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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外运属于建筑服务吗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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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纠纷上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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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朱_____,男,汉族,1976年3月27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四川省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大田坎村五组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广州_______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广州市番禺区__________镇民生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3318元,治疗期间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工资共计2178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79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890元。

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20691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工伤继续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共计10000元。

四、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动鉴定费用735元。

以上四个方面共计75314元,被告已支付29049元,还应支付46265元。

五、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朱_____于20__年10月入职被告广州_______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广州__________木业有限公司,于20__年8月13日进行了企业变更登记),双方之间有着明确的劳动合同关系。20__年12月11日上午,原告朱松在上班期间工作时,被公司倒退的叉车压伤右腿,随即被送往榄核镇人民医院和何贤医院接受治疗。

20__年7月24日,经番禺区劳动局番劳社工认字[20__]第118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原告属于工伤。

20__年4月3日,原告第一次治疗后出院(共住院114天),遵医嘱和公司安排休息,等待第二次手术治疗。

20__年6月12日至20__年7月25日,原告朱松到何贤医院接受第二次手术治疗,共住院44天,两次住院共计158天。

原告朱松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先后经番禺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两次鉴定,最后被确定为伤残捌级,医疗终结期共计11个月零4天。

现在原告朱松在第二次手术出院后,同意在被告就原告的工伤进行合理赔偿后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但是由于原告朱松遵医嘱在一年之后还须进行一次取钢板内固定手术,需要的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加上误工损失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5000元,因此被告在此次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应一次性支付原告工伤继续治疗费和其它费用不低于10000元。

综合上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原告认为自己本案中应该得到的赔偿项目及金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318元(30元/天_____70%_____158天)

2、治疗期间和解除劳动合同前期间工资21780元(工资标准按1089元/月计算,时间自20__年12月11日第一次住院开始,至20__年8月11日原告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之日止,共计20个月。即:_________________1089元/月_____20月=21780元)

3、住院期间护理费7900元(50元/天_____158天)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890元(1089元/月_____10个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20691元(1089元/月_____19个月)

6、工伤继续治疗费用10000元(医疗费5000元+护理费误工费5000元)

7、劳动鉴定费用735元(由原告支付的,有票据凭证)。

由于原告与被告就工伤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__年8月,原告朱松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__年11月12日作出了穗番劳仲字[20__]第2070号《仲裁裁决书》,该裁决书对原告在仲裁申请中提出的: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前工资;

2、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

3、支付工伤继续治疗费;

4、被告承担全部仲裁费用等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原告对此《仲裁裁决书》不服,认为该裁决书对原告的部份请求不予支持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_

1、原告在提起仲裁申请之前,双方未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原告在治疗期间和休息期间,公司未予安排工作,原告应同样享受工资待遇;2、原告朱松在两次住院期间,因都是手术治疗,生活无法自理,确需护理人员,因此被告单位应负责护理人员的工资,况且被告单位已认可应支付亲属护理费,并且已实际支付护理费4342元;

3、原告在一年之后还必须做一次取内固定手术,在此次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一次性赔偿之后,原告已不便于再向被告索取有关费用。并且原告在本案中提起工伤继续治疗费用有医疗证明作为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对原告提出的支付工伤继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可以在本案中予以支持;

4、本案的劳动鉴定费用和仲裁费用是依法应当由被告承担的。

由于被告现在既不安排原告工作,又不合理支付工伤待遇,至使原告现在流落异乡,生活无着落。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原告特予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早日依法判决。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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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职员,全文共 3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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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

乙方:________医院(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为落实新农合各项政策管理规定,保证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方案(试行)》(皖卫农[20__]62号)要求,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新农合协议医疗机构,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及时向乙方通报新农合政策管理规定,甲方自觉遵守各项新农合管理规定。

第二条 甲方以"一封信"、"参合协议书"等有效方式告知参合农民:乙方为协议医疗机构,在乙方住院享受协议医疗机构补偿标准,以及乙方对参合农民所能提供的优惠政策。

第三条 甲方引导与鼓励参合农民选择乙方就诊,但不得违背参合农民意愿强行指定就诊(或转诊)医疗机构。

第四条 甲方建立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为乙方提供HIS系统接口标准和农民参合信息,培训乙方使用新农合管理软件。

第五条 甲方按照协议医疗机构补偿标准,本着严肃、慎重、定性准确的原则,审核乙方(适用垫付医疗机构)已经垫付的新农合补偿医药费用。在接到乙方申报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乙方拨付应支付费用。

第六条 甲方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监管乙方(适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审核参合农民医药费用。

(如乙方属于非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应协助审定乙方定点资格的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乙方医疗服务行为)

第七条 甲方定期与乙方进行沟通,主动了解和听取乙方对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采纳乙方合理建议。

第八条 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吸收乙方为其会员或其它团体成员,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会费、管理费或要求赞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建立内部新农合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配备相对稳定的专(兼)职人员和基本设备,开设新农合结报窗口(适用垫付医疗机构),开展内部新农合相关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自觉遵守新农合管理规定。

第十条 乙方在显著位置悬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标识,供参合农民识别。设置新农合宣传栏与公示栏,宣传新农合管理规定,公布参合农民就诊报销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安排专人调查处理参合农民反映的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在参合农民入院时及住院期间,按照新农合管理有关规定,查对、核对参合住院者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如新农合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对其参合身份进行确认与登记。

第十二条 乙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参合农民住院和门诊收费票据的管理,保证票据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为参合农民或甲方提供出院小结、发票和医药费用清单等报销补偿审核材料。

第十三条 乙方按照协议医院补偿标准办理参合农民报销补偿手续(适用县域范围外垫付医疗机构)。

第十四条 乙方(适用垫付医疗机构)对出院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初审,在出院当日垫付(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医药补偿费用。并在每月____日前将甲方辖区内参合农民上月的补偿审批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等材料归集后以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审核。

第十五条 在县级或者省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之后,乙方完成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与同级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按有关规定上传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和医药费用补偿结报信息。

第十六条 乙方积极配合与支持同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组织的核查、督查,提供各种原始医疗文书及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乙方根据规定的执业范围以及自身医疗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入出院标准,合理收治参合农民,不得推诿或截留病人。严格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医疗服务价格等,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规范性。

第十八条 乙方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安徽省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必须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时,须征求住院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同时注明"自费"字样。

第十九条 乙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须严格执行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规定,建立单病种定额或限额控制机制,逐年增加单病种定额或限额控制的病种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诺按照以下上限标准控制参合农民医药费用。

(1)按年度,参合者次均门诊费用:____元(适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2)按年度,总门诊人次数(适用乡镇卫生院或一级医院)

(3)按年度,总住院人次数(适用乡镇卫生院或一级医院)

(4)按年度,参合者次均住院费用:____元(原则上以在乙方上年度次均住院费用为参考基数)。

(5)按年度,参合者平均药品费用比例:____%(二、三级综合医院50%;中医院与专科医院55%;乡镇卫生院60%左右)。

(6)按年度,参合者平均目录外药品费用比例:____%(省市级医院25%;县级医院10%;乡镇卫生院5%)。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向同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控制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标准原则上每协议年度不超过3万元。

(注: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控制保证金管理办法另文下达)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诺对甲方参合农民采取以下医疗服务优惠政策(甲乙双方协商后自定):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诺对以下病种(综合性医院不少于5个;专科医院可根据情况确定病种数)实行定额或限额控制(甲乙双方协商后自定):

疾病名称:____定额或限额:____元。

三、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向乙方(适用垫付医疗机构)拨付应支付费用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合理约定)。

第二十五条 乙方(适用垫付医疗机构)违反本协议第十七条规定而发生的不合理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由乙方承担。不合理费用主要包括:

(1)乙方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收入院而发生的医药费用;

(2)乙方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药费用;

(3)乙方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和《处方管理办法》等,以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等形式,提供过度医疗服务而发生的医药费用;

(4)乙方违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相应的收费标准,以私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形式,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而发生的医药费用;

(5)乙方已经垫付的、不符合新农合补偿政策规定的医药费用;

(6)乙方其他违规的医药费用。

第二十六条 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告知或受委托为参合农民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告知或转诊,造成参合农民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在参合农民住院期间,乙方(适用垫付医疗机构)未按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查对、核对参合住院病人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导致非参合农民骗取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自付费用,参合农民有权拒付。

第二十九条 乙方不得提供虚假医疗文书和报销凭证。甲方查实乙方虚报费用或乙方工作人员串通参合农民骗取新农合基金的,除追回基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并报告、建议或提请相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执行省卫生厅关于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等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对符合互认条件的重复检查,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参合农民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其后遗症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按照第二十三条约定,乙方超出单病种定额(或限额)控制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由乙方承担。

四、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双方均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负责审定乙方定点资格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核实的情况和专家会审意见裁定。

五、有效期限及其它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1年)。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规、法规有调整的,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服务地点、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前2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新农合经办机构(签章) 乙方:________定点医疗机构(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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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际技术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1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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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服务合同(1)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在___注册成立的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___公司(以下简称)、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1. 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___名工程师组成的中国技术服务组。于___年___月___日赴___(甲方国名)的___(市)(或某工地);

2. 在___(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中国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___甲方的___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乙方人员在___(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1.(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个每月___(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___%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条(1)款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___(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主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中国和___(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第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1. 第三条1(1)款中所提的技术服务费的___%应以___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___的中国技术服务组,其余___%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况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 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___(如伦敦)中国银行转汇北京(或其它中国城市)中国银行营业部___公司(即乙方公司)___号帐户。

3.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中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甲、忆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 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 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 免费提供乙方必要的充分的劳保用品;

4. 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 为乙技术服务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 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免费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镜和性病的治疗。

7. 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___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

第七条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中___(甲方国名)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第八条

1. 乙方人员第年享受三十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起算起工作十一个月,第十二个月为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应全部以美无(或英镑)支付。

2. 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___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___%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 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乙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它原因,可请紧急事假十天。

1. 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 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 本合同第三条1(1)款中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 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需费用。

3.(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挠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 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三个月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b、 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1. 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两个月内不能痊俞时,乙方同意:

(1) 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 承担替换人员从中国到___(甲方国名)的旅费。

(3) 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返回中国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 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 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 按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尺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后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根据___(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接受的唯一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执行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有效期限共___年,此为经一阶段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于上述日期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签字人:______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

见证人姓名:______

地址:______

职务:______

签名:______

乙方签字人: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

见证人姓名:______

地址:______

职务:______

签名: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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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4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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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外包服务合同范文1

1、业务名称 age网店程序开发

2、服务费用

(1)人员费用如下: 外包人员的费用:高级工程师(________年及以上age开发经验)元人天,一般工程师元人天,食宿、差旅、交通、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为包干价格,包干价格为6000B人月,工作地点按目前约定的北京。

(2)考勤的计算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

(3)费用的计算: 计算方式为:当月实际服务费

工作师日单价实际上班的天数工程师数量加班费 上述付款均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付至乙方在此指定的下述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地 址: 帐 号:

(4)考勤的确认以甲方的最终确认为准 甲方在每月第2个工作日前对乙方人员上月的考勤进行书面确认。

3、人员新增 如甲方项目需要增加服务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安排人员进行面试。新增人员的费用以实际到岗人数为准,从实际到岗日期开始计算。

4、人员调换 如乙方人员的工作能力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

5、加班

(1)加班的定义:指乙方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应甲方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为甲方提供的项目技术服务,不包括由于乙方工作效率等原因导致的加班。乙方加班应事先取得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批准;出现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加班例外,但事后应报甲方相关负责人。

(2)乙方人员工作时间为甲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人月费用支付乙方,乙方人员在加班工作前要征得甲方的书面批准。 具体加班费用如下: 对于在工作日加班时间,甲方应按小时服务费标准的150%支付;或是甲方负责加班员工的调休; 对于在周六和周日加班的,按小时服务费标准的200%支付;或是甲方负责加班员工的调休; 对于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小时服务费标准版00%支付。

6、付款约定____月结。在乙方人员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经当月校准的服务费(到场人员月工资合计食宿等包干补贴合计)。满一个月后,甲乙双方对实际工资及补贴进行核对,并在下个月的月结费用中增减。 若乙方未能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符合合同要求),每逾期1个日历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逾期技术服务所对应服务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每逾期1个日历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服务费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7、乙方服务场所 ____市____区

8、其他条款 甲方不能在合同期间无故终止合同或提前终止项目,若甲方有该情况发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 支付开发人员3个月的协议中约定服务费。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 代表(签字):____日期: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技术外包服务合同范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的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_______台计算机(含显示器)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________年。甲方共有台式计算机_______台给乙方维护,共需要维护费用_______元(B)年;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每台_______元(B)年。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需(按年付)____日之内付清商议服务款项给乙方。每月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元(B),大写_______元(B)。该合同总计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元(B),大写_______元(B)。

二、上门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项目包括: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作系统重装;

2、系统软件安装9

8、

2、等,操作系统的补丁升级,系统主板B升级;

3、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ffce、Acdee、金山词霸等市面常用软件;

4、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C、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电源;

5、电脑升级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

6、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各类显卡、声卡、de;

7、查杀电脑病毒,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查杀,但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不能够确保原有数据的完全恢复;

8、数据备份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客户提供)。

三、协议细则

1、甲方_______台台式计算机中,在厂商保修期内的有_______台,已经过保修期的有_______台。甲方损坏的计算机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乙方可送至厂家维修站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计算机的保修证明,乙方不保证保修成功及所需时间。维修站点在____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____区外需加收相应的交通费。

2、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如果修理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提供替用配件给甲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

3、对于已经使用时间已经达到或超过________年的计算机若出现故障,甲方如仍需要修理的,修理更换的坏件成本费用需要甲方另外负担,乙方不收取其他费用。

4、在保修期内的每台计算机每年按_______元人民币收费,保修期外的每台计算机每年按_______元人民币收费。若有机算机的过保时间刚好跨度本合同的时间范围的,按照保修器内的计算机收费。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会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并严格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信息丢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转载,先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

6、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在确认甲方电脑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电脑管理者签字确认。

7、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配合。

8、乙方工程师上门维修时,如甲方不满意该工程师的服务,可投诉至甲方技术支持中心,投诉电话:_______,乙方将在24小时内处理投诉,并把结果反馈给乙方。

9、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假、坏计算机配件,来提出让甲方维修或更换的申请,一旦甲方发现此种情况,有权作出自我保护,停止该计算机配件的维护,并向乙方管理层提出申诉。

四、软件说明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甲方如需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五、服务响应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报障时,承诺从报障时后60分钟内安排工程师上门,如果报障地点离乙方超过5千米,响应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上门前乙方进行电话确认。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9:30-18:00,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上服务,则甲方每次需付_______元(B)的士费。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承诺在48小时内预约送回:

1、甲方不希望上门工程师在现场操作。

2、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合同执行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当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的解除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另签合同。若乙方与甲方之间有难以解决的矛盾,经双方协商难以调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约,但甲方必须付清已经服务的次数所需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外包合同(简版) 3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6. 工程质量:

7. 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 发包方工作

1. 开工前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

2. 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 指派 (联系电话: )为发包方驻工地代表或主要联络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与业主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 提供经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工程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其他技术要求等。

第三条 承包方工作

1. 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方审定。

2. 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单采购合格的工程物料,并由发包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

3. 指派 (联系电话: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 对施工现场业主所滞留的物品、设施等采取保护措施。

7. 施工中未经发包方或业主的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8.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

9. 参加发包方或业主单位主持召开的工程进度协调会议。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 发包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方同意,并支付承包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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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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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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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招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招聘,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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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为维护市招聘会的的管理秩序,保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加强现场招聘会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登记管理程序,按照合法诚信、公平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参加现场招聘会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照《邯郸市英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邯郸英才网)现场招聘会登记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参会资格、招聘简章等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原则上按乙方要求,安排乙方参加现场招聘会;

2、受乙方委托招聘员工;

3、按乙方的职位发布要求制作海报;

4、在邯郸英才网发布乙方的招聘信息;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招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2、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3、不得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

4、应及时按照要求发送招聘简章,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服从甲方的摊位安排;

5、应按安排参会的时间如期参加招聘会我市场将视其自行放弃参会资格,招聘单位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6、在招聘会收集到的求职者资料只用作招聘用途;

三、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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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网上远程交易业务委托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34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服务网站: __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销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远程交易委托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网上交易:是指投资者按照本协议规定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账户资料变更等业务处理的交易方式。

2.投资者:指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网上交易的直销投资者。

3.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更情况及基本资料的账户。

4.基金交易账户:指基金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5.认购:指开放式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6.申购:指开放式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7.赎回:指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间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单位的行为。

8.基金份额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9.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10.t日: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1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2.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3.交易密码:指_______直销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

第二条 远程交易服务的内容

本协议所述远程交易服务内容包括:变更基金账户信息,转托管,基金分红方式变更,提交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申请,撤销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申请等。

第三条 网上交易风险提示

如果甲方愿意申请使用乙方网上交易业务,甲方即被认为已经完全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并能够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

乙方已最大限度地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客户资料和交易活动的安全。尽管如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乙方在此郑重提醒甲方,网上交易仍然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是全球公共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

2.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4.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分析、预测性资料,可能出现错误或被误导。

5.投资者的网上交易身份可能会被仿冒。

6.投资者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影响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7.投资者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漏,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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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暑假工服务员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员,服务,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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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电话:

乙方:

负责人电话:

乙方经多方联络、考察、洽谈,确定位于厦门市     (厦门)有限公司作为暑期工工作地点。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期间、工作待遇、工作要求等,甲方经了解、询问,系自愿参加本次务工。本着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有权要求乙方为其安排暑期工作。

2.甲方有权按照劳动获取基本工资、加班报酬及其他在厂期间享有的其他福利。(为900(基薪)+100(满勤奖金)+100元(夜班津贴)+100元(无尘津贴))+150元(绩效奖金)(总金额=20__-20__元/月)工资按月结算。

3.甲方应年满18岁(要求有身份证,并以身份证的年龄为准),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没有智力障碍、精神疾病等,能清醒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且已购买人身保险。进厂后会另购保险。

4.甲方应为身体健康的工作者。如有不宜参加劳动的先天性或易急性发作的心脑类疾病病史或征兆则不宜参加本次务工。如有隐瞒情况,造成不利后果责任自负。

5.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工厂里的规章制度、生产技术要求、操作规程等,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若在非上班时间私自外出、打架斗殴、犯罪等责任自负。

6.甲方应负担自己的车费、公司规定需办理的体检等及按月给乙方收入20%的联络管理费用。(此费用主要用于新手低效和做废产品的成本,乙方为获取该信息的信息费,联络通讯费、交通费、食宿费,多名驻厂管理员工资以及由于)

7.工作期间为 xx年x月x日 至 年 x月 底。甲方服务时间内,不得擅自离职,如有特殊事情,须提前半个月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厂。

在此约定期间未满擅自离厂或辞工,按违约计算,赔偿乙方500元(RMB)违约金。(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等特别原因等则除外)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工作岗位及保证各项待遇及时发放。

2 乙方确保甲方的工作环境安全、工作内容适当、工作保障到位。

3 乙方有权获取一定的联络管理费用。

4 乙方有权随时解除与违反本协议的甲方的合同。

5 乙方可以追究甲方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

6 乙方应保证甲方知情自己的每月工资待遇情况,并不得在已说明的扣款项外乱扣款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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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服务,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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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 等公司为证券交易代理项目一事,聘请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审核客户的法人经营情况及资金来源;

2、监督甲方资金安全使用;

3、提供证券买卖及国债回购的法律意见;

4、协调甲方与有关客户可能发生的诉讼;

5、参与甲方与客户业务谈判;

6、协助草拟、修改、制作、审核有关文件;

7、其它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情况,提供有关的材料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反映不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缴纳律师为该项目提供服务的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

四、如甲方要求变更委托项目,需另行委托,本合同即终止。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项目结束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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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律服务委托建筑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建筑,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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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 ;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 邮编:210002 电话:025-58785588 传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帐号:1259047016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 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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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服务,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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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咨询服务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要求

1、咨询内容:

技术研发与创新/改造。

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与咨询。

市场开拓与产品推广。

管理咨询与信息咨询。

人才培训与交流/引进。

材料打印与装订。

2、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规程及规范,乙方进行公平、公正、有效的咨询业务活动。

3、甲方提供的有关项目资料,如有不实,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协议涉及的咨询业务文件的确认及费用的核实。

按乙方要求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甲方负责按协议规定方式付款。

2、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协议涉及的咨询业务的具体策划。

乙方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方式、时间交付协议涉及的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材料都应装订成书本式及电子文档。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应负责及时提供咨询所需的必要资料,如出现问题延误交付或导致协议涉及的文件不能完成,甲方负责其后果。

2、如果签约后某一方单独违约,拒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将按照协议金额的_______%进行惩罚。

3、乙方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严格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密,如因乙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行为的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如果无故拖延时间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甲方修改和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不计算在总体编撰时间之内。

5、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提交的材料需做重大修改或重编,乙方负责重新编制,甲方需增加支付相应编制费用。

6、如果甲方不按协议规定时间方式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停止相关工作。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有偿服务的项目费用按市场价________%收取,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它

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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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广告服务合同网站广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服务,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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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在_________网_________站点发布广告一事签署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为了推广其形象、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合同附件中所规定的_________网广告价格及标准,决定在乙方网站上进行广告发布

2.甲方的广告创意需经乙方认可。

甲方并保证有权发布该广告而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也不违反任何法律。

并对由此而可能造成的损害和费用负责。

3.本合同的附件说明广告发布位置,时间,数量和要求,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甲方将按乙方的要求,在广告发布开始刊登5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广告资料。

对因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之规定按期提供广告资料而造成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可以委托乙方为其设计信息发布图形,在甲方决定采纳乙方所设计的广告发布图形,并交付设计费用_________元后,该信息发布图形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6.在信息发布期限内,如甲方需要更换其发布图形文件和链接,须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提交给乙方,但这种修改和调整以每二周一次为限。

7.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转卖、转让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

任何转卖、转让行为将使本合同立刻终止,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合同双方同意,在每次广告定单合同履行前_________天内由甲方将合同定单上所列金额作为乙方发布网络广告的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9.如果甲方不能按本条款及时付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就已经履行的广告投放义务部分向甲方计费,并追加相应的利息。

10.有限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时间发布甲方广告,因技术或其他原因造成此广告未能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发布,则乙方对甲方应负的责任仅限于:在以后的时间里以相当的位置发布该广告。

具体办法应由双方协商而确定

11.合同终止

当甲方信息发布的时间等于本合同附件申甲方所购买的信息发布时间期限时,本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见本合同第九条。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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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生产,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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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甲方因需在本村建盖砖混结构房屋2层,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施工由乙方负责,根据安全工作“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以下安全协议。

1、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并委派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严格按安全要求施工。

3、乙方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制定规章制度,提出有关要求,确保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4、乙方必须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进行,并根据要求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有关部门。

6、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用水、用电等工作,但乙方不准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在施工周围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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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室一厅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服务,全文共 2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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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

1、所有权人________;

2、共有人________;

3、座落(区位)________________;

4、项目名称________;

5、楼层________;

6、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卫;

7、建筑面积________(㎡);

8、套内面积________(㎡)

9、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

10、土地性质________;

11、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

12、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

13、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

14、合同登记号________;

15、委托单价________;

16、委托总价________;

17、计价方式(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使用划去不要的选项)。

二、委托事项

1、委托意向:

2、委托方式:

三、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

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合法和无任何民事纠纷,并有明确、真实的告知责任,所提供的手续必须完备;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____市场供需情况;

3、陪同甲方或顾客实地看房,如实介绍情况。

协助成交和签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

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佣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__________%,在交易双方签定交易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委托底价承销,双方已约定超额收益为乙方佣金的除外,乙方隐瞒交易实情,而产生的差价收益无条件的属甲方所有。

十一、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倍:

1、有虚假违法和纠纷的委托;

2、未按规定支付佣金的;

3、由乙方提供的房源客户,甲方及甲方直系亲属未告知乙方而私下成交的;

4、超越委托权限,未经甲方同意,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5、甲方私下与乙方下属经办人员同谋达成成交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获取差价收益的。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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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网站广告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服务,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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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广告服务合同书

甲方(广告客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网):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本合同严格执行广告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民法典有关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发布网站广告,有关广告业务达成下列项目:

广告种类________;广告内容_________;设置位置_________;广告面积________;广告字数________;广告费用_________。

二、广告样稿

□甲方提供;

□乙方可为甲方免费进行简单设计及制作,如甲方有特殊设计、制作要求,可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制作,一切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如乙方未收到甲方广告费用,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五、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内维护甲方发布的广告信息。如果_________网或甲方发布的信息受到政策变化原因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沟通,友好解决。如果因病毒或乙方原因而受到影响,乙方可免费延长甲方的广告期限。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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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上海市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采购,全文共 4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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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

上海市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使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总价款:大写: 小写: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 技术质量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货物性能的其他技术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对货物原材料的技术要求是:符合相关原材料标准的要求,并通过“静液压状态下热稳定性(8760h)检验”

4.对货物生产工艺的技术要求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生产

5.货物的质保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物的提供、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

1.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2.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计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后__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复检的项目与检测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样品采集与封样的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八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____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____%以上并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包装物造成交货迟延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支付违约金,交货期限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

________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____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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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实习报告总结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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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实习报告总结

建筑实习报告总结

本人于XX年7月9日到岑巩建筑工地实习。实习一天整。对此一天对工程实践学习作此报告。

实习时间:XX年7月9日

实习地点:岑巩建筑工地

实习内容:在张组长的指导下,学习国家相关的规章制度,了解各种工程程序;通过阅读图纸,了解设计的意图、设计方案、施工细部;了解在工程建设中可能发生的实际问题,并学习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等。

(一)建筑学知识

参观岑巩建筑工地了解分析以下内容:

1、根据所学知识,对所参观建筑组群的总平面布局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进行分析。

2、参观建筑物外观及内部,了解各层平面布局及房间布置,观察建筑外观特点。运用所学

知识分析该建筑平面布局、空间造型和立面处理方法。

(二)房屋构造

通过去参观在建工程现场情况,了解以下内容

1、了解该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造特点、建筑作法、承重方式、施工方式、抗震等级等;

2、了解该建筑物的地基及基础类型、构造形式及施工方法;

3、了解该建筑物的墙体类型、结构布置、细部构造及施工特点;

4、了解该建筑物板、梁、柱等的类型,配筋方式及其与墙、梁的连接构造,了

解楼地面、屋面构造及顶蓬构造特点;

5、了解该建筑的楼梯、阳台等的详细构造;6、了解建筑物的建筑装修构造。

(三)建筑材料

通过去建筑工地实地参观,了解以下内容:

1、了解水泥、砖、砂子、石子、钢筋等主要材料的规格、标号、特性及使用要求;

2、了解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标号、生产工艺所用设备以及养护要求;

3、了解各种钢筋加工情况;

4、了解有关装饰材料的情况。

(四)建筑施工

通过去施工现场参观,要求了解以下内容:

1、了解各施工工种的工艺过程,生产特点以及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及穿插作业情况;

2、砖混结构施工工序,现浇构件的施工工序;

3、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的施工配合及工序要求;

4、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的施工配合及工序要求;

5、装修工程的施工过程,施工特点及方法;

比如,钢筋的头绑扎,底层基础钢筋的绑扎首先要放样,每一跨度里钢筋的接数只有25%,即4根钢筋里只有一个接头,另外,接头要尽量放在受压区内。在砌墙的过程中,如遇到墙要转角或相交的时候,两墙要一起砌起来,在留槎的过程中,可以留斜槎,如果要留直槎,则必须留阳槎,且要有拉结筋,不能留阴槎。在进行混凝土施工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混凝土的配合比,在天热的时候要注意养护。

(五)基础

1.基础选用类型采用独立基础,基底标高为-5.10m

2.钢筋基础地面应作强度等级为c10的100厚垫层,垫层宜比基础每侧宽出100

3.钢筋基础曾厚度,有垫层处》40,无垫层处70,与土壤直接触外侧建筑防水做法的钢筋挡土墙,柱在室外地面部分保护层厚度应向外增加到40。

(六)地基

1.地层土性描述:基础应置未扰动的卵石层上,撑载力特征值f=350kpa

2.基槽检验应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要求进行,并需要有勘察设计人员机参加。

3.基础设施完毕用不含对基础有侵蚀作用的戈壁土,角砾土或黄土分曾回填砾实。

4.基础开挖应按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放坡,对临近建筑有影响的基坑,应由具有岩石设计与施工单位做支护设计及施工。

实习人:

时间:/07/09

10土木工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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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营销顾问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服务,全文共 2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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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协议期限

1.1 本协议自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月__日终止。

1.2 如果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日期晚于上述生效日的,以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1.3 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且乙方向甲方交纳咨询服务费用的,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二. 服务内容

2.1 个案咨询服务:乙方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与甲方预约服务时间,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安排接待乙方或提供上门咨询服务。甲方每次咨询将就一个劳动争议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

2.2 电话咨询服务: 甲方对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仅就劳动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问进行免费电话答疑。

2.3劳动争议成本评估服务:乙方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索取《劳动争议成本评估申报表》。在乙方如实填写申报表后,甲方将在一周内为乙方制定《劳动争议成本评估书》,列明解决该争议的各种法律途径并估算每种解决方案的成本支出,最后为乙方推荐最佳解决方案。

2.4劳动争议代理服务: 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代理调解、谈判以及诉讼。此项服务甲乙双方须另签《委托代理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5 中英文劳动法律汇编:甲方向第一年接受服务的乙方免费提供两本活页式的中英文双语版的《劳动法律法规汇编》。以后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并附英文翻译件。

2.6 经典案例汇编: 甲方每两个月免费向乙方提供中、英、日三语版的案例汇编。

2.7讲座及各项研讨活动: 甲方将定期免费为乙方开展各类讲座活动并组织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类研讨活动。

2.8 网络服务: 甲方为乙方设置客户专用密码登陆甲方服务网站,乙方可免费享用网站设置中的各项服务。

三. 服务费用

3.1 服务年费为 元,乙方须于每一服务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向甲方全额交纳咨询服务年费。

3.2 咨询服务费支付形式包括:现金、汇票、电汇、支票。

3.3 对于本协议2.1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可免费享受甲方提供的共2次的咨询服务。对于以后的咨询服务,甲方将以一般市场价格或甲方一般对外服务价格的80%提供。

3.4 对于本协议2.3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将享受特别服务价格: 元/次。如果乙方就同一劳动争议继续要求甲方提供2.4约定的服务,则乙方可免费接受2.3约定的服务内容。

3.5 对于本协议2.4约定的服务内容,甲方将以一般市场价格或甲方一般对外服务价格的80 %提供。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时足额收取咨询服务年费及其他各项咨询服务费用。

4.1.2 甲方有权指定委派工作人员向乙方提供相应服务,并不受乙方的干 涉。

4.1.3 甲方拥有其编纂印刷的资料以及网页制作方面的版权。

4.1.4 甲方依据乙方要求提供额外服务的,有权收取额外咨询服务费。

4.2 甲方的义务

4.2.1 甲方在收取服务费后有义务依据本协议按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4.2.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一切由于提供本协议中的服务而知晓的商业秘密且在本协议终止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在无乙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从事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无关的其他业务中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并且有权提出改善意见。

5.1.2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服务要求,经过甲方确认后可接受该项服务但须额外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各类服务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咨询服务年费以及各项咨询服务费。

5.2.2 对于甲方提供的印刷资料,乙方只限于阅读和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进行引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传阅,不得翻印和出版。

5.2.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甲方的人力物力资源为其他企业提供类似服务。

5.2.4乙方要求甲方进行咨询、评估或代理服务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和证据,否则由于乙方提供错漏信息或证据导致甲方无法达到服务目标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一切因接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而知晓的商业秘密且在本协议终止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在无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在从事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无关的其他业务中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六. 违约责任

6.1 如果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6.2 如果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过错一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若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的条款,则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 本协议履行若有争议,将呈递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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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服务,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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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投资开发的新时代广场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顾问,提供全程管理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于20xx年5月【 6 】日签署本合同书,以资共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时代广场

2、项目位置: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3、项目建设用地:约300亩

第二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投资开发的新时代广场项目提供全程管理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定位及发展战略决策规划。

2、项目投资咨询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3、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规划验收等全程的管理咨询服务。

4、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5、负责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事宜。

6、协助甲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薪酬设计、营销策划等。

7、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 乙方服务人员

乙方承诺由 吴赐天 本人为主带领其他员工共同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年限

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新时代广场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三十日止。

第五条 服务费、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在乙方严格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分阶段计算并按下列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第1阶段:协助甲方于20xx年6月10日前,至迟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新时代广场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工作,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通过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0000】元。

第2阶段:协助甲方于20xx年05月20日前,至迟于20xx年05月25日前完成新时代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0000】元。

第3阶段:协助甲方于20xx年06月15日前,至迟于20xx年06月20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0000】元。

第4阶段: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

第5阶段: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4000】元。

双方知悉并确认:

1、上述费用为乙方提供新时代广场项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阶段的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按本合同书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本着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内容。

第七条 保密

双方知悉并确认,在本合同书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等信息,均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书第五条的约定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违约金标准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对乙方已经提供的本阶段的服务无需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书或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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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服务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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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及乙方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一、术语定义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各自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1、合作双方本协议中所规定的甲方及乙方。

2、保密信息属于一方所有,并被该方视为保密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商业、客户信息,交易记录等数据和信息。

3、协议生效日合作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

4、不可抗力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瘟疫、战争、罢工、暴动、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情况。

5、合作期限协议中述及的本协议之有效期限。

二、解释

1、本协议所指之日为公历日,本协议所指之工作日系指法定工作日。

2、本协议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协议任何部分之含义及解释。凡述及章、条款、段落时,均指本协议的章、条款、段落。

第二条 声明及保证

一、法律地位

合作双方均声明及保证以下内容,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服务,而该等服务符合各自的经营范围之规定。

2、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3、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可代表授权方签署本协议。

二、法律效力

1、自生效之日起,本协议对合作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合作双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行为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条 合作方式与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__________,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合作。

1、甲方将为________提供__________。

2、乙方将配合甲方,完成_________的方案制订,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工作。

3、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项目前期的合作达成及合作后__________的维护工作。

4、甲方根据和__________初步意向确认合作后,甲方和_________确认价格后以产品价格的_______%返于乙方。

第四条 费用与结算

一、结算货币

合作双方在结算中的货币与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结算方式

甲方按季度和乙方结算,甲方按实际收到_________的回款额(税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到发票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全款。

甲方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合作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过程和验收乙方工作。

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技术合作项目。

3、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在未获得乙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乙方的数据资料和内容,以及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按照协议约定的项目、时间及要求配合甲方完成各项工作。

2、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披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有关甲方的数据资料和内容。

第六条 合作期限

合作双方合作期限截止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 税务

本协议中的合作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独立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应交纳的任何税款。

第八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的法律除外。

二、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合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解决。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并在开始协商后______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第九条 其他

一、保密

除非法律规定或合作双方事先书面声明,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应对对方的保密信息及本协议内容负责保密,不得透露于第三方。不论有关数据和信息位于何处,一方对于该方保密信息拥有完整和全部的所有权。另一方理解并认同,不论其任何一部份是否己经或可以有效地取得版权,此类数据和信息为对方的专有信息。一方以任何形式向另一方提供的有关数据和信息,另一方只能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方可使用。此类信息及其复制件在未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出售、出租、转让、复制、传送、收藏等。

二、弃权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和或优先权之行使。

三、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妨碍、影响或延误该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合作期限可作相应延长。

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3、如发生不可抗力,合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问题之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______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终止。

四、协议

1、本协议及附件构成合作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合作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的条款是可分割的,如果本协议一条或多条条款或本协议任何部分被认定全部或部分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或部分在此情形下应保持完全有效。

3、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合作双方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章之日起生效。

五、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经合作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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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技术合同:框架式技术服务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1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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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框架式技术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__

鉴于:公安部《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旅馆业治安管理和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乙方拥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应的硬件支持系统及服务;甲方对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采集及管理的需要。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1.定义

1.1 旅业系统或系统指_________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后台系统和前台系统。

1.2 后台系统指安装在市局中心系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局后台部分,其设备组成详见附件。

1.3 前台系统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旅店前台部分,其设备组成详见附件。

1.4 软件指_________(企业定义)。

1.5 软件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a.源程序清单;b.不少于2份载有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的磁盘;c.系统说明书、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教学模型、框图等);d.用户手册、使用说明;e.测试报告。

1.6 系统联调指_________(企业定义)。

1.7 _________市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1.8 市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局。

1.9 市局中心系统指_________。

2.服务地点

2.1 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宾馆、饭店、旅馆和招待所等旅业单位。

2.2 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有关单位。

3.服务内容

3.1 建立旅业系统公安后台系统。

3.2 在_________市范围内的各旅馆业单位建立前台系统,并联入市局网络中心,实现住宿登记信息的定时、实时传输。

3.3 对旅店数据录入人员和参与系统运行管理的公安干警的技术培训。

3.4 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4.费用收取

4.1 前台系统费用

4.1.1 前台系统经费由各旅业单位自筹,甲方代乙方收取款项后统一存入乙方开设的专门帐户。

4.1.2 乙方的收费标准

4.1.2.1 考虑_________市的实际情况,为扩大系统的推广应用,每套全部费用最高限价_________元人民币。

4.1.2.2 每套总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a.硬件设备费;b.系统软件费;c.安装调试费等。

4.1.2.3 每一旅业单位录入人员的操作培训费为最高每人不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

4.1.2.4 每一旅业单位应支付的维修服务费由乙方与旅业单位商定,但应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每月,该维修服务费由甲方代乙方按年一次性收取。

4.1.3 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款项,应存入乙方下列专项帐户:_________。

4.2 后台费用

4.2.1 乙方自行支付市局中心系统设备的费用。

4.2.2 甲方下属各分局和派出所所需设备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免费使用本协议第4.2.1条所及由乙方负责建设和投资之后台系统及设备。

5.2 监督乙方与旅业单位签署之合同及其履约情况。

5.3 提出系统需求。

5.4 提供本条下述乙方所需的有关资料:a.甲方现有技术力量和市局中心系统设备配置情况。b.甲方辖区内使用前台系统的数量、安装计划、步骤、安装时间、旅业单位的详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所辖派出所)。

5.5 代乙方收取前述第4.1.1条所及之前台系统经费及第4.1.2.4条所及之维修服务费,并存入乙方开设之专门帐户。

5.6 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5.7 组织干警进行系统应用的技术培训,协助乙方组织旅业单位录入操作人员培训。

5.8 组织系统联调的后台系统部分。

5.9 负责系统验收。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照甲方要求建设旅业系统。

6.2 提供已通过公安部检测的全套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后台软件。

6.3 保证附件2所列设备的质量符合旅业使用要求。

6.4 按照本协议第4.1.2各款所述之标准与各旅业单位签订《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6.5 按照系统的建设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前台系统的安装、调试。

6.6 投入本协议第4.2.1所及之系统所需的设备资金。

6.7 先安装部分后台系统设备以保障系统的正常开通。

6.8 有权根据系统应用的发展,逐步添置后台系统设备,但不得影响系统的开通、使用。

6.9 完成后台系统软件的安装,并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联调。

6.10 组织并实施前台系统录入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6.11 提供售后服务。

6.12 按照本协议第4.1条及其它有关约定收取前台系统维护费及培训费。

6.13 组建能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培训维护机构,并负责前后台系统的长期维护及后台系统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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