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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例》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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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档案管理,个人,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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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新学期的第二周我们就开始了我们的地一次实习,也就是认识实习。为了让我们对所学的专业有更深入的了解,提高对档案及档案管理的认识。以及对我们将深入学习的有关档案方面的知识进行初步的了解和认识。为以后的学习有更直观的认识,便于我们对将学习的专业课有更深入的了解。更扎实的掌握所学的知识。

一、参观我院档案室的认识

认识实习的第一天我们就来到了我们学校自己的档案室,这毕竟是我们第一次进入档案室,心中无比的兴奋和激动。以前在书本上看到的和课堂上老师的口中听到的,今天都见到了,不紧看到了我们还可以用手亲自接触到。听了蒋主任的介绍我知道了:档案室总面积为415平方米,三室分开(即阅档室、库房、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全校的所有档案。现室藏档案15092卷,其中延续冶专档案全宗6402卷、原高职专3767卷、师专4923卷。档案整理采用实体分类法,档号模式按照年度号、分类号、案卷号三部分组成。听完了主任的介绍我们就自由的参观了,走进库房,看着那些看这陈旧的档案和那墨绿色的档案柜,好奇的摸着那些发黄的档案。档案管理不是那么简单的,学习档案都知道那“八大环节”。学习的时候看着好像很简单,但今天看到了才知道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档案室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通过编写目录、汇编、检索工具、大事记等编研产品。这些信息资源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档案的利用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快要进入尾声阶段,蒋主任还对档案工作进行了简短的介绍。他认为从事档案事业的人都是那些能忍耐寂寞的,甘于默默奉献的。做幕后英雄的人。喜欢安定的工作环境。

二、走访专业档案馆----本溪城建档案馆

城建档案馆的建立还有个小插曲,从1976年唐山地震后,人们找水源解决饮用水的问题意识到了城市建设方面的档案很重要性。开始建设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是指进行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图表、数据、文字材料等;是进行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管理、抗灾、战备等工作的重要凭证、依据。作为专业档案城建档案他的分类也是很复杂的,共十三大类、七十二属类、若干小类。其中大多数是建设工程档案,他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设投产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载体的档案。其包括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

本溪城建档案馆的建筑外形古朴,庄重。圆拱的门。在那里我第一次看见了密集架。但没有机会亲手摇开它。负责接待我的人给我们看了一卷工程档案,给我们演示了图纸的折叠方法。参观之后我们对专业档案尤其是城建方面的档案有了新的认识。

三、走进企业档案馆-----本钢档案馆

企业档案馆是档案馆家族中的一员,是企业设置的管理本企业档案的档案馆。本钢档案馆是本溪刚特集团的档案馆负责本钢的档案方面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其下多个二级单位设归档点,负责本单位归档档案的整理。馆藏6000万卷档案,有从19xx年日本在华进行资源掠夺时期在本溪设立的本溪煤铁公司时起的日伪档案,及大量的技术档案。作为企业档案馆的本钢档案馆馆藏了大量的技术档案利用频率高,但技术档案利用后的效果不易量化,作用不是很明显。但这不能抹杀了技术档案的保存的价值。企业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也是为现行工作提出依据,为纠纷提供依据。

现代计算机技术大发展,给企业档案管理带来了新的管理手段。办公自动化的实施带动了企业档案的数字化,进而带动了档案信息社会化的道路。现在企业档案馆面临的问题就是解决档案数字化。现在一般的企业都在建设数字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的建设主要完成的任务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数字信息资源的建设、应用系统的开发和网络环境的建设。所以企业档案馆面临的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还有资金问题人员问题等。本钢档案馆也同样面临这些问题。在参观的末尾,同学提问了馆长个问题,就是这些技术档案的销毁是由案馆的工作人员鉴定的吗?馆长对这个问题给了明确的解释,档案人员是对实体保管的专业人员,但技术档案具有双重身份他的鉴定要求他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共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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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规范用字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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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学习和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课堂内外、师生之间请使用普通话交流,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氛围;会议用语也坚持使用普通话,进一步增强推广普通话的力度和广度。

二、坚持书写规范汉字。教师在教案及作业批改中应杜绝使用不规范汉字,同学们无论是写作业和笔记,还是出黑板报和宣传橱窗都要努力不写错字、别字,不写繁体字,不写不规范的字。

三、做“推普”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对校园内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要予以指正;同时,也要留意街头巷尾中的广告、招牌,开展查找错字及不规范字的社会实践活动,强化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意识。

四、在各种场合使用文明语,不说粗话和脏话;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五、把说普通话和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与健康同爱国结合起来,使说普通话成为一种维护民族荣誉、崇尚祖国语言文化的行为。

六、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全体领导、教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老师们,同学们,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祖国文化发展,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汉字,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人文环境,净化祖国的语言和文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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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档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档案管理,全文共 3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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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

第七条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 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 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以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 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

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第三章 发票的领购

第十五条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六条 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七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第十八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收据。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二十六条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三十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一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第三十二条 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发还。

第三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计账核算的凭证。

第三十五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对国有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批准,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提倡使用计税收款机,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1986年发布的《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和原国家税务局1991年发布的《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票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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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档案管理年终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档案管理,全文共 1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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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干档案工作已一年多时间了,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知识,也使我对档案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扩展了我的知识范围。

在这段时间的收获及工作情况做个总结吧!首先,是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为了更好的服务档案事业,档案合理规范组卷,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所有档案从收集、整理、分类、编号、存入计算机我都认真完成了;

期限我们分为短期、长期、永久性的,个门类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准确率达到百分之96以上,查看率、查准率达到;再次,档案的管理工作和安全措施:在个庭室进行新的归档时,我们要制册登记,按类整理存放,并做好检索目录,以方便查阅,同时,要确保档案安全,特别是要做到“十防”(防水、防光、防盗、防磁、防高温、防有害气味、防潮、防鼠、防尘、防蛀等项工作。

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所谓忠于职守,就是纸档案工作者应尽当保护,管理档案的义务,尽到为档案用户提供优质的信息职责;所谓爱岗敬业,是指档案专业工作人员应对档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倾注较之普通公众更多的爱心,全心全意的投身于本职工作之中,具体的应该做到:

第一,保护档案及相关资料的完整及安全,以确保其作为历史证据的可靠性。作为一名合格的档案工作者,首要的就是维护其所保存档案文件的完整性。

第二,从历、法律、职能、行政等角度,对档案文件,资料进行筛选、签定和保管,切实合理的运用来源原则,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或原有联系)

第三,档案工作者在进行文件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中,应当保护档案的证据作用。档案工作者在进行档案文件的签定、整理、著录、保管、提供利用等项档案工作中,应当确保文件(包括电子文件和多媒体等非传统型文件)的档案价值。

第四,档案工作者应当确保档案所含信息的连续性,档案工作者对文件取舍的选择,首先要考虑保存那些反映文件形成者主要的活动的文件,但也要考虑档案用户的利用需求及其变化情况。

第五,档案工作者应当对他们从事的工作活动进行记录,并能对其工作进行辩护,档案工作者应对文件的整个生命周期作好记录,并在采用新方式和新信息管理方法时与文件工作者进行合作。

二、遵纪守法,严守机密

档案工作者应当保守所管里档案信息内容的机密,增强保密观念,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并且在档案管理实践中同各种失密、泄密、窃密行为做斗争。首先,档案工作者应当注意保护国家机密安全及集体和公民个人隐私,不得销毁相关的档案文件信息,尤其是易于更新和消除的相关电子文件信息。档案工作者应当尊重文件形成或者文件所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及其他合法的权益,其次,档案工作者应当珍视国家和社会给予的特殊信任,并在实际工作中,不利用其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私利,档案工作者不应当在工作中捞取好处,或者从事有害于档案机构,档案用户及专业同行的个人活动。

再次,档案工作者应当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保密习惯,习惯是在职业道德行为的反复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贯的、稳定的、习以为常的行为,即古人所言“从心所欲,不逾矩”遵纪守法,是档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之一,具体来说是要求档案工作者不准损毁,失去国家所有的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不许涂改,伪造档案,不准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应保密的档案,也不准将这种档案倒卖牟利或赠送给外人;更不准在命之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时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文化财富的损失;不准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及其复制出境。

三、博学求进,公正服务

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等方面基本素质,不仅从事档案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档案工作者应当加强自身的马列主义理论素养,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以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待档案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学习相关的档案知识,为各庭室和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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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规范的的借条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2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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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注释:

【注1】写身份证上的本名,不能写小名、绰号等。实践中常见到对方名字都弄不清楚就敢借钱的人,打官司时令律师哭笑不得。

【注2】金额当然要写清楚,同时写大小写金额的切记核对数字。

【注3】务必写明用什么方式支付,以及是否已经支付。如果使用汇款方式支付的,应写明汇出行、户名、账号及汇入行、户名、账号。

【注4】可以不写归还日期。事实上,不写反而对债权人更有利。

【注5】如果不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当然,高利贷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本金部分仍然应当保护。

【注6】写清楚偿还方式虽然在法律上意义不大,但实践中可以减少纠纷。

【注7】签名容易抵赖,按上手印才稳妥,如果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更好。

【注8】有了地址和电话讨债就容易多了,万一将来诉讼也必须提供这些信息。

范本一:

借  条

今      借给      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全部本息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范本二:

借  条

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大写)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大写)               人民币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范本三:

借  条

今借到     人民币(大写)             整,即¥           元。所有现金已经收到。约定于        年     月        日归还。年利率为     %。全部本息到期一次性偿还(大写)             整,即¥           元。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整。

此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范本四:

借  条

甲方       ( 身份证号码)                     今借乙方

(身份证号码)                     ,人民币            元(大写)            整,即¥           元。全部本息到期一次性偿还(大写)             整,即¥           元。

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借款利息为:    %(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            元(大写)            整,即¥           元。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范本五:

借条

借款人           于     年    月     日向出借人      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借款期限     月,月利率      。于     年    月     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签章):                (身份证号):

担保人(签章):                (身份证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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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5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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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以下详细内容请看:

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

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和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承担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及法律援助志愿人员。

受援人,是指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的公民。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财政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使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省、州(市)财政应当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补助经费,对财政困难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

第五条 支持和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公民因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的下列事项,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

(七)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九)其他由国家和省确定的事项。

第八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九条 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

申请人遭遇自然灾害、伤亡、疾病等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认定。

第十条 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月(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来源等详细情况。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公民要求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出具证明,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但应当出具相应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或者慈善机构供养的人员;

(三)无固定生活来源且伤残等级为一到五级的残疾人;

(四)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五)有县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

(六)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

(七)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

第十二条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民事权益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三条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下列形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三)民事诉讼代理;

(四)行政诉讼代理;

(五)劳动争议仲裁代理;

(六)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七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六)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七)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本条例第八条所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第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维持不予援助的决定,并将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 法律援助申请由一个法律援助机构受理。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受理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向其中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因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受理。

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案情重大、情况复杂、跨行政区域的,可以请求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办理或者直接办理。

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办理下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法律援助案件,或者将本辖区的法律援助案件指定下一级或者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委托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协助办理有关法律援助事宜,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九条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的,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代为申请。

第二十条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转交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将审查决定及时函告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以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为依据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受援人以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直接作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当即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由申请人事后补交有关证明材料: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即将期满的;

(二)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当事人面临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危险的;

(四)不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激化社会矛盾的。

法律援助机构对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应当及时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

(二)被申请人不明确或者申请人提供不出案件有关证据且无法调查取证的;

(三)申诉案件未经人民法院立案的;

(四)申请事项已超过法定时效的;

(五)法律援助事项已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

第二十四条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或者审批法律援助申请的人员,是法律援助申请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其所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的回避,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决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决定。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接收并组织实施。

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书应当载明案件性质、被告人姓名、指定辩护的理由、案件承办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已确定开庭审理的,应当载明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法律援助人员姓名、执业资格和联系方式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六条 受援人收到法律援助决定书后,应当与决定书载明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受援人有权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履行应尽职责的,受援人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

受援人应当配合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和提供虚假材料。受援人未尽配合义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不得就同一事项再申请法律援助。

受援人在受援期间因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义务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第二十八条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人员在法律援助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擅自终止或者委托他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二)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泄露受援人隐私;

(四)不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法律援助事项进展情况;

(五)发现受援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不报请法律援助机构批准终止法律援助。

第二十九条 法律援助事项办结15日内,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告、法律文书等结案材料。

第三十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结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自审查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其改正。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司法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核定,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作出调整。

第三十一条 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依法开展活动,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为法律援助提供资金或者物质支持。法律援助基金应当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法律援助事业捐赠财物。捐赠财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对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所涉及的档案资料的查询费、咨服务费、调阅档案保护费、证明费、材料复制费等费用应当免收或者减收。

第三十三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在法律援助活动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及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参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民以隐瞒、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追缴相关法律援助费用。

出具虚假经济困难证明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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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档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档案管理,全文共 4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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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形成、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单位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文书档案、音像(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基建档案及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职责

第五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档案管理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正式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环境保护部门办公厅(室)档案管理机构归口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内容,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档案工作与本部门整体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第七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档案工作经费的审计和绩效考核,确保科学使用、专款专用。

第八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确定文件材料的具体接收范围,包括本部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以及与本部门有关的撤销或者合并部门的全部档案。

第九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同步实施,推进文档一体化管理,实现资源数字化、利用网络化、管理智能化。

第十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为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整理间应当分开。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档案安全管理条件,提供符合设计规范的专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水、防尘、防光、防鼠、防虫等安全设施,以及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防磁柜等工作设备。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管理人员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为档案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档案管理人员的职务晋升或者职称评定、业务能力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享有专业人员的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保护档案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 档案管理机构、文件(项目)承办单位职责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经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制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依据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制度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统一管理,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负责编制本部门档案管理经费年度预算,将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保护、开发利用,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以及档案宣传培训等项目经费列入预算。

(四)负责本部门档案信息化工作,参与本部门电子文件全过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以及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五)负责对本部门重点工作、重大会议和活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等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成果验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和重要设备仪器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

(六)负责制定本部门文件(项目)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指导本部门的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组织档案信息资源的编研,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安全保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七)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汇总统计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本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数据,并报送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汇总统计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基本情况数据,并报送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八)负责开展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业务交流,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九)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并协调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与其他部门档案管理机构之间的档案工作。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文件(项目)承办单位在本部门档案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文件(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负责督促指导文件(项目)承办人分类整理文件材料,做到齐全完整、分类清楚、排列有序,并按照规定向本部门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制定专项档案管理规定、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报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后,由项目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章 文件材料的归档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应当全面、系统地反映综合管理和政策法规、科学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环境监察执法等业务活动。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部门在部署污染源普查、环境质量调查等专项工作时,应当明确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在检查专项工作进度时,应当检查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生态保护项目文件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得进行项目鉴定、验收和申报奖项。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一般应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文件(项目)承办单位根据下列情形,按要求将应归档文件及电子文件同步移交本部门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一)文书材料应当在文件办理完毕后及时归档;

(二)重大会议和活动等文件材料,应当在会议和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

(三)科研项目、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应当在成果鉴定和项目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周期较长的科研项目、建设项目可以按完成阶段分期归档;

(四)一般仪器设备随机文件材料,应当在开箱验收或者安装调试后七日内归档,重要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应当由档案管理人员现场监督随机文件材料归档。

第五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同门类、各种形式和载体档案的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真实、齐全、完整。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分类、著录、标引,依照《中国档案分类法 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相应的电子文件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同步归档。

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依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__)的有关规定执行。

照片资料的整理归档,依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__)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音、录像资料的整理归档,依照录音、录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科技文件的整理归档,依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__)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事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依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__〕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依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__)、《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 17678.1-1999)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重要电子文件应当与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态,调试库房温度、湿度,及时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进行修复。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鉴定应当定期进行。

环境保护部门成立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工作,鉴定小组由环境保护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以及档案管理机构、保密部门和文件(项目)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对保管期限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应当提请本部门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鉴定。鉴定工作结束后,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应当形成鉴定报告,提出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履行销毁批准手续。未经鉴定、未履行批准销毁手续的档案,严禁销毁。

对经过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当进行登记造册,报本部门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环境保护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机构组织实施。销毁档案时,档案管理机构与保密部门应当分别指派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档案销毁后,应当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注明。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部门撤销或者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环境保护档案,向相关接收部门或者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文件(项目)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或者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当及时对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带走或者毁弃。

第六章 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发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并根据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需要,对现有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综合加工和深度开发,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相应的利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档案合理利用。

第二十八条 环境保护档案一般以数字副本代替档案原件提供利用。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室。

利用环境保护档案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负责所利用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对档案原件进行折叠、剪贴、抽取、拆散,严禁在档案原件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者以其他方式损毁档案。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环境保护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将个人所有的具有重要或者珍贵价值的环境保护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四)执行档案法律法规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条 在环境保护档案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联合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6日公布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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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档案管理,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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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我局档案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局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强化档案法制意识,加强档案基础工作,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拓展档案工作新领域,努力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档案法》,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使我局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新的档案团队工作为出发点,继续做好基础工作,发挥优势作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调整我局档案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确定专职和兼职档案人员。全面负责档案业务管理和建设工作。建立和健全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二)加强档案业务学习,提高档案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首先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使大家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学、自觉学、熟悉和掌握档案知识,增强以法治档意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狠抓档案业务建设,使之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今年在档案业务建设上,要着力抓好五个重点:

1、首先要制定出201x年档案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和要求,同时,按照县档案局的要求,把我局档案等级认定等级作为今年档案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2、按照档案等级认定的标准、认真做好档案自查工作,写出自查报告;自查工作要逐项进行,认真细致,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原则上缺什么补什么,完善补充,提高标准,保证质量。

3、加强档案基层设置建设,配齐所需的相关设施。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即:立卷归档制度、工作职责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密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学习制度、工作程序、查借阅档登记簿、报送统计登记簿等,形成档案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把档案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领导主抓,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奖惩.

二要加强指导.注重对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法规、业务培训,增强档案管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管好屯用好档案。

三要加强督导.采取检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档案管理按规范化要求抓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总之,今年档案工作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做好档案工作,一定能达到重新认定的标准,实现我局档案管理提档晋级的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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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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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

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党的工作者,不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就不会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个人素质,就不能增强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规的认识,这样就会丧失自己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就会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头脑发昏,利欲熏心,就会丧失防腐拒变的自觉性和抵御能力,就会做出一些违背职业道德的错误行为,最终走向犯罪而追悔莫及。

二、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特别是当今世界格局不稳的情况下,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任其腐败现象滋长和蔓延,就必然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一个国家的分裂和政权的丢失。同样道理,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不能有效的杜绝腐败,预防职务

犯罪,轻则使国家和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是保证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自我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

加强自身修养,锻炼火眼金睛,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在鱼龙混杂的场所中保持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格,做事慎权、慎钱、慎情,能够正确使用权力,正确分配财务,正确处理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人和事,防止功利面前贪得无厌乱伸手,亲情面前碍于面子乱用权,享乐面前居功自傲乱常规,结果落个为情所累,被钱所困,直至走向犯罪。

四、做好本职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我是采煤工区的一名区长助理,主要负责井下工程衔接和辅助生产等工程。我认为做好本职工作,把全部精力投注到安全生产中,才不愧于党和国家赋予我的权力和使命。所以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应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身修养,最最重要的是做人要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做事要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在权力面前要有原则,财物面前要公私分明,不该得的不去乱伸手,不该做的不去胡作非为,杜绝吃拿克扣,杜绝截留挪用。在处理情与法的问题中要有底线,任何时刻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要常怀律己之心,长存感激之情,不以个人得失而烦恼,不以个人心情去对待工作。要团结同志,友善下属,时刻以

群众利益为主导,事事以群众基础做后盾,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主动听取和接受同事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进行认真的反思和整改,最终达到不断改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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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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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局党总支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煤矿安全监察员、作为一名党员,我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要把学习贯彻与监察执法实际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守住规定的高线和底线,自觉检点自己的言行,努力克服日常工作生活不良的细枝末节,守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根本前提,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凝心聚力,促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落实,树立党员干部和煤监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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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教师的礼仪规范_礼仪常识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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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礼仪规范

一、仪态。

站、坐端正,身体不东歪西倒,不前倾后仰。要有良好的坐姿,尤其是家访的时候。这是对家长的尊重,便于和家长沟通。

教师走路要把腰挺直,不要左右晃。行走自然,挺胸收腹,充满活力、信心。上课举止文明,面带微笑,讲台上注意站姿,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

二、仪表。

1、身体、面部、手部、口腔必须清洁。上班不抽烟,不吃零食。

2、头发梳理整齐,不留头屑,男教师不留长发,女教师不披头散发。

3、不浓妆艳抹,不戴耳环、手镯、手链等。

4、上班配戴工作卡,端正挂在右胸处,不能歪歪斜斜。

三、表情。

1、保持微笑,热情、亲切、友好、真挚、情绪饱满、不卑不亢。

2、不抓头、抓痒、挖耳、抠鼻孔。

3、不能用手指和笔杆指点客人或为客人指方向。

4、接待客人时不能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紧张和恐惧的表情,不能扭捏作态、挤眉弄眼、吐舌等。

四、着装。

1、衣着整洁、端庄大方,白天穿校服上班,晚上值班不穿太透明、太短、太低胸及无袖、无领衣服,不穿拖鞋。

2、纽扣要全部扣好,男教师领带必须戴好,衣袋不能装太多物品,显得鼓囊。

3、女教师袜子不能有破洞,鞋子不能太高跟。

4、上课时不能带手提电话、BB机进入教室。

五、言行。

1、说话声调保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尖声高叫,不吹口哨。

2、说话要用敬语、礼貌用语,“请”、“谢”字不离口。当学生敬礼或问好时,教师应热情还礼或示意。

3、批评学生要选择好有利于学生接受意见的地点和场合,并注意方法,不训斥、辱骂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教师做了错事,应主动向学生表示歉意。

4、不故意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和姿态,不对领导、同事、客人的衣着、言行说三道四。

5、接听电话时,必须先说:“您好!这里是……。” 保持办公室整洁、安静,在办公室内不高声谈话、说笑、不吃喝,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6、对外接待,男士称“先生”,女性称“女士”或“小姐”;上级领导,以职务相称;校内一律以岗位职务相称。

7、客人来时要热情欢迎说“您好”,“欢迎光临”,“有什么需要帮忙?”等;接待客人时如果要离开应对客人讲“请稍后”。如果离开时间较长,回来后要讲“对不起,让您久等”。客人走时应道别:“欢迎您下次再来!”“慢走”等。教师家访应热情称呼家长或其他人。谈及学生优点或成绩,不可忘了肯定家长的功劳;对学生的不足之处,不要当着许多人的面公开谈论,以免伤了家长和学生自尊心。对地位高的、家庭富裕的以及个别不尊重教师的家长,在讲礼仪的同时,不迁就,不奉承;对贫困等特殊情况的家庭不歧视。临走时,向在场人一一告别,并请家长留步免送。

8、参加教师例会、集会、听评课等活动时,教师不要交头接耳、窃窃私语,随意离场。周一升国旗,学生做操、集会,教师均应在场,不交谈。唱国歌时,应带头唱好国歌。

9、男女教师正常交往,不打情骂俏,不拉帮结派、挑拨是非、嫉妒贤才。教师和自己的配偶不可在公众场合过于亲昵。

10、同事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不吵架,有意见应当面诚心诚意提出来。

11、不能接受学生、家长的礼物、钱财,不私自随意接受家长宴请、外出旅游等。

12、校内不得打麻将、玩牌等。

13、外出学习离开参观地点时,必须与接待人员真诚道谢,挥手道别,不能匆匆上车,坐在车上默不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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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的仪表礼仪规范_个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个人,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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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的仪表礼仪规范

少年时期是培养仪表礼仪的最合适的时候,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搜集整理的小学生的仪表礼仪规范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小学生的仪表礼仪规范

仪表礼仪是人与人交往中在姿态、举止、服饰和个人卫生等方面的礼仪规范。它是一个人内在修养和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仪表美既是一个人自尊自信的表现,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对他人、对社会的尊重,反映出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文明程度。

少年儿童正在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挺拔俊美的身姿、整洁大方的仪容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能够积极促进身心的健康成长,为拥有健康快乐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仪表礼仪主要包括站姿礼仪、坐姿礼仪、走姿礼仪、着装礼仪和仪容礼仪。为了读起来朗朗上口,又便于记忆,我们继承了传统文化中《三字经》的写作方法,编写了小学生礼仪三字歌。(以下个单元相同)

小学生仪表礼仪三字经

新时代,讲文明,好少年,树新风。懂礼仪,在言行,好习惯,贵养成。

坐立走,要规范,古有训,记心间。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喻意明。

要做到,有技巧,眼平视,面含笑。身立正,精神好,挺起胸,要记牢。

重仪表,讲身份,穿和戴,有学问。首整洁,次美观,要大方,要自然。

按校规,穿校服,不攀比,宜朴素。仪容美,贵洁净,勤洗手,衣冠整。

背容直,头容正,胸容宽,肩容平。爱清洁,保健康,讲卫生,促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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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档案管理,全文共 2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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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九九九年元月我局机关档案晋升省一级以来,我们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在市档案局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员档案意识,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服务利用效果,使档案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促进了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档

案管理责任体系

为了切实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分管机关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有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做到领导力量不减、班子不撤、工作不松,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按照“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总体部署,各基层财政所也成立了档案管理工作专班,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形成局机关、股室、基层所“三位一体”的档案管理网络。为了落实责任,我局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档案工作管理目标,明确档案工作责任制,与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局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档案工作汇报,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给档案工作以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全员档案管理意识

为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档案意识和档案业务素质,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档案知识培训学习。一是集中组织学。在号召干部职工自学的基础上,利用学习日,开展档案管理知识集中学习,广泛宣传学习有关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强化档案管理意识。二是送出去学。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市档案局举办的档案管理专业培训,有效提高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人员到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学习参观,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三是请进来教。在机关档案归档整理的关键时期,邀请市档案局有关专家上门指导,一方面提高了我局档案管理的质量,另一方面通过他们的现场指导,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有了质的提高。

三、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管理规范高效

为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根据档案目标管理要求,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档案管理制度,如《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库房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工作人员职责》、《档案安全保卫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并严格将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从而使我局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文书、会计、基本建设和设备、声像、荣誉实物等档案、资料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从立卷归档到保管统计,从档案利用到鉴定销毁,从档案移交到奖惩处罚等每个环节都有据可依;使档案工作机构的设置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使档案安全存放、科学利用、严守机密有了制度保障,较好地解决了档案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关档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档案管理基础建设

基础扎实是工作取得成绩的根本保证,档案管理工作也不例外。近年来,我局坚持高点投入,一步到位的原则,在档案硬件设施上投入资金5万余元,缺什么,补什么,优先安排使用资金,使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口上,着力加强档案管理基础建设。一是及时开展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每隔一年,我局都组织人员对机关各单位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分门别类立卷归档。今年年,我局组织10多人,花费近两个月的时间,按照省一级管理要求,对局机关档案进行了全面的整理、分类和编号,做到了记录清楚,摆放整齐、管理有序。二是大力改善档案工作硬件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在局机关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综合档案室优先安排为三间房,做到库房、办公、阅览三分开;及时添置、更新档案室部分设备,如防盗门、空调、温湿度计、灭火器、窗帘等,使库房达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八防”要求,优化综合档案室的环境,使我局综合档案室硬件设施达到了一流的水平。三是加快档案工作现代化步伐。我们先后购置了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现代化工作设备,并对近年来文书档案基础信息实行了计算机存贮,加强管理,方便查阅。

五、注重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档案使用价值

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潜在作用,方便利用,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我们一是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编制了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文号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索引;二是汇编资料,将收集到的档案信息重新组合,进行深加工,编制成全宗指南、历年文件汇编、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人事任免、历年荣誉、基础数字等汇编资料,以确保利用档案的各种需要,使档案的潜在作用得到升华;三是运用计算机进行检索,确保调档迅速准确,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四是建立各类档案统计台帐,如各类档案借阅登记薄、文书档案移交登记薄、档案库房检查记录、档案数量统计台帐、档案收进、移出登记表等,做到台帐清晰规范。在认真编制档案检索体系的同时,我们充分发挥档案的服务功能,在参与编写《应城志》、编辑《财政法律法规制度汇编》、撰写财政工作报告及各项专题汇报、开展各类教育、干部职工职务职级的晋升以及历次调资

过程中,档案提供了大量翔实的材料。此外,我们利用财政收入、支出等基础数据档案资料,分析经济发展、财政运行中的特点、存在不足以及预防对策,为领导决策服务;利用大量的会计档案资料,为各类财务检查提供最真实的依据。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综合档案室共为1500余人次提供利用案卷、资料20xx余卷(册)。可以说,档案在财政事业发展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档案管理在我局的各项争创活动中功不可没。

总之,近年来,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档案局的支持和帮助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认认真真地把档案工作做得更好,推动财政工作全面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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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规范语言文字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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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是六年级一班的王佳婧,在这个美好的早晨,我们齐聚在这里,一起探讨关于“好习惯早养成”的问题。

法国学者培根曾经说过:“习惯是人生的主宰,人们应该努力地追求好习惯。”的确,行为习惯就像我们身上的指南针,指引着每一个人的行动。纵观历史,大凡获得成功的人,他们的良好行为是长期坚持,养成习惯,形成自然。小时候的鲁迅先生,就养成不迟到的习惯,他小时候曾在自己的书桌上刻了一个“早”字来时时提醒自己,他要求自己抓紧时间,时时刻刻地叮嘱自己凡事都要早做,他这样长时间地坚持下去,就形成了习惯。这位以"小跑走完一生"的作家,在中国以至世界文学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业绩,成为世界有史以来十大文豪之一。可见,行为习惯对一个人的成长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良好的习惯对我们学生来讲,尤为重要。那么我们中小学生该养成哪些好习惯呢?

讲文明懂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集会快静齐,升旗要肃立,爱护环境讲卫生,不随地扔纸屑,珍惜粮食不浪费,节约水电低碳环保。做好课前准备,上课认真听讲,课间文明游戏等等,这些好习惯我们每学期都在循环的学习,但还有几个好习惯我们有的同学还没有养成:如整队快静齐、做操动作规范整齐。不乱丢乱扔垃圾、上下楼梯靠又行、课间文明游戏、轻声慢步在校园、轻轻就餐碗筷轻放等。

当然需要养成的好习惯还有很多,如早晨起床不赖床,养成早读好习惯,养成课前预习的好习惯,放学回家做作业的好习惯;整理书包不邋遢的好习惯,上课认真听课好习惯。还有注意个人卫生,勤于锻炼身体、尊老爱幼等等。

同学们都能自觉遵规守纪,才使得我们的校园井然有序。大家在见到老师或同学时能主动问声好,在进出校门时特别有礼貌;平时不随意践踏草坪,午间校园秩序井然;出操时保持安静,听从指挥,唱国歌时歌声嘹亮,做操认真有力;去食堂吃饭时以正常步速走过去,能做到文明进餐。大家在遵规守纪、严格自律中体会到良好的秩序带给我们的真正的自由。

在这里,我呼吁同学们行动起来吧!人人争做文明小天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见到老师,能主动敬礼问好;讲究卫生,不乱扔果皮,见到纸屑随时捡;爱护公物,保护绿化;勤俭节约,不吃零食。注意安全,不玩危险的游戏,上下楼梯,人多拥挤,注意谦让,行走靠右,保障畅通;坚决不跟素不相识的人走出校门

好的习惯能让我们终身受益。习惯就像雏鹰的一双翅膀。能让我们在高高的蓝天上翱翔。习惯就是天空中的太阳。能让我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昨日的习惯,已经造就了今日的我们;今日的习惯决定明天的我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今天做起,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人人争当好学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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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2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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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校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了《廉政准则》,并对照着准则条款认真研读分析,从这次学习活动中我进一步认识到教师队伍建设在各项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作为一名教师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而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名党员教师,我们工作的目的是教书育人,更要在各个方面做好表率。通过学习,我对教师这个职业的内涵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作为教师,就应该无私地把知识传授给给每一位学生,维护自己的学生,并关爱他们,以自己高尚的品行为学生树立起榜样.

古往今来,有多少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清官廉吏受到百姓的崇敬与爱戴,他们的形象深入人心。在当前,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教风建设,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教师,只有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廉洁从教、廉洁工作,才能确保工作平稳、健康、顺利进行。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每一名教师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学校赋予的重托,真心实意为加快发展、富校强校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我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作为党员教师,还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要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自己的职业,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为祖国输送栋梁之材的平台。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受得住来自方方面面的物质利益的种种强烈诱惑,不要把个人利益看得太重,要为孩子们的一生着想,甘于清贫,一心为公,为人师表,只有这样,才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丰富自己的学识,勤于钻研业务,在教学中彰显自己的教学特色,真正与孩子们一同快乐、幸福地成长,才能为祖国的发展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二、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能顶得住歪理,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二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又身兼班主任的工作,我一定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努力学习,把学到的知识不折不扣地运用到工作中去。

首先,教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再次,教师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学生的性别、民族、智能差异,家庭状况、学生及家长对自己的感情差别等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它体现的是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三、追求完美,力求做到“精益求精”

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的振兴靠教师。可见,身为教师应深感任重而道远。在工作中,我们就要用心琢磨思考,要时常保持着精心、细心、尽心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着手,要把教育事业当作自己的神圣信仰,要用心去思考,用心去工作,力求做到完美、精益求精。

四、加强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要坚持从学校大局出发,坚持学校和学生的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在强化这一观念时,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想一想自己如何为学校的事业,为加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真正做到重事业、淡名利、争贡献。

五、追求完美,力求做到“精益求精”。

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的振兴靠教师。可见,身为教师应深感任重而道远。在工作中,我们就要用心琢磨思考,要时常保持着精心、细心、尽心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着手,要把教育事业当作自己的神圣信仰,要用心去思考,用心去工作,力求做到完美、精益求精。只有这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为座右铭,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立足岗位、服务学生、为人师表,努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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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借条的规范形式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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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________因________所需向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借款利息为月________息 ,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若借款逾期归还,则按月息 支付逾期利息。如涉及诉讼,由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并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等一切费用。

借款人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确认该地址为催讨、诉讼等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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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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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党员,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规范和约束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的性和的约束力。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xx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近日,永武大队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通过学习,是我认识到了一下几点。

一、对党纪条规要怀有敬畏之心。党纪条规是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体现。通过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条规,我深深地感到,党纪条规既是准绳,又是“高压线”,只有敬重党纪条规并以此规范自己,才能使党员干部从制度上成为“不能腐败”、从法律上“不敢腐败”、从思想上“不愿腐败”。为此,我们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总结这次学习活动的经验,把党纪条规的学习作为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实行党纪条规学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多样化,并在学习教育中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组织引领作用,使党纪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实效性。

二、对公共权力要怀有敬重之情。权力位置属公、姓公,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是党的宗旨决定的。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无论是一些高级干部还是最基层的农村干部的腐败案件中,犯案者无不是权力观错位异化,将公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物品和特殊待遇,“姓公”的权力成了“姓私”“姓特”。他们把权力当作了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进行交换、捞取私人利益。最根本的原因是放弃了党性修养,放弃了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改造。这些人虽然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却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对各级党员干部来说权力的教育要加强,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要对公共权力怀有敬重之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权力的公共属性,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同时,要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对干事创业有敬仰之心。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充满热情,珍惜和敬重,不惜忘我地为之付出和奉献,从而产生一种荣誉感和成就感。

这次活动中,在学习党纪党规的同时,我还学习了勤廉典型先进事迹,特别是对照我国在建设和改革开放涌现出的一些典型人物和群体,从他们身上所展现的一心为公,两袖清风,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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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规范食品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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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食用油

种类:食品

规格:5

单位:桶

数量:50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3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

2.商品质量,按照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合同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预付货款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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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档案管理年终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档案管理,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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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镇的档案工作在xx市档案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档案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机关档案工作

根据市档案局的工作工作要求,在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的精心指导下,我镇机关综合档案室20xx年文书档案仍然以“件”为单位,保管期限以“永久、30年、10年”整理归档。通过档案进一步立卷改革,我们体会到,利用档案方便快捷,而且规范安全,方便查找、借阅,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同时完善了实物档案等专业档案的归档立卷工作。做好党委、政府文件汇编,档案利用效果汇编,各类案卷目录和有关资料汇编。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部门提供凭证依据,不断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目前我镇机关综合档案室共有档案总数392卷/2840件,其中本年度整理归档20xx年度文书档案26盒/481件5044页;有历年科技档案86件、会计档案180卷、声像档案2册(卷)。现有文书资料508册(卷),其中本年度整理20xx年度资料36册(卷)1070件6757页;现有实物档案206件,其中本年度登记归档19件;实物档案206件中印章类登记66枚,奖牌类登记140件。

20xx年6月9日,xx市召开的档史工作会议上,xx镇荣获当阳市委、xx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全市史志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基层档案工作

我镇农村、社区档案工作紧紧围绕“五有”工作部署,即有分管领导、有档案工作员、有档案装具、有各门类档案、有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全镇要求的“四个心”,即做到热心、恒心、耐心和细心,不断完善档案制度,加强档案业务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使村委会和居委会档案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1、完善管理制度。制订了档案工作的领导与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了档案工作管理目标制度,狠抓了薄弱环节,全镇档案工作已经逐步纳入了制度化。

2、全镇各村都相继进行了建档,并且已经步入了规范化。

3、重点指导、培育了先锋村、龙台村、半月山居委会三个“档案管理”示范点,使之成为标准化。

工作的实践使我体会到,作为一名档案工作者,要想做好档案工作,首先就要爱岗敬业,从心底里热爱档案工作,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脚踏实地的奉献精神,认真学习和掌握一些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档案工作的内在规律,这样工作就会游刃有余,处于主动地位,忙而不乱,有条不紊。

三、存在不足

档案收集不够齐全。各办公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各自存放,一些专业档案和照片档案易散落在各个办公室,收集、整理它们也就比较困难,造成档案收集完整率、归档率不够高。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加大《档案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镇干部树立“依法治档”的意识,把档案法制化建设抓好做实。

2、把档案工作列入全镇整体工作考核的目标责任,统盘安排,认真落实。

3、加大对档案治理的投入。积极向上级各部门争取资金改善档案硬件设施,配齐配强档案工作人员,逐步使我镇的档案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好档案。积极主动为现实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凭证。同时积极对档案信息资源加以开发,使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自身档案知识修养,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档案方面的知识,勇于创新,注重工作实效。

6、充分发挥计算机互联网的作用,注重做好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人事编制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公开发布工作。

五、20xx年度档案

通过20xx年度工作回顾,档案管理工作确实存在着很多不足,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在市档案局以及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实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进取争先的意识,使档案工作不断趋向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力保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档案工作是整体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部门,因而与xx镇展望未来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档案工作要站在新的起点和高度、不断加强档案意识,完善档案制度建设,把档案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确定档案服务重点方向,创造更多的服务方式,开拓收集范围,不断提高档案利用率,积极主动地为各行各业服务,努力实现档案工作新发展,为档案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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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规范的个人年终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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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

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__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ldqu

o;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共审议各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3名儿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截止到09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占27%,劳动权益类9件,占13.6%,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财产权益类9件,占13.6%,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件,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通过半年的信访接待,我们发现,我县妇联的来信来访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突出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妇女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主动到妇联、信访等部门上访求助,走依法维权之路。我县城郊乡长冲村53岁的妇女朱玉莲于今年1月到县妇联求助,反映她80多岁的老母亲无子,一直随她生活,朱母责任田由侄孙朱学亮、朱学明经营,两年前当地开发煤炭资源,土地征收过程中朱母责任田的赔偿款金额达二万七千

元,因种.种原因,朱玉莲母女仅得到六千元,大部分款项落入朱学亮兄弟手中,经县妇联与当地政府及开发商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朱玉莲母女追回款项1万8千元,朱玉莲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广大妇女群众维权内容多元化

从来访的内容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往往更多的体现在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土地征收款的赔付不到位、甚至是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妇女造成的不法侵害等,此类案例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54岁的锦滨乡妇女熊爱娥于今年3月、4月两次来访,反映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书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对她错误关押十多天。经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秉着“有错必纠”的方针,赔付熊爱娥6000元,同时要求她要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要进行越级上访。

第三、处理来访多采用调解手段效果较好

由于法院判决要及时彻底执行往往遇到很大的困难,而且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各部门联动进行调解的结果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因此也很容易执行到位,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来处理问题。32岁的熊首山居委会居民刘海锋与丈夫田勇于6月30日

经县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随刘生活,今年5月,刘因向前夫索要儿子抚养费双方发生争吵,田勇将刘海锋打伤,刘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并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每月支付费用600元,此案于6月18日开庭,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被告缺席但在答辩状中声称每月支付200元,在此基础上,县妇联与法院主审法官联系,多方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刘海锋因儿子太小需人照料暂时没有工作,而田勇每月收入在1500月左右,要求田勇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到孩子18周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象这样的还有很多,特别是通过司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半年来,我县妇联通过平日的信访接待,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更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才能切实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为实际的帮助,从而实现我县妇联维权工作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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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和解协议书规范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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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三民中心小学操场因意外造成乙方受伤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人民币______元。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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