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设计装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2.1、完成~~~~~商住大堂、商住会所(第四层)、楼宇示范单位、销售交楼标准、公共等候空间、雨蓬、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等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施工现场的设计配套服务工作;
2.3、本项目产品的顾问及咨询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及结构图的电子文件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设计方案的手稿图、电脑效果图、说明资料,深化、完善相关方案,并完成施工图设计、材料样板的选择与提供、成本预算和其他设计服务。
2.5、每一项设计,乙方须提供2款以上的设计方案供甲方参考选择。
2.6、设计成果要求:
2.6.1大厦商住大堂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2商住会所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3标准层北半层交楼标准 、 、 、 、 、 、 、户型 种不同风格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风格及表现由乙方设计师自定,单方造价控制在 元以内,图幅规格为 规格;标准层南半层示范单位 种不同组合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4公共等候空间、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各 款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5首层入户大堂及裙楼商场雨蓬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6以上方案的合订本 本。
2.7、方案获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全套一式十份的施工图纸。
3、乙方报酬及支付方式:
3.1、乙方完成本合同第2条所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 元。
3.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即 元);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 元)。
4、甲方责任
4.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3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相同时间;规定时限超过3天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
4.2、签署确认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材料样板等。
4.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所耗工作量的计算和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决定。
4.4、负责方案和施工图会审的组织工作。
5、乙方责任
5.1、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5.2、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5.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经甲方批准的上一阶段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相关责任。
5.4、对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5.5、乙方的设计应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根据施工图纸提交预算文件。
5.6、乙方应为金盛大厦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提供全程施工配合服务,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技术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7、乙方应为甲方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提出建议,并协助甲方购买家私、灯饰、窗帘、饰品、植物等,并指导布置家私。
5.8、参加甲方召开的装饰材料及装饰工程的招标会议,并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作相应的答复。
5.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及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6.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若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则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并支付给乙方。
6.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总额的 5 ‰;逾期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款额。
6.4、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实际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6.5、合同生效后,若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额,并赔偿甲方人民币5万元。
6.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技术经济资料、任何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甲方均有权向乙方索赔。
7、其他
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对乙方设计的不满意且最终的施工未采用乙方的创意设计,则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设计资料、设计文件等泄漏给他人。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和版权归甲方所有。若因乙方侵权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7.4、本装饰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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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设计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项目内 容设计费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乙方以此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
1、乙方需在_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
2、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_个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设计完毕,甲方结清全部款项后,甲方应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商标注册,注册不成功乙方为其免费重新设计。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某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民法典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篇2:设计委托合同范本
甲方) 委托 ( 乙方)的专利代理人 就名称为 代理以下业务:
1.代办专利文献检索。(根据需要另定)
2.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文件的撰写(包括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等),代办专利申请文件提交手续,代交专利局的专利申请费。
3.代办专利(技术)许可证贸易。(根据需要另定)
4. 其它事项: 。
为顺利完成以上委托任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必须密切合作;
二.甲方:
1.应无保留地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全部技术细节,包括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信息资料和口头答询,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2.应当及时满足乙方根据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程序期限,其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3.应向乙方提供申请人、发明人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如果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延误各项规定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按规定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1)代交的专利申请费 元,实质审查费 元;
(2)撰写和提交专利申请代理费 元;元;
(3)代办请求实质审查代理服务费
(不包括)实审答辩费。
(4)文献检索费 元;
(5)其他费用;元
(6)费用的合计:
公司账号:
公司地址:
三.乙方: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代理费后(除协议另有规定者外),即着手进行代理业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在法定期限内,承担委托项目的技术保密义务。
3. 除甲方提供资料和费用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之外,由于乙方的过失延误法定期限的,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和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一周前通知对方,并办理好合同终止和变更手续,所付代理费用按实结算。
五.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完成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规划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____平方米);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建筑高度____米。
4.建筑功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5.投资估算:约______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副本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设计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
1.1.1.7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8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1.1.2.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1.1.3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3.1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1.3.2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1.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1.1.3.4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1.1.3.5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6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1.1.4日期和期限
1.1.4.1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2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1.1.4.3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5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合同价格
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联络
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6.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7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2.1.2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决定
2.3.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和(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2.3.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4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5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设计人人员
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
3.3.2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
3.3.3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3.5联合体
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工程设计资料
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
4.2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对发包人的要求
5.1.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
5.1.1.2发包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钢材用量、混凝土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5.1.1.3发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5.1.2对设计人的要求
5.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
5.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3设计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专业技术协调要求,合理确定基础类型、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使用荷载及综合管线等。
5.1.2.4设计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1.2.5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2.1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5.3.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4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5.3.5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5.4.1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2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6.4暂停设计
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6.5.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7.1.2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7.2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应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10.2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10.4进度款支付
10.4.1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10.4.2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10.5.2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10.5.3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10.6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1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11.2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3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11.5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1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2.3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13.知识产权
1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3.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1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4.1.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14.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14.1.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2.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14.2.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4.2.4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5.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6.合同解除
16.1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6.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16.4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4.1.1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争议解决
17.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
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及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17.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保密
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发包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____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___;
执业资格及等级: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____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________。
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联合体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____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____天。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____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____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________或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____天前支付。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____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____(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篇4:装修设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
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
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
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
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
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1】【2】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一)
序
号施工项目居室1
平方米居室2
平方米居室3
平方米门厅
平方米卫生间1
平方米卫生间2
平方米阳台
平方米厨房
平方米zz
四、装饰作法
1.涂料2.塑料墙裙3.木踢脚4.砖踢脚5.塑料踢脚6.窗帘盒7.暖气罩8.木质阴角线9.石膏阴角线10.包门套11.包窗套12.包门13.现制门14.现制窗15.现制吊柜16.现制地柜17.现制落地柜18.包管道19.暖气移位20.管道改线21.供电改线22.作防水23.灯具安装24.洁具安装25.油烟机安装26.排风扇安装27.热水器安装28.洗手盆安装29.洗菜池安装30.拖布池安装31.防盗门安装32.铝合金门窗33.挂镜线34.饰物、镜子35.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金额单位:元
序号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
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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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区园林景观设计合同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 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7.1 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__________________ %。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_____ 份,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 份,设计人 ___________ 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约定事项:
8.12.1
8.12.2
8.12.3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住 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篇6:淘宝店铺平面设计劳动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淘宝店属于消保店铺,开通旺装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及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所在范围内的商品、图片空间、附属功能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用途
1、乙方租赁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为B2C商业店铺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淘宝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每月 元,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租金为 。
2、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方收取乙方 元做为淘宝消保店铺等押金,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交清网店维护费外,其它全额退还。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淘宝店所产生的维护费用、空间费用、域名费用、商品交易税收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第一季度租金及押金之日将上述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账户、密码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淘宝店铺能够从事网络B2C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及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所在B2C范围内的商品空间、淘宝商品安置空间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所有可以移动、下架的数据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归还。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不承担淘宝店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利用上述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及破坏淘宝官方的交易规则的行为。
4、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 天以上。
(2)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他人,租赁时甲方没有收取乙方任何转让费用,租赁到期后,乙方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和转让费。淘宝店铺转让,乙方不得中途转让他人,包括亲友,合同到期后,甲方收回淘宝店铺,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乙方在淘宝店铺上进行的装修等,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商品数据打包下载带走,原来数据资料无偿退给甲方,不得故意损坏。
(5)乙方在合同使用期间一定要注意遵循淘宝网经营规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或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范围内的商品、商标等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及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范围内的商品、商标,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中国站-购物天堂(淘宝店,旺旺名:王先标)及其附属功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交还时: 商品: 消保:其它: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双方不得反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方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人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篇7: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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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装潢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
3、工程设计期限: 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4、设计工程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项目:
1、装饰设计:室内六面体
2、软装饰设计:、布艺、窗帘;
第三条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十壹万伍仟元,¥ 。
2、设计定金(大写)贰万叁仟元, 元。
第四条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陕西省装饰装修行业标准。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
(1)室内平面布置图
(2)地平布置图
(3)室内顶棚布置图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部分节点详图
(4)装饰装修材料表第五条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3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
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7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 )。
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3日内与乙方沟通。
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7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30%,计人民币(大写)叄万肆仟伍佰元千元,¥
3、第三阶段: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7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3日内与乙方沟通。
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7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
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3次,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设计方案修改: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图纸(2)项目造价(3)主要材料明细单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
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
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7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 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300元的赶工费。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方式解决: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9:企业形象设计委托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等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支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时,甲方需支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_____方式处理(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篇10:网站设计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执行。
第一条 甲方选择的具体项目为 网站设计建设 ,
共向乙方交纳人民币 (¥ )。
第二条 此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为:
1.
2.
3.
第三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需向乙方交纳30%预付款,金额为人民币 (¥ )。
第四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 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的静态页面的初稿制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制作费,金额为人民币 (¥ ),乙方在 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的程序制作;网站成功上线后,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剩余40%的制作费,金额为人民币 (¥ )。网站上线后,在百度自动抓取范围内能够达到直接输入中文项目名称搜索的结果。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签定合同之日第二年起,如续签合同甲方需向乙方交纳 杀毒、备份、解析、域名、空间的维护费用合计壹仟贰佰元整(¥1200)。
第六条 维护范围:维护包括成型网站的正常运行、域名的正确解析、已有栏目里面内容(图片、文字)的更换、每周一次的定期杀毒、每月一次的数据备份。
维护范围不包括:网站栏目的增加、网站功能的更换、网站整体色调的修改、网站框架布局的调整、以及各个栏目表现形式的重置。
第七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签订合同后,需向乙方提供相关建站的完整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资料的真实性或资料提供不及时,造成网站不能按时开通。责任由甲方负责。
2、不利用网站发布非法内容,网站中涉及的图片和文章乙方不负责版权的审查工作,网站制作完成交予甲方使用并结清相关款项以后,即为甲方默认网站所有资料的来源,如涉及版权问题,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责任。
3、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互联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乙方责任:
负责按标准制作开发网站。
负责制定相关资费和服务标准。
安排专人负责甲方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
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负责信息平台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负责网站建设各种手续提交及送达。
第八条 服务终止及违约责任:
1、如果因甲乙双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和开通不及时由乙方负责;
3、如果甲乙双方经办人因事因故离开原单位的,甲乙双方都必须承认合同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4、如果因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须向对方赔偿50%的违约金;
5、如因甲方同意中断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6、如因甲方资料提供不及时,经常变更、付款不及时、工商登记变更等原因造成争议和服务中断,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本合同由统一制定,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决定。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秦皇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____ 年 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 ____ 年 ____月____日
篇11:路牌广告设计和制作合同
甲方(广告主):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广告设计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设计广告等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广告的设计
1.内容: 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提供广告设计样稿并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负责在本条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交付广告设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设计样稿。
2.设计期限:共 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执行以上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4.验收标准及方式:
验收标准按本条第3款“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约定内容执行。
乙方在本条第2款约定期限内设计完成相关广告内容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广告设计成果及报告;甲方收到后 日内,甲、乙双方指派专人,根据本条约定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对广告设计成果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进行整改、重作,并承担整改、重作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整改或重作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合同价款;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广告设计内容的报批
乙方负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广告设计内容等事项进行审查,办理广告设计等相关事宜的行政管理报批手续,保证广告设计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第三条 广告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广告设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包括如下项目:广告设计费、报批费、税费及 。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即在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广告设计费用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2.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设计完成广告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即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广告设计费用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3.乙方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完毕广告设计等相关事宜报批手续后 个工作日内,即在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广告设计费用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至此,广告设计费用全部支付完毕。
第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与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合作之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双方合作之后设计的广告的知识产权归 方所有;
乙方保证为甲方设计的广告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形,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乙方保证为甲方设计的广告中,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图片并拥有该图片著作权人许可使用授权,乙方如果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图片或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使用的图片,发生侵权情形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乙方提供与图片版权使有者、肖像所有者或代理的图片公司签订的授权许可使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对于合作中甲、乙双方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等,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广告设计费用;
4.甲方应为乙方设计广告提供相关广告信息,并应保证所提供广告信息的真实性。
乙方: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广告信息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3.乙方为甲方设计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违法情形;
4.乙方负责办理设计广告所需相关行政管理手续的报批,保证广告设计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如在广告设计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作品设计,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并交付广告设计成果。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否则,不发生变更、解除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因政府政策、法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书面证明;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发生此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标的总金额15%的违约金;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如因乙方过错造成广告设计延期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标的总金额 0.5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甲方过错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起,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 0.5 %的违约金。
4.在本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和终止广告设计,否则,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标的总金额 15 %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如乙方设计广告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违法情形的;或者乙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约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等事项申请审查,办理或及时办理广告设计等相关事宜的行政管理报批手续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补充约定事项 1. 2. 3.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生效或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本合同项下某一条款的争议,不应影响甲、乙双方对其他条款的履行。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附则
1. 如任何一方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本合同。
2.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以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规定;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给与或提供任何手续费、好处费、中间费等不正当的金钱、实物或服务;现在和将来也不会给予或提供以上金钱、实物或服务,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甲、乙双方严格禁止各自工作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如任何一方工作人员发生本款第(2)项所列行为的,均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4)甲、乙双方如因任何一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就与上述有关的事项,愿意接受对方的监督与调查。
(6)本反商业贿赂条款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有 份,乙方执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订地点:
篇12:设计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选择的套餐名称:
甲方最后结款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并根据自身的需要,选定模板风格。
2、?网站制作工作全部完成,经过甲方验收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未付的全部费用;乙方予以上传网站。
3、?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无条件的负全部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域名以及虚拟主机等在甲方使用期间的合法使用;
2、?如乙方网站制作完成,甲方在最后结款期限内尚未支付剩余款项,乙方保留向司法机关提出控诉的权利。
四、验收确认:
1、?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空间和时间内进行验收;
2、?验收期为乙方指定验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如甲方在验收期过后即不签收《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又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保留向政法机关提出诉讼的权利。
五、费用及付款
1、?本合同总款项为________元整,先期预付款为总款额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整,后期付款甲方须验收合格后立即支付,计________元整。
2、?附加款项指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增加的页面及效果、功能等,每增加一页按照________元/页_____(其他按《网站制作_____明细表》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六、?其他
1、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联?系?人:
盖?章(单位代理):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传?真:
联系地址: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编码: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电子邮件:
会?员?号:网?址:
年?月?日
乙方:联系电话:
传真: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联系地址/邮编:
电子邮件:
年?月?日
篇13: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着绿化工程设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 设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及交图时间期限:
二、 工程设计费:40元/平米
三、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三、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分数、地点及时间
四、费用
4.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4.2此项工程设计完工后,如由乙方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合同。设计费则由乙方承担,已付设计费作为工程进度款从工作总价中扣回。
五、支付方式
5.1本合同生效三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2设计人提交费总额的40%,计;之后,发包人经图纸会审后,在施工期间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20%,计 ,施工完成后,发包人结清余款10%,计 不留尾款。
六、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法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签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分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6.1.1、6.1.2、6.1.3、6.1.4、6.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6.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5设计人支付设计文件后,根据发包人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项目交底、现场技术指导、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竣工验收。
6.2.6在合同约定期限,乙方(设计人)未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设计及交付义务的,经甲方(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催告,乙方仍不能履行并完成本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据实赔偿。
6.2.7出现6.2.6条款情形的,本合同第6.1.3条款对甲方不具约束力。
七、保密
双方都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合同鉴定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9.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9.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商或供货商。
9.3发包人委托设计惹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9.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及生效,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9.6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本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年月日:
篇14:上海市室内设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代 理 人: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设 计 师: 职业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点:
区(县) 路 弄 楼 室,近 路口,小区名称 。
2.房屋建筑物类别:□别墅 □公寓 □花园洋房
□办公室□商铺 □会所 □酒店。
3.房型: 。
4.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5.预计装饰造价(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设计程序及要求
1.室内装饰的设计程序:
(1)设计准备阶段为 个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至现场进行勘测,并与甲方充分沟通。
(2)方案设计阶段为 个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分析各空间的相互功能关系,提供平面设计,显示出功能单元位置、功能单元关系及家具安排布局,并提供 个主要空间视角的效果图。乙方介绍并说明设计方案,进行方案调整,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3)施工图绘制阶段为 个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按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全套装饰施工图的设计与绘制。乙方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设计并绘制成完整的施工图。
(4)工程施工阶段,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到装饰工程施工完成止。乙方要进行施工前的设计交底,参加现场协调,进行必要的现场指导;竣工时,协助做好总体验收工作。
2.设计图纸资料基本要求:
(1)提供的设计图应符合 的规定,一式 份,并交甲方 份。
(2)设计图具体要求:
A.每页设计图须由制图、校对、审核三者签字。
B.每页设计图须由甲方签字认可。
C.设计图如需修改或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3.提供设计图文资料内容:
(1)图纸封面、封底、设计图纸、图列表;
(2)设计图纸目录和设计与施工说明;
(3)原始建筑平面测量图(含所有墙体内部尺寸、门窗洞尺寸、房梁、上下水、燃气、地漏、污水管、空调洞、排风口、配电箱、弱电箱、多媒体箱等标注);
(4)墙体改动图(拆建承重结构由甲方向物业或有关部门申请书面批准);
(5)设计平面布置图;
(6)设计顶面布置图;
(7)设计地面布置图;
(8)强、弱电及多媒体、智能化插座定位分布图;
(9)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
(10)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11)厨、卫墙面设施布置图;
(12)主要部位立面、剖面、节点详图;
(13)局部透视图;
(14)主要装潢(饰)材料用材表;
(15)其它 。
第三条 设计费用
本项目设计费用:使用面积 平方米,单价 元,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第四条 支付方式
1.乙方设计师上门勘测前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2.甲方确认平面设计图纸 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的总额 %,计人民币 元。
3.余款支付 。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设计需要,提供物业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单位的联系人,该项目的建筑、结构、设备、管道等竣工图,以及大楼装修规定。
2.甲方应填写完整的《设计任务书》。
3.甲方对已确认的设计图进行修改,重新设计的部分,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设计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
5.乙方应根据甲方所填写的《设计任务书》及装饰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6.施工过程中,乙方指派设计师现场进行施工交底, 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三次。
7.乙方在中途需更换所指派的设计师,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必须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确认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支付部分设计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延期完成设计图的,每延期一天,应按设计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4.双方订立设计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再履行本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
附件一:《上海市室内设计流程签证单》
附件二:《上海市室内设计修改或变更签证单》
附件三:《补充协议(附页)》
附件四:《设计任务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委托代表人:
邮 编: 邮 编: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5:设计广告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做____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后申请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____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付乙方合同金额的____%;剩余部分____%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如逾期付款,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滞纳金;如出现数量增加减少,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二、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完工,施工期间如遇雨雪天气、节假日停电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四、双方权利、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字制作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安全承载力。
3、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按时结算的费用。
(二)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意向提供制作方案。
2、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
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室内设计委托协议样式一
一、在正式进行设计制作前,甲方应提出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补充说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甲方须于签约同时支付设计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抵做设计费)
三、乙方将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完成_____设计图纸。_____图纸交付甲方时,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
五、在施工图纸制作阶段,如果作业内容有大幅变动或追加稿件制作时,交稿时间得由双方另行议定,并另行追加制作费用。
七、乙方设计制作稿件进行中,因天候、情事变更或不可归责乙方之事由等因素而终止时,依下列方式计费:
(1)?草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计算。
(2)?正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计算。
(3)?完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计算。
委托方(甲方)签字:?设计方(乙方)签字:
篇17: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技术服务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的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服务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 ,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三维空间论证。
第二条 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乙方审核下述材料后应当在甲方出具的材料清单上盖章确认:
1、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的1:20__或1:500地形图(电子文件,cad格式,附规划红线黄线资料);
2、规划总平面图(电子文件,cad和jpg格式,jpg文件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3、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电子文件,cad格式);
4、项目整体效果图和建筑单体立面图(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5000*5000,500dpi,包括鸟瞰、人视等,以日景为主);
5、三维模型(max或skp格式);
6、建筑色彩参数按照《武汉市主城区建筑色彩推荐98色》要求标注其对应材质及色彩。
第三条 工作时限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生效,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工作成果。
第四条 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1、根据项目的设计意图对规划方案进行立体设计与空间表达;
2、提供三维空间环境下规划方案实施效果分析与论证;
3、可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规划方案成果进行调整及重新制作;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审批通过方案的三维场景视频文件一套。
第五条 技术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技术服务费用。经友好协商,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 整(¥ .00元)。
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选择如下第 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技术服务费用,届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专用增值税发票。
(2)分期付款方式:
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总费用 的款项;
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且经甲方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总费用 元。
第六条 保密
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及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基础资料及成果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其用于其它场合。除法律法规或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要求外,甲乙双方共同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将约定的工作内容、成果及费用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一旦外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及时效性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逾期超过3天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论证结果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技术服务费用。
3)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完成工作,并对乙方的工作进度进行监督。
4)如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发生较大变化或需增加多个比选方案,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技术要求在规定的工作周期内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
2)乙方在按照要求进行该项目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的同时,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的相关演示工作。
第九条 违约
1、甲方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甲方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总额0.1%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论证费超过3天的,乙方有中止本项目论证或留置本项目成果的权利。
2、乙方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工作,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总额0.1%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盖章时成立并生效,自乙方将最终成果正式提交甲方后终止。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经签署或确认,非经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完善。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行号:
联系电话:
篇18:设计院内部承包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管理以及对承包人的过程监控力度,提高项目赢利能力,明确长沙事业部与承包人的责、权、利,实现公司与承包人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同时规避项目管理风险,依据公司及长沙事业部有关办法及相关规定,制订本条款。
第二条?本条款共分十三章,包括总则;定义;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风险抵押;工程价款;项目组织管理;物资设备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和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及CI形象;工程分包与分包结算;工程质量保修;后续工程的跟踪与承接;外部关系协调与处理;其他。
第三条承包人认同并遵守事业部(公司)关于现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事业部(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现场管理,接受事业部(公司)按企业规定对现场进行的各项检查、指导、监督。
第四条本承包合同是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基础,本承包合同未作规定的,均按公司与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执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的全面履行主合同。
第五条本条款适用于长沙事业部所属内部合作项目。
第二章定义
第六条内部合作项目;承包人
内部合作项目指经初步测算为预亏或赢利空间较小,利润率不高的自营项目,为了提高项目赢利水平,拟采用自营项目的过程监管方式,外部合作项目的核算方式运作的新的项目管理承包模式。
采用A方式,承包人指项目经理个人;采用B方式,承包人指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承包人原则上为公司内部员工
第三章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第七条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成本、包文明施工选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承包:________________
A方式: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商务经理由事业部委派),原则上合同额在20__万元以下的工程适用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
B方式:________________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也即项目内部股份制合作承包),原则上合同额在20__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在合作协议条款中明确。
C方式:________________公司内部模拟股份制,项目承包班子与公司共同作为股东实行股份制承包方式。
第四章风险抵押
第八条采用内部合作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均需缴纳风险抵押金,其中实行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的项目,项目经理承担全部风险抵押金;实行项目承包班子承包的项目,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承担40-50%,其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其他项目股东)承担50-60%,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第九条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承包人需到财务资金部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原则上以现金缴纳,特殊情况承包人可以用有价证券、房契及实物抵押等形式缴纳,抵押其间不计算利息,财务资金部出具收款收据或抵押凭证,未按期缴纳风险抵押金的视同放弃承包人资格;
第十条风险抵押金在项目竣工、成本核算完毕且项目上缴指标达到承包合同目标时,全额返还(不计利息);如上缴实际低于本承包合同指标时,则以风险抵押金抵扣,直到扣完为止。以现金形式上缴的风险抵押金将视作公司对该项目的资金投入,可用于该项目的生产。
第五章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本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审核并经业主及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造价为准。主合同结算参照事业部(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办理。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9:店面整体设计装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为统一和提高店面和产品形象,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特聘请甲方为提供相关服务,现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4.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5.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6.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20:VI设计合同书_合同范本
VI设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合同内容和要求: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标志设计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vi导入、vi执行、及vi手册的整理
二、费用
vi设计及vi手册的整理: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万元( 大写:_________)(rmb)(以上费用含设计费和vi手册印刷装订费,装订vi手册共计________份)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0%,即人民币¥____ 万元整(______万元整),
2、vi手册整理完成;印刷装订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策划设计工作。
2.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二○○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甲方公司vi手册的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
3. 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着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着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着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因vi设计工作是十分艰巨的,不仅需要经过大量调研工作,更需一流设计师的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409号
电话: 电话:010-64840316
传真: 传真:010-64840316-803
日期: 日期:
附件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vi策划导入相关内容为:
vi基础设计项目
1、企业标志设计
□ 企业标志及标志创意说明
□ 标志墨稿
□ 标志反白效果图
□ 标志标准化制图
□ 标志方格坐标制图
□ 标志预留空间与最小比例限定
□ 标志特定色彩效果展示
2、企业标准字体
□ 企业全称中文字体
□ 企业简称中文字体
□ 企业全称中文字体方格坐标制图
□ 企业简称中文字体方格坐标制图
□ 企业全称英文字体
□ 企业简称英文字体
□ 企业全称英文字体方格坐标制图
□ 企业简称英文字体方格坐标制图
3、企业标准色(色彩计划)
□ 企业标准色(印刷色)
□ 辅助色系列
□ 下属产业色彩识别
□ 背景色使用规定
□ 色彩搭配组合专用表
□ 背景色色度、色相
4、企业造型(吉祥物)
□ 吉祥物彩色稿及造型说明
□ 吉祥物立体效果图
□ 吉祥物基本动态造型
□ 企业吉祥物造型单色印刷规范
□ 吉祥物展开使用规范
5、企业象征图形
□ 象征图形彩色稿(单元图形)
□ 象征图形延展效果稿
□ 象征图形使用规范
□ 象征图形组合规范
6、企业专用印刷字体
□企业专用印刷字体
7、基本要素组合规范
□ 标志与标准字组合多种模式
□ 标志与象征图形组合多种模式
□ 标志吉祥物组合多种模式
□ 标志与标准字、象征图形、吉祥物组合多种模式
□ 基本要素禁止组合多种模式
vi应用设计项目
1、办公事物用品设计
□ 高级主管名片
□ 中级主管名片
□ 员工名片
□ 信封
□ 国内信封
□ 国际信封
□ 大信封
□ 信纸
□ 国内信纸
□ 国际信纸
□ 特种信纸
□ 便笺
□ 传真纸
□ 票据夹
□ 合同夹
□ 合同书规范格式
□ 档案盒
□ 薪资袋
□ 识别卡(工作证)
□ 临时工作证
□ 出入证
□ 工作记事簿
□ 文件夹
□ 文件袋
□ 档案袋
□ 卷宗纸
□ 公函信纸
□ 备忘录
□ 简报
□ 签呈
□文件题头 □ 直式、横式表格规范
□ 电话记录
□ 办公文具
□ 聘书
□ 岗位聘用书
□ 奖状
□ 公告
□ 维修网点名址封面及内页版式
□ 产品说明书封面及内页版式
□ 考勤卡
□ 请假单
□ 名片盒
□ 名片台
□ 办公桌标识牌
□ 及时贴标签
□ 意见箱
□ 稿件箱
□ 企业徽章
□ 纸杯
□ 茶杯、杯垫
□ 办公用笔、笔架
□ 笔记本
□ 记事本
□ 公文包
□ 通讯录
□ 财产编号牌
□ 培训证书
□ 国旗、企业旗、吉祥物旗旗座造型
□ 挂旗
□ 屋顶吊旗
□ 竖旗
□ 桌旗
2、公共关系赠品设计
3、员工服装、服饰规范
□ 贺卡
□ 专用请柬
□ 邀请函及信封
□ 手提袋
□ 包装纸
□ 钥匙牌
□ 鼠标垫
□ 挂历版式规范
□ 台历版式规范
□ 日历卡版式规范
□ 明信片版式规范
□ 小型礼品盒
□ 礼赠用品
□ 标识伞 □ 管理人员男装(西服礼装白领领带领带夹)
□ 管理人员女装(裙装西式礼装领花胸饰)
□ 春秋装衬衣(短袖)
□ 春秋装衬衣(长袖)
□ 员工男装(西装蓝领衬衣马甲)
□ 员工女装(裙装西装领花胸饰)
□ 冬季防寒工作服
□ 运动服外套
□ 运动服、运动帽、t恤(文化衫)
□ 外勤人员服装
□ 安全盔
□ 工作帽
4、企业车体外观设计
□ 公务车
□ 面包车
□ 班车
□ 大型运输货车
□ 小型运输货车
□ 集装箱运输车
□ 特殊车型
5、标志符号指示系统
□ 企业大门外观
□ 企业厂房外观
□ 办公大楼体示意效果图
□ 大楼户外招牌
□ 公司名称标识牌
□ 公司名称大理石坡面处理
□ 活动式招牌
□ 公司机构平面图
□ 大门入口指示
□ 玻璃门
□ 楼层标识牌
□ 方向指引标识牌
□ 公共设施标识
□ 布告栏
□ 生产区楼房标志设置规范
□ 立地式道路导向牌
□ 立地式道路指示牌
□ 立地式标识牌
□ 欢迎标语牌 □ 户外立地式灯箱
□ 停车场区域指示牌
□ 立地式道路导向牌
□ 车间标识牌与地面导向线
□ 车间标识牌与地面导向线
□ 生产车间门牌规范
□ 分公司及工厂竖式门牌
□ 门牌
□ 生产区平面指示图
□ 生产区指示牌
□ 接待台及背景板
□ 室内企业精神口号标牌
□ 玻璃门窗醒示性装饰带
□ 车间室内标识牌
□ 警示标识牌
□ 公共区域指示性*能符号
□ 公司内部参观指示
□ 各部门工作组别指示
□ 内部作业流程指示
□ 各营业处出口/通路规划
6、 销售店面标识系统
□ 小型销售店面
□ 大型销售店面
□ 店面横、竖、方招牌
□ 导购流程图版式规范
□ 店内背景板(形象墙)
□ 店内展台
□ 配件柜及货架
□ 店面灯箱
□ 立墙灯箱
□ 资料架
□ 垃圾筒
□ 室内环境
7、企业商品包装识别系统
□ 大件商品运输包装
□ 外包装箱(木质、纸质)
□ 商品系列包装
□ 礼品盒包装
□ 包装纸
□ 配件包装纸箱
□ 合格证
□ 产品标识卡
□ 存放卡
□ 保修卡
□ 质量通知书版式规
□ 说明书版式规范
□ 封箱胶
□ 会议事务用品
8、企业广告宣传规范
□ 电视广告标志定格
□ 报纸广告系列版式规范(整版、半版、通栏)
□ 杂志广告规范
□ 海报版式规范
□ 系列主题海报
□ 大型路牌版式规范
□ 灯箱广告规范
□ 公交车体广告规范
□ 双层车体车身广告规范
□ t恤衫广告
□ 横竖条幅广告规范
□ 大型氢气球广告规范
□ 霓红灯标志表现效果
□ 直邮dm宣传页版式
□ 广告促销用纸杯
□ 直邮宣传三折页版式规范
□ 企业宣传册封面、版式规范
□ 年度报告书封面版式规范
□ 宣传折页封面及封底版式规范
□ 产品单页说明书规范
□ 对折式宣传卡规范7
□ 网络主页版式规范
□ 分类网页版式规范
□ 光盘封面规范
□ 擎天拄灯箱广告规范
□ 墙体广告
□ 楼顶灯箱广告规范
□ 户外标识夜间效果
□ 展板陈列规范
□ 柜台立式pop广告规范
□ 立地式pop规范
□ 悬挂式pop规范
□ 产品技术资料说明版式规范
□ 产品说明书
□ 路牌广告版式
9、展览指示系统
10、再生工具
□ 标准展台、展板形式
□ 特装展位示意规范
□ 标准展位规范
□ 样品展台
□ 样品展板
□ 产品说明牌
□ 资料架
□ 会议事务用品 □ 色票样本标准色
□ 色票样本辅助色
□ 标准组合形式
□ 象征图案样本
□ 吉祥物造型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