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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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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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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县计生局正确指导下,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我乡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供优质服务

对于流动人口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转变流进人员的婚育观念,对于新落实措施的群众通过发放计生宣传手册、计划生育知识100问等资料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对于有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通过上门宣传优生知识,提供福施福营养素以及健康婚育一卡通等活动,受到了群众热烈欢迎。同时我们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对持有三证的育龄妇女免费办理孕检证明,切实做到了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并且还开展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此外,今年三八妇女节,我们发放2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面向广大居民及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受到广大群众及流动群众普遍欢迎。

三、开展流动人口条例宣传月活动

按照上级要求,我乡9月份集中开展了流动人口条例宣传月活动,设立咨询台,流动人口宣传展牌等,发放宣传品1000多份。受到广大老百姓好评。

四、周密布署,做好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工作

县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会后,我乡认真布署,召开全乡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管乡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这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五、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乡工作人员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尚有差距,还有一些困难亟待解决,总之,我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尽管困难再大,我们乡全体人员都有信心、有决心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20xx年的工作思路:

1、加大流出人口的办证力度,利用“双节”在外人员回来机会,加大宣传力度,对没有办证的及时补办,确保办证率达到95%以上。时间安排1月——2月。

2、搞一次留守儿童帮扶活动,使在外流动人口放心打工。时间安排3月——4月。

3、搞一次流动人口摸底,更详细掌握流动人口底数。时间安排5月。

4、对流入人口搞一次生殖健康服务。时间安排6——7月。

5、对帐卡整理。时间安排8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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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县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全文共 1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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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县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XX年,我县紧紧围绕这一战略任务,深入开展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坚定不移地抓好市里下达的计划生育责任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计生年报表统计,XX年,全县当年出生1629人,人口出生率为9.81‰;政策内出生1464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89.87;出生人口中,出生男838人,女791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5.94点,达到市下达计生主要责任指标要求。全县落实“四术”2389例,其中,结扎741例(其中二女扎170例)、上环1511例、人流86例、引产51例,有效地遏制了政策外怀孕和政策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回顾我县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四个到位”,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XX年,为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领导,牢固树立党委、政府的第一责任主体地位,我们强化“四个到位”。一是强化领导到位。首先,积极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适时部署工作任务,做到抓紧抓实、长抓不懈。其次,定期筹备并召开有五套班子领导、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参加高规格、大规模的全县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分析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做到步子不停、强度不减。第三,争取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定期对乡镇党政及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推动工作深入发展,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第四,坚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在评先、评优、招聘、招干、干部提拔任用时,严格把好计生政策关,对在计生方面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计生一票否决”,有效促进县乡村三级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二是强化责任到位。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落实乡镇(街道)党政领导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追究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办法》之前,我们就出台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对乡镇党政领导、计生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和县直部门负责人的计生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XX年初,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在将市人口计生委下达的独生子女领证、二女育妇结扎和打击“两非”案件的任务数以及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指标量化分解给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基础上,我们继续实行了计生责任风险金制度。即年初,要求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上交5000元、乡镇计生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上交4000元、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个重点考核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上交3000元,其他成员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上交XX元作为计生责任风险金。年终,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及的进行综合考核。任务完成的,风险金予以返还;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任务没有完成的,风险金予以没收;工作不到位、存在问题较多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进一步增强了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强化落实到位。为按照时序抓好市里下达的计划生育责任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我们建立了“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预警机制,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工作“约谈”;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实行黄牌预警告、黄牌警告;对工作滑坡的单位实行单列管理,努力缩小后进面,推动工作均衡发展。四是强化投入到位。XX年,为确保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县财政紧张情况下,我们坚决按照上级计生部门要求增加计生经费的投入,县级计生经费投入从XX年的人均25元提高到XX年的人均27元,2万人口以上乡镇的经费投入达到人均4元,2万人口以内(含2万)乡镇的经费投入达到人均4.5元。为进一步调动村(居)计生管理员工作积极性,我们采取县乡各出一点的办法,在省上补助村(居)计生管理员每人每月200元的基础上,再给村(居)计生管理员每人每月增加了100元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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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全文共 8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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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xx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xx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规划与管理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九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合理调控人口数量、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分布的政策及制度,使人口状况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

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奖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服务工作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农村经济政策方面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人口基础知识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

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应当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规民约,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实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五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第十九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三条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八条 政府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避孕药具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发放,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期间视为劳动时间;农村居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照顾。

第三十二条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三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享受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六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第三十七条 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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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生育假

(一)天数

女职工生育假包括产假、生育奖励假和可增加假期三部分。

1.产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关于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生育奖励假。按照《条例》的规定生育奖励假为30天,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奖励假的享受条件发生变化,修正前的《条例》规定只有晚育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可享受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此限制。

3.可增加假期。《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从该条款表述看,我们认为可增加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

综上,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情况下,生育假为128天;如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二)待遇享受

1. 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现行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政策依据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xx]334号)第3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另外,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 对于《条例》规定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女职工享受何种待遇并无明确政策规定。我们理解,该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应当不会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因此也可以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三)劳动关系保护

按照《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休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

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存在欺诈等行为)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女职工在产假、生育奖励假期间存在以上情形,则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的条款,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假期,《条例》在第18条中单列一款进行规定,并未将其列为强制性产假,也未明确此假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倾向认为,女职工在此假期内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条款的规定。

二、女职工配偶陪产假

1. 修正前的《条例》无配偶陪产假的规定,陪产假不属于法定休假,用人单位可通过规章制度自行确定;修正后的《条例》规定配偶享有15天的陪产假。

2. 修改前的《条例》规定,如女职工不休30天奖励假,女职工配偶可休该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规定了女职工配偶的陪产假,因此以上规定被删除,并不再适用。

3. 对于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我们认为,陪产假工资并未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4. 对于女职工配偶陪产假的休假时间,《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陪产假休假一般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合理规定。

5. 根据《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配偶休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我们认为,在职工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职工出现前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婚假

《条例》第16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依据此规定,婚假总天数保持十天标准不变,但需要注意的是:

1.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需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方能享受增加的七天婚假的规定,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享受十天婚假。

2. 根据上述规定,非初婚职工也可以享受十天婚假。

3. 对于婚假的休假时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合理规定婚假的休假时间,如可规定在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之内。

4. 对于婚假是否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对于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法律一般应予以明确规定(如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关于法定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婚假应当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四、计划生育

1.“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2. 修订“二孩”外再生育的法定条件。《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第3款规定,“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修正前《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女职工可以自主安排生育时间。

五、独生子女奖励及社会保障

1.《条例》删除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发放的规定,我们认为国家从政策层面将不再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特殊的奖励。

2.维持“失独父母”的社会保障。《条例》第23条修正后未做修改,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3. 新政实施前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延续。《条例》第19条规定,“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法律责任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两条规定,即修正前《条例》第41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对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处理“。修正后的《条例》保留了以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从整体看,修正后的《条例》减轻了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责任。

实务中,部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职工违反生育政策列为职工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因此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职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判用人单位解除合法。然而我们认为,鉴于法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责任的导向已发生变化,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此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产生争议时的法律效力重新进行谨慎评估。

七、法规实施时间

修正后的《条例》正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24日,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23日期间,登记结婚、生育子女的职工是否适用于修正后的《条例》并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性认为,《条例》属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方实施法规,因此修正后的《条例》对于上述期间应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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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结尾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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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结尾

一、指导思想

201x年,全镇上下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注重依法行政,注重宣传倡导,注重政策引导,注重服务关怀,推动全镇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定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转变思想,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创新机制,优化一批易于操作、贴近实际、成效显著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打造一支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的计生队伍。积极作为,主动融入卫生计生改革创新的前沿。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

1.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两孩以内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对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下子女、群众有确需要的,发给生育服务证,作为生育保险和生殖健康服务的凭证。履行再生育审批权限,既要简化流程,更要认真把关,切实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大对违法生育查处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生育的行为,应该按照时间节点,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防政策外多孩生育反弹和计划生育工作滑坡。

2.强化首位意识,加强正面宣传。落实“三个一”的宣传活动,开展一轮计划生育政策培训班,强化计生国策高层倡导,办好学校人口理论教育基地,对计划生育干部要开展轮训,增进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对计生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开展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契机,以广场集中宣传、电视专题、集中讲座宣传等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国策进机关、进农村活动;组织一批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给每个符合条例的对象发放《全面两孩圆梦行动服务指南》,扩大宣传声势和社会影响。着力强化环境宣传,开展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规范镇村计划生育宣传栏及宣传标语,优化户外宣传环境。

3.加强舆情监测,营造良好氛围。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旗帜鲜明地反对攻击计划生育的错误言论,防止负面炒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大力实施“全面两孩圆梦行动”

坚持以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面两孩圆梦行动服务指南》为抓手,打造生育服务升级版。一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增加产科儿科服务供给,夯实基层网底,开展人员培训,引导群众就近接受妇幼健康服务;二是加强咨询指导,统一在全镇医疗保健机构、村卫生室开设二孩门诊(咨询室),规范设置服务咨询内容,以此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倡导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加强高龄孕产妇公共卫生服务,及时加强跟踪访视,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和机制,畅通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母婴健康安全;四是实施好妇幼健康重大公卫项目,将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两癌筛查、母婴阻断、儿童营养包等惠民项目做好做实,惠及更多人群;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支持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保护育龄群众生殖健康。

(三)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

一是要强化对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牢固树立“两非”综合管理综合整治的意识。二是加强孕情监测和服务,加强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落实孕情包保制度,加强流入地流出地双向协作,要认真研究解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政策内怀孕对象引产可能发生反弹的问题,做好源头治理工作。三是加大信息共享力度,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建立和完善“两非”行为查办和处理常态工作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加大督办、暗访和通报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和区域协作,开展集中整治,严查“两非”案件,集中查处一批“两非”典型案件。

(四)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和关怀关爱力度,切实将特别扶助金、一次性抚慰金、养老保险补贴、医保优惠政策、就医“绿色通道”等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做好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奖励扶助政策衔接,抓好企业退休职工计生一次性奖励、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政策全覆盖、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和农村计生家庭奖扶等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三是扎实开展关爱女孩、金秋助学、计生家庭发展等帮扶活动,让广大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继续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五)全面推进基层基础精准管理

一是健全村级134工作模式,即党组织一个核心,村组计生信息员、计生协会、村医及妇幼保健员三支队伍,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家庭发展、优质服务、民主管理四大机制;落实村级“3356”管理法,“3个一”过程管理,即对所有已婚育龄对象一年一次100%见面、人户分离出生对象半年一次原始调查取证、重点对象一月一见面;“三项统计专项制度”,即人口出生原始调查取证制度、出生对象“五证”备案制度、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制度;五项上门服务,即进行一次全员人口信息核查(协助村医完善居民健康档案)、随访服务、政策落实、节育措施、诚信计生合同,做到“六个一口清”,即新婚、孕情、生育、节育、孕检婚检、政策落实况等“一口清”。二是落实乡镇三个一”的工作法,即开好每月一次例会,有效开展每季度一次工作指导,形成一个良好的科学管理机制,建立《村级精准化管理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效能清单》。各地要将村居分为一、二、三类进行排列,进行分类定级,逐村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分类指导、提档升级,要求到年底所有村均达到二类村以上水平,一类村要达到50%以上。三是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利用,加快卫生计生内部信息系统融合,促进居民健康卡、家庭健康档案的应用与数据对接;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共享,进一步拓展部门信息共享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掌握育龄群众婚、孕、育等动态信息,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和全员人口数据质量。全面推广应用村居在线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县卫生计生公众之窗微信号任务清单表,加大进村入户核查信息工作力度,坚持到实地、摸实情、报实数、办实事、求实效,坚决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重点推广“支部+协会”等建会模式,充分发挥协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生力军作用,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计生协会一体化建设,使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机制得到充分体现。

(六)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巩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优质服务年成果,强化示范创建,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加强业务平台应用,全面取消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扎实开展流动人口暖冬行动和关怀关爱活动,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有利时机,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有效联系率;完善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工作,优化流动人口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平时工作抽查,推进区域协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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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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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

按照《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照xx市一年多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清查和自查工作,边查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市坚持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四在县”做到了规范征收。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四在县”活动,规范征费管理

1、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和管理措施。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首先,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不分历年和当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都必须做到先告知,再决定,最后开具票据,及时上缴财政。其次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再次,加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及财务主管部门的作用,严格把好财务审计审核关,严防不正当收支情况的发生。

2、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人性化服务,坚持做到“一碗水”端平,按照“三先三后”的工作方式,即先党员干部及亲属家属,后一般群众,先一般户后重点户,先易后难,严格按征收的有关程序,切实做到经常征收为主,突击活动相结合,做到了征收为主体,征收程序合法,征收标准统一的原则,防止“以罚代征”、“放水养鱼”的行为发生,并且将征收的相关资料,个案进行建帐和归档管理。

3、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实行统一管理。我们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在清理和自查过程中,从未发现使用自制票据,转借票据,白条入帐或用其他票据代收的现象。

4、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做到一支笔签字审批,在征收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不收现款,凭银行入户凭证开具专用票据。在清查过程中,无隐瞒收入,帐外设帐,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情况。支出项目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设立科目,用款做到先请示、审批后使用,防止了扩大开支范围的现象,无截留、挪用、贪污和分等情况。

5、台帐管理。做好台帐管理是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的有效用途,我们认真疏理台帐,政策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全部记录在台帐,同时在清理过程中,使台帐规范合理,坚持日清月结,年终汇总的原则。

二、找差距寻不足,分析“征收难”原因

“征收难”是摆在我市面前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社会环境与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相符。相关部门在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尤其是卫生部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公安部门户口登记管理等方面,使人们造成了错误的认识,认为现在超生不仅不罚钱还发钱,再加上外界媒体的不良舆论,造成计划生育征收工作开展困难。

2、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受到现在社会上一些不良舆论的影响,一些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甚至是有意拖欠;也有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社会抚养费出现了征收“三难”现象,即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

3、《条例》征收标准与现实征收存在差异。《条例》在规定征收标准时,上、下限不明显,而本地上报年人均收入与实际收入有所偏差,这样在征收时,如果按照年人均收入的比例进行征收,征收数额较大,不利于执行。

三、探索新思路,切实破解“征收难”问题

1、强化领导、加大宣传。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上,我市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破解“征收难”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充分利用电视台、村广播站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横幅、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是违法,违法必须承担责任的意识,营造良好的人口氛围,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强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

2、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的关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而依法管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更是如此,尤其需要纪委、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我们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各部门在制定、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时,充分考虑计划生育现行政策,把好计划生育关。

3、村委支持,群众参与。村支两委和计生协会人员长期贴近群众,对违法生育对象的经济状况、脾气性格都了如指掌。因此,发挥他们的作用,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征收工作中,我市通过加大村为主工作考核力度,增强村组干部、协会会员、群众参与的责任,使他们由被动变主动,积极参与征收协调、宣传教育。

虽然我市在落实计划生育“四在县”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和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问题,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为实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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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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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根据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员工入职合同期间,已与用工单位建立了计生管理关系,接受用工单位计划生育的管理,用工单位依法对员工计生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员工本人入职后愿意按以下要求,保证落实各项计生管理措施。

一、本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觉接受用工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

二、本人入职时,如实填写提交《民航中南空管局社会招聘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和提交本人真实有效的婚育证明或计生服务证。

三、本人按用工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对本人计生情况的函调工作。员工如被举报违反计生管理规定且不积极配合调查的,用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已婚女员工,采取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如避孕失败导致意外妊娠的,应即时自觉采取补救措施,保证不超生、抢生。每年不少于三次查环查孕,并将查环查孕情况按时报用工单位。已婚男员工,如实反映配偶生育、避孕节育情况,不得有任何隐瞒。

五、本人结婚或生育的,要符合法律准许条件和手续,并提前一个月告知用工单位。

六、本人有收养、助养、代养情况的,必须符合法律准许条件和手续,并告知用工单位。

七、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或隐瞒违规事实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员工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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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3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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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坚持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发展目标,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一是开展对“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应用。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着手编制《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20xx—年)》,为未来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相应的人口中长期规划。三是按照区规划的总体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地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规划》。四是拟开展“临港新城开发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课题研究。

二、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

要适应体制机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新形势,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人员、经费和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

要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增幅要高于当年同级财政增幅。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村务公开栏中把计划生育内容列入其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格局。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市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兑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市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若干规定》的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按规定兑现。坚持走社会化帮扶道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继续探索销售“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做到及时、足额。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建立和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使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四、坚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要以《婚育证明》作为办理《市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为突破口,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持证率和验证合格率。二是要以《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为契机,与相关部门合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管理,从而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育龄人群的管理。三是坚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制度。四是加强源头管理,要与流出人口比较多和集中的外省市、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双向联系,定期反馈信息,落实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机制。

强化人户分离对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将人户分离人员列入重点随访对象,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对辖区内人户分离对象生育、节育、联系方式知晓率达100%。

五、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以市、区建设健康城市(区)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加强镇、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建设。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总理关于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批示要求,把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作为公益性机构纳入镇实体化建设之中,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体系予以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镇人口计生行政事务、政策咨询、生殖保健等“一门式”服务水平。全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建设规范化率达90%。继续推进村(居)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抓住区开展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契机,全面完成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建设。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工作。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知情选择和适时生育知情选择”为重点,发挥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优势,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区人口计生委拟编写《家庭计划知识读本》,使之进入千家万户。三是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四是健全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完善外来育龄妇女环孕情检查机制,继续为农村育龄妇女开展免费B超检查。进一步健全药具发放网络,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方便群众,保证渠道畅通,特别是加强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点的建设,确保新建成的单位做到在1个月之内落实药具发放人员并开设药具供应点。探索在农村为农超市、居委门卫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提高社区居民避孕药具的易得性。继续推行外来育龄妇女全日制环孕情检查制度,做到宣传、服务和管理“三同时”。

六、坚持部门协作,进一步打造“大联合、大宣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格局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加强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探索人性化教育途径和方法,按照“上下联动、资源整合、配置优化”的原则,探索社会化、公益化、市场化并举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机制,形成“大宣传、大联合”的人口计生宣传格局。一是继续加强与区“两台一报”的合作,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人口与发展”等专栏,不断提高栏目的质量和收视、收听率。二是针对我区未婚生育现象较为突出,加强与团区委、区妇联的合作,广泛开展婚前青年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在流动人口集聚地深入开展“关爱女孩”系列宣传活动,遏制性别比升高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区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镇建设若干个人口文化小区,以进一步营造人口计生环境宣传氛围。四是坚持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利用区“两台一报”坚持做好经常性宣传人口计生的报道,利用公益广告、黑板报、墙报、居民楼道宣传栏,做好经常性宣传;抓住“冬春”、“13亿人口日”、“7·11”、“9·25”、“10·28”、“12·1”等重大节日契机,开展集中性宣传,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贴近实际,注重实效。五是继续加强与区委党校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发挥人口理论教育基地作用。

七、坚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为计生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条件,使之发挥作用。一是扩大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非公经济和流动人口中的建会工作。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整建工作。充实调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活动方法。三是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募捐、扶贫帮困、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努力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四是全面推广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与区教育局合作,在试点、拓展的基础上,在全区中学内全面推开。

八、坚持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一是健全区、镇、村(居)、组(楼)四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特别要加强镇、村(居)委的人口计生机构建设和干部配备,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二是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岗位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人口计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单位和文明站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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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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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贯彻实施情况调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计划生育局负责同志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经贸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等13个部门、4个乡镇(街道)的有关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题,抓基层强基础,抓后进促平衡,抓改革上水平,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整个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今年上半年,在全市上下共抗非典的特殊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全市人口出生3773人,计生率99.9%,女性初婚2395人,晚婚率95.7%,出生婴儿性别比105.1。从前段情况看,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加大了计生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常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和完善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层层签订了XX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层层举办普法培训班,集中开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月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分别作电视讲话,通过印发材料、张贴标语、知识竞赛、~团~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遵守计生法规的意识,为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矗

(二)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巩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后进促平衡,加强了基层计生队伍、阵地、制度、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开展了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依法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采劝分类指导、协议管理、综合施治”的措施,形成了依靠村级抓管理、依靠乡级抓服务、依靠市里抓督查的工作格局;对人口出生安排、节育措施落实、政策兑现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定期张榜公布,提高了“热点”问题的透明度;开展了以清理人口出生瞒、漏、错报和节育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清理清查活动,强化了基层计划生育责任,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矗

(三)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契机,健全完善了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等十项制度,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生育证发放、证明出具、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执法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村级监控、双向制约、司法保障原则,狠抓计划生育协议管理,严格执行育龄群众《七不准》,科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约束村民的婚育行为,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优质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为目标,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深入开展“问计于民”调研活动,全面实施了服务站室建设标准化、服务范围系列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质量优质化和服务思路人文化的“六化”战略,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近一年来,诊治了近万例妇女常见并多发症,发现不育症患者1648例,治愈256例。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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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6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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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xx年,区卫生计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实现了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机构合、资源合、人心合”,做到了工作不松,力度不减,推动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打好了的收官之战,我区荣获全市卫生重点工作考绩优秀单位荣誉。

一、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卫生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深入实施。全年各公立医疗机构就诊人次267.78万人次,与去年同期比增加12.29%。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各区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药销售金额均超过或达到市下达指标。适时开展单病种收费服务,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了配置。

二是社会力量办医改革高效推进。推进温州和平国际医院项目,全年完成投资额1476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7.66%。新引进温州怡宁老年医院(温州康宁)项目,投资1亿元,新增床位300张,目前正在进行病房、行政楼和职工宿舍的施工;推进温州养老养生康复城项目,目前已注册公司,项目总体规划尚在国土资源部审批中。着手编制《瓯海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生命健康小镇项目,该项目在首届浙江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上进行了推荐,与17家中外企业进行项目洽谈,受到郑继伟副省长等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已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签订了树兰温州国际医养中心项目、精准医疗诊疗中心项目、原能生命健康综合体项目、益医健康产业智创园等5项意向投资,先期投资金额超30亿元。社会力量办医改革的推进,为群众提供了优质医疗服务,促进了健康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是医养融合改革创新开展。医养融合改革是区委1+3改革项目,我区以“护理型养老”、“中心型养老”、“居家型养老”3种模式,将“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同时全面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联创试点,启动养老机构与社区医院之间的“直通车”模式。“护理型养老”将医院转型为养老机构。如万福医院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是我市首家开展“医养结合”的民办医疗机构。“中心型养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划设养老区。如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新医院大楼布局重新调整,开展以中心养老为主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推行“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居家型养老”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疗服务。如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医养协作单位”,为没有特护或者子女无法照顾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三项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新的模式、新的开端,为深化医养融合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四是分级诊疗制度全市。深入开展“双下沉,两提升”工程,13家医疗卫生单位已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建立了紧密协作关系;组建了2个医疗联合体,已开展双向转诊,其中仙岩、瞿溪等10家医疗单位已开展专家预约,共预约上转464人,下转1156人。组织“责任医师进村居,签约服务促健康”活动,高效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各医疗卫生单位纷纷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如泽雅开展订单式签约服务,仙岩开展亲情式签约服务,郭溪开展互动式签约服务,娄桥、潘桥、丽岙、三垟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签约服务。20xx年全区签约8.45万人,规范签约率19.76%,其中重点人群5.1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47.77%,基层就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达到73.18%。

二、全面推进转型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再提升。20xx年,我区奖扶特扶、慰问关怀、失独关爱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政策不断优化。经审核确认,全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人数5798人,区财政共下拨补助资金2513.6806万元。奖扶对象1644人,特扶对象72人,共发放奖扶、特扶金255.192万元。区级慰问计生困难家庭312户,关怀救助计生特殊家庭6户,送上慰问金34.25万元。各镇街慰问救助困难家庭478户,投入资金26.638万元。省计划生育暗访组在检查后认为,我区利导机制较为完善,甚至好于浙北地区。二是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再提升。我区推出11项举措,强化了信息互换、均等化服务、区域协作与督查考核,推进流动人口精准化管理服务。三是性别比治理工作再提升。完善“两非”打击举报查处联系与孕情消失倒查制度。发动基层,积极开展“两非”线索挖掘,20xx年10月12日,专案组在深圳成功捣毁一个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犯罪团伙,刑拘3人。四是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再提升。将村级计生服务员免费体检作为计划生育实事项目,为300名村级计生服务员提供了免费体检。五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再完善。推出了“府院联动”征收机制,有效遏制了多孩违法生育行为。六是生育服务证改革出成效。我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推进改革。实现再生育审批系统与省政府审批网“两网合一”无缝对接,并推行“一站式”网上办理与“三级联动”网上审批,极大地便利了群众。

三、全面实施惠民工程,民生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解民所需。20xx年,我区在计生家庭保障、优生两免、两癌筛查方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投入三辆流动服务车,为泽雅、仙岩山区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

二是推进智慧卫生惠民利民。创新“互联网+”医疗模式。为解决山区群众和城市社区老年患者对刷卡报销、定期体检、电子随访、公共卫生服务等需求,我区率全市之先对“社区卫生服务车”进行改造升级,利用3G/4G等无线技术,开展“无线巡诊”服务,通过“互联网+”医疗模式打通与社保系统、医疗系统的联通路径,全力打造车轮上的“流动医院”,把诊室搬到患者家门口。通过温州智慧健康APP,为群众提供便利的预约挂号服务,并优化了区域信息采集,实现一卡通,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提供了信息保障。

三是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民生。公共卫生工作做好了群众没感觉,做不好影响巨大。我区时刻注意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研判形势,对症施策。深化妇幼品牌服务,“两免”检查率稳步上升,两癌筛查超额完成(宫颈癌筛查9744人、乳腺癌筛查2902人),三项筛查指标全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连续十三年实现户籍孕产妇“零死亡”。积极发挥卫生监督职能,在创卫、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四小行业监管、非法行医的打击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回顾总结过去的一年,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副主任王陇德、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杨青、国家卫计委人口专家委员会顾宝昌等领导先后到我区调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等工作,这是对我区卫生计生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一种鼓励。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卫生计生主要发展指标离群众的预期仍有一定差距,部分指标任务完成压力仍然较大,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树立信心,把握好20xx年的具体工作,总的来说,要做好六个深化,六个推进。

四、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责任医师签约服务。推进全科医生特色签约服务。6月底前出台《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办法》,20xx年全区规范签约率达25%以上,其中重点人群签约率达50% 以上。二是全面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完善省市医院优质资源下沉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城市医院医生对口支援规范管理。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引进优质资源,通过帮、扶、带、教等多种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和内容,提高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三是探索医疗管理制度创新。实行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降耗提效。积极配合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工作,遏制药品价格虚高现象;探索公立医院药房运营管理新模式。协助社保部门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差别化报销政策调整力度,强化医保政策引导作用,助推基层首诊。四是积极开展“智慧医疗”建设。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延伸医疗服务的能力,构筑“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开展远程医疗试点,开展上门巡诊和移动随访服务,为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提供医疗支撑。积极推进电子大数据库全市共享,为预约挂号、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技术支持。启动区影像心电中心建设,整合区域影像心电资源。开展医院诊间结算和快捷支付项目建设。启动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向居民开放工程。做好新大楼卫计信息化中心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系统维护,确保卫计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五、深化社会力量办医,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一是科学编制《瓯海区生命健康产业20xx-20xx发展规划》。从“大健康”理念出发,科学编制生命健康发展规划。在规划中给社会办医合理发展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一批规模大并能够做精做细的医疗机构。加快温州和平国际医院工程建设,一期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尽快启动二期项目手续办理;温州怡宁老年病医院力争在20xx年初开诊营业;继续推进郭溪康复城项目的规划、土地、征地等相关手续。三是全面推进医养融合改革。梳理整合一批具备使用条件的老医疗用房,吸引社会资本发展医疗护理养老产业,深化居家养老模式。探索建立“医养融合”信息化服务体系和“健康瓯海”多功能APP项目,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四是重点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推进“温州生命健康小镇”项目,引进高端医疗和健康相关产业投资,推动温州生命健康科教研究中心和原能生命健康综合体等项目落地。

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医疗质量提升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社区服务站为网底,以村卫生室、巡回医疗点为补充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20分钟服务圈。以省中心镇卫生院创建为载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推进机构资源整合。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做到“工作融合、人员融入、情感融洽”。指导各镇街推进卫生计生资源整合,稳定基层卫生计生工作队伍和网络,推进基层卫生技术服务资源的融合发展。三是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良好工作环境。四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继续举办专题培训,开展学历补偿教育和进修,鼓励医学毕业生、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社会化招聘定向培养机制。五是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积极创建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拓展中医优势特色服务项目,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大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简、验、廉、便的中医诊疗服务。

七、深化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居民健康水平提升

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认真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霍乱、麻疹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防控应对工作。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治疗管理工作。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检测工作。落实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和催种服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方式创新。二是加强卫生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强化社会应急联动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启动区域卫计应急指挥平台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和培训,稳步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舆情监测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准备,按照“国家规范和省规范”要求,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加快推进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和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窝沟封闭学校覆盖率和窝沟封闭率达到8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平均反应时间小于25分钟,现场应急处置率超过95%。积极争取创建慢病示范区。四是推动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发展。继续完善妇幼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配合逐步调整完善的生育政策,持续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深化计划生育家庭公共服务,健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工作相关机制,建立和完善与医疗机构的工作对接机制及其流程规范。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人员配置,提升基层妇幼保健门诊工作质量。继续构建合理有序的孕产妇、儿童保健基层首诊、分级服务的管理体系,推进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流动对象的系统管理质量。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加强产科儿科质量建设。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继续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五是切实做好干部保健工作。高度重视十分保健工作,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开展签约服务和单病种管理,努力实现保健体系完善、健康知识基本普及、保健服务功能先进、干部身体素质良好、心理素质健康和谐的目标。六是深化卫生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工作。强化卫生执法综合监督,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完善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加强省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手持终端运用,改进阳光执法e平台,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化平台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职能,确保群众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安全。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制度,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八、深化计划生育工作,推进各项政策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优生优育优教活动。深入实施“三优”促进工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要以高龄妇女为重点对象加大优生优育宣传力度。20xx年至少建成一个以上省级示范“三优”指导中心。二是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做好政策衔接,加强舆论引导,防止政策外多孩生育大幅增加。落实出生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创新生育服务证登记方式。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事、婚育情况承诺和全程代办服务等制度。三是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健全出生个案信息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有效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目标。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普及青春健康教育,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开展群众性宣传,利用区卫生计生网站和健康瓯海微信等媒体,加强新媒体宣传,扩大新形势下计生协工作的影响面。五是依据“普二”政策,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进奖扶特扶、慰问关怀、失独关爱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政策的提标扩面。

九、深化党的建设,推进良好形象树立

一是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深化廉政行风建设“1+8”文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源头防控,建章立制,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研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卫计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三是强化政风行风建设。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以“万人评议基层站所”为载体,加大“庸懒散”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改进会风文风学风,精简会议文件,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完善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工作机制,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机制,严肃查处收受药品、器械耗材回扣等行为,坚决纠正办医行医不正之风。打造党风正、政风清、医风新的廉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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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xx年度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这是新年上班后召开的第一个专项工作会议,这充分体现了镇党委、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刘副镇长就我镇20xx计划生育工作态势进行了分析,并对全年的工作任务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再上水平,再创特色,再出成果。下面,我根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再强调三点的意见,总体可归纳为三个“必须”。

一、必须进一步增强争创先进的责任意识

大家知道近几年我镇的人口计生工作在同志们的齐心努力下,逐步扭转了计划生育工作落后的局面,连续几年的考核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新的形势下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然面临十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我们必须正视问题,树立争创先进的责任意识。为什么要这样讲,我认为有三点:

第一,这是由计生工作天下第一难事决定的。计生工作抓了这么多年,现在群众理解的多了,配合的多了,生育观念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但总体来看,计生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难就难在它是动态的,过去几年好不等于现在好,现在好不等于永远好,成绩只属于过去,工作从零开始,我们不能吃老本,也没有老本可吃;难就难在重点是长期的,今天抓了明天还要抓,哪一天不抓都不行,需要天天工作,年年说,需要长期奋战,不能停下来,歇口气;难就难在工作点多面广,要求也很高,细节决定成败,育龄群众一个都不能漏,统计工作一点都不能错。

第二 ,这是由计生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决定的。目前我镇计生工作总体不错,但也不能估计过高。一是流出人员管理跟不上形势要求。二是流入管理还比较薄弱。根据管理和考核的要求,流入人口的管理现在已纳入流入地的指标进行考核,这就要求我们要转变思维,按照新时期人口和计生工作要求调整工作重心,实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三是信息员队伍作用发挥不明显。各村(居)要切实构建好信息员队伍,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调动广大计生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有的村抓工作注意力不够到位,抓项目一身劲,抓计生缺激情,不出问题不重视,出了问题来不及,重视不够、认识不够、措施不够的问题仍然存在。五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有些违法生育者经济能力差,交不起,或是超生者存在抵制情绪,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困难。这样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也给计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六是各部门之间缺乏齐抓共管的合力。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盲点,情况复杂多变,工作开展困难重重。仅依靠我镇的人力、财力确实难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因此,需要公安、工商、经贸、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形成互相联动的大计生格局。

第三,是由全镇计生工作形势决定的。由于镇域面积大,环境复杂,计划生育管理和执行的难度大。一直以来,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薄弱,形势严峻,工作开展困难。如不端正态度,狠下决心,人口计生工作很可能会酿成大问题。今年元月以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并未因春节过年而有丝毫放松,反而将弦绷得更紧,市主要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委多次到各乡镇单位进行督查,而且市委市政府领导、市人口计生委频出新招,正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强力措施扭转衡阳计生工作滑坡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定要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麻痹和掉以轻心。

二、必须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刚才,刘副镇长就当前的工作任务、内容及考核办法进行了安排,对有些工作重点作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吃透精神,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尽快将各项工作捋上正路。今年,我镇要争取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行列,因此,我们要有争先创优的意识,要有信心和决心,这既是目标,更是要求。围绕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扎实抓好以下工作:

计生工作要抓的事情很多。一定要抓重点、抓主体、抓薄弱环节。我认为要抓住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违法生育控制。关键就是要抓好三查四术的落实。在目前这个阶段,必须把经常性工作和集中节育服务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注重集中活动的效果。当前,春季活动时间已过去一半,截止止前,三查四术仍有多例未完成。因冬季拖欠较多,全镇春季“三查四术”活动任务很重,时间很紧,各村、场、社区要根据任务数,精心安排,抓好落实。同时,要杜绝弄虚作假,浮报虚夸的问题。各位同志要切实抓住这段时间,落实好工作措施,确保“三查四术”集中服务活动抓出成效。

二是抓好阵地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村级“三位一体”活动场地的建设,做好阵地布置、帐卡表册清理、村务公开三项工作。今年,省里将全面推广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计生办要以规范内容、形式、程序为重点,引导各单位做好计生村务公开工作。

三是狠抓社会扶养费的征收。计划生育要靠奖惩机制来激励。我们现在在奖的方面做得不够,在惩的方面更做得不够。由于我们现在的财力不够,很多政策落实得不是很好,但是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一定要让不符合政策的生育对象负起他该负的责任,这样才能达到警示的作用,这样下去,工作才能落得实,抓得好。

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流动人口一直是政策外生育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计生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我们既要对流出人口负责,又要对流入人口负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对流动人口管理要经常化。镇计生办要继续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工作,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要组织计生专干加强对“一盘棋”业务规则的学习。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在平时对辖区内的厂矿、摊位、门面、出租房屋进行清查,发现有躲避在这些地方的超生对象,不管是哪里的,要立即向镇计生办报告,防止这些地方成为超生人员躲避的居住场所。

五是要落实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的待遇。要通过村民自治,按国家政策,在责任田、村组集体收益分配、独生子女费、低保等方面落实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待遇。用正确的政策导向促进计生工作分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必须进一步促进全镇人口与计生工作形成合力向前推进

计生工作的好坏,关键在领导、在干部、在基层。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起点,严明责任,改进作风,确保计生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首先,要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分解任务。各村、场、居委会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责任、措施“三到位”。

其次,要经常督促检查,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近几年,我们有的村和镇直单位其它工作都做的很好,就是因为在计生工作中有些指标达不到要求,甚至出现违规超生,受到了“一票否决”,影响了整体形象。今后,我们要严格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第三,认真落实计生工作逐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干部的身上,限时按要求完成任务。认真抓好责任落实。镇里将继续实行责任捆绑制度,将联点领导、驻村干部、各单位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其他村两委成员捆绑在一起。明确各自的责任,让全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和村场居委会全体干部都参与到计生工作中来,把计生工作当作自已的事、当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年底我们将严格按照责任内容考核并与全镇大目标考核挂钩。

(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才能真正抓好这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彻底改变单一由计生部门抓计生的现象。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抓好综合治理机制的机制,各职能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党政政绩、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镇计生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村、场、社区要加强管理,把计生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不留死角。

(三)制订政策,完善利益导向

现在中央惠民政策越来越多,政府出台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优、免、扶、保、助”,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在落实上级政策的同时,通过村规民约、自治章程,鼓励少生快富、优生优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计生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利益导向和利益激励机制推动我镇计生工作的发展。

(四)优质服务,夯实基层

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切实搞好优质服务,密切广大群众的关系。我们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狠抓计生工作重点,突破计生难点,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基础。要把计生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村民自治上,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

(五)广泛宣传,教育引导

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家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宣传栏、宣传牌、挂横幅、咨询会、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计生政策和生殖健康等知识。要把计生政策宣传好,尤其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等等。要把宣传教育同计生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使宣传、管理、服务寓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每个环节之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育龄群众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和实行计划生育的益处,从而转变他们的生育观念。要有针对性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方面的服务,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同志们,计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我们要增强责任性,提高积极性,主动扎实地开展工作,努力开创今年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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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2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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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我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各级计生主管部门和医院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上级计生部门下达的任务和指标。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整计生管理机构 配备兼职计生管理员

1、根据《广州市属地机团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简称《规范》)规定,我院于今年成立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原医院计划生育委员会撤消,其职责由领导小组履行),领导小组下设立计生办,挂靠在工会,指定专人负责计生工作。

2、《规范》要求,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机团单位,专职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300:1。目前,我院职工已超3000人,只配备专职人员一人,未能达到市计生局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医院决定在我院科室工会层面设立计生兼职人员,在计生兼职人员下再设立科室计生联络员,并明确了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实现了层级管理模式,即:领导小组→计生办→计生兼职人员→科室计生联络员。

二、实行层级责任制

1、根据《规范》要求,我院沈慧勇院长已与医院各科(专科)主任、护士长签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制。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执行本科室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计划生育工作总负责;医院对各科室和职工个人在评先、评优、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如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法规、条例,医院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所在科室领导责任。

2、计生办与每位新入职的职工签订计生协议书,依法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受法律保护。

三、完善计生管理规章制度,优化了办事程序

为进一步做好医院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和计生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及《中山大学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为方便职工办事,提高计生办工作效率,制定了《职工计划生育办事指南》。

四、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日常工作,为全院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1、日常性工作。①审批出具婚假条125件;②审批办理生育指标申请126人次;③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106人次,由我单位发证48份;④审批办理产假112人次;⑤建立新入职职工计生档案398件;⑥为离院(职)职工办理计生档案移交238人次;⑦为女职工回复计生回函1123人次;⑧出具计划生育证明1215份等。

2、宣传教育工作。①根据新形势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的《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经院办全院发文;②《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职工计划生育办事指南》电子版挂工会主页和医院内部网,并广泛发动科室和职工上网下载学习;③做好新职工入职岗前培训工作。在新职工岗前培训时,对新职工进行计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并分发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给新职工。

3、认真落实各项计生奖惩措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独生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金发放、计划生育达标奖的申请发放等。

4、耐心解答职工对计生工作的咨询和疑问,及时处理计生相关的问题与投诉等。

五、加强计划生育管理自身建设

计生办负责人和专职干部积极参加广州市计生局、中山大学计生办和人民街计生办举办的计生培训和年度会议,及时掌握计生政策和相关知识;对计生兼职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与兄弟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我院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存在不足

1、多院区模式为计生管理增加了难度,监管不到位,容易出现计生管理的漏洞或盲区。

2、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夫妻双方为农村户口职工、出国留学职工、病事假(请假超1个月)人员、离院人员、新入职职工等容易出现管理漏洞。

3、与用人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有待加强。

4、专兼职计生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20xx年工作设想

1、争取创造条件,进行分院区管理。即南北院区、南门诊各设立计生专职人员,同时配置计生软件系统。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①医院宣传栏(橱窗)宣传计生知识;②将我院计生管理办法和办事指南等资料印发成小册子,职工人手一本。

3、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与合作。由相关科室指定专人协助计生办做好计生管理相关工作。①人事科(把好人员进出口关),②妇产科(生育、节育验证、检查等),③护理部(共同做好护理队伍的计生管理工作),④科研科(管理博士后)、研究生科(管理博士、硕士生)、教学科(管理本科生),⑤总务科、基建科(对劳务租赁公司或承包商提出具体计生要求条款)。

4、不断提高专兼职计生员的业务能力。积极组织专兼职计生人员参加上级计生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会议;定期召开计生情况分析会及进行计生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年度人口与计生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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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持词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会议相关,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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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节刚过,市委、市政府就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是结好20xx年账,安排部署今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以及20xx年度计划生育被一票否决和被通报批评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今天会议主要有五个议程,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请宣读《市委、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及一票否决情况的通报》。

这个通报是20xx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结账情况。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在全市三级干部会议上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骄不躁,在新的一年做出新的成绩;希望受到一票否决和通报批评的单位不要气馁,正视问题,扎实整改,迎头赶上。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二项议程,请有关单位作典型发言。

首先请上台发言,请作好发言准备;

下面请上台发言。

以上两家单位分别作了典型发言,讲得很到位。各乡镇和市直单位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对做好今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很有必要。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请*市长为大会作主题报告。 *市长在报告中总结了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的五大亮点特色,对20xx年计划生育六大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是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的行动指南,望大家会后逐一贯彻落实。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与乡镇、市直单位代表签订20xx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请上台签责任状。

请各乡镇、市直单位在下面签好责任状,请带回一份,留下一份。

下面进行第五项议程。请大家欢迎作重要讲话。

讲话高屋建瓴,立足全面深化改革,对今年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克难”“保稳”“升级”六字要求,指明了我市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方向,希望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卫生计生干部牢记于心,认真贯彻落实。

同志们:今天会议开得很好。会议议程到此结束。为了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快速进入工作状态。春节长假已经结束,计划生育工作时间已经过去了四个多月,3月份将进入迎接上级半年检查的准备工作,工作任务非常紧迫,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提出的“克难”“保稳”“升级”的六字要求,和**市长部署的六大工作任务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层层签订责任书,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各项保障投入到位。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双线分管,专班人员要配齐配强。特别今年是村级换届之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在村居换届选举中确保一名政治、业务过硬的女计生专干当选,确保组级信息员配备到位。

二、要强化部门配合。要建立起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市、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分工合作,综合治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需要公安、工商、人社、卫计、民政、住建、房管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打击“两非”工作中,需要纪检监察、公安、卫计、药监、工商、妇联等部门的积极参与;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中需要公、检、法等部门的参与配合。在落实利益导向上,各职能部门要将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的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总之,各职能部门都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应尽的职责,给计生工作提供大力支持,为人口计生工作保驾护航。各市直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接受辖区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三是要强化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逐条落实。重点指标重点落实,相关指标协调落实,做到平衡推进,避免顾此失彼。卫计部门要发挥牵头揽总的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督办力度,要深入基层,做到经常性指导督办与重点指导督办相结合,及早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协调督办解决。在考核上要做到平时考核与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促进基层和各单位把功夫用在平时,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抓经常的良好局面,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同志们,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为计划生育工作掀开了新的一页,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市委、市政府的周围,锐意改革,努力拼搏,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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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工商计生_网

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这次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宗蕙同志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我完全赞同,希望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稍后周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进一步抓好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讲几点意见:一、认清形势,牢固树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是不断满足人的需要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确立,赋予了人口计生工作更加重要的地位、更加丰富的内涵,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既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一方面,全社会对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共识正在增强,影响人口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正在改善,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正在转变,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构建了一支较为健全的专门队伍、探索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工作办法。这些都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进入相对低生育水平阶段,一些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相关部门的参与程度有所减弱,有的甚至出现松懈倾向;广大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现行生育政策之间还有明显差距,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任重道远。尤其是我县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在全市处于显著位置,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漏洞较大,基层政权对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控制能力较差,对违反政策生育和拒绝监管的人员处罚惩戒执行不严格,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举步维艰,计生行政干部和技术服务两支队伍不稳定,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所下降等等。这些都使人口计生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积极争取主动,善谋应对之策,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口计生工作。二、 明晰思路,探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机制是软件、是基础,管当前、利长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适应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一系列新变化,加强综合协调,突出重点难点,注重工作导向,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第一,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必须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机制,加强领导,履职到位,抓住关键,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认真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重点解决一些地方一段时间以来放松领导,放松工作的倾向,对那些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第二,建立完善宣传教育机制。要把建设现代生育文化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转变群众婚育观念、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要整合宣传、文化、教育、科技、新闻资源,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开辟宣传渠道,不断丰富内容,创新载体,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提高说服力,使国情省情县情和现行生育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当前,必须针对生育政策要变,违法生育不处罚等社会传言,加大计划生育生育政策、处罚政策、奖励政策宣传的力度,避免出现群众“抢生”现象和等待观望心理。加大保持出生婴儿性别比平衡对国家、民族、社会、家庭的重要意义宣传的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向上的现代生育文化理念。第三,建立完善优质服务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优质服务、满足民需,把严格执行政策与满足群众需求统一起来;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与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提高生命生活质量统一起来,变政府要求为中心为群众需求为中心,变管理为主为服务为主。技术系统内要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示范岗”创评活动,增强服务意识,为今年争创优质服务县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完善技术服务分站建设和管理,打造精品分站,增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带动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成为技术过硬、服务优良、保障有力的服务主体。第四,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把国家利益、长远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实利益统一起来,积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从机制和制度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群众需求、部门职能和实际出发,下大力气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对独生子女或其父母上学、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要提供更多更好的照顾。各级各部门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共建平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就倾斜,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到实惠、生活上实现幸福,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激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动力。三、坚持依法行政,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自觉肩负责任,把政策落到实处,严格将管理行为界定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着力构建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到位、服务优质的行政执法体系。在依法行政方面,我强调三点:一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教育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要增强群众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建立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常效机制。二是要增强依法行政的手段。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制止工作中违法行为和不当行政行为,强化计划生育普法、执法和监管力度。要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严肃处理有法不依甚至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人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因此要积极探索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罚,打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的局面,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加强部门配合。要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流出地积极支持的做法,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配合,各施其责,打总体仗;公检法部门要大力支持计划生育部门管理与服务,妥善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好计划生育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切实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带头超生、包庇超生现象,严肃查处破坏计划生育的人和事。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加强B超使用管理,强化B超操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B超操作规范,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制止违规收费,凡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得随意收取,一经发现,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四、加强队伍建设,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做好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培养一批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赢得工作主动权,促进事业的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加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基层工作、技术服务三支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一是加强计生队伍学习。要认真做好新专干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改进内容,创新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要在计生系统内党员中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各级计生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二是强化计生队伍管理。县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业务联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计生队伍建设,保持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配齐配好乡镇计生专干,并解决好他们的待遇报酬,从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村级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群众公认”的标准配备计生主任,要大力推进村级计生干部公推公选工作。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合理定编,加大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提高技术服务队伍业务素质。对工作责任心强,业绩突出的干部要大力宣传表彰,对不负责任虚报、瞒报人口数据,渎职失职的人员要坚决调离计生干部队伍,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同志们,人口计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发展大局。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切实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2005年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在全市上等级升位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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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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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各村: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按照省、市、县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黑龙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基层管理和服务中的导向作用,根据国家《基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服务信息引导工作规范》和《黑龙江省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本着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经乡长办公会研究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信息系统”是以人为主导,利用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办公设备,进行信息的收集、传输、加工、储存、更新和维护,支持人口计生系统高层决策、中层控制、基层运作的集成化的人机系统,是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信息系统”是在乡村两级的工作运行基本模式,主要包括:信息采集、《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填写、《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工作手册》使用、信息变更以及服务引导信息的生成、传输、处理和反馈。

信息采集主要在乡村两级通过入户走访和对群众进行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记录以家庭为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个案信息,是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实现管理与服务的基础。村级为基本管理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手册》是村级计生工作人员采集信息的记录依据,主要提供信息系统变动信息和其它工作信息。信息变更是根据村级提供的变动信息和在乡级工作中发生的信息及其它相关信息,由乡级对个案信息进行的定期更新。服务引导信息是以个案信息为基础,通过生成、传递、处理和反馈四个环节,实现对避孕节育、术后随访、生殖健康、常规访视等服务内容的信息引导。

村计生工作人员负责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完成服务信息引导单提供的工作任务。每月入户走访,对发生的以下信息记录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手册》中,同时变更《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定期上报乡级。

为了使本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更好、更快的认识、使用黑龙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我乡将在XX年10月13日进行全乡8个自然村的计生员的信息化建设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婚姻变动情况;2、现孕情况;3、出生和出生补报情况;4、死亡情况;5、避孕措施变更情况;6、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情况;7、流入成年人口情况;8、流出人口情况;9、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情况;10、奖励扶助情况。地点:乡计生办。

xx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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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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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纲要》,确保我村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四渡河村村党支部(甲方)与村委会主任及计生主管(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指标任务

1、计划生育率达100%,无早婚、早育和非政策性多孩生育;

2、晚婚率100%;

3、晚育率100%;

4、当年一孩出生放环率达100%;

5、独子子女领证率达100%;

6、全面和重点对象(包括男村民家属)环透、孕检率达100%;

7、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二、双方责任

1、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口理论学习,按照各个时期的任务活动,达到人人皆知,常抓不懈。

2、甲方监督和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婚育政策落实执行。

3、对乙方婚育指标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验收和奖罚。

4、乙方根据婚育指标的各项内容,履行甲方的拟定要求。

5、发生违反计划生育事例,乙方要及时写出书面检查报告甲方、并抄报有关部门备查追求责任。

三、考核和奖励

为落实上述目标和责任,甲方对乙方主要指标任务情况进行如下考核并实行奖罚。

1、在年内达到上述各项指标任务要求,甲方给予乙方责任人奖励500元。

2、所辖育龄妇女,发生违反指标其中一例,除按区、镇有关规定处罚外,扣罚乙方责任人500元。

3、乙方对计划生育各项措施实绩,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凡一旦发现,其后果自负,责任人处以罚款200元,

四、本责任书有效期限,自甲、乙代表签订之日起到奖励兑现止。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村党支部 乙方:计生主管

负责人:______ 负责人:______

二ο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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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持词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会议相关,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2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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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接下来,我们召开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区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表彰一年来全区计生战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激发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热情和信心,为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会议共三项议程,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区政府副区长张秀珍同志做工作报告。

……

会议第二项,请区委副书记刘向东同志宣读区政府《关于表彰20xx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

会议第三项,组织颁奖,分两组进行。

首先颁发20xx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奖,共11个,分别是:西水界乡、下面高乡、下木角乡、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户政股、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信用联社

请以上单位领导上台领奖。

……

接下来,颁发20xx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先进个人奖,共25名。由于时间关系,会上颁发12名。请高石庄乡党委书记李和有、阻虎乡党委书记杜耀、双碾乡党委书记解志远、区妇联主席苏富梅、区广播电视台台长王平、区防疫站站长王泽民、区医院妇科主任曹玉英、井坪镇助理员程平、白堂乡助理员王建明、陶村乡计生办主任李国清、下面高乡助理员赵彪、榆岭乡技术员陈桂芳上台领奖。其余获奖同志会后到区计生局领奖。

……

刚才,副区长张秀珍同志做了一个很好的报告,简要总结了去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的重点工作,我完全同意。会议还表彰奖励了人口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会议安排,切实抓好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最后,关于人口计生工作,我讲三句话:

第一句话,计生工作时刻不能放松。最近几年,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搞得不错,不但摘掉了落后帽子,而且成功创建了“省优”、“国优”县区,去年,又荣获全省计划生育“综合先进奖”,在全省计生观摩活动中,我区的工作受到了省计生委杨增武主任和市委王茂设书记的充分肯定。但是,关起门讲,我们的投入力度和硬件建设确实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前列,但在服务水平上和“省优”“国优”的称号还不相称,离真正的先进区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切不可沾沾自喜、盲目乐观,更不能夜郎自大、骄傲自满,稍有疏忽,稍有松劲,稍有懈怠,就会滑坡。我们要深刻认识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去年4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工作进行了专门集体学习,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标志着计划生育在我国将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对此,大家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依然存在,是一条不能逾越的“高压线”,是具有“一票否决”权的一项工作。我们必须时刻绷紧弦、握紧拳,不自满、不懈怠,坚决做到政策不松动、工作不松劲、措施不松懈,坚定不移地长期抓下去。要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凡是因为计划生育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没有完成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心慈手软,确保基本国策落到实处,确保在人口计生工作上不出现任何问题。

第二句话,要转变人口计生工作观念。过去,人们常说,计划生育是天下第一难事。现在,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群众思想观念的逐步转变,搞计生工作已不再是过去那种生拉硬拽、抬物搬粮、卸磨牵牛等简单粗暴的方式,于是大家普遍认为现在的计生工作好做了,其实这是没有认识到人口计生工作的本质和核心。去年,省计生委杨主任来平鲁调研时,我和他讲过一个观点,我认为今后人口计生工作的核心任务是提高人的素质。特别是像我们平鲁,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问题不是人口数量,而是人口质量。今年省市计生工作会上都把提高人口质量放在突出位置进行部署,今后我们的计生工作要逐步转变观念,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就要求我们在促进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和今年省市提出的“三晋康家”工程等方面想更多的办法,做更多的工作。要把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先进的设备用起来,不要成了摆设,切实为群众在优生优育上提供指导和服务,让群众树立婚育新观念、形成婚育新风尚,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第三句话,要加强计生队伍建设。这几年,在计生队伍建设上,我们想了不少办法,实行了大学生村官专管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增补了一批村级和驻矿计生服务人员,虽然数量上去了,但质量、层次还不够高,特别是懂政策、通业务、会服务的很少,很不适应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最近几年,人口计生工作已经走上了规范化、信息化轨道,对计生服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求很高,尤其是计生责任制考核不光是年底检查验收一次,平时工作占很大比例,对网上报送信息的要求非常严格。作为一线计生工作人员,一定要吃透政策,哪些政策是国家已经放开的,哪些是严格控制的,哪些情况能报、哪些情况不能报、哪些情况必须报,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底子清楚,决不能含含糊糊、是是而非、贻误工作,甚至给整体工作造成麻烦。今后计生局要在这方面加强管理,进行严格考核,特别是对不负责任、不称职的村级服务人员该辞退的要辞退,坚决纠正过去大多数村级计生服务人员由村干部家属或亲戚担任的做法。同时,要对区乡村三级计生服务人员加强培训,做到精通计生政策,具备专业知识,工作方法得当,责任心事业心强。

同志们,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加快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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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县2024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年终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2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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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10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年终总结

我们国家人口众多,截止到2010年年底,我们国家的人口已经有13亿多了,而且估计到2050年,我们国家的人口可能突破16亿,这是多么庞大的数字!计划生育真的是必须要严格执行下去了,如果计划生育再不严格执行,那么到时候中国人口真的会膨胀到极致,那时候建设大而强的大中国难上加难。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百年国策,永远都不能够动摇,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要严格执行,严格工作,控制我国人口的增长速度!

今年以来,在市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xx县委、县政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坚持一个统揽,突出三个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实现八项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重心下移靠基层,扎实工作求突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地推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全面完成了责任书指标要求,在巩固去年已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措施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严格奖惩,有效构建和谐计生。

1、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稳定和谐。我们下发了有关强化依法行政的文件,从制度了保证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对各乡镇(社区)计生助理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一批年轻有为、有基层工作经验、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公务员加入到计生队伍行列,通过此举优化了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强化了计生执法主体队伍建设,切实加大计生工作执法力度。同时我们对全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推行计划生育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信访老案进行深入调查,根据事实认真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和谐稳定。

2、部门联动,扎实推进“关爱女孩”和“新农家创建”活动。年初,联合财政、民政、公安、卫生、扶贫等14个部门成立“关爱女孩”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各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移民搬迁、项目落实、双女户入学升学中,优先对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进行救助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文件和方案,下发到各乡镇(社区)和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与b超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今年中考,县教育局对报考本县高中的112名独生子女家庭考生进行了加10分的优惠,真正实现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

3、加大对城镇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干部职工偷生、抢生等违法生育现象,我县下大决心,动硬措施,通过全县摸底排查和群众举报并认真核实,重点对XX年5月1日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2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政纪、经济上的处理,目前,对 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处分,对2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政纪处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万元。有效遏制了城镇违法生育持续攀升的势头,县城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渐入良性轨道。

二、加强协调,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1、适时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为及时发现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以便科学梳理工作思路,9月16日到18日,县政府副县长带队,县计生领导组深入全县16个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对照《xx县人民政府2010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具体任务要求,深入细致地逐项进行检查,采取“听、看、查、堵、找”的方法,对各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全年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主要考核依据,对落实情况好的单位,县委、县政府要在全县予以表彰奖励,对在规定时限内仍不能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将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全县通报。通过专项督查行动,有效地推动了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2、坚持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流动人口管理经常化。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不断推进,流动人口逐年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已经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我们在年初出台了《xx县流动人口管理和信息通报办法》,明确了综治、公安、城建、劳动、工商、社区、卫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各乡镇、社区对县内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具体办法,确保工作职责到位,信息通报到位。并建立了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二是以创建省级先进示范社区为契机,加强县城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全县8个居委会全部配齐工作人员,统一装修办公场所,规范服务内容,使之成为外来我县务工人员的“计生之家”,县城万寿社区被评为先进示范社区参与了全市的经验交流。三是时及时开展县城范围内的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对新成立的滨河嘉园、滨河绿洲、西花苑等七个小区进行摸底登记,澄清了全县新城建设大动作下带来的人口流动问题。通过以上工作,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管理实现了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格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有了新的突破。

三、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去年在计生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我们主要追求了各项计生指标的完成,今年,我们制定更长远的目标,立足常抓不懈,超前服务,服务前移,制定长效措施,从基层基础建设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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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范文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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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范文

(一)打造“五个计生”,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1.打造惠民计生,努力提高计生家庭保障福利水平。

一是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全面落实计生家庭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确保各项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让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补充完善利益导向地方政策。继续在晚婚晚育、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方面探索制定符合成华实际的利益导向补充政策。三是深化生育关怀,积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围绕关怀计生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和关怀基层计生工作者的活动,推进生育关怀(微笑行动)、幸福工程等项目,积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2.打造阳光计生,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倡导。大力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推动人口文化宣传,整合资源,融入城乡新型社区和公益文化阵地建设,新建1-2个人口文化宣传阵地。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做好普法与培训工作,深入研究解决执法难点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三是做好信访和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信访长效机制建设。畅通群众诉求及时受理和处理渠道,建立健全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运行机制。

3.打造和谐计生,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均等化水平。二是构建统筹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并纳入城乡公共管理服务范畴,完善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拓展区域协作,加大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协商处理、跟踪处理力度。

4.打造数字计生,提升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口信息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提高信息数据质量。二是强化人口宏观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人口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对省级统计监测点日常监控和督促指导力度,强化统计数据分析与研究,提升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

5.打造素质计生,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是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大力推进民政婚姻登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咨询指导“一条龙”服务,开展病残儿照顾再生育专家“一对一”咨询服务活动。二是开展人口计生优质服务,不断提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药具发放、优生咨询的服务质量。

(二)突出一项特色,深化“生命绿岛”服务品牌。

一是深化“生命绿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适度扩大“生命绿岛”覆盖面,重点面向中小学新建以青春期健康人格教育及儿童健康成长为主题的“生命绿岛”1-2个。二是进一步完善“生命绿岛”管理服务体制,充分发挥现有“生命绿岛”的服务作用。扩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定期开展志愿者服务,突出服务特色,在规范服务形式、提升服务品质、满足群众需求上下功夫,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

(三)建好一支队伍,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计生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开展好分级分类培训,推进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二是推进行风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解决目前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三是提高行政效能。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充分利用成华区网络问政平台加强与群众交流,强化行政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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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例文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4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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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例文

【篇一】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今年,我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清查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基础,以全面清理清查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建立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为重点,成立以乡党委书记熊宗朝为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廖楷、何忠锦和*副主席杨杰为副组长,计生站办人员和各村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重点和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使各级计生干部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通过采取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计生组业务骨干参加,采取逐村逐户清查的办法,摸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重点,深化措施,确保质量。

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确保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每季度清查时,我们抽调计生组干部分别组成数个工作小组,采取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的办法,按照宣传培训、清理清查、回访复查、建档立案,完善制度五个阶段,对全乡流动人口特别是重点人群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摸底建档,完善管理,健全制度,清除管理“空挡”和“死角”,主攻重点管理对象和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计划生育氛围。在全乡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中,先后刷写标语20余条,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学校广播站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100余次,散发宣传守则和宣传单120xx余份,使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乡属各部门、各中小学、卫生院、各村支两委等纷纷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计生办及时查验外来人员的婚育证明,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清理清查工作质量。在清查中,采取逐人逐项进行登记,务必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真正做到“四清楚”,即清楚流动人口底数、清楚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清楚违法生育情况、清楚流动人口*、验证情况。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实施到位。乡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从乡财政协调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是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级计生干部的工作职责,严格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畏缩不前的,对隐瞒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的给予严肃惩处;对工作积极,工作开展有新突破的给予适当奖励,并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计生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六是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我们从搞好基础性工作着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网络不流畅等困难,想尽各种办法,加班加点完成PIS系统人员变动信息的录入工作,本年度流入6人,其中育龄妇女3人,应验证3人,已验证3人,流入验证率为100%;流出3994人,已婚育龄妇女2295人,应*1677人,已*1631人,*率为97.19%。

七是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台帐,及时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对新增、离开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办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各村委会与流出育龄夫妇签订诚信合同,定期对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家庭的在家留守人员进行上门访视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计生站还组织干部向流动人口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同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和管理服务制度,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等政策,并落实到位。落实流动人口便民*十项措施,使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得到快速解答和处理,本年度接受流动人口来访6人,已经妥善解决,无恶性案件发生。

八是加强完善信息共享工作。制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制度,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和反馈流动人口信息,与流出人口现居住地和流入人口户籍地建立信息共享,通过与公安派出所、学校等单位联系,实行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九是抓好“三个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充分发挥各村计划生育协会的积极作用,做好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加强属地管理,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安排、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同奖惩,强化属地化管理体制。本年度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情环情服务3人次,对流入育龄妇女定期进行“三查一治”免费服务3人次,为其及时落实各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使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避免流入口育龄妇女意外怀孕和生育。

十是对重点清理的对象全部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档案》,真正做到流入流出地点清、从事职业清、婚育情况清、避孕措施清,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管理还有漏洞、服务还不细致、*还不过硬、保障还不到位,这些问题仍然是制约着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因素。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加强管理,立足服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抓好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以“关怀关爱”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活动,使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深入群众,营造全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工作,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

三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留守人员的上门访视慰问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局。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使其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服务。

五是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利用各种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交换系统,及时核对变更PIS系统的相关数据信息,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篇二】

一、以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为核心,大力推进综合改革工作。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各地综合改革工作的调研与指导力度,推动建立工作新机制。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抓好优质服务。结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乡镇)创建活动和县级服务站建设项目的实施,科学制定计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加大服务机构基础建设投入和设备更新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育龄群众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的建设力度,今年重点加强XX镇、XX镇服务站建设(两个服务站总投资4万元),使这两个服务站实现独立办公、服务,并达到自治区乡镇甲级服务站标准。

三、以政策推动为依托,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继续搞好对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基础性调查工作,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奖励扶助对象“一户不漏”;加大对独生子女户的奖扶力度,完善农牧区、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奖励费兑现力度,协调推进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费的兑现;发挥相关部门工作优势,从项目、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向计划生育户倾斜,推行能够反映民族地区特点的奖励优惠政策,提高对计划生育户的帮扶力度。

四、推进依法行政和综合改革的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法三规“、《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在各乡镇村组级健全政务公开栏;进一步加强对县直相关部门、驻县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指导,落实责任制,加大奖惩兑现力度,实行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合力。

五、强化宣传教育,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开通电视、广播宣传专栏等形式,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我县发展民族特色旅游的优势,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品味;结合我县新建居住小区的现状,大力发展社区生育文化,扩大宣传范围。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服务能力。从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充实知识水平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全县各级计生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完善公开竞争、考核奖惩制度,引导和加强全县各级计生干部自身素质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工作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能战斗”的干部队伍。

七、进一步加强对工矿企业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服务水平。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落实“条块、条条”管理模式,推行流动人口市民化管理与服务,在维护流动人口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八、加强项目争取力度,全面改进工作服务环境。借助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少、边、穷地区的帮扶力度,有意识的加强跑项目、跑资金力度,全面改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环境。

【篇三】

2xx年,X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以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或计生知识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员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为营造“五种环境”、推进“三大转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一把手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

坚持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确保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

二、坚持基础工作签订联保责任书

计划生育责任书要层层签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个人保班组,班组保科室、区队,科室保全公司的联保体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民工普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有弹性用工的单位,要按《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对所用弹性工的婚育证明进行认真核实登记。

四、坚持以人为本完成各项控制指标

保证完成以下控制指标:本单位无计划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现象;计划生育率达到1;无早婚、早育,持证怀孕率1;弹性工计划生育落实到位,无盲区、死角。

五、坚持齐抓共管落实部门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要求,共同做好公司的计生工作。在公司民工队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中,要切实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及时与计生部门互通相关信息。在宣传教育中,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学习宣传之中,树立婚育新观念,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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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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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县共有流出人口7214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968人,流出人口办证率为93%。全县共有流入人口25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县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 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人口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XX年截止到XX年年年底,全县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共有出生92人,其中计划内78人,违法生育14人,计生率仅为85%。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乡镇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乡镇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乡镇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乡镇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乡镇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三、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五步工作法”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访、二送、三跟踪、四建档、五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县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送就是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三跟踪就是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五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

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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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乡镇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的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服务,全文共 2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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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的总结

关于今冬明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的总结    按照《**县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党发

()50号《关于今冬明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乡党委、政府于XX年12月底到XX年2月底利用二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服务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该项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宣传服务活动开展的效果如何,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是关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且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和乡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任副组长,乡计生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驻乡站所、乡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驻乡各站所、乡直各单位也充分认识到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及时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了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深入学习,大力宣传,进一步增强人口意识 第一,积极组织乡党政领导参加了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计生知识培训班,对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了一次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邓**人口思想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以及执行人口政策的水平,切实增强了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二,乡党校、计生办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结束时还进行了相应的测试,考试成绩存档,作为任用考核干部的依据。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了95%以上。第三,乡计生办还利用人口学校教育阵地,开办育龄群众宣传教育培训班,深入开展了新一轮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群众达3000多人。[本文出自文秘范文-//www.diyifanwen.com] 与此同时,切实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力度,大力开展咨询服务,使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入脑、人心”,切实提高了育龄群众的应知应会率,对于转变婚育观念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落实政策,摸底排查,规范群众依法生育行为 首先,扎实开展了一次落实节育措施和“三查一治”(查环、查孕、查体、治病)集中服务活动。计生办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和“三查一治”及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另外,在为群众服务的同时,为了奖励少生处罚多生,规范群众依法生育行为,乡政府对违法生育户,集中开展了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整理内容:一是XX年以来违反政策生育情况包括处理情况;二是XX年以来的人口出生未报情况;截止目前,已清理出70多户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依法解决。其次,利用春节前后流动人口往返的高峰期,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的发验证和节育措施的落实管理服务工作。春节前后,是流动人口往返的高峰期,我们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集中做好流动人口的发验证和节育措施落实等管理服务工作。驻乡站所与计生办积极配合集中人力查验外来已婚育龄人员的《婚育证明》,对没有《婚育证明》的要求其在返乡时办理《婚育证明》。使全乡跨省流入人口录入率达到45%,跨省流动人口接收率达到95%,反馈率达到45%。与此同时,集中进行一次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县人口计生局和卫生局联合检查组,对乡全范围内各医疗机构(包括个体医疗机构)b超管理和妇产科引流产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不存在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引流产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在集中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当中,我们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诸如:学习活动由于时间紧、内容多,广大干部群众对于所学知识理解不够深刻。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等等。

五、措施和办法

1、继续利用人口学校教育阵地,开办计划生育知识培训班,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乡村两级领导干部,乡直各单位、各驻乡站所负责人,进一步增强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增强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自觉性。

2、继续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开展社会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使广大育龄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3、联合法院按程序、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4、整顿村(居)计划生育队伍。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村级计划生育助理员进行重新选聘。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选聘一支思想好、作风好、懂业务、会管理,具有较高政治理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村计划生育助理员。

**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XX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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