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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用途公寓(精品20篇)

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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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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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识:购房交易中的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或预期所有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务必要核实卖方身份,否则可能导致房屋购买行为无效,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遭遇诈骗,损失大笔购房款。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______(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__________(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____。

风险告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除正常考虑房屋户型、结构等建筑状况和小区及周边配套状况外,买方还需谨慎核实房屋权利情况,如: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权性质、房屋共有人情况、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列入拆迁范围,等等。否则,可能因房屋存在权利瑕疵而给买方带来巨大风险,出现即使交付了全部款项也无法实际取得房屋产权等情况。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路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层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是__________(封闭式/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____。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中约定明确。

风险告识: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或存款到卖方指定的卖方本人银行账号的方式来付款。现金支付方式存在较大风险,请谨慎选择。如需选择现金支付,请务必保留有效的付款凭证。

第七条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在_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识:建议双方约定在买方付清首付款时即交房。这是因为:对买方而言,实际交房不仅可以尽快使用房屋,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一房两卖的风险:对卖方而言,虽然暂未收到全部房款,但因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交房并不会带来实质风险。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_____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 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约定。

第二十条 甲方已选聘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风险告识: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壹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出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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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标准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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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编号: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 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如因客观情况,甲、乙方不能同时与丙方签约时,也可用于甲方与丙方或乙方与丙方双方签约。但乙方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所签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方括号;;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的,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是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可以添加注明的。

五、签订合同时,未采用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签订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

七、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编号号码必须相连。

八、本合同条款由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甬(县、市、区)---中介年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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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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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卖方) __________

注册地址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

委托代理机构 资质证书号码

注册地址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 _

乙方(买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国籍 _______ _

通讯地址 _____

邮编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国籍 _________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状况及项目名称。

本商品房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非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年)。

本商品房项目【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商品房销售依据。

甲方销售的商品房为下列第 项:

1、现房。《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预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美金】_______元整,大写: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 单元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美金】_______元整,大写: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揭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属现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属预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已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的。

2、 。

3、

第七条 交房手续的办理。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按下列方式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日之内(含此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含此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上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时间,按下列方式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日,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上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合同约定房屋总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合同约定房屋总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已收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房屋差价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屋差价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房屋差价由甲方据实返还乙方;超出3%部分的房屋差价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实测面积-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约定面积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甲方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乙方。

第十二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或使用环境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乙方: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

(3) ;

(4) ;

(5) ;

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双方在30日内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按上款退房的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__m2,位于_____幢_____单元________房号________,轴线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通电;

3、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通气;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合同登记和产权登记的约定。

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和《房地产权证》。

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应办理《房地产权证》。

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和《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共同】【甲方】【乙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如由单方办理的,另一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

如因甲方的责任,致使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总额,依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退房的从逾期之日起,甲方按已付房价款总额,依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破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附则。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楼宇的命名权按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如甲方随意改变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用途,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将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管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乙方应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乙方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签于

附件一:房屋分层分户户型平面图

附件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 外墙:

2. 内墙:

3. 顶棚:

4. 地面:

5. 门窗:

6. 厨房:

7. 卫生间:

8. 阳台:

9. 电梯:

10. 电表(安):

11. 其他: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附件五:

本 合 同 权 益 转 让 书

立书人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指甲方为购买的正在建造的 商品房,于 年 月 日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已登记备案)权益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关于转让价款的约定

第二条 关于权利、义务转移的约定

第三条 关于房屋交付的约定

甲方已将预购的________ ___________商品房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书面告知预售人 公司。待房屋交付时,乙方凭本合同权益书即可与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不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权益转让书自双方签字并经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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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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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职务: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所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为,现房、普通住宅、建筑 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室内所有装璜不变,为乙方所有。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万元整,RMB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在_________日内办理过户,房屋过户后,购房余款_________万元整一次性付完。

第五条:甲方于乙方将房款全部付清后 日后将交易的房产 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税费分担:甲方承担税,其余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房屋过户时于房产部门签订的合同仅作过户 时使用,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 支付总房价的 30%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方双方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 双方均可向连云港市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

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重新起算。

2、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 2‰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

3、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

4、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八、本合同签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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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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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经纪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商品房性质

该商品房为【全装修住宅】【其他类型商品房】。

第二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平方米。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

的土地用途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年__月__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______,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

3.全装修住宅对装修部分单独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装修部分的施工许可证号

为。

第三条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

为_______。

第四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_____,建筑总层数为__层,

其中地上__层,地下__层。

3.该商品房为第二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__单

元__层__号。

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该商品房层高为__米,有__个阳台,其中__个

阳台为封闭式,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阳台是否封闭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

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5.该商品房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合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二星】。

6.有出售(或赠送、出租)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

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7.有出售(或赠送、出租)储藏室、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

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抵押登记机构: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

抵押类型: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抵押登记机构:_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第六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本合同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

案、房屋交易确认以及不能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

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__,

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七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

种)__元,总价款为(币种)__元(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

种)___元,总价款为____(币种)元(大写)。

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______元(大写)。

4.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种)元(大写)。

(二)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说明商品房价款内容。

1.总价形式。

总价款为_____(币种)元(大写)。

2.分价形式。

总价款为_____(币种)元(大写),其中装修部分价款为_____(币种)元(大写)。

第八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_(币种)元

(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返还买受人】。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分__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______(币种)元 (大写),应当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应当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____(币种)元(大写)。

剩余房款_______(币种)元(大写)由买 受人申请贷款支付。

买受人应当于__年__月__日前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办理贷款审批手续。

__年__月__日前贷款没有发放或者发放的贷款不足以支付剩余房款的,按照下列约定处理: ______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

称为______,账号为________。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第九条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种方

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

违约金。

(2)逾期超过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

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__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

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该

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

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条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实测测绘报告;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全装修住宅还应当符合下列所列条件:

该商品房已取得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住宅分户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第十一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

接。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燃气:【住宅商品房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

保证燃气供应】【非住宅商品房】;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供暖;

13

以上第1、2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3、4、5、6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

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元的违约

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元的违约

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元的违约

金。

第__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元的

违约金。

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__年__月__日达到;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__年__月__日达到;

3.规划的车位、车库:__年__月__日达到;

4.物业服务用房:__年__月__日达到;

5.医疗卫生机构:__年__月__日达到;

6.幼儿园:__年__月__日达到;

7.学校:__年__月__日达到;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三)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四)全装修住宅内的装修和设备还应约定以下内容:

1.厨房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2.卫生间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以上内容中第1、2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

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__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元的违

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__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第十二条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

届满前__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

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

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

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

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

提条件。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

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

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吊顶开裂;

(6)瓷砖剥落开裂;

(7)墙面剥落、开裂;

(8)地砖、地板起翘、开裂。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

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

同意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

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

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比

率)。

(2)逾期超过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

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

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

价款万分之__(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

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与第四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

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七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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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

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根据第七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

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

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

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买受人。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根据第七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

差范围(若未约定误差范围,则视为双方约定误差范围为零误差)。

该商品房交付时,

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

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五条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内容建

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

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

出卖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

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

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

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

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

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

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

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

除合同。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全装修住宅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

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

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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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权解除合同。

1.商品房使用分区和设计功能发生改变;

2.增加或减少室内楼梯的数量;

3.主要使用空间层高降低超过10%;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

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

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

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七条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

人应当予以说明;买受人认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双方委托进行质

量检测。

经检测合格的,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

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

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百分之】【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

金。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_。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

件的要求。

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9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

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

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不

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

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涉及安装的还应符合

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

卖人按照下列第__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________,

标准文号:________。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

称:____________,标准文号:__________。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

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

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经检测不

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

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0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

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该商品房的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

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3.________________。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__日内,出卖人既

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

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九条质量担保

为该商品房质量提供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约

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__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___日内】(不超过30日)

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商品房交易手续

和不动产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日内完成该商

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

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

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给付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止,出卖人按日

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

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______到________。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物业服务费为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

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情况书面告

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

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

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物业服务用房座落。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

22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

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

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

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

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_____;

2.会所:__________;

3.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

因预

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

承担。

第二十五条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

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全装修住宅不得对室

内装饰装修部分拆分销售。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

照规划用途办理交易确认和不动产登记。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

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

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

结构。

第二十六条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

任何根据

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快递】【邮寄挂号信】方

式送达对方。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

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

关、检察部门、审判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

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

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

护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

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__页,其中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

24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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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居民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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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

乙方(买方) :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 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附平 面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 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 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________________ 。

四、 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 个月内,向甲方支 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 。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 关房产公证手续,待房产公证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 甲方应在公证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 无欠账, 如电话费、 水电费、 入网费、 有线电视费等。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 向对方支付______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 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罚金,逾期 30 日视为毁约。

九、附加条 款: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公证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 :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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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标准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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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_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日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因履行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份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两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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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内销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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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商品房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_____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

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_________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_________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

交付地点: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

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

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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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预收房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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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__________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_____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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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度假村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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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准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2.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 对合同言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 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 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人】【 】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可以那样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 【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 ,总金额( 币) 仟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整。

2.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仟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整。

3.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同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可以那样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自行约定:

(1)

(2)

(3)

(4)

2.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项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言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卖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2. 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卖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卖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卖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卖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卖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例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卖人使用: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 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 1)逾期不超过 日,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 起至实际交付之日至,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尺寸、朝向;

(2) ;

(3) ;

(4) ;

(5) ;

(6) ;

(7)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时,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

3.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

2. ;

3. ;

4. ;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3.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试用权

2.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公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 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 (签章): 出卖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 外墙:

2. 内墙:

3. 顶棚:

4. 地面:

5. 门窗:

6. 厨房:

7. 卫生间:

8. 阳台:

9. 电梯:

10. 其他: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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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6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所购买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商品房为园号楼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为实测面积。该商品房为现房。甲方依法获得并合法拥有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权属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与费用

1、该商品房的售价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为拾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角_____分。

2、甲方同意将该商品房原入住费用全部无偿转给乙方。

3、在甲、乙双方交房前所发生的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承担交房后所发生的上述费用。

第三条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该商品房售价总额的%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元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双方立契过户日)由乙方交付给甲方。

2、余款

以该商品房售价总额的%作为余款,即人民币元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由乙方通过银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如因银行放贷拖延,而非甲乙双方原因所造成则不追究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4、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前,甲方应已收到

第二条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垵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在_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交付期届满之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后,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5.3条款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逾期在_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5.3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3、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售价的5%,还应就该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根据双方各自违约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交付期限

甲方须在本合同

第三条履行完毕后_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收楼,以便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第六条装饰、设备标准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装修、设备标准以现房实际情况为准(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条入住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须将物业相关费用全部结清,同时双方办理立契过户、入住等相关手续。

第八条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况之一发生之时,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该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贷款银行未能批准双方根据本合同之条款上述出售单位;

2、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

8.2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应解除。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违约金后,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补偿的情况下(如有)退还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应付而未付的欠款和违约金(如有)已超过乙方已付房款总额,则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等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交由当地公证机构公证。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乙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后,乙方应遵守的物业管理规定,并如期缴纳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调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协商要求的书面通知后立即进行。无论任何原因若争议在发出书面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根据其有效的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皆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附则

1、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_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条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协议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2、本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加入,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且其不应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解释产生任何影响。

3、本合同将成为转让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合同,并取代之前双方达成的任何承诺、陈述和协议。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调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__________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备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经营部在本次房屋交易过程中起到监督协调的作用,直至乙方办理入住为止。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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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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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

买受人:

鉴于买、卖双方已于 20xx 年 4 月 9 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 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

买受人选择下列第 一 种付款方式。

一、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即20xx 年 4 月 16 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 1155360 元(大写: 壹 佰 壹 拾 伍 万 伍 仟 叁 佰 陆 拾 零 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 伍 元)。

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1、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 × 元),余款: × 佰 × 拾 × 万 × 仟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 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 20xx 年 4 月 12 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

2)买受人承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5日 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 5% 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 5% 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第二条 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1)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

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

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

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

6、买受人承诺按照主合同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他人做商业、办公使用;

7、出卖人有权将主合同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十三条补充约定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100%。

第四条 关于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

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与底层房屋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相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

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和损害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式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

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因实际状况与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

第五条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办证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在出卖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各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料。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所有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起2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导致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双方约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备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

第七条 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 15%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致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 5 日内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

第八条 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在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2日内告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 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许可证(或者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予以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 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本协议中所有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其他条款根据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无异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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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预收房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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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买方)房产公司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______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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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内销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55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委托代理人 ;

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机构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资质证书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邮编 .

买受人 ;

住所(址) ;

国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邮编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

住所(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机构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资质证书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邮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 商品房。

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

颁发机关:

编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颁发机关:

编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颁发机关:

编号: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      年 月 日向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备案。

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开管预售[ ] 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 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 层,地下层数为 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层高为 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 房 厅 厨 卫,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式阳台 个(见附件一)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绿地率     %,道路建筑面积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 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

4、 其它: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4、

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付款。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六。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向买受人退还累计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单元)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该商品房单价不变,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3、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职业培训教育网共部位、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不含本数)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 交房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

2、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5、供电:

6、给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等内容书面通知买受人。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含物业服务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规划、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四)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

3、 .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

(1)

(2)

(3) [所有权][使用权]。

2、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1)

(2)

(3) [所有权][使用权]。

3、出卖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1)

(2)

(3) [所有权][使用权]。

4、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 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见附件五)

第十九条 出卖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原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将买受人已支付的房价款全额退还买受人。如遇房价上涨,出卖人还需向买受人支付按照新价格计算的房价款与原房价款的差额。

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按原房价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支付的房价款全额退还买受人。如遇房价下降,买受人还需向出卖人支付原房价款与按照新价格计算的房价款的差额。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见附件六)

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商品房为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机构】 【委托代理机构】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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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内销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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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性别: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_________商品房。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颁发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颁发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号:_______________;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颁发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已办理权属登记,登记机关为_______;并领取了【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房地产权证】,编号为_______。

2.该商品房作为在建商品房,已具备《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的预售条件,已取得《广东省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颁发机关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梯】【座】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号房,测绘地址: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层高为_________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封闭式阳台_________个,非封闭式阳台___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该商品房面积预测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由甲方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甲方应采取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条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甲方与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应制定《业主临时公约》作为向乙方明示并予以说明,乙方在签订本合时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作出书面承诺。

第五条基本术语的含义

双方同意,合同中出现的基本术语作如下理解:

1.首层:本合同所指首层以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的标注为准。

2.建筑面积: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与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4.层高:是指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楼面、楼面至瓦底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结构,层高均应在2.20米以上。

5.共有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的共有建筑面积,其内容包括: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6.已支付房价款:以按揭贷款购房的,该款项不限于乙方自行支付的首期价款,还包括以贷款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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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商品房买卖协议书有地下室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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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___________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______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市外证字第_____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房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______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______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金额的万分之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____________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凡因履行本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

甲主: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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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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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机构: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买受人: [买受人1]

本人 姓名: [买受人1] 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 : [身份号码1]

地址: [地址1]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

× : × 国籍: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出让证号 为: 号 南宁国用( 20__ )第 647286 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15981.05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20__ 年 12 月 18 日至 2083 年 12 月 17 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暂定名 : 宝能城市广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号为 。

×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南房预字(20__)第 198 号 。

×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邕宁区龙岗大道9号宝能城市广场香樟组团 [房号] 号 【项目名称:宝能城市广场 ,房屋代码: [房屋代码] ,所在层: [楼层] 层至 [楼层] 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用途] ,属 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为 大于2.2 米,建筑层数地上 [地上层数] 层,地下 1 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 0 个,非封闭式阳台 [非封闭式阳台数] 个。

该商品房 合同约定 建筑面积共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 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广西天图数字测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宁市建政路21号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丙测资字45013010

资质等级: 三级

法定代表人: 何信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南宁市建政路31号

邮编: 530023 。

第四条 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1、出卖人告知买受人,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1)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20__年9月10号 。

(2)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 × ,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 。

(3) × 。

2、出卖人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承诺对该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权利瑕疵按以下第 ( 5 )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 × 日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权登记。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4)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5) 办理分户产权登记前注销抵押登记 。

3、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上述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迟延办理,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 3 )方式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 的 ×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 × 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四款 。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 1 方式计算:

1、该商品房属 预售 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 人民币 )每平方米 [套内单价] 元,总金额( 人民币 ) [总价(小写)] 元(大写: × 亿 × 仟 [佰万] 佰 [拾万] 拾 [万] 万 [仟] 仟 [佰] 佰 [拾] 拾 [元] 元)整。

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

另行计价。

2、该商品房属精装修房,买受人应另支付精装修价款。精装修价款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精装修标准为( 人民币 )每平方米 0 元,总金额( 人民币 ) 0 元(大写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自行约定如下:

1、(1)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0.6%)的,双方互不补差价;

(2)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上至3%以下(含3%)的,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至3%之间(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

(3)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3%以上的,买受人可选择多退少补或退回所购商品房。

2、买受人接到出卖人产权测绘面积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补交面积差价款;买受人逾期不补交的,买受人须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交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产权测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则在办理产权登记备案手续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申请领回面积差价款。

面积误差比=(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100%

合同约定面积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4、按附件六补充协议第10条约定执行。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付款方式种类]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后,于 [一次性年月日]前付清总房款的100%,即人民币 [一次性总价大写]元整(¥[一次性总价小写]元)。

2.分期付款

(1)买受人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后,在 × 日内分 × 期向出卖人支付所有房款,第一期房款由买受人于 × 年 × 月 ×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首期房款占总房款的 × %,计人民币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已含定金)。

(2)第二期房款计人民币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由买受人于 × 年 × 月 ×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3)第三期房款计人民币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元整由买受人于 × 年 × 月 ×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3、其他方式(按揭方式)

买受人于 [按揭年月日] 之前付清总房款 [首付百分比] %的首期款计人民币 [首期款(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首期款(大写)] 圆整),余额计人民币 [按揭款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按揭款大写] 圆整)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买受人办理完毕住房银行按揭手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其他约定详见附件六第3条。

双方同意买受人支付的预售款应“专款专用”于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建设,在该项目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为保证预售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买受人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开户名称: 南宁宝能置业有限公司

专用账户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部

专用账户账户: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该商品房总价款的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三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按附件六补充协议第5条约定执行。

第九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_ 月_ _日前,将具备以下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五方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并完成规划条件核实及房产局的配套验收。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非出卖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而影响工程进度,或是出卖人无法事先预见和控制的客观原因(如市政停水、停电、政府指令暂停施工、规划发生变化、施工时间限制、交通管制等)造成工期延误的;以及因政府机构的行为或为遵守政府新出台的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而引起工期延误的。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90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壹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90 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买受人已付总房款的 5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壹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或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无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由于买受人原因,出卖人未能送达《交付通知书》的,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未在通知的期限内前来办理交房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按期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自通知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即由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亦必须依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且买受人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1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的,出卖人有权拒绝买受人提出的任何整改维修要求。;

3.其它按本合同附件六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方式处理:

买受人及时书面通知出卖人,经双方确认属实后,由双方协商整改或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五条 出卖人关于建筑节能内容的承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节能指标(均按照设计院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国家节能设计规范标准安装)。

第十六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电设施为 年 月;

2、园林绿化及景观为 年 月;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因出卖人原因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解决;

2、非出卖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交付时间顺延。

第十七条 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不动产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73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不动产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 ×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__×__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按本合同附件六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保修期内,买受人发现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或其受托人;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接到买受人的报修通知后应在 72 小时内到场检查(双方另约时间的除外),并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买受人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及时、合理安排维修。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检查、维修期间给予必要配合。

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承担责任:

(1)按每迟延一日 × 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 双方据实另行约定 。

该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经济损失的,出卖人按下列第 (2) 方式赔偿买受人:

(1)买受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 双方据实商定,但赔偿范围不得高于买受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用途]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改变楼房外观(包括未经物业服务公司和政府规划部门同意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遮阳棚、空调等),买受人进行室内装饰必须经物业服务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且应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

地下停车库(位)、地面规划停车位、架空层及会所等由出卖人投资建成的物业,其产权及其他权益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在小区入伙后确定将上述物业出售或出租,并与需求方签订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

第二十条 前期物业服务。

1、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 南宁宝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为: 南房物审【20__】XZ022号 ,资质等级: 三级 。

2、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住宅1.65元/月/平方米,写字楼 5.8 元/月/平方米,商铺 3.5 元/月/平方米,车位 0.83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最后以物价局核定价格为准。交房时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全年收取,业主入住后物业服务费可按月收取。公共水电分摊(以实际使用量按建筑面积分摊),电梯电费分摊(以实际使用量按户分摊)。

3、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买受人已详细阅读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

按南宁市政府的规定,新建商品房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均由出卖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垫资缴至南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专户银行开设的维修资金专户;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因此双方约定,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交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给出卖人,如买受人逾期交纳该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交房时如买受人仍未付清该专项维修资金及逾期违约金,出卖人有权按政府文件规定暂不交房给买受人。

政府规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缴费标准为:未配置电梯的,按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5元; 配置电梯的,按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7元。若政府规定发生变更,以最新的缴费标准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六)。

第二十四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49 页,一式 [合同份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贰__份,买受人__壹_份,南宁市房产管理局 贰 份,按揭银行 [按揭银行份数]_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南宁市 签于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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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方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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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39;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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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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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五年十二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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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新外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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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摩托车型号、单介、数量: 摩托车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车驾号: 发动机号: 单价:

一、交车方式及验收标准

1、甲方负责三包,具体按《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执行。

2、乙方收到摩托车当场验收,若有质量问题,立即通告甲方,否则视为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并已验收。

二、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货品后,首付款 结清: A:于 B:于年每月固定偿还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结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货款,该货物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收回货物。

三、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不能按第三款规定向甲方按时支付货款的,则乙方除向甲方清还所有欠款,应向甲方甲方支付滞纳金,其标准为每逾期____日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一计时。

2、如在规定还款时间内,如乙方未即时还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车辆,且由乙方承担往返路收回车费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车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仍旧没有付款的,甲方有权将摩托车拍卖,拍卖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3、如摩托车损坏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财产赔偿归还甲方,其中车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补偿甲方。

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法律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家庭担保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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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内销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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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合同编号:

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帐号:

买受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价款为元,计。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

2、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第七条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

5、暖气。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商品房权属登记

双方约定,在下列第种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

1、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日。

2、订立本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订立合同时,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3、。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的,按下列第_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第十三条前期物业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经备案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乙方对该合同及公约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第十四条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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