙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退场,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全额扣除诚信保证金(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后,必须按工程造价________%扣除质量保证。如乙方长期与甲方合作,质量保证金扣到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终止,以后施工项目中不在扣除质量保证金。

5.在乙方同甲方继续合作期间,乙方完工项目工程质量、售后项目需要维修,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如无时间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去维修,甲方可安排公司售后部或其他施工人员去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质保期内质量原因),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如需要同甲方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30天)书面提出申请,否则属单方面终止,甲方有权扣除所有项目质量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7.质量保证金在乙方终止合同起两年后,扣除乙方没有时间去售后服务的项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余额全部退还给乙方,诚信保证金在终止合作后的三个月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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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项目施工合同书包工包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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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码头维修项目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码头维修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分工协作,相互合作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码头维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码头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建设规模:石方77.243、楼梯维修17步、铺设石头地板482、码头步道71.822、河中炸石头、天钟洞厕所维修等。

五、工程总造价:伍万陆仟壹佰贰拾元(56,120.00元)整。

六、开工时间:201年月日

七、竣工时间:201年月日,工期为天,如有新的要求变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顺。

八、工程质量要求及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建设方案及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和施工场地的卫生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垃圾堆运输和处理,并保护周围环境林木植被,不得随意破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验收前要保证建设工程的保护工作,不能发生损坏,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须加强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当和技术问题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报告及相关材料,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视乙方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税务票据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十二、保质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十三、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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