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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评分细则表(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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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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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金贵源食神,香港圣汤豆捞开业1周年之际,食神为答谢广大消费者的厚爱,特举办此次抽奖活动

抽奖条件:凡在金贵源食神,香港圣汤豆捞就餐的客户,(宴席除外)

凭收银台填写的当餐消费凭证单在指定地点抽奖。 奖项设置:(盖章有效)

特等奖:价值1680元的港澳双人游

一等奖:贵宾vip积分卡一张

二等奖:赠送食神香果烤鸭一只

三等奖:四星枝江一瓶

四等奖:赠送香港圣汤豆捞汤底四位

五等奖:金龙泉纯生两瓶

具体操作:

1. 本次抽奖台设在一楼(由迎宾员负责)

2. 具体流程如下:

凡来到金贵源食神或香港圣汤豆捞进餐的客人,客人凭收银台填写的当餐消费凭证单在一楼抽奖地点进行现场抽奖,抽到相应奖品,便可在一楼收银台直接领取。

奖箱内每天保证有特等奖1名,一等奖16名,二等奖26名,三等奖:36名,四等奖:56名,五等奖:66名

3. 抽奖活动时间:20xx年6月8日---20xx年8月8日 4. 本店享有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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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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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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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表演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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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

1、主题与内容(满分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积极向上,能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表演技巧(满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音优美动人,能处理好歌曲气

息。

(2)舞蹈:动作到位,舒展优美,表情丰富,合乎曲情,服饰统一,与表演的

题材相协调。

(3)课本剧、情景剧:表演投入,声情并貌,道具逼真,人物语言富有个性,

形象饱满生动,具有一定的说理性或教育意义。

(4)诗歌朗诵:普通话标准流畅,能运用丰富的感情恰当的表达作品的思想内

容,伴歌或伴舞与诗歌朗诵相协调。

(7)其他:根据本标准为依据做相应评分。

3、舞台风度(满分2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

(2)讲文明礼貌,仪表大方得体。

(3)出、退场从容大方,干净利索。

4、综合评价(1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

(2)观众反映较好。

二、记分方法

1、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准确的为参赛节目给出得分,分值保留一位小数。

2、合分统计时平均分为标准

三、评委:家长委员 魏雨丽 水月琴

注:评分采用10制,最多出现一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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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细则,全文共 2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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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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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比赛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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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题思想不明确、不健康、有负面影响的;

二、离题、偏题太远,有明显审题失误;

三、内容浅薄,无任何新意的;

四、基本观点错误的;

五、表达混乱,不能自圆其说;

六、关健事件及主要情节不合生活常理,有明显编造痕迹的;

七、病句、错句超过5处或错别字超过10个(不算重复);

八、标点符号基本不能正确使用。

一篇作文有上述8条中的一条毛病,即予淘汰,在严格中筛选过硬的楚才。

优秀作文入围的评选标准:

又一年楚才作文比赛来临,获奖作文标准无疑倍受学生、家长、教师的关注,常听家长说,我的孩子作文一贯得高分,为什么难以获得楚才奖呢?这里特将楚才作文评奖的标准转载如下:

新:新鲜,清新。即材料新、主题新、构思新、语言新。

深:主题(意思)深刻,表达有力度。

活:活泼、洒脱。即文字活泼,文气流动。

趣:有相应年级少年儿童的情韵童趣。

真:有真实情感,情节符合生活的真实:有真知灼见,观点经得起推敲和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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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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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班主任聘任的条件和方法

1、自担任教师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年限较少(未担任班主任职务)的青年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一定行政职务的除外)

2、副班主任必须是任职班级的科任教师;

3、副班主任的任职由校长室和政教处统筹考虑与安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确定;

4、副班主任在其任职过程中的工作实绩将作为其以后是否被聘任班主任一职的主要依据。

二、副班主任的基本任务

副班主任的基本工作任务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工作,与班主任合作并独立承担班主任的部分职责和任务。

三、副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参加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参加班主任会议或副班主任会议,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按班级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班级工作。

2、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教育,每学期找学生个别谈话不少于10人次,并独立组织和主持1—2次主题班会,协助班主任组织和参加学校、年级和班级活动。

3、参与班级日常管理,协助建立和完善班级常规。能独立主持并召开二次以上班委(或团支委)会议,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工作,侧重做好团支部的建设工作。

4、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应协助班主任到场参与组织、管理工作。

5、能经常到学生的宿舍区,指导学生做好宿舍内务工作,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6、主管每周的体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

7、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随班参加家长会,并配合班主任向家长介绍本班学生情况。

8、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考评工作,撰写部分学生的思想品德评语。

9、努力学习有关学校德育工作和班集体建设的理论,积极实践,认真探索,每学年撰写一篇有关班级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的论文。

10、班主任出差、事假时,副班主任履行班主任职责。

四、副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1、副班主任应有相应的班级工作情况记录,每学期由政教处、年级组根据情况记录及召开学生座谈会、班主任会议等,对副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

2、在副班主任任职期间,对态度认真、班级工作努力、且基本能独立承担班级工作的副班主任,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优先考虑。

3、符合副班主任任职条件,而不愿承担副班主任工作,或基本上未履行副班主任职责的教师,除和学校考核挂钩外,原则上在以后的聘任工作中不得聘为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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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卫生院职工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卫生,职员,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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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医生按排班表执行,双人科室按轮流班执行,单人科室按行政班人员执行.如有事需先请假,工作在本科室内调剂,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行政班每月上班天数不少于26天,少一天扣当月相应固定工资;月出勤超过26天的,多出勤一天加1分,满勤另加2分。个人晋升、学习、考试,轮换班科室内调剂,行政班人员安排好工作,均不计算公差。

⑵每天自觉按时上下班、值班和交接班,提倡早上班、迟下班,未及时签到一次扣1分,如迟到早退5-10分钟,事先未请示扣1分。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另扣一日平均工资,凡未经请假一天未到岗者,扣4分,

三天未到岗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⑶按时参加集体会议和学习,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的一次扣2分。

⑷坚持24小时服务,上班不脱岗,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脱岗论处。脱岗5分钟扣2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包庇脱岗者,同脱岗者处理。下班保持联络畅通,对信息联系不上,又未口头告知,而影响治疗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扣2分。(手机变换号码、信号死角,应及时告知单位,凡未及时告知者,按此款处理)。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服从安排,积极按时参加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

⑸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医疗组长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并报经院长同意,事假条超过三天由院长批准,请假条交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备案。方可离岗,有紧急情况及时到岗。未及时销假每次扣1分。婚假、丧假各7天,按日平均绩效工资数补给,到期不归者按缺勤天数扣除每日工资。产假90天,晚婚、晚育加30天,独生子女加30天,剖腹产加15天。此时间内只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一半,到期不归者按缺勤计算,扣除每日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⑹病假:小病提倡坚持上班,大病必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一月以内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一半,一月以上不享受绩效工资,3个月以上请示主管部门后解决。

⑺事假:3天内科室内部调剂,超过3天必须经院长批准,但不得超过一周。如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超过一周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工资总额的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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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政务公开工作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政务,全文共 1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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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岗准备(1)清洗双手: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2)整理仪表:换好干净的工作服,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披 长发、不穿高跟鞋和拖鞋。

2、清洁环境(1)室内清扫:开窗通风,湿性清扫,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台面、矮柜面、教室门把手、窗台等。包干地区保持整洁,不留死角。提示:* 经常开窗通风,每天至少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消毒液也可使用0.2%过氧乙酸。(2)盥洗消毒: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盥洗室门把手、扶手、洗手池龙头、面池台面、墙面、男女便器、便池踏脚处、地面等。提示:* 便器消毒每天二次,分别安排在午睡时和幼儿离园后。* 使用便盆的消毒要求:大便后用一次消毒一次;小便后用一次清洗一次,每日消毒二次,消毒时水面高于物面,浸泡30分钟,浓度为1000mg/L。* 用专用工具进行消毒:从外到里、从上到下、从干净区域到污染区域。

3、幼儿饮水准备(1)水壶清洗:倒尽隔夜水,用流动水、专用抹布由里至外清洗,然后倒入适量开水,摇晃水桶,冲洗放水龙头和桶内,最后将水倒尽。(2)水杯架清洗: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茶杯架和保暖桶的龙头。(3)纯净水提供:将消毒后的水杯放入水杯箱内,放置时手不触及杯口,杯口朝上,杯柄朝外,关上纱门。准备好充足的水,供幼儿随时饮用。* 纯净水要求冬暖夏凉。

4、早点餐饮

(1)桌面消毒:桌面先用清水擦干净,接着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20分钟后,再用清水巾擦净桌面。穿上餐点专用工作服并戴口罩。提示:*餐桌每天要进行腿和桌面底部清洁工作。* 使用专用抹布,自上而下、从左到右,再擦四角边缘,抹布勤搓洗,湿度以不滴水为宜。(2)分发点心:按人数先分发杯子、盆子,再分发牛奶、饼干。(3)早点护理:创设温馨环境,护理幼儿用完早点,关注个别幼儿, 指导得当。(4)整理清洗:清水擦洗桌面,清扫地面,在专用水池中清洗牛奶杯、擦嘴毛巾,送到操作室生架上。提示:

(2)户外活动:活动前准备场地、器械,和教师一起带领幼儿进场地;活动中护理幼儿,使用体煅毛巾,照顾特殊幼儿。站立有利地形,注意幼儿在分散活动中的安全;活动后整理场地、器械用具。提供湿毛巾为幼儿擦汗。提示:* 体育锻炼前与教师沟通,知道场地地点、器械用具,创设活动环境。

(3)自由活动:与教师共同管理幼儿活动,为幼儿有更多的活动空间提供保障。提示:* 与教师分好场地,观察幼儿活动,无不利因素不干扰幼儿。

(4)教学大活动:配合教师开展各类活动,按教师要求护理幼儿或参与活动。提示:* 如是外出活动,要带好水、杯、消毒毛巾、小便换洗衣裤等生活用品。

6、午餐工作

(1)桌面消毒:桌面先用清水擦干净,接着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20分钟后,再用清水巾擦净桌面。穿上餐点专用工作服并戴口罩。

* 使用专用抹布,自上而下、从左到右,再擦四角边缘,抹布勤搓洗,湿度以不滴水为宜。

(2)餐具分发:餐具放置操作台固定位置,按当天出勤实际人数发放。

(3)分发饭菜:取饭菜等安放操作台,按顺序盛发蔬菜、荤菜、饭、汤等。

(4)午餐护理:护理幼儿吃完自己一份饭菜。提示:* 关心、指导营养不良和肥胖儿科学合理进餐,帮助幼儿安全、清洁、卫生吃完自己的饭菜。

(5)餐后整洁:幼儿用餐全部完毕后清洗桌面,收拾餐具送营养室,用温水、洗洁精擦洗桌面、地面,清洗毛巾。提示:* 洗洁精清洗完桌面、地面后必须用清水洗净,保持不油腻。

7、午睡工作

(1)睡前准备:与接班教师一起准备小床、放下窗帘、摆好桌椅,关好门窗,创设安静环境。提示:* 教师交接班工作有严格的时间、节点,要准确把握好与教师合作。

(2)护理整理:幼儿起床前10分钟进教室,和教师一起照顾护理幼儿穿衣等,整理、叠放小床,安放储藏室,开窗通风。提示:

* 必须护理幼儿穿好衣服再整理安放小床。* 如下午教师有教研活动,必须进教室带班,照顾幼儿午睡。

8、下午点心

(1)每周用250mg/L含氯溶液消毒小床一次。夏季每周席子消毒一次。(2)水桶每周消毒一次:用250mg/L含氯溶液的专用抹布擦拭,然后清水反复冲洗至无消毒水的气味,再倒入开水涮洗。(3)清洁用具(拖把、扫帚等)洗净后室外晾干,挂吊在有标签、规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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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班级管理细则参考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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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促进学生行为由规范向养成提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的建设。

二、具体办法:

建立班级管理量化考核制度,每班每月考核分50分,分项进行考核,各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实行倒扣分。

1、考核分由大队部、德育工作小组、校园巡视员、校园110等共同评定。

2、本项得分直接记入班主任、副班主任学月考核得分。

三、扣分细则:

一、早自习

1、迟到1人次扣0、5分;

2、未佩带领巾标志1人次扣0、5分;

3、个人卫生情况差1人次扣0、5分;

4、到处乱跑1人次扣0、5分;

5、大声吵闹1人次扣0、5分;

6、干扰他人早读1人次扣0、5分;

7、早读情况特别好可酌情加0、5-1分。

二、眼保健操

1、1人未做扣0、5分;

2、做操时说话1人次扣0、5分;

3、做操时出教室一人次扣0、5分;

4、做操时窜桌1人次扣0、5分;

5、做操情况特别好可酌情加0、5-1分。

三、课间操

1、出操时未做到路队制快、静、齐扣0、5分;

2、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散开扣0、5分;

3、队伍排列不整齐0、5分;

4、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未到位扣0、5分(特殊情况除外);

5、学生未参加课间操1人次扣0、5分;

6、领操质量差扣0、5分;

7、学生做操懒散,动作不规范1人次扣0、5分;

8、做操过程中有说笑、打闹等现象1人次扣0、5分;

9、上下楼梯拥挤,造成不良影响视其情况扣1-5分;

10、课间操情况特别好可酌情加0、5-1分。

四、课间活动

1、未在指定区域活动1人次扣0、5分;

2、上下楼梯未靠右行走1人次扣0、5分;

3、不讲卫生,在地上滚爬或玩不健康游戏1人次扣0、5分;

4、不文明、乱吐口痰、说脏话或大声喧哗1人次扣0、5分;

5、在教室、走廊或楼道间狂奔乱跑或做不安全游戏1人次扣0、5分;

6、攀爬阳台、翻窗1人次扣2分;

7、不爱护花草,公物视其情况1人次扣0、5-1分;

8、出现打架等不安全现象1人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扣2-5分;

9、课间活动安全、文明、有意义可酌情加0、5-2分。

五、中午就餐

1、就餐时间在教室外逗留1人次扣0、5分;

2、未按时组织学生就餐扣0、5分;

3、就餐时教室里无老师扣2分;

4、未排队打饭菜,秩序差扣1分;

5、未吃完饭离开教室1人次扣0、5分;

6、有剩菜剩饭现象1人次扣0、5分;

7、未到指定地点洗碗1人次扣0、5分;

9、就餐情况特别好可酌情加0、5-1分。

六、清洁卫生

1、桌凳、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扣0、5分;

2、讲桌椅上凌乱无序扣0、5分;

3、地面不整洁扣0、5-1分;

4、瓷砖未擦干净扣0、5分;

5、天花板上出现蜘蛛网扣0、5分;

6、门窗、玻璃不干净扣0、5-0分(靠教学背后一侧除外);

7、花坛内未清扫干净扣0、5-1分;

8、出现卫生死角扣1分;

9、垃圾未倒扣0、5分;

10、随地乱扔垃圾一人次扣1分;

11、蓄意破坏环境卫生1人次扣2分;

12、打扫并保持良好可酌情加0、5-1分。

七、路队放学

1、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放学扣0、5分;

2、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未按时到位组织扣0、5分;

3、队伍不整齐,精神风貌差扣0、5分;

4、路队纪律差,秩序混乱扣1分;

5、过马路的学生擅自过马路一人次扣0、5分;

6、放学期间发生打架等不安全事故视其影响扣1-5分;

7、路队放学特别好可酌情加0、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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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数字化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细则[页2]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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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细则

(三)建立机制,加强培训,全员参与,示范引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将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情况与学校考核机制相结合。加强培训,全员参与,分层分级抓好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应用、开发、管理、学科教学五支队伍建设,培养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

(四)突出实效、坚持不懈、常态应用、创新发展。创建学校要突出实效,让应用保持持续的稳定的状态,各项工作始终处于紧紧依靠信息技术作支撑的高效运行的状态。要有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实践,不断为注入新的活力,不断形成新成果、新特色,始终把握时代的脉搏,常创常新。

五、创建程序

(一)学校自评。创建学校成立自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自查自评工作,填写《临沂市数字化校园创建申请表》(一式三份)和《临沂市数字化校园创建自评得分表》(一式三份)。

(二)县区初验。各县区成立数字化校园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自评情况,通过看材料,实地查看,座谈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现场检查验收,针对问题,及时整改,汇总后以县区为单位上报临沂市数字化校园建设领导小组。

(三)市级验收。临沂市数字化校园建设领导小组依据《临沂市数字化校园评价标准及评估细则》组织验收,达到标准要求的,授予"临沂市数字化校园"称号,并进行奖励、颁发奖牌。

经验收通过的学校,自授予称号之日起,每隔两年复查一次。主要指标下滑的,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取消已授予的称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设立专职机构,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为数字化校园创建提供组织保障。

(二)保障经费,加大投入。统筹管理“两费”资金,协调安排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将配备和维护资金列入学校预算。严格落实临教财字﹝﹞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两费”的管理使用,并在每年的教育费附加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中也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以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为数字化校园的创建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机制,科学评估。切实加强对数字化校园工作的检查考核,形成强而有效的高效管理机制。各县区要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市教育局也将根据创建情况,对创建成功的学校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对在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积极推广。把《临沂市数字化校园评价标准和评估细则》确定的各项指标纳入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科学分析创建效果,通过数字化校园创建简报、专题网站、研讨会等形式,定期公布创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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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1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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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同学们羡慕的班级体,争取让每位同学都成为一个受大家欢迎的文明学生,特制定以下量化考核细则,希望大家认真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每月每位学生分配积分为60分,获得奖励加分,违反纪律扣分。

第二条 积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

第三条 月总积分将作为各种评先、评优、选拔团员和德育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加分细则

纪律:

第四条 上课认真听讲,与老师配合,受到表扬的加2分(班长)

学习:

第五条 单元测验考试前十名(或任课老师特别表扬者)加5分(课代表统计报学习委员)

第六条 一月内作业无迟交、全交者加5分(学习委员)

第七条 各项技能,通级过关,加5分(学习委员)

出勤:

第八条 全月全勤,无病事假、迟到、早退、旷课,校内外活动无缺席者,月底加5分(班长统计)

第九条 写数码字一张,加3-5分;写五区字根一张,加2分(班主任评分,班长记载)

清洁卫生:(生活委员)

第十条 每日清洁卫生小组清洁达到要求,每人加1-5分;不称职者,不加分,逃跑者,扣5分

第十一条 周末大扫除,根据完成情况加3-5分

其他:

第十二条 竞赛获奖依据奖项等级加分(文娱委员)

市级以上竞赛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其他,加15分

区 级竞赛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其他,加10分

校 级竞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其他,加5分

第十三条 参加校、班黑板报的出编者,加5分(每次不超过6人,人数过多,加分酌情分配),编写特别好的,受到上级表扬的加8-10分(宣传委员)

第十四条 积极为集体和学校做好事,受到上级和学校表扬者,依据实际情形,加1-5分(班长)

第十五条 为班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者加3分(班长)

第十六条 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在班级活动中承担任务,根据效果酌情加1-5分(文娱委员)

第十七条 学校大会被点名表扬,根据情况酌情加分(班长)

第三章:减分细则

纪律:

第十八条 上课不认真听讲,影响老师上课,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顶撞老师拒不接受批评者,扣5分;严重者交由学校学生处处理,并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班长)

第十九条 上课接、打手机,扣5分(班长)

第二十条 学校集会,违反纪律要求,两操不认真,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3-5分(体育委员)

学习:

第二十一条 作业未能按时交,一门次扣2分;一周达三门次未能按时交者,限期补齐作业,并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P5”五遍,通知家长,拒不整改者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习委员)

出勤:

第二十二条 上学迟到、早退扣5分,课间无故迟到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并罚抄“学生纪律管理处理规定P40”10遍;旷课达七节,通知并约见家长到校。(班长)

第二十三条 周一朝会,两操无故缺席扣5分;(体育委员)

第二十四条 无故迟到、早退达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班长)

清洁卫生:(生活委员)

第二十五条 每日清洁卫生小组清洁不能按时完成者,不加分;逃跑者,扣5分,并罚做一周

第二十六条 “一平方米卫生责任包干区”出现垃圾,经提醒不能及时清除者,扣2分

第二十七条 周末大扫除无故缺席者,扣5分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按规定要求穿校服,未穿校服者,扣3分;未穿完整者,扣2分。(体育委员)

第二十九条 仪容、仪表不合学校管理规定者,扣3分;烫发、染发,扣10分;以上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经提醒仍不改过者,交由学校学生处处理,并通知家长到校协助其改过。(班长)

第三十条 参于打架、斗殴,在校内吸烟、喝酒者,扣50分,并交由学校学生处处分,通知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改过。(班长)

第三十一条 如出现其他有损班级或学校利益和荣誉事件,据实际情形扣5-20分。情节严重者交由学校学生处处理,并通知其家长到校。(班长)

注:

① 一月结束班干部工作据其工作成绩评加职责分。

班委(0-20),课代表(0-8),小组长(0-8),清洁组长(0-5)(老师评,班长记)

② 班委会干部违纪二倍扣分

③ 一月内班干部重复违纪者,一律撤消其职务

④ 一月内连续三次相同原因扣分者,责令反省,并通知家长。

⑤ 每月积分班级前十名,班费奖励。

⑥ 每月积分60分以下者,与家长联系,齐抓共管。

⑦ 每月积分0分以下者,通知家长到校。

以上细则经班委会通过试行,班委会保留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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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市教育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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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扣分细则

1、考勤:

(1)迟到(每节课,中午查勤,若有事需向老师请假):每次扣1分,若在校门卫处被登记为迟到者加扣1分。

(2)早退:每次扣2分。

(3)旷课(含升旗、早读、集会、自习):每节扣3分。

(4)旷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每次扣1分。

注解:1、每次点名以座位是否有人为准,值日者也不例外。2、请假不能后补(除特殊原因外)。

2、仪表、卫生:

(1)在校佩带首饰、头发不符合学校要求者,除首饰暂时没收外,每人每次扣2分。

(2)值日劳动迟到或没按时完成者每人每次扣1分 ,缺席者扣2分,并补做值日。

(3)劳动不符合要求,每人每次扣3~5分。

(4)乱丢垃圾者,每人每次扣1分。

3、课堂纪律:

(1)上课被科任老师点名批评者每人每次扣2分,若情节严重,被老师批评两次以上者,在征求老师意见后,扣5~10分。

(2)自习课讲话、走动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每人每次扣2分。

4、作业:

缺交和书写乱画1次扣1分;每周同一科累计缺交3次者,则扣10分。单元测验不及格的按段分别扣10、8、6、4、2分。

5、在教室内打球者,扣2分,并没收其球类;若造成损失者,要加倍扣分并赔偿损失。

6、放学违纪被记名一次扣3分。

7、严重违反校纪班规(含打架偷盗等),并给班级造成名誉损失者,每人每次扣10~15分,并请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

二、加分细则:

1、凡为班级或同学做一件好人好事者,每人每次加1分。

2、一周内未扣分者加1分,一月内未扣分者追加3分。

3、当月单元测验及格的同学加5分。

4、大型考试成绩优秀者,按以下原则加分:

(1)各科前3名,分别加5分、4分、3分。

(2)总分前3名,分别加7分、5分、3分。

(3)各科平衡发展,五科均在A段的加2分。

5、参加校运会或艺术节的同学每人加1分,获奖的按名次分别加5、3、2分。

6、由班委或同学评出每天值日完成最出色的同学,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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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星级学生评比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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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的日常管理是班主任工作的重心,是让班集体健康发展的保证,它涵盖了学生在学校、在班级,生活、学习的多方面,包括纪律、卫生、学习、礼仪等。引导学生做好这些小事情是班主任的日常工作,加强对这些小事情的管理是建设优秀班集体的保证。有效的日常管理应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让学生自觉融入到班集体中;适时创造平等和谐的竞争,让学生实现自我管理、不断提升。在班级内部实行“五星学生”的评比是强化班级日常管理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将“优秀班级”的评比与“五星学生”的评比有效地结合起来进行班级日常管理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

一、宣传口号

“校内争创优秀班级;班内争当五星学生”

二、五星说明

“五星学生”包括:爱班星、守纪星、卫生星、文明星、勤学星。爱班星主要包括热爱班集体,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完成本班的值日执勤工作以及好人好事、为班争光等方面。守纪星主要包括课上课下的纪律,两操的纪律,集会、就寝、就餐、静校及早午晚饭后辅导学习的纪律。卫生星主要包括教室、寝室、清洁区、门窗墙壁桌椅的卫生维护及个人的卫生。文明星主要包括仪容仪表、礼貌礼仪及红领巾佩戴等。勤学星主要包括学习态度、上课、作业、早读午写、枕边一书、课外学习等。这“五星”基本上将班级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包含在其中。

五星内涵:红色爱班星象征一颗爱班红心;守纪星金黄色象征宝贵,得之不易,同时提醒小心黄牌警告;卫生星蓝色,是天空、大海的颜色,象征纯净;紫色勤学星象征发奋学习必将大红大紫;文明星绿色,有礼走遍天下,象征文明礼仪之人将会一路绿灯。

三、前期准备

制定好相关表格:《五星学生评比细则》、《五星学生评比量化表(周表)》、《月五星学生统计表》等;购买各色五角星、制作五星徽章、布置好教室的五星学生评比栏(以上三表张贴于评比栏)、设置学校月五星学生光荣榜展板等。

四、评比说明

1、 将学生在学校一天的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纳入到这五星学生评比之中。

2、班干部、小组长与班主任一起对每一个学生每天的各项表现参照学校的学生管理制度、班级的制度及执勤岗的扣分记录等进行公开打分(具体操作时,扣分在先,加分在后,扣分之后,引导学生比照加分项目努力,在该星项上表现突出可酌情加分)并记录在表格内,周末总结。如在某星上一周的时间内没有减分,将获得这个星项相对应的五角星。如在某星项的评比中本周内有减分,将不能获得相对应的五角星。但可以通过加分来抵换减分(加2分可以抵减分1分),以此法推算,如果加分后该星项仍没有扣分,还可以获得该星项相对应的五角星。

3、为鼓励学生做得更出色,根据五天加减分数班内选出每个星总分数位于前三名的同学进行表扬;在班会课上对获得各星的学生授星,即把所得到的五角星贴在班务栏《五星学生评比量化表(周表)》相对应位置。(表扬各星前三;授星贴星)

4、根据获得星级的颗数,依次将学生评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学生。对获得“几星学生”称号的同学在班会课上统一表扬。(几星学生)

5、 “五星学生”是班级中各方面表现都优秀的同学,这些学生将成为带动学风、班风和校风的主力军。每周五下午学生离校前,每班选出周五星学生代表(男女各一)报政教处,下周升旗集会学校授“五星学生”徽章;对在一个月内(四个星期)获得四次“五星学生”称号的学生升旗集会学校授予“月五星学生”称号,同时以班级为单位照相,照片张贴于学校月五星学生光荣榜展板。(周授徽;月上板)

6、下个月重新评比和总结,只有在新的一周仍然达到该星的要求,才能继续获得该星项的五角星。学期末进行总评,每月都能获得“五星学生”称号的学生学校将隆重进行表彰,颁发五星学生荣誉证书留作纪念。(期五星颁证)

五、几点说明

1、“五星学生”评比在班级管理中是以评分作为一种外在形式,以争星为表现手段,以激发学生参与热情为核心,以达到班级管理的最优化为目标的管理方法。

2、量化管理特别是每天的量化评分并不是越细、越精确越好。如果对每一个星级的评比内容都分得过细,每一天的评分都试图把每一项十分详细的评价出来,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将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副作用,也使得评比无法正常开展下去。这种量化应粗略化。注重评比的过程,通过及时的评分,恰当的激励与表扬,发挥它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让它成为班级日常管理的过程,规范学生的行为。

3、避免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这些评价操作者的情感偏差对评比的影响。每天的量化评分还应该让部分学生代表参与操作。体现出评比过程的民主性和公平性。班主任不应以此作为衡量学生好坏的唯一绝对标准。

4、没有惩戒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五星量化分数除作为表扬授星的依据之外,还应作为惩戒的界线,班主任应结合政教处,根据学生个人扣分情况给予其适当的惩戒,如周-5分周五放学诫勉谈话,月-10分警告、-20分家庭教育、-30分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

5、五星徽章的佩戴和保存。获得五星学生称号的同学应珍惜荣誉,做好徽章的佩戴和保存工作。五星徽章佩戴和保存一周,每周五下午离校前交政教处。

六、评比必须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要求在制定评分细则的过程中要结合学校的教育、班级的管理实际,体现量化评分的导向性、公正性原则。无论是评分的标准还是具体的操作都要体现出公平、公正,这样才能被学生接受,提高评比的信任度。

2、主体性。评比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认清自己在某一方面存在的不足,引导学生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激发学生内心的竞争意识。这就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每个学生都养成积极争优的好习惯。

3、及时性。学生的行为发生之后,为了让其及时认识到事情的好坏对错、美丑善恶,对学生的行为表现应及时有针对性地加以评分,可以加深学生对行为的认知和心理感受,发挥量化的评价功能。

4、关心性。我们的评比是为了每一位学生都能获得最佳的学习环境,让他们规范日常行为,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无论对什么学生都应给予平等的关心与关爱。

七、五星学生评比细则

爱班星

得分项目:认真完成班务工作;主动帮班级做事;为班集体做好事争光争荣誉。

扣分项目:不完成班务工作;损坏班级财物;破坏班级荣誉。

守纪星

得分项目: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下课做健康有意义的活动;按时进班,并保持教室安静;放学有秩序走出教室,上下楼梯不拥挤;认真做好“两操”;遵守就寝、就餐、静校及课前辅导纪律。

扣分项目:上课捣乱;下课做危险游戏;迟到旷课,有事不请假;上下楼梯奔跑,推拉;集合拖拉、说话、做小动作;跑操掉队、拥挤、说话;做操不认真、动作不规范,乱说乱动;不遵守就寝、就餐、静校及课前辅导纪律。

勤学星

得分项目:爱学习,平时能主动参与到各科的学习之中;帮助同学学习,共同进步;在各科竞赛中获奖;每天按时完成作业且作业工整、美观、整洁、正确率高;作业进步明显;按时进班早读午写;课前准备充分,文具摆放整齐有序;上课积极举手,大胆回答问题;做好课堂笔记,完成好课堂练习;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进步明显。

扣分项目:不主动学习,贪玩偷懒;影响他人学习;作业不按时完成、马虎;不按时早读午写,早读午写不认真、说话;不做课前准备;上课不认真听讲,做其他事;退步明显。

文明星

得分项目: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乐于助人;讲普通话,说礼貌语;手纸入篓,小便上台,轻关门窗。

扣分项目:追逐打闹,高声喧哗,骂人打架;对人不礼貌,说话带把儿,起绰号,讲粗话;戴戒指耳坠,染发染甲,纹身。

卫生星

得分项目:穿戴、床铺整洁,手脸干净,不带不买不吃零食;桌椅摆放整齐,擦洗干净;时刻保持教室、寝室干净与整洁;不乱扔垃圾且能主动捡拾校园垃圾。

扣分项目:穿着邋遢,被子不叠,手脸不干净,乱买乱吃零食;桌椅摆放不整齐;桌椅附近有垃圾;在墙壁、课桌上乱写乱画;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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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持中国驾照在美国开车使用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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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持中国驾照美国开车使用细则

问:请问中国驾照在美国加州能用吗?国际驾照在美国加州能用吗?

答:如果你是来加州的访客,而且有来自本国的合法驾照,只要你本国的驾照还是有效的情况下,你可以在没有加州驾照的情况下在加州开车。加州政府承认来自驾驶员居住地政府(国家,州,领地)签发的驾照为合法证件。如果你成为了加州居民,你必须在10天内获得加州的驾照。

加州政府不承认国际驾照International DrivingPermit为合法驾照。国际驾照只是你本国驾照的一个翻译,在加州开车时是不需要的。我们建议外国驾驶员在开车时请携带其他证明其身份的材料,比如你的护照。

18 岁以下的持有外国驾照的非加州居民只能在加州开10天车。10天以后,非本地居民的未成年人必须获得机动车辆管理局DMV的非本地居民未成人证书才可驾 车。而且获取此证书时必须要提供财务责任证明。而有外国驾照在军队服役中的非本地居民未成年人在加州有60天的时间可以在没有加州驾照或非本地居民未成年 证书的情况下驾驶。

理论上来讲,中国驾照在美国(个别州不同)和欧洲都不是可以合法使用的证件,因为中国政府没有和任何国家签署过这方面的协议。

不存在国际通用的所谓“国际驾照”。中国人持美国B1B2旅游商务签证,在美国旅游,可以“合法”使用中国驾照租借车。

全球有60多个国家地区签署过《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互相承认驾驶执照,可以说美国和欧洲的确存在国际驾照的说法。由 于语言不同,这些国家的公民去往其他协议国家的时候,应该携带由其本国驾照管理机构颁发的英文证书,这种英文证书被称为国际驾照,这种所谓的国际驾照必须 与本国驾照同时使用方为有效。而中国既然不在此协议中,中国的交警部门当然不会出具英文证书。中国公民也就不可能拿到什么“国际驾照”了。

美国各州对B1/B2签证持有者使用中国国内驾照的态度

亚拉巴马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阿拉斯加州, 可以, 90天, 16岁及以上

亚利桑那州, 可以

阿肯色州,不可以, 要求国际驾照

加利福尼亚州, 可以, 18岁以上

科罗拉多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康涅狄格州, 不可以, 要求国际驾照

特拉华州, 可以, 16岁以上

佛罗里达州,可以,16岁及以上; (州议会在20xx年修改了条款,从20xx年起持中国驾照不能在佛州合法驾驶,但是州交管部门在20xx年2月14日发表了申明,暂时不会强制执行该条 法令。最新,佛州州长4月2日已签署H7059号法令,废除去年通过的外国人在佛州驾驶必须拥有国际驾照的规定,大家可以继续持本国有效驾照放心驾驶)

佐治亚州, 可以

夏威夷州, 不可以, 要求国际驾照

爱达荷州, 可以

伊利诺伊州, 可以, 整个合法访问期间

印第安纳州, 可以, 16.5岁及以上

艾奥瓦州, 可以

堪萨斯州, 可以

肯塔基州, 不可以, 要求国际驾照

路易斯安那州, 可以, 90天

缅因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马里兰州, 可以

萨诸塞州, 不可以

密西根州, 不可以

明尼苏达州, 可以, 15岁及以上

密西西比州, 可以, 60天, 18岁及以上

密苏里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蒙大拿州, 可以, 15岁及以上

内布拉斯加州, 可以, 30天

内华达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新罕布什尔州,不可以,州法第21篇《机动车》没有明确该州承认的签发外国驾照的具体国家,且免除条款均适用互相承认驾照的州/省/国家。

新泽西州, 不可以

新墨西哥州, 可以, 15岁及以上

纽约州, 可以

北卡罗来纳州, 可以

北达科他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俄亥俄州, 可以

?克拉荷马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俄勒冈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宾夕法尼亚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罗得岛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南卡罗来纳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南达科他州, 可以, 16岁及以上

田纳西州, 可以

德克萨斯州, 不可以

犹他州, 可以, 6个月, 16岁及以上

佛蒙特州, 不可以

弗吉尼亚州, 可以, 16.25岁及以上

华盛顿州, 可以, 1年, 16岁及以上

西弗吉尼亚州, 可以, 90天,16岁及以上

威斯康星州, 不可以, 要求国际驾照

怀俄明州, 可以

华盛顿特区, 可以, 30天

切记,在美国各州的规定不同的,请自己核对,不要犯错,允许的地方只需要中国驾照和护照,不需要其他任何翻译资料!

中国驾照在其他国家怎么使用

韩国:中国驾照在韩国遇阻

11月18日,韩国政府国务会议通过“济州特别法”草案,允许中国游客在济州岛租车驾驶,引发韩社会争议。反对意见认为,中韩两国并未签署韩国通用中国驾照的相关协议,因此政府让中国人在济州岛开车“为时尚早”。中国驾照在韩国遇阻。

日本:中国驾照不能直接使用

中国驾照在日本不能直接使用,日本只承认国际驾照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驾照。中国人想考取日本驾照必须持有长期在留签证。不过考日本驾照对中国人来说并不那么容易,因为日本的交通规则和中国不同,比如日本是左侧通行,方向盘位置也与中国相反,是在右侧。

加拿大:中国驾照有效期6个月

加拿大虽然也是联邦制国家,但各省根据《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的规定,对中国驾照采取同大多数外国驾照同等的规则,即中国游客可持中国有效驾照在省内开车6 个月。如果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中国驾照能使用3个月。中国籍留学生凭有效学生签证,可在留学期间持中国驾照合法上路。如果驾龄达两年以上,可以直接考交 规,交规合格后可以直接考正式驾照。

法国:承认中国驾照有效一年

外国驾照在法国是有效的,期限直到获得常规居留权为止。在居留官方中止和重返法国失掉新居留证的情况下:外国驾照被承认一年。外国驾照必须在有效期内,此 外:驾照的签发必须在第一张居留证之前;驾照用法语撰写,或者随同一张官方翻译。在取得法国惯例居留的一年内,必须申请更换外国驾照为法国驾照。如果驾照 不能更换,您必须重新通过法国驾照考察考试,考试包含理论和实际。驾照在法国求学期间予以承认。如果学业实现,继承持有驾照逗留法国的,必须在一年内予以 更换,期限跟随居留证。

英国:中国驾照可以使用一年

中国内地驾照在英国可以使用一年,香港地区的驾照可以在英国自由使用。英国汽车是右舵,汽车靠左行驶,因此中国人要在英国行车也需要慢慢适应。首先要参加理论部分考试,理论不仅包括选择题,还让应试者根据影像片段找出潜在危险,路考也多达30项。

德国:中国驾照“管用”半年

中国驾照在德国也“管用”。中国司机要在德国开车,必须携带驾照以及一份在德国经法院指定的翻译件或者德国驻华使馆认证过的德语驾照文件,不过有效期为6个 月。如果居留许可超过12个月,必须在德国驾校考驾照。德国驾照堪称世界最难考,首先要通过视力测试,接着要完成8小时的急救课,之后还要上至少14节理 论课和12节驾驶课,包括高速公路、夜路驾驶。而且,考驾照很贵,20xx多欧元。

新西兰:中国驾照可合法使用一年

在新西兰,持有中国驾照的游客或留学生只要在新西兰交通局认证的翻译机构取得驾照翻译件,就可以在每次进入新西兰后合法驾车一年。许多在新西兰生活多年的中 国人依然使用中国驾照,因为考取新西兰驾照并不容易。应试者首先要取得“学习者”驾照,具有2年以上新西兰“全牌照”驾照持有人的陪同下开车半年后,才有 资格申请“限制性”驾照,之后再过至少半年才能申请考“全牌照”。路考难,导致中国人不愿意在新西兰考驾照。

荷兰:中国驾照可用6个月

在荷兰,中国大陆驾照只能用6个月。而后重新考试,实践和路考。

瑞士:中国驾照可以使用一年

海内驾照办好公证,可以在瑞士使用一年,然后需要考瑞士当地的驾照,路考,免理论考试,费用是240瑞郎。

意大利:可以合法使用一年

中国驾照到意大利法院翻译公证后,可在意大利合法使用一年,这一年内你可以边考意大利驾照边开车,一年之后如果还没考到,中国驾照在这里就不能再使用了。

挪威:一年之内到当地提出申请

从20xx年5月1日开端,挪威履行新的途径治理条例,划定从中国来的驾照,如果要在挪威开车,必需在挪威落地后一年之内到当地提出申请,将中国驾照,英文 公证件,申请书,护照,人口号证实一起交上,等2到3天会收到一封信,就能够拿这封信去StatensVegvesen接洽,通过一个训练测验后便可换领 挪威驾照。训练考试用度635克郎,驾照工本费195克郎,但假如没在一年之内申请,那么你将被视为跟新学者一样,只能从新学,价钱就不菲。

瑞典:中国驾照一年内可以应用

中国驾照一年内可以使用,超过一年的,如果不是永居,可以让公司给你申请许可,通常允许证的时效相称于你的准证有效期。拿到永居的,在一年内必须重考瑞典驾 照。考试的进程和本地人一样,先找驾校上课,然后理论考,过了当前在申请路考。你也可以不找驾校自己办理所有手续,但总不便利。费用因人而异,上的课时越 多当然越花钱。

丹麦:中国驾照有效期只有14天

(1)如果是短期勾留丹麦(持三个月以内的签证),中国驾照,必须是带有西文注解的(不必公证。没西文的必须由国度认可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在丹麦有效。

(2)来丹麦栖身(持寓居许可,有地址、领黄卡)的,不管是学习、工作仍是陪读,中国驾照只在前14天有效。要想持续正当驾车,必须在14天内更换成丹麦驾照。

(3)调换丹麦驾照要加入考试(理论+路考),但不用学习。丹麦驾驶学习个别要一万克朗,这些可以省下。

(4)必须是在中国居住超过半年的期间内获得的驾照,才干调换。暂时回国省亲,顺便考张驾照,回丹麦后调换,省下那高于回国路费的一万克朗,没门!

(5)去租车“没问题”。车行里的人见你有驾照,又不晓得你在丹麦呆多久,他们也没权力问这些,以必须租给你。

(6)买车开也“没问题”。遇到警察检讨驾照的可能性很低,丹麦无证驾车数十年未被查到的大有人在。

比利时:中比两国互认驾照

中国与比利时交通部有双边公约,互认两国驾照。中国驾照只有经由法定翻译,再经法院认证盖印,就可以到住地的市政厅申请转换本地驾照顺便熟悉一下各国的驾照长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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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安公司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保安,企业,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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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安员值班实行24小时三班轮值制,做好门前和小区内保卫纠察工作。

2、各岗位保安人员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整个小区的治保安卫工作。

3、必须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停车场、办公楼的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4、维护各出入门的进出秩序和小区内的清洁卫生;

5、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检查询问,并及时报告。

6、保安员在执行小区内巡逻期间,应负责检查小区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公共照明;

7、维护小区内的正常生活秩序,禁止赌博、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事件在小区内发生;

8、发现可疑情形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9、当值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规范填写各种登记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报告本班次的工作情况;

10、保安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以及管理处领导的指示,非特殊情况需临时调动的,不得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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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社团活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社团,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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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中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业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分别指什么?

答:《办法》落实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规定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大众所熟知的P2P个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网贷业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网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目前,许多网贷机构背离了信息中介的定性,承诺担保增信、错配资金池等,已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为此,《办法》将重点对此类行为进行规范,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使网贷机构回归到信息中介的本质。

二、网贷的特点及发展网贷的意义有哪些?

答:网贷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不受时空限制,使资金提供方与资金需求方在平台上直接对接,进行投融资活动,拓宽了金融服务的目标群体和范围,有助于为社会大多数阶层和群体提供可得、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实现了小额投融资活动低成本、高效率、大众化,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网贷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完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效率,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以及满足民间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当前我国网贷行业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快、偏、乱”的现象,即行业规模增长势头过快,业务创新偏离轨道、风险乱象时有发生:一是规模增长势头过快。近两年网贷行业无论在机构数量还是业务规模均呈现出迅猛增长的势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xx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两项数据比20xx年末分别增长了49.1%、499.7%。二是业务创新偏离轨道。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偏离信息中介定位以及服务小微和依托互联网经营的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等行为。三是风险乱象时有发生。网贷行业中问题机构不断累积,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xx年6月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1%,这些问题机构部分受资本实力及自身经营管理能力限制,当借贷大量违约、经营难以为继时,出现“卷款”、“跑路”等情况,部分机构销售不同形式的投资产品,规避相关金融产品的认购门槛及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逃避监管的同时,加剧风险传播,部分机构甚至通过假标、资金池和高收益等手段,进行自融、庞氏骗局,碰触非法集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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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2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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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班级日常治理制度

1、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1.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否则,按旷课处理。

1.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1.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1.5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班委会定期研究本班同学生活、学习情况。制定帮教计划,充分调动同学积极性,使学习优良的同学更上一层楼,学习差的同学迎头赶上来。

2、卫生:

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2.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由生活委定期检查。

2.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3切实执行宿舍社区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2.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3.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3.2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班委定期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取其优处,应用于班级工作。

二、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手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规划评价手册》、《国家、高校奖助学金评选文件》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公示时间不少于6天。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做到绝对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6天。

3、在校为班级争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在评优、评先给予适当处罚。

7、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实,经班级辅导员批准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学习委员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3次,辅导员临时抽插不少于2次。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上报辅导员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三、班委管理制度

班委会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组织与宣传委员、科创委员共同组成。班委会下设寝室长、小组组长负责定项工作。

(1)要求班委责任心强,热衷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2)恪守职责,认真负责,按时出色的完成任务;

(3)积极预备各项活动,努力为班级争取荣誉;

(4)团结同学,带动同学积极参加各项班级活动;

(5)思想保持先进,积极向上,心胸宽广;

(6)班干部之间要团结互相协作,严禁搞小团体主义。

4、班干在工作中,要积极征求同学们的意见,维护班级的利益,有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5、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并造成重大失误的,进行教育批评,严重者可考虑免去班干部职位。

6、班干严禁以权谋私,凡是在财务上,有盈私行为的,查证属实,免去职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并对其公开通报批评。

四、班级管理制度

1、学院及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1) 体育活动由体育委员(或各队队长)组织队员参加比赛,由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配合召集本班同学前去助威。

(2)学习活动(如学习经验交流会每学期至少一到两次)由学习委员负责组织、召集本班同学参加。

(3)团委活动等由团支书和组织委员负责召集同学参加;

(4)娱乐活动由文艺委员策划安排;

(5)主题班会由班委共同策划,会议记录由宣传委员负责,会后由班长做会议总结。

2、各项活动的预备,进行过程,结果必须存档(由活动负责人或宣传委员负责写出报告书视情况而定,超过5元的经费支出必须有发票证实)。

五、例会制度

1、每月举行至少2次班级例会(全体学生参加)。

2、准时到场参加各项要求的会议,如有要事提前向班长请假,并将工作内容交由辅导员,如有迟到者按迟到处理,若有不到者按旷课处理。

3、俗话说“没规矩不成方圆”,班级是每位同学的根源,因此,要求本班成员按时参加班级例会,不允许任何人以学生会有会为由而推脱,必须弄清楚:学生会会议固然重要,但是,班级例会并不亚于学生会会议!

六、班级资产治理制度

1、班级用品由生活委员管理。

2、体育器材由体育委员和生活委员统一保管,本班同学如要借用需到体育委员和生活委员处登记。如有遗失,则相关责任人由班委视器材使用情况处以现金折旧赔偿。

3、其他相应器材或用品由相应的班委治理。

七、班级财务制度

1、班费收支:

1.1班费收取每学期每人50元,由副班长管理,生活委员记账。

1.2班费支出必须由班长和生活委员中至少一人同意方可提出申请。100元以上(包括100元)必须向班委提出申请,并至少有三名班委同意,且班长,团支书都不反对。

1.3日常采购,至少有一位同学陪同前往,并开出收据.并凭发票、收据、证实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非凡情况不能出具证实且情况属实的,需经班长及生活委员签字补证。

1.4班级组织的大型活动(如春游、秋游等)后要向全班公布支出细则及收据凭证;学期结束时打印出全学期班费收支情况,交全班同学及辅导员审查。

1.5全班同学可以在任何时间对班费收支情况要求审查,或提出批评或建议。

1.6全班同学都有权申请使用班费,只要用途符合班费使用规定(个人开支概不批准),经班委会讨论可以考虑划拨。

1.7申请及证实必须使用正式的材料纸,并认真写好。

1.8每学期末生活委员应在全班公开所有费用支出明细。并交由辅导员审核。

2、班费使用范围规定:

2.1各种班级活动材料、文具、文体用品。

2.2各项班级活动的报名费按固定条款划拨。

2.3奖励先进分子购买奖状使用。

2.4各项球赛的报名费及必要后勤支出(包括买水等)。

2.5筹办晚会等集体活动支出。

2.6其它支出,视情况而定。

七、其他

1、本制度若有纰漏之处,经班级辅导员同意,班委有权增删。

2、本制度解释权归班委所有。

3、本制度若与上级单位制度冲突,以上级单位制度为准。

4、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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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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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盐城XX公司 地址: ____市剧场路60号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叶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 生________年月: 家 庭 住址: 身 份 证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年。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个月。

2、其中岗前培训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止,共天;试用期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个月。

3、乙方应在年____月____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的销售任务、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

2、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盐城直营药房。

3、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4、甲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调动乙方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1、乙方上下班时间为:上午班早7:30至15:00,下午班15:00至9:30在其以外的时间均不为工作时间。

2、甲方采用半班制度,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经营、工作任务的完成。

3、甲方在工作时间之外举办的培训学习、业余活动、召开会议、门店盘点等,乙方须按要求参加,不另计加班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需要的劳动工具以及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业务技术、工作技能知识方面的培训。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甲方在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劳动报酬依法约定,按岗按绩取酬(详见门店薪资发放方案)。

(1)甲方以货币形式在每月中旬前后,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定额时,甲方按完成工作定额占总任务的百分比例发放乙方相应工资额,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劳动保障工资标准。

(4)乙方因违规操作、违反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根据相关规章执行经济处罚与追究赔偿责任,在乙方工资中全额扣除。

(5)甲方根据当地同行业工资水平和单位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及时修定员工工资增长办法,并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行个人奖励。

(6)薪资结构为: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奖金。

2、乙方在岗前学习培训期间不计算工资,在试用期间固定工资为 元月。

六、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并服从甲方管理,按时完成经营任务与工作任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违反甲方各类规章制度应接受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违反操作程序和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门店销售额、薪酬待遇、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乙方承诺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乙方基于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3)乙方若为甲方部门经理(包括门店经理,门店店长)及以上岗位职员,离职后三个月内不得在____市内任何同行业任职。

(4)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兼职工作,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各种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七、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1、劳动合同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X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2、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X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在培训及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泄漏甲方经济(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10 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3)甲方按照第

6、

7、

8、

9、10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解除本合同后,甲X双方在____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7)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3、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期满或甲X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如有一次不服从甲方对工作的调整,甲方可安排待岗7天;如待岗7天后仍不服从甲方安排,视乙方自行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九、其它约定:

1、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同岗位人员需交纳岗位培训费,个人所交纳的岗位培训费待劳动合同终止并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后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3、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5、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违约情形与责任。

1、双方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当月最后1天为起始日) 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甲方全额结算乙方工资,乙方交纳 元岗位培训费作违约金赔偿甲方。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未按上述第2条规定程序突然离职,乙方未结算的工资和交纳的岗位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并全额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与乙方约定的一个月保底工资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5、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X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十

二、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X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盐城XX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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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后勤人员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后勤,全文共 2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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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后勤人员管理, 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有效规范行政、后勤人员执业行为,增强后勤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登记的财务、医保、保卫、食堂、司机、电工、维修工等各类行政、后勤人员。

第三条 本《方案》所称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指行政、后勤人员在医院的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操作常规和服务诚信的行为。

第四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的具体办法和日常积分工作由医院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五条 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后勤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时,应及时反馈给行政、后勤人员所属科室及个人,并按规定进行积分并记入个人执业管理档案。

第二章 积分办法

第六条 一次记分的分值,按照违规行为的程度,分为12分、6分、4分、2分、1分五种。

第七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12分。

1.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责任心不强,影响一线临床诊治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调遣的;

4.对压力容器、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检修不及时或使用不当,发生爆炸,引起火灾或设备损坏,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

5.司机对医院车辆使用保养不当,人为造成车辆损坏或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出现交通事故者;

第八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6分。

1.行政上不服从上级领导或管理的,影响团结、拉帮结派、造谣惑众、无理上访,经查属实的;

2.暗示、索要和收受患者馈赠的 “红包”、购物卡、代金券、宴请及各种馈赠。经查证属实的;

3.服务态度恶劣,与病人或其家属发生打骂,给医院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者。

4.擅离职守或无故拖延出车、出诊时间,使病人病情加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5. 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及家属兜售卫生材料、药品、保健食品等谋取私利或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6.对水、电、气等设施不认真巡视,不定期检修,不及时报告,不认真处理造成工作不便或出现严重问题的;

7.司机对医院车辆使用保养不当,人为造成车辆损坏者;

8.财务人员贪污公款、私自挪用公款、作假账、销毁凭证、违规收记款项等,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9.不能够及时传达或错误解读传达上级医保农合政策规定,造成后果的;

10.不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网络医保农合数据传送,造成后果的;

第九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4分。

1.一年内有2次以上服务质量或服务态度方面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2.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的;

3.无正当理由请事假(旅游、参加各种私人活动等)超过1天的。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休假的,先休假(或超假逾期未归),后补办请假手续未获批准的;

4.不服从医院或部门(科室)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动的;

5.未执行医院收费标准或规定的。私自收取病人现金的。

6.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减免服务费用的;

7.不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不按规定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引起纠纷的;

8.洗衣房、消毒室工作人员不认真登记,出现物品错发、丢失者;

第十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2分。

1.科室负责人无故不参加院周会,不及时传达会议内容的;

2.因不重视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影响医院积分或效益的;

3.营养科人员不按时预约,送饭不及时,饭菜不保温,卫生不合格的;

4.保卫人员在有聚众闹事,医务人员受到威胁等情况下,未及时到位处理者;

5.记账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为他人退款者;

6.医保农合政策规定掌握、督导检查不严格,造成后果的;

第十一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1分。

1.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会私客、吃零食、喝酒(包括酒后上岗)、聚众聊天、打闹嬉戏、玩游戏、手机上网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看与工作无关书籍的;

2.服务态度差,出现生、冷、硬、顶、推、拖现象,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或用语不规范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消极的;

4.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或不能准时就位,开始工作的;下班后,不及时关闭电脑,照明、降温、医疗设备的;

5.值班室内使用电炉、电饭煲、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者;

6.医保科不能够及时、准确地解答临床科室的咨询或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者;

第三章 积分管理

第十二条 成立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科兼任,负责医院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积分管理工作,并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登记的医院行政、后勤人员建立“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档案”。

第十三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实行周期累积计分,积分周期为一年,从每一次校验日起至下一个校验日止。一个积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积分分值予以消除,下一周期重新开始计分。年度积分作为医院对行政、后勤人员年度考核及奖惩的依据。

第十四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行为的信息来源意见信箱、来信来访、群众问卷调查、监督投诉电话等,同时办公室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医院内行政、后勤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照本办法记分标准,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

第十五条 2名以上行政、后勤人员在同一执业活动中发生以上情形的,根据责任轻重予以记分。发生其他不良执业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由记分部门酌情记分。

第十六条 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的,应当签发《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要求当事人立即或限期改正。

第十七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当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后给予积分。不能以积分代替处罚。

第十八条 医院实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和积分情况。

第十九条 行政、后勤人员认为不良行为积分不合理的,可在收到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医院领导提出申诉。医院领导对办公室的不恰当积分、处罚,有权予以更正和撤销。

第二十条 对年度记分达6分以下的行政、后勤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年度记分达6分以上的行政、后勤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年度记分达9分以上或单项6分的行政、后勤人员,全院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定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管。严重者,调离原岗位;对年度记分达12分以上或单项12分的行政、后勤人员,全院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取消当年晋升、晋级资格。严重者,下岗待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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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县社会救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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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民政局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的综合管理。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落实经办人员,在便民服务场所设置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建立多部门合作办理机制(即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本区域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应视发展需要适时组织编制社会救助专项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

第五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根据各地财政状况、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情况和工作绩效评估情况等给予适当补助。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七条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八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另行确定、公布,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市人民政府将按照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曲靖市的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25%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5%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依照《曲靖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执行。

第九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经民主评议后提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三)县(市、区)民政局应在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无异议后给予批准;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核实上报,由县(市、区)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重新公示7天;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作出不予批准决定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保障标准的差额或分类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应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无金融服务网点的乡镇,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度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可在给予最高档次补助金额的基础上,再统筹考虑采取高龄补贴、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等必要措施增强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民政局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定期进行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市、区)民政局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二条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三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要创造条件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供养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另行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特困人员供养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市级财政视工作情况对各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四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细则第九条规定。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要全部纳入供养范围。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主动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市、区)民政局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有条件的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主动为智力残疾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接收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特困供养对象的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治疗护理能力。

第十七条 0岁—18岁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儿和父母因重残、重病、失踪、服刑等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第十八条 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费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青少年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最低养育标准。具体标准可参照民政部关于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确定。养育标准包含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不包含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

申请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监护人向特困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符合认定条件的,由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签署审核意见、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按照有关要求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二)县(市、区)民政局应在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后10个工作日作出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通过的特困儿童的有关材料录入并上传至《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系统逐级上报至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审批。县(市、区)民政局及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由县(市、区)财政局将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账户。

第四章 受灾人员救助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一)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主要包括: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

(二)救助对象: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受灾群众。

(三)救助内容:

1.应急救助。对紧急疏散、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帐篷)、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

2.过渡性安置。对因灾造成住房损坏严重、倒塌的受灾户进行过渡性安置,给予必要的资金和物资帮助。

3.恢复重建。经县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核查确认后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户,给予资金补助和物资帮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救助标准:

1.应急救助:结合国家、云南省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过渡期生活救助:结合国家、云南省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结合国家、云南省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如遇特殊自然灾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如遇特殊自然灾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 县(市、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补助标准由同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和省级救助标准,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对受灾人员实施转移及救助,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受灾地区的救助政策和支持措施。灾情稳定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及专家核查和评估灾情,分析灾区对过渡期受灾人员的安置能力,制定救助方案,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开展过渡性安置。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规划,对经过申请(提名)、评议、公示、提交、审核、审批程序确定的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落实重建优惠政策,安排重建补助资金。

第二十三条 受灾地区县(市、区)民政局应当在每年10月15日前,评估、统计、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当年冬季和次年春季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困难和救助需求,制定专项救助工作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家庭困难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四)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五条 医疗救助采取以下方式:

(一)对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及特困供养人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且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三)城市和农村实行统一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优先对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的病种实施救助,对未纳入救助病种范围但医疗费用较高、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应当予以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第二十六条 医疗救助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对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应提高医疗救助最高封顶线。

第二十七条 申请医疗救助,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在本人所在行政区域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可以凭有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实行“一站式”医疗救助。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区)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衔接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以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结算和管理单位,通过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疾病应急救助。申请程序和基金管理使用按《曲靖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管理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三十条 教育救助对象为在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幼儿园)全日制就读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智障儿童。

第三十一条 教育救助的目的是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有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保障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第三十二条 继续做好全市现有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学生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做好各教育阶段各项资助的协调工作。

第三十三条 教育救助标准,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救助申领程序。每年10月30日前,申请救助学生根据本细则规定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按规定报相应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负责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将救助金拨付学校,由学校负责核发。学校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教育救助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手中。

第三十五条 建立教育救助备案制度。学校每年要将经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审定的教育救助学生名单及救助金额存档,同时上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的学生资助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学校要建立教育救助的退出机制。学校不仅要及时发现需要教育救助的学生,同时也要及时了解和发现因家庭生活条件好转,已经不符合教育救助对象的学生,及时配合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其做好教育救助的退出工作。

第七章 住房救助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住房困难规定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住房救助,要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三十八条 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救助对象,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住房救助:

(一)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救助。通过实物配租方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优先予以安排,租金标准按保障房标准交纳租金。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救助对象,租金按照廉租住房标准执行;

(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救助。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按照规定申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救助;救助对象到房屋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救助。住房救助对象房租费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救助对象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房租费;

(四)适当减免租金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救助对象,可以向民政部门提出减免租金的申请,经民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适当减免租金;

(五)农村危房改造救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住房救助对象,需要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救助的,应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的有关程序申请危房改造。

第三十九条 住房救助申请审核流程。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救助对象,根据不同的救助方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审核:

(一)保障性住房救助审核(含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救助对象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人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公安、社保部门审批并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优先安排保障。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核。对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提取人条件。职工家庭租房居住,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并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具体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2.应提供的审核材料。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材料申报。

3.提取额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租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缴存职工的年缴存额。

4.提取方式。转账提取:提取人租住个人出租的住房,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提取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转账至公租房公司。

5.提取次数。每年提取1次。

6.办理流程。具体办理流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审核。申请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并进行公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解决住房救助家庭。

第四十条 廉租房救助申请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属于本地辖区内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住房低于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二)申请廉租住房需要提交的资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5.家庭现住房情况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

第四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救助的条件、申报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省籍或在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2.在曲靖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员。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曲靖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下同)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转让住房;申请乡镇公共租赁住房或各类共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申请点无私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转让住房。住房困难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

3.符合城镇中低偏下收入标准,即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的人员。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由户主或者委托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已填写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各街道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街道内进行15日的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符合条件的家庭材料,由街道办事处集中送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

4.经各县(市、区)审核申请人的户口、收入、车辆、保险交纳、资产等情况,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材料,集中送市住房保障部门。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市级媒体上进行15日的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符合条件的家庭,市住房保障部门联合市保投公司组织实物配租。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单身人士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工作、收入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四十二条 廉租房租赁补贴救助申请条件及程序按廉租房程序进行。

第八章 就业救助

第四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的失业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是就业帮扶和援助的重点对象,应给予就业救助。

第四十四条 对申请就业救助的人员提供就业创业帮扶。对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救助的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享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提供就业援助等服务,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或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等就业援助扶持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落实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为救助人员提供创业扶持。

第四十五条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要通过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方式,帮助其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第四十六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同级民政部门通报情况。

第四十七条 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使符合政策的就业救助人员及时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扶持。

第九章 临时救助

第四十八条 临时救助对象范围:

(一)因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二)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案件终结后,造成当事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连续3个月支出的月均重特大疾病医药费自付费用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其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四)因基本生活费、基本医药费和子女基本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月人均生活必需支出连续3个月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其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或个人;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办法。

第四十九条 临时救助的申请和受理:

(一)申请临时救助一般应以家庭或自然人为单位提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附带有关证明材料),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对于具有居住证或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1年以上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审核、公示,并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上述情形之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上述规定中的具备申请条件的对象向县级民政救助机构申请救助;

(二)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应先行救助,再按照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主动了解、掌握、核实行政区域内村(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建立主动发现、主动受理、及时救助机制,发现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该主动帮其提出申请。

第五十条 临时救助的方式和标准:

(一)临时救助以家庭或自然人为单位,1个家庭或自然人每年接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原则上为一事一救,不得以同一事由反复申请,避免临时救助长期化、固定化;

(二)临时救助标准,一次性救助一般不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3倍的救助金,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但1年内累计临时救助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的6倍;

(三)临时救助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特殊情况且金额较小时可采取现金发放;

(四)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视实际情况发放临时救助金和等价实物,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和实物后仍不能解决其困难的,应根据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形式给予帮扶的,应及时转介;

(五)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困难类型和救助内容具体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五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对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并能提供有关报案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因年老、年幼、急病等原因处于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生活无着落状态,并自愿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原则上不向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现金救助。

各县(市、区)要加快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做好24小时接待服务工作,保障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乞讨状态人员的在站安全及基本生活。对无家可归或无法查明个人情况的救助对象,县(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返乡车票或乘车凭证;对丧失(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行动不便人员联系监护人接回,监护人无力接回的应当提供护送返乡服务;有疑似走失、被遗弃或被拐卖情形的,县(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查找。对个人信息确实无法查明、公告寻亲无果或无认知、表达能力,且无法联系亲属、住址的救助对象,可由流入地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对已查明具体信息的救助对象,县(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接送返回。对跨省、州(市)受助人员原则上送市救助管理机构中转,由市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接送,但根据工作需要,县(市、区)级救助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接受和送出外省、外地州(市)受助人员。

第五十二条 公安、城管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其救助政策、救助管理机构地址、求助方式等,为其求助提供方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并与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送往或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对危重伤病、疑似传染病、精神障碍疾病等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及时控制现场,并通知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流入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再行甄别救助;对醉酒的流浪人员,应当约束至酒醒再依法处置;对外籍流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应依法打击强讨强要、拐卖妇女儿童、吸毒等违法犯罪;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求助、受助对象信息查实等工作,对无户籍信息的人员应当帮助其开具户籍信息,方便救助返乡;卫生部门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医治工作;财政部门应当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列入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好逸恶劳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帮教引导,对不履行监护、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进行法制教育;对不听劝诫,拒不履行监护、赡养义务的,可告知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救助管理机构可根据受助人员真实意愿和自身条件,提供心理健康辅导、职业教育、就业帮扶等拓展性救助服务。

第十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五十三条 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和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应当根据各自职能大力开展社会帮扶活动,积极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物质帮助、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等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参与社会救助。

第五十四条 鼓励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主办、承办、协办、冠名、合作、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部分服务项目通过委托、承包、采购、聘用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公布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建立社会救助项目社会化运作的评估、考核、竞争、退出机制。

第五十六条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有关机构应当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提供社会救助项目、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搭建平台、提供便利。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积极培育和发展能够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提供社会救助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市级及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具体负责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范围和测算标准严格执行《曲靖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第五十九条 市级及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根据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可以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车船管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提供救助家庭有关信息。市民政局应当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

第六十条 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市、区)民政局求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市、区)民政局接到求助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办理或者转交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跨部门、多层次、分类别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更新数据,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救助资源配置。

第六十二条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其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进行报备;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增加或者减少相应的救助项目;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及时停止救助。决定停止救助的,由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在决定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给予当事人书面说明材料。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或者个人,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三条 社会救助资金原则上应当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定期发放的,从批准的次月起按月计发。

第六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社会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组织人员定期对其进行入户调查,进行关怀访问,开展救助活动。

第六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开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依法对全市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

第六十六条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机构,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受理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举报和投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社会救助公开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凡举报查实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报有关救助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相应救助。

第六十七条 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受理举报、投诉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举报或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处理。

第六十八条 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除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外,应当予以保密,不得非法向与社会救助工作无关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或泄露。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救助实施方案。

第七十条 本细则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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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校公关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公关,全文共 3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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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公关部是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本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大学生生活品位的思想,建成的一个重要的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为加强各社团的联系,综合各社团的力量,更好的发扬外联精神,并使公关部工作更加规范,有条理,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公关部精神:在探索中前进,在前进中探索。

二、公关部成员必须树立起集体观、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认真工作,尽职尽责。

三、公关部成员要紧密地团结在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周围,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工作,保持与部门间以及校内其他组织间密切的合作与交流。

四、公关部在开展活动前应与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或团委老师进行交流沟通,以便更好的开展外涉工作。所有的公关部活动必须要及时汇报,不得隐瞒情况,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有关的外联活动。

五、公关部在开展活动时,必须注意个人形象,坚定为学校争光的信念,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利益的行为,并要与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六、公关部在开展活动时,应向赞助方提供真实的资料(如: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详细的活动策划书、社团联合会的影响力、活动覆盖面、能给予赞助方的回报等)及解决整个活动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办法。若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向赞助方夸大活动覆盖面、能给以赞助方的回报等)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在与赞助方达成共识后应与其签订合同,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八、与公关部活动有关的所得财物允许提成20%,不得私自挪用、侵吞公款,否则,必将严肃处理。

九、公关部在与赞助方洽谈时,要礼貌用语、谦虚、谨慎,树立良好形象,必须以闽江学院软件学院社团联合会公关部的名义与赞助方洽谈,争取和赞助方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十、社团联合会公关部将整合各社团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与各社团、部门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为避免各社团拉赞助时出现互相倾轧、盲目无序的现象,公关部将配合各社团,在活动前做好协商工作,以争取得到更多的外界支持。

十二、该规定实施对象为闽江学院软件学院社团联合会公关部。

十三、该规定由闽江学院软件学院社团联合会公关部具体负责执行,最终解释权属闽江学院软件学院社团联合会公关部。

十四、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细则

公关部作为我校学生会五大部门其中之一,以“对外联系,展示风采,吸取精华”为工作宗旨。本部门保护同学们和我校的根本利益。本部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职责

1.在老师,社联主席团的指示下开展工作,服从集体利益,为协会服务。

2.与外面公司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寻找资金和技术支持。

3.服从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应认真负责,对本部内的工作应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推动活动的发展。

4.与其它各部门,协会配合组织较大型的对外宣传活动并且对外联系有关部门协调各项的开展。

5.外出联系工作,应先制定工作计划。每次活动之前,都要组织部门成员开会,制定工作计划,分配工作任务,做好分工。未经计划决不私下联系任何活动。

二、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1)每月在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召开部内会议;

2)部长、副部长、部员必需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3)因病或有事不能出席的需提前一天通知。

4)无正当事由不准请假,如遇突发状况,向部长请假。

5)无故旷会累计三次不到会者,视为自动退部,本部做除名处理。

6)每次会议由部长主持总结近期的工作及提出下步的工作计划及传达上级指示和共同讨论、研究在具体工作中所表现的一些问题和解决方法,并由策划组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

2.活动组织

1)当本部单独活动时(如:拉赞助)施行责任制,将任务下放到各小组。部长、副部长带领各小组在不违反章程的基础上灵活应对各种情况,妥善处理各类事项完成任务。

2)当本部参加对外大型活动时(如:对外宣传、会员实践)在活动开展前,为活动做好诸如场地安排、善后、制定活动程序等准备工作;活动进行时,配合各部门维持现场秩序,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得到赞助后,要对金额有所记录,并且对金额的支出与分配做好记录与结算,及时与各大部长进行沟通,了解各部的详细要求。

3.考核方法

本部门成员: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部员8名左右

1)本部门成员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

三、奖惩制度

1.每学期初依据工作业绩和能力评选本部优秀部员,评选出为学生会或本部做出较大贡献者.并给予通报表扬和综合测评加分鼓励。

3.凡是违反协会或部门章程者,给社联,部门的名誉和财产带来损失者,经部长、副部长讨论给予记过通报批评的相应惩罚,并取消其优秀会员的评选资格,严重者上交主席团,经讨论给予开除会籍处分。

四、工作制度

1、公关部是社团联合会下属部门。本着“管理社团、服务社团”,的精神,一切工作必须服从社团联合会的安排,保障社团联合会基本利益。

2、公关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两个资源,以社团文化节为契机,加强与外界联系,争取引进有利资源,为社团活动顺利开展奠定物质基础;加强与外校交流,共同探讨社团发展新模式,新理念,扬长避短,借鉴经验,拓宽思路,加快我校社团发展步伐。

3、公关部主要负责社团对外活动,接待来宾;与各高校社联、社团、媒体及社会友好单位等的联系;与企事业单位洽谈活动赞助事项。

4、公关部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部门工作章程及工作制度。

五、组织机构

(1)公关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2)正副部长的权利和义务

1、部长是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接受社联会主席团的领导。

2.、部长对内全面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对外代表本部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行使职权。

3、部长主持本部门的干部会议。

4、部长有权召开各校级社团外联部联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下达有关指示。

5、部长有组织策划开展各项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活动的义务。

6、部长对部门必须起到良好的监督管理作用。

(3)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1、干事有参加相关会议,参加外联部各项活动及提议工作方案,讨论工作计划的权利。

2、干事应遵循社联及本部门章程,遵守社联相关管理制度。

3、干事应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干事应不断提高自己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六、工作细则

1、敬业爱校,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团联合会内部的管理制度。

2、干事要服从部门工作安排、部署。要有大局思想和主人翁意识。

3、对于部门和社联内部各种资料须妥善保管,绝对不能外泄。若有发现,必将严厉惩处。

4、外出联系商家时,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应及时向部长报告商家要求及商谈情况。

5、协议书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完成后需交给部长及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签订,任何人无权利同商家签订或口头商定任何协议。

6、每次外出,原则上不允许单独行动,需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出行。

7、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

8、公关部的一切赞助物品及资金归社团联合会或部门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如有需要,可经申请由部长或副部长统一登记后才可合理分配处理。

9、部门人员有义务为部门收集各方面的消息情况,及商家资料并上报部门。

10、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外联工作,不得借用外联部的名义谋求个人私利,不得做有损社联声誉的事。若查实,直接取消其职位。

11、本着“热情、主动、自信、诚恳、认真”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七、例会制度

1、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2、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若有不到者处理办法参考部门考勤制度。

3、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

4、例会时,部门成员可填写商家赞助登记表。

5、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6、若有紧急情况,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召开。

八、请假制度

1、如遇有急事无法参加每周例会或活动的,须提前向部长提出,在批准后方可请假。

2、每次活动及例会实行严格考勤制度,每位干部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迟到三次者作一次缺席处理,无故缺席三次者将取消其学期末的评优资格。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社团联合会外联部对此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条、制度中条款若需改动的,需经部门内部商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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