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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换房协议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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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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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楼房_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_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_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_____%为_________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____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________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租期按________年计算。

第十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

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 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 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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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预收房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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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在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与出卖人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应该进一步咨询,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件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的内容、空格部位的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5.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每份合同内容一致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住所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住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

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

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机关:编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房开】预售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

第六条买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买受人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买受人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六。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向买

受人退还累计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

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该商品房单价不变,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3、。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职业培训教育网共部位、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20年月日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

2、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5、供电:

6、给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关于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当持《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指定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或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凭已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买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已作为业主交存过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一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等内容书面通知买受人。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3、。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

[所有权][使用权].

2、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所有权][使用权].

3、出卖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所有权][使用权].

4、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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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品房转让购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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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经办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崇阳县天城镇,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以房产证为准)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总金额元,大写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以现金方式支付房款:

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

第四条 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交房: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乙方负担所有经费。

第六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八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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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品房买卖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6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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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已合法取得南京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块__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名称_________坐落_________。项目总平面见附件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项目之商品房买卖,订阅本契约

注意

1.如房屋为共有,共同购买人的名字要写全。

2.看清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以避免权益受损。

3.此条为买卖契约标的的详细状况,应尽量详尽、明确,以便交付、验收时对照。

第一条 标的

第一款 乙方向甲方购买上述商品房中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房屋;该房屋使用功能为

住宅(住宅/办公/商业)

该房屋主体建筑总层数_________层,其中_________米以下_________层,_________米以上_________层;属框架框架/框剪/砖混)结构,层高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其标准见附件2,该房屋的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见附件3,装修装饰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

第二款 本契约所称“该房屋”,包括其占用土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房屋的土地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款 甲方已申领宁内销_________第_________号《南京市商品房销售/外销许可证》,依法可以销售该房屋。

注意

1.审查开发商的销售许可证所列房屋是否已包含所要购买的房屋在内。

2.不要疏漏层高,注明套内建筑面积及公用分摊面积。

第二条 价格

乙方购买该房屋以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币种为人民币。

注意:购房单价应以双方实际商定的价格为准,谨防出现多重价格,如有让利,应当明示。

第三条 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第一款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万)(小写:_________元),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款 甲乙双方履行契约时,定金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在乙方履行附件5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2.在空白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注意:为使购房手续简化,此款建议选择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一款 乙方按照本契约附件5载明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房款。

第二款 如乙方违反本契约附件5的约定,乙方承担下列第2种违约责任;但甲方解除本契约的除外: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间的违约金。

2.按照每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款 (以下适用于一次性付款)经甲方催告后____天内,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额达到总房款式____%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约后15天内将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定金不返还;乙方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赔偿金的比例与甲方违约的情形应当对等,购房者更要考察甲、乙双方哪一方违约的可能性最大。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款 (以下适用于分期付款)经甲方催告后______天内,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额达到总房款___%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全部房款或解除本契约,甲方解除本契约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约后_________天内将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定金不返还;乙方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提示事项同上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款 (以下适用于分期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解除本契约时,按以下约定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

1.就付款方式的期限以及迟延付款所应承担的责任须明确约定,以防产生纠纷无约可依。

2.如果选择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注意约定如贷款不获银行批准时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方式。

第五条 (本条适用于预售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

第一款 该房屋竣工前,《_________》商品房的预售款应用于有关该房屋的工程建设,由开户银行监管。

第二款 甲方如将该预售款挪作他用,视为甲方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契约,甲方在_______天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_________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赔偿金的比便应不低于乙方按揭贷款的利率,否则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以真正的维护,最终遭受损失的仍将是购房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房屋交付时间

第一款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二款 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甲方承担下列第_________种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契除外: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已收房款的违约金。

2.按照每天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已收房款的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

1.选择第2种方式处理的应注意违约金的比例与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等。

2.有些开发商往往要会求购房者给予以3个月左右的交付宽限期,但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此处“陷阱”一定要防。

第三款 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30天内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

1.逾期交房的催告期不要约定太长。

2.在选择解约的情形下,违约金的比例应高于银行货款利率,以防开发商在房屋涨价时,不惜违约而另卖高价。

第七条 (本条适用于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交付的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的交付时间

第一款 甲方应按附件2载明的时间将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配套设施交付使用。

第二款 如甲方逾期交付上述公共配套设施的,甲方承担下列第_________种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契约的除外:

1.按照每天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已收房款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注意:此处应明确约定清楚,有些开发商经常将此处填为空白,而交房时,很多配套设施如道路、水、电、气等根本无法使用,以致房屋实际无法使用,贻害不浅。

2.双方约定其他处理方式。

第三款 甲方未按前款约定的时间交附件2中第1-6项公共配套设施,经乙方催告后30天内甲方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注意:明确注明,如道路、绿化、水、电、气、防盗系统等。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将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房屋交付标准

第一款 甲方应按第一条约定的标准交付该房屋。

第二款 第一条约定的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甲方预测,如与实际交付的面积有误差,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的处理办法执行。

2.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注意:面积误差选择按《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或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不能选择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第三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与第一条约定标准不符合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违约责任,但本条前款和第4、5款另有约定除外;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约:

1.单价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一交付该房屋后30天内与乙方结算。

注意:此处交付的标准应包括房屋结构、层高、室内及公用分摊面积,如不符合要求,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降价或甲方按总房款的百分之_________承担责任,并加倍赔还定金。此处用“空白”是不明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公共配套设施低于附件2约定标准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违约责任;甲方低于附件2约定标准交付附件2中第_________项公共配套设施的,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约:

1.单价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于交付后30天内与乙方结算。

2.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附件2约定标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如甲方交付房屋的公共配套设施装饰装修低于约定标准,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由甲方进行补偿,直至解除契约。

第五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及设备低于附件4约定标准的,甲方承担上列第1种违约责任:

1.按有关装饰装修及设备的重置价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2.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附件4约定标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此处可约定,如争取补救措施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则按重置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第六款 乙方依本条上述约定解除本契约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质量验收

第一款 甲方取得有关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方可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二款 该房屋交付后,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停止使用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责任:

1.视同甲方自始未交付该房屋,并赔偿乙方因此蒙受的一切损失。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可选择甲方承担第一种责任。

第十条 房屋交接手续

第一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甲乙双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见附件6),即为交付。

第二款 若乙方在上述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未对该房屋进行验收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按每天_________元向乙方收取房屋管理费;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注意:此处交接时间不宜太短且管理费不宜太高。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应当向乙方提供附件6《质量保证书》和附件7《使用说明书》。

第十二条 房屋保修

第一款 保修期按甲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执行,但该《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国家规定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二款 该房屋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赔偿乙方:

1.乙方实际损失。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此处可约定实际损失的范围。

第三款 该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系甲方责任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有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约定见附件8。

第十四条 权利瑕疵担保

第一款 下述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下列第_________项权利;甲方保证,该第三人已书面同意甲方将该房屋出卖给乙方:

1._________(第三人)的抵押权。

2.承租人(第三人):_________的权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

1.尽可能不购买存在权利瑕疵的房屋。

2.可以该房屋有对外出租,抵押的情形,应予明确。

3.可以补充约定如甲方隐瞒权利瑕疵情况下的赔偿责任。

第二款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上述第三人权利:

1.(以下适用于抵押权)甲方应于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取得上述第三人不向乙方主张上述抵押权的书面保证,并于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前消灭该抵押权。否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契约,并要求甲方赔偿占总房款_________%的赔偿金。

(以下适用于承租人的权利)甲方应于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征得上述第三人同意,从_________时起将甲方的有关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并对预收租金按实与乙方结算。

2.双方约定的其他处理方式。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手续

第一款 该房屋交付后90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准备完备的资料,协助对方输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及申领有关权证手续。

第二款 如违反前款约定,则不协助方向对方承担上列第1种违约责任:

1.按每天_________元计处,不协助方向对方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注意:应约定如果甲方的原因现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地产证的情形如何处理及赔偿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通讯

一方向对方发送的有关本契约的通讯,以本契约载明的通讯地址为送达目的地。若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造成有关通讯不能送达或送达不到的,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期间

本契约关于期间的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期间的规定。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契约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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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商品房及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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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

买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______年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该房地产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竣工。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以下两项选着根据实际情况其中一项)

1、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_元整(小写),租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须于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乙方仍然有效。甲方须于前协助乙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甲方须将承租方已交甲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乙方,乙方自时起享有甲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甲方须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甲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总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元)。

第六条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元)。

上述定金交由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乙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甲方收讫。定金在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完成自动转为价款。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甲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交由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乙方所支付款项(包括交易定金、购房款)交由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分两次完成给付除交易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元)。乙方须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后______日内向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元)乙方须于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______日内支付除交易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价款。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并结清交房日之前水、电、气、物业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第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__日万分之_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费用承担

过户(更名)手续办理和费用承担:过户(更名)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协助。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或更名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甲方应当在办理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须在七天内将自己的物品搬走,如不搬走乙方可自行处理。

3、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二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甲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乙方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甲乙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未经协商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若乙方中途违约,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定金双倍返还给乙方。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由南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卖方份,买方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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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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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修订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适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现房买卖。经济适用住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现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10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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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申请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申请书,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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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人(退房申请人)于年月日与贵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NO.,根据合同约定,本人拥有期栋单元号物业。现由于本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上述合同,希望贵公司同意本人解除与贵公司的上述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上述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责任方须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而本人提出的退房申请导致NO.《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终止,违反了上述合同的约定。

本人自愿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上与贵公司进行协商。希望贵公司同意本人解除上述合同,本人愿意承担违约金(大写)(¥),在本申请获得贵公司批准当天17:_________________30前一次性支付给贵公司(或者从拟退还房款中扣除)。希望贵公司同意本人的合同解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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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无锡个人商品房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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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同意,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出租坐落在拉萨市朵森格路一小商品房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除餐饮娱乐项目之外的其它合法经营项目,乙方己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出租房屋租期为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出租方应给承租方出其收据。

第四条: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房屋保证金壹___万元,租赁合同届满时退还。

第五条:每月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纳房屋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一次未交纳的,除了按第六条规定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房,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视保证金为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房屋租金,每逾期日,由甲方按壹月租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于交房租之日交清,逾期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房屋保证金为违约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期间内的房屋、设备等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等费用另行计算,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计价,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地产符合政府规定的空余房地产出租范围,权属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出租房地产行为违规,责任由甲方负责,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九条;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走私、淫秽物品和易燃、易爆、腐蚀性、剧毒性物资,不得开展涉黄、涉赌、涉私、涉假等危害社会公德,影响师生身心健康、办公、生活秩序的项目。否则,乙方除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外,还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其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并不再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十条:乙方不得擅自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如确实需要,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乙方保证完好无损地无偿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和政府统一改造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如果要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双方必须另行签订合同,并不得违背甲乙双方原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期内擅自将房屋租给其他人使用、不得改变承租用途,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十三条: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内从事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无条件终止合同,对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六条:以上条款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增加附加条款,或再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九条: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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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度假村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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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省____市____区邾城街齐安大道老水产局宿舍楼二单B座,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年____月____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购房合同。

3、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房屋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 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按口头协商执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乙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甲方承担原房屋过户税费。

2、甲方已装修费用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得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5、乙方交付房产全款后,而甲方不能交房时,则甲方应立即退回已付房产全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5%的赔偿金。

六、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向____区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于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区心连心中介所签订。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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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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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                    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为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         ),价款为           元,计(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乙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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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品房买卖协议书有地下室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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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种类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载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的批准文件或合同是。

该地块总土地面积为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建设项目名称】【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的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现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预售许可证号为;或者,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备案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单元号房,或。

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该商品房位于第层。

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属结构,层高。

该商品房有阳台个,其建筑样式(封闭式、非封闭式或其他)为。

该商品房相关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说明: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名称及建筑面积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二)。

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外,有出售(或赠送、出租等)车位、车库、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与、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

在该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出卖人建设物业服务用房平方米,坐落,属于业主共有。

下列物业属于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绿地、场所、设施、房屋,属于业主共有。

1、车位,

2、车库,

3、

城镇公共道路、城镇公共绿地,及依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需要移交政府相关单位管理的物业,不属前款约定范围。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货币单位人民币):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价款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价款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元。

4、

按照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交纳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交纳标准为元/平方米(以相关部门确定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的标准为准)。

该款项未包含在本条约定的总价款中,由出卖人统一代交,在物业交付时向买受人收取。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

1、当事人选择【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作为计价方式时,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2、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①交付的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误差不超过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上标示的误差范围的,总房价款不变。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①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②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①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九条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2、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3、用水、用电、用气、道路、等,具备商品房正常使用的基本条件;

4、

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①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②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购房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①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设计单位同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导致下列情形(一般为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等)之一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

2、

3、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未按期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合同解除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不低于买受人购房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双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在签署房屋交接单前,出卖人不得拒绝买受人查验房屋。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委托进行质量检测。

双方对检测费用垫付和结算约定为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出卖人书面通知的交付日期视为交付;检测单位提出返修意见的,出卖人应当按要求返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抵押与相关债权债务与本合同商品房有关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存在抵押情形的,出卖人将相关情况(登记机关、抵押当事人、债务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登记时间等)告知如下: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双方将该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约定于本合同附件四,如为精装修房,双方应当约定装修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

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应当符合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出卖人补偿装饰、设备差价,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除第九条已经约定为交付条件外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2、

3、

4、

5、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3、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购买商品房,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就该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事项,当事人约定于附件五。

出卖人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明。

出卖人负责申请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

出卖人承诺于年月日前,取得前款规定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交付给买受人。

买受人【自行】【委托出卖人】办理该商品房转移登记。

出卖人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交付权属证书,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处理:

1、约定日期起日内,出卖人交付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按已付房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

2、约定日期起日以后,出卖人仍不能交付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①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自约定日期至实际退款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违约金。

②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约定日期至实际交付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违约金。

建筑区划内依法或依照约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由出卖人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

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将登记相关信息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的退房情形

凡符合《浙江省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退房条件要求退房的,买受人可以选择按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或本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

有关该商品房主要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双方约定于本合同附件六。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含本合同附件六约定的主要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出卖人不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买受人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约定住宅保修责任,应当符合《浙江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商品房相关事项约定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6、

第二十条房屋交付使用后相关权利义务约定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一条前期物业管理

出卖人已经选聘从事该商品房所在的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管理。

买受人同意本合同附件七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八)。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应分摊的共有建筑说明

附件三:其他物业买卖、赠与、租赁协议书

(该物业的名称、面积或尺寸、物业及占用土地的权属状况、价款与结算、交付、违约责任等)

附件四:装饰、设备标准

(如为精装修房,应当约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它:

附件五:有关购买该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约定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预购商品房或购买商品房现房,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就乙方购买该商品房有关预告登记事项,双方约定如下:

一、本商品房为【预售】【现售】商品房,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买受人】向当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二、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申请登记。

出卖人未按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三、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时,由出卖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项,买受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项。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其他必要材料。

四、购买商品房现房,申请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时,由出卖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项,买受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项。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4、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6、其他必要材料

五、其他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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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商品房个人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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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________(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____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十、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条款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青岛市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国籍: 国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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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商品房以租代售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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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以租代售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北京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承租人:

(下称:“乙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见证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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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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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个时,各地在示范文本中可以增加以上买受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 ( 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 ,建筑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基础挖槽】【正负零】【地下 层】【地上 层】【结构封顶】。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第 层 单元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地址为准。房号的变化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及位置图见附件一。

4、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具体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 ,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 2 和 3 可以同时选择)

1、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部门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部门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房屋权利状况

1、该商品房没有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2、该商品房没有销售给除本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4、 ;

5、 ;

6、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不低于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 元,总价款为: (币)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 元,总价款为: (币)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3、按照套 ( 单元 )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4、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部全部房价款,首期房价款金额( 币) 元(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银行按揭贷款】。

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元,余款¥ 元向银行申请贷款。买受人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45 日内办理完成银行按揭申请与审批手续、房屋产权管理局房屋抵押与预告登记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元,余款¥ 元向 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买受人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90 日内办理完成公积金按揭申请与审批手续、房屋产权管理局房屋抵押与预告登记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以自有资金补交差额购房款,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在15日内不予答复或不以自有资金补交差额购房款的,出卖人在 15 日内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并按总房款的 1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应在 30 日内,将已付房款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买受人。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双方应当在15日内就具体付款期限与付款方式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出卖人退还已付款项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息。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 15 日内,出卖人将已付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率计算利息一并退还给买受人。

4、其他方式: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 预售资金监管情况(是否需要 )

出卖人承诺商品房预售资金,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根据本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规定,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

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买受人将房价款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出卖人收到房款后应及时将预售款缴入监管账户内。

第九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和(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60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7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60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总房款的 10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已付房款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7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交接手续

第十条 交付时间和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 、 、 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合格证明文件;

2、 ;

3、 ;

4、 ;

5、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表》。

第十一条 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时间与使用条件

(一)城市基础设施(具体有什么根据实际自行增减)

1、上水、下水: 年 月 日 达到 ;

2、供电: 年 月 日 达到 ;

3、燃气: 年 月 日 达到 ;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3、4、5、6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使用手续。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使用条件或与其书面所做出的明确具体的说明和允诺不符的,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理,出卖人应按规定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交付,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遭遇不可抗力;

2).后续法律变化,致使本合同项目开发被迫停止的;

3).政府及行政主管机关强制变更规划、发布停工命令等开发商不能控制的原因;

4).发生对整个社会之工作、生活秩序有全面、根本性、持续性影响之重大事件,致使本合同项目开发被迫停止的。

5).因政府原因导致的本合同项目开发停工的。

第十二条 交接手续

(一)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

( )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出卖人按合同填写地址向买受人挂号邮寄或快递材料视为书面送达,交邮日即为送达日;出卖人在项目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潇湘晨报或长沙晚报刊登公告的,刊登日视为出卖人书面送达日。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接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交接手续办理地点。

双方进行房屋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二)查验房屋

1、买受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日内,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

2、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所购买的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

3、查验该商品房时,买受人对以下除该商品房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外的房屋质量缺陷提出异议的,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自查验该商品房之次日起 30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完成后再行交付。且出卖人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

(2)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3)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4)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5)管道堵塞;

(6)洁具开裂、漏水;

(7)灯具、电器开关失灵;

(8)防盗及对讲系统失灵;(上述事项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增减)

(9) ;

(10) ;

(11) ;

(12) 。

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买受人对房屋的正常使用的,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自查验该商品房之次日起 30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理。修复后或经多次维修仍存在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查验该商品房后,买受人对出卖人所交付的商品房无异议,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

第十三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2)和(3)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小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期限),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的第1(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 %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 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5% 。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双方同意按 ( 2 ) 方式处理:

(1)、出卖人按逾期每天 / 元向买受人收取房屋管理费,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 该房屋自交付使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满30日的,视为已交付买受人,该房屋有关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同时转移给买受人,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等应由房屋所有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其委托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根据第六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 3% 以内 ( 含 3%) 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 - 预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 = x 100%

预测建筑面积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双方自行约定: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实测建筑面积根据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单价多退少补 ;

第六章 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五条 买受人所购该房屋的建筑层高为 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建筑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同意该房屋的建筑层高有5%以内的误差;房屋的建筑层高差超过5%的,出卖人按总房款的1%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所述房屋建筑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七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六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承诺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该商品房项目,不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出卖人确需变更且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变更之前的买受人 :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平面布局;

3、 ;

4、 ;

5、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七条 商品房质量的约定

(一)主体结构

该商品房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合格。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二)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交付的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应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如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拒绝出卖人的交付行为,且出卖人应按第十三条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按约定标准在 30日 内完成整改。

(三)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是否需要 )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__)标准。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或不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30日内完成整改,并按合同第十三条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八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九。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与赔偿责任:

1、因人为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不当使用,或者在装修房屋过程中,对房屋结构、水电气管线、防水层、保温层、粉刷层及部品零件造成的损害;

3、第三人因不当使用、装修房屋,对本商品房造成的损害。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 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保修期按出卖人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执行,但该《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四)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否则,违约者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

第九章 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 房屋登记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预告登记和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买卖双方应向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申请预告登记或预售合同备案登记,逾期未办理和申请的,买受人可单方申请办理。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后 2年内,完成该幢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后 2年内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完成房屋所有权证后 365 日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为买受人办理上述手续并取得相关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项处理:

1.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5%。

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出卖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上述登记手续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项处理:

1.出卖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的已付房价款(含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按已付房款的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登记手续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5%。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应当在解除合同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否则,另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房屋登记的相关约定见附件十。

第十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 前期物业服务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 ,资质证号为: 。

(二)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 。物业费价格为 / 月·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 、 、 。

其他事项、服务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内容,由双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十一)进行约定。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章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共有权益的约定

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双方对共有权益的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楼栋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本楼栋产权人共有;

3、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全体产权人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4、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归产权人共有;

5、 ;

6、 ;

7、 ;

8、 。

第二十二条 税费

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交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

第二十三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

2、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二。(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3、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4、 。

5、 。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补充协议见附件十四),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所称“已付款”,包括买受人的自付款、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称“利息”,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出卖人 ( 签章 ) : 买受人 ( 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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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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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区(县)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外销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甲方已于__年__月__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_____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国有土地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为止。

上述各项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暂测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不含)时,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售价进行结算;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之差超过暂测面积的±__%(含)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文件之日起__日内,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外汇)计算。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币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小写:____元)。乙方同意按附件二所列的方式付款,并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银行帐号为____。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契约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索违约金,违约金应自本契约约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契约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房屋应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外汇)计算。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___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将乙方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二条)。

第十条 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契约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八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附件三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分的差价双倍向乙方补偿。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 本契约由双方签字后,境内的应于三十日内,境外的应于六十日内,由双方持契约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本契约登记后至__年__月__日前,乙方如转让其预购的房屋,须与转受让人在本契约上背书,并按规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七条 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凡因履行本契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契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解决纠纷(用汉字填写)。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契约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_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理人:

国藉: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产平面图

┌──────────────────────────────────┐

└──────────────────────────────────┘

附件二

付款方式

┌──────────────────────────────────┐

└──────────────────────────────────┘

附件三

装修标准、设备标准及其它交用条件

┌──────────────────────────────────┐

│地面:

│天花板:

│门窗:

│内墙:

│外墙:

│厨房:

│卫生间:

│上下水交付使用时间:

│供电交付使用时间:

│燃气交付使用时间:

│供热交付使用时间:

卖方:

买方:

└──────────────────────────────────┘

附件四(一)

背书栏

┌──────────────────────────────────┐

│ 转让人(签字) :

转让登记机关(章)

│ 转受让人(签字):

经办人:

│ 转让时间:

时间:

└──────────────────────────────────┘

附件四(二)

背书栏

┌──────────────────────────────────┐

│ 转让人(签字):

转让登记机关(章)

│ 转受让人(签字):

经办人:

│ 转让时间: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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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商品房转让购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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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每平方米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可自由约定)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计算。逾期付款超过______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_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元整,合同继续限期履行。若甲方在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整。

第九条 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承担。

第十条 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涉外房屋转让必须公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甲方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签章):

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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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韶关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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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____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第三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______种:_________________

(1)现金____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_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第十条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二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年。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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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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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________万仟佰圆(小写________元),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第三条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今后如乙方就此商品房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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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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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下面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性别: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 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2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 使用年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2,土地面积2(其中:基底分摊____2、公用分摊____2、其他____2)。

第三条 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售价为:____单价元2,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 )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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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品房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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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陈 甲方代理人: 鉴于甲乙双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增加部分:

1、因房屋是毛坯,乙方需自行装修,装修期间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垃圾费、水电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处交纳。

3、通讯、宽带的安装和使用,由乙方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申请办理并负责全部费用。租赁期满乙方可以申请停机或转移。(注:有线电视不使用不安装,管道燃气不使用不开通)

4、此房屋乙方作办公场所,甲方允许乙方根据办公室布局装修,在经物业同意并保证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拆除部分非承重墙体。

5、在合同租赁期间,租赁期满,乙方投入资金对房屋固定装修部份不得拆除,保持装修格局完好。

6、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如乙方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否则甲方需按乙方装修费当年价值赔偿,装修费按伍万元人民币计算,租赁期每满________年装修费折旧一万元,第________年合同期满扣完。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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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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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抵押权人): 分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 (以下称“房产商”)的 (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

1.2 贷款最高额为 元(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 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 的libor为 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并借记借款人账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要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 保险公司 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账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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