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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评分细则表(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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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五年级,班级,全文共 2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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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每一位同学的日常行为,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使十三班成为学校最优秀的班集体,特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一、学习方面:(负责人:学习委员、各科课代表、学习组长)

1、作业优秀被老师表扬者,一次加1分;反之,扣1分。

2、不按时上交作业者每人次扣1分(如确实不会,可适当晚一些,但不能超过当天);作业不交者扣2分;抄作业或被抄作业者扣3分。

3、布置的背诵和听写任务不过关者一次扣1分,英语听写一周连续满分加2分。

4、周末作业不能完成者一科扣3分,不按要求签字者一项扣2分。

5、课堂积极参与,被老师表扬者加2分。

6、单科测试优秀者,第一名加5分,第二、三名加4分,第四、五名加3分,六至十名加2分;年级统一考试,年级前五十名加10分,前一百名加7分,前一百五十名加5分,前二百名加3分;其中进步特别大的视进步程度的大小加分。

7、考试时作弊,一经发现者扣10分。

二、纪律方面:(负责人:各值日班长、各寝室长)

1、无故旷课、缺席、早退、扣2分(含早读、上课、自习、课间操、集会等)。

2、课前准备没做好,老师开始上课才拿课本者扣1分;上课做其他科作业被发现者每次扣2分;上课私自讲话、接嘴或因其它原因被老师提名者一次扣2分;上课坐姿不正者一次扣1分;上课睡觉(包括晚自习)扣2分。上课看课外书每次扣2分,屡教不改者加倍扣分;上课不认真听讲,随意说笑打闹,交头接耳,吃零食,传纸条,故意给老师起哄者扣3分;课堂无理狡辩、顶撞老师者扣6分。

3、课间在教室或走廊追逐打闹者,扣2分。

4、自习课随便说话打闹,串桌,随意出入教室扣3分;课前不准备好东西,自习课上擅自下座位拿东西、交作业者扣2分。

5、眼保健操不认真做,被值日班长提醒后依然如此的扣2分;下午课前的唱歌时间,不认真唱,做作业或干其它事情的,被音乐委员提醒后依然如此的扣2分。

6、每天负责门窗水电的两名小值日同学如有疏漏,扣2分,并罚值日一周。

7、在校园内翻越栏杆、乱扔垃圾、隔墙购物、食堂违反一米线、加队、占位被学校政教处查到者扣3分。

8、宿舍内就寝后讲话、唱歌、吵闹、洗漱、打电筒看书、吃泡面或零食、玩游戏、随意调换睡铺者扣3分,并罚值日一周(超过三次,通知家长取消该生住宿资格),寝室长如不管理,一并扣分;如找不出责任人每人扣3分;双周考核中被评为示范性宿舍为班级争光的,宿舍成员每人加4分。

9、在宿舍内打架、抽烟、喝酒者,责任人扣10分并通知家长带回。

10、携带不该带物品(手机、随身听、不健康书籍等)到校的,扣3分,并没收所带物品。

三、卫生方面:(负责人:劳动委员、卫生组长、各寝室长)

1、小组内不值日者扣2分,迟到扣1分(由组长决定);教室、卫生区打扫不合格者,(以政教检查人员为准),涉及的人扣3分,并罚做该项值日一周;清扫工具摆放不整齐扣相关人员1分;值日工具丢失或损坏如找不出责任人由值日同学赔偿。

2、在教室、楼道乱扔果皮、粉笔头、碎纸、杂物、随地吐痰者扣2分,并依据情节轻重罚值日;个人座位下及周围被检查到有垃圾的扣1分(如查到责任人扣除责任人的)。

3、个人书柜摆放不按要求,经提醒后依然如故的扣1分;个人桌面及桌斗内被抽查到不合格的扣1分;擦黑板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1分。

4、寝室卫生每日表扬的给当天值日生加2分,批评的扣除值日生3分。

5、卫生大扫除失分环节的相关责任人扣除3分,并罚值日一周。

6、班级、卫生区值日和大扫除劳动时服从负责人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好,由负责人提名班主任批准加3分。

四、品德方面:(负责人:各值日班长)

1、升旗、课间操、集会等动作散漫、在队伍中说话影响班级形象者扣2分。损坏班级、 学校公物扣3分,并照价赔偿。(玻璃、桌凳、电源开关、灯、值日工具等)

2、讽刺、挖苦、给同学起外号、说话不文明或顶撞班委、不服从班委管理者一次扣3分。

3、好人好事被学校表扬者加2分;积极帮助同学者加2分;集体活动和各项竞赛积极参加,为班级做出贡献的加5—10分。

4、对老师没有礼貌或顶撞老师者扣2分,说服教育后仍没有改进的双倍扣分。

5、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班干部以权谋私,“当老好人”,扣4分。

6、按各项要求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生活,一月内没有任何违纪行为(未被扣分)者加 5分。

补充说明:

1、本细则经全体班委会讨论通过,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同学意见不断修正,以期达到更好地管理班级的目的。

2、加分、扣分由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应本着为班级负责,为同学负责的精神,立足于事实,认真作好记录。负责人徇私舞弊,不认真工作,造成工作出现问题,一经查实扣5分。

3、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记录,有问题应向班主任提出。

4、每人起始分为100分,每周总结一次,每月公布上墙一次,并记录在成长档案中。至学期结束。量化考核的分数将会成为期末评先的主要依据。

制定班规的目的不是处罚,而是最大限度的发挥每个人的潜能,为班级争光,让我们携手共创二外的先进班级,共创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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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纪律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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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需在上签到。有事提前请假,填写,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缺勤。

2、每日早会,无故不得迟到、早退,不参加,如有急事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无故迟到、早退、不参加者,给予警告,两次警告以上(含两次)给予30元的负激励,五次警告以上(含五次)给予50元的负激励。严重的直接调离岗位处理。

3、每日值日人员需提前到办公室做好办公室内的卫生工作,若发现忘记打扫卫生者,给予一周打扫卫生的处罚。每日值日人员后还需要检查办公室所有电器设备前一天晚上是否切断电源。若发现有电器未切断电源的现象,给予当事人50元负激励,给予前一天晚上最后离开的人员50元的负激励,上班前首先整理好自己办公桌,办公物品摆放整齐,办公桌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工作时间内办公室人员需将手机调成振动,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吵闹等;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两次警告以上(含两次)给予30元的负激励;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不得在办公期间打扑克、玩游戏、听mp3、看影碟等,发现一次给予30元的负激励,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50元的负激励。严重的直接调离岗位处理。

5、维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随手乱放乱扔杂物(如饮料瓶、废弃的纸张、纸盒等),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干净、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发现一次给予30元的负激励,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50元的负激励。

6、所有办公室人员应妥善保管、爱护和使用各种设备、办公用品等,无故损坏公司办公设备等应按照原价予以赔偿公司。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降低消耗和费用,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7、下班后,必须把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电源及插排开关电源断开,把桌椅摆放整齐,收拾好办公用品,维持办公室清洁。

8、下班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必须关好门窗,检查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及插排开关的电源是否断开,一切检查落实好,然后在中签字离开。

9、所有办公室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保存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注:办公室所有人员互相检查、互相监督,共同创建安全、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以上所有的负激励作为办公室日常费用的开支,由专人负责记录保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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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细则_入职培训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培训,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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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入职培训的目的

1. 使新进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使新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3. 帮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4. 使新进人员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条:适用范围

1. 凡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本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悉依本制度实施。分公司新进员工入职培训制度另行制定。

2. 本制度所指新进员工包括新进间接员工、直接员工及其他认为应该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入职培训的内容

1. 公司概况及企业文化

2. 品质管理知识

3. 消防、安全制度

4. 公司劳动纪律、《员工手册》等各项人事制度

5. 相关部门组织架构及作业流程

6. 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

7. 参观生产线(视实际需要)

第四条: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新进员工名单,对于间接员工,原则上每月开

班2次,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1天。直接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半天,培训发展中心随时提供入职培训。

第二章:培 训 阶 段

第五条:对于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按照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 公司入职培训

2. 各部门入职培训

3. 实地训练

第六条:公司入职培训的重点是:

1. 公司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介绍

2. 企业文化宣导、组织目标、组织架构讲解

3. 公司质量目标、品管知识、环保知识讲解

4. 公司人事政策及保密制度

5. 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入职培训的重点在于业务工作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重点如下:

1. 各部门组织架构、职权、工作内容及规章制度

2. 每天例行作业及可能的临时任务

3. 从事未来工作的业务知识、技能与方法

4. 各部门要求掌握的其他知识与技能

第九条:各部门入职培训负责人由部门主管确认,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第十条:实地训练即在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其注意事项及应改进的地方。操作员工实地训练时需佩带训练证。

第十一条:为有效达到教育训练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定教育训练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三章:入职培训的考核、考勤及建档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结束后,培训发展中心必须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继续接受下一次入职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公司入职培训考勤规定

1. 培训发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2—3天在公司内部网络及公告栏中发放培训通知及确认培训人员。同时各部门培训联络员及文员有责任将培训通知告知部门受训人员。

2. 培训发展中心必须严格入职培训考勤,所有受训人员须在上课前签到确认并领取培训讲义。

3. 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在培训次日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迟到、早退论。

4. 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培训者,应在培训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缺勤论。培训发展中心将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训。

5. 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将作缺勤、迟到、早退论处,并书面告知其部门主管。培训中心仍将安排其参加下一次入职培训。

6. 凡未经部门最高主管批准而不参加入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转正。

7. 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进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项目之一。各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培训发展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发展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能体现在个人培训档案中。各部门入职培训由部门自行组织,并保存培训纪录。培训中心将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以保证部门入职培训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为程序文件的补充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一. 公司入职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一. 部门入职培训反馈表

二. 入职培训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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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作风纪律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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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从严治理“庸、懒、散”问题,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上下班考核

1.上下班必须坚持正点,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干部职工必须在上午8:30分以前上班进行指纹签到,超过8:30签到视为迟到,下班指纹签到不能早于17:10分(夏令时不能早于17:30分),迟到早退每达到15次记一次旷工。

3.各科室、站、队、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管理本部门工作人员,在考勤中通过询问科室主要负责人和被考勤人员去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未给予证实的,或者证实不一致即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一个月内科室人员出现3次以上迟到、早退的、1次旷工的,追究科室、站、队、局主要负责人责任,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绩效考核和文明科室等考核。

4.各科室、站、队、局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考勤由分管领导审定。

5.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考勤由局长直接负责。

6.干部职工考勤每周公布1次,每月通报1次。

7.借用人员、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反,借用人员退回原单位,合同聘用人员按照有关合同进行处理。

二、请销假管理

8.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站、队、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统一填写请假条,事后请假条须交人事科留存。

9.除政策文件有规定外,原则上请事假每次不超过5天;请3次以上事假或者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以上每天扣年终奖励30元,年终个人考核考评记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10.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要履行请销假手续,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休假期满后履行销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可口头请假,事后3天内补齐请销假手续。

1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凭会议通知和领导安排履行派遣手续,旅差费报销需提供会议通知复印件或分管领导的签批。

三、违纪违规处理

12.受到上级明察暗访、作风建设及其他违纪违规通报、查处的个人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和机关文明等奖金的50%,并对所在科室站队局主要行政负责人问责,扣除主要负责人奖金10%。

13.旷工1次扣年终奖金10%,旷工2次扣20%,依次类推,直至扣完,旷工严重的,依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列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分。

四、考核机构

成立纪律作风考核领导小组,领导考核工作。

组 长:高文化

副组长:贾圣 孙波 张嘉生 朱才茂 米承生 姚波

成 员:符辰益 向长珍 滕建帅 唐世林 莫克明 谷四新彭英学 张自立及局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负责干部职工考核日常工作。

五、本办法从20xx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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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物资采购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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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采购地点:树脂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东辰心语)一期、二期园林景观项目

工程内容:种植土采购

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实际车数

合同内容: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绿化种植土约2万m3,单价:60元/车 (到岸价)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需要按要求按质量提供绿化种植土,并负责运送到甲方工地。

三、乙方应有设专人负责调度乙方运输车辆调度安排,达到甲方工地指挥倒土。

四、甲乙双方各排一名代表,作为现场负责人,本着相互合作友好的精神完成此项工作。甲方:负责发放记录到达施工场地的车辆记录数据,安排乙方负责人指定位置倒土。 乙方:负责记录达到施工现场的车辆记录数据,指挥倒车。

甲乙双方代表每天记录当天的车辆数据,甲方负责开完工单作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土石方工程完成后支付50%,余款3个月结清。

六、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场地内道路的清洁卫生及大门口清扫工作。

2>乙方负责场地外道路的清洁卫生。在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场外道路清洗及相关质检部门的协调工作。

3>乙方负责承担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风险,例如: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只负责收土计量。

七、其他

乙方要确保提供的种植土土质的质量要求,若没有达到甲方的土质要求,本着友好长期合作,双方共盈,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原单价基础上往下调整。双方友好协商。如:如果含杂质较多降价处理 均按50元/车 结算

若土质太差,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当场提示乙方停止运输,然后协商。

乙方不听取甲方意见,乱倒土由乙方清理,并视情况予 1000-5000元罚款 本合同在施工完成后结算不包含税金,乙方需提供油票办理结算。

本合同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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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县政务服务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政务,服务,全文共 2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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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确保全县政务服务机构实体中心及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咸阳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咸政发[20xx] 22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各镇以及县级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 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方面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县考核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领导、人员组成。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纳入全县各镇以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实体中心规范化建设方面(30分)

1、领导重视,出台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对加强政务服务机构工作的意见;

2、按照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健全、编制落实、人员稳定、经费保障;

3、完成镇村两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框架建设,镇(街办)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推进有力;

4、结合权利清单,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它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无双重受理;

5、制定出台本级政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设收费窗口统一按规定收费;

6、窗口工作人员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面(20分)

1、按照市、县政府文件要求,开展本级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落实;

2、根据网上政务中心建设内容,逐步完成镇、县级部门网上政务中心建设工作,并能够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预审或审批工作;

3、使用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所办事项原则上都要使用行政审批系统登记办件,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全程监督;

4、完成本级网上政务中心的事项确认及公示工作,网上办事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服务质量和效能方面(1 5分)

1、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无超时办理,无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

2、窗口工作人员无 “吃、拿、卡、要”和损害服务对象的行为;

3、办事大厅管理规范,有专人负责办事环节中的实时监察,中心全年有无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情况。

(四)创新服务机制方面(1 5分)

1、对涉及多个行政审批部门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办合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即办件比例;

3、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展得力,一站式办公落实到位;

4、针对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方面制定出相关的有效措施,并实施有力。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五条 各镇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日常督查考评。由县政务大厅牵头,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和抽查结果计入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二)年度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对全县各镇以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年度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第五章 计分原则

第六条 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实行基本分基础上的累计加减分制。

(一)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并正常运行的基本得分共80分(具体量化分值见附表),其它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二)年度考核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实得基本分+实得加分一实际扣分。

第七条 加分原则

(一)及时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中心即办件数和受理总量的,根据工作情况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二)按照市、县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完成各镇区以及相关部门的本级网上政务中心建设任务,结合应用情况和网上办件比例,加1-4分。

(三)认真做好工作交流和理论调研,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刊载,按刊物类别数量加分,市级每篇加0.5分,省级每篇加1分,国家级每篇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四)镇政府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占有一定比例的分值,根据工作情况加1-3分。

(五)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层次加分,受到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局表彰的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六)受到新闻媒体肯定性报道的,市级媒体每次加0.5分,省级媒体每次加1分,国家级媒体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七)完成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按项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第八条 减分原则

(一)已经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事项,在中心窗口和机关内部两头受理或者还一直在原机关办理的,扣1-2分。

(二)实体中心办理的审批和服务事项未能完全录入行政审批系统;所受理的事项超过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扣1-3分。

(三)根据日常投诉及处理情况,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受到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属实的,扣1-2分。

(四)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五)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政务中心责任的,每次扣3分。

(六)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县政务大厅审定。

(七)同一单位减分总数不超过加分总数。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九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县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按照考核细则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将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按分数划分为三个层次,按照县考核办对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占有的分值,报送至县考核办,对应进行扣分。

第十条 按照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体系,参照考核结果,县政务大厅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年度先进镇区及部门政务服务机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政务大厅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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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学后勤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后勤,全文共 3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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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镇学校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范。

2、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

第二章 校园管理

1、校园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区管理等。校园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2、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①校园绿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形成风格。校园绿化中要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合理配置景点,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②学校应配备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③总务处应建立学校绿化管理制度和绿化档案。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划图、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保洁,消灭蚊蝇兹生地及保持排水排污系统管道畅通等。①学校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和学生劳动服务活动的作用。②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专职清洁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③加强宣传教育,在师生中形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文明习惯和良好风气。

第三章 资产管理

1、公用房的使用管理。①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学校意见安排。②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食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室内活动室、会议室、汽车库、仓库、图书室、配电房、锅炉房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③集体活动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门制定制度,并负责管理。④教职工集体宿舍由后勤部门管理。入住教职工应遵守学校有关制度,保证宿舍的安全、卫生、文明。

2、公用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①应加强对公用房屋的巡视,发现破损或接到用户报修,应及时维修。②整幢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由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校长室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水电管理

①、水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爱护设施、保证安全、注意节约、改善服务。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广播、电话、电视、网络线路、给排水管线和消防管线等。

②、水电设施的常规管理。对校内的水电系统要建立档案资料和巡视维修制度,保证用电安全,防止水质污染和管道破裂。

③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无损。

④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学校应按供电部门规定,在变电所(配电房)门前设立警示标志,定期检修、保养,避免发生事故。自备发电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物资管理。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账、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①固定资产的购置。学校各部门所需物资由后勤部门统一采购。各部门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分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汇总,报校长审批,上交教委,由教委勤管站按审批后的项目内容组织采购。②固定资产由教委财务室统一管理,各校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分户账;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账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产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③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账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低值易耗品实行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由后勤部门征求使用部门意见后编制计划,经分管后勤校级领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专人负责领用。物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及材料管理相同。

6、家具、办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设备管理。一般设备指桌、椅、凳、橱柜、床、沙发、电扇、体育器械等,实行统一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学校制定配备标准、管理及赔偿制度,后勤部门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账卡,每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均应办理领用物品归还手续,遗失、损坏按制度赔偿。

第四章 膳食管理

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②制订并执行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和环境、个人、餐具的卫生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台账,杜绝食品中毒及食品投毒事故发生。

2、食品营养管理。①膳食部门负责人、管理员应掌握常用主副食品中主要营养成份含量与烹饪制作要求,按周编制食品表,逐步实现营养配餐。②提高饮管人员的营养卫生观念,有条件的要进行系统的营养卫生基础知识培训。

3、食品成本管理。①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按成本内涵加强成本核算,按月公布账目,严格控制盈利率。②建立食品采购、验收、领用制度。③使用智能卡消费的学校,食堂每天对电脑生成数据进行备份,以防电脑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4、膳食服务管理。①炊管人员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②食堂营业时间要考虑就餐者的实际情况,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③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5、库房管理。库房有专人管理,物品入库、验收和领用制度健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每月盘库一次,防止食物变霉变质,有灭鼠、灭蟑螂设施和措施,备有冷库或冷冻冷藏柜。

6、膳食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膳食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食堂,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把各项管理要求列入承包合同,明确学校对食堂服务的质量、价格、经营范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不执行制度和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赔偿一切损失。学校要成立由分管后勤的校级领导为组织的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预警系统。

第五章 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是组织学校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①财务计划管理。及时编制财务预算,按照“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分配和执行预算。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在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法令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财务收支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到用款有计划、收支有标准、管理有定额、分析有资料、监督有要求。③按照会计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对账,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健全,核算准确,按照编送报表。④配合和支持学校开展各项创收活动,对实习、实训基地等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学校收入管理。学校所有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学校应使用印有财政监章的收费票据,不得自印或自行购买不合格的收据。财务部门应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账,严格票据购入、领用、核销手续,定期公开财务。

3、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所有预算外收入均应进入财政专户。代办性收费要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对已纳入地方行政结算中心的学校,要按结算中心规定,做好工资奖金、医保、公积金、所得税等报表编制上报工作和各项支出票据的核对、结账、支付工作。同时要做好每月经费开支的计划申报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及会计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国家会计法和财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所有会计人员均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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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乡村医生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医生,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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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的管理,督促责任督学扎实开展督导工作,更大化的发挥督学监督、指导、帮助、服务作用,充分调动督学责任区督学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落实《海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和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海伦市督学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海伦市督学责任区督学。

二、考核内容

(一)引导学校确立正确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引导和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听课不少于2节;及时评课,指导教师教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课堂效率;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二)每次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填写海伦市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检查记录表,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按时参加海伦市教育局的督导评估工作,按要求完成督导评估报告、随访记录、调研报告、典型经验材料等文字性材料。

(三)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维护督导形象。

(四)将督导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海伦市教育局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三、考核形式

责任督学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由海伦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2月底。责任区督学根据岗位职责每年在12月20日前进行自评;海伦市教育局于12月30日前组织责任督学进行考核。

四、结果运用

对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履行情况、经常性督导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责任区督学考核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0---90为合格,7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责任区督学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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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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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的课堂评价是引领“预习,展示,反辣合作性学习课堂的法宝。要使课堂上学生能长期的保持“积极发言,积极质疑,积极探讨”的有效学习状态,就必须要做好学习小组的评价工作。为此特制定新课改课堂学生个人和学习小组的评价制度:

一.学生个人的评分:

以下三项分数之和为学生个人的评价得分。

1、学生课堂作业评价: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课堂作业书写工整,答题规范,有详细的自我总结反思,正确率、完成率都在90%以上,给5分。

B级:课堂作业书写较工整,答题较规范,有一般性自我总结和反思,正确率、完成率在80%—90%,给4分。

C级:课堂作业书写欠工整,答题不够规范,总结反思不全面,正确率、完成率在80%以下,给0—2分。

这项成绩最高分为5分,由老师当堂对学生的课堂作业进行评定,之后由小组长登记分数,计入合作小组学习。

二、学习小组课堂展示评价:

1、规定展示:对老师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展示,评价分数是下列几项分值的累加:

①是小组轮流的同学展示的得1分,若由学习成绩比较落后的学生展示的得2分;

②板书工整、正确,评讲时大方、声音洪亮、语言精练、规范等,得5分。板书欠工整、正确,评讲时不够大方、声音不够洪亮、语言欠精练、规范等,得2—3分。

③对学生提出的疑问和不同见解,能进行正确的解答和评析的,得0

—1分。

本项成绩最高分为5分,评分由小组之间交叉评定。

2、自由展示评价:

①能主动提出问题、敢于质疑、辩论的学生得2—5分。

②能积极主动的回答问题的学生得1分。若又能正确的回答问题的再加2—4分。

本项评分最高分为5分,由小组之间交叉评定。学习小组的评分以下两项得分之和为小组评价得分。该小组每一个学生的得分之和。在课堂上,小组中有学生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说与学习无关的话等影响课堂学习的行为,扣2—3分。这项由任课老师评定。

三.成绩汇总和奖励

1、学生个人成绩和小组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课堂上下课前汇总,并将个人成绩前三名和小组成绩前三名在班级课堂评价表中公布,予以表扬和奖励。

2、班长每周将学生个人成绩和小组成绩汇总,将个人成绩前三名的同学和小组成绩前三名的学习小组在班级公布,予以表扬,进行德育积分的相加。

3、对在课堂上,学习任务完成较好,课堂表现突出的同学由任课老师根据平时的评分提名,班委会通过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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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江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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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选聘细则

江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以下简称生态护林员)选聘,根据《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xx〕17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生态护林员是指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购买劳务,按本细则选聘,承担集体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管护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第三条 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统一管理。

(一)坚持精准落地的原则。备选对象生活所在地属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少数民族家庭、贫困程度较深的家庭优先考虑。现有护林员中的贫困人员优先。

(三)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面积大的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为重点,集中安排。

(四)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录用。

(五)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乡镇林业工作站(或相关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不跨越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村内进行管护活动。

第四条 分级明确生态护林员选聘责任。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商财政、扶贫部门,制定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和管护标准,将任务逐级分解、细化、落实到相关县,监督、指导选聘工作,汇总确认选聘结果,编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选聘工作的真实有效性负总责。同时,成立由林业、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制定选聘方案,负责监督指导乡镇政府开展选聘工作,汇总、审定乡镇选聘结果并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成立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由乡镇林业工作站协助完成。

第五条 各地根据拟管护区域的管护难易程度,合理确定各管护区域的面积、报酬。 生态护林员管护的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每人每年管护补助报酬为8000--120xx元。

20xx年度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周期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第六条 生态护林员原则上管护本村林地。根据管护区域林地的分布,生态护林员可以同时管护部分天然林和部分退耕还林林地面积。

统一规划了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的行政村,如本村没有符合选聘生态护林员条件的贫困人口,经乡镇政府和林业工作站协调该项村同意后,乡镇政府可就近选聘邻村符合选聘条件的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

第七条 各县(市、区)根据当地贫困人口、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面积情况,实事求是,申报本县(市、区)生态护林员最大需求量。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各县(市、区)生态护林员需求量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区)的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面积进行总量平衡,将生态护林员指标分配至各县(市、区)。

如全省生态护林员需求量总量低于全省生态护林员指标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按各地需求量分配指标后,将剩余指标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县(市、区)。

第八条 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每月巡护次数不少于22天(次),做好巡护记录。掌握管护区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三)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四)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要及时上报。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立木枯死、水土流失、塌方等灾害情况要及时上报。

(五)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六)接受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指导和管理。做好管护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第九条 生态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二)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有正常的沟通交流能力,本人自愿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三)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四)选聘后,必须按要求履行管护职责,不得在外打工。

第十条 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

(一)公告。

乡镇政府委托乡镇林业工作站在符合选聘条件的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在当地电视台进行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选聘生态护林员的相关规定要求。

2.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3.选聘范围、程序、方式和咨询电话。

4.管护任务范围、周期、劳务关系、管护报酬。

5.报名方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6.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

各县(市、区)应当制定统一的申报表,免费发放。

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当地乡镇林业工作站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有关资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资料不真实、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考察。

(四)考察。

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可以由乡镇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乡镇林业工作站干部采取与申报人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审定。

乡镇政府组成审定组,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六)公示。

乡镇政府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和管护范围在各相关行政村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

按照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级林业财政、扶贫部门审定汇总和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扶贫部门汇总确认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等,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可对聘用生态护林员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加强对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反映生态护林员选聘有关的问题,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核实、查处。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任人员,取消聘任资格。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事的相关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考核办法,做好生态护林员的培训、指导,落实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加强检查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生态护林员的管护报酬。

生态护林员脱贫后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次年不得再任生态护林员,由各县(市、区)重新组织选聘。每年各县(市、区)10月底前要将当年生态护林员考核结果、管护报酬发放和人员变化等情况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要加强选聘生态护林员的政策宣传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向不符合参加选聘生态护林员条件的现有护林员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省林业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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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东莞住房限购新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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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购房需有国内认证

《通知》还明确了对学历的认定,其中“海归”需有国内认证。《通知》要求,购房人能同时提供国(境)外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上通过查验的,予以认可;对只提供学历证书的,不予认可。

此外,《通知》还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房、拍卖所得住房也进行“限售”。《通知》明确,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于20xx年4月11日零时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于20xx年4月11日零时后通过拍卖所得的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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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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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病历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师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并签名。

第三条 住院医师负责病历书写,主治医师负责病历的审核。特殊情况由科室主治以上医师书写。实习医师不能代替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其书写的病程记录及进修医师、研究生书写的病历内容须本院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主任是病历管理的责任人。医务处负责病历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病历检查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按时填写“北京医院出科病历检查表”。各科科主任每季度应至少抽查10份本科室病历,了解病历书写情况,加强病历书写管理。

第五条 医务处组织专家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检查,并建立专业人员的技术档案,将病历书写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评选先进、晋升职称的依据。

第六条 病历检查的重点

(一)病历书写是否真实、清晰,表达是否准确。

(二)各项记录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1各项记录完成时间

入院记录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出院记录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死亡记录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手术记录由术者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2病程记录时间

病危患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

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

术前及出院前一天需有病程记录。

手术患者的病程记录中要反映术前术者看患者的情况。

有手术前、后麻醉医师查看患者的记录。

术后前三天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程。

患者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每月须做一次病情小结。

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须写交、接班记录。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患者入院48小时内必须有主治以上医师查房及初步诊断治疗意见。

患者入院72小时必须有副主任(含)以上医师查房及初步诊断治疗意见。

疑难患者必须有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及病例讨论记录。

病危患者每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重患者至少3天有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情稳定患者5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4需要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有知情同意书。

第七条 各临床科室、科主任、医务处要认真做好环节病历检查和终末病历质量检查,科主任应加强对环节病历抽查工作。病历回病案室前,科病案委员或主治医师负责病历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表,检查表随出院病历一起完成,由病案室收回。医务处组织专家对病历作出质量评估。

第八条 医务处每季度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科病历管理情况。

第三章 病历检查结果的奖罚

第九条 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奖金200元;每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扣奖金800元。科主任根据当事医师病历缺陷中的责任大小处罚至个人。

第十条 年度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或三份乙级病历者还将受到以下处理

(一)主治医师或以上:医院延缓聘用新晋升的技术职称一年。

(二)住院医师:延迟一年进入下一阶段培训。

(三)研究生:取消留院资格。

(四)进修生:取消进修生资格,改为参观学习,不发结业证。

(五)对当事人所在科室主任予以全院通报。

第十一条 对病历其他缺陷纳入千份制管理扣分。

第十二条 对终未病历质量检查评分

积分前3名者,对该治疗组医生奖励20xx元,奖励科室1000元。对积分后3名者,每科扣除奖金20xx元。

第十三条 有丙级病历或全年共发生3%乙级病历的科室不能参加先进科室、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乙级病历定义

存在以下重大质量缺陷之一者为乙级病历

(一)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二)传染病漏报。

(三)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主要诊断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

(四)缺由主治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诊疗方案(或手术方案)。

(五)危重患者住院期间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六)缺手术记录。

(七)死亡病例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八)缺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

(九)开展的新手术(技术)与大型手术缺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的签名确认。

(十)缺有创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委托人)签字。

(十一)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十二)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十三)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十四)有明显涂改。

(十五)在病历中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第十五条 丙级病历定义。在终末病历中缺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写视为缺入院记录)或存在三项以上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缺陷。

第十六条 环节病历检查为患者仍在住院中,对病历重点环节的检查。

第十七条 终末病历质量检查是指病历回病案室存档前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10月8日修订通过并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医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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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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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实施细则

为鼓励和促进福田区总部经济的发展,加快形成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制定了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促进福田区总部经济的发展,加快形成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提升辖区经济发展质量,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区经济促进局(下称区经促局)是总部企业认定及区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总部经济的责任管理部门,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下称联审会)是产业资金安排的审定机构,区其他部门按《办法》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支持项目均实施核准制,资金来源为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金融服务分项,受当年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限制。

第二章 支持条件和标准

第四条 总部企业认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福田区;

(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欠税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

(四)截至上一年度,全资或绝对控股公司、分公司不少于5家,其中市外公司不少于2家;

(五)年度在福田区纳税额不少于1500万元;

(六)满足以下两个指标之一:

1.年度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2.年产值或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

金融法人机构、公共领域市级机构、市(区)重点引进企业贡献突出的可不受下属公司数量限制;市(区)重点引进企业可参照该公司或母公司上一年度相关数据。

第五条 支持类别:

(一)认定奖励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其上一年度对福田区财政贡献的10%,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落户奖励

列入市(区)重点引进计划的企业,落户福田后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给予最高一次性落户奖励200万元:

1. 实收资本10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2. 实收资本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奖励150万元;

3. 实收资本5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

本款落户奖励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纳税总额限制。

(三)办公用房支持

1.购置办公用房支持。总部企业于20xx年1月1日后在福田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的,可按最高20xx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其中:

(1)上一年度在福田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按20xx元/㎡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

(2)上一年度在福田纳税5000万元以下,属于金融、高新技术、文化、服装、供应链等福田区鼓励发展重点行业的,按1500元/㎡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

(3)其他情况均按1000元/㎡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

2.租赁办公用房支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三年内每年可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20%、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1)列入市(区)重点引进计划的总部企业,20xx年1月1日后在我区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

(2)上年度纳税超1亿元的总部企业于20xx年1月1日后在我区新增租赁自用办公用房部分,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的。

(四)财政贡献奖励

总部企业自认定第二年起,最高可按其上年度相对前一年度对福田区财政贡献增量的10%,或按其上年度对福田区财政贡献超过500万元部分的5%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五)总部培育奖励

20xx年1月1日起,上年度纳税超5000万元的总部企业在市外设立全资或绝对控股公司、分公司每新增3家,可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每年度最高奖励20万元。

(六)楼宇经济服务支持

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享受相关支持措施:

1.对经认定的产业园区;

2.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拥有福田区认定总部企业超过2家、纳税超1亿元的商务楼宇;

3.上年度在福田纳税额超1亿元且投资对楼宇实施更新改造的企业。

支持措施:

1.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纳税亿元企业投资对楼宇停车场、电梯、电力设施等公共设施实施更新改造的,最高可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方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2. 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纳税亿元企业投资新建或扩建员工食堂的,最高可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方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本款楼宇经济支持项目中的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受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额限制。

第六条 限制性条款

(一)申请企业应书面承诺自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之日起,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离福田区,不改变在福田区的纳税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二)总部企业办公用房在享受支持期内不得对外租售。

(三)其他限制和除外条款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实行前已认定的总部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产业资金支持需由企业直接申请,通过“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进行申报。

第九条 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其他提交资料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申请指南》公布内容为准。

第十条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企业申请,根据企业申请和资金实施细则规定,对申请企业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将企业申请资料分送区经促局审核。具体受理截止日期以福田政府在线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 限制和除外情形

(一)同一年度内,除核准类项目和标准化战略项目的支持外,企业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评审类项目的产业资金支持。

(二)同一企业、母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

(三)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纳税总额。

(四)产业资金对同一企业的支持原则上累计不超过三年。起算时间为20xx年1月1日。

(五)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本产业资金不再支持。

(六)本实施细则中,除总部培育奖励外,均不受本条第(四)款限制。

第四章 审核与批准

第十二条 受理与审批流程包括: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主管部门核准并形成资金安排方案→分管区领导签批→联审会审定。

第十三条 拨款程序

(一)公示。联审会会议纪要签批后,联审会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联审会办公室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在福田政府在线上公告,并收集项目审批和拨款的相关资料交区财政局拨款。公示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产业资金不予支持,主管部门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由联审会主任、副主任签批后作为下一季度产业资金支持项目,同下一季度产业资金支持项目一起公告。

(二)核查。联审会办公室提请拨款前,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和区统计局,分别对企业注册情况和企业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企业注册地已搬离福田和按规定应提交统计报表而未提交的,一律不予支持。

(三)拨付。区财政局根据联审会办公室提供的资料和拨款申请,及时拨付资金。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受支持企业需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产业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受支持后连续三年于每年5月底前如实在“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填报相关数据。具体实施按照《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有权对产业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各主管部门和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必须认真处理相关投诉,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六条 企业在申报、执行受支持项目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专款专用的,拒绝配合产业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将由主管部门取消乃至收回支持资金,同时报联审会办公室将该企业录入诚信黑名单,五年内取消其产业资金支持资格,并向市相关部门及相关区通报情况。

第十七条 各相关部门在产业资金管理运作及绩效评价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应财政、审计、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处罚和处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经促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20xx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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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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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卫生扫除

1、地面无纸屑、无灰尘、无污渍。

2、物表无灰尘、无杂物。

3、水池、便池、皂盒无污物、无异味,垃圾无积存。

4、水杯、水桶、水壶光洁;毛巾、餐巾、抹布清洗干净; 床铺整齐、洁净。

二、定期卫生扫除

1、墙壁无蛛网、无灰尘。

2、风扇、灯具、窗帘、挂件无灰尘。

3、桌、椅、床、橱、门窗等无尘垢、玻璃明亮。

4、卫生间地面、便池无尿垢、无异味;污水池、桶无泥垢,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5、玩具、床上用具定期清洗。

三、消毒工作

1、餐巾、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玩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

2、按时进行空气消毒。

四、餐点卫生工作

1、每次餐前进行餐桌消毒,然后清洗干净。

2、餐后扫除,桌面、地面清洁。

3、剩饭、餐渣及时倒掉,垃圾桶洗刷干净。

五、配合教育教学

1、主动配合班级的教育教学,对行动慢的幼儿进行帮助。

2、帮助老师带孩子上、下楼梯。幼儿户外活动,帮幼儿准备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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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销售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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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采购应控制成本、接受财务监督及其他部门的监督、稽查,全面负责酒店的采购工作。

第一条采购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购项目均需酒店总经理签批授权、财务部批准同意。

2、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采购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品质负责。

4、采购人员须每月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酒店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酒店财务部及公司。

5、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

6、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5天,急用物品第二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7、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8、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9、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维护酒店财务信誉,同时也为日后的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第二条采购岗位职责

1、了解各部门物品需求及各类物品市场的供应情况,掌握财务部对各种物品的采购成本及采购资金的控制要求,熟悉了解各种物品的采购计划。降低物资食品采购成本,为酒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好的各类物资及食品。

2、了解部门和仓库各类物品的消耗情况和库存物资动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科学地根据采购计划,对各种物品进行价格调查。

3、搜集市场上各类物质的价格信息,作好资料的存档工作;积极配合搞好物资食品保管工作,做好物资平衡工作,及时处理呆滞物资,加速物资周转。

4、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5、主动协调与酒店内其他各部门的关系,经常倾听使用部门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意见,及进改进采购工作。

6、协助客房仓库作好物质的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和价格不符的产品给予退换货工作。对食品原料进库前,要严格验收,注意食品的生产期,不进保质期已过一半的食品,确保食品原料的新鲜度。

7、与有关供应商作好积极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8、严格执行酒店财务制度,遵纪守法,不索贿、不受贿,在平等互利在原则下开展作业。

第三条临时物品采购工作程序

1、临时物品的采购申请:临时采购物品必须是在营业部门运行过程中的某些突发需求(包括客人的某些需求和酒店本身产生的突发需求,例:工程维修配件等)部门申请人详细填写申购单,注明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2、临时物品的采购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检查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必要时进行删减和增补,并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

3、临时物品的采购实施:采购员根据部门所下的申购单直接采购,部门急用的物品采购必须当天完成;采购员将部门所采购物品购回后,需将申购单交给相关部门补签手续。

2、临时物品的采购验证:采购购回物品后,仓库及部门负责人验货给予优先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入库后交与申请部门领用。

第四条采购物资验货流程

1、无论是供应商或是采购购回的物品必须先验收再入库,由库房根据申购单验收货物,不允许直接将货物交与使用部门。

2、对于不符合采购申购单的货物,库房人员有权拒收,供应商或采购人员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后,仓管应开入库单,并将入库单客户联交采购员或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

3、仓管在验货过程中对项目质量、规格等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应主动请使用部门一起验收。

4、在验收过程中,仓管或使用部门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物品提出退货要求,经确认实属不符的由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办理退货手续,

5、购买、收货和使用三个环节上的相关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各自向上级报告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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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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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制定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条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 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讨论厂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厂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厂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九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

1、以班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厂工会批准。

2、厂级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车间(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因组织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消,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按分厂(部室)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人数占全厂职工总人数的7%,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厂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的规章制度。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1、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决议,必须经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年,大会期间,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主席团的职责是:

1、主持召开本届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讨论和审定大会的议程及提交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凡参加会议成员均享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职代表大会下设三个专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生产经营管理检查小组、生活福利检查小组。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一)提案审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归类综合、审查,把合理可行或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正式提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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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煤矿,企业,生产,全文共 2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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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新修订的《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浙安监管矿〔20xx〕109号,以下简称《细则》)已经20xx年8月31日浙江省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9月1日由华局长签发,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修改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近年来,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对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如新《安全生产法》对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等管理要求发生了较大变化;20xx年8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62号令,对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20xx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78号令,对20号令进行了多处修改。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需要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按照深化改革,方便企业、提高效率,能放则放的原则,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号令和《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261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54号)要求,进一步把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权委托给下级安监局。

三是解决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依法转让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问题、停产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问题、委托发证后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规范性及档案管理问题等,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同时,对原来的一些规定,如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评估、地下矿山技术人员数量要求等,虽然对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发挥了积极效用,但是缺少法律依据,需要进行调整。

二、主要内容

《细则》分六章,共三十二条。包括:总则、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审核和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内容有:

(一)关于非煤矿山取证对象

第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了相关规定。

一是继续规定危险性较小的砂、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资源开采、砖瓦用粘土矿山及工程性矿山不需要取证,其它非煤矿矿山企业及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均需要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这样规定,符合我省实际情况,也有利于安监部门把握工作重点,提高监管成效。

二是对单独发证的矿山独立生产系统,《细则》第二十七条进行了解释。在实践中应注意把握: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一般是指一本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一家独立矿山,但当一本采矿许可证有2个(包括2个)以上闭合范围的矿区时,每个闭合矿区范围宜设置一个独立生产系统;而一个采矿许可闭合范围内,要设置2个以上(包括2个)独立生产系统的,需要经过技术论证,认为确实有必要的,经过发证机关或受委托的审查机关认可,方可设置多个独立生产系统,并分别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于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道路开挖、隧道建设及边坡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建设工程的取证和管理问题,本《细则》没有涉及。实践中,这些建设工程虽然取得了采矿许可证,但其主要目的是工程建设而不是资源利用,一般也无法形成矿山开拓系统,也无法按照生产矿山的安全生产要求实施开采,不具备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对此,各地可按照浙安监管矿〔20xx〕127号文件执行。实践中,还要注意这类工程的认定问题:一是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二是应限于工程目的;三是宜由单位作出认定。

(二)关于委托许可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号令和省政府261号令要求,第四条进行了明确。

省部属非煤矿矿山企业,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政府各厅局直接管理的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企业;省部属非煤矿矿山企业控股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也包括控股企业控股的非煤矿矿山企业。

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勘探、开发生产)指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的企业,不包括石油天然气储存、管道输送企业。

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确定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目前只涉及嘉兴市下辖的各县(市、区)。

(三)关于取证条件

第五条进行了明确。实践中应注意把握: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要求,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80号令规定,对于任职时间不足6个月的人员,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如果还没有取得安全合格证,但企业承诺该人员自任职时间起6个月内能通过考核的,应认为符合要求。

2. 关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由于国家没有出台危险性较大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目录,所以《细则》只明确地下矿山提升绞车(提升机)、主风机及通风系统经检测检验的要求,其它有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目录及相应管理办法后,另行布置执行要求。

3.关于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相关人员配备要求。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2号令的有关规定,为强化采掘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管理,督促企业合理设立项目部,《细则》要求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及技术人员数量,应与企业项目部设立情况相匹配。具体审查时,应要求企业提供项目部设立情况和相关人员的配备情况,依此作出判断,并可根据需要进行适量的项目部现场抽查。

4.关于矿山技术工作。由于上位法中没有把安全技术工作情况作为许可条件,《细则》中没能对技术人员数量配备提出具体要求。但是,我省矿山工程技术人员不足,很多矿山没有正常开展技术工作,已成为制约我省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重要因素。因而,在组织现场审查时,应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对矿山技术工作进行审查,促进矿山技术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关于申请材料

第六条要求提供竣工验收合格材料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复印件。在目前过渡阶段,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资格证书予以认可。

(五)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转让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问题

第十一条进行了明确,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必须依法重新取证,否则就是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是必须针对新的矿山企业进行安全评价;

三是矿山如无新的建设项目,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提供原矿山企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并附有关说明。实践中,对于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前完成竣工验收的矿山,可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批复。同时,企业在有关说明中应包括对原安全设施设计执行的承诺。

三、《细则》贯彻落实要求

(一)本《细则》主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修订后的20号令进行细化制订,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20号令已经明确的内容,除非必要本《细则》不再重复,因此,在具体执行中应将本《细则》与20号令相结合,一并予以贯彻执行。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具体方法、内容等要求,应根据本《细则》并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xx〕1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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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乡镇村级专干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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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扶贫专干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该镇脱贫攻坚工作,近日,千人桥镇制订《舒城县千人桥镇村级扶贫专干选拔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三个考核小组,对各村推荐的21名扶贫专干候选人进行考核。

考核组一行依次来到各村,检查候选人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确保候选人符合方案要求。同时,与扶贫专干候选人进行谈话,了解候选人目前所从事的职业、电脑操作水平、对扶贫工作业务熟悉程度及是否愿意从事扶贫工作等。全面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力争选上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扶贫专干,为村级扶贫工作注入新鲜血液与强劲动力。

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形成考核报告上报镇党委,由镇党委研究决定相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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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现行最新《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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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最新《北京市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 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 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第十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 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租赁客运”、“教练”的小客车。

(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小客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标管理机构自20xx年1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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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团支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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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支部的机构设置:

团支部的构成:团支部支部书记一名,广大团员为其支部成员。支部书记由学生担任,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产生。团支部书记应明确其职责,带领本支部成员做好本支部工作并配合团总支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二、团支部的工作职责:

1.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

(1)团员发展工作的方针

团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方针是: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发展的大门。团支部的书记应积极了解班级内入团积极分子的情况,向团总支汇报并提出发展计划,按规定开展团员发展工作。

(2)团员发展工作的条件与要求

1)符合入团的年龄规定:《团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到28周岁之间的青年都可以申请加入共青团;

2)承认团的章程;

3)愿意积极参加团支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3)团员发展的程序

1)申请:凡符合《团章》要求的青年加入团组织,首先要向所在单位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团支部将申请书递交团总支,经系团总支及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确定具体发展事宜。

2)考察:团支部在接到入团申请书后,要安排团员做申请人的入团介绍人,并开始对该申请人进行考察。

3)发展:

A、考察期满,召开支部大会,大会程序如下:

a)支部书记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唱《国歌》;

b)支部书记公布与会人员情况(应到团员人数、实到团员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人数的2/3);

c)由被发展人宣读入团志愿书;

d)团员评议;

e)支部表决;

f)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决议;

g)与会领导团总支书记讲话

h)全体起立唱《代团歌》,支部书记宣布发展大会结束。

B、将该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申请入团材料及支部决议上报系团总支及院团委,经审批同意后,该发展对象正式成为团员,其团龄从支部发展大会之日起计算。

C、将发展对象的所有发展材料及时归档,并定期进行整理。

4)其他

为新发展的团员颁发团徽、团员证,并从即日起新团员开始缴纳团费。

2.做好团员的推优工作

(1)团员推荐工作的程序:

1)在开展推荐活动前,团支部要组织团员学习《党章》中有关党员要求部分,明确党员标准。

2)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宣布申请入党团员的名单,然后根据申请入党团员在支部中的表现进行全面评议考察。

3)团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评议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支委扩大会议(由团支部委员、本班学生党员、班长组成),汇总评议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及推荐理由上报团总支。

4)团总支对材料进行整理,听取意见,经讨论同意后,下发《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由团支部负责填写。

5)团支部推荐工作完成后,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上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

6)经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将一式两分的推荐表,一份存入团委推优档案,一份存入被推荐对象所在的单位党支部。

7)推优结果仅作为党组织听取群众意见,推荐其参加院系业余党校学习及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依据之一,党员发展由党组织按《党章》规定的原则决定。

3.团员管理

(1)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团章》要求,结合不同时期团的任务,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2)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其中包括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转学、休学、退学等时期的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工作。

3)严肃慎重的做好团员离团、脱团、退团工作。

4)严肃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包括评选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等。

5)认真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定期向系团总支反馈团内情况。

6)经常了解外出团员的情况,密切与外出团员的联系.

7)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2)团支部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1)以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2)团支部委员会的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3)团组织为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

(3)对团员的处分的几种形式

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4)做好收缴团费工作。

4.组织生活:

A.内容

1)学习团的基本知识

团的基本知识一般包括:共青团性质、基本任务等,团章对团员的权利义务规定,团员与团组织的关系等。

2)学习、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团支部必须紧密结合形势的变化,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学习党的基础知识

党的基础知识包括:学习党章、党的有关文件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团支部要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重点培养对象。“推优”工作的会议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团支部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团员中存在的问题和团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

5)讨论和落实团的工作

在支部工作开展中,要注意收集团员对团支部工作的评价和反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检查团员工作,帮助团员解决困难。

B.形式:

团支部应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1)参观式

组织参观要有目的性和计划性,参观对象应具有明确的教育意义,如参观历史革命博物馆、参观展览等,参观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支部会议对参观活动做出总结,并及时上报系团总支,进行及时宣传教育。

2)调研式

结合组织生活的主题,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方式多种多样,可采取问卷、采访等形式,调研报告要及时呈报系团总支。

3)直陈式

以授课、讲座等方法对团员进行直接的面对面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注意保持授课、讲课的活泼气氛,最重要具有互动性。

4)讨论式

组织团员讨论与阅读相结合,进行主题讨论,讨论结果应详细总结上报系团总支。

5)讲团课

6)组织民主生活会

7)组织生活形式多种多样,应鼓励班级内团员进行形式创新。

三、团干部的选举

总则:团内民主选举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制度,是一种民主性质的组织形式。

要求:

①团的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一年。

②团支部改选前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系团总支做出口头或书面的请示。

③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共青团工作、素质高、作风正,能力强,敢于负责,并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的优秀团员或青年党员。

④候选人名单可以采取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三者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团员反复讨论酝酿后产生。

⑤团支部改选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

⑥应根据预先设计出的选举方案确定出适宜的选举方法。

⑦选举办法要提交团员大会讨论通过,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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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班级管理细则参考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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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信管061班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⒈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2、卫生:

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周一按军训标准,其他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二、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安徽工业大学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3、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7、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班级辅导员或班长批准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副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抽查一次,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10、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委管理制度

1、班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每学期总评换届选举。

2、班干部职责:

班长(纪检委员):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委之间工作;做好和团学联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委记录。

副班长(生活委员,心理咨询):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在班长不在时,代理负责全面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每周上课抽查点名一次),做好班会会议记录。副班长须做好女生干部与男生间的交流工作和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做好班级工作总结和学年计划。

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保管,每学期或大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大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卫生评比、卫生大检查、寝室设计大赛等活动。

学习委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大家共同进步,掌握学术前沿信息;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学术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按照学术部的要求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负责收取学习方面的费用。

体育委员(班级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各体育队;尤其注意多开展女生体育活动;做好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文艺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指导参加校内院内文艺活动。(文艺委员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注意发现文艺人才。

团支书(班级邓研会会长):负责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负责团员教育、评议、推优工作,鼓励同学向党组织靠拢;负责团日志的记录;构思、筹划、举办每学期的团日活动;负责每月的党章学习活动。监管班级帐目。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班委宣传的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负责张贴海报及向团学联上交班级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报告书。

组织委员:负责租借教室,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各种活动,班级信息处理工作,协助班长,团支书开展各项活动:配合学院组织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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