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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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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旅游心得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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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晚上,我老爸说明天因为工作要去趟济南,是要去找一位刘大爷,并且说可以带我去玩玩。我一听正合我意,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星期四早上,草草的吃完了早饭后,便踏上了去济南的旅途。路上还以为能睡上一觉,结果还没犯困呢,就先到了。

我们通过与刘大爷的电话得知他在济南的“两岸咖啡厅”,在那里吃饭加谈事,最后到了三点多才谈完。老爸办完事情以后,我们先去找旅馆,因为只准备住一晚上,所以我们打算住个稍好一点的——锦江之星,一晚上七百多,但却是两个人的钱。

旅馆安排好后,我们就打算去逛逛了,但我们在路过大明湖时停住了脚步,直接进去了,之间大明湖好为壮观,岸边落有针叶无数,水面清澈而不见底,波光粼粼;再往里走,忽见一雄伟楼台,走近,见匾上三大字——超然楼。因为进去需门票,所以我只露头看了一眼,却只一眼,许久不忘,因有一壁画,高约三层楼(整栋建筑高约五层楼),精美细腻,金光闪闪,故许久不忘。再走便有游船,买票后我们上了船,这才见识了大明湖的巨大;上岸来,大雨倾盆,我们只得奔回车上。

第二天一大清早,我们又来了趵突泉。进去没两步,先遇一泉,我们踏着过去后,涌泉水洗了洗脸,顿时精神百倍,往前走,大小泉无数,有井型,也有池型,不管怎样,其中泉水皆可饮用。此地建筑与泉水交相辉映,所以有些古建筑也可进入。在出了一栋建筑后,见前方人山人海,将以巨大的方形东西围住,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我便好奇,挤过去一看,是一个大方水池,中间有三股泉水涌出,再向斜对面一望,见有一石块,上写三个大字——趵突泉,我立刻呆了,水深一米五,清澈见底,清澈的让人认为是一米不到的水深,而且泉水能从一米五的水下涌出,说明这泉水涌出的力量大的惊人啊!在水面上看见的水的跃起确实在太壮观了,而且巧的是三股泉水并成一排,一起涌,实在神奇呀!

这次旅行,让我对泉城的历史悠久与宏伟壮观有了新的认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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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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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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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浅议农业展示园的观光旅游—关于生态农业科技的实习感受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旅游,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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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业展示园的观光旅游—关于生态农业科技实习感受

一、  实习目的:

通过观光旅游方面的实习进一步了解绿色植物的生长习性和在生活当中的应用价值,在这个基础上把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与分析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实习时间: 200XX年1月5日——200XX年4月5日

三、实习单位:云南昆明市盘龙区生态农业科技展示园

四、实习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金殿麦冲村

五、实习内容和过程:

盘龙区生态农业科技展示园于XX年开工建设,投资规模1100万元,经过三年的建设,已成为我省一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生态环境美、观光休闲配套齐全,集农业科技、生产示范、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科普示范、商业贸易“六位一体”的现代农业高科技生态展示园。

盘龙区农业科技展示园于XX年10月27日全面完工并正式投入运营。园区建筑总面积为6172平方米。建有1600平方米的标准薄膜展销温室1栋,1548平方米的pc板瓜果园温室1栋,3024平方米的pc板生态餐厅1栋。园区集种植,观赏,餐饮,娱乐于一体,体现了现代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为市民的出游、亲和自然提供了新的场所。园区的 展示园占地35亩,分为采摘园区、示范观赏园区和休闲娱乐园区以及绿色超市四大功能。建园以来,大棚面积达17000平方米,已种植绿化苗木2万余株,50余个品种;观赏食用瓜果品种41个,特色蔬菜和野生蔬菜品种20个。今年引进了五彩番茄、迷你黄瓜、紫色苣菊、红珊瑚、火焰菜、苦苣等15个新品种。目前,已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职工再就业130人,有力地推动了双龙旅游小镇建设工作。 盘龙区农业科技展示园的建成,为盘龙区贯彻落实昆明市发展都市战略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也为双龙片区旅游小镇的发展开创了。

在园区里我主要负责接待来到这里的游客,而每天要接待的人数还是多的,经济效益更是可观的,功能更是多方面的:

1、经济生产功能,农业示范以农为本,是产业化发展的具体体现。

农业是我国必须要发展的产业,当今社会,是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拥有了知识,更需要物质上的满足,也就是温饱问题,我们要把农业搞好还是一件任重道远的话题。发展观我们要严格把握好,发展是硬道理。农业观光属于产业观光的一部分,是一种将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消遣性生态旅游活动,利用规划地有利的自然条件通过规划设计建成各种活动场所,如风景游览、水面垂钓、鲜果采摘、狩猎捕捞、农村风俗体验等活动来吸引游客,带动城郊或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近年来,伴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代农业不仅具有生产性功能,还具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们提供观光、休闲、度假的生活性功能。随着收入、闲暇时间的增多,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渴望多样化的旅游,尤其希望能在典型的农村环境中放松自己。于是,农业与旅游业边缘交叉的新型产业—观光农业应运而生,拓展了农业发展的新空间,开辟了旅游业发展的新领域。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旅游业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产业地位、经济作用逐步增强,旅游业对城市经济的拉动性、社会就业的带动力、以及对文化与环境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旅游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作为国民经济的新兴行业,中国旅游业在发展初期就明确了开发建设的基本方针。一方面坚持对外开放,广泛吸引海内外各界资金;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国家、集体、个人投资建设旅游项目。这种开放的投资方针推动了中国旅游投资市场的活跃和旅游接待能力的提高,为旅游业的繁荣发展创造了条件。尽管旅游业的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和障碍,特别是旅游业管理体制和投资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但总体上看,旅游业的投资环境呈不断优化的趋势。我们的园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示范传播功能,有现代农业高科技的示范,推广和传播职能。

说它具有示范性,是因为,在这里我们还有一个基地,在基地上,我们发展生产,种植养殖多样化,把我们的产品推出市场,在市场上把我们的名字打出去,通过产品来传播我们的旅游示范园。农产品的推广带动了我们经济上的发展,像那些无公害鸡蛋,走进了市场,进入了千家万户,它的名字已经走出了家门,很快传播开来,这一典型的例子足以说明了它的传播性。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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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7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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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诚信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线路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团号: __________________ 。

组团方式:□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 □散客拼团

行程共计: __________________ 天 __________________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出发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途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与标准

交通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餐饮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

项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景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景点游览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甲方自费游览项目(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费用之外另行付费的

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甲方自由活动的时间与次数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乙方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点名称

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停留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

购物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经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

的组团旅行社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的收费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儿童的收费标准为:身高1.4米以上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费;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儿童的收费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

支付时间:□ ①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旅游费用;□ ②签订合同时预付人民币: ,余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乙方最低成团人数: 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乙方延期出团。

2、由乙方转委托其他旅行社组团。

3、改为散客拼团。如费用增加,由甲方补足;如费用减少,则由乙方返还。

4、退团返还团费,乙方应在 日内返还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纳的团费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乙方提醒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甲方选择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 自行投保;

2、 不投保;

3、 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乙方受托为甲方代办保险的,乙方为甲方选择的保险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 ,险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 元 ,保险费: __________________ 元。甲方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二、义务

1、保证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写的各种资料和内容的真实与准确,并对所提供资料及所填写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是正在使用且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无法联系或及时联系甲方而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领队人员、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6、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8、甲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事先未与旅行社签订保管协议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0、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影响侵害团队整体利益行动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应急措施。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二、义务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应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2、在出团前向甲方发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和应急联络方式。

3、为甲方安排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领队证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导游服务类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

5、对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特别要求,为甲方配备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无突发病史和急救方式、有无药物过敏史、应急联络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同一团队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但乙方对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务或者甲方主动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参与合同约定外的购物活动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项目。甲方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9、对甲方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10、积极协调处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乙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协助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有权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乙方已实际发生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减少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予以补足。

5、在行程中因紧急避险所导致费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不同意转团、不同意延期出团、不同意改为散客拼团的,视为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

乙方在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应当在甲方退团的书面通知到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的违约金。

3、因无故不听从乙方及其领队的劝谕或不服从导游、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全部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与乙方出现纠纷时,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发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金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确定取消出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安排的导游未经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终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或差价,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或委托地接社拼团的,甲方在出发前或出发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付违约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转团或拼团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额索赔。

7、与甲方出现纠纷时,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特别约定

1、黄金周旅游的特别约定:

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乙方和甲方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备注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2、第三方责任的特别约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并直接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境游(含港、澳、台)的特别约定:

除合同约定内容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门的要求办理出境游手续。因途经地、目的地的签证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日期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乙方分别授权委托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所为行为视同为委托方的行为。

5、其他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等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备附件:

□附件一:《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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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通讯稿范文例文_新闻报道_网

范文类型:通讯稿,新闻广播,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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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通讯稿范文例文

篇一:NSD旅游通讯稿

为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增强团队的凝聚力,NSD基地特举办了主题为“领略自然风光,共叙三和情”的外出旅游活动。20xx年11月29日,在这秋高气爽的日子里,NSD基地D2级以上人员在门口汇合,兴致勃勃地开始了惠州两日游团队活动。

经过漫长的车程,我们怀抱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了有“天赐白沙堤”的巽寮湾,海风习习,潮来汐往,呼吸着略咸的海风,我们尽情享受自然的馈赠;登上捕鱼的船只,我们过足一把渔夫的瘾;踏浪,戏水,捡贝壳,观怪石,我们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下午,我们参观了天后宫,听妈祖的传奇故事,感受岭南文化的风情。晚上,我们下榻市中心的酒店,期待明天的精彩旅程。

第二天,我们来到素有“苎萝西子”之称的惠州西湖。走过九曲桥,绕过泗州塔,感受苏东坡的文人风采。下午我们抵达哈斯塔特小镇,体味奥地利欧陆风情与岭南文化交融碰撞的奇妙美景。

两天的行程,我们或在途中嬉戏玩乐,或在自然中放松自我。我们感受大海的深沉,领略两种文化的激情碰撞。我们从陌生到认识,从认识到熟悉。在这次团队旅游中,我们领略到了大自然的美景,提升了团队的凝聚力,也让我们去反思,去自省。在工作中我们如何求同存异,如哈斯塔特小镇般碰撞出火花;我们自身,我们的企业如何去如大海般厚积而薄发。让我们在解决问题中不断前进,为公司的继往开来,勇攀高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篇二:旅游通讯稿借鉴

20xx年8月5日,在闵总的带领下,我们带着欢天喜地的心情,在公司门口搭乘了旅游公司的汽车来到了具有典型历史文化气息的古村落——诸葛八卦村。诸葛村是历史上的著名军事家、学者诸葛亮的后裔族人最集中聚居的村镇,其九宫八卦结构的村落布局,堪称为江南古镇中独具魅力的一隅风物。当你身处诸葛村那玄妙、优美的古镇风景中时,“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的诸葛氏传统遗风将充斥心灵最深处。

经过一天的疲劳我们终于来到了我们的休息地,这宾馆里设施不错,关键有电脑,这让我们家属中的小朋友兴奋不已啊!

第2天早上大家吃完早餐,集体去成为中国第七个、江西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三清山。 上山,坐一段缆车,据说三清山索道是世界最先进且最长的,一路过去,在那空中俯瞰山景,一条石径坎于莽莽绿色之中,宛如绵延的飘带。随着缆车的渐渐升高,视野将越来越宽阔,座座小山都落在脚下,有奇峰、有怪石、有美树。

越往上就越精彩,山间云雾撩绕俯看人间烟火,好一幅大自然的绝妙图景,让人赞叹。听着飞瀑传音,那夏日的酷热顿消,下了缆车,要爬一段比较长的且相对平坦的栈道,往上看,一份豪气悠然而生。高山栈道很平坦,沿山势而起伏,越走景色越美,一路上,峰回路转,不时可听到淙淙涧水声和树丛里鸟儿的歌唱。一路美景,清风如酒,让人陶醉。不时会有好客的松树,摸一下你的头,被云遮的山峰显得朦胧而羞涩,轻风晨露滋润过的青松显得越发苍翠欲滴。三清山不但有奇松、怪石、云海,并以其独特的风光给游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里的迎客松随处可见,这里的巨峰、山石更险、更怪,充满灵气,这里的云海更妙、更美,变幻莫测 晚上大家喝着啤酒讲着白天的美景,真是享受啊!

回程的那天,大部队还参观了被当地人称之为"世界第九大奇迹"—龙游石窟。让人叹为观止是洞壁、洞顶和石柱上都均匀的留下古人似乎带有装饰意义的凿痕。走进石窟,宛如时光倒流到远古,然而“入窟尽是探奇者,出窟全变猜谜人”,古人给我们留下的种种谜团,不知哪一天才能和石窟一样浮出水面。 带着疲倦的身躯,我们坐在回程的汽车里也能听见我们的欢声笑语。旅程是短暂的,但生活是美好的!

篇三:职工旅游通讯稿

近日,为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XX项目部利用矿检修停产放假期间,组织优秀员工以“以人为本促和谐,凝心聚力谋发展”为主题的无锡、苏州两日游活动,受到项目部职工的普遍欢迎。

此次行程的第一个景点是中央电视台三国、水浒影视城。这里是首家以影视文化与旅游相结合的主题园,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导游带着我们还原历史,几千年经典文化重现于眼前;汉代,宋代等建筑风格各异,仿佛穿梭于不同时空。先后游览了聚义堂、紫石街、石碣村、清明上河街、宋皇宫、铜雀台、桃园、曹营水旱寨、吴营码头等十几个景点,现场还观看了大型古战争演出“三英战吕布”,讲述当年十八路诸侯讨伐妄图篡位的逆贼董卓时,刘关张三兄弟大战吕布的精彩故事。最后大家在影视城门口合影,留下了美好的一刻。 傍晚到达江南第一水乡周庄,周庄是明代富豪沈万三的故居。在这里职工感受了江南水乡的夜色美景。 第二天清晨,大家集合在了宾馆门口,继续我们此行的第三站苏州定园。定园,位于虎丘山南麓古茶花村内,有苏州最大的园内湖塔影湖,及各类古建筑遗址30多处。定园始建于明代初期,相传为明代开国重臣刘伯温的私宅。定园在历史上曾数易其主,历经多次废弃与重修。大家经过了两个多小时的饱览后,真正感受到了江南历史的浓厚文化。

返程途中,职工兴奋的说,感谢项目部给了我们一次开拓视野的机会,也放松了枯燥心情。回到项目部将会更加努力的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企业的关爱!

篇四:旅游通讯稿

20xx年6月10日,在经过了十四个小时的长途颠簸之后我来到了向往已久的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北京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里不仅仅有诸多学子羡慕的北大、清华等高等学府。在这里同样集中着优秀旅游景点,比如圆明园、颐和园、故宫、长城、奥林匹克公园等等。

经过旅途的疲劳我们终于抵达了好朋友的学校,在熟悉了周边环境,吃过接风的午餐之后,我们决定修养身心,为第二天的游玩做好准备。 第二天一早我和同行的伙伴们已经迫不及待的收拾好了东西,集体去学校的食堂吃过早餐就出发去学校门口等公交了。不得不说,北京的交通是我所见过的最神奇也最伤脑筋的交通。我喜欢北京的地铁,在地铁里大家都是一副忙碌的状态,有人玩游戏,有人读书、有人闭着眼睛听音乐,地铁就这样一直向下运行,不断的有人上来、下去,似乎周围的世界一直是安静的,大家也都是陌生的,站与站的距离不过一分钟的路程,当我坐在地铁里如此神速的攻略北京的时候觉得诺大的北京也不过如此。北京的公交车司机可能是中国所有城市最有耐心的师傅吧!面对动辄就堵的水泄不通的道路,看前方的司机师傅,没有鸣笛,没有躁动,走一段,停下,再走一段,再停下。如此反复,却是一脸的坦然。这让初来乍到的我倒十分不淡定起来。

到达奥林匹克公园,有国际友人友好示意帮忙拍照,口语不太好的我很热情的去帮忙,末了还和国际友人一起合影留念。背景是无数次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的鸟巢和水立方,还有北京湛蓝如洗的天空。

当我站在天安门广场,看国旗班的战士在风中英姿飒爽的排队从眼前经过,队伍整齐,脚步响亮。这一刻的天安门广场无比的静谧,广场前的车流静止等待,面对冉冉下落的国旗,之前所怀疑的中国人的凝聚力在这一刻无比靠近。小学时候最简单的歌谣在我心中唱响“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

背着大包穿行在北京的大街小巷,感受北京人民的日常生活。去王府井小吃街,吃平生以来最贵的冰糖葫芦,看外国人被精通外语的小贩无情嘲弄,最后才看到在这里水煎包一个五元。还有免费的京剧表演。

北京的牛街,是北京的回族最集中的地方。这里有许多地道而好吃的北京小吃,并且价格适宜。第一次吃驴打滚、吃烤鸭、吃果脯,第一次在大街上听到纯正的京腔。

去爬了长城,在烽火台上看远处的长城蜿蜒曲折,想象在古代通信十分落后的条件下我们的祖先为了民族的安定和团结是如何修葺的如此浩瀚的工程,战争累累的年代,又是怎样通过烟火传递信息击败试图入侵的敌人。“不到长城非好汉”的豪言壮语还在耳边回旋,提醒我们珍惜现在拥有的安乐和谐的新生活。

在北大的校园拍照,路遇行色匆匆去上课的学生,她礼貌停下避开等待,然后一溜烟的奔向教室。先生笔下的未名湖,不减当年的风情万种,湖畔的塔影矗立了有多少年不得而已,在这样的时刻依旧美丽。北大校园,古木丛生,没有可以的修剪却显得愈发的与众不同。校园里很多年的老屋子,禅房一般,安静而神秘,悬挂了破败的气息。初入清华园,走不了几步,就是用木头做成的椅子,没有经过加工,只是把粗壮的木头从中间劈开,加上简陋的两条铁腿,便成了路边的风景。传说中的学堂,不似我们的校园都是新兴的设备,发黄的课桌,吱呀作响的木门。还有无数次在课本里见过的红楼绿地,以及太阳光下熠熠发光的清华园。

短暂的四天,让我喜欢上了这个城市,这里的年轻人们充满了斗志。他们不停地奔波在路上,快速地汇入行色匆忙的公交或地铁,然后消失在人海,这座城市叫北京,它的另外一个名字叫奋斗。北京之行结束了,对我来说,无论是体能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充实。快节奏的都市的生活让激发我更加努力的去挑战自己,朋友的陪伴让我更加理解友谊的弥足珍贵。在旅行中收获,在旅行中成长,这样的青春我们注定不会孤单。

篇五:通讯稿范文

20xx年5月20日晚,湘雅医学院前坪广场上灯光四射,激情飞扬。由湘雅医学院长学制主办的“青春·炫”健美操大赛在这里成功举行。长学制低年级的16支代表队在比赛中发挥所长,尽情展示,为全场观众奉上了一场青春时尚、激情四射的健美操表演。

莅临本次大赛的领导有中南大学副校长兼湘雅医学院院长田勇泉教授,湘雅医学院书记、常务副院长肖平,医学教务办主任易露茜,湘雅医学院团委副书记杨飞龙,湘雅综合办主任龙大为,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赵永正,湘雅医学院党委副书记谷蔚琼,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管茶香教授,长学制办公室主任丁红姗老师,以及各年级办公室的老师们。

比赛在田校长的精彩发言中拉开了序幕。田校长肯定了健美操是融体操、舞蹈、音乐于一体,具有高度艺术性的一种新的运动项目,田校长同时希望长学制同学以这次健美操大赛为契机,将体育运动融入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并且对长学制将校园文化和社区文化结合在一起表示了高度的赞赏。 比赛中选手们身穿五彩缤纷的比赛服,踏着激昂动感的音乐节拍在比舞台上完成了一套套精心构思的动作,为观众带来美的享受。16支代表队风格迥异,将音乐和艺术完美结合,诠释了朝气蓬勃的青春魅力,展示了长学制同学的多才多艺。开场象征奥运精神的火炬式造型和新闻联播熟悉的音乐让我们倍感亲切;吸收了牛仔舞,街舞,搏击等元素的表演则更展示了动感风情;还有富于创意的竞技啦啦操,可爱至极;而融合了街舞、HIP-HOP舞蹈元素等流行元素的热舞健身操,更添动感激情;还有将跆拳道与搏击融于健美操之中,动中有静,刚中带柔。动感的音乐,整齐的动作,敏捷的身法,活力的跳跃,长学制同学们酣畅淋漓地表演,秀活力,展青春,赛水平,争上游,舞出了一道道绚丽多姿的风景线!青春闪耀让我们激动不己,花样年华则让人回味无穷,月光精灵使人感叹,我要我的Young 更加精彩,而Miracle Sunshine和Happy dream更是两次引领欢呼的高潮,还有让人沉醉的银色旋律和灵动的力量。激情与豪迈辉映,和谐和动感相生,火热的场面吸引观看比赛的观众达到两千多人,创湘雅参与人数之最。

比赛最后决出一,二,三等奖,口腔0401班独树一帜的“啦啦操”表演,“Happy dream”技压群雄夺得冠军,临床八年0501班“我要我的Young”和八年制0403班的“Miracle Sunshine”获得二等奖,临床八年0402班的“月光精灵”等三个班级获得三等奖,并由颁奖嘉宾分别为获奖班级颁发奖状及奖品。

本次比赛展现了长学制同学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培养了同学间团结友爱携手共进的良好作风,弘扬了百年湘雅文化和湘雅精神,发扬了青春奥运阳光健身的宗旨,受到了老师,同学和到现场观看的众多群众们的一致好评。点评嘉宾易露茜教授也高度肯定了长学制在拓展医学生素质方面做出了示范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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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策划书_策划书范文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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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策划书

我是云南人 当然建议到云南旅游

第一天

交通:重庆飞往香格里拉

游览:独克宗古城

住宿:香格里拉实力酒店、龙凤祥酒店 或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机票800+餐100+住宿200=1100

第二天 香格里拉游览

交通:租车

游览:松赞林寺 普达措

住宿:香格里拉实力酒店、龙凤祥酒店 或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车50+餐100+住宿200+景区门票及防寒服、氧气等 350=700

第三天 香格里拉-丽江

交通:租车

游览项目:沿途游览小中甸草原+虎跳峡+古城泡吧

住宿:丽江古城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车100+餐100+住宿100+景区门票 100=400

第四天 丽江

交通:租车

游览:玉龙雪山+印象丽江+束河古镇

住宿:古城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车50+餐100+住宿100+景区门票及防寒服、氧气等 350=600

第五天 丽江-西双版纳

交通:飞机

游览:漫步丽江古城 游览万古楼黑龙潭等景区 晚上飞往西双版纳景洪

住宿:景洪世纪金源大饭店

预算(每人):机票800+车50+餐100+住宿200+景区门票50=1200

第六天 游览西双版纳

交通:租车

游览:傣族园+热带植物园

住宿:景洪世纪金源大饭店

预算(每人):车100+餐100+住宿200+景区门票等 300=550

第七天 西双版纳-重庆

交通:飞机

游览:无

住宿:无

预算(每人):车1300+餐100=1400

合计预算:5950

以上计划酒店、餐标定的比较高,版纳、香格里拉基本上也是考虑租车游览 比你的预算超了近一千元  仅供参考 实际情况可能根据你自己的情况再调整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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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县旅游局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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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工作计划

以“三大创建三大提升”为目标,狠抓十项重点工作,主动迎接挑战,迎头赶上,奋力实现旅游加速发展,力争全县接待人数1000万人次,综合收入65亿元。

(一)开展三大创建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我县是全市首批三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县,全域旅游是推动旅游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的重要方式,是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旅游发展理念和模式。

省旅游经济强县创建工作。去年我县就启动了旅游强县创建工作,去年以来一直以创建为目标,现在基本达到了旅游经济强县的必备条件。

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今年才启动这项工作,经过积极争取,我县与金寨、霍山等共同以大别山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进入入围名单。

(二)着力三大提升

景区品质提升。加大现有5个4A景区品质提升力度,完善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服务功能,开展旅游厕所管理行动,着力提升景区管理水平。

服务质量提升。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加大旅游培训力度,实施旅游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开展文明旅游创建活动,加强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品牌宣传提升。整合全县宣传资源,加大“三生福地、净土岳西”品牌营销宣传,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媒体跟进”的宣传营销模式。

(三)十项重点工作

1、强化旅游规划管理。编制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规划,力争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等规划衔接;加大景区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对不按景区规划或专家论证的项目坚决不准新建。

2、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抓好专项基金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彩虹谷5A景区创建、司空山文化旅游综合项目建设。继续抓好旅游项目专项基金申报争取工作。

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河图旅游集散中心、县城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黄尾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新建一批停车场、旅游公厕,完善标示标牌工作。

4、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培育3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和80乡村旅游示范点,做到每个示范村都要有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乡村旅游体验基地。培育一批“岳西人家”农家乐示范户。鼓励每个乡镇都创新举办“油菜花节”、“荷花节”等乡村节庆活动。

5、抓好旅游扶贫工作。按照“十大产业”要求,做好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以“吸纳就业、劳务用工、土地山场流转收益、销售农副产品、带动发展农家乐”等五种模式带动8000贫困人口脱贫。

6、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创新谋划第十届映山红旅游文化月活动,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继续拓展武汉、南京、上海等周边客源地市场,充分利用好“互联网+”,发挥融媒体、全媒体优势,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营销体系。

7、旅游商品生产工作。积极组织岳西翠兰、养生布鞋、工艺被申报国家和安徽省必购旅游商品和“五进”示范点,补齐旅游购物短板。

8、智慧旅游建设工作。结合“智慧岳西”建设,完善“岳西旅游通”手机APP平台建设,做到“一机在手,游遍岳西”。

9、健康旅游建设工作。结合大健康产业合作建设,推进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力争创建1-2个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养生养老基地、“候鸟村”度假基地。

10、旅游人才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好省旅游学校选派干部挂职帮扶的机会,加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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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旅游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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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国际机票专属优惠

甲方购买国际机票、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二、国内旅游专属优惠

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三、国外旅游专属优惠:

甲方组团人数达_________人(含)以上、委托乙方所办理之旅游团体:

a.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b.致赠国际电话卡一张。(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甲方参加旅行团体之人数未达_________人、报名参加乙方或其他旅行社所组之旅游团体、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四、本合约之甲方须提供证明为其身份证明文件影本。

五、本合约依政府司法机关之相关法令订定、一式两份、并由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为凭。并以诚信为最高处理原则、上述之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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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华东五市旅游考察报告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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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五市旅游考察报告--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华东五市旅游考察报告

10月23日到10月28日,江津市旅游局、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机关、单位、村(居)共27人赴华东五市进行旅游考察。在6天时间里先后参观考察了杭州、无锡、苏州、上海和南京,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使我们感受颇多、收获很大,触动很深。 一、华东五市旅游发展的概况 华东五市旅游资源丰富,人文景观独特,是江南鱼米之乡,山清水秀之处,历史文物之都,名人荟萃之地。华东五市(苏州,无锡,南京,杭州,上海)这条旅游线将都市风光线与名山名水融为一体,是集风景名胜游,文物古迹游、佛教文化游为一线。华东五市地区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该地区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先导产业来发展,作为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发展经济、改善环境的助推器。 1998年10月,南京、无锡、苏州、上海、杭州作为54家全国第一批申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列的城市,经国家旅游局考核、检查、验收,同时被授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且在考核得分上位居全国前列。近几年来,华东五市先后确定了大旅游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思路,在旅游产业定位、旅游规划、资源开发、市场管理、市场促销等方面摸索出一些可借鉴的经验。2002年,上海、杭州、苏州、南京、无锡旅游总收入分别是1182、294.3、198、220.4、150亿元,占GDP的比重分别是21.8%、16.5%、9.5%、17%、9.4%。近年来,华东五市旅游收入又有大幅度的提升,而江津市旅游经济总量小,旅游产业规模虽得到一定发展,但旅游经济总量还很小,只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4%。 江津要在新一轮的发展潮中,寻求经济发展新的突破点,在打造渝川黔旅游“金三角”这艘“生态航母”中发挥好龙头作用,更要发挥“拿来主义”的精神,科学地借鉴华东五市发展旅游业的成功经验,把我市的旅游业做强做大,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加快实现建设“两地一中心”的宏伟目标。 二、华东五市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 我们可用七句话来概括华东五市旅游的经验:自然风光优美是前提、思想观念更新是基础、景区特点鲜明是关键、旅游市场规范是重点、管理体制科学是难点、文化底缊深厚是核心、科学技术支撑是动力(如上海)。  (一)在产业定位上确立了发展大旅游的思想。 南京市的旅游产业定位于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无锡市则定位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产业中的重点支柱产业;苏州市定位是国民经济的重点支柱产业;上海市定位是第三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杭州市定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各市在城市定位上,突出了旅游产业的重要地位:南京市是“六朝古都、十朝都会,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无锡市是“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区域性交通枢纽,著名的旅游胜地”;苏州市是“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杭州市是“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上海市是“西太平洋沿岸国际旅游中心城市”。 (二)在城市规划上体现了大旅游的发展思路。 华东五市坚持城市规划与大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城市规划中充分体现大旅游发展规划因素,以保护旅游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南京市政府成立的“市旅游指导委员会”下设“旅游规划委员会”。该委定期会同计委、规划等部门对旅游项目论证审批;上海市形成了“旅委”与计委、规划部门集中审定表决旅游改扩建项目的议事制度;苏州市在旅游立法中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应当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审核同意后,再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并规定县级市、区的旅游建设项目应当报苏州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苏州市政府在建设发展中,为保护苏州古城及古典园林风貌,作出保留旧城区、建设新城区和工业园区的决定,使苏州古城、古典园林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了充分保护,使苏州旅游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杭州市政府也明确提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依法开发、体现特色、合理利用、科学保护”的原则,必须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三)在市场管理上实施了依法综合治理的措施。 华东五市认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是保证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此、旅游主管部门采用联合公安、工商、市政等部门综合执法等形式,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成效。南京市旅游指导委员会下设“旅游管理委员会”,其职能就是负责协调公安、工商、市政等部门,对旅游市场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无锡市政府针对日趋升温的“一日游”市场,专门颁布了《无锡“一日游”公告》,并责成各景区(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对景区点及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管理,依法整治;杭州市建立“一日游”经营活动专项审批制度,有力地维护了当地旅游市场秩序。 (四)在旅游资源开发上形成了社会办旅游的局面。 杭州市在景区点的建设上,市政府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倡导内资外资、国有民营一起上,并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政策扶持。三年内就共投资40多亿元人民币,建设了宋城(有天灯节,宋城歌舞演出等)、未来世界等一批文化品位高、具有高科技内涵的新景区,打造了“层层叠叠山、弯弯曲曲路、高高低低树、叮叮当当泉”的特色,形成了旅游资源开发的良性循环,并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苏州全市60多家星级宾馆,有90%都是利用外资、吸收内资兴建的,社会资金在旅游饭店业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江苏仅灵山寺一个景点,就投入了2个多亿进行着力打造。“桨声灯影连十里,歌女花船戏浊波”的秦淮河,由于历史的变迁,昔日繁荣景象早已不复存在。1985年以后,江苏省、南京市拨出巨款对这一风光带进行修复,秦淮河再度成为我国著名的游览胜地,夫子庙恢复了“梨花似雪草如烟,春在秦淮两岸边,一带妆楼临水盖,家家粉影照婵娟”的繁华景象。 (五)在旅游产品上突出地方特色创名优品牌。 华东五市在旅游六要素“行、游、住、食、购、娱”中充分体现本地文化特色,用特色文化包装旅游、包装城市。充分体现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间天堂”杭州西湖全力打好了白居易,苏东坡,白娘子传奇等文化品牌,其中“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名句为其增色不少。乌镇水乡古镇凭借水阁而天下闻名。南京市政府依托“六朝古都,十朝都会,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利用国际互联网、中央电视台1—7频道等各大媒体,隆重推出“南京国际梅花节”,南京的花车巡游驶进了上海滩,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培育和发展当地饮食文化,使秦淮河美食文化形成南京旅游的一大特色。苏州向世界推销“三古一湖”(古城、古典园林、水乡古镇、太湖),在住、食、购上充分展示吴文化的特色,即住——古典园林饭店,食——吴越菜,购——苏州工艺品、苏绣等,同时,举办国际“苏州丝绸节”推销苏州旅游;无锡充分挖掘本地旅游资源,推出中国第一桥——江阴长江大桥、神州第一佛——灵山大佛、华夏第一村——华西村、太湖第一渚——鼋头渚;上海着重推介都市旅游(都市风光、都市文化、都市购物);杭州以“三江两湖”树立杭州旅游形象。夫子庙、“闻钟声,烦恼清,智能长,菩提生”的寒山寺、“夫妇归田隐居”的藕园等无不如此。通过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形象包装,使华东五市旅游形象充满个性化,城市充满个性化。近几年来,华东五市海外旅游者人数、创汇收入连年攀升。 (六)在政府主导上给予政策扶持。 上海市政府为发展都市旅游,建立旅游“两委体制”,采取征收旅游企业旅游附加税的政策,保证上海旅游发展基金,同时,市财政每年拨款5000万元,用于上海旅游促销;南京市政府从第三产业发展基金中列支1000万元每年递增15%用于发展南京旅游业;杭州市政府制定了按全市饭店利润的10%征收旅游附加税的制度,每年征收13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基金;苏州市每年旅游市场促销费为500多万元。 (七)在城市环境建设与治理上为大旅游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华东五市旅游业发展得益于基础环境建设与治理。上海市政府为开辟“黄浦江夜游”旅游项目,动用巨额资金搬迁上海外滩所有货运、军用码头;南京市政府近年来改造了60多条道路,实现绿、亮、洁、美,投入4000多万元治理秦淮河、玄武湖;无锡市政府近年来投入巨资改造、扩建通往景区点道路50多条。此外,在城市的建设上,着眼于树立国际大都市的形象,与国际接轨,在旧城改造和建设中,考虑了盲人和残疾人的设施建设,也考虑国内国外游客方便,设立了中英文对照指示方向的路牌等。华东五市从抓城市环境建设、治理城市环境入手,创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增强了城市旅游的可进入性,有力保证了大旅游的发展。 近几年来,华东五市海内外旅游者人数、创汇收入连年攀升。对比之下,江津旅游产业发展结构不平衡,地方特色不突出,“吃、住、行”要素所占比重较大,“游、购、娱”结构不尽合理。游客构成单一,周边游热,国内游冷,国际游几乎空白。 三、华东五市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景点的环保和水质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如雨花台的环境不够优美,乌镇和藕园的水质存在污染问题。 二是部分景点存在幽默式的“宰客”。我们到达乌镇时,在外买矿泉水,一瓶一元钱,一件24瓶要24元,买3件却要75元,而且是要买就买,不买就算了。 四、江津市旅游发展的差距及原因 (一)城市打造缺乏个性。 旅游业是以城市形象、城市特色为品牌。城市形象建设是发展旅游业成败的关键因素,旅游业建设重在突出城市的个性。比如,苏州是以古典园林为标志、千年古城为依托、吴文化为内涵突出城市的个性化,以此定位城市形象。 江津旅游资源丰富,是重庆旅游资源大市之一。形成了“一山二联三居四园四镇”(“一山”是指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四面山;“二联”是指天下“第一长联”和“第一奇联”;“三居”是指聂帅陈列馆和旧居、陈独秀旧居;“四园”是指大圆洞、云雾山、临峰山、滚子坪省级森林公园;“四镇”是指中山、塘河、石蟆、白沙四大历史文化古镇)的旅游格局,文化旅游异彩纷呈,有开国元勋、有革命志士,更有墨客骚人、“三教”文化,有蜚声中外的“四大文化品牌” 等。但由于我们长期没有注意塑造城市的个性,旅游发展缺乏准确定位,旅游资源核心价值不突出,缺乏大策划,旅游目的地形象塑造不够,旅游产品较为单一,文化资源挖掘不够,历史文化景观打造乏力,缺乏休闲度假、商务会展、美食购物、文化娱乐、民俗风情等丰富多彩的旅游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因此,要构建我市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发展格局,关键在于挖掘内涵,突出特色创新,把城市建设和帅乡文化融合在一起,用文化包装城市,形成具有帅乡品味的旅游特色。 (二)宣传促销缺乏创新。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江津的旅游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今年新华集团入驻四面山投入旅游开发,为四面山旅游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但江津乃至重庆的旅游业还是相对滞后。创新的宣传促销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是塑造旅游品牌,打造旅游形象,提高知名度的重要手段。“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西湖闻名于世。这次我们在途中给江苏的导游提起江津四面山,虽然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但他这个“老导游”也没听说过。四面山在成渝两地之外为什么会“寂寂无名”呢?主要原因是缺乏有创意的包装和宣传,没有形成鲜明、独特的形象。因此,要强化宣传、推介、促销意识,用一系列好的创意确立江津的旅游城市形象,同时把江津介绍给外面的世界。 (三)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华东旅游业发展快,主要原因是政府在基础建设上舍得投入,同时,把旅游投入列为经常性政府支出。如南京市政府从第三产业发展基金中列支1000万元,每年递增15%用于发展南京旅游业。杭州市政府制定了按全市饭店利润的10%征收旅游附加费的制度,每年提取1300万元作为旅游业发展基金。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地方都舍得投入资金发掘独特的旅游主题,形成我有人无的旅游项目优势。比如,杭州的茶文化旅游主题和江南水乡文化旅游主题等等。我们江津的旅游业投入明显不足,特别是发掘旅游主题上的投入严重匮乏。旅游基础设施比较差,同时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形成旅游大格局。在旅游主题的开发上,四面山过去基本空白,人有我有的项目,我们不精。今年新华集团进驻四面山后,把四面山定位为“丰富多彩、风情万种之山”,主要特点是:千瀑千姿、赤壁丹霞、先巴文化、原始森林。但人无我有的项目,我们没有很好地开发。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四面山为代表的绿色旅游,以聂荣臻元帅陈列馆和陈独秀旧居为代表的红色旅游,以聂荣臻元帅陈列馆和陈独秀旧居为代表的红色旅游,以“天下第一长联”和“天下第一奇联”为代表的楹联文化旅游这些都是江津的独特资源,但至今没有形成独特的旅游主题。 (四)旅游市场很不规范 从华东五市回来,我们烈感受到规范旅游市场,建立行业协会的重要性。目前,四面山正处于旅游市场的培育阶段,失信的事,欺客宰客和相互杀价行为恶化了人际关系,影响了四面山旅游的健康发展。华东五市的旅游产品全是一个价,一致对外,不会给你讲价还价。我们到达乌镇时,在外买矿泉水,一瓶一元钱,一件24瓶要24元,买3件却要75元,而且是要买就买,不买就算了。有点“宰”的味道,但却折射出市场的统一性。反观江津四面山,相互杀价行为比比皆是,恶化了旅游环境和市场。 五、对江津旅游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抓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培植一批旅游精品。 随着旅游市场的逐渐成熟,以数量扩大为目标的粗放型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要求旅游资源的开发向深层次、质量型和内涵丰富型发展。江津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资源,这是江津发展旅游业的先天优势。但从实际来看,还有很多景点存在功能单一、品位不高等问题。如朝源观等,由于缺乏深度开发,内涵不够,而显得平淡无奇。在旅游产品的开发上,华东每个城市都有地方氛围浓郁的特产。如杭州西湖龙井茶,无锡酱排骨,南京盐水鸭等无一不让游客心动。江津四面山也有不少土特产,比如老腊肉等,但大都没有在包装上下功夫,没有形成与当地文化、风土人情相联系的富有传奇色彩的精品。这些富有地方特色的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实在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二)抓宣传,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促销的广度和深度,树立江津新形象。 面对激烈的竞争市场,加大市场促销力度和深度,是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一个好的商品需要好的推销术,旅游产品更是如此。江津要依托各种活动载体、现代新闻宣传媒体,筹划热点,精心包装,制造轰动效应,刺激旅游消费热点,培育品牌,吸收游客,不断拓展周边客源市场。以四面山的山色风光为依托,精心布局大旅游圈,推出江津旅游的拳头产品。 (三)抓精品,调整旅游结构,扩大产业规模,不断开发旅游精品项目。 深入挖掘区域旅游资源,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充分发挥四面山观光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高品味、高文化内涵的特色文化旅游。以“四大历史文化名镇”和聂帅陈列馆及旧居、陈独秀旧居为中心,打造几个江津叫得响、打得出的旅游精品,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游客来江津旅游。(全文共6116字)                       200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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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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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旅游(不含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出境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出境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出境社、境外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约定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出境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8)购物安排(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出境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出境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出境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出境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出境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出境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出境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出境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出境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出境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出境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出境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出境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出境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另行付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境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出境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出境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出境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出境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出境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出境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出境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出境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出境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境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出境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出境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出境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出境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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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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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a)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b)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甲方无故退团,乙方可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退房损失费等)。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内容包括:团号与团体人数、日程、路线与主要游览点、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标准、住宿标准、购物娱乐安排、_____金额、预付款数额、导游服务、应交纳团费总额、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的赔、偿方式及数额、特别说明。

3.乙方在业务宣传手册、店堂告示及公开广告所刊载或规定的内容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4.为保证甲方的旅游安全,乙方应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团报价中含此_____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a)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b)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待业规定的。

2.甲方若故意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见知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c)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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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4-0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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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确保服务质量,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旅游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甲方应详细了解咨询有关旅游事宜,乙方应全面详实告之。

第二条 收费标准

成人应交旅游费______元/人,______人计______元。

高于1.1米的儿童按成人收费标准收费;低于1.1(含1.1)米的儿童由甲乙双方协商收费______元/人,______人计______元。对未按成人标准交纳旅游费的儿童不提供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旅游费总额为______元。

甲方在报名时应支付预付款为__________元(预付款一般不低于旅游费总额的30%),余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包含的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2.《旅游行程表》所列的交通费。

3.《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等级酒店的房费;单身报名或不能与其他人同住者所需单间费。

4.《旅游行程表》所列的游览景点的第一门票。

5.《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餐饮费(不含酒水)。

6.导游服务费。

7.机场建设费。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二、旅游费不包含的项目

1.旅途中火车、轮船等城市间交通工具上的餐费。

2.行李托运费。

3.酒店内除房费以外的个人消费。

4.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

5.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

6.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

7.《旅游行程表》以外的活动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旅游行程与标准

一、主要事项:

团号与团体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观光景点:见《旅游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娱乐(次数/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人员及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第五条 出发时间和地点

本次旅游活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出发时间、地点__________。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也未能中途加人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出发当日单方解除合同,适用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

目的地接站时间、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乙方未在以约定时间、地点或未采取约定方式接站的,视为乙方出发当日单方解除合同,适用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

第六条 合同变更和转让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

二、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三、本团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不改变服务内容、不降低标准的条件下,可将甲方交由其他旅行社拼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次旅游的要求真实有效地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

2.甲方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己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丢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当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旅游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风土人情。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及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全陪导游服务。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次数安排甲方到定点单位购物、娱乐。

4.乙方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提醒甲方自愿投保其他旅游保险。

5.未经本团全体游客同意,乙方不得接纳第三方游客。

第八条 违约和赔偿

一、甲方违约和赔偿

1.甲方在出发当日的7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的6-4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的3-2(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在约定时间交齐旅游费的,每延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滞纳金。

3.甲方非因第九条规定的情形自行离团或无故不参加旅游行程表中的某项活动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本合同金额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和赔偿

1.乙方在出发当日的7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的6-4天(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的3-2含当天)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解除合同的,应赔甲方本合同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非因第九条原因造成行程延误,并造成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的,应承担因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费用,支付本合同金额的_____%的违约金。

3.行程中,乙方无正当原因弃置甲方的,应退还未完成的旅游项目的费用,并承担未完成的旅游项目的费用一倍的违约金,还应承担甲方遭弃置期间支出的必要费用。

4.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疾病而不能继续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旅游费余额;疾病情况处理依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有关规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投诉中心(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诉;也可就争议申请__________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和解决方式

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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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海南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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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浙f17-20__-02

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国内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日游,共晚天。自年月日地点出发至年月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2、住宿饭店标准。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日交给甲方。

7、导游服务内容包括: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

《旅游行程》

团号

导游姓名导游证号码联系电话

第一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二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三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四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五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六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七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八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九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备注:旅游时间超过九天的,乙方按照上述规定,制订具体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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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行社旅游计划书_计划书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行社,旅游,全文共 3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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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旅游计划书

一、公司摘要

重庆巴渝风国际旅行社

总经理:陈晓勇

财务主管:廖亚兰

营销部经理:陈大洪

公关部经理:洪红

人力资源部经理:李荛琦

主营产业:旅行社

主营产品和服务:以“绿叶不忘跟的恩情”为主题口号,开展“寻根-探亲-红色圣地-民俗风情-展望新重庆”等一系列主题旅游活动,旅游计划书范例。并承办国际国内外旅游项目,代办机票,船票,火车票,代办护照,代订课房餐饮等服务。

竞争优势:1、本土优势 2 、差异性营销战略

成立时间:**年10 月1日

地点:乌鲁木齐北京北路15 号

联系电话:联系人:陈经理

公司宗旨:一切为了游客,为了一切游客,为了游客一切。

公司目标:争取第一年接待游客达5000人,促进两地之间的交流与发展。

二、竞争情况及市场营销

我们做了非常细致深刻的市场调研,目前乌鲁木齐旅游市场大概有150 个左右的旅行社,基本已经处于饱和状态。许多旅行社效益下降,面对激烈的竞争,很多旅行社只是一味的打价格战。我们作为新进入市场的旅行社,要打倒对手,应该在营销策略,理念,战略方面独树一帜,别出心裁。

比较新老旅行社的优势劣势:

那些老旅行社的优势在于,先进入市场,对与旅行社业务相关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比较熟悉。他们大多采取无差异营销战略,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节约了成本。因为无差异的广告宣传可节约促销费用。不进行市场细分,也减少了市场调研,产品研制与开发,以及制定多种市场营销战略,战术方案带来的诸多开支。

但也该看到,游客的需求和偏好具有极复杂的层次,某个产品受市场普遍欢迎是很少的。即便能一时的赢得某个市场,但竞争者之间如此仿照,就会造成市场上某个部分竞争非常激烈,其他市场部门需求却未能满足的后果。

而我们的优势在于,我社的总部设在重庆,这里是新疆乌鲁木齐分社,我们针对新疆市场开发的旅游产品,由于本土的优势,会在价格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一般竞争者很难与我们竞争。

再者,根据乌鲁木齐旅游市场的现状,我们采取差异化的营销战略,正好满足那部分没有被满足意愿的游客群体。我们这次开发的产品,采取主题营销的理念,是以“绿叶不忘跟的恩情”为主题口号,开展的“寻根-探亲-红色圣地-民俗风情-展望新重庆”等一系列主题旅游项目。

根据我们调查,新疆的外来人口中,来自重庆,四川的占了很大部分。很多人一别家乡几十年,对故土怀有深深的眷念。他们在新疆安家立业,稳定下来后,都希望有机会携家带子,重回故土走一遭。我们紧抓这一目标群体,认为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根据市场调研分析结果,我们还在营销方面做了以下策略:

1、注重整体旅游产品的设计和产品的创新设计。创新是旅行社发展的灵魂。

2、市场定价要充分考虑到成本,市场,营销目标,政策,产品品质等因素,在定价策略上采取满意定价法,既保证获得一定的初期利润,又能被广大游客接受。另外在心理定价策略上,可采取吉祥数定价策略,根据人们对数字的的迷信和禁忌采取策略。

3、促销。将有关旅行社及其产品的信息,通过各种宣传,吸引,和说服的方式,传递给目标消费者,促使他们了解并信赖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引导他们购买,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我们可以制作一些非常精美的旅游宣传小册子,或请专业人员设计全面周到具体的网页,以方便游客了解最新消息。

总之,旅行社之间的竞争是相当激烈的,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要有优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由于科技的进步,以硬件为手段的竞争在市场竞争中收效不大,且容易被竞争对手效仿。因此我们认为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主要是以服务为基础的软性竞争。我社将本着一切为了游客,为了游客一切,为了一切游客的宗旨,真诚的为游客服务。

三、旅行计划

日程安排 城市 交通工具 观光内容 住宿

第一天 乌鲁木齐—重庆 飞机 北温泉,重庆人民大礼堂 重庆宾馆

第二天 重庆 豪华旅游巴士 瓷器口,红岩村,渣滓洞白公馆,大都会购物广场,南滨路火锅名吃 重庆宾馆

第三天 重庆—永川—大足—重庆 豪华旅游巴士 茶山竹海,重庆野生动物园,大足石刻, 重庆宾馆

第四天 重庆—奉节 豪华客轮 酆都鬼城,石宝寨,张飞庙,白帝城 奉节宾馆

第五天 奉节—武汉 豪华客轮 长江三峡(瞿塘峡,西岭峡,巫峡)悬棺,神女峰 湖宾花园大厦

第六天 武汉—乌鲁木齐 软卧 赏沿途风光 火车

四、公关部计划书

我部位处旅行社前端,是我旅行社形象代言,我们坚持“一条龙服务,随时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工作计划《旅游计划书范例》。我们的24小时在线服务热线为:

张小姐

我部机构功能主要有:拟订旅行社公关计划,指导本部门工作,协调部门与旅行社与外部有关组织关系,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提供各种信息咨询。

我部计划共分六个部分:

(一 )公关人员素质要求:

职业道德 :真诚,可信,乐于助 人,无私,勤奋努力

公共意识 :具有情感意识,创新意识,形象良好,公众人士形象

心理素质 :乐观,自信,坚强,开放兼容

沟通能力 :积良好的口头,书面,形体能力于一体

处事态度 :坚持创造快乐和谐的工作,处变不惊,临危不乱

公关主体个人化:培养我旅行社的金钥匙人物

旅行社形象主要体现在顾客心中,优秀接触的服务人员可以为旅行社带来好的名声,现在个企业都培养各自的紧钥匙任务作为企业形象代表。

(二.) 公关客体:

1.与各宣传媒体和地边旅行社协调发展,前者加强宣传,后者共同进步

2.新疆旅行社众多,但主营“新--重”游的占少数,因此,在这条线路上我们有足够的空间做得更好.

3.支持政府部门的工作,正常纳税,不违纪违法,争取各种优惠政策。

4.与酒店,交通,景点,景区消费场所协调发展。

(三.)公关手段:

1.信息宣传:大众传播媒体,树立企业形象,与记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宣传与我旅行社有利资料。

2.收集信息:舆论监督,民意测验,在我旅行社进行的民意测验调查中。72%的人愿意到重庆去游玩,这证明了我们研制开发的路线是可行的。

3.联络情感:通过赠送纪念品等方式,加强我们与顾客间的联系,争取回头客和赢取潜在客人的好感。

4.优化服务:网上购票,咨询;电话咨询;各种宣传单,方便游客了解我旅行社。

5.服务社会:参加公共活动,资助社会福利,提高社会知名度。

(四).收集八方信息:

1、我社形象:知名度,美溢度,支持率

2、产品信息:主营“新-重”“寻根探亲-红色圣地-民俗风情-展望新重庆”

3、公众信息:

公众年龄: 18-25 23%;26-40 40

%;41-60 22%;60以上 15%

文化程度:高中以下,13

%;大专,30%;本科以上,40%

性 别:男,42%;女,58%

4.公众需要:团体游,个人出行,家庭出游,全包价,办包价;对吃,住,行,风俗习惯的不同需求。

(五)内部信息;

1、内部指导我社正常运行的信息获取途径有:网络;报表,营业统计,财务分析;工作报告;内部行文指示;工作笔记;内部刊物;通信工具。

2、外部旅行社发展指南:公共刊物,统计资料;旅游贸易会,洽谈会;旅游信息反馈;各行业交流;问卷调查

3、坚持有效,适用,适时,真实,适量,新鲜,及时的信息原则。

(六) 年度计划:

我社属乌鲁木齐重庆分社,成立时间20xx-10-1。下年我公关部计划有下:

1.统计新疆现有旅行社开往重庆游的路线。

2.推广我社特色路线,(有条件的做一次“新-重”记者游)。

(七) 部门管理:

1.人员管理:人员有三(洪红 张鹏 王公安)

2.经费管理: 20万元合理利用

3.信息管理:收集竞争对手信息,扩充实力。

4.与上游企业联系:和酒店,航空公司,交通部门,景区,购物部门等,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

五、财务部门分析计划:

1、筹集资本本社总资本300万元,是通过集资实现的:

现任总经理田科出资80万元,其余7人每人出资30万元。本社主要分4个部门:财务部、营销部、公关部、人力资源部。由于旅行社刚成立,所以对于各社的资本需要量只能是初步的预测。

在预测之后,对各社资本的分配是:营销部由于要新产品开发、市场调研发及宣传和做企划方案安排了36万元的资金,公关部与上游企业和地接社联系安排了20万元,人力资源部15万元,另外还有20万元用于购车,再就是房屋的一年租金一次交清2万元和各种资料以及设备等的采集共用了30万元。余下的77万元留存财务部作后备资金发及发工资之用,此外,还有100万元上交庄旅游局作国际旅行社的保证金。至于预算方面,初步是:到年末达到净收入180万元。

2、资本运用。这就需要各部门合理运用所规划的资金做好份内的工作。营销部:新产品开发、市场调研及广告宣传和做企划方案;公关部:与上游企业和地接社联系;人力资源部:招聘和培训新员工;就财务部而言就是对社内部的资料、设备、杂物等进行配置,以及到月末年末分发工资、奖金,对于工资的安排是:总经理1800元每月,各部门经理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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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旅游,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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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短途旅游由公司员工委员会组织于3月9-10日,3月24-25日分两批两天游,每批约40人,家属6人,共90出人参加,活动内容为:野战拓展俱乐部,茶溪谷,茵特拉根温泉;此次活动目的既是让大家身心放松的好机会,又是外出学习的好时机,重要的是在体现出公司对职工关怀的基础上,如何把团队精神融入到活动中,更重要的是营造全体员工团结凝聚、活跃、奋进的氛围。

此旅游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根据政策,按照上级关于旅游活动的指示精神,公司委员会首先组织各部门委员召开了通报会,并将此次活动的精神、旅游条件以及旅游整体思路向大家做了汇报,把活动精神准确传达给职工。为了让员工在这次旅游中达到满意度,员工委员会公开性与所有员工一起讨论选择旅游路线,最后,统一了路线,并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与xx市旅行社签署了旅游协议。

二、活动过程

野战PK战斗、激发学员的热情,用心感受同事之间的情感,全身心地融入团队中来,进入训练状态;增强学员之间的观察、沟通、表达及呈现能力;塑造团队精神,锻铸企业之魂;打破僵局、活跃气氛,使不熟悉的学员有机会在一起交流,迅速形成组织荣誉感。

感受大自然,感受绿化,自由漫步于落在青山、绿水、茶田、湿地之间,区内竹林茂密,溪水潺潺空气中蕴含大量负离子的茶溪谷:后放松身心,泡座落于风光旖旎的东部华侨城茶溪谷茵特拉根湖畔的茵特拉根温泉。

三、活动收获

此次旅途中笑声不断,热闹氛围激昂,途中不止一片欢乐;更多的则是各种各样的收获,营造了有青春、活力的氛围,体现的则是团结、互助、凝聚,良好的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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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济南旅游心得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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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在沈阳,沈阳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沈阳古时候的名字叫“奉天”。现在的沈阳故宫是大清朝的皇帝的宫殿。沈阳还是中国最早的重工业基地。现在沈阳的变化日新月异,沈阳像珠江三角洲,深圳特区那样要变成沈阳经济区呢!成为中国乃至亚洲的重点经济区。

这几年沈阳的变化真大,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沈阳由以前的一环路增加到现在的四环路。北站的列车由以前快车变成现在的动车组,从沈阳到北京只需4小时的车程。过去沈阳的无轨电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已经全线开通正式营运了。铁西区老工业基地现在变成了居民区。过去铁西的大型工厂明亮又整洁,城市的布局和规划更加合理。皇姑区是文化区向北发展,原来的新城子区更加为沈北新区,建立很多新的大学变成了大学城,还有很多很多......总之,沈阳市变得越来越漂亮了。

过去的沈阳只有几个少许的公园,而且还门票。现在都向市民开放了现在还有许多景点公园都向老年免费开放。沈阳东边有棋盘山,清东陵辉山旅游区,西有仙女湖,南有浑河北有蒲河构成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我的家就住在西环外蒲河边上的马三家镇,以前的蒲河是一条生活污水河,臭气熏天什么生物都没有,现在经过治理河水变清了,里面还有鱼了,河堤上面修了观光路,堤上栽了许多花草和稀贵的观赏树,走在大坝上就能感觉象进了公园一样到处是一片鸟语花香。 我爱沈阳我的家乡,我希望我的家乡变得越来越漂亮。我也希望全国的小朋友到沈阳来游玩,让更多人知道和了解沈阳这座漂亮如画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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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促销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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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全国经纪人、油卡系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3日至20xx年9月30日(第三季度)

三、奖励方案

①新晋(本季度)见习代表并在公司办理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送“定制喷雾运动水杯”1个及“新人礼包”1份;

②新晋(本季度)营销代表国内1人免费游;

③新晋(本季度)营销督导国内双人免费游,须带1名团队骨干;

④新晋(本季度)营销主任国内3人免费游,须带2名团队骨干;

⑤新晋(本季度)营销经理海外双人免费游,须带1名团队骨干;

⑥新晋(本季度)营销总监海外3人免费游,须带2名团队骨干。

备注: 1.“定制喷雾运动水杯”数量1000个,先到先得;

2. 本活动只针对油卡系统;

3.“新人礼包”包括:

经纪人资格证1个,

工作证1个,

油卡1套,

公司司徽1枚,

胸牌1枚,

招商手册5本,

画册5本,

签约经纪人手则1本,

三折页20张,

无纺布袋子1个;

4.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合联盟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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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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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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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局党组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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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党组述职报告

关于XX年度述职报告

江津市旅游局党组  江津市旅游局  本 文 第一范文网…

江津市委: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政一班人率领旅游系统全体职工,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旅游兴市”发展战略和打造蜚声中外旅游胜地的宏伟目标,励精图治,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创新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在体制创新、招商引资、规划发展、产品定位、宣传促销、市场体系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为我市打造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开好了头,为江津旅游赢得了较好声誉,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 一、健康发展的XX年 (一)旅游大发展经济大振兴 XX年,全市旅游经济继XX年非典重创、XX年恢复后实现全面振兴。全市今年接待游客10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6%;旅游综合收入2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四面山接待游客20.24万人次,同比增长13.33%;旅游综合收入8498万元,同比增长15.2%。无一例有效投诉,无一例旅游安全事故。 (二)旅游大发展实现大跨越 1、体制大创新。一是今年8月,成立了市政府正局级特设机构四面山管理委员会,由市领导兼任党委书记,形成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匹配,规划、建设、管理相衔接的新模式。全面理顺了景区管理体制,使四面山进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加快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良性发展轨道。体制创新经、等媒体报道后受到业界人士广泛传授和学习。二是成立了重庆区市(县)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旅游监察执法大队,使旅游监察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2、招商大突破。为全面开发四面山,抢占“渝川黔生态旅游金三角”的制高点,我们把合作开发四面山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在重庆、江津市两级领导的关心和各个部门的努力下,成功引进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四面山旅游资源,为实现“两地一中心”奋斗目标,打造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引进重庆高投司对四面山景区公路进行建设,渝南精品线全面开工。 3、规划大手笔。一是配合重庆市旅游局、中科院地理研究所做好《“渝川黔生态旅游金三角”旅游发展规划》已通过评审,上报三省市审批。二是编制完善《江津市旅游业发展规划》(草案)。三是邀请了新加坡规划大师刘太格博士专程赴江津进行旅游规划指导;聘请深圳锦绣时代旅游投资顾问公司对四面山进行整体策划,对四面山重新进行定位,提出了“千瀑千姿、赤壁丹峡、先巴文化、原始森林”新四面山概念。四是编制完成了红色旅游发展纲要和中山古镇、塘河古镇旅游发展规划。 4、文化大挖掘。今年我们对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先巴文化、移民文化、宗教文化、楹联文化、抗战文化、建筑文化、饮食文化等进行了进一步挖掘和开发。尤其是开展中山古镇主题形象和楹联征集活动,共收到海内外30多个地区以不同形式寄来的作品2750件,既弘扬了传统文化,又提升了旅游的文化品位。同时,开展挖掘中山古镇文化内涵课题工作,组成调研组对中山古镇深入调研,形成了《保护开发中山古镇,打造江津旅游亮点》的调研报告,引起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媒体广泛关注。中山古镇已被评为全国历史文化名镇。 5、区域大整合。为加强区域合作,提升我市景区内涵,我们积极探索并创新区域旅游合作新路,初见成效。一是江津旅游融入三峡大旅游圈。其中四面山风景名胜区被纳入了重庆十大旅游精品线近期开发的五条线之一;二是以聂帅陈列馆和聂帅故居为核心的“红色旅游”项目已纳入国家红色旅游100条旅游精品线。同时,我们完成了“红色旅游”项目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并通过重庆市评审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三是按照渝川黔金三角发展规划积极策划旅游产品,推出旅游线路,强化宣传促销和找准市场定位,争取在区域合作中抢占制高点。 6、设施大改变。加大了旅游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一是四面山客运车站、游客接待中心已投入使用,为游客提供咨询、休闲一站式服务。二是对四面山龙潭路进行了硬化改造。三是新修四面山停车场,整治洪海码头,规范旅游景区(点)的商品摊区管理。四是望海公路5.6公里完成硬化并投入使用,对付家至四面山公路加装生命工程。五是硬化中山古镇入口公路520米、修建停车场1个、公厕2个。六是双福至四面山旅游观光线的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七是完成中山至水口寺公路的可研,初次协助完成部分相关手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引入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机制,重庆高投司已介入我市旅游公路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旅游发展。 (三)旅游大发展形成大格局 1、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去年12月王鸿举市长在重庆经济工作会上提出“要将四面山打造成为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后,市委审时度势,在十一届六次全会上提出了“两地一中心”发展目标,明确了在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努力把以四面山为龙头的江津旅游业建设成为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的宏伟目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旅游。经过集思广益,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提出了把“旅游兴市”作为与“工业强市、农业稳市、商贸活市、和谐江津”共同作为促进江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把加大以四面山、中山古镇为主的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作为近期旅游开发的重点。市委书记唐林身体力行,坚持每半个月亲自对旅游工作督查一次;每1个月,四大班子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一次旅游工作专题会,听取当月旅游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下月工作;全市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集中力量抓,部门联动一起抓的新格局。 2、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围绕全市旅游业发展,特别是四面山、中山旅游开发,全市每一个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为旅游发展每年干好一件实事,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考核”后,得到市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年来,市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为我市旅游业发展办了106件实事,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进一步提升了旅游整体形象,而且促进了我市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3、社会联动全民参与。打造蜚声中外旅游胜地帷幕拉开后,在全市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举全市之力,抓好旅游发展”的鏖战。各行各业以饱满的激情融入到“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中来。交通、商贸、服务、金融等窗口行业开展了文明示范岗活动;职业中学加大对旅游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江南职高专门成立了“江津市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市商会、消费者协会等行业机构加大对旅游消费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社会有识之士积极投入旅游开发;旅游资源富集地区农民转农从旅,大力发展农家乐,从事旅游接待、商品、运输和种养殖业发展。全市形成旅游进学校、旅游进社区、旅游进农户、旅游进百姓生活的良好局面。 4、企业发展循序渐进。截止XX年底,全市旅游企业(个体经营户)已由期间的不足100家发展到十五期末的近千家。直接从事旅游业的员工近万人。特别是今年初市委、市府领导班子审时度势提出“旅游兴市”发展战略,从政策体制、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市场监管等方面积极地营造出一个宽松、健康、有序的发展平台,旅游发展环境得到极大提升,今年除吸引了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重庆高投司等大集团外,还吸引了一批企业或个体投资者加盟江津旅游业,使我市旅游业得到不断壮大,旅游经济指标得到不断攀升。 5、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在我市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六大体系方面,目前已建成了一套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为了加大旅游监察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旅”进程,年初成立了“江津市旅游监察执法大队”;为使四面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更好地融入国际国内旅游大舞台,今年8月成立了江津市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按照工业园区模式进行考核,由市委分管副书记兼管委会党委书记;为强化行业自律,打造江津诚信旅游,12月中旬成立了“江津市旅游协会”。目前,全市旅游市场形成了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市旅委会三级管理体系和市旅游执法大队、行业监督执法部门、市旅游协会三重监管体系,旅游市场繁荣兴盛。尽管今年面临景区公路改造、城市建设力度加大以及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接手四面山后在管理、开发、经营上还存在一个磨合期等诸多因素,由于制度健全、监管有力,全年未出现一例车祸、伤亡、火患、食品中毒、禽流感疫情事故,也未接到一例因旅游而引起的有效投诉。 6、行业自律有效提升。针对我市旅游市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恶性削价竞争,拖欠团款、虚假广告、拉客宰客等问题,我局采取了积极有效的举措:一是依靠法规来引导市场。从领导到一般干部,从决策者到管理者,善于运用所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通过执行法规来引导市场趋势,建立市场准则,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违规违章的经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收效明显。二是依靠标准来管理市场。我们坚持运用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在全系统积极推行建立标准化体系。目前旅游企业、定点宾旅馆、农家乐、旅行社等旅游生产企业和接待、经营单位(业主)均建立了一套规范有序的生产、经营体系。旅游质量投诉明显下降。三是依靠质量来培育市场。在服务上,我们大力推广iso9000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来提高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在价格上,引导企业制定措施和约定俗成的规范制度,使部分企业仅以价格竞争为争夺客源的唯一手段的现象成为历史,较好地增强了企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地解决了旅游企业不正当竞争形成的恶性循环现象。四是依靠行业协会来规范市场。今年我们成立了江津市旅游协会,首批吸纳了60家会员单位。我们发挥行业协会所具有的既是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补充,是联系政府、企业的重要桥梁,又是旅游行业整体利益代表的特性,达到旅游经营者自己管自己,自己督促自己,形成利益共同体,构建和谐江津旅游、诚信江津旅游。 7、整合资源共谋发展。在产业定位上,按照江津旅游实际,经过多方论证,首次将我市旅游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定位,即“三色”旅游定位。以四面山为代表的生态绿色旅游产品;以聂帅陈列馆为代表的红色旅游产品;以中山古镇为代表的古色旅游产品。在产业布局上,我们提出了坚持“一条主线,两个中心,三大资源,四大文化古镇的产业布局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推出精品的基本思路;在跨区域发展上,我们配合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全力打造四面山,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在渝川黔旅游金三角跨区域中抢占先机,占领桥头堡。 (四)旅游大发展构建大安全 安全工作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一年中,我们始终牢牢把握这一准则,将安全工作当作中心工作,首要工作和重点工作来落实。在组织工作上,除一把手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外,我们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门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各旅游镇(街)、旅游定点企业也建立了旅游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了专人负责,形成了局—镇(街)—企业三级旅游安全网络。在制度建设上,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局行政和市安委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认真指导、督促各旅游镇(街)、旅游定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责任人的业务能力,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日常工作中,除了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向各重要景区、重点企业、主要旅游镇(街)派驻安全督导员24小时蹲点,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巡回检查、指导外,在平常时间坚持不定期地组织安全大检查。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的安全比率。 (五)旅游大发展作风大转变 振兴江津旅游需要广大旅游工、管理者、生产者以及服务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我们结合全市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生动形象且卓有成效的工作。 1、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满意工程,党员和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了根本转变。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有了新提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政治上有了新进步;强化自觉性和责任感,纪律上有了新加强;确立了为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作风上有了新转变;激发开拓进取精神,工作上有了新举措;理论联系实际,促进了旅游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深入基层排忧解难,群众得实惠,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局联系的中山镇高滩村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村民生活相当贫困。现在家的村民多系老弱病残。我局推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举措就是帮助该村谋划和探索脱贫致富的发展思路。党政一班人先后深入该村10余次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并请教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等专家,结合该村的具体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扶贫发展计划。帮助和引导该村发展山羊、养蜂和蛋鸡等养殖项目。我局已支持该村3万元,改造了8公里村级机耕道,扶持该村4户发展养羊80头和5户养蜂40箱,均收到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3月初,我局又开展了党员与高滩村群众“一帮一”的结对活动。3月11日,我局13名党员将自愿捐款3499元购买的170只德国引进的良种蛋鸡(年产蛋290个/只)、饲料和饲养资料等送到高滩村群众手中。 3、励精图治效果明显,工作得到肯定干群倍受鼓舞。干群的工作作风有了根本好转后,各项工作有了创新。一是确立旅游业为重要的经济产业,实现了发展观念的新突破。二是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实现了管理模式的新突破。三是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旅游硬环境的新突破。四是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实现了树立旅游形象的新突破。五是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实现了拓宽客源市场的新突破。六是加速旅游产品开发,实现了旅游业持续发展的新突破。七是狠抓旅游商品开发,实现旅游商贸经济的新突破。八是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了旅游软环境的新突破。九是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实现了旅游经济指标的新突破。7月  日,我局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这是建局以来获得的第一个荣誉称号。广大职工倍受鼓舞,以更紧迫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投入到打造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的系统工程中。 (六)旅游大发展廉政建设大深化 要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必须要建立一支勤政廉洁、作风过硬、打硬仗的干部队伍。为此,我们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以反腐败“三项工作”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上不断地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收效明显。 1、抓班子廉政建设,身先士卒树楷模。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增强班子成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促进了廉政建设深入扎实开展。三是深化班子成员廉政教育和纪律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自觉做到自励、自省、自警、自重。四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申报,配偶及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一年来班子成员及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一人违法乱纪。五是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杜绝弄虚作假。从而保证每一项决策、行使每一项权力,获取每一项荣誉都是实实在在的。党政一班人以正直、廉洁、民主、团结、务实、高效的面貌在职工中起好表率作用。 2、抓队伍廉政建设,树勤政为民新形象。一是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干部,知晓率达100%。二是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办事办交质量。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为民排忧解难51件次,办实事12件次,个人捐款3499元。四是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通过深化职工队伍勤政廉政建设,不仅提升了旅游工的形象,而且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抓制度建设,标本兼治重落实。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将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纳入职工年终述职内容一并考核,每年6月和12月份两次组织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对症下药,从而较好地保证了建立的各项制度不走过场。 二、存在问题 我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存在旅游资源保护不力,整合不够。旅游产品缺乏策划,旅游产品整体形象不够鲜明,资源垄断性与特色性尚未发挥。缺乏上档次、上规模的旅游商品,没有集中的旅游商品市场,旅游综合效益低。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景区道路、住宿、电力、通讯也亟待完善;旺季出现宾馆、停车场等接待能力不够,景区车辆运力不足,道路随时都有塌方的可能。旅游市场有待拓展,目前仍是周边市场,由于投入不足,宣传的形式不多,规格不高,重点目标市场拓展不够,没有形成大投入、大宣传、大市场的营销机制和体系。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 三、XX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两地一中心”奋斗目标,深入实施“旅游兴市”战略。举全市之力,加快大开放、拓展大市场、发展大旅游、形成大产业,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效益优势转化,全面提升江津旅游产业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接待游客12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旅游综合收入23788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四面山接待游客共24.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5%;旅游综合收入10667万元,比上年增长16%。 (三)工作重点 1、实施规划、打造品牌,增强旅游吸引力 (1)加快以四面山为主的景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实施规划,全面启动四面山“红石寨”接待设施和中山至水口寺公路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景区标识等配套设施建设。突出特色,延长旅游旺季,扩大旅游产业,开发人文景观,将观光旅游向度假、生态旅游发展。将四面山建设成为国家级旅游精品景区,真正成为江津旅游业的龙头。 (2)加快培育“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世界名品。一是加大“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发展协作会的联系沟通力度,集中两省一市、四县市的各种优势,做好“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的广泛宣传和项目启动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利用“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独特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争取优惠政策,推出建设项目,广泛招商引资。 (3)发展一批旅游名品和旅游新品。完成黑石山滚子坪景区的总体规划。着力培育“古色文化旅游”、加大对中山古镇的开发力度。积极开发和改造旅游商品,重点包装金银花、花椒、四面山腊肉等旅游产品。 2、更新观念,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1)积极推进《江津市委、江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的决定》出台,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发展定位、政策支撑。召开全市旅游工作大会,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制定完善《江津市旅游业发展规划》。 (2)全力做好项目包装和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做好四面山、中山古镇、红色旅游建设项目的包装、立项,争取专项政策扶持,推出一批招商项目,重点是中山古镇,实现民间资本对旅游资源的整合。 (3)创建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对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四面山的指导和管理,对其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合作开发达到预期目的。 3、强化宣传促销,拓展旅游市场 创新宣传促销方式,加快旅游市场的拓展;邀请中省(市)电视台拍专题片,成渝等地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到成渝及沿海地区召开旅游推介会;组织参加旅游交易会;与成渝及周边城市旅行社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江津旅游报刊和网站的质量,加强信息交流,增强服务功能。 4、积极做好四面山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工作 借助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契机,在继续巩固其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积极做好四面山创国家aaaa级景区工作,争取一次性申报成功。 5、加强行业管理,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江津市旅游协会的业务指导,以行业自律来规范旅游市场。强化旅游执法管理,加大旅游执法培训力度,以整顿景区客运市场为突破口,打击非法营运、拉客现象;围绕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彻底解决脏、乱、差现象。以游客满意为关注焦点,创新服务观念,塑造最佳的旅游服务形象。 6、建立旅游人才管理培训制度,提高旅游管理者和旅游服务人员的素质 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把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作为旅游业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不懈地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岗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培养实用人员,以一流的旅游服务、一流的旅游环境提升我市旅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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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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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示范文本,旅游客运包车甲乙双方应当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甲方向乙方购买旅游客运包车服务所订立的购买服务合同。

三、甲方需为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分社);乙方需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字样。

六、甲乙双方用车前需提前签订包车合同,以便乙方办理合法营运手续。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以《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附件)确认为准。《旅

游客运包车行程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甲方: 乙方 :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维护包车双方合法杈益,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与标的

1.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本合同标的为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驾驶员及运输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甲方应承担乙方驾驶员在行程计划内的食宿,食宿标准双方可另行约定。

2.2 甲方应提前 天预约包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传真确认,确认件应由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2.3 甲方应按团队人数包租相应车辆,不得超员。如有超员,

乙方应当拒绝,甲方仍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

2.4 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游客说明集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交通法规。每次开车前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落实禁止游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的相应措施。

2.5 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社会公德,提倡共同维护车辆安全与卫生,如游客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游客索赔。

2.6 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包车费用包含车辆使用费、路桥通行费、停车费及国家法定税费、保险等。甲方应该提前告知乙方驾驶员详细旅行线路,便于乙方驾驶员熟悉线路并做好线路行驶规划。

2.7 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可拒绝使用该车,也无需支付其费用,同时可以向乙方追讨因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导游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乙方驾驶员友善配合,甲方导游 不按常规习惯指挥车辆绕行、重复线路运行造成车辆行驶里程不合理增加的,甲方应支付相应增加的用车成本。

2.8 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积极协助做好救助、安抚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随车携带《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3.2 乙方不得搭载合同外乘客上车,不得以未满载为由临时拉客。

3.3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出的车辆投保,且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不低于40万元,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保险高于每座4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 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有效、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处于适驾状态。特别是要保证车辆座位安全带使用状况完好、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正常。

3.5 乙方应保证出车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齐全有效、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出车前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达到安全驾驶出车条要求。

3.6 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计划行程变更的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但游客擅自要求变更行程及路线或提出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时,驾驶员应该拒绝执行。当游客出现意外发病或受伤,在无法获得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在以人为本和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先行运送伤病游客寻求救治,再行协商费用,不可以费用未定为由延误送医时间。

3.7 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抵达指定地点。

3.8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运行。

3.9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做好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伤亡人员的治疗费用和其它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

3.10 乙方必须将导游座椅设置在驾驶员后方合理位置,设立明显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导游人身安全。

3.11 乙方应履行有关道路运输安全宣传、告知、承诺义务。

3.12 乙方必须提示并要求游客系好安全带,拒绝旅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在车辆运行过程中,由于驾驶员开车无法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情况,甲方应配合驾驶员做好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

3.13 乙方应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14乙方驾驶员要熟悉行车线路,或者提前问询准备好行车线路。

第四条 包车费用

4.1 签订用车合同后 日内甲方预付 %定金给乙方,用车结束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余款。超出时间按约定运费每天收取千分之三滞纳金,滞纳金佥额不超过约定运费上限。

4.2 包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提供有效发票;甲乙双方各自保存《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和结算单。应出甲方承担的相关包车费用主要有:

(1)车辆租用费;

(2)路桥通行费;

(3)停车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4.3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账号“公对公”转账结算包车费用。

4.4付款方式选择:

¨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至日期;

¨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 日内进行结算;

¨其他。

4.5 旅游包车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

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甲方取消包车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的违约金。

(4)甲方超出租期处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原包车费外,另行支付延时用车费。

(5)在约定用车时间到点8个小时后,甲方仍未用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甲方超出约定包车期仍未用车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乙方不再受租期限制。

(6)约定出发时间已到而游客不准时到达造成包车期外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包车费外还应另行支付延时用车的费用。若由于游客迟到原因导致车辆在凌晨2-5时停运或22:00时至凌晨6:00不能在三级及以下公路行驶而停运或改道运行的,由此产

生的各种运输成本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2 乙方不能提供车辆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间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5.3 发生以下情况,引起游客投诉的,乙方应支付包车费 %

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提供车辆未保持车况清洁整齐,车内卫生脏、乱、差;驾驶员未及时打扫车辆卫生。

(2)在未违反交通法规前提下,没有按照约定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的;

(3)游客在约定时内返回,乙方驾驶员不到岗或不及时打开车门的;

(4)未经甲乙双方同意,驾驶员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的;

(5)驾驶员有在车内吸烟、开车时接听电话或其他有害于

行车安全的行为;

(6)5-10月期间未提前开放空调,或行车过程中空调停运

超过1小时。

5.4 乙方擅自变更约定车辆或降低用车标准,造成甲方团队

不能按时出发的,乙方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

的违约金。

当乙方迟到达到 小时或预计超过 小时,应计价赔偿或者双方协商另行安排车辆接替,事后对因此产生的金额予以扣除。

5.5 因乙方车辆故障未能及时安排接驳或乙方驾驶员对线路

不熟悉严重延误行程,导致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的,乙方应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的违约金。

5.6 除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到达

乘车约定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

因素,导致无法提前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

5.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

物品。车内物品丢失并经公安机关认定是因驾驶员过错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资任。

5.8 如乙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查扣,乙方应在接到报告 小时内调派车辆接驳,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5.9 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原因截留包车费用。确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需出具有 %游客签字的服务反馈表做为协商扣费依据和证明,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追索损失。甲方不按时结算的,滞纳金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给乙方,滞纳金不得超过包车费用上限。

5.10 因游客损坏车上物品,弄脏车内卫生的,甲方应督促旅

客支付相关赔偿、清理费用。游客拒不支付的,甲方应协助乙方

向游客追偿。

5.1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双方可约定管辖法院,但应约定与合同关系紧密的人民法院,如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等)起诉。

(3) 本合同因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产生的纠纷,双方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合同签订地位于市区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7.2《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为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同数量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车辆及人员约定

车辆号码 车 型 车辆行驶证有效期

车辆道路运输证号 道路运输证有效期

车辆核定载人数 驾驶人数 除司乘人员 外的座位数

驾驶员 1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驾驶员 2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甲方导游 联系电话 导游证号

出发时间年 月 日结束时间年 月 日

出发地点 结束地点

主要途经

详 细 行 程

用车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

时 间行程及地点

备注

包车费用合计(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 )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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