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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合同范本文本格式合集7篇 银行信托合同(优秀20篇)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范本_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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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合同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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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合同文本

进口合同 买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单证

份数

寄送

a

b

c

d

e

f

送交方议付银行

3

4

3

3

1

1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

1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

2

2

2

2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 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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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银行反担保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2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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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签章后,该合同即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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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重庆市茶叶订购合同参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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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茶叶订购合同(参考文本

重庆市茶叶订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种植人):

乙方(订购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茶叶,订购茶叶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品  级

质量标准及要求

数 量

(公斤)

种植面积(亩)

备 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价格

□固定价格:            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     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三、包装要求: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茶叶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茶叶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五、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茶叶的品种、质量、数量、包装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乙方□ 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茶叶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茶叶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茶叶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茶叶的,按逾期交付茶叶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茶叶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茶叶;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茶叶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茶叶的,按少收茶叶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茶叶,按逾期接收茶叶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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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网上银行支付合作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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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支付合作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决定建立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支付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已就网上银行支付系统的合作内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一致同意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1  通过甲方的支付门户提供网上交易代理支付。

1.2  提供与甲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之银行卡网上交易服务(支持ssl合同)。

1.3  原则上凡甲方支持的银行卡,均应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支付服务。在甲方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如可支持新类型的银行卡,均应该通知乙方,并及时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服务支持功能。已开通的银行卡类型,如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不应停止服务。如因以上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需停止对原有银行卡类型的支持,也须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好相应的善后处理工作。

1.4  提供本条之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包括:

交易查询:乙方可按照交易日期、交易类型和交易结果等选项进行查询;

交易报表的生成及显示:乙方可以按周、月生成并显示相关交易报表;

交易明细下载: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的平台上下载其任一天或几天交易明细;

保留3个月交易明细。

二、费用支付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包括:

2.1?网上银行支付网关接入费: 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商户。

维护服务年费: 标准为人民币____元/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法定工作日内,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上述费用;甲方在收取接入费及维护服务年费后应立即向乙方开具发票并安排上线。

2.2?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每笔交易额的____%,单笔交易手续费不足人民币0.2元的按人民币0.2元计算。交易手续费甲方在为乙方进行资金清算时自动扣除。

2.3 保证金:为确保网上交易资金的安全性,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后7个法定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____元人民币。合同期满后,甲方将清算所有费用和款项,对尚未收取的费用和款项由保证金补足。若保证金不足以补足上述费用和款项的,乙方应当另行补足;若保证金在补足上述费用和款项后尚有剩余的,则剩余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2.4 支付账号:

甲方银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交易限额

乙方对于交易限额的规定

a.每日交易限额上限_________元。

b.每笔交易限额上限__________元。

四、资金清算

双方资金清算的清算周期为一周,甲方于每周四(节假日顺延)将乙方前周一至周日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清算到本合同2.2条所列乙方的银行账户中。如果乙方在一个清算周期中的清算款项少于人民币__________元,甲方将该部分清算款项并入下一清算周期一并清算,但每月的最后一个清算周期必须清算。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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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银行个人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7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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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贷款合同

合 同 编 号 :□□□□□□□□□□□ 借 款 人: 抵 押 人: 保 证 人: 贷 款 人: 贷款品种: 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个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贷款人一定积极解答。借款人和担保人有权同意本合同和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第一章 贷款 第一条 贷款种类。贷款人经审核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书,同意向其发放 贷款。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的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四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贷款借据(附件2)记载日期起算,即自_____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 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开始,贷款利率按调整后适用利率 浮 %计息。贷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调整本合同贷款利率的,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的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 计算方法。利息以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七条 上述约定与贷款借据不符的,以贷款借据为准,贷款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提款先决条件。借款人在提款前,应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8.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及还款的账户。 8.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已生效。 8.3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该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 第九条 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将借款人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的贷款一次性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附件3),或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指定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第十条 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 (抵押/保证)担保方式,抵押人为 、保证人为 (视情况而定,下文统称为“担保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应担保条款。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选择以下 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 (月/季)共分 期偿还,具体还款金额及还款日期见贷款行提供的《还款计划书》(附件4)。 1、利随本清 2、等额还本付息 3、等本金还款 4、递增/递减还款法 5、按期还息一次还本 6、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7、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8、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9、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第十二条 贷款人可在约定的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附件4)内扣收到期本息。借款人应保证还款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偿还到期应付本息。若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账号或对还款账户进行任何类似变更,借款人须到贷款人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超期或任何其他类似变化事项,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立新的扣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应付本息。 第十三条 贷款人将对逾期贷款本金按贷款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对逾期贷款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四条 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未还贷款,但应按下列要求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每年只能提前偿还一次贷款。 14.1借款人必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该申请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14.2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每次还款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 元,提前还款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14.3对于因提前还款而变更还款期限的,重新约定的还款期限不得长于原期限,且仍按照贷款借据约定的利率及还款方式计收贷款本息。 14.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贷款人与借款人应对剩余部分未还贷款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借款人应按贷款人重新提供的《还款计划书》标明的还款日期和还款额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十五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 15.1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5.2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5.3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贷款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任何事件。 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如下: 15.4按照贷款人之要求,如实提供贷款审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15.5按本合同之规定清偿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利息; 15.6 在借款人的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15.7 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第十六条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6.1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按时或全额履行还款义务的; 16.2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16.3借款人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6.4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16.5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 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7.1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 17.2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17.3要求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押物; 17.4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第二章 抵 押 第十八条 抵押人自愿以其享有合法所有权和处分权的 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以担保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抵押物具体情况见附件1:《抵押物品清单》。 第十九条 本合同签订时,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共计人民币(大写) 1 元,抵押率为 %。在抵押期限内,抵押物的抵押率若超出此抵押率时,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抵押物或贷款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抵押人拒绝履行上述约定视同违约,贷款人有权行使其在本合同第十七条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条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期限即为本合同第一章约定的贷款种类、贷款金额、贷款期限。 第二十一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必须亲自或委托贷款人持本合同到有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承担50%。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资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均由贷款人执管。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须向 保险公司办理 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执管。贷款人有权收取保险赔偿金并视情况将其直接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款项。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 第二十五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妥善并合理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检查。 第二十六条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26.1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处分权,抵押物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 26.2抵押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6.3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26.4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转让、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6.5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贷款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6.6抵押人不应采取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抵押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抵押将一直保持有效、直至依据本合同项下规定应付的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款项全部偿清为止。 第三章 保 证 第三十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借取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以下第 种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保证按贷款人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抵押人已就抵押物有效设定抵押,且相关抵押物权利证明及设定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交付贷款人正式执管之日止。 2.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止。 第三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总额。 第三十二条 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三十三条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证人授权贷款人自行按贷款金额的 %从保证人账户中将相应金额转入保证金专户,户名: ,账号: ,作为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保证金。贷款人实现本章项下的担保权益时,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专户中扣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付的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五条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34.1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4.2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4.3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34.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34.5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34.6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七条 无需事先征得保证人的同意,贷款人可将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保证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并应当为此目的完成相应的法定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章 其他条款 第三十九条 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四十条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签字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43.1由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3.2向 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3.3 。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借款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抵押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及抵押物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代表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完整的委托文件(包括公证处对委托文件的公证)。 第四十五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依法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贷款/还款账户》、《还款计划书》、《提前还款申请》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47.1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47.2经司法机关裁决后强制进行执行。 第四十八条 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补充条款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及抵押物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 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 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借款人 : (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抵押人 (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附件1: 抵 押 物 品 清 单 号《中国光大银行个人贷款合同》项下抵押物为 : 房 产 抵 押 抵押物名称地址 建筑面积 单价 评估/购买价值 抵押率 所购房性质 商品房□ 房改房□ 解困/安居房□ 他人私房□ 其他房产□ 住宅 □ 公建 □ 多层 □ 高层 □ 产权证明编号 评估机构 房产开发商 联系电话 购房协议编号 房产用途 房产开发商 联系电话 车 辆 抵 押 品牌 车型 车牌号 发动机号 底盘编号 车架号 车辆性质 国产□ 进口 □ 颜色 车辆行驶证编号 购买价格 经销商 联系电话 购车销售协议 车辆用途 附件2 : 贷款 凭 证 贷款凭证(借据)贷款行留存联粘贴处 附件3 : 贷/还 款 账 号 贷/还款账号:□□□□□□□□□□□□□□□□□□□□□还款用阳光卡或存折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4: 还款计划书 序号 还款期 调整日期 调整原因 1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在个贷系统中打印还款计划书正本一式两联,一联交客户,一联依次粘贴于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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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国建设银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2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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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关于动产抵押物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表

_________号《抵押合同》项下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及编号

处所

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建设银行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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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借款合同文本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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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文本格式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按委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 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实

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

证人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

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

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八、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

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依法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

的贷款利息的 %计逄,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

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

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

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

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到期前

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

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

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

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

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

在 天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

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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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 份,报

送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公章)

地 址:__________地 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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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财产信托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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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信托合同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帐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帐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帐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

乙方打入帐户________元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_________×15%=_________)。甲方时刻保持帐户的总资金在________元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帐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一)帐户总额小于_________元,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二)_________元大于帐户总额大于_________元,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_________元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三)帐户总额大于_________元,大于_________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_________+总帐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_________+总帐户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帐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五)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

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一)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二)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甲方(受托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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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银行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22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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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银行借款合同范本

最新银行借款合同范本一: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参考格式)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格式适用于建设银行各级行委托代理业务中受托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各类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

二、贷款依据必须填写清楚。合同中委托人、委托代理协议名称、贷款科目必须写全称。如煤代油基建贷款须填写“根据国家计委(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煤代油基建贷款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煤代油基建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三、合同中第一、二、三、四、五、六条均应按委托方的文件和规定填写。

四、第九条、2中“借款到期前__日”需认真测算后填写。为便于会计帐务处理,一般不少于30天。

五、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可以填写本合同条款未涉及而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便要注意不能违背建设银行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不得侵害委托方的权益。

六、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参考格式)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偿还______号委托贷款合同的贷款。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现根据委托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贷款______万元,应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现经委托人审查,同意此笔贷款目前余额____万元(大写)展期____(年、月、日),贷款期限修订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贷款利率按委托人规定调整为____。

三、贷款展期后,甲方调整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四、展期后,甲、乙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仍按____号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失效。

七、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参考格式)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协议书是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经委托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时,由建设银行(受托贷款人)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展期协议。展期协议只有和合同在一起才是有效的。

二、展期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均按委托方的文件规定填写。

三、本协议书的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同借款合同的规定一致,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最新银行借款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2.申请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款申请表 万 元

申请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万美元

┌─┬──┬──────┬──────┬──────┬─────┬──┐

│ │所有│主要产品名称│上年销售收入│上年出口收入│上年创汇额│净创│

│ │制 │ │ │ │ │汇额│

│基├──┼──────┼──────┼──────┼─────┼──┤

│本│ │ │ │ │ │ │

│情│ │ │ │ │ │ │

│况│ │ │ │ │ │ │

│ │ │ │ │ │ │ │

├─┼──┴───┬──┴───┬──┴─┬────┴┬────┴──┤

│ │申请贷款金额│ 期 限 │用汇计划│ 还汇计划 │ 进口物资名称 │

│贷├──────┼──────┼────┼─────┼───────┤

│款│ │ │ │ │ │

│情│ │ │ │ │ │

│况│ │ │ │ │ │

│ │ │ │ │ │ │

├─┼──────┼──────┼────┼─────┼───────┤

│ │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出口收入│新增利税│新增净创汇│ 还汇来源 │

│经├──────┼──────┼────┼─────┼───────┤

│济│ │ │ │ │ │

│效│ │ │ │ │ │

│益│ │ │ │ │ │

│ │ │ │ │ │ │

└─┴──────┴──────┴────┴─────┴───────┘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____项目负责人:____财务负责人: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单位地址:____电 话:_____

(2)流动资金外汇贷款项目审查意见书

┌────┬──┬────┬──┬────┬──┬─┬────────┐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出│外贸收购( ) │

│ │ │ │ │ │ │口├────────┤

├────┼──┼────┼──┼────┼──┤方│外贸处理( ) │

│进口原料│ │产品名称│ │出口何国│ │式├────────┤

│ │ │ │ │ │ │ │自营出口( ) │

├────┴──┴────┴──┴────┴──┴─┴────────┤

│ 贷款单位概况 │

├─────┬──┬────┬──┬─────┬──┬─────┬──┤

│所有制 │ │法人代表│ │地 址 │ │电 话 │ │

├─────┼──┼────┼──┼─────┼──┼─────┼──┤

│ │ │ │ │出口金额( │ │平均换汇成│ │

│去年产值 │ │利 润│ │收购金额或│ │本美元/元│ │

│ │ │ │ │创汇金额) │ │ │ │

├─────┼──┼────┼──┼─────┼──┼─────┼──┤

│出口比例 │ │ │ │ │ │ │ │

│(销售额之 │ │净创汇额│ │联系人部门│ │联系人姓名│ │

│比) │ │ │ │ │ │ │ │

├─────┴──┴────┴──┼─────┴──┴─────┴──┤

│ 审查要点 │ 信贷员审查意见 │

├────────────────┼─────────────────┤

│1.出口计划是否落实 │ │

├────────────────┤ │

│2.企业管理及加工能力、周期如何│ │

├────────────────┤ │

│3.换汇、创汇及利润情况如何 │ │

├────────────────┤ │

│4.还款来源、还款计划是否可行 │ │

├────────────────┤ │

│5.贷款有何风险 │ │

├────────────────┤ │

│ │ │

├────────────────┼─────────────────┤

│ 科长审查意见 │ 经理审定意见 │

├────────────────┼─────────────────┤

│ │ │

│ │ │

└────────────────┴─────────────────┘

年 月 日

3.担保书

信用担保书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下称借款人)在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

4.其它文书

(1)借款授权书及授权人签字样本致 分行:

兹授权我公司____(职务)____(姓名)向你行全权办理我公司所需贷款事宜,授权人有权与你行接洽办理贷款,并有权在我公司的贷款申请书,贷款合同上签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我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随附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人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保证及时通知你行并将变更的借款授权书送达你行。

授权单位: (签章)

董事长:______(签章)

附:授权人的签字,样本或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贷款意向书致____:

关于贵公司__年__月__日为____需要向我行申请__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特表明我行意向如下:我行有意承做该项贷款,条件是:

1.贷款项目必需经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已领取营业执照;

2.根据我行要求向我行提供项目有关的各项资料;

3.经我行进一步审查,确认该项目贷款符合我行各项贷款条件。 ×××××行

日期: 年 月 日

(3)贷款到期通知书 ____公司:

贵公司于__年__月__日与我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____。按合同还款计划规定,本期还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还款金额为____。希望贵公司作好还款准备,按时来我行办理还款手续,否则将作逾期贷款或违约处理。 特此通知。 分行 日期: 年 月 日

(4)到期贷款转逾期科目的通知 根据贷款合同及展期通知,你单位____(批准金额)的贷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现贷款余额为__,我行自到期日后一天即将该项贷款转入740逾期贷款科目,原帐号__现改为__。我行并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

望你单位尽快安排好资金,早日结清上述贷款。 ××银行外汇信贷部

年 月 日

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委托贷款协议

委托人: (下称甲方)

受托人: (下称乙方)

借款人: (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 帐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帐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 银行 开立的 帐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 银行 开立的 帐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 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

第九条 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 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 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 帐号 和工商银行 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 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政府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贷款借据贷款合同号: 年 月 日 编号:

┌──────┬─────────┬─────┬───────────┐

│ 借款单位 │ │ 开户行及 │ │

│ │ │ 帐号 │ │

├──────┼─────────┼─────┼───────────┤

│ 贷款单位 │ │ 开户行及 │ │

│ │ │ 帐号 │ │

├──────┼─────────┼─┬─┬─┼─┬─┬─┬─┬─┬─┤

│ 借款金额 │ │亿│千│百│十│万│千│百│十│元│

│ (大写) │人民币 ├─┼─┼─┼─┼─┼─┼─┼─┼─┤

│ │ │ │ │ │ │ │ │ │ │ │

├─┬────┴─────┬──┬┴─┴─┴─┴─┴─┴─┴─┴─┴─┤

│利│ │借款│ │

│率│ │用途│ │

├─┼───┬──────┴──┼─────────┬────────┤

│ │顺 序│ 日 期 │ 还款金额 │ 备 注 │

│ ├───┼─────────┼─────────┼────────┤

│ │ 1 │ 月 日 │ 元│ │

│还├───┼─────────┼─────────┼────────┤

│款│ 2 │ 月 日 │ 元│ │

│计├───┼─────────┼─────────┼────────┤

│划│ 3 │ 月 日 │ 元│ │

│ ├───┼─────────┼─────────┼────────┤

│ │ 4 │ 月 日 │ 元│ │

│ ├───┼─────────┼─────────┼────────┤

│ │ 5 │ 月 日 │ 元│ │

├─┴───┴─────────┴─────────┴────────┤

│兹借到中国银行总行信托咨询公司上列贷款,我单位愿遵照银行贷款办法办理│

│;按月息 ‰计付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保证按还款计划还清贷款本息。 │

│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

├─┬───┬───┬──────┬─────────┬───────┤

│ │ 月 │ 日 │ 偿还本金 │ 结 欠 本 金 │ 备 注 │

│ ├───┼───┼──────┼─────────┼───────┤

│还│ │ │ │ │ │

│款├───┼───┼──────┼─────────┼───────┤

│记│ │ │ │ │ │

│录├───┼───┼──────┼─────────┼───────┤

│ │ │ │ │ │ │

│ ├───┼───┼──────┼─────────┼───────┤

│ │ │ │ │ │ │

└─┴───┴───┴──────┴─────────┴───────┘

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文批准立项,借贷双方就下列外汇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美元(大写___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个月,从甲方第一次拨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__年期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每__月浮动利率加__%。并每__月调整一次,同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使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汇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汇前十天以加押电报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汇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的用汇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____行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汇通知的同时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汇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汇,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汇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汇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汇,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汇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④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汇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如需在用汇前对外开出信用证,须事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 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汇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须每季度/半年向甲方付息一次。

第七条 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汇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提前还款期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____万美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应以与贷款币别相同的外汇偿付,并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号内。

第九条 还汇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____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并由上述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乙方偿还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汇,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汇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送交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 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转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汇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中国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存档号:

借款方: 贷款方: 日 期: 地 点:

贷款合同 合同号: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 (小写)

(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批准单位)____号文批准的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二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三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四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贷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494600108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贷款合同 合同号:

一、合同双方

借 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 种:

金 额:

(小写)

(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 %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 %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贷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 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 %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中国有关部门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盖 章: 盖 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494600108

日 期: 日 期: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贷款合同中投人贷字第 号 年 月 日 申请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由 单位担保,并经 批准,向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 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 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 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申请书(代借款借据)

19 年 月 日

┌───────────┬───────┬────┬──┬───┬──┐

│借款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帐号 │ │

├───────────┼───────┼────┴──┼───┴──┤

│申请款金额(大写) │ │借款期限 │ │

├───────────┼───────┼───────┼──────┤

│借款种类 │ │借款用途 │ │

├─┬─────────┴───────┴───────┴──────┤

│借│ │

│款│ │

│原│ │

│因│ │

├─┼────────┬───────────┬───────────┤

│ │ 分期借款 │ 分期还款 │ │

│ ├──┬──┬──┼──┬──┬──┬──┤ │

│借│日期│金额│利率│日期│本金│利息│合计│ │

│还├──┼──┼──┼──┼──┼──┼──┤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

│款│ │ │ │ │ │ │ │为借款借据 │

│计├──┼──┼──┼──┼──┼──┼──┤ │

│划│ │ │ │ │ │ │ │借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章│

│ ├──┼──┼──┼──┼──┼──┼──┤ │

│ │ │ │ │ │ │ │ │ │

├─┼──┴──┴──┴──┴──┴──┴──┴───────────┤

│业│ │

│务│ │

│部│ │

│意│ │

│见│业务部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公│ │

│司│ │

│审│ │

│定│ │

│意│ │

│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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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酒水销售代理合同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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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销售代理合同文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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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企业向银行借款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19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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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2.申请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款申请表 万 元

申请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万美元

┌─┬──┬──────┬──────┬──────┬─────┬──┐

│ │所有│主要产品名称│上年销售收入│上年出口收入│上年创汇额│净创│

│ │制 │ │ │ │ │汇额│

│基├──┼──────┼──────┼──────┼─────┼──┤

│本│ │ │ │ │ │ │

│情│ │ │ │ │ │ │

│况│ │ │ │ │ │ │

│ │ │ │ │ │ │ │

├─┼──┴───┬──┴───┬──┴─┬────┴┬────┴──┤

│ │申请贷款金额│ 期 限 │用汇计划│ 还汇计划 │ 进口物资名称 │

│贷├──────┼──────┼────┼─────┼───────┤

│款│ │ │ │ │ │

│情│ │ │ │ │ │

│况│ │ │ │ │ │

│ │ │ │ │ │ │

├─┼──────┼──────┼────┼─────┼───────┤

│ │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出口收入│新增利税│新增净创汇│ 还汇来源 │

│经├──────┼──────┼────┼─────┼───────┤

│济│ │ │ │ │ │

│效│ │ │ │ │ │

│益│ │ │ │ │ │

│ │ │ │ │ │ │

└─┴──────┴──────┴────┴─────┴───────┘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____项目负责人:____财务负责人: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单位地址:____电 话:_____

(2)流动资金外汇贷款项目审查意见书

┌────┬──┬────┬──┬────┬──┬─┬────────┐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出│外贸收购( ) │

│ │ │ │ │ │ │口├────────┤

├────┼──┼────┼──┼────┼──┤方│外贸处理( ) │

│进口原料│ │产品名称│ │出口何国│ │式├────────┤

│ │ │ │ │ │ │ │自营出口( ) │

├────┴──┴────┴──┴────┴──┴─┴────────┤

│ 贷款单位概况 │

├─────┬──┬────┬──┬─────┬──┬─────┬──┤

│所有制 │ │法人代表│ │地 址 │ │电 话 │ │

├─────┼──┼────┼──┼─────┼──┼─────┼──┤

│ │ │ │ │出口金额( │ │平均换汇成│ │

│去年产值 │ │利 润│ │收购金额或│ │本美元/元│ │

│ │ │ │ │创汇金额) │ │ │ │

├─────┼──┼────┼──┼─────┼──┼─────┼──┤

│出口比例 │ │ │ │ │ │ │ │

│(销售额之 │ │净创汇额│ │联系人部门│ │联系人姓名│ │

│比) │ │ │ │ │ │ │ │

├─────┴──┴────┴──┼─────┴──┴─────┴──┤

│ 审查要点 │ 信贷员审查意见 │

├────────────────┼─────────────────┤

│1.出口计划是否落实 │ │

├────────────────┤ │

│2.企业管理及加工能力、周期如何│ │

├────────────────┤ │

│3.换汇、创汇及利润情况如何 │ │

├────────────────┤ │

│4.还款来源、还款计划是否可行 │ │

├────────────────┤ │

│5.贷款有何风险 │ │

├────────────────┤ │

│ │ │

├────────────────┼─────────────────┤

│ 科长审查意见 │ 经理审定意见 │

├────────────────┼─────────────────┤

│ │ │

│ │ │

└────────────────┴─────────────────┘

年 月 日

3.担保书

信用担保书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下称借款人)在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

4.其它文书

(1)借款授权书及授权人签字样本致 分行:

兹授权我公司____(职务)____(姓名)向你行全权办理我公司所需贷款事宜,授权人有权与你行接洽办理贷款,并有权在我公司的贷款申请书,贷款合同上签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我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随附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人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保证及时通知你行并将变更的借款授权书送达你行。

授权单位: (签章)

董事长:______(签章)

附:授权人的签字,样本或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贷款意向书致____:

关于贵公司__年__月__日为____需要向我行申请__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特表明我行意向如下:我行有意承做该项贷款,条件是:

1.贷款项目必需经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已领取营业执照;

2.根据我行要求向我行提供项目有关的各项资料;

3.经我行进一步审查,确认该项目贷款符合我行各项贷款条件。 ×××××行

日期: 年 月 日

(3)贷款到期通知书 ____公司:

贵公司于__年__月__日与我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____。按合同还款计划规定,本期还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还款金额为____。希望贵公司作好还款准备,按时来我行办理还款手续,否则将作逾期贷款或违约处理。 特此通知。 分行 日期: 年 月 日

(4)到期贷款转逾期科目的通知 根据贷款合同及展期通知,你单位____(批准金额)的贷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现贷款余额为__,我行自到期日后一天即将该项贷款转入740逾期贷款科目,原帐号__现改为__。我行并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

望你单位尽快安排好资金,早日结清上述贷款。 ××银行外汇信贷部

年 月 日

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委托贷款协议

委托人: (下称甲方)

受托人: (下称乙方)

借款人: (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 帐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帐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 银行 开立的 帐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 银行 开立的 帐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 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

第九条 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 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 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 帐号 和工商银行 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 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政府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贷款借据贷款合同号: 年 月 日 编号:

┌──────┬─────────┬─────┬───────────┐

│ 借款单位 │ │ 开户行及 │ │

│ │ │ 帐号 │ │

├──────┼─────────┼─────┼───────────┤

│ 贷款单位 │ │ 开户行及 │ │

│ │ │ 帐号 │ │

├──────┼─────────┼─┬─┬─┼─┬─┬─┬─┬─┬─┤

│ 借款金额 │ │亿│千│百│十│万│千│百│十│元│

│ (大写) │人民币 ├─┼─┼─┼─┼─┼─┼─┼─┼─┤

│ │ │ │ │ │ │ │ │ │ │ │

├─┬────┴─────┬──┬┴─┴─┴─┴─┴─┴─┴─┴─┴─┤

│利│ │借款│ │

│率│ │用途│ │

├─┼───┬──────┴──┼─────────┬────────┤

│ │顺 序│ 日 期 │ 还款金额 │ 备 注 │

│ ├───┼─────────┼─────────┼────────┤

│ │ 1 │ 月 日 │ 元│ │

│还├───┼─────────┼─────────┼────────┤

│款│ 2 │ 月 日 │ 元│ │

│计├───┼─────────┼─────────┼────────┤

│划│ 3 │ 月 日 │ 元│ │

│ ├───┼─────────┼─────────┼────────┤

│ │ 4 │ 月 日 │ 元│ │

│ ├───┼─────────┼─────────┼────────┤

│ │ 5 │ 月 日 │ 元│ │

├─┴───┴─────────┴─────────┴────────┤

│兹借到中国银行总行信托咨询公司上列贷款,我单位愿遵照银行贷款办法办理│

│;按月息 ‰计付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保证按还款计划还清贷款本息。 │

│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

├─┬───┬───┬──────┬─────────┬───────┤

│ │ 月 │ 日 │ 偿还本金 │ 结 欠 本 金 │ 备 注 │

│ ├───┼───┼──────┼─────────┼───────┤

│还│ │ │ │ │ │

│款├───┼───┼──────┼─────────┼───────┤

│记│ │ │ │ │ │

│录├───┼───┼──────┼─────────┼───────┤

│ │ │ │ │ │ │

│ ├───┼───┼──────┼─────────┼───────┤

│ │ │ │ │ │ │

└─┴───┴───┴──────┴─────────┴───────┘

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文批准立项,借贷双方就下列外汇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美元(大写___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个月,从甲方第一次拨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__年期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每__月浮动利率加__%。并每__月调整一次,同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使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汇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汇前十天以加押电报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汇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的用汇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____行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汇通知的同时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汇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汇,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汇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汇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汇,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汇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④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汇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如需在用汇前对外开出信用证,须事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 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汇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须每季度/半年向甲方付息一次。

第七条 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汇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提前还款期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____万美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应以与贷款币别相同的外汇偿付,并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号内。

第九条 还汇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____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并由上述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乙方偿还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汇,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汇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送交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 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转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汇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中国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存档号:

借款方: 贷款方: 日 期: 地 点:

贷款合同 合同号: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 (小写)

(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批准单位)____号文批准的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二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三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四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贷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494600108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贷款合同 合同号:

一、合同双方

借 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 种:

金 额:

(小写)

(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 %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 %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贷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 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 %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中国有关部门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盖 章: 盖 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494600108

日 期: 日 期: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贷款合同中投人贷字第 号 年 月 日 申请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由 单位担保,并经 批准,向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 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 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 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申请书(代借款借据)

19 年 月 日

┌───────────┬───────┬────┬──┬───┬──┐

│借款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帐号 │ │

├───────────┼───────┼────┴──┼───┴──┤

│申请款金额(大写) │ │借款期限 │ │

├───────────┼───────┼───────┼──────┤

│借款种类 │ │借款用途 │ │

├─┬─────────┴───────┴───────┴──────┤

│借│ │

│款│ │

│原│ │

│因│ │

├─┼────────┬───────────┬───────────┤

│ │ 分期借款 │ 分期还款 │ │

│ ├──┬──┬──┼──┬──┬──┬──┤ │

│借│日期│金额│利率│日期│本金│利息│合计│ │

│还├──┼──┼──┼──┼──┼──┼──┤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

│款│ │ │ │ │ │ │ │为借款借据 │

│计├──┼──┼──┼──┼──┼──┼──┤ │

│划│ │ │ │ │ │ │ │借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章│

│ ├──┼──┼──┼──┼──┼──┼──┤ │

│ │ │ │ │ │ │ │ │ │

├─┼──┴──┴──┴──┴──┴──┴──┴───────────┤

│业│ │

│务│ │

│部│ │

│意│ │

│见│业务部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公│ │

│司│ │

│审│ │

│定│ │

│意│ │

│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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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国工商银行借贷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38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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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借贷合同范本

借贷合同是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所有,借用人在约定期限内负责归还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种类、品质、数量的实物的合同。传统上称为消费借贷合同,即与使用借贷合同相对,指不是偿还借用物品原物(见借用合同),而系归还等值货币或实物的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贷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工商银行借贷合同

1.合同书

(1)流动资金借贷合同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份,报送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公章) 借款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保证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开户银行和帐号:

年 月 日

(2)流动资金担保借贷合同

编号:

县 乡(镇)

合同编号

2.申 请 书

(1)借款申请书

年 月 日

3.担保书

贷款担保意向书

编号:

4.其它文书

(1)银行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2)暂缓贷款通知书

编号:

厂(公司):

贵厂 年 月 日,借款 元的申请书已收到,经研究,因______我们暂不能为贵厂(公司)贷款。

县 行

银行

办事处

年 月 日

(3)借款借据

贷出日期 19 年 月 日 ( )字第 号

行长(主任): 科(处)长: 信贷员:

(4)借款单位当事人资格认定书

银行编号:

借款单位全称:

主管单位全称:

一、法人资格的认定

1.19 年 月经 (单位)批准或经 成立(批准文号为 号)。

2.19 年 月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表: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核算形式: ;注册资金: 元。

3.19 年 月经 批准发有许可证,其号码:

(或 )。

4.现有自有流动资金 元;固定资产净值 元,年折旧率 %。

二、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的认定

1.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代表是 ,职务是 (根据 单位19 年 月批文任命或经 会19 年 月选举产生)。

2.法人代表授权的经办人为 等 同志,其职务分别为 ,在授权有效期内代理行使法定代表的权利。

三、借款单位变更名称及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经办人有变动时,应重新填报。

四、本认定书一式三份(在分理处开户的一式四份)。经银行审查同意签章后,除一份退借款单位外,银行自留二份(一份归档,一份由信贷部门存查)。

借款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签名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 证明的经办人

(借款专用印鉴卡附后) 19 年 月 日

银行认定意见: (银行公章及经办人印章)

19 年 月 日

(5)借款专用印鉴卡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借款单位全称 │ │ 批准使用日期 │ │

├─┬─────┴────────┴────────┴────────┤

│借│ │

│款│ │

│单│ │

│位│ │

│公│ │

│章│ │

├─┴───────┬────────────┬───────────┤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授权证明 │ 备 注 │

│ │ 的经办人 │ │

├─────────┴┬───────────┼───────────┤

│ 姓 名 │ │ │

├──────────┼───────────┤ │

│ 职 务 │ │ │

├──────────┼───────────┤ │

│ 有效印章 │ │ │

└──────────┴───────────┴───────────┘

(6)借款展期申请审批书

年 月 日 编号:

┌──────┬────┬──────┬────┬─────┬────┐

│ 企业名称 │ │ 借款金额 │ │ 到期日 │ │

├──────┴──┬─┼──────┼────┼─────┼────┤

│ 贷款审批书编号 │ │ 合同编号 │ │ 借据编号 │ │

├─┬───────┴┬┴──────┴┬───┴───┬─┴────┤

│ │ 申请展期金额 │ │申请展期到期日│ │

│展├────────┴────────┴───────┴──────┤

│ │ │

│期│ │

│ │ │

│理│ │

│ │ 企 业(公章) 担保单位(公章) │

│由│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信贷员审查: │科股长审核: │行长主任审批: │

│ │ │ │

│ │ │ │

│ │ │ │

│ 章 │ 章 │ 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7)借款展期协议书

第一条:本协议为(____)____字第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原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五条: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六条: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

第七条:原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八条:展期期限: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十条: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须提供认可证明。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__份,借款方__份,贷款方__份,保证人__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或借款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19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8)调整贷款利息通知单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

│ 贷款单位 │ │ 调整原因 │ │

├──────┼─────┬───┼──────┼────┬─────┤

│ 结算户帐号 │ │原贷款│ │转入贷款│ │

│ │ │户帐号│ │户帐号 │ │

├──────┼─────┼───┴──┬───┴─┬──┴─────┤

│ 月 息 │ 厘 毫 │ 加息减到 │ 厘 毫 │调整时间年月日起│

├──────┼─────┴──────┴─────┼┬┬┬┬┬┬┬┬┤

│加 │ ││││││││││

│ 息的贷款 │人民币 ││││││││││

│减 │ ││││││││││

├──────┴────────────────┬─┴┴┴┴┴┴┴┴┴┤

│注:上列贷款请转入专户,并按有关规定在该单位的│科目(付) │

│ 帐户内加、减利息。 │对方科目(收) │

│ │转帐日期 年 月 日│

│ 行长: 股长: 信贷员: │复核员: 记帐员: │

└───────────────────────┴──────────┘

银行 科

(9)扣收贷款通知单

填制日期 19 年 月 日

┌──────┬─────────────────────┬──┬──┐

│ │ │ │ │

│贷款单位全称│ │帐号│ │

│ │ │ │ │

├──────┼─────────────────────┴──┴──┤

│ │ │

│扣收贷款原因│ │

│ │ │

├──────┼──────────────────┬┬┬┬┬┬┬┬┬┤

│ │ ││││││││││

│扣收贷款总额│人民币(大写) ├┼┼┼┼┼┼┼┼┤

│ │ ││││││││││

├──────┴───────────────┬──┴┴┴┴┴┴┴┴┴┤

│ 上列扣收的贷款总额,请在该单位的结算(往来│科目(付) │

│)户中扣收。 │对方科目(收) │

│ │记帐员: │

│行长: 信贷股长: 信贷员: │ │

│ │ 年 月 日 │

└──────────────────────┴───────────┘

(10)信贷制裁通知书

编号:

┌──────┬───────────┬──────┬────────┐

│ 企业名称 │ │ 贷款金额 │ │

├─┬────┴───────────┴──────┴────────┤

│信│制裁原因: │

│贷│ │

│员│ │

│调│ │

│查├──────┬─────────────────────────┤

│情│ 制裁措施 │ │

│况├──────┼─────────────────────────┤

│及│ 起至时间 │ │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科│ │

│(│ │

│股│ │

│)│ │

│长│ │

│意│ 盖章 年 月 日 │

│见│ │

├─┼────────────────────────────────┤

│行│ │

│长│ │

│(│ │

│主│ │

│任│ │

│)│ │

│意│ 盖章 年 月 日 │

│见│ │

└─┴────────────────────────────────┘

(11)解除信贷制裁通知单

┌──────────┬───────────────────────┐

│被解除制裁的企业名称│ │

├─────────┬┴───────────────────────┤

│ 信贷制裁的方式 │ │

├─────────┴────────────────────────┤

│解除制裁的原因: │

│ │

│ │

│ │

│ │

├──────────────────────────────────┤

│解除信贷制裁时间: │

│ │

│ 年 月 日 │

├──────────────────────────────────┤

│信贷员签字: │

│ │

│ 年 月 日 │

├──────────────────────────────────┤

│信贷科(股)长签字: │

│ │

│ 年 月 日 │

├──────────────────────────────────┤

│行长(主任)签字: │

│ │

│ 年 月 日 │

├─┬────────────────────────────────┤

│备│ │

│ │ │

│注│ │

└─┴────────────────────────────────┘

中国工商银行外汇和配套人民币借款合同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行(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号文件,(项目)____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__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率为 %,配套人民币贷款年率为 %,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_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配套人民币贷款自第一笔用款之日起,在____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五条 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日起_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 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__次还清,每次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年____月归还____万元

____年____月归还____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修改原借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方的担保单位,并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和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方未按规定的用款计划用款,造成未用或超用部分须向贷方支付 %的承担费。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借方支付 %的违约金。

二、借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50%的罚息。

三、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 %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贷方收到借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

(二)借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三)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能力。

二、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三、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

五、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借、贷双方及保证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附件:

贷款单位: 盖章 借款单位: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__年__月__日

中国工商银行房地产开发合同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安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

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 ‰计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费随本清。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

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双方确认____行有权监督资金使用。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 单位公章 乙方: 单位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保证方:单位公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中国工商银行补偿贸易借款合同立合同单位:

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制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互协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年零__月。自19__年__月__日至19__年__月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万元。

供货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利息及偿还:

按月利率____‰计付,按委,半年付给出资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中国工商银行房产租赁契约 房屋座落 区 楼 单元 号

房 屋 房 间,使用面积 平方米

状 况 装修设备及其它设备另详保管单

月租金 元 角 分 起租日期 年 月 日

用 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约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

如下: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一)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二)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三)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

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一)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二)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三)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有效。一或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附加条件: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中国工商银行委托贷款协议书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

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委托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 户: 19 年 月 日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委托贷款协议书

中国工商银行(甲方)受____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万元,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

‰。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三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贷款余额的月 ‰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十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步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过程中确保不因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变更而终止或不履行协议。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代表) 负责人(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19 年 月 日

中国工商银行金融租赁合同出租方:

中国工商银行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1)根据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增添____(下称租赁物件),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大写)____,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条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明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 个日历月,即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宽限期为 个日历月,即从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 ‰计收,该项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额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三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帐户。甲方(代理人)开户行____。帐号为:____。

(3-6)如乙方未按本条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宽限期利息,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日数和每日应交租金或利息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费。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4-1)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由甲方对租赁物件统一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费共计(大写)____,按下列第( )种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4-2)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承租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检验和索赔工作,如在租赁物件发生灭失或损害后,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和当地保险公司,贻误检验和索赔工作的进行,乙方应承担对租赁物件的赔偿责任。

(4-3)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及时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已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部分,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自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 经济担保

(5-1)甲方同意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不论发生任何情况,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应无条件地、及时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连带发生的损失费用。在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权从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各种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第六条 合同的代理监督

(6-1)甲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监督本合同的执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并愿为甲方代理人就其为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与本合同规定相抵触的意思表示视为无效,乙方不得以此种意思表示作为对抗甲方的依据。

第七条 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7-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支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7-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

(8-1)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租赁物件明细表;

附件二:宽限期利息支付表;

附件三:租金偿付表;

附件四:经济担保书;

附件五:租赁物件购货发票及货物验收证明;

附件六:租赁物件保险单。

第九条 合同文本及生效

(9-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合同项下有关方执存。

(9-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中国工商银行 (公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19 年 月 日

××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转贷款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支付 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使用 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按 与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约定的条款向甲方转贷 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政府贷款:

其中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用途

政府贷款:

利率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政府贷款:

期限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第二条 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本外币存款帐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条件。在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国外贷款协议”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本借贷合同已生效;

3.对外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商务合同”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和“还款计划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有关帐户。

第四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单”之日起应在 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1.

2.

3.

4.

第六条 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费用,甲方偿还借款,应于约定每次偿还借款本息前 个营业日将与应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的存款帐户中,以保证按时还款。

第七条 还款币种:甲方应以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偿还借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 计息方式。按照 与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的约定,本合同项下贷款采取如下方式计收利息:

第九条 费用支付。本合同项下下列费用由甲方用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向乙方支付:

1.承担费:根据借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 %支付,自“国外贷款协议”签订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在每个付息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2.管理费:按借款总额的 %支付。自“国外借贷协议”签订后 天由甲方通过乙方对外一次性支付。

3.转贷费:乙方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 %,由甲方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与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数支付。

5.“国外借贷协议”项下发生的其它费用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二条 保险。甲方应将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购置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乙方贷给甲方全部贷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应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3.甲方不能按还本付息计划偿付借款本息和费用,需要延长还款期限时,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 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甲方如要提前还款,应提前 个营业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提前还款协议。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和费用,应偿付给乙方。

6.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或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最迟应于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或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新设单位或其它任何第三者时,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同时,受让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项的约定办理延期用款手续,或虽提出延期用款申请,乙方经审查不同意延长用款期限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上述违约金数额,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以万分之 计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的款项,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 %的罚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贷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根据违约金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第7项、第8项和第11项的情况时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的约定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有权限期和主动追收逾期贷款本息和费用。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并可从甲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它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为无效,并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报表和其它资料不真实,经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乙方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资积压、损失浪费,乙方可按规定收取 %的罚息,并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

8.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乙方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按期按额支付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本、外币存款帐户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额。

10.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有关保险的约定,乙方可视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责令甲方限期纠正;停止提供贷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用款还款计划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信托投资公司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保证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 号:

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万元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

第二条 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第五条 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立合同地点:

专项贷款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委托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受托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发放 专项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在确定具体的贷款项目后,按贷款发放程序发放 专项贷款(大写) 万元。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向 (以下称借款人)就 项目发放 专项贷款(大写) 万元。

第三条 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四条 乙方受托发放贷款,应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借贷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五条 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 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六条 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 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放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和计付方式如下: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注:如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查定项,删去第一条和第七条。如贷款项目由乙方审查定项,则删去第二条和第六条。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委托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受托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遵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____(币种)资金(大写)____万元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将自有____(币种)资金(大写)____万元整一次或分____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规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用于固定资产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或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交有权批准机关正式批准文件。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具体贷款对象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并附上对贷款项目进行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资料。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材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和审查,并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和收回。

第五条 甲方指定的借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和乙方(或乙方代理人)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各项要求签订《委托贷款借贷合同》,并办理具体贷款手续。乙方并应在《委托贷款借贷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将合同副本 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若甲方指定的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偿还借款本息,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单位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和担保人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单位如不按《委托贷款借贷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进行必要的制裁,直到对担保人进行追索。

第九条 利息和手续费。乙方对甲方存入“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的存款,在贷出前按月息____‰计付利息。在贷出时按贷方余额的月____‰计收手续费。甲方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由乙方按____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利率或利率水平调整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的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收回的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乙方按规定对借款单位收取的罚息在扣除____%的手续费后,应在收取罚息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部分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一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亦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如果甲、乙双方未就重新指定委托贷款项目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则视为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但甲方应重新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影响委托贷款的发放,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材料;或者《委托贷款通知单》中列明的手续费率与本合同的约定不相符,同时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委托贷款通知》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且该《委托贷款通知单》未有违反合同约定之处,应及时纠正违约行为。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果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纠正违约行为,甲方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单位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委托贷款。如果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而违约金数额又不足以弥补损失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本项违约金数额按延期贷款余额的万分之 计算,或按提前收回贷款额的万分之 计算。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注:1.第二条规定了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专户的两种方法,应选择其中一种,划去另一种。

委托贷款通知单

委托单位 委托存款帐号

借款 名称 地址

单位 开户行 帐号

贷款币种: 项目

贷款金额:(大写):(小写):

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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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交通银行借贷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29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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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借贷合同

(一)借款合同(适用于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 期 序 │ 金 额 │

├────┬────┬────┬────┬────┼─────────┤

│ 序 数 │ 年 │ 季 │ 月 │ │ 币种: │

├────┼────┼────┼────┼────┼─────────┤

│ 第1期 │ │ │ │ │ │

├────┼────┼────┼────┼────┼─────────┤

│ 第2期 │ │ │ │ │ │

├────┼────┼────┼────┼────┼─────────┤

│ 第3期 │ │ │ │ │ │

├────┼────┼────┼────┼────┼─────────┤

│ 第4期 │ │ │ │ │ │

├────┼────┼────┼────┼────┼─────────┤

│ 第5期 │ │ │ │ │ │

├────┼────┼────┼────┼────┼─────────┤

│ 第6期 │ │ │ │ │ │

├────┼────┼────┼────┼────┼─────────┤

│ 第7期 │ │ │ │ │ │

├────┼────┼────┼────┼────┼─────────┤

│ 第8期 │ │ │ │ │ │

├────┼────┼────┼────┼────┼─────────┤

│ 第9期 │ │ │ │ │ │

├────┼────┼────┼────┼────┼─────────┤

│第10期│ │ │ │ │ │

├────┼────┼────┼────┼────┼─────────┤

│第11期│ │ │ │ │ │

├────┼────┼────┼────┼────┼─────────┤

│第12期│ │ │ │ │ │

├────┼────┼────┼────┼────┼─────────┤

│第13期│ │ │ │ │ │

├────┼────┼────┼────┼────┼─────────┤

│第14期│ │ │ │ │ │

├────┼────┼────┼────┼────┼─────────┤

│第15期│ │ │ │ │ │

├────┼────┼────┼────┼────┼─────────┤

│第16期│ │ │ │ │ │

├────┼────┼────┼────┼────┼─────────┤

│第17期│ │ │ │ │ │

├────┼────┼────┼────┼────┼─────────┤

│第18期│ │ │ │ │ │

├────┼────┼────┼────┼────┼─────────┤

│第19期│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二)借款合同(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有

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对 的投资。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供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 期 序 │ 金 额 │

├────┬────┬────┬────┬────┼─────────┤

│ 序 数 │ 年 │ 季 │ 月 │ │ 币种: │

├────┼────┼────┼────┼────┼─────────┤

│ 第1期 │ │ │ │ │ │

├────┼────┼────┼────┼────┼─────────┤

│ 第2期 │ │ │ │ │ │

├────┼────┼────┼────┼────┼─────────┤

│ 第3期 │ │ │ │ │ │

├────┼────┼────┼────┼────┼─────────┤

│ 第4期 │ │ │ │ │ │

├────┼────┼────┼────┼────┼─────────┤

│ 第5期 │ │ │ │ │ │

├────┼────┼────┼────┼────┼─────────┤

│ 第6期 │ │ │ │ │ │

├────┼────┼────┼────┼────┼─────────┤

│ 第7期 │ │ │ │ │ │

├────┼────┼────┼────┼────┼─────────┤

│ 第8期 │ │ │ │ │ │

├────┼────┼────┼────┼────┼─────────┤

│ 第9期 │ │ │ │ │ │

├────┼────┼────┼────┼────┼─────────┤

│第10期│ │ │ │ │ │

├────┼────┼────┼────┼────┼─────────┤

│第11期│ │ │ │ │ │

├────┼────┼────┼────┼────┼─────────┤

│第12期│ │ │ │ │ │

├────┼────┼────┼────┼────┼─────────┤

│第13期│ │ │ │ │ │

├────┼────┼────┼────┼────┼─────────┤

│第14期│ │ │ │ │ │

├────┼────┼────┼────┼────┼─────────┤

│第15期│ │ │ │ │ │

├────┼────┼────┼────┼────┼─────────┤

│第16期│ │ │ │ │ │

├────┼────┼────┼────┼────┼─────────┤

│第17期│ │ │ │ │ │

├────┼────┼────┼────┼────┼─────────┤

│第18期│ │ │ │ │ │

├────┼────┼────┼────┼────┼─────────┤

│第19期│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 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 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 本合同正本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三)借款合同(适用于三资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

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 ;承诺费起算日为 ,并在 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 期 序 │ 金 额 │

├────┬────┬────┬────┬────┼─────────┤

│ 序 数 │ 年 │ 季 │ 月 │ │ 币种: │

├────┼────┼────┼────┼────┼─────────┤

│ 第1期 │ │ │ │ │ │

├────┼────┼────┼────┼────┼─────────┤

│ 第2期 │ │ │ │ │ │

├────┼────┼────┼────┼────┼─────────┤

│ 第3期 │ │ │ │ │ │

├────┼────┼────┼────┼────┼─────────┤

│ 第4期 │ │ │ │ │ │

├────┼────┼────┼────┼────┼─────────┤

│ 第5期 │ │ │ │ │ │

├────┼────┼────┼────┼────┼─────────┤

│ 第6期 │ │ │ │ │ │

├────┼────┼────┼────┼────┼─────────┤

│ 第7期 │ │ │ │ │ │

├────┼────┼────┼────┼────┼─────────┤

│ 第8期 │ │ │ │ │ │

├────┼────┼────┼────┼────┼─────────┤

│ 第9期 │ │ │ │ │ │

├────┼────┼────┼────┼────┼─────────┤

│第10期│ │ │ │ │ │

├────┼────┼────┼────┼────┼─────────┤

│第11期│ │ │ │ │ │

├────┼────┼────┼────┼────┼─────────┤

│第12期│ │ │ │ │ │

├────┼────┼────┼────┼────┼─────────┤

│第13期│ │ │ │ │ │

├────┼────┼────┼────┼────┼─────────┤

│第14期│ │ │ │ │ │

├────┼────┼────┼────┼────┼─────────┤

│第15期│ │ │ │ │ │

├────┼────┼────┼────┼────┼─────────┤

│第16期│ │ │ │ │ │

├────┼────┼────┼────┼────┼─────────┤

│第17期│ │ │ │ │ │

├────┼────┼────┼────┼────┼─────────┤

│第18期│ │ │ │ │ │

├────┼────┼────┼────┼────┼─────────┤

│第19期│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 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 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四)借款合同 (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 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

│ 期 序 │ 金 额 │

├────┬────┬────┬────┬────┼─────────┤

│ 序 数 │ 年 │ 季 │ 月 │ │币种: │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贷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借款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利息。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约定事项

7.1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帐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民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8.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8.1(3)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 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9.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五)担保书 编号:

交通银行 行:

鉴于你行向 (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 贷款(金额) (大写: )(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 。该贷款期限为 ,利率为 ,用于 。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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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际出版合同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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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出版合同文本

第一条 版权许可人以第三条所述报酬为代价,授予出版者下列专有许可和权利

(选择方案甲)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由××著,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于××(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选择方案乙)对由××著、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以××文进行翻译,并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该译本(下称译本),于××(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第二条 版权许可人向出版者担保其确有全权订立本合同并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权利的权利人:担保作品系独立创作并绝无违反已有版权许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权利,或内容违反法律等情事。版权许可人违反上述担保义务时,出版者因此涉入诉讼及交付诉讼费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费用支出),均由版权许可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所定担保义务和赔偿责任存至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出版者于本合同订立时向版权许可人一次总付(或作为版税……的一部分预付)金额……(并于作品或译本出版时再向版权许可人预付金额……)。上述版税依所出版的图书的零售价计算并按已销售的每册图书支付。

第四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复制作品时不得进行任何更改和删节。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自担费用聘人进行准确忠实的翻译。对原作品的任何删节均应事先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译本的名称应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经版权许可人要求,译本的定稿也应交付其认可。

第五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复制本上适当显著地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出版者允诺于复制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和作品(……)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复制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作品的初版年份、作品的版权人姓名。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译本上适当显著地标明原作品名称和原作者姓名,并适当显著地标明译者以示其译者身份。(出版者允诺于译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和原作品(……)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译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原作品的初版年份,原作品的版权人姓名;以及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译本的初版年份,译本的版权人姓名。

第六条 出版者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于……个月以精装(或平装)版本出版该作品(或译本)……册。

图书售价可由出版者按国内同类图书的售价确定。

作品(或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即时将出版期日、该版准确印数及图书售价通知版权许可人。

第七条 出版者应自担费用对作品进行有效推销;保证图书持续供应和适时重版,以满足实际需求。

第八条 除双方约定为销售印刷的该版册数外,出版者可加印标准贸易版本印量的……%(及以后每版印量的……%),不计版权报酬。上述加印图书只能作于更换残货和为报刊评论免费赠送样书。

第九条 出版者应将其初版的……册赠书及以后依本合同所出版每版的各……册赠书于出版后寄送版权许可人。除应得赠书外,版权许可人有权另外按零售价通行的最大批发折扣购买图书供本人或其继承人自用。

第十条 作品(或译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册以下时,出版者可减价销售余存图书或送纸厂化浆,但应事先通知版权许可人,版权许可人可于30日内按能证实出版者接受过的最低售价购买全部或部分余存图书。

减价销售或化浆的图书按实销额计算版税,但出版者已支付整版版权报酬者除外。

第十一条 版权许可人以下面约定的报酬为对价,于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地域内另授予出版者下列附属权:

(一)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摘录许可权。

版权许可人从净收入中所得份额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二)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连载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三)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广播电视节目等公开朗读许可权

……%

(四)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图书俱乐部版权许可权

与标准贸易版本同期出版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五)作品(或译本)的袖珍版本许可权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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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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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合同(二)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要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名称银行,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共12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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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向银行借款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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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借款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____%,即每_______万元月利息为_______,月结算一次。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_______%计算利息。

第五条借款担保

借款方以_______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_______%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_______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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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资金信托合同[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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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合同(三)

第九条 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信托财产的范围

1.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按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管理和运用。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应单独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并建立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核算。

2.信托财产的范围,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3.信托计划资金;

(1)信托计划资金;

(2)受托人以信托计划资金受让取得的全部_________股份;

(3)前述(2)项股份产生的各项红利及其他权益;

(4)_________清算时,受托人作为股东所取得的清算财产;

(5)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6)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享有的一般权利如下:

(a)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b)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c)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有权向受托人提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的请求;

(d)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e)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除上述一般性权利外,委托人在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项下,享有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规定的条件,向本信托计划项下特别委员会委派成员的权利。c类信托合同委托人所委派的特别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特别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享有表决权、批准权和否决权。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4)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接受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约束,同意按照该规则规定,委派代表参与特别委员会;

(6)向本信托计划项下受托人提供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资金,通过另行设立资金信托的方式,满足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变现;

(7)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以_________股东的身份,以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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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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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 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 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 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 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 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 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 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 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 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 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 人。 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 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 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 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 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 日。 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 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 权的人。 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 活动。 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 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 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 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 %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帐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 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 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本基金章程 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基金管理规定 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计价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 估日。 第二条 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 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 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 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 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 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 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 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 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 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 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 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 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 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 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 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 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 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 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 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 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 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 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 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 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 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 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 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 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 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 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 第五条 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 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 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 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 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 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 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 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 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 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 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 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 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 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 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 额超限时; (3)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 金发生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 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 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 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 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 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 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 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 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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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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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自然人填写)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释义

“本信托计划”:指“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期间,为受托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计划即构成该信托合同的一部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应当遵守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应当遵守本信托计划的相应规定。

“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指定用途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aaa公司/集团”:指_________公司。aaa公司/集团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_________%。

“信托资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信托计划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取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

“信托利益”: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总和,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的余额。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计划书(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本信托计划的各个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订的a类信托合同、b类信托合同或c类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信托收益”:指各类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应收益。各类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

“总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资金过程中产生的信托利益,减去信托计划资金后的余额。

“信托受益权”: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各类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计划和相应各类信托合同所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信托权益的总称。

“a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信托合同享有优先信托收益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优先受益人。

“优先信托收益权”:仅指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a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的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本信托计划项下总信托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信托收益权项下的信托收益。

“b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按照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收益人分配信托财产的权利。

“c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特定受益人。

“特定信托收益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对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请求权。

“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相应类型的资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投资人。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专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

“受托人”: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本信托计划中,指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受益人”:指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所签订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本合同的受益人与本合同的委托人为同一人。

“自益信托”:指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的信托。

“工作日”:指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特别委员会”:指根据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本信托计划项下设立的,为应对_________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异常问题而设立的特别议事组织。

“《特别委员会规则》”:指受托人为特别委员会成立、运作而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该规则作为本信托计划的附件,构成本信托计划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信托计划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其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将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委托人的资金,集合运用于专项受让aaa公司/集团持有的_________的股权,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与建设,为受益人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资金的用途

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资金信托。委托人同意加入本信托计划,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以_________经评估并经市资产评审中心确认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股权受让价格,受让aaa公司/集团所持有的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_________股本总额的_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所取得的总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进行同业拆放、银行存款或国债回购等稳健性运作。

第四条 受益人

本合同项下信托为自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本合同项下的受益人为优先受益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项下资金信托的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金额¥:_________元)。

3.信托资金的交付:_________。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受托人营业场所签署本合同并交付信托资金。

委托人如为机构的,应至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合同签署手续,并在包括合同签署日在内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划转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

委托人逾期未能按照前述规定缴付上述信托资金的,受托人有权另行与其他投资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

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 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及成立

1.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全部交付之日止。但自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开始之日起60日内,本信托计划所确定的信托计划资金尚未全部交付的,受托人有权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受托人按照前款之规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的,信托计划不成立,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返还全部的信托资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和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2.本信托计划的成立:本信托计划于信托计划资金全部交付之日起次一个工作日(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成立日”)成立。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由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时与信托财产一起支付给受益人。

第七条 信托生效

本合同项下信托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以下简称“信托生效日”)生效。

1.委托人已按照第五条的规定,足额交付信托资金;

2.本信托计划成立。

第八条 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第九条 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信托财产的范围

1.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按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管理和运用。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应单独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并建立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核算。

2.信托财产的范围,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信托计划资金;

(2)受托人以信托计划资金受让取得的全部_________股份;

(3)前述(2)项股份产生的各项红利及其他权益;

(4)_________清算时,受托人作为股东所取得的清算财产;

(5)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6)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享有的一般权利如下:(a)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b)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c)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有权向受托人提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的请求;(d)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e)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除上述一般性权利外,委托人在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项下,享有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规定的条件,向本信托计划项下特别委员会委派成员的权利。b类信托合同委托人所委派的特别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特别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享有表决权。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4)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同意按照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向特别委员会委任成员,并接受该规则规定的约束;

(6)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以_________股东的身份,以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向_________提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权利;(b)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通过_________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罢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c)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d)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_________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和对_________的业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以及(e)《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

(4)根据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赠与其所持有的_________的股份,或以上述股份进行权利质押,但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相应资金信托合同规定,及为实现本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所必须的除外;

(2)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和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5)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限制

受益人在本合同项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普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收益权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在b类信托合同规定的预期信托投资收益率的限度内,先于特定受益人对信托收益享有的分配请求权。在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普通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的分配。在普通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的分配。

2.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优先于特定受益人分配信托财产的权利。在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3.受益人有权将信托受益权根据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转让,但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4.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益人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三条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推介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用、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6)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7)信托报酬;

(8)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9)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10)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信托存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 信托报酬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元,分三年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其中第一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由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并受托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取。第二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第三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万元,由受托人分别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一年和两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取。

第十五条 信托收益

1.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的来源: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总信托收益,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托计划资金和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后的余额。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为总信托收益减去全部优先受益人应分配的收益后的全部剩余信托收益中,不超过本条第二项规定的预期信托投资收益率的信托收益,按照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占b类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向本合同受益人分配的部分。超过上述信托投资收益率以上部分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全部归特定受益人享有。

2.本合同项下预期年信托投资收益率:

(1)本合同项下预期年信托投资收益率为8%。实际年信托投资收益率将根据_________的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和用于分配的利润数额等因素确定。

(2)本合同项下受益人同意其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最高不得超过上述预期年信托投资收益率。超过上述预期信托投资收益率以上部分的剩余信托收益,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全部归全体特定受益人享有。

(3)委托人在此确认,其已经理解本条第2项之第(1)小项所述之信托投资收益率,仅为预期信托投资收益率,其并不表示或暗示受托人对上述收益率的保证或承诺。信托资金的实际信托投资收益率取决于_________的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和用于分配的利润数额,以及优先受益人收益的分配情况。

3.信托投资收益率的计算:以上信托投资收益率,以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数额为基数确定。

第十六条 信托收益的分配

1.信托收益分配的方式和数量: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应当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受托人应当按照本合同信托资金额占b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向本合同项下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当年度实际提取和分配的收益不足预期年信托投资收益率的,以次年度普通受益人可分配的信托收益弥补不足部分,然后再按照不超过预期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受益人的信托收益。在信托有效期内,以此类推。

2.信托收益分配的领取和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每年分配一次,由受托人于_________利润分配实施后十五日内,在满足优先受益人的信托优先收益权后,向本合同受益人进行分配。受托人在信托收益分配之日,将受益人应得之信托收益划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十七条 信息披露

1.信托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

(1)在本信托计划推介期间,本信托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报告放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委托人可以查阅。

(2)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每半年制作信托资金运作及收益情况表、信托财产风险状况动态分析报告和其他必要的事项说明,在委托人、受益人要求查询时,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在受托人营业场所进行查阅。

(3)在本信托计划成立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年度管理、运用报告书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以下列方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a)受托人营业场所存放备查;(b)在受托人网址_________上公告;(c)来函索取时寄送。

(4)受托人在实施本信托计划过程中发生信托目的不能实现、因法律、法规修改严重影响信托事项时,应在知道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以本条第1项第(3)小项规定的形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

2.信托终止后的信息披露: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本条第1项第(3)小项规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八条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

1.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和受益人信托财产的分配: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归属于受益人。本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和信托计划的规定,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清理、变现、确认和分配。

2.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期间:受托人应于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终止后40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信托财产分配日”),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3.信托财产的分配方式:本信托计划终止后,受托人以分配_________股权方式,向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分配。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由受托人根据信托终止时_________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值折价,提取与b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等额的_________股份,依据受益人信托资金占b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向受益人进行分配。在受托人所持_________股份按照上述每股净资产值折价,少于b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时,按照受益人信托资金占b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对信托财产进行等比例分配。

4.受托人以_________股份进行分配,应负责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在信托终止后直接分配_________的股份时,作为信托财产的_________股份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5.信托终止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受托人应当于本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受益人应分得的_________股份过户至受益人名下,并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第十九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受益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在信托生效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在信托生效日起一年后,可通过转让信托合同形式转让,并可以在满足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的前提下分割转让。

受益人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以外的人转让信托受益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征询特定受益人意见。特定受益人应当在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特定受益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的权利。特定受益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或特定受益人在上述期限内未予答复的,受益人方可按照其各自信托合同的规定,转让信托受益权。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信托合同和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转让人和受让人按照转让的信托合同信托资金额的0.1%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本合同项下之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计划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第二十条 向特定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

1.在信托期间,特定受益人有权按照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要求本合同之受益人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转让本合同项下之信托受益权。特定受益人要求本合同之受益人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转让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时,本合同之受益人有义务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转让。

2.转让价格的确定和转让手续费:上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格,为受益人转让的b类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额,与以该合同规定的预期信托投资收益率计算的实际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预期收益之和。上述信托受益权的受让方应当按照转让的信托合同信托资金的0.1%向受托人支付转让手续费。

3.上述信托受益权转让后权利的确定: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按照本条的规定,受让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后信托受益权的内容: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让信托受益权后,其继受的信托受益权按照本信托计划项下c类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受益权确定和执行。受让人除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和要求本信托计划项下普通受益人向其转让其信托受益权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外,放弃其他特定受益人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_________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它风险。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单方变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终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4)当_________净资产下降到本信托计划成立时的70%或以下时,特别委员会作出决议,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由受托人贯彻实施;

(5)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3.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因受托人解散等导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职责时,在经委托人认可后,由受托人在解散前选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继续履行受托人职责。

第二十三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本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整体性

本信托计划(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本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本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本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在签署信托合同后,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对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信托合同(包括a类、b类以及c类信托合同)当事人之权利、义务,并确认上述权利、义务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上述规定,即构成对本信托合同的违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且均无异议。

第二十八条 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九条 合同签署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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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银行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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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合同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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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银行结算规定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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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规定

银行帐户管理基本规定

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存款人在其帐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帐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存款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存款人的帐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帐户。

开户银行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开立、撤销的帐户进行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立、 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帐户管理档案,定期与存款人对帐。

开户银行对基本存款帐户的撤销,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或撤销,应于开立或撤销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

基本存款帐户的开立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上述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帐户。

符合第三、四、五项规定的存款人,已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的,可以根据其资金性质和管理需要另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因开户银行严格执行制度、执行纪律,转移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因前款原因转移基本存款帐户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其核发开户许可证。

结算须知

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办理结算,给单位或个人的收、付款通知和汇兑回单,应加盖该银行的转讫章;银行给单位或个人的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的回单和向付款人发出的承付通知,应加盖该银行的业务公章。

结算凭证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结算凭证上可以记载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除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支付结算的效力。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在结算凭证上记载汇款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账号的,账号与户名必须一致。

银行办理结算向外发出的结算凭证,必须于当日至迟次日寄发;收到的结算凭证,必须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结算凭证上记载的收款人。

责任编辑:欧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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