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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管理制度【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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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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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管理红线

1、对矿党政的决策部署执行落实不力,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较大安全隐患的。

2、规程措施编制不符合有关规定,与现场脱节,造成较大事故隐患的。

3、各级带(跟)班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执行“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位、在位尽责”规定,造成较大事故隐患的。

4、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违章截短锚索的;掘进工作面随意加大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5、不执行矿责令停产整顿,继续生产作业的。

6、无计划、无措施贯通巷道的。

7、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

8、采煤工作面转载机处红外线闭锁、生命探测仪、拉线急停,皮带机、猴车拉线急停不起作用,未采取相关措施安排继续运行的。

9、封闭管理的运输巷道,矿检查一年内发现3次相关安全措施不落实。

10、小巷运输巷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未按期组织整改,继续运行的。

11、拆安工程未组织验收进行拆安的。

12、因主观因素,造成主扇停风30分钟以上事故的。

13、排放瓦斯各级干部未到现场指挥,出现 “一风吹”或排瓦斯流经区域没有停电撤人;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

14、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

15、上级组织的检查中一次发现3人以上无证上岗的。

二、安全操作红线

1、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随意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同时打开两道风门致使风流短路的。

2、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3、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4、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5、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

6、不设警戒进行放炮,不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的;火工品丢失的。

7、井下及井口附近20m范围内、地面瓦斯区域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8、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电气设备存在失爆或鸡爪子、羊尾巴、明头的;电器设备各种保护装置失灵、不齐全、不完好的。

9、超控顶距作业的。

10、不支护临时支护,空顶作业的。

11、掘进机急停装置失效、采煤机与工作溜不闭锁的。

12、清理皮带机头、机尾浮煤不停电闭锁开关的。

13、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牵引区撤人设警戒”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运输大巷人车追尾的;小巷运输未挂保险绳、车尾巴以及超挂车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14、安监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安全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15、在井下吸烟、带明火的。

三、考核处理

对于触犯红线的副队级以上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对于触犯红线的岗位操作责任者,给予留用查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罚款10000---20xx0元。

四、本暂行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和修订完善权属矿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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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仓库货架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仓管,全文共 1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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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叉车管理, 成品的有序搬运,并确保叉车驾驶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补充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人员和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安排公司指定的有使用叉车权限的人员考核工作。

3.2 叉车驾驶员必须按驾驶规范进行驾驶叉车。

3.3 设备部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叉车驾驶员的驾驶过程,负责组织公司所有叉车的维护维修和年度保养工作,并负责对叉车人员进行叉车保养知识培训。

3.4 叉车驾驶人员负责驾驶车辆的日常保养。

4.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叉车在进厂使用前,应由设备部尹树信对叉车进行全面的技术验收后方可启用,并建立相关资料。

4.1.3非公司指定叉车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叉车,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

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控制在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 专人专用

4.6.1对非公司指定驾驶叉车权限人员,擅自驾驶叉车,处以50-100元罚款,出现责任事故由其承担相关责任;指使非驾驶权限人员驾驶叉车,根据厂规进行处理,发生事故将付相关责任。

4.7 违反本叉车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4.7.1违反本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通告,严重通告,或者开除,并处以50---1000处罚。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责任人一律开除,且公司保留追诉其民事责任的权利。

4.7.2对有权限驾驶叉车人员,一年内通告2次者,取消其使用叉车的资格;

4.7.2其他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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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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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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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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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

三 职责

3.1 安全环保科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3.2 销售科和相关部门负责保管。

3.3 技术中心、质监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3.4 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 86)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4.1.2 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4.1.3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4.1.4 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4.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2.1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2.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2.3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2.4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5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4.2.6 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环保科、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处等部门审批。

4.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 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gb190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4.3.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4.3.3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3.4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

4.3.5 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 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4.3.7 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4.3.8 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4.3.9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火花、静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带有铁轮的车辆进入库区。

4.3.10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4.3.11 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4.3.12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

4.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4.4.1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4.4.2 运输装卸危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4.4.2.1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4.2.2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4.4.2.3 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4.4.2.4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5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4.5.1 各部门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4.5.2 安全环保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处置措施。

4.5.3 处置危险废弃物时,车间、安全环保科以及接收处置废弃的车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4.5.4 本厂不能处理或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指导。

4.5.5 堆存的危险废弃物应有醒目的

4.6 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4.6.1 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 安全环保科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4.6.3 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具体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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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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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二、建立食品安全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每人。

三、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四、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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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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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纪律

1.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1.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1.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1.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1.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1.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1.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1.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2.操作规程

2.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2.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2.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3.产品质量

3.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3.2.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4.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品不转序。

3.5.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6.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离开工位时必须关好水电。

4.安全生产

4.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4.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4.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4.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5.设备管理与维修

5.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5.2.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5.4.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5.5.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停止操作。

5.7.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止,通知主管领导检查处理。

5.8.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5.9.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6.生产秩序管理

6.1.着工装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并配带所要求的防护用品。

6.2.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6.3.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

6.4.车间员工与班长、车间主任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6.5.上班前员工严禁酗酒,如有上班前过量饮酒者当日不得出勤,并按旷进行工处理。

6.6.车间内严禁吸烟。

6.7.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根据情况规定时间,一周累计超过1小时,扣除相应的工资。

6.8.工作时间不允许乱窜岗位.

6.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若影响了公司的总计划,自行加班完成任务。

6.10.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6.11.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6.12.上班时除查阅公司有关信息及发、收公司邮件外,一律禁止上网查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资料,一经发现,每次扣罚当月工资的20%。

6.13.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6.14.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住车间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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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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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库房每日清扫,保持库房及货柜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则。

4、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均在10cm以上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5、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7、冷冻(藏)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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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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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强化源头安全,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承压水开采未按防治水专项措施进行采掘活动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超防突检测范围进行采掘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 “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的;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瓦检员、爆破员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调度室主任职务

接到紧急汇报,没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作业地点存在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强行安排生产的;安装、回收工作面未编制安装、回收网络图进行安装回收作业的;安装、回收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排进行作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地测科科长职务

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断层、陷落柱、突出危险煤层等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批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机电中心主任职务

担任主负提升任务绞车的安全设施失效或者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仍继续使用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的;同一地点发生两次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自动化科科长职务

采掘工作面未安设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运输科科长职务

运输设施存在重大隐患而安排进行作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开发办主任职务

煤矿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副处长职务

安全职责不清造成安全管理严重混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辩识制度执行严重不到位的;没有编制年度矿井重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没有进行避灾演习的;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作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员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其它安全监管责任严重不落实的;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十一条 上述生产业务科室科长(主任)免职的,分管科室科长及分管该业务的副科长一同免职。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队长和支部书记职务

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无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安排进行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仍进行作业的;无风、微风作业的;业务部门责令停产整改仍强行继续生产作业的;未任命主管工程师(主管技术员)组织生产的;队组安全管理严重混乱,在一定时间段多次发生事故的;本单位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生产业务科室、各队组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科、本队的“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同时,各生产作业地点也要制定本作业地点的“安全红线”,并在作业地点挂牌明示,全面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红线”管理体系。对触犯红线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开除或留用察看的处分。

第十四条 “安全红线”考核由负责。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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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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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幼儿园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教职工和幼儿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幼儿园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人、分管副园长、级部主任、后勤、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开学、学期结束、,对教师与幼儿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幼儿园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0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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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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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

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彻底。

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

六、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时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钟以上。蒸箱外面应有温度显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则要在蒸箱上来气后,蒸汽消毒30分钟以上。

库房保管制度

一、所有物品应按不同种类、分架、隔墙、离地分别存放,每天定期进行打扫,保持整洁,要求离地面375px,离墙250px摆放整齐。

二、食品库房要明亮通风,早开窗、晚关窗,定期检查、翻晒、防止霉变事故。

三、米面、食用油、食品、调料等物质入库要逐件进行质量验收,对过期或变质不符合质量的食品不得入库。

四、对入库后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存放的时间,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值期的食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处理前必须与正常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以防继续使用。

五、注意各库房清洁卫生,每周小扫除,每月大扫除,保持库房内、冰箱内无腥臭味。

六、冰箱、冰柜每两周必须化霜、彻底清理一次,冰箱、冰柜内存放的食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肉类于水产品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冰箱、冰柜内的各种食品要与冰箱、冰柜周边保持一定间隙,盛装食品的容器不能堆放。

七、做好防蝇、防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有害昆虫及其子生条件。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机个人生活物品。

凉拌菜加工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凉拌菜的卫生,加工凉拌菜要做到“五专”:

(1)专人:固定专人加工凉拌菜;

(2)专室:专为加工凉拌菜用的加工间,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

(3)专用工具:加工凉拌菜用得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严禁于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

(4)专用消毒设备:加工凉拌菜前进行紫外线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不要在里面。

(5)专用冷藏设备:凉拌菜加工间的冰箱专供存放凉拌菜及所用原料。

二、上岗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服衣帽,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消毒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进入凉拌菜间蔬菜,必须在凉拌菜间摘洗干净,在进入凉拌菜间消毒后放入冰箱或直接切配或凉拌。据食用时间越短越好。注意盛放凉拌菜的盘子不能重叠堆放,以防盘地污染下面的食品。

四、每天所剩凉拌菜要冷藏保存,冷藏保存时间不得超过1天。

五、凉拌菜间内的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每日进行清洗消毒。

六、严禁在凉拌菜间内加工肉、禽、水产品、蛋等动物性食品。

面点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面点操作间及周边环境要做到干净、整洁、无泥污、无垃圾、杂物堆积,所有机诫设备要摆放整齐。

二、操作间每次加工后,必须彻底擦洗,经常保持地面无泥水、无垃圾、无油污。门窗、玻璃、塑料门帘干净明亮,房屋四壁整洁,无蜘蛛网。

三、做好消灭蚊、蝇、老鼠等工作,做到馒头房操作间、库房内苍蝇密度不超标,无老鼠;

四、面点房操作间等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垃圾要即产即清,不得存留,并倒入指定地点,

五、馒头机、和面机、馒头蒸箱、馒头盘及推车等设备要保持干净,表面无灰尘、油迹;

六、面点房卫生区域要定人、定物、定时、定量,责任到人,分工明确。锅炉的炉渣要及时清理。

七、面食制作制度

1、确保原料卫生,常用原料有面粉、糖、食用油、鸡蛋、蔬菜、肉类等,这些原料必须新鲜无虫、无异物、无霉变、无酸败。陷类容易变质,应随用随加工。

2、蒸馒头所用面粉,不准使用增效剂、增白剂,保持原色原味。

3、馒头、花卷、包子、等大小一致,形状标准不黄不酸,不夹生、皮薄松软,富有弹性。

4、和面机、馒头机、压面机、面案板、盛面盆、馒头盘、馒头推车、馒头蒸箱等炊具设备,每次用过后都要擦拭或洗刷干净。

5、盛装馒头、水饺等面点的器具、保温及运输工具要经常洗刷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在运输过程中防止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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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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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2、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4、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传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5、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6、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7、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8、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9、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10、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11、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12、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14、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15、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16、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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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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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不安全因素

2、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及文件,认真执行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专项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3、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正常运行,项目部特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领导和主持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丁宏标

副组长:陈建华、陈锦标

组员:杨继平芦阿季纪维尧李凤林林艇

职责:

(1)负责对重大安全问题的处理和决策。

(2)负责审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和实施。

(3)负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和控制情况,对下达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核查。

(4)负责处理安全事故。

(5)负责应急救援的启动、指挥和综合协调。

(6)负责奖罚事宜的研究和决定。

4、项目经理职责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⑵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目标责任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教育,促使其遵章作业,严格执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⑶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施工技术措施。按规定要求审批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⑷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重大隐患事故管理规定,做好急发性事故的专项处理。

⑸负责组织特殊工种每周一次,一般工种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并建立活动记录。

⑹负责组织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带病作业。

⑺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⑻接受工人、技术人员、安全员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本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

5、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⑴对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负技术责任。

⑵对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制度、规定等及时向职工、民工传达,贯彻执行。负责职工安全规程的学习、考试和考核工作,对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要亲自编制和交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安全施工。

⑶对重大起重作业及其它危险作业要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认真审查其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必要时亲自指导施工。

⑷经常督促检查各种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保证处于完好状态,不带病作业。

⑸参加本工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⑹负责指导各工种工人的安全操作方法,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图纸,交待安全施工方法。

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重大事故要亲自填写事故报告。

6、专职安全员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⑵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马上制止。不听劝阻的,有权先停止工作,然后向施工员讲明情况或直接报告项目经理。

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对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要亲自检查指导,协助现场指挥人员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⑷参加工地召开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讨论,并参与制定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

⑸及时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和安全月报表工作。

⑹做好新工人入场的二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技术台帐。按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百日安全”活动和“安全周”活动的情况。

⑺协助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⑻积极开展文明施工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7、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⑴对本班组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起到日常的检查监督作用。经常检查施工(生产)现场安全情况,督促职工、民工做好安全设施和保持工器具的完好。

⑵协助安全员或班组长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制度,并带头模范地遵守,对违章作业者进行批评教育,予以制止。

⑶帮助班组长坚持开展好安全日活动。填写和整理班组施工安全情况。

⑷帮助和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⑸经常检查班组内工人操作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对查出的问题协助班组长认真整改。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8、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⑴在公司(项目经理部)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技术上接受安全员、施工员指导,组织本班工人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规定,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工人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⑵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根据本班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和体质情况,合理分配工作。坚持班前安全交底,检查工作场所安全情况和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的完好情况;班后小结和清理现场,做到文明施工,严禁违章和冒险作业。

⑶督促检查本班职工、民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负责解决

本班组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遇有严重或较大的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有权拒绝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

⑷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⑸发生事故时,负责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组织本班组工人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办法和预防措施。及时正确地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

9、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现场照明用绝缘胶线,不得用花线、塑料胶芯线。

(3)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未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操作工作。

(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6)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7)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8)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9)配制环氧树脂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10)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气电缆胶。高空浇筑时,下方不得有人。

(11)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2)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以上触电保护,杜绝漏保护范围。

(13)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动力与照明保安器必须分开,保安器必须选用省级审批许可生产的产品。

(14)电工要做好钢脚手、井架、塔吊等防雷接地及按设备接零保护。接地与接零不得在一个工地同时混用,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罗纹钢,电阻要符合要求。

触电保安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必须保证安全使用要求。总配电箱第一级动力用电触电动作在电流在50—75MA及以上,照明用电必须在30—50MA及以下,开关箱内触电保安器规格应在施工机具配套,一般机具(拌和机、卷扬机)应选用≤30MA触电动作电流,插入式或平板式振动器、潜水泵、水磨石机及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15MA触电动作电流。

10、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焊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明火作业有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挡板等隔热措施。

(10)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续把线爬梯登高。

(12)清除焊渣、采用电弧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3)多台焊接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4)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接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5)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16)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7)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8)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焊接。

(19)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20)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接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二、安措费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

项目部提取安全措施专项费用购买救生衣、救生圈、安全绳、安全带、高频无绳电话以及应急救援措施设备,指定专人保管,成立应急救援小组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和培训是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和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教育首先能提高领导和职工做好劳动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新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工人教育、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等,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充分运用工地的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才能进入操作岗位,项目部要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要对新工人、农民工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和工种安全规程教育;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要对初次进入小组的生产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后才可分配工作,对老工人要经常进行安全再教育。

4、各施工队必须把“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成比较永久固定的标牌,立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对违反“六大纪律”、“十个不准”者,经教育仍然不改的要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5、一般工种坚持半月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特殊工种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要求地进行,并做好记录。

6、各施工队对配属民工的安全教育同职工一样要求,严禁“以包代教”。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检查使施工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人的行为、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卫生符合安全要求,防患与未然。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季节性检查和预防性检查等。

2、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科室人员组成。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各工点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每月现场检查不少于15天,要求安全员经常性的现场查询检查监控。

4、安全检查小组随时掌握工程施工动态,负责整改工作落实,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应和施工作业队一起想办法,指导帮助、监督施工作业队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5、对船舶作业施工队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进行水上作业。

6、对危险物品及重点风险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实施从预测分析到全过程监控的办法,运用科学的监控和检查手段,控制重点部位伤亡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与未然。

7、在检查中出现安全技术措施未能到位,机械、电气设备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等,应及时向施工队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8、各施工队成立由队长为组长、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设备员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

9、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检查规定,施工作业安全检查小组,每周对施工现场机械、电气等,尤其是对危险物品的安全检查,必须严格“队、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的检查制度。每月过一次安全日活动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重大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10、施工作业队安全员协助施工队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

11、各类安全检查出来的隐患,统一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给施工单位,要求“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12、各级安全员发出整改通知单后,整改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对实施有困难的项目应排出整改计划。

13、完成整改工作,并验收后,须要填写“整改反馈单”和整改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报安全科。

14、对严重影响施工安全隐患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项目部将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队必须限期整改和解决,对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15、安全生产中碰到需要有关部门解决或者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安全业务单”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16、对安全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以种种理由拖延、刁难落实整改工作的,将按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以保证安全检查的实际效果。

17、安全检查奖、罚按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各船舶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地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2、船舶机械设备操作工和维修工必须按规范操作和维修。

六、“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格按照象山大目湾新城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七、工伤保险缴纳和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一时有困难的可以考虑为从业人员,特别是特殊工种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减轻和分散工伤事故所带来的风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承包人负责。

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项目部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例如工作服、手套、套鞋、安全帽、安全带,特殊工种人员的防护眼镜、口罩、专用胶鞋、水上作业救生衣、等。要求施工现场安全员及时搜集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格证等资料存档。

九、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即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项目部对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及危险隐患采取有利措施消除隐患。

十、事故报告和管理制度

1、各施工队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和人身伤亡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小时内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必须保护现场,划分安全区域;进行有关善后处理;对现场进行治理整顿,保证后期施工安全。

2、项目部对于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如有隐瞒不报、虚报等情况,经发现后,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事故应急抢险和救援管理

项目部对各水上作业的施工队船舶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救援设备及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应抢险急救援培训,确保在施工当中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十二、安全奖惩制度

项目部凡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及施工队负责人的责任,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节和态度好坏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依法惩处。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必须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机构;并应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应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在门上挂牌标识,各船舶应有禁烟火牌,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警告牌。

十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按各施工队月工程款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待该工程施工完成,无安全事故发生,风险抵押金全额返还。

十五、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项目部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应当在每周或半月召开一次。各施工队负责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参加例会。建立例会制度,开会时建立签到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归入安全生产台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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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煤矿,全文共 2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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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我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

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矿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修、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三、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为了确实掌握仪器、仪表的数量、规格、调动、事故、检修及使用等情况,必须设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必须分类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对大型固定设备应逐步建立履历簿,系统记录设备的使用、检修和事故情况。

2、仪器、仪表使用和负责人必须正确掌握仪器、仪表的动态并进行统计,按季度向机电科汇报。

3、必须设立保管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货、未使用和闲置设备,避免设备丢失、损坏。

4、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时,各部门应进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按照仪器、仪表的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四、仪器、仪表的平衡和调节。

1、为了充分发挥仪器、仪表的效能,合理使用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各部门对闲置的仪器、仪表等应及时进行平衡调校,应每月调校平衡一次。

2、任何仪器、仪表的调整,必须通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办理。

五、仪器、仪表的报废。

1、仪器、仪表报废,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损害程度确定,凡符合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1)仪器、仪表超过使用年限,损坏严重,再行修复,其修复费超过该仪器、仪表价值80%以上者。

(2)遭受意外灾害,仪器、仪表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80%。

2、仪器、仪表报废由矿组织机电、生产、供应、财务等部门参加鉴定,提出报废意见,方可报废。并在台帐上注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

六、仪器、仪表的检修。

为了使检修工作顺利进行,能及时更换已磨损和消耗的零件必须加强配件和检修材料的管理与供应工作。

1、必须根据零件的磨损期限制定每台设备的配件消耗定额,要有1~3个月的正常消耗的储备配件。

2、从矿仓库领存配件,必须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领取,通过使用验证不合格应做退库处理。

3、配件和材料的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旧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维修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4、所有进行维修、检修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配件和材料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修理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6、对大、中、小修复跟换的配件应进行记录,搞清配件的消耗情况。

7、由机电组每月汇总各连队的配件加工计划。 七、仪器、仪表的维修和保养

1、正确使用机械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照说明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2、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定强制性的制度。

3、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期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4、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入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5、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进行保养作业。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且大多数在机械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6、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种作业项目外,还包括:清洗;运动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7、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保养工作。

六、仪器、仪表的完好标准

1、完成任务好,做到优质、高效、准确、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合理使用好,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3、技术状况好。

4、维护保养好。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故障少。

5、保管工作好。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随身用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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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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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10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能佩戴手饰、手机等,已带来的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能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并给予相应处分。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管理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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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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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及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网络信息办公室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 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 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 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对网络故障的判断

当网络系统终端发现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网络信息办公室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科室提出的上述问题必须重视,经核实后给予科室反馈信息。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讨论,如果故障原因明确,可以立刻恢复工作的,应立即恢复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确、情况严重不能在短期内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和院领导,在网络不能运转的情况下由机关协调全院工作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网络故障分为三类:

一类故障:服务器不能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数据被人删改;重点终端故障;规律性的整体、局部软、硬件故障。

二类故障: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患者信息丢失;偶然性的数据处理错误;某些科室违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类故障:各终端由于不熟练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错误。针对上述故障分类等级,处理方案如下:

一类故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上报医务部和院领导,由医务部组织协调恢复工作。

二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上报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集中解决。

三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单独解决,并详细登记情况。

二、网络整体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当网络信息办公室一旦确定为网络整体故障,首先是立刻报告医务部。医务部应立即按上报程序向院领导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需马上组织恢复工作,并充分考虑到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病员量大、人员外出及医院的重大活动对故障恢复带来的时间影响。

(二)当发现网络整体故障时,根据故障恢复时间的程度将转入手工工作的时限明确如下:

1、10分钟内不能恢复———门诊挂号、住院登记、药房转入手工操作;门诊收费、住院核算、西药房工作转入老系统操作。

2、6小时内不能恢复———原则上将医师工作站、护士工作站、药房、急诊检查、入院、手术室、医技检查转入手工操作(具体实行时间及步骤由医务部、护理部通知)。

3、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将出院核算转入手工。

三、具体协调工作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统一时间须由医务部或网络信息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协调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准私自操作计算机。

(二)门诊挂号工作协调

1、门诊挂号协调工作由门诊部护士长负责协调请示,如手工挂号的转入、转出时间等;

2、当网络系统中断时,改为手工挂号;

3、网络恢复后,及时将中断期间的患者信息输入到计算机;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发现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统内没有记载,应详细询问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网络故障时就诊过。

(三)门诊收费系统工作协调

1、由收款处科主任负责总体协调,并与网络信息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网络系统运行中断超过10分钟时,应通知收款处转入手工收款工作;

3、门诊收款负责同志应建立手工发票使用登记本,对发票使用情况做详细登记;

4、当系统恢复正常时,由收款处负责同志负责对网络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测,如不稳定,及时向网络信息办公室反映情况。

5、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门诊收款负责人应组织收款员逐步转入到机器操作。

(四)住院费用核算系统工作协调

1、由住院处科主任总体负责协调工作;

2、当系统停止运行超过2天时,对普通出院患者,推迟出院结算时间;对急出院的患者应根据病历和临床科室护士工作站记录,进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网络停止运行期间,出院患者急需结算时,应由该科护士工作站追查是否还有正在进行的检查,向结算室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临床工作系统协调

1、临床科工作由医务部、护理部共同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临床科室详细记录患者的所有费用执行情况;

3、科室详细填写每个患者的药品请领单(包括姓名、ID 号、费别、药品名称及用量),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科室补录医嘱,另一份送西药房;

4、出院带药由经管医师负责掌握经费情况,如出现费用超支情况由该医师负责;

5、根据医务部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医嘱。

6、如患者急需出院,应向核算室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对正在进行的检查应予以说明。

(六)医技检查工作协调

1、在网络停运期间应详细留取、整理检查申请单底联;

2、网络恢复后根据检查单底联登记,通过手工记价补录患者费用;

3、对出院快或有出院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请单上注明,检查科室应及时通知科室或出院处沟通费用情况。

(七)药房工作协调

1、中心摆药应严格按照网络信息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计算机操作;

2、网络故障时,根据临床科提供的药品请领单发药;

3、网络恢复时对临床科室补录的摆药医嘱进行发药补充确认,同时与发药时药品请领单内容详细核对,如发现内容不符,必须详细追查;

4、网络恢复后对出院带药处方及时进行录入;

5、数据补录工作结束后应查看系统内库存与实际库存相符情况。

各信息点接到重新运行通知时,需重新启动计算机,整体网络故障的工程恢复工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严格按照服务器数据管理要求进行恢复工作。

四、网络修复后的数据处理

(一)由各科组织核校患者费用情况;

(二)药房校查库存;

(三)临床科室补录患者医嘱。

各科室要严格各项操作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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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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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⑶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要领,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⑷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按本项目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⑸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队伍要具有安全资质,对不具备条件的承包队伍,杜绝进入本现场施工。

⑺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2]

质量员

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负责监督、验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⑶负责项目部分项目工程砼强度的检测,确定砼拆模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⑷参与安全检查,协助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⑸在检查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施工员

⑴项目施工员是项目工程分阶段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项目施工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督促生产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⑷安排施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详细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对施工环境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督促班组执行。

⑸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及时制止,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改正为止。

⑹班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和保护现场,并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

安全员

⑴项目安全员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⑵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⑷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⑸熟悉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进场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

⑺负责项目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的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⑼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可视情况进行教育,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设备材料

⑴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⑶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⑸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⑹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⑺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⑼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负责人

⑴在公司及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图、标准图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熟悉设计意图,组织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及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变更通知的签发和项目竣工文档的编制。

⑶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参与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技术控制。

⑷及时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对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汇报,组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定特殊物资的搬运方案和特殊过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参加中间及竣工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手册。

⑸组织职工培训,学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

⑹组织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并参与其实施效果的验证。

⑺组织质量分析会,收集质量信息,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评审和处理,并按不合格成品的严重程度分别向有关部门传递。

⑻负责统计技术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班组长

⑴学习、领会并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及本项目部门的规章制度。

⑵带领全班组安全作业,并且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⑶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⑷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组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⑸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规章制度

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在生产时应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规教育、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级安全教育

⑴凡新进企业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工作前,应由公司、劳资、安全等部门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本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本行业安全基本知识、劳动纪律等。

⑵上述人员到施工项目部门后,应由施工项目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项目工程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作业区状况、机电设施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⑶上述人员上岗前应由工长、班组长进行岗位教育,即第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工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操作环境安全与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事故前的判断与预防,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等。

⑷对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应登记建卡,由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管理教育资料。

⑸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禁止上岗。

⑹对变换工种的员工,要先进行新任工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接触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较大、安全技术知识要求严,对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其办法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③经常性安全教育

⑴项目部每周一应对本项目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教育,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宣传教育,上周本项目工程安全检查生产小结,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遵章守纪员工,批评违章作业行为,通报事故的处理。

⑵对重大施工项目及危险性大的作业,在员工作业前,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作业。

⑶重大的节假日前,员工探亲放假前后,应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报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表扬好人好事,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规程等。

以上三种形式教育,相关领导应参加和主持,并做好书面记录。 [3]

施工现场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特种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时间一年以上,并且具备操作技能后,向公司提出培训申请。

(3)凡未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前,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复审建档。

(5)公司应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档案。

(6)公司应在年初向公司申报本年度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计划。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除锅炉工为四年以外,其余工种为二年。凡到期不参加复审者,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8)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操作与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不相符的机械。

(9)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10)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申报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公司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据是: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8-85。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基层单位,下列是特种作业范围人员:

①电工作业:维修电工(施工现场电工),电气安装工,送、配电工(配电房值班电工)。

②金属焊接:手工电弧焊工、电渣压力焊。

③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设工。

④机动车辆:建筑工地翻斗车、装载机、载重车辆。

⑤起重机械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作业指挥人员。

⑥其他机械操作工:混凝土搅拌机、机操工。 [3]

施工现场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是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网络,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划分消防管理责任区域消防负责人,公布上墙,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各重点防火区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坚持每月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

(5)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禁止吸游烟、乱丢烟蒂。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

(6)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小太阳灯和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

(8)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安装并符合标准。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查,防止因短路、超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事故。

(9)凡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必须设置禁火牌,要制定有关防火管理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间必须设置禁火标志,刨花锯屑等易燃物品应做到及时清理,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动火作业。

(11)凡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禁止堆放各种杂物,消防通道、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畅。

(12)脚手架上禁止吸烟,禁止无证、无措施动火作业,禁止在脚手架上弃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现场日常消防管理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管理,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14)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反之,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给予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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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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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安全标志使用,提醒员工注意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存储运输等有必要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的场所。

3 引用标准

GB 2894-20xx《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4定义

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5标志类型

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详见GB 2894-20xx《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的基本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6设置区域

1. 在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等危险区域应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烟火”、或“禁止携带火种”等禁止标志牌;

2. 在施工未完成地段设置“禁止进入”标志;

3.在易塌方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

4.在暂停使用的设备附近,如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时,应设置“禁止启动”、“禁止盘车”或在相应开关附近设置“禁止合闸”等禁止标志;

5.在临时电源处设置 “禁止触摸”等禁止标志。

6.在机械设备处应悬挂如 “禁止身体靠近“等禁止标志。

7.在施工现场、楼梯口、爬梯等部位设置“注意安全”、“当心坠落”、“当心吊物”、“当心伤手”、“当心触电”等警告标志,以提醒施工人员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避免发生事故。

8. 在厂内车、人混合行走的路段;道路的拐角处、平交路口;车辆出入较多的厂房、车库等出入口处,应设置“当心车辆”警告标志。

9.具有对人体有害的气体等作业场所,在易发生泄漏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必须戴防毒面具”指令标志;如易发生坠落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必须系安全带”指令标志。要求施工人员按照安全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0. 在便于安全疏散的紧急出口处,如高层厂房出口处,与方向箭头结合,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志。

11.在工作现场,应划定安全通道并设置“安全通道”提示标志,提示施工人员行走的方向。

7文字辅助标志

1文字辅助标志的基本型式是矩形边框。 2文字辅助标志有横写和竖写两种形式。

横写时,文字辅助标志写在标志的下方,可以和标志连在一起,也可以分开。禁止标志、指令标志为白色字;警告标志为黑色字。禁止标志、指令标志衬底色为标志的颜色,警告标志衬色为白色。

8 标志牌的型号选用

按GB2894-20xx执行

1。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让员工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2 。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 。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4 。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标志牌要固定稳固不倾斜。

5 。安全标志牌应保持完好,如有破损、变形等不符合要求时就及时修整或更换。

6.。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7.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8.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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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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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 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 :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 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七条: 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 :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 :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 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 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 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小学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促进学校的文明建设,树立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宣传教育和检查评比、奖惩等工作,并处理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 协助交警部门维持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秩序,实行校门口、楼梯值班制度。联系办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续。积极完成上级交通安全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师生行走规定

一)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碍交通。

二)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行人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四)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进行各类体育活动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五)不准在校内道路上学习骑车。

六)不准在校内道路上扶身并行,骑车带人。

七)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第五条 校区内道路规定:

一)不许在校内道路上堆放杂物,妨碍交通。

二)在校内道路上施工,须先到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申报、登记、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明显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原路面,保证原道路的畅通。

第六条 违章及事故处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七条 学校人员或机动车辆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门报告外,同时应向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

第八条 对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据交通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法者将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学校每年对师生员工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奖励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并将评比结果报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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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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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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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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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指示标识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必要文字说明;

二、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和擅自改变疏散通道,不得在门窗上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遮挡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禁止用易燃溶剂清洗带电设备,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四、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严禁使用临时线路、增加电气设备和超负荷用电;

五、网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了解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逃生,会引导顾客疏散;

六、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进行清查、清理,切断非必要电源,清查火种;

七、在电脑屏保和背景图中设置消防常识、图片和逃生疏散图,提示上网顾客注意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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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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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公室内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

2. 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严禁明火。

3. 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4. 办公室内应加强用电管理,工作完毕关闭计算机、离开房间切断电源、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 安全用电,防止用电事故,一旦发现电器或线路故障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用电线路。

5. 办公室内消防器材固定存放位置,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6. 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为员工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设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培训等,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7.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用电法律法规,充电器严禁长时间插在电源上,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操作行为。

8. 发生险情及时报警。火警: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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