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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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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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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自查报告

XX年,我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个中心,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生育文明,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实现宣传教育、综合教育、科学管理三统一的计划生育局面。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半年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成绩

上半年我局,新生婴儿2名,合法生育率100%(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1:1);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服务率10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10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100%,奖励优待政策落实率100%,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管理

我局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为首要工作之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局长对我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制”,并配备分管领导和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年初,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了我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年初我局与区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年的责任目标。据此建立了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每一环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思想重视、责任落实、措施得当、衔接到位。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二)多措施并举实施

以社会管理创新为依托,健全计生工作网络,严明职责、奖惩,确保每一个“网格”计划生育不出问题;严格落实负责人责任制,继续实行双向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空挂户口、无业人员、离婚再婚人员、男单职工、购房租房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实现育龄人员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源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法规政策,积极搞好协作,提高服务水平。坚持月清理清查制度,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及时提交或反馈信息,杜绝流动人口漏管;做好宣传倡导、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服务,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协助地方政府解决好流动人口办证问题,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教育

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我局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公开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意义,让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地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目标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知识、检查内容及流程的宣传培训,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覆盖率和参检率,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婚、孕、育、节育、教、养全程服务,具体落实好健康查体、孕情随访、产后随访、术后随访、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人口早教、生产生活、养老保障等服务,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作,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良好的优质服务。

(四)严格政策落实,完善奖惩机制

全面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特别扶助、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放弃二孩奖励、晚婚晚育奖励等国家法定政策及上级制定的利益导向政策。深入开展“生育关怀”活动:继续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努力满足群众对生殖保健服务的需求;开展奖励扶助活动,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排忧解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认真做好计生优惠政策与公共惠民政策的衔接,完善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真正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严格依法管理,增强各级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规范计划生育行为,促进基层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比区委区政府所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在下半年工作中,振奋精神,更加努力的工作,使我局的人口计生工作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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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3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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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今年,我们以《*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清查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基础,以全面清理清查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建立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为重点,成立以乡党委书记熊宗朝为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廖楷、何忠锦和*副主席杨杰为副组长,计生站办人员和各村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重点和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使各级计生干部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通过采取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计生组业务骨干参加,采取逐村逐户清查的办法,摸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重点,深化措施,确保质量。

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确保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每季度清查时,我们抽调计生组干部分别组成数个工作小组,采取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的办法,按照宣传培训、清理清查、回访复查、建档立案,完善制度五个阶段,对全乡流动人口特别是重点人群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摸底建档,完善管理,健全制度,清除管理“空挡”和“死角”,主攻重点管理对象和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计划生育氛围。在全乡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中,先后刷写标语20余条,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学校广播站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100余次,散发宣传守则和宣传单120xx余份,使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乡属各部门、各中小学、卫生院、各村支两委等纷纷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计生办及时查验外来人员的婚育证明,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清理清查工作质量。在清查中,采取逐人逐项进行登记,务必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真正做到“四清楚”,即清楚流动人口底数、清楚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清楚违法生育情况、清楚流动人口*、验证情况。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实施到位。乡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从乡财政协调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是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级计生干部的工作职责,严格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畏缩不前的,对隐瞒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的给予严肃惩处;对工作积极,工作开展有新突破的给予适当奖励,并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计生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六是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我们从搞好基础性工作着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网络不流畅等困难,想尽各种办法,加班加点完成PIS系统人员变动信息的录入工作,本年度流入6人,其中育龄妇女3人,应验证3人,已验证3人,流入验证率为100%;流出3994人,已婚育龄妇女2295人,应*1677人,已*1631人,*率为97.19%。

七是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台帐,及时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对新增、离开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办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各村委会与流出育龄夫妇签订诚信合同,定期对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家庭的在家留守人员进行上门访视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计生站还组织干部向流动人口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同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和管理服务制度,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等政策,并落实到位。落实流动人口便民*十项措施,使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得到快速解答和处理,本年度接受流动人口来访6人,已经妥善解决,无恶性案件发生。

八是加强完善信息共享工作。制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制度,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和反馈流动人口信息,与流出人口现居住地和流入人口户籍地建立信息共享,通过与公安派出所、学校等单位联系,实行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九是抓好“三个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充分发挥各村计划生育协会的积极作用,做好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加强属地管理,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安排、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同奖惩,强化属地化管理体制。本年度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情环情服务3人次,对流入育龄妇女定期进行“三查一治”免费服务3人次,为其及时落实各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使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避免流入口育龄妇女意外怀孕和生育。

十是对重点清理的对象全部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档案》,真正做到流入流出地点清、从事职业清、婚育情况清、避孕措施清,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管理还有漏洞、服务还不细致、*还不过硬、保障还不到位,这些问题仍然是制约着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因素。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加强管理,立足服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抓好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以“关怀关爱”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活动,使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深入群众,营造全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工作,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

三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留守人员的上门访视慰问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局。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使其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服务。

五是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利用各种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交换系统,及时核对变更PIS系统的相关数据信息,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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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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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贯彻实施情况调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计划生育局负责同志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经贸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等13个部门、4个乡镇(街道)的有关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题,抓基层强基础,抓后进促平衡,抓改革上水平,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整个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今年上半年,在全市上下共抗非典的特殊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全市人口出生3773人,计生率99.9%,女性初婚2395人,晚婚率95.7%,出生婴儿性别比105.1。从前段情况看,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加大了计生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常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和完善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层层签订了XX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层层举办普法培训班,集中开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月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分别作电视讲话,通过印发材料、张贴标语、知识竞赛、~团~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遵守计生法规的意识,为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矗

(二)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巩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后进促平衡,加强了基层计生队伍、阵地、制度、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开展了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依法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采劝分类指导、协议管理、综合施治”的措施,形成了依靠村级抓管理、依靠乡级抓服务、依靠市里抓督查的工作格局;对人口出生安排、节育措施落实、政策兑现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定期张榜公布,提高了“热点”问题的透明度;开展了以清理人口出生瞒、漏、错报和节育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清理清查活动,强化了基层计划生育责任,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矗

(三)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契机,健全完善了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等十项制度,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生育证发放、证明出具、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执法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村级监控、双向制约、司法保障原则,狠抓计划生育协议管理,严格执行育龄群众《七不准》,科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约束村民的婚育行为,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优质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为目标,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深入开展“问计于民”调研活动,全面实施了服务站室建设标准化、服务范围系列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质量优质化和服务思路人文化的“六化”战略,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近一年来,诊治了近万例妇女常见并多发症,发现不育症患者1648例,治愈256例。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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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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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流动人口(指外出培训进修、停薪留职、职工家属、聘用临时工、租用学校门店等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全面实现教育局与县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目标,提高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订《2019年度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l、当年计划生育率100%;

2、持证生育对象一年四次等时距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妇检,参检率100%;

3、在孕女王女合同签订率100%;

4、孕妇上报与出生情况相符,对怀孕对象跟踪服务率达100%;

5、当年生育一孩妇女上环率90%以上(皮埋、结扎参与上环率计算)(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6、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7、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对象合同签订率100%;

8、一年两次育龄妇女妇检参检率100%;

9、当年生育的二孩妇女结扎率90%以上(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10、持证率100%(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生育证明书);

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100%;

12、女性流动人口中当年生育的人员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l3、流入人口验证率100%;

14、女性流动人口合同签订率100%;

15、出生婴√L性别比达到国家科学测算正常比例:107(男):100(女)。

二、综合管理

l、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网络管理,中心校与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2、按计生工作要求及文件规定的程序按时办理一切手续。

3、搞好对育龄妇女的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对49岁以上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活动。

4、继续加强完善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其中要特别注意掌握人员的变动情况,做好9月中旬的更卡工作);按时报送计划生育的表、册、卡、单及相关材料,要求准确可靠,差错率为零。

5、随时掌握计生工作的新要求,并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好育龄对象的培训工作。

三、奖励和惩罚

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终由中心校织检查结帐。

1、总分达90分以上,且无恶性案件、“两非”案件、计划生育率达100%的单位为达标单位。

2、对未达标单位的领导班子实行诫勉,并按罗发[2019]7号文件进行否决,取消参与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并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政策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中心校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3月11日 20xx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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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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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近年来,由于办事处高度重视,全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筑牢了基层计生工作网底、加强了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使得全办事处各项计生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有成效,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我办事处计生工作现状

基本情况:全办事处育龄妇女总数为3456人,其中零孩育龄妇女170人,一孩育龄妇女1578人,二孩及以上育龄妇女1708人。XX年出生总人口165人,其中一孩121人,二孩44人。

主要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人口计生管理机制不断创新。

一是党政领导重视,狠抓责任措施的落实。办事处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计生工作,认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书,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二是加大经费的投入,确保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办事处党委政府根据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时调整了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协调会议,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增强了各相关单位、部门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

2、以宣传为先导,人口计生宣传机制逐步建立。

近年来,我办事处的人口宣传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部门联动、群众参与、载体多元、保障有力、创新发展”的宣传教育机制。一是不断巩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成果,每年定期组织全办事处各村、社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宣传品和广播电视栏目进村入户工作全面铺开。通过政府采购和多方筹措的方式,使办事处村、中心户宣传品的覆盖面达到100%、50%;全办事处7个村都有农家书屋,藏书达到1200册。三是利用文化共享工程,大力宣传计生典型。57个中心户现有三分之二都配有机顶盒,老百姓坐在家中就能收到想看的电视栏目,极大丰富了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四是大力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和“关爱女孩行动”。办事处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了b超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妇女孕情;成立了由公检法和计生、卫生、工商、药品、民政等部门成立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两非”案件,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办事处计生办利用宣传标语、宣传版画开展宣传一条街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宗人”的科学文明生育观。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近年来,我办事处人口出生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3、坚持利益导向机制,确保计生家庭的民生有所改善。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扶助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和规定。目前,全办事处有1361人得到计生各项奖励扶助,资金按直通车形式全部发放到位。二是以“甘露计划”为重点,全面推动“生育关怀行动”, XX年建立了5000元的“生育关怀公益基金”,对结扎并发症对象、贫困女孩等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在生产、生活方面给予支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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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1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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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博斯坦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州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扎实有效推进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为博斯坦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经双方协商,博斯坦乡人民政府与__________________村委会签订201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基本指标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100%以上;

2、长效避孕率达78%以上,出生人流比有所降低;

3、群众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4、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5、国家级采用政务信息年内不少于1篇,自治区、州级采用政务信息每季度各不少于1篇。

二、工作指标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原则,继续坚持“四线”考核,加大对党政线考核的力度,继续坚持“三为主”(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经常性工作)的工作要求。

(二)组织协调工作

1、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制定出台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措施办法,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争取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

2、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制定社会经济政策时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倾斜和支持。

(三)统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加强对人口个案信息的日常监控和质量核查,坚持数据质量月核查月通报制度,切实提升人口信息数据质量。

2、建立完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出生人口的统计,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分析工作。

3、结合计划生育行政审批系统应用,积极探索建立《生育服务证》和《光荣证》网上申请、办理、审批、查询工作模式,切实提升便民服务能力。

4、广泛开展基层信息化工作人员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培训工作力度,培训重点放到村级,全面提升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操作和应用。

5、开展信息化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现用各类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各项应用指标要求见附表)。

(四)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做好对“单独两孩”和“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政策的舆论引导,着力加强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关心关爱女孩和选树典型事迹的宣传。

2、着力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将基层人口文化阵地宣传内容融入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不断丰富和拓展完善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指标达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评估标准。

(五)技术服务工作

1、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标准化要求,规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工作,免费孕前优生检查评估率达100%。

2、提高药具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不断巩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确保自治县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复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基础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以生育、和谐、健康幸福为主题,开辟和实施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谐幸福家庭创建率达60%以上。

2、围绕自治县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农牧民生殖健康、幸福工程和生育关怀项目。

3、积极引导和鼓励计生家庭开展和参与多类型、多项目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多渠道提升计生家庭致富发展能力,对于计生家庭参与率超过75%,并且实现贫困计生家庭脱贫致富、其它计生家庭经济收益明显提升的项目点,县人口计生委将采用“以奖代投”的形式给予支持。

4、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在切实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争取各计生成员单位完善制定更有利于计生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并注重做好与现行各项普惠政策的衔接,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吸引力。

5、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率达95%以上。进一步强化乡镇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全面推行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证网上行政审批和异地办理,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水平。

6、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阳光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简化手续,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坚决杜绝因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违法行为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阳光服务”,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抓好“四评”活动,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7、切实发挥计生协会作用,不断加强项目的实施工作,通过项目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注重流动人口聚集地的协会建设,流动人口聚集地建会率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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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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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远安县20xx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远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县文体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此责任书。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以上,杜绝政策外生育。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充龄妇女信息准确率达100%,人口出生准确率达100%,提供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办证率达98%,督促流入人口持证率达98%,验证率达100%。

3、依法协助征收社会扶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0%。

4、按政策和规定标准落实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发放,落实上年和当年长效节育措施率达70%。

5、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排演倡导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新型婚育观念的节目下乡巡演,主动参与关爱女孩行动、生育文明建设等系列活动。

二、责任:

1、坚持单位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负责范围:本单位职工(含临时工)及其二级单位、单位所在院落内居住人员及房屋出租对象。

2、各二级单位每月1号向局机关提供育龄妇女信息、人口出生信息、政策外生育信息,流入、流出信息。

3、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妇女参加的妇女保健知识学习活动。

三、措施:

1、各二级单位必须有稳定的人员专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单位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确保一名领导分管计生工作,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管理计划生育具体工作。

2、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对当年有效政策外生育和在省、市、县、乡镇、半年、年度考核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

3、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可随时互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表彰和通报工作情况,并上报县、镇计生部门。

四、考核

责任目标由局机关汇同各二级单位统一进行,总分为100分,得95以上的为优秀,得90—94分为合格,低于89分为不合格,作为重点管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由计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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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我乡20xx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进一步抓好全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前面,徐主任通报了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希望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新审视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局的有力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要求,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基本实现了“低出生、低增长、低死亡”的目标,为全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举措,推进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及时扭转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下滑的局面,必须狠抓以下工作的落实。

(一)要建立和落实优质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是我们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目标。要紧紧围绕生育、节育两个重点,做好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切实做好妇女病普查和防治,出生缺陷干预等各项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要建立和落实利益导向机制,提高计划生育率。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是新形势下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举措,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奖励措施和优惠政策。一是严格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认真做好资格认定,奖金发放工作,规范工作程序,让计生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二是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和帮扶工作,采取政策优惠、小额信贷、物质扶持等措施,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其增加经济收入,摆脱生活困境。

(三)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责任追究制落实力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乡党委、政府制定了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包村领导全面负责的包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对按期完不成各项指标任务,严格按照“一票否决制”,实行诫勉,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奖。计生办主任及包村干部发生漏报、“两情”服务不到位,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完不成责任指标的,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地采取扣罚工资、降级或待岗使用一年,待岗使用期间每月发给生活费400元,期满后竟聘上岗。村干部及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完不成计划生育考核任务指标的,给予经济制裁。通过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来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要建立和落实综合治理机制,提高整体工作水平。驻乡各单位也要积极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紧密结合责任书的要求,抓好落实,努力形成计划生育工作全社会共同关心、各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顺利推进 我们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放松,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努力改变全乡计划生育工作下滑的趋势,认真总结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得与失,查找工作水平提不高的症结,本着哪里提不高就抓紧解决哪里的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真正做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督促检查是确保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各包村领导干部常深入村社,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督促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对重大的问题要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汇报,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促进问题得到尽快解决,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各村负责人以及计划生育专管员、自管小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对各自村社的计划生育情况要进行摸底,并积极地配合乡计生办工作人员,搞好计生工作。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认清形势,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努力使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好成绩,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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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例文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4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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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例文

【篇一】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今年,我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清查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基础,以全面清理清查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建立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为重点,成立以乡党委书记熊宗朝为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廖楷、何忠锦和*副主席杨杰为副组长,计生站办人员和各村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重点和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使各级计生干部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通过采取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计生组业务骨干参加,采取逐村逐户清查的办法,摸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重点,深化措施,确保质量。

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确保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每季度清查时,我们抽调计生组干部分别组成数个工作小组,采取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的办法,按照宣传培训、清理清查、回访复查、建档立案,完善制度五个阶段,对全乡流动人口特别是重点人群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摸底建档,完善管理,健全制度,清除管理“空挡”和“死角”,主攻重点管理对象和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计划生育氛围。在全乡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中,先后刷写标语20余条,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学校广播站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100余次,散发宣传守则和宣传单120xx余份,使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乡属各部门、各中小学、卫生院、各村支两委等纷纷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计生办及时查验外来人员的婚育证明,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清理清查工作质量。在清查中,采取逐人逐项进行登记,务必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真正做到“四清楚”,即清楚流动人口底数、清楚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清楚违法生育情况、清楚流动人口*、验证情况。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实施到位。乡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从乡财政协调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是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级计生干部的工作职责,严格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畏缩不前的,对隐瞒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的给予严肃惩处;对工作积极,工作开展有新突破的给予适当奖励,并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计生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六是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我们从搞好基础性工作着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网络不流畅等困难,想尽各种办法,加班加点完成PIS系统人员变动信息的录入工作,本年度流入6人,其中育龄妇女3人,应验证3人,已验证3人,流入验证率为100%;流出3994人,已婚育龄妇女2295人,应*1677人,已*1631人,*率为97.19%。

七是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台帐,及时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对新增、离开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办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各村委会与流出育龄夫妇签订诚信合同,定期对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家庭的在家留守人员进行上门访视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计生站还组织干部向流动人口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同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和管理服务制度,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等政策,并落实到位。落实流动人口便民*十项措施,使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得到快速解答和处理,本年度接受流动人口来访6人,已经妥善解决,无恶性案件发生。

八是加强完善信息共享工作。制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制度,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和反馈流动人口信息,与流出人口现居住地和流入人口户籍地建立信息共享,通过与公安派出所、学校等单位联系,实行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九是抓好“三个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充分发挥各村计划生育协会的积极作用,做好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加强属地管理,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安排、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同奖惩,强化属地化管理体制。本年度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情环情服务3人次,对流入育龄妇女定期进行“三查一治”免费服务3人次,为其及时落实各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使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避免流入口育龄妇女意外怀孕和生育。

十是对重点清理的对象全部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档案》,真正做到流入流出地点清、从事职业清、婚育情况清、避孕措施清,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管理还有漏洞、服务还不细致、*还不过硬、保障还不到位,这些问题仍然是制约着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因素。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加强管理,立足服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抓好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以“关怀关爱”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活动,使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深入群众,营造全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工作,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

三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留守人员的上门访视慰问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局。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使其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服务。

五是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利用各种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交换系统,及时核对变更PIS系统的相关数据信息,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篇二】

一、以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为核心,大力推进综合改革工作。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各地综合改革工作的调研与指导力度,推动建立工作新机制。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抓好优质服务。结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乡镇)创建活动和县级服务站建设项目的实施,科学制定计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加大服务机构基础建设投入和设备更新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育龄群众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的建设力度,今年重点加强XX镇、XX镇服务站建设(两个服务站总投资4万元),使这两个服务站实现独立办公、服务,并达到自治区乡镇甲级服务站标准。

三、以政策推动为依托,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继续搞好对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基础性调查工作,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奖励扶助对象“一户不漏”;加大对独生子女户的奖扶力度,完善农牧区、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奖励费兑现力度,协调推进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费的兑现;发挥相关部门工作优势,从项目、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向计划生育户倾斜,推行能够反映民族地区特点的奖励优惠政策,提高对计划生育户的帮扶力度。

四、推进依法行政和综合改革的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法三规“、《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在各乡镇村组级健全政务公开栏;进一步加强对县直相关部门、驻县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指导,落实责任制,加大奖惩兑现力度,实行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合力。

五、强化宣传教育,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开通电视、广播宣传专栏等形式,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我县发展民族特色旅游的优势,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品味;结合我县新建居住小区的现状,大力发展社区生育文化,扩大宣传范围。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服务能力。从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充实知识水平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全县各级计生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完善公开竞争、考核奖惩制度,引导和加强全县各级计生干部自身素质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工作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能战斗”的干部队伍。

七、进一步加强对工矿企业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服务水平。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落实“条块、条条”管理模式,推行流动人口市民化管理与服务,在维护流动人口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八、加强项目争取力度,全面改进工作服务环境。借助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少、边、穷地区的帮扶力度,有意识的加强跑项目、跑资金力度,全面改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环境。

【篇三】

2xx年,X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以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或计生知识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员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为营造“五种环境”、推进“三大转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一把手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

坚持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确保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

二、坚持基础工作签订联保责任书

计划生育责任书要层层签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个人保班组,班组保科室、区队,科室保全公司的联保体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民工普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有弹性用工的单位,要按《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对所用弹性工的婚育证明进行认真核实登记。

四、坚持以人为本完成各项控制指标

保证完成以下控制指标:本单位无计划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现象;计划生育率达到1;无早婚、早育,持证怀孕率1;弹性工计划生育落实到位,无盲区、死角。

五、坚持齐抓共管落实部门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要求,共同做好公司的计生工作。在公司民工队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中,要切实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及时与计生部门互通相关信息。在宣传教育中,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学习宣传之中,树立婚育新观念,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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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_责任书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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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

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要有分管领导、有具体人员负责执行上述目标并办理日常工作(分值20分)。

二、 各学校要层层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并制定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及时上报(分值15分)。

三、 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肃查处计划生育,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及处理情况逐级汇总造册并于当年10月25日上报管理中心,积极配合上级计生部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分值15分)。

四、 大力开展人口基础知识教育,在初中开设《体育与健康》课达100%,两所中学要开展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讲座(分值15分)。

五、 做好计生贫困户子女入学的帮扶工作,落实好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 (文章转贴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 结扎户子女入学的优先优惠政策(分值15分)。

六、 针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户,其子女按照政府要求,不予享受国家对其优惠政策补助。(10分)

七、 认真配合计生部门搞好单位职工计划生育情况清理工作,按时完成各样表册,及时上交。对反应意见及时上报。(10分)

沙子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人      学校及片区负责人

签字:        签字:

XX年2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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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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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计生工作中,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存在着一定的难度。针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我社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专门加强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逐步完善计划生育管理体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社区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基础,流动人口育龄群众为中心,融宣传、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其具体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1、积极查验《婚育证明》,同时采取计生工作人员上门宣传,实行办证制约等手段督促外地人员办理原籍《婚育证明》,努力提高持证率。二是为本地离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办理《婚育证明》。这项措施不仅有助于了解流入和流出人口的婚育情况,而且给管理工作减轻了许多重复的程序和负担。并定期向辖区外来流动人口召开计生座谈会,组织学习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发放印有计生宣传纪念品。这样既增强外来流动人员对社区的亲切感,又创造了宽松、和谐的氛围。提高他们的知法、守法意识,达到自我约束、自觉执行计生政策、法规的目的。

2、建立基础资料和工作台帐制度。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定期到规定的区域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及时了解最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包括流入人口的未婚女性、已婚育妇情况,男性人数,持证人数,期内生育,以及流出人口数他们的相关情况等。同时还要把这些资料大体情况登记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证验证情况表》中。最后再输入到电脑中,实现网络化管理。这一实施办法细化,落实了计划生育政策,强化了人们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觉悟,给计生工作带来了方便,同时也有利于上级加强对下级开展工作的监督。

3、建立“计划一起制定,工作分开实施,问题共同解决”的合作与分工并存的工作体系。社区工作人员每人分管一个不同的区域,负责该区域的流动人口最新情况的调查、计划生育方面的宣传教导,向有需要的人群免费发放避孕工具和药物,倾听并帮助解决外来人口的疑难问题、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等等。每人将收集来的资料交给社区计生专干汇总,同时对遇到的比较棘手的情况一起共同分析处理。分工增强了各自的责任感,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而合作又增进了团结,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4、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做好社区所辖区域的外来人口药具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免费向外来人员发放药具,了解避孕药具的知情选择。并向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做好一胎上环、二胎结扎等计生解说工作。对有生育规划、计划在本社区生育的外来务工妇女,要定期安排时间妇检,做好生育前的就医保健工作。通过提供技术服务,利用健康检查这个过程,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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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7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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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贵池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紧密结合省市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三项工程"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关爱关怀流动人口留守家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两节"期间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区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贵人口委﹝20xx﹞7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在流动人口就业和居住集中地及市民广场等公共场所采取设立宣传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避孕药具及提供政策咨询。二是按照区"三下乡"活动安排意见,精心组织抽调委机关、服务站和梅龙街道计生办、服务所等工作人员,参与"三下乡"活动。活动现场,区人口计生委设立了宣传咨询服务台,通过免费写春联、免费发放宣传品、免费发放药具、免费提供政策咨询等形式,向参加活动的广大群众送去流动人口维权关爱、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科普知识和避孕药具等免费服务项目。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2辆,解答群众咨询500多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700多份,书写春联290副,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3)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行动。一是召开返乡民工座谈会,倾听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外出工作心得,提出家乡建设发展的建议和意见。二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主题教育活动,走访慰问流动人口家庭。20xx年1月15日-17日,区人口计生委分4片深入全区20个镇街道,走访慰问120户流动人口家庭。"两节"期间全区共投入10万余元,慰问流动人口独生子女户、计生户、计生困难户共287户,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让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三是关爱在流入地过节的流动人口。对不返乡过节的流动人口,为他们发送温馨短信,给予亲情关怀,祝福他们在流入地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四是扎实开展流动人口"三心"关爱活动。围绕流动人口生活学习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开展活动,让留守老人得到贴心慰藉,让留守儿童得到亲情关爱,让留守妇女得到暖心关怀,全面推进流动人口留守家庭"三心"关爱活动。

2、完成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任务

20xx年5月,国家卫计委确定我区清风街道汇景社区和沿江社区为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样本点,贵池区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调查和数据录入过程中严把"五关"即:入户关、质量关、进度关、审核关、复查关,确保样本框选定、花名册编制、业务培训、调查员选调、信息录入等各项任务有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全面完成省、市、区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工作

20xx年,我区全面完成省网上监测1次、市区日常监测各12次,已形成"自查 互查 核查"三位一体的日常监测体系。每月底下发当月日常监测数据,镇街道互查,对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报情况说明到区级,区级针对核查情况复核认定并计分通报,纳入年终总成绩,对日常监测出现问题较多的镇街道实行重点工作调度。

二、城市人口计生工作三项工程建设情况

(一)构建"三心"服务模式,提速"三项工程"建设

20xx年,贵池区不断加强和创新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以建设和谐社会为根本,紧紧围绕社会民生问题,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自愿者队伍作用,坚持为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提供"暖心互助、爱心志愿、贴心服务",不断提高城市家庭的创造活力和幸福指数。

1、以"暖心互助"提升城市家庭发展能力。我区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这五个方面,依托城市生活e站家庭指导室等活动阵地,大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城市家庭提供"暖心"互助,着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把城市居民和流入人口纳入扩面范畴。近年来,累计为3000余对城市居民和流入人口待孕夫妇提供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等技术服务;对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给予生育关怀服务,累计为符合条件的1、8万余名生育对象发放一次性补助近千万元。

二是大力推进子女成才项目。多年来,我区认真开展"关爱女孩"、"春蕾计划"活动,为800余名城市贫困女孩提供生活、学习资助;持续开展人口基金助学成才活动,累计为500余户计生困难家庭学子走进大学提供1000-3000元资助;坚持开展"一对一"助学结队活动,三年来共结队帮扶74名计生困难家庭学生,落实帮扶资金10、7万元。

三是大力推进优惠政策落实。全面兑现城镇无业居民、非国有企业职工独保费,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政策,全面落实无业居民、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工作;区民政、人社、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在制定优惠政策时,优先将计生困难家庭列为救助帮扶对象。

四是大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为提高计生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实现创业就业,我区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参加"syb"创业培训及"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并为满足条件的居民提供5-8万元不等的创业基金小额担保贷款。以计生协会为依托,组织城市家庭妇女参加"皖嫂"家政技能比赛,为有就业意向的居民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就业机会。

2、以"爱心志愿"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水平。我区通过加强城市人口计生网底建设,壮大爱心志愿者服务队伍,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公共服务,不断提升计划生育行政服务满意率。

一是网格化管理格局日臻完善。整合街道、社区、辖区单位、物业公司、楼道长(信息员)等各方力量,建立"以租房管房客,以业主管住房、以法人管用工"三位一体的管控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建网分格,架构"四级网格",做到"定责任区、定责任人、定任务",真正建立了"网格划片定位全覆盖,服务管理更有效"的工作模式,形成了"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常态化"的工作格局,使均等化服务全覆盖、无盲点。

二是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壮大。通过动员社区、学校、医院、部队、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力量,组建由街道社区两级计生协理事、骨干会员、人口国策志愿者、热心于公益事业的社区居民、医疗工作者、军人、大学生、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与城市新居民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及时沟通交流,了解流动人口需求,落实具体帮扶服务措施。目前我区已建立近百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各类志愿者达两千余人,为实现均等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通过信息整合、部门协作等方式,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使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险、法律援助等方面享受与本地市民同等待遇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民生保障均等化。依托社区志愿者队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开展"关爱新市民、情深意更浓"志愿服务和为流动人口"送政策、送健康、送药具、送援助四送"活动,免费为新市民提供健康体检、医疗问诊1200余人次,为18位空巢老人送医上门20余次。

四是行政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人口国策志愿者队伍优势,扎实开展流动人口人文关怀、亲情化服务等活动,着力推行免费发放"流动人口服务卡"制度,流动人口可凭卡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增强了流入人口作为城市新居民的归属感,。同时,我区全面开展网上办证,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工作制度,异地、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等证件,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行政服务的满意率达99%以上。

3、以"贴心服务"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指数。我区着力构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e站让家庭更幸福"的服务理念,为城市居民提供生产、生活、生育中所需要的各类资讯,搭建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开展人口计生政策咨询、信息交流、纠纷排解等贴心服务。

一是加强"贴心服务"阵地建设。我区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先后在流动人口相对聚集的清风街道府学社区、秋浦街道孝肃社区、杏花村街道杏花村社区、池阳街道南馨园社区和古舜社区建成了5个"城市生活e站"。从20xx年开始,我区启动标准化社区创建工作,并把城市生活e站建设融入标准化社区建设之中,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财政投入资金3000万元,每个社区补助100万元,分3年完成。标准化社区建设推进,进一步拓展了社区阵地开展"贴心服务"功能,极大提升了城市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二是拓展"贴心服务"阵地功能。本着"建好更要管好、用好"的原则,社区服务阵地坚持以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为出发点,注重功能发挥,做到活动开展提前告知,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如今,社区孩子在"儿童乐园"里尽情游戏,在"e智空间"里遨游冲浪,在"智慧书吧"里汲取知识;社区老人们在"温暖饭桌"里享受益寿营养餐,在"心灵小憩"里独享喧嚣中的宁静;社区居民在"舞蹈空间"里欢歌起舞,在"棋牌空间"里对弈手谈,在"健身沙龙"里强身健体,在"家庭生活指导室"感受插花艺术的熏陶,他们尽情享受"贴心服务"带来的无尽欢乐。

三是扩大"贴心服务"阵地效应。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居民提供了有效服务,也拉近了社区与居民的距离,促进了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丰富了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人文环境改善起到了良好的辐射效应。过去城市社区邻里不认识、不了解,通过一起活动、一起学习、一起休闲,居民之间从不熟悉到熟悉,从陌生到了解,从互不关注到守望相助,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不断加强,社区和谐度明显提升。

(二)落实网格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基础工作,全力保障"三项工程"建设成效

1、城市网格责任制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区着力改变过去以户籍管理、单位管理、条条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和组织网络。

2、网格化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以500户左右为责任单位划分责任小区,每个责任区配备一名计划生育信息员,负责本责任区的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各属地单位至少配备一名计生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主城区初步形成覆盖街道、社区、居民小组、责任小区、属地单位的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网络。

3、户况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户况管理网络。将辖区合理分片,形成"社区齐管、覆盖全面"的信息收集、网络传递局面。按照"分片管理、以片定责、以房管人、户清人清"原则,制定户况管理责任制,确保户况管理效果。二是明确网格管理职责。各社区按照社区实际情况对区域合理分配、划分网格,确定网格责任人,明确户况管理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三是开展信息摸底登记。按照"居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由社区楼道长(综合信息员)采集并建立一套完整的人口信息资料,以满足社区信息综合管理、辖区信息共享的需要。

户况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改变了以往就计生抓计生、就收集信息而收集信息的被动局面,消除了管理死角,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减少政策外孕育、流动人口脱管等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辖区资源共享。

三、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20xx年,贵池区不断创新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建立健全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出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

1、完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网络。以镇(街道)、村(社区)、信息员(楼道长)三级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为架构,不断完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和常态化工作机构,实现了管理全覆盖、相关工作保障到位。

2、推进全员流动信息系统建设。20xx年,我区围绕流动系统改版、核查口径变更开展了两次镇街道、城市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员数据质量提升暨应用技能培训,并对五个城市街道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分片培训,各操作人员对系统的应用程度和熟练程度都有大幅度提升,系统数据质量有了较大提升,实现了全员流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更新、交流常态化管理。

3、不断创新区域协作管理模式。近年来,贵池区紧扣"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工作目标,多管齐下,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区流动办主任、镇街道计生办主任和村(居)计生专干三级信息员管理制度,明确全区239名计生干部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区级流动人口计生工作qq群,实现了全区流动人口域内协作管理网络化。同时,还与浙江、江苏、山东、湖南、广东和上海等6省市21个县区建立了常态化协作关系。

二是夯实平台信息。要求每名村(居)计生专干不仅要有网下能力,还要有网上功夫,不但要建立纸质报表,还要建好电子台账,并实时上传、更新流动人口信息,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目前全区近15万流出(入)人口基本信息均与平台数据有效对接,极大方便了协作地交流信息及时准确核查,基本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是注重信息反馈。我们要求三级信息员每天保证足够的时间登录系统,及时上传入户走访信息,对协作地查询信息做到"事不过夜",逐一核对流入地提供的信息,重点核查孕情、社会抚养费征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等方面信息。区域协作机制运行以来,全区已获取政策外生育、育龄妇女迁移、孕情监测、出生、节育等方面信息120xx余条。

四是强化协作功能。近年来,贵池区大胆突破传统的区域协作机制辖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积极主动为流入地或通过协作地办理一孩生育登记、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落实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600余人次,发现流动人口违法生育70余人。本着"口径一致、尺度统一"的原则,经过与协作地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完成了200多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有效遏制政策外超生势头。

四、城市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开展情况

1、城市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落实情况

贵池区高度重视城市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将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20xx年初,贵池区人民政府与30个区职能部门签订了《贵池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共性责任和部门责任,要求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落实部门责任。为做好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区人口计生委切实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积极探索城市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新模式。

2、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协作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此项工作,贵池区坚持按照"属地化管理,均等化服务"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区居民实行同等待遇。

(1)与市、区公安局联手共建"加强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完善城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实行"一证通"制度,落实配套政策,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就业培训、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

(2)与区民政局共建"社区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条件,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加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3)与团区委共建"青年自愿者队伍建设项目",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与城市生活e站建设相结全,推进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4)以社区卫生服务阵地为依托,计卫联手,扎实开展"三查一治"工作,为广大育龄群众免费提供优生优育咨询、生殖健康查治等服务。

3、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效

一是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紧密结合各综治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内容,不断改进考核办法,使综合治理工作更具科学性,考核更有实效性。

二是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充分履行了社会公共职能。各级人口计生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认识在工作中实现了由按要求落实部门管理职责到积极主动结合部门职责开创性推动工作落实的转变,真正实现了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各成员单位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目标明确,结合部门行业特点探索完善了一系列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机制。

三是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的合力逐步形成。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立足部门和行业实际,创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和举措,不断形成了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合力,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我区认真落实市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的"三同"(同商、同享、同治)工作机制。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会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构建部门间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定期将新流入人员的信息提供给当地计生部门,由计生部门核实后录入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充分利用流动人口工作平台,及时提交、核查、反馈各类信息,实行网上信息交换。

五、城市依法打击"两非"工作开展情况

1、城市打击"两非"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贵池区在城市依法打击"两非"工作开展中,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宣传栏、led屏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和关爱女孩的婚育新风,宣传性别比失衡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消除在生育行为上的性别偏好,关爱女孩健康成长,逐级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严厉打击"两非"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2、综合治理打击"两非"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摸清底数。以自查、排查、暗查、倒查相结合,多措并举,摸清全区计生、卫生医疗机构数量及人流、引产病历档案,从中筛选排查"两非"案源;二是集中整治,完善制度。严格b超和终止妊娠类药物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完善"五项制度",以强有力的监管为抓手,从技术手段上堵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行为的漏洞。三是部门联动,合力打击。今年9月,由市纪委牵头,从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和市、区人口计生委抽调10名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我主城区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3、城市打击"两非"工作过程控制情况

一是加强孕情跟踪管理。以省孕情监测服务管理系统为依托,强化孕情跟踪管理。对抱养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及人流引产的妇女,重点跟踪重点管理;二是制定有奖举报办法。制定了《贵池区打击"两非"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举报电话、举报方法、举报内容、保密原则作了明确公示,凡举报后经查实的,每例给予1万元奖励。三是加强区域协作。与周边县(市、区)及省外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单位加强"两非"案件区域协作,实行案源信息共享,案件联合查处,联防联治共同做好"两非"案件查办落实工作。

4、城市打击"两非"取得成效

一是主体明确,认识到位。从城市"两非"专项督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认识比较到位,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出台了管理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二是制度落实,规范操作。全区已建立规范的b超操作规范和制度,按要求设置了严禁"两非"警示标志,终止妊娠手术登记核查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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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乡党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通报前9个月工作,深入分析我乡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动员全乡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合力攻坚,务求实效,全面完成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前面,副乡长于小明同志通报了前9个月的计生工作运行情况和督查情况,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打算和措施,讲的很好,请同志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各寻己短,各查不足,狠抓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xx年,全乡人口和计生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线,坚持“夯基础、优服务”这一中心,深入开展“提升能力年”活动,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是在半年考核中暴露出了许多突出问题。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管理员抓计划生育工作思路跟不上形势,工作措施不得力;二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计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是计生办与管理员的事,管理员汇报了,才安排部署,不汇报就不闻不问;三是个别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严格落实“盯紧看牢”工作责任制,导致环孕检服务这个关键环节的措施不力,二孩出生性别比升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关键的问题是领导不力,根本的问题是作风不实,核心的问题是责任不清。四是计生工作衔接不紧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因业务不熟、情况不明致使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兑现不及时,计生信息错报漏报迟报现象时有发生。五是一些村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态度不端正,存在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致使工作力度减弱,工作出业绩滑坡。六是计生政策宣传工作有偏差,部分育龄群众在思想上形成了交了罚款就可以违法生育的错误认识。七是与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协调配合不紧密,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存在的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做好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

剩下的3个月,全乡人口计生工作要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着力抓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规范服务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任务落实,促进优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初步形成,确保全乡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一)坚持“一条主线”,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现行生育政策,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统筹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关系,统筹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要进一步控制政策外出生,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实施“五大工程”,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一是实施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在认真落实省、市、区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政策落实要向计生“两户”家庭倾斜,加大优先优惠政策的宣传,发挥利益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要继续深入推进“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在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检查和优生促进上下功夫,全面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和孕前检查等活动,全面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实施流动人口服务关怀工程。积极开展以“掌握百分之百信息、提供百分之百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双百”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合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实现用现代化手段对育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育证明》发放和查验工作,及时落实免费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服务,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要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为流动人口家庭提供生育、生产、生活和便民维权服务。 四是实施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程。要以“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将其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和扶贫开发等工作中。继续开展“四级联动,四级示范”工作,每个村要创建10-20户村级家庭示范户,每个社要创建2-3户社级幸福家庭示范户。加强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优化户外宣传环境,深化入户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人口文化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和优势,积极参与区、乡组织举办的文化活动,扩大人口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五是实施信息化提质工程。要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利双赢、服务社会”为目标,按照“网络畅通、数据准确、突出应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口信息化。健全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维护更新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口数据质量、日常服务管理和应用共享水平。提高“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的推广应用水平,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强化“五项措施”,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础。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合理合法、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八不准”规定和群众工作纪律,抓好节育对象的思想动员工作,强化孕前管理,坚决杜绝行政违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以经常监管为基础、集中整治为突破,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加大社会抚养征收力度,对出现的计划外怀孕和生育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今年的计划外生育二孩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是强化行风建设。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抓好政风行风评议、请育龄群众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下评上”活动“四个评议”。畅通群众诉求和监督渠道,切实做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通过计生队伍行风建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推进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干部培训制度,加强对新任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技术服务、统计信息和行政执法等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全面提升计生服务水平。

四是强化群众自治。建立完善“两委负总责、依法立规

章、协会做骨干、群众当主人”的计生协会工作机制。按照“六好”标准,继续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使创建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在村民中广泛建立计生诚信小组,全乡所有村达到“四有”标准(“四有”即: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真正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

五是强化督促指导。乡村两级计生干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经常深入实际、深入村社,摸实情、出实招,对人口计生工作困难大的村,要善于帮助他们出思路、想办法、鼓干劲、解难题,进一步加快后进村转化步伐,促进全乡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发展。督促落实计生专干包村包对象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三、咬定目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村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审核本辖区的计划生育情况,达到无缝隙全覆盖。各站所要大力支持配合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展工作,将责任措施具体化,依法落实和履行职责。

(二)转变作风,抓好落实。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较大差距,决定了人口计生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抓好计生工作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严禁弄虚作假和虚报浮夸,变应付检查为主动工作,说实话、干实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严格奖惩。要层层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目标管理,严格督查考核。认真执行《**乡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乡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乡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以及相关工作奖惩办法等的规定,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水平滑坡、年度计生责任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村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事关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工作时间有限,任务繁重,各村、各单位一定要认清严峻形势,保持清醒头脑,抓住工作重点,奋力解决难点。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求真务实、创新苦干、攻坚克难,全面完成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的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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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计生委2024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1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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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2015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XX年以来,在市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xx县委、县政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坚持一个统揽,突出三个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实现八项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重心下移靠基层,扎实工作求突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地推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全面完成了责任书指标要求,在巩固去年已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截止9月底,全县总人口161345 人,新生1666人,出生率为 10.33‰,政策内生育152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1.24%,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1.24,长效措施落实率为89.09%,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4.09,近二年长效措施落实率84.18%,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当年社会抚养费征兑率完成91.41%,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5.21,历年社会抚养费征兑率达到95.21%,高于责任书指标要求5.21,流入人口育龄妇女服务率达到95%,全年无计划外多孩生育,其余指标均达责任书指标要求.年初提出的计划生育“八大目标”已全部完成.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措施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去年在计生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我们主要追求了各项计生指标的完成,今年,我们制定更长远的目标,立足常抓不懈,超前服务,服务前移,制定长效措施,从基层基础建设抓起.

1是实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排名和通报制度.在去年建立起计生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全县实行月重点指标情况排名通报制度,根据“全员人口管理系统”信息,每月月初下达下月的各乡镇、社区征费、四术等硬性任务,对本月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县计生局全体干部分片蹲点,督促指导,确保了各项指标的完成,有效地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2是对县计生指导站按照省优等级标准进行改造.目前,投资190万元、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的县指导站门诊大楼正在紧张施工,该项工程投入使用后,将会极大地改善县站的服务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县3万余名育龄妇女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

3是加大对乡所村室的投入.今年我们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优质服务条件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从服务场所到医疗设备,严格按照省优县的标准为全县10个乡镇和社区的计生服务站添置了电脑、照相机、打印机、b超、妇检床、手术包等医疗器械,为204个行政村服务室统一配备药具箱、粉色窗帘和床单,对乡所村室统一标牌,对医疗器械统一装备,对服务人员统一着装.现在,各乡镇服务所服务设施齐全,面积达标,装修规范,真正做到了场所温馨化、操作规范化.截至目前,已向县、乡、村三级服务阵地累计投入达74万元. 四是优质服务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www.diyifanwen.com时,我们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主线,既强化站内管理,又注重下乡服务,充分发挥县站服务车作用,走活了全县优质服务一盘棋.今年从3月份开始,流动服务车坚持每月下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乡20天以上.对乡所重点强化经常性服务工作,以宣传、技术为主的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实现经常化.我们要求乡镇社区将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在手上,县里每季度对各乡镇社区开展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全县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县、乡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二、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优质服务能力.

1是不断充实计生队伍.在去年增加12名基层计生专干的基础上,今年,从强化技术力量的角度出发,县委、县政府根据需要,又为县计生指导站增添了8名医疗技术人员编制,目前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近日即可对录用人员安排工作岗位.通过充实新鲜血液,将会彻底解决基层计生人员多年来存在的年龄结构老化、人员流动不畅、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2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生干部的服务能力.3月14日,我们召开了全县计生干部贯彻省《实施意见》暨计生干部业务培训会,专门邀请了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对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等进行了授课,使全县计生干部找准了自身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明确www.diyifanwen.com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培训结束后,立即组织局业务骨干用一个月的时间,对乡镇和社区的283名村(居)计生专干进行了一次轮训,这是近年来对基层计生人员进行的一次规模最大的培训,也是质量最高的一次培训,使一线人员在巧服务、会管理等方面收获颇多,大大提高了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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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乡镇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的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服务,全文共 2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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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的总结

关于今冬明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的总结    按照《**县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党发

()50号《关于今冬明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乡党委、政府于XX年12月底到XX年2月底利用二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服务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该项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宣传服务活动开展的效果如何,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是关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且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和乡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任副组长,乡计生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驻乡站所、乡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驻乡各站所、乡直各单位也充分认识到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及时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了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深入学习,大力宣传,进一步增强人口意识 第一,积极组织乡党政领导参加了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计生知识培训班,对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了一次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邓**人口思想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以及执行人口政策的水平,切实增强了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二,乡党校、计生办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结束时还进行了相应的测试,考试成绩存档,作为任用考核干部的依据。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了95%以上。第三,乡计生办还利用人口学校教育阵地,开办育龄群众宣传教育培训班,深入开展了新一轮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群众达3000多人。[本文出自文秘范文-//www.diyifanwen.com] 与此同时,切实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力度,大力开展咨询服务,使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入脑、人心”,切实提高了育龄群众的应知应会率,对于转变婚育观念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落实政策,摸底排查,规范群众依法生育行为 首先,扎实开展了一次落实节育措施和“三查一治”(查环、查孕、查体、治病)集中服务活动。计生办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和“三查一治”及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另外,在为群众服务的同时,为了奖励少生处罚多生,规范群众依法生育行为,乡政府对违法生育户,集中开展了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整理内容:一是XX年以来违反政策生育情况包括处理情况;二是XX年以来的人口出生未报情况;截止目前,已清理出70多户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依法解决。其次,利用春节前后流动人口往返的高峰期,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的发验证和节育措施的落实管理服务工作。春节前后,是流动人口往返的高峰期,我们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集中做好流动人口的发验证和节育措施落实等管理服务工作。驻乡站所与计生办积极配合集中人力查验外来已婚育龄人员的《婚育证明》,对没有《婚育证明》的要求其在返乡时办理《婚育证明》。使全乡跨省流入人口录入率达到45%,跨省流动人口接收率达到95%,反馈率达到45%。与此同时,集中进行一次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县人口计生局和卫生局联合检查组,对乡全范围内各医疗机构(包括个体医疗机构)b超管理和妇产科引流产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不存在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引流产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在集中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当中,我们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诸如:学习活动由于时间紧、内容多,广大干部群众对于所学知识理解不够深刻。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等等。

五、措施和办法

1、继续利用人口学校教育阵地,开办计划生育知识培训班,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乡村两级领导干部,乡直各单位、各驻乡站所负责人,进一步增强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增强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自觉性。

2、继续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开展社会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使广大育龄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3、联合法院按程序、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4、整顿村(居)计划生育队伍。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村级计划生育助理员进行重新选聘。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选聘一支思想好、作风好、懂业务、会管理,具有较高政治理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村计划生育助理员。

**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XX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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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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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根据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员工入职合同期间,已与用工单位建立了计生管理关系,接受用工单位计划生育的管理,用工单位依法对员工计生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员工本人入职后愿意按以下要求,保证落实各项计生管理措施。

一、本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觉接受用工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

二、本人入职时,如实填写提交《民航中南空管局社会招聘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和提交本人真实有效的婚育证明或计生服务证。

三、本人按用工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对本人计生情况的函调工作。员工如被举报违反计生管理规定且不积极配合调查的,用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已婚女员工,采取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如避孕失败导致意外妊娠的,应即时自觉采取补救措施,保证不超生、抢生。每年不少于三次查环查孕,并将查环查孕情况按时报用工单位。已婚男员工,如实反映配偶生育、避孕节育情况,不得有任何隐瞒。

五、本人结婚或生育的,要符合法律准许条件和手续,并提前一个月告知用工单位。

六、本人有收养、助养、代养情况的,必须符合法律准许条件和手续,并告知用工单位。

七、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或隐瞒违规事实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员工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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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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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

按照《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照xx市一年多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清查和自查工作,边查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市坚持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四在县”做到了规范征收。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四在县”活动,规范征费管理

1、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和管理措施。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首先,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不分历年和当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都必须做到先告知,再决定,最后开具票据,及时上缴财政。其次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再次,加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及财务主管部门的作用,严格把好财务审计审核关,严防不正当收支情况的发生。

2、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人性化服务,坚持做到“一碗水”端平,按照“三先三后”的工作方式,即先党员干部及亲属家属,后一般群众,先一般户后重点户,先易后难,严格按征收的有关程序,切实做到经常征收为主,突击活动相结合,做到了征收为主体,征收程序合法,征收标准统一的原则,防止“以罚代征”、“放水养鱼”的行为发生,并且将征收的相关资料,个案进行建帐和归档管理。

3、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实行统一管理。我们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在清理和自查过程中,从未发现使用自制票据,转借票据,白条入帐或用其他票据代收的现象。

4、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做到一支笔签字审批,在征收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不收现款,凭银行入户凭证开具专用票据。在清查过程中,无隐瞒收入,帐外设帐,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情况。支出项目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设立科目,用款做到先请示、审批后使用,防止了扩大开支范围的现象,无截留、挪用、贪污和分等情况。

5、台帐管理。做好台帐管理是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的有效用途,我们认真疏理台帐,政策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全部记录在台帐,同时在清理过程中,使台帐规范合理,坚持日清月结,年终汇总的原则。

二、找差距寻不足,分析“征收难”原因

“征收难”是摆在我市面前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社会环境与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相符。相关部门在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尤其是卫生部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公安部门户口登记管理等方面,使人们造成了错误的认识,认为现在超生不仅不罚钱还发钱,再加上外界媒体的不良舆论,造成计划生育征收工作开展困难。

2、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受到现在社会上一些不良舆论的影响,一些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甚至是有意拖欠;也有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社会抚养费出现了征收“三难”现象,即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

3、《条例》征收标准与现实征收存在差异。《条例》在规定征收标准时,上、下限不明显,而本地上报年人均收入与实际收入有所偏差,这样在征收时,如果按照年人均收入的比例进行征收,征收数额较大,不利于执行。

三、探索新思路,切实破解“征收难”问题

1、强化领导、加大宣传。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上,我市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破解“征收难”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充分利用电视台、村广播站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横幅、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是违法,违法必须承担责任的意识,营造良好的人口氛围,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强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

2、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的关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而依法管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更是如此,尤其需要纪委、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我们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各部门在制定、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时,充分考虑计划生育现行政策,把好计划生育关。

3、村委支持,群众参与。村支两委和计生协会人员长期贴近群众,对违法生育对象的经济状况、脾气性格都了如指掌。因此,发挥他们的作用,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征收工作中,我市通过加大村为主工作考核力度,增强村组干部、协会会员、群众参与的责任,使他们由被动变主动,积极参与征收协调、宣传教育。

虽然我市在落实计划生育“四在县”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和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问题,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为实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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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24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全文共 2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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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22

20xx年的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内容如何呢?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xx,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xx

第一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领导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工作优劣,予以奖惩,以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

第三条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规定的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城区、郊区)人民政府设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是乡(镇)人民政府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同级计划生育服务所挂牌办公。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并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二孩生育费、计划外生育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处罚款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二孩生育费和征收计划外生育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必须全部用于发展计划生育事业。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计划生育经费,严禁贪污、挪用和挥霍浪费。

第六条 地区、市、县(城区、郊区)和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调动与配备,应征求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制定人口计划,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开“生育口子”,生育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禁无证生育。

第八条 初婚育龄夫妻要求生育的,必须持有法定结婚证,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审查,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发给生育证,方能生育。

第九条 确认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标准与第二胎优生原则和审批程序(暂行规定)》进行鉴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由地区(市)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其生育指标由地区(市)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由当地县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生育指标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条 确认因公残疾(指在抢救公共财产或他人生命财产、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以及其他因公务活动导致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市、县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审查认定。

第十一条 确认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和夫妻双方为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的依据,以《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为准。

第十二条 本人是父母唯一的亲生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而死亡,只剩下本人的,或夫妻终身未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均属独生子女。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独生子女:

(一)父母生育本人后又收养一个孩子的;

(二)父或母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孩子的;

(三)同胞兄弟姐妹中,有属于1982年11月25日以后超生的,但未满18周岁死亡而仅剩本人的;

(四)父或母再婚,在再婚家庭中本人继父或继母原来已生育并存活有孩子的。

第十三条 确认烈士独生子女,必须持有其父(母)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并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烈士。

第十四条 农业人口中的多女无子户招婿,只安排其中一个生育第二个孩子,由该户姐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但其余各对夫妻如分别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第九、第十条有关各项规定者,也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五条 农业人口的同胞兄弟均已结婚,其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或只有一个结婚,其余均已超过45周岁且未结婚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但其中一个兄弟已收养一个孩子的,则不能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六条 婚后8年不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一个孩子;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可安排生育一个孩子。但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除外。

第十七条 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定居10年以上,并持边境居民证的农业人口,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八条 农业人口的已婚妇女脱离农业生产到县、市或乡(镇)所在地从事个体工商、运输、建筑等行业,或在乡(镇)企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连续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执行非农业人口的生育政策。

第十九条 再婚夫妻一方原只有一个孩子(或未生育而收养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可再安排生育一个孩子。

第二十条 凡准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必须在第一个孩子年满4周岁以后才能有计划地安排。

第二十一条 已婚公民申请经营个体工商业的,必须持有原辖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申请经营个体工商业的超生者,已采取绝育措施,并具备其他条件的,方能准予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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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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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三篇】

【第1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在新一年的计生工作中,我们社区将紧紧围绕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二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创先争优思想和优质服务体系,使我们计生工作总体水平得到提升。现将201x年计生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

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各会议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内容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局面。

二、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首先,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深入贯彻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两条例”,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认真落实处罚政策,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对违法生育的制约作用。其次,要狠抓孕前管理,把经常性工作落到实处。第三,要做好集中服务活动。推广诚信康检,提高管理率,落实四术一体化,遏制政策外出生现象。通过集中服务活动,集中解决计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强力促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加大力度,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此来凝聚力量、鼓舞士气,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实施妇科病普查普治健康促进计划。广泛深入、规范有序地做好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加强基层药具网络建设,推广避孕药具发放,方便育龄群众领取。三要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库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化辅助、引导、提升工作的作用。

四、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宣传栏,传单、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计生政策、人口形势等,让广大群众转变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让社会各界理解国策,主动支持计划生育。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科学指导,精心实施,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教育对象,努力打造更多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亮点。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督促落实对女孩家庭的优惠政策,大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

五、探索建立计划生育节育保险、生育保险等,采取多种方法帮助计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信息交换平台作用,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对流动人口寄回的《婚育证明》进行集中审查,逐人核实,堵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漏洞。

七、免费为育龄群众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不乱收费。深化政务公开,规范便民服务,真正做到方便、快捷、便民。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八、做好迎接领导考核的各项工作。对照下达的工作目标和评估指标,制定严格的奖励措施,确保工作不出问题。

我们社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我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2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社区为契机,以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统一起来,转变工作作风,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及运作方法推进新的工作机制的建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宣传,营造优良氛围

社区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依托,利用人口学校,宣传橱窗、黑板报、永久性标语等进行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及优生优育。通过“10.28”、“3.8”、“5.29”、“7.11”等节日,不遗余力的宣传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项目、计划生育政策等,并为广大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和避孕套。举办社区一年一度的文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计生协会和计生文艺宣传队的作用,不遗余力的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

三、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各项工作职责

1、对32个居民小组调整和配备了30位责任性较强的计生会员小组长,做到人员、报酬、职责三落实,并每月一次对她们进行计生政策、生殖保健知识的培训,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服务。

2、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建立了协会理事班子,分别由书记担任名誉会长,社区主任担任会长,支部委员担任专职副会长,人口主任担任秘书长,理事班子有4名人员组成,他们之间有辖区居民、有老党员,并且不定期召开协会理事会议,研究协会工作新方法和新思路。

四、强化做好优质服务,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和谐发展

1、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开展优质服务,知情选择,指导育龄妇女落实长效、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社区大范围的开展各类妇科病的检查和防治工作及培训会,邀请知名人士不定期到社区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知识讲解。为她们提供了“无病早防、有病早医”的科学依据,有效促进妇女的身心健康。

2、按照《流动人口管理措施》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将流动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社区每季度组织由支书主任带队的专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小组,负责对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集中的清理与排查,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信息和资料。组织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了一次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和三次妇检,并对查出有妇科病的人员进行了免费发药及跟踪治疗。社区不定期组织对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清理,开展各种流动人口计生宣传服务活动,并邀请流动人口加入计生协会。

3、药具工作。制定避孕药具管理使用措施,规范服务标准,完善药具网络建设,增强药具服务能力,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和培训力度。使广大育龄群众能够了解节育避孕药具,能够知情选择,为药具管理工作实现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现用药居民的知情选择,更确切掌握避孕药具知识,采取了墙报、板报、宣传栏、培训班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利用“3.8”、“7.11”、“5.29”等特别节日上街发放药具及有关宣传资料,使广大居民对药具科普知识、计生知识、生殖保健常识等有了深刻的了解。并组织辖区已婚育龄女参加避孕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及资料的收集工作。

五、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

1、社区以计生协会为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协会会员的作用,带领广大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好协会联系户制度,利用人口学校、协会之家等宣传阵地对协会会员不定期进行培训。扩大计生工作队伍,让每一个中心户长基本了解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主动为各小组居民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2、全面加强居民自治工作,以实行居民自治为基础,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在居民自治工作的作用,赋予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增强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和整体水平,增强群众的“四自”能力,确保“三率”达标。

六、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夯实信息数据基础。

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完善PIS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强化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确保PIS数据全面、准确、完善,信息真实有效,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支撑,同时也方便了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及居民查找相关资料,更及时、高效的服务于群众。

201x年里,组织和团结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不断地完善和创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团队的建设和培训,使每一个成员都能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组织能力和服务能力,使居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第3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x年,全镇上下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注重依法行政,注重宣传倡导,注重政策引导,注重服务关怀,推动全镇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定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转变思想,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创新机制,优化一批易于操作、贴近实际、成效显著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打造一支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的计生队伍。积极作为,主动融入卫生计生改革创新的前沿。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

1.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两孩以内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对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下子女、群众有确需要的,发给生育服务证,作为生育保险和生殖健康服务的凭证。履行再生育审批权限,既要简化流程,更要认真把关,切实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大对违法生育查处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生育的行为,应该按照时间节点,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防政策外多孩生育反弹和计划生育工作滑坡。

2.强化首位意识,加强正面宣传。落实“三个一”的宣传活动,开展一轮计划生育政策培训班,强化计生国策高层倡导,办好学校人口理论教育基地,对计划生育干部要开展轮训,增进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对计生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开展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契机,以广场集中宣传、电视专题、集中讲座宣传等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国策进机关、进农村活动;组织一批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给每个符合条例的对象发放《全面两孩圆梦行动服务指南》,扩大宣传声势和社会影响。着力强化环境宣传,开展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规范镇村计划生育宣传栏及宣传标语,优化户外宣传环境。

3.加强舆情监测,营造良好氛围。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旗帜鲜明地反对攻击计划生育的错误言论,防止负面炒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大力实施“全面两孩圆梦行动”

坚持以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面两孩圆梦行动服务指南》为抓手,打造生育服务升级版。一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增加产科儿科服务供给,夯实基层网底,开展人员培训,引导群众就近接受妇幼健康服务;二是加强咨询指导,统一在全镇医疗保健机构、村卫生室开设二孩门诊(咨询室),规范设置服务咨询内容,以此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倡导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加强高龄孕产妇公共卫生服务,及时加强跟踪访视,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和机制,畅通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母婴健康安全;四是实施好妇幼健康重大公卫项目,将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两癌筛查、母婴阻断、儿童营养包等惠民项目做好做实,惠及更多人群;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支持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保护育龄群众生殖健康。

(三)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

一是要强化对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牢固树立“两非”综合管理综合整治的意识。二是加强孕情监测和服务,加强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落实孕情包保制度,加强流入地流出地双向协作,要认真研究解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政策内怀孕对象引产可能发生反弹的问题,做好源头治理工作。三是加大信息共享力度,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建立和完善“两非”行为查办和处理常态工作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加大督办、暗访和通报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和区域协作,开展集中整治,严查“两非”案件,集中查处一批“两非”典型案件。

(四)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和关怀关爱力度,切实将特别扶助金、一次性抚慰金、养老保险补贴、医保优惠政策、就医“绿色通道”等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做好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奖励扶助政策衔接,抓好企业退休职工计生一次性奖励、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政策全覆盖、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和农村计生家庭奖扶等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三是扎实开展关爱女孩、金秋助学、计生家庭发展等帮扶活动,让广大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继续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五)全面推进基层基础精准管理

一是健全村级134工作模式,即党组织一个核心,村组计生信息员、计生协会、村医及妇幼保健员三支队伍,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家庭发展、优质服务、民主管理四大机制;落实村级“3356”管理法,“3个一”过程管理,即对所有已婚育龄对象一年一次100%见面、人户分离出生对象半年一次原始调查取证、重点对象一月一见面;“三项统计专项制度”,即人口出生原始调查取证制度、出生对象“五证”备案制度、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制度;五项上门服务,即进行一次全员人口信息核查(协助村医完善居民健康档案)、随访服务、政策落实、节育措施、诚信计生合同,做到“六个一口清”,即新婚、孕情、生育、节育、孕检婚检、政策落实况等“一口清”。二是落实乡镇三个一”的工作法,即开好每月一次例会,有效开展每季度一次工作指导,形成一个良好的科学管理机制,建立《村级精准化管理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效能清单》。各地要将村居分为一、二、三类进行排列,进行分类定级,逐村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分类指导、提档升级,要求到年底所有村均达到二类村以上水平,一类村要达到50%以上。三是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利用,加快卫生计生内部信息系统融合,促进居民健康卡、家庭健康档案的应用与数据对接;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共享,进一步拓展部门信息共享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掌握育龄群众婚、孕、育等动态信息,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和全员人口数据质量。全面推广应用村居在线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县卫生计生公众之窗微信号任务清单表,加大进村入户核查信息工作力度,坚持到实地、摸实情、报实数、办实事、求实效,坚决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重点推广“支部+协会”等建会模式,充分发挥协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生力军作用,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计生协会一体化建设,使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机制得到充分体现。

(六)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巩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优质服务年成果,强化示范创建,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加强业务平台应用,全面取消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扎实开展流动人口暖冬行动和关怀关爱活动,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有利时机,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有效联系率;完善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工作,优化流动人口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平时工作抽查,推进区域协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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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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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X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以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或计生知识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员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努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为营造“五种环境”、推进“三大转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一把手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确保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到实处。

要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

二、坚持基础工作签订联保责任书计划生育责任书要层层签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个人保班组,班组保科室、区队,科室保全公司的联保体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民工普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有弹性用工的单位,要按《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对所用弹性工的婚育证明进行认真核实登记。

四、坚持以人为本完成各项控制指标保证完成以下控制指标:本单位无计划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现象;计划生育率达到100;无早婚、早育,持证怀孕率100;弹性工计划生育落实到位,无盲区、死角。

五、坚持齐抓共管落实部门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要求,共同做好公司的计生工作。

在公司民工队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中,要切实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及时与计生部门互通相关信息。

在宣传教育中,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学习宣传之中,树立婚育新观念,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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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全文共 8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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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xx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xx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规划与管理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九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合理调控人口数量、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分布的政策及制度,使人口状况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

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奖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服务工作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农村经济政策方面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人口基础知识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

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应当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规民约,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实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五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第十九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三条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八条 政府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避孕药具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发放,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期间视为劳动时间;农村居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照顾。

第三十二条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三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享受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六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第三十七条 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相关解读

一、女职工生育假

(一)天数

女职工生育假包括产假、生育奖励假和可增加假期三部分。

1.产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关于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生育奖励假。按照《条例》的规定生育奖励假为30天,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奖励假的享受条件发生变化,修正前的《条例》规定只有晚育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可享受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此限制。

3.可增加假期。《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从该条款表述看,我们认为可增加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

综上,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情况下,生育假为128天;如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二)待遇享受

1. 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现行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政策依据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xx]334号)第3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另外,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 对于《条例》规定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女职工享受何种待遇并无明确政策规定。我们理解,该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应当不会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因此也可以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三)劳动关系保护

按照《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休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

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存在欺诈等行为)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女职工在产假、生育奖励假期间存在以上情形,则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的条款,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假期,《条例》在第18条中单列一款进行规定,并未将其列为强制性产假,也未明确此假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倾向认为,女职工在此假期内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条款的规定。

二、女职工配偶陪产假

1. 修正前的《条例》无配偶陪产假的规定,陪产假不属于法定休假,用人单位可通过规章制度自行确定;修正后的《条例》规定配偶享有15天的陪产假。

2. 修改前的《条例》规定,如女职工不休30天奖励假,女职工配偶可休该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规定了女职工配偶的陪产假,因此以上规定被删除,并不再适用。

3. 对于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我们认为,陪产假工资并未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4. 对于女职工配偶陪产假的休假时间,《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陪产假休假一般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合理规定。

5. 根据《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配偶休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我们认为,在职工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职工出现前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婚假

《条例》第16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依据此规定,婚假总天数保持十天标准不变,但需要注意的是:

1.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需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方能享受增加的七天婚假的规定,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享受十天婚假。

2. 根据上述规定,非初婚职工也可以享受十天婚假。

3. 对于婚假的休假时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合理规定婚假的休假时间,如可规定在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之内。

4. 对于婚假是否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对于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法律一般应予以明确规定(如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关于法定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婚假应当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四、计划生育

1.“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2. 修订“二孩”外再生育的法定条件。《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第3款规定,“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修正前《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女职工可以自主安排生育时间。

五、独生子女奖励及社会保障

1.《条例》删除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发放的规定,我们认为国家从政策层面将不再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特殊的奖励。

2.维持“失独父母”的社会保障。《条例》第23条修正后未做修改,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3. 新政实施前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延续。《条例》第19条规定,“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法律责任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两条规定,即修正前《条例》第41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对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处理“。修正后的《条例》保留了以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从整体看,修正后的《条例》减轻了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责任。

实务中,部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职工违反生育政策列为职工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因此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职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判用人单位解除合法。然而我们认为,鉴于法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责任的导向已发生变化,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此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产生争议时的法律效力重新进行谨慎评估。

七、法规实施时间

修正后的《条例》正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24日,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23日期间,登记结婚、生育子女的职工是否适用于修正后的《条例》并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性认为,《条例》属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方实施法规,因此修正后的《条例》对于上述期间应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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