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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免费旅游的地方【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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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分类信息网站建设策划书_策划书范文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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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分类信息网站建设策划书

本文摘要:本文制定了从网站策划到运营一系列的方案,对于建立地方分类信息类网站的朋友是一个很好的参考。

一、目的方案

方案:以2年为周期方案施行前期目的

目的:打响站网品牌

义务:进步站网的流量、培育客户的黏性

战略:站网平台树立、资源整合、站网推行、市场开辟、团队机制树立。

第一阶段:站网平台完美期(3个月):40~60天的平台根本树立阶段,包括站网流程的优化以及页面丑化;40~60天的消息搜罗,天天50条活动的完好消息录入,保证站网初期站网形式的消息量。

手段:保证站网的流利、波动运转,站网形式的根本完好。

第二阶段:站网试运营期(5个月):实在这个阶段也能够说是站网运营初期或许是形式的完美期,站网运营后果更具有实在性和具有压服力,这个阶段的次要义务是:站网的初步推行和站网功能的进一步完美。

手段:构成本人的站网作风、进步站网的流量。

第三阶段:站网运营中期(10个月):这个阶段的由于前期的宣扬和推行,为站网的带来了必定的流量,所以这个阶段的重点该当放在站网会员商家的拓展和站网用户的转换上,让一般的活动检查用户转化成活动公布用户,及时无效的搜罗用户反应消息,另外站网的线上和线下推行还需求进一步的跟进。在网络营销方面,初步展开一些线上、线下商务活动,次要是:网络广告、站网协作、结合商家,以外乡形式为主的线下推行(张贴海报、组织活动、公关相关媒体)。

手段:进步用户转化率、培育客户的黏性、进步站网会员商家的数目、加强站网互动、积聚人气。

第四阶段:站网运营前期(6个月):树立站网品牌价值是这个阶段的首要义务,在后面两个阶段的运营进程中,进步了站网的流量的同时,积聚了较多用户资源。因而在持续做站网推行和形式树立开拓的同时,站网的营销活动的进一步展开,将是我们义务的重点。次要是:对站网数据停止剖析,进步网络营销市场开辟,进一步完美站网功用,拓展站网产品。

手段:市场开辟、为占领市场做预备。

二、义务分配

(1)站网形式和效劳

站网的形式树立和效劳包括:站网形式的编辑义务、站网的产品和功用剖析、以及线上推行活动。

(2)业务开辟推行

站网业务开辟:站网产品和效劳推行(次要是线下推行)、坚持和用户、商家的无效沟通、进步站网活动场地的掩盖率。

a)站网推行

担任站网的市场推行活动的筹划和治理义务,以及站网品牌推行。推行义务包括:活动推行、站网宣扬推行、商家结合的推行、公关媒体的推行。

b)客户消息剖析

理解客户需求、搜罗客户需求消息,反应给站网编辑职员,停止拾掇。

(3)客户效劳

及时解答用户关于站网的疑问题目,协作好市场职员,搜罗市场反应过去的消息,同时将市场反应过去的消息拾掇后及时给站网筹划编辑职员,做好对站网的功用和形式的筹划、组织义务。此外,同时审核消息动活、商家消息。

(4)技术保护

技术保护方面,包括站网的页面设想、美工和站网的顺序开拓、数据库保护等。站网美工和技术职员,应协作好站网编辑职员的改版和栏目构造设想请求,即便完美站网的一些功用贯联和界面的设想美妙。同时站网美工方面在司公的线下推行方面的宣扬资料的设想下面与市场和编辑职员坚持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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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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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做什么事情对甲方造成什么伤害。

现双方就乙方的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共计补偿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该笔费用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甲方补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再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再因此事向甲方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不得干扰甲方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等,并不得做出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及甲方以外任何人或单位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收到该款项的收条。

五、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认可对乙方此损害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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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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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旅行社 (具体写明地址、法人、电话)。

乙方: 受伤者 (具体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

*年*月*日在游玩时,不慎将右脚肌健受伤,现就乙方补偿事宜双方达成协议为下协议:

1、乙方在(景点当地)医疗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误工费;如10天×20元=200元整;

3、甲方一次性支付 治疗费(换药费)如100元整

4、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此事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5、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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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4-0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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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

一、出境旅游报名须知

1、旅游者报名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2、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有向旅行社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的义务;鉴于旅游者的健康状况,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3、未成年人以及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单独参团,其监护人或家属应向旅行社提供书面同意证明。

4、签订合同时须付清全额团费,合同方可生效。

5、机票的签转、退票、更改,按航空公司规定执行;如因客人的原因造成的机票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旅行社通常无法控制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铺位、座位和乘坐时间,请游客予以理解;对具体出发集合时间、航班信息、住宿设施等不能确定要素的信息,出发前通知旅游者。

7、旅游者应保存好本合同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发生争议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8、旅游者出境旅游应遵守我国及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9、根据我国海关规定,出境时允许每人携带不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金或5000美元现金,免税烟一条,酒一瓶;摄像机、高级照相机必须在海关申报,以免回国时过关缴税。

10、旅游者可以就下列事项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1)认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11、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执法、质监机构投诉电话:

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0871-96927、63164961

丽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88-96927、5123432

普洱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79-96927

西双版纳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

红河州旅游局执法监督科

10、乙方(组团旅行社)

24小时服务质量监督及投诉电话: 负责人:__________。

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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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文明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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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旅游是展示国家形象、反映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窗口”,是文明城市创建一项新的工作内容。为了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师生旅游文明素质,充分展示美丽郴州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将“文明旅游”理念传递到广大师生中间,入耳、入脑、入心。

一、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为:

1、遵守法规秩序、讲究卫生礼仪、爱护环境设施教育。这些都是公民行为的基本规范,在郴州市如此,去外地也应该如此。教育学生应当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健康娱乐,文明旅游。

2、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尊重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其他宗教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防止个人行为给国家和城市形象带来损害,展现我们礼仪之邦应有的风采。

3、教育学生应当自觉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游览,主动提醒和制止他人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二、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1、广泛宣传引导,文明旅游意识深入师生之心。

校团委广泛宣传引导。通过班会课发起话题讨论,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曝光不文明出游的行为,理性分析原因,防止盲目过度炒作。

学校政教处也进行了广泛宣传引导。政教处把旅行社关于文明旅游的相关宣传海报、折页、行李标签和公益广告等在校园展示,确保官大师生能时时处处感受到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

2、认真组织活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

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要求,开展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主题教育活动,普及文明旅游知识,促进游客旅游素质显著提升,自觉维护旅游秩序。学校通过广播平台以及学生会成员发文明旅行宣传单的方式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形成宣传热潮,正确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文明出游。

3、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在班内组织文明旅游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在开展了相关的主题班会之后,班内成员一齐交流讨论学习心得,由高年级各班撰写“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心得,评选出优秀的心得感想。学校结合课堂教育和课外活动,根据学生年龄、心理特点和知识结构、认知水平,充分挖掘文明礼仪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文明旅游教育活动,切实提升了学生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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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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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作为本届学生会主席,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学生会全体成员向领导和老师们道一声谢谢!感谢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和栽培;感谢你们为我们提供了发展的舞台。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是切实为同学服务的团体,而我们新一届学生会是承前启后的一届、更是开拓创新的一届。新的团体,新的机遇,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我们深知肩膀上的重任,在继承并发扬学生会优良传统的同时,我们更要的是在新的形式下搭建新的舞台,开创新的局面,使学生会提升到一个新的发展平台。为此我提议新一届学生会所有干部全体起立,我们一起向全校师生宣誓:请大家举起右手,跟我一起宣誓。

我以信仰作证,我以人格作证,全体学生干部同任作证,全校师生作证,我以龙市中学学生会干部的身份宣誓:

我将以“为同学们服务为宗旨”

我将以“创建和谐校园为目标”

严守校纪校规,提高自身素质

坚守信念,激流勇进

谦恭礼让,团结和睦

以身作则,公正不阿

面对困难,毫不退缩

面对挑战,勇往直前

为把龙市中学学生会建设成为一支团结、民主、和谐、向上的集体而奋斗,我将以宽广的胸襟,乐观的心态和最大的热忱,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成就自我,成就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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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4-0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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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单位)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家庭住址: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公司员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性质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及考核目标

全年任务为 月工资

一季度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发工资或押金,完成任务后按等级提取业务提成。

干满一年后完成岗位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享受基本养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险。(具体任务标准如下)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 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 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乙方连续 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企业管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 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自合同签订后期满一年后,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公司员工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

合同期满,甲方不正式聘用乙方,或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未对甲方造成损失,并办理好财务移交手续,甲方在三天内退还乙方押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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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交流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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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交流材料

立足发挥三个作用

全力服务创优工作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优”)开展以来,我们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优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高分入围,一次成功”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弘扬团结进取、无私奉献的拼搏精神,克难勇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创优工作任务,为全市创优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立足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为市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创优工作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国家旅游局开始启动创优以来,由于全市上下对创优工作缺乏应有认识,致使我市的创优工作错过了国家两次检查验收的重大机遇,给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XX年,国家旅游局启动了第三批城市创优工作,为了确保我市城市经济和旅游发展在新一轮工作中能够迎头赶上,我们感到我市必须对创优工作有一个清醒、明确的认识,否则又会再一次丧失发展机遇。为此,我们从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大力强化了对创优工作的调查研究。实践中,结合到创优成功城市开会、考察,先后听取了南京、大连等一批创优成功城市的经验介绍,认真了解了创优工作对当地旅游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所起的促进作用,同时仔细对比了省内武汉、宜昌、荆州、十堰等创优先行城市在创优前后发生的巨大变化,认真分析了我市参与创优的基础与潜力,等等。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做了关于参加第三批创优的工作汇报,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为更进一步发挥旅游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市委、市政府做出创优重大决策以后,我们努力克服局内工作人员紧张、日常业务工作繁杂等诸多困难,不等不靠,超前工作,先后拟定了全市创优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了各创优责任单位的工作目标,完成了向国家、省旅游局的创优申报程序,使我市成为全省第三批申报城市当中基础工作做得最早最实的创优城市。XX年10月,为了确保创优工作能够“高分入围,一次成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一方面积极指导全市上下认真按照创优标准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利用与国家、省旅游局的工作关系,先后三次邀请国家、省创优专家对我市创优工作进行把脉问诊,实行技术指导。在全面掌握我市创优现状的基础上,果断及时地提出了创优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建议,有效防止了创优工作走弯路。XX年10月,针对我市创优工作开局良好、全市上下工作热情高涨的现实,我们又审时度势提出了争取国家提前检查验收的工作建议,并为之进行了卓有成效地工作,争取到了国家、省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今年5月18—21日,在全国第三批创优城市普遍安排在今年年末进行检查验收的情况下,国家旅游局派出专门工作小组对我市创优进行了检查验收,使我市成为全国唯一提前进行验收的城市,我局也因此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立足发挥行业主管作用,积极搞好协调、督办和服务工作

旅游行业是创优工作的主体,行业创优任务完成好坏,一定程度上直接关系到整个创优的成败。由于我市旅游行业中大多数企业都是近几年才成立、发展起来的,同创优的要求相比差距很大,加之受“没有钱,难以创优”、“没有实惠,不愿创优”、“基础差,难以创优”等糊涂认识的影响,整个行业创优达标的难度很大。为使旅游行业不拖全市创优工作的后腿,工作实践中,我们努力克服旅游部门缺乏应有工作手段带来的弊端,大胆履行行业主管职能。创优伊始,针对部分行业单位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严重滞后的局面,我们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典型示范,一手抓检查督办。先后选择了铁路国际旅行社、晨阳旅行社、铁路大酒店、隆中风景区等一大批基础较好的行业单位,进行重点培植,指导帮助他们率先达标,并利用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向全行业推广,推动了行业创优达标的深入开展。为使行业创优工作全部得到落实,实践中我们坚持把检查督办贯穿到整个创优工作的始终,抽出一名副局长牵头,组织一个工作专班专门进行督办,先后围绕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达标、安全卫生、公共厕所达标等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检查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行业单位大胆批评、通报,迫使他们受到触动、震动,自觉落实创优目标。据不完全统计,整个创优期间,我们共向行业创优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0多份;通报批评创优不力的行业单位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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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局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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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在省旅游局和省总队的指导下,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狠抓旅游安全,积极受理旅游投诉,做好旅游统计,深入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就年我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

为更好地理顺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关系,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督、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奖惩机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泸外侨旅发〔〕160号),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20家旅行社进行年检,1家旅行社暂缓通过;对9名导游进行了年检,其中95名导游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导游年审11人,不予通过导游年审17人;对5家冒用星级饭店称谓的社会宾馆责令改正。

2、积极开展“”、“十·一”和“九·一”、“中秋节”小长假等黄金周旅游执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全市20家旅行社、19家星级宾馆以及部分星级农家乐依法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50余人次,向相关涉旅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170余条。

3、组织开展2次各区(县)旅游局分管局长和执法(质监)人员工作培训会,重点组织学习《旅游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定处理试行办法(内部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而提高执法(质监)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继续完善旅游投诉体系

1、认真贯彻执行《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严格按照《省旅游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全年受理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妥善解决了5起旅游纠纷信访工作;接受旅游咨询电话370多人次。

2、健全涉旅企业旅游服务质监督员和市级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机制。对全市20名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把20名质监员分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三个小组,从而进一步发挥市旅游质量监督员和企业质监员的作用。

3、坚持旅游投诉电话(96927)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游客信访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狠抓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年初,与各区(县)旅游局签订《年旅游安全责任书》,印发了《年市旅游安全工作意见》和其他涉旅安全的通知。认真贯彻《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组织7个区(县)、5个市级部门重点开展“”、“九·一”、“十·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和旅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及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对全市涉旅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378人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140余条,提出整改安全隐患27个,提供旅游安全咨询服务2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

3、即时向省旅游局上报汶川大地震和雨雪冰冻天气我市旅游受灾情况和旅行社退团情况。做好了奥运期间我市旅游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督促涉旅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涉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有保障,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面均应达到0%。

4、督查各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层层明确责任,坚守岗位,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九、积极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1、积极宣贯省旅游行业年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实施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星级宾馆、旅游行风监督员开展“思想大解放,加快建设中心,旅游大发展”专题讨论活动。

2、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大力加强市旅游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我市11家旅行社参加创建市级“文明旅行社”的创建活动,在活动期间,我局与市文明办举办了两期培训会。

3、积极宣贯《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我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会议,全市共评定出首批6家2级旅行社。

4、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员60余人。重新聘任市级星评员22人,新评定1家二星级饭店、1家绿色旅游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对6家宾馆饭店进行了创星工作指导。

九、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1、1-9月我市实现旅游总收入34.87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686.85万人次。

2、对区(县)统计人员进行了两次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完成了“”、“九·一”、“清明”、“端午”、“中秋”、“十·一”等节日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同时完成了省上布置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任务730份。

3、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和旅游统计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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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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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 游 者:

组 团 旅行 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

二○○五年九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 用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 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 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为 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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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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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旅游经济强县的目标,致力于做大、做强、做精旅游产业,打基础、寻突破、谋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截截止5月份,全县游客接待人数71.72万人次,同比增长9.18%;

旅游总收入5.96亿元,同比增长33.81%。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规划,加快建设

我县是风景旅游资源大县,许多景区的规划工作尚未完成,规划滞后是制约我县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半年来,我局切实按照风景名胜区的十六字方针,以规划为先导,用规划指导建设,合理开发景区,确保景区资源永续利用。一是,着重抓好景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在编制的有炎亭景区详细规划和莒溪景区详细规划,均已经形成编制初稿;渔寮详细规划,历经一年多的规划调整并经征求意见后重新委托杭州园林设计院编制,提高编制的档次和水准。二是,做好在编规划的论证。上半年,先后召开了全县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燕窠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论证会,并进一步完善修改,做好报批准备。三是做好重要项目设计和前期工作。主要编制了玉苍山石海景区景观设计、渔寮景区入口和沙墩绿化设计、碗窑栈道设计、渔寮游客中心装修设计和沙滩服务设施木结构工程设计等,并完成了全县主要景区的标牌设计、渔寮景区监控和沙滩高杆灯、变压器、电子显屏方案设计等,启动了渔寮景区新入口方案编制、玉苍山管理房设计和炎亭景区入口改造设计、碗窑景区电子导游设备等。在完善规划的同时,我局积极争取资金补助,加快景区建设步伐。完成基础设施(公建)投资约1200万元,主要有:渔寮景区游客中心目前已经结顶,渔寮沙难服务设施建设及木结构工程已基本完工,渔寮景区河口污水处置设施工程;玉苍山景区游客中心和停车场基础工程,石海景区观光亭和迷宫工程;碗窑景区游步道修整和水碓建设项目、陈氏古宅修建;石聚堂等景区的广场政策处理与绿化美化提升工程、栏杆与安全防护工程;全县旅游交通指引标牌已经完成基础工程;燕窠硐景区的游步道修复和路灯建设;玉苍山华玉山庄工程,一期完成投资约4500万元,现二期也已经完成投资约2500万元;渔寮航海俱乐部项目向省建厅补办选址书,项目有望今年启动;海口项目和雾城项目已经完成用地性质调整,需向县里争取用地指标。

(二)深化创建,强化管理

半年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a级景区”、“文明景区”、“平安景区”、“绿色饭店”、“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等创建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创建标准,促使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丰富内涵,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高品味与档次。主要工作有:进一步加强玉苍山景区创3a级旅游区、渔寮景区创省级文明景区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台账材料,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推荐碇步头村参加20xx年旅游特色村的创建活动,推荐金沙滩休闲渔业合作社、碧海休闲渔业有限公司等10家农家乐示范点参与旅游特色经营户的创建活动。通过创优创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同时,我局加大了日常行业管理力度,紧紧围绕“旅游行业管理提升年”和“安全生产年”主题活动,严格按照风景旅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行业监管,与各景区管理所、旅游企业签订《安全、消防、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市场规范工作承诺书》,做好旅行社日常业务和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全县旅行社足额完成20xx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的投保工作;监督旅行社及时补缴质量保证金;做好服务网点(门市部)的备案工作和委托代理招徕的备案工作;加强导游人员管理,积极组织导游人员参加初级、中级、高级导游员考试及出境旅游领队资格考试;做好全县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年审培训工作,上半年共完成导游证新增、变更等共8起。加强对星级饭店的监督管理,根据饭店业的市场发展形势,依据“新版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加强星级饭店的评定和管理,并加快在星级饭店中推广绿色旅游饭店的步伐。目前,苍南国际大酒店正在申报五星级酒店;泰安大酒店正在积极创绿色旅游饭店。二是加大旅游资源保护力度。依据风景旅游法律法规,坚决查处在景区内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砍伐树木、破坏植被、违章建房、破坏景物景观等行为。截止六月底,共出动旅游监察35次,处理违章建房4起,治理青山白化3起,现场拆除翻新坟墓1座。三是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一年来共完成行政许可项目2起,非行政许可项目8起。四是加强学习培训。今年4月份,我局与县安全生产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了一次为期5天的旅游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景区负责人及安全员,星级宾馆(饭店)负责人及安全员,旅行社负责人及安全员,培训人数80余人,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电器安全技术应急预案知识;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等知识。通过此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旅游系统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同时也丰富了安全生产管理

(三)创新营销,开拓市场

一年来,我局采用“细分市场、明确目标、重点突破、讲究实效”的立体营销方式,取得较好的效果。一是精心组织举办杭州推介会,向杭州各大旅游公司、旅行社和新闻媒体全面推广介绍苍南美丽的山海风景,邀请60多家杭城旅行社老总到苍南进行为期三天的踩线考察。并随后组织一个近200多位杭州团友参加为期三天的苍南游首发团,让更多的人了解苍南,积极开拓杭州市场。二是精心制作了玉苍山景区的单折页,并重新印制了渔寮、炎亭、碗窑三个重点景区的宣传单折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全面而生动的反映了各景区的自然风光与人文风情;宣传资料除了在旅游推介活动中发放,还在我县各星级酒店、旅行社、温州市区三星级以上酒店的旅游宣传报架上放置,供客人取阅,另外,还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联合县消费者委员会开展了旅游咨询活动。三是积极参加全国、省、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交会。组团参加了中国国内(西安)旅游交易会,义乌旅游商品博览会,20xx浙江省(江苏南京)旅游交易会,20xx重庆&8226;温州旅游推广周。通过利用走出去的机会,进行直接、集中、全方位式的旅游宣传,大大提升苍南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以拍摄并播放苍南风光片、旅游小广告、专题节目,刊登旅游信息等形式宣传苍南旅游资源。让广大观众更直观更全面的了解苍南旅游信息,激发游兴。与新浪乐途旅游网合作,设计制作苍南旅游专版,滚动发布苍南旅游精彩信息;邀请了全国各地名作家来苍南,开展“名作家写苍南”活动,用名作家的知名度给苍南镀金。五是在高速公路、高铁、104国道、通景公路各分叉口、景区入口及县城新区主要交通要道上设立苍南景区景点的广告宣传牌、旗帜,营造浓郁的旅游目的地氛围。六参与举办第六届温州(苍南)五凤开茶节暨温台茶文化交流会,以“弘扬苍南茶文化、打造温州梅家坞”为主题,通过参观品茶、温州中国台湾茶文化交流座谈会、美丽茶园摄影创作比赛等活动,大力弘扬茶文化,打造美丽茶园生态旅游平台;参与举办温州森林旅游节玉苍山分区活动,全市1000多名游客来到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参加荡秋千、走翘板、登山、拔河等各类竞赛活动。通过举办节庆活动,为苍南旅游增添了更多的亮点和活力,树立苍南旅游品牌新形象。

(四)抓好党建,健全体制

一年来,我局积极加强旅游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员素质。一是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创先争优”等活动。认真编制并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机关制度,美化办公环境,加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大宣教”的工作格局和我县大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切实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坚持和完善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支部建设、党员学习的计划的制度;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参加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反腐倡廉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切实保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及完善“三会一课”和“周一夜学”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紧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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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担保书

范文类型:担保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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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久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_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愿意为贵公司员工_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按下列条件向贵公司提供担保:

一、 担保范围

(一) 保证被担保人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公司规章制度;

(二) 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履行职务或工作期间,不以盗窃、商业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收受贿赂等任何手段侵犯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贵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

(三) 保证被担保人不出资经营或不从事与贵公司相同或相似的营业,不做任何兼职工作;

(四) 保证被担保人严格保守贵公司营销网络、工艺、技术等商业秘密;

(五) 保证被担保人对因其工作失职、渎职、失职以及损毁公司财物而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

(六) 保证被担保人在因离职以前向贵公司移交有关的业务、帐务和相关资料,并办理贵公司规定的一切相关手续;

(七) 保证被担保人在因任何原因离职以前,清理完结其经办的相关客户全部拖欠货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如未能及时足额清结,应与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结明细,交接清楚。

二、若被担保人因不遵守、不履行上述约定给贵公司造成损失而未能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对被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期间:

担保书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签字确认生效日起三年止,采用三年一签。

四、不可撤销

(一)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担保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内容发生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而撤销或变更;

(二)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担保人的劳动关系解除、终止而撤销或变更;

(三)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被担保人向贵公司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而撤销或变更。

五、附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证明复印件。

六、担保人概况(本项由担保人自行填写或对保人协助填写后请担保人签字确认,若填写错误或故意隐瞒实情,仍需负人事保证责任);

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

工作单位名称: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工作单位地址: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

家庭详细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保证信:

我保证上述内容正确无误,并欢迎就上述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我声明,我和安徽久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完全是自愿的。

担保人签名: 被担保人签名: 公司盖章:

日期:X年X月X日 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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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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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邮 编: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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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开发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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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开发调研报告

方圆28平方公里,地势坦荡平旷,核心区域集中在涌洞乡境内,距县城40公里,与湖南省保靖县相邻,盖上有川河、楠木两个村11个组,850户3090人。平均海拔1230米,四季云烟,夏季平均温度20℃左右,堪称自然空调、天然氧吧,冬季银妆素裹,一派北国风光,是夏季避暑、冬季滑雪的绝佳胜地。笔者近期对进行了调研,对推进其旅游发展提出了一些初浅建议。

一、旅游开发意义深远

由于交通限制,可谓“养在深闺人未识”,但其独特的自然魅力,一直深受县内市民宠爱,每年都有不少游客、驴友、摄友慕名前往或故地重游,也逐步吸引周边市民眼球。特别是随着八十步至太平场公路的改造,可进入性大幅改善,越来越多的市民到观光、避暑、赏花、驴行。初略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超过5000余人次实地领略风光,单是5月4日“乡村旅游川河行”当天,就吸引400余名市民参与。可见,旅游开发众望所归,值得期待。

作为我县旅游的储备资源,其开发意义重大。一是可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使当地群众端上“旅游饭碗”,扩宽就业渠道,能在较快时间内促进当地群众就近就业,走出一条高山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新路子。二是能够加速形成县城——酉水河一日游精品线路,助推我县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建设。三是可以作为大边城景区的补充,添加新的旅游景点,形成旅游资源互补,丰富边城景区体量和内涵。

二、旅游开发正当其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武陵山区发展,《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20年)》提出,利用丰富独特的山水生态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省际生态文化旅游协作,建成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生态文化旅游区。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渝东南旅游专题会议,每次研究一个问题,推动渝东南旅游发展实现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从低到高的历史性跨越。XX年8月,市政府在南川区召开乡村旅游发展现场会,提倡各区县“不争论、允许试、大胆干,干起来再说”。日益优化的外部环境,为旅游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将旅游产业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大旅游景区开发和网络布局扩展,启动实施了洪安边城、西街、盐水井湖等一批旅游重点项目。整合上千万元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推出钟灵、大溪、孝溪等一批乡村旅游景点。全县旅游发展呈现出蓬勃生机。

随着八十步至太平场公路的改造升级,蕴藏已久的,亟待揭开神秘的“盖头”,向世人展示其无穷的魅力。

三、旅游开发矛盾突出

(一)资源小而分散。盖顶有天然石门回道“四门洞”、鸡冠岩、栩栩如生的“朱氏婆婆”、满山映山红、万亩天然草场、千年银杏古树、红军战斗遗址;盖下有千亩梯田,“黑洞”与“亮洞”(俗称穿洞)遥遥相望;纳沙河沿岸有“十八堡”、“十八溪”、“婆婆山”、“扁口洞”。总体来看,旅游资源丰富,但若站在武陵山区来审视评估,这些资源缺乏稀有性和震撼力,且分布较为分散,难以在短期内发挥效益。

(二)生态环境较差。一方面,自然植被较差,森林覆盖率不到30%,多以灌木和草场为主,缺乏高大乔木和林带,且裸露岩石多。另一方面,蕴藏大量的煤、黑滑石、硅等矿产资源。作为我县历史上煤矿主要产地之一,其开采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随处可见废弃的煤渣,一遇下雨污水横流。同时,地处两省市交界地带,硅矿私挖滥采屡禁不止,部分核心草场出现损坏,随处可见开采“伤疤”。

(三)配套设施滞后。从涌洞政府驻地、干川和平马上山的公路都是泥土路,可进入性差。布局国电、乌电两大电网,但改造多年电力依然不稳定。唯一的小型水库(烂泥沟水库)基本没有发挥功效,主要依靠地下水,用水质量难以保证。整个区域没有成熟的旅游接待点,缺乏有品位、上质量的乡村旅游接待户,唯一的避暑山庄由煤矿厂区改造而成。此外,景点安全防护设施、公厕、垃圾处置等配套设施缺乏。

(四)遗留问题凸显。前些年,我县依托区域良好的土壤条件和适宜的气候,引进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在发展起了2万余亩金银花基地。但是,由于当时对旅游开发预测和估计不够,导致基地基本布局在核心草场,且低价签订了长达数十年的土地流转合同,而主要资源集中在草场地带。如下一步引进企业进行整体开发,则势必处理金银花基地与草场如何选择、流转合同如何终止等遗留问题。

四、旅游开发任重道远

(一)精心规划是前提

规划是制约旅游开发的关键,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编制。武陵山区旅游资源禀赋大体相当,x处于诸多名胜景点的包围中,很容易陷入同质化陷阱。如何定位旅游开发思路?必须跳出秀山、立足武陵,认真考察论证,注重差异化发展,与周边景区形成互补。结合资源特点,可考虑将其定位集观光、避暑、休闲、探险于一体的综合旅游项目。

作为以生态自然为基石的旅游资源,在具体的规划中,不一定需要大手笔,但必须符合实际,尊重自然,要杜绝照搬同类成熟景区开发模式,坚持低碳、低成本开发,综合考虑前期投入和后期管理问题,切忌大兴土木、乱造人文景观,要防止对资源进行过度包装,减少资源破坏和开发成本。

(二)保护开发是核心

自然资源具有“破坏容易恢复难”特点,很多时候保护更是政绩。旅游开发的实质在于实现资源价值,而资源价值正在于其天然性、独特性、神秘性、多样性。当前,一要通过编制规划对景区生态资源进行科学论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旅游发展规模,合理规划旅游资源保护区,保护区一旦确定,严禁新建房屋和搭建产业设施。二要做好旅游开发与矿产资源的规划协调,科学确定矿产开采区,对开采规模进行限制,选址必须符合旅游开发要求。三要依据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生态旅游要求设置景区旅游线路、服务设施等,少建人文景观,对确需建设的旅游设施,其格调与外观要与周围自然景色相协调。四要抓好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现代旅游越来越注重可体验性和可参与性。鉴于此,一是在核心区域规划映山红、杜鹃花、金银花以及生态农业、药材等观光带,使游客四季都能有所品赏,改变目前品种单一、可供观赏期短问题。二是应着手将金银花移栽出核心草场,还原一片高山草原。三是规划发展高山蔬菜等生态种养殖业,打好绿色无公害品牌,建设集采摘、观光、休闲与自助种植为一体的农业生态示范园,供游客体验。四是依托高山草场、千仞绝壁、山洞奇观,适时推出一批游客参与性活动。

要正确处理好景区开发与群众利益的关系,不与民争利。当前,应对区域农民早作安排,减小后期旅游开发压力。一是根据群众意愿,通过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将部分村民迁出旅游开发核心保护区,缓解景区生态环境压力。二是对核心区现有原始村落作为景点打造,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步行道、污水、垃圾等基础配套设施,挖掘历史文化,提升档次。

(三)完善配套是重点

可进入性是制约旅游发展的关键,必须加速突破。短期内,建议按三级公路或高于通畅工程标准建设平马至旅游产业路,届时到洪安仅需20分钟,能有效地将两个景区串联起来,构筑县城-洪安--酉水河-县城旅游环线,同时打通干川水源至等断头路。长期看,应全力争取建设秀山至龙山高速公路,如能建成,将全面激活、酉水河乃至整个龙池、石堤片区旅游发展活力。

从旅游经济的角度讲,过境游给景区的收益是有限的,过夜游则在吃、住、行、购等方面更具潜力。因此,要想办法让游客在过夜。短期内,建议培育一批上档次的农家乐和乡村旅游接待户。亦可在核心区外围建设高山避暑纳凉点,引导群众发展乡村旅游,促进群众就地就业。长期看,景区成熟后,可借鉴石柱黄水假日森林小区的经验,通过“旅游地产”模式开发产权式公寓、度假酒店等业态,丰富业态布局。

当前,要加快完善车行道、景点标识标牌、参观步道、漫游步道、安全防护、垃圾处置、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配套建好生态停车场,合理规划建设一批休息亭台和环保公厕,提高景区的便捷性、舒适性。

(四)适度营销是辅助

作为新兴自然景区,就目前来看,重点市场应是城市自驾游和驴行群体,适合在周边地区作小范围的推介。长远来看,纵观国内知名旅游城市,都是以一个核心景区带动其余景区营销。也不例外,不宜单打独斗,必须依托边城这张名片,融合边城整体营销,通过客源输送促其发展。倒是可以在文化的挖掘上做点文章,对现有资源巧妙融入民俗文化和历史故事,惟妙惟肖,让人体会身临其境的感觉。

(五)多方投入是保障

旅游业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鉴于目前景区基础条件太差,开发投入高、收益慢,招商难度较大,必须多措并举。一是争取将纳入国家扶贫开发示范区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二是乡村旅游扶贫、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等政策应向区域适当倾斜,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布局。三是加快出台旅游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整体开发。四是可由政府单独或与投资方联合设立旅游开发投资公司,解决好土地流转纠纷,储备一批土地,待景区成熟后再进行出让,平衡开发资金。

同时也应认识到,搞旅游发展,难免负债,要有正确的负债观,我们认为三种情况下可以举债建设:现在建设的成本比三五年后节约几倍的基础设施项目;现在建设和未来建设相当,但老百姓当前有迫切需要、能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项目;经过充分、科学论证的项目。但在操作中要量入为出,把握好原则,控制好风险,发挥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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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海南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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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

编号:?浙f17-_________-02

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国内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日游,共?晚?天。自年月日?地点出发至?年月?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2、住宿饭店标准。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日交给甲方。

7、导游服务内容包括:

(1);

(2);

(3)。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_____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

《旅_____程》

团号

导游姓名导游证号码联系电话

第一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二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三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四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五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六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七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八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九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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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合同通用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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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间是否愿意拼团:同意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__

一、旅游的线路、具体景点、时间、分项费用及应用标准_____________

二、费用总额:_______________收据票号:_______________。合同一经签订请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据必须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车型是:国产系列□进口系列□

四、旅游购物点是(除途中休息原则一天一次):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意外险:购□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六、门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购:是□___________________否□__________________

七、导游级别是:初级□中级□高级□特级□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退还未发生的费用,减去有关部门规定退票损失费,增加费用由游客承担,旅行社应协助游客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任意扩大损失,由扩大方自负责任。

九、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但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认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签订所在地旅游质监所咨询、投诉。

十一、如一方违约,必须赔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则一人一签,同一批可和签,但必须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

甲方(游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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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济南旅游心得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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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黄山风景区景色秀丽神奇,在学了《黄山奇石》这篇课文后,我就更加向往了,所以这个长假,我们一家人决定去黄山风景区游玩。

一路上,我按捺不住好奇和兴奋的心情,不停地问东问西,只盼能早点到达目的地。

到了黄山市已经是中午了,爸爸说下午上山肯定来不及了,于是决定先去黄山旁边的宏村玩儿。我一听就急了,我可是冲着黄山来的啊!不过大人们说宏村的风景也很优美,有好多有徽派特色的古建筑(什么叫徽派啊?我好想知道),而且第二天去爬山玩的时间也可以长一点儿,我就只好在心里说:“黄山,我明天再来看你吧!”

(一)游宏村

坐了一个小时的车,又走了半个小时的路,我们终于到了宏村。一走进景区的大门,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大大的人工湖(后来看了介绍知道它叫南湖)。湖边都是上百年的老树,一条石堤把湖分成了两半,在石堤的中间还有一座小小的拱桥,拱桥倒映在水中,远远看着像是天上的月亮浮在湖面上。

景区的人真多啊,大家只好排着队,小心翼翼地沿着石堤穿过南湖,走进宏村又窄又深的小巷。小巷两侧的房子都是白白的墙、黑黑的瓦,屋子两边都是高出房顶的墙,墙两头是挑出的飞檐,上面都雕着精美的图案,妈妈说这就是徽派建筑里有名的“马头墙”,不光美观,还起到防火的作用呢;更有趣的是,宏村路边的垃圾桶也都是马头墙的造型。再往里面走,又看到一片半月形的湖面,听旁边的导游说,这就是宏村的月沼了。月沼周围一圈都是像刚才看到的那种徽派建筑,倒映在水中,就像水墨画一样!

在宏村玩儿了一个下午,我不光看了风景,长了知识,还在景区的印章店里刻了我的第一枚印章,好开心啊!

(二)登黄山

今天终于要去登黄山啦!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各种各样的奇松怪石,我就激动不已。

可一到山脚下,我就傻眼了:售票处人山人海,连站的地方都没有。好不容易买好票,又排了三个小时的队(站得腿都发抖了),我们终于坐上了玉屏索道。从缆车里向外望去,脚下是深深的沟谷,身边是雄奇的山峰,虽然惊险,但秀美的风景让我忘记了害怕,只觉得一双眼睛真不够用,排队的辛苦也早忘得一干二净了。

下了缆车,我们一路走一路找奇松怪石。真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啊,黄山的每一棵树每一块石都是那么奇特,让人产生无尽的联想。瞧!那不就是著名的“迎客松”了吗?远远望去,它就像一位彬彬有礼的礼仪小姐,正伸出手臂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呢!

再往前走,“仙桃石”、“老僧采药”、“仙人指路”、“金鸡叫天都”、“童子拜观音”……各种奇石惟妙惟肖、美不胜收。除了书上写到的那些奇石,我自己也发现了一块在天都峰上的怪石,我给它取名叫“天鹅石”。看!它昂着脖子,拍打着双翅,仿佛在向身边的“金鸡”炫耀自己美丽的身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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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广东省佛山市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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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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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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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让全校女教职员有一个放松心情,亲近大自然的机会,让她们开开心心欢度属于自己的节日。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xx年3月8日;汶川水磨古镇、都江堰城区及青城山镇区。

三、安全与纪律要求:

1.遵守时间,不得缺席,不迟到,不擅自离队。

2.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事必须向各女工组长请假,销假。

3.自觉主动做好春游活动的准备,特别是活动中的注意安全,以免活动中出现意外事故。

4. 春游活动中,要团结互助,举止文明、注意形象。

5. 春游活动中,请大家自觉的不带家属(含小孩);如果有急事的女职工不能参加此次春游活动,视为自动放弃,请不要找人顶名额。

四、活动日具体安排:

7:00 新校区校门上车(早餐自理)。

7:00-8:30 安仁—大邑—怀远—都江堰—汶川水磨古镇。

8:30- 12:00 汶川水磨古镇自由参观游览各景点活动。

12:00-13:00 汶川水磨古镇—“大夫第豆花庄”就餐(午餐)。

13:00-13:20 汶川水磨古镇游客中心停车处上车返都江堰。

13:20—18:00 前往都江堰城区及青城山镇区参观游览(景区门票自理)。

18:00-19:00 青城山镇—“青茂山庄”,举行三八节表彰活动及就餐(晚餐)。

19:00 上车返校。

五、车辆安全及路线:

1、由有运营资质的大邑旅游客运公司承担

2、联系责任人:

3、路线:安中—大邑—怀远—都江堰—汶川水磨古镇—都江堰城区及青城山镇区—安中

4、时间:20xx年3月8日,7:00-20:30

六、后勤保障:

1、由后勤处等人负责

2、经费预算:车费6600十餐费15300十奖品费3000

附一:

一、安中20xx三八节女职工春游活动领导小组

1、组 长:

2、副组长:

组 员:

二、安中20xx三八节女职工春游活动工作小组

1、总负责人:、

2 、髙三女工组负责人:、

3、髙二女工组负责人: 、

4、髙一女工组负责人: 、

5、安外女工组负责人: 、

6、后勤教辅女工组负责人:

7、摄影组负责人:、

8、奖品组负责人:、

9、后勤组负责人:、

10、安全组负责人:、

三、乘车分组名单(168人):

一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二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三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四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五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六号车(28人)

组长:

组员:(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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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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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a.团号_________(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________(附名单);

b.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c.出发时间__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

d.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

e.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g.用餐次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h.住宿次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i.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景点门票_____________________;

k.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

l.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m.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a.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b.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2.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a.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b.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a.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a.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b.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c.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5.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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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局创卫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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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国家卫生县城,迎接考核验收,根据全县统一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周密组织、强力推进,完成创卫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

增加环卫、公共保洁设施:根据创建需要我局联合县民政局一起加大环卫投入力度,开展景区、宾馆环境整治,优化了旅游景区周边环境。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以环境治理为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环境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卫生死角的垃圾,严格做好除四害工作,大力除害,取得较明显的成绩,四害密度不断下降。

为做好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四害”繁殖活动高峰期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净化环境卫生,防制疾病经四害传播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对公共场所进行监控和防制,效果良好。

印发除四害方案,病媒生物防制活动通知。大力开展了以清除垃圾、积水等蚊蝇孳生地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突击整治工作,全面整治了环境卫生,清除了蟑螂卵和蟑迹。加强清扫、保洁管理,清理卫生死角。对所有卫生死角按区域分清责任,全面进行彻底清理。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认真清除垃圾、余泥渣土,垃圾收集、清运及时、环境整洁,做到无蚊、蝇孳生地,并搞好绿化美化。

★健康教育工作。

按照创建要求,努力开展宣传工作,使健康知识深入人心,效果明显。一是针对长期办公人员的健康状况开展健康教育系列培训。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健康教育和服务活动,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健康知识,制定了旅游局禁烟暂行办法,设立控烟员1名,对吸烟行为进行劝导。

★宣传教育工作

在创建宣传工作中,我们按照创卫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各种宣传阵地,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共建美好幸福家园为主题,在景区、宾馆、旅行社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宣传,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创卫意识、文明意识、卫生意识明显增强。我局的创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不足。我局全体职工将以我县争创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卫活动,加大创卫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体旅游干部的创卫意识,为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验收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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