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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讲解(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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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金融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金融,大学,学生,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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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金融专业大学实习报告范文

证券资讯公司竞争图存的方式正向着两个极端方向发展,一种是以低成本支撑其低价竞争,抢占市场份额,以维持其生存,这类公司或非正式组织为数众多。二是以高投入、高品位树立市场形象,着眼未来,争抢核心市场,这类公司虽为数不多,但无疑将是未来证券资讯业的脊梁。

1、坚定的走证券资讯咨询化的发展道路。单纯的简单的f10资料为主的低端的资讯信息内容的竞争只会陷入资讯产业低水平价格战的泥潭中,要从产品的技术构成、新产品的开发、推广机制、产品的信息质量、营销策略及手段从根本上与竞争对手拉开档次,才能从低端市场的价格战的竞争中走出来,作到控制市场走向和价格的目的。在公司内部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新产品设计、开发和推广的运行机制,保证高质量的新一代产品、延续产品、后续产品和可替代产品源源不断地、有序地投放市场,形成多套产品立体交叉竞争。唯有如此,才能从市场混战中走出来按自己的步伐发展自己。资讯咨询化的发展方向既提高了信息的含金量,也是向高端市场发起进攻的最重要的筹码。

2、加强和国内做证券行情交易系统的厂商比如说乾隆高科,通达信等的技术上的合作,以行情交易系统和资讯平台和相结合的方式来发展资讯行业未来的资讯平台的搭建方向。建立全新的基于证券行业电子资讯架构(e-infostructure)和现代的资讯有效集成(information integration)创新技术构建起来的的统一证券资讯平台的运作模式。要是自己的资讯信息内容提供的方式和模型能够紧跟住资讯行业的潮流,只有领潮流之先才可以完整的拥有对市场的话语权。资讯信息模块与证券交易模式的合理有机嫁接以及技术上驻留程序的改进更新是保持这种领潮流之先的技术上的关键。

3、加强全国统一规划的的市场营销策略,树立起自己的品牌营销略。营销策略的正确性和促销手段的完善是产品成功的保证。产品再好,如果没有正确的营销战略、营销手段,没有精良的营销队伍去组织实施,就根本无从实现市场占有率第一的目标,更无从实现第一民族品牌和获取最大创业利润的目标。产品品牌的树立,在质地优良的情况下,除借助宣传工具外,最终还将依靠我们营销人员的自身高素质,丰富的知识和阅历,新颖的营销手段和技巧、良好的口才及应变能力,让消费者去感受我们的员工、感觉我们的产品、感觉我们的服务,确实让他们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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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投资合作协议三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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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方为共同承包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经双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工程总价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经过双方方测算,本项目的前期进场开工等所产生的费用为______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_________万元。

3.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3.1甲方投资_________万元,占_____%;

3.2乙方以工程项目及技术投资,占_______%;

4.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付款。剩余的款项应先归还甲方的投资本金。

5.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帐号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号及资料。

第二条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1.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1.1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主管;

1.2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负责管理,出纳日常工作由方负责管理。

1.3材料采购及其他

2.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双方共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

2.1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2合作双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条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1.利润、风险分配

2.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甲、乙双方各______%比例分享承担。

3.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发放。

第四条其他

1.资金和管理

1.1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1.2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用帐号上,专款专用。

1.3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_____号开一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

2.出纳与财务管理

2.1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双股东,并经双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3合同争议与免责

3.1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4.1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4.2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4.3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作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作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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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股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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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转让方、受让方及目标公司,以下各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1.【目标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主营业务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2.受让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受让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投资目标公司,拓展其务板块。

3.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的出资额)及该等股权所代表的一切权益。

4.转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向受让方交割标的股权。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前述标的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一.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内另行定义,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权益”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有关的权利和利益。

“财务报表”指由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提供给受让方的关于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担保权益”指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第三方权益。

“工商主管部门”指有权主管公司登记、注册事宜的中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关联方”就任何主体而言,指(i)若其为自然人,指该等人士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姊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以及为该等人士或其前述关联人士而设立并存续的信托,或该等人士及其前述关联人士所控制的主体;(ii)若其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或其他形式的实体,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该主体的任何一方,或该主体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或者与该主体共同被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控制”指:(i)某一主体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主体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注册资本或其他股本权益,无论通过拥有证券,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行使;或(ii)拥有任命管理层、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大多数成员的权力,或(iii)通过合约安排或其他方式,能够控制该另一主体的管理或决策。

“交易”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交易。

“交割”

指本协议第3.2条先决条件均满足或未满足的条件已相应地被受让方或转让方豁免,标的股权全部无瑕疵地由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

“营业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任何一个公历日。

“元”指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央政府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授权发布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任何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该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授权的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重大不利影响”指单独或者累积对目标公司的资产、业务、运营、财务或其他状况作为一整体已经造成或合理预期将会造成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损失或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其它负面影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变化。但若此等损失或负面影响是由于以下原因所导致的,则不应被视为本协议项下所述的重大不利影响,包括:(i)整体经济的变化、行业或市场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无论此等变化是普适性的,还是仅针对公司运营所处的区域而言;(ii)中国法律或管制政策的变化;(iii)政治环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行为、武装敌对行动和恐怖主义行动)。

“主体”指自然人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非公司企业、合资企业、政府机关或其他机构或组织。

“主营业务”指目标公司根据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所授予的合法资质所开展的主要经营业务。

“交易文件”指本协议、因本交易而修订的目标公司章程及与本交易有关的其他协议和文件。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政府颁布法律及政策等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一.2 解释

本协议中提及某一条或某一款时,除非另有明确规定,该提及应为本协议的一条或一款。

第二条 交易

二.1 股权转让

根据协议条款约定之条件,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转让,且受让方应当从转让方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相关的权益。

该等权益和权属应当免于任何和所有权利负担,亦不受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制约或限制。

二.2 股权转让对价及其支付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100%股权总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作价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后,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该等股权的出资义务。

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情况下,受让方分三期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以下简称“转让对价”):

(a) 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均已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首期支付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b) 自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提交至工商主管部门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第二期价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c) 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转让对价,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3 股权转让交割

(a) 转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积极准备及敦促目标公司准备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所需资料,并在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首期支付款后五个营业日内向工商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转让方应当积极配合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b)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日为交割日,且本协议第3.2条规定的所有股权交割先决条件应得到满足是股权转让交割的前提(根据第3.2条经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除外),交割应以转让方、受让方约定的方式进行。

(c) 受让方应于交割日向转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受让方已经向转让方适当按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了截至交割日应当支付的转让对价的证明文件。

(d) 转让方应于交割日向受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i)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决议批准事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所述交易而修订目标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授权签署、交付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

(ii)目标公司于股东会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章程修订决议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向受让方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原件、股东名册复印件(含有转让方已实缴注册资本的信息);

(iii) 能够证明交易相关的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备案、董事及监事变更等事宜均已完成的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

第三条 先决条件

三.1 受让方付款的先决条件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受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对价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3.1(a)项至3.1(g)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受让方已经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法律及业务尽职调查,并对尽职调查表示满意。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尽力配合受让方进行上述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客户会面、提供相关合同、以及目标公司的法律文件和财务资料等,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已经以书面形式向受让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了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信息。

(b)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收回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收、其他应收款项,并清偿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付、其他应付款项,并向受让方出具令受让方满意的证明文件及书面承诺,承诺非经目标公司审议通过,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不会促使目标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而损害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目标公司应当制定并审议通过令受让方满意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依照该等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关联交易。

(d) 目标公司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对本交易及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e) 除转让方外,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就本次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相关书面文件。

(f)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与受让方签署《关于【目标公司】之股东协议》。

(g)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三.2 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

转让方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前提是,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除非经转让方书面豁免,以下第(a)项至(d)项所列条件已经达成:

(a) 受让方(内部有效审议程序)对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关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b) 受让方已按照本协议第2.2条约定支付当期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

(c)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制定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则、命令或通知;受让方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不能履行。

(d) 本协议第五条中受让方作出的全部陈述和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在本协议签署日是真实的、正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正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a)项至(e)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转让方在本协议第四条作出的陈述及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但若此等陈述及保证已指明其针对的是某一特定日期,则其应被视为仅就该日期之情形而作出且于该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准确的,而非于本协议签署日和交割日而作出)。

(b) 目标公司已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受让方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

(c)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变更及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成。

(d)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命令或通知;转让方和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

(e)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的陈述与保证

除另有指定时间外,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共同、连带地在本协议签署日及交割日向受让方作出如下各项陈述并保证:

四.1 转让方的资格、合法权益

(a) 转让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权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b) 于交割日,转让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拥有完整的、排他的、合法有效的、可依法处置的所有权,不受任何担保权益的约束。

四.2 不违反

(a) 签署、提交或履行有关交易文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或遵守有关交易文件的规定不会: (i)导致或构成对以转让方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协议的条款、条件或规定的违约;或(ii)违反适用于转让方或其任何资产的批准文件。

(b) 就转让方合理所知,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四.3 同意

(a)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转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转让方取得,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除转让方以外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目标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有效决议。

(b) 转让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2.3条的约定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应配合提供工商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有义务及时予以获得并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4 资格、公司股权

(a) 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b)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c) 目标公司不存在已出资的注册资本非法撤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返还的情况。

(d) 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司应当缴纳的出资均已缴足,其已缴纳的注册资本完全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5 授权、协议有效性

转让方、目标公司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目标公司正式签署后,按照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强制执行。

四.6 监管机构的批准及执照

目标公司就其设立、有效存续以及经营其目前所经营的业务所需的所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已经取得,程序合法合规,并具有完全的效力及作用,而且该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即使有效期即将届满,目标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续期或重新换证的手续。

四.7 财务资料

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适用的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地反映了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

四.8 中止营业

目标公司未有发生中止营业或进入清算或破产程序,其业务或资产未被相关机构接管或托管。

四.9 税费

目标公司所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无未缴、欠缴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且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四.10 雇员

(a) 目标公司已和全体雇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b)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重大违反劳动、雇用、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情形。

(c) 就转让方和/或目标公司所知,没有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威胁要对目标公司提出,也没有其他人威胁要就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对目标公司提出,涉及因该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被目标公司雇用或聘用而造成或产生的任何意外、伤害、未支付的薪金、加班费、遣散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款项、假期或任何其它事项的索赔,而且没有尚未解决的此类索赔。

四.11 业务合同

目标公司正在执行的所有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主营业务合同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合法有效,且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有关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合理预期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违约事件或潜在纠纷。

四.12 负债

除已于财务报表记载的以外,目标公司没有任何其他借款或债务。

四.13 诉讼

除本协议附录二已披露的情形外,目标公司不涉及其他的未决的或据转让方合理所知威胁要提起的,合理预计将会对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民事、刑事、仲裁或行政程序。

四.14 知识产权

对于目标公司经营其主营业务所需的知识产权,均由目标公司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提起的可能给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争议、权利请求,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或限制。

四.15 其他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次交易或导致受让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

第五条 受让方的陈述和保证

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五.1 资格与性质

受让方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订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义务。

五.2 授权、协议有效性

受让方具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和受让方适当签署,构成对受让方的合法、有效且有约束力的义务。

五.3 不违反

就受让方合理所知,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五.4 资金和能力保证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受让方用于支付本次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5 同意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受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受让方取得。

第六条 过渡期安排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除非征得受让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a) 引入其他投资者或被收购、兼并,或主动申请破产或解散公司;

(b) 转让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资产;

(c) 为任何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提供担保;

(d) 签署、变更、解除任何金额超过50万元的与公司经营性活动无关的合同;

(e) 进行任何利润分配;

(f) 就上述任何一项签订合同或作出承诺。

第七条 税务、成本及费用

七.1 税收责任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转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由转让方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应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2 成本和费用

转让方、受让方应各自承担其已支出或即将支出的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尽职调查及准备、谈判和制作所有文件的费用,包括聘请外部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业顾问的费用,以及谈判、准备本协议和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而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 保密

八.1 保密义务

各方应当尽所有合理之努力,并采取所有必要之措施,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并且确保其各自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及其他人士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等信息(以下合称“保密信息”):

(a) 本协议的条款以及条件,包括本协议的存在本身;

(b) 与本协议相关的谈判;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前或以后已经取得或可取得的,关于目标公司的客户、经营、资产或主营业务等方面信息。

八.2 保密义务的例外

第8.1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a)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关联方披露;

(b)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披露;

(c) 根据适用法律、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或任何政府机关作出的任何有约束力的判决、命令、判令或规定要求披露,但披露程度仅限于强制披露的范围且应事先通知其他方;

(d) 已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非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的规定而成为公众所知)。

第九条 违约赔偿

九.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则应赔偿其他各方因此而遭受或招致的任何费用、损失、责任、损害赔偿和开支(以下统称“损失”)。

九.2 受让方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对价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若受让方逾期支付各期股权转让款超过四十五个营业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受让方应按下述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a) 股权交割前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b) 股权交割后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除应当配合转让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恢复原状)外,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本协议因上述情形终止的,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应将其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扣除受让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返还给受让方。

九.3 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第3.1条约定的付款先决条件中的(b)、(c)项,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应当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转让方逾期四十五个营业日仍未履行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4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进行交割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九.5 本协议因第9.3条、第9.4条约定情形或转让方其他违约行为而致使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还应向受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应按照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6 违约的一方按照本协议第9.2条、第9.3条、第9.5条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本协议第9.1条的约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

十.1 解除协议的情形

本协议生效后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出现以下情形的,由转让方、受让方协议解除、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或依据法律规定解除:

(a) 转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b)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转让方、受让方均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除非因不可抗力导致通信困难,否则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相关证明。

(c) 因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导致本协议目的落空、无法履行的;或,经另一方催告、通知后,仍不予纠正的,另一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协议。

(d)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十.2 解除协议的效力

(a) 一旦本协议被解除,转让方、受让方应被解除其在本协议下各自的义务。第八条(保密)、第九条(违约赔偿)、第十条(协议解除)、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第13.2条(通知)、第13.5条(无其他受益人)、第13.6条(可分割性)、第13.7条(并非放弃权利)、第13.9条(效力优先)除外,每一上述条款在本协议解除后应继续有效。

(b)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被解除的,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或进行其他主张的权利。

(c)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解除各方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责任不得免除。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十一.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暴动、罢工、法律法规变更、政府行为等。

十一.2 一方由于遭受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只要其满足以下条件,就不构成违约:(1)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直接造成的;(2)该方已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并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给其他方或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发生后,该方已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和目标公司,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日内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陈述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理由说明。

十一.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修订或终止本协议,以及是否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十二.1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二.2 协商

转让方、受让方若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3 仲裁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争议在首次协商后三十日内不能以转让方、受让方均接受的方式解决,则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仲裁具有终局性。

第十三条 其他

十三.1 修改和修订

依照适用法律,本协议或其附件的修改、修订或补充须通过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协议进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2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一切通知和其他通讯应为书面形式,并且若亲自交付、传真(经确认)、挂号信、由特快专递发出(如邮政快递)或电子邮件寄至被通知方的下述地址(或由各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或电子邮件)时,应视作已经发出。

转让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受让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目标公司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十三.3 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三.4 文本

本协议由中文写成,共签署捌份,各方各持贰份,并向工商主管部门报送壹份,其余由目标公司留档,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5 无其他受益人

本协议无意授予本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主体任何权利或救济。

十三.6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本协议签署后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或因本协议签署后的立法行为而成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将不受影响。各方应尽其一切合理努力,以符合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条款订立目的的有效条款,取代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条款。

十三.7 并非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不得作为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放弃;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或权力,亦不得妨碍将来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行使。

十三.8 转让

未获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

十三.9 效力优先

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就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订立满足工商主管部门变更登记要求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或其他交易文件的,该等协议或交易文件与本协议冲突、歧义或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转让方(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目标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附录一: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

应收、应付及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明细

序号交易对方款项金额(万元)

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

附录二:

披露清单

年月日(“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

本披露清单(“本披露清单”)系根据受让方与转让方关于【目标公司】(“公司”)于年月日签署之《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出具。本披露清单就与《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述事实和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做出披露。

除另有说明,本披露清单所披露的事实均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且本披露清单中提及或定义的术语含义与《股权转让协议》的定义一致。本披露清单披露之事实适用于对《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有标题和标号项下事宜进行披露。本披露清单所涉及的所有披露信息构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标题和标号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并不改变披露清单的解释,亦不会以任何方式限制任何披露的效力。

本披露清单对所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的披露不应被理解成对此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已经存在或已经发生的提示或承认,并且本披露清单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或范广峰及其关联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义务的承认,也不构成对其利益的否认。

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目标公司】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参与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或执行案件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标的额审理法院案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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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长期劳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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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_____%,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_____元/月、_____元/月、_____元/月、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标准并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_%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_%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_%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_____时到次日_____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元。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令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十、竞业限制

第四十二条与甲方订立保密协议的乙方,负有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进行保密的义务。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四十三条在此期间,甲乙按照乙方原工资的50%总额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己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数额的两倍。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六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四十九条己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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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伙股权分配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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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坑镇。

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整(¥:1500,000元)

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的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出资方式

500,000

33.33%

现金

500,000

33.33%

现金

500,000

33.33%

现金

五、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

户 名:

帐 号:

开户银行:

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七、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负责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等;

3.筹建费用由冯就中垫付,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4.依公司法承担的其它义务。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九、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7、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四人。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丙方各委派1人担任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设经理,经理由甲方委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乙、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公司的筹建

公司的筹建由甲方负责。筹建期间的费用以独立的帐簿记载,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本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将终止履行: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内设立;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解散。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的违法行为给守约方或本公司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

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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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社区工作者长期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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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劳动合同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___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这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符合三个条件,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申请。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实践中当劳动者符合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以上,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往往表示不同意续约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无法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 由于《劳动法》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率极低,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和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均有不利影响。 【无固定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聘用企业): 企业性质: 公司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备注:

1.合同内容应使用电脑打印或用蓝、黑墨水笔填写,不得采用复写或复印;

2.合同须由当事人签字生效,代签或冒签无效;划改处应经当事人按印认可;

3.合同正本必须由甲乙双方按盖骑缝印章,以示唯一严密。 合同编号: 签约地址:宁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1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起至 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 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 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止,期限为 天。 第2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3条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种与甲方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件的真实性,如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伪造简历,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4条 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可临时性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乙方临时性工作任务,但时间不超过12个月。乙方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后,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岗位,则必须与甲方协商,经得甲方同意后可变更劳动合同。 第5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6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工作地点。 第7条 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全体职工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9条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职务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10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

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 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精华】劳动合同集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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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页2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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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一)

(二)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1.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将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2.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公告的十五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三)定期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单独编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四)临时报告与公告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共27页,当前第24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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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网站理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理财,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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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为了繁荣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经营_____,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第二条 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四条 盈余分配双方同意,投资盈余按年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1、投资第一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_____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一年项目利润)。

第五条 出资的转让任意一方转让自己出资的,应提前7日告知对方,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 合作关系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3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五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作项目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③将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告知乙方;

④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参予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

②检查帐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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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医院职工长期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医院,职员,工长,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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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年,自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元/月;另外享受岗位津贴,聘用期间第一年岗位津贴为元/月,以后随年度增加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按医院效益酌情发放。

二、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能力等综合考虑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甲方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条件及个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医院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或坐诊。如有发现,轻者处罚,重者单位有权将其辞退,其在外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六、乙方享受聘用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福利,按双方约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乙方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经营、人事、财务、薪酬等项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应服从领导,团结合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有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为此乙方应表示无异议。

八、聘用期第月,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聘用期间若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离职,要如数退还甲方为乙方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意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有关帐务,并将聘用期间掌握的甲方经营、财务、人事、印章、证照和相关物资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损毁、灭失、转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十二、乙方如辞聘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即辞即走者,当月工资和奖金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四、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资报酬。

十五、聘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十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乙方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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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投资入股协议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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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入股协议范本

甲 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拓,提高乐器产品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双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个体)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经营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乙方以: 作为出资,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 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资各方一致同意设立的 银行帐户,缴足全部出资金额.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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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股权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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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合同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合同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____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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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通用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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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第一条 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盈亏分担

公司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担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股权转让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 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 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 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 %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 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所有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 协议签订的时间及地点

本协议由转让双方于 年 月 日在金坛市 订立。

第十条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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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南京市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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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协议书由甲方与乙方就河北房*产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xx年xx月xx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河北房地产*发有限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甲方收到价款后,为乙方出具收据。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河北有限*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河北有限*司原享有的权利和

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河北有限*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一方违反合同,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并经河北有限*司股东会同意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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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证券投资学》富网模拟操作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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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富网模拟操作报告

自从在叩富网上注册了账号,就特别的兴奋,好像自己真的有100万一样。开始的想法是,如果真的有100万,真的不会拿来炒股,像我这种菜鸟,最后肯定会变成炮灰。但是,股票有一种奇特的魅力,吸引着你去探索,操作。它的涨跌给我们以惊险刺激的感觉,并且我们可以真正体会到什么是“钱生钱”,我想这就是股票的魅力所在。

一开始,面对这么大笔数字,不知道要买什么股票,于是查看了热股,随大流的买了中国黄金。但是没想到,那已经是中国黄金的最高点,自那之后,开始下跌。于是我明白了,要懂得看股票的趋势,避免高买低卖,一味的追求价格的最高点。接下来,我开始关注财经方面的新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发现了国家拨款10亿给了水电方面,于是我预料到了,水电方面的股票一定会涨。果然不出所料,那天正好没课,我守在电脑旁观察着它的走势,看着它不断地上涨真的兴奋又开心,涨到百分之五点多的时候,同学劝我赶紧卖掉吧,可是我还期望着它有更大的涨幅,结果一犹豫成千古恨啊。第二天,开始下跌,结果再也没有涨上来。后来自己慢慢捉摸,我觉得买卖尺度上掌握的比较成功的股票是英唐智控和石煤装备,也是这两个给了我极大地信心和兴趣。

在此次模拟中,赢大盘两次,这个月的月盈率0.89%。我认为这次模拟股票交易还是比较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了解了股票交易的基本流程,并且参与了股票的买卖。虽然不能对大盘及个股技术形态进行及时准确的判断分析,但是已经形成了一种意识。以前觉得股票是那么的遥不可及,现在对这种交易活动也是充满了兴趣。遗憾的是,没有充分利用到资金,因为不能想大部分的炒股者一样,守在走势图旁,及时观察并操作,于是错过了很多交易的绝佳时间。

在叩富网的首页有这样一句话,“智者“谋定”而后动,华尔街数据表明:只有操作两千次以上投资者才会明白什么是股票”。我觉得这也印证了那句话,孰能生巧。我的小成功,我对股票的了解,只是简单的皮毛而已。此次的模拟操作,让我形成了一种投资理财的意识,如何更好的利用有限的资源,如何分配掌控,我想这对我的影响是深远的。虽然我的排名不是很靠前,我的操作也不是最熟练的,不过我确实从中找到了乐趣,如果这个账号还能接着用的话,我想我会继续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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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连锁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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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双方在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权及终止托管__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权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各项原则和标准。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各附件中所包括的内容,双方应依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妥善遵守和履行;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各附件中暂未涉及的有关问题,双方应依据本协议的原则和精神协商处理。

第三条甲方确认,其作为转让股权的持有人,支持乙方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全部权利和权益,在乙方购买转让股权后,甲方支持并保障乙方作为转让股权的持有人对转让股权所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并为乙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提供一切合理方便。

第四条乙方确认,其同意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转让股权,并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相应的对价。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做为托管股权的持有人,将依据本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第三方(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乙方支持甲方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全部权利和权益,并为甲方转让托管股权提供一切合理方便。托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乙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受让方为受让托管股权所支付的对价。

第二章转让股权及托管股权

第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亦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转让股权。______________(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基准日对转让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A)。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转让股权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股权的持有者,享有中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与转让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由甲方持有的托管股权。(资产评估机构名称)_______以____年____月____日为基准日对转让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B)

第三章转让股权转让的安排

第九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使实业公司变更为一家全部股权均由乙方持有的外商独资企业。

第十条为完成转让股权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1.甲方与乙方签署关于甲方向乙方转让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

2.甲方与乙方签署关于原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实业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的终止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之附件);

3.甲乙双方将共同促使实业公司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决议:

(1)批准甲方向乙方转让转让股权;

(2)批准实业公司变更为由乙方持有全部股权的外商独资企业;

(3)批准对实业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及

(4)通过新的董事人选。

4.甲乙双方共同向_________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关于将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及将实业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同时向_________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实业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终止协议、董事会决议、修订后的实业公司公司章程及_________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5.取得_________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将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及将实业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批准,并向实业公司核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实业公司向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第四章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受让转让股权,应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该等转让对价应参照资产评估报告A所反映的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所有者权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一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依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股权转让协议所规定的支付方式,将上述转让对价及时及足额支付予甲方。

第五章终止托管的安排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由甲方持有的全部托管股权,终止甲方对托管股权的托管。

第十四条为完成托管股权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1.方与受让方签署关于甲方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三);

2.乙双方将共同促使中民产业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决议:

(1)批准甲方向受让方转让转让股权;

(2)批准对中民产业的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四);

(3)通过新的董事人选;及

(4)通过新的监事人选。

3.甲方与受让方共同将托管股权转让事宜报请_________财政厅审核,同时向_________财政厅报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有关股东大会决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_________财政厅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_________财政厅审核后报财政部批准。及

4.中民产业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托管终止后,甲乙双方将依据本协议第条的规定对受让方为受让托管股权所支付的转让对价进行分配

第六章托管股权的转让对价及分配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受让方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该等转让对价应参照资产评估报告B所反映的转让托管股权所对应的所有者权益,由甲方同受让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三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七条受让方应依照本协议附件三的股权转让协议所规定的支付方式,将上述转让对价及时及足额支付予甲方。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对托管股权的转让对价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1.偿付双方对托管股权的出资;

2.偿付出资后的剩余金额由双方平均分配。

第七章基准日及完成日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甲方向乙方及受让方转让转让股权及转让托管股权的基准日。自基准日起,与转让股权及托管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义务,均由乙方及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同意,下列各日期分别为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及托管股权转让予受让方的转让完成日

1.转让股权的转让完成日为本协议附件一之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转让生效日;

2.托管股权的转让完成日为本协议附件三之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转让生效日;

甲方及乙双方同意,自转让股权的转让完成日始,甲方将撤回其向实业公司委派的董事;乙方将委派人员接任上述人员担任实业公司董事。

甲乙双方向受让方承诺,自托管股权的转让完成日始,甲方将撤回其向中民产业委派的董事;并支持和协助受让方委派人员接任上述人员担任中民实业公司董事。

第八章甲方及乙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此就转让资产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与甲方的有关章程、组织性文件及甲方所签署的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冲突;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3.将采取一切合理即必要的措施完成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及终止对托管股权的托管事宜。

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声明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根据新加坡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与甲方的有关章程、组织性文件及甲方所签署的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冲突;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3.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受让转让股权的转让对价;及

4.将采取一切合理即必要的措施协助甲方完成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及终止托管托管股权事宜。

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仍将继续有效。

第九章保密

第二十三条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有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章未尽事宜

第二十四条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院判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协议权利

第二十九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条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第三十一条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六章附件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章生效条件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完全达到后的当日生效:

1.协议业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合法正式签署;

2.协议得到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及

3.协议得到_________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第十八章文本及其他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副本若干,供双方呈送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之用。每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特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在中国_________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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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标准公司投资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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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_________(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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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开发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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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订:

甲方:

法定代理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

总则

第一条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_______级资质。

第二条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对其他企业投资担保的权利能力。

第三条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了坐落于____地,地号为_____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类型为__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完成上述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的基础上,进行发地产开发。项目名为____

第五条乙方拟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予甲方,并与甲方共同完成“________”开发项目,并按约定比例享有开发成果。

第六条根据上述五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就前述项目开发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

第七条除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解释外,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合作项目:双方拟共同开发的位于_______的“_____”项目

合作项目资金:双方因合作项目投入或以融资方式取得的所有资金。

净利润:合作项目所得的毛利润,减去实际上缴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净利润包括货币资金与实物资产等。

合作项目专户: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专门用于存取“________”项目开发资金的银行账户。

工作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方:本协议的甲乙双方之外的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

中介机构:为协议涉及的投资、合作开发等事项提供法律、审计、评估及其他中介服务的机构。

税项:(1)所有由各级政府或机关征收或向其缴纳的各类现有和即将实施的税项;(2)任何额外或重征的税项,无论该额外或重征的税项是因已征收或缴纳的税项不足、还是曾给予、享受的减征或免除不适当或不合法而产生;(3)任何与税项有关的罚款、利息或其他应缴款,包括与税项有关的一切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密资料:一方在本协议订立或履行期间向另一方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披露的秘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有保密性质的文件或信息。

不可抗力:在本协议订立时或履行期间,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遇见亦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将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其他自然灾害、不能归则于双方任何一方的火灾、战争、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情况。

商品房预(销)售率:预(销)售房面积占项目开发房屋总面积的比率,但不含为融资而采取的销售。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第八条合作项目名称:______

第九条合作项目位置:________

第十条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总投资约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前期投约_______元,工程建设中投资约______元。

第三章项目合作期限

第十二条双方因此项目合作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完成项目决算之日止。预计合作期限约为 年。

第四章项目合作方式与涉及金额与期限

第十三条乙方以货币的方式对合作项目进行投资,与甲方对合作项目进行共同开发。双方就该项目共同承担开发风险。并按约定比例分配项目开发产生的净利润。

第十四条甲方对合作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全权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则享有对合作项目财务、经营管理等开发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的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投入方式为货币资金。

第十六条投入期限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合作项目利润分配

第十七条分配比例:本合作项目开发所产生的净利润,在甲乙双方各自完成项下义务后,按甲方享有80%,乙方享有2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乙方投资的预先收回:

(1)在本合作项目所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率达20%之日,且项目正常运行,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预先收回投资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

(2)在本合作项目所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率达50%之日,且项目正常运行,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预先收回投资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

(3)甲方应当在本条(1)(2)两款条件成就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预先收回投资金额。

(4)乙方预先收回的投资纳入双方的项目决算。即乙方预先收回的投资在双方进行项目决算时包括在乙方根据约定比例所应分配的利润中。

第十九条项目结算时间:本协议的项目最终决算时间双方协商决定。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项目决算的时间按下述约定中最先届至的日期加以确定。

(1)合作项目开发的房地产预(销)售率达60%之日为项目决算起始日;

(2)某年某月某日为项目决算起始日。

第二十条项目决算方式;

(1)双方自行决算。由双方各自委托相关人员组成决算组对合作项目进行决算或确定项目净利润。

(2)共同委托决算。在双方的决算结果存在差异并经过双方协商仍无法消除该差异时,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合作项目进行决算并确定项目的净利润。

第二十一条项目决算应当自决算之日起 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利润支付期限:

(1)现金方式体现的应分配利润,甲方应当在决算完毕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

(2)实物方式体现的应分配利润,甲方应当在决算完毕后 日内移交乙方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税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第六章项目经营管理的参与项目资金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有权对合作项目开发全过程进行参与,以确保充分了解项目的开发进度。

第二十四条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开立项目资金专户,并书面告知乙方该专户的账号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进出情况及其他财务情况,甲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在乙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有权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多合作项目的财务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合作期间,甲方应当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实的

财务报表

,并向乙方通报项目开放进度。

第二十七条项目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只限于甲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______”项目的开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项目开发期间,乙方有权委派一名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公司副总经理,代表乙方参与项目的开发过程并对合作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甲方不得拒绝、排挤。

第七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甲方的权利。

全权对合作项目开发的全过程进行经营管理,并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第三十条甲方的义务。

(1)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合作项目建设开发过程中的前期审批手续,使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2)建立合作项目专户,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3)在合理期间内,保证工程进度,并给予乙方充值了解知情的便宜。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如数获得合作报酬;

(2)对合作项目的开发过程与合作项目专户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1)负责运作取得合作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证,并使该土地可用于商开发;

(2)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行为;

(3)尽力帮助协调办理合作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事宜。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各方应当恪守协议项下所有约定,任何一方若未能履行义务,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无法完成或延迟完成,因此造成对方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各方均有违约行为,在证实责任负担后,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合作开发期间,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投入资金,已投入的部分不参加项目净利润的分配,且甲方在一年之内不退还已投入的资金。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投资并清算分成。甲方还应就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支付500万到800万的违约金,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

(1)甲方运作取得用于合作开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低于本协议约定面积的25%;

(2)合作项目在本协议生效后, 年内未能动工的;

(3)甲方未就合作项目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的;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

(5)甲方两次以上拒绝乙方行使监督检查权的;

(6)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合作项目资金累计达100万元以上的。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协商:凡发生与本协议或其他附件的效力、解释或履行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争取进行友好的协商解决争议。

第三十七条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 日后,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本协议唯一的管辖法院。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间,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应当:

(1)保守资料秘密;

(2)除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资料;

(3)除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外,不使用保密资料作其他用途。

第四十条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应当继续保持并尽最大努力保证各自的工作人员及任何介入的第三方保守他们了解的保密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秘密条款,协议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第四十二条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暂停,义务的履行期自动按暂停期间顺延而不加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事件乙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方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提供给对方。

第四十四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采取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成立即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独立于协议双方与任何第三人签订的任何合同。

第四十八条非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第四十九条协议变更的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双方协商补充或变更本协议的书面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非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本协议不得终止。

第五十一条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传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传递,以送递另一方办公地址或约定收件人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约定签字回传时侍卫送达,签字回传为1个工作日;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第 日为送达日。

第五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二份。

协议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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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证券投资基金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35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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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基金发起人:_________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下称“本基金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释义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本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指《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及/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9.《暂行办法》:指1997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并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0.《试点办法》:指XX年10月8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11.元:指人民币元;

12.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3.基金发起人:指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基金管理人:指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指_________银行;

16.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1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18.《公开说明书》:指《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公开说明书》,即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的有关本基金的简介、投资组合公告、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公开说明书》是对《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21.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议;

24.设立募集期: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净认购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认购户数达到100人的条件下,基金发起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6.基金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27.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9.认购: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0.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1.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2.转换: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33.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号进行交易的行为;

34.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35.销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6.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

37.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38.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

3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0.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4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4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

4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6.标的指数:指本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对象指数,本基金以_________指数为标的指数,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变更标的指数。

47.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其他对本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4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存续期间:_________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存续期间:_________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存续期间: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基金;

2.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公告招募说明书;

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4.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承担发行费用;

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或委托收取投资者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4.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5.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7.依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对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有权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更换基金托管人,或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基金管理人应行使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融资;

11.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法》,代表基金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13.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14.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4.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7.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运作基金资产;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0.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2.按基金合同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7.保管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15年以上;

18.确保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其受到的损失,应以其自有财产承担,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及资源分配;

25.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6.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的投资运作,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除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否则,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投资指令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将遵守《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基金托管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地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他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基金托管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基金资产,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得将任何基金资产转为其自有财产,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所涉及的基金资产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5.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以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8.对基金商业秘密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进行基金交易有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等;除《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作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基金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1.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

12.在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3.保存有关基金托管事务的完整记录15年以上;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7.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8.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其受到的损失,应以其自有财产承担,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1.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2.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查询或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5.在不同的基金直销或代销机构之间转托管;

6.获取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8.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依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0.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决定终止基金;

5.与其它基金合并;

6.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8.更换标的指数,但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情形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2.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召集方式

1.在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未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可由持有本基金10%(不含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就同一事项召集;若就同一事项出现若干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则由提出该等提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推选出代表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通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2.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四)会议的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通讯方式开会:通讯方式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公众媒体上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

3.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现场开会或通讯方式开会的条件,则对同一议题可履行再次开会的程序,再次开会日期的提前通知期限为10天,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利登记日不应发生变化。

4.属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的基金份额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5.属于以通讯表决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会议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基金合同、决定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提交召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现场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5天前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5天的间隔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临时提案应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5天前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不含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需由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0%(不含2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款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2)通讯方式开会: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公告会议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天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不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作出。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进行要求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自履行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起生效。

除非本《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总份额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退任;

(4)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

基金管理人辞任,但新的管理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总份额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托管人退任;

(4)银行监管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基金托管人辞任的,但新的托管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原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代表每只基金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还需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中国证监会不指定且没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进行公告时,代表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额的并且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交接:原基金管理人应作出处理基金事务的报告,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事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更换后的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或商号字样。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原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代表每只基金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中国证监会不指定,且没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进行公告时,代表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额的并且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交接:原基金托管人应作出处理基金事务的报告,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资产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_________。

(三)基金投资者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运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数量化风险管理,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数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五)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一)设立募集期限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三)投资者认购原则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追加认购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四)认购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_________%。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计入基金资产。

(五)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2)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六)基金认购的规定

关于本基金认购的具体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发行公告中规定。

(七)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在全部认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八)认购的程序和方法

1.认购程序

投资人认购时间安排、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发行公告。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3.认购确认

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成立

投资者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净认购金额超过_________亿元并且认购户数达到或超过_________人。

2.基金管理人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三)基金募集失败

1.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设立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设立募集失败。

2.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天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四)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存续期间内,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达不到_________人,或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达不到_________人,或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宣布本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代理人。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及公开说明书中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

3.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中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当于受理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赎回的最低份额为_________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_________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六)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_________%,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_________%。

2.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详细的申购费率可参见招募说明书的有关内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详细的赎回费率可参见招募说明书的有关内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的75%用于注册登记费及相关手续费,25%归基金资产。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调整实施前3个工作日内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数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应当按单个账户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发生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

4.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予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2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本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七、基金的销售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的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代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销售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取得注册登记费;

2.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4.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15年以上;

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6.按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规定为投资人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7.如因注册登记人的过错而造成持有人损失的,该损失的赔偿责任应该由注册登记人承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运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数量化风险管理,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数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二)投资理念

以指数化投资分享中国经济的发展成就,以适度增强实现对标的指数的适度超越。

本基金认为,中国经济增长将保持持续稳定的向上发展态势,为指数投资获取长期稳定收益奠定了良好的宏观经济基础。本基金力求通过充分的分散化投资实现非系统风险的有效降低和流动性的提高,并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通过适度增强的投资方法,力求取得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率,为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带来的长期收益提供良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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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风险投资担保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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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_______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_______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_______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借款金额:合同能源管理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计算。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购房合同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劳务合同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房屋出租合同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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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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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职务: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职务: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司法》以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负责落实以项目整体建设为出资的方式重组乙方,共同运营乙方____________旅游开发项目,重组后的公司名称为《________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投资开发主体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的____________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旅游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第二条 经营目的综合各方在管理、技术、营销、资金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共同将乙方之__________项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和运作,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三条 组织形式

1、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法律的保护。公司还必须遵守本协议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3、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控股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经营期限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成立日为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经营期满之日前____个月达成延长经营期限的协议。

第五条 投资与注册资本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1、双方同意:甲方整体建设资金、企业管理、旅游客户资源,评估(认定)作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人民币____元整)。乙方前期资本投入及项目技术成果价值,评估(认定)作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人民币____元整)。

2、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人民币____元整)。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甲方: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出资方式:负责落实项目整体建设资金、企业管理、旅游客户资源。其中现金____万元,企业管理、客户资源____万元。乙方原股东: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出资方式:前期资本投入及项目技术成果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出资方式:前期资本投入及项目技术成果价值。

3、公司的新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银行,由甲方推荐出纳一名,乙方推荐会计一名共同管理。

4、甲乙双方完成交易后,应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各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开始工商登记变更。

5、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6、双方同意对公司技术及管理骨干实施期权制度,按公司股份的____%比例进行记名登记,________年登记期内只享受分红权利,________年到期后予以股东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国外的客户及旅游团提供下列服务:

(1)提供宽松的旅游景点的讲解、住宿、餐饮、特色农产品、农场主和其他服务。

(2)提供项目信息发布与实现网上交易与支付的电子商务平台。

(3)提供交通、住宿预定等服务信息发布平台。

(4)提供项目人才求职与招聘的网络平台。

(5)提供旅游安全保险服务的网络平台。

(6)销售旅游项目所衍生的相关产品。

(7)提供全国性的跨地区旅游养老服务。

第七条 公司经营场所公司总部设立在________,所需的场所由____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公司与____方签订租赁协议,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经营场所也可以由公司另行租赁、自建或购买。

第八条 双方的责任甲方的责任

1、按期落实项目整体建设资金及项目建设周期和按期完成公司股权变更。

2、协助公司办理变更公司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推荐和协助招聘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向公司提供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资源、技术资源____市场信息,并协助公司开辟全国业务。

5、为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支持。

6、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乙方的责任

1、协助公司办理变更公司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加快项目进度并完善相关文件,保证

第一期项目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顺利实施。保证现有管理、项目管理团队的稳定。

3、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推荐和协助招聘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向公司提供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资源、技术资源____市场信息,并协助公司开辟全国业务。

5、为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支持。

6、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九条 项目技术与保密

1、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

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资金、技术、管理团队、项目衍生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甲方和乙方原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2、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无形资产、项目收益等属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公司独立保存。

3、公司通过收购控股所取得的商业秘密、项目产权权或专有项目衍生产品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的规定办理。

4、非经公司批准,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任何一方要使用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5、甲乙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商业秘密、相关技术的保密职责。

第十条 约束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项目产权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持有的产权投入

第三方。

4、禁止以项目产权入股的股东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6、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7、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8、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9、控股股东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10、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1

1、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1

2、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1

3、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第十一条 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

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推荐。

第一任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财务经理由甲方推荐。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2、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3、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条 财务和利润分配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1、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____个月、____个月结束后____日内编制公司季度报告,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____个月结束后____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____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3、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利润分配表。

(四)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4、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5、公司缴纳有关税收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________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____%。

(三)提取公司法定公益金____%。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____%。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公司经营情况决定。

6、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7、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转增。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存留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

8、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____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9、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

10、公司的财务审计将聘请审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审计包括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审计结果每年向股东通报。如果甲方或乙方股东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时,公司必须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 公司解散及财产清算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2、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5、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____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1、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无故终止协议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在协议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协议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解决争议,应交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有关仲裁的费用应由败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费用。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此协议,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档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本协议的附件(略)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4、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甲方:代表:盖X:乙方:代表:盖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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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股权转让双方诚信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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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性别)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接受出让股权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性别)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现就股权转让的事宜承诺保证如下: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本公司《章程》议定的各项权利义务,诚实信用,合法经营,今携带证件原件到工商企业登记窗口现场签字(盖章),并将证件复印件留存企业档案。特此保证。出让股权保证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出让股权保证人(自然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让股权保证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受让股权保证人(自然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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