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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汇总12篇 经营合同汇总20篇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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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招投标,全文共 2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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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额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对企业更新高档出租车优惠延长年限的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企业全额承包经营合同。原签订合同作废,新合同生效。

第一条?经营原则

1.本企业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证和相关证照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牌证及经营权证属乙方使用;

2.出租汽车的_____数、更新数及一切附属的营运设施等费用由乙方出资;

3.合同期内乙方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甲方做到乙方正常营运。

第二条?经营_____

车型:_____牌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

乙方_____应符合国家和市政府营运标准、营运设施齐全、经营证照齐全、有效,合同期内如_____状况及证照发生变化,以变化后的为准。

第三条?经营期限

按国家和市政府政策规定:权证有偿使用和延长使用年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按国家法律、法规、市政府、企业的规定及乙方的诚信,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的权利。

第四条?经营保证金

第五条?_____更新

1._____按国家、市政府有关出租车营运报废标准更新;

2.甲方负责办理更新手续和集体报废_____,向乙方收取更新手续费_____元整;

3.更冷气_____及购置税及附属设施等费用由乙方出资;

4.报废_____按残值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2.付班驾驶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付班司机的工资、资金、养老_____,事故后相应承担的工资及各项相应的费用,社会医疗_____等劳保福利待遇,由乙方与相关人员、付班司机自行协商确定、承担、但不得与法律、法规有抵触。

3.乙方包括乙方聘用的付班驾驶员在运营中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经营成本费用:包括燃料、修理、审验、扦测、办证、新工人、更新或改造设施及部件等、事故赔偿费用(除_____公司理赔外)的工资医疗、劳保、福利等支出全部由乙方承担。

5.__________必须由企业统一投保。其中第三者责任_____为了考虑到企业与承包者的后顾之忧和利益,第三者_____必须万元以上;

第七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出租汽车的营运、治安管理,对乙方进行安全行车、交通和行业规范服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扦查、督促。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遵章守法、规范、文明服务;

2.负责乙方的文明教育、对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和见义勇为、好人好事、为企业作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表扬、表彰、奖励;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市政府、行业、治安分局的法律、法规、政策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并是行各项不定期的扦查,可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汽车出租公司出租汽车营运管理规定》、《市客运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法》对乙方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按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目标责任状、责任书执行。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合法经营自主权,并负责为乙方办理各票据,符合规定、要求的服务资格证、协助乙方进行_____和驾驶员的审验工作和乙方的行车事故处理。

5.审查办理乙方聘用的付班司机上岗服务手续,并向乙方付班司机收取一定的安全服务风险保证金和乙方共同负责付班司机的各项管理工作。

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行业、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不得无故解除合同、收回_____,否则负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承包经营的出租车的营运活动,享有国家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自主权、自组业务、自负盈亏。

2.乙方按规定合同规定每月日按月足额向甲方缴纳当月养路规费、税金、个人所得税及代征税、意外人员伤害险、管理费等费用,逾期不交按每天承担滞纳金?,逾期?天不交将视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牌证、营运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抽失由乙方自负。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条例)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经营规范、车容车貌整洁、仪容仪表端庄,语言、举止文明、安全、文明、按规行车、服从管理、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4.乙方应本人到甲方住地办理各种相关手续,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手续,未依法按规定办理甲方出租汽车上岗服务相关证件手续,不得聘用个人从事营运,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等后果由合同乙方负合部责任。未经甲方同意认可不得将出租车作抵押、变卖。

5.付班司机由乙方招聘,乙方为付班司机的保证人,为其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根据企业行为原则不聘用市处驾驶员。

6.乙方的出租汽车由乙方的原因停运,乙方不得以任何停运理由拒付各项规定之费用。否则作违约处理。

7.乙方在合同期内原则不得变更主体、不得转让和转包,如确有实际情况,经企业领导协商同意后,具体依据补充协议规定办理。

8.乙方及付班驾驶员不享受本企业的一切劳保、福利等待遇,工资、养老金、社会医疗费用均由乙方及其自己缴纳。

第九条

报废_____和证照应在规定的报废时间内移交给甲方,报废_____更新,乙方需符合国家_____的规定标准、安排时间上交牌证、报废更新、国家允许旧车转让,甲方同意乙方转让。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

1.甲方无故不办各类手续;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无_____常营运;

3.甲方违反其它本合同规定。

乙方:

1.乙方擅自转包、转让;

2.未经许可及期限违规、违章及中途退出等;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如发生与国家、政府、行业规定有抵触的,以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甲、乙双方合同不尽之处,由甲方补充合同为准,按补充合同办理;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经过公证后起法律效力。

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手印:

身份证号码:

代表签名:家庭、身份证住所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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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企业租赁经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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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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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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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开办一家装修设计公司,全名为视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峰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守信。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乙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经双方约定,甲方占有公司股份%;乙方占有公司股份%;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嘉达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五一退了,则合同期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法人代表出资承担。

5、纠纷的解决

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企业法人。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时间:

乙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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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企业经营合作协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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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合作甲方:

经营合作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合作经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现将以自己名义承租的一间商铺位于房屋(建筑面积约40㎡)与乙方进行合作经营。

合作期限暂定_____年,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作协商。双方合作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负责提供商铺(基本装修到位);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每月以现金定额形式向甲方按期进行经营分红;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损益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经营分红交纳期限: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经营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经营分红一次,月金额起算: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内外进行装修时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建,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合作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变更经营者,否则合作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在合作期间,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经营分红,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条作为凭证备查。

六、乙方自己负责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房租、水费、电费、电话费、小区管理费以及各类税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七:在合作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自然灾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铺经营的终止,甲方须退还乙方合作经营保证金。乙方不得享受作为房屋承租人的相关待遇。

八、合作期内因乙方责任终止合作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没收合作经营保证金并收回商铺经营权,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恶意欠款累计达一个月;

1

2、中途单方面无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

4、故意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

5、违约。

九、乙方违反协议第八条任何一种情形,在接到甲方终止协议通知书三日内,自行清理房屋内物品,将房屋退还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费由乙方负责。

十、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若要提前终止协议(不包括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补偿,如因国家建设或出现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一、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现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协议期满如不续约,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期限一到,乙方应无条件将商铺交回给甲方。经双方移交无误后,甲方需退还合作经营保证金给乙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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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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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和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_____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2.01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 方:_____,_____(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乙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3.01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1.合营公司名称是: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其英文名称:_____  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_____”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_____”的字样。  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  第3.03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 1.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 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 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_____至_____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_____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_____片/粒。  第4.05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4.06条 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 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_____美元的人民币或_____币。  第5.02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____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_____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____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_____美元的_____币。  第5.03条 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 1.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_____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_____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_____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_____美元。  第5.05条 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_____%,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 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 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 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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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经营合作协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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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将其所有的的位于惠州市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路的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原宾馆名字为: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 经营项目:住宿。

二、甲方以原来宾馆的装修、设备、人员作为甲方的出资额,乙方向一次性投放现金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对宾馆进行重新装修。该资金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转账到双方共同指定的账号。

三、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合伙经营期间,本宾馆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能插手;宾馆的出纳由甲方负责。

五、合伙经营期间,甲方必须提供相关生效手续履行协议,包括房地证、特种营业许可证、税务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共同营业。

六、合伙经营期间,涉及风险承担,盈利分享,按甲方35%:乙方65%进行分配。

七、如一方要求散伙,必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清算认可后签字生效。

八、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款视为违约,违约金的赔偿对方损失。

九、上述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签收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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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共同合作经营公司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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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

中国 有限公司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连江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乙方:1、 (国家或地区) 先生,身份照(或护照)号码: ,住址: 。

2、 (国家或地区)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 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甲、乙双方以各认缴出资额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润,甲、乙双方按 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

第八条合作公司生产规模为:

年产 。

第九条 合作公司向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产品 %外销。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总额共为: 万美元,以此为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以 投入。

乙方:以 投入。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第一期在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15%,其余在 年时间内全部缴清,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公司成立后,向股权签发出资证明书。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的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 。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凭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 。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生产技术人员、生产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 %。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作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款);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作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负责合作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解散公司;(三)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四)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五)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六)公司合并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资产;(八)其它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

第二十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 名(全体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全体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五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5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前条所述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前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七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在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3年。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职工和工会组织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所需的职工可根据当地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自行公开招收,择优录用。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解雇。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中国政府及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公司将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三十六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以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三十八条: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教育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保险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度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十条: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经会费。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公司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五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缴款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四十六条: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汇帐户。

第四十七条: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银行存款和支出数量;

2、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十二章 税务、利润、外汇、保险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同时享受外资企业的有关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确定。

公司以往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董事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五十三条: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所得利润归股权所有,股东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五十四条: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公司如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第五十六条: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公司在中国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允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外汇收支平衡由公司自行解决。

第五十八条:公司的股东从本公司获得的合法利润、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五十九条:公司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法、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按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六十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期限、终止、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经一方提议,经董事会决议做出决定,可以在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延长合作期限,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三条:公司提前终止经营,需董事会会决议做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四条: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现有的土地、厂房、设备等所有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以外财产依法进行清算,按甲乙双方分红比例进行利润或亏损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五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和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九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于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三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文字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章 合同生产及其它

第七十五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福建省连江县签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于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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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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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____________区签订:

合作方1:______________某公司(简称: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称:______________"甲方")

合作方2:______________某公司(简称: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称:______________"乙方")

鉴于:______________

甲方某公司为一家以等业务为主业的企业

乙方某公司为的专业投资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组建联合体投标某BOT特许经营项目(下称:______________"项目")以及组建项目公司履行某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下称"《特许经营协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某项目选址于,用于,规模为,项目估算总投资为,拟采取BOT模式,由中标企业负责出资建设。

以上项目概况根据甲、乙双方现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拟定,最终以政府公布之项目情况为准。

第二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牵头单位,乙方以及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的要求负责寻找并确立加入联合体的一家第三方单位(下称"第三方单位")为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某项目的投标,以及如中标后在项目上合作进行投资组建项目公司以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某项目。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所行使的权限以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合作方式

1、如联合体成功中标某项目,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事宜,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依次为8%、18%、2%,对外各方仍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中的第三方单位只参与投标但不参与项目公司构建,则由乙方承接第三方单位的股权份额以及相对应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如联合体成员一方违约致使其它方承担连带责任,则守约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违约方(责任方)进行追偿,违约方应及时偿付守约方代为支付的款项,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投标事宜的实施

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料,互相配合办理联合投标所需的所有手续,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资金筹措、利益分配

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各方同意,前述投标保证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别提供资金,由甲方统一交纳的方式提供。

2、各方同意,前述投标保证金、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所需的全部资金所需资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别提供。各方均应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

3、联合体投标涉及的应当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______________的比例各自分担。

4、项目公司所得收益,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前述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条中标后的合作

1、合作方式:中标后由各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依次为8%、18%、2%。

2、资金筹措: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以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前提。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投标保证金以及其它所需资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按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别提供。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外,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所需的资金原则上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各方应确保在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及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按时足额提供上述资金并保证其所提供出资资金的合法性。

3、各方应配合在中标后及时组建项目公司、办理所需的所有手续,及时提供各种文件、资料,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因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收益以及在此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和承担。

5、关于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

成立项目公司后,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需严格履行某项目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等的要求,不得随意退股或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

在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等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中若有一方拟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另外两方有权优先购买。

各方可以引入第四方参与项目的开发,但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高于5%。

6、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以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前提,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7、项目公司组织治理架构

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项目公司的重大决策权以及日常经营管理权,股东单位均应有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

8、职能分工

某项目的报建报批、设计勘察、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均由项目公司负责。

为充分发挥各股东单位的特长,原则上约定,由甲方主要指导、协助项目公司依法开展某项目的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由乙方和第三方单位主要指导、协助项目公司依法开展某项目的报建报批和设计勘察工作。

第七条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为增强联合体实力,尽可能提升联合体中标的机会,甲乙双方确认:

由乙方负责寻找并确立一独立法人作为第三方单位加入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

该第三方单位应在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领域具备较好的资质、人力资源储备和业绩。

第三方单位应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某项目项目投标。

该第三方单位由乙方负责寻找、筛选并提出建议,最终由甲乙双方商议一致后以书面方式确认。

2、该第三方单位确定后,由乙方负责协调该第三方单位落实本协议中约定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3、乙方负责尽量完整地收集某项目项目的相关资料,实时了解某项目招标工作的动态,以助各方及时地做好某项目的投标准备工作。

4、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在本协议基础上协商签订联合体协议,组建联合体(甲方为牵头单位,乙方和第三方单位为成员单位)投标某项目;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方、乙方(含各自的母公司及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不得单独投标或与任何第三方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某项目。

5、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负责某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乙方和第三方单位给予全力配合;投标文件最终稿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并书面确认。

6、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某项目,投标工作费用由各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的约定分担。

若联合体成功中标,各方应当以三方名义共同与项目业主方签订《特许经营框架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等,并为履行合同共同承担责任;同时,需按照《特许经营框架协议》的约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报建报批、设计勘察、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

7、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与责任。

第八条保密责任

协议三方应对在本协议接洽、履行及投标过程中知悉的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投标有关的任何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严格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对外界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双方合作的内容,但因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以及为审计需要向相关审计机构提供的情形除外。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2、如任何一方的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不必要履行,或订立本协议的主要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3、如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金额提供资金,相对方同意垫付的,违约方应在垫付之日起15日内返还相对方垫付款项(包括本金及利息),并按延迟提供资金数额的万分之五按日向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超过上述期限的,垫付方有权直接取代违约方投入资金并享有相应权益。

4、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相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免责条款

1、本协议生效后履行完毕前,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没必要继续实际履行,则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解除后,由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妥善解决办法,处理后续事宜。前述不可抗力系指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瘟疫、洪水、地震等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协议生效后履行完毕前,如本协议的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或订立本协议的主要目的不能实现,则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由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妥善解决办法,处理后续事宜。

第十一条补充协议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等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联合体未中标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所有前期付出费用由各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约定分担,且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本合作协议是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若有】就某项目而订立的处理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最高规定,本协议与其他协议就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

鉴于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业务优势和资源优势,双方同意共同建立融洽、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承诺充分利用各自网络、信息资源和业务平台优势,为双方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实现互惠互利。

第十五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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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承包经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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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第二条 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三条 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_____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____计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第四条 企业留利分配:_________

第五条 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第六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

2.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完好率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

3.新产品开发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产值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商、服务工作。

2.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____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项处理:

(1)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发 包 方: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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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9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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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 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2.01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 方: ,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3.01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1.合营公司名称是: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其英文名称:

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 ”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 ”的字样。

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 1.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 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 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 至 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 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4.06条 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 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或 币。

第5.02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 币。

第5.03条 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 1.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 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 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 美元。

第5.05条 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 %,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 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 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 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 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6.02条 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2.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3.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4.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5.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8.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9.根据第9.02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0.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1.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技术合作

第7.01条 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营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 %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 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 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 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 场地使用

第8.01条 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在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 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 元左右。

第8.03条 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 产品销售

第9.01条 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 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 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 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 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 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 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 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 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 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 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4.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 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 1.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 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合营公司与 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 方与一个 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 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 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2. 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 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 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 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合营公司负责安排译成 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 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 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 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 方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 美元。合营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 人次)。合营公司应负责支付 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 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合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 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 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 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 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 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合营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 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 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合营公司建设预算中。

第12.07条 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 除上述工作外,合营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会

第13.01条 1.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 董事会应由 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 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 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第13.05条 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 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 管理机构

第14.01条 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 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 1.合营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总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应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应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 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 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a)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 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 所有其他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劳动管理

第15.01条 1.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合营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得工资水平是 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 ,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3.在合营公司职员工人不能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条件下,合营公司将尽力保持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年。

4.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断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合营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5.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合营公司与职员、个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 合营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营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会

第16.01条 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合营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他活动。

第16.02条 合营公司的工会在本合营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16.03条 合营公司将拨出合营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 税收

第17.01条 合营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02条 合营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03条 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合营公司合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税务部门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18.01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02条 合营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03条 1.合营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现状。

2.合营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04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合营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合营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合营公司解散或合营期满。

第18.05条 合营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06条 合营公司将在中国银行 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07条 1.合营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合营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条 1.合营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合营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的总经理。

2.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处理,合营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 外汇

第19.01条 合营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护外汇收支平衡。

(1)通过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合营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 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 年后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2)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尚不足时则合营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a)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b)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c)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合营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①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衡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②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③在其他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合营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衡。

第19.02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19.03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银行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04条 根据合营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合营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章 利润分配

第20.01条 合营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

第20.02条 1.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2.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0.03条 原则上,合营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合营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合营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2.直至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合营公司将:

3.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后,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应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合营公司的流动资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合营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银行贷给其他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 保险

第20.01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22.01条 1.合营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合营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3.甲方应对合营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应对合营公司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条 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营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条 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年,从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23.02条 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03条 合营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①)各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

1.合营期满,不再延长。

2.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营公司于双方有利。

3.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4.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营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5.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数额的 %或 %以上。

6.合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7.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8.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合营公司的管理。

j)合营的任何一方或合营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k)合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合营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合营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①合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1.2.3.4.5.6.7.8.9或①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合营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营公司,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①情况下,违约方应对合营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23.04条 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合营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 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24.01条 除本章第24.02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合营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24.02条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应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合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2.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合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25.01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25.02条 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 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 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26.01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27.01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27.02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条 本合同及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4条 1.在生效后若 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规定的优惠条件或其他新法律、条例和规定,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5条 1.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 方给 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 方给 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2.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航空邮寄方式传递。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航空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3.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第一章 总则

,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 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2.01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 方: ,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 务:

国 籍: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3.01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1.合营公司名称是: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其英文名称:

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 ”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 ”的字样。

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 1.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 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 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 至 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 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4.06条 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 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或 币。

第5.02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 币。

第5.03条 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 1.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 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 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 美元。

第5.05条 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 %,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 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 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 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 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6.02条 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2.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3.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4.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5.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8.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9.根据第9.02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0.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1.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技术合作

第7.01条 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营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 %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年期间, 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 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 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 场地使用

第8.01条 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在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 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 元左右。

第8.03条 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 产品销售

第9.01条 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 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 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 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 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 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 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 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 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 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 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4.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 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 1.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 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合营公司与 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 方与一个 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 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 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2. 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 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 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 方确认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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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邮政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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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二、承包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

2.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____计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四、企业留利分配

--------------------------

|项 目|生产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

|----|-------|-----|-----|

|企业留利| | | |

--------------------------

五、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________;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

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________

3.新产品开发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_年为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

9.产值指标____。

10.人均上交利润____。

七、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2.以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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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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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 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 下结束而定。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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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招投标,全文共 2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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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将民乐园儿童商城商铺(场地/柜台)承包经营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愿意承包经营民乐园儿童服装商场 层 区号商铺(场地/柜台),并遵守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甲方同意其入住经营,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条:乙方承诺其所经营商品或服务项目为 ,未经商城书面准许,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品项。否则,甲方有权清退其出卖,并不退还其已交费用。

第三条:乙方所承包经营的商铺(城地/柜台)费用标准(包括商铺租金、物业管理)为 元,(大写: ),合同期限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须签定本合同时付60%的租金,两个月后付清。

第四条:除上述费用外,乙方还应向商城缴纳以下费用:

1 、经营保证金(标准为每间商铺20xx元):用于商户日常行为保证,如有发生违法、违反商城制度的行为,商城有权以此进行处罚;合同期满,如无上述违禁行为,保证金全部退还。

2、电费:各户店内导柜用电按照实际用电量按规定标准缴纳。用本商城指定电,不收任何费用。

3、政府部门针对商户依法收取的费用,此项费用,商城将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协调、统一缴纳,昼减少商户经营负担,对此,乙方和其他商户进行合理分解。

4、取暖空调费用另行计算,以实际用量计算所有商户平摊。

第五条:乙方所承包经营的商铺仅为自身经营使用,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如确因合理事需要转租、转让的,可在经营五个月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方可转让商铺。转租需交纳相关费用(标准为每间商铺每次1000元),未经商场同意擅自转让、转租商场的,商城有权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第六条:为保住包括乙方商户本身在内的全体商户的共同利益,维护商城整体的记好形象,确保商城的良性运营,为广大顾客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购物环境,乙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日常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得违法经营。

2、遵守商城统一经营管理制度和今后商城运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的临时性管理规定等经营行为规范。

3、守法经营,文明经商。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顾客;遇有消费纠纷应报请商城出面协调处理,不得与顾客争吵,不得辱骂顾客,更不得支手殴打顾客,否则商城有权清退违规商户出场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4、与其他商户和平相处,公平竞争,不得诋毁其他商户,不得欺行霸市;商户之间遇有纠纷,应请求商城解决或提请政府有关部门解决,不得在商城内吵骂甚至打架斗殴。

5、遵守商城管理规定,爱护公共卫生,按商城要求清理各自店铺内卫生,不得随地乱倒垃圾。

6、按规定时间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中途关门停业,以免影响到其他商户的正常营和商城整体的正常运行。擅自关门停业,给予每日100-200元违约处罚,关门停业3天以上的,商城有权收回商铺,清退其出场,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7、遵守商城安全管理规定,爱护公共消防设施,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商城,不得在商城内动用明火或使用电焊等设备;商户装修或上货需要在夜间加班工作的必须报请商城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

8、在自己商铺范围内布货经营,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者其他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或堆放物品。

第七条:甲方义务

1、进行商城统一运行管理,为乙方提供一个有序、稳定的经营环境;

2、负责商场夜间清场后的安全工作。

3、提供相应的水、电、暖、卫生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

4、为商城运营进行整体营销宣传。

5、统一协调处理商城整体与政府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的关系。

第八条:为保证商城整体的持续、稳定和良性运营,促进包括乙方在内全体商户的商品销售和品牌宣传,商城将经营性组织开展整体性的营销活动,乙方须给予以下配合:

1、在统一安排的促销活动中,服从商城的统一调价、让利、商品打折等营销措施,不准任何商户私自打折、让利。

2、服从整体营销活动时间的安排,延长或缩短营业时间。

3、服从商城统一组织安排的外出商品促销、宣传等活动。

4、其他方式的配合。

第九条:商城范围内采取地暖取暖方式,地面以下均铺设有地暖管道,为免遭破坏,乙方须严格遵守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破坏地面,包括在地板砖上切、割、钻孔等一切行为。否则,商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第十条: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乙方若愿继续经营,须提前两个月与商场续签合同,并交纳相应费用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涉及有关乙方经营行为规范事宜等,以商场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及临时性通知为准,其效力与本合同相同,乙方须予遵守。

第十二条:本商城统一经营、统一收费,结算七天一结月底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不出帐。

第十三条: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一楼必须服从本商场统一管理,一楼楼梯口墙体、门口外墙不允许私自做任何广告,具体由商场统一策划、指定,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人: 甲方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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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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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最好是将双方的详细信息写上)

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合伙经营目的是将公司做大做强,双方共同盈利,本着公平公正订立本合同书对双方合伙经营生意都有保障。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注册公司,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伙经营合同书。

第四条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有效期限

1.合伙人

2.合伙人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不得不经商议随意请求分割、挪用共有财产做其它事情,合伙终止后,双方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合同终止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利润分配、资源资金分配、债务承担

1.可分配到公司利润比例的50%, 可分配到公司利润比例的50%。

2.两人是某某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罗某某与陈某某各占有某某有限公司所有总资产、固定资产、供货商、货物、客户、现金、货款、利润比例的50%。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合伙人各按债款比例50%承担。

第六条 合伙人双方的权利

1.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产品﹙货物﹚;⑤支付合伙债务;⑥管理公司所有实物帐薄、客户帐薄、现金帐薄、厂家帐薄;进货、出货的实物和数量单据;⑦有权对实物帐薄、客户帐薄、现金帐薄、厂家帐薄与公司银行帐号存款进行核对。⑧共同决定合伙经营的大小事项。

2.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产品﹙货物﹚;⑤支付合伙债务;⑥管理公司的所有存款,存入现金与转出现金;公司的银行户名: ;⑦有权对实物帐薄、客户帐薄、现金帐薄、厂家帐薄与公司银行帐号存款进行核对。⑧共同决定合伙经营的大小事项。

3.50% 进行结算。

第七条 禁止行为

未经合伙人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公司名义进行个人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双方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如一方用合伙或者公司名义开展个人业务活动,另一方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第八条 合伙生意终止后的事项

1.进行总资产、固定资产、存款、现金、货款的清算,清算后有盈利,则返还出资、按比例50%分配剩余财产给各合伙人。

2.固定资产、货物、不可分物品,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按比例50%分配给各合伙人。

3.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的部分,由合伙人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

4.供货商资源、客户资源按50%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第十条 如有一方违约,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另一方。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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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人合伙经营企业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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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_____、_____、_____三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劳动力优势、货源优势、人际优势、合伙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共同奋斗,共创辉煌!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 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记

1、合伙期期限:合伙关系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停止合伙经营止。

2、合伙经营名称:

第三条 出资

1、合伙人__________(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叁分之_____股份;

合伙人__________(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叁分之_____股份;

合伙人__________(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叁分之_____股份。

2、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内,按原始所占股权的比例追加出资数额。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4、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5、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7、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

(1) 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 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账,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4) 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账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2、 债务承担:

3、

(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不分担清偿义务(或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为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6)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进行清算。

4、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 全体合伙人推选 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 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 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 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 自合伙经营起建立经营账簿,分别设立专人负责记账、出纳、签字。

7、 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应在每月1日至15日将上个月的账簿交与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阅。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自行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三方商订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股权比例承担。

第十条 其他

1、合伙所有的明细账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2、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想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3、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账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三名合伙人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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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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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

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开设有限公司分公司事宜,特签订以下协议分公司合作合同范本: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办理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2、甲方有义务向分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并给予分公司一定的经济及其他优惠政策;

3、甲方负责分公司经营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

4、甲方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项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

5、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7、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中,甲方不得无故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的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

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加入甲方总公司,须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签此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加入费万元人民币,及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对乙方的约束,在协议终止时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乙方的办公场地、设备、员工工资和福利,以及乙方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和经营项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6、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属甲方下属分公司,由乙方分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及时与甲方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8、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9、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和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经营,但乙方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

12、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1、乙方分公司成立,须到乙方所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一切相关手续;

2、甲方以甲方自有品牌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乙方分公司股份的%;

3、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

4、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双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

四、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方式:

1、乙方隶属于甲方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甲方统一监督管理;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的财务由甲方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甲方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五、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协议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2、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分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核对、清查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4、乙方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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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锅炉生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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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锅炉生产

目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务和责任

7)董事会

8)经营管理机构

9)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10)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1)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2)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3)税务

14)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5)筹备期

16)工会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违约责任

21)争议的解决和适用法律

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  会计程序

前言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  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_____公司。

1.2  专有技术是指_____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  专利是指_____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_____方在_____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  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  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  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_____,用于发电的锅炉。

1.7  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  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  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  主管部门是指_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  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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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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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

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

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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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企业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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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包经营协议书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第二条 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三条 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_____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____计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第四条 企业留利分配:_________

第五条 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第六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

2.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完好率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

3.新产品开发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产值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商、服务工作。

2.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____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项处理:

(1)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发 包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包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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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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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第 号

兹证明出租方 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与承租方代表 (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 〕于 年 月 日在 (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 》(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 月 日

注:

1.此格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租赁合同;

2.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3.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4.其它类型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参照此格式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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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合作经营企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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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其它合作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各方自愿合作经营 ,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经营地点为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其它合作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出;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事业的事由。

2、当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事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以退出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合作事业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 银行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双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合作事业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作人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第九条 合作人分工

一、 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第十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1、合作事业有赢余;

2、合作事业有转机;

3、合作人要求延续;

4、合作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事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 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合作人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 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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