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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买卖合同形成的欠条属于什么纠纷(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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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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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的委托,指派 、 律师代理李某与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结合本案的事实及庭审情况,发表以下代理意见,敬请法庭考虑并予以采纳为盼。

关于李某与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某与某公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 年 月 日协议的有效成立、合同履行的事实情况等案件事实部分没有争议,该案主要争议在于对 年 月 日协议第三条部分关键词语的理解,即“房屋的产权证”以及“办理”应当如何理解。

年 月 日协议第三条约定:“业主李某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力争在两年内办理完毕,如果两年内未办理,赔偿业主李某人民币伍千元整”。

代理律师认为:

一、“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完毕就应当指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只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办理齐备,才符合该合同约定的“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完毕”的意思表示。本案中,被告截止20__年12月31日才办到李某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20__年才办到土地使用权证。明显超过双方约定的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证书的时间范围,已经构成违约。代理律师将具体的法律依据与理由陈述如下:

1、 “房屋的产权证”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只能按照人们通常的理解及有关法律规定来解释,应当指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房屋的产权”指对房屋这一不动产的所有权,这一所有权应当包括对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土地使用权这两方面的权利,那么“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2、我国法律在提到房屋权利或权利证书时,常常是同时提到“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在理解“房屋的产权证”这一提法时,应当理解为指“房屋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特别是以下引用的法律条文中有与“房屋的产权”相近的提法,都是指包括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土地使用权在内的权利,如“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屋权属”、“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等。

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第六十二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第四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把“房屋的产权证”理解为只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一项是违背本案当事人商品房买卖的意思表示的。只有房屋所有权证而没有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的产权是不完整的。根据我国法律,一项商品房的完整权利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土地的使用权两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这两项权利的买卖。在本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商品房买卖就包括了这两项权利的买卖,这可以从出卖方已经履行的义务推断。如果把“房屋的产权证”理解为只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一项,这违背了当事人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可能造成一方权利的不完整。

4、由于法律没有直接规定“房屋的产权证”的具体内容,双方当事人对这一约定的理解产生了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按照人们一般对房屋产权的理解,房屋产权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本合同的目的也是为了买受人取得完整的对该房屋的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两方面,按照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这里的“房屋的产权”应当理解为包括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二、“办理”房产证应理解为办理完结并由房屋买受人实际取得房产证

1、被告认为在与原告的约定中所谈的“办理”应理解为过程意义,而非结果意义,即只要被告着手进行了,就算履行了义务,而不管结果如何,也就是说,在履行“办理房产证”这一义务上,只要被告在两年内着手为原告办两证即意味着被告合理的履行了义务。我们认为被告的这种理解显然不符合本协议上下文的文意,也不符合合同目的,更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从协议的上下文的文意传承上看,“办理”二字出现在“办理完毕房产证”的义务约定之后,其目的显然是对该义务的补充说明,其意义也与前文的“办理完毕”一脉相承,也就是说“办理”与“办理完毕”具有相同的意义。从本协议的目的上看,是为解决原告久久得不到房产证的情况而进行的约定,其目的显然是敦促被告尽快为原告办证并使原告在合理的时间内取得两证,如果在这里将“办理”理解为过程意义,则这个协议的约定两年期限将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在过程意义上,被告早在本协议签署前就已在为原告“办理”两证,只是没有“办理完毕”而已,显然如果仅将“办理”理解为着手进行,则被告将绝对不可能违约,本合同的目的也就无从实现。从法律规定上看,“办理”通常也是从结果意义上加以规定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根据该司法解释,商品房的出卖人承担的办理两证的义务应为“在约定的期限内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并使买受人取得”。在本案中,被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为20__年12月31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为20__年,均已超过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两年办理期限。应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被告称在为原告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积极为原告办理相关手续,即应认为被告遵守了与原告的协议,而没有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被告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为原告办理完毕产权证,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所以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就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原告预交给被告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税费及其它费用共计 元,而被告给原告的发票总额仅为 元。原告多交部分被告理应退还。

被告多收取原告的费用,于法无据,对被告而言属于不当得利,而造成了原告利益的损失,故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返还原告。

综上所述,代理律师认为:“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房屋产权手续的办妥就应当指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本案中,被告截止20__年12月31日才办到李某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年才办到土地使用权证。明显超过双方约定的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证书的时间范围,已经构成违约,理应按照 年 月 日协议的约定赔偿业主李某 元。另,某公司多向原告收取的费用,属于不当得利,理应退还原告。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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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枫林公司与东灯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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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公司与东灯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南京枫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与南京东灯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诉讼代理人,现本律师就本案争议焦点、法律事实及如何处理,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本案原被告之间纠纷应定性为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原被告于XX年7月23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买卖合同的标的庭院灯,数量1490盏,单价每盏850元,总价款:1266500元,在备注一栏中双方明确约定:光源为飞利浦,灯具样式参照购买方提供的实样……合同签订之时,原被告双方也对庭院灯样品进行了现场认定和封存,原告在庭审时也明确承认其应当按照碧瑶湾花园一期已经做好的庭院灯作为样品,并现场拍摄了照片,由此可见双方达成的书面销售合同完全符合凭样品买卖合同的构成要件,故依法应当认定为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二、原告交付的货物(庭院灯)与样品不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属于根本违约行为

XX年7月31日,原告向被告交付了200盏庭院灯,该批庭院灯经监理公司(江苏华宁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验收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并被监理公司认定该批庭院灯不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不得进场安装使用,必须立即退场(详见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故本代理人认为,原告未能依据双方约定交付合格庭院灯,系违约行为。

三、被告解除合同的行为效力合法有效

被告在收到监理公司通知单后,在与原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依法于XX年8月4日书面通知原告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该解除合同通知书已经送达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行使解除权是建立在原告违约且拒绝对庭院灯整改的前提之下,根据《合同法》第94条及96条的相关规定被告行使解除权行为合法有效。

四、鉴于原告的违约行为及被告承接工程工期影响,被告在依法行使解除权之后又及时与其他的灯具公司签订了灯具销售合同,从其他公司处购得庭院灯进行了安装,目前所有灯具虽已安装完毕,但仍延误了工期,工程发包方将有可能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对此,被告将保留追究原告的相关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合同关系应定性为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被告依法行使解除权于法有据,故原告的诉讼请求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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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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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__________,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原审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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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的裁判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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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条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分批交货买卖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其特殊性在于出卖人应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而不是一次性交付标的物。

本条借鉴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对于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情况,如果出现出卖人不履行的情况,买受人要解除合同,应当受本条规定调整。它表现为三个层次。

第一,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不履行某一批标的物的交付,买受人可以针对该批标的物不履行的情况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卖人对该批的不履行构成了根本违约,即本条所规定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主张对整个合同的部分解除。

第二,出卖人对某批标的物的根本违约,如果将导致对该批之后各批的根本违约,买受人就有权解除合同中该批以及其后的这部分。法律并未说明属于这类情形的具体情况,因为合同实践是复杂的,法律只能作出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但是,某批的根本违约将致使今后各批的根本违约的情况必须是十分明显的,才能适用这一规定。

第三,某批标的物与整个合同的其他各批标的物可能是相互依存的,或者说是不可分的,否则整个合同的履行将不可能或者没有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如果依法可以对该批标的物解除,那么他就可以直接解除整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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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解析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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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处理?

A: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

二: 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怎么处理?

A: 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也就是说,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避税的条款因违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仍应按照实际交易价格履行。

三: 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怎么处理?

A: 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

四: 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怎么处理?

A: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五: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证住房,能否要求登记人将房屋过户至借用人名下?

A: 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借用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而达到规避购买条件,实现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目的。

六: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能否直接要求确定房屋归其所有?

A: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依约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提起房屋确权之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应当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卖方未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行为,属于违反双方买卖合同义务的行为,仍是合同纠纷,并不因为当事人付清了购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而可直接要求确认其享有物权。

七: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A: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法定不能履行或事实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

八: 房屋买卖合同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A: 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的,不应视为解约定金。所谓解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

若房屋买卖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一方已构成违约的,在约定条件成就时解约定金处罚与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

也就是买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定金为解约定金的,就不能视为解约定金,任何一方不得以放弃或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买卖合同。原则上定金与违约金是不能并用的,但解约定金可以和违约金同时并用。在《北京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的指导意见中》即规定:“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并约定了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解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应予支持。”

九: 房屋买卖合同因一方根本违约解除后,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哪些损失?

A: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也就是说,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卖他人所得额外收入,特别是在出卖方一房二卖,出卖人将房屋以高于买受人所出价格,卖于第三人的情形,买受人有权要求从出卖人转售的更高房价款中分享利益。

十: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后,如何处理?

A: 在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的情形中,形成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此时,无过错一方所受的损失,主要是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丧失另订其他有利合同的机会损失等)、缔约花费的成本等损失,但缔约过失的损失赔偿数额以不超过履行利益为限。

十一: 房屋买卖合同侵害第三方优先购买权的,如何处理?

A: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转让房屋给第三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请求判决其与出租人在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出租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查承租人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并判决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依同等条件支付房屋价款,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以证明其具备合同履行能力。

承租人在诉讼中仅要求法院确认其对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而不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承租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提起侵害其优先购买权诉讼的,在诉讼中,必须立即或担保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能只主张侵犯优先权,而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即不能自己不买,也不让他人购买。

十二: 房屋买卖中,房产中介在居间合同中,具有什么义务?

A: 房屋中介机构对于房屋权属状况等订约相关事项及当事人的订约能力负有积极调查并据实报告的义务。

房屋中介机构违反忠实居间义务,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及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委托人有损失的,房屋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房产中介在居间合同中,主要提供的是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尽管房产中介作为非买卖合同当事人,无需对合同承担法律责任,但房产中介应就其提供的订立合同机会或媒介服务负责,若房产中介未适当履行其义务,对存在重大权属瑕疵或其他瑕疵的房屋,本应或能够发现其瑕疵,而仅因其不积极调查等消极行为未发现或未告知合同当事人,那么房屋中介机构不仅可能承担退还居间费的损失,而且还可能会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十三: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怎么处理?

A: 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买受人为善意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出卖人为夫妻一方,转让房屋行为符合受让人有理由相信夫或妻一方有处分权的,另一方不得以其不同意为由对抗受让人。

此种情形多发生在,存在多个共有人或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登记在一人或夫、妻一人名下,受让人在购买时,已尽到适当审查义务的,已核实房产证登记名称与出卖人名称相符的,不应或不能发现房屋存在共有事实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保护受让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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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起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起诉书,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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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金某,男,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陈某,男,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签订的《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交付观澜时代国际花园天筑x幢x单元x室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交房及逾期过户损失100000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__年8月,原告与被告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观澜时代国际花园天筑x幢x单元x室房屋转让于原告,合同第二条约定房屋总价为1670000元;第三条约定付款方式为20__年8月18日前支付首期款501000元至被告的银行账户,余款1169000元申请银行贷款,此款在实际交付房屋及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结算,并约定银行放贷后5个工作日内凭房屋交验单领取余款;第四条约定待银行放贷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房屋,双方签订房屋交接单;第六条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原告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被告追究违约利息。

前述合同签订前,原告于20__年8月缴纳了意向金20000元,前述合同签订后,该意向金即转为原告税费;此后原告按约于20__年8月向被告的银行账户支付首期款501000元,并向兴业银行提交了抵押贷款申请资料。被告也已于20__年9月领取了首期款501000元;20__年9月,原告的按揭审批手续也已通过。此后,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于20__年10月向其又交纳了房屋交易税费5万元。但被告一直未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依法有效,被告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且被告逾期过户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多方面的损失,造成了原告置业成本的增加,并为处理逾期过户事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因此被告还应赔偿逾期过户给原告造成的各种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金某

20__ 年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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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函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3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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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赁甲方商铺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商铺的位置、面积:

乙方租赁的商铺位于河北师范大学国培大厦      层           位置,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铺编号为:                  。

二、经营品类和范围:

乙方经营项目为                 ,乙方经营的项目必须服从甲方商品功能分区规划和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经营品类和品牌。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年按上一年租金总金额的百分之     递增。免租期限为一个半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费用及缴纳方式:

(一)租金及缴纳时间和方式:

1、租金

乙方租赁期租金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日,首年度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其中包含物业费),半年租金为       元(         元整 )

2、缴纳时间和方式

租金每半年交付一次,交付日期为到期前15日。其中,首期租金交付方式为押一个月付六个月,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缴纳,金额共计           元(大写           元整)。

(二)乙方租赁期间应交其他费用:水电费、空调取暖费等费用。

乙方需按照甲方签发的“缴款通知单”缴纳日常费用,缴纳时间以甲方财务部门规定缴纳时间为准,缴款通知单需加盖甲方公章。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作为保证乙方合法使用商铺及本物业范围内合法经营的履约保证,于开业前7日内缴纳。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修改有关治安、消防、水、电、气、经营和管理、营业时间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乙方实施。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处罚。

2、甲方需要设备改造时,应提前30日以加盖甲方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停业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按顺延租期的方式予以补偿。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工商、税务、消防等管理部门的资料和证明等。

4、甲方依市场需求进行统一促销活动,如活动与乙方业务相关或大厦统一整体安排活动,乙方有义务通力配合,并承担部分活动费用。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营业证照,为乙方出具办理证照所需的各类文件。

6、物业建筑物外部及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乙方需要转租、转让商铺经营权时(乙方经营法人改变但是经营品牌不产生变化的情况除外),须以提前1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方可进行。同时,乙方按租赁期内租金总额的30%向甲方缴纳转让费。

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4、乙方从业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需与乙方签订劳务合同,所聘人员在从业期间的一切行为由乙方负责管理。上岗7日内从业人员必须办理上岗证、培训证、健康证等证件。

5、乙方自行承担对外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因违规而造成的各种罚款等费用。

6、乙方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好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7、乙方应妥善保管好商铺内的商品及私人贵重物品,商铺内严禁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如遇丢失、损坏,后果自负。

六、商铺装修:

1、乙方负责对租赁商铺进行装修,并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2、乙方装修商铺前,必须按甲方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并提交商铺形象设计图纸,经甲方二日内审批后由乙方聘请有资质或有相应证书的公司或人员进行施工。装修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扣除乙方相应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剩余部分在两个月内退还。

七、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剩余管理费和保证金,同时对乙方按月租金的1—3倍收取违约金。

1、 未按甲方要求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营业执照的;甲方的原因除外。

2、 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各种费用,未依法纳税政府职能部门所收取的各项费用,拖欠状态持续10日以上的;

3、 故意损坏甲方的设施、聚众闹事破坏甲方设施、聚众破坏经营秩序、组织策划商户罢市等影响甲方经营和违反甲方规章的;

4、私自将商铺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的;

5、利用所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的;

6、因乙方非法经营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

7、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用途及经营品类的;

九、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装修方案,不得擅自增加电器设备、更改线路、改变主体结构或其他设施。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项费用,如逾期缴纳,逾期不足10日,以应交费用总额为基数,按日加收0.2% 滞纳金,且甲方有权在逾期缴纳期间停止提供水、电、气等物业和经营管理服务。逾期超过10日,视乙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将乙方商铺内的财产及商品清除或另行处理,保证金不再返回乙方,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3、甲方需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故意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非因故意原因,影响乙方经营超过3日,租赁期相应顺延。

十、免责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损害或损失,可免于对甲方的责任的追究:

1、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而临时的停水、停电或停止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等;

3、因本物业范围外责任所造成的供水、供电、空调、通讯、有线电视及其它公用设施设备的中断、障碍及损坏等;

4、在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停止设施、设备运行而进行抢修或抢救,而无须事先通知乙方,事后需跟乙方做书面说明;

5、因乙方责任致使甲方停止物业服务、经营服务或达不到服务标准的。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乙方交纳租金、管理费及信誉保证金,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附件:

①盖有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盖有乙方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能证明乙方经营权限的所有证件复印件,如授权书、商标注册证明、生产厂家执照等。

⑤场地平面位置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乙方无法联系时可替代的联系人

姓名: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授权人)签字:                   (委托授权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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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的裁判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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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裁判

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是买受人认为出卖人逾期交货而提起诉讼,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的纠纷,由于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应当承担的主要义务,所以此种案件中的原告为买受人一方,被告则是出卖人一方。

(一)买卖合同交货期限的确定

交货期限是指出卖人在交货地点完成货物交付的日期;与之相对应,交货期间是指出卖人从某一期日到另一期日在交货地点完成货物交付的一段时间。其中期限应是指时间的计算,从某一点时间开始起计算,称为始期,迄至某一时点停止计算,称为终期,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亦可以以此两种方式确定。而期间则是指某一期日到另一期日之间的一段时间,如某日至某日、某月至某月、某年至某年,或者从某日起若干日、从某日起若干星期、从某日起若干月、从某日起若干年等。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期间的,可采用这些表达或者确定方式。期限与期间虽然都是特定的、不可分割的期日来表达,但是二者之间还是有差异的,期限为时间之计算,仅指其一端,或者为始期,或者为终期;而期间则是时间之经过,为始期与终期二者之间的时间段。简单地讲,期限是一个时间点,而期间则是一段时间。

买卖合同交货期限与交货期间的确定,对出卖人是否存在逾期交货行为具有决定意义,所以审理此类纠纷的关键即在于对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期限及交付期间的确定。根据《合同法》第138条、第139条的规定,出卖人交货期限的确定应遵循如下规则:

1.双方当事人约定交货期限的,出卖人应按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2.双方当事人约定交货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货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3条第1款第(b)项的规定,如果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段时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一个日期外,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

3.如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当事人仅约定开始交货,未约定何时终止交货的,视为约定的交货期间不明确;

4.如当事人未约定交货期限,且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应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合同解释,如依各国通例,在合同未约定交货期限的情况下,将双方约定的合同有效期解释为最后交货期限。

5.如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交货期限,则依《合同法》第62条第4项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不明确时,出卖人可以随时交货,买受人可以随时要求交货,但应当给出卖人必要的准备时间。‘所谓必要的准备时间,是指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为交货所做准备工作的时间,主要包括标的物的装卸时间、等候运输的时间、运输在途时间等。

6.根据《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在于方便买卖双方的交易,减少重复交付费用。

在确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方面,还应当确定相关期限及期间的具体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计算的方法

自然计算法。也就是以实际的时间为标准,依此方法计算,即一天为24小时、1周为7天、一月为30天、一年为365天,按此方法计算期限及期间。

历法计算法。也就是指按日历所确定的日、星期、月以及年来进行计算的方法。如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期间为一周的,则为星期一至星期日;约定交付期间为一个月的,则从该月的第一日至月末之日;约定一年为期间的,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历法计算方法不论月的大小、是否存在闰年,均以历法确定,计算方法简便。

上述两种计算方法的差异在于以月或者年为期间时结果可能并不一致,如约定一个月为期间的,依自然计算法则不论月之大小,将一月均确定为30日;而按历法计算法,则要区别大月与小月、闰月分别有31日、30日、29日(或者28日)。我国《民法通则》第154条第1款规定,期间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2.期间起算点的确定方法

以小时确定期间时的起算点的确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54条第2款规定,按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

以日、月、年为期间的起算点的确定。《民法通则》第154和第2款还规定,按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计人,自次日起开始计算。如自1月1日起20天为交付期限的,则从1月2日起算至1月21日24时届满。

期间最后一天的终止点的确定。《民法通则》第154条第3款规定,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时;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时截止;如有营业时间、办公时间的,以到营业时间、办公时间为期间的终止点。

期间最后一天的确定。如果以日确定期间的,则至该期间之日即为最后一日;在以星期、月、年确定期间时,如以星期、月、年的第一日为起算时间确定时,则该期间之末日为周日、月终、年末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如果不是以星期、月、年的第一日为起算时间的,则应以最后之星期、月、年中与起算日相同日的前一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如自1月2日起的一年,则到期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

如果以上述方法计算出的期间的终止日为星期六、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依《民法通则》第154条第3款规定,应以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地点的确定规范

出卖人是否逾期交付标的物,还涉及交付标的物的地点的确定问题。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地点,结合《合同法》以及审判实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双方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执行。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如果出卖人因此履行迟延的,尚需承担违约责任。

2.在双方当事人未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应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3.根据前述方法仍然不能确定交付标的物的地点的,则应依《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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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的裁判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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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 化肥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化肥属

于 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八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条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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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合同买卖纠纷上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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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房屋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不服 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起上诉,现将上诉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综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撤销信 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审判决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应依法予以撤销。

一、原审判决程序错误

原审法院在没有通知上诉人的情况下,就缺席判决,是不合法的。在一审中,上诉人并没有接到法院的传票,而且法院也没有对传票进行公告送达,就进行了缺席判决,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不合法的。

原审判决事实不清

被上诉人提交的欠条是无效的

1、该欠条是被上诉人胁迫上诉人书写的,是无效的

20__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协商好,上诉人将其从开发商处购买的预售房屋一套转让给被上诉人,并约定,如果因为被上诉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上诉人不退还被上诉人已经支付给上诉人的房款。但是之后,被上诉人因为炒股的原因,没有钱购买房屋,导致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上诉人虽催促被上诉人购买,但是被上诉人因无钱,断然拒绝。对于,被上诉人违反当时约定的行为,上诉人很无奈,最后决定和开发商解除预售房协议。之后,被上诉人多次骚扰上诉人,要求上诉人返还其已经支付的3万元房款。对于被上诉人违反约定的行为,上诉人非常无奈,并留下录音证据,证据当时口头协议的存在。20__年12月2日,被上诉人带领一帮人去上诉人家闹事,非要求上诉人返还其3万元房款,在被上诉人的逼迫和威胁之下,上诉人无奈,才写下该欠条。所以,该欠条是被胁迫写的,是无效的。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欠款事实不存在

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约定,如果被上诉人因为个人的原因,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被上诉人无权要求上诉人返还已缴纳的购房款。

而且,被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交的收据是无效的,因为该证据是有瑕疵的,是不完整的。

3、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关于该房屋的事情已经达成了新的协议,该欠条已经作废

20__年1月26日,被上诉人又去上诉人家里闹事,最后在五星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之下,达成调解协议:_________________由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房款1万元,以后关于该房屋,再无纠纷。上诉人并于当日,支付了被上诉人1000元,有收据为证。

综上所述,原判决程序错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特向贵院上诉,希望贵院本着维护法律尊严,节约司法资源的立场采纳相关意见,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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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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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依法撤销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

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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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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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该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___________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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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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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周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与被告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基于该合同享有的权利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及《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原、被告所签的编号为GF-20xx-0171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即使该合同没有合同编号,没有签订日期,也不能以此瑕疵否认该份合同的法律效力;故原告基于该份合同依法享有要求被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权利。

二、被告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承诺办理产权手续、收取原告购房款等行为系景德镇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行为在原、被告所签的编号为GF-20xx-0171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委托代理人一栏清清楚楚写上了被告熊名字,且在合同的尾部也有XX公司盖的公章,在出卖人一栏同样有熊签字,正是基于此,原告完全有理由相信熊就是XX公司对外的处理事务的代理人;正如《合同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其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诚信基础,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民事流转秩序。本案中即使凯达公司未授权熊方明对外处理公司事务,原告基于合同也完全有理由相信凯达公司与熊方明之间构成表见代理关系。所以,熊方明签订合同、收取原告全额购房款、向原告出具承诺产权过户等行为均应视为是XX公司的行为。

三、XX公司股东支系本案适格被告,且应当与被告熊承担连带责任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1、原告在起诉时,到工商部门查询了凯达公司的工商基本信息,该基本信息上载明XX公司于20xx年8月16日已经被吊销,其公司股东为周和支;据原告了解,周已经死亡。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公司意志以外的公权力运作的结果,属于强制解散公司的范畴,是公司违反了法律与行政法规(包括《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中的强制性规定,应予解散。公司解散又必须经过清算以及注销两个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本案中,凯达公司既然已经被吊销,那么公司就有法定义务进行清算,清偿完公司清算之前的公司债务,这其中就包括原告基于买卖合同对XX公司享有的房屋过户登记请求权(债权)。但XX公司在公司被吊销后没有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清算、注销程序,那么此时,就有必要否认公司法人人格,进而要求XX公司股东替公司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被告支在庭审之中向法庭出示了一份鉴定文书,拟证明支非XX公司实际股东,其股东身份系XX公司伪造其签名所致,故其无需与被告熊方明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认为该份证据不能作为被告支兴林免责的事由。因为公司工商登记对外具有公信力,该种登记属于商事登记,并使商事登记的外观具有足以使他人信赖的特性,善意信赖登记外观的人就此能取得权利。从公司工商登记公信力的内涵出发,不仅在登记正确的情况下,登记所表现的权利是真实的权利,对社会公众具有绝对的可信性,而且登记错误时也不能颠覆登记对于权利状态的表述,这种状态对于社会公众同样是真实的,正确的。公司工商登记的作用就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信赖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从我国公司登记制度的设立本意以及公司登记公信力适用的三大基本原则(保护善意相对人利益原则、对第三人有利原则、法定义务不能免除原则)来看待本案,原告的权益完全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综上所述,原告房产至今没有办理产权的原因完全系被告不诚信的行为所致,故原告恳请贵院支持其全部诉求。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并盼望予以采纳。谢谢!

代理人: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李俊杰

20xx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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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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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董事长/总经理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董事长/总经理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货款_________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被告从原告处购得_________元货物,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是,但至今未付货款。

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予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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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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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

函号:_______

致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__(下称业主)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就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事致函与贵公司。

根据业主们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贵公司与上述业主签订了一份《________楼宇认购书》。该《认购书》约定,上述业主自愿认购中国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楼宇》(注册名:________商住中心)的物业,并同意按银行按揭付款的方式向贵公司支付购楼款。该《认购书》签订的7日内,按照该《认购书》的约定,上述业主已将缴楼款存入________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________________支行的账号,并与贵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业主)使用。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们认为,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是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贵公司理应在该合同的交楼期限内(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交付给业主们使用。现如今贵公司逾期交楼的时间已超过了60天,依据贵公司与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业主依法有权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贵公司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

现上述业主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解除与贵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贵公司接到本函后,贵公司与各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立即解除。同时,希望贵公司在接到本函后的30天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给各位业主。逾期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到时,贵公司将因诉讼程序而可能带来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不利后果,并将承担巨额的诉讼费用。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律师事务所:_________

律师: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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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手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纠纷起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起诉书,全文共 3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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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文书样本仅供参考,应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调整增减相关条款,签订协议前建议咨询律师意见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无中介)

乙方签字: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  区____号(楼)  单元 室。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甲方承诺房屋内装饰装修保持原状,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家具、家电等一并包含在总房价款之内,在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一并转移和交付。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甲方所售车库坐落为: 小区  号车库,该车库所在位置为  ,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鉴于甲方暂时尚未取得交易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如出现房屋产权证书下发前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所记载的房屋地址、面积等信息与房屋产权证书记载不一致(无论面积增加或面积缩小)的情况,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合同约定为准放弃异议的权利,不因此追究他方的任何责任。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二)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四)该房屋为__人共有,所有人姓名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和车库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元(小写),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乙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元(小写),_____元整(大写)。此款项包含已付定金(人民币)___元(小写),_____元整(大写)。

2、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元整(大写)。

3、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乙方获得房产证)后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最后一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元(小写),_____元整(大写)。

第四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甲方应于取得房产证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二)双方同意,自甲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甲方不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过户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 信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5日转移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甲方应当在乙方向其支付第一批房款部分后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

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万元。

第八条 税、费相关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本交易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而须缴纳的新增税费)由乙方承担, 由乙方直接向主管机关缴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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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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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

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闵民二初字第305号原告__公司,住所地____市工业区路号。法定代表人唐_,董事长。

托代理人_,上海__律师。被告__厂,住所地省市路号。被告__厂未作答辩,亦未提供证据。经对原告__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并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本院确认原告__公司诉称事实属实。

本院另查明,原告__公司出具的四份增值税发票,被告__厂已在相关部门作了认证、抵扣。

本院认为,原告__公司与被告__厂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系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的其他要件,该合同当属有效,合同的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拘束力。被告__厂经本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放弃自己的抗辩等其他诉讼权利,对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承担。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九十五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六百二十六条、第六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__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原告__公司货款余额___________;

二、被告__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偿付原告__公司以货款_________元为本金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__________元,由被告__厂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____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杨____月____日书记员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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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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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__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鉴于卖方拥有生产、销售_______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专有权

鉴于买方为_______需要有意向卖方购买上述设备及相关资料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机械设备买卖合同。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_______项目的_______设备。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_______。

2.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4.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服务:____________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_______。

2.合同总价包括了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____________

设备和材料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

辅助设备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和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5.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_______银行支付给卖方。

1.合同总价的_______%计¥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支付给卖方。

卖方国家有关*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______份,或有关*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_______份。

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_______份。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_______份。

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份。

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提交。

2.合同总价的_______%,计¥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支付给卖方:____________

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

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份

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份

详细装箱单一式_______份

质量合格证一式_______份。

3.合同总价的_______%,计¥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支付给卖方:____________

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份

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_______份

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份。

4.合同总价的_______%,计¥_______,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支付给卖方:____________

商品发票一式_______份

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_______份

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份。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四、逾期付款

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计违约金¥_______付给卖方:____________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的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_________‰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五、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___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机场。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3.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合同设备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合同号

机组号

设备备妥发运日

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设备总毛重

设备总体积

总包装件数

交运车站/港口/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

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对于特殊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六、资料交付

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空运/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2.技术资料采用空运方式的,____机场在技术资料空运提单上所加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买方应在____日内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卖方。技术资料采用邮寄方式的,买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买方在收到资料_______日内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送给卖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_______份航空邮寄给买方。

七、包装

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合同号

目的站/码头

收货人

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箱号/件号

毛重/净重

体积,

4.对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

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合同号: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

唛头标记:____________

毛重/净重箱号/件号:____________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八、验收

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4.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个月。

九、风险负担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4.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6.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二、声明及保证

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卖方:____________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_承担。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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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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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管辖权持不同观点,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但这需要通过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方式来向法院表达自己的诉求。但出于某种原因有时也会对自己提交的申请进行撤回,这同样也是需要提交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接下来,小编将向大家介绍下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如何写。

一、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模板

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中国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 年 ___ 月 ___ 日

二、填写说明

1、标题。

可写为"撤回管辖异议书"或者"撤回案件管辖异议书"或者"撤回管辖权异议书"。

2、申请人和负责人。

本文书的当事人,法律没有做出严格的界定。应当说,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他们诉讼代理人都有异议权或者委托授权的异议权。

3、填写申请事项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被告提出反诉的案件,可在本诉称谓后用括号注明其反诉称谓。如:"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

(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

(3)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4)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如果委托人系律师,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4、正文

(1)案由。系被告及第三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何时何法院受理了何案件(即案由),通知异议人提出答辩。异议人在提出答辩的同时,提出对此案管辖权的异议。

系原告提起诉讼后,又提出异议的,案由部分不写,可直接采用信函式。在标题之下,左边顶格写明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如"

人民法院",下边直接写理由。尾部则不写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

(2)理由。主要阐明现受诉人民法院对此案无权管辖,而应当移送管辖。

当事人在制作管辖异议书时,应当针对现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说明人民法院无权管辖。

5、尾部

申请人签名盖章,注明制作本文书的时间。

以上内容介绍了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如何写,也告诉大家应该注意的内容。提交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在确保司法的公平和公正。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代表着自己对之前管辖权确定的认可,保证了接下来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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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手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纠纷起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起诉书,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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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__________村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路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

判令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__________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方通知被告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告却称房子不卖了,后多次与被告沟通,被告却坚持不再履行合同。

鉴于此,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省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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