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本着双方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建设过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及期限:
1、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面积:
2、
3、设计任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日历天。
第三条 相关资料移交
1、合同签订同时,甲方需向乙方交付的资料
(1)、项目所在场地的基本情况说明
(2)项目完整的基础平面图及具体的各功能区初步平面分布图(CAD格式)
(3)各功能区家具器具尺寸及位置分布及要求,器械设备尺寸、分布及用电量数据说明
(4)相关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数据。
(5)对本项目的装饰风格定位和材料运用的建议和要求。
(6)相关的批示文件及相关的审批回复件、法律文件。(复印件)
2、设计任务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1)拟定的区域装饰表现效果图
(2)、完整的装饰施工蓝图6套(含水电)或CAD文件
(3)相关的装饰施工说明文件及材料表,灯具表、技术指标。
第四条 设计服务及收费
1、本次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币) 元。
2、设计费组成:
(1)本次项目的设计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xx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
(2)设计费计算系数计算,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II级,系数为1、室内装修附加调整系数为1。
(3)设计费计算公式:
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款的设计范围内费用
3、设计服务收费内容含:
(1)、项目场地勘测费用。
(2)、装饰方案设计费用、拟定区域装饰效果图及施工图制作费用。给排水、强弱电施工图制作费用,图纸会审期修改图纸费用。
(3)、现场施工指导(3次)费用。
(4)、后期室内装饰品采购指导
(5)不含大面积(大于10%)变更设计费用。
(6)不含竣工图费用 (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担)
(7)不含第三方图纸审核费用(第三方图纸审核费用另行支付)
(8)不含超出本合同设计范围之外的工作服务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进度
1、付款方式:转帐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相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甲方提交第三条所规定的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2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4条款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5.、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终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7、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者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向甲方交付完整的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3.合同生效后, 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 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5、乙方在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文件中的建筑(装饰)材料、建筑(装饰)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但不得指定材料的生产厂家及供应商。
第八条 设计任务过程
1、设计任务应由签约后,乙方应提供项目进度表甲方审核后执行。
2、设计开始后,如甲方要求增加工程或由于因不可抗力因素控制的情况下设计工作中断的,则甲方应给与乙方设计工期合理之延期。乙方应以书面提出申请,由甲方核定展延之设计完成期限。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政府行政命令致使本设计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 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1、所有设计图纸必须在甲乙双方通过图纸会审确认后方能交付施工使用
2、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尽快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下列期限后不给予回复,视为确认。
(1)乙方交付已完成的施工图 3 天,
(2)乙方递交设计任务竣工通知书 5 天。
3、甲方审查设计文件的时间及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设计工期内。在施工图制作阶段发生局部或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
(1)修改的工作量占整体工作量的10%以内的,乙方无偿负责修改,修改的工作量占整体工作量的10%以上的整体修改,乙方另收取费用,费用套用合同单价计算。
(1)在上条(1)的基础上,方案仍不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设计方案及修改费的基础上协商解除设计合同,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3)设计开始之后经甲方要求增加工程,或由于乙方因不可抗力控制的情况下,则甲方应给与乙方合理之延期。乙方应以书面提出申请,由甲方核定展延之设计完成期限。
(4)在施工图实施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需要需进行局部更改方案的,乙方
需负责及及时进行图纸修改,。
4、在本项目之设计阶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设计成果认可之后甲方又做了相当的修改导致主要的变更,则乙方有权要求合理的额外费用及延长期限。但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之相关费用及时间之影响,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原因,导致施工需要更改,则乙方负相关责任。
第十条 施工技术配合
1技术配合,甲方应另行支付乙方施工技术配合费(差旅费)。施工技术配合费(差旅费) 元。
2.、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转帐
3、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1)协助甲方进行施工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2)对施工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以达到预期设计效果
(3)指导施工,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 其 他
1、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合约(为合同附件)。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饰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甲方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乙方的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6、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以下联系方式为准。
甲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QQ号码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QQ号码
若联系方式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之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商定的各项条款。无论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都有权依据本合同各条款决定的继续和终止。
3、甲方因无可归责于乙方之原因中止本合同,应于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应支付所有已完工设计及合约总价余额10%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合约总价。在发出仪式通知后十五日内应将款额付清。
4、若甲方违约迟付乙方设计费达15日以上,乙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并应在第15日前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付乙方至合同中止时已完成的工作及相关费用,并支付乙方依约所积累的利息。
5、本设计合同在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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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设计制作标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设计合同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平面设计合同范本最新版【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xx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xx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设计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②选址报告;
③规划要求;
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 )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主任设计师: (以下简称乙方) 经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 装饰工程地点:
二、 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 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 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 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 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8、 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万元
五、 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0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 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 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 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 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 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 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 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 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 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六、
十七、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
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盖章)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篇5:建委标准消防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维修保养单位(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消防系统工程委托给乙方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维护养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维修保养目的:
根据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已建设投入使用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以达到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及安全疏散人群的目的,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在当前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火灾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消防系统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消防系统的完好对于防止火灾、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维护保养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
□其他消防设施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四、维保内容
1、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集中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置的维护。
(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动性能。
(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季度对探测器进行模拟加烟抽检,其抽检数量以每年每个探测器检查两次来计算。
(5)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同时出具年度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总结报告,保证年度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淋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泵试运转。
(2)每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每月对报警阀检查一次,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水力警钤的报警性能。
(5)每两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每月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每月对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
(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
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并启动试运行。
(2)每月检查室内及室外消火检、水枪水带的完好性。
(3)每季检查大楼最不利水压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4)每季对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检查以核实处于全开启状况。
4、灭火器:每季度检查灭火器内压力是否达标及是否过期。
5、防火卷帘门:每月对卷帘门的远控及就地控制功能进行试验。
6、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对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放电检查。
五、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期
_______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六、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此期间维护保养费为_______(¥_______元)。
备注:此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如甲方需要税票,我公司单独收取税金费用。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中标服务商乙方承担:
(1)自动报警系统:螺丝;垫片;少于50米的弱电电线、胶带、电线管、金属软管。
(2)消火栓系统:润滑油、生料带、螺丝、垫片。
(3)自动喷淋系统:润滑油、生料带、螺丝、垫片。
由于消防系统损坏,甲方承担的配件及材料费如下:
(1)除上述中标服务商承担易损件及一般维修材料费以外的其它耗材;
(2)自动报警系统:各种自动报警消防设备(手动报警按钮、烟感、温感、消火栓按钮、模块、消防广播、声光报警器、消防电话);多于50米的弱电导线、胶带、电线管、金属软管;接线盒、主机内部损坏维修费由招标方负责。
(3)消火栓系统:各种阀门、消火栓、水带水枪、压力表、灭火器、镀锌钢管;
(4)自动喷淋系统:各种阀门、喷头、压力表、镀锌钢管;
3、维护保养期间甲方增设其它消防设施或因装修需重新安装消防设施,则按国家现行预算定额及乙方资质取费标准计算。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4、自动报警主机内部元件损坏需由厂家维修,其维修材料费、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七、付款及结算办法
1、维护保养费支付:自合同签订后一个周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2、维护保养时需要更换新的设备、器材、材料等费用,经甲、乙双方核定,由甲方采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相关采购工作,并负责组织安装调试。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委派现场代表,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安装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消防系统及其日常操作知识。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2、在乙方检查维修间隙期间,甲方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让乙方能及时处理,使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甲方按《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消防值班人员,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行,并熟悉本系统的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能正常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积极参加各种消防专业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要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乙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维护保养及设备材料的、安装调度工作。
2、维修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实的竣工图纸的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3、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消防设施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发现有问题的设备应及时向甲方出具更换或检修报告。
5、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提供给甲方备案。
6、当接到甲方报告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一般情况立即处理解决,如需更换材料或设备,应等材料及设备到场后在复杂情况下应在48小时解决,确因无配件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提出应急方案。
7、按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的有关规定,由于乙方的原因所产生的工伤由乙方自负。
8、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9、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报告,乙方有保密义务,除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的10%赔偿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四川省泸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按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6: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甲方(业主):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设计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甲方委任乙方对甲方位于 进行室内装修的设计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下列条款:
1.0 设计项目任务范围
1.1 乙方应根据甲方之要求与规定准备必需之设计与图样,以利本工程之进行。设计期间包含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乙方应根据业界之标准计划此工程。甲方同意给乙方此工程设计阶段所付出之努力给予报酬。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面积:
项目完成时间:自签定合同起 个自然日,即 年 月 日前完成。
1.2.0 设计服务范围
1.2.1 室内装饰设计
1.2.2 室内固定家具设计(仅提供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1.2.3 室内活动家具选型(提供相关图片及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1.2.4 室内灯具选型(提供相关图片及设计方案,不承担相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2.0 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阶段
2.1 方案设计在此阶段乙方应与甲方建立本工程之方针或需求。甲方应清楚说明本方案之目的与目标、预算、及整个专案之时间架构与应完成之日期。概要制定后,乙方应准备初期计划,包括空间安排之平面图及相关之装饰立面图,草图、材料与色彩等,以说明此设计。
2.2 施工图阶段 甲方认可设计发展阶段之成果后,乙方应准备报价单及施工所需之图样,如平面图、尺寸图、主要节点大样详细说明,符合现行施工图深度要求和现场施工要求、家具与设计图、天花布臵图、软装饰材料表等图样,并需根据业界之标准施工。
2.3 办公楼设计中由于建筑相关之内容,例如内部分隔之微调,原则是不作变更,如必须变更与建筑师及时沟通。
2.4 办公楼设计中应特别注意载重荷载,应在结构许可范围之内所用建材应与结施,建施协调,保障安全可行。
2.5 在本工程之设计阶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设计成果认可之后甲方又做了相当的修改导致主要的变更,则乙方有权要求合理的额外费用及延长时间。但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之相关费用及时间之影响,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原因,导致施工需要更改,则乙方负相关责任。
3.0 合约金额
3.1合约金额:
设计服务费:总设计费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00)
篇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合同签约时间:年月日
委托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方名称:(简称甲方)
承包方名称:(简称乙方)
第二条设计依据: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工程项目:
设计规模:
收费标准:%
投资:
预估设计费:元(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计)。
预付设计费:元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技术要求,最终的提交时间为工程设计日开始。
第五条本工程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_____年修订本执行(其未尽事宜另定补充协议)。
第六条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示返还预付金,设计已进行的工作量按总工作量按总工作量的比例结清。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返还定金。
工程设计在资料齐备后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设计文件时,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双方各自的责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在设计人员到现场查勘、工作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国家有关规定,预付款单到户起五日内,办妥预付设计费的汇付手续。
4。维护承包方设计和设计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承包方
1。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份数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套。
2。方案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少量修改,由承包方负责,不另收费和签协议书。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的重大修改和变更,其收费双方另协定。
3。负责对所承担设计的工程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第九条除确属人力不能抗衡因素之外,各方如因违反合同规定而造成损失的,应按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三)委托方
1。由于变更建设计划,提供资料不明确,示按期提交设计基础资料或工作条件等原因,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设计进度、增付款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补入原协议条文,以备查核。
2。中途要求停止设计,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承包方的费用无权请示返还,并按承包方已进行的工作量和因中途停止设计而造成的损失付所需要费用。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每日按应付费的万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付至承包方银行账户后,由承包方开列款额与违约金相符合的收费通知单结清。
4。承包方提交初步规划方案,十天内委托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当作方案确定,正式出图提交成果。
(四)承包方
1。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因而拖延工期造成损失者,除应负责继续完善和完成设计外,并应视造成的损失大小,由双方按受损失部分的价值,协商减收设计费款额,并补入原协议书中,以备查考。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立即生效,工程设计结算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一条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民法典,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篇8: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2、规模与范围:
第二条、合作内容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和提交方案。
第三条、甲方责任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
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_____份,施工图设计______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要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勘察设计费用
1、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
2、设计协议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______%;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______%;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
3、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______次拨付设计费。即签订设计协议时拨付_____%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4、勘察协议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______%,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协议,应当______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协议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______%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的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协议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协议的有效部分。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 ” 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工作交由乙方负责,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 装修设计工程地点 : 。
二、 委托设计项目范围:
(详见图纸)室内装修工程设计。
三、 设计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办理下列事宜,提出设计平面主案:
1、乙方第一阶段提供设计方案,应符合甲方设计表达要求,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全部设计方案的电子文件,提供平面图。
2、在设计方案确定后,乙方第二阶段提供施工设计,应符合甲方设计表达要求,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提供六份施工图及整套电子文件。
3、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 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为止。
四、设计费的计算和付款方式:
1、 设计费的计算:设计部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按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总价包干(不含税),具体见后附造价组成,增加设计面积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 设计费支付方式:第一阶段为方案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3日内支付合 同总价的20%,第二阶段施工图按设计深度要求完成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第三阶段为全部图纸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评价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3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 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五款规定。
2、甲方须及时确认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及图纸,甲方确认的时间不计 算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如因甲方未及时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在乙方提供审核确认文件之日起3日后,视为甲方认可。
3、甲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后,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版权归甲方所 有,仅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工程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它用途。若甲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乙方对本合同内的设计图纸其他的使用效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 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第三方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意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 转让、散播、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资料,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设计成果。
六、 其它约定:
1、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开工前由甲方组织乙方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有关设计问题。
2、在施工期间,甲方如需要乙方协助考察或认定主材料,必须另外支付给乙方食宿费和差旅费,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甲方的投资和对各项使用功能的需要,力求美观、大方、实用、节能、环保。
七、 设计的修改:
设计范围、设计方案及图纸如经甲方确认后有重大变更而重做或修改 设计时,甲方须出书面变更意见书,属增加工程量,设计费用另计。
八、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开户行: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时间: 时间:
篇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1.1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1.2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1.3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1.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
2.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
3.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4.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篇1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工程投资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2: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
承包方: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工程投资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 %,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
1. 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 ‰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 ‰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委托方: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_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工程投资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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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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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表一:工程设计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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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 │规模│建筑层数│结构│设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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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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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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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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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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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 场地位置 │ │
├────┼───┼────┼────┼────────┼──────┤
│设计单位│ │要求提交│ │提出任务书日期 │ 年 月 日│
├────┼───┤ │ ├────────┼──────┤
│ │ │勘察资料│ │要求提交资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技术│ │ │ ├────────┼──────┤
│ │ │ 内容 │ │要求提交资料份数│ 份 │
│要求 │ │ │ ├────────┼──────┤
│ │ │ │ │附任务书附图 │蓝图 份 张│
├───┬┴──┬┴──┬─┴─┬─┬┴──┬────┬┴──┬───┤
│顺序号│总图 │建筑物│设计地│层│高度 │建(构)│结构 │对差异│
│ │编号 │名称 │坪高 │数│(米)│筑物等级│类型 │沉降敏│
│ │ │ │(米)│ │ │ │ │感程度│
├───┼───┼───┼───┼─┼───┼────┼───┼───┤
│ │ │ │ │ │ │ │ │ │
├───┴───┴───┴─┬─┴─┴───┴────┴──┬┴─┬─┤
│ 建(构)筑物基础 │ 主要设备说明 │地下│备│
├─┬──┬─┬─┬────┼─┬─────────────┤ │ │
│形│尺(│材│砌│单位荷重│设│ 设备基础 │下设│ │
│ │ 米│ │ │ │ ├─┬──┬─┬──┬───┤ │ │
│ │ ×│ │置│(吨/米│备│形│尺(│材│砌 │单位荷│室备│ │
│ │ 米│ │ │ │ │ │ 米│ │置深│重(吨│ │ │
│ │ )│ │深│)或总荷│名│ │ ×│ │度(│/米)│或情│ │
│ │ │料│ │ │ │ │ 米│ │米)│或总荷│ │ │
│状│寸 │ │度│重(吨)│称│状│寸)│料│ │重(吨│地况│ │
│ │ │ │ │ │ │ │ │ │ │ ) │ │注│
├─┼──┼─┼─┼────┼─┼─┼──┼─┼──┼───┼──┼─┤
│ │ │ │ │ │ │ │ │ │ │ │ │ │
└─┴──┴─┴─┴────┴─┴─┴──┴─┴──┴───┴──┴─┘
附表三: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
│序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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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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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附表四: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
│序 号 │ 勘察或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份数│质量│提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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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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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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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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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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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制的经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地位。委托方是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承包方是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
第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勘察合同,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双方同意即可签订。
设计合同,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方能签订。小型单项工程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文件方能签订。如单独委托施工图设计任务,应同时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方能签订。
第五条 勘察设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二、委托方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
承包方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
三、勘察、设计取费的依据,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四、违约责任。
第六条 勘察设计合同在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由双方负责人或指定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按规定收取费用的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定金。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的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贩还定金。
第八条 一般建设工程(特殊专业工程除外)勘察设计合同双方的责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的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付给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承包方
1、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设计单位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设计单位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任务由两个以上的设计单位配合设计,如委托其中一个设计单位总包时,可以签订总包合同。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应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单位对委托方负责,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负责。
第十条 委托方或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
一、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应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对于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勘察设计单位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二、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委托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
三、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与金额,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在合同中订明。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对于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以前的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选厂勘察、代编设计任务书等)以及咨询、技术服务等其它工作的委托与承包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 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条例的规定制订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昆明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一)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相关资料。
(三)在建的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在编制或审核工程概预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六)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六)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七)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三、违约责任
违反本安全生产合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安全生产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篇16:室内设计合同标准文本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设计内容:
三、设计面积:
四、设计规格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_________元/平方米=?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计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计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计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篇17:成都地铁项目勘察设计协议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 、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 )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室内装饰设计合同标准
衢州市南湖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瑞安市大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室内装饰工程地点:浙江省衢州市
合计 设计面积约7200 平方米
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绘制总平面布置图。
2、拿出设计方案,制作主要空间的透视效果图。
3、绘制平面、地面、顶棚、立面、节点大样等详细施工图。
4、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贰拾伍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30%; 75000元
2、交平面布置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30%; 75000元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75000元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25000元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 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应于签约后 7 日内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30日完成(即应于 20xx年12 月 25 日前交图)乙方有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 10 日之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设计委托,如需施工应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 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 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 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 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 项目所在地 经济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20xx 年 11 月 25 日
篇19:202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 本合同的设计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计算,设计人应向发包人
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本合同的设计费包含人防部分设计费。
4、设计人的设计工作满足付费节点条件后,应向发包人提供阶段性的设计资料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对所提交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发包人在接到设计人的通知后3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人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的次日,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如审查不通过,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5、若发包人所发包的设计项目为带方案招投标的项目,若最终发包人未能竞得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则本设计合同自行终止,包人只需向设计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设计费。如合同终止时,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超过 %的,设计人应将超过的部分返还发包人。
6、在设计人阶段性设计工作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且相应设计通过发包人及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后,设计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对确认并计算出最终的设计费总额,在设计费总额确定后的七日内,除预留现场服务阶段的设计费外(若有),发包人应将设计费余款支付给设计人。
7、 在设计人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发包人方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于设计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设计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地方性规范、规程、技术规定等。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按国家有关规定)。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 6.2.5因设计人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的,设计人应无条件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和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分部分项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
6.2.7设计人所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6.2.8设计人向发包人保证,发包人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不会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如发包人因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6.2.9设计人需为本工程专门设立项目组,配备固定的专职设计人员,设计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将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名单及详细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资质情况)交付给发包人,名单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中途换人,否则,每擅自更换一个,需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估算总额的 %做为违约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按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为设计费的 %,如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的,设计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因设计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7.4如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交付时间交付的,每延误一天,应按照设计费估算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设计人的设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设计资料的设计费,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如发包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 %的违约金,此外,设计人还应将已完成的设计资料交付发包人。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0号图 元/张;1号图 元/张;2号图 元/张,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额外出图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8.3本工程设计资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上述技术指标在确定前应事先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定货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项二次设计(如钢网架、铝合金等)需设计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并不计取费用。
8.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相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8.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
8.7由于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相应阶段的设计出图时间可顺延。
8.8本合同设计工作量包含了工程开发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
8.9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工程施工现场派常驻设计代表一名或委托当地设计院进行施工配合,解决甲方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设计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应付款不足以抵偿上述费用的,则设计人应当将差额支付给发包人。
8.10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1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设计任务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20: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由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______(设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共同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文函,经双方认可,设计单位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以人民币(大写)元(¥)的合同总价,承担_________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含答疑及澄清);
(5)投标函及投标文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9)正版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G1-G4层)。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设计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完成本工程各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工作。
4.建设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单位支付合同价款。
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副本___份,建设单位执___份,设计单位执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且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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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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