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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店管理制度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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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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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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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总经理助理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助理,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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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项,承上启下,沟通协调公司各部门关系;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各制度、决策的起草、完善及发布;

3、掌握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供总经理决策;

4、负责公司产品宣传营销推广、更新公众号内容、微信号管理等,提升公司产品影响力;

5、负责员工关怀(下午茶、节日福利等)、公司团建活动、其他大型活动的统筹安排;

6、证照、印信、其他合同管理、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管理;

7、组织例会,做好会议纪要,根据总经理的要求跟踪决议事项的推进;

8、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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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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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超市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管理法规制度和超市的章程有关规定,结合超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超市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及方法:

(一)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超市经济

效益。

(二)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

核算和考核工作。

(三)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买、保管和使用,配合仓管物流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超市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超市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责任、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二、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超市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超市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和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开机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管理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字后,移

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超市董事长批准处理。 第十三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四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主管及总经理一起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与完整。超市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卡号和密码分管,不到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第十六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月末做一次核算和分析,并与学校食堂领会的金额相对比。如果不一致及时查找原因。

第十七条

其他应收款得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核程序是:借款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2.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仓储物流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购入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 房屋、建筑物,为20xx年;

2. 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3. 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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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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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微笑服务;

2、能正确识别伪钞、{若收到假钞一律由当班人员负责};

3、严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则、(即说票值);

4、公司财产的保养(收银电脑、小键盘、等硬件设备);

5、严格遵循礼貌用语、(请、你好、请稍等、谢谢);

6、做好小卖部商品的理货、补货和登记;

7、快速准确的收取营业款和当日其他款项;

8、负责收银区的卫生;

9、团结同事,互相协作完成主管交与的工作任务;

10、对于没有使用礼貌用语,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的收银员主管将进行先教育后经济处罚的原则、(长期未有改正的将予以辞退处理);

11、收银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当班所有款项一律上缴、所缺款项由责任人负责补齐并查明原因;

12、收银员不可私自离开收银台外出收取上机卡、{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3、任何员工有义务对有损于公司名誉或经济利益的管理或行为进行指责或举报;

14、换班或补休须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请,请病假须将病假条交与主管获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为自动离职);

15、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睡觉,吵闹,闲聊,等等;

16、进出网吧须出示工作牌;

17、所有收银员必须明白细心周到的服务与公司的兴衰而共存。

以上每条规章制度希各位同仁认真贯彻,如有违犯一律处罚20元,严重的按括号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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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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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有序高效经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特对公司考勤制度做进一步规范。具体如下:

一、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10月至次年4月);

下午13∶30—17∶30(5月至9月)。

如有调整,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正常的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实行双休制。

二、迟到、早退考勤办法

(一)员工每天到岗后在公司门口考勤机打卡,员工忘记打卡时,上交忘打卡说明(不包含非公事迟到),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行政部留存,如未填写,按迟到处理。员工忘打卡一月不超过两次(含两次),两次以上按事假处理。

(二)员工到上班时间未到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早离开视为早退,无故缺勤视为旷工。

(三)迟到、早退15分钟之内每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15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一次扣3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工资的三倍。

(四)原则上公司允许员工每月3次迟到时间累计不超

过60分钟,如超出此标准,公司将依据员工考勤统计给予经济处罚。

(五)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三倍工资,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7日者,给予辞退。

三、病假考勤办法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提前或于病假后上班二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病假5天内由总经理签批,5天以上由董事长签批)。病假需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公司扣除员工累计病假天数工资的一半。

员工因个人因素打架、斗欧等原因入院不享受病假。公司保留核实员工健康状况、医疗证明的权利,以决定员工是否康复并适合原岗位工作。

四、事假、公出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事假应于请假前一日或假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认后,递交行政部存档。1天以内者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者( 不含一天 )需报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者报董事长签批。员工一年事假超过15天的,不享受公司年终奖。

(二)员工公出办事,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在行政部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三)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五、员工因加班调休的,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调休申请单》,交至行政部,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六、此通知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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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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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 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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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务员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2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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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组织性、纪律性,规范各项请假、考勤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部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国家公务员。

第二章 假期类别和期限

第三条 病假 公务员因疾病(因公致残或患职业病者除外)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第四条 事假 公务员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的,可以请事假。

第五条 公假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领导批准,可以算公假:

(一)公务员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二)公务员的住宅设施因房管部门维修或其它原因须由公务员在家料理的。

第六条 婚假 公务员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假期三天。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登记的,为晚婚。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各增加奖励假七天。

第七条 丧葬假 公务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葬假,假期不得超过五天。

第八条 探亲假 公务员连续工作满一年,与配偶或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并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请探亲假。

(一)公务员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三十天。

(二)未婚公务员(包括丧偶或离婚已满一年的)探望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其长大,现仍与本人保持联系的抚养人,下同),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司局当年不能给假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四十五天。

(三)已婚公务员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第九条 出境探亲假 凡符合国家规定探亲条件的公务员出境探亲,可以请出境探亲假,假期三个月,归侨、侨眷假期六个月。出境探亲的假期视不同情况可适当延长,假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条 路程假 公务员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或探亲,给予往返路程假。

第十一条 生育假

(一)婚前检查假:公务员进行婚前检查,给假半天。

(二)产前检查假:女性公务员进行产前检查,按实际情况给假。

(三)产假:女性公务员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 天;难产的增加假期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四)晚育奖励假: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晚育的女性公务员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十五天。产妇护理有困难的,此项奖励假亦可由男方使用。

(五)抚育独生子女假:育龄女性公务员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凭独生子女证,可以在产假期满后继续休假至孩子满六个月(晚育奖励假另加)。

(六)怀孕流产假:女性公务员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休假。

1.女性公务员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假十五天至三十天。

2.女性公务员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四十二天。

(七)哺乳假:女性公务员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需要亲自哺乳的,每天给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三十分钟。

以上(二)、(三)、(四)、(五)、(六)、(七)项均不适用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

第十二条 工伤假 公务员因公受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给予公伤假。

第十三条 搬迁假 公务员因住房搬迁,给假三天。

第十四条 出差假 公务员因公出差前,根据实际情况可做有关准备事宜,给假半天至一天;完成任务返回后,出差超过两周的,给假一天,超过一个月的,给假两天。对于出差的公务员的公休假日,应在出差的地点享受,如果在出差地点未享受的,应在两周内补给与公休假日相等的休息时间。

第十五条 值班假 公务员在法定假日或公休假日值班的,应在两周内补给与值班时间相等的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 出国准备假 派驻使领馆常驻人员出国前,给假三十天,准备出国事宜。

第十七条 驻外回国休假 派驻使领馆常驻人员,任期结束回国后,给假三十天,未在任期内休假的,给假六十天,中间休假超假的不再给假。

第十八条 带薪年休假 公务员(不包括试用期和见习期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参加工作不足十年的,休假七天;

(二)参加工作满十年不足二十年的,休假十天;

(三)参加工作满二十年的,休假十五天。

第十九条 假期计算 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出境探亲假、公伤假、出差假、出国准备假、驻外回国休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事假、婚假、丧葬假、值班假、带薪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

第三章 各类假期的待遇

第二十条 病假期间的待遇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扣发本人年度奖金的三分之一;超过六个月的,不发本人年度奖金。

第二十一条 事假期间的待遇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扣发本人年度奖金的三分之一;超过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扣发本人年度奖金的二分之一;超过六个月的,不发本人年度奖金。

第二十二条 探亲假期间的待遇 探亲假期间,年度奖金照发。

第二十三条 出境探亲假期间的待遇 出境探亲假期间,年度奖金照发。批准续假期间内待遇,按事假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生育假期间的待遇

(一)生育假期间,年度奖金照发。

(二)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一)、(二)项均不适用于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 第二十五条 各类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章 请假程序

第二十六条 公务员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机关

国家公务员请假单》(附件一)①,经领导批准后有效。如因重病或急事不能事先请假时,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办理补假手续。① 附件一略。

第二十七条 凡请病假或工伤假两天以上的,均须有合同医院证明或非合同医院的急诊证明;病假、工伤假需延长休养期和产假期满需继续休养的,均根据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由所在司局审核批准。

第二十八条 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公务员出境探亲一般不得续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的,本人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司局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续假。

第二十九条 请假或续假期满上班后,应立即销假。 第三十条 公务员请假,假期在一周之内的由直接行政首长审批,超过一周的应由上一级行政首长审批。司局长请假,由主管部长批准并报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备案。司局长的考勤由各司局办公室负责。

第五章 旷工及其行政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 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

第三十三条 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的实施由各司局办公室(综合处)负责。各司局应建立相应的考勤制度,每月由各处(室)填写《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考勤登记表》(附件二)①,定期公布公务员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各司局办公室(综合处)汇总后,于每月十日前,将《考勤登记表》报送人事司,其中涉及工资变动、年度奖金和行政处理的,由人事部门承办。① 附件二略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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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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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商会的名称是。英文名称是,缩写为。(商会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区域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商会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全联”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商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全联”等字样。商会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 本商会是以行业或地域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企业、团体和个人为主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商会住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商会业务范围:

(一)宣传政策。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提供服务。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境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

(四)维护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六)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

(七)其他。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企业会员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等;

(二)团体会员包括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以及与企业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或机构;

(三)个人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出资人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

(三)属于本商会所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商会的服务;

(四)对本商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的信誉;

(三)按本商会要求参加会议和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办理本商会委托事项;

(六)其他。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通知本商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长办公会审议后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商会实行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设立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长办公会。根据需要设立常务理事会。

第十五条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四)制订和修订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下列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一)本章程的修改;

(二)本商会的终止。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X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三)确认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八)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组成。

第二十六条 会长办公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

(三)研究需提交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讨论事项;

(四)审议决定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五)其他需提交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 会长办公会议须有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会长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的会长、副会长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和区域内社会形象好,代表性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热心商会工作,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由会长办公会提出建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人选须通过业务主管单位综合考察。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由理事会提出建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会长、副会长届中调整,须经会长办公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由理事会进行确认。理事会确认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商会会长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受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由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 会长的职权是: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

(二)落实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决议。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设秘书长1名。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熟悉工商联的性质和任务;

(二)了解本商会业务领域的发展情况,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社团管理规定,能够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出意见;

(三)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谦虚谨慎,以诚待人,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五)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六)身体健康,能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秘书长为专职,实行聘任制。由会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提出人选,经业务主管单位考察后,由会长办公会聘任,并报理事会确认。理事会确认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如理事会不予确认,则需立即停止履行职责。秘书长在会长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主持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日常工作事项;

(三)组织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提出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与解聘意见,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后,办理聘用与解聘手续;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渎职,给本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四)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和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的;

(三)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给本商会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有其他应当予以解聘情形的。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人选须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综合考察。监事会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届。没有条件设立监事会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只设监事。

第三十八条 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坚持原则,工作务实,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四)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第三十九条 理事会成员、秘书处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 监事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列席会长办公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负责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其职权是:

(一)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或秘书长等的行为损害商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二)监督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性;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履行决议情况;

(三)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纪要报业务主管单位。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参加业务主管单位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考核。

第四十三条 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渎职,给本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四)故意瞒报有关违法违规情况的;

(五)具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四十四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五条 本商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收取标准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七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八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九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会长及负责财务、资产工作的商会和秘书处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一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二条 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通过与修改

第五十三条 对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四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本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六条 本商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七条 本商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直接终止:

(一)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二)会员人数低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筹备成立最低数量;

(三)连续2年不召开章程规定的会议或召开会议达不到法定人数。

第五十八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 本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商会的理事会。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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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生产车间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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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负责车间生产、质量、技术、设备、卫生安全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益,全面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二、根据生产计划,组织车间生产,协调各生产工序,掌握生产进度,保证均衡生产和生产任务之完成。

三、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教育工人遵守劳动、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按工艺、按标准认真操作。

四、根据企业对设备管理之要求,切实抓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组织保养检查。

五、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员工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之素质。

六、对员工出勤、纪律、工作效率、责任心等负责;并负责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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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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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开票员、在外业务员(普药、基药)、司机、各部门主管及享受话费补贴人员。

三、具体内容

1、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机,包括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公司座机在上班工作时间保证开机。如有特殊原因须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2、手机、座机应保证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若如有事请假,本人负责接听的座机应托付给他人暂为接听。本人上班后如有未解决事项,应在上班30分钟内进行电话回访。

3、若手机发生故障、丢失,手机使用者应在24小时内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并告知联络方式;

4、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费并于2小时内开通;

5、若有事未能接听电话,看到未接来电应及时回访电话,回访时间最长不超过1小时;

6、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或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7、领取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

补话费补贴。

四、相关制度

1、手机应保持畅通状态,如若打电话提示关机的,给与当事 50 元罚款。若2小时内还未开机的,给与当事人 100 元罚款。

2、公司座机若在工作时间打电话提示关机的,给与当事人 50 元罚款,若2小时内还未开机的,给与当事人 100 元罚款。

3、若有事请假,本人未将负责的座机交付给他人的,给与当事人 30 罚款,上班后未在30分钟内及时进行回访电话的,给与当事人 50 的罚款。

4、手机丢失、损坏或SIM卡出现故障,未在24小时内告知其它联系方式的,给与当事人50元罚款。

5、拨打手机、座机提示无人接听的,上班期间15分钟内、晚下班或休息的并在1小时内未回电话的,给与当事人50 元罚款,中午若需休息的需将电话交给值班人员处理,一经发现未交接给值班人员给予50 元罚款。

6、若拨打手机提示欠费停机的,并在2小时内还未缴费的,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

五、对重点岗位人员,包括公司开票员、业务员等,公司领导有权不定时抽查手机、座机来电及未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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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资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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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

2、借阅文件应在借阅指定地点进行并在指定期限内按时归还,借阅文件资料时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管理为准执行,同时办理档案资料借阅手续。

3、所有档案资料均要定期清查,借出的档案资料要在指定期限内归还,若发现丢失的要及时追查处理,并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绝密的档案资料要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单相符。

4、借阅的文档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

5、机密、绝密类文档资料如需复制和摘抄,必须经总经理批示。

6、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绝密类文件时,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对各类文档资料应指定其存档期限,以便及时清理。

8、在部门主管安排、监督下,定期对退档资料进行销毁,并且及时在文档目录上做出更改,确保现有文档资料与目录清单一致。

9、档案柜中的资料应保持干净、整洁、明了。

10、各部门文档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保存的文档资料要有详细的目录,对有价值的文档要及时备份并做好工作,若因丢失、文件备份不及时或泄露相关机密,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11、文档资料负责人对所有保存文档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同时做出相对应的文档目录清单,如果有新资料入档,必须在文档目录中及时添加。

12、若文档负责人离职时,须按文档目录清单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文档目录清单与现存文档核对,如果出现物单不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处罚。

13、新接管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要尽快熟悉负责保存的文档,继续做好文档的保存,并及时对文档进行更新、备案。

14、如因档案资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续不严谨造成文件资料丢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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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钥匙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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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总公司钥匙由行政部(办公室)统筹管理、复制,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三条总公司大门钥匙分配四把,各部门大门钥匙分配二把。?

第四条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钥匙管理制度。?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同仁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赔偿职责。?

第六条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职责,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一)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办公室)负责人。?

(二)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管理单位报备。?

(三)非经管理单位同意不得复制。?

(四)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七条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应由行政部(办公室)、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一套,并依类保管,以备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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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食堂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21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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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制度范本

规范职工食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干部职工生活环境,使之卫生、方便、节约、高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食堂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食堂管理制度(一)

1.外卖食品主要是方便不在食堂就餐的干部职工。就餐人员若有需求,请先入餐厅就餐完毕,然后再购外卖;如果先购外卖,系统默认单次消费将不能进入餐厅就餐。

2.请自觉遵守开餐时间:早餐7:00-8:00,午餐11:30-13:00,晚餐18:00-19:00(夏季)、17:30-18:30(冬季)。未到开餐时间,杜绝提前进入;供餐时间结束,不得进入。

3.请主动将餐卡交由食堂员工刷卡就餐,未出示餐卡者,谢绝进入。

4.禁止转借(冒用)餐卡;禁止浪费食物; 禁止将任何食品带出餐厅;禁止不文明行为。发现违规第一次,停卡一周;累计发现第二次,停卡一个月;累计发现第三次,注销餐卡。违反上述规定,均曝光,并通知所在单位。

5.忘带或丢失餐卡者,可由其他持有餐卡者带领,前往二楼秋菊厅(清真餐厅)刷卡就餐;或到一楼充卡窗口当场支付现金或扫描支付宝(微信)二维码付款,然后凭收据到二楼秋菊厅(清真餐厅)就餐。餐费按早餐10元、午餐25元、晚餐15元收取。

食堂管理制度(二)

日常管理办法

1、遵守政府和学校有关卫生、环保、安全、防火等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以及治安、消防、计生、劳动、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事件;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操作;

2、加强卫生工作,确保食品、餐具、环境和个人的卫生;

3、加强员工的职业教育,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师生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不低于90%;

4、主动接受学校、卫生监督等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做好“创建、创卫及勤工俭学”等工作。

文明服务制度

1、餐厅员工必须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优质服务。

2、窗口服务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口罩,仪表整洁,售饭菜时态度和蔼,服务热情。

3、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师生顶撞、吵闹或打架,一经发现除罚款外,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4、员工之间不得争吵、嬉闹或打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出售菜肴价格合理,买卖公平,不走后门,不搞特殊。

安全操作制度

1、餐厅必须切实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有害现象。

2、餐厅的设施、设备和餐饮用具,每个员工必须加以爱护和合理使用。

3、食堂设备必须注意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立即组织维修,严禁非正常操作。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合理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用具,不能违规使用和强行工作。

5、人为造成的财物损失,在批评教育下,还需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因操作不慎造成安全事故者,责任全部由操作者负责。

卫生检查制度

食堂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搞好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

1、严禁采购、验收和加工变质食物。

2、食品做到生熟分开放置。

3、每日制作的饭菜及下班后剩饭菜,必须随时清理和加盖。

4、存放食品的容器,用完后必须清洗,需消毒的坚持消毒,并摆放整齐。

5、炒熟及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随手加盖或上架,不得随地乱放。

6、工作告一段落后,洗菜池、工作台、砧板、案板必须打扫干净。

7、各种机械刀具,置放指定地点,机械工具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扫干净。

8、货架、售卖台、抽风系统、箱柜要经常清扫,保持整洁,洗物池做到无垢、无苔。

9、库房内物品要一物一标签,堆码整齐,能加盖的必须加盖。

10、门窗、玻璃保持干净、无积尘,天花板、墙壁无积尘、无蛛网。

11、保持地面清洁,每餐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

12、餐桌残留物及时清理,保持桌面清洁,无油腻。

13、餐厅内外下水管道畅通,经常打扫。

14、讲究个人卫生,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扔杂物,不刁烟作业。上班时穿戴工作衣、帽。

15、冰柜应保持清洁,无霉烂臭味异味。

16、餐具、炊具洗净后摆放整齐,用前消毒,台、桌擦洗干净,搅拌机无酸味、切肉机清洁无异味。

17、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工作区,严防食物中毒。

18、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做好疾病传播和细菌交叉感染预防工作。

19、食堂以经理为主要责任人,必须做好防鼠、防蝇、防盗、防潮湿、防食物中毒的“五防”工作。

防鼠:食堂操作间、仓库等存放食物的地方必须有密闭的铁门、铁窗户,以老鼠进不去为标准。

防蝇:食堂配餐间、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设施、一经发现应立即喷药消杀。

防盗:食堂的一切物品必须堆放保管好,保管员应经常清点物资,食堂、仓库要有铁门,窗户要有铁网。

防潮湿:食堂主付食品、炊、用具、机械设备,保管员应清理分类堆放整齐,而且应上架隔墙离地,该加盖的加盖。

防食物中毒:青菜要浸泡、开水烫,肉类、油类要检疫,禁止出售变质变味和不卫生的食品,炊具、用具、快餐盘要严格消毒。

采购、验收、保管制度

一、物资采购流程:

采购人填写请购单(采购计划)→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经理审批→采购。

二、验收、保管

1、凡购进食品、原料、设备等生产性物资由仓管员负责验收、保管。

2、验收人员对购进物品应做到单据、物品、帐目相符。

3、验收人员对购进有毒、有害、变质、变味、发霉物品或不合要求和不合手续的物品有权拒绝验收。

4、验收人员不准作弊和弄虚作假。

5、入仓物品要严格登记,出仓物品应有经领人签名,做到每天帐物登记清楚、相符。

6、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仓,防止物品变质、发霉。

7、做好防盗、防火、防鼠、防蛀工作。

8、每月底清仓一次,库存物资统一过秤,库存物资与帐目相符。

食品留样制度

1、留样容器: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

2、留样条件:专用冷藏设施。

3、留样时间: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4、留样数量:每个品种不少于100g。

5、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食堂管理制度(三)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 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周幼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周幼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周幼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液化气、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八、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由局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九、食品供应制度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外购熟食卤味必须经高温充分加热后方可供应。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十、食品留样制度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十一、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1,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1、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来园后需到保健老师处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前做到"三白"和"三不":

(1)"三白":穿白大褂、戴白口罩、白帽子(并把头发置于帽内);(2)"三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4、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十三、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或者冷库;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安装机械通风设备。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十四、师生用餐制度1、师生用餐场所应清洁、明亮、整齐。

2、餐桌每天用消毒水擦洗五次(早晨、饭前饭后、点心前后)。餐具每天用高温消毒。

3、培养师生良好的进餐习惯:

(1)餐前洗手;(2)进餐时不大声喧哗;(3)进餐时一手扶碗一手拿餐具,并做到四净:碗净、桌面净、地面净、衣服净;(4)不吃汤泡饭;(5)不挑食、不偏食。

4、为幼儿创设轻松愉快的进餐环境:如播放轻音乐、进餐前或进餐时不批评训斥孩子等等,使幼儿身心得到和谐发展。

5、教师与幼儿的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发生占用幼儿伙食现象。

十五、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马上向区教育局(58020356)、卫生监督所(58018765、58019234)、妇幼保健所(58023290)、区政府办公室(58022505、58023610)报告中毒人数、症状、第一发生时间、责任人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58111451、58111452)。

3、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十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

(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

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处理:

(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除,排除中毒隐患;(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

5、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十七、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1、责任制的分工:

(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

(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八、分管园长职责1、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落实"一日三巡"制度,及时了解各条线贯彻幼儿园食品卫生工作的情况,做到"共性问题集体反馈,个性问题个别指导"。

3、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发挥"桥梁"、"龙头"作用。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按分层管理原则,每月对下属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结构工资挂钩。

5、有计划地组织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堂管理员以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认识,把卫生法贯彻落实到每个环节中。

十九、食品卫生管理员职责1、每天认真做好全园师生教职员工的晨检工作,作好记录。

2、做好"一日三巡"工作,及时了解各条线贯彻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督促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

3、每月召开一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会议,及时反馈、沟通,共商对策。

4、每周一次检查食堂卫生消毒和安全工作,要求有记录、有对策,消除不安全隐患。

5、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努力增强她们的责任意识及卫生意识,提高岗位技能。

6、创条件、搭舞台,不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基本功。

二十、食堂管理员职责1、了解食堂工作人员的晨检情况,安排好代缺勤工作。

2、正确掌握食品进货、验收及供应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3、每月召开一次膳管会,及时了解师生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膳食烹调技术,不断改进幼儿饭菜和点心质量。并协助保健老师制定好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菜谱。

4、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认真做好餐用、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并要求规范操作。

5、根据师生出勤人数,严格把握每日饭菜、点心的供应量。

二十一、食品采购、验收员职责1、认真执行食品采购制度,根据预定菜谱,按需向配货中心定购蔬菜和伙食品。

2、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制度,每天对配货中心送来的货品进行验收、过秤,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数量关。

3、建立台帐制度,对每天验收、采购的食品做好品名、数量、价格、进货日期、质量情况的登记工作。

4、验收食品质量时,主要看(根据不同种类):

蔬菜、水产类: 新鲜度,是否变色,有无异味;豆制品、肉类: 必须分别附上"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和检验检疫证明;米、饼干、干果等包装类: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有些食品外表看不出质量问题,但在烹调时发现变质,应立即与送货单位联系,及时处理变质食品,并重新购买。

二十二、食堂仓库保管员职责1、做好食堂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空气流通,物体摆放整齐合理。

2、分类分架储存物品,并贴上相应标签。大米堆放须离地15cm。

3、每天做好入库、发放物品的清点、验收、登记工作。

4、主副食品、调味品库存量不宜过多,按需要量进货,严把货品质量关。

5、出库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货源新鲜。

6、定期检查库存物品,及时处理包装损坏、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变质食品。

7、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8、仓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十三、食堂辅助工职责1、认真做好幼儿餐(饮)具、食堂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分类摆放。

2、搞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初加工间的环境卫生。

3、按要求在不同专用池内洗净食品原料,并进行切配加工。要求先洗后切,并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切细、切短、切薄、切小。

4、加工食品前要检查代加工食品的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要及时汇报。

5、幼儿饮用水供应充足,并根据季节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

二十四、营养员、点心师岗位职责1、每天早上七点前到岗,穿上干净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做好个人卫生准备工作,上灶和接触熟食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2、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努力钻研烹调技术:饭菜做到色、香、味俱全以及四个搭配: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营养素调配合理。自制点心花色多样,美味可口。

3、根据师生作息时间,按时供应饭菜,注意冬暖夏凉,每天留好样。

4、定期巡视幼儿进餐情况,及时听取老师和幼儿对伙食的反应,不断改进工作。

5、严格执行伙食卫生要求,按"操作一条龙"规范操作。食物要烧熟烧透。

6、加强物品管理,摆放整齐;做好厨房清洁卫生工作,坚持"每周一大扫,每日一小扫"。

7、下班前关闭所有电器开关、液化气、门窗,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8、参与制定合理的食谱,并严格按菜谱制作饭菜、点心。

二十五、食品供应人员职责1、做好食品供应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及盛放容器的清洗、消毒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2、每天按师生出勤人数定量定时供应主副食品,并做好留样工作。

3、不在留样冰箱内放入其它食品。

4、根据季节变化,食品供应做到夏凉冬暖。

5、严格遵守幼儿园食品供应制度,严禁生拌食品和改刀菜的供应。

6、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供应食品:

(1)在备菜间将营养员、点心师烹调好的食品分装成盒装密封的单人份后再分发给师生员工;(2)分发师生食品时应用食品分发专用器,切忌用手抓。

二十六、消毒人员岗位职责1、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健康者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2、定期参加消毒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消毒知识、消毒技能,严格按《食品卫生法》、《食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操作。

3、认真做好日常物品的消毒工作及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

(1)日常物品的消毒要求:

A、餐具、茶具、毛巾消毒可以用蒸汽100摄氏度消毒,时间为半小时以上;也可以煮沸消毒,水开后20-30分钟以上。做到"幼儿一人一杯一消毒"。

B、物体表面消毒:每天用0.05%-0.1%过氧乙酸或有效氯含量250-500mg/L的溶液拖、擦、喷洒两次。

C、玩具消毒每周一次:用消毒灵1%-3%有效氯浸泡半小时,清洗后晾干备用。

D、被褥消毒:晴天每周一次,暴晒1-2小时。

E、手的消毒:用药皂、流动水洗手,必要时用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2)发生传染病后的消毒要求:

A、发生传染病的班级与不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分开消毒。餐具、茶具、毛巾消毒可以用蒸汽100摄氏度消毒,时间为半小时以上;也可以用煮沸消毒,水开后40-60分钟以上。

B、物体表面空气消毒:用0.2%-0.5%过氧乙酸,消毒灵含有效氯1000mg/L的溶液拖、擦、喷洒60分钟,每天两次。

C、玩具消毒每天一次:用消毒灵5%-10%浸泡1小时。

D、被褥消毒:被单浸泡2小时以上,棉絮暴晒4-6小时E、分泌物、排泄物消毒:用消毒灵20xxmg/L溶液,搅匀加盖2小时,容器使用后消毒,用消毒灵5000mg/L溶液浸泡消毒30-60分钟以上。

4、餐用、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并做好标记,固定存放。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工用具应分开存放,标记明显。

5、主动做好节日长假后的消毒工作。

二十七、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两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十三、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24小时留样工作二十八、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食物拒收入库,并经常清理。

食堂管理制度(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 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 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

(二) 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

(三)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

(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五条 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 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 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 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就餐环境要整洁、秩序要好。

第三章 服务质量管理

第九条 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二)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事后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同事前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控制结合起来。

(三)加强质量检查与考核,建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四)主动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

(五)坚持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 食堂实行核定管理费收支,定额补助,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内部核算办法。

第十一条 食堂管理费收入包括:机关拨入的定额补助费,外单位人员的搭伙费,以及食堂在保证职工日常就餐需要以外,通过扩大服务项目所收取的管理费。

第十二条 机关拨入食堂的定额补助费,按机关编制人数计算,采取经费包干方式,由机关行政财务部门按规定标准逐月拨给。行政单位联合办食堂或共用一个食堂的,按此规定执行。

外单位人员(包括职工家属)在机关食堂就餐,应交纳搭伙费,其标准可略高于机关支付的人均补助费定额。

食堂在保证日常就餐外,为满足机关职工不同层次的需要,扩大服务项目所提供的食品,应按一定比例向服务对象加收管理费。具体标准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

第十三条 食堂管理费的支出范围: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公杂费、劳保用品费、差旅费、水电费、燃料费、购置费、维修费及应由食堂开支的其他费用。房屋维修费、取暖费,单价在一百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费以及长休人员工资由机关行政财务部门开支。食堂的各项开支执行行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食堂职工加班应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又无法安排倒休的可发加班费。平日和公休日按机关日平均工资的100%发给,法定节假日按机关日平均工资的200%发给。

第十五条 食堂管理费收支结余用于建立食堂基金,留给食堂使用。食堂基金分为发展基金和福利奖励基金。具体比例,发展基金为20%,福利奖励基金为80%。食堂的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改善用餐条件、增加服务项目、节日伙食补助和弥补亏损等方面的开支;福利奖励基金用于发放书报费、洗理费等福利待遇方面的开支,以及按规定发放奖金和上交奖金超额费。

第十六条 食堂职工的奖金,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的统一规定执行,全年人均奖金限额不超过机关二个半月的平均工资,由福利奖励基金开支。发放奖金超限额部分,按有关规定向行政财务部门交纳奖金超额费。

第十七条 食堂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食堂的固定资产要设置帐卡,详细登记。

第十八条 食堂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遵守财经纪律。食堂会计核算执行《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会计制度》。

第五章 食品成本核算与内部价格管理

第十九条 食品成本控制按食品实际耗用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进价计算。制做食品所开支的水电费、燃料费,不计入食品成本,由食堂管理费开支。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食品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管理,做到单项有核算,每日有汇总,每月有结算,盈亏有分析,堵塞各种漏洞,降低食品成本,为合理制定和调整食品价格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食堂为保证职工正常就餐需要所提供的食品,以食品成本作为定价标准,年累计盈亏不超过2%。年终如发生伙食亏损,由食堂管理费弥补;如有盈余,应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十二条 食堂在保证职工正常就餐以外,扩大服务项目,为满足职工不同层次需要所提供的食品,按食品成本加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定价。主要标准是:

(一)对外加工食品、承办职工宴席,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20%;

(二)小炒、客饭、糕点、卤酱制品,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10%;

(三)自购农副产品和未经加工的食品,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5%。

第六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三条 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它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和劳动定员。

需要补充人员时,应经主管部门和人事劳动部门同意招工。新招的工人不论是合同制工还是临时工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要照顾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注意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规划,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要结合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职工技术考核档案,作为职工升级、调资和评聘技术职称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结合食堂工作的特点和职工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方法,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使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学先进、讲奉献,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十六条 根据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职工的奖惩办法。职工的奖金分配应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对有突出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应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对违章违纪的职工,应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 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商业部联合颁发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第二十八条 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伤亡工作。

第八章 职工伙食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机关后勤主管部门领导下,成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职工饮食管理委员会代表由各就餐单位民主协商推选产生。其主要职责是:

(一)定期听取食堂工作汇报,提出改进食堂工作的建议。

(二)配合食堂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考核食堂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收集就餐职工对食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加强食堂与就餐职工的情况交流,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并与食堂主管部门一起完成群众满意率的调查工作。

第九章 考核与评比

第三十条 食堂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考核,同时要接受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的定期考核与评比。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由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 食堂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管理工作、劳动效率与经济效益、安全与卫生等四个方面。

第三十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组织的考核作为评比中央国家机关先进食堂的依据。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先进食堂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评比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职工食堂,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86〕国管财字238号通知发布的《中央国家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食堂管理制度(五)

1、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4、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5、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7、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8、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 15 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9、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10、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11、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未取得合格证明不得上岗,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幼儿园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档案。

3、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13、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14、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马上向区教育局 、区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报告中毒人数、症状、第一发生时间、责任人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3、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5、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

(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

(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

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处理:

(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除,排除中毒隐患;

(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

4、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16、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制的分工:

(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

(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7、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十三、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 48小时留样工作

18、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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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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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好民乐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民乐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民乐村党支部工作学习制度如下:

一、村三委班子率先垂范,带头转作风抓落实。村三委班子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推动工作落实上,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农田、农家,帮助村民协调解决各项事务并进行工作销号,切实履行职责,不得推诿塞责、耽误工作。

二、认真履行月度述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村三委班子要严格按照民乐村月度考核述职报告单填报要求,认真总结填写个人月度述职报告,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应付做假等现象,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

三、践行一线工作法,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村三委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村民群众当中,积极听取广大村民群众意见建议,做决策、定思路、抓落实,对久拖不决、难度较大的事情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真正做到事不过夜。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村三委班子要严格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对于作风散漫,经常旷工人员,要给于相应纪律处分。村三委班子在日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一律禁止饮酒,严禁参与赌博,积极营造村党支部、村委会干事创业、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五、完善学习考核,加大党员问责力度。民乐村全体党员包括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包括口头、书面汇报),长期不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或按期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对无故连续两次不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不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工作任务的党员,村党支部书记将分别情况进行谈话,并将谈话内容报火车站街道工委备案。

六、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民乐村三委班子成员要切实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日常坐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对连续两次不履行坐班及值班制度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根据情况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谈话内容上报火车站街道工委,由火车站街道工委进行处分。

此项制度于20xx*年9月29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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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车辆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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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大厦内虽然安排好了停车位,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停车,需要按照大厦的车辆管理制度才能进入停车,否则会被惩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一)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二)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副总监及车辆管理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 定期保养

2.2.1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副总监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 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 在处理违章前,应到行政部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行政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行政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1.6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公司给予辞退。

1.7 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辞退。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2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3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然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6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3、严禁饮酒后8小时之内及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的酒后驾车行为。

4、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5、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6、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7、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8、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9、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10、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驾驶机动车必须禁止的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九、驾驶员注意事项

1、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4、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6、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十、驾驶员安全教育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十一、个人形象

1、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姿势。

本标准规定了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部。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区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使用交通运输部公告的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系统平台是否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二)监控平台是否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是否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高于90%;

(三)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性的执法活动;

(二)定期检查:配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车辆营运证》等到期换证;

(三)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

(四)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

(三)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检查相关动态监督管理台账;

(五)收存车载终端安装证明。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当存入经营业户档案。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未接入符合标准的、通过省运管局备案的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四)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文明,使用执法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五)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运管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防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检查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违法、违章行为或者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运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应对执行(改正)情况进行跟踪:

1.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三)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

(四)罚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有限公司

XX年XX月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 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 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 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 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 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 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五)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三、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

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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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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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职责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景,遇有紧急不安全情景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确定、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坚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异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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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图书馆,全文共 6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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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1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 、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 、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

5 、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6 、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以诚相待,宽人严己,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小人作风,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7 、关心集体,热爱公益,爱护馆藏及设施,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

9 、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言语礼貌,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

二、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 、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上班期间不得闲聊、吃东西、干私事、不准翘二郎腿,不准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

2 、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或对读者进行训斥、冷嘲热讽、命令等。

3 、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有“百问不厌,百找不烦”的热情,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

4 、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没有这本书”来敷衍读者,拒绝给读者借书。

5 、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要好言相劝,耐心教育,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遇到难办的事,应及时逐级上报,待日后妥善处理。

6 、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作好班前准备,准时开放,按时闭馆,不得提前催促读者。

7 、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

三、 采编室管理制度

1 、对购入图书按发票、清单进行验收、盖章、核算登记。

2 、及时对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严格按《中图法》第四版进行分类、编目,新书入馆一月内要求上架,尽量做到不积压。

3 、及时移交及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 、定期向读者宣传、介绍新到图书,张贴新书导报。

5 、每学期末要做好采编室的统计工作。

6 、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乱翻乱放。

7 、采编室图书和电子出版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外或转借他人。采编室工作人员不准截留图书,违者按学院相关条例严处。

四、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1 、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 、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 、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 、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 、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 、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 、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 、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 、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五、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1 、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 、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 、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 、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 、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 、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 、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 、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 、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六、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 、电子阅览室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入室阅览;

2 、电子阅览室实行收费上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3 、先交费、后上机,随时交费,随时上机。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到电子阅览室输交费后,即可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4 、凡到电子阅览室上网、上机的读者,均要遵守本室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 、要讲究文明,爱护设备,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 、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机,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室内吃零食。

七、教师阅览室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 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 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 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 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 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 爱护室内设施。

八、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使图书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进行图书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 、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2 、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3 、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期刊遗失其中一期,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且余下各卷不退给赔偿人;

4 、遗失工具书、孤本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按原书价十至十五倍赔偿;

5 、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手续。在三个月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索赔偿余额;

6 、遗失图书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收据退还赔款。

九、 检索室管理制度

1 、检索室是供读者利用计算机进行书目查询、读者查询、新书浏览和了解馆藏分布等所需信息的重要场所。

2 、检索室内配备的终端和各种设施,均为国家财产,严禁随意挪动,不得损坏,衣冠不整者或手有油污者严禁入内。

3 、不准读者在检索机上做任何与检索图书无关的事。

十、 图 书 馆 工 作 职 责

(一)图书馆职责

图书馆是全院图书信息资料中心和文献检索中心,是为全院师生员工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机构,是学院对外开放的窗口之一。图书馆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 、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人类科学文化的优秀成果,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2 、统筹、协调全院的文献情报工作,履行收集情报信息和传递信息的职能。

3 、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文献的搜集、编目、组织和管理工作,建设重点藏书,优化馆藏结构,形成藏书特色。

4 、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功能效益,积极开展流通阅览、书刊宣传、读者辅导、文献编制等多种形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馆藏文献的流通率。

5 、开展馆藏文献资源宣传、参考咨询、文献检索、专题服务、专项情报服务工作。

6 、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建设,采用多种途径提高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高专业人员理论水平,以满足图书馆不断发展的需要。

7 、注重现代技术在图书馆的运用,不断发展,不断创新,提高服务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传递的数字化、无纸化水平。

8 、加强与兄弟馆的广泛联系,积极开展馆际协作和情报交流活动,实现资源共享。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

馆长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全馆工作。

2 、根据学院的发展要求,制订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经费预算及设备添置方案,确定本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等。

3 、组织制订全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细则、岗位职责、奖罚办法等,并贯彻执行。

4 、负责全馆干部队伍建设、人员调整,考勤考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进修规划,组织全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5 、抓好馆藏建设,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藏书质量,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

6 、关注国内外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开展学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使各项业务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7 、定期向院领导及全馆人员报告工作,经常征求读者意见以利改进图书馆工作。

8 、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工作。

9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分编员职责

1 、按 《中图法》第四版,结合本馆的分类体系进行图书的分类、编目,做到不积 压。

2 、分类工作力争做到准确。图书编目之前利用计算机进行书名的查重以免重号或同书异号。完成图书的机读数据形式,并加以审校、确认,保证分编质量。

3 、编目、著录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分类编目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4 、负责新书验收、登帐和藏书移交书库,做好图书统计、注销等工作。

5 、负责新书书标的粘贴工作,做到粘贴牢固,对应一致。

6 、验收坚持原则,把好入馆关,盖章每本书盖三处,条形码每本贴两个。

7 、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务目录,做好新书通报工作。

8 、负责本室卫生的清扫,保持室内干净。

图书采购员职责

1 、熟练掌握分类法、目录学、情报学等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

2 、根据我院专业设置和教学、读者的借阅需要及本馆藏书情况,结合本馆年度图书经费计划,制定本馆年度图书采购计划,努力增强馆藏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系统性,以逐渐形成本馆的藏书特色,提高藏书质量。

3 、负责了解、掌握图书资料和报刊的出版发行信息,及时、准确地预订、邮购、选购各类图书。

4 、采集书刊应以教学、科研用书为主,适当兼顾其它阅读用书,在当前书刊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图书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以“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精选品种,减少成本,确保核心刊物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为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购书经费。

5 、书刊的采购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采购前必须做好四方面调查访问工作。( 1 ) 征求各系、各专业教师对书刊需求意见,并初步圈定目录;( 2 )读者反馈意见;( 3 )馆内流通阅览管理人员意见;( 4 )国内书刊出版发行情况;使书刊采购尽可能做到相对准 确。

6 、利用计算机对新订书的书目进行查重,以避免图书的重复订购。

7 、负责图书资料的收取、运回、验收,打印采购清单,付款和结帐工作。

8 、遵守财务制度,健全往来手续,帐目清楚,妥善保存有关单据。

流通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对采编室送交新编图书进行验收,做到帐、书一致,对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院专业需要或分编加工中有明显错误的图书予以拒收,及时退回采编室处理。

2 、入库的新书和还回的图书要及时上架,不得积压,排架要细心、准确,定期进行藏书清点及书库整理工作。

3 、负责全院师生借还书、以及催还过期图书工作,掌握好计算机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借还书制度。

4 、办理借还手续时要细心:( 1 )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书手续,必须验清借书人的有效证件,切实校对照片、姓名、证号,防止冒借。( 2 )告诉读者认真检查自己所借的书是否有污损,若有就应及时作出技术处理。( 3 )读者还书时,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 、了解读者要求,提出图书补充、剔旧的建设,以提高图书利用率。

6 、执行图书馆制订的污损、丢失图书赔偿及过期罚款制度,并对丢失赔偿图书要作好记录,按期报告注销。

7 、做好破烂的图书下架及书标脱落图书的修补工作。

8 、做好各类图书流通的日、月、年度统计,定期分析研究图书流向、流量、拒借情况,探索借阅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藏书利用率。

9 、负责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书架、图书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盗、防尘、防晒等工作。

现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开架阅览服务和现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 、严格遵守馆订规章制度,开闭馆要按时。

3 、根据教学和学生阅读需要,协助采购员做好期刊的计划、预订、审记工作。每天统计读者人次,月末累计上报。

4 、负责现刊的及时验收、登记、盖章、上架管理,协助采购员做好现刊的缺刊补订工作。

5 、每学期末整理在架期刊,清理后每种期刊按年装订成一册,注明缺损情况,并严格依据《中图法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科学分类,做到准确、系统、一致,并在装订完后移交到过刊室。

6 、坚持原则,严禁读者私自带刊物外出;期刊原则上不外借,因教学工作需要,必须经馆长批准,按期归还。

7 、搞好卫生,维持好阅览室秩序,为读者提供安静、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

过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馆内阅览服务和过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 、做好过刊的接收、登记、整理等工作。

3 、指导读者查阅期刊资料,解答读者咨询。

4 、做好值班登记和阅览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5 、严格执行《过刊管理制度》,加强巡视,以减少过刊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6 、负责本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7 、开展期刊资料加工利用,进行检索、索引等服务工作。

8 、每日整理报刊,及时对新到报刊进行上架。

计算机操作员职责

1 、各部门的计算机(主机或服务器)均由所指定的专人负责。各工作人员在工作、值班期内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负责。

2 、各计算机使用人要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转,如有人为损坏,视情节报请学院处理。

3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凡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由该使用人赔偿损失。

4 、各工作人员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使用计算机,不得探听其他工作人员的密码和超越权限使用,如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和故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报学院给予处理。

5 、有盘工作站要注意防止电脑病毒感染,外来磁盘软件未经馆长批准不得私自在工作站上使用,更不能拷贝到主机上,违反规定造成病毒感染,作为事故处理。

6 、要注意安全防盗,下班要关门、关窗、断电,以防偷盗及其它事故发生。凡因个人责任造成设备被盗或其他事故发生,责任人要赔偿全部损失,并负责请人修理。

教师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报纸、期刊的领取、登记,并及时把报纸交过阅览室,期刊移交期刊室。

2 、负责全体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室内阅览服务工作和室内图书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3 、做好图书的接收、登记、上架和目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4 、定期整架、除尘、防潮,保证架位规范、有序,室内整洁、美观。

5 、做好值班登记和日常统计,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6 、严格执行《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加强巡视,减少图书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计算机房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做好数据备份,及时处理故障和网络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2 、管理网络的有关密码、口令,并严格保密。

3 、负责培训操作人员,经常检查各终端的操作、使用等情况。

4 、负责检索室的管理工作和有关咨询工作,指导读者正确使用终端机,及时处理读者查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负责借书证的办理、挂失和为提前离校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6 、负责对电子图书的保管,未经馆长同意本馆所有的电子图书一律不准外借。

7 、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 、负责机房和检索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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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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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针对安徽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

1、手机费

因本年度业务拓展的需要,各办事处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联系的费用较高,分公司会议决定其报销额度:徐州、阜阳、安庆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芜湖为500元/月,正副经理每月各为800元与700元,若每月实际开支金额少于其额度内按实际报销,超额度的超额部分自负。另外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事处人员向专卖店(商场)营业员借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事宜,如果双方同意则后果自负,外销员每月定额补贴50元,不得报销相关支出。

2、办公及日用品

各办事处设采购员一名,负责采购日用品和办公用品。办事处可统一购买报销的日用品为香皂、洗衣粉、卫生纸等。不得报销的日用品为护肤品、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等,为此分公司发给每人每月10元补贴自购。

3、差旅费

原则上要求出差晚上回办事处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须向经理请示,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补助,交通费凭车票报销,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随意打白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其最高报销额度如下:

职位经理副经理主 任主任以下

费用

交通费实支

每日住宿费每日早餐 中晚餐每日杂费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除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软卧,如乘坐者则由乘坐者自行负担软卧票面金额的30%。;餐费在标准内以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超标准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个人供应餐饮或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报销餐费。如无符合规定票据则改为补贴方式,分别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杂费凭正规票据报销,无补贴。已报销手机费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

4、业务招待费

招待工商、税务、商场经理等相关人员要先电话或书面向经理上报批准,因各办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准备而在外招待的要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客人留宿也需要两人以上签字证明。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

5、伙食费

各办按原总部标准加保姆工资为最高伙食费额度,不得超出,否则自负,合肥分公司因人数较多,月标准为3000元。

6、促销费

商场的促销费要根据与商场签订的合同来付款,各办人员不得随意向代理商许诺给促销费,否则后果自负。

7、运费

仓库收发货由仓管员付款后取得对方收据(注明件数、金额),市内运杂费由送货员付款开单报销(注明次数、金额)

8、费用报销程序

各办费用单据要分类粘贴,由经手人签字,主任预审签字后先行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确认,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权追回所报金额并予以批评,开拓部人员费用不得办事处报销。各部门都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去开展各项业务。

三、现金的管理

各办主任不得掌管现金及存折,出纳人员必须将个人现金与办事处现金分开,确保帐面金额与实有金额相符。分公司经理与财务部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帐实不符、白条抵库等现象,出纳员不能给出合理说明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现金帐不得涂改、挖补、乱擦,如记错可在该行划红线并加盖私章,于下行重新填写,现金收付均要编号并加盖“现金收讫、付讫”章,存折要定期销户,结出利息上缴办事处,出纳必须将汇款单传至分公司,3月起工资由分公司统一发放,外销员每月500元,副主任以上每月1000元,余额年底集中发放。

四、仓库管理

1、清单的保管:每批货到首先要取出清单,不得再出现清单随货发到代理商造成办事处在价格上处于被动的局面及使财务人员核算利润时可能出现误差。

2、货物的入库:仓管员收货收货时开具入库单,如与清单有差异要另填差异报告单以备查验和调整。

3、仓库进度表的编制:仓库根据商场(专卖店)的补码单配货,

登录仓库出库登记簿,据此开送货单,送货员核对无误交付营业员验收签字后将仓库联交给仓库员,仓库员再据此和入库单一同做进出库日报表,最后登记进度表。每日进出库报表均要在当天晚上18:00前传至分公司,由分公司输入电脑存档。分公司不定期对各仓库进行实际盘点或与进度表核对,如有误仓管员要直接向经理解释清楚。

另外商场调价和代理商冲价,赠送他人都要经主任签字并单独开单,送商场专卖店的配件也要单独开单,移库单项目填完整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后重开。专卖店领取小票时办事处要登记起讫号码和本数,每开一本就要上交注销;公司人员禁止在商场或专卖店收取厂价,特殊情况下收取厂价的可由仓库补给商场同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方可予以冲红。

五、处罚规定

1、仓库收货时未根据实际数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入库调整单的将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2、库盘点时双数相差5双以上的仓库管理员如无合理解释,要赔偿所少双数的双倍金额。

3、特殊情况收取厂价(商场)冲红的要和调货冲红分开开单注明,未按规定的每次对送货员处罚20元。

4、现金帐不按规定或更改错帐的每处以10元对出纳进行处罚。

5、如有未经审批的个人借款,一经发现除予以追缴外还要对出纳员予以借出金额的10%罚款。

6、费用票据票面涂改或没有分类粘贴的不予以报销,否则对出纳员进行票面金额的10%的处罚。

7、各专卖店不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的对店长处罚50元,专卖店随意坐支现金的对店长处以坐支金额的10%罚款。

8、送货员不按规定开具移货单或乱涂改移货单,发现一处罚款10元。 其他违反管理细则规定的条款的将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以上规定从9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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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项目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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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工程部相关项目周/月/季报等报表跟进;

2、对接项目经理,跟进项目进展状态,巡检光伏电站监控数据;

3、协助部门人员报表、报销等行政工作;

4、负责项目过程资料、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等工程文件归档,交接运营运维中心;

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程工作;

任职资格:

1、男女不限、25岁以上、中专以上学历、

2、电气/机电等相关专业、

3、两年以上光伏/光热/路灯/充电桩/立体车库/电力相关工程项目管理从业经验,沟通表达能力/语言文字能力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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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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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经公司研究,决定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根据《员工手册》及《公众制度汇编》关于《考勤管理》之规定,再次严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公司领导除外)

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管理员统一为员工设置人脸识别图像。

2、考勤机全天开机,所有员工只要上班,都必须录入面像考勤。

3、考勤时,将面部置于考勤机前方,对准屏幕,待语音提示“谢谢”后,即操作成功。考勤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勤机,不得重复、随意录入面像考勤。

4、考勤机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考勤机界面。

5、严禁恶意破坏考勤机,如发现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双倍赔偿。

6、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导致考勤机无法运行的,临时使用签到表。

7、启用时间:20xx年4月1日。

三、考勤管理

1、由于公司行业特性所定,各类人员上班时间不尽相同,请严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处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2、考勤时间:

(1)实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员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钟内签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后30分钟内签退。

(2)实行倒班制的员工,按交接班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

无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没有及时上报的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计。

3、迟到、早退5分钟未超过30分钟(含)扣罚10元。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满半天的,视为旷工半天;满半天不满一天的,视为旷工一天。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计旷工七天以上者视为其自动离职。

4、员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公司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或当天需要外出办理公务的,应事先进行外出登记。

各管理处员工在客服部登记,职能部门员工在人事部登记。

未经允许私自外出一律视为旷工。

5、任何类别的请假(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护理假等)都须填写《请假单》,换休填写《换休单》,经同意后方可休假。未经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视为旷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凭公司领导签批的《加班申请表》核计加班时间,无申请表一律不予认定加班。

7、主管级以上员工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及请假审核,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按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予以连带处分。

以上各项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体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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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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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第二章 采购流程

第四条 请购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员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开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请购单》,包括已有销售合同订单的生产用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开立《请购单》;

3、《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4、《请购单》一联自存,二联送交采购部,三联交财务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之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6、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五条 请购核准权限

1、生产所需原材料单笔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以下者,由生产副总核准,超过此数额的,由总经理核准;

2、车间需购买的机修配件、零件,价值在___________元以下的由车间主任填写材料请购单报生管部,价值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由车间主任上报生产副总签字确认后报生管部,由生管部汇总后报采购部;价值在___________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统计、生产副总确认后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送采购部。

3、常用办公用品及物业所需物品请购,由办公室填报《请购单》,办公室主任批准,空调、热水器、高级家具及单件物品价格在___________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

第六条 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2、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商原请购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条 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之物料(承、插口板、卷钢板、预应力钢丝、线材等),采购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

3、一般采购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第八条 询价、议价

1、采购部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请购单》,除集中采购方式外,应选择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5、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商请购部门确认;

6、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7、询价后,如有必要,采购部应至少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九条 议价原则

遇以下状况时,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议价:

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4、本次报价偏高时;

5、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6、其他有利于公司条件时

第十条 定价核准

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单》(对内使用),随附各供应商回传的《采购询价单》(对外使用),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呈采购部经理审核;采购部经理审核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2、单笔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订单,价格由采购部经理核准,确定供应商;超过1万元的采购订单,其价格提交总经理核准后确定供应商。

3、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确定,必须呈送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 订购作业

1、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供应商后,应以本公司出具《购销合同》,或供货商出具《购销合同》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传真形式签字确认。

2、若属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于《购销合同》上明确注明。

3、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第十二条 验收与付款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第三章 采购物品之品质管理

第十三条 采购品质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购销合同》、采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4、所需之产品认证要求或工厂品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第十四条 合格供应商之选择

物料采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应商订购。合格供应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本公司供应商调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

2、提供的样品经本公司确认合格。

3、类似物料以往采购之良好记录。

第十五条 品质保证之协定

物料采购,应由供应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承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质保证系统、如ISO9000等。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的必要控制与检测。

3、供应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应商调查。

5、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生的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之不良的责任承担与赔付。

第十六条 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品质检验品管部依进料检验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交货品质是否符合品质要求。

2、处理短损根据点收、检验结果,对发生短损的,予以更正数量,必要时向供应商索赔;

3、退还不合格品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第十七条 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处臵依据以双方事先约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臵依据,并于《购销合同》上详细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2、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部。

(2)采购部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到指定地点领取退货品。

(3)现货供应之退货,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之物料。

(4)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5)确属无法修复或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应商。

(6)退货情形依订购合约条款办理扣款或索赔。

(7)双方事前没有明确订购合约时,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其它索赔规定

(1)供应商原因造成之交货延迟,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破损短少情形,由供应商补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物料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现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4)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第四章 采购交期管理

第十八条 采购交期管理是采购的重点之一,确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时间,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产并达成合理生产成本之目标。

第十九条 依供应商评鉴办法进行考核,将交期的考核列为重要项目之一,以督促供应商提高交期达成率。

第二十条 对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到发票未到,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尽快查实情况。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二十一条 付款方式

1、由采购部根据《请购单》、《采购询价、议价单》、采购合同、进料验收单、《入库单》,向财务部请款。

2、财务部依合同规定之给付方式,与厂商结款,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 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 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在使用单位同意后方能采购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规范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部门主管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部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特别重大事项,应汇报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 物资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第二十六条 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三十条 售后服务:对于采购物资,采购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采购部负责联系。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采购员(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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