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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分包合同(精选20篇)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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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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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承建工程任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等项目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利,特签订本建筑工程木工分包劳务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龄、包钉子、铁丝、电源线等辅助材料、保质量、包进度(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等。

一、承包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所承包工程内的所有主体及支设(拆除),拆除后楼层的清理工作,如拆除后不清理,甲方以两倍的价格请人清理,乙方付费。

2、支设墙、柱模板前墙柱根部的清理工作,打定位筋。模板支设完工后木工的垃圾清理。

3、浇筑时模板的看护,以及模板胀模后砼的清理上楼使用。

4、因模板支设不牢造成胀膜模、位移一公分以上的砼踢打工作。

5、在施工期槽钢洞或外架、塔吊附作的安装制作、补洞均由乙方负责。

6、楼梯平台的钢丝网安装由乙方负责。

7、工程完工后木工材料分类、分规格型号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二、承包单价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按实际支模面积计算元/㎡。

2、承包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每五层完成后半个月内支付所完成工程量的,主体完工后支付工程量的%剩余在整个木工工程完工后支付。3、以上承包单价包含整个分项工程的木工的所有承包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索取和该工程相关的任何费用。

4、此承包单价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无任何理由变更承包单价。

三、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质量要求标准,承包班组必须严格按照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作好每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班组必须先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方可进行正道工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认真按照验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标准为止,如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承包双倍的发生总包方对甲方的罚款处罚,作为对甲方信誉的赔偿。

四、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按公司要求为准。

五、安全要求及综合治理:_________________

1、各承包组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遵守项目制定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章者自负全部责任。

2、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必须服从总包及甲方等相关部门的指挥,自觉遵守和执行总包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费用在元以内由乙方自付,元以上除保险外甲方负责总费用的90%,乙方负责总费用的10%。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和佩带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临边作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给予元/人次罚款,不系安全带给予元/人次罚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和未经主和部门同意任意拆除安全防护的视情节严重处。

4、工作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禁止有打架斗殴和偷盗的现象,如发生此类现象事件,工程项目部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班组进场后由于乙方原因路途退场或影响工程进度,影响工期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款的30%,按成品的70%结帐,根据本合同第二点第二条的时间,前来领款。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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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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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总体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范围: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日。

7、 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2)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4)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

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5)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7)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8)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9)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10)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11)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2)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2、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2)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提交每月的施工计划,有阶段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期计划以及相关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6)按时提交有关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条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同时做好工地周边建筑群、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8)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其费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0)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第四条、承包价款的确定、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价款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价格调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招标工程甲方或建设单位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误的,分包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担保

1、__________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包括违约金、罚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或无效,________仍应依担保约定继续承担担保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

2、保证人_______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个工程项下的与履行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税款;拖欠的人工工资;拖欠的材料∕设备款;拖欠的施工机械∕模板、钢管租赁费;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期违约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款项、违约责任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_________保证期间自签订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修金收清后满两年时止(质量安全终身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可以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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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分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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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

乙方(全称): ;

鉴于甲方对 工程的自动报警、喷淋、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材料及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工程进行分包的需要;要求乙方具有相应的承包资质及技术服务经验与能力,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下述各项合同条款取得一致意见,授权各自代表签订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定 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术语具有下述特定含义:

1、“合同”是指甲方就自动报警、喷淋、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材料及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工程的承包和乙方签署的协议,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2、“甲方”是子 公司

3、“乙方”是 公司。

4、“合同价格”是指乙方完成了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外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的材料、设备承包、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以及售后服务的价格。包括合同的总体条款和所有附件中列明的双方权利和责任。

5、“工期”是本合同规定开工到完工的时间。

6、“工程文件”是指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以及售后服务后所产生的图纸、手册、软件(软盘或光盘)及其他技术资料。

7、“不可抗拒力”是指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预见的及非人为所能控制的事件。

8、“工地现场”是指 工程施工工地。

9、“双方”是指甲方、乙方

10、“最终验收证书”是指保修期满后,由双方共同签署的认可证书,认为乙方已完成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部分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建设地点:

3.工程概况:

4.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正式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具体以开工日期顺延 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 天,具体天数以建设方、甲方的书面要求为准。

三、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本合同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外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材料及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工程。

2.承包范围:按邀请招标文件要求完成 工程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设备、材料、附件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及所包括的全部工作以及虽未载明,但为本系统正常施工调试运行所必须的所有配置及相关工作;为保证消防工程顺利通过政府部门验收所应该办理的一切相关手续;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所投入的一切措施。

四、图纸

乙方应根据合同及投标施工图纸、乙方按照标书要求进行设计和优化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该项目工作,使设备性能、安装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顺利通过验收批准。

五、合同价款及调整

1. 合同价为固定总价,等同与中标价,总价为自动报警、喷淋、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防火卷帘全部材料从供货、安装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护保修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材料设备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各种税费、深化设计费、交易服务费、总包配合和管理费(共计合同总价 %)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维护保修期内的维保费用。包括所有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他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按合同规定甲方向承包方发出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除外)。

2. 合同价已经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向乙方所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专用工具、测试及所用仪器、耗材的费用,所有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工具由乙方负责运进并将使用后的余料、设备、工具运离工程现场。

3. 本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整;

(RMB 小写):¥ 元;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乙方提出甲方认可并经甲方审定后可调整本合同造价:

(1)增加工作内容:甲方传递由建设方因增加功能或为满足消防验收要求而弥补图纸缺陷增加工程量而发生的并经过确认(设计、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材料变更外,其余均不得调整。

(2)减少工作内容:在得到建设方及设计院认可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对投标施工图纸进行优化的权力和优化审批权;对于图纸优化造成的成本节约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对于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图纸进行的优化在得到建设方、设计院及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在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后,对于优化所节约的成本的%将作为对施工方的奖励(该部分成本节约甲方仅扣除 %)。

(3)符合本招标文件原则,并经建设方、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同签认的现场签证。发生上述情况时,乙方应在 日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报送监理、甲方及建设方,经监理审核(7 天)后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 天内给予答复。

3.5 若因3.4(1)之原因发生工程量变更,变更价格应首先采用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报价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没有相同或类似单价时,以20__ 年《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同时期政府公布的信息价(指主材价格)进行计算。最后整体下浮 %计算变更部分总价。

3.6 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承受因物价变动、工资和工程管理费用变动等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新的要求。

3.7 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费用及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税金、保险等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六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完成的土建工程:按经过会签的设计图纸为完成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与安装等有关专业工程的施工作“准备”的“土建”工程施工;

(2)负责有偿提供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水(含消防水)、用电(具体费率和付款方式由乙方与“总包”协商,并签订总包《配合协议》);

(3)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

(4)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以及洽商签证等事宜;

(5)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据此计划监督乙方完成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外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设备安装等工程;

(6)负责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

2. 乙方责任:

(1)分包商应遵守深圳市关于承包工程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并已获得在本地从事承包工作的资格,有关资料虽经甲方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付的上述何责任;

(2)编制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每周向甲方报周报表;

(3)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作出决定;

(4)负责处理现场有关本工程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和洽商签证等问题;

(5)根据施工图纸(包括配套说明、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检查结果通知单和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深圳市有关专业规程、规定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和工程隐检工作,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一切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按甲方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政府文明、安全规范的要求作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积极处理(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7)材料堆放整齐,及时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保持现场的清洁,争创文明施工现场;

(8)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9)自行办理所属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0)每月上报工程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

(11)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遵照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如接到指示而未执行时,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2)设备出厂时有保护膜的,未正式起用前,不得去掉保护膜。现场出现损坏须及时修复或更新,并对安装设备的产品质量承担了终责任;

(13)工程未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之前,应作好成品保护工作;

(14)自全部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本工程负责保修,保修期 年,在此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修理;

(15)工程竣工后,提交 套竣工资料及工程文件;

(16)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运至现场的指定地点;

(17)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做好与本工程预埋件、预留空洞等土建施工和装修施工以及其他专业施工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

(18)负责完成本系统必须的或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批文、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等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19)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发送甲方的所有关于工作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乙方亦承担有关相应的责任;

(20)无论何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21)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22)设备安装前,应对相应的准备工作做系统检查,在土建允许的误差内,若与系统设备安装要求不符,则由自己进行剃凿;

(23)图纸优化:乙方有义务对现有图纸提出优化建议,优化建议必须是基于提高系统性能质量和确保消防验收顺利通过之目的。若因为消防图纸缺陷而乙方没有提出优化之建议影响消防一次性验收通过,乙方应承担重复验收的一切相关费用。

七 双方权利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整个工程进行统一指挥、调度,进行质量、进度控制;

(2)乙方的工程款支付须有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签字;

(3)图纸优化:甲方有权对现有施工图纸进行优化的权力和优化审批权;对于图纸优化造成的成本节约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分配。

2. 乙方权利

若由于甲方原因出现如逾期付款、未按有关要求验收设备及工程或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延期交工等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

八 工期调整

1.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作调整。

(1)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

(2)计划工期改变;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5 日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14日内给予答复。

2. 除1所列事项并经甲方同意,对于其他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额的 ‰。,同时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3. 施工时间遵循政府有关规定,任何超时工作认为是完成本分包工程必需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九 工程进度计划

1. 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在施工安装之前7 天内报甲方及监理批准。

2. 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一经甲方及监理审定同意,应严格执行。

3. 乙方当月不能完成施工计划,应采取有效措施和下月计划一并完成。

十 工期延误

1. 因甲方原因提出推迟开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2. 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应提前 天提出延期开工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3.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经甲方同意,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待具备条件时继续施工。

4. 因乙方责任引起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 工程变更

1. 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或修改设计时,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根据变更通知单组织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存在错误或其他疑问,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办理技术变更洽商。

3. 本工程(或部分工程)如被要求停建或缓建,甲乙双方协商将工程做到合理部位。

4. 乙方如因为甲方原因影响了合同成本或交工期限,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核实无误后将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如果乙方认为所做的变更可能会使自己不能履行合同中义务时,须及时向甲方提出;但在以下情况中,不得发变更通知:

1)对乙方影响行为是在合同规定内做出的,或是由于乙方未能遵照合同要求所必须的义务。

2)乙方合同执行情况是因其自身的失误、疏忽或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而受影响。

十二 材料设备供货

1. 乙方应提供崭新的设备、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他事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性能指标,乙方应免费采取挽救措施,并应担全部责任。

2. 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最终品牌、型号、厂家提供,并符合规范、设计图纸及系统功能要求所规定的种类标准,提供一切有关质量合格证明;同时所有主材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样品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或委托专门机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合格后送甲方样品库进行备案;

3. 乙方设备材料到工地前,需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监理经甲方和监理进行开箱检查,并核对样品库样品后方可进场,进场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果出现货不对板现象乙方除无条件退货外,还应支付 元/次的违约金。

4. 乙方提供的设备定货应包括足够的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

5. 若设备需要进口的,乙方负责有关手续和相应的费用。

6. 乙方使用替代产品须经建设方、甲方、监理的同意,并能符合有关要求。

十三 双方人员

双方人员设备

1.甲方

(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甲方项目部公章后递交乙方。

(2).甲方委托 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 元,其中如乙方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

(2).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 先生,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投标文件。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 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未经申请批复且迟到5 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乙方应在甲方组织的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吸烟、不得私下谈话、不得接听电话、手机设为振动档或关机、不得迟到(超过约定时间不入会议室即为迟到)、不得早退(未到主持人宣布散会离开即为早退)、不带记录本和笔、不签签到表,否则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 元/人/条/次。

(2).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同时,乙方应在48 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经甲方考核,对图纸、施工方案、建筑做法、变更不熟悉的施工员和技术员。

十四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

(1)乙方组织施工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图纸要求,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作好自检记录。自备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器材,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因数量不足或故障而影响程进度。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

(3)本分包工程要求达到施工安装质量等级:合格。

(4)质量等级评定应根据国家规范执行,若设计图纸有更高规定时,乙方必须遵照,但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5)隐蔽工程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未经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签证不得隐蔽;如甲方现场代表未按时到达现场参加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监理验收签字即可隐蔽,并做好工作隐蔽记录。

(6)如甲方对已经同意的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长时期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8)任何材料或覆盖工程的检查测试须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而上述开启、测试(含修复费用)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合同价内;如未通知甲方及监理,则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工期亦不予顺延。

(9)乙方按协议规定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可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要求;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自政府主管部门签发验收单之日5 天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

十五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监理和总包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颁布的条例,如若违反条例规定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

1.按甲方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政府文明、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2.材料堆放整齐,及时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保持现场的清洁,争创文明施工现场;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自备消防设备和器材,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施工期间对已由其他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应倍加爱护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十六 调试运转

1 本工程具备调试运转条件时,由乙方提出申请向甲方提交较详细的书面调试运转方案并组织调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调试过程记录),甲方提供必要条件;调试期间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跟踪到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乙方应确保设备调试运转正常。

十七 工程保修

1. 工程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签发之日起两年。 年后双方另行协商工程维修事宜。

2. 如果保修期间或在此之前工程发生质量缺陷,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由乙方自费负责维修。为调查上述质量缺陷而支出的费用,首先由乙方承担,待查明缺陷产生的原因之后,由责任方承担。

3. 在保修期内,若非甲方人员误操作所致,则设备及系统损坏应由乙方免费供应并指导安装,同时该设备保修期也相应顺延。

4 .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后, 小时之内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履行其保修义务或处理紧急维修工作。

5. 在保修期结束前,甲方对设备进行全面性能检查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和解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乙方解决了在保修期内出现的所有技术问题后,甲方应进行认可并发给乙方“最终验收证书”。

十八 工程量核实确认

1 .乙方每月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和监理方收到报告后14 天内核实完毕并通知乙方。

2 .下列工程量不予计算:

(1)因乙方原因返工的;

(2)未经监理核实签认的;

(3)强行施工的;

(4)不能证明合格的。

十九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 工程款支付

1)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按确认进度款的 %支付。

2) 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3) 每期进度款支付 ,暂扣 %,同时扣除由甲方代付款、违约金、罚款;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及已审定的补充预算总额的 %,即停止支付。

4) 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验收通过、竣工资料完成移交并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书”后 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在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 天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两年后,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确认乙方完成应保修的工作内容后 天内付保修金(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

二十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顺延工期。

3. 如果乙方不能根据合同按期交工,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拖延1天,按合同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的要求,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 日内无条件退场。

二十一税务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地方性法规和法令,甲方应负责支付自己需缴纳的税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地方性法规和法令,乙方应负责支付自己需缴纳的税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二十二不可抵抗力

1. 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诸如台风、地震、战争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情况)而引起合同进度延误,在此情况下,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政府签发的不可抗力的证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就尽力减少事件的影响,尽早恢复工作,双方应尽早协商并确定新的交工日期,并有甲方发给乙方完工变更通知书,确定合同进度向后顺延。

2. 不可抵抗力事件给双方造成任何损失,由各方自行负责,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做任何调整。

二十三仲裁

1. 本合同适应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

2. 双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不能在15 天内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3. 法院判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凡产生的仲裁费或诉讼费用,概由败诉方承担。

4. 在仲裁和起诉过程中,除非甲方协商同意合同终止,否则乙方必须执行合同义务。

二十四合同组成部分

以下部分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解释顺序有先至后排列):

1.本合同正文

2.答疑纪要

3.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

4.投标文件

5.有关技术资料

二十五管理和廉政协议

监理例会管理: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 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未经申请批复且迟到5 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乙方应在甲方组织的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吸烟、不得私下谈话、不得接听电话、手机设为振动档或关机、不得迟到(超过约定时间不入会议室即为迟到)、不得早退(未到主持人宣布散会离开即为早退)、不带记录本和笔、不签签到表,否则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 元/人/条/次。廉政: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1.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3)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4)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2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4)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十六合同生效、失效

1 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以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时失效。

2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单方随意做出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3 凡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按合同第七章,合同的延期超过60 天;

按合同第十九章,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

当建设部门确信乙方已无履约能力时。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合同终止后,应立即终止合同执行但双方有权追究在合同终止前的违约索赔。

二十七其他

1 本工程不容许转让和分包。

2 合同一式 份 正 副,甲方、乙方各执 正 副。

3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时,以签定日期在后者为准。

4 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 日期 :

附件1:经甲方核定的乙方报价书

附件1: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建设方(全称):

甲 方(全称):

乙 方(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建设方和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特区建设工程质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甲方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

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

质量保修缺陷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缺陷期。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年;

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装饰装修工程为 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

三、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甲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如果乙方不按期或按要求维修则建设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但费用从该缘来居高低压配电分包工程的保修款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甲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四、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一般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左右,甲方与乙方约定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具体为:

币种: 人民币

金额:竣工实际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

质量缺陷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不计利息

六、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的支付

甲方在该工程保修期满后,将保修金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但并不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七、其他

建设方甲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建设方、甲、乙方三方共同签署。

建设方:(公 章):

甲方 (公 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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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际工程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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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分包合同

总包商即甲方与分包商即乙方于_年_月_日在_订立本分包合同。

鉴于总包商已同ems国____大型电气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业主),就在ems国的sss号工程项目的设计,运输和施工签订合同。鉴于分包商原按该合同实施土建和安装工程而报了价,鉴于总包商已接受分包商的报价,依据分包商___年__月__日,__号文件及其所附的报价表,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作范围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监督人员、训练和非熟练工人、提供运输、测绘工具及设备、挖掘及钻孔机械、吊车,以用于塔架安装和绝缘箍,地线配件,拉力条的安装以及导线挂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装材料、钢筋,并运送到工地。

3为所有熟练和非熟练上人及行政人员提供住宿、膳食、供水、卫生设备、交通费用和社会保险。

4运送由总包商提供的材料:总包商在bkb库房中的塔架、导线、绝缘材料、五金构件、接地材料,包括从总包商在bkb的库房列施工现场的运输,并负责卸车和保管。

5分包商应按总包商提供的纵断面图和测绘图确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总包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应测量检验,以保证塔架的位置和线位方向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取得总包商批准后,应对测绘图作相应的更改或修正。

(二)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熟悉业主技术规范的分包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并承担属于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与分包商有关的全部责任。

(三)劳动力

1自始至终提供足够数量的工人,以满足总包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时间、节假日方面,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

3支付工资并服从当地关于对工人报酬的一切规定。

4为其雇员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总包商在ems国主管部门提供他们所带的有关其雇员的一切情况。

6对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或风险,自费为其雇员和工人提供保险费及工人补偿。

(四)法定责任

分包商应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1遵守ems国关于所得税的规定。如果其雇员中有人对雇主给他们的报酬不付个人所得税,分包商也而对此完全负责。

2根据ems国的法律,为其雇员支付各种国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应服从所有适用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ems国的法律、地方法及规定。

(五)意外事故或损失的责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应保障总包商不承担各种人身伤亡或财产(非工程部分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并保障总包商不承担属于分包商和其雇员所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要求诉讼费、指控和其他费用的责任。

(六)保险

1工程保险:总包商应按合同一骰条款的规定,自费对永久和临时性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进行保险,这应包括分包工程在内。

2第三方保险:包括分包商在内的第三方保险,将由总包商承担,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费用。

3工人补偿:分包商应自费负责其工人的保险,包括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

4对以总包商名义的保险单中的索赔补偿的确定,分包商所在3天内备齐各种有效的证单。

(七)总包商材料的交付

总包商应负责交付材料,包括搭架、塔架附件、导线、绝缘装置、绝缘体及导线配件、接地律及接地线等。分包商应在bkb总包商的仓库提取材料,将材料装车,运送到施工现场并卸车,费用自行承担,按双方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对分包商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材料,至少要在该项工作开始前一周为分包商备好。如果总包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把材料交付给分包商,总包商应准许分包商一个相应的延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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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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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2工程地点:

二环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

240天

1.5.1开工日期:

20__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

20__年07月05日

1.5.3总日历日期: 20__年11月05日至20__年07月05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

元/m3;内转: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

元/m3,

内转按

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 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

(提供份数:

份)

第3条

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 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8条 竣工结算

8.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 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9.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9.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10条 文明施工

10.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应配戴由甲方统一制定的出入证统一着装。

10.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10.4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0.5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 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12条 违约及处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2.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12.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2.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前达到

优良标准或不影响整体工程评定后方可退回给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4条 其它事项

14.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期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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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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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工及相的管理班子进入标段项目并承揽该项目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中盐江西兰太15万吨/年双氧水项目工程。

2、 工程地点:新干县太洋汌

3、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为

4、 结构类型及高度:本工程的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建筑总高度为

5、 现场采用 从混凝土,现场加工钢筋,塔吊及组合门垂直和水平运输。

二、进出场日期

管理班子及班组长提前进场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及综合管理等情况甲方确定。

三、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 工程范围:标段內的所建筑房屋,设备基础钢筋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化粪池钢筋工程

2、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部分辅材)按照要求乙方需自备机械设备部分辅材,具

1、 钢筋工工作内容

(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放样,填写下料表及断料方案,领退料具,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下料必须提前7天上报项目工长审核,经审核后同意下料方案后才能进行施工下料。本楼内外有本工种事宜,必须积极配合,及钢筋工不存在点工

(2)、所有建筑物内钢筋制作、安装。

(3)、制作:包括平直、切断、弯曲、对焊、材料搬运和半成品的取放,分类堆码挂牌,以及保证钢筋间距的辅助卡具。

(4)、绑扎:

A、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绑扎成型并放入模内,清理模板内杂物、截断铁丝等。

B、捣制构件包括安放垫块、卡具:预制构件包括绑扎成型构件的挂牌、垫楞、堆放以及入模和安装垫块。

C、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搭、拆能保证安全及施工需要的所有自用操作脚手架。

D、Φ14及Φ14以上梁、板主筋闪光对焊以电弧焊接长。

(5)、运输、装卸:包括场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加工场及施工现场运输装卸、堆码整齐,场内不在增加任何水平及垂直运输转运费。

(6)、清理: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工作区范围内废渣等垃圾,钢筋绑扎完毕后,要卸下所有自用操作架钢管上的夹具、扣件、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分

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剩余半成品钢筋调直等。

(7)、其他工作:配合甲方以及其他工种工作及混凝土浇筑过程跟班检查、护筋。春插、双抢、照常上班,甲方不给任何补贴。

(8)、要求钢筋损耗率控制在经甲方审核的下料表的0。5%以内。

五、其他清包工作内容:

(1)、清包管理:包括乙方队伍自身的组织管理、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

(2)、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钢筋放样、对班组的技术交底、作好班组的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3)、辅助用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用工、楼层及施工设施、辅助焊工。

(4)、乙方必须做到现场工完料清(甲方不承担任何点工)。

六、承包工程费用:

本标段内的所有钢筯工程,不论钢筯断面尺寸大小,全部工资加小型材料和机械设备,一次性包死,计总造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元整。(221000元)。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甲方每月按甲方现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工程量结算单实完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乙方结算。原则上甲乙双方分段核对结算完成的工作量劳务费用,但应遵循以下条件:

(1)按已完成钢筋工程工作量分项结算:其中:钢筋工程以隐蔽验收、混凝土浇筑完毕,经工程技术员,质量安全验收员验收后,作工程量结算依据。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工程款的回收情况,如暂时不能如期支付。则付款适当延迟,但原则上延迟时间不超过15天。

2.每次劳务费结算前,乙方应持有项目制定的实完工程部位的工程量结算申请单,由甲方施工员,质安员签定施工完成部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和材料节约,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核算员进行审核结算上报项目经理签字,竣工后清算。

3.结算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奖罚条款。

八.付款方式:

基础完成按已完实际工程量60%付款,正负零以上按已完实际工程量付款70%。主体封顶后付到80%,一个月后付到90%,做到工程不用钢筋时付95%。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市级优良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和材料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按双倍支付。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既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混凝土浇筑前办理浇筑令手续且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浇筑。

3、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凡当月发生上述现象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则扣除当月结算单价1元/

4、项目质安部、质检员按照以下标准及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压迫其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90%。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标准:

1)模板工程

①钢筋保护层误差:基础±10mm;梁柱±5mm,墙板±3mm。

②钢筋间距:间距±10mm,排距±5mm。

③钢筋位移:10mm

④钢筋制作偏差:箍筋±5mm,主筋±10mm

⑤钢筋观感:横平竖直,缺口、松口数量不超过应绑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九、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作好安全教育记录。

3严禁带小孩、妇女及老年人来工地居住,不得使用童工,精神错乱人员。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对项目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扣除结算单价中1。00元/建筑平米。

5、乙方必须爱护和合理使用甲方提供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甲方一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未尽事宜遵照《钢筋分项工程安全责任经济承包协议书》。

十、进度要求:

1、乙方必须对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备案,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除按建筑面积扣除结算单价中0。50元/建筑平米外,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2、甲方每旬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

3、每月必须完成二层工程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包括下雨停电一日之内)除人力不可抗拒和政府因素之外一日之后按时顺延。

十一、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用人工从乙方结帐单中加倍扣出。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加倍扣出。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双倍扣回。

4、乙方在施工前,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民工不允许烧热得快、开小灶,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当月到班组长中扣除。

5、按甲方要求对现场进行覆盖并进行维护。

6、甲方根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办法》,每半月对乙方进行考评,按85分为合格,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按85元/分进行罚款,并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

十二、成品保护:

1、保护好模权、安装及其他预留、预埋半成品。

2、其它成品保护工作见技术交底、施工方案。

十三、奖罚办法:

对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各项要求之奖惩措施见相应条文,甲方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现场综合考评,对乙方进行综合评定,甲方将严格按照项目综合考评奖罚办法对考评结果兑现。

十二、甲乙双方职责:

十四,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及生活水电条件,提供用餐食堂。

2、乙方人员上岗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劳务费。

5、提供临时水源、电源及至各楼层。

十五,.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派出甲方所需的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人员。其中,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2、要求乙方负责人为其每一个职工投社会保险。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4、乙方必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三天报甲方并按照施工预算核定领用材料,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加倍罚款。

5、钢筋预埋等乙方需按要求施工,如有遗漏以后产生植筋等补救费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失或遗漏,应照价赔偿。

7、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本合同条款、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

以及甲方其它要求、指令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8、乙方负责各楼层分配电箱以后的用电线路架设及维护。

9、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滋事、不扰民。

10、乙方在中途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如中途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同时按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60%结算。

11、如乙方中途施工无足够人员施工,影响甲方工作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结算按原合同单价60%结算,乙方结完60%单价款后必须即日退出施工现场。

十六、其它事项:

1、乙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乙方其他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至1000元至10000元。

3、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4、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5、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所有劳保非用包含在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搞好防寒和防署工作。

7、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协议。

以上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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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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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

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

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

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

1、劳务分包人义务 1

1.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

1.

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

1.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

1.

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

1.

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____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

1.

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

1.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

1.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

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

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

2、安全施工与检查 1

2.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

2.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

3、安全防护 1

3.

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

3.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

3.

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1

4、事故处理 1

4.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

4.

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1

5、保险 1

5.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

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

5.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

5.

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

5.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

5.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1

6、材料、设备供应 1

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

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

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1

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1

7、劳务报酬 1

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

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通用版合同

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

7.3 采用第

(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 元。 1

7.4 采用第

(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

7.5 采用第

(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

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

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

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

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1

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

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 元; …… 1

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

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2

1、施工变更 2

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

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

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2

2、施工验收 2

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

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

3、施工配合 2

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

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

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

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

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2

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

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

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

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

5、违约责任 2

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

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

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

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____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

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

6、索赔 2

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

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

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

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

(3)、

(4)规定相同。 2

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2

7、争议 2

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

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

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2

9、不可抗力 2

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

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

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2

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3

1、合同解除 3

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

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

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

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

2、合同终止 3

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3

3、合同份数 3

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3

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附件

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

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

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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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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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二○○九年四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元(人民币),

大写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6、劳务作业人数: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合同专用章)承包人:(合同专用章)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9、发包人义务

9.1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不得允许承包人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0.6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收到分包合同价款后首先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10.11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2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0.13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4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5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6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7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3.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4、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16、施工变更

16.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6.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6.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16.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6.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6.2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6.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发包合同价款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据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人在25.2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凭证

18、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0、合同解除

20.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20.2发包人的承包合同解除的。

20.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22、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22.1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职务:,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身份证号码:。委托权限:。发包人也可委托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职务:,岗位证书号:,身份证号码:。委托权限:,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2.3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上岗证号,职责为;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上岗证号,职责为。

22.4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

职务:,联系电话:,在京住址:,

家庭住址:。

23、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套。

24、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具体材料、设备、构配件品种详见附件一)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需要承包人运输、卸车的,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有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25、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处罚。

26、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处罚。

27、送达:

本合同14条约定的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支付分包合同价款行为的;

(5)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窝工、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9.10款、10.16款、第四百七十六条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28.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28.2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28.3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调整依据为,调整程序为。

28.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2.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外以外,不再调整。

28.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

合同价款中包含

,其中人工费元。

28.6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元;

28.7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元;

28.8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建筑面积m2,分包合同价款单价为元/m2,其中:地上结构元/m2,地下结构元/m2,初装修元/m2,精装修元/m2,机电设备安装元/m2,其它元/m2。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元;共元;

28.9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元/日。

28.10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

28.10.1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计算规则为,单价为。

28.10.2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计算规则为。

28.10.3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变更规则为。

29、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29.1施工过程中,双方约定采取以下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9.1.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发包人应当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29.1.2发包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后每月日支付元分包合同价款。

由于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支付行为的,造成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30、违约责任:

30.1发包人违约责任:

30.1.1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2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30.1.3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元违约金。

30.1.4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5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30.2承包人违约责任:

30.2.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2.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0.2.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2.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组织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发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30.2.5承包人未在每月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30.2.6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0.4发包人先有30.1.1、30.1.4行为的,承包人的30.2.4行为不构成违约。

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为的,发包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日内不履行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手续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连续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限。

30.6发包人30.1.1、30.1.4行为、,承包人的30.2.4行为的违约责任由本合同双方、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应当签订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承包人: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31、特别约定:

31.1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如存在违约行为,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还应对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31.3发包人30.1.1、30.1.4的违约行为、承包人30.2.4的违约行为赔偿义务不因双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发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前签认的协议而免除。

以上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为:在双方签订了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了发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之后日后签订特别协议。

32、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份。

34、补充条款:

35、附件:

附件一:保证书

附件二:

附件三:

保证书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是项目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1.1、30.1.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时间:

保证书

施工队长

本人是项目承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2.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队长: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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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分包合作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4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

乙方:___

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建总公司、中建三局、中建三局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要求为:全员参与、遵纪守法、服务顾客、工程创优、防治污染、节能降耗、关爱员工生命、安全文明施工、持续改进、杜绝安全事故)。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甲方统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工程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被评价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所交安全保证金。

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人以下的,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素质符合规定要求,名单报甲方备案。

3、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和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采购、 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规定要求。

8、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所交安全保证金。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备案资料

1、工程安全管理网络图 注:甲方安装分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见项目部网络图

2、甲乙双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3、工程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参照:《安装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

签约时间:20__年_月__日

签约地点:武汉关山一路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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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47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工程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如果授权)

(注:_________________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红章,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

2、人员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队长职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总工职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

第二条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

1、分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2、劳务报酬

(1)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分包项目清单》见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工程数量。

(2)甲方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收取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结算依据为业主批复的乙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结算书金额。

(3)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调价,除非业主调整。

(4)劳务报酬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清单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材料、机具、机械设备、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税金(营业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其他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它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建筑税等由均乙方负责缴纳)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建设、施工便道、便桥、拌合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为之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到第100章总则费用或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如有索赔按索赔条款处理。

(6)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费用除101-1保险费、102-1竣工文件、104-2项其他不进行分割,其他项目乙方占%.

(7)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公关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修建炸药库发生的费用(即含库房临建工程、看守人员工资、避雷设备、所有相关附属设施及按业主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必须配备的设施费用),乙方承担费用元(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规费(业主或地方政府收缴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三条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因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分包工程期限

1、总工期以业主和公司的工期为准。

2、节点工期以监理、业主确定的节点工期为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业主以及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甲方技术交底及公路现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文件和相关的国家、省部现行的《规范》、《验标》要求,并令甲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满意。

3、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对于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作出不给乙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辞退等处理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伍仟元·人·次或驱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其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两天内向甲方报一份上场主要人员名单,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每更换一人,对乙方罚款伍仟元,若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否则对乙方处以伍仟元·天·人的罚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配合甲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业主监理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种安全文明标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设,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人不得强迫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高边坡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上报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4、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在实施爆破作业、有毒有害性、有粉尘环境中施工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备、工具、用具等,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正常的使用或运转。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5、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进行保护或组织施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待业主审核批复并支付甲方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开工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甲方。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乙方停工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9、乙方应制订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人身伤亡,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损毁等事故,其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10、乙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进入现场10日内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配合甲方办理暂住证。若违反社会治安或触犯刑法,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11、甲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超过合同部分乙方按工程所承担的比例34%进行分摊。

12、乙方在第三期计量时扣除计价款元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待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无任何安全事故,两个月内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安全指标考核结果具体情况予以扣留。

13、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监理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杜绝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按规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污染和破坏。

1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古墓、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保护,若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担。上述行为若给甲方带来不良的影响,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工期延误

1、由于甲方或业主物资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

2、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上,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全面连续窝工、停工超过5天时,从第6天起,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给予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补贴,其他费用不予考虑。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窝工、停工和其他损失,甲方不予补贴费用。

3、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延长者,甲方不顺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八条材料供应及机械设备使用

1、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钢筋、型钢、钢板、水泥、火工品、防水板,甲方供应至乙方工地或距乙方工地最近的施工便道、料场,卸车费、倒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供材料数量限额为设计量加上定额损耗,超限额数量部分按照采购单价加收15%的业务提成费。材料款以双方确认的单据为准(向乙方出示并提供发票复印件一份),经双方人员确认,在当月计价款中扣除(材料单价以甲方实际购买的单价为准)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必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合理的材料计划,否则由此造成的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工期拖延,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提供材料清单》见附表。

(2)除上述明确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材料质量达到本工程及甲方规定的标准,同时向甲方报送每次采购各种材料的出厂质检合格证,并征得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乙方采购材料的保管、使用、回收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因市场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业主对本工程材料进行调整,材料调差待业主批复后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70.1条进行调整。

2、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供应

(1)乙方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配备设备及小型机具,应及时组织上场,安排操作人员和进行管理。《乙方上场主要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清单》见附件。

(2)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性能应满足施工需要。

(3)本工程所需机具、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变更设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提出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

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提交变更设计相关基础资料,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核后编制变更设计单,上报监理、业主,待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瘟疫、地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汇总上报,待业主批复(损失金额)后,按标段批复总额%进行补偿。

4、索赔费用以上报总金额和业主批复金额的下浮比例,按各自上报金额统一下浮。

第十条计量与结算

1、对业主计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格式将已达到计量要求的工程及施工技术资料原件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后乙方全面配合甲方报监理对相关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并进入当月计量程序。

2、甲方对乙方的计量:_________________甲方对乙方的结算单价为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分包工程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结算工程量为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费用全部包括在清单单价中,除非业主对该单价调整,任何情况下均不调整。

3、乙方必须在每月18日前将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报甲方现场技术、质量人员审查。

4、甲方施工技术部门收到现场技术、质量人员签认的已完分项工程项目数量报表后,由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计划部负责现场核实,确认已完分项工程数量无误且达到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资料提交齐全时给予计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并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待工程全部达质量标准后,重新申报验工计量。

5、计量数量为乙方实际完成、达到本协议要求质量标准、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员签字认可的不超过图纸设计量的数量。甲方与业主计量支付完成并被批准后方对乙方进行计量,计量数量为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甲方与业主所计量数量。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检验资料,如检验资料提供不及时而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从业主方计量,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及甲方竣工验收合格批准的不超过设计图纸数量为准。

7、每月计量报表业主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理当月计量工程量,并将乙方范围内的复印给乙方一份。

8、结算前,乙方须将所保管使用的属甲方提供主材的剩余部分、周转材料、机具等移交给甲方,材料的节超由甲方核算,周转材料不足部分和机具损毁部分由甲方物资部门按合同要求核定赔偿费用后交由计划部门结算。

第十一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

1、劳务报酬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财务部门依据批准的支付凭证,扣除其它应扣款项(包括代发工资、代付和代缴款项等),从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按批准的验工计价款,扣留当月业主批复计价金额的%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限额亿_____%_____%=万元,如果变更超过业主规定的限额需要增加,乙方也相应增加)%的管理费、税金、乙方发生的各种罚款、借款、租用甲方的机械费等费及其他应扣款项后支付。

3、预付款待业主支付后,按乙方承担工程比例支付乙方,乙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资金外挪或用到其他项目。预付款支付分两次支付,支付比例及程序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60.5条规定支付。

4、计价支付以业主计价支付周期为准,但推迟7个工作日,计价支付相关条款按业主对甲方要求进行。

5、甲方向乙方每次拨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将上次拨付工程款开支原始依据和本次申请拨付资金开支计划,经甲方现场指导监督和财务监督人员审核、签署意见后,依据《劳务施工合同》条款,方可拨付工程进度款。否则,不予拨款。

6、乙方应固定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开支明细表台帐。将经济活动相关资料和资金流向报甲方备案,并接授甲方核查。

7、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一次或多次支付。如遇本工程业主资金不到位或业主计量款拨付延误,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延期支付的资金不计利息和违约金。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履约保证金为叁拾万元,在签定合同前一次足额交纳。

2、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

3、合同执行期间,因业主或甲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按约定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履约、质量保证金返还

1、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了全部合同工程内容并全部验收合格且乙方将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全部付清的条件下,业主向甲方返还该款项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工程有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或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在乙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力时,甲方有权动用该保证金进行善后处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业主扣甲方履约保证金不能或不足额返还,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返还)

2、质量保证金返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业主返还甲方后,甲方扣除乙方管段工程维修费后一个月内返还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的义务,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对工程的工期、质量负总责。

2、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工作(乙方试验人员全面配合),及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开展设计图纸会审、施工前的交底和培训,协助乙方解决技术难题;收集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和交工验收。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项管理目标,下达年、季、月、旬(周)施工计划,审核材料、设备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环水保等进行监控,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负责验工计价。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工现场关系;对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环水保、施工进度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罚。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乙方原因被业主或监理通报,每通报一次罚款10000~20000元。

8、在拨付劳务报酬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费用及雇佣工工资进行代扣、代发和监督兑现。

第十五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要。负责编制详细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承诺上场的人员、机械设备见附件《乙方上场主要人员清单》、《乙方上场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2、协助完成甲方制定的工程创优目标及措施,确保工程一次创优,杜绝质量事故。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接受甲方统一调度。乙方上场的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配合甲方现场控制测量及试验工作,熟悉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施工日志、施工记录、自检技术资料,竣工资料以及竣工交验工作,申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完成,上报施工计划、报表,遵守甲方项目质量、进度、验工计价等管理办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乙方的农民合同工工资必须由甲方代发。乙方按甲方要求每月如实上报欠当地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雇佣工工资、税费,上报的资料必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由甲方核实后代付或代缴。代发、代付和代缴费用在乙方当期中间结算款中扣除,其它乙方未报甲方知情的与当地发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来往,由乙方自行偿还,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及费用。

6、乙方应按时缴纳其它有关的行政规定费用。

7、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施工计划,并有保证措施,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并保质、按期完成。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甲方上报各种资料、报表、数据等。

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若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善后处理,费用从乙方的计价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乙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好隧道超挖,设计容许超挖工程量及相应回填工程量均已经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论乙方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欠挖所引起的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以计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业主、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及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检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罚款,则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确保洞内“三管两线”布设有序,且应做到不漏水,不漏电,通风防尘和照明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增加相应设备并对乙方进行每次壹万元的处罚,且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12、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应负责对该工程的看管,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费修复,直到该合同全部交工验收为止。

13、民爆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和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无条件服从。

14、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向第三方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六条自然灾害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参照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补偿标准。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批复后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如经发现甲方将拒绝对乙方进行计量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退场。

2、在业主组织安全、质量、进度检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两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则对乙方处罚伍万元,对乙方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处罚壹仟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三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否则乙方应全部承担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

4、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上足人员和机械设备,若乙方设备、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未能及时到场或不能全部到场,则甲方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单位或对乙方处以伍仟元·人和伍仟元·台机械设备的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合同纠纷

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公平、合理的进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须在甲方上级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终止与生效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上场的人员、施工设备、机具满足合同及甲方要求、在正式施工一个月且经甲方综合评价合格后生效。如甲方的综合评价认为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合同无效,乙方立即退出施工现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和本合同单价支付乙方费用,除此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依据竣工结算将相关费用支付完毕,缺陷责任期结束,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条其他

1、合同签订地点.

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合同专用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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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实用分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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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 承包小红帽 幼儿园教学楼装修工程的外墙改造饰墙漆部分的工程。

工程质量要求:

一.工程只包外墙体改造涂刷墙漆工费,不包材料费;

二.包工范围:按教学楼外墙效果图纸施工装饰的墙体、施工完毕,应清理干净墙体上所有门窗,施工垃圾并搬运下楼统一堆放。

三.包工单价: 元/㎡(按实际墙面部分计算,扣除门窗的面积。)

四.施工人员由:承包方调配和安全监督,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做好防护措施以免发生意外,如有意外责任事故应由承包方完全负责。

五.付款方式:进场施工3天后付部分生活费,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付清。

六.承包方在装修施工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工程方提出改变包工单价或提出终止包工协议,否则按违约处理,不给予结算工程款。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工程合同2

发包方: (简称甲方)

分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楼及1号人防工程项目,模板工程外的全部劳务工作分包给乙方(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住宅楼及1号人防工程;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28367m2 ;

3、工程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l9、l11、l12号地块(重庆市委老干中心斜对面--新址)

4、工程总工期:150天(含法定节假日、雨雪天,停电停水三天及三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起点)。因甲方停缺材料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工期顺延。

5、质量等级:以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评定为“优质结构工程”。

6、文明施工:市级文明工地 。

第二条 具体分包内容及相关约定

1、材料及用具提供约定:

(1)甲方提供塔机;钢材、商品混凝土、外架钢管、扣件、模板(模板钢架支撑及模板做工)、地砖、内外墙砖、砌筑砖、水泥、河砂、碎石、门窗、玻璃栏杆、油漆、涂料、防水涂料;施工场地、排水沟、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和施工用水电源(乙方所需照明和动力用电由甲方接至每栋每层楼的中心点二级配电箱),其余属乙方承包范围。

(2)乙方负责提供(除甲方提供外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辅助材料,包括:安全花杆使用的分色油漆、该工程所需用的全部辅助材料(钉子、元丝、扎丝、电焊条、双面胶、化杂、五金、沙浆外加剂、石灰精、内外墙粉饰用粘接剂等)等;安全带、安全帽等;收缩缝使用的泡沫板;除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二级配水电中心点管线以外的作业面用水、用电材料;植筋胶、钢筋机械连接材料、钢筋竖焊剂、脱模剂、塑料垫块和大理石垫块、外墙面砖勾缝剂、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连接使用的钢丝网、空调预留管等。

2、乙方负责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等均属乙方承包工作内容范围:

(1)钢筋制作、绑扎;内外安全防护搭拆;砼浇筑;砖砌体;制作安装预制砼构件;制作非预应力砼构件;自拌砼;泵送砼;人工钢筋制安(含扎丝、焊条、焊剂、连接);钢筋对焊、竖焊。砼垫层、瓜米石楼地面及梯踏步(含踢脚线);散水1.5m以内灰、瓦工扒精的全部内容等;水泥砂浆楼地面(含踢脚线);厨房夯实;砂浆找平层;炉渣找坡层;钢性层(分格缝);内外墙面、天棚、女儿墙等抹灰贴砖石面(含装饰线及脚手架、找平层、挂网和砼表面拉毛);所单、双排钢管外架、围栏、装御料平台等搭拆;乙方派3人配合甲方施工人员放线、抄平等所有工程内容。

(2)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在该施工区域周边距100米范围内的场内转运、预留、预埋、废料回收及堆放、按规范规定的砂浆及混凝土试件制作和养护、钢材和钢材焊接送检、钢筋绑扎成型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外架及所需设施等;屋面排气孔、避雷针、落水管底口的施工;外墙表面最后一次清洁;水电、消防、弱电、安装等所产生的孔洞、沟槽抹灰墙的修补;

(3)场内外回填清理、涉及土建设计中专项安装所留下的二次后塞口和二次补烂等;

(4)全部红线区域的安全防护,包括生产区域、生活区域、成品及半成品加工区域、办公区域的“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等全部安全防护的建立、维护等工作。

(5)所有出入场材料及建筑垃圾所必的上下车、二次转运等。

(6)考核标准为:扫地出门直至该工程交给各购房用户和业主,按标准能够满意使用为准。乙方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等要求除人防工程基础地梁以下项目和约定作工程量增减调整的外,乙方在交房综合验收前,不产生任何计时工工资和辅助材料费用。

3、该工程结构调整时不作工程量增减调整;但内墙、外墙、顶棚、楼地面抹灰(面)贴砖、墙体改变大于10立方米部分、建筑面积调整、外墙用材改变等工程量,均按重庆99基础定额人工直接费加机械直接费计价下浮7%作增减调整(调整时间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执行)。

第三条 承包费用及结算支付

1、乙方劳务分包费用实行包干单价结算,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个人所得税、安全费、停窝工费、公司管理费及其他所有支出费等费用。

2、包干单价包括:除甲方提供的塔吊(指塔吊操作工工资和塔吊维修费用)以外的全部其它机具设备、防护架和操作外架、卸料平台的防护、架料及搭拆等。

3、分部分项包干单价约定

(1)主体综合单价: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11、12、13、14号楼及人防工程的中标通知书)计价,单价以每平方米75.00元计算;

(2)按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达到优质结构工程,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5.00元计算;

(3)按重庆市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4.00元计算;

(4)该工程未出现安全事故,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4.00元计算;

4、结算及支付:该工程按人防工程基础梁以上至住宅第六层完工后付已完工程量的60%承包费;在房屋主体工程封顶(屋面防水垫层、找平层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已完工程量的80%承包费;室内外装饰装修全部竣工,经相关部门初验为优质结构后10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承包费;其余工程款经综合验收,符合双方约定达到“市级文明工地”、“优质结构”和无安全事故的标准,双方在30日内结算完毕,在留足2%质量保修金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担保条款

1、乙方交纳保证金共30万元。

2、保证金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交纳。

3、保证金保证范围:质量保证金7万元,进度保证金7万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万元,违章处罚保证金6万元。

4、保证金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所有保证金余额;

5、保修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之后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编制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等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和解决工程有关问题);

2、对工程进行定位放线,并负责项目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督促和验收工作;

4、按约定提供材料和机器设备;

5、按约定支付乙方承包费和退还保证金。

6、甲方负责文明施工中所采用的广告、标语、标识、警示牌制作。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认真安装、保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承包内容范围内的工作。有权自行组织招用技术工及普工完成该劳务;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遵纪守法,精心组织,文明施工,按质按量完成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乙方及其民工在施工区域内的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和任何财产损失、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一旦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详情;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厉行节约材料,所有材料和周转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约定范围内;

5、乙方必须严格依据图纸要求施工,若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损失和财产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6、乙方必须服从质监部门、业主单位及监理、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安排、管理指挥,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必须执行。若前述部门及人员认为乙方的质量技术和工期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具体按本协议第六条第7款约定结算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指定专人使用和管理现场财物,毁损、灭失、污染或被盗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在工地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均须持证上岗,并交证件、证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月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复印件交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发现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用乙方的承包费代付民工工资,该费用在结算时冲销,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乙方提供的辅助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按规范要求收集后交甲方存档。

10、浇砼时若发生堵管,乙方无条件进行配合处理,不另计费。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承包费。若情节严重,甲方可将其直接清理出常

12、所有甲、乙双方的入场材料(凡用于乙方承包范围的甲方入场材料)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下车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码整齐,保证先入场先使用原则。

13、乙方提供18—50岁之间合格足额的劳务人员,保证甲方工程所需,无论农忙和节假日,均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需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严格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坚持“珍爱生命,保员工健康;改善环境,为人类造福;注重信誉,向顾客负责”的管理理念,杜绝人员伤亡、机械设备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无条件的配合甲方接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和部门对工程的各类检查工作。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劳务分包务工人员必须持健康证达100%。

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有预留洞、沟槽时,乙方留错、留掉的,由乙方负责剔打、修补,不另计费用,且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为特定的优质结构工程,混凝土(梁、板、柱或其它部位)必须是几何尺寸准确,楼层内空尺寸标准,杜绝蜂窝麻面、漏棒狗洞现象和暴模等现象。表面光洁(层层清模、刷隔离剂)、角边垂直、平整且无漏浆现象。相关分项全部工程的质量要求: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文件渝建质协(x]10号)和(重庆创优质结构工程的基本要求)执行和办理,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进入承包合同全面实施和执行。

5、若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须返工重做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一切损失(材料费、误工费、劳务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无条件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若甲方个别分项分部安排不合理,可采取建议、举证、协商的方式与甲方达成共识并实施。

7、若乙方提供的专业工人的职业素质不满足甲方及专项要求,甲方提出撤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若乙方在总体工程质量方面无完整的质量控制措施,出现明显质量下滑,经甲方书面通知无效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整体清除出场,清理出场时乙方只能按本合同中主体综合单价计算已完工程量60%计算承包费,该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业主拨付完工程款后支付给乙方。

8、民工食堂由甲方提供有偿服务,食堂临时设施、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

9、乙方需自行施工,严禁转包;甲方发现转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0、若因甲方(或建设方)资金出现困难时,乙方应共同分担由此产生的资金压力,免除甲方延迟付款30天的责任,且确保因此原因发生后30天内不得停工。甲方资金到位后及时解决乙方因此产生的困难。

11、钢管损耗不超过租赁量1‰,超过1‰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扣件损耗不超过租赁量3%,超过3%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钢筋加工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5%,超过1.5%部分按工程结算期市场价格赔偿;混凝土浇筑量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超过1%部分按混凝土合同约定原价赔偿。

12、作业面和非作业面(通道、楼梯间、生活区域)随时做到整洁、干净,定人定员每天打扫,生产和生活用水有序排放。民工宿舍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搁置合理、统一,随时保持清洁卫生。生产和生活区域在未经过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乱拉、乱接水电,并对此而产生的浪费、安全事故责任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所有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的指挥和有关施工现场制度。决不允许有顶撞甲方管理人员、业主代表、监理人员的行为和言语,否则发生一次,对乙方处罚1000元。若遇劳务及其他纠纷,乙方可选派人员与甲方商议,严禁出现围攻、上访及消极怠工事件,否则对乙方处以1000元—5000元/次罚款,乙方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和社会影响后果。

14、乙方在签合同时将项目负责人、三大组长(钢筋组、砖瓦抹灰工组、混凝土工组)到项目部面试,并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定劳务合同时必须签上已经面试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和三大组长姓名,在签定合同后不得变更以上人员。否则每变更一人/次,乙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甲方要求变更的除外。

15、乙方在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乙方书面委托交甲方,被委托内容必须是人、财、物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工作日不少于28天,外出必须给甲方项目经理请假。

16、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除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外,还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1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一名持证电工为乙方施工用水电服务。否则,由甲方安排电工,乙方按照1500元/月承担工资。

18、乙方内部人员之间绝不允许出现打架、斗殴现象。一旦发生,不管任何原因,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x元—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民工工资,一次承担违约金一万元人民币;

2、若因乙方直接质量原因,主体结构未能获得优质结构,承担违约金10万元。若因甲方模板和资料问题或不配合有关方面验收而造成未达标,由甲方自行负责。

3、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及项目部受到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实施区域)处罚的,乙方将承担处罚金额的1—2倍违约金。

4、甲方按通用常规标准要求及管理、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时,若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不配合、不彻底,甲方将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若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含主体和总工期),乙方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除甲方供材原因停工5天以上的)。

6、在不缺乏材料的情况下,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模板组停工超过一天的,乙方承担违约金按照1000元/天计算;累计三次导致模板组停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可获得已完工程量60%的承包费。

7、如有其他违约行为,按合同中承包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保修期届满,此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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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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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上总承包合同 (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陪: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人,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 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J序、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分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设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322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e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歇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大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 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7天内,将竣35212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他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以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 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他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陪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件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撮失虚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他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条款、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承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3其他提保事项约定: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7.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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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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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 .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 工程 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 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如果授权)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红章,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

2、人员

施工负责人:——职务:队长职称: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职务:总工职称:工程师

第二条 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

1、分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劳务报酬

(1)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分包项目清单》见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工程数量。

(2)甲方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收取 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结算依据为业主批复的乙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结算书金额。

(3)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调价,除非业主调整。

(4)劳务报酬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清单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材料、机具、机械设备、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税金(营业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其他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它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建筑税等由均乙方负责缴纳)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建设、施工便道、便桥、拌合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为之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到第100章总则费用或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如有索赔按索赔条款处理。

(6)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费用除101-1保险费、102-1竣工文件、104-2项其他不进行分割,其他项目乙方占 %.

(7)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公关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修建炸药库发生的费用(即含库房临建工程、看守人员工资、避雷设备、所有相关附属设施及按业主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必须配备的设施费用),乙方承担费用 元( 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规费(业主或地方政府收缴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三条 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因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分包工程期限

1、总工期以业主和公司的工期为准。

2、节点工期以监理、业主确定的节点工期为准。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业主以及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甲方技术交底及公路现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文件和相关的国家、省部现行的《规范》、《验标》要求,并令甲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满意。

3、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对于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作出不给乙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辞退等处理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伍仟元·人·次或驱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其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两天内向甲方报一份上场主要人员名单,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每更换一人,对乙方罚款伍仟元,若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否则对乙方处以伍仟元·天·人的罚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配合甲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业主监理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种安全文明标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设,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人不得强迫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高边坡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上报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4、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在实施爆破作业、有毒有害性、有粉尘环境中施工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备、工具、用具等,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正常的使用或运转。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5、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进行保护或组织施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待业主审核批复并支付甲方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开工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甲方。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乙方停工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9、乙方应制订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人身伤亡,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损毁等事故,其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10、乙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进入现场10日内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配合甲方办理暂住证。若违反社会治安或触犯刑法,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11、甲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超过合同部分乙方按工程所承担的比例34%进行分摊。

12、乙方在第三期计量时扣除计价款 元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待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无任何安全事故,两个月内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安全指标考核结果具体情况予以扣留。

13、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监理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杜绝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按规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污染和破坏。

1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古墓、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保护,若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担。上述行为若给甲方带来不良的影响,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1、由于甲方或业主物资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

2、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上,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全面连续窝工、停工超过5天时,从第6天起,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给予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补贴,其他费用不予考虑。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窝工、停工和其他损失,甲方不予补贴费用。

3、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延长者,甲方不顺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八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设备使用

1、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钢筋、型钢、钢板、水泥、火工品、防水板,甲方供应至乙方工地或距乙方工地最近的施工便道、料场,卸车费、倒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供材料数量限额为设计量加上定额损耗,超限额数量部分按照采购单价加收15%的业务提成费。材料款以双方确认的单据为准(向乙方出示并提供发票复印件一份),经双方人员确认,在当月计价款中扣除(材料单价以甲方实际购买的单价为准)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必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合理的材料计划,否则由此造成的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工期拖延,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提供材料清单》见附表。

(2)除上述明确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材料质量达到本工程及甲方规定的标准,同时向甲方报送每次采购各种材料的出厂质检合格证,并征得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乙方采购材料的保管、使用、回收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因市场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业主对本工程材料进行调整,材料调差待业主批复后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70.1条进行调整。

2、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供应

(1)乙方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配备设备及小型机具,应及时组织上场,安排操作人员和进行管理。《乙方上场主要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清单》见附件。

(2)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性能应满足施工需要。

(3)本工程所需机具、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 变更设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提出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

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提交变更设计相关基础资料,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核后编制变更设计单,上报监理、业主,待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瘟疫、地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汇总上报,待业主批复(损失金额)后,按标段批复总额 %进行补偿。

4、索赔费用以上报总金额和业主批复金额的下浮比例,按各自上报金额统一下浮。

第十条 计量与结算

1、对业主计量: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格式将已达到计量要求的工程及施工技术资料原件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后乙方全面配合甲方报监理对相关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并进入当月计量程序。

2、甲方对乙方的计量:甲方对乙方的结算单价为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分包工程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结算工程量为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费用全部包括在清单单价中,除非业主对该单价调整,任何情况下均不调整。

3、乙方必须在每月18日前将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报甲方现场技术、质量人员审查。

4、甲方施工技术部门收到现场技术、质量人员签认的已完分项工程项目数量报表后,由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计划部负责现场核实,确认已完分项工程数量无误且达到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资料提交齐全时给予计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并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待工程全部达质量标准后,重新申报验工计量。

5、计量数量为乙方实际完成、达到本协议要求质量标准、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员签字认可的不超过图纸设计量的数量。甲方与业主计量支付完成并被批准后方对乙方进行计量,计量数量为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甲方与业主所计量数量。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检验资料,如检验资料提供不及时而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从业主方计量,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及甲方竣工验收合格批准的不超过设计图纸数量为准。

7、每月计量报表业主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理当月计量工程量,并将乙方范围内的复印给乙方一份。

8、结算前,乙方须将所保管使用的属甲方提供主材的剩余部分、周转材料、机具等移交给甲方,材料的节超由甲方核算,周转材料不足部分和机具损毁部分由甲方物资部门按合同要求核定赔偿费用后交由计划部门结算。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价款支付

1、劳务报酬的支付:甲方财务部门依据批准的支付凭证,扣除其它应扣款项(包括代发工资、代付和代缴款项等),从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按批准的验工计价款,扣留当月业主批复计价金额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限额 亿× %× %= 万元,如果变更超过业主规定的限额需要增加,乙方也相应增加) %的管理费、税金、乙方发生的各种罚款、借款、租用甲方的机械费等费及其他应扣款项后支付。

3、预付款待业主支付后,按乙方承担工程比例支付乙方,乙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资金外挪或用到其他项目。预付款支付分两次支付,支付比例及程序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60.5条规定支付。

4、计价支付以业主计价支付周期为准,但推迟7个工作日,计价支付相关条款按业主对甲方要求进行。

5、甲方向乙方每次拨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将上次拨付工程款开支原始依据和本次申请拨付资金开支计划,经甲方现场指导监督和财务监督人员审核、签署意见后,依据《劳务施工合同》条款,方可拨付工程进度款。否则,不予拨款。

6、乙方应固定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开支明细表台帐。将经济活动相关资料和资金流向报甲方备案,并接授甲方核查。

7、支付方式: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一次或多次支付。如遇本工程业主资金不到位或业主计量款拨付延误,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延期支付的资金不计利息和违约金。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履约保证金为叁拾万元,在签定合同前一次足额交纳。

2、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

3、合同执行期间,因业主或甲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按约定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返还

1、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了全部合同工程内容并全部验收合格且乙方将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全部付清的条件下,业主向甲方返还该款项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工程有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或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在乙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力时,甲方有权动用该保证金进行善后处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业主扣甲方履约保证金不能或不足额返还,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返还)

2、质量保证金返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业主返还甲方后,甲方扣除乙方管段工程维修费后一个月内返还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的义务,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对工程的工期、质量负总责。

2、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工作(乙方试验人员全面配合),及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开展设计图纸会审、施工前的交底和培训,协助乙方解决技术难题;收集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和交工验收。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项管理目标,下达年、季、月、旬(周)施工计划,审核材料、设备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环水保等进行监控,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负责验工计价。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工现场关系;对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环水保、施工进度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罚。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乙方原因被业主或监理通报,每通报一次罚款10000~20190元。

8、在拨付劳务报酬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费用及雇佣工工资进行代扣、代发和监督兑现。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要。负责编制详细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承诺上场的人员、机械设备见附件《乙方上场主要人员清单》、《乙方上场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2、协助完成甲方制定的工程创优目标及措施,确保工程一次创优,杜绝质量事故。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接受甲方统一调度。乙方上场的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配合甲方现场控制测量及试验工作,熟悉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施工日志、施工记录、自检技术资料,竣工资料以及竣工交验工作,申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完成,上报施工计划、报表,遵守甲方项目质量、进度、验工计价等管理办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乙方的农民合同工工资必须由甲方代发。乙方按甲方要求每月如实上报欠当地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雇佣工工资、税费,上报的资料必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由甲方核实后代付或代缴。代发、代付和代缴费用在乙方当期中间结算款中扣除,其它乙方未报甲方知情的与当地发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来往,由乙方自行偿还,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及费用。

6、乙方应按时缴纳其它有关的行政规定费用。

7、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施工计划,并有保证措施,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并保质、按期完成。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甲方上报各种资料、报表、数据等。

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若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善后处理,费用从乙方的计价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乙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好隧道超挖,设计容许超挖工程量及相应回填工程量均已经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论乙方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欠挖所引起的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以计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业主、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及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检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罚款,则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确保洞内“三管两线”布设有序,且应做到不漏水,不漏电,通风防尘和照明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增加相应设备并对乙方进行每次壹万元的处罚,且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12、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应负责对该工程的看管,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费修复,直到该合同全部交工验收为止。

13、民爆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和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无条件服从。

14、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向第三方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参照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补偿标准。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批复后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如经发现甲方将拒绝对乙方进行计量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退场。

2、在业主组织安全、质量、进度检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两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则对乙方处罚伍万元,对乙方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处罚壹仟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三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否则乙方应全部承担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

4、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上足人员和机械设备,若乙方设备、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未能及时到场或不能全部到场,则甲方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单位或对乙方处以伍仟元·人和伍仟元·台机械设备的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纠纷

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公平、合理的进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须在甲方上级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 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生效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上场的人员、施工设备、机具满足合同及甲方要求、在正式施工一个月且经甲方综合评价合格后生效。如甲方的综合评价认为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合同无效,乙方立即退出施工现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和本合同单价支付乙方费用,除此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依据竣工结算将相关费用支付完毕,缺陷责任期结束,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

1、合同签订地点 .

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合同专用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 或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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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力管沟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5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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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保证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土方工程

1.钢筋、砼、模板、架子搭拆、放线等工作。

2.砌体、抹灰(除一般抹面外还包括抹找平层、保护层等工作)。

3.支架安装,盖板、井盖安装填缝。

4.耗材(包括扎丝、铁钉、铁丝、胶带、模板用油、海绵条等)周转材料(包括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设施料等)小型机械(包括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砼震动泵、平板振动器及现场倒运工具和作业工具等)小型工具等。

5.施工现场用水:甲方承担购水费用。

6.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劳保防护用品等。

7.承包范围不包括提供钢筋、商砼、沙子、石子、水泥、砖等主要材料。

(二)钢筋工程

1.钢筋翻样。

2.钢筋机械就位、操作、工作台制作、安装和布置。

3.乙方结构工程中所直接使用的材料的二次倒运(不包括因甲方发生的反复倒运)归堆码垛、除浮锈、原材料的标识工作。

4.钢筋合理下料,运至工作面及钢筋焊接。

5.钢筋制作:

①除锈、调直、切断、冷拉。

②钢筋的电弧焊、绑条焊、平直钢筋闪光对焊。

③对绑扎后的成品钢筋进行有效的保护。

④马凳筋、梯子筋、保护层垫块的安放。

⑤钢筋水平、垂直控制限位卡具的加工。

⑥设计洞口、施工预留洞口的钢筋切割,洞口加筋的制做、绑扎、连接。

⑦工作面行人通道的搭设拆除,浇捣混凝土时钢筋保护工作。

⑧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

⑨严格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完场清,保持工作面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

6.钢筋进场卸车。

(三)模板工程

1.依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制定详细的模板施工方案和施工操作工艺,甲方审定后,共同遵守。

2.提供详细的模板工程的材料计划,供甲方审定。

3.严格依照蓝图绘制模板详图,进行模板的制作、拼装。

4.木工机械就位,操作、保养,安装、布置。

5.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设施料(钢管、扣件、卡具、脚手板、对拉螺栓等)到场后的二次倒运、归堆码垛。

6.模板的安装、加固、校正、拆除:

①模板的清理、刷油、擦光,模板的嵌缝、贴海棉条。

②支模所需的各种材料(模板、方木、钢管、扣件、卡具、脚手板、螺栓等)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且在工作面上分类整齐堆放。

③支模所用脚手架的搭拆。

④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对模板进行就位、加固、校正。

⑤拆除后的清理、刷油及整理工作。

7.模板加工场、堆放场地及模板安装工作面要按文明工地要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要整齐划一。加工场地、堆放场地及工作面应随时保持整洁做到工完场清。模板加工的余料、刨花、锯沫清理不得超过四小时,并按甲方的要求,清理、堆放。

8.模板安装完毕后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混凝土浇灌过程的模板看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9.模板的拆除,清理、刷隔离剂保护、材料分类堆放、码垛。

10.施工过程中,合理节约材料。

11.模板材料进场卸车。

(四)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

1.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艺的制定。

2.混凝土输送管道的布设、安、拆,临时运输及施工通道的搭拆。

3.严格按照清水混凝土的操作工艺进行浇灌、振捣、抹面、覆盖塑料薄膜或麻袋浇水养护,精心施工,做好成品保护。

4.本着对甲方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不浪费混凝土,对工作面散落的混凝土、砂浆及时清理再利用,浇捣混凝土的区域随时保持干净。

5.每次浇捣完毕后,泵管的拆除、清洗,输送泵场地的清理。

(五)砌体工程

1.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队组自检并配合受检,运输道搭拆,整个施工现场内一切所需材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装卸和运输(含人力运输、人力传递或机械配合运输,含超远距离运输及超高运输,含反复多次转运)。

2.清理基层,拉线,弹线,吊线,立皮数杆,筛砂,调制砂浆,配合做砂浆试块,搭拆所有砌体架子(含超高),砌体外架翻板,选砖,铺浆,砌砖,勾缝,安放木砖、铁件,预留孔洞凹槽,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砖及其它建筑垃圾并装袋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放等。同时做好砖缝灰浆养护工作。

3.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预算定额和劳动定额砌体工程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六)架子工程

乙方负责乙方承包范围内施工所需架子、钢筋棚、木工棚搭设、拆除(不含主体完成后乙方人员撤场后拆除内容)。

(七)质量标准

确保获得沟道主体合格优质工程。

(八)工程进度

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以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为准。

(九)文明施工

乙方保证自己的施工区域、作业面、生活区保持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争取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程标准。

三、双方履行的责任、权利

(一)甲方责任、权利

1.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制定工程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均衡性和连续性。

2.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乙方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等职能工作。如乙方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及时退场。

3.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根据施工需要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种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合格)。乙方对材料要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接拆甲方提供范围以内电源、开关,违反操作规程者,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人员甲方要进行进场前安全教育。宣传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周围和重点防范部位必须设立警示牌。甲方还应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逐日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停工及罚款处理。

6.甲方现场制定的管理制度,在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的配合、遵守:甲方下达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技术等指标任务,乙方应努力完成。若乙方逾期不能完成施工计划,甲方要根据施工整个过程进行分析。寻找原因,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7.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乙方进入工地后必须给全体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住宿办工用房、食堂餐厅用房、生活用水用电等到条件。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进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乙方将所有施工人员工资表及进场人员花名册及各工种上岗证复印件上报到项目部。

②应配备一套完整的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责任心及事业心强、业务技术精通的管理班子及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需要调整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保证配备满足该项目施工要求的人数及技术水平,具体要求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③严禁使用童工和体、智残缺工人。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组织施工。同时乙方不能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所发生的工程款甲方有权拒付。

①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图纸设计、答疑文件、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按照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乙方要建立自查自检与工序交接制度,严把质量关,质量必须到合格,争取优良。如果因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或工期造成甲方、监理、业主严重不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____日内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损失费用,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②安全要求: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进场时协助甲方做好进场前安全教育。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对于高空作业,必须严加防范,系好安全带。室外高空作业操作前首先检查脚手架是否安全,是否牢固等。如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后方可施工。在专人动用简单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时,要注意用电设施的接线是否正确、安全,电线是否损坏、老化、开裂、裸露等。使用时要正确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在模板支拆进程中,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防止模板、卡具、扣件及穿墙螺栓等材料坠落伤人。如果乙方人员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协助。

③进度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议定的进度计划进行组织施工,若工程达不到要求,是乙方的原因,乙方承担责任,每拖延一天甲方按____元/天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及时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的原因,甲方承担责任。

④工完场清与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应有计划、有秩序的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料清。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多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分类堆放。施工现场要做到随手清,要把所有的材料堆放在指定的地方。对于不使用的材料应及时退还甲方,以免造成材料积压、浪费等现象。

⑤施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汇报,加强双方的工作联系,解决现场的问题隐患,对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不准自行盲目处理。

⑥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及国家法律。

⑦做好工程过程验收申报工作,要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配合施工中的各项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材料管理

1.甲方的材料管理应该是过程控制,对于当时发生的问题必须当时解决或处理,以真正达到合理使用材料节约成本的目的。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的配合甲方的管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限额领料制度,对于超限额材料部分按市场价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丢失责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量以乙方签字的出料单为依据。

3.乙方若发现其它偷窃材料和破坏工具、设施、设备的行为,应立即向甲方反映并协助甲方处理。

4.因材料的问题而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扣款调拨,必须由乙方的现场总负责人签字方才有效。

四、结算及付款办法:

1.按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

2.承包单价:砖砌地沟单价____元/米;砼电缆沟单价为____元/米;检查井单价为____元/座;人孔井单价为____元/座;挖土单价为____元/m3;____灰土回填单价为____元/m3;素土回填单价为____元/m3;余方弃置单价为____元/m3;承包总价(暂估):________元(¥________)。

3.零星借用工综合单价____元/工日(人民币),若发现乙方虚报零工,将处以____倍以上罚款。

4.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参考市场价结算。

5.该合同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

6.工程款的支付: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付款相应条款,如业主在乙方承包范围竣工时未支付甲方工程款,甲方应适当支付乙方已竣工工程量的部分工程款。

2)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完成量(经监理单位、总包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____%的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建设单位付款后____个工作日内(扣除当月罚款单、扣款单)。

3)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剩余款项结算后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__%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扣除甲方维修费用)。

五、验收标准:

1.双方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工程质量按照最新颁布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六、合同说明及奖罚办法:

1.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负责一切损失,因甲方的材质及投入不到位甲方负责一切损失。

2.若乙方拖欠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民工工资,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的双倍欠款(工资)的罚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实际施工过程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公正、客观、平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七、其它约定

1.合同是双方最高法律文件,任何一方的言行都不能超越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都有追究的权利。

2.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甲方对乙方罚款或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等问题,不能超过合同的范围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办理有关处罚或签证的手续。

3.“罚款”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管理手段,而不是目的,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的事,甲方应先签发工作联系单或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按时有效的整改,甲方可以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处罚必须遵守及时性、公开性、公正性三原则。及时性要求当时发生的问题立即(或二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公开性是要求罚款要公布以起到教育的目的;公正性是指罚款不能违反合同和违背国空有关政策、法规的准则。

4.为保证质量、加快进度,必须保证工序的按时、顺利交接,要求甲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过程控制、跟踪检查、及时验收,同时甲方应保证工程监理人员的验收应不分昼夜的随工序跟进,不要出现“检查滞后”和“验收滞后”的现象。

5.甲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乙方进行管理时必须文明管理,双方都应做到文明行为、文明用语、互相尊重。

6.甲方有事需要乙方协助的,乙方应力所能及协助。

7.文明施工:如乙方能及时将甲方场容、场貌及各项要求都达标了,给甲方带来经济效益社会名誉,应给乙方相应的经济补贴。

8.文明施工的道路硬化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劳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甲方的材料应合理使用,不得浪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布的材料管理规定及处罚与合同是有同等约束力。

10.对于符合事实的罚款单,乙方不得拒签。

11.乙方应办理好相关的劳务手续,凡涉及劳动部门的证件,费用乙方应自理。

八、暂按此合同承包范围,若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质量、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包范围。

九、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否则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后自行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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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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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内容

1、 厂房地脚螺栓,主钢结构,次钢结构和维护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具体工作内容:(按图纸所包含的所有钢构相关的内容)。

2、 乙方包,材料采购供应,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等,以单价包干形式承包该工程。(本合同内容不包含窗、楼梯护手、土建、水电及所有装饰部分)。

三、 工期

1、 以本合同生效,施工人员和主钢结构件进场的第二天开始算,总工期为____天完成制作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遇雨天、停电和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四、 质量和材料采购要求

1、 主钢结构材质(除吊车梁、抗风柱为Q235B)以外,其他所有主钢结构材质均为Q345B,所有材料厚度下差不得低于50丝。

2、 所有次钢结构材质均为Q235B。

3、 屋面和墙面彩板厚度均按图纸要求加工安装。

4、 乙方所采购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5、 施工质量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其他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五、 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

1、 本合同工程单价为:___________计算,工程全部完工按实际建筑四周滴水为界收方,以现场实际所收方量为准(夹层不另行计算)。

2、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工程总造价约为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整)。

3、 合同结算方式为:(合同约定单价包干)。

六、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主钢构材料的预付款,款到开始购料。

2、 主钢材料进入工厂并通知甲方,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到工厂取样送检。

3、 甲方取样后乙方开始正式加工生产。

4、 主钢构全部进场并开始正式安装,(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次钢材料的购料款。

5、 所有次钢和檀条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维护材料的购料款。

6、 余下本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

7、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自验收之日起(一十二)个月内,无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工程10%保质金,合同终止。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工作。

2、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电源、水源。道路场地平整、职工住宿等与本工程相关的良好施工条件。

3、负责协调乙方和土建、设计及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每日工程量总造价的0.5%比例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直至按约定付清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超过合同约定日验收,结算,按每日工程量总造价的0.5%比例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及时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经济损失,并顺延工期。

7、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造成的质量和其他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责任,同时视为(本工程合格)。

五、乙方责任

1、在施工中乙方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避免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甲方有权勒令停工、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程拖期,每日向甲方支付每日工程量的0.5%违约金。

4、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随时提供施工资料和工程实物检查。

5、遵守业主,甲方的规章制度。

6、施工安全设备、劳保用品和机具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六、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造成的追加工程量应及时签证,并加以计算。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不符合设计要求,要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处理,若不能正常施工,应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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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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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发包方式:甲方提供施工材料,乙方包工(自备施工工具)。

1.4   承包金额:每平米58元,实际完成正投影面积,包括垂直运料、垃圾清运等。

1.5   工期:按项目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执行。

1.6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第二条   甲方负责事项

2.1   协调各施工专业施工。

2.2   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施工材料。

2.3   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

项目质检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乙方负责事项

3.1指派      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办理应由乙方负责相关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上报工作量的时间为每月月底,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支付额度以河北省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比率执行,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20日,工程完工付到实际完成工作量的95%,5%尾款竣工结算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5.1      乙方应按图纸施工,并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规定,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自己承担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协调处理。

5.2      甲方项目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接受并配合检查。

5.3     乙方要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工作,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5.4     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5.5     甲乙双方应把防火工作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乙方动用明火,安装电器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事前告知甲方管理人员,动火时做到一人动火一人监护。

5.6     施工现场必须随时清理,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每日收工之前乙方会同甲方管理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开现场。

5.7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抛,冒,滴,洒。在清理垃圾时不能有扬尘。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经济处罚及一切后果。

5.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降低噪音对周边的影响。如有违规,由乙方承担经济处罚及一切后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无法继续旅行时,合同终止并追究责任。

第七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7.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有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7.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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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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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工场物料财产

11.

(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2)(关于工厂 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赔偿

12.

(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保险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养护与缺陷

14.

(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

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付款

15.

(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

(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总包合同的终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

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分包人违约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c.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争议

18.

(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

(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4)

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总包合同内容

双方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价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时期

附表四 总包人的设施

a.建造工场

b.其他设施

附表五 保险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险

第二部份:总包人保险单

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

(完备附表手续)

第一附表:

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

签订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

(工程)规格

建筑工程清单 1号……等

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没有建筑工程标价清单,而分包工程上又须结合签附分包人的报价单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价单,应该注意这些单上不可填写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条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虽明显拼除此种文件(指报价单,估价单)受到任何标准印刷的条件约束,但凡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内(……)的任何规定应以删去为宜。在文字删除处由双方签署。之后,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写明“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删除并签署”。

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件,这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须要这样做的,但分包合同是为适应于正常情况下的综合的准则而制订的。因此一般上说来,不应附入补充条件,因为补充条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与分包合同的整体不相一致。

在填写这些文件时,必须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务须与一笔交付的款数(第三附表内指明的)确切相当,写明保证。除附于分包合同内的建筑工程清单上载明工程量是暂时规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应该注写,清单上并无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与其相当的一笔付款的限制:参照9条(4)款。

第三附表:

a.款数:指单纯的一笔付出的数目,分包合同内的“价款”含有工程经过授权更改而价款相应调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单时,所谓一笔付出的款数就指这些清单上价款总和的款数。

对各类型工作只单纯标以一种单价和价款,这样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没有此种工作上数量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就无法得出相应一笔付出的款数。

b.完工期间:应该作为期间长短(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来填写,不可以作为指定的日期填写。分包合同容许各不同期间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规定的话,可以给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时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给它们。

c.留置款百分率:应按简易的百分率填写。

d.留置款限度:倘须给予限度的话,应作一个简单数字填写。

第四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四条总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设施,水电建造工场均应列入本附表内。附表内必须明确载明提供该项设施的条件,例如提供的吊车,使分包人能够进行某项施工。倘如总包人对提供此类设施给分包人要收费的话,本表内也要载明该项收费及其单价,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样付款和何时付款。正常的情况,该项收费与正式付款分开(意即单独缴交现付),不必归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条例规定内。

第五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13条填写。在填写本附表两部份时,双方须注意总包合同所须的各种保险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办理的保险。

第二部份:指定由总包人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第21条,(如果分包人欲图享有保险单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应该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总包人这份保险单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写。

上述总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经由上述总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由上述分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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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消防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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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消防法》的规定,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安装,经双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 2个室外栓、1个室内消火栓 。

四、工程内容:室内消防栓工程 。

五、工程总造价: 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

六、(包干不含税)。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总价的40%给乙方,余款60%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乙方所安装的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质量以消防部门验收为标准。

九、工期: 。

十、施工要求:甲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及乙方施工电源,配合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相关协调事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简安装。市政管网由甲方自负接通。

十一、服务承诺: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修一年。如果人为损坏或凝冻损坏由甲方负责所需一切费用。保修期满后乙方实行常年维护,维修材料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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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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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现有劳动力不能满足现有需要,需招用劳务用工进行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原、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劳务用工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劳务用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期限自20__年4月13日起至工期完工止。二、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需要,担任装载机驾驶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主要实行全勤工资,工资标准为每月600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陆仟元人民币),加班为每小时50元。甲方同时支付乙方路费1000.00元,工期完后一次性支付工资,在中途可预支生活费。

七、劳动纪律: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协议期内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及工作安排。乙方应积极保养机械。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努力学习,完成生产任务,办事必须请假,不迟到,不早退,爱护机械。如果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协议的解除和变更: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_

⑴不符合招用条件的。⑵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不听却劝阻的。⑶不服从甲方工作分配,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或受到刑事处分的。⑷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或拒不履行协议的。⑸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2、甲方因外部条件或任务不足,可自动解除本协议。

3、劳务用工协议书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后致使原协议无法执行的可变更本协议。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_

⑴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⑵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⑶在试用期内的。

6、甲乙双方若要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告知对方,否则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一经双方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由违返方负赔偿责任。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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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分包合作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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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装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主要工程项目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款的确定,预付和结算:

2、1消防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定价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2、2工程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束付清全款。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工地管理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地管理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工作职责: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的责任:

5、1、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标准和当地消防部门要求,确保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5、1、2乙方做好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资料,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和施工资质。并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资料及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施工资质的复印件给甲方。

5、1、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备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法律责任。

5、1、4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所有消防验收必需资料的前提下,义务帮助甲方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的报验,但相关部门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甲方的责任:

5、2、1甲方按协议支付工程款。

5、2、2甲方有责任协调现场场地内机械设备、材料等的转移以便于乙方施工,有责任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负责提供摆放材料和工具的库房,提供施工用水和施工用电。(规费不予计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

(配合主体进度)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第七条: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付清工程款期间,本工程中所使用材料及设备产权为乙方所有;在甲方付清工程后,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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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钢结构主体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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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宜宾豆坝电厂主厂区内的废旧设备全部交乙方拆除,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宜宾豆坝电厂所有废旧设备拆除;

二、工程地点:宜宾市、宜宾县安边镇豆坝村;

三、工程承包范围:全厂所有物资(除电缆线外);

四、工程工期:进场后140天;

五、费用结算:

1、乙方拆除的人工工资及管理费用,按计件制计价,废铁拆除并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或车辆能装运的位置,每吨废铁包干价180元。

2、房屋拆除至±0钢筋按1200元/吨计算;

3、上车费按30元/吨计算;

4、按出货的每伍佰吨结算一次帐。

六、技术要求:

1、乙方拆除应按照电厂及甲方的要求文明施工;

2、其余为了便于装车的废铁重量不能超过500kg/块,特殊废铁除外。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和水电费;

2、甲方应协调电厂及周边的关系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顺利施工及阻挡停工等,由甲方付一切责任;

3、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20万元;

4、工程完工后3天内如没有发生任何事故,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5、乙方进场后,由甲方作技术指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场前上班人员必须购买20万安全人身保险金;

2、乙方拆除过程中所需的工具、物资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必须要求按甲方拆除要求进行作业,如有特殊原因临时处理;

4、甲方如发现乙方有偷盗行为,按照货物的价值200倍的处罚;

5、进场人员必须有国家发放的操作证;

6、乙方按约定工期完成,如甲方造成乙方的工期时间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7、拆除垃圾,由乙方推至甲方指定地点(厂区内)。

八、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发生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后,如有相关部门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和违约方付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壹拾万元整。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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