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北京市汽车维修合同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托修_____基本信息: 号牌号码
品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VIN代码/车架号
注册登记日期
里程表公里数
2.维修项目:预定维修项目以双方确认的《进厂检验记录单》为准;实际维修项目以《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3.维修材料:
品名
零件号
制造商
规格
型号
价格
数量
类别
提供方式
注:1、具体内容见《维修结算清单》。2、“类别”为“原厂件”、“副厂件”或“修复件”。3、“提供方式”为“甲方自备”或“乙方提供”。
4.竣工交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验收及提车:甲方应当在乙方交车后当场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在《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上签字确认,并按照《维修结算清单》结清维修费用后,方可提车。
6.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变更:托修_____竣工交付前,双方可以( 书面□ 电话□ )通知的方式,就维修项目、维修工时和材料、竣工交车日期等内容进行变更。
8.违约责任:(1)迟延履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日;(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特别是黑体字部分。
托修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修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_____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_____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要改变托修_____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向乙方出示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四)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或北京市地方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对乙方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_____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配件、总成,竣工交车时应当交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应当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五)托修_____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要求,并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_____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
(八)质量保证期以《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载明的期限或里程为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返修_____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_____无_____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_____无_____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_____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_____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_____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
(三)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篇2: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
委托人:
受托人: (资质等级: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婚礼庆典服务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一)新郎姓名: ,新娘姓名: 。
(二)婚礼庆典举行时间: 年 月 日(中午/晚上)。
(三)婚礼庆典举行地点: 。
(四)预计的宾客人数: 人;酒席桌数: 桌。
第二条 服务项目、服务费
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费为:
序号服 务 项 目服 务 费(元)专项协议
1婚礼策划 附件
2婚车迎送 附件
3化妆造型 附件
4影像摄制 附件
5婚礼主持 附件
6婚纱礼服 附件
7婚礼用品 附件
8婚礼场地 附件
9其 他 附件
服务费总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第三条 服务费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向受托人支付服务费:
(一)本合同订立日起 日内一次性□现金、□转帐支付。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分 次□现金、□转帐支付:
第一次: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二次: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三次: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
第四条 定金或者预付款
本合同订立日起 日内,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大写 元)。
支付预付款的,委托人在第一次支付服务费时扣除已经支付的预付款数额。
第五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获得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各项婚礼庆典服务;
(二)确认受托人各类服务创意、流程、内容等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初始、变更、取消;
(三)向受托人提供婚礼服务所需的基本信息,包括婚礼日期、婚礼场地、恋爱故事、婚礼要求、喜欢的颜色、私人禁忌等;
(四)按照约定的数额、方式和期限支付服务费;
(五)委托人提供服务场地的,为受托人提供必要的辅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所需的场所、空间、电源;
(六)按照约定的时间、内容和方式,配合受托人完成各项目服务;
(七)联系第三人提供婚礼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安保及其他非受托人提供的服务相关事项,由委托人统筹安排。
(八) 。
第六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足额收取婚礼庆典服务费;
(二)及时完成与服务相关的创意、流程、内容等策划及准备工作;
(三)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完成约定的各项服务;
(四)因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天气、电力、政府禁止令,不能按约定的项目、内容、方式及质量标准等提供服务的,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协商调整婚礼庆典服务方案。紧急情况下,受托人应当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提供证明。
(五)对委托人统筹安排的内容提供必要的建议和协助;
(六)尊重委托人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宗教信仰、私人禁忌,保护委托人的个人隐私。
(七)确保服务中使用的设备、器材、用品等安全、可靠、正常;
(八)收取服务费后,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的收费凭据;
(九) 。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变更
履行中任何一方请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当在请求变更部分的约定履行日期 日前书面向对方提出。协商一致的,订立变更协议;协商不一致的,按原约定履行。
1、委托人就服务时间请求变更的,受托人应当同意,因变更导致受托人费用增加或者损失的,委托人相应增加服务费或者赔偿损失。确有原因不能变更的,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2、委托人就服务项目、内容请求变更,受托人同意,因变更导致受托人费用变化或者损失的,应当相应调整服务费或者赔偿损失。
3、受托人请求变更,委托人同意,因变更导致受托人服务减少或者委托人损失的,应当相应减少服务费或者赔偿损失。
4、因变更导致服务费增加的,委托人可以在本项服务完成后即时清结,也可以在本合同约定的下一次付款时一并支付;服务费减少的,委托人可以在本合同约定的下一次付款时扣除。无下次付款的,双方在本项服务完成后即时清结。
(二)解除
履行中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单方解除权
1、委托人付款期限届满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服务费,经受托人书面请求支付之日起 日内仍未支付的,受托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2、受托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服务义务的,委托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3、受托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委托人书面请求后履行仍不符合约定的,委托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双方可通过约定的书面形式,如传真、网络通讯等行使单方解除权,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影响的范围和期间内免除责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或者避免损失扩大。受影响的一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致使对方损失或者损失扩大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向对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的违约金。造成对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履行中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逾期每日按服务费总额的 %或者依专项协议的约定向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迟延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对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按本条第(一)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交付定金的,委托人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受托人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四)受托人提供服务或者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按照提供服务的费用或者销售商品的价款增加一倍赔偿。
第十条 侵权责任
履行中任何一方导致对方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受损害方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履行中任何一方导致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
第十三条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本合同与专项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专项协议的内容为准。
本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执 份,受托人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住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网络通讯(QQ、MSN、EMAIL等): 网络通讯(QQ、MSN、EMAIL):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地点:
附件
婚礼策划服务协议
一、策划师
序号姓 名性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行业工种注册号备注
二、策划服务费(大写): 。
三、策划基本信息
委托人于 年 月 日前向受托人提供婚礼日期、婚礼场地、恋爱故事、婚礼要求、喜欢的颜色、私人禁忌等基本信息。
四、策划方案提交
受托人于 年 月 日前向委托人提交策划方案,并作全面介绍和说明。策划方案包括委托服务范围内各服务项目安排、布置、进程、效果、衔接等完整、详细的内容。
五、特别事项
(一)委托人对策划方案无异议的,在 日内签字确认。委托人无异议,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二)委托人对策划方案有异议的,受托人可以就其特点、效果等做出特别说明,但最终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修改策划方案,直到委托人接受。
(三)受托人不提供策划方案或者提供策划方案不符合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四)策划方案为受托人的智力成果,仅供委托人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委托人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者提交给第三方使用的,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订立前双方订立的主题策划或专项策划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六、其他事项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婚车迎送服务协议
一、婚车
序号品牌型 号颜色车牌号单价装饰费小计(元)
服务费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二、婚车装饰
(一)□车头: ;
(二)□车身: ;
(三)□车尾: ;
(四)□内部: ;
(五)□其他: 。
三、服务时间及行车线路
年 月 日 时始至 年 月 日 时止。
起止地点及路线: 。
四、司机与着装
受托人为每辆婚车配司机壹名。
着装规范: 。
五、特别事项
(一)婚车服务费包括车辆使用费、司机工时费、装饰费、汽油费等基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造成车辆损坏的,承担修复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婚车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线路起点提供服务超过 分钟的,为受托人违约。婚车准时到达线路起点,委托人导致服务迟延超过 分钟的,按 元/ 分钟的标准相应增加服务费。
(三)在服务之前,约定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异常情况损坏,不能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说明原因,提供证明,并更换其他不低于相同档次的车辆。更换车辆的档次低于约定车辆的,为违约;更换车辆的档次高于约定车辆档次的,委托人不予补偿。
(四)在服务过程中,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异常情况导致车辆服务中断的,受托人应及时更换其他符合约定条件的车辆或者不低于相同档次的车辆,从中断地点继续服务。中断持续时间超过 分钟的,视为受托人违约。
(五)因道路损坏、交通拥堵等原因可能导致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和线路完成服务的,双方及时协商在受到影响的路段内调整行车线路。调整后的行车线路里程增加或者减少不超过原定线路里程 的,服务费不变;超过的,超过部分按 元/公里的标准相应调整服务费。
委托人拒绝调整导致受托人服务时间延长的,受托人按本条第(二)项约定的标准增加收取服务费;受托人拒绝调整导致委托人婚礼庆典后续活动受到影响超过 分钟的,为违约。
六、其他事项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化妆造型服务协议
一、化妆造型师
序号姓 名性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行业工种注册号电 话
二、服务对象
序号姓 名性别婚礼中的身份化妆造型师备 注
新 郎
新 娘
伴 郎
伴 娘
三、化妆造型用品
序号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颜色提供人服务对象
化妆造型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有关质量、卫生等相关标准。
四、服务费(大写): 。
五、服务范围
受托人提供的服务为化妆造型以及相应的□化妆、□发型、□其他 。
六、服务方式
□全程:从化妆造型服务起始时间开始一直跟妆至化妆造型服务结束时间止,其间改妆 次,变更造型 次。改妆、变更造型的时间由委托人确定。
□半程:从化妆造型服务起始时间开始跟妆到改妆或者婚宴结束止,其间改妆 次,变更造型 次。改妆、变更造型的时间由委托人确定。
□单次:仅提供 的化妆造型服务。
□其他: 。
七、服务起止时间、起始地点
化妆造型师于 年 月 日 时准时到达 ,开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至 年 月 日 时结束化妆造型服务。
八、服务对象过敏史
。
九、特别事项
(一)委托人对服务对象过敏史的说明负责。委托人对服务对象过敏史不详的,受托人按照相关规范和程序对服务对象进行测试。
(二)受托人提供 次免费试妆,观察化妆效果并测试服务对象对化妆品的过敏反应。服务对象对化妆品过敏,部分人员不适宜化妆的,委托人可以变更本服务协议;全部人员均不适宜化妆的,委托人可以解除本服务协议。变更本协议的,相应调整服务费用;解除本协议的,取消本项服务费。
(三)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化妆造型师、服务对象、化妆品、服务范围等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受托人擅自变更其提供的化妆品等用品,导致服务对象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化妆造型师因健康、辞职等个人原因不宜或者不能提供化妆造型服务的,受托人应及时说明理由,提供相应证明,并安排不低于原化妆造型师职业等级或者技术水平的其他化妆造型师继续提供服务。未提供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受托人迟延提供化妆造型服务超过 分钟的,为违约;委托人迟延接受化妆造型服务超过 分钟的,按照 元/ 分钟的标准增加服务费。
十、其他事项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影像摄制服务协议
一、服务人员
序号姓 名性别职 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职业技能培训等级电 话
二、影像设备
序号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台)备 注
三、服务费(大写): 。
四、服务范围
受托人的影像摄制服务包括,围绕婚礼庆典活动过程,如化妆、接亲、车队、外景、迎宾、仪式、敬酒等环节的影像拍摄,以及后期的剪辑、修改、成品制作等。
五、服务方式
受托人以□胶片摄影、□数码摄影、□胶片摄像、□数码摄像的方式提供影像摄制服务。
(一)相片拍摄、制作
1、服务中拍摄的相片资料不少于 幅;
2、后期制作:后期制作包括修片(精修 张,简修 张)、编辑、配乐、冲印等;
3、电子相册:委托人从相片资料中选定不少于 幅,受托人以 格式制成电子相册 碟。
4、相片冲印:受托人按照委托人选定的相片,使用 相纸,冲印 吋 张。
(二)录像拍摄、制作
1、服务中拍摄的图像资料不少于 分钟;
2、后期制作:拍摄内容经简单编辑,包括剪辑、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制作成录像片,播放时间(片头、片尾时间除外)不少于 分钟。
3、受托人以 格式制成录像光碟 碟。
六、服务时间、起止地点及线路
受托人提供影像拍摄服务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起止地点及线路: 。
七、交付的范围、时间和地点
(一)委托人享有受托人在影像摄制服务过程中收集的全部影像资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胶片、摄像带,交付影像制成品时一并交付。
(二)影像制成品和资料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三)交付地点: 。
八、特别事项
(一)委托人于影像摄制服务开始 日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及人物,受托人据此合理规划各场景拍摄时长和图片资料的数量、影像画面重点、拍摄方式等。
(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更换摄影(像)师。摄影(像)师因故不能提供影像摄制服务的,受托人应说明理由,提供相应证明,并安排职业等级或者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像)师。未提供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委托人要求延长拍摄时间的,按 元/ 分钟的标准相应增加服务费。
(四)化妆、接亲、车队、外景、迎宾、仪式、敬酒等环节和委托人特别要求拍摄的场景影像资料灭失部分达到或者超过 %、必拍场景和人物缺少部分累计达到或者超过 %或者影像制成品中出现虚焦、色温偏差、抖动厉害、大面积限幅等缺陷部分累计达到或者超过 %的,退还全部影像摄制服务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受托人交付的影像制成品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约定重新制作。重新制作影像制成品超过本协议约定交付期限的,按 元╱日的标准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受托人拒绝重新制作的,承担违约责任。
(六)受托人按约定的流程、场景、人物及制作等完成影像摄制服务,仅因双方审美观念不一致的,不承担责任。
(七)委托人超过约定交付期限 日未接收影像制成品和影像资料的,按 元/日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保管费。委托人声明放弃的除外。委托人在上述期限内声明放弃的,受托人应妥善处理。
(八)影像制成品交付后 日内,委托人有权对影像制成品的内容和质量提出异议,受托人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超过该期限的,为委托人无异议。
(九)影像拍摄服务中使用的交通工具由 提供。
(十)受托人可以在委托人书面许可的范围内依法使用该影像制成品。
(十一)受托人擅自复制、保留委托人影像资料的,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项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婚礼主持服务协议
一、婚礼主持人员
序号姓 名性别职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行业工种注册号电 话
二、服务费(大写): 。
三、服务时间、地点
(一)婚礼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二)婚礼举行地点: 。
四、婚礼主持流程与内容
。
五、特别事项
(一)婚礼主持人员于婚礼庆典当日 时到达婚礼举办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婚礼主持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着装庄重、整洁,语言文明,按照主持流程和内容提供服务,营造婚礼轻松、欢乐、幸福的氛围。
(三)婚礼主持人员应尊重委托人和婚礼庆典参与人员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宗教信仰、私人禁忌等。
(四)受托人提供 次彩排服务。彩排的时间、地点等另行约定。
(五)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变更请求期限内提出更换婚礼主持人员请求,对方同意的,按新约定履行;对方不同意的,按原约定履行。受托人擅自更换婚礼主持人员的,承担违约责任。
(六)婚礼主持人员因健康、辞职等个人原因不宜或者不能提供婚礼主持服务的,受托人应及时说明理由,提供相应证明,并安排不低于原婚礼主持人员职业等级的其他婚礼主持人员继续提供服务。未提供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受托人迟延、中断、提前终止婚礼主持服务超过 分钟的,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迟延、中断接受服务,导致服务时间延长超过 分钟的,按 元/ 分钟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延时服务费。委托人要求提前终止服务的,约定的服务费不变。
(八)委托人临时请求延长服务时间的,按前项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延时服务费。
六、其他事项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婚纱礼服服务协议
一、婚纱礼服、服务费
序号婚纱礼服款式数量颜色成色价值(元)服务费(元)
服务费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
二、期限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三、交付
受托人按时交付婚纱礼服。委托人当面确认款式、数量、颜色、成色、瑕疵等符合约定条件或者满足使用需要的,签字接收;不符合约定条件或者不能满足使用需要的,拒绝接收。
四、使用
委托人合理使用、保管婚纱礼服。因使用不当或者保管不善致使婚纱礼服出现灭失、破损、污染等情形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返还
委托人按时返还婚纱礼服。受托人当面就款式、数量、颜色、成色、瑕疵等进行检查,无异议的,签字接收;有异议的,说明理由,可以拒绝接收。
六、特别约定
(一)受托人依据婚礼庆典策划的整体效果、着装人特点等因素,为委托人选择婚纱礼服提供必要的咨询意见和协助。
(二)受托人的在订立本协议和交付时,应书面说明选择和交付的婚纱礼服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破损、缺失、污染。受托人未说明瑕疵,委托人未发现的,不承担责任。
(三)受托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婚纱礼服,逾期向委托人支付 元/日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委托人对交付的婚纱礼服有异议,拒绝接收的除外。
(四)受托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婚纱礼服超过 日的,委托人可以解除本协议,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委托人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婚纱礼服,逾期向受托人支付 元/日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受托人对返还的婚纱礼服有异议的除外。
(六)委托人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婚纱礼服超过 日的,受托人可以解除本协议,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婚礼用品服务协议
一、婚礼用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等
序号名 称品 牌规 格数量单价(元)小计(元)
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正,¥ 元
二、安全、质量、卫生标准
受托人提供的婚礼用品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有关产品安全、质量、卫生等标准。
三、交付时间、地点
1、时间: 年 月 日 时;
2、地点: ;
3、委托人指定收货人: ;
4、收货人联系电话: 。
四、特别事项
(一)委托人确认受托人提供的婚礼用品存在安全、质量、卫生、有效期等方面问题的,可以拒收,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受托人提供的婚礼用品存在安全、质量、卫生、有效期等方面问题的,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三)受托人提供的婚礼用品品种不符或者数量不足的,承担违约责任。
(四)受托人交付的婚礼用品超过约定数量,委托人接收的,按实际接收的数量结算价款。
(五)受托人迟延交付超过 □日、□小时、□分钟的,委托人可以解除本协议,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项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婚礼场地服务协议
一、婚礼场地
(一)场地名称: ;
(二)地址: ;
(三)婚礼场地为□室内、□室外场地。
二、婚礼场地服务内容
受托人提供如下婚礼场地服务:
(一)□场地提供。
(二)□场地布置。场地布置内容另见《婚礼场地布置清单》。
三、服务费(大写): 。
四、场地布置时间
受托人于 年 月 日 时至 时前完成婚礼场地布置。
五、特别事项
(一)受托人于 年 月 日前向委托人提交《婚礼场地布置清单》,并作介绍和说明。委托人收到该清单后无异议的,在 日内签字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有异议的,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受托人场地布置完成后通知委托人验收。验收的依据为经确认的婚礼策划书、场地布置(效果)图、场地布置清单等。验收不合格,委托人要求整改的,整改产生的费用由受托人承担。受托人未整改或者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承担违约责任。受托人通知验收,委托人超过 分钟未验收的,视为已验收合格。
(三)双方各指定现场负责人进行场地布置的沟通、协调、验收等。其中委托人指定现场负责人为 ,电话 ;受托人现场负责人为 ,电话 。
(四)提供场地的一方当事人负责与场地所有(管理)人协调入场时间、电力供应、货运电梯等场地布置的辅助条件。
(五)受托人工作人员在场地布置过程中导致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委托人提供设备、设施的,由委托人安排专人操作和管理。受托人工作人员擅自操作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受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场地布置的,承担违约责任。因停电等非受托人原因导致场地布置迟延的,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场地布置时间顺延;
(八)场地布置未完成,受托人工作人员终止服务的,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要求终止的,服务费不变。
六、其他事项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3:维修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_ 地址: 地址: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办公设备保养/维修协议。
一、服务范围。
1.服务甲方的通用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一体机、扫描仪等。
二、办公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中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周期:打印机、一体机、传真机、复印机每月_28_号巡检保养一次,如乙方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定时到达检修,要提前与甲方协商;
3.保养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向甲方如实反映办公设备的运转情况。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办公设备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耗材和零配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办公设备临时紧急维修。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临时紧急维修地点为协议中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9:00——17:30、星期六:9:00-12:0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3个工作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对本协议所签的年保机器进行免费维修保养(如需换耗材、零配件费用另计),不计次数。
(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上述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4.甲方故障通知后,乙方要在标准时间上门提供维修,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办公设备故障严重,乙方无法在两日内修复时,乙方在维修期间要为甲方免费提供备用机。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维修或由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进行维修。
7.更换部件:
(1)机器零配件更换若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耗材及零配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耗材及零配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耗材及零配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耗材及零配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甲方可以在经乙方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耗材及零配件。
8.乙方为甲方更换的耗材及零配件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如属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时,耗材及零配件费用由甲方负责。
9.书面报告:在维修(耗材及零配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10.第三方面的雇佣,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使用被授权雇佣第三方(产品供应或直接代理商)执行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11.不予保修范围。
(1)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2)因未经乙方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12.本协议不涉及有关软件或网络支持服务。
四、机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甲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五、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协议签定日起七日内,付给乙方协议全款。 2.日常维修设备的费用应在维修完毕后七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协议的终止及罚则。
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更换办公设备耗材及零配件。
(3)更换部件时,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耗材和零配件,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付的耗材和零配件所有费用,并免费更换原装正品耗材和零配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未经乙方同意将办公设备移出大厦而继续要求服务。
(5)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货款。
2.甲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的终止,乙方不退协议余额。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体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汽车展厅长期租赁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植物租赁服务,租赁期限为2年。租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如甲方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重新签订合.
第二条:一帆风顺:8盆,高0.8米。绿宝:6盆,高1.2米。鸡心绿萝:1盆,高1.8米。富贵椰子:10盆,高0.5米。长寿花:2盆,高0.4米。小绿萝:1盆,高0.3米。共计28盆,每季度租金1625元整,每半年租金3250元整,每年租金6500元整。
第三条:联系方式、租赁金额、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
1、乙方联系人:田朋 联系电话:
2、租赁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陆仟伍佰元整(小写):¥ 6500元/年
3、付款方式:预付; □半年结 □季度结 备注:□现金 □支票 □转账
4、公司账户内容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租赁花木的养护
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花木要妥善保管,不得将烟头、开水、垃圾等废弃物扔在花盆里。租期满后要继续租赁或退还时,要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租摆的植物盆栽植株健壮、长势良好,且形态优雅。
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花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3、乙方每月到甲方办公场所养护植物4次,包括浇水、施肥、虫害防治、松土、保叶、保花、清洁叶片等工作。
4、当植物长势变弱或者生长明显受限,乙方应主动及时给予更换,如果甲方发现后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更换。
5、维护时要保证办公室环境卫生(如地面无水 无垃圾)。
6、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植物租摆无关的区域,不得做与植物租摆无关的事。
二、甲方责任:
1 应按时交纳租金,逾期未交纳租金不得超过一周,否则要多付一个月租金(541元整),超过一个月的租金,甲方应赔偿乙方一个季度违约金(1625元整),并有权终止合同,且收回植物。
2 甲方不得将花木转让、转租或变卖、抵押等行为,如有此行为甲方应照价赔偿乙方。
3 对于健康的植物,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更换;对于不健康的植物,乙方有责任随时为甲方更换,以保证植物的鲜活。
4 甲方的植物品种和数量如有增加且需要乙方租摆,应书面通知乙方,新增租摆费用以签定租摆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篇5:汽车维修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珠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甲方确定乙方为珠海市公务用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标准
参加政府公务车维修服务的企业,必须对政府公务车维修实行价格上的优惠并保证对公务车维修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最优惠的价格。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珠海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珠交字[20__]2号)供车主查询。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珠海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货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二、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三、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珠海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1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维修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任何情况下,不免除乙方维修质量的责任。
9、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不得再行结算。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报价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如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又未征求送修单位或甲方同意,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拒付维修费或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珠海市政府采购站点。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20__年1月1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部门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四、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五、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六、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可拒绝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珠海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珠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十、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务车协议维修合同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6:维修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室内全部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
三、工程项目:
1、九个房间(5卧室、3客厅、1书房)地面铺设80x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1个厨房,3个卫生间墙面30x45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x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提前配合乙方购买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甲方支付乙方装修材料及人工费共计 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7:汽车驾驶训练服务协议
训练经费赞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就__________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以为甲方提供训练经费经费。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将为乙方提供以下宣传工作。
1.__________冠名权对乙方进行宣传。
2.在_______________首页为_______________做广告。为期_____年
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次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复印件无效,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属于双方。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关于维修服务合同范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乙方(承接方):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定合同前的确定
在签定合同前,双方需共同确认所要维修/保养设备的状况并对其进行登记。乙方需检查保修设备的主要部件完好程度及附件的完整性,并登记机器型号、整体状况等相关情况,建立客户档案。
二、协议服务内容:乙方应邀为甲方提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2.甲方决定对故障机进行维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报价予以参考确认。
3.甲方因擅自维修或购买使用外单位非标准材料、及配件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对已磨损应更换的部件,甲方若坚持使用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第三方更换或拆卸机器部件,为此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利无条件单方中止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
5.对于在原生产商保修期内设备,甲方可根据原始保修卡内的规定进行维修。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技术支持(如设备安装、使用及简易维护保养、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和安装调试等),需提前2天以上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负责对机器提供定时检修维护。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保证在机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的_小时内服务到位(次数不限),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并确认机器需要更换配件时,应及时将故障恢复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乙方有义务对每次的检修或维修情况向甲方做出说明,并提供更换配件清单,配件价格
5.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为甲方机器更换新配件后,新配件再次出现问题,属配件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更换;若属于甲方使用不当(不属于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的配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6.在维修(更换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7.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对于甲方新购置的设备,在生产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所需的扩展服务(如设备安装、及维护保养、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予以的协助和调试等)。
五、付款类别及付款方式
年维修保养付费类别:
□A类:乙方每月或季度为甲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配件费
除外,全年服务费为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
□B类:______________当甲方设备出现故障或需维修保养时,乙方提供上门服务,次数
不限,配件费除外,全年服务费为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服务费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现金支票均可。配件所需费用另计,一周内付清。
六、争议解决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另方可直接向本地法院诉讼。
七、合同的终止和违约
1.本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如甲方需乙方继续服务应在合同到期前一月内续签合同。
2.违约。甲方通知乙方前往维修保养,如乙方无故超过三次不如期维修保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可要求乙方退返余下的合同款。(退回合同款=〈合同费/12=__未服务月份)
八、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字盖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理、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
九、附则:______________
十、附表: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执行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篇9:维修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cac),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请看“技术合同: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合同”一文: 技术合同: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本合同适用于_________地区引种_________株以上、建立成规模种植基地_________亩以上的客户)。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年嫁接种苗共_________株、其中_________株、_________株、_________株,单价_________元,总价_________元,_________提货。
第二条 甲方每年举办三次技术班,乙方可选派_________人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栽种、育苗、剪枝、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加工等。食宿、交通由乙方自理。
第三条 甲方设专家热线,由着名专家提供技术咨询。
第四条 乙方有重大技术难题,甲方可派专家现场指导解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技术服务费:每亩_________元年。年技术服务费合同签订时即付。合同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6.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品种纯正;
(2)苗株平均80公分;
(3)检疫手续齐全;
(4)均系________年生秋季嫁接种苗;
(5)按技术规范种植,成活率80%以上;
(6)包________年挂果、________年盛果。
(7)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8)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6.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的责任
(1)如甲方未能履行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索赔。不符前四项,由甲方按种苗价的一倍予以补偿;不符
第五项,由甲方按缺苗实数补齐_________%额(乙方以死苗株为据)。不符
第五项,如确因甲方过错,甲方每亩一次性赔偿_________元。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7.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支付服务费,则按逾期天数每天罚款_________元给甲方。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应付技术服务费金额的_________%;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技术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技术代表(签字
篇10:上海市房屋买卖服务协议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卖合同模板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镇(乡)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
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产办 证大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_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保证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份交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住址(工作单位):
篇11:服务合同复印机委托保养维修用
出卖人:
买受人: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卖出、乙方买进后记机器。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待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乙方按第二条第2项规定的方式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乙方时,若发生故障、毁损或遗失,应由甲方负责,亦即免除乙方支付价金的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因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纵,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使用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该机器总金额五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乙方。无论乙方是否使用,从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规定的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交付机器。此期限届满,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合同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所列之定金以及与定金等额的损失赔偿。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
买受人
见证人:
篇12:汽车展厅长期租赁服务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汽车展厅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汽车展厅情况
1、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院内的汽车展厅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汽车销售,租赁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平方米。
二、租金、租赁期限及支付方式
1、汽车展厅租赁自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租赁期
2,合同签订后支付半年租金________________元整,半年后支付下半年租金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汽车展厅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4、由乙方在每年约定缴纳期限前________天,按现金或支票付款方式缴纳租给甲方,所产生的税款由乙方支付。
5、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出租汽车展厅,若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汽车展厅所产生的水、电、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________________。
五、汽车展厅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汽车展厅现有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积极修缮。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汽车展厅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汽车展厅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立即组织维修。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汽车展厅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汽车展厅转租,或改变用途,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并中止合同。
2、租赁期满交付时,该汽车展厅应符合正常使用条件。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汽车展厅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因甲方自用建店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责任。
3、租赁期间,汽车展厅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5、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未按约定,每逾期一日,须按年租金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30天,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租赁场所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篇13:维修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类别:
合同编号:
科技合字(19
)第
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
(公章)
(甲方)
服 务 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
19
年
月
日
合
同
有效期限:
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一、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二、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
│
│
│ 地
址 │
│
│ 委 │ (公章)
├──────┼────────────┤
│
│
│ 电
话 │
│
│ 托 │
├──────┼────────────┤
│
│
│ 帐
号 │
│
│ 方 │ 负责人: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地
址 │
│
│ 服 │ (公章)
├──────┼────────────┤
│
│
│ 电
话 │
│
│ 务 │
├──────┼────────────┤
│
│
│ 帐
号 │
│
│ 方 │ 负责人: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地
址 │
│
│ 中 │ (公章)
├──────┼────────────┤
│
│
│ 电
话 │
│
│ 介 │
├──────┼────────────┤
│
│
│ 帐
号 │
│
│ 方 │ 负责人:
├──────┼────────────┤
│
│
│ 开户银行 │
│
├───┼──────────┴──────┴────────────┤
│
│意见:
│
│ 鉴 │
│
│
│
│
│ 证 │
│
│
│
(公章)
负责人:
│
│ 单 │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
│
│意见:
│
│ 公 │
│
│
│
│
│ 证 │
│
│
│
(公章)
负责人:
│
│ 单 │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委托方__份,服务方__份,中介方__份,鉴证单位__份,公证单位__份,承接方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2份(其中1份报__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篇14:汽车维修合同
辽宁省交通厅
制定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发布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交通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依法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使用,签订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适用于汽车维修业务。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应当签订合同;倡导其它维修作业签订合同,托修方提出签订合同的,应当签订。
三、签订合同时,托修方应当查看承修方的营业执照、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及其经营范围。
四、汽车维修系汽车修理和汽车维护的泛称。汽车修理分为整车修理(俗称“大修”)、总成修理、小修和专项修理;汽车维护(俗称“汽车保养”)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厂及其指定配套厂以其商标生产销售的配件;副厂配件是指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但非汽车生产厂及指定配套厂生产,而以本企业商标或名义生产销售的配件;修复配件是指非原车修复的配件。
五、托修方要求改变汽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承修方出示相关手续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对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带“□”的选项,凡承、托修双方约定同意的,在“□”内打“√”。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__年10月1日起使用。合同文本条款由辽宁省交通厅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_________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维修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其它具体信息见《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
第二条 维修前检验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出的车辆故障和维修要求,结合必要的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见附件一、二、三),由甲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维修项目
第四条 维修配件材料
第五条 维修预算费用
承修方可预收_____%的维修预算费用,具体费用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费用数额以结算清单为准。
第六条 车辆交接
甲方将待修车辆交给乙方时,应当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乙方应当将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并负责竣工交车前的保管。
第七条 车辆维修
乙方应当安排具有相应维修能力的从业人员,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及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资料的要求进行维修作业,严格执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确保维修质量。
第八条 竣工验收
(一)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乙方应当安排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辽宁省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九条 费用结算
(一)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按照公示并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辽宁省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
(二)付款方式:现金□ 转账 □ 其他________□。
(三)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日”执行。
(二)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十一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查看乙方的营业执照、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及其经营范围,不得将车辆所需维修业务交给不具备相应维修资格的修理企业进行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修理车辆。送修车辆为事故车时,应当向乙方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调解协议等有效证明。甲方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须向乙方出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的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甲方自备配件的,因自备配件造成的维修质量问题及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4.对乙方未签发《辽宁省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或未出具正规结算票据和《辽宁省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或接车。
5.对经检验合格的车辆,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结清维修费用并接车。逾期支付维修费用或无故延期接车的,按违约责任处理。
6.甲方迟延接车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车辆损毁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7.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甲方应当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将营业执照、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便于甲方查看。
2.乙方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类别和项目承揽维修业务,超出经营类别和项目作业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不得承修已报废的车辆,不得利用配件拼装车辆。对甲方要求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查看甲方提供的相关合法手续。
4.乙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所提供给用户选择使用的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应当分别标识,明码标价,因其造成维修质量问题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和规范的,可参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6.乙方对车辆进行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由质量检验员签发《辽宁省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的车辆,不得交付使用。
7.乙方向甲方交付修竣车辆时,应当将换下的配件、总成交给甲方自行处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乙方在修理过程中,除为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动用在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的,照价赔偿油料等直接损失,造成车辆损坏的,负责修理并赔偿损失。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乙方应当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
9.乙方应当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公示承诺的保证期不得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车辆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10.乙方进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的,应当建立维修档案,并保存两年。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三)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当按每逾期一天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下同),但若甲方自备配件迟延提供的除外。
(四)甲方不按时接车的,应当按每逾期一天____元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
(五)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留置权,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六)维修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甲方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前期发生的费用。
乙方在承修过程中,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增加的维修费用;确需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当及时向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使用“三无”零配件和燃润料维修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及时交回甲方车辆和已支付的款项,因此造成车辆损坏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维修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当事人可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处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难于履行合同时,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相应责任。
(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执行,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小型车)
2.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大中型客车)
3.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大中型货车)
附件1:
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小型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附件2:
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大中型客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附件3:
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大中型货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篇15:关于维修服务合同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_________市_________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_________市区_________以外的用户,乙方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6.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结算金额及方式
1.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2.由于维修配件数量及型号具有不确定性,所以甲方按为单位时间的实际发生维修配件金额为依据,向乙方支付维修费。支付时间是在单位时间之后的1周内完成。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6: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
附件
编号:
示范文本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
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汽车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买受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并了解有关情况。
二、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销售方向买受方出售的新车,不包括二手车。
三、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或增补。
四、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五、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__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未规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当事人在使用中发现问题,可随时向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反映。
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唐山路535号2楼 邮编:200082
电话:
电子邮箱:
合同编号:
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
(20__版)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国产/进口: 自排/手排: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产 地: 生产者名称:
车身颜色: 内饰颜色:
出厂时间: 排 量:
尾气排放标准: 外廓尺寸:
核定载客: 核定载重:
其他: 。
第二条 关于车辆配置的约定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车辆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并能依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注册登记。
第四条 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 元,大写 。
数量 台,总计 元,大写 。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为拍牌、代办保险、代付购置税及车船税、代为验车与办理上牌手续等服务,双方应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
第五条 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 元,大写 。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即 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应当将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不得将价款直接付给甲方的销售人员。
第六条 交付与验收
1.□甲方送车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车地点: 。
3.交车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当小于 公里。
5.车辆交付时应当场查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发现表面瑕疵,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
6.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及生产日期超过 年以上的库存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甲方不得承诺能够直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4.甲方的盖章名称与本合同、发票上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合同前书面告知乙方。
5.乙方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如不按时退还,应当以乙方已付款项为基数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汽车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车辆验收交接书
补充协议
(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住 所: 邮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
车辆验收交接书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 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为: ,生产日期为 年 月 日,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 ,合格证号 ,进口证明书号 ,商检单号 。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2)合格证 □
(3)产品使用说明书 □
(4)三包凭证 □
(5)维修保养手册 □
(6)修理者网点名册 □
(7)海关证 □
(8)商检证 □
(9)机动车保险单 □
(10)购置税凭证 □
(11)车船税凭证 □
(12)临时牌照 □
(13)行驶证 □
(14)机动车登记证 □
(15)环保标志 □
(16)验车标志 □
(17)其他
3.车辆外观有无表面瑕疵: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打“√”,反之打“×”,未配备打“○”。
(1)漆面(10)水箱(19)倒车雷达(28)DVD
(2)内饰(11)前/后桥(20)仪表盘(29)收放机
(3)轮胎(12)离合器(21)灯光(30)后备箱
(4)发动机(13)雨刮器(22)反光镜(31)随车工具
(5)变速箱(14)门窗(23)点烟器(32)千斤顶
(6)转向系统(15)玻璃(24)电子时钟(33)警示牌
(7)制动系统(16)电动天窗(25)安全带(34)备胎
(8)点火系统(17)空调(26)电动电线(35)
(9)悬架系统(18)导航(27)CD(36)
5.摇控器 个。
6.车钥匙(卡) 把。
7.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8.其他验收交接事项及说明: 。
本验收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7:维修服务合同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内容、交付期限
品牌: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主机序列号: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___
故障现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观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内容(初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标准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预计)______元,包括______,维修费用应以修理项目清单为准。
乙方总维修费用超出______元后,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决定是否继续维修。
三、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即时结清维修款:合同执行完毕,以□现金 □信用卡支付。
□分期支付维修款:合同订立时,预付维修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余款______元,以□现金 □信用卡支付。
四、验收
验收标准:对修复电脑进行试机,确认原故障修复或排除。
其它验收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特别约定
1.乙方维修费标准应予公示。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不得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
3.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零件所有权应归甲方。
4.维修服务前,甲方应对报修电脑内数据进行备份,乙方应将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数据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告知甲方。
5.乙方对修复机器硬件的相同故障保修______天。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或乙方逾期修复,每日应当按照维修费用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后的电脑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_______________责任。
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对甲方电脑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擅自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篇18:汽车维修特许合同
项目编号:gc-fg06005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___(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 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
2.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
3.合同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条款
3.1.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 中标通知书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 维修范围
4.1.1甲方确定乙方为20--~20--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 维修价格
4.2.1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 费用结算
4.3.1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 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 分,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
所发生的纠纷。
4.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2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的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 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 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 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
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
地址:--市--区西安门大街22号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
_______
15.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篇19:维修服务合同书
送修方:
承修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机械维修业务,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维修设备基本资料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设备品牌:
设备型号:
二、 维修项目及费用概算 具体维修项目及费用详见附件《维修清单》,总计 元。
三、维修地点及运输费用
维修地点:
运输费用:
四 、 交付与结算
1.竣工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2.设备交付方式:
3.结算付款方式:
4.付款期限:机械修复竣工后,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支付维修费 。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管托修机械,除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使用送修机械。
2、需维修机械从离开甲方到修复送达甲方期间,机械的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零配件,不得使用回用件。
4、乙方负责免费返修质量保证期内维修质量不合格的送修机械。返修项目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重新计算,但双方注明约定的除外。
5、因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造成较大故障需要重新返厂修理时,乙方承担往返运输费用。
6、乙方对设备维修所更换的零配件及总成质保期限为半年
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应说明送修机械的状况和需维修的内容,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接收竣工机械,支付维修费用;
2、机械维修完好后,甲方开始施工时必须告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员在现场跟踪服务一周。
3、对由于甲方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不予赔偿。
六、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由违约方赔偿造成的损失,或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乙方未尽妥善保管义务或擅自使用送修机械的,应照价赔偿油料等直接损失;造成送修机械损坏的,应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
七、 争议解决方式 因维修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章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送修方:
承修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0:上海市委托调查消费者满意程度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就以下调查内容达成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调查的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以音像资料的形式(或照片)搜集证据。
二、甲乙双方协商的调查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在此期间内,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调查内容。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收取定金元,乙方按照合同调查内容完成任务后,乙方将所调查资料提交给甲方后,甲方付清余款元,在调查期间,乙方所有产生的费用跟甲方无关,合同总价元,如在合同期内,乙方无法按要求完成调查内容,则甲方的余款不给乙方;乙方如无任何资料显示在做此项调查,则甲方的前期款全额退回。
四、乙方本着合法维护甲方权益的目的而进行调查取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查证资料(刻录成光碟,拷贝到甲方提供的盘),只能用于甲方合法维护合法权益之用,如用于非法的目的和行为,则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身承担。
同时,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是通过合法的手段所得。
五、乙方在调查期间须向甲方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一般是三天一次),所调查的有关资料,严格为甲方保密,调查结束后所有资料全部交给甲方,不能留任何备份资料,并完全捍卫甲方的权益,并保证不会向被调查方泄露任何有关的资料。
六、甲方如果在合同期内正常执行过程中单方终止协议,同样要承担合同要求调查的全部费用。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定,一经加盖公章,本协议的传真文件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