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合同协议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采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依据《_____》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品名:
2、规格型号:
3、数量:
4、单价:
5、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
2、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必须为正品行货,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以次充好的产品。
三、订货
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期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
由______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交货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______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______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______分之______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___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______市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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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公司月度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枣庄市实业有限公司月度材料采购计划,由甲方与公司洽谈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的组织进货、供货、结算、回款等一切销售事宜,由甲方直接与公司进行,乙方不再参与。
三、甲方按公司提供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于每次向公司开据发票进行财务挂账后的十天内全额支付给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1%加付违约金。(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居间费用的发票)
四、供货的质量以及供货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或者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居间活动中产生的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绕过乙方或者隐瞒与公司发生买卖业务,必须每月向乙方通报业务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在公司财务挂账情况,按甲方与公司发生的供货金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采购科技公司办公用品及耗材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全新机器设备租赁的达成如下事项:____________
一、设备项目
1、租赁品牌______,型号______,系列型号______,数量______台,使用地点__________。
2、租赁品牌______,型号______,系列型号______,数量______台,使用地点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1、规定租赁的机器合同时间为______年。
2、租赁期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如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可与另一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押金、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1、经双方协商,合同时间为______年,乙方选定印量张数为______万张,______年的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每__________年结算______元/次,分______次结清,付款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结清_____年所有费用。乙方付款前,甲方须提供正规发票。
2、在合同期内,____年的印量超出______万张,甲方则按4分张结算费用
四、甲方的责任
1、在为乙方提供租赁机器安装后可签定租赁合同后,甲方并在租赁期内提供机器的内的耗材及维修服务,,在合同时间内,以新机器效果为样板,复印、打印质量效果不低于95%。
2、租赁期内,甲方应随机故障召唤,应在2-4小时之内上门及时维修。当机器出现重大故障而不能维修时,甲方应该提供备用机器让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上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租金
2、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地点使用租赁的机器,若日后乙方公司搬迁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租赁服务的机器未经甲方许可,不可私自将机器转租、转让或抵押给他人。
六、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____________
1、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解决争议方法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八、其它事项
1、以新机器效果质量第一张原稿为参考。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法律、法规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只为乙方安装单机打印机驱动,不为乙方安装共享,网络维护服务。
4、本公司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服务时间为早上08:____________00至下午17:____________00,星期天休息时间暂不服务,国家规定节日时间内暂不服务。本公司只于上班时间服务,下班时间一概不会上门服务,多有不便,敬请谅解。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杭州__公司承租方: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篇3:建筑公司月度材料采购合同
股份制建筑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_________%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解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篇4:公司采购框架合同
采购方: (以下简称 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绝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 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鉴于, 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 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 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 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 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 双方进一步承认,在 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 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 对 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 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 除本合同以及 采购条件外,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 公司协商并在 公司登记其将向 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 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 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 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 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 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 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 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 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 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 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 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 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 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 公司提出,并经 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 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 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 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 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 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 价格)为 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 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 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 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 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 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 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 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 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 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 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 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 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 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 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 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 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 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 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 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 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 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 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 或普通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 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 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 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 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 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 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 公司。
14.2 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 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 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峻,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 公司出具的 复印峻后,按 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 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 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 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 公司应得利益后,在 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 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 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 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 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 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 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 公司通知为准。
15.5.2 现金折扣。如 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 金额进行计算。
15.5.3 销量折扣。根据 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 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 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 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 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 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 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 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 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 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 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 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 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1)在得到 公司首次通知后,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从而使 公司免受损失;
(2)进一步赔偿 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6.2 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 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 若无论因何种原因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 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 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1)供应商应立即负责从 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并承担费用,并应立即退还 公司已就此等货物支付的价款;
(2)供应商应立即对存在瑕疵的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供应商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3) 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 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 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 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 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 为保障消费者利益,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 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 在 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 公司设计货物在 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 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 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8.2 在 公司指定场地新开张的经营铺位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自该铺位开张日起二个月内销售率达不到甲方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收回货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展示、陈列及标价
19.1 若在订单或 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 19.2 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 清场和撤样
(1) 供应商应在收到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景撤样完毕,否则 公司有权代为清场景撤样,引起的费用及 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 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 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 展示与陈列:
(1) 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 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 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 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 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 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 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2 供应商为促进销售派驻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促销人员,在未经 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供应商及非 公司管理人员提供 公司其他供应商相关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 公司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供应商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场。
20.3 供应商人员在未经 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 公司范围进行拍照、摄像活动。否则 公司将按第20.2条对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保密义务
21.1 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 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 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 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 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 “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示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 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 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 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 有限公司采购部、 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 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 公司损失均包括 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 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直播公司服务器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买 方:
卖 方:
20xx 年 1 月 9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采购设备内容
2、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捌万玖仟肆佰圆整 (含增值税发票)。
本合同总价为设备供货、安装及技术、售后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总价包干。除发生下列因数可调整合同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2.1买方提出的设备变更或由卖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买方同意采纳方可调整。
2.2若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费用增加使卖方直接损失的费用,经鉴定核准,买方酌情予以一定补偿。但属卖方可以预见、预防,而卖方预防不力所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其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3、设备质量及其管理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且原包装未拆封的;提供的产品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买方将在现场拆封,并按厂方提供的装箱配置单验收,买方要求安装操作系统除外。
4、产品包装
为了保证设备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5、本合同产品严格按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质保。
6、交货时间 20xx 年 1 月 14 日
7、双方责任
7.1买方
1)按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货款。
2)组织对设备的验收
7.2卖方
1)卖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售后服务。
2)对设备质量问题,无条件承担责任,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处理,确保买方正常使用。
8、付款方式与结算
对于货款支付,可根据需要选择 B 种方式。
A、无预付款,卖方设备供应齐全且卖方对买方的安装调试完成后, 两日内,由买方一次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卖方需向买方开具销售发票。
B、采购方根据买卖双方的协议,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3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0 %的设备预付款;卖方设备供应齐全且卖方对买方的安装调试完成后,买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全部余款;
9、违约责任
9.1设备质量责任
1)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处理。
2)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和修复。
9.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千分之四。如买方不能根据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拖欠部分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拖欠一天,罚款千分之四。
2)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交货部分货款的5%计算。 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退货部分货款的5%计算。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2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4)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10、仲裁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卖、买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生效。
买 方(盖章): 卖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6:直播公司服务器采购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乙双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效成立并存续的法人实体;
2、乙方拥有供应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的经营范围及经营资格并具有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现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服务器项目达成如下合作合同:
一、 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的含义是:
1、“产品”是指服务器设备。具体产品的部件号、配置描述、数量等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购单上的描述为准。
2、“询价”是指甲方根据自身需求向乙方做出的,要求乙方对相关产品做出相应报价的行为。询价可能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作出。
3、“询价函”是指甲方向乙方询价时发送给乙方的函件,询价函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做出。询价函上有甲方对自己需求产品的具体描述。
4、“报价”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询价函反馈的价格信息。
5、“订购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送的订购相应产品的表格或单据。
6、“接口人”是指代表甲乙双方参与相应行为人员。
二、合同的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服务器设备(以下称“产品”)。具体产品的部件号、配置描述、数量等以每一批次订货单上的描述为准。
三、合作方式
1、本合同之签订,仅表明乙方为甲方的潜在询价对象,但是甲方不保证每次的采购需求都会向乙方询价,此询价仅是甲方对乙方的要约邀请。
2、当甲方向乙方询价时,乙方应在一小时内处理完成并向甲方报价。如果因无货或其他原因无法在一小时内处理完成,应立即向甲方接口人反馈并协商报价时间。乙方向甲方报价后,视为对甲方发出要约。
3、甲方的每次需求都会向不同的合作商询价。
4、甲方收到乙方报价,并向乙方发送订货单时,视为甲乙双方之买卖合同成立。产品价格、数量、规格、部件号、配置描述等信息以甲方订货单为准,其他条款以本合同为准。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订货单及本合同向甲方交付产品,不得提高价格,不得因货源不足等任何理由迟延交货。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共计 天。
五、质量瑕疵担保
乙方按照甲方所下订货单的要求和通知,交付产品。乙方明知甲方购买产品的目的,并明知甲方的实际生产工艺要求,乙方保证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如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符合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
2、是订货单中约定的厂家(以下称“厂家”)生产的全新、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规合格产品,非翻新产品或处理产品。铭牌标识应当规范、清楚、正确。
(1)“翻新产品”是指从厂家生产出来以后,经过使用存在磨损后又经过特殊的加工,在性能和外表方面接近刚刚出厂时的标准的产品。
(2)“处理产品”是指被厂家认定为“大单货”而不承担保修义务的产品或者是生产日期不是最新时间的产品。大单货是指乙方不单独根据本合同的订单向厂家采购产品,而是将该订单夹杂到乙方其他客户的订单中一并向厂家采购的产品。
3、经安装调试后能满足甲方生产经营之需求,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4、各项指标与甲方所下订单相符。
六、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交付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1、乙方保证对其向甲方交付的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第三人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该产品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
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交付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1)若任何性质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提出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的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乙方须派人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纠纷并赔偿甲方由此承担的所有费用。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处理相关纠纷而支出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取证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裁判中确定的赔偿金额。
(2)若在前述侵权指控过程中,有关法院或行政机关发出司法裁判或行政命令,使甲方无法继续使用涉案产品的全部或部分,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使甲方重新获得使用相关产品的权利,或更换、改造相应的产品,或向甲方重新交付相同性能、型号、品牌的产品,以保证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甲方认为必要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3)前述之侵权指控包括但不限第三方提起的诉讼、仲裁、行政投诉等。第三方虽然不是针对甲方提起的侵权指控,但是相关指控中涉及到乙方须向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视为针对甲方提出的侵权指控。
3、若甲方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产品主张权利的,甲方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
七、标的物的交付及运费承担
1、乙方交付产品,应采取相应措施对产品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正常运输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包装物不计价、不返还。包装箱上应明确标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包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下单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本次下单的产品。不能按时交付的,需在下单当日与甲方接口人沟通。对于特殊的须向厂家直接订货的产品,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交付时间可以延长。
3、乙方交付产品,需在送货时提前一个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采取必要的准备措施。乙方交付采取送货上门方式,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运费、保险费、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将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单、说明书、操作手册等相关单证、材料一并交付甲方。
5、产品的风险自甲方验收完毕起转移。
八、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价格均为(1)含税价格,(2)含三年原厂质保、一年乙方除主板外配件延保价格,(3)含异地运输费用价格(交付地点为 地区以内);具体合同金额以甲方相应批次的订货单为准。
2、甲方在每批次产品到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或验收合格证书),乙方根据验收结果,向甲方开具对应本批次产品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在收到前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产品价款的95%支付给乙方,余下5%的货款,在该批次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稳定运行1年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3、合同所有款项由甲方财务按乙方提供的公司名称和银行账号进行汇款支付。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九、产品的安装及验收
1、签收: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将该批次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按照订单及发货清单对产品外观、数量进行检查,该检查不能视为是对产品质量的验收确认。经过检查,若有异议,甲方在货到后7个工作日内以邮件、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或派人到甲方住所地处理该异议。乙方没有书面回复也没有派人到甲方住所地处理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检查结果。
2、安装调试:甲方收到产品后,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委派有专业认证的工程师进行安装调试;甲方成立安装调试项目组,由项目经理负责,与乙方协调在安装调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中途更换实施工程师。
3、验收:产品安装调试后,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应当及时派人参加和协助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发产品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地无条件地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复或更换,甲方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未及时派人参加验收,视为同意甲方的验收结论。
4、验收合格并不视为免除乙方产品责任,产品在约定的保质期或国家强制的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仍需承担相应的更换、修理、赔偿等责任。
5、乙方人员参加安装调试及验收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质保期及维护服务
1、产品的质保期为四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年的质保期包含产品原厂质保三年和乙方除主板外其他配件延保一年。乙方配件延保按照原厂质保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2、质保期内,北京地区,乙方提供不限时间的7x24小时的维修服务,在收到甲方产品报修信息后4小时内上门。北京以外地区,乙方提供远程、电话等方式技术服务,质保期内设备故障,乙方负责快递更换故障配件,并支付更换故障配件所发生的快递费用。
3、质保期内乙方的保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件免费更换,通过远程、电话、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疑难排查及配合、操作系统重装等工作。
4、乙方应甲方的要求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培训老师必须由专业认证的工程师担任。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甲乙双方另行商议确定。
5、巡检:乙方每半年对甲方北京地区设备进行一次上门巡检,巡检范围覆盖所有销售产品。该巡检时间不受四年质保期的限制。
6、质保期内乙方承担所有的保修、培训、巡检费用,包括硬件的免费更换。质保期过后,对于硬件及相关配件的更换,按照成本价收取费用,上门维修的人工费、交通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现场服务
现场服务是指在产品交付、或产品安装调试及验收、或产品保修、或乙方巡检时,乙方须指派相应的人员到甲方所在地进行相关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参与现场服务。
1、乙方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产品指导安装、调试工作,并对安装情况予以确认。产品在安装、调试期间,甲方视调试期间的具体情况可要求乙方派专家到现场服务,乙方应予配合。
2、乙方指派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用相关的礼貌用语,不应与甲方员工发生矛盾和口角。就产生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接口人反馈。如因乙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规章制度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现场人员在产品的安装、调试、维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所有责任,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价款中代扣、代交。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产品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产品价款的双倍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如因设备验收不合格或乙方提供发票不及时导致付款延后,甲方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能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列的实施团队、维护服务、实施服务等条款执行的,每违约一项乙方应付给甲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5、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及权利标准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甲方可酌情选择是否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按照本条支付违约金外,还要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送达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联系方式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六、其他
1、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形成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篇7:贸易公司办公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酒店业务需要,新添置传真机、碎纸机、复印机及打印办公设备,经与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愿达成以下采购合作条款:
一、 采购概况
1、 采购名称: 办公设备采购
2、 送货地点: 甲方指定
3、 送货方式:由乙方承担此次采购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乙方必须将设备如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 采购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传真机、碎纸机、复印机及打印办公设备。
三、采购明细
现将具体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交易金额如下:
四、 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为甲方送达此次采购的所有设备。
五、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行货。
七、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全国联保一年。保修期过后经双方协商可签订有偿续保服务。
八、 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共计应支付人民币:人民币:壹万贰仟柒佰贰拾元整(¥______元),付款方式为:转帐支付、现金支付。供货之日起_____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总金额的货款(即RMB¥______元整)。在甲方支付全部金额起,乙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等额的正规发票。
九、双方责任
1. 甲方:
甲方须遵照合同按期付款给乙方。甲方如需临时变更本采购的相关内容或部分细节,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2. 乙方: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采购报价。乙方有责任遵照合同按期按量交货给甲方,并保证设备原装正品。乙方必须严守商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一切甲方资料均不得外传。
十、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 1 天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千份之五 作为滞纳金,以此类推;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甲方支付款项 10 天以上,乙 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依据法律程序向甲方追讨欠款及上述标准的滞纳金;
2. 乙方须在双方约定之时间内完成甲方委托的此次采购,如遇不可避免的时间耽误,乙方须提前1天向甲方说明。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 合同签约地:西藏拉萨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规定执行的,甲乙双方可向本合同原签订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2024年公司采购合同
供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材料。
依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
品名: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
单位:________
数量:________
单价:________
金额:________
备注: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上述产品应符合标准。
三、订货:
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
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交货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
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承包经济合同的公证
第十三条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派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
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鉴证的内容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四章承包经济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由于检验部分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法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奖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条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篇10:深圳市企业采购合同
供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材料;
依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
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上述产品应符合标准。
三、订货: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甲方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
篇11:公司产品采购合同鲜花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乙方对甲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协议中产品质量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并保证能通过消防验收。
第三条 交货
3.1 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并加盖公司印章,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3.2 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错装、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日内无偿更换及补齐,以达到协议中的标准。
第四条 报价和结算
4.1乙方所供产品价格依据双方确认的价格表执行。
4.2 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后,甲方在15天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公司全称:
开户行地址:
帐号:
第五条 采购内容及价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2 协议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签订日起立即生效。
6.3 乙方包年检一次,即第一次出厂年检时间到期后,免费年检一次,不收取任何费用 (非人为)。之后甲方如需要乙方继续为其年检,乙方按实际情况收取年检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7.3 协议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中途停止供货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供货的。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的。
③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1本协议产品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12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2个月。
8.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每年至少上门协助检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8.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8.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上门指导。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本协议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协议。 9.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者,乙方应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10.2 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且无代为保管责任,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 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篇12:中外合资公司章程_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
中国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乙方:
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国___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达到_________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_________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 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表示量的单位);_________。
第九条 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_________年:出口占_________%;中国内销售占______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_________(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中:
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元;厂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_______。其中:
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8.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_____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六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_________(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_________(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九条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写。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颁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 工会组织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 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 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七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八条 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九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_________(注:每个合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三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四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五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所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七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八条 合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甲方(盖章):中国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公司办公设备采购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乙方:(供应商)签约时间: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号。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联系人:,电话:。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200年月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乙方:
负责人: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篇14:中外合资公司章程_合同范本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1)这是为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的章程参考格式。合资企业应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及合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填写,或增减或改写有关条款。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国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省__市__路__号。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__公司
__省__市__路__号。
乙方:__国__公司
__国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产品,达到__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__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 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__年__(表示量的单位)
__年__
__年__
第九条 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元。
第十一条 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厂房__元;
土地使用权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第十二条 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
(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六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九条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写。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颁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 工会组织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 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 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七条 合营期限为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八条 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九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注:每个合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三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四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五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所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七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八条 合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签字。
中国__公司代表 ×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篇15:化妆品公司采购合同
采购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是比较多的,而且为了双方考虑还是需要签订一份比较全面的采购合同比较好,也是为了以后更加方便。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采购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公司采购合同范本
(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秉着公平公正高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产品名: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上述产品应符合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订货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____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甲方交货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____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十
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_____市_____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及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及公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采购合同范本
(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_____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须预付______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_______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______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_____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采购合同范本
(三)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______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77;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
篇16:公司采购合同范本
买方:(简称甲方) 电话:
卖方:(简称乙方) 电话:
一、质量要求:根据国家标准 部颁标准 企业标准 工贸协议标准生产和收购。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检验,但甲方在生产和包装过程中有权抽查质量。乙方交货时,必须包装完整,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储存条件正常情况下,如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短少等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交货日期:乙方须在年月日交货。乙方负责将货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三、结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货日前 日将货款共计 元汇至乙方银行帐户。 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乙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甲方保证按时付款,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和撤销。如需中途变更或撤销,须于 月 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取得一至意见后方可生效。
四、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甲方双方各存正本一份,副本 份,合同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篇17:公司内部物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单位单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 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 货物质保期:
3. 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方式:乙方自交货并安装调试完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和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全部货款(无预付款)。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乙方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提交退质量保证金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返还。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
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 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 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 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 投标承诺书;
4.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篇18:公司办公设备采购协议书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合同标的
1、设备名称:
2、设备型号:
3、数量:
4、单价:
5、合计:
二、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_______分之_______作为罚金。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1)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_______分之_______作为罚金。
(2)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
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19: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独资公司_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 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 (姓名) │ (万元) │ │
├────────────────────┼───────┼────────────┤
│ │ │ │
└────────────────────┴───────┴────────────┘
(注:出资方式应写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 股东
第十三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
(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足额缴纳出资;
(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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