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 。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设备明细表》);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更多相似范文
篇1:2024装饰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天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工期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工程预算书)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贰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二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结算: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支付元违约金。元违约金。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或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2.3.4.5.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住 址:电 话:邮 编: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篇2: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质量等级:______
4.5合同价款:人民币(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图纸
5.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开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合同开工日期前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合同开工日期前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顺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第十五条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工程样板
16.1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
1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元。
18.3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工程预付款
22.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价款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币)万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后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二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深圳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单项竣工时,双方订立单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四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_____分之_____的罚金。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
第三十五条保修
35.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六条争议
36.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1.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6.1.2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2.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2.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2.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2.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条违约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7.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索赔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1.1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1.2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1.3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1.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1.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2.1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2.2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及广东市深圳市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十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
40.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必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40.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费用,须经甲方批准,以修改后的图纸、材料、设备作价,调整合同价格。
40.3甲方要求采用专利和特殊工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获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获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条标准分享。
第四十一条不可抗力
41.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41.1.1级以上的地震;
41.1.2级以上的持续天的台风;
41.1.3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天的高温天气;
41.1.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41.1.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41.3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41.3.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1.3.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1.3.3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3.4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5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四十二条保险
42.1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42.2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及分包工程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42.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42.4投保后的受益,由投保者享有。
第四十三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43.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并报合同原审查和鉴证机构备查。
43.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并加盖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和深圳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后______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审查机构、鉴证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3:商业装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家庭装潢是把生活的各种情形“物化”到房间之中,土建工程完成后,房间内部装修设计从清水房,到简装、精装、豪华装修。 改变建筑可以改变的布局,以到达我们想要的完美居住效果,这就是装潢。
装潢是把生活的各种情形“物化”到房间之中,买的一般房间的设计业已完成,不能做大的调整了,所以剩下可以动的就是装潢装点(大的装修概念包括房间设计、装修、家具布置、富有情趣的小装点)。因为生活是自己的,所以自己必须亲自介入到装潢过程中。
商业装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甲方包工、部分包料,并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已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写字楼业主以及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施工空间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空间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空间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工程验收单);
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工程结算单);
8.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 即 元。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其他支付方式:
3.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节省额外开支,全部工程款项由 方式结算:
A. 银行转帐;
B. 现金;
C.支票
3.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0.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0.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0.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规定
12.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2.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3.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
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条款
1、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报价项目施工;
2、如有增减项,必须填写变更单,并由设计师、甲方代理人、工程监理签字;
3、本合同不接受任何监理、设计师的口头承诺。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但随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那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 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 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
1、工程建筑面积为2,工程不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税金由甲方自负。
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不含防火涂料、税金、材料检测费、报建费及政府应收费用等。中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则另计工程款。
五、拨款和结算
1、
①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计:元。
②钢架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③C型钢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④彩瓦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⑥余款 %,计: 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 个月的保修期满之日付清。
2、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本合同指定帐户或开具支票注明收款单位为乙方。如现金支付,甲方必须凭乙方的收款委托书和乙方的正式收据支付,否则乙方对该付款行为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损失及人员窝工工资、材料周转等费用。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满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
3、甲方拒不验收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修
乙方对所施工的全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为 个月。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人为损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后如仍需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提交给乙方。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6、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生产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7、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十
一、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2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依山星苑7楼平基工程
工程地点:市检察院后面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该工程的场地平基土石方工程的开挖及破碎(由于地理条件特殊,土石方工程在施工当中,不能采用爆破方式施工,只能采取机械破碎或人工处理的办法);保证该工程以后能达到施工条件,以及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发包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土石方综合价每立方为300元,大写:叁佰元,全石头每立方叁百叁拾元。
五、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承包方进场工程进度达到一半时由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作为材料费,工程余款甲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____日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
1、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单价:
2、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中途退场,如果自动不干,要求自动退场,发包人不予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并且在承包人不愿意施工后一天内必须全部清场,搬出所有自己所有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具、用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如果不搬出施工场地,产生如工期延误、建设单位的罚款等后果一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七、工程质量用及施工要求
1、承包人要严格遵照发包人要求及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2、施工期间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全权负责,发包方不能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刑事责任。
3、发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责任由发包人负责,承包方不再负责,并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经承、发包双方签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工完帐清自动换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我国有关建筑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为维护双方各自权利,经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同,达成如下合条款:
1、工程名称:陈X在跳马乡组建设的农家乐 (以下简称甲方)
2、本人暂只承包农家乐的所有围墙包工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乙方)
3、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开工前负责搞好三通一平工作,确保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和现场的平整工作,采购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甲方用挖机把所有围墙的基础整平、压实,如有机械不能到位的地方,而要用人工修整的,由甲方出计时工请乙方人员用手工清理整平。
(3)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建设所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炊具。
(4)按协议向乙方付工程款,负责协商好有关部门和周边的关系,如有停工待料2天以上的由甲方付给乙方计时工。
(5)承包价格:围墙每米108元,砌多长算多长;计时工:每天大工170元天,小工150元天。
4、乙方责任
(1)乙方用水泥、空心砖(长400c高20c宽19c)砌成2.2米高的围墙(包水泥砖作盖)两边粉毛灰。
(2)围墙基础只负责砼厚8厘米,宽30厘米的混凝土,砼层以下的任何清理由甲方负责。
(3)乙方只负责30米以内的材料运送,如超过30米运距由甲方合理补给乙方运距费用。
5、付款方式:
进场付给乙方部份伙食费,再按进度付给乙方70%人工工资。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5:简单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原有一层因现须要加建二层,以包工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成达协议如下:
一、甲方供应原材料,乙方负责从主体到装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计方面乙方应听从甲方的意见执行。
二、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____元付给乙方(包水电安装在内)。
三、质量要求:主体二层上下垂直误差应在2公分之内,不能超过2公分,砂浆应饱满,装修抹灰要求中级,偏差度应按施工规范实行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地板砖、无空鼓、歪斜、缺椤、掉角,其它装修应符合施工规范。
四、主体结构要求,板面筋布________,扎筋应按建筑施工强制性要求满扎、立柱、挑梁、圈梁、次梁应按物理学性能的制作,混凝土浇灌要求,立柱楼板、梁所有浇筑混凝土标号C20,立柱,梁无空洞和露筋,楼面平整无裂缝。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自身伤亡和第三者伤亡事故,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付款办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望双方共同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篇6:居家装饰装修工程工程装修合同
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装饰公司):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装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对进行装修装饰的房产拥有合法的装修装饰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或承租权等)。
2、乙方为本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
4、房屋结构:_________,套内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5、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详见施工预算及施工图纸)。
6、施工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同意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7、合同额暂定: 元(大写人民币: ,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8、水电安装、改造增加部分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9、本工程所有项目管理费为10%,套餐外增项搬运费为5%,具体费用见报价单。
10、施工中,双方如变更设计或增减施工项目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报价以实际工程量另行增减计算。
11、工程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共计_________个工作日。
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则以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顺延。
(1)具体的开工日期以装修许可证办理完毕且乙方实际进场施工之日为准;
(2)若施工所在地存在关于周末或节假日不允许施工的规定,工期应顺延。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3、本工程项目原则上不拆动房屋室内原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及消防等安全工作;
5、负责协调邻里之间的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6、负责到物业部门办理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
7、按时、按量、按质提供自购的装修材料;
8、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及时办理材料验收、竣工结算。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指派 项目经理 为乙方施工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和验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指派 作为本合同签署代表,本合同除标下划线空白处外,其余部分不允许手写填加,如因特殊原因需手写填加相应合同条款或合同内容,需经过总经理签字并盖章确认,否则所填加内容不视合同组成部分。
项目经理的职责不包括工程款等款项的收取。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2、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说明等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检查和工作记录。
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施工质量标准、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等,不扰民,不污染环境,做好防火等安全措施;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的,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3、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天内无故不参加检验的,乙方可自行检验,甲方应对乙方的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4、由乙方购买的基础装修材料,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施工变更签证单》,确认新材料的品牌型号及价格。
第五条 工期变更
除了法律规定或是另外有约定,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和设计变更;
2、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场地、施工条件的;
4、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材料、设备或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
5、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6、甲方无故不验收或怠于验收的;
7、其它可顺延的情况。
第六条 工程变更
1、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
2、乙方应根据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制作《施工变更签证单》,并提交甲方。
3、甲方应在收到变更单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否则视为对乙方所提交《施工变更签证单》的认可。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以国家的相关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按上述第六条的约定签订《施工变更签证单》,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监理、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减施工项目等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中间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故不参加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对乙方的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5、工程竣工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乙方应于工程完工日的前三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故不参加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对乙方的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6、甲方付完全部工程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凭保修单实行保修,工程保修日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八条 安全施工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自来水管道畅通、合格,符合正常施工的各项条件。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及加大楼(地)面荷载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生效方能施工。办理审批手续期间,工期顺延。
3、如甲、乙双方签署的《施工预算》中无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项目,发生渗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工期款付款时间表
支付次数款项名称交款时间付款比例付款金额
第一次首期款签订合同当天合同额45%
第二次第二步款铺砖基本完成、木工进场前合同额30%+变更全款 +变更全款
第三次第三步款油漆完成、腻子完工合同额20%+变更全款 +变更全款
第四次尾款硬装部分竣工验收当天合同额5%+变更全款 +变更全款
1、甲方应按约定的付款时间交付工程款,如果甲方未按上述时间足额支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特别注意: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各期工程款由甲方交到乙方的财务部或转账至乙方财务部指定的银行账号,并以盖有乙方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据为交款有效凭证。如甲方直接将工程款交付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等相关现场施工人员的,不视为甲方已按合同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0.03%的违约金。延迟开工或停工超过2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工程施工后,若甲方单方面提出要拆除已施工项目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全部工程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拆除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03%的违约金。(甲方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罚款、对第三方的赔偿等,不在乙方赔偿责任范围内)。
4、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拆改。凡因甲方擅自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其它工程项目导致交叉施工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工期应顺延,乙方不再承担对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的责任,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不得入住。甲方提前入住(包括搬入家具)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无法验收的,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并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6、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的约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如工程项目尚未实际开工,乙方有权不退回甲方所缴纳的首期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首付款、预付款等);如工程项目已经实际开工,甲方除需足额支付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款外,仍需按合同金额的2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需拆除已完工部分的设备设施,甲方还需承担因拆除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如一方要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来,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结清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后,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须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通知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中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若联系地址未填写,则以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诉讼的通知),应当按照载明的地址发出。如果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免责声明
本合同订立时,合同中所列有关免责条款、加重一方责任等合同所有条款的内容及含义,乙方已明确向甲方作了充分的提示告知和说明解释,甲方签订本合同即表示其无任何疑问和异议,并表示愿意接受。
第十六条 其它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钥匙 壹 把交乙方项目经理或指定人员保管;
2、合同附件需加盖公司合同章,只有个人签字无加盖印章的不能作为约束双方权力义务的凭证。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7:装修装饰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装饰施工地址: 。
2、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装饰施工图》。
3、承包方式: 部分承包 。
4、 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 (此价格不含税金)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5、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验收,由甲、乙双方协商按图纸及甲、乙双方确定的项目进行验收。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款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当日 付款30%金额 元
木工进场前付款30%金额 元
油漆工进场前付款30%金额 元
其余10% 元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乙双方引起的责任,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附则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8:天津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工期__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
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元。(见附表一)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 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 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 乙方指派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1.工期延误
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
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
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分,计__________元。
五、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材料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二)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三)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七、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 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七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七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 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3 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条2.2和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八、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____________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___(签字、鉴证、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业主:(签章)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公)证单位:(公章)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日期: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表一
工程量及报价清单
第________页共________页
装饰施工地点: 单位:元、平方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第________页共________页
附表三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一览表
第________页共________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附表四
设计变更单
第________页共________页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可复印另加页
附表五
工程验收单
篇9: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
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入)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___________法院提起公诉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位。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____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____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3、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4、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金(
3、41%):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8、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8、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________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工程款付款时间表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签订合同之日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内30%元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30%元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5%元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100%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____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厂区及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义务,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一、目标:
(一)劳动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无重大工伤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各级安全检查,工地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无火灾事故。
2、乙方工地应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监理动火申报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员必须按规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开工前必须设置“一图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产广告及工地门牌楼。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图分类堆放,做到堆放整齐。
4、乙方工地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污染环境,道路畅通。
5、乙方工地施工机械具有维修保养制度,机械具清洁,上润油,严禁带病运转。
二、双方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适时布置任务。
2、责成分管领导和质安部对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产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3、工程结束交付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4、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
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乙方必须按甲方限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100~--元),直至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责任:
1、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组织落实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与所属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同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3、在施工前必须配齐符合标准的、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允许不符合作业资格的员工进行施工作业的,甲方有权当场停止其施工作业,重新委派合格员工上岗,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架具、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投入使用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同时把文明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至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是要做好有关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服从安全。
6、经常性组织班组搞好文明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文明安全生产情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员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十二小时内要立即上报,及时消除、整改事故隐患。、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三、争论的处理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
五、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组成部分,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其它合同及协议有冲突的,以规定较多者为准。本协议书一式六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篇12:装饰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地面工程、水电改造、乳胶漆涂刷,墙纸粘贴、灯具电气和卫生洁具安装,以及其他装饰所涉及的项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 室内吊顶项目为 2 年;
2、 地坪地砖地板 2 年;(甲供材料及施工的除外)
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4、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阳台等,防渗漏为 5 年;
4、 灯具及卫生洁具为 2 年;
5、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项目保修二年。
(以上条款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
三、保修说明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不可抗力除外)。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非因室内装饰改造引起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维修责任。
四、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使用说明
一、本市范Χ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δ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台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装饰施工地点:县(市、区)·(小区)幢号(单元)室。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5、承包采用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3)乙方包清工。6、本工程由设计。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设计费元,管理费%,计元,税金%,计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4)β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一)甲方工作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λ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λ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λ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二)乙方工作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δ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λ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λ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Υ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α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ú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Υ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Υ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的Υ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δ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逾期一天,按逾期δ付款的‰支付Υ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4、甲方δ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δ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2、3、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附件6、工程包修单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甲方:乙方:姓名(签名):单λ名称(盖章):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序号项目单λ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λ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乙方验收意见:甲方代表:乙方代表: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序号装饰内容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λ单价合价甲方验收意见:甲方代表:乙方代表: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详细说明工程原定金额甲方已付金额元元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减)金额结算应付金额元元元元甲方代表:乙方代表: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甲方签名:整体工程验收意见: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保修电话用户姓名登记编号装修房屋地址联系电话施工单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现场施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日期保修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维修记。甲方代表:乙方代表: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Χ。(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客户姓名施工地点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联系电话序号业务名称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甲方签字(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江苏省住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作内容
1、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手续和其它事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四条 工期
1、本工程从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15日共计35天。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需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同意由连云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3、乙方要做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附则
1、本合同共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参考1
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l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双方可视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2、“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也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怠于采取抢救措施,致使工程损失扩大的,扩大部份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 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参考2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篇16: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____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施工前____日工程图纸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发生的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工期的任何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变更工期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开工____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负责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和交纳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工程地点钥匙,保证工程地点通水通电并确保正常使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入住。
(二)乙方义务
1.全面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留存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设备;在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提供
1.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工程报价单》的要求。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若一方对对方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方先行垫付;经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方式
1.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3)《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工程验收方式由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双方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约定,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开具收据;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交工程款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4.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或者迳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材料提供方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此表为样本供参考使用。
附件二:隐蔽工程验收单
验收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
收
意
见
甲方
甲方签字: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为样本供参考使用。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甲方
甲方签字: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签字盖章:
篇17:家庭居室装饰设计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由于 原因,致使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订的 家庭居室装饰设计合同, 以下简称“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
一、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包括:_________
二、合同费用结算:原合同的设计费总额为元(为_________人民币 )。根据乙方设计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和原合同中对设计费的约定,甲方应付共计元,甲方已付元,甲方应付未付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方拥有包括设计成果在内的本项目资料的著作权。甲方保留在本项目中继续使用、深化该设计、或将设计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设计单位参考的权利。
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协议生效、原合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篇18:202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手机号(b机号):_________
施工合同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工程监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月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
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
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
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
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2)《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共2页,当前第1页12
10.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
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________年)(见附件
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1
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____日内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1
1.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
2.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1
2.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1
2.3 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____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1
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
2.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____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1
4.1 工程地在____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1
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1
4.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1
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1
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
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1
5.3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1
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1
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
5.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合同附件:附件
一: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
二: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附件
三: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附件
四: 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
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
六: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附件
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附件
八: 工程验收单附件
九: 工程结算单附件
十: 工程保修单共2页,当前第2页12
返
篇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0: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面积:
3、 工程承包项目: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期限 天。
6、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定 先生(或女士)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 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 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 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 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 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 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 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 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