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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商业险条款【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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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条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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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5年、10年、15年、20年和30年五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清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六、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

指础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 )项处理:(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司。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力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杭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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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业办公楼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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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位置: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

2、租赁房屋楼层: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房屋一至二楼,除一楼楼梯左边的四间房子以外剩余的全部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作开设幼儿园。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本租约未到期2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租金为每年18000元

2、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在18000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

3、支付期限与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4万元承租金,相当于预交________年总计部分租金,剩余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及时付清给甲方时,甲乙双方自然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时间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内办班接收的所有学生、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的事故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8、乙方须负责办公楼及一楼前坪的卫生打扫,保持学校的清洁,及时处理由于乙方办学行为产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场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儿教育班的办学之用,不得更改本场地的用途,否则视乙方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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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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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企业):XX公司

乙方(员工):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的内容与范围

(一)公司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定价政策、财务数据资料、技术文档、管理制度文档及相关函电等;

(二)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员工待遇及薪水发放等相关信息;

(三)甲方工作职务相关的业务或技术以及其他资讯的机密;

(四)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附件或其他协议。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一)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职责,未经甲方批准或同意(国家法律要求除外),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二)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私人身份或代表甲方名义任意发表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谈话或书面报告及文章。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日常业务中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在必要情况下,乙方可以向客户透漏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资料,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五)乙方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第四条 保密期限

(一)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贰 种(没有做出选择,视为无限保密期限):

1、无限保密期限,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保密期限,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到 壹年 为止。

第五条 竞业禁止

(一)竞业禁止是指不允许乙方在离职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接触到或知悉的商业秘密为甲方竞争对手公司服务。

(二)甲方有权在乙方离职时选择,是否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如甲方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则甲方将给予乙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其补偿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乙方接受甲方的经济补偿而又未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将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贰十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竞业禁止期限,甲方将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及涉密程度,并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约定期限为 半年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同意遵守上述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协议书的规定,如有违反,乙方除依照甲方规章制度接受处理外,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二)对前款乙方的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负完全损失赔偿责任,并还应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追究。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附则

(一)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增补。所增补的协议不得与本协议有冲突,且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四)本协议书为劳动合同有效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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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业门店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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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内的相关及未尽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本补充协议,全部销售依据《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主临时规约》及该商品房的使用和工程保修等信息,甲方承诺上述信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按照乙方要求做出了合理说明,乙方已清楚且无异议。

一、对购房款项支付的补充约定:

(一)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

(二)乙方如以外汇现汇付款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款项结汇成人民币,并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人民币金额为乙方支付的金额,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日期为付款日期,与该支付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以银行转账、票据或汇款的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时,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金额为乙方支付的金额,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日期为付款日期,与该支付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与购房款实际支付人(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不一致的,则乙方与实际支付人应向甲方出具付款的书面说明。

(四)对按揭付款的补充约定:

(1)按揭付款是指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款贷款,在乙方获得贷款银行发放的购房款贷款后将前述全部贷款作为购房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于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前付清房屋总价款扣除乙方拟按揭贷款数额以外的所有房款(乙方已付定金(若有)转为本期购房款),并于合同签订当天付清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规费、税费、贷款产生的各项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3)乙方选择按揭付款的,乙方需自行到人民银行进行征信查询(甲方不负责查询),如乙方婚姻状况为已婚,则需查询夫妻双方征信,并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提交给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

①乙方已知晓银行办理按揭的要求,并同意按照按揭办理银行的要求在本条约定的时间,即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同其选定的贷款银行签署按揭合同,在签署按揭合同时按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供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资料清单乙方已于认购该商品房时收悉)和签署其他相关贷款文件。若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签署按揭合同或未按约定期限提供按揭所需资料和签署其他相关贷款文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上述拟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②删除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1项约定内容,并另行约定为: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单方行使解除权的,乙方应在解除权形成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逾期视为乙方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行使解除权后,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双方同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不应理解为“甲方的原因”:①甲方向乙方提供按揭贷款信息介绍;②银行在甲方售楼现场设点进行宣传推广及业务受理。

③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7 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鉴于实践中按揭银行并不就拒绝提供贷款发放提供书面理由和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同意,将此项改为“除非乙方能证明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否则乙方应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7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但此期限之后,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及本协议所指的“乙方的原因”应理解为基于提供按揭贷款银行判断标准,乙方作为借款人自身的主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①乙方及其配偶自身条件不符合银行现行有效的贷款政策;②乙方及配偶资信不良;③乙方及配偶未及时全面提供贷款申请资料;④乙方及配偶未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其他情形。

④鉴于在签署本协议之时,甲乙双方均已知悉银行贷款等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并对此协议已有充分认识,故双方确认,银行因政策原因或乙方不能满足银行审贷要求原因拒绝向乙方发放贷款或发放贷款少于乙方申请金额的,属于乙方原因,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第6)项之约定履行义务。

⑤甲、乙双方同意删除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3项的约定内容,并另行约定为: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解除的,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受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受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

⑥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具体额度、成数、利率及年限以提供按揭贷款银行的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未批准乙方贷款申请或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申请的额度不一致的,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在银行批准是否贷款或贷款额度确定之日10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所有的购房款或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⑦乙方以按揭方式付款的,鉴于乙方在申请按揭贷款时,贷款银行是以甲方为乙方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为前提的,故乙方承诺:如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乙方应自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全额偿还甲方已被扣划款项,并按甲方代其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⑧如因乙方出现逾期偿还按揭贷款本息达到按揭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或乙方作出按揭合同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在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代乙方偿还全部未清偿之贷款余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商品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罚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⑨发生上述第②项约定的情形时,若乙方已经入住该商品房的,乙方应将商品房恢复原状,且乙方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30日内将该商品房交还给甲方,甲方不补偿装修费用。若乙方逾期未将该商品房交还甲方的,除②所述违约金外,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该商品房总房款1%的违约金,还须按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元的房屋使用费。

⑩该商品房的权属证书过户至乙方名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将该商品房转让给甲方或要求乙方以货币方式向甲方清偿代乙方承担的所有款项。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律师费等)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11乙方同意在获得贷款后,按贷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因乙方原因未及时还本付息而导致贷款银行向甲方扣收贷款本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的,乙方应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还款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甲方处支付上述款项,并承担自银行扣款之日到乙方归还之日期间的利息(每日按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一(计算);如乙方逾期未能归还欠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因甲方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办案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2原则上甲方为乙方引荐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若乙方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甲方不予提供任何资料和协助、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和担保等方面的配合,并且乙方承诺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0内将按揭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逾期则按本条第(四)款第2)项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五)对购房款项支付的其他补充约定:

(1)无论乙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含分期付款最后一笔款支付时间约定在约定的交房时间之后的),只有当乙方全额付清购房款(其中按揭付款的则须甲方已全额收到银行发放的按揭款)及相关税费后,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交房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乙方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前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房屋交付期限及房屋产权办理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无论乙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若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购房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3)因乙方逾期付款,导致甲方起诉乙方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支付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办案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4)乙方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或按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变更付款方式的,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二、 对本合同第六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将本条第二款如下内容“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全部变更为“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受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

三、对本合同第九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删除本条第1款第(2)项全部约定,另行约定为: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对本合同第十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甲方按本条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已付房价款在扣除该违约金后,尚有剩余款项的,由甲方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五、对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一)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和按揭银行审批完毕后(若有,此两时间以后者为准)的60日内,由【甲方】【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本商品房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其中60天是指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须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甲方代办合同登记手续。乙方应在《合同》登记备案之前向甲方付清应付购房款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和提供所需资料,缴纳标准以本项目所在区域相关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乙方未付清应付购房款,或乙方未缴纳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或未提供规定所需资料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不按上述约定时间为乙方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且所引发的逾期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对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一)乙方同意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甲方代办权属登记手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向甲方递交办理权属登记所需的资料;缴清房款、税款、公共维修基金和手续费等费;并完善相关手续。否则,引起的逾期办证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履行上述义务超过6个月的,甲方解除为乙方代办权证的义务,由乙方自行向产权办理机构办理该房屋权证。

(二)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和按揭银行审批完毕(若有)并乙方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款义务后的90日内,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其中90天是指甲方将相关资料报送交易登记机构并取得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乙方至甲方处实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验收手续并乙方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款义务之日起18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其中180天是指甲方将相关资料报送交易登记机构并取得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所约定的关于合同登记备案期限、产权登记期限及预告登记期限的天数特指工作日。

八、对交房手续的补充说明:

(一)若乙方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缴清房款、税款、公共维修基金和手续费等费用,则甲方有权暂停交房,直至乙方缴清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期交房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对于现售商品房的,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具体接房时间,乙方在签署完毕《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完全部房款后的30日内前往同诚悦府现场办理接房手续。若乙方选择按揭付款的,则在首付款全部付清且银行按揭款全部到甲方账户后的30日内前前往同诚悦府现场办理接房手续,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和前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后到时间为准。乙方最迟应在本条约定的交房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验收手续。乙方逾期办理交付验收手续的,合同约定的交房日视为房屋交付之日,视为乙方认可并接收房屋。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甲方不予交付房屋的情形除外。

(三)对合同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的乙方可拒绝办理接房手续之“正当理由”是指:

(1)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

(2)该商品房不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的。

(3)甲方拒绝出示《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

除前述正当理由外,乙方以其它任何理由和原因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接房义务的,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已交付,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承担该商品房毁损、灭失的风险,开始计算该商品房的保修期,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以及任何其他杂费等)即由乙方承担。若因业主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接房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

(4)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受政策或专业部门或机构有关规定的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的。

②受相关部门或机构控制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安装延迟的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

③施工中因异常恶劣天气影响、发现文物古迹、爆发或较大规模瘟疫(传染病)影响施工进度且甲方出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的。

(5)对本合同第十六条的“商品房质量”,甲方和乙方约定如下:

①在甲方交付该商品房时,若该商品房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即表明该商品房已达到交付条件。经设计、地勘、建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与乙方共同查验收房。若在接房查验时发现有本合同第七第2款约定以外的其他问题的,乙方仍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办理完毕接房手续,不得因此拒绝和延迟办理接房手续,甲方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但甲方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标准负责修复,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修复事项的完成。乙方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杂费和支出。

②甲方出卖的商品房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具备了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即使在该商品房交付后发现上述及其他质量问题,甲方也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6)乙方在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应付房价款、违约金(如有)、委托甲方代收代缴的物业维修基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并签署房价款的结算协议、办理完毕房价款结算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推迟将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乙方直到乙方按前述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自甲方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他费用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于合同约定交房之日完善房屋交接手续,乙方若延期接房的,按《业主临时规约》的规定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房屋其他费用。

九、对保修责任的约定:

(一)在甲方需使用乙方所购商品房空间对乙方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时,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行保修并提供必要的便利。若在维修过程中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对乙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若乙方不提供便利或拒不协助的,因此对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但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

(2)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

(3)乙方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或不当装修的。

(4)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的。

本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业主临时规约》。

十、对合同第十九条的补充说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或授权他人无偿使用本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和外墙面。

十一、对花园、露台、地下室、屋顶、外墙面等的补充约定:

(一)乙方同意放弃每一幢楼附带的露台。

(二)乙方同意放弃购买房屋所属楼栋屋顶的使用权。

(三)乙方同意放弃购买房屋所属楼栋的天井处结构板、楼梯间屋顶的使用权。

(四)乙方同意虽然有上述约定,但不影响乙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缴纳相应物管费及相关费用。乙方购买的物业附带的露台、屋顶、底层花园、地下室等附带空间(若有),不影响房屋价款(合同明确约定计算价款的除外),也不影响乙方购买本物业,即:若有变动,既不会影响房屋总价款,也不会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五)乙方所购买物业若附带了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等,则使用所产生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使用的业主自行承担。已布置的公共管线、通风口等公共设施,乙方不持异议并不能损坏或影响其使用并提供维修方便。乙方使用所购商品房附带的花园、露台,不能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不能放置可能损害建筑物本身的物品。乙方不能改变、移动甲方原建隔离墙或绿篱(包括形式、位置和高度等)。乙方不能损坏花园内外设置或预埋的公共设施。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承诺,若乙方对其所在的房屋及相邻区域进行改造的,其责任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改造不得影响小区整体美观、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不得给其他业主造成不利影响,否则由此造成的纠纷及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对规划或设计上属特定房屋买受人的附带花园、露台、地下室、屋顶等,乙方同意由购买该房屋的业主或实际使用人享有专有使用权。乙方放弃使用并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侵害其专有使用权,且乙方保证要求乙方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和房屋权属承继人均保证遵守本条约定。如因此导致乙方(包括其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和权属承继人)向甲方或上述特定房屋买受人主张权利的,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八)乙方所购买物业若附带了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等未计入本商品房计价面积及定价因素,以实际交付面积和利用状态为准,不影响本商品房的交付,乙方不得因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的任何原因拒绝接房或主张退房。

十二、因乙方违约达到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可采取通过向乙方书面记载的地址(含《合同》、确认书等)寄发通知的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无论乙方实际收到与否,甲方寄发上述通知7天后,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合同解除生效。甲方亦可采取公告方式,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次日即视为通知到达乙方,合同即解除。违约责任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三、乙方承诺遵守《业主临时规约》规定,认可甲方委托重庆新同诚众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施的前期物业管理。本物业涉及的物管相关费用有: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即: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物业管理企业按标准向业主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和亏损由物管企业享有或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甲方与重庆新同诚众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已经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不含水电公摊)。

(二)本物业的特约服务收费按平等、自愿的原则,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十四、甲方享有建筑区规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但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甲方可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对其进行处置。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规划内的游泳池、文体设施、会所及附属设施设备等均属于甲方所有。

十五、甲方在同诚悦府项目内设置了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该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仅作展示之用,不作为交房标准。乙方确认,包括但限于甲方的售楼书、广告、展示的样板房、家居布置、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模型、模型的画面、数据、文字、宣传资料、宣传资料的讲解及其他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资料及其所表达和提供的信息等,均仅为购房参考示范,不作为签订合同之标准,亦不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承诺及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具体情况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为准。凡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之事项,对双方无约束力。

十六、合同解除的补充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本合同解除,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配合甲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预告登记等的撤销手续,如乙方不履行该等配合义务的,甲方除有权拒绝退还乙方款项外,还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本合同解除,如合同解除时,该房屋已经交付乙方使用或已经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乙方应在甲方退款前将房屋产权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名下,甲方无需赔偿或补偿乙方装修费用。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除承担房价总款1%的违约金外,还需按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元的房屋使用费,且甲方有权拒绝退还乙方任何款项。

十七、周边环境确认

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其已经知悉所购物业及周边区域的道路交通环境、地上地下管网架设、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及项目周边现状情况,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得以环境噪声、管网架设干扰等不利环境因素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十八、其他

1、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职能部门政策等的变更或废止导致本合同的内容部分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的,并不妨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双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等对本合同内容做相应变更或签署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不属于保养范围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份额共同承担。

公摊费用(共有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按实分摊计算,按月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3、本商品房设施设备、环境、配套等各项内容以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4、本补充协议和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5、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需甲方通知乙方的,将根据乙方所留地址采用挂号信公告、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并在该行为进行后的第七天开始,视为乙方已经收妥。需要紧急通知的,甲方可采用向乙方所留的手机、e-mail、qq等通讯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发送12个小时后视为乙方已经收妥。

6、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联系方式作为仲裁机构或法院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7、乙方所留地址和通讯方式要保持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后果自负。

8、在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前,甲方已经对本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解释与说明,履行了告之和提示义务,双方也已就本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本补充协议不属于格式条款合同。乙方对此认为无异议后,予以签字认可。

9、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地名及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楼号及房号,系初步确定的地名、楼号及房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的最终确定为准。乙方不得因此拒绝接房或退房。

10、鉴于本合同约定之开发项目存在不同的物业形态以及不同物业形态所处位置相对集中,甲乙双方同意不同物业形态相对分区,并按甲方修建的围墙(或甲方确定的其他管理方式)独立管理,均不对独立管理范围以外开放。围墙修建位置及其他管理方式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11、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及(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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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国连锁商业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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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连锁商业考察报告

美国连锁商业考察报告

卢中原/陈志理/马明兰

发展连锁经营是我国改革流通体制和实现流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1997年8—9月,我们赴美进行了一个月的连锁商业培训和考察。美国作为最发达的国家,其连锁经营的发展现状、主要原因、未来趋势以及在美国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等,对我国推动连锁经营的发展具有参考价值。

一、美国连锁经营发展的概况

(一)美国连锁商业的迅速发展及其原因

连锁经营方式首创于美国,到现在已有130多年的历史。从1859 年在纽约出现世界上第一家连锁店到二战前,连锁商业处于萌芽与成长阶段。这是传统连锁时代。其主要特征是统一商店、商标名称,但在管理制度上统一性较小。在这一时期美国的连锁商业发展并不快,1918年时全美连锁公司仅有645家,营业额10亿美元, 占全社会销售额的比重不到4%。本世纪50年代以后,伴随着美国经济的繁荣发展, 连锁商业也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到80年代,美国连锁商业从内容到形式日益完善,进入现代连锁商业时代。连锁作为一种非常成熟的经营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零售、餐饮、旅店等许多服务行业。据美国商务部统计,全美19个较大的行业都已连锁化。1995年美国零售业销售额23000亿美元,占gdp的32%,零售业销售额的50%是连锁商业创造的。

连锁商业在美国得以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1 )二战后美国经济繁荣,市场供应与需求扩大,对连锁商业的发展提出客观要求。战后美国人口大量增加,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大幅度提高,国内制造业提供的商品更加丰富,这一切都有力地刺激了连锁商业的发展壮大。(2)交通运输业特别是高速公路网的迅速发展, 为货畅其流创造了便利条件。美国的高速公路贯通全国,现在总长已达7 万公里,占世界高速公路的三分之二,使商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配送非常及时便捷。(3)现代科技的发展和计算机的普及, 为连锁经营提供了现代化管理手段。70年代后新技术革命的成果在流通业广泛应用,目前美国90%的连锁店已基本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普遍采用了商品条形码、电子扫描、电子出纳设备等先进技术,通讯设施、商品检查、配送中心等都是世界一流水平。这就为连锁经营的高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4)连锁企业的规模优势和组织化程度提高, 增强了企业抗风险能力。据统计,美国5年内开业的商业企业的倒闭率为50%, 而连锁企业的倒闭率只有5%。(5)形成了一大批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以及现代经营管理科学的发展运用,为连锁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智力支持。

(二)美国连锁商业的主要经营形态

连锁经营的基本含义是:经营同类商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企业,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按统一经营方针进行共同的经营活动,以共享规模效益。一般来说,连锁企业至少要由10个以上分店组成,必须做到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经营,采购同销售相分离。从组织管理角度分,美国有以下三种连锁形式:

1.正规连锁(又称直营连锁、公司连锁)。有两个特点:一是所有权统一,全部成员归属同一所有者。二是高度统一管理。总部掌握着全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和人事权,统一负责采购、计划、配送和广告等,所属各分店实行标准化管理。在美国正规连锁所占比重很大,零售业主要采取这种连锁方式。如著名的沃尔玛公司和科斯科仓储式商店即属于这种类型。

2.特许连锁(又叫合同连锁、契约连锁、加盟连锁)。其特点,一是以特许权的转让为核心,特许权批发商把注册商标和经营模式卖给特许权经营商。总部为转让方,加盟店为受让方。二是所有权分散在加盟店,经营权集中在总部。总部提供技术专利和商号信息,加盟店按总部统一指令经营。美国目前有40%的零售企业采取特许连锁的形式,餐饮业、旅店业等也广泛采用,如麦当劳、肯德基快餐店和柯达胶卷冲印店,即为典型。特许权批发商约3000家,特许权经营商约60万家,年销售额8000亿美元,提供800万个就业机会,1993 年以来特许连锁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

3.自由连锁(又叫自愿连锁、共同连锁)。其特点,一是所有权、经营权、财务核算都是独立的。二是在协商自愿条件下共同合作,统一进货,分散销售,成员店的灵活性强,自主性大。通常由一家较大的批发商作为龙头企业,众多的零售商参与,形成一个半松散的连锁集团。我们在洛杉矶考察的金证国际超市集团公司就属这类形式。这个公司是一家合作制的批发公司,成员多为零售商。公司成立已75年,1996年销售额达30亿美元,计划在本世纪末达到50亿美元。自由连锁在便利店中比较普遍。

美国习惯于从比较直观且便于统计的角度分类。零售业连锁中主要有以下几种经营型态:

超级市场。主要经营杂货和食品两大类商品,以品种齐全、价格低廉、自我服务为特色,每个店平均面积为3.5—4万平方英尺。超级市场已全部实行连锁经营。

折扣商店。主要经营食品以外的一般性商品,有的店也经营少量食品。商品大众化,大多削价出售,适合工薪阶层购买。每个店平均面积9万平方英尺,比超级市场大一两倍。最大的是沃尔玛公司, 其次是凯马特公司。1987—1995年,折扣店销售额占零售业销售额的比重由35%上升到47%。

仓储式商店(又称平价俱乐部)。这种形式是近十年来连锁商业的后起之秀,经营范围包括了食品和非食品类商品。其特色是实行会员制,设施简单,以库为店,内部不装修;实行少品种大批量销售;商品价格低,同样商品的价格比普通商店要低20—50%。平价具乐部的目标顾客是小企业主。但由于商品售价比超级市场和折扣商品更低,因此也吸引了不少个人会员。美国人日常消费最多的大宗商品中,相当大的比重来自平价商店。比较著名的店有科斯科公司,其次是山姆公司。

超级购物中心。这是80年代后期在美国零售商业中出现的最新的连锁类型。其特点是许多连锁店集中在一个商城内,规模大,品种全。一般每个购物中心的面积达15—17万平方英尺,商品品种多达十几万个。有的购物中心面向中高收入者。

便利店。经营日常用品和食品,每个店100—200平方英尺,80年代遭到冷落,90年代东山再起。预计今后5 年便利店销售额的实际增长幅度将超过一般的超级市场。此外还有专卖店、无店铺售货(如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等经营型态,其中网上销售发展势头看好。

(三)连锁店基本运作方式及其管理

连锁企业把社会化大生产原理引入商业和服务业,对商品采购、配送、销售、财务等业务环节实行专业化分工,各门店专门负责日常销售。这种运作方式既适应了各零售店规模小、分布广的特点,又形成总体规模效益,使经营管理水平大大提高。所以,又被称为“组织起来的零售商”。

首先看订货系统。集中采购、统一进货是连锁店的突出特色。美国连锁店货源的95%由总部来确定,5%由门店自定, 主要是生鲜类商品。连锁店总部或大区分部的配送中心负责订货,为了保证商品质量,它们要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考察比较,选择那些产品质量有保证、资信度高、经济实力强以及与需方合作信誉好的生产企业来签订合同。

其次是配送系统。配送中心是连锁店的物流机构,承担着各门店所需商品的进货、库存、分拣、加工、送货等任务。配送中心主要为本连锁企业服务,也可面向社会。美国连锁企业都有一个完善、高效率的配送系统。如沃尔玛公司现有各种形式的连锁店近3000家,配送中心25个;科斯科公司有连锁店270多个,配送中心15个,配送半径为300英里。配送中心完全采用计算机管理,与总部联网,使总部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库存动态,科学地控制进货种类与数量,缩短商品库存的时间,确保库存商品质量。高效的配送中心使连锁企业降低了成本,例如沃尔玛的经营费用已从1984年的19%降到目前的14%。

再次是连锁分店。这是连锁公司的基础,主要职责是按照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每个连锁企业都有一套科学统一的经营策略和管理要求,详细规定了商品质量标准、服务标准、商品价格及操作规程等,所有分店必须严格执行,从而保证了高质量规范服务。以退货服务为例,电器类的商品可以在三个月内,凭发票在全美境内同一家连锁企业的任何一家门店退货,并可不讲出任何理由。此类商品注明“退货”,以较低的价格卖出。有的连锁店甚至不要求顾客提供发票,也同样退货。他们认为98%的顾客是诚实的,不能因为有2 %的不诚实的顾客而惩罚98%诚实的顾客。

(四)连锁企业的发展趋势

1.从总体上看,美国商业连锁正在向全球化方向发展。一是大型连锁企业集团实现了国际化的大规模采购进货。连锁企业的规模化经营使其在全球范围内处于有利的交易地位,可以选择那些商品质量好、价格低的供应商进货。二是大的连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发展组合式经营,已逐步形成了国际性的跨国连锁集团。美国排名前20位的零售业连锁公司都是这样的集团,有些公司海外分店的营业额已超过其在本土的营业额。目前亚洲对全球的零售商来说是极具吸引力的市场。据有关资料统计,1996年全球食品零售商的收益平均水平为3%, 在亚洲地区高达16%,而且这种增长势头还在持续。因此这一地区是各大连锁集团抢滩设点的重点地区。

2.从连锁企业的经营型态发展趋势看,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折扣店和仓储会员店势头正劲。这类店一般建于城乡结合部,地价便宜,装修简单,商品价格低,有较大的停车场,因而深受消费者欢迎。它们在国外新建企业也主要是这种类型。二是专业店、专卖店有大型化趋势。在美国的大型购物中心和商业中心中,全国连锁经营的大型专业店和专卖店成为其经营主体,超级购物中心与专业店之间形成了相辅相成的发展态势。超级购物中心以其整体的广告策划、公共促销活动和市场调研手段,为专业店提供了信息和发展空间;专业店也以其知名度、信誉和优质服务,为超级购物中心吸引了广泛的客源。三是百货商店在零售业中的主导地位下降,市场份额减少。百货店一般占地面积大,装修豪华,经营品种繁杂,店员多,使得管理成本太高,商品价格上升,效益下降。近几年百货店在不断收缩经营面积,调整结构,向小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3.从连锁企业规模扩张的方式来看,特许连锁前景广阔,连锁加盟店将逐年明显增加;连锁企业将继续通过兼并其他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在并购浪潮中保持主动地位。

4.从行业分布看,连锁经营向各个领域扩张,尤其是在服务业将继续蓬勃发展,范围包括律师业、会计师业、信息咨询业等高层次的服务行业,也包括餐饮业、洗衣业、娱乐业等传统普通性行业,还包括保健服务业等新兴服务行业。

二、连锁经营的优势和在美国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一)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成本费用,在流通领域引起革命性变化

传统的流通,是以批发和零售两个环节分立为特点的。从历史上看,批发商的产生,曾经促进过生产企业与零售商之间的流通效率的提高。连锁经营将批发和零售两个环节合为一体,形成了确保竞争优势的两个基本特点:一是集中了批发功能,二是对所有零售分店进行整体管理。这样,与各生产企业直接向各零售商发货相比,减少了总的发货次数,还通过大批量统一订货、运输和储存,降低了进货价格和储运成本,保留了批发商的功能优势。并且,连锁经营跨越了批零分立造成的种种障碍,更为充分地发挥了现代技术手段的作用。在对零售分店进行统一管理的条件下,连锁经营能够充分运用电脑联网等现代技术,相对(于销售额而言)减少存货,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据典型调查,一些公司原来需要6个星期存货,通过应用这方面的现代信息技术, 立刻降为只需3星期存货,目前进一步降为只需1.5星期的存货,其中效率最高的只需6—10小时的存货。

(二)实行较低的零售价格,使消费者受益

连锁经营的主要型态如折扣店、专业种类店和仓储式商店等,由于在很多环节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运作效率,因而为明显降低零售价格打下了可靠的基础。归纳起来,一是大批量进货,迅速准确掌握各分店销售信息,工商之间产销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可以获得较低的进货价格;二是统一进货再分配给各零售分店,总的发货次数比直接由各生产企业分散发货次数明显减少;三是集中运货、储存比分散运货、储存的费用更省;四是存货相对减少,商品和流动资金周转加快;五是商品开架陈列,便于顾客比较选择,售货人员减少,节省了工资成本;六是统一广告宣传,比分散的广告节省费用;七是统一市场信息调查分析和经营技术开发,比分散调查分析和开发更有规模效益;八是配送中心和零售分店建立在城区之外,地价较为便宜;九是商店建筑装修简朴实用,不求豪华;十是由于低价薄利,吸引更多顾客,使销售额不断上升,促进薄利多销的良性循环。

因此,连锁经营与非连锁经营在成本费用上的差别很明显。这可从三方面来看,其一,连锁经营的平价店经营费用(工资除外),据估计通常占销售额的20%多一点,如沃尔玛为14%,电路城为19%,凯玛特22%,而独立的大百货商店经营费用常占销售额的1/3以上。其二,由于连锁经营的平价店销售价格低,同样商品在独立的大百货商店价格较高,所以在这两类商店中,同一商品的经营费用绝对额差别更大。其三,平价店由于顾客自我选购,自我服务较多,雇员相对较少,工资成本节省,因而,连锁经营与非连锁经营在总的成本费用上差别进一步拉开。

据了解,折扣店等平价店的商品价格,比平均价格低20%至50%。若按照近两年美国年度零售总额、连锁店零售额比重以及平价店销售的大致份额来作保守估计,美国消费者一年从连锁经营的平价销售中,相对于平均价格节省开支总量在1000亿美元以上,平均每个家庭一年可节省开支在1000美元以上。

(三)使流通领域对生产领域的引导作用更明显

连锁经营的发展促使流通企业日益大型化。现在美国前50家零售企业的零售额,已经占全国零售总额的22%。 最大的零售企业沃尔玛,1996年销售额1005亿美元,跃居全美各行业销售额最大企业的第四位,仅次于通用、福利特和埃克森这三个老牌生产企业。在其他发达国家,大的零售商也占有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基本原因是零售市场上“需求有规律的商品”仍占主体,在现代化技术不断发展的推动下,经营的规模效益越来越重要,连锁经营正是适应这一趋势的产物。

通过连锁经营日益广泛迅速的大批量统一订货,流通企业对社会“生产什么”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和影响力。随着连锁经营对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流通领域比过去更能大范围收集和迅速处理市场信息,为社会“生产什么”提供了更为准确、迅速的决策条件,更充分地发挥着生产和消费的中介作用。因此,流通领域日益远离对生产领域的依附,发展成为独立的现代流通产业,流通企业已经开始创立自己的品牌向厂家订货,或者形成商工一体化的新型企业。

(四)促进了社会就业的增加

零售业是美国就业最多的行业之一。1995年,零售业的就业人数达2200万,占全美就业总数的17%,占全美国非农产业就业人数的18%;一年新增加的就业机会为80多万,占总增加量的23%强,新增长比重占第二位。据预测,1994年至2005年间,零售业还将提供200万至300万个新的工作机会。相比之下,制造业将减少50万至200万个就业机会。 从就业增长率来看,以1994年为例,全美国非农产业就业人数比上年增长3.1%,其中零售业增长4.0%,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从对全社会就业的影响来看,一方面,零售业中的连锁经营由于效率的提高,单位零售额对应的雇员减少了,同时迫使一些相对劣势企业倒闭或裁员;但是,由于连锁经营薄利多销,零售额和雇员增加更快。因此整个零售业在效率提高、规模扩大的情况下,统计表明该行业就业总量还是增加了。另一方面,零售业中的连锁经营大范围明显降低商品零售价格,等于相对增加了消费者收入,使其可以更多地购买其他商品和服务,或更多地进行储蓄投资,从而扩大了社会总需求,必然进一步促进社会各相关行业的就业增加。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1.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对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远未满足,国内最大的上海联华超市经营的商品也只有4000多种,生产和市场脱节的矛盾十分突出。连锁企业的大批量采购带动了专业化、标准化的生产,而且通过创造自己的品牌和商标,建立了农工商一体化的产销联系,对生产具有日益明显的引导作用,有利于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因此,在我国发展连锁经营是密切产销衔接、增加市场供应的重大举措。这项工作不仅是流通领域或商业部门的事情,而且需要生产领域各部门的配合,特别是在标准化、条码化生产方面,更是如此。

2.以满足大众化需求为目标,不断改进经营内容和方式,是连锁企业常盛不衰的首要内因。在美国这样的富国,普通的消费者越来越注重实惠,大型豪华的百货商店日趋衰落,除少数实力雄厚者以外,大部分百货商店的市场份额被各种连锁经营的折扣店、便利店所瓜分。无论是大型折扣店,还是小型便利店,都在不断调整经营观念和手段,以更贴近大众化消费需求。例如沃尔玛公司开设了几家环保示范店,通过树立社会公益形象来保销。小型便利店则增加商品种类,提高自动化水平,以更好地发扬其方便、省时等优点。在我国,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开设少量的高档百货商店可以适应消费分层的发展,但绝对不宜多建。大众化消费需求始终是市场需求的主体,而且日益丰富多样,只有注重面向普通消费者,使他们更多地受益,我们的连锁企业乃至整个商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3.连锁经营投资风险小,市场开拓能力强,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对打破市场封锁也有积极意义。美国的连锁店大都是中小企业,由于连锁经营形成规模经济,实行统一的科学管理,因而分散的中小企业成本降低,信誉提高,整体实力增强,更加适应市场变化,并带动为之服务的部门共同发展。1941年以前,美国曾有28个州颁布过反连锁店的税收法案,对连锁店额外征税。但这并未限制住连锁店的成长,反而迫使其以正规连锁、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等多种形式冲破了阻力。60年代发展起来的特许连锁业,通过取得已成功的商品的经营方式的特许权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更加适合中小企业的需要,同时带动了银行、律师、会计等服业务的繁荣。当今美国的零售市场已高度成熟,过多的商店导致竞争白热化,大量商店被淘汰出局,连锁店却欣欣向荣。近五年来,美国的非连锁企业投资成功率50%左右,而连锁企业高达95%。在我国,应当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的联合优势,为打破市场封锁注入经济动力;加紧培育自己的名牌产品和成功的经营模式,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发展特许连锁经营,为进一步放活国有中小企业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

4.现代化配送中心不仅是连锁店的重要依托,而且成为加速物流、创造利润的新手段。激烈的竞争和发达的流通设施使商品批零差价十分接近,必须找到新的物流形式,加快信息处理和资金周转速度,靠降低成本来取得利润。这就产生了两种新的物流形式,一种是批零一体化,即大型零售企业运用配送中心搞批发。美国许多连锁企业拥有十分先进的配送中心,为自己也为社会服务,甚至在扩展业务时先建配送中心再设商店。另一种是专业化配送业取代传统批发业。连锁企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分工的细化,洛杉矶的专业化配送业正在发展成仅次于电影业的第二大行业。目前我国的连锁店普遍缺乏先进的配送中心,对连锁店的进一步发展形成很大制约,亟待加强这方面的建设。配送中心的建设属于企业投资行为,应当由企业自己决定;政府可通过市场规划、融资政策等予以指导。

5.灵活的融资手段和要素自由流动,是连锁店迅速扩大规模的关键性市场条件。美国连锁店筹集长期资本最普遍的方式是发行股票,其次是向银行和保险公司借贷;筹集短期资本的方式则更为灵活,包括商业票据、银行借款、供应商信贷和发行短期债券等。在美国,发行270 天以内的短期债券不需证券委员会审批,而且利率低于银行,因此企业大多采取这种办法筹集流动资金。美国各州在税收、企业注册、地价等方面存在差别,例如联邦政府按35%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加利福尼亚州政府额外加征11%,有的州则不再另征;各州的消费税率也高低不一。由于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这些差别并没有成为发展连锁店的障碍,企业可以综合比较影响因素,自由选择有利的经营环境扩展业务。而融资渠道不畅,市场割据相当顽固,正是目前我国连锁店扩大规模面临的主要难题。我们应当加大改革步伐,通过资产划拨,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加速折旧等政策,改善连锁店的融资条件;调整企业隶属关系和税收上交关系,打破部门和地方利益造成的市场割据,支持连锁企业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扩展经营规模。

6.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服务机构,是连锁店有序竞争、健康发展的可靠保障。以特许连锁为例,美国比较重要的联邦法律有《特许权公开交易及消费者保障法》,《特许权公平实施法》,以及《特许权数据和公共信息法》,此外各州还制定自己的有关法律。各州政府均设有小企业管理中心,为已成立和即将成立的小企业提供辅导、咨询和贷款担保。联邦贸易委员会制定规则并审理投诉,商务部执行政策,负责统计并侧重开拓海外市场。私人服务机构有优良企业局(专为客户提供有关优良企业和商品的咨询)、大型零售商协会以及国际特许权协会等。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则和服务机构,为连锁店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我国发展连锁店的法制条件和服务机构还相当欠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改革进程,将成熟的政策法规上升为法律,对特许连锁经营,宜加紧研究制定有关特许权公告、转让和投资保护的法律法规,以适应扩大开放、引进外资的新形势;建立连锁店行业协会,促进政企分开,满足连锁店发展中的培训、咨询、协调和自律等需要。

7.发展连锁店要与本国国情相结合,适应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居民消费需求和社会文化习俗。美国的连锁店产生于美国的经济、法律和社会文化背景,各国特别是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引入连锁店后,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和发展,形成自己的特点。例如,日本的连锁店具有自由连锁与特许连锁相结合,区域性连锁和店铺群发展快等特点。东南亚国家注重满足本地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要,在金融、咨询、房地产等服务领域加速发展连锁经营。在对连锁企业的管理和支持方面,美国政府主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几乎不再以其他手段进行干预;而日本和东南亚政府起的作用比较大。日本政府除运用行业规划和中央金库引导、支持连锁店发展外,还运用“大店法”反对垄断,对外来竞争也有限制,如超过11个店铺的外国连锁公司不允许进入日本市场。东南亚国家对连锁店也采取扶持政策,并进行严格的行业管理。我们应当借鉴各国发展连锁店的成功经验,把连锁店的发展同优化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把满足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的服务业作为重点发展领域,以大城市为依托培育有竞争力的大型连锁公司,迎接服务业逐步开放带来的挑战。

【原文出处】财贸经济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805

【原刊页号】32~36

【作者简介】作者工作单位:国务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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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在商业物流中心的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流,全文共 3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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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商业物流中心实习报告

一. 研究动机:经过一学期《物流基础》的学习,对物流的定义、基本功能、各个作业流程有了一定的理论基础,通过实习将这些理论与实际的操作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运用知识的能力。 二. 研究目的:了解第三方物流服务的特点、主要设备和作业流程,对其进行分析,并结合所学的理论提出改进意见。

三. 研究方法:访问法、资料收集法。 资料收集的方法:网上收集。 四. 公司概况 1. 基本情况:上海商业物流中心位于曹杨路1500号,交于铜川路,比邻武宁路,交通便捷,与上海西站及其铁路沿线仅一步之遥;地处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距离内环线1.5公里,外环线3.5公里,并且距离沪宁和沪嘉高速公路出口处分别仅为1.5公里和4公里。物流中心占地面积为26万平方米,各类仓库10万平方米,拥有4条铁路专用线和40辆箱式货车。 2. 公司简介:上海商业物流中心系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隶属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始建于1952年,是全国商业系统大型的社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XX年初被国家经贸委确定为全国发展商品配送重点单位。 3. 主要设施:  铲车,中心拥有1.5吨至3吨的汽、柴油叉车和干充式电瓶叉车以及前移式高位货架库专用干充式电瓶叉车多辆。  手推平板车,拥有多辆手推平板车,手推液压车和登高车6辆,以及国际标准1m*1.2m地台板。  运输车辆,中心拥有多辆10吨全封闭厢型货车,8吨全封闭厢型货车,5吨全封闭厢型货车,及2吨以下的厢型货车。同时拥有2个联盟型车队,可调动车辆近百辆。  铁路专用线,拥有4条共计长度为1654米铁路专用线,是目前上海商业系统内唯一拥有铁路专用线的专业物流企业,具有100万吨的铁路运输发运能力,以方便客户的产品运输方式有多种选择余地。  集装箱场地,拥有1万平方米集装箱场地,龙门吊负载能力为10吨至20吨,适合金属类商品以及集装箱储存业务。 4. 仓库类型:  高平台彩钢板结构仓库。拥有高平台彩钢板结构仓库计24621平方米,可利用空间高度为7-8米, 1700平方米的仓库已安装了高位货架,该类型仓库的优点是建筑结构合理,面积利用率高,防汛、防潮、隔热性能良好,全部有雨棚和外平台,库外周转场地大,便于商品装卸及进出仓。  高平台铝合金结构仓库。拥有高平台铝合金结构仓库计16800平方米,可利用空间高度为6.5米,该类型的仓库的优点是防汛、防潮性能良好,库外周转场地大,特别适合于进出仓频繁的大宗商品的储存。  楼层恒温库。拥有楼层恒温库10100平方米,可利用空间高度为5米,该类型仓库的建筑条件为满足某些产品在温度控制上的不同要求提供了先决条件。  铝合金结构平房库。拥有铝合金板平房库5700平方米,可利用空间高度为6米,该类型仓库的优点是库外周转场地大,特别适合于进出仓频繁的大宗商品的储存。  易燃品仓库。拥有可储存易燃品仓库1000平方米,该类型仓库能提供属于易燃危险品类的特殊商品储存。  其它库房40000平方米,该类型仓库多数属于砖木结构,单幢仓库面积小于上述仓库类型,具有冬暖夏凉的自然调节功能。 5. 仓储系统服务:  市内/国内配送,单品/综合配送,常温/冷藏配送。备有各式车型,承运商品包括:百货用品、冷藏保温、特殊商品。  贵重物品配送。提供门到门的服务,确保商品的安全抵达用户手中。  隔日零担配送。对于零担配送,公司承诺货物隔日上车、发车。  上架陈列。对于市内各大商场、各类超市、连锁网点的配送服务,公司还提供协助客户商品上架陈列的服务。 6. 仓储系统服务:  常温/恒温仓库储存,高层/堆垛货架储存。  存货即时控制。有效的货卡登记制度,可随时了解库存商品的数量。确保商品质量,随时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调整。定时观察库房条件,确保库房内温湿度不超标。  加工整理。提供完善的分拣、换包装等加工服务,物流中心内还设有专门的包装加工单位,可随时满足客户的各种要求。  订单处理。对订单处理要求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并承诺:单据收到15分钟内,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可开始收发货。  退货处理。全力协助货主公司进行退货收货作业,并且填写收货单和进仓单,并及时反馈货主公司,以便货主公司尽快对退货做出处理决定。退货收货时,对于原封箱之产品如无货主公司特别指令,即可作为商品入库处理。非原封箱退货 按货主公司指令要求,做到清点、分类、整理后方能入库。 7. 信息系统服务:  物流信息系统设计。分析客户物流流程,提供物流系统设计,系统咨询。  仓储管理系统设计。依据客户对仓储条件的要求和储存商品特点,进行仓储管理系统的个性化设计。  运输配送管理系统设计。针对大企业配送系统,专门设计了一套配送订单管理系统,实现单证处理的通用化,以适应各种客户对配送的要求。  销售供货分析。从客户利益出发,进行常规供货、出货、流通周转、及安全库存的定量分析,替客户计算出最经济的租仓面积。  其他信息管理需求。秉承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通过wms,tms系统与客商电脑联网及通过公司内部局域网的架设,实现各仓间库存信息及时反馈,控制。客户公司可通过电话拨号上网连接我公司局域网,实现客户实时查阅商品库存的信息。

8. 作业流程(以中国物流公司为例):  进仓:乙方提前一天将《入库通知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收货时根据《入库通知单》上的内容逐项核对,(如货损,货差,货单不符将记入《进仓单》);二小时内甲方将《进仓单》传真回乙方后归档,月底制定报表。  出仓:乙方提前一天将《提货通知单》传真给甲方,写明出货的时间,车队名和所提货品的货号、数量;当天车队携带正本《提货单》到相应的货仓,甲方根据乙方签字样本,《提货通知单》与正本《提货单》核对《出仓单》,并由提货方在《提货单》和《出仓单》上签字;完毕后甲方立即把已签字的《提货单》传真回乙方,并把《提货单》、《出仓单》归档。 五.研究结论及建议: 1. swot分析

优势:企业长期从事物流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物流管理及实际操作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能为客户提供各项物流服务;仓库类型齐全;作业场地宽敞。

劣势:人员配置不尽合理,员工人数过于庞大,影响企业效益;信息系统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货仓的出租形式过于单

一、死板,租金较高。

机遇:申博的成功必将给上海物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许多的跨国厂商商品的周转必定要依托本地的物流企业。 挑战:物流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如何优化自身的作业流程,充分利用企业已有的设备设施降低成本。 2. 企业仍然依照老旧的仓库出租模式收取租金,以至于使得仓库的利用率浪费,造成客户的流失,可根据仓库的实际加大空间利用率,根据仓库的实际利用情况进行收费,这样既提高了仓库的使用率又间接的降低了租金,争取到了更多的客户。 3. 铁路专用线的使用效率不高,只要少数客户选择这一运输方式,其实铁路运输在我国现阶段的长距离、高密度的运输中,仍然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这种门到门的运输,更可以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提高商品的流通速度,企业应主动寻找适合的客户推销这一特色服务。 4. 企业虽然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可以将一系列的商品信息、仓库状态、作业流程、养护情况及业务合同记入其中,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系统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企业往往仍然依靠传统的人工方法和票据进行作业及信息传递。应尽快在企业中提倡信息化的作业方法,使每名员工都能使用信息系统进行操作与管理。 5. 健全物流加工服务,流通加工也是物流的一项重要功能,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该重视流通加工,将其同其他服务一起视作一个重要的利润来源,提高服务的档次与水平,重点抓住有高附加值的商品进行加工整理,吸引住长期客户。 六.建议: 1.企业要发展,企业形象至关重要,因此每个企业都十分注重自己的企业形象,宁可花多点的钱去租用昂贵的美观的现代化仓库,也不愿去租用那些老式破旧的仓库,因此可以花费点资金整修老式的仓库,使企业自己本身的形象提高,这样客户会更加愿意来租用仓库了。 2.进货堆放货物时不能只顾着一时的方便,应该考虑到出货时的方便,不能耽误客户的时间,因此要按照标准把货物堆起,堆放要整齐合理,以免倒塌。 3.要严格按照仓储管理的要求,对于过期的货物要及时与厂家联系,并得到应允后及时销毁,不要堆积在仓库中,浪费仓库容积,更不要和正常的商品同放一起,带给人一种杂乱无章的感觉。应该另外准备一间仓库,使那些一时无法销毁的商品有地方储存。 4.商品的大类要分清楚,如食品归食品储存,生活用品归生活用品储存。若把食品与化妆品放置在一起,化妆品包装如若破裂,其化学物质会污染到食品的卫生。 5.应注重运用现代化技术,把计算机应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实现与工厂、销售计算机信息的联网,以及以上海市区配送为主辐射华东地区的运输配送网络。 6.应多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及素质。应多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使企业更好地向前发展。 目前物流中心正面临许多问题,批次越来越多而批量却越来越小,造成物流管理上的一个难点。产前物流、企业内部物流、销售物流,在供应链的管理上如何把握住这三块之间的关系。国内的物流利润太低,仅占5%,如何把利润搞上去。面临一系列的难题,物流中心还得多借鉴国外的物流策略,提高自己企业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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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解除担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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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中国            公司_______市分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自愿为甲方代理人________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乙方对代理人________的保证责任,原《保证合同》同时终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担保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年内,如甲方发现代理人_________在原乙方为其提供担保期间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在原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代理人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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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bp商业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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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摘要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激烈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烦躁、郁闷成了人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语;与此同时,现如今的孩子们缺少动手实践的机会;另外,求异的心理在大众尤其是年轻的学生群体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制作一个独一无二的蛋糕、糖果等食品,拥有一次非同寻常的亲自动手的过程,在小资、孩子、学生们的群体中拥有巨大的潜力!因此,为了缓解激烈竞争的压力,给孩子一个自己动手的条件,给年轻人一个独一无二的享受,我们的DIY食品连锁店应运而生。考虑到我们大学生资金短缺的事实,决定打造个从小到大的产业,从简单的DIY蛋糕店做起,打响自己的品牌,逐步扩大自己的产业,形成DIY食品连锁一条龙。打造都市避风塘!

二、企业介绍

1、项目名称:DIY蛋糕店DIY食品连锁店

2、项目宗旨:打造都市避风塘,引领年轻时尚!

3、项目宣言:我的蛋糕,我的Young!

4、店面名称:

ICakeDIY蛋糕店

注释:

(1)I我,Cake蛋糕,DIY蛋糕,自己动手制作,世上独一无二的蛋糕!

(2)I与爱谐音,就是喜欢蛋糕,喜欢我们的蛋糕店!。

5、店面主题曲:

《甜甜的》周杰伦

主要歌词:我轻轻的尝一口你说的爱我

每天会在店里播放一定的时间。

6、宣传口号:

我的蛋糕,我的Young!

注释:Young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方面,是我们面向年轻群体的体现,另一方面,Young与样同音,即DIY自己制作蛋糕,就有自己想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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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世纪长安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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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长安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

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三、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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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海淀区商务局关于哈尔滨、沈阳商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5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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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商务局关于哈尔滨沈阳商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与周边省市商业工作的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商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海淀商业又好又快发展,20xx年11月11日至15日,区商务局会同甘家口大厦管理层一行6人,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辽宁省沈阳市考察商业发展情况。

一、考察情况

哈尔滨和沈阳是东北地区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近年来,随着一批大型商业项目的聚集,哈尔滨、沈阳商业的布局、规模和品质有了较大的提升,成为立足区域、辐射东北、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发展潜力的商业城市。

11月11日至12日,考察组先后来到哈尔滨市远大购物中心、好百客超市、松雷商业大厦、新世界百货商场、哈尔滨地下商场、中央大街、道里菜市场进行考察;11月12日至15日,考察组先后来到沈阳市中兴商业大厦、五爱服装市场、卓展购物中心、西武百货、华府天地购物中心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包括都市商圈的打造、品牌建设、商业设施的软硬环境建设、商业管理、特色街区建设、社区商业等方面。

二、主要特点

(一)城市商圈比较发达

南岗商圈是哈尔滨市商业发展最为完善的区域之一,汇集了哈尔滨最优质的商业资源,每天汇集数十万购物人潮,新世界百货、松雷商厦、远大购物中心、百年秋林、红博商场、人和地下商业街等哈尔滨成熟高端商业坐落其中,成为哈尔滨市居民购物和品牌消费型商业中心。

我们认为,南岗商圈的特点主要是:

1.大型商业设施密集,商业氛围浓厚。在不到一平方公里的区域内,仅远大购物中心、松雷商业大厦、新世界百货商场三家,建筑面积就超过13万平米,营业面积达8万平米。

2.商业定位清晰,布局合理。新世界百货商场、远大购物中心、松雷商业大厦定位互相错位,新世界定位于精品百货,引领高端消费;远大突出青春流行,体现前卫、时尚;松雷商业大厦定位于大众百货,以工薪阶层为主,以高档商品、品牌商品为辅;三者互相烘托,形成了商业发展的金三角,成为哈尔滨的商业地标。

3.业态分布合理。区域内有大型的时尚购物中心、高端百货店、大型超市、中小专业店、专卖店以及大规模的地下小商品市场,业态齐全,满足消费者高中低档的消费需求。

4.高端品牌的聚集程度较高。

5.商圈内企业经营秩序良好,各大商场都在竞争中不断完善自己,整体进步,实现了有效竞合。

此外,我们认为南岗商圈商场外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建设有待改进,以满足消费者休息、休闲的需要;商业广告需要进一步规范,突出商圈整体形象;重要交通节点的管理需要加强,实现车流、人流分离;城市广场的开发利用有待提高。

(二)国际品牌聚合程度高

以沈阳西武百货为例,沈阳西武占地1.5万平米,坚持主题精品百货的定位,走进沈阳西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世界高级时装的独特陈列,与其引领潮流的服装设计和考究做工相互辉映。东北地区唯一的louis vuitton 大型旗舰店占地300余平,款式新颖、货品齐备。引领“时尚恶魔”风潮的prada亦独家落户沈城。这里还拥有zegna、ferragamo东北地区最大的旗舰店。像armani、versace、tod’s、paul&shark、dunhill等国际一线品牌的时装、皮鞋、皮包及手表等配饰也一应俱全。“精品”定位在西武展现得淋漓尽致。此外,占地9万平米的沈阳卓展购物中心也聚集了“lv”等世界顶级奢侈品品牌。

经过考察,我们认为:

1.引进国际品牌对于提升城市商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在沈阳一提到高档购物,消费者首选西武和卓展,沈阳商业形象也因此越来越突出。

2.国际品牌的聚集效应。XX年,西武百货成功引进了站在时尚之巅的世界顶级大牌lv。在lv标杆作用的号召下,gucci、dior、阿玛尼龙等国际大牌纷至沓来。

3.选址和目标定位非常重要。沈阳西武坐落于沈阳著名的商贸和高档生活区——五里河地区,卓展购物中心位于沈阳市市府广场中央商务带,目标客户主要是高端人群。

4.引进品牌带动商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周边地区交通、停车场、环境的改造提升。

5.经济效益可观,据网络报道,西武lv开业当天,销售额达700万元;目前西武销售额保持20%以上的增长。

6.政府高度重视,为了引进高端品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协调。

(三)软硬件设施水平较高

以远大购物中心为例,该中心坐落于哈市黄金地段,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营业面积4万平方米,融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为一体,是黑龙江最大的多元组合现代化购物中心。据《哈尔滨日报》报道,XX年,远大已经跨入了全国百货店单店前十强,全国零售业前三十强行列。

以下方面给我们印象深刻:一是远大专门聘请了国际著名设计专家进行环境设计,每个楼层有不同的主题设计。二是远大硬件设施齐全,配有智能化中央空调制冷制热设备,27部自动扶梯,在客流集中处三上三下同时运送顾客。三是远大每年都对商场相应楼层进行相应调整与规划,商场内部的装点也随季节、节日的变换更新。四是远大在设计场内商品摆设时更多考虑人性化,增加大量宽敞的通道及开放式公共空间。五是与百货店相配套的好白客超市的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货品摆放、员工穿戴、购物环境、服务管理水平都具有较高水准。六是有奖促销的标准让人心动,推出宝马轿车作为奖品。

(四)购物环境趋于人性化、现代化

在考察中,沈阳中兴商厦、卓展购物中心的购物环境整体效果让人印象深刻。中兴大厦呈回字形设计,大厦中间具有宽阔的公共区域,大厦做了小桥、流水、喷泉等景观设计,辅至以特色咖啡店、水吧等业态,让消费者在购物时保持心情愉悦。卓展购物中心的一些设计也打动人心,如:卓展专门为小孩子设计了儿童专用洗手间,里面按照孩子的天性与特点精心设计;安全疏散标识采用埋入地面的地标形式,清晰、连续,消防设施设备色彩淡雅,与卖场设计浑然一体;每个楼层围绕赏心悦目的中空区域设有顾客休息区,桌椅家具都依每层商场的风格有所变化;电梯间、休息区簇簇绿植点缀在商场中,有移步换景之妙;细微之处如垃圾箱设置,电子导购牌、消防标示设置,特色餐饮布局等都做了精心的设计和处理,处处体现出卓展倡导的时尚、文化、生活的“新百货主义”内涵。

(五)专业市场满足大众消费

哈尔滨、沈阳作为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存在大规模的小商品市场,在辐射周边省份的同时,也因商品的物美、价廉,满足了当地中低端消费需求。

沈阳五爱市场占地13.9万平方米、摊位2万余个,从业人员6万多人,日均客流量30万,节假日可达40万人次,经营服装、小百货、鞋帽、针织等14大类,3万多个品种,市场的繁荣和发展,满足了大众消费需求,同时施放出不可估量的市场效应,使五爱市场地区已成为经商的黄金地区。哈尔滨市则立足于大规模开发地下商业,先后建设了21个人防地下商场,总面积达27万平方米,主要经营服装、百货的批发与零售,年创销售收入已达30亿元,年上缴各种税费1.4亿元,安排就业人员万余人。

经过考察,我们认为:

1.按照商业地产供给量应该与需求量相适应的原则,哈尔滨、沈阳两市大规模小商品市场的存在,商业面积是否供大于求值得研究。

2.在保证小商品市场促进就业,增加税收的前提下,提倡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结合,规范经营行为和加强行业管理至关重要。

3.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和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尤需重视和加强。

(六)特色街建设成效显著

以哈尔滨中央大街为例,大街全长1450米,宽21.34米。其中车行方石路10.8米宽。全街建有欧式及仿欧式建筑71栋,并汇集了文艺复兴、巴洛克、折衷主义及现代多种风格市级保护建筑13栋,是国内罕见的一条建筑艺术长廊。以其独特的欧式建筑,鳞次栉比的精品商厦,花团锦簇的休闲小区以及异彩纷呈的文化生活,充分体现出旅游、购物、娱乐、休闲的功能,成为哈尔滨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七)社区商业比较规范

考察中,我们参观了哈尔滨市道里菜市场。该总面积达13000平方米,分地上地下各一层,室内设计新颖,宽敞明亮,装修华丽,装有先进的空调设备和冷冻柜台,是目前国内同类行业中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现代化综合性国营副食品商场。菜市场的销售额和利润额两大经济指标在全国同行业中一直名列榜首,已成为全国同行业首家销售额超亿元企业。考察中,我们也发现在推进规范化社区菜市场建设的同时,哈尔滨市的早市也比较发达,通过直接便捷的服务和物美价廉的优势,在保障蔬菜供给、方便市民生活方面起到了有效地补充和促进作用。

三、主要体会

哈尔滨、沈阳一行,让我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学到了经验,同时也引发了思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体会:

(一)转变思想。在考察中,我们有四个没想到:一是在我们固有的观念中,商业发展首选北京、上海、广州,以及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杭州等沿海开放城市,东北地区的商业感觉一般,没想到哈尔滨和沈阳的商业如此发达。二是没想到品牌的聚合度如此之高,国际一线品牌扎堆儿聚集的情况如此之多。三是没想到哈尔滨、沈阳的消费能力如此之大。四是没想到地方政府对商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如此之大。因此,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在吸收借鉴外地商业发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我区商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支持和促进海淀商业发展,是我们需要重点加强的一项工作。

(二)做好规划。商业规划对于地区商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对哈尔滨市南岗商圈、沈阳市五爱市场等地的考察,我们认为,在尊重市场自发形成的基础上,加强对商业的规划和引导,对于提升地区的商业整体水平,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我们来说,可借鉴的地方包括:一是做好公主坟地区的商业发展规划调研,明确功能定位、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具体措施,通过改善环境和交通等要素来完善商圈的综合功能,提升商圈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落实好海淀区商业网点空间布局规划,促进四大商圈建设,抓好一批区级商业中心的建设和培育。三是重点抓好特色商业街区、特色市场的建设和改造提升。四是严格执行《北京市流通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协调工商部门对新开大型商业设施把好准入关,同时注意控制商业规模,防止商业地产过量供给造成的恶性竞争。

(三)调整结构。调整结构是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行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从对哈尔滨南岗商圈的考察中,我们看到新世界百货商场、远大购物中心、松雷商业大厦三者虽然都是以经营百货为主,但是三者错位经营,高中低互补,品牌特色相得益彰。对于我们来说,有几点启示:一是根据不同区域来进行不同的商业功能区域定位,南部的公主坟商圈以发展中高端客户为主,提供品牌消费;中部的中关村商圈、四季青商圈面向工薪阶层,主攻中端市场,突出时尚特征;北部的上地商圈,主要为城乡接合部的市场服务。二是对于同一功能区域内的企业,要强调差异化经营,明确不同的经营定位。以公主坟商圈为例,翠微大厦面向中高档消费,城乡贸易中心面向中端客户,即将开业的翠微广场定位高端精品百货店,再辅之以一些专卖店,这样的结构比较合理。从目前翠微和城乡的良好业绩来看二者间的差异化错位经营开展得不错。

(四)发展品牌。考察中,沈阳、哈尔滨两市琳琅满目的国际高端奢侈品牌让人眼花缭乱,相比而言,名品名店数量少、品质相对较低也是我区商业发展的短板。国际品牌能带来高端消费,提升区域的消费品质,同时,通过引进国际品牌可以带动传统商业改造提升。因此,支持和鼓励区内企业引进国际一线品牌是我们需要重点加强的一项工作。据当代商城金玉华总经理介绍,“在引进品牌的过程中,品牌更重视一个地区的商业软环境。依靠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赢得财富的海淀庞大消费群体无疑对一流品牌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但仅靠这种自然形成的市场资源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和谐宽松的市场环境,积极有效的配套政策,以及活跃浓厚的商业氛围,只有调动多种因素,才能真正打造出为一流品牌所垂青的商业平台”。这可以成为我们工作的一个方向。

(五)强化特色。考察中,我们有一点突出感受:大型百货的定位应该是独特的,必须张扬自身的核心价值,以沈阳的大商场为例,西武、卓展主打高档,中兴、华府天地主打青春时尚。这在哈尔滨中央大街的特色街区建设上也得到深刻体现。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树立“以特取胜”的思想,一方面要结合市商业专项资金有关项目建设,积极扶持区域内特色商业街区和特色商业市场,鼓励企业对现有商业资源进行深层次开发,经营特色商品、提供特色服务,实现差异化经营,扩大海淀企业在全市的知名度。另一方面,要考虑由政府出政策、行业出标准,积极鼓励街道、乡镇因地制宜发展各种规模的特色商业街区,培育海淀特色品牌,吸引外区消费者,积极打造“城市名片”。

(六)改善环境。沈阳、哈尔滨两市商场的购物环境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无论是从上下电梯的设计、公共区域的布局、商品的陈列,还是小到垃圾箱、消防器材的设置,无不体现出企业特有的文化内涵,具有很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当前,在宏观环境不利的情况下,正是企业苦练内功,真正提高商品组合和购物环境,提高管理、营销和服务水平,提升企业生存能力最好的时机。

对于我们而言,需要学习的地方包括:一是加强内外环境的建设。包括外部的交通组织、景观设置、绿化美化、公共设施的建设,内部商场布局、货品陈列、标识设置等等。二是加强软硬环境建设。硬件包括停车场改造、公共区域和卫生间改造、无障碍设施等,软环境建设包括提升购物环境、服务文化、人员素质等。作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来说,还应该大力优化商业发展环境,为企业做好服务,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商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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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业活动邀请函

范文类型:邀请函,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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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_________市长阁下: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已筹建完毕,并将于12月12日开业。在此期间,_________市政府各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指导和关怀,我们表示衷心感谢!今特邀您参加_________支行开业剪彩仪式。?时间:_________年12月12日(周二)10:30-14:30(含午宴)?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真诚希冀您届时拨冗出席本次庆典,诚盼您的回复!?联络人:鲍X?010X8833?188X3187

此致

敬礼!

_________银行

20_________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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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商业店铺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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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 );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当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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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靠车站商业门面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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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产权证号: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 元每月(大写: 圆整)。租金按 (季度、半年、年)支付;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 。租金以现金支付;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民法典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 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门面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门面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 。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门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门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门面或门面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门面及门面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门面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门面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门面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门面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门面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门面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门面,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门面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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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页9]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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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条款

本条指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赔款及其他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本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根据保险单的约定,在有关保险事项的一切通知或接洽均应以书面形式办理,如批改、退保、续保、分期交费、索赔等等,以便有据可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责任纠纷。

共9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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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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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自己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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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商业门面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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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今甲方有门面房 间,座落于怀远县五岔镇后湾村307省道边,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房租费:每年 元整,一次性付清,前两年房租不变,于本协议签订时给付,以后房租随行就市。

三、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房屋结构在乙方使用期间的变动,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到期不再租用,必须无条件还原。

五、甲方无转让权。

六、甲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无缘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违反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拆迁,乙方房屋装修设备赔偿、搬迁费都归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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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施工安全协议书含罚款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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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一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__〕265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__〕265号)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0.6%取费,其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JGJ59—99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范本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XX年4月30日起开工至XX年7月26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团风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乙方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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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商业委托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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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委托合同书范文篇二

委托人: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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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北京市商业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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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已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汗巴岭村兴林路七巷1——9号(建筑面积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层,杂房面积约贰拾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4)第010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5)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5)13号)。四界以证号上所标为准。

2、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证该房屋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该房屋未办房产证手续,如乙方要办理手续,新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过户手续。

4、甲方应在20__年12月30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争议,交付该房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屋的结构。

5、合同签定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向对方支付陆万元违约金。

6、本房屋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执笔人:在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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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业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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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场地租赁是为了小区的住户服务,无偿地为他们提供场地,安排活动项目,使他们在这里得以放松身心、锻炼身体、陶冶情操、相互交流,在这个前提下,达到丰富社区文化氛围的效果,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的目的,现将______小区活动中心对外出租。在此思想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对_____小区活动中心的场地租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中心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前三个月为试运行期,以后为正式运行期,在试运行期间如有不合理现象或需补充的项目条款,应及时调整并报方案及补充协议。

2.租赁期共______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____________的设施、设备交付乙方,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截止。

乙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的;

2.利用活动中心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经营项目与甲方规定及小区住户需要有冲突的;

4.出现小区住户有效投诉及损害小区住户利益的;

5.有违约行为的。

第三条相关费用

1.在协议生效期间,乙方负责在现有模式运行下所发生的费用,承担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费用,自负盈亏。

第四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正常情况需要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应保持按时提供场地给乙方,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确保水、电正常使用,若发生故障,甲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尽快恢复正常;

2.甲方为乙方招聘的老师办理小区出入证;

3.指导、协调、监督乙方工作;

4.甲方在需要时,有权使用场地、设施。

乙方:

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对安全工作方面(含人身、财产、防盗、防火等),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签定安全责任书。

2.因乙方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同时视为违约。

3.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作,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4.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承包优先权。

第六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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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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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12.强制转股条款: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

a.本次可转债到期日前尚未转换股票的可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地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可转债持有人无权要求本公司以现金清偿可转债本金,但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剩余可转债,本公司将兑付剩余的票面金额。

b.转股价的调整

实施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时,转股价将进行 调整,即以可转债到期日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 收盘价的平均值及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两者较低的作为转股价格。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低于当时生效转股价格的_____%,则以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的_____%作为实际转股价格。

13.回售条款

a.回售条件

若本公司股票未能在距可转债到期之日_____个月以前(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上市,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予本公司。

b.回售价格

回售价为可转债面值加上按年利率_____%(单利)计算的四年期利息,减去本公司已支付的利息。即:

回售价格=100×(1+4×5.60%)-100×(1.3%+1.6%+1.9%+2.2%)=115.4元/张。

14.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集团公司。

附注 执行可转债条款的有关事项

1.付息时债权登记日:

每年7月27日为付息登记日,付息将以该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为基准。若该日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以下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为基准。

2.申请转股程序:

(1)转股申请的手续及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

转股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可转债持有人可将所持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申请转换的股份数额须是债券交易单位手(即1000元面值)的整数倍,转换成的股份其最小单位为一股,出现不足转换成一股的零债部分,将按照附注第5条处理。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2)转股的申请时间

自愿申请转股时间为可转债条款第10条规定的转换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3)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4)股份登记事项及因转股而配发的股份所享有的权益

可转债经申请转股或强制性转股后所增加的股票自动登记入投资者的股票帐户。因可转债转换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本公司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并可于转股后下一个交易日与本公司已上市交易的股票一同上市交易。

3.转股价格调整的手续

因分红派息、增资扩股而调整转股价时,本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止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4.回售手续

在本次可转债合约中第13条第a款回售条件满足后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公告提醒可转债持有人。如可转债持有人决定行使回售权,应当在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托管券商正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在接到回售通知后10个交易日内,按第13条第b款规定的价格买回可转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本公司的支付指令,记减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数额,同时记加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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