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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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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6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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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xx年,区卫生计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实现了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机构合、资源合、人心合”,做到了工作不松,力度不减,推动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打好了的收官之战,我区荣获全市卫生重点工作考绩优秀单位荣誉。

一、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卫生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深入实施。全年各公立医疗机构就诊人次267.78万人次,与去年同期比增加12.29%。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各区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药销售金额均超过或达到市下达指标。适时开展单病种收费服务,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了配置。

二是社会力量办医改革高效推进。推进温州和平国际医院项目,全年完成投资额1476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7.66%。新引进温州怡宁老年医院(温州康宁)项目,投资1亿元,新增床位300张,目前正在进行病房、行政楼和职工宿舍的施工;推进温州养老养生康复城项目,目前已注册公司,项目总体规划尚在国土资源部审批中。着手编制《瓯海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生命健康小镇项目,该项目在首届浙江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上进行了推荐,与17家中外企业进行项目洽谈,受到郑继伟副省长等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已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签订了树兰温州国际医养中心项目、精准医疗诊疗中心项目、原能生命健康综合体项目、益医健康产业智创园等5项意向投资,先期投资金额超30亿元。社会力量办医改革的推进,为群众提供了优质医疗服务,促进了健康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是医养融合改革创新开展。医养融合改革是区委1+3改革项目,我区以“护理型养老”、“中心型养老”、“居家型养老”3种模式,将“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同时全面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联创试点,启动养老机构与社区医院之间的“直通车”模式。“护理型养老”将医院转型为养老机构。如万福医院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是我市首家开展“医养结合”的民办医疗机构。“中心型养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划设养老区。如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新医院大楼布局重新调整,开展以中心养老为主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推行“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居家型养老”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疗服务。如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医养协作单位”,为没有特护或者子女无法照顾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三项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新的模式、新的开端,为深化医养融合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四是分级诊疗制度全市。深入开展“双下沉,两提升”工程,13家医疗卫生单位已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建立了紧密协作关系;组建了2个医疗联合体,已开展双向转诊,其中仙岩、瞿溪等10家医疗单位已开展专家预约,共预约上转464人,下转1156人。组织“责任医师进村居,签约服务促健康”活动,高效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各医疗卫生单位纷纷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如泽雅开展订单式签约服务,仙岩开展亲情式签约服务,郭溪开展互动式签约服务,娄桥、潘桥、丽岙、三垟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签约服务。20xx年全区签约8.45万人,规范签约率19.76%,其中重点人群5.1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47.77%,基层就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达到73.18%。

二、全面推进转型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再提升。20xx年,我区奖扶特扶、慰问关怀、失独关爱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政策不断优化。经审核确认,全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人数5798人,区财政共下拨补助资金2513.6806万元。奖扶对象1644人,特扶对象72人,共发放奖扶、特扶金255.192万元。区级慰问计生困难家庭312户,关怀救助计生特殊家庭6户,送上慰问金34.25万元。各镇街慰问救助困难家庭478户,投入资金26.638万元。省计划生育暗访组在检查后认为,我区利导机制较为完善,甚至好于浙北地区。二是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再提升。我区推出11项举措,强化了信息互换、均等化服务、区域协作与督查考核,推进流动人口精准化管理服务。三是性别比治理工作再提升。完善“两非”打击举报查处联系与孕情消失倒查制度。发动基层,积极开展“两非”线索挖掘,20xx年10月12日,专案组在深圳成功捣毁一个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犯罪团伙,刑拘3人。四是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再提升。将村级计生服务员免费体检作为计划生育实事项目,为300名村级计生服务员提供了免费体检。五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再完善。推出了“府院联动”征收机制,有效遏制了多孩违法生育行为。六是生育服务证改革出成效。我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推进改革。实现再生育审批系统与省政府审批网“两网合一”无缝对接,并推行“一站式”网上办理与“三级联动”网上审批,极大地便利了群众。

三、全面实施惠民工程,民生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解民所需。20xx年,我区在计生家庭保障、优生两免、两癌筛查方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投入三辆流动服务车,为泽雅、仙岩山区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

二是推进智慧卫生惠民利民。创新“互联网+”医疗模式。为解决山区群众和城市社区老年患者对刷卡报销、定期体检、电子随访、公共卫生服务等需求,我区率全市之先对“社区卫生服务车”进行改造升级,利用3G/4G等无线技术,开展“无线巡诊”服务,通过“互联网+”医疗模式打通与社保系统、医疗系统的联通路径,全力打造车轮上的“流动医院”,把诊室搬到患者家门口。通过温州智慧健康APP,为群众提供便利的预约挂号服务,并优化了区域信息采集,实现一卡通,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提供了信息保障。

三是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民生。公共卫生工作做好了群众没感觉,做不好影响巨大。我区时刻注意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研判形势,对症施策。深化妇幼品牌服务,“两免”检查率稳步上升,两癌筛查超额完成(宫颈癌筛查9744人、乳腺癌筛查2902人),三项筛查指标全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连续十三年实现户籍孕产妇“零死亡”。积极发挥卫生监督职能,在创卫、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四小行业监管、非法行医的打击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回顾总结过去的一年,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副主任王陇德、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杨青、国家卫计委人口专家委员会顾宝昌等领导先后到我区调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等工作,这是对我区卫生计生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一种鼓励。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卫生计生主要发展指标离群众的预期仍有一定差距,部分指标任务完成压力仍然较大,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树立信心,把握好20xx年的具体工作,总的来说,要做好六个深化,六个推进。

四、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责任医师签约服务。推进全科医生特色签约服务。6月底前出台《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办法》,20xx年全区规范签约率达25%以上,其中重点人群签约率达50% 以上。二是全面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完善省市医院优质资源下沉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城市医院医生对口支援规范管理。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引进优质资源,通过帮、扶、带、教等多种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和内容,提高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三是探索医疗管理制度创新。实行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降耗提效。积极配合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工作,遏制药品价格虚高现象;探索公立医院药房运营管理新模式。协助社保部门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差别化报销政策调整力度,强化医保政策引导作用,助推基层首诊。四是积极开展“智慧医疗”建设。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延伸医疗服务的能力,构筑“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开展远程医疗试点,开展上门巡诊和移动随访服务,为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提供医疗支撑。积极推进电子大数据库全市共享,为预约挂号、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技术支持。启动区影像心电中心建设,整合区域影像心电资源。开展医院诊间结算和快捷支付项目建设。启动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向居民开放工程。做好新大楼卫计信息化中心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系统维护,确保卫计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五、深化社会力量办医,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一是科学编制《瓯海区生命健康产业20xx-20xx发展规划》。从“大健康”理念出发,科学编制生命健康发展规划。在规划中给社会办医合理发展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一批规模大并能够做精做细的医疗机构。加快温州和平国际医院工程建设,一期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尽快启动二期项目手续办理;温州怡宁老年病医院力争在20xx年初开诊营业;继续推进郭溪康复城项目的规划、土地、征地等相关手续。三是全面推进医养融合改革。梳理整合一批具备使用条件的老医疗用房,吸引社会资本发展医疗护理养老产业,深化居家养老模式。探索建立“医养融合”信息化服务体系和“健康瓯海”多功能APP项目,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四是重点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推进“温州生命健康小镇”项目,引进高端医疗和健康相关产业投资,推动温州生命健康科教研究中心和原能生命健康综合体等项目落地。

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医疗质量提升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社区服务站为网底,以村卫生室、巡回医疗点为补充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20分钟服务圈。以省中心镇卫生院创建为载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推进机构资源整合。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做到“工作融合、人员融入、情感融洽”。指导各镇街推进卫生计生资源整合,稳定基层卫生计生工作队伍和网络,推进基层卫生技术服务资源的融合发展。三是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良好工作环境。四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继续举办专题培训,开展学历补偿教育和进修,鼓励医学毕业生、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社会化招聘定向培养机制。五是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积极创建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拓展中医优势特色服务项目,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大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简、验、廉、便的中医诊疗服务。

七、深化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居民健康水平提升

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认真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霍乱、麻疹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防控应对工作。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治疗管理工作。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检测工作。落实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和催种服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方式创新。二是加强卫生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强化社会应急联动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启动区域卫计应急指挥平台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和培训,稳步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舆情监测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准备,按照“国家规范和省规范”要求,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加快推进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和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窝沟封闭学校覆盖率和窝沟封闭率达到8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平均反应时间小于25分钟,现场应急处置率超过95%。积极争取创建慢病示范区。四是推动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发展。继续完善妇幼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配合逐步调整完善的生育政策,持续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深化计划生育家庭公共服务,健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工作相关机制,建立和完善与医疗机构的工作对接机制及其流程规范。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人员配置,提升基层妇幼保健门诊工作质量。继续构建合理有序的孕产妇、儿童保健基层首诊、分级服务的管理体系,推进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流动对象的系统管理质量。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加强产科儿科质量建设。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继续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五是切实做好干部保健工作。高度重视十分保健工作,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开展签约服务和单病种管理,努力实现保健体系完善、健康知识基本普及、保健服务功能先进、干部身体素质良好、心理素质健康和谐的目标。六是深化卫生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工作。强化卫生执法综合监督,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完善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加强省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手持终端运用,改进阳光执法e平台,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化平台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职能,确保群众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安全。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制度,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八、深化计划生育工作,推进各项政策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优生优育优教活动。深入实施“三优”促进工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要以高龄妇女为重点对象加大优生优育宣传力度。20xx年至少建成一个以上省级示范“三优”指导中心。二是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做好政策衔接,加强舆论引导,防止政策外多孩生育大幅增加。落实出生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创新生育服务证登记方式。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事、婚育情况承诺和全程代办服务等制度。三是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健全出生个案信息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有效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目标。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普及青春健康教育,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开展群众性宣传,利用区卫生计生网站和健康瓯海微信等媒体,加强新媒体宣传,扩大新形势下计生协工作的影响面。五是依据“普二”政策,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进奖扶特扶、慰问关怀、失独关爱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政策的提标扩面。

九、深化党的建设,推进良好形象树立

一是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深化廉政行风建设“1+8”文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源头防控,建章立制,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研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卫计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三是强化政风行风建设。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以“万人评议基层站所”为载体,加大“庸懒散”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改进会风文风学风,精简会议文件,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完善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工作机制,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机制,严肃查处收受药品、器械耗材回扣等行为,坚决纠正办医行医不正之风。打造党风正、政风清、医风新的廉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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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2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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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保证,开展好计划生育的关键无疑是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能否发挥好村级第一道防线的控制能力,是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关键。9月28日至30日,根据县委书记刘新利的要求,政府组织了调研组一行6人,在魏国华常委的带领下,在全县范围内就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广泛的调研活动,进一步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一些初步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情况

(一)全县村级计生专干的组织状况

全县共有7个乡镇,41个行政村。目前村级全部配备了计生专干,有15人,计划生育助理员9人,村宣传员36人。总体上看,经过近几年的调整、稳定、提高,我县村级计生专干队伍进一步稳定,年龄文化结构不断改善,报酬基本落实,第一道防线作用能较好发挥。

学历情况:全部达到了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中专以上32人,占53%,高中9人,占15%,初中19人,占32%。

年龄结构:30岁以下26人,占43%,31-40岁有28人,占47%,41-50岁6人,占10%。

计生工作年限:5年及以下现在职26人,占全部计生服务人员的43%,6-XX年的21人,占35%,11-20年的13人,占22%。

(二)计生专干现行工资的发放渠道和标准

乡镇工资发放渠道来看,6个乡镇由乡镇统一发放,1个镇(没有乡镇转移支付资金)自行支付。每年年底兑现工资,都能按时支付,不存在报酬拖欠或不落实情况。

从落实标准来看,县财政每月给计生专干岗位津贴50元,另外由乡镇或乡村共同支付的工资由乡镇党委进行审批,从县级给乡级转移支付款项中的“工资款”部分发放。

二、计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调研组看到所到之处的楼道内和科室的墙壁上悬挂了计生宣传标语,楼道内的墙壁上悬挂了大玻璃框,里面放有避孕药具以及日常预防保健药品,方便了广大群众。

加大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喀尔交乡、托斯特乡2个乡级中心服务站建设,其他乡镇的中心服务站项目正在积极争取中。

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县财政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目前,共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9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万元;计划生育事业递增经费4.75万元;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经费3万元;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5.3万元(其中城镇计生业务经费0.8万元;乡镇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1万元(含免费服务经费);双创经费投入3万元,节育措施奖励金投入0.7万元。同时,免费技术服务经费4.5万元和城镇无业居民保健费6.5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中来。

从以上的调研结果来看: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是各乡镇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具体表现在:

1、计生办原来是执法部门,更名计生服务站后,编制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她们不是学医疗保健专业的不能走职称,仍然按事业编制发放工资。更名为服务站以后,理论上要求懂计生服务工作技术的人员,但是在这方面的技术人员很少,正常的工作难以开展,更不用说业务上的拓展。

2、懂汉文的干部少。由于这里是民族地区,哈族人口占绝大多数,计生服务工作中哈族干部占多数。由于他们从小上的是民族学校,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汉语教育,无论是在处理文件(汉文)还是在语言交流上(跟汉族农牧民)都存在一定的困难。

3、整体结构老龄化。从事计生服务的干部年数很长,计生专干的报酬不是很高,部分村计生宣传员相继离职,给计生宣传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信息的普及,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许多工作都离不开计算机,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很少,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人员流动性大。由于这里是牧业地区,大部分牧民从事放牧业,他们随着春秋转场迁移到别的地方放牧,乡里没有为计生宣传服务配备专车,这就为开展计生服务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

5、计划生育经费投入金额薄弱。经费的匮乏,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在有些领取《光荣证》农牧民家庭一次性XX元优待奖励金及城镇领取《光荣证》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每月的补贴至今未兑现。

三、建议和意见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事关改革发展全局,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

1、县乡两级高度重视。当前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时期,一些工作都跟计划生育工作挂钩,若计划生育工作不过关,那就是“一票否决”,所以各级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2、进一步提高乡级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建设,努力建设适应形势发展所需的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部门工作队伍、群众工作队伍。

3、落实好计生专干待遇。目前我县县、乡、村三级财政状况,若想进一步提高计生专干工资待遇,仅凭县、乡两级还不够,关键是地区财政要给予大力支持,并出台相应政策,县级以下具体组织抓落实。

4、严格兑现奖励政策。把领取《光荣证》的农牧民、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最关心的一次性奖励金及每月生活补贴协调各部门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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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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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流动人口(指外出培训进修、停薪留职、职工家属、聘用临时工、租用学校门店等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全面实现教育局与县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目标,提高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订《2019年度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l、当年计划生育率100%;

2、持证生育对象一年四次等时距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妇检,参检率100%;

3、在孕女王女合同签订率100%;

4、孕妇上报与出生情况相符,对怀孕对象跟踪服务率达100%;

5、当年生育一孩妇女上环率90%以上(皮埋、结扎参与上环率计算)(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6、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7、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对象合同签订率100%;

8、一年两次育龄妇女妇检参检率100%;

9、当年生育的二孩妇女结扎率90%以上(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10、持证率100%(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生育证明书);

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100%;

12、女性流动人口中当年生育的人员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l3、流入人口验证率100%;

14、女性流动人口合同签订率100%;

15、出生婴√L性别比达到国家科学测算正常比例:107(男):100(女)。

二、综合管理

l、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网络管理,中心校与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2、按计生工作要求及文件规定的程序按时办理一切手续。

3、搞好对育龄妇女的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对49岁以上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活动。

4、继续加强完善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其中要特别注意掌握人员的变动情况,做好9月中旬的更卡工作);按时报送计划生育的表、册、卡、单及相关材料,要求准确可靠,差错率为零。

5、随时掌握计生工作的新要求,并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好育龄对象的培训工作。

三、奖励和惩罚

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终由中心校织检查结帐。

1、总分达90分以上,且无恶性案件、“两非”案件、计划生育率达100%的单位为达标单位。

2、对未达标单位的领导班子实行诫勉,并按罗发[2019]7号文件进行否决,取消参与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并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政策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中心校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3月11日 20xx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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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3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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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9月30日,市共有流动人口40652人,其中流出人口39468人,流入人口1184人;流出人口中育龄妇女17602人、已婚育龄妇女13557人、跨省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0985人,流入人口中育龄妇女502人、已婚育龄妇女478人、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66人。 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提交率达到99.23%以上,信息反馈率、信息接收率达到100%,信息反馈和接收及时率达到98.48%以上,有效联系率达到97.9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率达到97.9%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统筹到位,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坚持三个纳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会议集体进行研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部门职责范畴,做到每年考核。今年全市召开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会议,明确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网格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为重点,加大阵地建设投入,开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同时市政府与23个市直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

二是坚持三个落实。全市建立了市直部门年度计生工作述职制度。今年9月,全市组织计生工作述职会,各市直部门进行计生工作述职,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点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从安排部署到具体实施的责任明确,力度进一步增强。扩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充实工作力量。今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市流管站新增流动人口以钱养事编制2个,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流管工作人员2名,进一步充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力量。

(二)坚持宣传到位,实现全覆盖一是市人口计生局利用宣传折页、计生短信、广播网络等载体,向流动人口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乡镇、村社区计生干部进村入户,把《流动人口服务指南》、《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共计30000余份分发到流动人口手中,引导他们依法履行计生义务,了解可享受的计生免费服务项目,清楚流出前、流入后的办事程序等。二是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人口学校作用,开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课,宣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便民维权措施,使他们及时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等享有知情权,自觉地接受当地计生部门的管理与服务。三是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0xx年换届后,市人口计生局及时组织全市基层计生专干近300人,举办了为期3天业务培训,同时以陆城城区为重点,组织对全市计生联防管理单位150余人,进行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培训。

(三)坚持服务维权到位,推进均等化一是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强化村居功能,整合部门资源,设立村居一站式服务中心,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推进社会创新管理,实行就业有人管,大病有救助,就学能保障,使他们真正的感受到家的温暖,有市民化的待遇。目前,全市144个村社区均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11个乡镇设置免费避孕药具自取箱共186个。

二是全面推行现居住地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共为3双新婚夫妻办理了一孩生育服务证。

三是设立12356维权举报电话,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咨询、维权服务。并在我市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中讲解和解答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

四是试点先行,全力推进服务均等化。因地制宜,全力打造服务型特色园区、社区和小区。根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特点,全市以陆城街道社区、枝城居住小区、红花工业园区,打造以服务人民群众、帮助流动人口及弱势群体救助为重点的均等化服务型特色示范点,切实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村居、集贸市场建立流动人口之家,集中开展流动人口政策、生殖健康知识、避孕知识等知识培训和咨询,设置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让流动人口真正感受到了“市民化服务”的氛围。

市乡两级计生服务机构实行定时定点上门等多种形式,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电话咨询、避孕药具免费领取、紧急避孕等服务,使育龄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免费享受温馨的咨询服务;不出社区就能免费取到所需药具和计生宣传品;不出街道就能免费接受计生基本技术服务。

(四)坚持活动到位,推进人性化服务一是扎实开展“暖冬行动”。今年,以都计生[20xx]44号下发了《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注外出游子、情系返乡姐妹”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召开专题会议对暖冬行动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活动的具体内容。自去年11月以来,各乡镇组织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

即组织一次送政策、送知识下乡,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活动;组织一次送亲情、送温暖活动、开展一次贫困慰问活动;组织一次送健康、送服务活动,开展一次免费技术服务;组织一次送祝福、问需求活动,开展一次谈心活动;组织一次部门联动、大执法,开展一次流入人口清理查验活动;组织一次进村入户、服务上门活动,开展一次流出人口信息核查。二是市乡村三级开展“人口计生慰问”活动。关爱流动人口、救助弱势群体,使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五)坚持信息核查到位,规范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完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由村(居)负责对流入、流出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登记,由乡镇审核并录入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每月度进行一次信息更新,每季度由乡镇组织开展联合大清查,摸清流动育龄妇女底数;

二是坚持例会制度。每月召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市、镇、村三级把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纳入计生月例会内容;

三是坚持督查制度。全市每半年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工作督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

四是建立PADIS平台应用通报制度。建立PADIS流管系统日登陆周反馈月通报工作制度。各乡镇专人每日登陆平台负责平台信息提交、登记、反馈工作,对收到的协查反馈信息,做到当日核实、当日反馈。市人口计生局每月对平台应用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每月信息反馈率达到100%;

五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人口计生局积极协调督促公安、民政、卫生、工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每月互通信息;督促民政、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每月实名通报流动人口婚姻登记、生育、新生儿入户等信息,实现了市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

(六)坚持协作到位,努力实现区域一盘棋积极推进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计生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和通报信息20xx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20xx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截至目前,我市人口计生局先后与北京、广东、陕西等省56个县市区省内89个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签订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双向协议,明确双方的协作内容和责任,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和协作联系制度,逐步形成了两地间流动人口“源头互动、管理互补、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局面,不断推进区域协作“一盘棋”。

与市其他县市区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加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了市区县间信息通报制度。凡是市内流动人口,发现其流动及时通过QQ流管平台进行信息核查,一经核实迅速进行建档登记;建立了层级工作协商、协调机制;通过与省内其他城市建立区域协作关系,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建立信息协查通报制度,形成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省外建立区域协作关系,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建立信息协查通报制度及违法生育案件协查制度,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

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和协作联系制度,有序的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的形成。20xx年,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是区域双向协作力度有待加强,流出人口跟踪服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流动人口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及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入人口还存在底数不清等情况,这些都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

三、20xx年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初步打算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围绕管理信息化、服务均等化、推进区域化、工作人性化的“四化”方针,努力打造数字计生、诚信计生。

一是夯实基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网络。进一步健络化,要依托村组、社区,进一步完善以计生专干为主体的流动人口行政管理网络;依托各级计生服务站(室),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服务人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网络;依托各级协会组织,建立和完善以计生协会会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群众工作网络。

二是区域协作,保障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一盘棋”。继续加强与跨省流入市、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流动人口跨地区合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协作内容。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协作手段和方式,加快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进程。积极加强与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推动信息共享。

三是积极探索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流动人口新婚夫妇免费参加健康检查,接受优生咨询指导;社会保险参保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免费享受优生筛查。关怀关爱服务均等化。积极实施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公开服务项目,实行服务承诺,将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由户籍人口延伸到流动人口,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向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倾斜,帮助解决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等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率,逐步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

四是围绕提升数据质量,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20xx年,全员及流动人口平台数据更新及时,全市二库一平台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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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持词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会议相关,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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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们XX镇的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今天我们召开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就当前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今天的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就是村支部书记、管理区的领导同志参观学习闫楼镇、阿城镇、寿张镇的先进村级服务室、村级人口文化大院;第二个阶段就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下面进行第二个阶段的会议,共有三项议程:

下面进行第一项:发言,首先请上台发言,做准备;下面请上台发言。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党委副书记魏强同志安排部署当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会议进行第三项:请党委书记曹凤昌同志讲话。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议程进行完了,我们先后参观了闫楼镇、阿城镇、寿张镇的先进村级服务室、村级人口文化大院, 先后发了言,魏书记安排部署了当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尤其对当前村级服务室建设工作讲了具体的意见,提出了详尽的要求;曹书记代表镇党委政府做了重要讲话,对当前的工作进行了强调,给同志们提出很高的要求,希望同志们能够真正领会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当前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尤其是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工作,针对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工作,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认识要到位。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是村级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阵地,也是上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你这个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目前,我镇49个村级服务室大部分存在破、旧、漏、办公设施不齐全等问题,已经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也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形象,所以说,开展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行动要迅速。县、镇两级针对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都出台了政策,拨付了启动资金,同志们一定要吃透政策,早晚都要干,晚干不如早干,所以,同志们会后一定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镇里的时间安排,利用秋收前的这几天时间,迅速开展这项工作。

第三:标准一定要高。同志们一定不要有应付、糊弄的思想,一定要利用好这有限的资金,严格按照县的要求,干出高标准的活来,确保镇、县验收通过。

第四:督导考核要严格。各管理区要督导所辖村严格按照县的标准开展这项工作,计生办要按照考核方案对各村的进度进行考核,划出分数,排出名次,严格兑现奖励资金。

最后,相信同志们都能够按照要求的时间、要求的标准全面完成这项工作任务。

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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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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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社区为契机,以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统一起来,转变工作作风,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及运作方法推进新的工作机制的建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宣传,营造优良氛围

社区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依托,利用人口学校,宣传橱窗、黑板报、永久性标语等进行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及优生优育。通过“10.28”、“3.8”、“5.29”、“7.11”等节日,不遗余力的宣传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项目、计划生育政策等,并为广大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和避孕套。举办社区一年一度的文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计生协会和计生文艺宣传队的作用,不遗余力的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

三、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各项工作职责

1、对32个居民小组调整和配备了30位责任性较强的计生会员小组长,做到人员、报酬、职责三落实,并每月一次对她们进行计生政策、生殖保健知识的培训,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服务。

2、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建立了协会理事班子,分别由书记担任名誉会长,社区主任担任会长,支部委员担任专职副会长,人口主任担任秘书长,理事班子有4名人员组成,他们之间有辖区居民、有老党员,并且不定期召开协会理事会议,研究协会工作新方法和新思路。

四、强化做好优质服务,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和谐发展

1、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开展优质服务,知情选择,指导育龄妇女落实长效、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社区大范围的开展各类妇科病的检查和防治工作及培训会,邀请知名人士不定期到社区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知识讲解。为她们提供了“无病早防、有病早医”的科学依据,有效促进妇女的身心健康。

2、按照《流动人口管理措施》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将流动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社区每季度组织由支书主任带队的专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小组,负责对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集中的清理与排查,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信息和资料。组织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了一次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和三次妇检,并对查出有妇科病的人员进行了免费发药及跟踪治疗。社区不定期组织对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清理,开展各种流动人口计生宣传服务活动,并邀请流动人口加入计生协会。

3、药具工作。制定避孕药具管理使用措施,规范服务标准,完善药具网络建设,增强药具服务能力,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和培训力度。使广大育龄群众能够了解节育避孕药具,能够知情选择,为药具管理工作实现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现用药居民的知情选择,更确切掌握避孕药具知识,采取了墙报、板报、宣传栏、培训班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利用“3.8”、“7.11”、“5.29”等特别节日上街发放药具及有关宣传资料,使广大居民对药具科普知识、计生知识、生殖保健常识等有了深刻的了解。并组织辖区已婚育龄女参加避孕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及资料的收集工作。

五、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

1、社区以计生协会为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协会会员的作用,带领广大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好协会联系户制度,利用人口学校、协会之家等宣传阵地对协会会员不定期进行培训。扩大计生工作队伍,让每一个中心户长基本了解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主动为各小组居民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2、全面加强居民自治工作,以实行居民自治为基础,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在居民自治工作的作用,赋予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增强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和整体水平,增强群众的“四自”能力,确保“三率”达标。

六、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夯实信息数据基础。

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完善PIS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强化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确保PIS数据全面、准确、完善,信息真实有效,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支撑,同时也方便了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及居民查找相关资料,更及时、高效的服务于群众。

201x年里,组织和团结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不断地完善和创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团队的建设和培训,使每一个成员都能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组织能力和服务能力,使居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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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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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法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局面,结合我_____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20____年1月1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二、责任内容

各科主任对全科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负责,要组织全科同志,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条例。

(1)实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

(2)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怀孕、生育。

(3)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节制生育;计划外怀孕的应当及时中止妊娠。

(4)实行优生优育,做好婚前检查和孕期保健。

(5)每年三月、十一月组织对全院育龄人群进行“三查”(即:查病情、查环情、查孕情),要求各科室要做到百分之百参与,“两清”(计划外怀孕补救清、节育措施落实清),“一服务”(对查出的妇女并给予治疗服务)。

三、责任追究

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科室目标责任制内容之一,认真执行。对于违反生育政策者,_____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取消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科室本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并追究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由_____和科室各保存一份。

单位(盖章):__________ 责任科室: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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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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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XX年1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长可,副主任周军、刘灿,党组副书记徐大强,委员王渝、吴俊及社工委负责人对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人就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到元石镇桂泉村、师古镇红豆村等地实地查看了解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及计生服务站干部职工、基层计生干部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市委提出的“二四六八”和重返“十强”目标,以搞好灾后再生育服务与恢复服务体系为重点,强化宣传,夯实基础,规范服务,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肩负着抗震救灾的艰巨任务,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仍然走在德阳市、四川省乃至全国前列,并创造了先进经验。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四川省以及德阳市人口计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基层协会先进集体、全国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先进单位、全省生育关怀行动先进集体;市人口计生局被省人事厅和省人口计生委授予集体三等功,连续三年保持了全国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光荣称号。XX年度,我市出生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政策生育率、人均财政投入预算等各项工作指标均优于控制目标和任务数,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一)以贴心服务化解突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全力抓好再生育服务,温暖民心。“5.12”特大地震后,市人口计生局在第一时间对子女遇难家庭进行摸底调查登记,最终确定符合灾后再生育条件的516户。撰写《什邡市“5.12”地震中遇难独生子女父母生育意愿的调查报告》,及时向省、市相关部门反映了灾后群众再生育意愿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启动了生育关怀行动和灾后再生育服务工作。市人口计生局特事特办,在农户家中现场调查,现场审批,现场送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开辟了灾后再生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同时,通过省人口计生委与华西医大、四川省生殖卫生学院等国家、省级医院取得联系,开辟了技术服务“绿色通道”。先后邀请了北京心理学、妇幼保健专家和省生殖卫生学院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专家教授定期到什邡进行心理疏导、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知识培训,开展灾后再生育调研、技术指导和坐诊、再生育能力评估、医学检查、流产情况医学调查与分析等,让灾后再生育对象在家免费享受国家级和省级专家服务。规范建立灾后再生育对象个人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在德阳市率先免费为待孕妇女发放叶酸等营养素干预药物。对未孕的再生育对象进行科学分析和生育能力评估,制定方案,通过“绿色通道”实施生殖辅助技术帮助怀孕;对已安全分娩的妇女进行产后随访。及时发出《致灾后再生育对象的公开信》,特别提醒我市灾后再生育对象科学就医,定点就医,使再生育对象避免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全市有516个灾后再生育家庭(其中能够生育的有443个),截止目前,已生育251个(已生试管婴儿7例),现孕28人(其中试管婴儿5例)。这些家庭实现了再生育,给多个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消除可能因人口计生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为我市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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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讲话_讲话稿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演讲稿,全文共 2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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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简要总结全县20xx年度主要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20xx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迅速掀起春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高潮,争取全年工作主动,为确保国优、省先进、全市第一奠定坚实基础。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我委党组研究的意见,我先讲三点,然后,贾书记和闫县长还要分别作重要讲话。

一、20xx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回顾

20xx年,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再次保持了全市综合考评第一的先进位次。主要做了以下九项工作。一是积极启动出生缺陷预防试点工作。作为全市唯一出生缺陷预防工作试点县,及时成立了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对县、乡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就出生缺陷预防专业知识、相关政策进行了培训,以瞿阳镇、阳丰乡为试点,开展了基线调查和优生监测。5月21日,举行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启动仪式,省计生委陈主任、市政府刘市长和市计生委杨主任、县委赵书记等省、市、县领导出席仪式。自8月份正式开始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在每个月的8号、18号和28号,为持证对象免费进行优生知识培训,免费发放叶酸片,免费进行优生五项检测,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二是严格落实了生育节育政策。在春、秋两季适时开展了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落实四项手术9477例,其中上环5971例、结扎2588例、人流630例、引产288例;随访避孕节育对象11650人,普查已婚育龄妇女33418人,查出患病8492人,治疗7332人,组织鉴定成人残989人,并对申报的110名病残儿严格把关,逐人见面调查。扎实开展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和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出20xx年以来城镇居民违法生育86人,流动人口违法生育1615人,落后乡村违法生育1283人,已处理1273人,进一步规范了生育秩序。我县城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的做法在全市现场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三是坚定不移地综合治理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强化对持证对象的全程监控,排查“两非”案件线索,加大打击“两非”力度。去年9月2日,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我们与卫生、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对县中医院彩超医师朱琴玲所开的黑诊所进行了打击,依法扣押了彩超、b超和相关医疗器械。全年共查处“两非”案件29起,注销二孩生育证10个,罚款1.4万元,收缴b超机1台,处理相关人员21人。四是进一步落实了各项计生奖励优待政策。按照市政府〔20xx〕85文件,出台了我县《关于进一步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意见》,认真测算了所需经费,加大了各项奖励优待政策的落实力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45.68万元,其中农村独女家庭每户每月奖励20元;严格按程序确认了100名新增奖励扶助对象,全年共为764名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45.84万元;确认了41名特别扶助对象,为33名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和8名独生子女伤残的父母发放特别扶助金4.728万元;审核确认了861名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在升入本县高中时享受降10分录取政策;为2名独生子女死亡后不能再生育的父母各发放了10000元救助金;为一对符合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奖励;为37户政策内双女绝育家庭发放了3.7万元的节育奖;为11684户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和4381户计内双女家庭免除参合费32.13万元;全部落实了康检、四术免费政策,减免四术费用45万元。五是强化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以迎接国家流动人口专项调研为契机,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规范,对流出人口强化合同管理,与流入地加强信息交流;对流入人口进行拉网排查,排查出城区流入人口82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18人;扎实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共采集流动人口信息9901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3999人。六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基本国策在河南”宣传活动,坚持康检前培训制度,4月和12月,县人口计生委分别对县、乡、村计生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七是加强了计生药具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计生药具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全县药具应用率、随访率、发放及时率、发放到位率均达100%,使用有效率保持在98%以上,5月省计生委领导调研时对我县药具工作给予充分肯定,11月份全市药具工作效率评估总结现场会上,我县作了典型发言。八是兑现了奖惩。7月1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人口计生工作奖惩大会,县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县委书记赵文峰作重要讲话,会上,对在20xx年度获得全市先进的4个乡镇给予通令嘉奖,对连续5年获得全市先进的两个乡分别奖励现金5万元,对3个乡镇技术服务中心、4个乡镇计生办、11个县直单位、34个行政村、120名人口计生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奖励现金达17.6万元。同时对12个村(居)委会和3个县直单位给予重点管理,“一票否决”了1个村,对被市重点管理的凤鸣谷风景区给予了跟踪处理。九是认真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本着以评估促工作的理念,组织人员反复学习评估方案,进行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认真开展自评,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通过评估进一步提升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回顾去年的工作,成绩显著,但在成绩面前,我们务必头脑清醒,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冷静分析形势,全面查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低生育水平反弹压力大。个别地方人口控制能力下降,执行生育政策过宽,有的甚至受利益驱动,以收费罚款为目的,放任二孩超生,以罚代生,以罚代管。从我们计生委掌握的情况看,可以说村村都存在政策外生育,有的还不只一个两个,有的村还存在政策外多孩出生。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很簿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严重不足,计生服务中心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没有形成,不少村室没有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村计生管理员的素质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不到位。一方面是流出人口管理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县外流人口越来越多,且大部分是育龄人员,这些人中有未婚先育者,有一孩、二孩妇女借机超生者。另一方面,城区流入人口不断增加,且流动性大,给属地管理造成很大压力,稍有疏忽,就会出现漏洞。四是“两非”行为打击难。对“两非”案件存在着取证难,执法难,处理难的问题,这是导致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的主要因素。五是个别同志思想认识不够。一些乡镇的同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心中无数,思想上重视不够,工作上盲目乐观,满足现状,缺乏调查研究,缺乏过硬措施,责任不到位,经费不落实,致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政策措施在当地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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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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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x年,X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以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或计生知识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员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为营造“五种环境”、推进“三大转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一把手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

坚持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确保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

二、坚持基础工作签订联保责任书

计划生育责任书要层层签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个人保班组,班组保科室、区队,科室保全公司的联保体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民工普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有弹性用工的单位,要按《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对所用弹性工的婚育证明进行认真核实登记。

四、坚持以人为本完成各项控制指标

保证完成以下控制指标:本单位无计划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现象;计划生育率达到1;无早婚、早育,持证怀孕率1;弹性工计划生育落实到位,无盲区、死角。

五、坚持齐抓共管落实部门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要求,共同做好公司的计生工作。在公司民工队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中,要切实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及时与计生部门互通相关信息。在宣传教育中,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学习宣传之中,树立婚育新观念,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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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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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县计生局正确指导下,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我乡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供优质服务

对于流动人口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转变流进人员的婚育观念,对于新落实措施的群众通过发放计生宣传手册、计划生育知识100问等资料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对于有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通过上门宣传优生知识,提供福施福营养素以及健康婚育一卡通等活动,受到了群众热烈欢迎。同时我们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对持有三证的育龄妇女免费办理孕检证明,切实做到了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并且还开展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此外,今年三八妇女节,我们发放2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面向广大居民及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受到广大群众及流动群众普遍欢迎。

三、开展流动人口条例宣传月活动

按照上级要求,我乡9月份集中开展了流动人口条例宣传月活动,设立咨询台,流动人口宣传展牌等,发放宣传品1000多份。受到广大老百姓好评。

四、周密布署,做好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工作

县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会后,我乡认真布署,召开全乡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管乡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这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五、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乡工作人员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尚有差距,还有一些困难亟待解决,总之,我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尽管困难再大,我们乡全体人员都有信心、有决心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20xx年的工作思路:

1、加大流出人口的办证力度,利用“双节”在外人员回来机会,加大宣传力度,对没有办证的及时补办,确保办证率达到95%以上。时间安排1月——2月。

2、搞一次留守儿童帮扶活动,使在外流动人口放心打工。时间安排3月——4月。

3、搞一次流动人口摸底,更详细掌握流动人口底数。时间安排5月。

4、对流入人口搞一次生殖健康服务。时间安排6——7月。

5、对帐卡整理。时间安排8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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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持词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会议相关,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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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20xx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进而动员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抓实干,促进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再登新台阶。 出席今天会议的县领导有:县人大副主任同志。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乡镇乡镇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副乡镇长、计生助理;县直、中省直部门的主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这次会议共有四项内容:一是作计生工作报告。二是进行表彰奖励。三是签订责任状。四是县长作重要讲话。

首先,进行会议第一项: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同志作工作报告。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表彰20xx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宣读表彰决定)

下面,进行颁奖。首先请人口计生工作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请教育局、公安局、法院、统计局、卫生局、财政局上台领奖。

下面,请人口计生工作先进个人代表上台领奖。

其他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后到人口计生局领取奖牌和证书。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签订20xx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和综合治理责任状。

首先,请中心镇上台签状。

下面,请财政局上台签状。

其他乡镇、县直、中省直部门会后补签责任状。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县长作重要讲话。

刚才,局长作了工作报告,对在人口计生工作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县长代表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县长的讲话,肯定了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作好今年的工作做出了明确安排和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魏县长的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

为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迅速传达,认真贯彻。各乡镇、各部门回去以后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把这次会议精神全面传达到基层,并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安排、部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落靠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责任状的要求,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层层分解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工作,做到褒扬先进,鞭策后进,把约束激励机制落在实处,按时完成既定目标,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效开展。

三要强化领导,着力推进。各级领导要真正把这次会议精神落在实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历亲为,抢前抓早,认真解决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建设、人员队伍建设、计生经费落实及其它重难点问题,有力推进计生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征求意见)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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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县人民政府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和“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5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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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和“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尊敬的州考核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亲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你们长期以来给予我县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县2004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以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和满意程度为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省、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经过全县各级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州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保持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面,我将县2004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和“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请予考核。

一、2004年县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基本指标完成情况

1、出生率:指标17‰,实际完成11.37‰,比指标少5.63‰。

2、自然增长率:指标9.15‰,实际完成6.1 ‰,比指标少3.05‰。

3、计划生育率:指标91.5%,实际完成97.83%,比指标增6.33%。

4、长效手术:指标7000例,实际完成7910例,超额完成910例。

5、计划外多孩:指标10人,实际出生4人,比指标少6人;

6、人均经费投入:指标县乡分别为3.5元、1.7元,实际县人均投入达3.51元、乡镇人均投入达1.72元。

(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在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认真执行黄牌警告制度并实行通报:今年对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黄牌警告各通报了2次,即以县政府〔2004〕30号文件对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以县委〔2004〕7号文件,对黄牌警告进行了通报,给予黄牌警告5个乡镇,即西一、西二、卫泸、虹溪、弥东5个乡镇,县人民政府今年10月又以弥政发〔2004〕56号、57号文件对统计年度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

2、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占农业人口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之比:指标为8%,我县2004年农业人口只有一孩家庭13313户,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数3755户,达 28.21%,比指标增20.21%。

3、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并在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与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的一孩数之比:指标为5%,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出生并在2004年领取独生子女证571人,2004年出生一孩户2908人,达19.64%,比指标增14.64%。

4、村级宣传员报酬落实:指标为县补贴60元/月,我县从1994年1月1日执行75元,另加每工作一年1元的工龄补贴,从今年1月1日起增到每人每月100元。

5、乡级服务所有编制、有人员:我县1996年县编委下达每个乡镇服务所3人,除西二、巡检司各缺1人外,已全部配齐。

二、2004年县计生局与州计生委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综合评估指标

1、为当地党委、政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确决策方面做的主要工作:一是积极为县委、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方面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准确情况;二是争取在年初预算时就将计生手术经费、“三为主”经费、“三结合”经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经费预算在内。

2、争取的工作条件主要有:一是税费改革后信息员补贴无着落,积极主动争取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了村(居)民小组1128人的补贴待遇,每人每月25元,共计每年所需33.84万元,调动了计生信息员的积极性;二是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镇按国家九部委的要求配备了3名流动人口协管员,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

3、计生局领导班子机关团结、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精神好,没有出现班子不团结而影响工作的现象。

4、在行风建设中加强了对计生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全县计生工作人员多年来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5、2004年的工作取得的新突破,一是“黄牌警告”后,计划外多孩控制较好,今年只超生4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3人;二是争取州县配套资金13万元配置局机关13套电脑,实现办公信息化;三是争取州上配套和自筹各占50%对县服务站和乡镇计生服务所配置B超等设备投资60多万元;四是争取国债资金项目156万元,新建服务站综合楼项目。

(二)量化指标

1、计划生育率州下达指标91.5%,实际完成97.83%。

2、违法多生育人数不超过10人,今年实际超生4人。

3、避孕及时率不低于73%,实际完成78%。

4、基层统计台帐运转合格率不低于80%,实际完成88%。

(三)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指标

1、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资金已全部兑现到奖励对象手中,兑现率达100%。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上级要求进行了资格认定、数据统计,资金运作符合工作规范。

(四)计生局和各乡镇都建立了“奖优免补”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对“奖优免补”工作进行了个案管理。

(五)计生局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运作正常。

三、为完成今年的责任目标,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解决计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2003年12月23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实施方案》;二是2004年4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社会扶养费征收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计划生育必要的工作经费按州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均经费投入标准,由县财政足额划拨;三是2004年8月19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镇配备3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实行聘用制,每人每月工资为300元,由县财政负担,同意从今年起村民小组计生信息员,每人每月补贴25元纳入财政预算;四是2004年11月1日会议研究了解决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及计生局信息化工程配备计算机的问题,由县财政拨款6万元为计生局配备计算机;五是2004年11月13日会议研究同意《乡镇计划生育规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实施意见》。

(二)抓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制度的考核

县委、政府于2004年2月11日至13日抽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政府办、计生等部门人员组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组,分三个组对14个乡镇2003年责任目标、黄牌警告、协会工作进行了严格考核,为兑现奖惩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为促进全年指标任务的落实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2005年1月7日至11日又抽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政府办、计生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分三个组对13个乡镇2004年责任目标、黄牌警告进行了考核。

(三)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2004年4月5日召开了全县计生工作会,总结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布置2004年工作,并进行奖惩兑现,兑现乡镇岗位目标奖23660元,兑现黄牌警告奖36000元,协会奖27300元,乡镇兑现村委会76000元。由分管副县长与乡镇长,计生局与乡镇计生办签订了双目标责任书。同时,针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难度大的实际,为了调动各乡镇的工作积极性,计生局还与各乡镇计生办单独签订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会上,进行了县协会的换届选举。会后,13个乡镇对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贯彻落实,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指标任务落实。

(四)对全县不孕不育进行诊治,切实为已婚育龄妇女排忧解难

2004年2月23日至25日在省计生科研所的支持配合下,利用3天时间对180例不孕不育进行了诊断治疗,这是我县第二次开展不孕不育诊治工作,两次共就诊375人次,随访163人,现已有13人怀孕。

(五)开展妇女生殖道感染工程普查普治,提高育龄人群的健康水平

2004年3月、5月和10月,县计生服务站先后派出3批12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省科研所项目组对、竹园、朋普3个镇开展了妇女生殖道感染工程的第三次普查普治,共完成妇女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1094例,患病率大为下降。

(六)积极开展对独生子女父母、双女结扎户奖励兑现工作,提高农村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实行“奖优免补”政策,是我省改革开放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举措。在具体落实中,我县除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外,还按照政策规定将奖励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奖励优待对象手中。从2004年5月29日至2005年1月5日,全县分四次兑现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在“奖”的方面,兑现了1979年至2004年12月25日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经济奖励及养老保险3158户5477人,计273.85万元;兑现农业人口双女结扎养老保险117户234人,计5.85万元。在“优”的方面,小学升初中加20分81人,初中升高中加20分14人,高中升本省大专院校加20分4人,共计99人。在“免”的方面,2004年10月15日兑现小学免“三费”513人76950元(每人免150元),初中免“三费”139人34750元(每人免250元),12月下旬兑现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学年度小学免“一费”647人103520元(一费制后每人免160元),初中免“一费”270人70200元(一费制后每人免260元),共计173720元。在“补”的方面,第一批兑现60周岁以上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26户509人337100元,其中独子父母222人,独女父母227人,无子女父母60人。由于及时兑现“奖优免补”政策,今年1月至12月共有2492对农业人口夫妇主动放弃二孩生育,与计生部门签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书》,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降低农村生育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七)开展“三下乡”和“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促进了全县计生工作的发展

在2004年开展的“三下乡”、“科技活动周”、“5·29”活动,以及“关注妇女,抗击艾滋” 等宣传服务活动中,服务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地为育龄群众讲解计划生育知识,向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32000份,发放各种计生政策宣传单80000份,展出计生宣传板5块,循回播放《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奖优免补”录音。为鼓励农民少生优生,12月份还组织县、乡、村计生人员向一孩家庭户发放“奖优免补”年画20000份,县计生局与县教育局还向75000多名在校中、小、幼儿园学生发放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知识小册子。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率。

(八)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生干部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扎扎实实把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优质服务工作,我县加大了对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是2004年3月3日和12月30-31日两次对全县200多名计生办主任、统计员、各村委会(社区)宣传员、协会会长、秘书长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及项目调查内容、操作方法的培训,2004年11月至12月十三个乡镇分期对1000多名村民小组信息员进行“奖优免补”知识培训,并安排布置任务,确保计生政策落到实处;二是3月18日至19日计生局邀请省社科院及省计生科研所的三位专家对、竹园、朋普计生办主任、县计生服务站及各乡镇计生服务所27名相关人员进行妇女RTI防治项目社会性别意识培训,并于3月20日至24日对镇大树村委会参加妇女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的30余育龄群众进行培训,增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意识;三是县计生服务站根据站内实际,先后与开远铁路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和县内医院联系,送职工去进修、实习、培训5批10人,其他人员在请进来的医师的带教下进行在岗锻炼,提高了技术服务本领;四是积极组织计生干部参加州计生委举办的“奖优免补”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五是对各乡镇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计算机录入人员进行为期10天的业务培训,尽量减少计算机录入中的错误;六是为了适应当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计生局全体干部职工在12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计算机培训,提高了工作效率。

(九)围绕责任目标,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针对去年我县多孩有所回升的实际,围绕州对县、县对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分管领导与计生干部同甘共苦一起抓,特别是去年受到黄牌警告的5个乡镇,今年的计划外多孩生育得到有效遏制,从2003年的超生17人,减少到2004年的只超生4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2004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乡镇与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乡镇指标任务完成得较好,有的完成得稍差,山区与坝区有一定差距。

(二)基层部分计生人员的宏观意识、创新意识和工作理念不强,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农业人口“奖优免补”管理工作上不规范,服务水平、管理措施比较落后,工作方法单一。

(三)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由粗放型管理向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转变,特别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量非常之大;现有计生工作人员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计生工作的需要,人少事多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四)少数乡镇调整计生办主任工作频繁,管理工作跟不上,计划外生育和计划外多孩生育形势依然严峻,躲逃生时有发生。

(五)乡镇发放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有一定困难,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率的进一步提高有一定的影响。

各位领导,以上是我县2004年与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州计生委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黄牌警告”制度执行情况,不妥之处,敬请考核组的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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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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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XX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XX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XX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XX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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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全文共 8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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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xx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xx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规划与管理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九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合理调控人口数量、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分布的政策及制度,使人口状况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

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奖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服务工作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农村经济政策方面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人口基础知识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

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应当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规民约,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实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五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第十九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三条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八条 政府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避孕药具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发放,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期间视为劳动时间;农村居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照顾。

第三十二条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三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享受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六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第三十七条 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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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生育假

(一)天数

女职工生育假包括产假、生育奖励假和可增加假期三部分。

1.产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关于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生育奖励假。按照《条例》的规定生育奖励假为30天,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奖励假的享受条件发生变化,修正前的《条例》规定只有晚育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可享受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此限制。

3.可增加假期。《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从该条款表述看,我们认为可增加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

综上,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情况下,生育假为128天;如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二)待遇享受

1. 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现行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政策依据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xx]334号)第3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另外,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 对于《条例》规定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女职工享受何种待遇并无明确政策规定。我们理解,该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应当不会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因此也可以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三)劳动关系保护

按照《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休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

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存在欺诈等行为)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女职工在产假、生育奖励假期间存在以上情形,则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的条款,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假期,《条例》在第18条中单列一款进行规定,并未将其列为强制性产假,也未明确此假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倾向认为,女职工在此假期内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条款的规定。

二、女职工配偶陪产假

1. 修正前的《条例》无配偶陪产假的规定,陪产假不属于法定休假,用人单位可通过规章制度自行确定;修正后的《条例》规定配偶享有15天的陪产假。

2. 修改前的《条例》规定,如女职工不休30天奖励假,女职工配偶可休该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规定了女职工配偶的陪产假,因此以上规定被删除,并不再适用。

3. 对于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我们认为,陪产假工资并未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4. 对于女职工配偶陪产假的休假时间,《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陪产假休假一般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合理规定。

5. 根据《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配偶休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我们认为,在职工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职工出现前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婚假

《条例》第16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依据此规定,婚假总天数保持十天标准不变,但需要注意的是:

1.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需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方能享受增加的七天婚假的规定,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享受十天婚假。

2. 根据上述规定,非初婚职工也可以享受十天婚假。

3. 对于婚假的休假时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合理规定婚假的休假时间,如可规定在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之内。

4. 对于婚假是否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对于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法律一般应予以明确规定(如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关于法定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婚假应当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四、计划生育

1.“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2. 修订“二孩”外再生育的法定条件。《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第3款规定,“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修正前《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女职工可以自主安排生育时间。

五、独生子女奖励及社会保障

1.《条例》删除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发放的规定,我们认为国家从政策层面将不再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特殊的奖励。

2.维持“失独父母”的社会保障。《条例》第23条修正后未做修改,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3. 新政实施前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延续。《条例》第19条规定,“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法律责任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两条规定,即修正前《条例》第41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对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处理“。修正后的《条例》保留了以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从整体看,修正后的《条例》减轻了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责任。

实务中,部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职工违反生育政策列为职工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因此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职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判用人单位解除合法。然而我们认为,鉴于法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责任的导向已发生变化,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此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产生争议时的法律效力重新进行谨慎评估。

七、法规实施时间

修正后的《条例》正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24日,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23日期间,登记结婚、生育子女的职工是否适用于修正后的《条例》并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性认为,《条例》属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方实施法规,因此修正后的《条例》对于上述期间应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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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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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各村: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按照省、市、县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黑龙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基层管理和服务中的导向作用,根据国家《基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服务信息引导工作规范》和《黑龙江省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本着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经乡长办公会研究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信息系统”是以人为主导,利用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办公设备,进行信息的收集、传输、加工、储存、更新和维护,支持人口计生系统高层决策、中层控制、基层运作的集成化的人机系统,是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信息系统”是在乡村两级的工作运行基本模式,主要包括:信息采集、《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填写、《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工作手册》使用、信息变更以及服务引导信息的生成、传输、处理和反馈。

信息采集主要在乡村两级通过入户走访和对群众进行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记录以家庭为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个案信息,是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实现管理与服务的基础。村级为基本管理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手册》是村级计生工作人员采集信息的记录依据,主要提供信息系统变动信息和其它工作信息。信息变更是根据村级提供的变动信息和在乡级工作中发生的信息及其它相关信息,由乡级对个案信息进行的定期更新。服务引导信息是以个案信息为基础,通过生成、传递、处理和反馈四个环节,实现对避孕节育、术后随访、生殖健康、常规访视等服务内容的信息引导。

村计生工作人员负责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完成服务信息引导单提供的工作任务。每月入户走访,对发生的以下信息记录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手册》中,同时变更《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定期上报乡级。

为了使本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更好、更快的认识、使用黑龙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我乡将在XX年10月13日进行全乡8个自然村的计生员的信息化建设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婚姻变动情况;2、现孕情况;3、出生和出生补报情况;4、死亡情况;5、避孕措施变更情况;6、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情况;7、流入成年人口情况;8、流出人口情况;9、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情况;10、奖励扶助情况。地点:乡计生办。

xx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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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口计划生育年终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5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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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年终工作总结

我们国家人口众多,截止到202019年底,我们国家的人口已经有13亿多了,而且估计到2050年,我们国家的人口可能突破16亿,这是多么庞大的数字!计划生育真的是必须要严格执行下去了,如果计划生育再不严格执行,那么到时候中国人口真的会膨胀到极致,那时候建设大而强的大中国难上加难。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百年国策,永远都不能够动摇,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要严格执行,严格工作,控制我国人口的增长速度!

今年以来,在市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xx县委、县政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坚持一个统揽,突出三个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实现八项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重心下移靠基层,扎实工作求突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地推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全面完成了责任书指标要求,在巩固去年已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措施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严格奖惩,有效构建和谐计生。

1、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稳定和谐。我们下发了有关强化依法行政的文件,从制度了保证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对各乡镇(社区)计生助理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一批年轻有为、有基层工作经验、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公务员加入到计生队伍行列,通过此举优化了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强化了计生执法主体队伍建设,切实加大计生工作执法力度。同时我们对全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推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信访老案进行深入调查,根据事实认真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和谐稳定。

2、部门联动,扎实推进“关爱女孩”和“新农家创建”活动。年初,联合财政、民政、公安、卫生、扶贫等14个部门成立“关爱女孩”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各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移民搬迁、项目落实、双女户入学升学中,优先对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进行救助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文件和方案,下发到各乡镇(社区)和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与b超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今年中考,县教育局对报考本县高中的112名独生子女家庭考生进行了加10分的优惠,真正实现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

3、加大对城镇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干部职工偷生、抢生等违法生育现象,我县下大决心,动硬措施,通过全县摸底排查和群众举报并认真核实,重点对XX年5月1日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2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政纪、经济上的处理,目前,对 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处分,对2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政纪处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万元。有效遏制了城镇违法生育持续攀升的势头,县城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渐入良性轨道。

二、加强协调,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1、适时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为及时发现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以便科学梳理工作思路,9月16日到18日,县政府副县长带队,县计生领导组深入全县16个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对照《xx县人民政府2019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具体任务要求,深入细致地逐项进行检查,采取 “听、看、查、堵、找”的方法,对各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全年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主要考核依据,对落实情况好的单位,县委、县政府要在全县予以表彰奖励,对在规定时限内仍不能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将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全县通报。通过专项督查行动,有效地推动了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2、坚持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流动人口管理经常化。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不断推进,流动人口逐年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已经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我们在年初出台了《xx县流动人口管理和信息通报办法》,明确了综治、公安、城建、劳动、工商、社区、卫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各乡镇、社区对县内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具体办法,确保工作职责到位,信息通报到位。并建立了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二是以创建省级先进示范社区为契机,加强县城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全县8个居委会全部配齐工作人员,统一装修办公场所,规范服务内容,使之成为外来我县务工人员的“计生之家”,县城万寿社区被评为先进示范社区参与了全市的经验交流。三是时及时开展县城范围内的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对新成立的滨河嘉园、滨河绿洲、西花苑等七个小区进行摸底登记,澄清了全县新城建设大动作下带来的人口流动问题。通过以上工作,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管理实现了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格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有了新的突破。

三、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去年在计生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我们主要追求了各项计生指标的完成,今年,我们制定更长远的目标,立足常抓不懈,超前服务,服务前移,制定长效措施,从基层基础建设抓起。

1、优质服务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主线,既强化站内管理,又注重下乡服务,充分发挥县站服务车作用,走活了全县优质服务一盘棋。今年从3月份开始,流动服务车坚持每月下乡20天以上。对乡所重点强化经常性服务工作,以宣传、技术为主的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实现经常化。我们要求乡镇社区将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在手上,县里每季度对各乡镇社区开展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全县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县、乡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2、实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排名和通报制度。在去年建立起计生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全县实行月重点指标情况排名通报制度,根据“全员人口管理系统”信息,每月月初下达下月的各乡镇、社区征费、四术等硬性任务,对本月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县计生局全体干部分片蹲点,督促指导,确保了各项指标的完成,有效地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3、对县计生指导站按照省优等级标准进行改造。目前,投资190万元、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的县指导站门诊大楼正在紧张施工,该项工程投入使用后,将会极大地改善县站的服务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县3万余名育龄妇女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

4、加大对乡所村室的投入。今年我们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优质服务条件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从服务场所到医疗设备,严格按照省优县的标准为全县10个乡镇和社区的计生服务站添置了电脑、照相机、打印机、b超、妇检床、手术包等医疗器械,为204个行政村服务室统一配备药具箱、粉色窗帘和床单,对乡所村室统一标牌,对医疗器械统一装备,对服务人员统一着装。现在,各乡镇服务所服务设施齐全,面积达标,装修规范,真正做到了场所温馨化、操作规范化。截至目前,已向县、乡、村三级服务阵地累计投入达74万元。

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优质服务能力。

1、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4月24日,组织全县计生业务骨干和部分村支部书记共50余人,在市计生委领导的带领下,专门到曾经荣获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阳泉市郊区计生局进行了参观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吸收经验促发展。各乡镇的计生站站长在短时间内谋划出了人口文化、乡所村室的建设思路。

2、不断充实计生队伍。在去年增加12名基层计生专干的基础上,今年,从强化技术力量的角度出发,县委、县政府根据需要,又为县计生指导站增添了8名医疗技术人员编制,目前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近日即可对录用人员安排工作岗位。通过充实新鲜血液,将会彻底解决基层计生人员多年来存在的年龄结构老化、人员流动不畅、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生干部的服务能力。3月14日,我们召开了全县计生干部贯彻省《实施意见》暨计生干部业务培训会,专门邀请了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对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等进行了授课,使全县计生干部找准了自身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培训结束后,立即组织局业务骨干用一个月的时间,对乡镇和社区的283名村(居)计生专干进行了一次轮训,这是近年来对基层计生人员进行的一次规模最大的培训,也是质量最高的一次培训,使一线人员在巧服务、会管理等方面收获颇多,大大提高了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扩大宣传,人口文化宣传阵地不断巩固。

为从根本上破解计生工作的难题,让群众变被动为主动、变强迫执行为自觉遵守,我们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为群众营造出一个浓厚的生育文化氛围。

1、注重对外宣传,扩大计生工作的知名度。一是开通计生网站面向全社会进行宣传。县人口计生局开通了自己的网站,成为晋中市第一家县级计划生育专网,设有“关爱女孩”、“奖励扶助”、“工作动态”等10个栏目,不仅丰富了宣传形式和内容,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计划生育在全县人民心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二是通过计生网站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让外界了解xx县计生工作。目前,xx县计生信息已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多次采用并宣传报道,其中中国人口网4次,山西人口网3次,“人与家”网23次,晋中人口网25次报道计生信息,《中国人口报》在“基层”版反映计生工作达2次。同时我们加强计划生育内部交流,不断地向计划生育各内部刊物传送计生动态,《山西人口》杂志登载计生动态5篇,省计生委《内部通报》报道计生信息4篇。

2、以清理规范计生标语为契机,整肃全县计生宣传环境。从去年10月份开始,特别是结合当前的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先后召开了3次专门会议就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组,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对全县的计生标语进行了拉网式筛查,做到了“四清”,即数量清、位置清、内容清、责任清。通过“四清”达到了“四化”,即:宣传标语字体规范化、内容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形式靓丽化。

3、实施精品工程,加强人口文化“三项建设”。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宣传工作会议上“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力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的要求,今年,我们在宣传教育工作中重点开展人口文化“三项建设”工作。全县各乡镇根据各自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把人口文化“三项建设” 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之中,使人们在休闲娱乐中感受到生育文化的宣传教育,真正让先进的生育文化进入了千家万户,并且建设规模、宣传形式各有特点,令人耳目一新。宣传文艺队文艺作品紧扣工作主题,教育意义深远,一部反映“关爱女孩”工作成果《老井女孩》被省计生委推荐到国家计生委,小花戏《太行山上新农家》代表晋中市参加了山西省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人口文化建设文艺汇演。6月25日,我们成功地召开xx县人口文化“三项建设”现场会,省宣教中心、市计生委领导应邀出席并给予高度评价,县长及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全部参加现场会,充分肯定了计生工作“精神面貌好、工作作风正、宣传力度大、阵地建设水平高”。截至目前,全县人口文化“三项建设”累计投入207万元,建成36个人口文化大院(广场、一条街),18个人口文化活动室,11支人口文艺宣传队,形成了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格局。

通过以上五项措施的落实,我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稳定的发展态势,但是面对新形势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我们仍然存在许多矛盾和压力,主要体现在:

1、随着我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流动人口的数量加大,流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面临很大压力;

2、对部分“社会人”、非农人口和下岗工人的违法生育行为缺乏制约手段,城镇违法生育查处工作任务重、困难多。

3、计划生育形势逼人,又一轮人口出生高峰即将到来,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

4、出生缺陷发生率较高,人口素质与社会和谐发展存在矛盾,给整个社会特别是相关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全面实施“健苗工程”、全力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力度仍需加强;

5、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给社会增加不和谐因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任重道远;

截止12月底,全县总人口161345 人,新生1666人,出生率为 10.33‰,政策内生育152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1.24%,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1.24,长效措施落实率为89.09%,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 4.09,近二年长效措施落实率84.18%,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4.18,当年社会抚养费征兑率完成91.41%,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5.21,历年社会抚养费征兑率达到95.21%,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5.21,流入人口育龄妇女服务率达到95%,全年无计划外多孩生育,其余指标均达责任书指标要求。年初提出的计划生育“八大目标”已全部完成。

工作的实践证明,有领导重视程度的加强、有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有部门间的共同努力、有计生人员的奋力拼搏,计划生育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显著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放眼长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争先创优的斗志、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攻坚克难的气魄,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人口和计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国已经执行了有30多年的时间了,在这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我们国家累计少生人口达到了近3亿,这为我们国家将全部的力量用在经济建设上做了充足的根基。所以计划生育必须要继续严格执行下去,是我们国家百年不变的第一国策!虽然计划生育再某些地方还是得不到很好的严格的执行,超生现象普遍存在,但是我们一定要意识到,只有计划生育国策更好的执行下去,我们的国家的明天才会更加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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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对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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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州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各县人口计生委与卫生局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全州人口计生工作,XX年5月—6月,州人口计生委组织行政和技术服务人员,分为三个工作组,分赴全州18个县就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贯彻落实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调研和督查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进行安全大检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再评估。工作组分别到各县卫生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服务站、36个乡(镇)、部分村和农牧民群众家中,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看档案资料、对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了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

各县人口计生委与卫生局于XX年3月—4月进行了机构合并,成立了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机构合并后,各县调整人员,整合资源,基本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运行。一是机构合并任务基本完成。各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班子基本配齐,绝大多数县确定了一位副局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原人口计生委多数干部原班并入,继续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目前各县正在拟定“三定”方案,大部分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股室设置方案中设置了2—3个人口计生业务股室。目前除雅江县以外其余各县都保留了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二是完成了资产移交。机构合并后,各县按照相关规定移交了固定资产,离任审计后全面进行财物交接,县服务站资产基本稳定。三是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县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分账管理并独立核算。四是整合优势资源。机改后各县整合了县级人口计生和卫生局办公室、财务室等功能相似的股室,组织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共同到基层开展服务。乡城县在乡(镇)卫生院增挂了计划生育服务室牌子,并开展了计划生育“三查”、发放避孕药具、宣传咨询等业务。

二、贯彻落实XX年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情况

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以后,一是及时汇报传达。各县参会人员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在干部职工中传达了许春秀副州长在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分解了XX年人口计生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并对贯彻本次会议提出了具体意见。除巴塘、炉霍、新龙县外,其余各县召开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对今年和“”期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进行了业务培训,部分县乡(镇)长参加了会议。二是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大部分县分别开展了巡回流动服务,得荣、乡城2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全县覆盖。省、州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党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创优工作,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各县按照服务机构“四优一满意”的要求加强了对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创优这个载体使农牧民基本得到了免费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三是加强人口计生“三项制度”工作。半年来,共确定奖励扶助对象8756人,少生快富家庭2055户,特别扶助家庭283人,州人口计生牵头召开由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农行、州邮政储蓄银行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三项制度”联席会议,会议达成了确保政策全面落实,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督和加大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三项共识。通过对农牧民群众的问卷调查,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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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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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以确保顺利完成我校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现学校校长与每位教职工签订本责任书

1、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活动,主动学习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推行优生优育。确保计划生育率达到100﹪,晚婚率达到100﹪,晚育率达到100﹪。环孕检到位率达到100%。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率达100%。

3、学校教职工必须依法登记结婚,按规定依法生育。

4、已生育子女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女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都要参加环孕检工作。

5、教师生育孩子后,要及时领取独生子女证。

6、教师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的,要严格向学校登记报告。

7、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和其他教职工一律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8、坚持一票否决,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评模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当年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

9、本责任书一试两份,学校一份,教师一份。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学校负责人(签字): 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计划生育责任书

花溪建管站:__________(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规定,为搞好建筑工地的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杜绝计划外怀孕和计划生育,为明确双方职责、强化管理,特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职责:

1、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对民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2、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民工的登记建档工作;

3、有权检查乙方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证明和证件;

4、负责配合计生部门对工地上的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的处理。

二、乙方职责:

1、加强计生工作领导,组织本工地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有关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增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2、加强对工地职工及使用民工的计生工作的管理,杜绝居住的工地的育龄人员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

3、对无计划生育证明(含无结婚证、生育证、节育证、计外费处罚证、流动人口未婚证等)手续不全的不得雇佣;

4、乙方必须督促施工人员及家属到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计生通用卡》,并留存编号,同时确保施工人员及家属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节育手术证明》,两证查检率达100%,全年乙方工地内无计划外怀孕及计划外生育人员;

5、应杜绝工地民工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如发现计划外怀孕,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若乙方工作不力,有计划外怀孕的,罚款5000元,计划外生育罚款20xx元并要追究领导责任;

6、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汇报计划生育管理情况,并提供有关计划生育的统计报表和登记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公章)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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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社区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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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两节期节华声苑社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紧密结合市、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三项工程”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关爱关怀流动人口留守家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如下: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在流动人口就业和居住集中地及市民广场等公共场所采取设立宣传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避孕药具及提供政策咨询。为流动人口开具各类证明。二是社区设立了宣传咨询服务台,通过免费写春联、免费发放宣传品、免费发放药具、免费提供政策咨询等形式,向参加活动的广大群众送去流动人口维权关爱、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科普知识和避孕药具等免费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多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40多份,书写春联50副,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2、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行动。一是召开返乡民工座谈会,倾听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外出工作心得,提出家乡建设发展的建议和意见。二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主题教育活动,走访慰问流动人口家庭。深入辖区走访慰问5户流动人口家庭。慰问流动人口独生子女户、计生户、计生困难户共10余户,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让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三是关爱在流入地过节的流动人口。对不返乡过节的流动人口,为他们发送温馨短信,给予亲情关怀,祝福他们在流入地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四是扎实开展流动人口关爱活动。围绕流动人口生活学习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开展活动,让留守老人得到贴心慰藉,让留守儿童得到亲情关爱,让留守妇女得到暖心关怀,全面推进流动人口留守家庭关爱活动。

3、以“暖心互助”提升城市家庭发展能力。我区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这五个方面,大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城市家庭提供“暖心”互助,着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把城市居民和流入人口纳入扩面范畴。近年来,累计为70余对城市居民和流入人口待孕夫妇提供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等技术服务;对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给予生育关怀服务,累计为符合条件的2名生育对象发放一次性补助近500元。

4、以“爱心志愿”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水平。我区通过加强城市人口计生网底建设,壮大爱心志愿者服务队伍,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公共服务,不断提升计划生育行政服务满意率。

一是通过动员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力量,组建由社区、辖区单位两级计生协理事、骨干会员,并成立计划生育志愿者、妇联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平安志愿者、城管志愿者等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与城市新居民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及时沟通交流,了解流动人口需求,落实具体帮扶服务措施。目前我社区已建立近五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各类志愿者达百余人,为实现均等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行政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人口国策志愿者队伍优势,扎实开展流动人口人文关怀、亲情化服务等活动,流动人口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增强了流入人口作为城市新居民的归属感,。同时,我区全面开展网上办证,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工作制度,异地、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等证件,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行政服务的满意率达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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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_工商计生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演讲稿,全文共 2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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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 今年以来,各县、区都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从我市的现状看,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对照考核方案和工作要求,一些重点工作尚有差距;各地发展不平衡。从全省的形势看,各兄弟市工作力度都在加大,呈现出你追我赶的局面,市与市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我们要在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评中保持先进位次,任务仍然很艰巨,丝毫不容乐观。因此,我们绝不能满足于现有的成绩,绝不可心存麻痹侥幸、松懈倦战的思想,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并且要把形势估计得更严峻一些。现在距离计生统计年度(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30日)仅有一个月时间了,大家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求真务实的 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盘点销号”的方式抓好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针对当前我市人口和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抓住主要矛盾,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一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计划生育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底数不清,工作就会失去方向,就会失去重心。各地要以加强育龄妇女信息化建设(WIS系统)为抓手,推动各项基础工作的完善。要在做好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集中服务月活动,以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活动为载体,抓好纠正人口出生与性别比错漏报、清理流动人口换发证和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等重点工作。工作中,各地必须说实话、报实情,千方百计杜绝误差,提高统计准确率。 二是高度重视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近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日益突出的新矛盾。我市人口性别比虽然基本正常,但个别县和二孩性别比呈升高趋势。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采取措施,尽快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切实履行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尤其要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要案件,采取综合措施,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三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各地要加强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功能,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做到流入人口和户籍人口一同管理、一同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信息沟通,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要以新一轮 流动人口换发证工作为契机,提高流动人口办证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一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这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贯要求,也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经验、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一票否决”制。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明确和落实班子每个成员特别是分管同志的责任,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撤乡镇区划调整工作中,各乡镇的党政正职要负起责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连续性,不能脱节,不能中断。 二要抓好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各级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和行政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和村计生专干三支队伍建设。加强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仅要选好配强一把手,而且要在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领导成员。要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标准,增强 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计生干部,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地在乡镇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中,要注意保持基层计生服务机构的稳定性,同时要加强引导,在一些经济条件好、计生工作任务较重、规模较大的乡镇,整合资源成立计划生育工作“中心服务所”。考虑到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应“缩小服务半径、方便群众”的特点,被撤掉的原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可以设立分所或服务点,继续开展宣传咨询、查环查孕、药具发放等基础性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三要加大投入。各地要切实将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一个兑现”,即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包括村专干)工资报酬的正常发放,确保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的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各项经常性管理与服务经费的到位,认真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同时,要注意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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