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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协议合同(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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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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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20___年___月___日于签订。

鉴于:

1、甲、乙双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乙双方拟实行吸收合并,甲方拟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拟解散并注销。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甲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三)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北京市;

(四)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截至200年月日经审计并经乙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表(见附件一),评估报告(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三)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北京市;

(四)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五)股东及股本结构情况:______________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六)盈利状况:______________20__年、20__、20__年……[盈利/亏损];

(七)乙方截至200年月日经审计并经甲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三),评估报告(见附表四)。

第三条合并总体方案

双方就合并方案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并注销;

(二)甲乙双方合并后,存续公司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即合并前甲乙双方的注册资本之和;

(三)甲乙双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合并及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但,合并手续于该日前不能完成时,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办理时限。

第四条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继承安排

甲乙双方完成合并及完成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无条件承受,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

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对债权、债务人的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资产及相关的全部文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上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书、各种账目、账簿、设备技术资料等;

(二)甲方应与乙方共同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并由甲方负担所有资产评估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继续管理其业务。但是,处理财产、承担义务_____________元以上的支出等,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职工安置方案

乙方全体管理人员及职工,于合并后当然成为甲方管理人员及职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合并手续的办理

甲乙双方应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股东大会未通过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乙双方应于股东大会通过本协议之日起一周内,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一方或双方申请未得到审批机关批准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各方均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全部必要的授权、批准,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对协议各方已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构成任何不法或违反。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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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产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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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第二条、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委托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以内(含%)。

第七条、乙方于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xx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x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x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号。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项解决:

(一)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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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水产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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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甲方)聘用(乙方)为业务经理,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聘请为本公司;合同期限为年。

(二)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公司产品的宣传,执行公司区域营销计划的实施。

2、负责公司推销及相关业务的接洽与联系,同时将相关客户资料备案到负责人处。

3、收集、掌握并反馈竞争对手的营销策划,产品价格、市场动向等方面信息,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4、跟踪并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妥善处理客户问题,收集并反馈客户对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期望,帮助本公司改善经营策略和服务水平。

5、服从甲方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薪酬制度

推广期实行底薪+提成方式,非推广期只计提成方式。

1、推广期薪酬:_________________底薪,试用期合格后薪酬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底薪

2、非推广期薪酬:完成推广期任务后,非推广期是接受订单日期,凡是客户下了订单并结清货款的,则有提成,提成按第1点计算。

3、每个季度总结每个业务员的业绩情况,并对业绩好的业务给予一定奖励。

4、甲方每月定期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薪酬;甲方的薪酬发放日为每月15日。

四、工作时间及差旅费用

1、工作时间:

1)每天10小时工作制(含中午)(8:30~18:30),乙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回公司安排工作。原则上每周必须回公司参加周例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需提前一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

2)每月有三天休息,超出三天按每天基本工资费用扣除。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非推广期不需要出差的,则在公司正常上班,上班时间为9:00~18:00,负责与客户日常联络等工作。

2、差旅费用:公司负责每个业务员推广费用,车费实销实报(需注明所到地方及出差成效),餐费按15元/餐。

五、双方约定

1、乙方要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和奖惩。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展业务工作创造相应的条件和支持,乙方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从事任何与本职业务无关一切活动,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本人自负。

3、乙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交付公司存档。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附加协议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二个月未给公司带来任何业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按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如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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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广西家畜禽、水产养殖产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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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畜禽水产()养殖产销合同

广西家畜禽、水产( )养殖产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养殖生产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养殖生产      头(只、尾)。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养殖生产的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公斤(头、只、尾)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    的时间为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养殖生产的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        ;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养殖生产       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苗、防病疫苗的,应以优惠价供应,具体的价格为种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失误或者提供的种苗、防病疫苗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进行养殖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生产人交售的       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回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    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生产人将产品或销售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     生效,于       失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              收购人

出卖人:            买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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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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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宗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市区

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根

据公司章程自定)。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第九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二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 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 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三章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五条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 本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四章股东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8、修改公司的章程;

9、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经理;

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一)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

(二)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三)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议,并由全体股东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六章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二十七条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代表公司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 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

三、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

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公司经理由股东会代表公司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向执行董事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七、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1名,由股东会代表公司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五)说明书;(六)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五条 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六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七条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 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股东会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 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公司法》第180 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十章 工会

第四十二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四十五条 经股东会提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东会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六条 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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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广西家畜禽水产养殖产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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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养殖方):

乙方(收购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品种规格或等级

数 量(千克或尾)

质量标准及要求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价格

□固定价格:         元/ (单位),合计总价款为              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        元/ (单位)。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          元/ (单位)。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三、养殖苗种、饵料提供方式

养殖苗种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养殖饵料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养殖苗种、饵料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养殖苗种、饵料应满足的条件为:                                     。养殖苗种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养殖饵料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 )将所订水产品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五、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            %以内(含 %)。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 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水产品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水产品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逾期交付水产品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少收水产品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水产品,按逾期接收水产品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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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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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和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这边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须遵照中国有关法律,按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批准的双方签订的契约予以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合资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关于合资期限、经营自主权、税务优惠等必须在契约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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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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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股东

第十五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 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 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 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 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 年。(注: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注:或两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注: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 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八条 公司因章程第三十七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四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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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产类副食品保障供应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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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_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干货副食类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本合同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见甲方采购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所_____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干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

2、乙方所_____品不得有_____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3、乙方所_____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4、乙方所_____品中应没有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

5、乙方所_____品包装以乙方原出厂标准为准;

6、乙方所_____品包装原则上采用纸箱包装,如根据货物性质、天气情况以及装运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装的,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成本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确保到矿货物仍完好无损;

8、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9、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缺失、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双方的义务与权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达第二日采购清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并由指定的负责人签名后递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订单确认后供货;

2.对采购食材的质、量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于收货之日起二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乙方。乙方进行调换或退货。

3、甲方因储存、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金:

(1)随意中断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时供货(迟于甲方所定供货时间24小时)。

(二)乙方责任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6、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7、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8、乙方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示产品检验合格证;

9、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由乙方自主确定,确保将货物及时、安全地运送到交货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

3、乙方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五、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1、乙方交货时间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箱验收后为准;

2、乙方按甲方确定的订单要求发货,乙方于到货2小时前,应将产品名称、规格、明细、件数、重量等以纸质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验货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

3、乙方负责送货至_________集团(_________),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购买的货物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六、货款支付

1、乙方所_____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货款一月一结算,结算日为次月的中旬;

2、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3、甲方仅向乙方支付货款,不接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款或者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

3、乙方若发现甲方有歇业、破产、经营严重亏损或不能按约定结清货款之情形,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应付款项;

4、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时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货款后方为有效;

5、乙方的业务人员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其作出的任何承诺均为无效。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超过总货款的10%;

2、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甲方实质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得超过总货款的10%;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供货数量除外)。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价格、验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盖章;

3、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为双方真实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动应当于10日内告知对方。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两份,副本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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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产养殖收购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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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收购合同

水产养殖收购合同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水产养殖事业发展,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品名、数量、保护价、及交货时间:

乙方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养殖的_______亩,为甲方所确定的水产养殖基地。

品名

规格或

等级

总数量

(千克或尾)

最低保护价

(元/千克或尾)

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千克或尾)

合同总价款(大写)出             ¥:             元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养殖苗种提供:_________________,养殖饵料由_____________提供负责。

第五条  甲方以乙方为服务对象,无偿为乙方提供各种养殖服务,包括组织培训、技术指导、信息传递、养殖管理等服务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养殖管理。

第六条  收购价格:收购时,等级产品的市场收购价低于约定的最低保护价的,以最低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按当地当天市场收购价格面定。在任何情况下,甲方都不得拒绝以最低保护价向乙方收购。双方在交易日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均同意由当地的价格鉴定部门确定,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交承担。

第七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收购要求:甲方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收购时间,一般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如乙方急于交售产品的也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收购地点和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未完成约定的交货数量将产品擅自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市场价格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应按照该产品的保护价格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提供技术指导存在误差,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约定: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原因,并有相应证明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在当时发生后____日内提出合同修改或中止。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约定的下例第____项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收购方(甲方):                 养殖方(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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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广西家畜禽水产养殖产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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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养殖方):

乙方(收购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品种规格或等级

数 量

(千克或尾)

质量标准及要求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价格

□固定价格:_________元/(单位),合计总价款为_________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_________元/(单位)。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_________元/(单位)。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_________%;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_________%。

三、养殖苗种、饵料提供方式

养殖苗种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养殖饵料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养殖苗种、饵料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养殖苗种、饵料应满足的条件为:_________。养殖苗种价格为_________元/(单位),合计:_________元(□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养殖饵料价格为_________元/(单位),合计:_________元(□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_________,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_________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_________)将所订水产品托运到_________,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五、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_________%以内(含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 是/□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_________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水产品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逾期交付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少收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水产品,按逾期接收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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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重庆市水产养殖订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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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养殖方):_________

乙方(收购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千克或尾)

质量标准及要求:_________

二、价格

□固定价格:_______________元/(单位),合计总价款为______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______元/(单位)。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______元/(单位)。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__________%;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__________%。

三、养殖苗种、饵料提供方式

养殖苗种由□乙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养殖饵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养殖苗种、饵料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养殖苗种、饵料应满足的条件为:_________。养殖苗种价格为______元/(单位),合计: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养殖饵料价格为______元/(单位),合计: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_________

(二)交货方式:_________

□送货。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将所订水产品托运到,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五、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_________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______%以内(含______%)。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是/□否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______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水产品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逾期交付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少收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水产品,按逾期接收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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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产公司鱿鱼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销售,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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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水产品原料原产地中国:

1、大鱿鱼数量 吨规格 g以上/条,单价 元/kg,计人民币 万元。

2、小鱿鱼数量 吨规格 g- g/条,单价 元/kg,计人民币 万元。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原料的鲜度、质量,交货时间为 ____年 月 日至 ____年 月 日。地点:东港,如原料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退货。

第三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汇款方式支付。20____年10月18日前先预付定金10%,余款在鱼货验收合格,交货前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六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补充合同。

第七条: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销售市场及价格因素变动而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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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西家畜禽、水产养殖产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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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管好水库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水产养殖,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兼顾,经村委充分讨论并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承包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 村的黄塘水库,水库水产养殖面积约20余亩,承包给乙方水产养殖,水库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20xx年2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费为 元/年。 年的承包费共计 元( 元),于合同签定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若今后物价上下浮动互不补偿对方差额。如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水库属甲方所有,乙方有经营使用权和收益权,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施正当的监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在届期内,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费用或变象收取其他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该水库对外的所有手续(不含乙方在经营中所需办的手续);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通车路、通三相电到水库大坝上。协助乙方办理经营用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承包期内,甲方应承担水库工程的维护、建设等费用。因国家建设对水库进行维修,应尽量考虑乙方利益,本着双赢原则与乙方充分协商,应尽量定于农历10月份进行维修,如确实需要提前施工,尽量在二个月内完工,如确实对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农业用水,乙方不得阻拦。但甲方应尽量保证乙方养鱼所需最低用水,以水位线低于下水口为限,放不出水为止。如特殊情况下需抽水,抽水时须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保鱼水位最低不低于1.5米. 如抽水影响到乙方的养鱼生产,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水库工程设施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种植农作物、树木,期满后应拆除搬迁、停止耕作、自行砍伐,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拆除。

6、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如造成水库发生偷盗现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偷鱼,炸鱼等治安案件。

7、甲方现有水库底渔无偿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捕捞库区渔时,只能用网,不得将库区水资源抽干,合同期满后,双方如不再续包,则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将库区水资源抽干清理底渔完毕后,归还水库给甲方。

第五条、风险责任

1、甲方承担水库工程设施因自然灾害、他人破坏、自身老化等引起的风险,乙方承担因自然灾害、管理不善、技术偏差等对养殖经营造成的风险。

2、乙方必须服从上级下达的防汛的规定。蓄水、排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蓄水、排水当水位高出水库高排水口时,自动排放,如遇特大洪水造成村民责任田被淹没,乙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

1. 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更变;

2. 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甲方自义务: 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名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应重新签订合同。

4、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原有关本水库的承包合同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失效,一切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单位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 方(签字):

鉴证单位(签章):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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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家畜禽水产养殖产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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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生产人: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收购人: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养殖生产____________,并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养殖生产____________头(只、尾)。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养殖生产的____________,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________,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公斤(头、只、尾)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________的时间为____________。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养殖生产的____________,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____________总价为____________,结算的方式为____________;结算的日期为____________。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养殖生产____________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____________。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苗、防病疫苗的,应以优惠价供应,具体的价格为种苗________;防病疫苗____________。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失误或者提供的种苗、防病疫苗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进行养殖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生产人交售的____________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回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________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生产人将产品或销售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____________生效,于____________失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收购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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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产公司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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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类: 贷款)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 (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 ,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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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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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个,企业法人____个,社会团体法人____个,事业法人____个,国家授权的部门____个。分别为: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在_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_。 _______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________。 团体法人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________,审批文号为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____出资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万元。

____出资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公司临时账户。

六、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七、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八、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九、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十、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签协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协议时间: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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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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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司股东共___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___个,企业法人_______个,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_______出资_______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_______出资_______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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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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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万元)││)││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注:董事长由股东会指定的,此处应增加“在董事中指定董事长”)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注:也可由股东会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本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经理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由股东会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按其职权作出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四条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各股东。

第四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四十八条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五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一、制定公司章程前,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

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但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带有下划线处,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的比例或者人数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章程样本所设定的比例或者人数。

五、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括号”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然后去掉括号。

六、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然后去掉所“注”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首届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决议内容:

在本次股东会上,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公司章程;

2.选举产生本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为:;

3.选举本公司董事长为;

(注: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该条毋须写入本次股东会决议)

4.选举产生本公司首届监事会,成员为:;

5.指定(或委托)同志负责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决议内容:

在本次董事会议上,形成以下决议:

1.选举为本公司董事长;

(注: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该条毋须写入本次董事会决议)

2.选举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3.聘任为本公司经理。全体董事签名:

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监事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决议内容:

在本次监事会议上,形成以下决议:

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为。

全体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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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鱼塘承包水产养殖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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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承包水产养殖承包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置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它相关养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面积

水库水产养殖面积约______亩、水塘约______亩

二 、承包时间

承包期为______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

前______年承包费为每年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后______年承包费为每年______元整(¥____________)于每年______月前准时上交甲方。

四、四方权力和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

2、 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经营及养殖行为。

3、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电。

4、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水库、水塘的合法养殖活动,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水库水面及鱼塘进行正常合法的养殖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养殖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养殖损失。

五、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包期间经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电费、水费、及其他养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在水库周边养猪。

4.承包期间乙方有义务帮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础设施不被损坏、偷盗。

5.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水库工程设施安全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六、如因国家征收养殖损失补尝归乙方、其他补尝归甲方。

七、如果对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八、附甲方原承包合同复印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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