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独资公司_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 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 (姓名) │ (万元) │ │
├────────────────────┼───────┼────────────┤
│ │ │ │
└────────────────────┴───────┴────────────┘
(注:出资方式应写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 股东
第十三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
(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足额缴纳出资;
(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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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采购合同协议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采购甲方的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采购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十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数量
____________台。
四、产品价格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____________价格为每台_________元。乙方不得将
____________作为对外零售之用。上述价格中含产品的售后服务费用及运费。
五、货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后,以电汇形式向甲方支付_______%的货款总额并出具发票,并于全部产品安装完毕后支付其______%的货款总额。
收款单位: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货时间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
七、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
甲方必须提供适合产品运输和存储要求的有效包装。
甲方必须在所有外包装上标识产品必需的有关标记。
九、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售后服务期限____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扫描仪时应向用户明示自己为售后服务承担者并提供相关咨询电话等信息。
3.甲方在服务期内为用户提供____________服务。(保修范围:非人为损坏)
十、保密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情况予以保密,未经透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况。
十一、信息交流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对合同事项应积极协商及时交流,以有利于合同的顺利进行,双方定以下人员为本合同联系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单位礼品福利采购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完成时间:乙方需按时出货,并于__年___月___日全部入库。
三、质量要求:同生产确认样。
四、包装要求:每个产品入1个塑料袋,装箱数量待定,线头、污渍处理干净。按需方的确认样品为验货标准。
五、交货期限一经签订需如期交货,若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需方发货期,延一天按总货款1%给予扣款,以此类推。
六、交货地点:在供方工厂验货合格后付清货款。由供方负责送至需方指定仓库。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定金:30%,余款于交货后15天付清尾款。
八、违约责任:一切产品因质量问题均由供方负担。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着双方友好的关系,如有问题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立交甲方所在的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签字后或通过传真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深圳市企业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真诚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双方共同遵守。
一、采购商品种类与价格
1、采购商品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采购商品以甲方采购清单为准。
2、采购商品价格:乙方应按照低于市场价格,同时不高于本市同等规模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商品的价格向甲方供应商品。具体价格确定方式为______。
(1)每月______日确定价格,当月不做调整。
(2)每月______日确定价格,如当月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______%的,双方调整结算价格。
(3)于甲方每次采购时确定。
3、属甲方采购范围内的商品如出现货源紧缺,价格大幅浮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4、双方事先约定依样品订货的,或双方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乙方所供货品应与样品或约定相符。
二、商品质量
1、乙方供应商品的质量与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2、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商品,乙方应于甲方采购时向甲方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所供应商品的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______。
4、甲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政府部门按规定进行的涉及乙方所供商品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检验费用承担方式约定为:如商品质量经检验合格,检验费由双方各担______%。商品质量经检验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对甲方的罚款亦由乙方承担)。因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乙方所供商品,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甲方赔偿与罚款亦由乙方承担)。
需乙方承担检验、检测费用的,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或复印件)。
5、乙方不得向甲方供应下列商品(产品),违反本项约定,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1)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
(2)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3)腐败变质的。
(4)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超过保质期的。
(6)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7)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
三、送货及验收
1、甲方采购商品金额达到______元以上的,乙方送货。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乙方送货,乙方应将甲方采购清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如有)送至交货地点。如有断货、缺货情况,乙方应于甲方订货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调整采购品种。
3、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
4、甲方对乙方供应商品验收后,相关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退换货
1、甲方需要退货换货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配合。对于存在保质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尚存______的期限内向乙方提出退换货。
2、因乙方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换货。
五、对帐结算与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货到______天。
2、双方约定每月对账时间为______日。乙方应于对账时间向甲方提交相关的结算凭证,核算上月应结货款金额。
3、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货款金额开具发票,送交甲方。
4、甲方支付货款时间为每月______日,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乙方帐号:________________
5、如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时间不能对帐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与赔偿。
2、因乙方所供商品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支付货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七、反商业贿赂约定
1、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及其职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如下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一切经济利益(以下简称不当利益)。乙方违反本约定,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万元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赔偿。
(1)回扣、佣金、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报销私人费用。
(2)借款、担保。
(3)礼品、实物。
(4)宴请或娱乐活动。
(5)其他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经济利益。
2、甲方员工向乙方索要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或向甲方投诉,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中止
1、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任何一方要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本合同解除。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2、本合同解除或中止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影响,仍需继续履行。
九、其它
1、双方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期满,双方如继续合作,需重新签订合同。
5、本合同共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篇4:小区物业公司采购协议
聘请方(甲方):×××大厦
地址: 邮编:
服务单位(乙方):××保安服务公司
地址: 邮编:
甲方为稳定本单位内部秩序,创造良好的经营、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特聘请乙方保安员,在不违犯《××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安全守护服务,经双方协商后达成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员完成有收费项目和车辆保管任务时,必须经乙方同意,另行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保安服务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面要求按时提供名保安员给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区域执勤。保安员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执勤职责。定岗执勤的具体任务要求: 责任段执勤具体任务要求:流动巡逻执勤的任务要求:
2.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或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
3.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送保卫部门。
二、乙方对甲方要求
1.保安员进驻后,甲方应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及“四防”检查情况的意见通报给乙方执勤保安员,使之能在执勤过程中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2.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后,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单位保安员或使用变相的“保安员”混合执勤。
3.乙方已按规定为保安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致残甚至牺牲(致残者经中山医一院、省人民医院和经市法院法医鉴定),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安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乙方负担。如因甲方指挥保安员执行保安职责以外的事而使保安员受伤,致残、牺牲的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共同领导并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若保安员有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处罚的,甲方及时通告乙方,经调查核实后由乙方处理,保安员因事请假,应书面向班长或甲方人保部门签字同意并经乙方经理审批后方能生效。
5.为有利于保安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乙方可适当调整保安员,但必须是在保证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甲方的前提下进行。
6.保安公司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保安员在服务过程中甲方一旦发生财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现象,由乙方公司负责财产理赔。
7.禁止安排保安人员为个人人身保安服务,禁止保安人员处理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禁止使用保安人员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等与保安服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禁止安排参与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违者由甲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属保安人员个人行为,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甲方酌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9.甲方应经常对本单位的员工、家属、临时工进行守法和遵守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员共同维护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员违规而造成责任事故,财物损失,乙方执勤保安员不负责任。
三、共同协商事项
1.保安服务时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2.费用: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仟×佰×拾×元(¥××××元)全月×人,服务费合计××××元。。
3.住宿:由乙方解决。
4.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五天工作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员加班时,加班费的计算则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的办理,即由甲方支付。周一至五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每小时工资150%,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12小时;休息日(即周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每天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如元旦、五一等)加班,支付每天工资300%工资报酬。
5.付款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第五天,甲方先付一个月×名保安服务费××××元到乙方银行账户,以后按每壹个月付款一次并在付款当月五日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费用,付款方式:①支票。②现金。③汇款。 开户银行:账号: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有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甲乙双方3天内协商,协商后所立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某一方执行合同过程中遇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3天内协商,未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而单方终止时合同视作违约处理,由违约方支付3个月的保安总费用给对方作违约金。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议,另外协商的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知照乙方是否续约。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保安公司: 公司:
篇5:深圳市企业采购合同
供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材料;
依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
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上述产品应符合标准。
三、订货: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甲方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
篇6: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 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如今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 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四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法定代表人担任,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
(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
第二十二条 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
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须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 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章 股权转让
第二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就就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行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一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一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合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十二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第三十五条 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四第一款第(一)项、第
(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在报纸公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教研员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九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十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一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合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全体股东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肆份,公司留存一份,各股东各持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篇7:广告公司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双方本着拓展市场、发展业务、合作共赢的宗旨,现决定将公司相关的所有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公司的所有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乙方有权自主决定与该公司有关的一切经营事项。具体承包范围包括: 等。
二、承包期限 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月。
三、承包形式、费用及支付方式
承包形式:广告经营包干。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乙方对所有承包经营业务,均自主决定,自负盈亏。 承包期间,因所涉广告业务的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承包费用支付方式为: 。乙方于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经营费用;此后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一年的承包经营费用。
四、承包经营风险承担承包及担保
双方自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的保证金,否则合同不生效。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自行决定从乙方保证金中弥足相应损失,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偿权。乙方按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本金。乙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五、承包时主要财产状况及债权债务关系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 广告公司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
2、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并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广告公司原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所接业务的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4、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应自行建立帐户, 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须以 广告公司名义对外进行宣传、联络业务。承包期间,乙方在广告业务经营活动中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保证金部分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5、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甲方广告公司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 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所有保证金及所支付承包费用,并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6、乙方对被承包广告公司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所承包广告的名义贷款,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8、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9、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甲方广告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0、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如仍要对外承包该广告公司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没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日期:
篇8:礼品采购书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月__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定购以下商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订制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品名、数量、价款。
二:按甲方要求,在产品上印刷LOGO字样为合同附件,
三:按甲方要求,在产品上印刷LOGO方式为:
丝印移印烫金、银压印激光雕刻贴牌纺印
四:制作周期天。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总金额的%定金,金额为元人民币,剩余货款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六:交货方式:____________交货时间:___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七: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取甲方定金后开始生产,如甲方中途改动设计,乙方有权推迟交货期。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上述各项条款未尽事宜一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
篇9:深圳市企业采购合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车型、数量
二、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书写规范 ,清楚 (小写):
三、贷款支付:
四、交货及验收
1不必要的纠纷
2、甲方交货时应无偿向乙方提供如下有关资料:
A、车辆购置发票 B、产品合格证 C、专用工具清单 D、使用说明 E、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3、车辆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进行车辆的测试、维护、保养等相关使用的讲解和告知,并提供有关车辆的技术咨询服务。
4、车辆验收由甲方组织,在双方约定的交车地点进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如有异议或发现车辆有不良状况应及时告知甲方。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厂家该型号汽车质量标准的车辆,符合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可以办理相关上牌业务的合法车辆。
2、甲方所提供的车辆符合本次采购洽谈中所列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装备要求。
3、售后服务按照《保养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和供货方承诺的相关条件执行。(供货方承诺的相关条件特指但仅限于如本单车辆采购涉及到对售后服务条款在获得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充分知晓且应允的前提下,对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之相关规定进行条件范围内的修改,但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保留对偏离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六、违约责任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放弃或延迟,拒绝到甲方提车的,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标的总金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按照合同条款在甲方实质性提车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金。且甲方可在不退还乙方定金的情况下将该订单车辆作另外安排。(本条款内实质性提车标准是指车辆款项的到位情况,请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对采购方进行相应的约束,保证大客户订单车辆的顺利交付;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订单车辆的回购(包括特殊车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注意定金和订金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规避在操作过程中的资金风险。)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2.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履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0:公司产品采购合同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二、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GB/T18704-20xx国标验收,表面光亮,无裂痕,划伤、分层和压痕,焊道平整无痕迹,符合紧密均匀。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如乙方所供货物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3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如属于乙方加工责任,乙方承诺包换。
四、交货时,乙方提交产品销售交接清单和产品检验报告。
五、包装与包装物:塑料袋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乙方工厂交货至甲方工地并负责卸货,运费及装卸费由乙方支付。
七、结算方式:
(1)预付15%合同款37239.00元;
(2)提货前支付40%合同款99304.00元,发货;
(3)人员到场支付15%合同款37239.00元;
(4)安装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30%合同尾款74478.00元。如因乙方安装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耗损过大导致超出合同500米之外的,乙方将无偿提供多余的材料及安装服务。如因甲方原因超出合同总量500米以外的按500元每米结算,不另作合同,双方负责人据实签字即可生效。
八、交货时间:预付款到账,本合同生效,乙方必须10日内制作完成发货到甲方工地。
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入诉讼程序,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合同定金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采购科技公司办公用品及耗材合同
买方:
卖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见采购清单,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在同等商品中,乙方应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给甲方,具体价格见清单。价格调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甲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以最短时间将所订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办公用品送到甲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数量进行清点,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负责更换或退货,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价格折扣。
五、每个月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发票及甲方签收的送货回执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六、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商品为原厂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如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七、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
八、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商品或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每出现一次承担元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篇12:公司煤炭采购业务承包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供需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1、煤炭产地及品种:混煤
2、数量及交货期限:
2.1 交货期限:
2.2 交货日期:煤船抵达装运港锚地之日
2.3 数量
3、质量标准:
3.1 质量标准及拒收范围:(正常内贸可接受4500-5500大卡)
4、装运港及到达港:
4.1 装运港:秦皇岛
4.2 到达港:厦门港
5、交货地点、收货人
5.1 交货地点: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煤码头
5.2 收货人: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6、需方应在船舶到港3天前通知船舶动态,供方应在船舶到港前办妥装船手续,并确保船舶到港96小时内完成装船。若船舶到港至装船完毕超过96小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装港滞期费1.5元/吨.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计算,装船时间以船舶航海日志为准,但如因气象等不可抗力因素不作业时间除外。若因煤源不齐,导致船舶到港至装船完毕超过96小时,超出时间根据煤源组织影响装船情况,由供方支付装港滞期费2元/吨.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计算。
7、数量、质量的交接验收
7.1 数量验收:以装运港和船方测定的水尺计量报告单为准。在煤船到达需方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嵩屿电厂煤码头时,根据装运港交接的水尺计量报告单,由需方会同供方、船公司对煤炭重量进行交接、验收。若验收水尺数量大于装运港水尺数量或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1%以内,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结算;若验收水尺数量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且相差大于1%,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扣减超出1%部分结算。
7.2 煤质验收:
7.2.1 以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嵩屿电厂化验结果作为质量验收基准。双方同意煤船到达厦门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嵩屿电厂煤码头时,供、需双方派代表现场监督,以机械采制样为基准,在卸煤过程中若发生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故障人工采样。供、需双方各取一个煤样,另留存一个目的港仲裁煤样。供方应在开卸前传真回函是否到现场监督,或凭委托单委托他人监督。若供方在开卸前未传真回函,视作同意电厂自行采制样及电厂操作办法。供方若要到现场监督,电厂应在执行监督事项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超出1.5小时无法抵电厂现场,电厂停卸滞期损失由供方承担,电厂也有权选择自行采制样。若供方对化验报告有异议,应在收到化验单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正式向需方提出,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若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则取留存样共同送到达港所在地的商检或煤检机构复检。复检与原检发热量偏差小于或等于100大卡/公斤,硫份偏差小于或等于0.1%,则以原化验结果为验收计价依据;低位发热量偏差大于100大卡/公斤,硫份偏差大于0.1%,则以复检结果为验收计价依据。
8. 价格
8.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基本离岸价+质量调整价
8.2 基本离岸价:质量符合“第3.1条”标准,基本离岸价格每吨元。
8.3 质量调整价:
8.3.1 低位发热量调整
篇13: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投资者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七章监事
第八章财务会计、税务、外汇管理
第九章职工及工会
第十章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成立威力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投资者名称、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投资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法定地址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是_________________(注:投资者名称)投资经营的企业,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经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南京市登记注册,为中国企业法人,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并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宗旨:本着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并获取满意的利润回报。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及的用地、规划、建设、环保方案、消防安全措施等应取得政府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九条公司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国家鼓励公司出口在国内生产的产品。
第十条公司有权自行决定购买本公司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物资。公司在中国购买物资,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与中国企业同等的待遇。
(非生产型企业可以省略第八、九、十条)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注:或其他外币,下同)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注:币别同投资总额)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及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_________________
现金: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实物: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知识产权: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分_________________期投入。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投入;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分期而一次缴付出资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分期出资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全部缴齐出资的期限为:第一期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九十天内投入;其余部分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投资者缴付出资后三十天内,应当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后,公司应当向投资者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以及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机关批准方可实施的事项,经公司投资者决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外汇、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公司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担保、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章投资者决议
第十七条公司投资者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依照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通过投资者决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减少或者转让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延期、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应由投资者决议的重大事宜。
第五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负责执行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并向投资者负责。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_____名成员组成(注:3-13名),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人。董事长及董事由投资者委派。董事长和董事每届任期3年,经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人选的更换,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公司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
签字人。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依照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处理公司的重大问题,负责检查、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长临时不能履行职责的,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为履行,但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董事长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公司投资者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投资者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投资方案,审批经理或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股权转让、延期、中止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和表决。
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天(多于10天)送达开会通知,并说明会议议程和地点。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需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代理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归档保存。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外文同时使用。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经与会代表签字后,由公司抄送全体董事,并连同委托书一并存档,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休会期间需经董事会决定的事宜,也可通过电讯及书面表决方式作出。董事书面表决作出的决议,与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其住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经理1人,副经理…人。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经理协商。
第二十八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基本制度和具体规章;
(四)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五)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六)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经理、副经理每届任期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条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经理、副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经理、副经理必须是常驻公司住所的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经理或副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予以解聘;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触犯刑律的,要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天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方可离任。
第七章监事
第三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是公司的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在董事会不提议投资者对公司事项进行决议时提议投资者进行决议;
5、向投资者提出提案;
6、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其他职权: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监事由投资者委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七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续委派可连任。第三十八条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三十九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监事的决定应当作成记录并签名。
第四十一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财务会计、税务、外汇管理
第四十二条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税收的规定缴纳各种税金,并可按有关规定依法申请享受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三条公司职工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员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往境外。
第四十四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扣除其他款项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可以汇往境外。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执行。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复式记账法记账。
第四十六条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置独立的会计账簿,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八条公司的财会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审查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外商投资统计制度》等中国利用外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报送统计。
第五十条公司的外汇事宜,按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公司在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银行开设人民币账户及外
汇账户。
第五十二条对于公司按中国法律规定缴纳所得税并扣除、支付或拨出任何其它款项后所余利润,董事会应编制它认为需要的利润积累、分配或投资计划,报投资者批准决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五十四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九章职工及工会
第五十五条公司职工的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和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以及中国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方案,拟定劳动合同文本后,由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招聘职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职工进入公司要有试用期进行考查,试用期间要订立试用合同,试用期满转为正式雇佣,应订立劳动合同,合同上应包括工资待遇、应遵守的事项和雇佣双方签名等内容。
第五十七条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制度、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中规定事宜的职工给警告、记过和降薪等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可给予辞退、开除、对开除的职工应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八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五十九条公司待遇,原则上参照公司住所地现工资制度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方案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第六十条公司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六十一条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有权代表职工同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二条工会依照中国
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企业合理安排和使用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企业的各项经济任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问
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公司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
第六十三条公司应当积极支持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公司每月按照企业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由工会依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章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六十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15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五条公司的投资者若同意延长经营期限,经投资者决议,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的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六条公司可以提前终止经营。公司提前终止经营由投资者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公司投资者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列明提前终止经营情形)
第六十七条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公司的财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投资者通过后执行清算,清算期间如有必要,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
第六十九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的酬劳应从公司的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条清算原则。
1、对公司的资产应根据账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2、对公司的债务(包括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国家税款;其他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全部归属投资者所有)。
第七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委员会提交清算报告,经董事会和投资者确认后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手续,缴交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的制订、生效、解释、变更和争议的裁决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如有抵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准。
第七十三条公司应当主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海关、工商行政管
理、财政、税务、审计、劳动管理、环保等部门的依法检查和监督。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经投资者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经修改补充的条款,作为章程的有效附件。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另一种文字书写,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中文为准。)
第七十六条本章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第七十七条本章程于二○○年月日由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签署。
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篇14:公司内部采购合同
购货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 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购货经办人:___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供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供货经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
篇15:公司笔记本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便利店商品采购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便利店商品采购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 区域内的 加油站销售车用小包装燃油添加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在所负责区域外的加油站开展添加剂产品的销售。
二、乙方需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产品统一零售价格 ,进行销售。否则视其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零售价格如需调整应以甲方出具的书面价格调整单为准。乙方不得私自调整产品零售价格。
四、乙方在甲方加油站提供销售服务时,其销售过程应在甲方加油站管理系统监控中进行。乙方在加油站管理系统外实现销售行为的,一经发现,每笔罚款人民币100元。
五、乙方承诺每月销售添加剂为 支,如当月未完成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承诺销售数量的80%,如未能完成应将所缺部分的销售金额补偿给甲方。
六、乙方有义务为其派驻甲方加油站的促销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驻站促销人员上、下班和驻站促销期间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应确保销售人员获得足够的加油站安全知识以及甲方在加油站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后,才能允许进入甲方加油站现场进行产品销售。
八、对于乙方销售人员在甲方加油站现场内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违反加油站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或终止其销售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九、对于乙方销售人员在甲方加油站现场内引发的新闻媒体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消除因此引发的影响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乙方如未完成添加剂的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续签并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6: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_____年___月___日股东大会通过)
(_____年___月___日股东大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登记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______________(略)
第三条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略)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局主席。
第五条公司经____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原___市单位改组后,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在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股本总额为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七条公司发起人___市________局持有公司股份万股;北京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第八条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职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条公司遵循人股自愿、股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公告刊载于至少一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全国性中文日报上。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主营:(略)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方式:零售、批发、代销。
第三章股东、股份和股票
第十四条依法有效持有公司股票者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额享有本章程载明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折价人股。
对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成股份。
第十六条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式普通股票。以人民币计值,以人民币购买。
第十八条公司股票可以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抵押。
第十九条任何自然人或社会法人持有公司股票,超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额时,公司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收购或提起仲裁、诉讼。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经董事局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增减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股份;
(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下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大会或者I事局的决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五)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股份的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退股;
(五)服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六)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大会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利机构。
第二十五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决定扩大或改变股份认购范围及交易方式;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股东大会决定需要由其做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第二十六条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股东大会年会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局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局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二十七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局召集。公司在召开会议的三十日之前、六十日之内,将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采取公告的方式,至少刊登两次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局主席主持。董事局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局主席书面委托的执行董事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条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一条股东大会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可以举手表决,也可以投票表决,具体采用方式由董事局决定。
第三十二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享有发言权。股东发言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股东发言应提前登记。
股东口头发言,每次大会期间以不超过十人为限,发言时间应有限制。要求发言者超过十人时,以持有股份较多者为先。
股东书面发言,由董事局印发全体到会股东。
董事局应对股东发言中提出的质询、批评或者建议,作出明确答复。
第三十三条股东可以委托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所持股份有效证明,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六章董事局、总裁
第三十五条公司董事局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十六条公司董事局由十三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七条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向;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重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八)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批准并授予名誉董事、名誉监事、名誉员工等荣誉称号,以表彰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十三)拟订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十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
第三十九条换届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局提名;增补或者改选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局提名。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由上届董事局提名;增补或者改选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局提名。
第四十一条董事局设董事局主席一人,执行董事五人。
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由董事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产生。
第四十二条董事局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局主席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要求或公司总裁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局临时会议。会议提前通知应不少于三天。
第四十三条董事局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四十四条董事局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局在表决时,每个董事有一票表决权。在争议双方表决相持不下时,董事局主席有两票表决权。
第四十五条董事局在对第三十条所列第(六)、(七)、(八)、(十三)项内容做出决议时,须由全体董事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通过;其他决议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董事局会议在讨论、表决与某董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议案时,该董事应主动回避。但在计算出席董事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人。
应当回避的董事未主动回避时,由董事局主席提出回避建议。该董事对董事局主席的回避建议持有异议时,由董事局表决决定。
第四十七条董事局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局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有要求在会议记录上作出某些记载的权力。董事局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未出席会议又不委托代表的董事应视作未表示异议,不免除责任。
第四十八条董事局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局会议;
(二)检查董事局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局汇报;
(三)签署公司的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四)代表董事局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并在事后立即向董事局或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裁,其中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对董事局负责,副总裁对总裁负责。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除应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八)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局会议。
第五十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五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董事、总裁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五十三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担任公司管理职务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总裁。
第五十四条董事、总裁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十五条董事、总裁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总裁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五十六条董事、总裁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监事会(略)
第八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
第六十四条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据此制定《公司劳动管理细则》。
第六十五条公司保证安全、文明生产,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执行国家劳动保险制度。
第六十六条公司有义务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税收和分配
第六十七条公司依法向国家纳税,执行国家税收法规。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盈余,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支付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分配股利。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第六十九条公司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按下列比例分配: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______________%;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一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利。
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局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拟订,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七十条公司支付股利采用下列形式:
(一)现金:______________
(二)股票。
第七十一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
第七十二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十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七十三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十四条公司会计年度采取公历年制,即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与公历相同。
第七十五条公司一切凭证、报表、账簿均用中文书写。
第七十六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十七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依法审查验证后予以公告。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在召开股东大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公司本部,供股东查阅。
第七十八条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按审计法规实行审计。
第十一章终止和清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终止并实施清算:
(一)股东大会决定终止;
(二)被依法撤消;
(三)破产。
第八十条出现上述情况终止经营时,依法律规定组成清算小组,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在结清公司全部债权、债务后,若有剩余资产则按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章程修改
第八十一条公司可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八十二条修改公司章程,应按下列程序:______________
(一)由董事局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
(二)由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
(三)依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章程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十三条公司修改章程,涉及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事项,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涉及要求公告的事项时,应予以公告。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各条款中所谓某数额"以上",均包括本数。
第八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本公司股东大会。
第八十六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章程的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八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局。
第八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关于该公司性质、宗旨、任务、成员、机构、活动规则等的基本规定,用以规范公司对内、对外的全部计划及进行程序的文件。它既是公司的组织大纲和行为准则,又是公司以外的投资者、债权人等了解有关情况的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首部。包括标题和通过时间两项。
①标题。居第一行正中位置,由公司名称+文种组成。如《________永生制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②通过时间。位于标题之下,需写明年、月、日,并用小括号括起来。
第二部分,正文。是公司章程的核心,由于其内容较多,通常采用章、条、款的形式来表述。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意见》中,要求公司章程应载明如下内容:______________
(1)公司的名称、住所;
(2)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的方式及其股份发行范围;
(4)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各类别股份总数及其权益、每股金额;
(5)股份转让办法;
(6)股东的权利、义务;
(7)股东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职权;
(9)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0)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1)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2)公司利润的分配办法;
(13)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14)劳动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
(15)章程修改的程序;
(16)公司终止与清算办法及程序;
(17)通知和公告办法;
(18)其他需要作出规定的事项。
篇17:公司采购产品合同书
甲方:
地址:
tel:
fax:
办事处:
tel-
fax:
乙方:
地址:
tel:
fax:
product
code
code
description
数量(件) unit price
(元/件)
amount
见“订单确认书”
l、追加款价
格按原合同
执行。
2、新款价格
在”订单确认
书“上确认。
备注:1。以上各款、单价、数量、工艺要求见“订单确认书”
2.订单确认书为本合同附件
3.以上价格含17%增值税
total pcs
fbo 广东
一、 订购货物和交货办法
terms:
一、 订购货物和交货办法:
1. 乙方应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按合同规定的货物价格、规格、数量、日期,将甲方订 购之商品送交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装卸运杂费归乙方承担。
2. 合同成立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凡乙方按合同规定生产的合格商品,甲方必须照数收购。 不符合合同规定之产商品,甲方有权拒收。若因商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给予甲方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损失
3.货物数量接受增似致为+5% .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在货到验收ok收到乙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后45天内结算全部货款。
2、当甲方收齐乙方的货物后,甲方需开出45天远期支票给乙方作抵押,待出货后45天的贷款到期时,
乙方需退回甲方的支票,由甲方用电汇的方式付款给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帐号。 ,
乙方在甲方的“订单确认书”上签字确定交货期后,不得延迟交货,否则甲方有权追究由此而
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订装资料:由乙方承担, (每件一个pp袋一张拷贝纸,若干件一个纸箱)详见“订单确认书”。
原材料:
1. 生产上列商品所需原材料、辅料包括唛头,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必须采用甲方指定的辅料厂
生产的辅料包括唛头,如乙方有价格合适、质量好的供应厂家可经甲方确认后指定生产。
六、知识产权保护:
凡由甲方提供设计的商品,除合同数量或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生产或提供给他人生产,否则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所有责任。
七,其它生产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测试一等品之合格标准,以此作为
大货质量的检验标准。大货的车工、手感、品质必须依足确认板处理,颜色则按玫方已确认之色板
肘色.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保留有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及赔偿有关损失的权利.
2,’大货收货照国际惯用标准aql6.5要收货。
confirmed and accepted by:
甲方: 乙方:
签名及盖章:
签名及盖章:
篇18:公司办公设备采购协议书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如下: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合计人民币总金额(大写): 元整 ¥: 元
以上货物为含增值税( %)价格;
二、质量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同类标准并满足需方要求。
产品为内外包装不损坏的原装产品;
技术规格: ;
三、交(提)货时间:合同签订 自然日内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供方应及时交货,需方及时收货;
四、交(提)货地点、收货人:供方应将货物送到 ,若需方变更交货地点,应在交货前书面通知供方,需方指定收货人 ,联系电话 ;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铁路¨供方承担¨需方承担;
六、货物的验收:货物送到后,双方当场验收,需方应自供方交货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应视为该批货物数量、规格型号都符合合同的规定;
七、付款:需方付供方全部货款后方可交(提)货;
八、争议解决方法: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扫描件电子版与本(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页(以下无正文)————————————————
供方(章); 需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篇19:公司商品长期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需方自提。
第四条:交货周期:合同签定后当日提货。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钢材理论重量交货,2‰内为合理磅差,超出部分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家标准验货,数量异议在货到三日内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二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质量书、材质单随出库单及货走。
第八条: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供方同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如遇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导致甲方工程停工或规格代换的经济损失及质量事故,供方将承担其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出卖人壹份,买受人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价格在合同生效日期不得更改、不随市场波动而变化。
第十五条: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定。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篇20:公司办公设备采购协议书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供应商)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第一条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基料及金额:详见“报价单”。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分项价款在“报价单”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增值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货物保修期______个月。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采购办公设备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有齐全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保修卡,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联系人: 电话:
2、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合格货物安装完毕并交付给甲方使用。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检验合格证、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
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报修响应时间:甲方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报修乙方前来维修的,乙方应当最迟在报修24小时之内上门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货款支付
甲方自订立合同之日起支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乙方,当合同按约定履行后定金充当合同尾款。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甲方保留货款总价的____%,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用于质保金,待乙方交付甲方使用时______个月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后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如甲方未能如期支付货款,超过3日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剩余货款的5‰为利息。
7、如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超过5日的,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并使用。
8、在整体货物安装并调试完毕前,甲方使用的部分视为已经验收合格并使用。
9、如甲方单方违约不进行货款支付,或者甲方擅自更改供应商,则乙方有权扣留定金并解除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2份 。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 责 人: 法人代表: 地 址:
电 话: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电 话: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