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区农业生态旅游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页2]_可行性报告_网
2、社会需求
随着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发展格局正逐步向“以城带乡,城中有乡,乡中有城,城郊一体化”的方向迈进,这就要求城郊农业要为市民提供旅游休闲娱乐场所;要为市民提供无污染、无公害的新鲜水果、蔬菜、花卉和特种鲜活或观赏用农产品;要为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提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供场地;要为城区建设提供合理的绿色空间,改善都市生态条件,美化都市环境;要为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载体。
3、生态改善
该园区扩建完成后,植被状况良好,具有水资源涵养保护、调节气候、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达到山青水秀、环境优美的生态效果。
4、经济发展
园区扩建完成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将大幅度提高,科技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旅游产业的内容将更加丰富,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5000人,带动果农增加收入 1400万元;花农增加收入5600万元;渔民增加收入300万元;菜农增加收入XX万元;将吸引社会闲置资金1000万元投入到农业、旅游业发展中,带动其它相关产业增加产值1800万元。
四、条件分析
1、资源条件
×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旅游资源丰富,软环境建设正在向国际化方向迈进,与国际接轨;无公害水果燕红桃、寒富苹果等已远销俄罗斯等国家,农业的出口创汇能力正逐步提高;鸭绿江水系特有的品质,使其水产品畅销海内外;花卉品种丰富,适宜的温度、丰富的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无公害蔬菜的生产已被广大干部和群众所接受,并越来越被重视。果农、花农、菜农、渔民群体大,农业绿色证书持有率逐年加大,技术含量逐年提高。
2、原材料条件
日光温室等基础建设材料可就地取材加工,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仪可国内外采购,项目发展不会受到原材料的限制。
3、交通运输
距边境口岸鸭绿江断桥12公里,距×机场20公里,距大东港35公里,距丹东火车站12公里,距沈丹、丹大高速公路17公里。
4、经营管理能力及技术情况
×镇×村委会成立农业生态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服务协调工作。水果、蔬菜、水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由无公害农产品协会负责;花卉的生产、加工、销售由花卉协会负责;旅游市场的开发及对外宣传工作,由农业生态旅游协会负责。广泛聘请省内外专家为技术顾问,成立区级无公害农产品科学研究所,负责新品种选育和新技术开发推广。
五、方案设计
1、目标
①、园区扩建2,460亩,到XX年全区果树面积发展到10000亩,花卉面积发展到7000亩,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发展到10000亩,水产养殖水面达到1000亩;
②、水、电、河、路配套环境优化;
③、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体系完善,自我检测能力增强;
⑤、该园区年产水果9000吨,花卉300万株,水产品100吨,无公害蔬菜吨,发展成为全国效益最好的农业生态旅游园区,该园区扩建部分,年产值可达8000万元,年纯收入1870万元,年上缴税金100万元。
2、实施地点和范围
地点:建于×省×市×区×镇×村7000亩山峦、耕地内。园区位于×市东北郊区,距市中心12公里,园区内耕地平坦,果树茂盛,自然环境优美,无城市和工业污染,有郊线班车路经该园区,临近沈丹、丹大高速公路,直通港口、飞机场、火车站,交通十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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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篇3: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诚信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线路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团号: __________________ 。
组团方式:□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 □散客拼团
行程共计: __________________ 天 __________________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出发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途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与标准
交通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餐饮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
项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景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景点游览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甲方自费游览项目(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费用之外另行付费的
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甲方自由活动的时间与次数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乙方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点名称
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停留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
购物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经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
的组团旅行社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的收费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儿童的收费标准为:身高1.4米以上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费;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儿童的收费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
支付时间:□ ①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旅游费用;□ ②签订合同时预付人民币: ,余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乙方最低成团人数: 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乙方延期出团。
2、由乙方转委托其他旅行社组团。
3、改为散客拼团。如费用增加,由甲方补足;如费用减少,则由乙方返还。
4、退团返还团费,乙方应在 日内返还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纳的团费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乙方提醒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甲方选择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 自行投保;
2、 不投保;
3、 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乙方受托为甲方代办保险的,乙方为甲方选择的保险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 ,险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 元 ,保险费: __________________ 元。甲方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二、义务
1、保证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写的各种资料和内容的真实与准确,并对所提供资料及所填写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是正在使用且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无法联系或及时联系甲方而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领队人员、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6、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8、甲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事先未与旅行社签订保管协议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0、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影响侵害团队整体利益行动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应急措施。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二、义务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应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2、在出团前向甲方发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和应急联络方式。
3、为甲方安排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领队证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导游服务类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
5、对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特别要求,为甲方配备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无突发病史和急救方式、有无药物过敏史、应急联络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同一团队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但乙方对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务或者甲方主动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参与合同约定外的购物活动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项目。甲方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9、对甲方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10、积极协调处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乙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协助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有权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乙方已实际发生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减少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予以补足。
5、在行程中因紧急避险所导致费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不同意转团、不同意延期出团、不同意改为散客拼团的,视为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
乙方在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应当在甲方退团的书面通知到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的违约金。
3、因无故不听从乙方及其领队的劝谕或不服从导游、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全部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与乙方出现纠纷时,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发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金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确定取消出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安排的导游未经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终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或差价,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或委托地接社拼团的,甲方在出发前或出发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付违约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转团或拼团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额索赔。
7、与甲方出现纠纷时,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特别约定
1、黄金周旅游的特别约定:
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乙方和甲方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备注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2、第三方责任的特别约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并直接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境游(含港、澳、台)的特别约定:
除合同约定内容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门的要求办理出境游手续。因途经地、目的地的签证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日期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乙方分别授权委托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所为行为视同为委托方的行为。
5、其他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等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备附件:
□附件一:《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篇4: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甲方):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
住宿标准:_____。
餐饮标准:_____。
购物安排: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 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篇5:旅游合同书
旅游者: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6:散客旅游委托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六、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1000____美元作押金,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支付费用: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5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7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个月,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清华景区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清华景区旅游考察报告
作者:吴老师
说起清华,最有名的就是彩虹桥了,这是宋代的一座廊桥。自美国《廊桥遗梦》电影播放后,人们对廊桥也特别感兴趣了,因而对这彩虹桥也有了更多的想象。
其实,清华镇的历史远比这廊桥要长,称千年古镇,是婺源建县时的县治所在地。按婺源建县时算,已有近1300年的历史了。
一、清华镇的地理位置
清华镇位于婺源中部偏北,是整个婺北的中心点:由清华向东北方向可到浙源、虹关、岭脚;向北可到沱川;向西北方向可到鄣山乡、大鄣山;西北偏西方向的黄村(百柱宗祠)、古坦、灵岩洞群、石城石林;向西可到甲路、赋春。交通极为便利。
二、清华的旅游景点
1、从县城到清华途中的长滩
从县城到清华要经过思口(延村、思溪),思口的情况将单独介绍,快到清华时(距清华约5公里)经过一个较大的转弯,到一个坡顶就可看到公路下一个较大的村庄,这就是长滩了。在这个角度看,有河、有桥、密集的民居,很有特色。
与婺源许多村庄进村都要收费不同,长滩村是不需要门票的,你可以随意地在村庄里的巷子里转来转去。如果不是特意要赶景点的可以下车看一看,然后在路边等车继续去清华。
2、清华的彩虹桥
到清华,很多人就是冲着彩虹桥来的。在文革前,清华有二座彩虹桥,从“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即可得知,其中一座文革中被毁建了公路桥。这是南宋时期建的,距今已有800多年历史了,很多人以为彩虹桥是一座拱桥,但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只因桥建好后,天边出现了彩虹,人们认为是吉祥的兆头,就取名为彩虹桥了。该桥的桥墩从建造开始至今没有任何变动,但桥面上的亭、木栏杆,桥面的木板是重修过的,最近的一次是83年。因栏杆漆成了红色,很多人以为这座桥是新修建的,这是一个误解。
观赏彩虹桥可选择在早晨和晚上。在凌晨时分,河面上有薄薄的晨雾,或者是大雾弥漫。远观彩虹桥,拱檐的亭子、红色的栏杆、青黑的瓦就若隐若现在这雾里了。夜间去,选择在一个有月光的晚上,坐在桥上供行人休息的桥凳、石凳上,听着水声,看着月光及水中的倒影,极适合热恋中的男女进行海誓山盟了(游客评价)。看来这廊桥真的要遗梦了。
选择早、晚去还有一个好处,可免去10元的门票了。一早一晚去一下,白天就不用去了。
彩虹桥西侧桥头还有一个水车磨坊,这也是婺源目前各景点中独有的。在我孩提年代的记忆中,这里是村民们磨粉、舂米的地方。随着80年代机器磨粉、碾米的普及,这个磨坊废弃不用了,随着旅游的发展,又重修启用,但仅仅是用来观赏,失去实用价值了。
3、清华的老街
许多到清华的旅客只知道彩虹桥,而忽略了清华还有婺源最长的一条老街。老街的历史可追溯到唐代了。过去的诗里写道“上下街连五里遥、青帘酒肆接花桥”,可见这老街有五里路长。现在保存下来的约有三里多路长。老街的街巷全是青石板铺成,两旁的房屋多为清代建筑。当年老街的下街这一段有许多瓷器店铺,被称为瓷器街。据说三户就有一个窑货铺,五步就有一个瓷器店。上街多为百货店、南货店、茶叶铺和客栈,到处是青帘酒肆,经商者络绎不绝。踏着老街的青石板路走上一遍,特别是在清晨,那种体验历史的感觉应当是极好的。街道两旁还有许多的巷子,也可走走,也许有什么新的发现呢,但也有一些新建的房屋与此不协调,破坏了老街的整体性。
4、婺源建县的标志——唐代苦槠
在我家,也就是驴友驿站的楼顶平台上站在东面向下看,可以看到两棵大树,一棵是樟树,估计有几百年树龄了,枝繁叶茂。另一棵苍老的苦槠就是婺源建县的标志——唐代苦槠树了。
据县志记载,婺源建县时,县衙设在我们村庄—东源村的胡氏宗祠,当时宗祠门口就有一棵苦槠树了。据此推算,此树的树龄已有1300年以上了。现在县衙已无影无踪,仅留这棵苦槠树记载了历史的沧桑。
5、清华的洪村
许多旅客抱怨婺源许多景点带有商业色彩,失去了原先的味道,我多向他们推荐清华的洪村。洪村距离清华镇8公里,因历史上此村多百岁长寿老人,被称为长寿古里。此村生态环境十分好,在大山的环抱中,村中有一小溪穿村而过,还有一棵古银杏树,一座规模较大的宗祠。
洪村位置较隐蔽,从山路碾转而上,又碾转而下,看见村庄时,感觉有若世外桃源。因没有认真去考察,该村景点没有详细资料,待将来再行补充。
三、清华的交通
清华的交通极为便利:
1、县城到清华:在紫阳镇大型停车场坐车,从早上六点三十分开始直到傍晚五点半,基本隔十五分钟就有一趟车到清华。反之,清华至县城也是如此。路程25公里,票价4-5元。
2、清华到浙源、沱川、鄣山、古坦、甲路等周边乡镇:这些周边乡镇往返县城的中巴车必经过清华,基本规律是这样:早上七、八点多钟从这些乡经过清华到县城,然后在10点到下午2-3点返回各乡镇经过清华。
除了这些中巴车,还有福田小卡车也装客,每天都往返清华到这些乡镇,这些车在8点半以后就会出现在清华的圆盘附近、信用社门口,基本是有人就走,所以随时都有,但上车后要等上一些时间才会走。过了4点钟后基本没有了。
3、清华到景德镇:清华到景德镇有直达车,可不必经过县城转了,每天有三趟,分别是早七点、八点;中午1点半。路程约80多公里。
四、清华的餐饮、住宿情况
住宿情况:清华多宾馆,家庭旅馆也有不少。因为清华的中转位置特点,对住宿要求较高的可以选择在清华住宿。
1、 驴友驿站
因我在清华,因而“驴友驿站”就在这里,是一些驴友、网友们在婺源旅游的“大本营”和“指挥中心”(我经常在电话里指点线路、安排等)。我这的建设采纳了许多驴友的建议,特色有:
①干净、卫生,床上用品按宾馆标准办,为白棉布床单、被套、枕头套,做到一客一换,有热水洗澡。
②每一个楼层有一个客厅,客厅里有彩电、电脑(可以上网,免费),一个公用卫生间。
③每一层有一间带独用卫生间、彩电、电脑的客房,设施完备一些,两人间。
④普通客房,多为二人间、三人间。
⑤自行车出租,可以去附近的长滩、延村、思溪、或者洪村等地转转。
2、清华宾馆
这是清华最大的宾馆,距驴友接待站100米,接待能力可达140多人,基本为标准客房。在淡季时房价多为60元左右,旺季时(五一、国庆、春节)时达到120元以上,不适合驴友。
3、鄣公山招待所
就在我的驴友接待站斜对面,规模仅次于清华宾馆,基本为标准客房,接待能力为100人,房价同上。
4、金星宾馆
位于清华宾馆和鄣公山招待所之间,接待能力为33人,有三个标准间,其余为普通二、三人间,带公共卫生间。房价为30/人,旺季会翻倍。
5、其他家庭旅馆
清华的家庭旅馆多分布在老街,去彩虹桥时会路过他们的门口,没有招牌,门口写着“住宿”二字,条件较差,收费10-20元不等,接待能力多为6-7人。
在清华的吃:清华的餐馆较多,我的驴友驿站也提供餐饮服务,这是请我的邻居烧的,能烧一些婺源特色的菜。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错的。
①彩虹桥水车磨坊的一个餐馆,这里的菜味道不是最好的,但吃饭的环境、气氛是最好的,坐在大水车旁,听着水声,抬眼就看见彩虹桥;
②清华宾馆餐饮部,当地人办酒席基本去这里,规模较大;
③金星宾馆餐饮部,新办的;
④鄣公山招待所餐饮部;
⑤乐乐餐馆;
⑥志成酒家,专业的餐饮店,口味较好。
除了以上这些就是街头一些小店里的摊档了,也许一些小店能吃上别有风味的特色菜呢。
五、清华的旅游建议
清华的位置特点决定了这里有两种旅游方式:过境游,中转游。
所谓“过境游”指的是要去北线其他景点,路过清华,然后看看彩虹桥,继续下一段路程。目前这种形式最多的是选择去沱川理坑,然后在清华花上一、二个小时,看看桥、吃餐饭就走了。将来至灵岩洞、大鄣山的路修好了,游客将有更多的选择。
第二种是“中转游”,因清华的中转站地位,同时该镇餐饮、住宿接待能力强,许多游客把清华做为一个中转站,以清华为中心,分别去周边的景点,特别是一些自驾车的朋友。这样,在清华就耽搁上二、三天时间了。下面就这种形式详细介绍一下:
1、对骑自行车在乡村旅游感兴趣的可以选择这样:
我的驴友驿站提供自行车出租,到了我这后,一般多为中午前后,可以放下行李,吃了中饭,骑车去:
①长滩、延村、思溪
这一段骑车行程来回约20公里,全部是柏油公路,时间上有半天时间差不多了,而且自己骑车,自由性、随意性很大。
②清华洪村
清华至洪村约8公里,其中有6公里的柏油路、2公里的山村公路,骑自行车可以进入大山深处的村庄,感觉又是不一样了。以上都为半天时间,如果是在上午去的,返回清华约中午,吃饭后刚好有车去沱川或者大鄣山、古坦灵岩洞。如果是下午去,返回就是傍晚了,安排住宿休息,第二天开始新的行程。
2、以清华为大本营,去北线景点
如果以清华为大本营可以安排这样:
①包车沱川理坑、浙源虹关一日游;乘当地农用车沱川理坑一日游。
②包车大鄣山一日游。
③包车黄村、灵岩洞、石城、石林一日游。
如果是自驾车者可以参考以上的包车游,注意的是:目前北线的公路多为乡村公路,等过了今年国庆后,交通条件将大为改观。
3、在清华住的朋友,我强烈推荐在早晨沿着老街再到彩虹桥去一趟,这种感觉与你白天匆匆看到的完全不一样,特别是有雾的清晨。另外,有月光的晚上去坐坐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篇8:个人旅游计划书范本
首尔 晚餐 第二天 首尔 巴士 早餐后参观韩国故宫-景福宫、总统府-青瓦台、高丽参公卖局、紫水晶加工厂、明洞商业区自由购物,晚餐后前往华克山庄自费欣赏精彩的歌舞表演(RMB550/人)或参观赌场。 首尔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三天 首尔/北京飞机 巴士 早餐后参观20xx年世界杯首尔赛场、88年奥运会主会场,随后乘机回北京
个别观光签证 1)1张2寸彩色照片 2)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 3)1张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 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旅行计划书 8) 财产能力证明材料,以下三项任选一项: A 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需冻结至少3个月以上,证明书下面注明在哪个银行办理及银行电话) B 等同于10万元以上的房产证原件 C 车辆行驶证原件 9) 非北京领区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10)个人简历 11)个人资料表 12)从递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签证结果
领区划分:
驻北京领事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自治区、宁夏自治区 驻青岛总领使馆:青岛市、山东省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驻香港总领事馆:香港、澳门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特别提示:
1、根据领取划分,你应该在北京签证,所以不一定要委托西安的旅行社办理签证手续,而且就算你委托西安的旅行社,他们十有八九也会委托北京的旅行社,所以,你直接找北京的旅行社办理就可以了,因为他们送签比较多,在使馆的信用度也好,对你的签证有帮助。个人建议港中旅:010-
2、财产证明是见仁见智的东西,我们设对这种个人旅游签一般要求价值10万以上的财产证明,多多益善(详情参照以上签证资料,写的很清楚),要求的多也是对你负责
3、学生的拒签率确实比较高,尤其是你此次办理韩国签证为首次出境的情况下,这是由于一般情况来说学生没有固定收入,又已经成年,在使馆来看是有可能滞留不归的
篇9:劳动节旅游优秀日记
“五一”劳动节到了,爸爸说:“思思,带你出去玩吧。”我心里非常高兴,因为辛苦学习了这么久,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可是他们会带我去哪里呢?
第二天一大早,爸爸妈妈和我经过5小时的车程,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叫泾源。
我们定好宾馆以后,坐车来到了胭脂峡。一进大门,我看到前面有高大碧绿的松树耸立在一个小山坡上,我激动的冲进去,在松林里跑来跑去,围着松树转来转去,像小松鼠回到了自己久别的家。清澈见底的小溪缓缓的流在高大的山谷中间,流着流着,转过一道山弯,眼前有一条栈道,栈道下面还是清清的小溪,溪水曲曲折折,犹如碧绿的带子在飘动。走过栈道,眼前有一潭清清的水,在向下,小溪还在向前蔓延。我们顺着溪水向前走,小溪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再往里走,它又唱起了哗哗的歌声,一会,还吐着泡泡。越往里走,峡谷越深,溪水从峡谷石缝中流出,初出无声,在两丈处骤然增大,哗哗,猛的跌落,是一条瀑布。我奔上前去,爸爸吹出树叶笛,满瀑布里飞扬着,笼罩着,每一个眼波都是明丽,每一个音节都是天籁,每一道笑纹都是柔顺。瀑布把自己变成了一位出色的音乐家,欢快的演奏着大自然的交响曲。又走了一会,我们来到了胭脂峡的最里面。看,在陡峭危立的绝壁上,一株株倔强的青松穿过白色的薄雾,在微风中翩翩起舞,好像有意向人们炫耀她妩媚娇美的英姿。瀑布下,洒落的水珠像珍珠一样,“大珠小珠落玉盘”。真是美不胜收啊。我在瀑布下流连忘返,沉醉在美丽的景色中,脱掉鞋子,我把小脚丫伸进水里,真凉啊,我玩的都忘了该回家了,妈妈喊了我几声,我才想起来该回家了。
我回到家,一直都忘不了这次的胭脂峡之旅。“五一”我过的真快乐啊。
篇10:海南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 )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的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 __________( 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 ) 团体人数 _______( 附名单 )
线路名称 ______ 行程共计 ____ 晚 ____ 天 ( 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
出发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门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 ( 全陪、地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1.
2.
3.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1: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根据《来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旅游项目专项规划,对各类景点、服务设施进行科学布局;积极探索旅游项目与农业项目捆绑,缓解土地指标压力的新形式,切实加强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的深层次管理。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对各景区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开发、分级保护,避免生态资源遭到破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实行旅游资源分段分批开发,避免一哄而上、低效开发、浪费资源,确保资源与环境的永续利用。
4、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增加旅游产业政策性投入。通过加强旅游项目编制上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更多的旅游项目资金;紧紧围绕重点景区、田园风光线路,加紧编制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确保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改善;县财政每年都要列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产业建设的积极作用。林业、农业、交通、发改、水利、建设等部门要把天然林保护、农业综合开发、乡村公路、农村能源、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发展旅游业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建设资金,切实推进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
5、进一步突出重点,切实提升旅游产业发展的层次。完善生态旅游区和烈士陵园接待设施和游乐功能,整合旅游资源,实现绿色旅游与红色旅游有机紧密结合。督促指导白鹭岛大酒店、金太阳大酒店和来城新区大酒店等高星级旅游饭店加快建设和申报评星工作,提升我县旅游接待档次。加快舞彩国际生态旅游项目推进步伐,打造“休闲度假的高端产品”。要注重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旅游区域合作,形成旅游精品线路。此外,还应采取集中培训、委托培养、外出参观等多种形式,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技能和水平。
6、进一步挖掘潜力,拓展丰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内涵。坚持举办生态文化旅游节、旅游项目推介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展示来安的发展魅力、城市品味,文化底蕴。加强旅游商品的开发,着力培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专业市场,开发一批具有来安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旅游商品。推进参与式文化旅游项目,鼓励开展民风民俗民乐展示,促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有机融合。
7、进一步规范秩序,切实加强对旅游产业的行政执法。成立专门机构,配齐、配强旅游行政执法人员,落实执法经费、配备交通工具,为旅游行政执法提供人员、资金上的保障。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定期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加强对景区(点)的监管力度,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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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外出旅游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__相约珠海长隆海洋王国,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海洋王国拥有八大主题园区:惊险刺激为主的雨林飞翔,以世界娱乐观赏为主的海洋奇观。以海豚观赏为主的海豚湾。以冰雪设计为主的极地探险。以水为主题的海象山。以表演为主的横琴海。以迎宾、观光、购物休闲为主的海洋大街。八个不同主题带给你八个不同的故事,让游客都置身于海洋世界中,畅游海洋动物带给你的不同精彩。在这里,通过主题文化包装及故事演绎,以及大型表演、花车巡游、建筑、雕塑园林等多种表现形式,为游客创造了不同的全方位体验,打造出一个多姿多彩,奇妙而梦幻的海洋世界。
1、最魔幻·海象山
在这个区域居住着憨厚老实又逗趣搞笑的海洋动物朋友——海狮。海狮属于鳍脚类海洋动物,是生活在海里的哺乳类动物,脸部像狮子,四肢却都已演化成鳍的模样,是一种濒危物种,也是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别看海狮看起来挺笨重,其实它们可聪明了,在海狮表演场,它们的多才多艺足够让你大吃一惊!它们不仅精通热辣探戈、动感摇滚和激情桑巴,更在中国学会了武术“一指禅”。水中转体、水中芭蕾、魔鬼身材T台秀都是它们的拿手好戏,同伴演到精彩处,它们会热情“鼓掌”,扭动胖胖的腰肢,还会向观众放电,献上意外甜蜜飞吻呢!
2、最欢乐·缤纷世界
本区域以儿童游乐项目为主,最适合合家游玩,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亲子乐园。充满童心的爸爸妈妈,可以带着孩子欢乐地在这里领略海洋的缤纷和神奇。这里有带给孩子无限乐趣的儿童游乐项目,有憨厚可爱的、最让孩子们喜爱的最小海洋动物——河狸,还有大型游戏廊和触摸池,非常适合一家人一起欢乐嬉戏。
3、最过瘾·极地探险
本区域以探险为主题,是海洋王国内容最丰富的区域。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全世界展示企鹅数量最多的企鹅展区,欣赏精彩独特的白鲸剧场表演——极地月光下,还可以看到来自北极的北极熊、白鲸和南极的企鹅等极地动物,还可以乘坐冰山过山车,上天入海,穿越北极,尽享无尽乐趣。
4、最震撼·海洋奇观
这个区域无疑是整个海洋王国最、最精彩、也是最精华的区域。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世界的海洋鱼类展馆、世界的亚克力玻璃——海洋展馆高达63m,是世界的海洋鱼类展览馆,水体3.1万立方,比目前世界上、水体为1.5万立方的水族馆水体还超出一倍多。海洋展馆内饲养有包括魔鬼鱼、鲨鱼、海龟等在内的不同品种珍奇鱼类多达15000条,更安装了世界上的亚克力玻璃,长39.6米,高8.3米,厚0.65米,通过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无缝连接,视界壮阔,带来无敌海底奇观。
5、最浪漫·海豚湾
海豚湾整个区域以海豚展示为主,主要展出的有瓶鼻海豚和斑点海豚等。最不容错过的是海豚剧场的海豚表演,可爱的海豚和饲养员一起玩游戏,动作和场景都非常精彩有趣。还有海豚保育中心,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观赏嬉戏中的海豚,仿佛置身海底,与海豚零距离,你会看到顽皮可爱的海豚向你游来,向你亲密地打招呼,就像一个老朋友一样!
6、最挑战·雨林飞翔
这是一个有着非比寻常的生物及美丽萦绕于心的地方,让你恍如走在的亚马逊河流区:巨大的大象棕榈树,榕树,数量众多的遮蓬,亚马逊河是众多非凡的生物,在其里面和外面,还有遮蓬上垂下的葡萄藤。这里的植物青翠繁茂,从翠绿中冒出各种色彩,色彩华美的植物群与动物群体亮橙色的螃蟹和灰色的海牛,就在热带雨林中间。过山车与动物展演结合,是长隆首创,在这里,乘坐全球轨道最长的过山车,以特别刺激的方式飞越雨林,挑战脚尖在树梢飞舞、身体在风中飞翔的惊险和肆意,体验的乐趣是前所未有的。
7、最悠闲·横琴海
横琴海是围绕中心湖的整个区域,是整个海洋王国园区最休闲、最浪漫的区域。围绕着中心湖蜿蜒的湖畔,你可以信步欣赏美景,玩累了可以在湖边休憩,刚还可以在不同风味的餐厅和家人朋友叹美食,聊天欢聚。中心湖畔还是欣赏花车巡游的地点,欢乐精彩、色彩缤纷的花车巡游路线就是围绕着湖畔进行,同时也是夜晚精彩烟花表演的观赏点。
8、最满足·海洋大街
海洋大街主要以迎宾、观光、购物休闲为主,走在大街上,抬头可驻足观赏巨大的LED天幕,时而,缤纷的海洋动物在头顶游曳。时而,漫天的海水让你仿佛置身海底。大街两旁,造型生动的毛公仔、玩具视频琳琅满目,无论是刚走进海洋王国,还是怀着恋恋不舍的心情准备离开,这里总能给你带来最初的惊喜,收获一份无比难忘的心情。
五、活动时间:
20__年7月13日
六、主办部门:
七、参与人员名单:
八、活动其它项:
交通:租车门票:到景点购买。
餐饮:因从景区出去需要重新购票,所以在景区就餐快餐1份保险:平安保险。
九、工作职责:
领队:
1、队长负责本次旅游成员组织,成员旅游安全。
2、车辆按排。
3、负责员工饮食。
组长:
1、培训旅游过程的安全意识和其它注意事项。
2、负责员工签到。
3、负责旅游 行程安排。
成员:
备注:
景区饮料贵请在外面准备好水。
十、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领队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听从领队安排。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以备旅途中使用。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相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4、如有晕车、晕船等现象者,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提前告诉领队。以防途中发生异常反应。
5、旅行中,每次出发或返回时,请组长认真确认本组成员是否到齐。如有任何异常请知会领队。
6、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7、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8、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请用笔记录下来,以便查看。
9、大家在景区游览时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请告知领队、组长或其他团友。
篇13: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 。(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
电话: 。
乙方: (组团旅行社)
地址: 。
电话: 。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
旅游线路为: 。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赞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定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 元,(保险金额: 元)。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
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
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它]本合同其它事项
1.
2.
3.
4.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关于旅游局工作总结
围绕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整顿旅*业秩序,服务企业,营造良好旅游环境的工作重心,我局以规范企业,服务企业为抓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实效的行业管理工作。
(一)继续执行企业成长计划,培育企业品牌,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指导宾馆升星改造,严格行业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南疆宾馆、宾馆已荣升四,柳钢宾馆升四星已通过自治区星评委验收,使我市成为今年全区升四星最多的城市;通过对企业的定期年检,不定期的旅游合同、市场宣传等方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依据区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要求,开展全市旅行社的评定工作,通过对旅行社综合考评,我市有2家旅行社评为5旅行社,3家旅行社评为4旅行社,31家旅行社评为3旅行社,1家旅行社评为2旅行社。
(二)加强行业培训,开展多形式主题活动,提高我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的知名度
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导游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强导游人员年审和岗前培训;举办“风情”导游大赛,评选出“十佳导游”和“优秀导游”,以赛促训,提升导游员综合素质,我局选送参加区旅游局组织的20xx’导游风采大赛的选手取得了第十一名的历史成绩,通过参赛和表彰,较好的扩大了**市在全区旅游系统的影响和地位;今年我市导游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达700多名,创历史新高;与我市新闻媒体合作,举办“风情”美食大赛,打造本地美食品牌,并带动其相关产业链发展;与**市一职校合作举办全市饭店技能大赛培训,提高了饭店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增强了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同时也为我局明年举办和参加全区旅游服务技能大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贯彻落实新《旅行社条例》,多次对行业进行条例的宣贯培训,强化了企业的法制意识;为规范我市重点景区导游讲解,丰富景区导游词内容,完成了我市A级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等重点景区导游词初稿。
(三)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全年开展了四次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创建“安全行车游”活动、开展旅游设备设施安全大检查等等;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要求各旅游企业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城中消防中队在华锡大厦联合进行消防演习,通过实战模拟演练,解决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举办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应急管理培训,提高旅游企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同旅*业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大联合检查的力度,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做好甲型H1N1流感预防工作,制定旅*业防控应急措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督促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和旅游客运经营单位等旅游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旅游安全防范工作。
(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坚决按照区党委、市委的要求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我局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开展各项活动。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我局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我局确立了“大力推进‘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活动主题,明确了“开展‘二次创业’,以建设旅游名城”为活动载体。以深入学习调研、推动思想解放为基础,以破解发展难题、推动项目建设突破为重点,以推进科学发展、人民群众满意为目的。坚持把加强学习培训贯穿始终,把深入调查研究贯穿始终,把推动解放思想贯穿始终,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把吸收群众参与贯穿始终,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形成了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旅游名城的共识,解决了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篇15:旅游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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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我国“”时期旅游业的发展目标,目前已经确定,据国家旅游局的公布的信息,就是:实现入境旅游人数和入境过夜旅游者人数年均增长8%,国际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2%;国内旅游人数年均增长8%,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0%;旅游总收入实现年均增长10%。到20xx年,国际旅游收入达到530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达到8500亿元,旅游总收入达到12700亿元。每年旅游业新增就业50万人,到2019年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到1000万人。
世界旅游组织最新研究报告指出,到2020年,中国就接待1.37亿入境旅游者,占世界旅游总额的8.6%,超过英国、法国、美国、西班牙和意大利,成为世界最大的旅游接待国。中国就接待东亚三分之一的国际旅游者。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十大客源国之一,出境旅游达一亿人次,居世界第四位。到2020年,中国的国内旅游可望达30亿人次。海外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三者协调发展,中国有望成为世界第一旅游大国。
为了更加发挥资源优势,调整经济结构,形成特色经济;关联辐射功能显著,带动第三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的发展和升级;增加外汇收入,是非贸易创汇的重要来源;扩大国内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创造新的市场劳动岗位,可为城市下岗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旅游引来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技术流,促进观念更新;提升焦作整体形象,促进传统文化、名胜古迹和民俗风情的保护和开发,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优化生态质量,促进环境保护;建设具有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的城市标志性的景观带;确立城市标志物和市树、市花,组织地方的旅游节庆活动,形成独特、鲜明、富有个性的城市旅游形象。暑假期间我对附近市区的旅游情况进行了调查。
二、调查内容
针对该处的自然旅游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旅游宣传活动,该地周围的环境以及旅游团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态度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现在的城市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市政建设、环境保护和城市风貌、都要考虑到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并与之相结合,所以这些也要进行调查。
三、调查方法
第一、我采用取样拍照的方式,对有代表性的地区的环境,景色和人流进行了拍照。
第二、我还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分别在各个景点给游客发放200份问卷。问卷调查题目有10道题目,分别如下:
1、您对此地的了解程度。A比较清楚。B大致了解C、印象模糊D、很不清楚
2、您在景点会选择什么样的住宿地点A、回家睡B、民居C、便宜的旅店D、宾馆酒店
3、您觉得这的旅游消费是否合理A合理B偏低C偏高
4、您最近一次在此地旅游花费为多少?A50-100B、100-200C、200-500D、500以上
5.、您已经或计划去那些景点?(自写)
6、您这次旅游采用何种交通方式?A。步行B、包车C、自驾车D、路边找车
7、您认为这的旅游资源如何?A、丰富B、中等C、一般
8、您认为这的旅游资源的优势在于?A、山水自然风光B、少数民族特色C、气候条件
9、您对这的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及管理的认可程度A、开发充分,管理到位B、开发不足,管理到位C、开发充分,管理缺陷D、开发不足,管理缺陷。
10、您认为这的景点缺乏的是哪些方面?A导游服务B景点整体规划及安排C、基础配套设施D、地方特色购物E、文化背景挖掘F其他。
四、调查结果及分析
通过调查结果分析,近5年的入境旅游者人数都在1000人次左右,其中多为中国台湾及港澳的旅游者,海外旅游市场的开发还很滞后。旅游者在景点的停留时间短,不过夜的旅游者占51%,停留1夜的旅游者占38%,过境观光游的特征十分明显。旅游者在景点的消费少,景区门票、餐饮和住宿占了绝大部分(76%),这表明该地旅游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明确的旅游消费导向,如购物、娱乐等比例过小。旅游者感受的一致性很高,即:对旅游景区质量及导游等景区服务感到满意,对住宿、购物、餐饮、娱乐等印象一般,对长途交通(外部交通)条件感到失望。
通过调查还得出,旅游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该市共有200多家旅行社,但企业规模实力小,经营管理分散,体制不活,营销手段滞后,技术依托和网络化水平低,市场尚不规范,绝大部分的旅行社为“小作坊”经营方式,只有几个员工,服务质量低下,这些旅行社从表面上看隶属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关系错综复杂。
任何一个旅游产品都不可能满足所有旅游者的需求,所以应该综合分析兴此地旅游产品特性和旅游市场这两个因素,确定旅游产品的目标人群作为长期营销的方向。
在过去的旅游发展中,部分景区无意中造成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出现了一些掠夺性经营如过多的停车场和日益宽敞的景区道路及游步道公园化现象严重等,同时在风景区的乱搭乱建现象日趋显现,正逐步挤占核心景区。景区各生活接待区的空气质量堪忧,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不断增加,城市水源面临威胁。旅游资源已遭到不同程度地破坏,景区的保护问题已经显得非常重要了,不能仅局限于内部的精耕细作,部分园区旅游设施已超越限度,对景区的美学价值造成相当大的影响。
此外,我们应该设计自己的旅游精品,推出的为我独有的特色产品,使我们的产品成为面向国内外的名牌产品,这些应该由精选的旅游景点、合理的旅游线路和出色的服务“六要素”构成。旅游精品应该成为是旅游业形象的集中体现和王牌产品。
五、调查的意义
经过此次调查,我们知道:旅游业是由食、住、行、游、购、娱等多种要素组成的综合性产业,旅游购物不仅是旅游者消费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旅游目的地创收的重要来源。该市旅游商品和旅游购物目前仍属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品牌,也未能成为焦作旅游独具特色的吸引因子之一。该市旅游商品目前品种单一,供游客选择的范围狭小,产品档次低,新“面孔”少,难以吸引游客目光。
旅游产业政策缺乏有力的体制保障,旅游景点建设开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各景点规划没有形成层次,重复建设现象依然存在,历史文化旅游市场开发力度较小,开发体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闲置。当前焦作旅游机遇大于挑战,景点硬件设施已能满足需求,亟需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标准,加大在吃、住、行、娱、购这五个方面的开发力度,一方面要打造出焦作的山水品牌、太极文化品牌,另一方面还要借此契机全面提升焦作市旅游文化品位。
现在的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旅游发展全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旅游业精神为指导,按照“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大发展”的战略思想,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基础、以效益为中心,积极进行资源整合和市场化运作;加大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力度,丰富“焦作山水”品牌的文化内涵;全力发展具有该市特色的旅游商品;进一步强化宣传目标,开拓高端国际游客市场。未来五年,是该市旅游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采取超常发展的战略。首先是产业化发展观念必须超前,树立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发展观。其次产业政策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予以调整和完善。
旅游扶贫是一种投入较少、效果较好、返贫率较低的新型开发性扶贫方式。它通过发展贫困地区的旅游业,使经济文化较发达地区的资金、信息、技术、观念随着游客的流动引导贫困地区,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机能,实现脱贫致富。通过这次调查,我们更能了解到济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和典型引路,让贫困地区的农民摆脱传统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破除多年来养成的“等、靠、要”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信念,逐步树立旅游意识、商品意识和竞争意识。使贫苦人们找到更好的致富方法。
篇16: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 24小时联系电话:
乙方:国际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发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一)、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二)、乙方为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
(三)、甲方自愿报名参加乙方组织的出境旅游团,并同意乙方对旅游行程、景点、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项目的全部安排。出团时间: 年 月 日。出团人数: 人,线路为:
境外共 晚 天。
行程天数的界定以住宿夜为准,国际航班和车船往返目的时间应计算在旅游行程天数之内。(参考行程附后)具体行程以乙方最终接待计划为准。
第二条 旅行费用
人民币 元/人× 人= 元
人民币 元/童× 人= 元
第三条 费用说明
(一)、常规团队费用包括:
1、旅游证件;
2、境外酒店标准双人间;(旅行社按照同性别每2人1间安排住房。在不增加房间总数的前提下安排夫妻标间)
住宿次数: 星级标准:
3、 每日三餐;(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车船上,以机船车餐为准,不再另补)
用餐次数和标准:
4、 国际交通费和国际机场税;
5、 游览用车、行程景点门票、导游服务;
6、 旅行社责任保险。(赔偿金额: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执行)
(二)、常规费用不包括:
1、计划外行程费用;
2、个人消费;
3、因交通延阻、罢工、大风、大雾、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4、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和超重费;
5、境外导游和司机的小费;
6、酒店自然单间差价;
7、境内段交通费。
(三)特别费用:
各国政府对旅游签证的发放十分严格,不排除对个别申请人的申请提出拒签或要求申请人赴使(领)馆面试的可能。如遇以上情况,所涉及的引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有关责任
(一)、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
(二)、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毁损甲方证件的;
有关赔偿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四)、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际(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 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 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 甲方违约提出退团要求,需按以下标准办理:
a) 旅游证件办妥前退团,扣除一定手续费,余款退回甲方;
b) 旅游证件办妥后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20%作为损失费;
c) 旅游证件办妥后、出发前7天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50%作为损失费;
d) 旅游证件办妥后、出发前5天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80%作为损失费;
e) 旅游证件办妥后、出发前3天内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100%作为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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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毕业实习自我鉴定
在学习工作上,根据老师的,研读了大量论著,明确了发展方向,自身的努力,与师长同学间的探讨交流,了满意的。期间,查阅资料,综合分析等素质,书面表达的能力也了锤炼,是独立思考判断和的能力,进步,这些未来的工作也大有裨益的。
平时生活中,为人处世和善热情,和同学关系融洽。根据自身爱好和能力,业余了社会活动,为个人综合素质的发展打下基础。
毕业在即,在工作实践中,除了提升工作要求的能力,还了和同学沟通交流的能力,团队协作的素质也得以培养,为走出校园融入社会了。
我在大学阶段所获颇丰,从学业、生活工作,到个人素质,都了充分的培养和锻炼,是充实且有意义的四年。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我人生道路上的宝贵的才富!
篇18:社区文明旅游倡议书
丹霞山是“丹霞地貌”的命名地,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区内奇特的丹山碧水将带给您美好的享受,请您在尽情享受大自然美景的时候时刻谨记文明旅游,您的文明举止和行为更是美丽风景的一部分。文明装点心灵,行动呵护美景,我们诚挚向您发出倡议:
一、爱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遗产
丹霞山景区内的每一处景观都是大自然留給我们的珍贵财产,破坏之后将不可再生。请您时刻坚守爱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只在已开放的游览区开展旅游活动,不在水源地使用洗涤剂,并做到随身带走垃圾。
二、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禁止车外抛物和公路弃置废物;按序在步游道上游览观光,不随意离道、并行挡道;不独辟蹊径走不寻常路,遇到紧急情况听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
三、爱惜公共设施,保护景区公物
不损坏公用设施,不在景区内涂鸦雕刻,不践踏绿地花丛,不刻划攀折树木,不破坏山石景观,不打捞捕捉小动物,不购买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攀爬景区防护栏,拍照摄影遵守相关规定。
四、尊重别人权利,讲究以礼待人
不强行和外宾及其他游客合影,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个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五、提倡健康旅游,关注身体状况
游览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参观,景区内不得抽烟、有心脏疾病、高血压等游客请注意自身安全,如有人身安全情况及时联系景区工作人员。
六、崇尚绿色消费,享受美好生活
在我们享受旅游的快乐和惬意时,请谨记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理念,崇尚节约,适度消费,杜绝浪费,旅途中不使用或少使用一次性拖鞋、筷子等用具,减少资源消耗。自然美景、和煦风光,再加上您参与营造的良好氛围、文明环境,让心灵与美景呼应,才能构成真正的美。
丹霞山不仅仅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我们倡议所有出入丹霞山的游客,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相互提醒、互相督促,一起为文明旅游尽一份责、出一份力,使文明绿色之风畅行旅途。文明旅游,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篇19:旅游局个人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交流锻炼千人计划”的统一安排,本人从20xx年8月至今挂任xx县xx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期间,根据镇党委分工,主要负责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管政法、综治、党务、土地工作。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梧州市委组织部、xx县委组织部领导的指导、关心和帮助下,在xx县xx镇书记、镇长及班子成员、全镇干部职工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及热情帮助下,珍惜机遇,虚心学习,勤于历练,勇于创新,在各方面得到了较全面的学习锻炼和提高,感受很深,收获很多。现将本人一年来挂职锻炼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转变角色,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加深理解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和精神实质,用心向基层领导学习,虚心向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既是区直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首要任务和目标,更是进一步强化自身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在区直机关工作的干部,我深深感到,只有充分利用在基层挂职锻炼这个难得的机会,加强各方面学习,才能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把握国家的系列方针政策,才能转换好新角色,适应好新环境,履行好新职责。一年来,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xx县“两会”精神,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党性锻炼,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对国家培训就业、社会保障、支农惠农、征地拆迁以及治安法、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在具体工作中,为尽快实现角色转换,我首先查阅有关资料,熟悉把握xx镇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并积极主动向镇里领导和同志们请教,虚心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和领导方法,甘当小学生,谦虚谨慎,不耻下问,始终摆正自己的位臵,努力搞好自己角色定位,不缺位,不越位。在初步熟悉镇里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特点后,我从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方式、工作过程、工作重点等多个方面与原来的工作进行了对比分析,明确了自己应从过去业务工作为主转向现在综合管理协调为主。同时,为了尽快熟悉和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我主动积极地与镇领导、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多接触、多交流,加深彼此之间的印象和了解,熟悉乡镇村工作运转机制,熟悉负责和协助分管工作主要业务和工作特点,使自己能够尽快融入镇党委、政府工作氛围之中。总之,通过加强学习,积极适应角色转换,自身理论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得到提高。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多办实事好事。根据镇党委分工,我主要负责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管政法、综3治、党务、土地工作。同时,根据梧州市、xx县旅游业发展的特点和现状实际以及原单位的优势条件,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抓好我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苍政发[20xx]75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我镇都坎村、恩义村、林水村、四合村等村有关被征地农民确认申报、资料收集、审核和数据录入工作。至8月中旬,已为我镇符合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共20xx人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计算,为被征地农民争取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费195500元。
下一步还将为我镇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并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效推进,妥善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有利于消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县“项目攻坚年”、“服务企业年”、“园区建设(招商)年”活动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协助推进市县旅游产业发展。能发挥对旅游工作熟悉优秀,协助和配合梧州市旅游局、xx县旅游局做好对上协调沟通、项目经费落实工作,积极参与梧州市旅游局组织的宝石节旅游嘉年华、星级饭店评定、A级景区评定、旅游安全检查、导游资格考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和旅游资源调查等工作。
1、争取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首设梧州考区。为突出梧州作为旅游客源地和集散地优势,节省梧州考区考生考试成本,更好地培育培养导游等旅游专业实用型人才,积极争取自治区旅游局有关处室支持,从20xx年起,在梧州首次设立了广西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点。这是梧州继南宁、桂林、柳州、北海之后首次成为广西第五个考区。为做好考区工作,确保首次考试不出差错和问题。我全程参与相关工作,从考区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流程、考点考场布臵、考试监督检查等加强指导、亲手帮教,确保了首次导游考试在梧州成功举行;
2、加大支持“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党校等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党员大培训的意见》(桂组通字[20xx]154号)和梧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送培训下基层促发展”活动的通知》(梧组通字﹝20xx﹞74号)精神,争取到经费2万多元,积极协助梧州市旅游局在藤县石表山景区开展“农家乐”旅游从业人员和在xx镇举办的“送培训下基层促发展”乡村旅游培训班,在培训师资和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
3、积极指导申报和联系协调有关项目和资金。经过项目单位积极争取和本人的努力,20xx以来落实自治区旅游局扶持梧州市旅游集散中心(落户xx镇)、苍海旅游项目和李济深故居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3个,已实际到位资金110万元,其它项目和资金也正在努力争取和紧密跟踪。
三是协助做好自治区重点工程长州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下小河弃土场恢复施工工作。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工程下小河弃土场用地为我镇林水村、都坎村集体用地,由于受种种因素影响,该弃土场一直无法投入使用,导致土石方开挖无弃土场填放,工程施工一度陷入停滞状态。根据xx县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做好重点人员帮教工作,在工作中克服困难、增强责任、动之以情、晓知以理,确保了重点帮教人员思想稳定,确保了下小河弃土场恢复施工并投入使用。
三、加强养成,严格要求,坚持廉政勤政。
挂职期间,我始终坚持勤俭朴实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克服远离家庭和亲人病故等带来的系列困难和不便,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树立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能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积极参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服务基层,工作中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的行为和问题。
一年来,我虽然在思想认识、工作能力等方面得到了升华和提高,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深入基层的时间还不够,特别是挂职以来,对基层工作的了解度、适应基层工作的能力水平、主动工作的意识仍有较大差距。挂职锻炼期间,由于派出单位重大任务较多、人手少,我经常被抽回派出单位工作,但是我都能克服困难,服从大局、兼顾好两边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克服缺点和不足,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能力,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狠抓落实,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20:2024年旅游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时间XX年7月6日——XX年7月12日
2.实习目的:
通过对实习目的地陕西,内蒙,宁夏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业的参观了解其旅游业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现状。重点了解当地的餐饮业、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旅行社、4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等现状;学会运用所学知识观察、认识、分析这些旅游企业的现状;学习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优秀品质和团队精神,树立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和创业精神。
二.实习安排:
7月6日早从十堰乘火车抵达安康,观江边、安澜楼、18:14乘火车抵达榆;7月7日10点到达榆林,休息。下午游览红石峡和镇北台,晚上自由活动,宿榆林。7月8日上午坐汽车前往东胜,再转火车抵达包头。乘公交车前往都市草原赛罕塔拉参观草原,晚游览市容和购物,宿包头。7月9日上午参观全国重工业旅游示范点——北方兵器工业城旅游区。下午15:35乘火车于22;39抵达银川,宿银川。7月10日上午乘公交车直达镇北堡华夏西部影视城,下午前往清真寺参观。17:30乘火车于次日9点抵达西安。7月11日上午休息,下午免费参观陕西历史博物馆,晚上免费参观大雁塔广场和钟楼,游览市容和购物。宿西安。7月12日上午11:50乘火车于16:05抵达旬阳北再转火车于当晚返回十堰。
三。旅游认识实习工作内容:
对于这次旅游实习,目的便是通过这段实习,使我们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认识到了许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不再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更深的了解的了自己的不足,但与此同时考虑到内容繁多,任务艰巨的问题和难度,老师将我们36人分为食、宿、行、游、购、娱6个组进行组织和学习,这样便于我们通过实际有效系统并且专一地对旅游资源和旅游地进行研究与感悟。从而达到进一步学会分析旅游者的决策行为,空间行为。
而身为“行”组中的一员,我们收获了许多。
“行”是旅游活动过程中的链条;是旅游规划的重要方面;是旅游心理的侧面反映。说起“行”,自然想到和旅游交通工具以及出游行程(旅游线路的安排)是密切相关的。
为此,我在这次实习中对于“行”这一方面总结出以下几点:
1、在旅游中,交通始终是影响游客满意度的重要因素。
(1)由于人们越来越重视时间,因此出门希望尽可能在路上少花时间已成为不少人选择交通工具的第一原则。
我们实习是采取“逐步北上”的策略,因此采取乘坐火车是中线旅游里较为合适的交通工具使用方式。其实目前长线旅游选择乘飞机的已经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已很少有人会选择轮船作为旅游的交通工具,选择乘火车的游客也有减少的趋势。在中线旅游中,几乎是飞机与火车不相上下,至于轮船,只占了不大的比例。这是整个旅游交通工具的选择的发展趋势。
(2)与此同时,由于经济条件变好,舒适程度也开始影响到对交通工具的选择。
因此,长线游客愿意乘飞机,与火车相比,较舒适的旅游列车便更加受到旅游者欢迎。而在某些线路上,人们宁愿坐船而不是更快些的火车,恰是站在是否舒适的角度上考虑的。我们实习进程中,在景点与落脚点之间往返的交通工具采用的亦是公汽或是出租。要使得班级(也可称为团队)能够集体活动,那么选择舒适的出租显然不算是一个最好的办法。而相比之下公汽里拥挤嘈杂,多数时候座位缺乏。对于老师的工作安排和学生的暂时休息要求都是不利的。这便是要求团队集体活动和游客舒适度之间的矛盾。而要想协调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和下一个方面的因素是离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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