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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桑合作社(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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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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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__________市路号大厦内,房号为号,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装修及设施,以实物为准。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仅作办公场地使用。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物管费等费用及其支付时间

1、租金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元/平方米计算,物管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15元/平方米计算。

2、上述费用以每个月为一结算支付周期。首期费用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以后每期费用,乙方在上期费用支付届满前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证条款

为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人民币。租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收房后三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它设施、设备,且拒不照价赔偿的。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物管费等费用超过十个工作日。

3、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的装修及设施符合本合同约定。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调换或转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和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内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的性质,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加工等的场所。

5、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再租赁状态归还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以及会对大楼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

7、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机构对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费用,除每日按每期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乙方搬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4、租赁期未满,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所交保证金、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十、其它事项

1、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事项,乙方应遵守大厦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损坏,并导致不能正常运转的,所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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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社员入合作社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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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国家对农政策的转变,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制定农户加入合作社与本社的有关协议。

二、本社以服务本社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国家对农补贴政策的变化,本社成员可以根据自已的意愿,自由种植或交入合作社托管种植。国家补贴部分,原对农户补贴不变,新增部分根据种植的责任主体来进行分配。若本社成员自己种植,新增补贴部分由合作社留存,若交入合作社托管种植,新增补贴部分由本社成员所有。

五、合作社首先照顾本社成员,在本社经办的实体入股、用工、收购、销售农副产品,加工、运输、储藏等,本社成员有优先权。

六、合作社将给每个合作社成员办理帐号,本社成员将成员自己种植的面积或托管的面积有义务报入本合作社,便于建立本社成员的档案,本社根据成员的档案将成员应得的受益直接存入本社成员的账户。

七、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本社在土地流转享有优先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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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材料_申报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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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材料

**县**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地处**县**镇**村,创建于XX年8月,由等八人共同出资组建。

合作社成立之初,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在全体社员共同努力下,采取“合作社+农机户+农户”的服务模式,立足农业机械服务农民。积极开展农机维修、技术培训、土地承包、土地代管、耕种、收获等业务;市场化运作,全面推进收获、耕种、播种“一条龙”服务模式;增强服务意识,推进规范服务,加强平安农机建设。合作社成立以来共举办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农业技术培训18次,参加培训1200人次,巡回耕种14.5万亩,收割10.2万亩。有效解决了无劳动力或常年在外创业农民的后顾之忧,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对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全面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有较大示范和推动作用。

为把广大的农民从“脸朝黄土背朝天、弯腰曲臂几千年”的繁重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全市首家引进高速插秧机,育秧生产线,XX年工厂化育秧4000亩,机械化插秧3600亩,每亩给农户节约成本140-160元,每亩增收稻谷100斤以上。

目前合作社入社社员69人,农户4000余户,固定资产420万,占地16.38亩,其他经营项目200亩,维修厂、停车场、加油点、服务部各一处,下设机耕队、机收队、排灌队、农田工程队、运输队、田园水稻基地、农业高新技术推广部。农机作业面积12万亩,承包土地410亩,流转土地1300亩。合作社农机作业年纯收入60万元,土地承包年总收入12万元,土地流转年纯收入46万,其他经营年纯收入88万。

合作社发展始终遵循以服务“三农”、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为根本,把农民、农业的需求作为合作社发展的理念。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抓好内部安全生产各环节,切实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一、建立机构,健全制度

合作社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为副组长,为农机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时完善了《**县**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安全生产制度》、《机车安全检查制度》、《机车安全维修(保养)制度》。每年由理事长与每位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规定了每位农机手在安全驾驶、安全作业、安全行车等方面应该遵守的事项,并与农机手的年终效益分红挂钩,与出现的责任事故相挂钩,确保农机手把安全责任时刻牢记于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坚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相结合

利用农闲,每月不定期学习6个小时以上,农忙前坚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次。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和农机事故曝光台,对违章违纪农机手建立专门台账,并取消年终评选评优,从制度、经济等方面对不遵守安全制度的农机手进行约束和处罚,从而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都安全的良好局面,从而实现了合作社创建以来安全无事故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农机平安建设,扎实搞好合作社农机生产安全经营

(一)改变单一种植模式,积极推广农机新技术、农业新技术、新良种。XX年至XX年,为我县实验引种审定优良品种8个,其中水稻品种4个,辽优XX亩产1700余斤,创**市新高;小麦品种2个,平安1号、2号现为我县当家品种;花生品种1个,珍珠黑亩增效益在300元以上;玉米品种1个。

(二)争创“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机手积极发展做坚强后盾。定期请县内农机技术人员和农机生产厂商的技术人员为农机手提供免费的维修保养,对农机手进行先进农机技术培训,使农机手和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农业生产。

(三)创新农机具、农业新技术推广发展。在市、县农机局、农业局领导大力支持下,搞好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XX年,**市首家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XX年,土壤测肥、土地深松技术;XX年,花生机械化播种、机械化收获;XX年,泥制法育秧,麦稻两季免耕技术马上实施。

(四)加快土地流转,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合作社成立之初主要是解决村民耕作难,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应广大村民强烈要求,成立土地流转办公室。 -XX年,承包土地200余亩,托管部分外出人员土地300余亩,流转土地900余亩。主要成效:

1、机械化率提高,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利用合作社优势,改变单一耕作方式,从化肥种子使用到土地深松。

2、解放劳动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流转和合作社服务模式,农民不需要参与劳动,彻底从繁忙的耕作、劳务中解脱出来,从事效率更高的工作,解除了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农忙时空巢老人不用愁了,年轻人在外务工不用请假了,农民真正做到了省心省力。同时,有效减少了土地撂荒的现象,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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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合作社股东约定协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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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 股,金额为元。

第三条、入股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的处理措施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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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作社蚕茧订购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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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____________[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注:上述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选择进行。]

第八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成员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注:业务范围内的主业农副产品名称]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吸收团体成员,此类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______。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可以规定入社成员的其他条件,如: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等。具体可表述为:养殖规模达到______以上或者种植规模达到______以上等。]

第十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不设理事会的情形,以下雷同注解同此)]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成员,在本社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项[注:如,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______票的附加表决权[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 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__个月内[注:不应超过三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注:也可以依照退社时与本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 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决定设立、撤消分支机构。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九条 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选举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注:可具体规定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的总数,或规定每______名成员选举一名成员代表,或者其他详细的规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______、______等[注:指第十八条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注:成员总数达到一百五十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如不设立,此条可删除]

第二十条 本社每年召开______次成员大会[注:至少于会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____________注: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______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项可删除]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与第二十条对应]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款可删除]

第二十二条 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______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注:成员代表大会依本章程规定行使成员大会职权的,可参照上述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作出决议的程序和规则作出具体规定,且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成员表决权总数须符合上述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四条 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______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______人。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 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理事会。如不设立理事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中的相关内容可删除。]

第二十六条 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社设监事会,由______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注:或者执行监事(不设监事会、只有一名监事的情形)]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______年后[注:填写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理事长任期]方能当选监事。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______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执行监事和监事会。如不设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相关内容可删除。]

第三十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第三十一条 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______日[注:或者每季度第 ______月______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 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______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 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经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 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积金。]

第四十四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______。[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益金。]

第四十五条 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六条 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______[注:依法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四十七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四十八条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的决定[注: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本社委托____________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五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九条 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五十条 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六)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五十二条 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______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______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五条 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本社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十七条 本社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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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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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供销社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社下达的目标任务。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为农服务宗旨,强化服务功能,创新经营体制,带领全系统职工积极探索供销社发展新思路。以“新网工程”建设为重点,改善农村物流环境,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物资需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扩张、规范、提高、延伸”的原则,推行开放办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广泛培训农村经纪人队伍,促进了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预计将超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全系统将实现商品购进16300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14%,商品总销售17900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23%。其中:农副产品购进2430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62%,农业生产资料供应4860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08%。实现利税134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12%,消费品零售额8370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29%,完成政府化肥淡季储备4500吨。新建日用消费品配送站4个,乡镇超市5个,村级综合服务店13个,便民农家店30个。实现了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骨干,以农家店为终端的配送网络,初步形成了城乡互动,相互促进的农村现代流通“新网工程”体系雏形。

一、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着力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积极改善农村物流环境,大力实施“新网工程”的要求,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便民惠农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展配送、扩大网络的基本思路,认真实施“新网工程”规划,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以我社七星农资公司为龙头,以现有农资配送服务中心和98个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为载体,以农资流通协会为纽带,联合全县农资经营店和综合服务社,广泛开展农资配送经营服务,有效地保障了全县农业生产用肥需求。二是落实政府化肥淡季储备,缓解旺季供需矛盾,平抑旺季农资价格,保障和满足用肥旺季农业生产和非正常救灾用肥需求。今年4月用肥旺季,我县宝石、梅家、沙坝、骑龙、长田等乡镇出现化肥脱销,经请示县政府同意调出储备肥XX余吨,有效地保障了这些地区的供给需求,打击和阻止了假劣农资混进市场,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得到市人大、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市供销社的充分肯定。市供销社将我社化肥淡储取得的良好经验作法转发全市供销社系统学习借鉴。三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宣传《专业合作社法》,提高广大社员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专业合作社。今年新建了隆兴山羊、宏富养鸭、鑫源蚕业、鑫涛养猪等7个专业合作社。四是搭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全县已建成综合服务便民店180个、服务中心20个,全年农副产品通过各专业合作社和网络点购进额达2430万元。五是进一步巩固了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网络。以市鑫侬集团为依托,实行区域联合,开展废旧车辆拆卸及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全年共实现经营收入1230万元,促进了我县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率的提高。六是加强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和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培训,努力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有助于提高全县农副产品的市场化程度,有助于提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竞争能力。七是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努力克服资金、场地等方面的困难,积极开展合作经济理论、合作经济管理、现代营销、经济法规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八是积极参加“三下乡”活动,广泛宣传《合作社法》、合作经济知识、农产品市场信息、科学配方施肥等农民需要的技术信息。

二、烟花爆竹归口经营有序,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全年安全经营无事故发生。今年以来,一是强化了烟花爆竹流通协会的纽带和自律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管理。二是以烟花爆竹公安执勤室为主体,加强安全监管,查处整改安全隐患。全年配合公安、安监对经营网点进行安全检查150余次,查出不安全隐患28起,并立即责令整改;查出严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事件6起,并取消其经营资格;收缴销毁非法经营爆竹639万响,非法劣质烟花489箱;查处非法生产窝点10余个,行政拘留违法人员6人。三是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重新规划和安全经营资质审查工作。我们配合县安监局,历经30多天,对全县81个销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重新验收安全经营条件,对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重新核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一律取消经营资格,全县共取消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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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访工作总结_信访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5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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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访工作总结

篇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访工作总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农村经营体制,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自**年至**年11月底,**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112家发展至384家,其中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72家,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协会12家。全部合作社拥有注册资金由880万元发展至365000万元,入社社员由最初的3299人发展至135950人,辐射带动农户由最初的3500户发展至 7。3万户,涉及19个乡镇313个行政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合作社法出台后,我们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一是狠抓内部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在农业系统内部通过自学及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强化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积极组织合作社相关人员20多人参加省级市级政府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三是组织乡镇农业办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培训学习,四是通过“三下乡”和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培训。几年来,共组织专题咨询12场次,出动宣传人员6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解答群众咨询 1200人次,受宣传农民群众达到35000人次,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培树典型,把握发展重点

近年来,**县积极培树典型,对10余个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规模和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电视媒体、印发宣传资料、实地进行观摩、开展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和了解成立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益处,使合作组织的建设变推动为主动。在办社思路上,把握合作社发展原则。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办社基础。农民加入合作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不改变家庭承包关系,不影响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是坚持以产业为基础。紧紧围绕我县小枣、畜禽等特色主导产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但可以依托合作社做大做强,而且可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三是坚持多形式并存。在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特色,不强求一种模式。在形式上可以是专业从事生产加工或销售的,也可以是产、加、销一体化的;内容上可以是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也可以是进行科技服务或经营生产资料的。在发展过程中,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防止急于求成,可以边发展边完善,以完善促发展。

(三)搞好规范指导,实施动态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强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依法设立、管理民主、操作规范的运行机制为重点,对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严格标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着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每年在确定的全县专业合作组织中开展创建活动,对达标的单位确定为全县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达标的专业合作组织实行一年一复查,根据发展情况给予保留或摘牌。同时,为鼓励合作社发展,**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以及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等,支持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扶持措施

为加快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规定。

(一)方便登记注册。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工商部门要热情服务,依法依规及时给予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对具备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到县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民政部门要尽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手续。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享受免征增zhí shuì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其自产自销农业产品以及经其分级、加工、包装、加注品牌商标等的农产品免征增zhí shuì。对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其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搞好金融信贷服务。县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社(会)员优先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并给予利率优惠。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优先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员需要。

(四)加大技术支持力度。鼓励现职农技人员受聘或离岗参加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年内保留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视同在职人员,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享受职称评定和工资调整。

(五)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的农业开发、科技推广、农产品基地建设等项目,在符合国家项目政策的前提下,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六)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其财产,干扰其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其成员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摊派和组织集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权拒绝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收费。有关部门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生产、技术、信息、保险等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收取服务费。

四、取得的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县始终坚持把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一)发展速度较快。统计显示,**年9月,**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局注册229家,而截止到**年7月底在工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打312家,1个月增幅达原来的138%。

(二)产业特色明显。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在我县农业产业优势比较明显的小枣业、畜禽养殖等方面。其中种植业合作社104家,畜牧养殖业合作社 24家,林业合作社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11家。特别是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90家,占已成立合作社的28%,逐步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枣产业链。2019年**县明达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县御封枣业专业合作社、**县富民农业技术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县诚信枣粮专业合作社等8 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合作社整体发展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领域不断扩大、层次逐步提高的态势,农民逐渐由松散的联合逐步向较为紧密地合作转变,由小批量、小规模经营向逐步建立专卖店、网上交易等新的流通业态转变。

(三)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近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打造品牌效应,先后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如明达禽业养殖社的“鸣达”牌柴鸡蛋、高川朴寺社的“朴寺”牌小枣、诚信枣粮专业社的“双發”牌小枣杂粮等。品牌的创立,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农业标准化建设,更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农业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崔尔庄镇的御封农产品专业社以红枣标准化种植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红枣包装、销售为载体,坚持自我经营、自我管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把分散的农户联成紧密的统一体,提高了种植的组织化程度,成功地依托河北欧亚匡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并签订了稳固的购销合同,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入社会员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合作社也在不断地发展壮大。

(五)社会服务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各种服务,组织各种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模式,形成了服务农民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了经济技术部门不好办、一家一户办不成的事情,推动了政府职能由权力型向服务型转变。**县富民农业专业技术合作社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实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使会员累计实现增收100万元;诚信、御封等社实行统一施肥、统一剪枝、统一浇水、统一用药、统一防虫、统一采收的“六统一”经营模式,大幅度提高了红枣的品质和枣品的市场知名度。

五、存在问题

(一)政策扶持问题。扶持政策不到位,推动效果不明显。我县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具体政策虽然已经出台,但在项目、资金、信贷、税收、科技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与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省、市虽然有财政补助资金,但是僧多粥少,每年也就有两三个合作社能争取到财政补助资金,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较弱,服务能力有限,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

(二)土地问题。合作社需要规模集约发展,但目前农村土地经营零散、土地占有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30年土地承包权不变,尽管特殊条件下允许小调整,但没有与《土地承包法》相配套的要求明晰、可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实际工作中难以实现调整。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解决土地矛盾,必须群众自愿,众多农户全部达成共识难度很大。我们现在仅仅能依靠村规民约来解决,还没有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三)金融扶持问题。融资难、贷款难是合作社加快发展一大瓶颈。现在,农村扶持农业信用贷款金融机构,仅剩下农村信用社一家。而且,实行的是小额贷款,额度较小,且信用评定门槛过高。这样导致越是家庭困难、急需用钱的却很难贷到款。

(四)管理人才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关键在人才。而目前,合作社的成员大都是普通农民,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会员代表大部分都是在农民会员中选举产生的,专业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比较缺乏,影响了合作社高质高效发展。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纳入农村普法内容,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典型经验。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训农业部门干部、业务指导人员、乡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基层辅导员队伍,确保法律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财务制度等相关管理措施,依法建立组织,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规范其内部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三)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在组织形式上、内容上、产业上、合作空间上,多渠道、多方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农机专业合作社,除了为农民提供耕、种、收等机械化服务外,还可以向植保、抗旱等综合服务方向发展,努力形成“建一个社、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格局。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农民组织起来,但农业所面临的风险还依然存在,我们继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和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篇二:乡镇养老事业信访工作总结

人口统计表明,我国正进入人口老龄化发展阶段,养老服务事业建设已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准。在各级领导支持下,镇养老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一个以敬老院为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正日益完善。

一、镇中心敬老院现状

镇敬老院位于镇胡楼村,占地面积15。9亩,建筑面积4582平方米,房屋165间,床位245张。敬老院在原镇胡楼小学基础上于2019年11月改建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2019年、2019年、2019年分别进行了二期、三期及附属设施工程扩建,累计投入资金295。3万元。敬老院有生活区、娱乐区、种植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配备8名工作人员,入住五保老人103人。2019年镇敬老院荣获市市级文明敬老院光荣称号。

二、落实“三有、三能、六达标”情况

根据县政府《全县敬老院提档升级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敬老院现状,镇政府加大扶持力度,投入配套资金。投入3。9万元购买各种花草苗木,对敬老院295平万米土地进行绿化。根据敬老院实际状况,制订了院容院貌建设计划和整治方案,准备对墙面重新进行粉刷,对卫生间进行改造,两三天内施工开始。

三、下一步发展对策

1、加强工作人员技术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支持有文化青年参与敬老院志愿服务。另一方面加大投入,提高工作人员待遇,扩大报名参加工作人员范围,吸引更多人参与敬老服务工作,同时加大对现有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使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敬老院在管理上提档升次。

2、加大文化助老,丰富五保老人精神生活

我们应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教育青少年关心老人帮助老人,组织青年团员、机关干部、青少年学生开展助老日,到敬老院帮助老人打扫卫生,和老人谈心聊天,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关爱。另一方面,增加投入,邀请文艺团到敬老院演出,增加敬老院“人气”,让他们感受到热闹氛围,同时扩建锻炼器具,吸引他们参与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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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拆借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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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武汉科技*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科技信托公司)为与被上诉人湖北省洪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洪湖信*社)同业拆借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鄂经初字第1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查明:1996年11月26日,洪湖信*社与科技信托公司签订四份同业拆借合同,拆借本金均为1000万元,月利率18‰,逾期月利率24‰。每份拆借合同的拆借期限均为三个月,自1996年11月26日起至1997年11月26日止,四份拆借合同的拆借期限合计期限一年整。合同签订后,洪湖信*社依约于当天从其在洪湖市人*银行0246—003账户汇出1000万元至科技信托公司在武汉市人民银行营业部0246—102账户上。科技信托公司在使用拆借资金期间,分别于1997年2月27日还款55 2万元、同年8月5日还款53 4万元、同年11月4日还款10万元、同月7日还款20万元,1998年1月23日还款20万元、同年10月21日还款10万元、同年11月5日付款10万元,合计人民币178 6万元。此后,科技信托公司未再向洪湖信*社偿还拆借资金,洪湖信*社遂于1998年11月30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科技信托公司偿付拆借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罚息321 6万元。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于同日一次签订四份同业拆借合同,使实际拆借期限达到一年,违反了国家金融法规关于同业拆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个月的规定,其所签订的四份同业拆借合同无效。对此双方均有过错。科技信托公司占用洪湖信*社拆借资金未及时归还,应对本案纠纷承担主要责任,洪湖信*社亦应承担一定责任。洪湖信*社主张科技信托公司偿付拆借本金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成立,该院予以支持。科技信托公司对本案合同效力的部分抗辩理由成立,该院予以采纳。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一)科技信托公司返还洪湖信*社拆借本金1000万元。(二)科技信托公司赔偿洪湖信*社上项本金的利息损失,自划出本金之日起至付清本金之日止按年利率13 86%计付(科技信托公司已付的178 6万元按先冲息后冲本的原则予以相应冲减。)(三)驳回洪湖信*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76 090元,由洪湖信*社负担15 218元,科技信托投资公司负担60 872元,另外,该院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鄂经初字第1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诉前财产保全费67 000元,由科技信托投资公司负担。

科技信托公司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双方同日签订四份同业拆借合同,合计期限长达一年,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该四份合同无效,双方均有过错。上诉人付给被上诉人178 6万元,仅欠其821 4万元,一审判决上诉人应返还被上诉人1000万元与事实不符。按年利率13 86%计息无法律根据。原审即已认定拆借合同无效,却又按同业拆借利率计息不当。上诉人只应给被上诉人相应的损失补偿。合同无效,双方均有过错,案件受理费应由双方分担。洪湖信*社答辩称:一审认定四份拆借合同无效错误,因为四份合同均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业务通过了人民银行批准,属账内调剂,并不违反国家金融法规有关规定。虽说拆借期限合计超过四个月,但不能因此判决整个合同无效。一审对合同性质的认定属适用法律不当,损害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利,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和罚息合计1321 6万元。

本院认为:洪湖信*社与科技信托公司于1996年11月26日签订的四份拆借期限均为三个月的同业拆借合同,合计期限为一年,超过了国家金融法规对同业拆借最长期限四个月的规定,是双方规避法律的行为,且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及逾期罚息,均超过中国人*银行的有关规定,该四份合同应认定无效,对此,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科技信托公司支付的178 6万元应首先作为偿还利息,科技信托公司因合同无效只应返还本金,且已归还178 6万元,仅欠洪湖信*社821 4万元的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洪湖信*社主张双方此项业务经过人民银行批准,属账内调剂,但无证据证明,本院亦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鄂经初字第11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及一审案件受理费承担部分。

二、变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鄂经初字第113号判决第二项为科技信托公司偿付洪湖信*社拆借本金1000万元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银行规定的不同时期同业拆借利率分段计算(利息自划出本金之日起至执行之日止,已付178 6万元按先冲息后冲本的原则处理)。逾期给付按中国人*银行规定的不同时期逾期付款违约金分段计付。

一审诉前财产保全费67 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6 090元,均由武汉科技*托投资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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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专业合作社及合作社农户生猪订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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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订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社农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专业合作社及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生猪订购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订购、数量、保护价及交(提)货时间:

1、订购产品为---生猪。

2、订购数量为______ 吨。

3、约定保护价_________ 元/公斤。

4、交货时间大约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左右。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生猪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交货方式及验收方法:

1、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前往乙方所在地验收生猪,交货日期以收到货物为准;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

2、验收方法: 甲方验应按照国家标准验收,验收人员要本着方便、快捷、热情的原则,必须在2个小时验收完毕。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四条 收购价格及付款方式:

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甲方按当地市场价收购;低于当地市场价,甲方以保护价收购(仅限于双方约定数量)。货款结算方式,乙方交售的生猪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及时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先付款后提货)。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总值5%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生猪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到货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定金不得超过价款的20%)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6、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市场价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生猪,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 ___%违约金。

5、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6、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7、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仍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为默认。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向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 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作社农户:

身份证: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专业合作社:(盖章)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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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作社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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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增加股东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由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本社的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本社名称:xx村农业股份合作社

第四条 住 所:xx市xx镇xx村

第三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本社宗旨

第六条 经营范围:机械化种植、规模养殖、农机具修理制造、小型农产品后续加工、发展旅游服务业。

第四章 本社的设立方式

第七条 本社的设立方式:新建

第五章 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合作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合作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

2、查阅合作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了解本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

4、依照规定获取股利及转让出资;

5、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认购本本社新增股本;

7、本社终止后,依法分得本社的剩余财产;

8、同等条件下,优先进本社就业。

第九条 合作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缴的全部出资额承担本社债务;

3、本社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本社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章 本社的注册资金、股份种类、各类股金的总额、每股金额

第十条 注册资金:100万元

第十一条 股份的种类:现金

第十二条 各类股金的总额:200万元

第十三条 每股的金额:2万元

第七章 合作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十四条 合作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第十五条 合作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本社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本社成立后,向合作股东签发股权证书。

第八章 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七条 本社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定期向合作股东公布账目。

第十八条 本社税后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提取公积金;

(三)提取公益金;

(四)按照本社章程规定的比例,提取职工积累基金;

(五)向合作股东分配股利。

第十九条 本社按照国家规定健全财务、会计、统计制度,按期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二十条 本社遵守税收法规,依法缴纳税款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 本社当年没有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和提取职工积累基金。

第二十二条 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按照股份比例量化为每个股东所有的份额。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三条 公益金、职工积累基金用于本村的集体福利。

第二十四条 股金分红中相当于储蓄利息部分,企业按有关规定列入生产经营成本。

第九章 本社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五条 合作股东大会是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或者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二)审议批准本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三)审议批准本社年度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审议批准本社股份调整方案;

(五)审议批准本社增减注册资金方案;

(六)审议批准本社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

(七)决定修改本社章程;

(八)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 合作股东大会实行一股一票制。合作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合作股东半数以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社设理事会,成员为5人,由合作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会对合作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本社的发展计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二)确定本社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批准本社的规章制度;

(四)听取并审查经理的工作报告;

(五)审查本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本社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分立、合并或者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七)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和财务主管;

(八)决定对本社经理、副经理和财务主管的奖惩;

(九)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理事会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社设经理1名,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权负责本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组织实施合作股东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三)拟定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草案;

(四)提出本社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设置及规章制度草案;

(五)提出本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本社副经理及财务主管,任免本社其他管理人员;

(七)决定对本社副经理(不含本社副经理和财务主管)以下的员工的录用、辞退和奖惩;

(八)列席理事会会议;

(九)本社章程或者理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 本社设监事会,成员为3,由合作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半数以上成员由职工股东出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监督理事、经理的工作;

(三)检查本社经营和财务状况;

(四)必要时,建议召开临时合作股东大会;

(五)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三十条 本社的理事、经理和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章 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 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合作股东大会和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和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本社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十二条 遇有下列情况即行终止:

1、被依法撤销;

2、破产;

3、不可抗力;

4、合作股东大会决定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社终止时应按有关法规对财产进行清算,并按下列顺序清偿各种债务和费用:

1、清算工作所需费用;

2、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所欠税款;

4、所欠贷款和其他债务。

第三十四条 本社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合作股东的股份分配。

第十二章 本社章程修订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社根据需要或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本社章程,修改后的本社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方案,制定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经合作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三章 合作股东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本社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社登记事项以本社登记机关核定内容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全体合作股东共同订立,自本社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 3 份,并报本社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合作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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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合作社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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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股东会决议最新模板

会议时间: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会议地点:________

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到会情况:、共计两个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确定了公司名称为:

一、确定了本公司股东人数由、两人组成;

二、决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向房地产企业投资。

四、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五、公司不设董事会,选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选举为本公司监事,聘任为本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兼任)。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均为三年,连选或连聘可以连任。

六、经审查,以上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成立后,五日内向股东发出资证明书

八、同意委托同志前往市工商局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

以上决议,全体股东100%通过。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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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拆借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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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强化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提高贷款管理信息化水平,节省贷款管理人财物力,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发贷款管理软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软件,软件定名为“xx县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系统”。

二、甲方负责提出功能模块、软件功能等设计框架,并提供开发必须的硬件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乙方负责软件程序编写、调试等,乙方软件编写应符合网络版多用户要求,能够在unix操作平台下正常运行。

四、乙方应按照软件设计标准进行编程,保证软件符合甲方贷款管理要求,不得在程序中加入限制软件正常使用的代码。

五、合作开发最终形成的软件著作权归甲方享有,甲方因此给付乙方工作报酬元。乙方享有软件的署名权,甲方在推介软件时如对创作人员进行说明,应当标明乙方的姓名。

六、软件调试成功,乙方应根据软件功能编制软件说明书,详细介绍各模块操作方法,让使用人员尽快掌握。

七、软件开发成功后,如需增加、变更或删除部分功能,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负责对软件程序进行修订,修订时甲方提供必需的设备和费用,但不向乙方支付报酬。

八、甲方可以自行将软件许可其他单位使用,但所获收益,由甲乙双方分别按照的比例分配,软件增加功能的,甲方可适当对乙方进行奖励。

九、乙方不得自行许可其他单位使用开发的软件,但可联系使用客户,由甲方与客户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所获收益按照本协议书第八条约定的比例分配。

十、软件开发完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软件许可他人使用,不得向他人转让或赠送软件、源代码和说明书,不得向他人传授本软件设计和反向工程技术。

十一、软

件开发完成,乙方应将软件安装程序、软件源程序代码和软件说明书交付给甲方,并负责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

十二、甲乙双方初步约定软件开发期限至年月日,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在该期限内交付,如未能如期交付,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交付期限。

十三、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乙方丧失依据本协议第八条和第九条所享有的软件许可收益权。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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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会计,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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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会议地点:________

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到会情况:、共计两个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确定了公司名称为:

一、确定了本公司股东人数由、两人组成;

二、决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向房地产企业投资。

四、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五、公司不设董事会,选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选举为本公司监事,聘任为本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兼任)。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均为三年,连选或连聘可以连任。

六、经审查,以上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成立后,五日内向股东发出资证明书

八、同意委托同志前往市工商局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

以上决议,全体股东100%通过。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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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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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总结

县政府并市联社:

XX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社的领导下,我社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思想,以科学发展统揽全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抓好专合组织发展、“新网工程”实施、招商引资、信访维稳、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等工作,圆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任务。

1-6月,全系统汇总销售实现1.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4.16%,比去年同期上升44.44%;工业产值实现1.3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62.3%,比去年同期上升18.1%;利润实现11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58.95%,比去年同期上升64.7%。

专合组织新发展8个,完成年计划的72.7%;规范专合组织6个,完成年计划的75%;打造示范专合组织8个(省级4个,市级2个,县级2),完成年计划的133.3%。发展流通网点6个,完成年计划的60%;吸纳成员企业1个,完成年计划的50%,

招商引资实现83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69.2%。向中、省上报项目7个。争取中、省、市、县各类扶持资金已到位16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0万元。

一、加强指导,注重实效,专合组织建设成效明显

我社坚持把专合组织建设作为第一社务来抓,取得了好的成效,受到了市供销社的充分肯定。XX年5月26日,全市供销社专合组织和新网工程现场会在大英隆重召开。市、县(区)供销社主任、分管专合组织和新网工程建设工作的副主任、业务股长等共计40人参加了会议。副县长岳强到会致辞。参会人员参观了大英县金丝油桐、林立兔业两个生产基地和便民店、放心店建设。市供销社主任邓昌武充分肯定了大英在专合组织发展和新网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认为大英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可看、可学、可推广”。

主要做法: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将专合组织建设再次纳入了今年乡镇惠民工程目标考核,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专合组织运作。及时制定和印发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办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方法》、《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三是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和培训力度,开办各类讲座5次,举办培训班1期,办专栏3期次,张贴标语120幅,印发资料2600余份。四是新发展农村专合组织8个,完成年计划的72.7%。重点打造了油桐、生猪、油桃、芦笋、兔业、核桃、花椒、蔬菜、花卉等九类专业合作社。五是大力规范、完善、培植、壮大示范性专合组织。上半年,经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考评,大英县回马镇金泉兔业专业合作社该和大英县通仙乡盛通花椒专业合作社被评定为“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别获得省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使我县省级示范专合组织达到4个。六是以专业合作社产业为载体,积极向上争取产业项目立项。现已通过发改委完成金丝油桐基地立项申报工作。

二、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新网工程实施进展顺利

上半年,已完成6个加盟店,完成年计划的60%。全县已有各类加盟店96个。加强对农资加盟网点的监管和指导工作,主动配合工商、技监、物价、农业、安监等部门开展农资商品质量和安全专项大检查。积极指导、督促农资成员企业做好化肥淡储旺供工作,组织各农资加盟网点大力开展送货下乡活动。今年1-6月,已开展送货下乡1400多人次,接受咨询3200多人次。完成向省、市供销社申报新网工程四川汇强油脂有限公司200万元财政贴息项目。

三、立足产业,强化招商,助推农业产业化稳步发展

今年是全市项目推进年。我社继续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突破。 1-6月招商引资实现83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69.3%,比去年同期上升52%。不仅为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圆满完成打下了基础,而且推动了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

首先,我们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各股室和成员企业今年目标考核,层层落实责任。

其次,切实做到招商引资工作与供销社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全县供销社人才和网络优势,重点在农业产业化上做文章。和中科院武汉植物院、中石化抚顺研究院、市供销社、大英县政府、大英县广茂金丝油桐专业合作社共同签订油桐生产柴油的意向性合作协议。计划投资30亿元在大英县建立金丝油桐生产加工基地。现已投资2316万元,发展金丝油桐4.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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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作社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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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特订立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名称:**市**区**镇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二条住所:**市**区**镇

邮政编码:

第二章经济性质

第三条经济性质:股份合作制

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四条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的宗旨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现行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从

根本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股民的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和综合经营

第四章合作社股本及其它资产

第六条1、以改革基准日计算,本社实有总资产*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

2、

第五章股份的设置名称、比例

第七条本社设置的股份总数:股。

其中:集体股股,占*%;个人股股,占*%。

第八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向每位股东发放股权证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股东权利:

1、有权推选股东代表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股东代表对本社的事务提出意见及建议;

3、依据所持有的股份获取本社收益及享受本社的各种福利待遇;

4、认购本社新增股本;

5、合作社终止后,依法享有本合作社剩余资产的个人应得部分;

6、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义务:

1、依据规定与合作社签订有关协议,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2、依据所拥有的股份份额承担本合作社的债务;

3、遵守本社章程和本社的其它规章制度;

4、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股东代表

第十一条股东代表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较强的政策文化水平和议事能力;

2、年满18周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关心集体,熟悉情况,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十二条股东代表的产生:股东代表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股东联户推选产生。

第十三条股东代表的权力: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股东代表大会并享有每人一票的表决权;

3、有权监督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参与重大经济问题决策;

4、有权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股东代表的义务:

1、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合作社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2、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合作社的各项决议;

3、关心和爱护合作社的财产,维护合作社权益和利益;

4、积极参与合作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5、定期征求、真实反映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向股东传达合作社的有关决议,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八章股东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

3、选举和更换监事;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增加、减少净资产,以及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

9、修改本合作社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代表大会做出决议时,采用一人一票方式。

①股东代表大会对第十五条第2、3、4、5项做出决议时,须经半数以上股东代表通过;

②股东代表大会对第十五条第1、6、7、8、9项做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代表通过。

第十七条股东代表大会由本合作社董事会召集,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遇

有以下情况时,应召集临时会议:

1、30%以上的股东代表要求时;

2、董事会认为应当召开时。

第十八条股东代表大会应对所议事项做出书面决议,书面决议应由出席股东代表大会的股东代表签字。股东代表大会应对所议事项做出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股东代表大会的董事会成员签字

第九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本合作社设董事会,成员3人或5人,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本合作社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能通过。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3、批准本合作社的规章制度;

4、审定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5、审议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本合作社增、减资产方案;

7、制定本合作社分立、合并、终止方案;

8、聘任和解聘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及支付办法;

9、股东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为本社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签署本合作社股权证书、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处理有关协议、合同及其他须以法人身份处理的有关事宜;

4、提名本合作社管理人员人选,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5、审查本合作社的各项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确定;

6、在紧急情况下,对本合作社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行使该权利须符合本合作社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报告;

7、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了解和掌握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状况;

8、股东代表大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应对所议决的事项做出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并由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

第十章监事会

第二十五条本合作社设监事会,成员3人,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常设监督机构,执行监督职能,向股东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列席董事会会议;

2、监督董事、经理的工作;

3、检查本合作社财务工作情况;

4、对董事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作社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5、要求董事纠正其损害本合作社利益的行为;

6、监督董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所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监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召开监事会会议;

2、列席董事会会议;

3、代表监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和合作社财务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社的监事。

第十一章财务管理、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

第二十九条本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健全财务、会计、统计制度,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并接受区、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条本合作社遵守税收法规,依法缴纳税款和其它费用。

第三十一条本合作社在依法缴纳税(费)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

1、冲销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应交税款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本合作社五年以上年度亏损;

3、向股东支付股利或者配(送)股。

第三十二条集体股分得的股利,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分配:

1、用于集体福利支出、“以丰补欠”和奖励对本合作社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2、用于扩大再生产、投资。

第三十三条个人股红利依法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并由本合作社代扣、代缴。

第三十四条本合作社年度亏损时,按国家规定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不足部分经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后可依

次以公积金、集体共有股金、个人股金进行补偿,同时按相同比例在集体股和个人股股本金中减除。

第十二章 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合作社遇有下列情况即行终止:

1、被依法撤销;

2、破产;

3、不可抗力;

4、股东代表大会决定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作社终止时依据有关法规对财产进行清算,成立资产清算小组(清算小组成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并按下列顺序清偿各种债务和费用:

1、清算所拖欠的工资;

2、所欠税款;

3、所欠贷款和其他债务;

4、清算工作所需的其它费用。

第三十七条 本合作社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各股东股份比例分配,其中集体股分得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根据需要或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本合作社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章程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方案,制定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经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后报原登记机关批准和备案,涉及变更事项的,同时应向本合作社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 本合作社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合作社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内容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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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孵化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_年度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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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来宾们,上午好:

上海红艳山鸡孵化专业合作社在20nn年度里,于区、镇二级领导部门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有效运行,在本社近年来的运行过程中,不断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体系建设,不断改进生产流程,不断拓展营销网络,以此不断扩张合作社的实力。现将本社这一年来的生产、经营等合作社的运行状况跟在座的各位交流一下:

一、上级指导,企业跟进

在今年的工作中,青春镇的各个相关领导部门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帮助。镇农管中心、兽医站、镇信息办等部门经常不定期地到我合作社进行督查指导,督促我社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并时时鼓励我们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合作社在整个年度运行过程中,不断规范养殖生产、规范档案管理,规范生产流程,使合作社的运营轨迹尽可能重现和可追溯。并且积极配合区、镇两级兽医部门和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定期与不定期抗体监测和兽药检测,同时定期向上级汇报本社的生产情况、项目进展等各项工作。

二、生产经营,齐头并进

合作社今年的生产规模有所扩大,现有鸡舍 ,年产蛋量 ,年产苗禽数 。通过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今年的销售额达到 ,创利润 ,……(把需要的数据,包括生产的、销售的等写上去),基本完成(超额完成)了本社年初制订的预期目标。

三、项目建设,逐步推进

本社在做好20nn年的项目建设基础上,在区农委、区动物疫控中心的关心指导下,积极申报了《20nn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等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使项目建设按计划稳步推进。同时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等情况,听取主管部门的建设性意见,以使项目建设不偏离标准化建设的轨道。

四、标准管理,规范运行

本社自实施标准化建设以来,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行操作。并且不断加大管理力度,使标准化体系在本社得以有效运行。合作社通过不断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不断改进体系建设中的生产流程,不断完善各个岗位工作的操作程序,并通过对整个生产过程的监控,使标准化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完善。

五、拓展潜能,提升效益

合作社集思广益,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各种方式,不断更新观念,扩展思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有效改进、合理布局,挖掘潜力,旨在使本社生产标准化、效益最大化。今年,已改建笼养鸡舍10幢400组笼子,笼养山鸡25600只,在同等的面积比去年养殖翻一倍,七彩山鸡抗病率、产蛋率、受精率、出壳率、小鸡的成活率、饲料转换率、人力资源利用率都得到了明显提高,周边农民养户对山鸡养殖的积极性也不断提高,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加强辐射,打响申鸿

20nn年合作社多次去外省市进行考察、展销、网上销售和养殖技术培训等活动,以及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和报刊、广告,不断更新网页宣传营销资料等方式,充分利用辐射和渗透作用,以此来做足做好营销策划和营销手段,打响合作社“申鸿”品牌的知名度。同时编写印刷《申鸿珍禽养殖指南》等手册,网页上经常挂些各种养殖方面的小常识,供各珍禽养殖户参阅,以支持周边农民和全国各地农民走养殖致富之路,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地健康发展。

七、生产学习,兼顾并重

在上级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以及技术监督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合作社在努力建设管理体系的同时,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定期到外省市考察学习、参加培训,与其他同行相互交流管理理念、发展思路、生产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使合作社的生产建设和经营销售始终处于持续向上的态势。

在对内部员工管理上,经常宣贯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内涵,定期进行标准化养殖、孵化技术等知识的培训,以使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八、策划营销,稳步推进

合作社目前已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市场销售网络体系。在现今的技术、信息高速发展时代,利用自身稳定的营销队伍,做好营销策划和营销手段,为合作社的七彩山鸡苗种、产品及品牌推广出谋划策。以巩固目前的销售网络,挖掘市场的潜在资源,拓宽营销之路,扩大市场占有。全年销售珍禽苗雏已达 万羽,使合作社的效益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同时带领周边农民养户走上稳步发展的致富之路。

本社注重企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强化企业的生存之本、发展之源。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以及提高市场竞争力等事关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方面,着重运行标准化的建设体系。我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始终如一的以“产供销一体化”为目标,“提升种苗及产品质量”为根本,以“立足上海,诚信经营,服务全国”的经营理念,支持和带动周边农民和全国各地农民走养殖致富之路,也为上海的种源农业服务全国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谢谢大家!

上海红艳山鸡孵化专业合作社

20nn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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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汇报_办公室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4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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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现状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像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到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共265家,其中:种植业99个,养殖业154个,农机服务类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总计25.85亿元,入社成员户数31826户,带动周边农户数455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总额53.2亿元。近三年年均经营总收入29.5亿元,年创纯利5.1亿元,年返利4.8亿元,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增加1200元。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依托优势产业兴办。我县9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发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起来的,起到了与优势特色产业互动互促的作用。

二是发展服务多元化。合作社行业分布多样。合作社分布于种植业、养殖业、农机业、加工业、林业等多种行业。合作社服务内容多样。有产加销系列化服务的合作社,有从事加工、存储服务为主的合作社,也有技术、信息服务为主的合作社。领办主体多元化。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济主体积极牵头兴办。近两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也加入到了创办合作社的行列,成为合作社新的创办主体。

三是经营方式灵活多样。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实行分散经营。成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组织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统一服务,全县以这种形式的居多;第二种是农民以资源入股的形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源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第三种形式是合作社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对合作社的共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对农民成员实行在专业合作社指导下的分散经营模式。

四是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通过全县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行动,大部分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公条件、制度建设、成员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大改观;越来越多的合作社能够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明晰了股权关系。到XX年底,全县进入规范化建设名录的专业合作社达11家,其中: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有效地促进了特色农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也不断壮大。

二、主要做法

1、依靠行政推动,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

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树立了抓农业不仅要抓生产、抓科技,而且还要抓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发展思路,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2、抓好试点示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坚持群众自愿、示范引导的发展方针,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的开发和农民群众的合作愿望,通过抓点示范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近几年,根据合作社对农业农民带动力、产业关联度、现有规模及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认定了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6家省级示范社。同时,积极引导和组织各专业合作社参加部级示范社创建活动。

3、实行分类指导,合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一次调查。在调查摸底的同时,县、乡农经人员还深入村组进行分类指导。对拟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引导和规范;对暂不具备条件但具有合作基础的,依法加强业务辅导,一旦条件成熟,适时引导其登记;对计划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好其章程的制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申请登记应提交文件的准备等有关事项的辅导和指导工作,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

三、主要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民增收。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通过统一购买生产资料、提供信息、加工、营销等方面服务,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分享到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利润。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打工,获得可观经济效益。近几年来,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11%左右,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收入却达到27%左右。

二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需求,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实现了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解决了农户进市场难的问题。目前,全县有17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批发市场、学校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有10家合作社在城市和社区开设直销门店,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了自己的电子商务。

三是推进了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农资供应,强化生产过程管理,提高了农户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全县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快速推进。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标准186个,获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33个,注册商标48个。

四是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成员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引导成员打破传统农业,发展特色农业,激发了成员科技兴农意识。同时,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密切联系,使得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目前,全县6家合作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科研基地,转化科技成果10项。

五是创新了农村社会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生产经营的集合体。县、乡政府对农业生产服务和管理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条渠道能够一步到位,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从XX年开始,我县还重点开展了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目标的“两型”示范合作社建设,有效助推了全县“两型”社会改革发展。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专项扶持项目22个,争取资金325万元,取得良好效果。

六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农产品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农业生产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由当地有经济实力、

有经营头脑的能人发起,充分整合当地资源,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不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胭脂湖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是发挥当地农户养植水产品的资源优势,组织农户养殖水产新品种,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四、后段措施

当前,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XX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呈加速发展势头,但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经济实力普遍较弱、运行质量不高、人才技术信息缺乏、合作社内部组织涣散等。县乡政府必须创新工作方法,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加快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惠农强农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各级政府应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扩大内需;继续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采取措施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防止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着力缓解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一方面拓展政策性金融服务范围。强化农业发展银行“三农”服务职能,拓展业务范围,制定相应措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三农”贷款,发挥政策性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的主力军作用。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信用社一项服务创新,不断探索新路径,重点支持那些内部管理规范、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资产(如固定资产、果木林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办理抵押贷款,解决担保难问题;可试办成员联保贷款或发放小额支农贷款的形式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入股信用社,尽快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信用档案,对信用好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予以发放信用贷款。三要鼓励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政府可出台有关政策和优惠措施,支持鼓励引导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三是加强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首先要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领域。继续鼓励组建农业产业型、农产品购销型合作社的同时,积极引导组建农资供应、综合服务等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探索在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贷款担保试点。引导专业合作社向服务业发展,为农户提供全过程服务;向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分享工业利润;向农产品批发零售业进军,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费用,分享销售利润。然后要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度和服务内容,逐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特色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健全、规模实力较强、利益联结紧密、运作机制规范的经济组织。再则是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合作手段,提高成员素质和组织化程度;引导成员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为现代装备、现代科技的推广应用提供平台;打造农产品品牌,运用品牌效应扩大产品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引导成员在参与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中,学习先进种养技能、加工技术和营销技巧,有针对性地培训成员,进一步提高成员素质,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有计划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培训,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四是研究发展农业保险业务。由于农业的高风险性,造成了农业信贷的高风险,目前这项业务在县城还非常滞后。要降低农业信贷的风险,就要发展农业保险,走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共同发展之路,以政策性为主,激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农业的积极性。要着力解决商业性保险公司重利益、轻责任的老问题,抓紧筹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将主要农作物、牲畜、农房、农机、农民人身安全等影响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因素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减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各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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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专业合作社社员加入合作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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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订单农业的生产,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种植的产品的名称、面积、播种日期。

乙方负责种植:_________________(品名)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亩,(品名)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亩,(品名)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亩,(品名)___________面积亩,(品名)_面积_亩。播种日期由甲方安排,乙方必须按期播种。

第二条种苗由甲方提供。种苗款由乙方在该种产品首次出售时向甲方支付,具体价格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品名)______每公斤___________元,(品名)每公斤_元,(品名)_____每公斤__________元,(品名)______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

第三条种植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收购

一甲方无偿负责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种植,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产品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收购: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不合格产品不予收购或议价收购。

第四条产品价格,货款结算。

一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具体价格约定:_________________(品名)_____________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品名)______每公斤_____元,(品名)_____每公斤_____元,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二货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第五条收购地点、期限:_________________

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收购期限自年月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止。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如需提前收购,要商得乙方同意,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三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承担差额部分%的违约金。

二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三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的,甲方可以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接到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工商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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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9月供销合作社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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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供销合作社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

大家好!

根据市委要求和安排,下面,我代表市供销社班子就去年5月份以来的履职尽责和班子建设情况进行述职,请予审议。

一、认清形势,明晰思路,突出中心,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去年以来,因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对供销社化肥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等传统主营业务冲击很大,特别是废旧物资价格跌幅普遍超过50%。面对严峻形势,我们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在抗灾救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发展举措。

(一)突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这一中心,全力推动供销社事业发展,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根据市委“四大一新”等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跳出传统经营服务模式,把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系统参与中心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来抓。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年终综合考评办法;二是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研究破解工作难题,确保系统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充分发挥供销社合作优势,着力推行开放办社新举措,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企业等社会力量,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四是以网络建设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载体,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努力发展新项目,做强做大项目规模,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去年全系统完成商品销售总额6.74亿元、实现利润263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2.1%和27.68%。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年终综合考评中,我市供销社连续第三年荣获全省综合考评一等奖,贵溪市供销社荣获全省“十佳县级供销社”四连冠。

(二)以人为本,重视民生,合力维稳,为系统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环境

一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改制企业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实际困难。集体身份的退休职工和已改制企业职工的医保问题、部分职工的社保问题、已故退休职工的遗孀遗属补助问题、未到退休年龄病故职工的安葬费和抚恤金问题等,是去年以来市社系统职工上访反映强烈的几个问题。特别是医保问题,涉及面广,职工反映特别强烈。为此,市社信访维稳领导小组自去年5月份以来,共接待来访29起300多人次。由于在接访前我们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到了具体情况,向有关领导和部门作了汇报和相关政策咨询;在接访中做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特别是在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期间,不少职工扬言要越级进京、赴省上访,我们做了大量说服和疏导工作,从而没有发生进京、赴省上访和群体性上访。该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赞许,市社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去年12月,社属已改制企业所有职工的医保问题,以及已故退休职工的遗霜遗属补助问题得到全部解决。未到退休年龄病故职工的安葬费、抚恤金等问题也作了积极协调、劝解工作,对特别困难的家庭积极寻求帮扶办法,目前事态掌控较好。

二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层层签定安全生产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职责,做到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工作到位;加强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注重烟花爆竹运输、仓储和销售各个环节的安全,严防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事故发生。为确保仓储安全,全系统共投资200多万元,新建了五幢高标准的烟花爆竹仓库。

三是积极稳妥地处理已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社属8个已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较多,有已处置资产办证问题、债务问题、困难大集体企业改制问题等。处置不当,很容易引发不稳定事件。历史债务涉及原企业经营借贷、社保金、基建款以及个人债务等,为确保债务管理、处置平稳有序,我们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开展了大量协调、沟通等工作,赢得了社保、银行等部门及相关债主的理解和支持。

(三)以全市中心工作为己任,积极参与,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我们对联建共创、挂点督导乡镇、定点包村和新农村建设、抗震救灾、防汛、计划生育等每项中心工作都非常重视。班子四个成员有两个被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抽调搞中心工作,可我们对每一项中心工作仍然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每项工作我们都分别作了精心研究部署,明确了领导分工,落实了科室、人员职责。为做好挂点督导乡镇工作,在挂点市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深入冷水镇及其所有行政村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与该镇领导建立起融洽的工作关系,确保了工作督导、督导工作两个到位。在联建共创工作中,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创特色,注重调动责任区各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的积极性,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责任地段的卫生秩序有明显改观。积极帮扶贵溪滨江乡西洋村李家庄开展新农村建设。

二、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挖潜扬优,全力推进供销社为农服务的整体功能和水平

(一)强服务,不断丰富“四大网络”建设新内容

我们按照总社和省社的部署,把构建农副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为服务“三农”,振兴供销社事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以

强化服务功能为目的,始终把推销农副产品、发展订单农业;组建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走上市场;优化农资供应服务,降低农民用肥成本等作为强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来抓。到目前,农副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已发展专业合作社38个、基层综合服务社100个、农业产业化骨干企业8个、农业专业行业协会6个;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已发展经营企业6家、配送中心9个、直营店165个、加盟店126个、改造农资农家店140个;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已建有县级超市3个、乡级超市20个、村级农家店156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50多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已建有5个交易市场、5个加工企业、138个回收网点。

(二)上项目,不断增强“四大网络”建设新实力

“四大网络”建设能否稳步推进,关键要不断寻找突破口,提高经济实力,增强带动力。为此,我们采取开放办社、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措施,联合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带动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建设的快速发展。如市供销社下属企业去年与江西大忙人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葛制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与市富农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兴建农副产品冷藏配送中心,近期又联合我市部分畜禽养殖户和销售大户组建了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贵溪市社与杨梅岭村返乡农民合作兴办养牛专业合作社、与金沙蔬菜加工厂合作拓展蔬菜加工项目等。这些合作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既促进了企业发展,又提高了经济和社会效益,赢得了各级的关心和支持,其中:大忙人葛制品配送中心作为我市去年推荐上报申请“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得到全国总社和省社的肯定,争取到中央财政43万元的贴息扶持。周坊特种水产品养殖专业合作社获省财政10万元的资金扶助。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农副产品冷藏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非常重视,亲临指导并拨给所需建设启动工作经费。

(三)抓重点,不断展示“四大网络”建设新作为

按照市委、市政府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建设的统一部署,由供销社牵头抓好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为此,我们根据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农村废品结构及废品收购实际,及时调整原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思路,整合现有网络建设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使网络建设在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建设中展示新作为。我们成立了专门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方法和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并按照“六统一、四规范”的要求抓落实。全市已组建7个废旧物资回收龙头企业,36个乡(镇)回收站,选定了118个流动回收员。同时印制了《农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工作手册》下发各地,以方便企业收购和农民交售。全市初步形成了废旧物资收集、收购、加工、销售一条龙的回收网络,确保了农村废旧物资应收尽收,促进了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操作水平,全力提高供销社班子和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班子成员能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修养,自觉进行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教育,把好人生“总开关”。以优化政务环境、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在机关积极开展“大力治奢,兴廉政风;大力治浮,兴务实风;大力治懒,兴勤政风;大力治粗,兴严谨风;大力治散,兴团结风”等活动,强化了班子的服务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

2、强化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注重经济、管理、业务、法律等知识的学习,增强市场经济意识、法制观念,提高市场经济管理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执行能力、操作能力的提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班子带着机关干部就“新网工程”建设难点、影响供销社稳定发展的制约因素、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的长效机制等问题,深入基层、企业、农村调研,并依此展开讨论,提出应对措施,理清思路,提高了学习活动的实效性,增强了班子及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市委“打基础、立规矩”的要求,我们制定并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及各项管理制度,加大了维护和执行的力度。班子成员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注重搞好班子内部协调,维护班子团结和班子权威,认真履行职责,合力做好全局工作,做到成事不败事,补台不拆台。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清正廉洁之风。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本部门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明确了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的岗位责任,纳入了机关整体工作之中,做到一同部署一同检查考核。班子成员都能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认真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以律己,廉洁从政,严守“大节”,防出“小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无违纪违规情况。

四、正视困难,沉着应对,创新举措,全力开创供销社工作新局面

一年来,我们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系统整体工作发展不平衡;“四大网络”建设资金匮乏;基层社建设仍然薄弱;改制企业还有不少遗留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供销社没有什么行政职能,在开展工作时,总感觉抓手不够,力度受限;二是供销社基础差,改制后实力薄弱、债务包袱沉重,发展受到制约;三是对供销社事业发展扶持政策少;四是少数供销社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和奉献意识不强,在新形势下发展供销社事业信心不足,措施不多。这些对系统稳定、发展影响较大。

今后,我们班子有决心、有信心克服困难,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隔危机,努力推进“四大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四大网络”建设水平、供销社实力和为农服务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项目建设和基层社建设为抓手。一是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振奋精神,形成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二是从现有政策扶持入手,开放办社,抓好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促网络建设;三是结合实际,整合资源,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今年,市社全力抓好一个在全省系统可展示的网络,做强一个社属企业;县级社做好一个社属企业,做强做大一个以上网络建设。四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理,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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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农村信用合作社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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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甲方):

委托保证人(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经过调查分析,同意为乙方向铜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以保证方式提供贷款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和保证方式。

甲方愿意就下述三点进行保证:

一、保证范围:

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二、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方式: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甲方按主合同约定代偿乙方在主合同中未履行完毕之所有债务。

第二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向贷款方清偿了所有债务后,即取得了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为乙方代偿的所有债务,自代偿付款日起所有债务的利息(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该项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及甲方为乙方代偿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第三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抗辩权。

第四条 乙方的优惠

因乙方是下岗失业人员,是国家政策扶持的对象,故甲方优惠在贷款期限内免收乙方担保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甚至代偿的,从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甲方在银行利率的基础上加50%收取担保费。

二、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之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1%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右手拇指)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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