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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粮油购销合同【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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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粮油采购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采购,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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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学校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监督实施方(签章):少普乡教育管理中心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招标会议研究决定甲方学校食堂所需米油统一由乙方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

2、正式供货期限为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春季学期放假(一个学

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按各学校的数量采购并送到该校,到各学校后要经各学校的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检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现场过磅。各学校的校长、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天天作好每日安全台帐记录。

5、供货报价

具体价格每月由采购方所在的管理中心和供货方在当月2日前商议好,实际价格按照上月下旬的市场价格为参考价进行适当下浮,双方一经定价,则不得更改。

6、结算方式

结算时间为原则为一月内一次,甲方每两周的报帐中如现金提前到帐,可提前支付。

7、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仅退货,还要赔偿当天学生的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计算发给学生)。

(2)由于乙方所供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暂时继续履行。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起。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乙方在供应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教育管理中心留存,一份报送教育局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条款或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要收回管理,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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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食堂粮油采购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采购,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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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粮油配送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此合同。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粮油配送服务期间须具备法定的资质,即具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齐备的手续。乙方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甲方有权参观、检查乙方的经经营场所,若发现乙方有违反《食品贮存》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2、乙方必须确保向甲方配送粮油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的规定》中有关条文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在每次供应粮油时向甲方出具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

3. 乙方保证按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粮油,所有配送须于一个工作日内送达,以保证甲方的需求。

4、乙方送货时所用的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运输中要做好防尘、防蝇。

5、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受到负面影响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合作,由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6、采购的粮油品种及价格标准:

(1)大米:XX市XX米公司提供的标一米。

(2)食用油:粮油公司生产的大豆油。

(3)花生:一级花生。

(4)黄豆:一级黄豆。

以上粮油价格为当时市场价下浮5%,价格如有变动,须经双方进一步协商,但所配送的粮油价格应保持在市场价下浮5%以上作为配送价格。

7、此协议签订后生,任何一方终止合作需提前两周通知对方(第一、第五条除外)。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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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粮油购销合同范本下载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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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粮油购销合同范本下载

合同编号:20xx0825

购粮方:马振洪(2223019) (简称甲方) 销粮方: (简称乙方)

签订(履约)地点:吉林省白城市 签订日期:20xx年8月25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玉米给甲方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购销粮食名称:20xx年吉林产玉米

三、质量标准:乙方从粮库发出的玉米,且是20xx年吉林产老国标二级以上玉米,水份≤14.0%,杂质≤1.0%,不完善粒≤6%,生霉粒≤1%,无活虫,无掺假,过风过筛,色泽,气味正常。

四、包装标准及作价办法,新编织袋包装,包装物不计价不返还,编织袋扣皮重120克/件。

五、结算方式:备到站台一车,结算一车。

六、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前粮食全部抵达甲方指定地点,货款两清止。

七、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因玉米涨价为由解除合同,违约方装承担30000元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八、玉米质量检测以甲方为主,若有异议三日通知对方,甲方拆样后并保留小样,检验结果出来后,若玉米水份>14%,超一扣二,水份>14.5%,乙方来人协商处理,生霉粒>1%,降等处理,生霉粒>2%乙方自行处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履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单位:马振洪 乙方单位: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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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粮油购销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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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粮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品名、等级、数量、价款

品名:

产地:

等级:

质量标准:

生产期:

数量(吨):

成交价格(元/吨):

总金额(元):

二、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货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货物验收办法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保证金:自合同双方交易代表签字之日起,买卖双方在十日内向市场交纳交易保证金。按成交额的____________%,买受人交纳______________元;出卖人交纳_____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后,市场将保证金退还买卖双方。

十、续费:按成交额_______%,买受人交纳__________元;出卖人交纳_______元。

十一、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否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3.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十三、违约责任:按《合同法》、《______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批发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交易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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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食堂粮油采购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采购,全文共 1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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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采购商所在地】

采购商: ________有限公司

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和

___________________(市/省)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采购商

向供应商购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数量单位 单价 (含增值税) 总价

(含增值税) 增值税率 税额

总计

二、交货时间、地点

产品应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日内交付至采购商在_________________的工厂。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书面通知采购商到货日期。

三、质量标准、质保期

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产品的质保期为 【 】年,自产品经采购商根据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第10.2款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运输及保险

供应商应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供应商亦应负责购买运输保险,承担保险费,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总价款。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将保单传真给采购商。

五、包装及包装物的回收

产品的包装应为:

包装物【不回收/回收】。

六、价格及支付

本合同的总价款为 __________人民币(含增值税)。

付款方式为:【电汇】

支付时间为:产品经采购商根据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第10.2款验收合格后

【______】日内支付总价款的90%,余款在质保期结束后【______】日内支付。

六、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而《通用条款》中有规定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通用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而本合同中有规定的,适用本合同的规定;《通用条款》与本合同的规定相抵触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

七、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30%) %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标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卖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卖方因标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 卖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卖方应当偿付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卖方应当负责赔偿。

4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1-2) %/周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损失。

5. 卖方未经买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的,卖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

接到卖方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7. 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10-30) %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自此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采购商:圣戈班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帐号:

开户行:

税号:

供应商: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帐号:

开户行:

税号: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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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食堂粮油采购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采购,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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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所提供幼儿园食堂用的粮油、蔬菜,并负责包送。

2、乙方要保证蔬菜的新鲜、无病虫害、无污染、符合国家的卫生及食品安全要求。

3、所购粮油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

4、甲方按月必须付清粮油和蔬菜的贷款。

5、乙方凭我园园长批示过的票据到昭苏县教育局核算中心领取贷款。

(三)违约自任

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粮油和蔬菜如因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品中毒及其它不良症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合同正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核算中心执一份。

(五)本合同有效自20xx年8月22日至20xx年07月1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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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食堂粮油采购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采购,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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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粮油配送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此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粮油配送服务期间须具备法定的资质,即具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齐备的手续。乙方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甲方有权参观、检查乙方的经经营场所,若发现乙方有违反《食品贮存》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2、乙方必须确保向甲方配送粮油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的规定》中有关条文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在每次供应粮油时向甲方出具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

3、乙方保证按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粮油,所有配送须于一个工作日内送达,以保证甲方的需求。

4、乙方送货时所用的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运输中要做好防尘、防蝇。

5、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受到负面影响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合作,由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6、采购的粮油品种及价格标准:

(1)大米:市米公司提供的标一米。

(2)食用油:粮油公司生产的大豆油。

(3)花生:一级花生。

(4)黄豆:一级黄豆。

以上粮油价格为当时市场价下浮5%,价格如有变动,须经双方进一步协商,但所配送的粮油价格应保持在市场价下浮5%以上作为配送价格。

7、此协议签订后生,任何一方终止合作需提前两周通知对方(第一、第五条除外)。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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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粮油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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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购销合同

粮油购销合同一:

甲方:

乙方:

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色拉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二、产品名称:色拉油、大米

三、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优质东北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五、质保证金:

1、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质量/价格诚信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装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标准,甲方交适当容器压金(二个容器/XX元),

3、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供货方式:

1、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货,甲方在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时内必须送到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当月(1---5号)出厂合同价进行计算结算,每市斤乙方收取0.05元人工及车旅费,

2、大米按当月(1---10号)的大米生产厂家发货金额单据为准,每袋大米净重(50斤)计算,乙方收取2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

3、结算时符上当月购色拉油、大米合同发票,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

4、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的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20扣出。

八、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和每月在市场购买200斤色拉油、200斤大米的一次权利。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

九、合同方式:

1、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粮油购销合同二:

合同编号:

收购(需方) (简称甲方)

投售(供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信守合同”的原则,从今年新粮登场起,乙方愿向甲方投售当年地产以下粮食品种。甲方根据合同进行收购。现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粮食品种、数量、单价、投售时间,具体见下表:

品 种质量标准数 量 (百公斤)

价格收购投售时间全年合计 早灿谷(国家标准) / 公斤 月— 月 日中 晚

杂交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优质 杂交谷

(国家标准) 月— 月 日晚粳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 二、价格:早籼谷每 公斤 元,(其中市场 元,政府价外补贴 元)。杂交谷、粳谷按政府出台价格。

三、乙方投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并应主动把粮食运送到甲方收购地 过镑,入仓到仓内指定点。

四、甲方继续执行粮食分等论价,优质优价政策。

五、甲方按当时收购价即时付清乙方投售的粮售货款。

六、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次年1月底终止。

七、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 生效,于 失效。

合同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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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服装购销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4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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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二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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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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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购销合同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厂家│认证情况│中标价(元)│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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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粮油购销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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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粮油购销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色拉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二、产品名称:色拉油、大米

三、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优质东北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五、质保证金:

1、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质量/价格诚信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装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标准,甲方交适当容器压金(二个容器/XX元),

3、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供货方式:

1、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货,甲方在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时内必须送到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当月(1---5号)出厂合同价进行计算结算,每市斤乙方收取0.05元人工及车旅费,

2、大米按当月(1---10号)的大米生产厂家发货金额单据为准,每袋大米净重(50斤)计算,乙方收取2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

3、结算时符上当月购色拉油、大米合同发票,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

4、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的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20扣出。

八、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和每月在市场购买200斤色拉油、200斤大米的一次权利。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

九、合同方式:

1、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0年月日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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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超市采购粮油百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超市,采购,全文共 10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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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 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 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 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 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 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 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 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 *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 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 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 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 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 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 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 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 *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 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金额进行计算。

15.5.3 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 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 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 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 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 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1)在得到*公司首次通知后,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从而使*公司免受损失;

(2)进一步赔偿*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6.2 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 若无论因何种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 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1)供应商应立即负责从*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并承担费用,并应立即退还*公司已就此等货物支付的价款;

(2)供应商应立即对存在瑕疵的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供应商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3)*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 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 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 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 在*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公司设计货物在*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8.2 在*公司指定场地新开张的经营铺位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自该铺位开张日起二个月内销售率达不到甲方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收回货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展示、陈列及标价

19.1 若在订单或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 19.2 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 清场和撤样

(1) 供应商应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公司有权代为清场及撤样,引起的费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 展示与陈列:

(1)*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2 供应商为促进销售派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促销人员,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供应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员提供*公司其他供应商相关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公司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供应商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场。

20.3 供应商人员在未经*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公司范围进行拍照、摄像活动。否则*公司将按第20.2条对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保密义务

21.1 *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 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 “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示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 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 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 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购部、*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 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公司损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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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JC-2024-003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卫生,采购,全文共 2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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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 方: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乙 方:

为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和《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合同。经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授权,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代表参加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基本药物供货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中标药品

乙方须将中标药品(详见附件)及时供应到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价格和包装等须与中标信息一致,不得更改。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条 采购周期

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遇国家和吉林省政策调整,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采购方式

乙方必须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网上采购。

乙方须在4个工作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确认。

第四条 采购数量

乙方获得中标药品在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实际中标数量。

第五条 配送

1.乙方须保证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及时配送,签订本合同前应确定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单位,药品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自网上订单确认起,一般药品72小时内送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对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配送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3.乙方须在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中及时填报供应配送信息;

4.不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乙方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均应一视同仁,保证配送。

第六条 验收

1.药品交货地点,为全省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库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

2.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并与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一致,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2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应用;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订单合同或根据药品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单”,作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入账凭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送达的合格药品签字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平台网上入库确认;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使用中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可要求乙方将该批次药品送交法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

6.药监部门在抽检中证实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伴随服务

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按要求及时更换;

4.在指定地点对所提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项目。

第八条 付款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将药品配送到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后,由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签收单,甲方根据签收单付款,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日。

第九条 退货

乙方应接受滞销药品、效期临近药品的退货,同时应将退货药款及时返甲方。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乙方应在采购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药品的样品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备案(备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对未备案的药品采购机构不予采购。

3.中标药品须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乙方须保证在采购周期内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需要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采购非中标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吉林省卫生厅《药品紧急采购预案》的相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应按迟延交付药品价格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

4.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同意外,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限期内提供药品或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4.由于乙方关闭、停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并且乙方已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并将解决方式如实向吉林省卫生厅备案。

第十五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如下文件内容为准:

1.《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2.《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及甲方发布的公告、通知等;

3.乙方递交的经甲方确认的所有投标资料;

4.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如遇国家和吉林省政策性调整,本合同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县(市、区)卫生部门各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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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粮油购销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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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单位:(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字时间:

合同编号: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用途:质量为国标 等以上,用于需方 。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散装。

第四条 结算数量、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 结算数量以发货库地磅称重为准。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需方到供方货物储存库内提货,并承担装车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需方安排车辆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以供、需双方认可的 库内实物为准。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先打款,后拉货。以双方签字的发货明细表结算。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另签协议。

第十条 给付定金数量、时间: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交易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X年 月 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X年 月 日至2X年 月 日,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关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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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JC-2024-003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卫生,采购,全文共 4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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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公平、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以下称“标的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如下合同。

1. 标的产品采购信息

甲方向乙方采购标的产品的详细信息见附件1。

2.标的产品价格

2.1 附件1所列标的产品单价为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标的产品的加工制作费、劳务费、保险费、运输费、税费、产品出厂检验费、安装调试费、赶工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和/或第三方支付其他费用或报酬。

2.2 乙方须将甲方所购的标的产品的配套产品及维修中可能更换的零配件列入附件2。

2.3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标的产品市场价格上/下调幅度超过本协议约定价格的10%的,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采购价格,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甲乙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构成违约。

3.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付款时间及方式

4.1与分期分批交货对应,标的产品价款以各次订单结算、支付。

4.2甲方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将采购的标的产品信息用订单形式(附件3)提交乙方,甲方应在订单中明确标的产品型号、数量、与交货地点。

4.3 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订单后,先预付该笔订单总额的 %作为首付款,待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标的产品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订单总额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产品质量无问题或乙方按照约定履行各项质保义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4.4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开户行:

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若乙方账户信息变更时,需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书面或邮件方式确认,否则甲方不负担因此造成的任何风险。

4.5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订单款项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该笔订单总额相等的正式税务发票。乙方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余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5. 标的产品交付期限

5.1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订单后 日内完成交货。

5.2 乙方负责标的产品的运输,由此产生的物流费用、保险费用等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5.3 在标的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乙方自行承担标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标的产品交付给甲方后,乙方仍须对标的产品的移动等安全保护事宜给予甲方充分的书面提示。

5.4在标的产品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甲方因实际情况需要,可对已通知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进行临时调整,因调整增加的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应提交增加费用的合理说明及单据由甲方确认。

6. 标的产品包装

6.1乙方所供标的产品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海运或陆运)并具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完好安全的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和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标的产品锈蚀、损坏或丢失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2 乙方应在每件标的产品包装箱的两侧以国内贸易相宜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明确注明“小心轻放”、“此端向上”、“切勿受潮”等适当的贸易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进口机器符合国际法规相关标示,以进口产品外箱标示为标准。)

6.3 符合甲方对产品包装的其他特殊要求: 。

7.装运标志

7.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目的地;(5)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6)毛重/净重;(7)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2 如果标的产品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注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标的产品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

7.3 其他: 。

8. 标的产品质量标准

8.1 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两者取较高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8.2 标的产品应同时满足的甲方的如下质量标准:

8.2.1 保证其销售的标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8.2.2 保证其销售的标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8.2.3保证其销售的标的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8.2.4 其他: 。

8.3 乙方须同时提供 份标的产品检测报告、标的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标的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进口产品或产品中包含进口部件的还必须提供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的原件一份,及中文说明一份),以上资料详见附件4。

9. 标的产品验收与质量保证

9.1 一次验收:标的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派员参加一次验收

(甲方亦可根据需要委派第三方共同参与验收),若一次验收时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48小时内采取补足、更换或其他另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由此造成交货期限延误的,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理;超出约定数量的,甲方有权拒收。

9.2 二次验收(最终验收):乙方同意,自标的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7天内为标的产品的质量测试期,测试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导致标的产品无法使用的,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办理退货或者换货或者采取其他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测试期结束之后,甲方认为标的产品合格的,应在验收单(详见附件5)上签字确认标的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测试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标的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但标的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售后服务义务。标的产品所有权在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归甲方所有。

10.标的产品质保期

10.1 标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简称“质保期”)为 个月,自标的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个订单标的产品独立计算。质保期内,非甲方人为使用不当原因致使标的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响应,负责自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人到甲方指定地点免费(包括维修所需的任何零配件费用与其他相关费用)进行维修,一般故障在2日内完成维修,重大故障在5日内完成维修。如在质保期内更换了标的物零部件,则该零部件的质保期自更换完成后重新计算。以上响应及维修时间不分节假日。

10.2如乙方未能在上一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故障标的产品的维修工作,乙方应免费借用同等型号、质量的标的产品给甲方使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3 如甲方提出需要乙方就标的产品的使用操作及其他事项进行培训的,乙方应免费指派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对甲方的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人员能熟练掌握标的产品的基本原理、操作规范,以及使用、维护和常见故障排除等基本技能。

10.4 质保期满,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质保服务的,乙方应提供产品的终身保修,并按上一条款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工作,乙方可收取更换的零配件费用(费用以附件2中为准)和维修服务费,维修服务费不高于¥ 元(大写:人民币 )/次(不限人数,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费等)。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款项,如甲方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迟向乙方支付款项的,则甲方需提前与乙方协商并另行确认具体付款日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按照新的付款日期付款,而不构成违约。经乙方的书面催告后,甲方仍无法按照协商后的付款日期支付,则从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项的10%。

11.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产品的交付,逾期未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延期7日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订单,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订单10%的违约金。如乙方连续三次延期交货或连续两次延期交货达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且甲乙双方之前发生的所有订单质保金,甲方不予返还。

11.3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进行质量保修服务的,甲方可决定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该笔维修费用,如维修费用超出质保金的,甲方有权就超出部分向乙方追偿。

11.4 如标的产品使用地消防部门须对标的产品进行消防检验的,如标的产品无法通过消防检验,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

11.5 如因标的产品质量或性能问题导致任何甲方和/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2.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

12.2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协商解除合同。

13. 保密条款

13.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3.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后3年内,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

15.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

14.2甲乙双方由于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以公平、友好、诚信的精神协商解决。 14.3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亦庄)。

15. 合同生效及终止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的修订应得到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经双方签署的本合同的相关附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除合同规定可以撤销或终止的情况外,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终止合同须经双方一致通过。

15.5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合同附件清单

17.1 附件1:标的产品报价清单

17.2 附件2: 标的产品配套产品及零部件报价清单

17.3 附件3:标的产品采购订单

17.4 附件4:标的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说明书;进口产品或产品中包含进口部件的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的原件及中文说明等资料。

17.5 附件5:标的产品验收单

17.6 附件6: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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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服装购销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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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服装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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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粮油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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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粮油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色拉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二、产品名称:色拉油、大米

三、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优质东北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五、质保证金:

1、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质量/价格诚信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装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标准,甲方交适当容器压金(二个容器/XX元),

3、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供货方式:

1、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货,甲方在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时内必须送到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当月(1---5号)出厂合同价进行计算结算,每市斤乙方收取0.05元人工及车旅费,

2、大米按当月(1---10号)的大米生产厂家发货金额单据为准,每袋大米净重(50斤)计算,乙方收取2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

3、结算时符上当月购色拉油、大米合同发票,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

4、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的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20扣出。

八、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和每月在市场购买200斤色拉油、200斤大米的一次权利。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

九、合同方式:

1、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0年月日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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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购销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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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认证│中标价│采购量│

│ │ │ │ │ │ │厂家│情况│(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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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JC-2024-003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卫生,采购,全文共 1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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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卫生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买受方(简称甲方):

卖出方(简称乙方):

使用方(简称丙方:)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X年度XX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务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2、对丙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无合格证明、过期、淘汰以及其它不符合约定的药品及时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20xx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20xx年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在江宁卫生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相互交换、索取规定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存档备查。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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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超市采购粮油百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超市,采购,全文共 4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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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甲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包装、条码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乙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乙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乙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________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______%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______%退换货,同时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六、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______%,或在《购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_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损耗]

甲乙双方都认同,商品在到达乙方后的仓储、上架、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不含乙方的自身过错)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甲方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耗,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损耗为购销金额的______%。

八、对帐

1、对帐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帐日______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甲方开具发票后,乙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天,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九、结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现金□银行转帐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货到:□7天□15天□30天□45天□60天□天(国家规定的60天内);

十、反商业贿赂约定

甲乙双方均反对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甲方承诺,不向乙方人员提供赠送礼品、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方式取悦乙方工作人员,以获取订单、更有利的价格、货架资源,或虚报送货量,或降低商品质量,或缩短付款期限时,乙方将立即停止与其的商业合作关系或订单,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如有乙方工作人员要求甲方给付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书面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对甲方的检举,乙方应给予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甲方的检举信寄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解除

1、在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结算完毕后,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______%或______元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______天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在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后退还甲方,若保证金不够抵扣,甲方应根据乙方有效单据支付。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甲方或其供应商因为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肖像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民事权利而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3、甲方承诺对所供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因甲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第三方要求赔偿或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除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乙方赔偿该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的______%。

4、甲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交货总额的%支付违约金。甲方拒不送货、中途断货或不能保证供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达到95%的商品品种到货率,如达不到,按缺货品种计算,每缺少一个品种,乙方有权从甲方货款中扣除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5、乙方逾期验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收货总额的%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收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6、甲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发票符合国家规定。如因甲方提供假证件、假发票等,使乙方受到牵连,被执法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7、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专门定制的特殊包装或特供商品,乙方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但甲方应立即止损,并不得就故意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8、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对帐、结算并向甲方支付货款的,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货款的______%计付违约金。

十三、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3)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其它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

4、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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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粮油购销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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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WHKDG--S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吨晚籼稻销售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粮食品种、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乙方就仓看大样确认后签订合同。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散装。

第四条数量计算方法:数量以甲方地磅检斤过磅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仓号及时间:乙方在甲方号仓库提货。交货时间:年月日前完成。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合同价格为仓口汽车板价。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总价为元。分批付款,款到发货。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签定后,无论市场价格变化如何,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年月日完成。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遇雨顺延。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字):

电话:

购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理人(签字):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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