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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规章制度【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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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权益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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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三、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向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一)职工的聘用原则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1、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3、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4、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为执行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和加强档案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行政文书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一。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劳资、经营、财务、资产设备类档案材料的范围另行补充。

八、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八、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二、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三、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五、合同纠纷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六、处理合同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

二、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四、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六、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八、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九、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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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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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办公环境,经公司高层认真研究决定,自本日起实施以下规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2、公司实行夏季作息(五月份至十月份)和冬季作息(十一月份至次年四月份)两种;

夏季作息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早8:00上岗早8:30上岗

上午8:00-----12:00办公上午8:30---12:00办公

中午12:00----14:30午休中午12:00---14:00午休

下午14:30----18:00办公下午14:00---17:30办公

二、休息日:公司每周日休息。(可依据工作需要选择串休。)

三、出勤: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超过一小时扣半天工资)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扣罚20元,旷工三次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四、请假:员工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同时,不予结算假期内薪金,如有紧急情况员工本人应亲自向总经理汇报审批,不可以发短信或转告的形式请假,未经批准缺勤者均作旷工处理。(详情请见《章程》)

五、加班:根据工作需要,员工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给以奖励,不按点、日加班计算。

六、公司推行礼貌接待,接电话按规范用语:“您好,智道广告”,接待客户用语:“您好,请问找谁?”,不讲粗话和讲有损公司形象的话,违者罚款5元。

七、上班时间内,举止文明,应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保持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不可着奇装异服,不可污头垢面,不可梳另类发型、留长指甲,违者罚款10元。

八、称谓:员工之间在称呼对方时,不可直呼对方名讳,违者罚款5元。

九、上班时间内,员工一律不准酗酒、不准食用异味重的食物,如:葱、蒜等。违者罚款10元。

十、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闲聊、睡觉、吃零食、大声喧哗,违者罚款10元。

十一、员工必须保持手机在24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到,如因特出情况手机无法接通,员工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告之在30分钟内能联系到其本人的电话号码,违者罚款20元。

十二、员工外出需详细填写出门记录,不可代填,填写不明或不实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十三、员工不许在公共办公区域吸烟,如吸烟应到指定地点楼梯口、厕所、走廊,(客户在除外),违者罚款5元。

十四、上班时间内,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阅读非工作需要的书籍和报刊,严禁工作时间下载电影、上网聊天(工作除外),违者罚款10元。

十五、上班时间内,严禁打牌,赌博等(集体活动外),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十六、上班时间内,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公司,违者罚款5元。

十七、员工应自带水杯,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纸杯(客户在除外),违者罚款5元。

十八、对上级下达任务不执行或消极怠工者,部门管理者应处以相应处罚。

十九、同事之间相互关心、协助,须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发生争吵、斗殴等不良事件,将对双方处以200元罚款并给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十、公司内部电话应充分发挥其作用,绝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打各种声讯电话、私话,如员工需要打长途应先登记,违者罚款10元。

二十一、员工应在每天早晚做好个人工作区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电脑、桌面、书籍等相关物品)值日生搞好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地上无土,墙上无灰,窗明几净,违者罚款10元。

二十二、凡借阅公司书籍,光盘及基本资料,一律由部门经理或设计人员签字借阅,并及时归还。如发现资料或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经理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二十三、奖励性薪金:根据员工工作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上进。

二十四、待遇:公司采用月工资提成制(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奖金),每月工资发放一次,于次月10日发给(如遇节假日将提前或顺延至最近一天),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次月发给;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结算。(各岗位薪酬制度详见公司《章程》)

二十五、奖酬:公司设立全勤奖50元,如无缺勤情况给予员工此奖励。

二十六、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表》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2、经理级员工出差每餐补助10元/人,普通员工出差每餐补助5元/人,报销往返车费及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十七、福利:国家法定假日,员工均享受带薪休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有特殊情况必须以工作为先,可选择串休。)

二十八、辞职:因故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领导声明,以便公司进行工作调整,否则扣发当月工资及奖金。

二十九、努力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十、勤思考,善总结。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做事脚踏实地,提高工作质量。

三十一、保密制度: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职守,不私自将公司的文件资料带出公司,不向他人谈及公司业务往来实情,大力增强保密观念;谢绝推销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三十二、安全保卫制度,员工应有安全防范意识,下班时应检查门、窗、水、电等设施是否关闭;公司钥匙为专人管理,管理者做好保管工作。

为了培养健康向上的工作观、道德观、价值观,提高每位员工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此制度是您作为企业员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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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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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达到降低成本,互惠双赢的目的,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工作积极主动,不挑拣,不讲价钱,工作期间不带情绪,团结互助,不讲不利生产的话,不做不利于生产的事,统一行动规划,按时生产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保守公司机密,对私自泄露机密者给予开除并扣发工资。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并认真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组长批,两天(含两天)以上有车间主管批,并报陈生(生产总负责人),否则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罚三天正班工资,每迟到1—5分钟罚款5元、5—2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认真做好对玻璃的验收工作,清洗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予印刷,如将不合格产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碎处理。认真检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尘,胶布、水珠等污染物,如有要及时清理完毕后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认真检查生产设备(如:印刷机、网板等)并定期保养,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如因不检修或人为原因造成事故者,责任人及车间照价赔偿。

六、印刷油墨必须提前调试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调配确保印刷质量,对于新进的每一批油墨,先试验没有问题后再印刷。如果印刷出现问题由调墨人负全责。

七、印刷时认真检查质量,操作按程序,如发现异常立即停下并检查原因,不能扩大损失,对于印坏的玻璃及时处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的损失,该班承担原料费用。

八、冲网时必须冲刷干净,由组长负责并记录,如因网不净造成损失者由冲网人负责。在领网或交送网过程中,因抬网不慎造成网版损毁的,由抬网人负全责,罚款100元。

九、下班后如实填写报表,如虚报一块扣2块,搞好本车间及卫生区卫生,如发现卫生脏、乱、差罚款10元。

十、生产区禁止吸烟,对辱骂他人、打架、斗殴者一律给予开除。

十一、加强本班技能或知识学习,增强上进心,坚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后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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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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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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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幼儿园完整的规章制度说明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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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七、教科研津贴

凡参加不同级别的课题,按国家级(含联合国级)、省级、市级、区级、园级五个等级,每年进行考核,并给获奖级别2倍的津贴。

八、加、代班津贴

因工作需要加班一天,补贴20元。因同事病、事假或公假代班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完成所代人的工作任务,按所代人一人一天10元计算,补到班级。因教研活动需代班,班级自行调节,不发补贴。

九、保教补贴

每人每月10元

十、兴趣小组津贴

双休日活动,分半天(2小时)辅导教师每次朴助40元,配班教师补助30元,平时利用离园后的时间一次活动40分钟,辅导教师补贴10元,配班教师8元,代班人补贴一半,值班人员补贴辅导人员一半,根据参加人数,奖励班级5元/人辛苦费,借用场地每次付打扫、清洁费10元。

十一、职务津贴

1、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三

2、副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二

3、后勤负责人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一

4、办公室、教科室、德育工作负责人、年级组长、园务委员、工会委员、团支部书记补贴班主任的一半。

5、班组长、各组室、保育员、橱窗宣传人每人每月补贴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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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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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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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轮滑俱乐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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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高举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本俱乐部成员必须遵守《中学生手册》和《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增城中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俱乐部是由增城中学武术爱好者自愿组成的学生团体,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和拓展素质的重要园地。本俱乐部接受增城中学体育科组和增城中学团委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本俱乐部理念: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发展,立志于继承和发扬博大精深之中华武术精神。学习和探讨武术运动知识,进行专项训练,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终身体育打下基础。本俱乐部以提高素质为重点,以创新精神为核心,引导青年学生在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各方面的技能,充分发挥武术俱乐部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全校学生素质培养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 武术俱乐部组织结构

第五条:武术俱乐部设专职辅导教师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

第六条:武术俱乐部各成员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

总体负责武术俱乐部各项工作;监督和管理俱乐部的各项工作,并做好俱乐部和校领导及学生会、团委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好俱乐部学期与学年的活动计划、活动布置及表彰。负责对俱乐部成员进行武术知识的教授,并负责成员在活动期间的安全问题。

会长:

主持俱乐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各种会议,代表俱乐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配合学生会和团委的工作,抓好俱乐部负责人的队伍建设,抓好俱乐部自身建设;负责俱乐部各项文件的起草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工作。

副会长:

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做好俱乐部干部工作表现的反馈,监督做好俱乐部负责人的选择和招聘工作,负责监督财务部的工作。

第三章 入会条件与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入会条件

(一)热爱中华武术的增城中学在校学生;

(二)要求本俱乐部成员在文化科学习中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本俱乐部的活动,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中如有不合格的科目,教师劝其暂时退会,以学业为重,在保证学业的前提下,可再次申请入会;

(三)承认本俱乐部的章程;

(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愿意遵守本俱乐部纪律与章程,在自愿原则下均可申请成为“增城中学武术俱乐部”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的权利

(一)有参加俱乐部各项活动,接受俱乐部的训练和培养的权利;

(二)有监督俱乐部工作,对俱乐部训练内容等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

(三)有自愿参加或退出俱乐部的权利(成员在毕业时,自动宣告退出);

(四)未经本会许可,不得以私人名义代表本俱乐部发言或出席社会场合。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完成俱乐部的训练任务;

(三)维护俱乐部的声誉。

第四章 俱乐部成员纪律

第十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应向俱乐部请假,对于长期无故不参加俱乐部训练和活动的会员,视其自动退出俱乐部。

第十一条:会员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以强凌弱,不得目无尊长,要发扬尚武崇德精神,如有违者,给与严厉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与开除。

第十二条:训练时的纪律

(一)训练场地纪律:

1、上课时禁止闲聊;

2、训练时没有教师的同意不可随意离开,学员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经常不参加俱乐部活动要在俱乐部内通报批评;

3、训练时必须按教师要求着装,注意安全,避免受伤

4、学员必须在武术精神的指引与教练的指导下接受训练,严守武术的礼仪规范。

5、场内严禁无防护性的追逐打闹嬉戏,造成不良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6、注重个人卫生、仪表整洁,不得在场馆内吸烟、酗酒,学员严禁于场内吸烟、说粗话、吐痰,应保持场内清洁,积极参加清洁任务。

7、管理好自身携带的用品,遗失的物品自己负责

(二)训练场地的礼仪:

1、进入场内师生相互问好。尊重师长,听从教师的指导,做到"以礼始,以礼终"。每一位成员都应遵守场内秩序,保持场内气氛;

2、训练时听从教师指挥,服从教师安排,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3、训练结束后整队集合向教师致敬。

第五章 招收新成员

第十三条:本俱乐部在新学年的第一学期进行招收新成员,如有特殊情况要另外招收新成员,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经批准后再进行统一招收。

第十四条:招收新成员时,俱乐部各成员必须认真回答各种咨询并指导填写好报名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x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增城中学武术俱乐部所有。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可由俱乐部成员提出,写修改章程建议书一份,交俱乐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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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各种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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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管理组织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宾馆卫生安全的第一职责人,对宾馆卫生安全负全面职责。

2.主管负责人,对宾馆卫生负全面管理职责。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宾馆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制度,并对执行情景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宾馆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贴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来源理意见。

(4)对宾馆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宾馆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理解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供给有关情景。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宾馆从业人员应按《宾馆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景还应理解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宾馆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宾馆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宾馆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宾馆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宾馆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理解宾馆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景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资料,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宾馆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善及处理意见,对不贴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卫生制度

1.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布草。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不得在宾馆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垃圾处理区。

6.工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六、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布草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布草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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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个人,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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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房产管理系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房产管理系统干部凡有下列重大事项应予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个人购置的通讯工具以及超过三千元以上的家电、家具、微机等大件物品的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二、局党组负责受理副科级干部的报告。一般干部的报告由局纪检组负责受理。

三、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党组或纪检组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四、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房产管理系统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局党组将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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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工地库房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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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库房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建筑工地库房管理制度参考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的管理,确保其能够保质保量投入使用,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资损坏、变质和丢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进入施工现场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建立工地材料物资库房,为施工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创造条件。当工地无条件建有封闭库房时,工地应积极采取设立围栏、隔离等措施满足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要求。

二、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是工地库房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各施工队要各自确定一名专职库房保管员,负责项目部及各自施工队工程材料物资的验收、贮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三、库房保管员必须具备忠诚老实、办事认真、责任心强的品德,并有基本的书写和计算能力。

四、库房保管员对入库的材料物资要严格进行质量、数量的检查验证,合格后方可接收登记入库,保证入库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对不合格品有权拒收。

五、库房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要建立健全材料台帐,做到贮存记录准确、完整,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对库存物资要挂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型号等。

六、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要做到布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无条件上架的要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并有标识。

七、入库产品要根据各类产品不同性质分别保管,对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重点保管。

八、库房保管员对材料物资的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认真办理出库的记账手续,填写单据数量要准确,字迹清晰可辨,签字认真,日期要确切。

九、库房保管员对在库产品应坚持盘点和不定期抽检,随时掌握品种、数量的变化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经理进行补充以满足施工的需求。

十、对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挡雨、防晒措施,保证材料不受损失。

十一、库房保管员有义务要做好日常通风、降温、晾晒、防尘、防锈、涂油工作,保持库房清洁、整齐、通风、干燥良好环境,

十二、库房内严禁吸烟,电炉取暖、做饭等动用明火的行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注意防盗、防火、防毒以确保库房的安全。

十三、库房保管员要恪守职责,遵纪守法,当发现因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材料丢失、损坏、变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进行相应赔偿,违纪不报者,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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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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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机关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制度

依据本办《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二、主任办公会制度

1、会议人员由管理办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秘书科长、负责主任秘书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3)讨论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印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和审议有关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管理办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研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等事项;

(7)临聘人员的吸收和辞退;

(8)研究讨论中心管理办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9)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各科室如有需上会的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交秘书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编排议程。

5、各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情况、资料、数据要准确无误,要有自己的明确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

6、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负责会务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周例会制度

1、参会人员为管理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当月值班领导主持召开。

2、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上午9:30分为固定会议时间,遇有其他事项需要调整例会时间时,由值班领导确定,秘书科负责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点评机关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本周工作重点;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报管理办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

(4)听取管理办阶段性(或专项工作检查、调研)情况汇报。

4、会议内容由各科室负责提供,秘书科负责汇总,报值班领导审定。

5、各科室提交会议传达、学习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文件、资料要及时提供,周工作报表必须于周五下午3点以前报秘书科汇总。

6、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各科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列入督查。

四、科务会制度

1、科务会由各科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科长主持;管理办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务会议,并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2、科务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于周一上午周例会之后和周五上午召开,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时召开,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调整。

3、科务会主要内容

(1)对管理办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工作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2)汇总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点;

(3)对本科完成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组织学习与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

4、科务会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会务档案,重点工作要有案可查。

五、系统工作会议制度

1、系统工作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会议确定,管理办主任主持,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参会;管理办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2、系统工作会议原则上半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召开,年底结合总结表彰大会召开,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需要部署时,可临时增加。

3、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县(市、区)行政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

(2)听取县(市、区)对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4)总结上半年系统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4、会议议程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各科室负责提供会议素材,秘书科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审定后,由秘书科下发会议通知。

5、管理办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六、总结表彰大会

1、总结表彰大会,由管理办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召开。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级窗口单位领导、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负责人和管理办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

2、会议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春节前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4)市政府领导讲话。

4、会议材料由管理办统一安排,各科室负责准备,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5、会务工作由秘书科牵头组织,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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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值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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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因此,公司内设机构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职责落实、管理落实。

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因此,公司内设机构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职责落实、管理落实。

1、值班人员值班地点门卫、办公楼,值班范围办公大楼、公司重点部位、车间及公司内部区域,值班人员务必监守岗位,按时接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务必经总经理的批准。

2、检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3、遇有重大事项和异常状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响应的措施。

4、值班期间应集中精力,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或影响值班的事情。

5、值班人员在公司下班后,要认真检查公司内部各项安全措施,对技术防范设施设防,发现防范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隐患并及时排除。

6、值班人员遇有职能单位进行检查等公务活动,要用心主动配合,协助搞好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

7、值班人员负责单位内部巡逻工作的检查监督,对巡逻人员不尽职责及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向公司有关领导提来源理意见。

8、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单位内部夜间发生的案件的处置,公司发生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9、值班人员是公司夜间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直接职责人,对单位内部夜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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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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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与员工的工作行为,能有效的帮助每位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行为习惯,为此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的根据公司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息。

二、工作纪律:

第一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应准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整齐,不许穿拖鞋。

第三条、上下班时间必须亲自打卡,禁止代他人打卡或给他人帮打卡。

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准聊天,玩游戏,听音乐。

第六条、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杜绝员工相互谩骂,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发生。

第七条、各生产部门员工,应无条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或调动。

第八条、生产现场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下班时应按排值

班人员负责打扫好各自生产车间的卫生

三 、工作态度: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条、热情:工作交往中面带微笑,亲切随和

第二条、礼仪:礼貌待人,敬语服务

第三条、尊敬:员工与客人之间,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不议论他人,冤枉他人

第四条、忠诚:忠于公司、忠于岗位

第五条、守时: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强化时间观念

第六条、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应明确分工,通力合作,不能推诿责任

第七条、责任:员工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将个人的事业与公司的事业联系在树立集体主义思想。

四、考勤: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

第二条:上、下班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并事先无任何说明的作为迟到、早退处理。

第三条:凡迟到或早退按公司规定超过5分钟罚一小时工资款,1小时以上扣超过时数的两倍工资。

第四条:员工每月允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按5元/次处罚。

第五条:员工因故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六条:加班:员工每天晚上超过21点,需部门主管同意并作登记,

如未事登记则视为自动放弃加班费。

五、病事假:

第一条:请病事假应当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应当在假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如超过时间按旷工规定处理。请事假由部门主管签字交办公室存档,若无请假的作为旷工处理。

第二条:婚假:对依照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第三条:丧假: 直系亲属公婆、丈人、丈母娘去世丧假3天,外地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

加路途假,路费自理。

本制度推行期间需要每位同事的积极配合,如对本制度有疑问或认为不足之处请提出,本制度也将会继续不断的更新完善,为打造一个完美的团队,一起努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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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竞俱乐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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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羽毛球俱乐部的管理,促进俱乐部的健康发展,维护俱乐部和广大会员的公共利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羽毛球俱乐部是非专业运动员,为广大羽毛球爱好者提供高品质服务、交流学习的平台。

第三条.羽毛球俱乐部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俱乐部的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下,积极为俱乐部会员打造一个全新的学习平台,提供全面、周到、快捷的羽毛球运动服务,让俱乐部会员体验真正属于自己的品味和情趣,充分体现晨曦羽毛球俱乐部“快乐面对每一天 快乐打好每一球”的核心理念和服务承诺。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俱乐部的服务范围

(1) 宣传普及羽毛球知识,组织广大会员参加羽毛球活动。

(2) 积极开展羽毛球运动的科研和情报的收集研究工作,整理和提供有关业务技术资料。

(3) 对于北京市羽毛球运动的开展,制定长远计划,积极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具体活动内容

为区别和目前大多数俱乐部千篇一律来了就是打球, 对俱乐部会员没有帮助和提高的情况, 本俱乐部特别规范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内容, 并将在以后活动中长期坚持推广下去, 目的就是让长期来俱乐部活动的会员通过参加活动真正了解认识羽毛球这项运动, 建立正确的运动意识观念和相关技术, 活动中将面对面直接得到俱乐部专业教练的现场帮助从而取得真正的进步和提高, 对俱乐部会员有实质的帮助是我俱乐部活动的核心指导思想.也是随队教练员的职责和承诺.并要求所有俱乐部会员遵守教练员的安排和俱乐部活动规则, 使会员通过俱乐部活动达到锻炼和提高双重目的

(1) 基本活动内容我们分为三部分:

1.准备活动,结合基本功训练

大家通过电视、现场比赛可以看到,专业运动员在高球、吊球、网前球、杀球等打得非常精彩,而这些技术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的磨练。而对业余的球友来说,这些看似简单的基本功,练起来很枯燥,反而感到是在浪费时间。

我们根据这点,把这项枯燥乏味的基本功,安排在上场活动的时间里,起到双重效果。

a以基本技术为主把全身活动开,好准备接下来的对抗比赛。如:一对一定点高远球.吊球.平抽扑挡,甚至基本功相对好些的球友,可以练些一对二,二对一的固定球路等。

b在教练的监督下,纠正错误动作,把基本功练扎实。只需短短的20分钟,就可以告别那种上来就乱打,简单热身就比赛的坏习惯。

2.实战对抗,及时讲解纠正错误

为什么有好多球友打了这么多年的球,还是会有好多错误的跑位.错误的球路…正确的东西自己心里也很清楚,可为什么就是在打的时候,还是错

是因为没有人第一时间给予纠正.讲解正确的,所以记忆不深。在此,我们推出多名教练同时陪打或观看,出现问题第一时间给予讲解.纠正,长期坚持下来,正确的球路.跑位.出球回球的合理性,才会在印在脑子里。

3.尾声,实战总结及放松拿出10分-15分钟来练练步法,把实战中错误的跑位再温习的跑跑,在教练的监督下把错误的步法改改。最后,放松压韧带,放松全身紧张的肌肉。

通常的俱乐部都是打到最后一分钟,然后散伙,大家一起FB…但是其实,打满2个小时身体已经开始疲劳了,最后时间打的球基本没有什么技战术可说了,还不如大家拿出点时间再来学点简单又重要的东西。这样充实的一堂训练课才有意义。

(2) 培训班,俱乐部根据不同需求的球友,开设不同基础的培训班。具体时间:

根据会员需求,待定。

1、初级班:针对刚接触羽毛球的朋友,以培养兴趣,掌握基本动作为主。训练内容:握拍.发球.正手高远球.正手吊球.基本步法。

2、中级班:针对掌握基本动作,以练固定球路为主。训练内容:半场直斜钱中上网.半场杀上网.后场两点吊一点上网.高吊上网等。

3、高级班:高级班以战术为主,针对有一定基础球友。训练内容:全场接高吊.全场接高杀.全场接杀吊.全场高吊对攻等。

4、双打班:全面以双打技术,双打球路的训练班。训练内容:平抽扑挡.定点长抽.二对二发接发.二对二攻防.多球第三拍.两边抽球.网前封网.后场两边杀球等。

(3) 定期组织教学比赛:检验训练成果,调动大家积极性,增加趣味性,俱乐部会根据比赛成绩自定奖品。

(4)俱乐部会不定期组织聚会、郊游等活动项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章 会员须知

第六条.入会条件

(1) 热爱羽毛球运动,自愿加入俱乐部。

(2) 同意本俱乐部章程。

(3) 交纳会费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 可享受与俱乐部签订服务协议的球场提供的优惠优质服务。

(2) 可优惠参加羽毛球俱乐部举办的羽毛球培训,接受专业教练的指导。

(3) 享有俱乐部举办的所有会员赛或民间比赛的参赛权。

(4) 可享有定制场地的优先权,并有教练指导。

第八条.会员义务

(1) 热爱羽毛球俱乐部,遵守俱乐部章程,维护俱乐部利益,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

(2) 按规定缴纳会费和支付各种活动费用。

(3) 遵守本俱乐部的有关章程和规定。

(4) 会员间应互相尊重,遵守羽毛球礼仪,倡导健康的羽毛球文化。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第一时间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俱乐部负责人及会员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一条.本俱乐部经费来源

(1) 会费;用于俱乐部组织会员参加外界比赛的服装、器械,俱乐部组织会员游玩的费用等等。

(2) 在核准的服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 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本俱乐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三条. 本俱乐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本俱乐部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五条.对本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俱乐部负责人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十六条.本俱乐部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俱乐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会员加入本俱乐部,即视为同意本章程的规定。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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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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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三、 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四、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 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五、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六、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七、 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 第一范文网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八、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九、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十、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十一、 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二、 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十三、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十四、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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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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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教师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陪餐登记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

③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

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园长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幼儿园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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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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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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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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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员工应带妆上岗,工作时间应保持愉快精神,热情待人。

2. 在工作时间不得抽烟、喝酒,不得与相邻柜台员工聊天。

3. 应保持店面整洁,每日应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

4. 应妥善保管好柜台财物和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库存发现货品丢失,按照丢失商品的吊牌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5. 每日应做好店面货品整理,按照公司要求陈列货品,精心搭配和摆放。

6. 按时上班,不得早退。吃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扣除一天工资。

7. 上班时间不得接待朋友探访。

8. 店员试用期定为1个月,薪酬为底薪1000+2%个人销售额提成。

9. 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提成+补贴

10. 提成为当月个人销售额的2%

11. 补贴包括交通补贴,化妆补贴,保险补贴。其中过了试用期的次月即可获得100元的交通补贴和100元的化妆补贴,保险补贴300元则自员工正式入职公司6个月后发放。

12. 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13.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14. 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公司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15. 员工应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16. 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17. 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18. 员工应爱惜店内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9. 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销售价格和销售活动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更改商品价格。

20.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对货品知识熟练掌握;努力提高自身的销售技巧。

员工的仪容仪表

1. 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 按照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

3. 如果有体味者,要适当涂止汗露。

4. 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5. 店员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店柜工服

1. 工服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如员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损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2. 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员工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 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回工服,如果没有退回,须按六折赔偿。

4. 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 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初犯者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处以书面警告。

店柜制度

1. 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店铺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公司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节假日期间和周末不得请假或休假。

3. 员工应洁身自爱、防盗防窃。工作时间,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下班自觉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检查所携带的私人包裹,并随时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清检员工储物柜。

4. 未经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铺的一切资料(尤其是销售额),否则将给予处罚。

5. 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6. 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给予处罚。

7.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8. 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9. 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做私人用途,不得将店铺电话随便告诉无关之人。

10. 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11. 穿着已购买的店铺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12. 严禁擅自穿着公司服装外出,违者严厉处罚。

13. 工作时间不准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顾客购买的商品需暂存时,需做好登记。

员工辞职

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请辞,待公司招到新正式员工后,可给予批准。过年前一个月不准辞职。若不按此流程辞职,只能发放上月工资的30%,其余作为弥补公司的运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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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校规章制度汇编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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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学校党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

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

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工作规则

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部会议制度

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处级干部请假制度的规定

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

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9. 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1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公章使用规则(修订稿)

1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行政公文处理的若干规定(修订稿)

1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统计工作暂行条例(修订稿)

1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

1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1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忠诠-尔纯”思想政治教育奖(二期)章程

1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公约(试行)

1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18. 我院参加评选上海市教育系统文明组室和文明岗的方法

19. 校园文明“十无”规定

2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章程

2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22. 关于开展基层文明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23. 关于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意见

24. 关于依托东方讲坛构建我院思政教育新平台的实施意见

2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宣传舆论环境管理的若干意见

26.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宣传舆论管理的若干规定

2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网络宣传工作的若干意见

2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实施意见

2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见

3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职工休息修养若干规定

3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资金”管理办法

3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特困教职工补助条例

3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3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

3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

3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教工小家”考核评比实施办法

3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行政监察工作实施条例(试行)

3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39. 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

4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

4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堕落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教学工作

42. 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3. 学分制实施细则

44. 学年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5. 关于优秀学生再选专业的实施办法

46. 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47. 关于公共选修课开设和修读的规定

48. “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49. 学生修读体育课程的规定

50. 关于开设预科学分必修课程的暂行规定

51. 专升本教学管理办法

52. 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办法

53. 第二专业(含辅修专业)教学管理规定

54. 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

55. 关于提前毕业或延缓毕业的规定

56. 关于证书发放的规定

57. 考试(查)工作若干规定

58. 关于考场纪律、违纪认定和处分的规定

59. 本科专业管理若干规定

60. 专业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61. 关于本科新设置专业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62. 人才培养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63. 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

64. 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65. 双语教学管理规定

66. 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

67. 试题库建设的原则意见

68.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69. 教学实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70. 关于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

71. 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2. 课程设计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3. 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4.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5. 大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76. 实验室工作规程

77. 关于实验室开放的若干意见

78.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79. 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管理办法

80. 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办法

81. 关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82.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83.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84. 校内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85.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86. 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87. 教学工作分级管理职责

88. 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

89.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人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若干规定

90. 领导及管理干部听课(看课)制度

91.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规则

92. 学生信息员工作细则

93.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94. 综合性、设计性与创新性实验项目设置与验收评价实施办法

95. 教材质量评估办法

96. 教案、讲稿编写基本要求

97. 期末试卷抽查、评审办法

98. 教学文档、教学资料保存类别及期限规定

99. 关于院(系)、部试卷存档的规定

100.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

10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非学历教育和培训办班管理办法

102.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10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

10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结算办法(试行

10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试行)

10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规则(试行)

10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

108. 关于调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要求的通知

109. 高教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110. 高教研究项目立项合同

111. 关于高教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使用的若干规定

112. 迎评促建工作规则

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

11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研计划管理办法

11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11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11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11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11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119. 上海应用技术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院管理办法

12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12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校重点项目申报说明

12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办法

12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12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奖励办法

12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12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术交流工作管理办法

12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机构管理办法

12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和收费使用办法

12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人事工作

13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培训暂行规定

13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实施暂行办法

13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试行)

13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新进教师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的实施办法(试行)

13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引进人才的若干规定

13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建设,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素质的意见

13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实施细则

13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的补充意见

13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业务进修的实施意见

13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考核办法

14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引进工程技术人员充实我院教师队伍的规定

14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工作制度

14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修订稿)

14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

14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待岗人员暂行办法

14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人事调配工作的暂行规定

14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新进人员用工制度以及合同(聘约)签订的若干规定(试行)

14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全员实施聘用合同制的通知

14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两级管理的部门文件制定和执行的指导意见(试行)

14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行两级管理的通知

15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对新进教师实行教学工作量补贴的暂行办法

15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双肩挑”人员的若干意见

15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百人培育工程”实施的办法(试行)

15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外聘教授的暂行办法(试行)

15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印发《2019-2019年校本部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

15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施2019年-2019年校本部各类岗位聘任的通知

15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加班、值班及费用支付的暂行规定

15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班、值班、中、夜班津贴标准计算方法的通知

15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初审及享受待遇期工资、岗位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15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行“工作出勤补贴”的实施办法

16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执行有关特定岗位津贴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16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幼儿托费报销的有关规定(试行)

16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职工家属医疗补贴办法的暂行规定

16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二OO二年一月一日以来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资和学院岗位津贴调整办法的规定

16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正、副主任科员岗位设置及聘任的管理执行规定

16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技术工人等级申报考核及岗位聘任办法的实施意见

16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高级专家延期退休的若干规定

16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执行退休制度、办理退休手续的规定(试行)

16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返聘人员聘用暂行规定

16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租用房补贴办法

17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外聘兼课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意见

图书、档案工作

17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图书馆的管理规定

17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档案馆档案借阅制度

17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部门文件材料预立卷工作制度

17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注意事项

17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兼职档案员职责

17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7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档案的管理制度

资产与设备管理工作

17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物资采购工作管理条例

17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学院房屋、土地使用的管理办法

18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教学场所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18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学院空闲房屋、教室、仪器设备借用缴费标准

18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方法

18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和收费方法

18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进口仪器设备的管理方法

18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接受捐赠仪器设备管理方法

18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损坏赔偿方法

18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处置管理方法

18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18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固定资产二级管理实施细则

19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家具管理方法

19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低值物品管理方法

19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化学危险品管理方法

19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

19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仓库化学危险品发放办法通知

学生工作

195. 学生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196. 优秀毕业生评选暂行办法

197.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198. 学生帮困助学实施办法

199.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

200. 关于学生帮困奖学金评定办法

201.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202. 关于学生证和校徽管理的规定

203.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204. 关于学生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探亲、定居手续的规定

20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医疗保险的管理办法

206.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20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

208. 关于新生入学教育的安排

209. 学生行为准则

21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211. 关于“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比办法

212. “励志”帮困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213. 詹守成奖学金基金会章程

214. “中企建设”奖学金评定条例

215. 关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216.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217. 校“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

21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21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草案)

22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221.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补充方案)

22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总队章程

22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2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

22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操作办法(草案)

22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校 “优秀社员”、“优秀社长”、“星级社团”的评选方法

国际交流工作

22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因公短期出国(境)的规定

22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进修的规定

22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邀请短期外籍专家的规定

23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选派交流学生的规定

23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来院交流学生管理的规定(试行)

23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聘请长期外籍专家的规定

23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中外合作专业学生第四学年出国学习的规定

23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

财务、审计工作

235. 关于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

236. 财务管理体制

237. 财务管理规定

238. 院办企业财务管理原则及方法

239. 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240.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41. 收费管理办法

242. 固定资产有关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243. 财务报销的规定

244. 财务会计稽核制度(试行)

245. 关于加强财经管理的若干具体规定(试行)

24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47. 发票收据的管理办法(试行)

24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条例(试行)

24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

25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各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的暂行规定(修订稿)

25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稿)

25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25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实施细则

25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25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稿)

25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稿)

后勤、基建工作

257. 学院电网及用电管理细则

258. 学院水网及用水管理细则

259. 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制度

260. 基本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制度

261. 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制度

262. 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63.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及综合治理工作

26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各级校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

265. 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66. 计算机校园网络用户守则

26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网络主页栏目及信息发布办法

26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

269. 保卫工作制度(校领导、院(系)、处、室、馆、校卫队及其要害部门安全保卫责任制度)

270. 安全保卫值班制度

271. 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报告制度

272. 机动车辆与交通安全的规定

273. 校园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27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防火安全制度

27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型公众临时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其它工作

276. 校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77. 产业重大事项报告规定

27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

279. 关于我院退休人员共享费发放的办法(试行)

2019年度继续执行该汇编中的若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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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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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2019年7月29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必须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依照本条例中关于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协调的具体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第四条 行政执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合法、适当、公开、公正的原则。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

第五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同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公民、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以及舆论的监督。

第二章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

第七条 行政执法应当由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八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三)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四)培训、考核、奖惩行政执法人员;

(五)组织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行政执法制度:

(一)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

(二)执法责任制度;

(三)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四)执法错案纠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五)履行职责必需的其他制度。

第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范,确定具体的行政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忠于祖国,拥护宪法;

(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业务;

(三)除合同制工人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原在岗人员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三年内必须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经过专门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且经考核合格;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

(二)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

(三)调查案件事实,收集有关证据;

(四)督促、检查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

(五)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滥用或放弃行政执法权;

(二)违反法定程序;

(三)使用没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四)违反规定委托行政执法;

(五)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徇私枉法;

(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七)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八)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委托行政执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履行书面委托手续,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委托机关负责对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并承担受委托组织行政执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终止委托行政执法,必须履行解除委托关系的书面手续,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解除行政执法委托关系:

(一)委托期限届满的;

(二)委托行政执法已无必要的;

(三)受委托组织超越、滥用或放弃行政执法权,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委托机关认为需要解除委托关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行政执法依据

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的依据: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部门规章 和地方政府规章 。

第十八条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上位法为行政执法依据。

部门规章之间以及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裁决,以国务院裁决执行的规章为行政执法依据。

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与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为行政执法依据。

第四章 行政执法程序

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程序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执行本条例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凡国家规定统一着装或佩戴证章的,应当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证章 。

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事实、依据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工作、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执行强制措施时不得少于两人。

行政执法实行回避制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依法申请行政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确需勘查现场时,应当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当事人的邻居、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

勘查结果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勘查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见证人签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见证人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勘查结果的效力。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案件的处理结果。

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依法应当受理的审批、许可、确认、裁决等申请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对审查和办结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能办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办理的依据和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在期满前报经上级主管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时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第二十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收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者扣留财物,应当向当事人开具法定收据、清单。

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执法文书,依法执行送达制度。

第二十八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行政执法监督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及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层级监督。

第三十条 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四)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情况;

(五)执法文书的建立和使用情况;

(六)行政执法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七)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八)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情况。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发现层级监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机关有执法违法行为的,可以向该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接到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的机关,应当严格按照通知的内容执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发出通知书的机关报告整改结果。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确定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检查。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议考核。

第三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规定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行政执法机关报送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审查,发现不适当或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建议同级人民政府予以撤销或责令改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错案,追究过错者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诉、控告、举报的违法行政案件,应当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协调不成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或由同级人民政府报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行使监察职能。

审计机关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执法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预算的执行情况与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或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所在机关、上级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行为,有关责任人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按下列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一)具体承办人直接作出的行为,该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二)经审核、批准作出的行为,审核人、批准人承担主要责任,具体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但由于具体承办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的行为,具体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审核人、批准人承担次要责任;

(三)因有关负责人直接干预所作的行为,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但有关人员对该负责人的错误提出抵制意见的,不承担责任;

(四)经过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作出的行为,主持讨论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未提出抵制意见的其他有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五)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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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图书馆,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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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书馆借书须知

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

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

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并支付加工费2元。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借图书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罚滞纳金0.10元。

五、开架借阅图书的几点要求

1、进入书库必须出示证件,以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查阅资料。

2、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

3、书库内的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由取阅。浏览完毕,须将所阅资料对号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4、必须保持书库内书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洁,书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处或平放书架一侧。

5、未办好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出室外,如有发现,将视为窃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面批评教育,或本人作出检查,或报告学校给予全校通报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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