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
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
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篇2:师德师风专项整顿心得
通过师德培训,使我充分认识了作为一名新时代教师的责任和重担,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爱岗敬业,这是师德的基础,爱岗敬业是使所有其它素质成为可能的特征。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乐于奉献。
二、热爱学生,以情育人
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都得到发展。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爱需要教师对学生倾注相当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使教师与学生相互依存中取得心灵达到沟通,共同分享成功的欢乐,分担挫折的烦恼。和谐的师生关系,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强劲动力。要做到能爱、善爱。要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每一微小“闪光点”,要爱他们具有极大的可塑性。要爱他们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要爱他们成长过程中孕育出来才一串串教育劳动成果。“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上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
三、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人们常说: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是一个个多么神圣的字眼,老师职责不单是要教好书,更要育好人,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正直去构筑学生的正直,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所以,我们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篇3: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根据教育局部暑,今年是师德师风建设年,各校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增强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勤学思娶锐意进取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增强每们教育工作者无愧于教育、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国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万荣教育质量上台阶。我们宝井联区积极按照教育局的部暑,认真学习实施提高本联区教师的素质,创造教育教学新辉煌。
一、指导思想
学习关于师德师风方面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使广大教师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二、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组
组长:张万锁
成员:武丰义李继忠王伟民郭力玲
三、总体目标
通过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抵制社会上不正之风侵蚀校园,克服有损教师形象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在我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师德形象。
四、实施意见
1、认真学习,营造师德建设的良好氛围,组织教师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学习教育局《十要十禁规定》、《十条纪律》、《九条规定》、《十条禁忌用语》等文件。
学习我县表彰的十佳教师事迹,通过形式多样,切实关注,切近教师自觉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2、自杳自纠找准师德建设的切入点,我们从4月5日开始,各校每个教师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教育局的八查八看,逐条查找,一查、依法执教,看有无歧视、驱赶差生等违反教育法活动。二查、爱岗敬业,看有无坚守工作岗位,不认真备课、不按时上课、不批改学生作业等现象。四查、教研业务,看是不否参加教研教改,坚持业务学习,有无教研课题、教研成果。五查、团结协作,看有无原则闹矛盾,不团结现象,看有无搞有偿家教,私自办班现象。八查为人师表,看工作期间有无酗酒、玩扑克、打麻将等不良行为,通过八查八看活动,寻找差距,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今后整改措施。
3、健全机制,引导教师自觉履行师德义务
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工作中,要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引导和督促广大教育工作者自觉履行师德义务。
一、建立《师德档案》逐人建立档案参加师德学习,有收获笔记记2分,考核合格记2分,实践活动和实践合格记2分,这些分数和其它教育数学成绩分数一样考评教师。
二是认真搞好教师师德评估,按照《万荣县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方案》建立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师德考评机制,促进教师行为规范,使师德考评机制,促进教师行为规范,使师德整体达标。
三、作好师德建设总结《师德档案》作为教师聘用、晋级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建设与年终期终奖惩挂钩、与评模挂钩,凡师德考评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受奖与评模。
四是加强师德建设中的民主监督,接受村干部群众监督,顷听他们的意见,接等好群众的来访,及时了解群众的热点问题,沟通学校和社会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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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教育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 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并设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
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 员:
医师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
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结果及医师注册数据汇总,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核对象和时限
(一)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二)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对执业注册满两年的医师进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开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送至注册机关,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考核周期内,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医院医务科通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评。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情况以及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业务水平考核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业务水平测评分为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卫生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两部分。
(二)考核标准:
1、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1)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3)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意见,报人事科进行复核。
2、业务水平测评
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具体要求按省卫生厅医师定期考核标准进行。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实施前
1、考核办公室于考核日前60日将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同时上报医师注册机关。
2、医师注册机关在接到上述报告1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供名单内医师考核周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二)考核实施
考核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20xx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所在科室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由人事科进行复核,报院考核办公室审核批准。
2、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科室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人事科复核;复核合格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三)考核实施后
1、考核办公室考核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反馈考核委员会,并通知医师本人;同时按要求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2、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3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考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执业行为和考核结果记录
(一)考核办公室要为被考核医师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按《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填表及归档说明建立医师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的管理由医院医务科负责。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二)每次考核结束后30日内,医院考核办公室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七、监督管理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考核办公室的考核工作,在考核办公室考核工作结束一周内,对医师定期考核的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对考核办公室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将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报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篇5:市教育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一、小组内学生评价
1)每个组准备二个考评本,设正负两个组长 。
2)正组长负责记录,小组长负责组内和组间的监督,一节课一考评,一天一统计,一天一评比。量化自己负责的4位同学一天参与小组合作学习及展示的成绩,排名次积分。
①课堂发言:发言一次加1分,即发言正确,组长一次加1分,组员一次加2分,得到老师的特殊表扬的组长加2分,组员加3分;回答错误不加分。
②课堂展示:展示一次加一分(组长一次加1分,组员一次加2分),有解题方法的总结或得到老师的特殊表扬组长加2分,组员加3分;展示错误不加分。获得特色卡者加3分。
③组内讨论:积极参与组内讨论的,一节课1分,表现比较突出的加2分;不积极不参与该项为0。
④完成任务:老师或组长分配的学习任务,及时完成的加1分。不及时为0.
⑤违纪:在小组学习过程中,讨论和问题无关的、注意力不够集中、纪律差的每次扣除1分,老师点名批评的扣除2分,连续两天多次违纪的的请出小组,需向老师、组长申请方可回组以观后效。该项由副组长认定,一节课结束后由组长记录。
†作业分:每科作业必须按时保质宝量完成,有一次不交作业扣2分,作业特别乱,不注重格式,老师批评的扣每次1分;作业完成特别优秀,每一次加1分。全组作业都达优,由副组长负责报告学习委员给小组每人再另加1分。
二、小组评价
在全班评选优秀学习小组
1)优胜小组标准:声音洪亮,展示准确,表情大方,文明守纪
2)每节课下课时老师和科代表宣布优秀学习小组,同时说明理由,然后作好记录
3)学习委员结合科代表统计,一天按得到优秀次数的多少给小组加分(每次小组加2分;在个人考评中组员每人加1分,小组长2分,大组长加3分)
三、卫生(每天值日由卫生组长监督完成,组内由1号组员负责)
1.各值日组要按时清理卫生,不按时者扣1分。
2.各值日组清理不彻底、有死角扣1分。
3.清理工具不按指定地点摆放,摆放不整齐扣1分。
4.小组成员不讲究个人卫生,1人次扣1分。
四、日常行为习惯
扣分项目
1.有事有病未请假或擅自出校门者1人次扣1分。
2.发现有去逛街者,1人次扣2分。
3.学校重大集体活动未穿校服者,1人次扣0.5分。
4.损害公物(包括桌椅、清扫工具、门窗、墙壁等)者1人次扣2分
5.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或说脏话者1人次扣1分。
6.课前、课后在教室、楼道追逐打闹,1人次扣1分。
7.参与打架事件,本班内打架者1人次扣1分,跨班、跨年级打架者1人次扣2分-5分。
8.上课故意迟到、早退者,1人次扣0.5分。
9.顶撞老师,1人次扣3分;欺负同学,1人次扣2分。
10.打饭打开水时不自觉排队、吵闹者1人次扣0.5分。
11.晚上熄灯后不按时休息、吵闹者1人次扣0.5分。
12.发现吸烟者,1人次扣1分。
注:班干部、小组长违纪的双倍扣分。
加分项目(由班长监督完成,组内由组长完成)
1.发现打架苗头,及时向老师汇报,避免打架事件发生的1人次加2分。
2.在班内积极主动做好事者,视其情况加2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每人次加2分。
4.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奖)的,每人次奖3分。
五、班主任利用反馈会时间计算每天各小组的得分,综合评选出优胜小组。优胜小组,可以得到流动红旗,保留一天,并对优胜小组加2分(组内个人各加3分)
篇6:师德师风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寒假期间的政治学习令我感触颇多,新形式下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有些老师感到压力增大,这一方面是责任心增强的体现,同时也从侧面反映了制度上的失之于宽,失之与软。
滕州市新的师德考核办法把教师的德、能、勤、绩都涵盖了进去。个人认为有其合理的地方,也有其不恰当的地方。教师间的互评打分所占的比重降低是克服“人缘分”的有效手段。但教师的教学实绩也纳入“德”的考量,吾认为不大恰当,一是教学实绩造成了多次使用,重复使用,最后有可能成为“唯分数论”。虽说态度决定一切,但也有品德高尚,成绩一般的教师。学生的成绩是多方面因素综合的结果。甚至从纯理论上讲,德与能与绩是根本不同的考量目标。
对待师德问题,个人的认识非常重要。日本的时川大三说,由工作产生的疲劳,能使人在休息时感到愉快,而由怠情产生的疲劳,只能使人在休息时感到烦躁和悔恨。我接着阐述,对待工作的态度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心理反映,反过来,不同的心理反应(也可以说是心态)会对工作产生不同的效果。
教育,首先是教师品格的陶冶,行为的熏陶,然后才是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训练。即经常说老师教书育人,其实应该为育人教书更合适。学生对教师尊敬的唯一源泉在于教师的德和才,教师伟大的人格,健康的心灵,榜样的行为,永远是烛照人类光明史的巨大财富。仔细想一想,我们自己童年的老师,能记起的教师是什么样的老师?记起来的细节是人格行为?还是单纯的施教行为?就是某些施教行为,之所以能记住,又是因为什么?
教师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烦恼,但烦恼只是一种心理体验,一种情绪。烦恼皆由心生,心静下来了,烦恼也就消失了,自身道德修养也就逐步提高了。静以修身,动以养情。平静指心灵的平静,不是说不面对困难和辛劳,而是即使在纷乱之中,心中仍然淡定。工作中,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生活中,平平淡淡,不抽烟,不酗酒。工作之余写写自己的人生感悟,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处理好工作与人生的关系。
首先要做一个独立思考,有自己见解的人。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学习,只有储备了足够的知识,掌握了充分的论证,才有可能有自己的思想。别人说的是什么你都不懂,谈何理解、贯彻、实践、批判。有自己的见解不是为了标新立异,也不是哗众取宠,而是要把追求真理的信念内化为自觉行动。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经过华丽包装的似是而非的言论有鉴别力,不迷信权威,不盲从命令;对虚假浮夸自欺欺人的行动有抵制力,不人云亦云,不言不由衷。
其次要做一个有多元思想的人。有自己的见解并不是排斥其他人的观点。有一句话说得好,正是因为有各色各样的个体,才组成多彩多姿的总体。生命有我更精彩,生活无我也精彩。我们要在“更”字上下功夫。凡事要有度,不排斥别人的见解,也不是对错误的观点“宽容”到纵容,对错误的言论要向其旗帜鲜明、针锋相对地开战。
最后,还要做一个有人格、有人品的人。所谓有人格和人品,其实是对前述的概括和升华。面对强势仍然坚持自己的见解,能正确区分敌我矛盾和内部矛盾,在内部敢于批评的自我批评;在外部不惜牺牲自身的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尊严。
教师要用自己的智慧去看清前面的路,分析利弊,选择方向,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人。生活中,我可能时物质的乞丐,但不能阻止我成为心灵的富翁。我不大在乎生命以外的东西(我还未到完全不在乎的高尚境界),我更在乎生命本身的价值!
篇7:2025师德师风整治活动总结
又一个学期开始了,总是有这样一个难忘的8月,难忘的师德培训。
今年的培训内容显然又是更加地丰富多彩。有蒋莉老师的师德培训动员报告《培育教师精神,履行教育职责》;有打造清洁杭城,我们还少什么,我们还缺什么的深入讨论;有《大国崛起》片子的学习;还有年轻教师《幸福与激情》的演讲和资深教师《如何突破研究之瓶颈的》专业指导等等。
两三天的学习虽然没有谁硬逼着我去听某些话,去干某些事,但我却挺着大肚子很认真很认真地坐着听,即使满头大汗连衣服都坐湿了,可是带给我的是一份深思。特别是蒋莉老师的师德培训动员报告和年轻教师的激情洋溢的演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蒋莉老师讲到的关于师德概念、教师的专业成长的3个层面、改革教育现状所需、还有实践的建议等等。这是我工作以来第一次深深体会到作为这个教师,所谓的“师德”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德从何谈起,德又该从何理解,从何做起。突然间感悟,师德既是个很复杂的词也是一个很简单的词,其实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教师的职业必然决定了教师的神圣职责,我们的情感精神必须是丰富的。
文化传承是我们教师精神的外壳、教育探索是我们教师精神的内在、教育幸福是我们教师精神的核心,我们本着育人为本、育人为先的理念,应该更努力地作到想说、敢说、好说、善于思考、喜欢读书、自主学习、具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学会过自立的生活、过自己内心的生活,思索便是我们教师永不停止的课题。还有在年轻教师《幸福与激情》的演讲中,朱绮一老师的寻找幸福、陶仪益老师的激情四射的幼儿教师们、姚秋萍老师的用一颗平和的心感受幸福、刘倩老师的幸福就是那么简单、许媚霞的快乐的理由、和陈丽丽老师的幸福与激情真得是让我留下了共鸣的眼泪,心一阵阵地感动,幸福竟成了别无选择的内心感受。
记得有个著名的教育家曾经说过,“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一根独有的琴弦,倘若你自己能与他对准调,他就会奏出最美妙的音乐。”多纯啊,我们就是这些最纯的孩子的老师,当我们真正用心贴近他,试着理解他的想法时,交流就会开始,改变就即将发生,感动也就萌动,幸福自然也就产生了。
作为一名教师,应以乐观的心态和期待的眼光面对生活与工作。用自己的真诚和善意关爱身边的人们,用一颗快乐的心感染周围的人们,不论他是领导、是同事、还是亲爱的孩子们。因为我相信,真得没有错,用心爱着、用心感受着就是我们的幸福。我将努力着……
篇8: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更好地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区域性教职工代表大会、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教育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确保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发挥教职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平台。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个人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公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校务公开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职工聘用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及其他校内分配方案,学校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三)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福利费管理使用、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与使用办法,困难教职工补助办法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五)其他职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学校党政工协商确定,需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民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结合自身实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关于学校发展、建设、运行情况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实行校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奖金分配方案、教职工考核奖惩办法、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教职工福利基金和公益金使用方案及劳动安全卫生方案等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安全的事项,学校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三)协商议定校务公开具体内容、工资集体协议、裁员方案、女教职工特殊保护措施、教职工培训计划、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校务公开,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缴纳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情况;
(五)民主评议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选举、罢免教职工董事、监事及教职工参加平等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代表。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学校与学校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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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代表
第十一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和劳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以学院、系(部、所、年级)、室(组)为单位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全体教职工总数中所占比例,可结合本校实际,在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中规定。一般情况下的比例为:
(一) 教职工人数在8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50%;
(二) 教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30%;
(三)教职工人数5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20%;
(四)教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15%,原则上不超过400人;
(五)教职工人数5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8%,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六)教职工人数10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5%,原则上不超过600人。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一线教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人数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0%;其他人员不超过20%;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应当不低于其在本校教职工中所占比例,青年教职工、女教职工和民主党派教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向选举单位教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选举单位教职工全体会议有权更换或者撤换其所选举的教职工代表。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权利:
(一)对本校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意见、诉求的权利;
(三)对本校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落实提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本校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
(四)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向教职工群众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质询和监督;
(五)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参加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巡察巡视、质询等代表团(组)活动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活动;
(六)因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或经本单位同意,参加工会组织的行使教职工代表职权的其他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受影响。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关于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选举单位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教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教职工代表选举,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候选人一般应多于正式代表名额的2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应有本选区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为有效,当选的代表应当获得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的管理:
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退休、调离本校或离岗6个月以上,其代表资格终止。在本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团 (组)活动。代表连续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代表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选。
教职工代表因违法违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被学校开除、无故不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而严重失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教职工代表的义务而失去选举单位教职工信任的,原选举单位教职工有权要求撤换。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一般为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领导干部、工会干部或其他管理人员;特邀代表一般为有影响、有声望的专家、学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领导、获得较高荣誉称号的教职工或其他具有相当代表性的人士。
(二)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列席和特邀代表人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20%。
(三)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当选为主席团成员。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正式代表总数的2/3以上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教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办理情况,应当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3年或5年为一届,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十四条? 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而未提交的,学校就此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本细则规定确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委员会召集由教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或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
第二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对学校及全体教职工都具有约束力,应当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和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八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由学校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九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相关规定,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提交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报告内容为拟召开教代会次数、上次换届时间、本次召开日期、主要议题议程、选举方案和大会筹备委员会建议机构及名单。
届中会议,报上级工会备案。
(二)制定选举方案,组织各选举单位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三)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建议,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和会务工作。
(四)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及建议人选;提名教职工董事、教职工监事和学校劳动人事关系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五)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进行民主管理、参政议政程序方法的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六)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征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提案的情况。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教职工代表巡视、监督和调查研究。
(八)建立教职工代表联系与管理制度,受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九)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十)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三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一)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一般由3-7人组成,其成员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设定,
一般可设提案工作、民主评议、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和生活福利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其任期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同。
(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主要职责:
1、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相关专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2、收集整理、讨论研究相关意见、建议,制定方案草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专门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情况。
第三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接受大会主席团的领导。大会主席团成员在正式代表中推选,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一线教职工代表应当超过半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一般设常务主席1人和执行主席若干人,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或本届工会委员会提名,在第一次主席团会议上举手表决通过。
常务主席的职责,主要是研究处理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和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大会执行主席的职责,是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按照大会日程和议程,主持全体代表大会。
大会主席团可视实际情况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组织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研究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听取和汇总各代表团(组)对各项会议议题的讨论意见和建议;研究需要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组织大会审议文件的修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完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任务的各项相关制度。一般包括基本工作制度、有关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专项工作制度等。
(一)基本工作制度。学校应按照本细则研究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是学校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依据和操作规程,力求明确具体,切实可行。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教职工队伍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二)有关会议制度。学校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会议制度,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落实。会议制度一般有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会议制度、代表团(组)会议制度、代表质询会议制度等。
(三)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是教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一般有:教职工代表调查研究制度、教职工代表巡视督查制度等。
(四)专项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项工作制度一般包括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代表选举及管理办法、提案征集处理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档案管理制度、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制度、代表培训制度、代表述职制度、教代会评估办法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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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大会召开
第三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分为筹备阶段、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闭会期间四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主要任务:
1、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组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工会主席为副主任之一。筹备委员会通常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提案组、会务组等若干临时工作小组。
2、工作小组分工:
——秘书组主要负责起草领导讲话、上报文件、大会报告、大会总结及其他大会文件、函件;负责大会记录,收集和整理代表讨论情况及意见、要求;按主席团会议指示,修改报告、决议(草案)等。
——组织组主要负责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制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制定代表选举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组)划分方案。组织代表选举,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组织代表资格审查、大会选举专门工作委员会、集体协商代表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代表;制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及程序,编印民主评议表、民主测评表,组织领导干部民主评议与测评工作。
——宣传组主要负责会前、会中、会后宣传教育、大会新闻报道,重点代表、英模人物专访、大会精神宣传解读;编写会议简报、新闻通稿;媒体联系与接待、收集媒体评论、友邻学校函电、贺信;会议宣传专版专栏制作、评比与表彰;会议期间的文化艺术活动安排与组织。
——提案组主要负责提案征集与审议工作。起草印发提案征集通知;指导各代表团提案初审工作;负责提案专业会审;起草提案工作报告;收集大会分组审议立案提案情况、起草大会审议通过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务组主要负责大会会务保障工作。负责拟定会议议程、日程、编制会议经费预算。设计和布置会场,安排主席台座次;组织代表签到、分发大会文件和资料、安排代表食宿、保健医疗及交通工具;按照大会日程安排组织大会,承担大会的各项联系、联络与通知、统计工作;处理会议期间的会务保障事项;负责大会会场和代表驻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二)预备会议阶段主要任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全体代表参加。预备会议通过各项议题可以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预备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3)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4)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5)通过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
(6)教代会换届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组成方案;
(7)通过、决定大会其他事项。
(三)正式会议阶段主要任务:
1、大会开幕式主要议程:
(1)学校行政负责人作学校工作报告。
(2)有关负责人作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提案委员会(小组)负责人作提案工作报告。
(4)有关负责人作校务公开工作报告或其他专题报告。
(5)工会负责人就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召开联席会议所决定的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做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教代会和工代会合开的,应当增加以下内容:学校工会主席作工会工作报告;学校工会财务负责人作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作经费审查情况工作报告。
原则上学校应分别召开教代会和工代会。
2、召开代表团(组)会议:
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会议报告、文件、方案、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审议,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归纳整理后向主席团报告。
3、大会选举与表决:
(1)教代会换届时组织选举新一届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2)教代会和工代会合开的,如遇工会换届,应组织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3)对大会决议、决定、方案进行表决;
(4)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4、按民主评议方案组织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四)闭会期间主要任务:
1、学校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贯彻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各代表团(组)和代表,向各自的选区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落实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赋予的职能要求开展工作。
3、组织代表团(组)活动、代表调查研究活动、监督检查活动、巡视咨询活动等。
4、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或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八章? 提案工作
第三十五条? 提案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教职工智慧、表达教职工诉求的重要渠道。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在教代会召开前至少15天,将提案征集表发给代表,在教职工群众中广泛征集提案。
(一)提案内容。主要为本校改革发展、学科建设、校风学风教风、师德师风建设、建功立业、创先争优竞赛、教职工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待遇以及牵涉到本校内涵建设、长远发展、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二)提案原则。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即所提提案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以内。二要符合学校职权范围的原则。即所提提案必须是学校权限所能解决、安排、处理的提案。三要符合议大事的原则。即提案人所提提案必须是关注学校整体建设、学科建设、质量建设和教职工群体利益和全面发展等重大问题的提案,个人意见、个人建议不宜提交大会审议。四要符合规范填制的原则。即提案人必须遵守提案格式,工整填写,一事一案,提案由一名或多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含)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一案多事或没有附议人的提案为废案,不得提交大会审议。
(三)提案处理。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将立案提案,以书面形式转交学校主要行政领导,由行政领导召开提案处理专题会议,对提案进行逐条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在提案处理单上签署意见,明确处理部门与落实时限。对于条件不具备或近期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做出解释。
立案提案的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要向提案人进行反馈,征求提案人对提案落实情况的意见。
(四)提案检查。提案委员会(小组)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要随时检查和督促。
(五)提案奖励。学校应对优秀提案、落实提案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九章? 民主评议
第三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
第三十七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本校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民主评议工作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可以和各级党组织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年终考核等工作结合进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负责对辖区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将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学校和主要领导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 各地(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可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
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由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工会负责解释。?
篇9:市教育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一、政治思想表现(20分)
1、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和学校决定,服从组织安排。(5分)
2、不听信、不散布错误言论,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学校及上级部门保持一致。(5分)
3、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尊敬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全面负责。 (5分)
4、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5分)
二、热爱学生(15分)
1、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能努力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为学生排忧解难,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5分)(缺1次活动扣1分)
2、对待学生要求严格,一视同仁,不歧视差生。不讽刺、挖苦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5分)(有歧视差生的行为,一人次扣1分)
3、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5分)(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人次扣1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一人次扣3分,扣完为止)
三、主人翁精神(20分)
1、关心集体、热爱学校、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主动为集体做好事。(5分)
2、具有“校兴我荣,校衰我辱”的思想,有强烈的责任感,克服困难,努力工作。(5分)
3、对于损害学校和集体利益的不良行为,不袖手旁观,要敢于抵制,敢于批评。(5分)
4、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不见利忘义,为教育事业 乐于奉献。(5分)
四、为人表率,遵纪守法(25分)
1、举止文雅,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讲究卫生,衣着整洁,庄重大方,不在上班时间和学生面前穿背心、拖鞋,不在课堂上抽烟、打接手机。(5分)(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不做违法事情,不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不赌博,不酗酒,守社会公德,正确处理同事、邻里关系。(5分)
3、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安静听讲,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周一至周五不在办公室打牌,上网打游戏、聊天。(3分),(每次扣1分)
4、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少说空话,多做实事。认真值日,保持办公室卫生,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烟头、果皮。(5分)(每次扣1分)
5、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种商品(包括学习资料)。(2分)
6、不搞有偿家教。(5分)
五、团结协作,尊重他人。(10分)
1、与人为善,宽以待人,团结同志,乐于助人。顾全大事,协作精神好,主动帮助和支持他人搞好工作。(4分)
2、不挑拨是非,不与同事争吵,不搞粗野行为,同事之间要尊重他人人格,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2分)
3、爱惜名誉,诚实、守信、惜时、守时。(2分)
4、尊敬家长,积极配合家长教育学生。(2分)
六、钻研业务(10分)
1、能按学校要求,规范教学过程,努力完成教学任务。工作勤奋,作风严谨,质量意识高,教学效果好。(2分)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注重个人业务进修,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2分)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掌握现代教学手段,教改教研效果显著。(4分)
4、勇于改革,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2分)
七、具体考核办法
1、本考核将通过问卷调查、看记录、常规检查、综合考察等方法进行。
2、本考核满分为100分,扣完为止。
3、教职员工在各级各部门获得师德奖励的将给予加分:国家级(20分),省级(10分),市级(5分),县级(2分),校级(1分)。
篇10:市教育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为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园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幼儿园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财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
2、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财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因公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xx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以幼儿园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财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或有关单位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
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
十一、本管理细则自 年 月 日起试行。
篇11:师德师风考核方案_实施方案_网
为了认真贯彻《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全校教职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敬业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阳城县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三中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考核领导组:
组长:成
副组长:常 王
组员:学校中层副职以上领导、教研大组长、班主任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会代表。
二、考核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共23条。
三、评分细则:
共五个方面,23项内容:
1.爱国守法(共20分,每项5分):(1)不听信不散布虚假言论,不在课堂、公共场合及网络上散播违法言论;(2)不以造谣中伤、污蔑诽谤、无理取闹和暴力等非法方式表达诉求;(3)服从学校安排,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4)遵规守纪,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2.爱岗敬业(共24分,每项4分):(1)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遵守考勤制度;(2)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加强学生课间管理;(3)遵守工作规程,教育教学过程无失误;(4)工作认真,积极课改,备课充分,教学成绩好;(5)值日、值周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安全;(6)安心教学,不到处跑关系、跑调动。
3.关爱学生(20分,每项5分):(1)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透露学生隐私,不损伤学生人格;(2)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关心学生身心,维护学生权益,保护学生安全;(4)不驱赶差生,不因管理原因出现流失生现象。
4.教书育人(共12分,每项4分):(1)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不加重学生负担,作业适量,时刻为学生健康成长着想;(3)关注学生特长培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向上。
5.为人师表(共24分,每项4分):(1)严于律己,举止文明,作风正派,注重身教;(2)注重仪表,不在课堂抽烟、使用通讯工具;(3)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维护学校稳定;(4)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个人修养,有事业心和责任感;(5)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不排挤打击他人;(6)正确处理同事、邻里、家庭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以上共100分,逐项计分,每违反一项扣除相应分值。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由学校考核组合议后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
2.聚众赌博、上访,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
3.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迷信、邪教等活动;
4.劳役、猥亵、侮辱学生,作风不正、品行不良;
5.歧视、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6.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乱订资料和强迫学生购物;
7.向家长索要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其他违背教育管理规定造成严重问题或较大影响的。
四、考评程序
1.考核按县局要求每年六月份进行。
2.个人评估。要求每个教职工,在认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纪律的各个方面,对号入座。在自我解剖、自我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填写《xx县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表》。
3.学生、家长测评,各占百分之三十。抽取所带班级学生和家长代表(不少于百分之五十),通过发放《xx县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评分表》进行。
4.教师互评,占百分之二十。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过好民主生活会,互相取长补短、互帮互学、共同促进。然后对本组的教师逐条打分。
5.学校考核小组测评,占百分之二十。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和学校的相关记录,结合学生、家长和教师互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6.汇总、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学校考核组将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测评组的分数进行汇总,在校园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上报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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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师德师风专项整顿心得
____年5月4日我参加了全县中学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的报告会,听取了省教育厅的韩小雨同志做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呢?正如有人说“要人敬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其中在业务素质上,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要求老师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技术。下面就师德问题谈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一、敬岗爱业,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
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二、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自己应该系统地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三、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四、孜孜不倦,积极进取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一碗水”。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
篇13: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实施细则_细则_网
为鼓励和促进福田区总部经济的发展,加快形成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制定了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促进福田区总部经济的发展,加快形成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提升辖区经济发展质量,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区经济促进局(下称区经促局)是总部企业认定及区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总部经济的责任管理部门,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下称联审会)是产业资金安排的审定机构,区其他部门按《办法》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支持项目均实施核准制,资金来源为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金融服务分项,受当年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限制。
第二章 支持条件和标准
第四条 总部企业认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福田区;
(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欠税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
(四)截至上一年度,全资或绝对控股公司、分公司不少于5家,其中市外公司不少于2家;
(五)年度在福田区纳税额不少于1500万元;
(六)满足以下两个指标之一:
1.年度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2.年产值或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
金融法人机构、公共领域市级机构、市(区)重点引进企业贡献突出的可不受下属公司数量限制;市(区)重点引进企业可参照该公司或母公司上一年度相关数据。
第五条 支持类别:
(一)认定奖励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其上一年度对福田区财政贡献的10%,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落户奖励
列入市(区)重点引进计划的企业,落户福田后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给予最高一次性落户奖励200万元:
1. 实收资本10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2. 实收资本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奖励150万元;
3. 实收资本5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
本款落户奖励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纳税总额限制。
(三)办公用房支持
1.购置办公用房支持。总部企业于20xx年1月1日后在福田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的,可按最高20xx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其中:
(1)上一年度在福田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按20xx元/㎡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
(2)上一年度在福田纳税5000万元以下,属于金融、高新技术、文化、服装、供应链等福田区鼓励发展重点行业的,按1500元/㎡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
(3)其他情况均按1000元/㎡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
2.租赁办公用房支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三年内每年可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20%、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1)列入市(区)重点引进计划的总部企业,20xx年1月1日后在我区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
(2)上年度纳税超1亿元的总部企业于20xx年1月1日后在我区新增租赁自用办公用房部分,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的。
(四)财政贡献奖励
总部企业自认定第二年起,最高可按其上年度相对前一年度对福田区财政贡献增量的10%,或按其上年度对福田区财政贡献超过500万元部分的5%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五)总部培育奖励
20xx年1月1日起,上年度纳税超5000万元的总部企业在市外设立全资或绝对控股公司、分公司每新增3家,可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每年度最高奖励20万元。
(六)楼宇经济服务支持
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享受相关支持措施:
1.对经认定的产业园区;
2.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拥有福田区认定总部企业超过2家、纳税超1亿元的商务楼宇;
3.上年度在福田纳税额超1亿元且投资对楼宇实施更新改造的企业。
支持措施:
1.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纳税亿元企业投资对楼宇停车场、电梯、电力设施等公共设施实施更新改造的,最高可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方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2. 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纳税亿元企业投资新建或扩建员工食堂的,最高可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方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本款楼宇经济支持项目中的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受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额限制。
第六条 限制性条款
(一)申请企业应书面承诺自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之日起,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离福田区,不改变在福田区的纳税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二)总部企业办公用房在享受支持期内不得对外租售。
(三)其他限制和除外条款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实行前已认定的总部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产业资金支持需由企业直接申请,通过“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进行申报。
第九条 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其他提交资料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申请指南》公布内容为准。
第十条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企业申请,根据企业申请和资金实施细则规定,对申请企业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将企业申请资料分送区经促局审核。具体受理截止日期以福田政府在线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 限制和除外情形
(一)同一年度内,除核准类项目和标准化战略项目的支持外,企业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评审类项目的产业资金支持。
(二)同一企业、母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
(三)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纳税总额。
(四)产业资金对同一企业的支持原则上累计不超过三年。起算时间为20xx年1月1日。
(五)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本产业资金不再支持。
(六)本实施细则中,除总部培育奖励外,均不受本条第(四)款限制。
第四章 审核与批准
第十二条 受理与审批流程包括: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主管部门核准并形成资金安排方案→分管区领导签批→联审会审定。
第十三条 拨款程序
(一)公示。联审会会议纪要签批后,联审会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联审会办公室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在福田政府在线上公告,并收集项目审批和拨款的相关资料交区财政局拨款。公示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产业资金不予支持,主管部门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由联审会主任、副主任签批后作为下一季度产业资金支持项目,同下一季度产业资金支持项目一起公告。
(二)核查。联审会办公室提请拨款前,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和区统计局,分别对企业注册情况和企业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企业注册地已搬离福田和按规定应提交统计报表而未提交的,一律不予支持。
(三)拨付。区财政局根据联审会办公室提供的资料和拨款申请,及时拨付资金。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受支持企业需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产业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受支持后连续三年于每年5月底前如实在“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填报相关数据。具体实施按照《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有权对产业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各主管部门和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必须认真处理相关投诉,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六条 企业在申报、执行受支持项目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专款专用的,拒绝配合产业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将由主管部门取消乃至收回支持资金,同时报联审会办公室将该企业录入诚信黑名单,五年内取消其产业资金支持资格,并向市相关部门及相关区通报情况。
第十七条 各相关部门在产业资金管理运作及绩效评价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应财政、审计、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处罚和处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经促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篇14: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为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xx〕87号)精神,结合和田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条件,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合理规划配置乡村卫生资源,逐步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重点内容
(一)界定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职责有: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民族医药方法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及转诊服务。
3、开展卫生保健、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宣传指导,并协助做好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4、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等。
(二)完善村卫生室设置。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暂行)的通知》(新卫农卫发〔20xx〕11号)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为45-60平方米,室内布局合理,分设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和药房,各室相对独立。
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筹建,属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医疗卫生机构,其资产所有权归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县市要加大对村卫生室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以及对口支援省市支持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20xx年底前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三)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执业地点在村卫生室,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服务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配1名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在500-1000人的,配1-2名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配2-3名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要积极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等多种形式,引导大中专医学专业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实现每个村卫生室都按要求配备乡村医生。
(四)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乡村医生综合服务能力。
1、严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暂时达不到要求的乡村医生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农卫发〔20xx〕12号)相关规定执行。严禁并依法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和全科医疗科,提供中医民族医服务的村卫生室应同时将中医民族医科登记为诊疗科目。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2、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并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技术指导,对村卫生室的业务、药品器械供应和财务管理及绩效进行考核。
(1)人员统一管理。
加强村卫生室岗位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村卫生室实行定岗。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须有医疗机构许可证,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其法人代表为乡镇卫生院院长,村卫生室负责人由乡镇卫生院选定。
各县市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新卫农卫发〔20xx〕4号)要求,加强绩效考核,每年组织一次乡村医生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补助经费核算和对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全额拨付核定的补助经费;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扣减相应补助经费,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优秀的要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奖惩办法由各县市自行制定。
(2)业务统一管理。
一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村卫生室要按照相关要求,运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为农牧民群众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采取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支持村卫生室人员参加在岗医学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三是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公共卫生服务,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逐步为辖区内农牧民建立健康档案。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有效掌握当地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病人、职业病病人、精神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等服务,减少疾病发生风险。
四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村卫生室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纳入当地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范畴,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村卫生室的服务收费、药品使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居民健康档案、公共卫生服务等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3)药械统一管理。
一是规范药物配备使用范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20xx年版)(以下简称《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内规定级别的药品。
二是药物的购销方式。以自治区为单位统一招标配送,并执行统一的药品价格。村卫生室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严格禁止村卫生室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三是药物使用基本要求。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其中乡村医生须在《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内开具规定药品处方,不得擅自扩大用药范围。
四是医疗器械管理。村卫生室配备所需器械设备由自治区和地区各级财政采购下发,所属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入库,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村卫生室应确定人员加强器械设备的管理,保证正常运行。
(4)财务统一管理。
一是设置财务管理组织。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一体化管理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收支审计,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三管一统”(即: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账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财务监管。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村卫生室要做到收费有票据,收支有账目,规范财务行为,实行财务收支定期结报制度,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防止资金流失。村卫生室要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其价格和药品价格,并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收据,做到收费价格公开、票据齐全。
(五)加强制度建设,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村卫生室用药全部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全部配备使用《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规定级别药品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执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2、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开展门诊统筹,并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将一般诊疗费和普通门诊医药费纳入门诊费用补偿范围。
(六)完善补偿政策,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1、合理核定乡村医生补助标准。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多渠道予以补偿,提高乡村医生财政补助标准。将乡村医生的补助由目前的500元(持乡村医生证书)和800元(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分别提高到800元和1200元;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新农合基金补偿和个人付费给予补助;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医生,按照服务人口,政府给予专项补助;县级卫生、财政部门根据以上项目核定乡村医生补助标准和村卫生室公用经费(包括水、电、燃料等正常运转支出)。
2、建立激励机制,逐步解决乡村医生身份问题。积极探索解决乡村医生身份问题,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岗的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式人员编制进行统一管理,激励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建立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逐步解决乡村医生身份问题。
3、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社会保障问题。
(1)对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乡村医生,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将其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2)对已不在岗的乡村医生,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新农保政策,享受政府补贴。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生活水平,解决后顾之忧。
4、实行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优惠政策。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时,继续执行学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卫生专业知识、计算机考试成绩标准及职称外(汉)语和论文撰写不作硬性要求等倾斜政策;继续实施村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护资格考试降低分数线的政策。
(七)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乡村医生培养力度。
1、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地区卫生部门要研究制订并落实和田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规划,通过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同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率达到80%以上。结合医疗服务需求,组织和支持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地、县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鼓励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逐步实现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到20xx年,全地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占乡村医生总数的25%;到20xx年,全地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占乡村医生总数的65%。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科学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措施,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地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地区卫生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地区发改、财政、人社、编制、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各县市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必要补助。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各县市要按照本实施细则,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篇15:“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要求,开展中小学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年活动,学校经研究,决定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年”方案。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努力构建“爱岗敬业、尊师爱生”良好风气,提高我校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解决我校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内涵发展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部署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共分六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发动阶段(xx年2月)
⒈研究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相关内容。
⒉全面启动学校xx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
⒊各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本校xx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细则。
⒋学校拟定“师德师风承诺书”(其内容应包括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并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
㈡组织学习阶段(xx年3-5月)
⒈学校要求间周一次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学习制度,并继续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等。
⒉每位教师写两篇师德教育学习心得(每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举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开展“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光荣形象”专题大讨论。
⒊结合期中考试家长会,进行家长满意教师评选活动。
㈢民主评议阶段(xx年6-7月)
在个人自评基础上,每位教职工进行同事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学校综合评价。
⒈公开评议。根据个人师德师风方面的综合表现,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互相评议,通过评议得出教职工的测评成绩。
⒉采取个别访谈方式,召开学生、家长等各种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还可以通过发放师德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师德师风评议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借助学校家长学校平台,开展面对面的评议。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教职工进行反馈。教师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
⒊校级领导还应广泛听取本校教师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群众评议。
㈣思想剖析阶段(xx年8-9月)
⒈对照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及评议意见建议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评价。
⒉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职工找出个人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与差距,对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危害和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写出不少于xx字的“个人师德素质剖析材料”。
⒊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师德表现给予综合评议,在学校范围内公布。民主测评结果记入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党员教师中开展“承诺”活动和“牵手行动”。做到关爱贫困生,为贫困生送温暖;关爱学困生,为学困生送信心;关爱特殊生,为特殊生送方便;关爱单无亲学生,为单无亲学生送家庭之爱。命名首批“党员教师先锋岗”
㈤整改提高阶段(xx年10月至11月)
⒈制定整改方案。学校和教职工应针对客观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⒉集中整改。对师德表现较好的,要及时巩固,加强教育,防止滑坡;对师德表现一般的,采取个人谈话和组织关心等方式,定期整改,帮助提高;对师德表现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教职工个人写出反思和限期整改措施,由学校班子成员一对一帮助整改。
3、学校开展优秀主题班会观摩活动、班主任工作研讨会、任课教师恳谈会、全员育人交流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就如何与家长、学生和工作伙伴加强沟通、如何有效地帮助和促进学生成长和进步等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4、11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不少于xx字)上报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㈥总结表彰阶段(xx年12月)
三、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舆论宣传。
“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是涉及教育系统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事关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和教师个人成长的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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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完善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力拼搏,凝聚镇巴追赶超越、加快“五个镇巴”建设、同步全面小康强大合力,根据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汉中市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和《镇巴县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重点解决县管领导干部在推进“五个镇巴”建设中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和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大力营造尚实干、敢作为、勇担当的良好氛围。干部正常提拔使用和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党纪政纪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主要通过不胜任岗位调整、工作不力调整、不适应担任现职调整、不能正常履职调整四个方面疏通下的渠道。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和降低职级等。
第四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
第二章 不胜任岗位调整
第五条 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条 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调整的情形: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被评为差等次,经组织考察认定存在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
(三)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测评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不胜任现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县委全委会对镇(街道办)党政正职、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测评中连续两次处于末位的;
(五)市考县指标连续两年排名全市后3名或山区县末位的单位分管领导干部;
(六)个人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的;或者测评总体排名靠后,经组织认定不胜任现职的;
(七)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第七条 依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结果调整的情形:
(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连续两年退位幅度在全省前3名的县级主要承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及其增速,连续两年综合排位在全县后3名的镇(街道办)、排全市后3名的县级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上述单项指标考评连续两年排名在全市后3位或全县末位的单位分管领导干部。
第八条 依据扶贫绩效考核结果调整的情形:
(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镇(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扶贫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镇(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或者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党政领导干部;
(四)帮扶单位包村扶贫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三章 工作不力调整
第九条 主要依据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任务等推进不力的情形进行调整。
第十条 依据生态环境工作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受到中、省、市通报批评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二)对本镇(街道办)、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三)未按规定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没有完成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或者发生环境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第十一条 依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工作领域内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3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三)一年内发生2起三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二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四)在防汛工作中,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有关领导干部;
(五)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较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镇(街道办)分管领导干部;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十二条 依据维稳综治工作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问题,或严重影响我县声誉的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镇(街道办)、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连续两年被上级单位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不认真、任务落实不到位,经督促后仍无改进,受到县委或市级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领导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发生严重违规提拔干部问题,或者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不正之风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市委、县委通报批评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工程创建目标没有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引发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市委通报批评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五)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执行力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不高,连续两次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两力两率”测评中排名末位或在全市“两力两率”测评调查中造成不利影响的镇(街道办)有关领导干部;
(六)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委、市委、县委通报批评的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七)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查处违法违纪和作风方面的问题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四条 依据推进“五个镇巴”建设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对在工业翻番、农业倍增、全域旅游、文化振兴、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商贸流通等方面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全县末位的镇(街道办)或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全市末位的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承担省、市、县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开工、完工的镇(街道办)、县级责任单位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五条 依据推进创建工作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在各类创建工作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干部;
(二)工作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措施不力、进展不明显,严重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干部。
第四章 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
第十六条 主要根据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和日常工作生活、重大事件的表现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在领导班子综合研判中,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总体评价较差票超过总票数三分之一的;或者测评总体排名靠后,经组织认定不胜任现职的。
第十八条 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同意正式任用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或者新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中民主评议不满意率超过三分之一的,或者任前“双考”中成绩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 出现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所列举的五种问责情形、十种调整情形经问责或提醒、诫勉后没有改正的领导干部。
第二十条 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尊重实际,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
第二十一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生活奢靡、贪赌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领导干部。
第五章 不能正常履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恢复健康后,参照原任职务层次做出安排。
第二十三条 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的领导干部,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应当予以免职。
第二十四条 因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本人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可安排到职责较轻的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免职。
第二十五条 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职一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六章 调整的程序
第二十六条 具有上述情形所列条款之一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按照职能分工,由县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办)提出考核结果和责任认定意见。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的严肃追责。
第二十七条 对需要调整的干部,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告。各镇(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的上述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认定的过程、依据、结果和初步调整或问责追责建议。
(二)审核。县委组织部对受理的报告认真审核,重点听取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干部群众和县级分管领导意见,并听取本人陈述意见,了解是否具有容错情形,在此基础上形成报告。
(三)报批。县委组织部根据审核报告,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向县委提出调整建议,县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做出调整决定。
(四)谈话。县委或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与调整对象进行谈话,告知调整理由,宣布组织决定,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八条 干部本人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调整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因不胜任岗位、工作不力调整和不适应担任现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问责免职的,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被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影响期满后重新任用的应当从严把握,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七章 责任与纪律
第三十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在县委领导下,各级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应当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考核结果和责任认定意见。
第三十一条 对被调整下来的干部应关心帮助,加强对其的跟踪了解,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防止干部“一调了之”。
第三十二条 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不得借机打击报复,不得以组织调整规避纪律处分或以纪律处分代替组织调整。
第三十三条 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分清主观原因与客观条件,把不作为、乱作为与因客观条件导致的问题区分开来,把能力素质差、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与因敢抓敢管得罪人、影响得票区分开来,支持干部敢于担当,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 加强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其列入专项检查内容,作为考核党委(党组)书记履职尽责的重要评价项目。对工作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格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17: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1、学生到班签到或签退必须是本人执笔。
2、学生需按时到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必须及时向老师请假。
3、学生当天的作业当天完成,遇到困难要与老师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4、如当天无作业,应主动自行安排复习已学知识,或预习新课文,或阅读课外书籍。
5、不在课堂上高声喧哗,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安静。
6、不在教室里吃东西,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整洁。
7、不打架、斗殴,不玩玩具。
8、签退后必须及时回家,不在路途中长时间玩耍。
篇18: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塑师德、正师风”活动的实施意见_德育工作计划_网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塑师德、正师风”活动的实施意见so100
为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思想,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师德建设月”活动,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以“塑师德、正师风”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师德教育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促进全区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治理软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为目标,通过“塑师德、正师风”活动的扎实开展,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着力解决的问题
1、解决精神状态方面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突出整顿纪律涣散、不思进娶精神不振等不良作风,消除拜金主义、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努力形成纪律严明、敬业奉献、敢争一流的干部、教师战斗集体。
2、解决教师行为方面的问题。杜绝侮辱、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以及埋怨、指责、训斥学生家长的现象;突出解决在个别教师中存在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在遵守“教师十不行为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3、解决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健全和完善教师日常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教师的工作态度、责任心、质量效益观念与教师的职业道德联系起来,增强教师为学生终生负责的意识。
4、解决原则性不强、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防止~和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5、解决为教不廉的问题。突出解决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杜绝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的现象,禁止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家教活动。
6、解决教师公众形象方面的问题。从规范和约束教师言行举止、仪态仪表以及社会活动入手,突出解决教师违~公德,损害教师、教育形象等方面的问题。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学习阶段(~.9——~.1)
1、区教育局、各学校分层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总体部署,周密安排,并利用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认真组织广大教师系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每名干部和教师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有关规定和精神进行深层次学习,撰写学习笔记。
3、通过开展师德知识测试、辅导报告会、心得交流会、学习笔记展评等活动,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二)对照检查阶段(~.2——~.3)
对照师德规范和上级要求,采取个人找、大家提、组织帮和师生评议等方式,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查找问题的同时,形成个人剖析材料,理清整改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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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村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_建设方案_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教师的使命感,以县教育局开展的“回归责任,增强教师使命感”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为主旋律,切实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现将我园的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幼儿园、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入开展“回归责任,增强使命”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着力解决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二、 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望都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回归责任,增强使命”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幼儿园,热爱幼儿,依法执教,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8月27日——9月30日)
1、健全组织机构,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
2、组织教职工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3、进行专题讲座,学习先进事迹。
4、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大讨论,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活动。
附:教职工反思整改内容及标准
①思想方面有没有违背教育方针、政策,散布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论;有没有只顾个人得失,不顾全大局,或只教书不育人的思想。
②工作方面有没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不备课,不批改作业,上班炒股,从事第二职业等行为;有没有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行为;有没有不爱学习,不钻研业务,将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用于晋职晋级的行为;有没有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③行为方面有没有家教,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接受或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
④学校要认真查找是否有强制学生收费补课,利用学校食堂、小卖部谋取小集体利益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二)贯彻落实阶段(10月1日——11月31日)
1、开展师德承诺活动。与教师签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进一步提升教师依法治教的责任意识。
2、围绕“回归责任,增强教师使命感”这个主题,开展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
3、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提高教师“幸福”指数。
4、继续开展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1、结合学习新八德和有关文件,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2、按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和自评。
四、活动要求
1、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和大讨论等各项活动,要有学习、有讲座、有记录、有体会。
2、集中学习至少要安排4次以上,每个教职工读书笔记不少于4篇,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
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高瑞红
副组长:王改香
成 员:胡英敏 郭秀主 张东方 张彩虹
附件 :《望都县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望都县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十不”准则》
1.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参与、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3.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或商业活动。
4.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出现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商品和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托办私事。
6.不准上无备之课,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
7.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擅自停课、缺课。
8.不准上课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9.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0.不准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推责。
对有违反以上教师职业道德不良行为之一的,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学校负责人(签字): 教师(签字):年 月 日 郭村幼儿园
篇20:2025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xx年是建党90周年,是全面实施教育事业 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将xx年确定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年”。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努力构建“爱岗敬业、尊师爱生”良好风气,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部署
中心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共分六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发动阶段(xx年2月)
⒈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本校xx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2.学校拟定“师德师风承诺书”(其内容应包括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并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
㈡组织学习阶段(xx年3-5月)
⒈学校制定间周一次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学习制度,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等。
⒉写两篇师德教育学习心得(每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举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开展“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光荣形象”专题大讨论。
⒊结合期中考试家长会及毕业班“三会”进行家长满意教师的评选活动。
㈢民主评议阶段(xx年6-7月)
在个人自评基础上,每位教职工进行同事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学校综合评价。
⒈公开评议。根据个人师德师风方面的综合表现,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互相评议,通过评议得出教职工的测评成绩。
⒉采取个别访谈方式,召开学生、家长等各种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及发放问卷和征求意见表,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师德师风评议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教职工进行反馈。教师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
⒊校级领导还应广泛听取本校教师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群众评议。
㈣思想剖析阶段(xx年8-9月)
⒈对照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及评议意见建议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评价。
⒉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职工找出个人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与差距,对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危害和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写出不少于xx字的“个人师德素质剖析材料”。
⒊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师德表现给予综合评议,在学校范围内公布。民主测评结果记入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党员教师中开展“承诺”活动和“牵手行动”。做到关爱贫困生,为贫困生送温暖;关爱学困生,为学困生送信心;关爱特殊生,为特殊生送方便;关爱单无亲学生,为单无亲学生送家庭之爱。命名首批“党员教师先锋岗”
㈤整改提高阶段(xx年10月至11月)
⒈制定整改方案。学校和教职工针对客观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⒉集中整改。对师德表现较好的,要及时巩固,加强教育,防止滑坡;对师德表现一般的,采取个人谈话和组织关心等方式,定期整改,帮助提高;对师德表现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教职工个人写出反思和限期整改措施,由学校班子成员一对一帮助整改。
⒊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和完善领导机制。明确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健全和完善教师督导考核机制。严格聘任制度,同时和绩效工资挂钩,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置。把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畴。三是健全和完善奖惩机制。每年教师节表彰2名师德标兵;在评优评先、职务评聘、工资晋升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⒋学校开展优秀主题班会展示活动、班主任工作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任课教师恳谈会、全员育人交流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就如何与家长、学生和工作伙伴加强沟通、如何有效地帮助和促进学生成长和进步等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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