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贷款
第四条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第三章还款
第九条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第五章保险
第三十条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第六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第七章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第九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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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乙方:_________(受托方)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财务记帐及综合类涉税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财务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为甲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为人民币元月,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周内将服务费付清。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帐面数相核对;
(3)及时为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和办理涉税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6)对甲方提供的不实原始凭证或授意做出的不当会计处理,有权予以拒绝并保留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经乙方确认并同意终止合同后,乙方将剩余服务费用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视其违约,不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涉税文件处理不当,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乙方对上述责任事项享有最终的说明解释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2:贷款中介合同范本
协议书(代合同)
安排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 款 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设 项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项目贷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1. 贷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设 项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 贷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
3. 贷款期限:以操作银行规定的文件为准。
4. 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 乙方以 给银行作为贷款抵押。
6. 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非的承诺。
7. 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有关文件及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8. 乙方保证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50万元/项。此款将在贷款成功后,从甲方所得的咨询服务费中扣除。(此款由湖北海外联谊咨询中心代管)
9. 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90天内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本项目;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信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10. 如90天内,甲方无法安排放款方进行实质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继续运作),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
11.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员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间的膳宿费用。
12.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三份。本协议签字即生效。
篇3:关于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用途: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产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整
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__万元整。
借款月利率:__,月综合费率:__.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大写),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
借款期内,乙方必须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死亡、征地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
本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展期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十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公证处公证,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约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内容作为办理抵押登记时按照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补充内容,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盖章)借款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抵押共有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二】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_________
1.2贷款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1.3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_________%)。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_________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2.3结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1)《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2)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3)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1)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2)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手续费。
7.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9.1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10.1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1.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
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借款人(抵押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
经办人: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篇4:办理委托贷款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贷款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协议正文:
甲方(资金借入方):
聚信行用户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资金借出方):详见《资金借出方列表》
丙方(网贷平台):
住所地:
网贷平台:运营主体是广西南宁信立成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本协议由上述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签署并据此建立民间借贷合同关系,聚信行作为双方民间借贷的居间服务方,聚信行不对借贷双方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提供任何担保或承担连带或赔偿责任。本协议由借贷双方及聚信行通过聚信行平台于 年 月 日签署电子合同且签署地为聚信行平台所在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定义:
除非缔约方另有约定,本协议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 网贷平台:在本协议中如无特别说明,均特指由广西南宁信立成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聚信行平台(网址为:),是专业提供借款项目信息发布与管理、交易管理、交易资金结算(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者银行提供)等服务的互联网金融和商业信息中介服务平台。
2.甲方:指存在资金需求,同意通过丙方平台发布其借款需求,承诺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从而获得乙方借款资金的自然人。其实际身份由聚信行网站用户名或者身份证号码作为标识。
3. 乙方:指在丙方平台注册,向在聚信行平台发布借款需求的甲方提供借款,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乙方具有合格的投资能力、相应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并自愿承担交易风险。其实际身份由聚信行网站用户名或者身份证号码作为标识。
4. 第三方支付机构:指具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等合法业务资质的,独立于交易各方的,为平台用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等服务的第三方非金融机构。本协议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5. 汇付账户:指甲方、乙方、丙方以各自名义申请注册的,以接受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可实现资金支付管理与托管的托管账户。该账户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与其聚信行账户具有一对一的绑定关系,其充值、投标、提现、还款等操作指令均在聚信行平台做出。
6. 第三方资金托管: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甲方和乙方提供独立的托管账户及资金交易结算服务,保证其资金独立性,与聚信行的自有资金相互隔离。
7. 筹集期:指从乙方借款项目在平台发布之日起至借款资金筹集完毕之日止的时间段。该期限以聚信行平台具体留存记录为准。
8. 借款本金:指乙方在聚信行平台发布的借款项目在筹集期所筹集达到的资金总额。
鉴于:
1.广西南宁信立成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南宁市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拥有聚信行平台的经营权(网址:),向聚信行平台注册用户提供咨询及相关管理服务。
2.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均已在聚信行平台实名注册,同意聚信行平台的《网站注册服务协议》,并自愿根据《网站注册服务协议》达成并签订本借款协议。本协议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事先已充分阅读并认可聚信行平台提供的借款协议样本。
3.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均已承诺其提供给聚信行的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4.资金借入方具有合法的借款需求,资金借出方自愿以其自有的合法资金向资金借入方提供借款。资金借出方以本协议为依据与资金借入方形成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为此,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经聚信行的居间撮合,就有关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守:
1. 借款基本信息:
1.1 资金借出方:指在聚信行平台注册,并通过聚信行平台而促成的实现资金出借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居民。
1.2 资金借入方:指由聚信行平台促成的、与资金借出方签署借款协议,从而得到资金借出方出借资金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或者资金借出方受让的其他资金借出方的既有债权所对应的、因此而对资金借出方负有相应债务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
1.3 借款用途: 。
1.4 借款开始日(起息日):资金借出方通过聚信行平台下达网络点击指令,不可撤销地授权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借款本金金额的资金由以乙方名义开立的汇付账户划转至以甲方名义开立的汇付账户中。本合同下借款开始日为 c 年 月 日。
1.5 借款到期日: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节假日不顺延(如到期当月不存在该借款开始日的对应日的,则应为当月的最后一日)。本合同下借款到期日为 c 年 月 日。
1.6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
1.7 每期还款日:自第二个月起每个自然月的借款开始日的对应日,节假日不顺延(如当月不存在该借款开始日的对应日的,则应为当月的最后一日)。
1.8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1.9 借款期限:【 】个月,本协议所载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款实际发放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即起息日)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借款到期日根据借款期限相应调整。
1.10 借款费率:年利率 %,按照借贷双方在借贷关系成立时共同确定的借款费率标准,并按照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确定。详见还款计划表。
2. 借款支付及还款:
2.1 资金借出方在同意向资金借入方出借相应款项时,资金借入方委托聚信行平台在本协议生效时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直接划付至资金借入方的平台账号
2.2 资金借入方在还款时,资金借入方应向其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提前注入足额资金,并委托聚信行平台将还款直接划付至资金借出方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还款明细见附件《还款计划表》。
2.3 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均同意上述网站接受委托的行为,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相应委托方承担。
2.4 资金借入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期足额向资金借出方还款。资金借入方将主动根据本协议规定之还款日及还款数额按月还款至其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并委托聚信行平台划付至资金借出方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资金借入方的最后一期还款必须包含全部剩余本金、利息及所有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3. 债权转让:
3.1 资金借入方知晓并同意资金借出方对其所享有债权在债权形成的30日后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有权将其享有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不特定的第三人(该等第三人可以为一人或多人,下同),且可依次再进行多次、转让次数无限制。资金借入方逾期还款情况下,资金借出方不能转让该债权。
3.2 因资金借入方还款系委托聚信行进行拨付,故资金借出方进行上述债权转让时,可以以聚信行网站操作方式告知资金借入方,亦可以通过聚信行平台以其他方式告知。
3.3 因资金借入方逾期还款、恶意逃避或者其他因素不能正常还款,聚信行平台可以指定一第三人受让该债权。第三人通过聚信行平台的汇付账户向债权出让方汇付账户转划等价款项,以聚信行网站操作方式告知资金借入方,或通过聚信行平台以其他方式告知资金借入方,即完成债权受让。
3.3 资金借出方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本借款协议中对应权利及义务一并转让给债权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主张罚息、利息、解除合同等权利及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义务;并且,债权受让方应确认并受本协议约束。
3.4 资金借出方转让债权的,需向聚信行支付债权转让管理服务费:待收本金*【0.00】%。
4. 通知:
4.1 在本协议正常履行和借贷未逾期或违约的情形下,借贷双方无须向对方以任何形式发出通知或进行联络,均通过聚信行平台相应操作进行联络。
4.2 在出现贷款逾期的情形下,且聚信行不再负责清收并由资金借出方直接清收时,聚信行有权将资金借入方的相关信息和联络方式告知资金借出方,其有权向资金借入方直接发出通知和/或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短信及邮件等方式传送。
5. 借款居间服务:
5.1 聚信行为借贷双方提供交易信息、信用咨询、评估、划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等系列相关服务,同时借贷双方授权聚信行作为双方借贷业务办理的管理方,有权监督借贷双方按照本协议及聚信行平台规定进行操作,并在相应约定情形下拨付、收取及对外支付相应款项。
5.2 聚信行为资金借入方提供的咨询和管理服务(包括交易信息、信用咨询、评估、还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等系列相关服务),借款人同意在借款成功时按借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向聚信行支付服务费用,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5.3 聚信行为资金借出方提供居间服务,借出方支付理财服务费,理财服务费本期利息*
【0】%,此笔费用借出方应当每月按照约定还款方式主动向聚信行支付。
6. 提前还款
资金借入方提前偿还借款的,资金借入方需按照剩余借款本金的3%向资金借出方支付违约金。
7. 逾期还款:
7.1 资金借入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资金借入方未于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日前足额还款的,则需从还款日之次日起按如下约定向资金借出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方式:违约金总额=逾期应还款金额×【0.6】%×逾期天数资金
7.2 若资金借入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聚信行有权将资金借入方信息通过网站“逾期资金借入方名单”进行公布,并/或记入相关合作方的信用记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公民征信系统;由于信息公布产生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概由资金借入方自负,与资金借出方及网站无涉。
7.3 若资金借入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30天或资金借入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经聚信行确认,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视同提前到期,资金借入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项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若资金借入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30天,或资金借入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经聚信行确认,资金借出方与聚信行均可将资金借入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及资金借入方其他信息向媒体、用人单位、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律机关等披露,并有权将资金借入方提交或聚信行自行收集的资金借入方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便资金借出方、聚信行和第三方催收逾期借款及对用户的其他申请进行审核之用,由此造成的损失,资金借出方与聚信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为集中维护各资金借出方权利,如资金借入方出现逾期还款30天,或资金借入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的,全体资金借出方一致同意将本协议项下债权委托聚信行统一向资金借入方追索。聚信行催收无果后,资金借出方收到聚信行书面通知后有权自行向资金借入方进行债权的追索,聚信行将配合提供资金借出方为实现债权所需文件。资金借出方应当承担因债权无法追索产生的一切损失。
7.6 资金借出方一致同意,经追索实现的债权款项,资金借入方应当全额支付至其在聚信行的平台账户,并在扣除聚信行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后,按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向资金借出方进行支付。如经追索实现的债权不足以偿还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在扣除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后,资金借出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本金、利息及罚息。
7.7 资金借入方的个人信息或工作情况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影响资金借入方按时还款的,资金借入方应于发生前述变更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资金借出方与聚信行该种逾期可能。
8. 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8.2 各方同意,若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自动提前到期,资金借入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项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1)资金借入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五期还款逾期以及任一期还款逾期【30】天的;
(2)资金借入方个人信息或工作情况发生重大变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书面通知资金借出方与聚信行的;
(3)资金借入方在逾期偿还借款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的;
(4)资金借入方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
(5)资金借入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偿还借款本金及/或支付利息;
(6)资金借入方的经营出现足以令乙方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7)资金借入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8)资金借入方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借款合同承继的义务的;
8.3 资金借入方的逾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本金;(2)利息;(3)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与催收相关的费用;(4)逾期违约金。
9. 相关承诺与安排:
9.1 资金借入方承诺向聚信行和资金借出方提交的一切文本、图文、个人信息等资料等均为真实、有效。
9.2 一旦资金借入方项目中止或失败,资金借入方需提前还款从而终止资金借入方与资金借出方的民间借贷关系。
9.3 未经聚信行与全部资金借出方的一致同意,资金借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将获得的借款用于前述借款用途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9.4 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承诺任何发自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注册时提供的邮箱、手机的电子邮件与短信均为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10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 其他事项:
11.1 资金借入方的借款需求与资金借出方的投资需求匹配成功,即一个或多个资金借出方愿意提供出借的资金等于或大于资金借入方的借款需求后【2】日内,资金借入方无法撤销借款。
11.2 资金借入方的筹款金额到期未达到流标,无需向资金借出方支付利息。
11.3 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并在聚信行平台上保留存档,各方均认可该形式协议的法
律效力。
11.4 资金借入方及资金借出方均同意聚信行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借款协议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条款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11.5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1.6 资金借出方通过该借款协议所获得的收益应自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11.7 聚信行接受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的委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应委托方承担。如因资金借入方或资金借出方或其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问题)造成的延误或错误,聚信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1.8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1.9 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签署和确认的《网站注册服务协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资金借入方):
乙方(资金借出方):
《资金借出方列表》
丙方(网贷平台方):
篇6:小额贷款三方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经双方协商,就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 在_______________用社贷款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__________在_____市_____社贷款(大写:__________ )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乙方为 担保范围包括:_____全部债务本金、延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四、乙方提供担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担保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实。
七、甲方承诺为 在__________社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按《职工个人收入证明》约定,按月从其单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担保责任或扣收的收入在_______月内仍不能还清 所欠贷款本息,甲方将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双方载明的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篇7:贷款购车合同
签定地点:
编号:
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民法典,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现就 乙方定购汽车事宜做如下约定:
一、车辆型号、数量、规格、总金额及配置:
二、交货时间: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第____日上报订单信息,35个工作日交车(若因商用车公司生产、提车、改码、办证或遇不可抗拒因素地震、水灾、火灾、雪灾、道路运输等交货时间顺延)。
三、交货地点:此车主车(牵引车)由甲方运送到安徽XX公司;主车、挂车在安徽XX公司交车。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10台车辆定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2.乙方提车前每台车支付首付款(含定金):贰拾万零柒仟伍佰肆拾陆元肆角贰分整(:20754
6.42元),手续办理完毕后接车,首付款合计:万伍仟肆佰陆拾肆元贰角整(:207546
4.2元)
3.欠余款付款方式:贷车款总额:伍佰肆拾叁万零陆佰壹拾元整(:X元),分36个月付清,每月日前应支付本息壹拾柒万叁仟元整(:173000元)。(付款时间、金额详见还款计划书)。
4、此车购车方式为贷款,首付款:万伍仟肆佰陆拾肆元贰角整(:.2元),首付款包含车辆上户费用、第________年保险费(保险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详见保单)、购置税,不包含办理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费用。.
5、所有付款均为现款或转账,不包含承兑汇票。
五、验收及售后服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型号、数量、配置进行验收,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在提车时对所购车辆的外观质量和随车资料、工具当场验收,并签署提车验收单。如有异议应于验收当时提出,否则视为甲方交付车辆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若车辆发生外观质量以外的故障,则由生产厂家指定的特约服务站,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承诺办理,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质量保修按照商用车《质量保证手册》中规定的保修为依据。
六、违约责任: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如乙方未按还款日期规定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乙方除必须承担规定的正常本息外还将承担每逾期还款一天200元的违约金,如果清欠人员进行上门催收乙方还需承担清欠人员每人每天200元的清欠费,如果逾期还款10天则甲方有权将车辆扣回,每次扣车费用3000元由乙方承担。
2.丙方责任及义务: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丙方承诺在保证期间按甲方要求随时履行还款义务(包括本金和违约金等)。
3.乙方不得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其他任何理由为由拖欠应付款项。如果延迟,乙方除承担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将车辆收回,由甲方转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且甲方有权以因此所得车辆价款冲抵乙方所欠甲方款项,不足部分乙方及丙方仍应承担还款责任。
4.在乙方未还清欠款前,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欠款车辆以转让、赠与、变卖、质押的形式予以处理,否则甲方将按照本合同追究乙方及丙方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5、甲方通知乙方接车(或合同约定时间)____日内乙方必须提车,否则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还,所定车辆由甲方白行处理。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三方可分别签订补充}力、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1、如果在操作过程中乙方条件不符合甲方分期付款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合同,退还乙方定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负担任何资金占据费用或利息等其它费用。如果到实地进行了调查需扣除1000元调查费及资料费,乙方不得以此提出任何要求。
2、此车保险必须按内蒙古瑞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要求的投商业全保险和交强险,并且特约要约定:保险第一受益人为X公司,非经X公司书面同意,投保人不得对关于受益人的约定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由于欠款期限超过________年,乙方需 要向甲方交付 元续保押金,乙方在保险到期前要按时续保,如延期一天需缴纳元违约金,直到续保为止,违约金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则由乙方及丙方另行承担,并且在脱保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都由乙方及丙方承担。保险金额以实际发票开票金额为准,保险要求:乙方必须对此车辆购买: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保额100万元)、货物险、盗抢险、火灾自然险、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以及各项不计免赔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保险发票原件要交甲方。
3、因此车为欠款车辆,甲方加装G,如果乙方恶意拆卸或损坏G 则属于偷盗行为,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如G设备出现故障则乙方要配合维修,并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在乙方还清欠款后 乙方应将G交回甲方公司,如G损坏则乙方要按每台20g___元进行赔偿。
4、甲方所有对乙方收款,凭甲方公司开具的有加盖公司财务章的收 据方可有效。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如质量问题、交通事故、停运或毁损等) 拒绝支付分期款。
6、此车挂靠在乙方的名下,乙方需对车辆及时年检以及续买车辆保 险(全保),投保险种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来购买,续保商业险原件交由甲方代为保管,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
7、由于此车辆购买以分期付款方式,因此车辆提车前必须办理抵押, 上完户后车辆抵押给银行(X公司)。
8、10台牵引车和10台半挂车挂靠内蒙古陆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陆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妥在东财备案。
9、10台牵引车和10台半挂车由甲方负责上户、交保险、交购置税。 营运、二级维护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0、10台牵引车和10台半挂车在安XX公司交车,车辆不到呼市如上不了户,需10台牵引车和10台半挂车开到呼市上户,10台半挂车由乙方负责与厂家直接联系自行制作,若10台半挂车不按照公告要求制作,引起的不能上户或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1
2、10台半挂车的车款由甲方向制作厂家直接支付,厂家向甲方开 . 具增值税发票。
1
3、乙方所定10台牵引车为国三排放车辆,如果当地受国家法规政策影响,车管所不能办理车辆上户手续,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合同,退还乙方定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负担任何资金占据费用或利息等其它费用。
1
4、首付款.2元,乙方先付100万元,剩余.2元分30个月付清,月息
1.5分,每个月连本带息还款44790元。
1
5、 本合同的签定属三方当事人自愿行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或中途退车。
本合同由丙方自愿为乙方负连带责任,在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 还款义务时,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保证在责任范围为本合同的分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负责。
甲 方(盖章): 乙 方(手印):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 方(手印):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年____月____日
篇8:邮政代办协议
为做好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维护存档人员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代办行为,根据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存档机构代办社会保险工作暂行规定》,_________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人才交流中心或者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代办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事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市城镇自由职业者和个体经济组织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收取社会保险费的事务工作。
二、甲方对乙方在受委托的权限范围内的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政策法规资料,开展业务培训。
三、乙方在受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追索经济损失并可以单方解除《代办协议》。
四、乙方代办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事务,不收取代办费。
五、乙方应当为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同时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三项社会保险。
六、乙方应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或独立管理的基金账户,各险种要单独建帐,使用统一的社会保险专用发票。
确保基金及基金所产生的利息及时全额上缴甲方,不得滞留或挪做它用。
七、乙方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代办事务,并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
乙方超越委托权限办理的社会保险事务,责任自负,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或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积极合作、相互支持、平等协商的原则研究解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双方是否继续续约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协议时,必须做好代办事项的善后工作,应提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贷款担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贷款担保合同范本一
致: 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
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
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担保合同范本二
借款人名称: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电 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保证人名称: (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
第二条 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第五条 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贷款担保合同范本三
编号:____________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县支行_____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贷款_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借款方担保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贷款方
贷款单位: (章)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 (章)
公证单位
公证机关
公证机关负责人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2024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 签订的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1:信托贷款财产抵押契约协议书
___(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___(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
经双 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 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
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 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
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 %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 放款单位 :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
公证机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按揭贷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_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_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_________________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__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3:公司经营需要长期贷款协议
______________:
根据农借合字第 号借款合同,〔或( )农借延协字第 号还款协议书〕,你单位尚有本金(大写) 元,利息(大写) 元逾期未归还,请积极筹措资金,抓紧归还。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行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借款人 (公)章 保证人 (公)章
签收人 签收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此通知单由借款方、保证方签收后,借、贷、保证方各留存一份。
篇1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项目合作协议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3楼
法定代表人:万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向购买乙方开发的商品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 的___________项目(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甲方为该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合计贷款规模最高为___________万元,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满未使用的贷款规模经甲方同意后可展期。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项目(楼盘)的工程进度、销售情况、房产状况以及乙方资信、保证能力、机构变化等情况对本条款规定的合计最高贷款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三、甲方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及乙方与借款人(购房人)签订的合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贷款申请资料,对借款条件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________万元、最高贷款成数不超过总房价________%、贷款年限不超过________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四、甲方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放款条件,委托委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并将贷款划入乙方的账户内,具体账户为:__________(户名),账号________________ ; 或________________(户名),账号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须保证所开发、销售的房地产项目(楼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各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确保项目(楼盘)能合法、按质、按量、按期建设完成,并全面履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的与购房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与购房人在售房及房屋使用过程中对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发生纠纷,应由乙方与购房人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乙方自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范围为借款人的合同借款本息、罚息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行使抵押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将抵押登记无误的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收执之日止。
八、保证期限内,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和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九、楼盘期房转现房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将借款人(购房人)办理房产抵押、房屋产权证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公司,并督促借款人协助甲方及时办理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
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十一、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履行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5:小额贷款公司热门合同
甲方:______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住所地:
乙方:
为解决______市范围内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中小型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的发展,化解和分解贷款风险,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分散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合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建立贷款担保协作关系。双方以坚持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服务至上、防范风险、公平守信、平等自愿为经营原则,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提供担保与否,乙方有权决定贷款与否。
二、乙方接受企业借款申请并审查同意后,如甲方同意作为保证人,甲方可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贷款担保意向书》。
三、甲乙双方必须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到指定的评级机构作信用等级评定并去人民银行备案。
四、甲方在接受企业委托担保申请后,即对企业担保事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落实好反担保措施后,再与乙方签订《保证合同》。
五、协议双方应相互推荐信用等级较好的企业,在前期审查工作方面紧密合作,双方本着提高工作效率、真诚为客户服务的原则。贷款决定权在乙方,担保决定权在甲方。
六、在事中监控方面,双方应加强合作,建立稳定的信息联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甲方应按对我行提供担保余额____%的比例将担保基金存入我行专户,此笔担保基金在保证责任未解除前不得擅自动用。
八、甲方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基金____倍。
九、贷款到期企业未能及时偿还,由甲方按保证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可以从甲方保证金账户扣款,甲方应按贷款比率补足,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履行已签订的保证合同,并不再接受新的保证。若借款企业申请贷款展期,须经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协议后办理展期手续。
十、合作双方要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双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知悉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关系人或企业。
十一、未尽事宜,协议双方根据借款保证合同的具体条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原则协商解决。如有抵触,以借款保证合同的具体条款为准。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贷款抵押合同协议书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贷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大架号为: ,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贷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证原件 □
4、身份证复印件 □
5、车钥匙( )把 □
6、保险 □
7、车船使用税 □
8、购车发票 □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 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贷款(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贷款用途:
第五条 贷款利息、费用:贷款壹拾日期利息 %;叁拾日(月)利息 %;综合费用 .贷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拾天期者当日还款按 %收取利息,即 元,次日者按%收取利息,即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叁拾日(月)者,三天以内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内按 %收取利息,即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贷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九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贷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贷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 乙方(质押人)
年 月 日
篇17:贷款车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叉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车主名称:
2、车牌号码:
3、厂牌型号: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_元)。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过户手续费由_____方承担。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贷款担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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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合同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
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
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科技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方: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种类:科技三项经费
二、借款币别:人民币
三、借款额:(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_年度科技计划中项目。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2024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解决完成学业所需资金,经甲方所在学校批准,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用途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其中:学费每年:_____________元;生活费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一笔贷款支用。
(二)以后各笔贷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1.用于支付学杂费的贷款于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至节假日的前一天)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用于支付生活费的贷款于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节假日提前)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账户因挂失、销户等原因无法入账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新的账户。
(四)甲方停止支用贷款时,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第五条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六条还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读期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按月归还借款利息;自甲方毕业次月起至贷款合同到期日止,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从甲方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________________中扣除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挂失,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贷款本息,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当乙方认为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其偿还贷款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它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学校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借款人违约情况。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3.甲方拒绝按受乙方对其行为表现及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6.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7.甲方发生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被开除等情况。
(四)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包括罚息):
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及甲方约定账户因甲方原因无法入账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条介绍人负责向乙方推荐甲方的借款申请,并审核甲方本人资料的真实性;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债权保护措施。
见证人协助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的有关情况。在甲方毕业时,见证人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毕业去向,协助乙方了解、掌握甲方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见证人签字、介绍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关条款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有不同之处,以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七条此合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用款计划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介绍人、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介绍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20: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城镇居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户口所在地
工作证号码
家庭电话
现家庭住址
现有住房面积
m2
家庭人口
拟购建住房情况
地址
售房或批准建房单位名称
建筑面积
合同或协议号
房价总金额
房屋结构形式
楼房平房
存款情况
存款金额
存款期限
公积金帐号
贷款期限
及金额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款期限
年
贷款占房价款比例
%
首付款占房价款比例
%
还款资金及还款计划
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
每月可归还借款
每月还款额占经济收入比例
每月还款时间
元
元
%
年
抵 押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价值
元
有无估值文件
保 险
保险物名称
投保金额
元
保险受益人
保单号
贷款申请人
及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盖 章
贷款申请人:
签名(章)
年 月 日
贷款保证人(职工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贷款银行
审批意见
经办人意见: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房地产信贷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