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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工作情况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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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书附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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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书附录

投标书附录

条款号

担保金额_______________10.1 为合同价格的10%

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_________23.2 不限发生次数,平均每次__

颁发开工通知的时间__________41.l ____________天

工期_________________43.1 ____________天

误期损害赔偿费__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误期损害赔偿费限额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损害赔偿费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完工奖金_____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完成奖金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49.1 ____________天

保修期的延长_____________49.3 ____________天

暂定金额调整的百分比_______59.4(C) ____________%

表中所列材料发票价值的

百分比____________% 60.1(C) ____75_______%

中期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______6O.2(b) _____________

保留金百分比_____________60.4 ____10_______%

保留金限额______________6O.4 ____ 5_______%

动员预付款百分比___________60.6 ____________%

计价货币_______________6O.14 _____________

未付款额的利率____________60.16 ____________%

兑换率________________72.2 _____________

投标书签署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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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广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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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

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 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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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_情况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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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年初市委部署包村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所包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了解掌握河南村现状和今后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为了研究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途径、方式和工作思路,计生局抽调两名包村干部与乡农业助理及计生助理,深入到河南村同村委会共同深入280户农户进行调查问卷,对所涉及的人口、劳动力、经济发展、村屯建设等10类2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南村地处牡丹江市和海林市之间,西距海林6公里,北距海南乡政府以南2.5公里,海浪河从村北缓缓流过,河水清澈,环乡公路从村边经过,交通便利,为河南村富民产业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发展环境。

1、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海南乡河南村被海林市政府列为新农村建设“一区”示范村,结合河南村的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以规划为基础,以“四通五改三新三提高”为重点,“四通”即:通路、通水、通话、通广播电视;“五改”即:改厕、改圈、改灶、改房、改变传统落后的生活习惯;“三新”即:培养新型农民、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创建农村新的精神面貌;“三提高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着力建设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一项有特色的支柱产业,一个畅通的公路网络,一套完整齐全的配套设施,一个坚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和一个文明进步的村规民约。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河南村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宽裕,村内环境整洁优美,村民思想道德良好,村级民主管理健全,公共设施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力争到,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100元以上,人民群众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标准。

2、今年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情况

河南村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大力实施村屯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发展壮大绿稻、西香瓜、食用菌产业,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想方设法增加群众收入。

2.1产业发展。

根据河南村的地理位置和资源优势,挖掘潜力,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主要发展绿色水稻、食用菌、西香瓜三个主导产业。

一是发展绿稻产业。由于河南村种植水稻具有多年的历史,种植水稻栽培技术经验丰富,对发展绿稻产业有一定优势,创意包装绿稻品牌,广开销售渠道,提高知名度,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采取大中棚育秧技术,提高绿稻品质,实现绿稻种植1500亩。同时还将积极引导广大农户大力发展有机稻产业。

二是壮大食用菌产业。利用河南村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交通优势,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食用菌规模计划发展到15万袋,到XX年发展到100万袋。

三是推进西香瓜产业。根据河南村素有西香瓜一品村美誉,种植经验娴熟,村两委班子规划三处西香瓜种植园区,集中推进发展西香瓜产业。到XX年西香瓜种植面积稳步发展到1000亩。

2.2、环境卫生。①村屯“四旁”(村旁、河旁、路旁、宅旁)全部达到“六清”(清垃圾、清淤泥、清柴草、清边沟、清路障、清粪便)的标准,实现村内环境整洁美观。②对于村内产生的垃圾,实行各家各户园内堆放,由每户自行将垃圾运送到村外平方米的垃圾处理场,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③畜禽实行户户圈养,牲畜群路过散落的粪便及时清理。④人畜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70%,到达到100%。⑤村民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无三堆存放,花草树木成簇,生机盎然。⑥环境保洁,落实专人,负责村内垃圾清运,保证道路及公共场所环境清洁,空气清新,提高群众生活环境。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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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破产费用开支情况的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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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

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债权人会议:

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__________,并进行破产清算,现将破产清算中发生的破产费用报告如下:

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共支出破产费用____________元。其中:

(1)支付刻制清算组公章、公告费_________元;

(2)支付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管理费、房租费_________元;

(3)支付留守人员工资___________元;

(4)支付评估费、审计费、鉴定费,支付拍卖(或变卖)佣金_________元;

(5)支付破产企业车辆停车费、养路费、维修费等___________元;

(6)支付拍卖破产企业海关监管财产的关税___________元;

(7)支付催收破产企业债权的差旅费___________元;

(8)支付调查破产企业债务人、债权人地址、资产的查询费、邮资等________元;

(9)支付送达费、打印、复印、印刷等费用_________元;

(10)支付清算组报酬,聘用人员工资________元。

(11)支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_______元。

……

以上费用支出,均有凭证和财务记录,请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审查。

专此报告

(清算组印)

组长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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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工作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工程,全文共 1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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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XX年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县供销社目标任务是全面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县社将工作目标分解到股室,责任到人,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学习,明确目标

紧紧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织职工学习xx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明确供销社“二次创业”及“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申报项目,争取资金

XX年按照县供销社-XX年乡村流通工程建设规划,今年上报了XX年度云南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项目一项,项目总投资287万元,其中:自筹187万元,向上级申请无偿资助资金100万元。在归朝镇建设2,000平方米集农产品、小商品为一体的农贸超市。现已完成编写、立项、上报的项目是《省级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无偿资助资金100万元,《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正在申报中,申报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

(三)认真调研,规划布点

1. 今年以来,县供销合作社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年初州供销社下达的目标考核任务,把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和发展“两社一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摸底调查、宣传发动、自办、领办、联办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两社一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

2.在“乡村流通工程”示范点的基础上,县供销社深入到全县13个乡镇及村委会,开展调查研究,并结合当地的实际进行宣传发动和布点。在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农资连锁加盟店、乡村级便民超市和发展“两社一会”工作中,通过改造供销社所属企业营业设施、利用原供销社职工经营的门店和农村经销大户中来发展。同时对新建的乡级、村级超市,由供销社统一制作牌匾、购置超市货架,根据其场地面积、经营品种、服务范围等列入扶持范围,使我县新建的“乡村流通工程”便民超市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中的一个亮点。

3.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了着力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乡镇村委会,向农村干部群众宣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在农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制,把发展“两社一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确定为供销社的主要工作,围绕我县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结合全县种植、养殖和特色农业的实际,认真做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规划,从政策、资金扶持上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注重加强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利用举办农民经纪人培训之机在办社经验、市场营销、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交流。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经营情况。按照《县供销社XX年度工作计划》和州供销社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责任到人,对重点工作实行工作目标倒逼管理,至6月20日已完成经营总额3300万元,占年任务的55%,比去年同期增长51.5%,完成商品销售总额7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7万元;全系统汇总实现利润30万元,完成年任务的85.7%;完成化肥销售化肥6890吨,占全年任务的86.1%,农药销售18733千克,完成年任务的53.5 %。

(二)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情况

1.完成了木杠、大坪、旧腮、百油、郎恒、小坪寨、孟村、睦伦标准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规划和项目上报,项目总投资432万元,自筹资金282万元,贷款150万元。营业面积2585平方米,年销售总额705万元。

2.至6月17日,县社已完成专业合作社7个;规范综合服务社4个、发展乡、村级超市4个;教育培训296人(其中:农产品经纪人培训160人);新建、提升配送中心1个;新建、改扩建乡村市场1个和乡村信息采集点1个的前期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由于受自然和教育等条件限制,部分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获取信息比较困难,对新生事物不易接受,加之对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宣传手段单一,影响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资金扶持力度不够。在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中,由于供销社系统自身经济基础薄弱,资金扶持力度不够,农村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商品配送中心建设的资金紧缺,难予在短时间内建成和完善。

四、下步工作

(一)积极组织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紧紧以供销社传统经营的化肥、农药、食盐、烟花爆竹等商品为切入点,采取加盟、连锁配送等方式,把巩固传统经营业务与恢复重建乡村经营服务网点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自愿、互利、有偿和平等的原则,积极吸纳原供销社改革中分流安置的职工、农村种植、养殖户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加盟供销合作组织。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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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楼房建设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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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 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

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 _________,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现房】【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幢】【座】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

该经济适用住房的用途为住宅,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该经济适用住房阳台________________是【封闭式】,________________是【非封闭式】。

该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经济适用住房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该经济适用住房金额合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

经济适用住房交付后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含3% )时,以产权登记为准,按每平方米原价格不变多退少补。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误差大于3% 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误差小于3%的部分,由出卖人按原价款退还买受人。

2.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 万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

(1)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买受人应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买受人应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首付款付清后,持有关材料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________银行办妥贷款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日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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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企业网站建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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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站建设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的责、权、利

1.乙方自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开始为甲方建立网站。

2.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建站方案一套,提供一个_____________________域名、_______m虚拟空间、___________个电子邮箱(每个_________m)。一张图文首页、___________内页。甲方交纳建站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开发票需另加收________%),甲方需于签订合同之日将首页资料、内页文字、欲申请域名资料交予乙方。

3.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收取甲方__________%订金。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金后,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申请域名及网站空间、完成整个网站的设计、制作、程序开发等一套建站内容。完成后并发布到互联网上,使甲方能正常浏览。

5.乙方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收取甲方50%尾款。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可为甲方免费更改首页样式、内容。

二、甲方的责、权、利

1.甲方签订本合同表示同意本合同的一切条款。

2.甲方自正式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享受乙方提供的建站服务。

3.甲方需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交纳___________%建站费用作为订金,并将首页资料、内页文字、欲申请域名资料交予乙方。

4.甲方在乙方将网页发布到互联网后即交付剩余的50%尾款。

5.甲方如需在优惠套餐以外增加页面,需另行收费,收费价格面议。

6.甲方如需乙方为其进行网站的日常更新及维护,需另行与乙方签订《网站推广维护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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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村公路建设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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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建20xx年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项目工程,接受了 河南嘉泰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20xx年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函,现依据本项目发包人的招标文件、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和发包人发送给承包人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于 20xx年 4 月 3 日在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合同工程的主要内容

1.施工范围: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施工属性:农村公路

3.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标牌。

4.技术标准: 合 格。

二、合同工期

自20xx年4月 3 日开始,施工工期 30 天。

交竣工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 1 年。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的保修期 1 年。

三、质量目标:合格

四、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含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人民币 叁拾伍万肆仟叁佰贰拾陆元零伍分(¥354326.05 元)。

2.合同执行期间,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额价:不调整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a、设计变更;b、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c、招标图纸以外新增加的工程项目。调整项目由审计部门或原标底编制单位按沭政发〔20xx〕22号文件精神进行审计,并按中标单位投标时与标底之间的下浮率同比下浮。

五、支付方式

按县政府襄垣政发【20xx】69号文件规定,财政奖补项目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可申请拨付工程款总额的30%;项目竣工后,经批准再拨付工程款总额的50%;审计决算后,再拨付工程款总额的15%;余下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余款5%作质量保证金,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后拨付。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

1.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免费向承包人有关技术资料(清单另附) 2 份,并在适当的时候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2.按照支付方式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3.协助承包人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施工单位、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承包人进行履约考核(考核办法见投标人须知附件2),并将履约考核结果上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若干意见》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以及在承包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

承包人

1.严格履行合同,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按规定的工期和质量目标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按规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各项竣工文件和资料。

2.建立健全安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配备专职安全员;配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创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氛围,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所有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所有施工机具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工程需要办理必要的工程、人员、设备的保险。

4.按规定缴纳有关的税费和规费。

5.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爆破作业、事故处理等各项规定。

6.妥善处理好与交叉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现场邻近群众的关系。

7.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民工,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到位。

8.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不得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安排发包人人员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或其近新属发放红利、工资或奖金。

七、违约处理

发包人

1.由于发包人未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变更通知等,致使承包人无法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其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2.发包人未按照支付条件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主动向承包人做出说明,并提出支付的补充方案,与承包人达成共识后执行。

3.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条款,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承包人

1.除发包人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承包人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0.1%/天的拖期损失偿金(偿金的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并从对承包人的最后支付中扣除。

2.经相关质监部门或项目交竣工验收组所评定的工程质量水平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时,承包人除主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需经发包人批准)加以改进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外,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偿金由承包人承担。

3.在施工期间,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或工期方面存在问题,经三次提出,且改进无效,已严重到必须更换承包商才能补救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中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另行选择新的承包商接替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此时的工程计量、支付均按合同中止日据实计取。承包人并不因此解除中止日前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4.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依据《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给予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等处理。

5.违反《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履约考核办法规定的,发包人将上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将依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做出降低其信用等级等处罚的决定。

八、纠纷解决

1.任何一方因违约或其他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双方首先应按照友好的原则力求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双方的上级机关调解解决。

2.协商或调解均未奏效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提请项目实施所在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具有最终法律效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合同文件的组成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4)招标文件(含补遗书)

(5)图纸(含补遗书中与图纸有关部分)

(6)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投标函附表

2.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将序在先者为准。

十、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了履约担保,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收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四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二、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发包人: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盖章) 承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约地点: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日 期: 20xx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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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6]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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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一词在本款中应视为是指最后的那一个保修期的期满。

进一步规定,如果在此时,据49款和50款规定仍有应由承包人实施的任何未完成工作,监理工程师将有权拒绝开具证明,直至在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完成了剩余工程才支付保留金的余额部分。

60.6 动员预付款

业主将向承包人提供一笔无息预付款,用于工程的动员费用(下称“动员预付款”),其数额为在投标书附录中列明的合同价的百分比,并以表i一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中所开列的外币和当地货币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果承包人因出错或谋划滥用动员预付款,业主有权立即收回。

60.7 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承包人承担以下工作后14天内监理工程师将向业主发出证书(一份复印件送承包人)

以下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a)已签署了合同协议书;以及(b)据10.1款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以及(c)提供业主同意的格式和银行出具的等同于动员预付款数额和币种的无条件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保持有效直到动员预付款据60.8款规定全部回收为止。但其数额应随回收额增加而持续递减,正如据本条规定而发出的中期支付证书所述。业主将在收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后28天内支付动员预付款。

60.8 动员预付款的扣回

动员预付款将从业主给承包人的付款中扣回,从工程正式开工后第四个月开始,在中期付款证书中扣回。

扣回以等月扣还形式,直到合同中规定的竣工期前3个月回收完毕。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证书的数额小于根据本款规定的扣还量,其差额部分应视为债务并转入下一中期付款证书中。

60.9 对支付证书的改正

监理工程师有权在任何中期付款证书中更正或修改以前发出的证书,如果进行的任何工程使他不满意,他有权在任何中期付款证书中删去或减少该工程的价值。

6o.10 竣工报表

在发出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后84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的提交一份最终报表及辅助文件,并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详细说明:

(a)到本移交证书载明的日期为止,按合同规定所有已完工作的最终价值;

(b)任何承包人认为应支付给他的款额;

(c)任何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给他的估计值。

估计值应在最终报表中分别表明,监理工程师将银60.2款规定开具证明。

60.11 最终报表

据62.1款规定在发出保修证书56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形式提交一份最终证书草案(下称草案)及其它辅助文件供监理工程师参考。草案应详细说明:

(a)据合同规定进行的全部工程的价值,和(b)承包人认为按合同应付给他的任何追加款项。

如果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或者不能确认最终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就提供监理工程师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资料,并对草案进行双方同意的改动。承包人再缩写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作为一致同意的最终报告(在本条件中称为“最终报表”)。

60.12 结清

在提交最终报表时,承包人应给业主一份书面结清单,进一步证实最终报表中的总额相当于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全部和最后确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所有金额,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监理工程师。但该结清单只是在根据60.13款颁发的最终证书规定的应支付的款项支付之后以及第10.1款的提及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之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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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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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直接发包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1.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1.1.4.3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4.6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1.1.5.2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5.3 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1.1.5.5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1.1.5.6 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1.1.5.8 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6.2 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

1.6.3 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1.6.4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7.2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3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1.8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1.9化石、文物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10.2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3场内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1.10.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1.10.6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1.11知识产权

1.1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11.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2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 发包人

2.1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

2.3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2.4.2 提供施工条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2.4.3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2.4.4 逾期提供的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3.2.3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5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 承包人人员

3.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2 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

3.3.3 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 承包人现场查勘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3.5.2 分包的确定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10.7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3.5.3 分包管理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3.5.4 分包合同价款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3.5.5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7 履约担保

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8 联合体

3.8.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8.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监理人员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4.3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4.4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4.4 商定或确定

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5. 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5.1.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5.2质量保证措施

5.2.1 发包人的质量管理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对于发包人和监理人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承包人有权拒绝实施。

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

5.2.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1承包人自检

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

5.3.2检查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5.3.3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

5.3.3 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5.3.4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5.4.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按照第13.2.4项〔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约定执行。

5.4.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5.5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7.8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6.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

6.1.4 治安保卫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5 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6.1.6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6.1.7 紧急情况处理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6.1.8 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6.1.9 安全生产责任

6.1.9.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6.1.9.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6.2 职业健康

6.2.1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6.2.2 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 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6.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7. 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按照第7.2款〔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7.3.2 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7.4测量放线

7.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实。发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

7.4.2 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合格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矫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准线中出现的任何差错,并对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负责。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

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7.8 暂停施工

7.8.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7.8.4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7.8.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16.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7.8.3 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7.8.4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7.8.5 暂停施工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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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新农村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工程,全文共 1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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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拆迁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____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____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____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XX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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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代理建设工程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7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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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货物采购□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或

按原国家计委【20__】计价格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文。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由于委托人原因中止合同的,委托人应向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赔偿受托人不少于本合同金额支付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六份,其中,委托人三份,受托人三 份。

17、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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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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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学习贯彻近期市委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市解放思想大讨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全局上下形成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的良好氛围,凝聚起推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强大动力。

下面强调两点:一是以严实的作风推动解放思想大讨论向深处走、向实处落。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领会透市委的良苦用心,采取更加实际的行动,深入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要把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即接即转,要清醒认识,答复只是开始,更重要的要把对群众的承诺、要把制定的整改措施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行对群众、对组织的承诺。要进一步丰富征求意见建议的形式,有针对性的聚焦重点领域和行业,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建议,对于我们应该牵头或配合的,必须敢于担当,勇敢把担子挑起来。对于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局党组将零容忍、真问责。要加大宣传力度,紧跟市委市政府决策,积极宣传我局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在市里发出我们农业农村局的声音。二是加强团结协作,严守纪律规矩,积极争创农业农村工作一流业绩。要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工作中,时时处处讲大局、讲团结,从领导班子做起,自觉增强“一家人、一家亲、一盘棋、一条心”理念,把工作放到大局中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坚决杜绝几个人、小团伙情况。要严明纪律严守规矩,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在任何时候都要把握自己,自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自觉服从安排,工作分配,对党组安排工作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要争创一流业绩,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自抬标杆、加压奋进,强化对标学习,统筹谋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力争农业农村工作创出更多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过得硬的出彩业绩。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不仅要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更要广泛收集机关党员干部和外来群众对班子的意见建议。

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我们要以“争创一流、走在前列”为目标,再加压力、再增动力,深入查摆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整改提升措施,以农业农村部门新形象和乡村振兴新成效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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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范文类型:说明书,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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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基金项目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规范教学环节,建成一流的课程主页,使_________院的教学水平走上一个新的台阶,已对课程建设有关教学文件进行专家评审。乙方针对甲方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并已提交课程建设的申请书与电子教案样板,经甲方组织评审,认为其内容满足甲方要求,为此,甲乙双方签订课程建设基金项目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为:

1.确定所选教材,要求教材与参考资料具有权威性。

2.结合教材和参考资料,确定应完成课程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与实施方案,并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表。

3.自协议签订日起两个月内上交完整的课程电子教案及课程主页框架(或直接上_________学院资源平台),公示两周后,接受专家们所进行的第二次评审。

4.自协议签订日起十个月内上交完成的课程主页(或直接上_________学院资源平台),公示两周后,接受专家们所进行的第三次评审。

5.通过第三次评审的项目,自通过评审之日起两周内提交结题报告;其它项目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6.乙方承诺在两年内至少更新_________%的主页内容。以协议签订之日起为起始时间。

7.课程主页的著作权归乙方(作者)所有。

8.按照协议和_________学院课程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经费并遵守学院的规定使用经费。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由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教学文件组织评审,在评审通过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周内划拨_________元课程建设费。

2.按期提交完整的课程电子教案及课程主页框架(或直接上_________学院资源平台),公示两周后,由甲方组织专家们进行的第二次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评审通过之日起两周内发放第一次追加的划拨_________元课程建设费。

3.按期提交完成的课程主页(或直接上_________学院资源平台),公示两周后,由甲方组织专家们进行的第三次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收到结题报告之日起两周内发放第二次追加的划拨_________元课程建设费。

三、其他未尽事宜,再作具体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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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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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但随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那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 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 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

1、工程建筑面积为2,工程不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税金由甲方自负。

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不含防火涂料、税金、材料检测费、报建费及政府应收费用等。中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则另计工程款。

五、拨款和结算

1、

①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计:元。

②钢架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③C型钢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④彩瓦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⑥余款 %,计: 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 个月的保修期满之日付清。

2、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本合同指定帐户或开具支票注明收款单位为乙方。如现金支付,甲方必须凭乙方的收款委托书和乙方的正式收据支付,否则乙方对该付款行为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损失及人员窝工工资、材料周转等费用。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满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

3、甲方拒不验收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修

乙方对所施工的全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为 个月。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人为损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后如仍需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提交给乙方。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6、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生产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7、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一、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2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依山星苑7楼平基工程

工程地点:市检察院后面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该工程的场地平基土石方工程的开挖及破碎(由于地理条件特殊,土石方工程在施工当中,不能采用爆破方式施工,只能采取机械破碎或人工处理的办法);保证该工程以后能达到施工条件,以及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发包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土石方综合价每立方为300元,大写:叁佰元,全石头每立方叁百叁拾元。

五、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承包方进场工程进度达到一半时由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作为材料费,工程余款甲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____日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

1、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单价:

2、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中途退场,如果自动不干,要求自动退场,发包人不予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并且在承包人不愿意施工后一天内必须全部清场,搬出所有自己所有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具、用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如果不搬出施工场地,产生如工期延误、建设单位的罚款等后果一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七、工程质量用及施工要求

1、承包人要严格遵照发包人要求及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2、施工期间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全权负责,发包方不能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刑事责任。

3、发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责任由发包人负责,承包方不再负责,并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经承、发包双方签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工完帐清自动换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我国有关建筑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为维护双方各自权利,经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同,达成如下合条款:

1、工程名称:陈X在跳马乡组建设的农家乐 (以下简称甲方)

2、本人暂只承包农家乐的所有围墙包工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乙方)

3、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开工前负责搞好三通一平工作,确保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和现场的平整工作,采购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甲方用挖机把所有围墙的基础整平、压实,如有机械不能到位的地方,而要用人工修整的,由甲方出计时工请乙方人员用手工清理整平。

(3)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建设所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炊具。

(4)按协议向乙方付工程款,负责协商好有关部门和周边的关系,如有停工待料2天以上的由甲方付给乙方计时工。

(5)承包价格:围墙每米108元,砌多长算多长;计时工:每天大工170元天,小工150元天。

4、乙方责任

(1)乙方用水泥、空心砖(长400c高20c宽19c)砌成2.2米高的围墙(包水泥砖作盖)两边粉毛灰。

(2)围墙基础只负责砼厚8厘米,宽30厘米的混凝土,砼层以下的任何清理由甲方负责。

(3)乙方只负责30米以内的材料运送,如超过30米运距由甲方合理补给乙方运距费用。

5、付款方式:

进场付给乙方部份伙食费,再按进度付给乙方70%人工工资。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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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医院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报告[页2]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1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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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报告

一是注重与医院中心工作相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是为中心工作泼冷水,相反,行风好转更能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提高。例如我们开展的“优秀科主任”、“优秀护士长”“明星护士”评选活动,其标准可谓是全面考虑、全面测评,从而全面促进科室工作进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端正办院宗旨和办院方向,切实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通过把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作为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核心内容来落实,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医院,百姓住得起的医院”;进一步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活动,完善分配办法,控制医药费用;严格医药价格管理制度,杜绝不合理收费。通过与这些活动结合起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注重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我院向社会做出了“十项承诺”并付诸实施:365天天天应诊、门诊免挂号费、免停车费、免费为病人提供早餐、提供开水、洗衣、理发、免费为术后患者送萝卜汤、开设扶贫病房、对无主病人实行人道主义救治并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负责医疗救助,向中西医结合医院及传染病医院联系护送相应流乞患者,协助救助站遣返流乞人员,维护了社会形象,体现出了和谐社会的温暖。仅免费为住院患者提供早餐一项,自XX年1月至9月就供应早餐95057份,金额达142585余元。扶贫病房1~10月共为195人次减免费用111750元,惠民优惠卡发放1.6万张,优惠金额65700余元,为患者洗衣420余件,理发34人次,救治社会流乞人员11人,转诊1人,遣返2人。救治无主病人2人,耗资4万余元。通过办实事,达到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患所谋的目的。

三是注重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相结合。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目前医患关系中存在一些不和谐的问题,一方面,积极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国有医院的公益性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费用低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尊重患者的意愿,设身处地体恤患者的痛苦、体谅患者困难,视病人为亲人,为患者提供温馨、细心、爱心和耐心的服务。另一方面,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落实病人知情同意制度,帮助患者了解医学规律和医疗特点,理解医务人员的难处,通过医患双方的努力,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是注重与医院形象工程相结合。我院先后开展了“三进二送”创先争优活动,一是进军营开展科技拥军活动;二是进社区到乡村开展义诊活动;三是到老干部家进行慰问活动。在开展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阳光服务活动中,我院组织机关后勤人员和各科专家从相毗邻的马头和北张庄开始,辐射面远至老区涉县的各个乡镇卫生院及农村,共开展较大的义诊活动20余次,义诊小分队驱车深入乡村进一步搞宣传活动上百次,使义诊活动真正深入到了千家万户,有力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我院还派专家走进企业给干部职工讲课;进社区宣传、义诊,搞健康咨询活动,并到陵西小学和浴新南小学利用学生课余时间进行麻疹疫苗接种,保证了学生上课学习不受影响;特别是十月份以来,在杨院长的亲自部署安排下,下乡活动走向了长期化和正规化,党员带头,机关后勤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临床一线主任、专家和医生密切配合,使下乡工作达到了新的高峰,解决了关系群众和企业的切身利益问题,密切了党群关系,为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提供了健康咨询保障。向乡村医生赠送心电图仪,开展心电图知识讲座,支持农村医疗,展现了我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我院落实一日清单制度、公示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按照工作计划,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院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编制了公开目录,绘制了院务公开流程图及配套的院务公开保障制度,院务公开形式包括院务公开栏、电子滚动屏、院报、医院网站、简报、各类会议、决议等。对大型基建项目、器械采购等均实行公开招标并公示,有效预防了腐败的滋生,增加了工作透明度。

四、强化认识,注重服务,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院政风行风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取得了一些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医院的全面建设。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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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国土资源局队伍建设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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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人力资源在社会各种资源中,是最宝贵、最重要的资源,人才决定着国家的兴衰成败,决定着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一切社会组织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来自于知识和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所以,人才开发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推动力量。

国土资源管理是人才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就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调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样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行政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思想解放、能力强、技术硬、作风扎实的队伍就成为应对挑战最重要的、具有决定性的取胜因素。

一、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总体情况

(一)国土资源队伍基本情况

XX市国土资源局共有在职职工118人(在岗职工114人,退二线3人,关系未转1人),中共党员83人,女职工21人,少数民族职工56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有73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15人;年龄在35岁以下职工36人,在51岁以上的8人。

局党组由6名同志组成,有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2名。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实际27人),机关后勤服务编制3名,内设办公室、地质矿产科、土地利用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监察室、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科7个科室,党群机构有局机关党委、工会、团支部;下设XX市地籍管理站(编制27人,全额拨款)、XX市土地勘测规划整理中心(编制21人,全额拨款)、XX市矿产资源管理所(编制21人,自收自支)3个事业单位;局派出古城、上桥、东塔、板桥、金积、高闸、扁担沟、金银滩、马莲渠、郭桥、孙家滩11个国土资源管理所(编委批复为10个乡镇所,编制22人,全额拨款)和太阳山国土资源分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XX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编制10人)。

(二)国土资源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国土资源厅党组的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基层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扎实构建反腐倡廉体系,努力探索构建国土资源特色文化,使国土资源队伍综合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跃上新的台阶,行风政风出现新的气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业绩。

一是以班子建设为重点,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建设一个好的班子,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市国土资源局十分重视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科学合理地调整了领导分工,充分发挥每位领导统揽全局、驾驭工作、处理问题、贯彻执行的能力,使领导班子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抓学习、抓业务培训、抓作风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带动全局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显著改善。

二是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夯实国土资源工作基础。通过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制定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考勤考核奖惩制度》、《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激发干部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切实纠正“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等不良现象,强化了职责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国土资源各项基础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三是以基层建设为起点,树立国土资源窗口形象。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体制调整前,市区国土资源所为乡镇办事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国土资源局领导。体制调整后,改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人员全部依照公务员管理,通过加强国土资源所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形成了一套形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在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中发挥出窗口作用。

四是以廉政建设为要务,打造廉洁高效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精神,将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推进全局廉政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贪腐行为制定了《XX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以推进阳光政务为重点,坚持做到政务公开,并积极拓展公开的范围与渠道,全面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三服务一推进”主题实践活动和 “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考评,并作为领导干部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有效提高了自我约束能力。

二、当前国土资源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相对不足。高学历、高级职称专业人才奇缺,不能适应技术业务工作要求。国土资源事业所需要的专业人才明显不足,一方面,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更加有赖于科技支持,但科技人才数量少、层次低,全局没有高级职称专业人才,中级职称专业人才有15名,占全局人数的12%,初级职称专业人才有21名;从学历看,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高学历层次人才

也相对短缺,现有研究生学历2人,但属非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3人,占全局人数的20%,大专学历50人,仅占全局人数的40%,从当前发展形势看,国土资源主要技术业务方面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伴随着事业发展带来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比例不当、青黄不接等问题比较突出。

2、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是为了激发和调动优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人才的激励机制包括人才的分配激励机制、奖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从近几年国土资源工作内容来看,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很多,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配机制不完善。高度统一具有刚性的工资制度使得工作人员的利益分配与工作成果没有多大的关系,造成干好干坏都一样的思想认识比较普遍;二是奖励机制落实难。由于缺乏财力支持,各种奖励的经济利益不高,对干部职工缺乏吸引力,难以有效落实奖励机制对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

3、队伍培训不规范、培训效果不明显。首先是培训不规范,缺乏科学有效的培训计划,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一旦遇到其他活动或重要工作,学习培训就要让路,培训课程缺乏系统性和长远计划,培训效率低下;其次是培训效果不明显,现行的培训教育政策关注领导层人才多,关注普通工作人员少,培训方式单一,存在赶形势、走过场问题,往往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4、队伍精神状态不佳,事业心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不思进取,责任心不强。有的干部缺乏爱岗敬业精神,不主动考虑和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拖拉无效率,安排的工作敷衍了事,甚至误事;只讲报酬、不讲工作,只讲索取、不讲奉献,造成局长推着科长干,科长推着一般干部干的局面。二是不钻业务。有的干部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学习缺乏钉子精神,没有带着问题去学,没有深入进去学习,没有及时掌握近几年出台的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学习效果不明显,业务不精通,不懂装懂。不能与时俱进地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本职岗位需要。三是大局意识不强。部分干部本位思想严重,缺乏大局意识,科室、同事之间沟通、配合不足,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了机关重大工作进展;还有个别同志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爱当评论员,不琢磨事,爱琢磨人,影响了团结,影响了国土资源局的形象。

5、队伍思想观念不新,开拓精神不够。有的干部思想因循守旧,缺乏锐气,不推不动,满足于一般常规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有的干部得过且过,应付了事,不研究新政策,不分析新形势,不适应新变化,不善于根据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无法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队伍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不高。有的干部工作纪律散漫,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无所事事,习惯于传播小道消息,搬弄是非;有的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工作没有目标追求,对自己要求不严;现在需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多,这就要求我们体现出超前服务意识。如果仍然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墨守陈规,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标准低、效率差,就会影响工作的运转效率。

7、队伍建设制度落实不到位。目前,机关各项制度都比较完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但有的制度执行得不到位,没有完全按制度办事,还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难以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三、国土资源队伍建设对策

面对新形势,国土资源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按照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国土的原则,按照国土资源厅“四个一”活动的具体要求,坚定不移地继续重视和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保障土地管理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完善一套好制度,规范队伍行为。依据“以人为本、制度管人”的管理理念,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坚持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考核,按制度奖惩,保证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目前,我局工作规划、党建工作制度、效能建设制度、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政务事务工作制度、人事管理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规定、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督查督办问责制度等各项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修改完善。制度再好,不严格落实,就是一张废纸,下一步关键抓制度落实,通过对违反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警示整个队伍,才能在全局形成“行为规范、动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才能打造出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的队伍。同时,要充分发挥科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奖惩作用,以调动科室的工作积极性来推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建设一个好班子,增强队伍凝聚力。要紧紧围绕厅党组决定和精神,不断推进班子建设。对国土资源厅和市委、政府已出台的有关班子、干部人事管理办法和规定认真梳理,建立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建立科级后备干部库,实行动态管理,鼓励科室负责人竞争上岗,以点带面,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科学合理地调整领导分工,充分发挥每位领导统揽全局、驾驭工作、处理问题、贯彻执行的能力;坚持每月中心组学习制度,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科学谋划全年的工作,大胆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增强系统队伍的向心力,推进各项工作进展。

(三)注重素质培养,提高队伍战斗力。要重点加强队伍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训提高工作,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将队伍各项培训工作纳入分管领导年度考核内容,保障必要的培训经费,采取扎实有效的培训方式,坚持长期培训与短期集训结合,切实增强队伍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切实解决部分干部“工作能力不高和事业心不强”的问题。要教育队伍始终保持对工作的激情,奋发有为,敢为人先,把工作人员的激情引导到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上,形成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气、暮气、惰气和俗气,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打造出一支“出能战、战能胜、不出事”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四)注重基层建设,改变队伍形象。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前沿阵地,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国土资源厅关于基层国土资源所“六个一”建设的要求,加强基层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队伍的软件建设,注重体制创新,要理顺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达到互相支持、协调配合。要继续开展“标准化国土资源所”创建活动,抓典型,树标兵,使创建活动和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注重文明建设,增强队伍活力。发展国土资源事业必须注重文明建设和行政管理水平提高,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要以国土资源文化建设为载体,以提高人的素质、促进全面发展、构建和谐国土为核心,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保持一个共同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同心协力朝同一个目标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六)注重廉政建设,改善队伍作风。面对新形势,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追究。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机制,加大科级干部轮岗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交流力度,落实干部轮岗、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制度。在坚决惩治贪腐的同时,注重预防为主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对一定期限内发生的主要行政对象及服务对象进行阶段性回访并将回访反馈的情况公布,针对反馈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切实改善国土资源行风评议落后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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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第三季度会计特色专业建设情况汇报[页2]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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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会计特色专业建设情况汇报

3、开展“教师讲坛”活动

9月16日下午,基础部的黑xx老师登上教师讲坛,以《见微知著,小课堂大教学》为主题,和大家分享了微课制作的心得。黑老师从微课的概念、特点、分类、制作等四个方面,把自己对教育教学的理解通过信息化教学手段,以短小精致的微课形式展现出来。生动的画面、优美的音乐、简洁的语言,让大家感受到了微课的魅力。 黑老师还将范x老师制作的微视频展现给老师们看了,让老师们进一步了解到了微视频对教学信息传递的强大作用。

五、示范引领作用

1、会计部教师与代表队选手共同学习“用友沙盘”模拟操作

XX年7月,会计部全体教师带动代表队选手共同参加了“企业管理信息化实训沙盘”的实操学习,由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培训部总监刘亲自授课,“企业管理信息化实训沙盘”属企业经营管理实训课程,采用的是一种置自己于公司不同职位的全新体验式操作。其操作模式及特点为:针对一个模拟企业,把企业运营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定义为一系列的规则,由参训者组成多个相互竞争的模拟企业,通过模拟企业6年的经营,使受训者在分析市场、制定战略、产品开发、营销策划、组织生产、财务管理等一系列活动中,参悟科学的管理规律,全面提升管理能力。老师们的认真学习态度在学生面前起到了积极带头的作用,学生与老师和谐相融的学习场景令软件公司的职员都不由自主地赞叹。

2、带队老师苦练技能激励选手

继XX年暑期,会计技能代表队指导老师从开学之初便加大了自身指导项目的练习力度。手工会计指导老师查阅收集了大量的单项与综合实训资料,着手事先自己动手限时操作,遇易出错点进行记录记载,为今后选手训练备战积累资源;电算会计指导老师刘在每次指导学生上机操作之前,均会亲自动手对所有业务全步骤操作,遇有争议或拿不准的业务会与会计部相关老师进行探讨分析或网上查询,绝不留一点点业务死角;点钞与传票翻打指导老师林改变以往“只观察选手操作不自己动手”的弊端,每天都会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练习操作,从中体会操作要点与注意细节点,突破整个操作“零误时”的训练;点钞与传票翻打协助指导老师王、覃x丝毫不会因为自己仅为协助而放松自己的训练操作,而是全力以赴为选手备战训练出谋划策并整理训练用具。会计部所有老师为会计技能代表队所有选手的赛前训练拧成了一股绳,团队协作、相互帮衬、以老带新的一团和气也为选手做出了很好的榜样,相信我校选手在各级比赛中能取得很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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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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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

XX年年,我局党组及其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方面创新举措,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各负其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为确保水利工作、资金和干部“三个安全”,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推进了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和谐水利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始终把责任制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一把手”总负责的意识,明确了水利系统各级“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于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年初制订了全系统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并按照“每月有活动、工作有重点、责任有对象”的“三有”要求,制定下发了《鄂州市水利局XX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责任分解》(鄂州水利党组[XX年]3号);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纪委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根据责任制要求,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并与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督促落实反腐败各项业务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做到安排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措施、检查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考评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和标准、总结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和问题。

二、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在继续坚持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申报等制度的同时,今年重点抓了以下3个方面制度的完善:一是责任制度。及时调整完善了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局属10个二级单位也按局党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同时针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次研究措施,予以解决,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氛围。二是谈话制度。坚持“三个必谈”,即: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必须进行及时警示谈话,对负责重要工作和重点工程的干部必须进行事先提醒谈话;对新提拔或轮岗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已开展“三项”谈话20多次。三是述职述廉制度。坚持“四个层次”的述职述廉,即:局党组书记向市人大以及局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大会述职述廉,班子成员向书记、机关各科室向分管领导、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进行书面述职述廉。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财务审计等制度,力求建立和完善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宣传教育进一步突出。今年以来,我们以领导干部作风教育为重点,以“宣传教育月”为契机,以廉政教育为主线,结合“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活动,调整思路,注重实效,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在教育内容上,以反面典型教育为主,增强警示性。在坚持学习时事政治,开展正面典型教育的同时,以反面典型教育为主,先后选取了二十余个反面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进行学习讨论,让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警钟常鸣。二是在教育形式上,以电化教育为主,增强生动性。在集中学习时,除书面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外,经常精选一些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题材的电教片播放,使学习活动不致枯燥,提高学习兴趣。最近还组织开展了十七大精神的专题宣讲活动。三是在教育对象上,以领导干部为主,增强针对性。要求每次集中学习活动,做到两个“务必”:即局党组成员务必带头参加,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务必带头参加。为保证时间参学,均提前通知,以便统筹安排工作,避免学习与工作相冲突。四在教育安排上,以每半个月一次集中学习为主,增强自觉性。为强化学习自觉性,原则上每半月举行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介,在其他时间加强自学,不断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四、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市水利工程项目多、建设任务重、资金数量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抓住这个重点,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防治建设工程领域商业贿赂。我们重点抓住三个环节:一是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在农村饮水安全、水库整险加固、泵站更新改造等项目工程招投标期间,按照局党组要求,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相关科室跟踪了解情况,提前介入,要求所有工程建设必须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统一纳入相关部门的监管,使工程招投标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合理,确保招标投标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所有工程建设,均按规定发布招投标公告,纪检监察和相关监管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现场开标和定标以及中标公示等工作,使整个招投标过程纳入监督之下,规范操作。今年,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了全部6个工程的招投标监督工作,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三是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第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招投标工作重要性、违规操作严重性的认识。今年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专题学习、讨论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招投标工作逢会都要专门进行强调,提出要求。第二,完善制度,要求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建设公示制等“五制”,将预防机制落实到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投标、监理、验收、材料采购及工程款的拨付等环节。第三,加强协作,保持与省、市招投标管理和政府采购机构的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保证所有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加强监管,严格实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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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1]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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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 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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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钢结构厂房建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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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钢结构厂房承包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以包工形式承包?钢结构厂房组装面积约?平方米,以每平方米?元。

二、乙方带焊接,安装工具。进入工地后一切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搞好安全施工,甲方及时提供厂房材料,水电服务到位。

三、工程期限为:?天,(如天气变化,材料供应不及时除外)。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厂房立柱时支付总工程款?%

2、上梁支付总工程款?%

3、上屋面瓦及墙瓦支付?%

4、工程完全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六个月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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