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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伙过日子的法律风险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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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石油系统法律风险岗位防控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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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系统法律风险岗位防控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企业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经总同意,我们于6月中下旬先后赴大庆油田、大庆石化、吉林石化、西南油气田、四川销售、川庆钻探6家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之前下发通知明确了调研重点,6家单位做了认真准备。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各单位情况汇报,与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机构负责人、相关法律人员、部分机

关处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研讨,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总体感到,6家单位按照总部部署都在积极推进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在地区企业中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亮点

目前,6家单位都完成了本部机关层面重点涉法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大庆石化、西南油气田和四川销售还全面或部分完成了基层单位指引编制;各单位均程度不同地开始组织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总结6家单位工作组织及推进情况,主要有4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各单位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并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家普遍认为,将法律风险防控要求对应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的思路,较好地解决了“有思路没抓手”,“有要求没落实”等问题,对提高岗位员工法律意识和技能、依法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从源头避免违法违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6家单位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组建了工作团队,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在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精力。其中,吉林石化邱克副总经理、西南油气田康建国副总经理、四川销售刘华治总会计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在工作组织、横向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是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方面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见到了较好的效果。6家单位将加强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贯穿于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法律风险写实、法律人员与业务人员“一对一”访谈、要求业务部门明确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定期联席会议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避免了法律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情况,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

特别是通过吉林石化人事、财务、商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我们切实感受到这些部门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高度认同,并已经将其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针对主要风险源点采取了很多管理举措,有的已经见到了初步效果。四川销售营销处、质量安全处、财务处、加油站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不仅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非常重视,而且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四川销售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上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在指引培训和实施上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工作,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大庆石化结合普法工作,按照组织自学、集中培训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引培训,先后于今年3-4月份对机关200余名重要涉法岗位人员分两期组织了集中培训,对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织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考试,提高了相关人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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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石油系统法律风险岗位防控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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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系统法律风险岗位防控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企业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经总同意,我们于6月中下旬先后赴大庆油田、大庆石化、吉林石化、西南油气田、四川销售、川庆钻探6家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之前下发通知明确了调研重点,6家单位做了认真准备。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各单位情况汇报,与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机构负责人、相关法律人员、部分机关处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研讨,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总体感到,6家单位按照总部部署都在积极推进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在地区企业中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亮点

目前,6家单位都完成了本部机关层面重点涉法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大庆石化、西南油气田和四川销售还全面或部分完成了基层单位指引编制;各单位均程度不同地开始组织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总结6家单位工作组织及推进情况,主要有4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各单位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并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家普遍认为,将法律风险防控要求对应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的思路,较好地解决了“有思路没抓手”,“有要求没落实”等问题,对提高岗位员工法律意识和技能、依法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从源头避免违法违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6家单位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组建了工作团队,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在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精力。其中,吉林石化邱克副总经理、西南油气田康建国副总经理、四川销售刘华治总会计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在工作组织、横向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是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方面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见到了较好的效果。6家单位将加强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贯穿于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法律风险写实、法律人员与业务人员“一对一”访谈、要求业务部门明确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定期联席会议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避免了法律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情况,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

特别是通过吉林石化人事、财务、商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我们切实感受到这些部门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高度认同,并已经将其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针对主要风险源点采取了很多管理举措,有的已经见到了初步效果。四川销售营销处、质量安全处、财务处、加油站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不仅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非常重视,而且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四川销售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上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在指引培训和实施上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工作,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大庆石化结合普法工作,按照组织自学、集中培训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引培训,先后于今年3-4月份对机关200余名重要涉法岗位人员分两期组织了集中培训,对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织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考试,提高了相关人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技能。

吉林石化从持续加强现代企业法治理念培育入手,积极营造依法经营管理氛围,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培训、法律专业培训、处室业务培训三个层面抓实抓好指引培训工作,按领域组织编制交易、劳动、工程建设等专题培训教材22套,举办培训班36期,培训重点涉法岗位人员4100人次。在各业务部门建立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法律协管员负责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综合管理、相关涉法岗位分工负责的法律风险防控实施机制。为确保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吉林石化组织442名重点涉法岗位员工签订了遵守指引的书面承诺,同时将法律风险防控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月度量化考核、季度总结讲评、年度严格兑现”。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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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法律风险极大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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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实际控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义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拟委托乙方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乙方拟接受甲方委托作为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作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委托乙方作为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配合完成公司的工商登记事宜,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_作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经营,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乙方不实际享有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

二、委托报酬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报酬为每月_____元。上述报酬应在每月的第_____日支付。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的实际决策权,并有权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按照指令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

2.公司的全部资料、证照、公章、财务章、乙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均由甲方保管。

3.甲方应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不得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偷税漏税等。

(3)不得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4)不得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

(5)不得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

(6)不得从事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利益及股东及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7)不得从事骗取银行贷款、保险金、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4.甲方有权纠正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人义务的行为。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令行使其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诚实履行受托义务。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不承担因其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如任何第三方要求乙方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应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不得利用其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的便利,从事违法行为或任何损害甲方或公司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占有或侵吞公司资产、越权对外担保、越权处置公司资产。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五、保密条款

1.乙方对本协议的存在、内容,以及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2.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信息。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等。

5.本保密义务的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签订、履行期间以及本协议履行完毕之后三年。

6.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委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相当于逾期支付数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3款及第4款的约定,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改正。如乙方未在通知期限内改正,则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目标公司导致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当于损失金额%的违约金。

七、协议的解除

1.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解除的,各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应税务、银行等变更手续等,以及交还相关资料、物品等。

八、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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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法律风险极大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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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代表本企业为(项目名称)的代理人,其权限如下:

(具体说明代理的事项和内容,包括谈判权、签订合同权、代为承认或者放弃一定权利权等)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2.说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企业法人委托他人代为某种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为某种行为时,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指派他人去办理。这时,就需要制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在授权的范围进行活动,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写明授权的范围,不能简单写“全权委托”,而应当逐项写明授权的内容。如委托代理诉讼,就应写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无放弃、承认诉讼请求的权利,有无反诉权,有无和解权等。如果未写明,则认为不具备这些具体权利,只有诉讼代理权。如果是签订合同,则应当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什么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过这个范围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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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技术合同法律风险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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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法律风险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的法律风险。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 技术合同的概念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二、 技术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

(一) 项目名称;

(二) 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 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法;

(四)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 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

(七) 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 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法;

(九)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 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 名次和术语的解释

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 技术合同的欺诈及漏洞

1.利用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进行欺诈。

技术转让合同是技术持有方将自己的技术交付给受让方使用并从中获得报酬而由技术持有方和被许可实施方签订的合同。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欺诈人经常利用合同中的包销条款进行欺诈。包销条款是指技术持有人,将技术转让或许可给受让方后,为增加技术转让的吸引力,减少受让方对投资风险的畏惧,承诺全部承销技术受让方根据该技术生产的产品,这种承诺性条款就是包销条款。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产生极大的诱惑力,认为这种合同没有任何风险,合同实施后稳赚不赔,从而对合同标的不进行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就与技术持有人签订合同,为合同欺诈埋下伏笔。技术合同欺诈中的包销条款一般都是很原则的条款,通常都必须另定补充协议才能实现。因此即使有包销条款,包销条款也很难履行,并且很难追究欺诈人的法律责任。欺诈人往往利用包销条款虚夸产品的销售量,诱使对方支付较高的技术转让费,甚至提供市场可行性报告、技术实施计划等材料,而在实际履行中往往以种种借口拒绝包销产品,或以极低的价格回购,使生产方最终放弃包销而改为自销。

2.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后,以提供技术实施设备等条件为名,不平等获得受让方财产。

技术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物品,而是一种无形的知识或技术。因此在技术转让过程中,技术持有方一般都要向受让方提供相关条件和进行具体的实施指导。在技术转让合同欺诈中欺诈人往往要求受让方必须使用技术持有方提供的技术设备,否则便不保证产品的质量,而受让方由于受专业知识的影响未能对该设备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考察,盲目的接受该设备而一旦发现该技术不具有先进性,生产出的产品没有市场时已无法退回该设备,而技术转让方实际则达成了销售该设备的目的并从中获得了利润。另外有的欺诈人则以代受让方定购设备为名,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受让方以为设备如不由技术持有者组织定购会影响技术实施而同意该约定,事实上该设备往往是市场上很普遍的设备,欺诈人从中获取了高额利润。

3.技术合同欺诈人将不成熟的或不可实施的技术当作可实施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

技术合同欺诈中欺诈人经常使用的另一种手段是将不成熟的或者根本不可实施的技术当作可实施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将技术的成熟程度作为交付标的的一个

4.技术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

技术合同中包含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不同类型。每一类合同都有其自身不同的特点,在技术咨询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对所涉及技术问题、咨询报告的内容、期限、质量进行详细约定尤其对咨询报告可能出现的虚假、延误问题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在技术服务合同应对工作条件、工作成果等技术事项明确约定。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使用该技术的范围,技术持有人应当保证该技术的实用性、可行性。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经常是对所开发出的技术的所有权约定不明确,对技术成果的后续改进成果的分享方法约定不明确等。

四、 技术合同漏洞及欺诈的防范

1.对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进行严格的科学审查,全面了解该技术的真实性、可靠性、市场价值。

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一般由于其具有先进性,当事人并不太能凭自身的知识了解,但是技术成果不可能违反科学的常理和规律,可以在签订合同前向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鉴定该技术的可行性。对技术标的的考察还应了解该技术实施后可能创造的经济效益、市场范围、是否已实施、实施范围,从而对付出的成本有所衡量。

2.在技术合同中对技术标的的来源和技术的持有人进行考察。

对技术标的的来源进行考察是预防合同欺诈的有效手段,创造技术成果的单位或个人的技术水平决定了技术成果的水平,通过对技术来源和对技术持有人的考察会对技术成果的可信度有所了解,但这只能作为参考对技术成果的技术指标还是应当由专家进行判断。另外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应当对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归属进行考察,以免与非所有权人订立合同而产生纠纷。

3.对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技术成果的实用价值进行综合考察。

技术受让方除对一项技术考察其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先进性外,还应当考察该技术是否实用,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力量能否实施,该技术是否成熟,是否能够马上进行大规模的工业生产,现阶段的社会经济状况是否适用该技术。对一项技术能否控制最终决定着该项技术的能否实施,如果受让人对上述方面的考察中有一项或多项不能确定,那么对合同签订一定要慎重,否则很可能蒙受损失。

4.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对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的支付方式一定要慎重,对违约责任要约定明确,使受欺诈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技术合同欺诈人一般都以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为目标。在技术合同签订中费用的支付,对受让人来说不先支付费用而在合同实施后,根据产品的销售按比例提成或盈利后给对方分配一定的利润,应当是风险最小的一种支付方式。合同欺诈人一般只接受一次性支付,如果对方宁可以极低价格转让也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支付,受让方应当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另外在技术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应当制定的明确详细,为防止合同欺诈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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