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工作调研报告模板及范文汇集20篇

浏览

1695

范文

1000

案件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86 字

+ 加入清单

一、调查方法

1、听取驻青办事处有关人员介绍。

2、查询驻青办事处账簿。

3、查询青岛市维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可公司)工商登记资料。

4、考察维可公司现状。

案件调查报优秀范文社会实践报告二、案件概况

**年2月3日,驻青办事处借款18万元给维可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活动,20xx年10月2日偿还5000元,20xx年4月11日维可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朴奇书面表示愿将个人所有的房屋折价175000元抵给驻青办事处用于偿还债务,20xx年6月29日房屋过户,但驻青办事处与李朴奇未能就房屋价格协商一致,所以,尽管办理了过户但房屋买卖(抵债)合同没有成立。20xx年8月4日,经驻青办事处同意,李朴奇将上述房屋卖与第三人,驻青办事处和买卖双方签署备忘录,阐明该房屋实际产权为李朴奇所有,并协助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此后,驻青办事处多次向维可公司追偿债务未果。

另查,维可公司是经合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60万元,由青岛市宝奎公司、青岛市市场科学研究会和自然人张宏共同出资设立,1995年9月7日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法定代表人李朴奇。**年10月28日该公司由于“改制”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为李朴奇、。目前,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公司仍合法登记,但经考察其登记住所并未发现该公司的存在,登记电话已经停用,法定代表人李朴奇也查无下落。

三、特别提示

在维可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中的某些文件上应由该公司股东青岛市宝奎公司代表人签名处发现有“李晓(代)”字样,经核实为驻青办事处主任李晓先生的亲笔签名,这些签名出现在该公司设立过程的文件中。李晓先生解释说这些签名是接受青岛市宝奎公司的委托签署有关文件所为。报告人认为李晓先生的签名是一种普通的民事代理行为,与本案无关。或许,李晓先生的签名会被理解为李晓先生与青岛市宝奎公司之间存在信任和友好关系,进而认为李晓先生批准其负责的驻青办事处借款给青岛市宝奎公司为主要股东的维可公司是受到上述信任和友好关系的影响,报告人在此强调的是,李晓先生接受青岛市宝奎公司的委托签署有关文件和李晓先生批准其负责的驻青办事处借款给维可公司二者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四、分析

1、本案是一起单位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驻青办事处经其负责人批准将单位账户上的钱借给维可公司,维可公司开具收款收据并加盖公章,收款(经办)人处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朴奇的签名,表明借出和借入款项的行为是两个单位之间的法律行为。

2、债务人仍为维可公司。驻青办事处借款给维可公司后维可公司经过变更登记股东全部更换,但根据《公司法》以及维可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股份转让后债权债务随着转移。

3、诉讼时效可能已经届满。本案的借款属于不定期借款,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偿还或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日起算满两年,在此期间内如发生时效中断事由则重新计算。据现有资料知道,最近的一次可以被证明时效中断的日期为20xx年8月4日即驻青办事处和李朴奇房屋买卖双方签署备忘录之日,距今已超过两年,以后虽多次追偿但无证据证明,如不能发现或取得新的证据则意味着时效已经届满,因此建议收集或获取新的证据。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中国新生代农民工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3594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新生代农民工调研报告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 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认真研究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并为解决好他们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全国总工会成立了由中国工运研究所、全国总工会研究室、基层组织建设部、保障工作部等部门参加的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今年3月至5月,课题组先后赴辽宁、广东、福建、山东、四川等省的10余个城市,就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在广泛收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此研究报告。

在本报告中,新生代农民工系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本报告所用数据资料,大部分来自国家各部委公布的统计数据,另有一部分来自当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的调查数据。

一、新生代农民工概况与基本特征

(一)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的延续和发展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性产物,是与农民工现象相伴生并不断凸显的社会问题。新生代农民工是在改革开放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群体,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在新阶段的延续、体现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环境相对传统农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没有彻底打破之前,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就业结构下,他们与传统农民工有着类似的社会境遇,面临一些共同的基本社会问题。总之,这个群体的出现对我们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况

1.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占61.6%1.据此推算,2019年外出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在8900万左右,如果将8445万就地转移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考虑进来,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约在1亿人左右。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国2.3亿(2019年为2.25亿)职工中,已经占将近一半,他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2.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上为初中刚毕业年龄。

根据当前三项规模相对较大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数据(一项为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595名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一项为珠三角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另一项为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19年组织对千家已建工会企业的问卷调查),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这要求我们在认识新生代农民工时,必须关注与其所处特定年龄阶段相关的一系列特征和问题。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初次外出务工年龄更低,基本上是一离开中学校门就开始外出务工。一项调查显示,在珠三角,传统农民工初次外出务工的平均年龄为26岁,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平均为18岁,90后平均只有16岁2.16岁、18岁的年龄,基本上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一离开初中或高中校门就走上了外出务工的道路,也意味着与传统农民工相比,他们普遍缺少离开校门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经历。

3.近80%的人未婚。

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19年的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已婚者仅占20%左右。国务院研究室2019年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当时农民工中80%以上的人已婚。数据对比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这意味着,这一群体要在外出务工期间解决从恋爱、结婚、生育到子女上学等一系列人生问题,这与外出期间80%已成家的传统农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别,这是我们考察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不可忽略的方面。

4.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相对传统农民工有所提高。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31.1%,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3 .而2019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9%,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4.数据对比说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职业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相对传统农民工,他们的文化和职业教育水平已有较大提高。

5.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两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2019年农民工在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中的比重分别为33.3%、21.7%和22.9%;而国家统计局2019年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的比重分别为39.1%、25.5%和17.3%5.数据对比可以发现:5年间,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上升了5.8和2.6个百分点,建筑业则下降了5.6个百分点。这说明,相对于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显露出了行业倾向性,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

6.成长经历开始趋同于城市同龄人。

从成长经历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经历过父辈那样从农村到城市的变化过程,与城市同龄人更为趋同。很多新生代农民工自小就跟随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农村初中(高中)一毕业就到城市“谋出路”,因此他们对城市生活环境比对农村生活环境更熟悉、更适应;即使出生、成长在农村,他们在务工前也同城市里的同龄人一样,大多数时间在学校读书,不熟悉农业生产。据统计,89.4%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37.9%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没有务工经验.而且,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在农村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据安徽阜阳市统计,该市无地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26.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这一群体势必将越来越大。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只有一、两个兄弟姊妹,“较之父辈,生活是优越的,没有挨过饿,没有受过冻,温饱问题在他们头脑里没有什么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远不及父辈”这一点与城市同龄职工也颇为相似。

(三)新生代农民工的四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中的新生群体,一方面,因其与传统农民工同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中,面临共同的社会境遇,自然潜移默化了这一群体共有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社会加速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而明显带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时代烙印,同时,他们所处的特殊人口年龄阶段又使其身上呈现出同龄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征。概括地说,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呈现出四大群体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时代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体制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要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做谋求发展的途径,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大众传媒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使他们能够更迅捷地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形成多元的价值观与开放式的新思维,成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者、接受者和传播者。

发展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大多20岁出头,其思维、心智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阶段,因此外出务工观念亦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他们绝大多数未婚,即将面临着结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问题,也必然要承接许多可以预见及难以预见的人生经历和变化;他们大多刚从校门走出3-5年,虽然满腔热情、满怀理想,但是,职业经历刚刚开始,职业道路尚处于起点阶段,在职业发展上也存在较大的变数。

双重性的体现:他们处于由农村人向城市人过渡的过程之中,同时兼有工人和农民的双重身份。从谋生手段来看,靠务工为生,重视劳动关系、工作环境,看重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的对等,关注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工人特征;但是受二元体制的限制,他们的制度身份仍旧是农民,作为农民的后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农民的特质。 边缘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位于城市的底层,因此,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观念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在观念上存在一些明显差异,概括起来,集中体现为“六个转变”。

(一)外出就业动机从“改善生活”向“体验生活、追求梦想”转变 传统农民工外出就业的主要目的是“挣票子、盖房子、娶妻子、生孩子”,总之,是为了改善比较饥馑的生活状态。而正值青春年华、职业道路刚刚开始的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动机带有明显的年龄阶段性特征,用实地调研中一个26岁新生代农民工的话说,就是“体验生活、实现梦想”。

一项调查也证明了上述观点。关于外出就业的目的,选择“出来挣钱”的,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占76.2%,70年代出生的占34.9%,80年代出生的只占18.2%.同时,在8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选择“刚毕业,出来锻炼自己”、“想到外面玩玩”、“学一门技术”,以及“在家乡没意思”的人高达71.4%.

(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从单纯要求实现基本劳动权益向追求体面劳动和发展机会转变 上世纪80年代,农民工刚刚在我国大规模出现时,他们外出就业的目的相对单纯——挣钱,因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也相对较低,甚至认为只要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和职业健康等其他劳动权益可有可无。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就业背景、家庭环境和个人文化技能水平的不同,为他们外出就业创造了相对宽松的环境,他们对劳动权益的诉求向更高层次发展。用他们的话来说,那种工资不高、吃住不包、合同不签、保险不上、发展(机会)不大的单位,只有傻瓜才去。他们就业选择不仅看重硬件——工资,更看中软件——福利待遇、工厂环境、企业声望乃至发展机会等。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权益相对较高的主观诉求,既体现为当所在单位与自己的诉求存在一定差距时“用脚投票”催发的高跳槽率上,又表现为对就业行业、就业岗位和单位正规程度的更高要求上。

(三)对职业角色的认同由农民向工人转变,对职业发展的定位由亦工亦农向非农就业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所走的从校门到厂门的短暂历程、从学生到工人的角色转换,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情感上疏离农村,从职业角色上认同实际职业身份而非户籍身份,从职业发展定位上倾向于非农职业。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职业身份,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认为自己是“农民”的只有32.3%,比传统农民工低22.5个百分点,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2.3%,高出传统农民工10.3个百分点;而在上世纪9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这一差异更加明显,认为自己是“农民”的仅占11.3%,这一比例几乎是传统农民工的五分之一,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4.5%,这一比例是传统农民工的2倍多。另据一项调查,关于“未来发展的打算”,选择“回家乡务农”的,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只有1.4%,而在当前仍旧外出就业的传统农民工中这一比重为11%;打算“做小生意或创办企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27%,几乎高出传统农民工10个百分点;打算“继续打工”的,新老两代农民工均占到一半以上。

(四)对务工城市的心态,从过客心理向期盼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转变 传统农民工近似于候鸟的打工方式和亦工亦农经历造就了他们城市过客心理。据1999年清华大学对农民工家庭的一项调查,89.7%的农民工表示将来一定会回到家乡定居,只有10.3%的人表示不回到家乡定居9.其他学者根据历年来农村外出流动人口数据估算的结果也大致如此,即在传统农民工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逐渐在城市沉淀了下来10.然而,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报告,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有55.9%的人准备将来“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远远高于17.6%的农业流动人口整体水平。数据对比说明,相对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

(五)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维权方式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 传统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不高,权利被侵犯时往往采取忍气吞声或被动恳求的方式解决。而新生代农民工比上一代有更强的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对获得平等的就业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教育和发展权、政治参与权、话语表达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权等方面,都比父辈有更高的期待,并表现出维权态度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据一项调查,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新生代农民工中因为怕被报复而不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只有6.5%,仅是传统农民工的一半;采取投诉行为时,以集体投诉方式进行的(几个人一起去投诉),新生代农民工为45.5%,高出传统农民工17.6个百分点11.

(六)对外出生活的追求,从忽略向期盼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转变 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口有不同的生活及精神需求。传统农民工外出务工时年龄较大,大多已婚,他们为了实现挣钱的目标,大多不得不对情感精神生活采取忽略或无所谓的态度。而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初次务工的年龄不足18岁,正处于婚恋期、思想彷徨期和情感高依赖期,他们更渴望在外出就业的同时,爱情能够有所收获,思想可以交流,困扰能够倾诉。据国家统计局的调研报告,2019年,在租赁房和自有房中居住的农民工只有20.1%;而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住在租赁房和自买房中的比例已经上升到37.7%,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他们对精神、情感和家庭归宿的更强需求。

三、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的一部分,与传统农民工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同时,由于具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和新诉求,新生代面临的问题又有其特殊性。

(一)工资收入水平较低、务工地房价居高不下,是阻碍其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最大障碍 据公安部2019年的调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74.1%的农民工愿意承受的购房单价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有19%愿意承受3001-4000元之间的单价,愿意承受4000元以上的只有6.9%。然而,据调研,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县市及以下城镇,在农民工集中流入的东部沿海地区,即便是小城镇的房价也远远超过了3000元/平方米。例如,东莞市当前的房价已经接近6000元/平方米,即使房价相对较低的沙田镇和常平镇,房价也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大多数建制镇的均价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对比农民工所能承受的房价与现在农民工流入集中地的房价,可以推断,如果按照当前的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假定他们的工资增速能够赶上房价的涨速(目前来看这一假定基本上不成立),按照商品价购房,新生代农民工中最终能够实现在务工地城市购房定居梦想的比例也不会超过10%。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的关键性问题 据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发布的信息,2019年城市劳动力市场对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需求占总需求的60.2%,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的需求仅占39.8%。然而,据当前已有的调查数据综合判断,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三成左右。同时,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中专、职高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这部分占总需求的56.6%,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部分人只有二成左右。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作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按照他们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约三成的人能够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

(三)受户籍制度制约,以随迁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难以满足,是影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基于自身阅历和切身体验,对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正是为了让子女能够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选择在务工地就业和定居。据中国流动人口监测报告,2019年农村流动人口子女中,70.2%随同父母流动,只有29.8%留守农村。然而,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仍相当突出,据教育部2019年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比例,北京为63%,上海为49%,广州仅为34.6%。学龄儿童中未上学的比例,北京为3.81%,上海为3.56%,广州高达7.19%。农民工子女半数以上都有转学经历,在转学3次及以上的比例中,大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最少。一些城市公办学校还存在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等行为,而大城市最突出。随着新生代农民工年龄的增长,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将步入育龄阶段,与此相伴,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也必将越来越成为他们在务工地稳定就业、生活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表明,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农民实现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从农业转向非农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要想实现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目标,必须至少享有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其一为解决年老和疾病时后顾之忧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二为解决失业后暂时生活困难的失业保险;其三为防范沦入贫困境地的最后一张保障网——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据调查,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中,享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1.3%、34.8%和8.5%,且不说企业的缴费标准大多以各地的缴费下线为准,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市户籍人口,农民工基本上没有享受该项保障的权利。显然,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实际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与他们企盼在务工地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诉求之间,距离还相当悬殊。

(四)职业选择迷茫、职业规划欠缺、学习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是阻碍其实现职业梦想不可忽视的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刚迈出中学校门,他们带着对传媒中、社会上成功人士的羡慕和崇拜,期盼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美好的梦想。但是,他们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稳定、身份认同尚不清晰,面对铺天盖地、瞬息万变的信息和复杂的社会环境,确定具体职业发展目标的能力仍旧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带来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们制定及实施职业规划的能力更低。同时,他们继续学习的愿望非常强烈,据调查,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专业技能知识,54.7%的人表示需要学习法律知识,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识,但是,由于闲暇时间较少、下班时间较晚、学习培训机构距离较远等因素,导致他们能够便捷、安全、有效接受专业学习培训的渠道严重匮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目标、就业单位频繁变换,学习培训的专业技能缺少可持续性或者不适应市场需求。这既浪费了他们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又不利于其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企业用工的稳定。

(五)情感、精神的强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是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也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少得到关注的深层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同时,他们刚走出校门,仍处于“半成人”阶段,对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强。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农民工男女比例失调(建筑业和制造业男性多、服务业女性多),这就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再加上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婚恋和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感情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在实地调研中,透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略带羞涩的话语,常让我们感到其内心闪烁的隐痛和不安。

(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共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样的农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资本状况,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境况相似,仍旧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保障不够等方面。据一项在广东的调查,2019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61.6%;遭遇工资拖欠的人所占比例为7.1%;人均拖欠工资1538.8元,差不多相当于人均1.5个月的工资。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2019年流动人口监测报告,60%的农业流动人口就业于工作条件差、职业病发生率高和工伤事故频发的低薪、高危行业。同时,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仅有60%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服务业最差,这一比例只有47.3%12.

四、对策与建议

党和政府对农民工问题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随着我国进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阶段,随着农民工群体内部出现明显的结构性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并必将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该群体具有一些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新诉求和新问题,这些诉求和问题的积累已经开始显露出对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工家庭幸福及其个人发展的负面影响。这就使有针对性地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成为国家发展中事关大局的紧迫问题。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性、城镇化的过程性、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社会利益结构的凝固性,使得农民工问题十分复杂。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既涉及农民工的共性问题,又有其群体特殊性。问题的解决既要着眼全局和长远,着力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大力提高已有政策、措施的效力和效率,促进问题的根本解决;又要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出发,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环节——就业培训、住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以素质门槛、学历门槛、技能门槛、人力资本积累门槛、社会保险缴纳门槛和稳定居住门槛等为主要标准扩大户籍改革的口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尽快取得新进展。

(一)以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重点,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之中 要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为契机,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以常住人口为基础,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阶段任务、保障资源和措施、落实领导和机构分工、完善人员配备。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应重点就新生代农民工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制定专项规划,并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专项规划。力争到“”期末使目前已有及新增的“两后生”(指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考取大中专院校,又不愿意复读的学生)80%以上能免费接受一次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80%以上接受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各地90%以上的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力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达到60%以上,养老保险达到50%以上。解决至少20%的外来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力争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所有城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所有城镇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维权-传染病预防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中心。

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设施、预算等公共资源的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并逐渐加大对农民工公共预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建立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应将涉及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确保用于农民工的预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学、合理地增长。将农民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使之享受与城镇职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民工公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夫妻房,探索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落实以输入地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加快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的落实。开展做文明新市民活动,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按照现代城市文明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通过试行新生代农民工城镇落户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 户籍问题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颈。中央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要求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这为我们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各地应积极、稳妥地创新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创业而又放弃农村责任地的农民工,取消准入门槛;在稳定就业前提下,农民工有条件进行投资或有不低于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的住房,或单位提供相应面积廉租公寓的,准许转入城镇户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积极研究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采取积分制落户办法,将教育、技术资格、工龄、社保缴纳年限等作为积分内容,优先考虑将农民工劳模、农民工高级技能人才、农民工人大代表等农民工优秀分子转变为市民。可考虑通过稳定居住、社会保险交纳、学历和职业技术、突出贡献、人力资本积累等标准,力争每年解决3%的外来农民工——即300万人进城落户问题,以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能够转入当地城市户口,享有与当地市民平等的待遇。当前的过渡措施是:一是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引导人口有序迁徙流动和就业。二是普遍推广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清理取消歧视性规定。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县城和中心镇的就业创业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向小城镇聚集。通过不懈地努力,力争到“”期末,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0%.

(三)加强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实和监管,加大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力度 进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创造法制环境和制度保障。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文化、职业技能的不足,研究建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教育制度、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培训制度,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针对性上岗技术培训;针对恶意欠薪行为,修改《刑法》,设立“恶意欠薪罪”;针对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困境,研究制定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方案;针对公共服务享有和传染病预防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意见等。

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镇企业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推动农民工与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督促企业改善管理,强化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使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劳动。以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为契机,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加强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保护,搞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农民工持证上岗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卫生和生产安全。

(四)大力提高农民工的社会政治地位,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 加大对农民工的舆论宣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农民工所作的重大贡献,引导用工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营造关心、尊重和爱护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保障农民工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政治权利。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选举法》有关城乡居民选举“同票同权”的规定,制定相关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选举权。逐步提高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各级党代会、人大和工会代表大会及企业职代会中的比例,增加其参政议政、权益表达、参与决策管理的渠道和机会。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逐年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模范、高级技工技师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者中的比例。

积极组织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其业余生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强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恋爱婚姻问题,为他们组织开展交友联谊活动,为解决婚姻问题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探索新生代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相关部门协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体制,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探索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按照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培训、收入增长、居住、就医、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各地根据实情、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尝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教育、住房改善、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加强农民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农民工工作在相关机构和地方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完善农民工信息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和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网络化程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区之间农民工工作机构的协作机制,使之在劳务对接、权益维护、信息沟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借鉴国外解决类似“农民工”和移民问题的有益经验,为创新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提供参考。

(六)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力度,增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创新农民工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通过源头入会、劳务市场入会、先入会再组织成建制劳务输出、加强劳务派遣工入会等措施,推进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加强农民工会籍管理,推广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健全城乡一体的农民工流动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聘用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联合会在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对农民工的覆盖率。进一步推行和探索会员优惠办法,拓宽优惠渠道,体现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农民工自愿入会的积极性。

加强源头参与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劳务派遣规定》、《企业工资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积极反映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提出政策主张,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和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开展覆盖农民工的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保障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民主权利、工资分配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依靠工会组织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小额贷款担保、跟踪扶持等农民工就业服务。继续推动“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家政工程”、法律援助等活动的实施,发挥工会“职工就业培训基地”、“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开展有工会特点、符合市场需求和新生代农民工要求的培训,着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推动落实企业组织农民工培训的资金补贴政策。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的信息交流和劳务对接。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现代产业工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9 字

+ 加入清单

农民工返乡带来社会压力调研报告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沿海发达地区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外向型企业被迫停产、破产或大量裁员,造成大批农民工陆续返乡。是一个农业大市,是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的劳务输出大市,也经受着农民工返乡大潮的冲击,如何缓解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

一、全市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XX年,**市外出务工人数为132.3万人,年前农民工返乡人员达50.56万人,占38.2%。截至2 0XX年2月5日,全市再度外出务工人员34.05万人,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家待业人数达16.51万人,占12.5%。

2.返乡原因。根据在常宁市泥潭乡的抽样调查统计,农民工返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世界金融风暴返乡。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出口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出口受到限制,经济不景气,导致企业停产、转产、降薪、裁员,造成一些农民工提前返乡,占全乡返乡农民工总数的75%。二是受中央惠农政策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新的粮食收购政策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具有吸引力,占全乡返乡农民工全总人数12%。

3.返乡动态。调查发现,目前在家待业的返乡农民工主要动向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在家务农。这批农民工约占58%。二是再次就业。这类人约占12%。基本上都是希望接受驾驶、电脑、焊工、电工、烹饪、旅游、酒店服务等培训后等待机会再次外出到内陆地区或本地企业务工就业。三是回乡创业。这类人约占15%。其中不少人凭借资金、信息等优势,发展规模经营、从事农产品流通等。

二、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分析

尽管农民工经过城市工作与生活的洗礼,学到了先进的理念、经验、技术,带回了多年积攒的资金,是家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但仍给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社会压力。

1.经济发展压力。一是直接导致农民减收。农民工非正常返乡在短期内经济增收受到影响,各地劳务收入大幅减少。二是给本地资源和环境带来压力。人口与资源、经济匹配不当,多项承载力相对不足,将构成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负担。三是影响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有效实施。从短期来看,农民工返乡带回了少数资金,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然而,农民工难于就业导致减收必然减弱消费需求,从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制约了农业规模经营。原来将土地长期租赁给他人的农民工,现在回家要依靠土地来生活,从而影响了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社会稳定压力。一是心理失衡带来的社会压力。无奈返乡的农民工自尊心受到伤害,有可能演变成心理疾病,导致过激行为,宣泄对社会的不满。二是价值认同带来的社会压力。很多农民工因长期生活在城市,一旦回到较落后的农村,可能会心情浮躁,滋事生非。三是不排除返乡农民工在沿海发达地区染上一些不良习气,随着返乡将影响社会风气。

3.民主建设压力。一是民主化进程的差异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长期在外的农民工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对民权的要求也较高。如果基层干部依然实施简单粗放的工作作风,就容易造成农民的抵触、对立情绪。二是长期积累的潜在问题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农民工回乡后,对于农村容易出现的土地、山林边界权属争端等问题必将引起关注和重视,从而考验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必须有心理准备和应对方案。三是维稳治安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不排除有些农民工蓄意制造事端,或染有赌博、吸毒等陋习,从而滋生一些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这对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严峻挑战。四是农民工的更高期望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越是有见识的农民工,对于地方政府的期待和要求就越高。如果地方干部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不到农民工的期望,其管理权威必将大打折扣,并伴随产生执行不力等诸多问题。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基础教育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916 字

+ 加入清单

基础教育调研报告范文

教育公平问题是关系到我国国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问题.实现基础教育的教育公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基础教育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基层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一)

新课程改革是一场全方位的深刻变革,正深刻影响、改变着我们的教学。高中历史课堂教学的现状如何?根据自己在三个月的实习期间里在一线教学的亲身体会和深入课堂的观察和访谈结果设计了一份“高中历史课课堂管理现状问题问卷调查表”,并在汉阴中学高一年级进行了实地调查。

1 问卷调查

1.1调查对象和方法

结合自身在实习三个月的时间里在一线教学的亲身体会和深入课堂的观察和访谈结果设计了一份“高中历史课课堂管理现状问卷调查表”。问卷调查对象为随机抽取呃高一年级的四个班级的学生。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各班各50份。高一(7)班共收回45份,有效卷40份;高一(10)班共收回48份,有效卷47份;高一(16)班共收回50份,有效卷47份;高一(18)班共收回47份,有效卷46份;调查问卷共24小题,均为单选题。每题共四个选项,分别是:A、总是100%; B、大多时候75% C、偶尔25% D、从不0%

调查问卷主要从明了课堂目标、积极参与学习过程、学科内容和学生的生活相联系、追求自己的兴趣、体验成功、收到迅速,真实的反馈、受到合理的约束、整合学习的时间、与同学积极交往、得到与自己的能力水平和学习风格相匹配的教学,共10项问题进行调查。

1.2 调查结果

下面着重就教学交往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2 教学交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存在的问题

首先,教师过多强调对学生的管束和学生的顺从,而较少给学生留出自由的空间。我国现阶段的课堂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以控制为特征的传统管理阶段,很多地区的普通高中历史教师的课堂管理观基本上是倾向于课堂秩序的控制和维护教师的权威,在绝大多数学校里,教师追求的理想课堂是安静的课堂,能够控制的课堂,学生听从指挥的课堂。所以,学生在课堂上可以发表意见的机会不多,时间久了,学生也习惯了,所以他们不会经常主动回答问题,更不会提出改进我们的教学的意见了。

其次,在很多高中历史教师的课堂上,学生花在小组和全班活动的时间极不平衡,绝大多时候课堂上进行的是单一的全班活动,课堂交往时间比重的失调导致学生个体意识的缺乏。我国中小学课堂有两个显著特点:

⒈与师生交往的时间相比,学生之间的交往时间极少;⒉在本已极少的学生交往时间中,学生个体与全班学生的交往占据主位,而学生个体之间的交往较少,学生个体与小群体之间以及小群体与小群体之间的交往更是微乎其微。与之相适应,我国中小学课堂中,学生的交往身份基本上也只有两种:一种是个人,另一种是作为静态背景下的班级成员。

再次,我们很多高中历史教师在努力营造活跃的课堂氛围,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出现:教师往往对活跃而爱表现的学生予以较多的关注,而对沉默的学生缺少关爱、缺少尊重,以至于在课堂交往中,一部分学生成为交往的“贵族”而另一部分学生则沦落为交往的“奴隶”,甚至出现了教师教学失明失聪的现象。

2.2 相应对策

一、营造民主宽松的交往氛围是课堂交往和谐进行的基础。

1、养成平等对话的教学风格。现代教育学认为,教与学的平等互尊是促进教育、优化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教师尊重学生,尊重其个性和需求;相信学生,鼓励学生自我探究、自我实现,在课堂中,给学生提供发现、创造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这样的课堂氛围有助于学生形成开放、自由、灵活的思维和创新能力。

2、信任并鼓励学生参与交往。教师真诚的信任、赏识和鼓励,可以增强学生的交往信心,“伙伴式”的师生关系,又可增进学生的“向师性”,促进师生友谊,提高教学效果。

二、实现合作学习,强调生生互动。合作学习是交往教学模式中的重要一环。合作学习是一种促使学生之间人际交往和合作互动的基本形式。

最初学生是不知道如何有效地和他人交流的,作为教师,首先要教给学生如何合作。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我们可以在三个步骤上掌握这一过程:学会珍惜合作,掌握合作的技巧,评估。

第一步,让学生必须懂得珍惜合作。如,教学时,教师可以将准备好的材料分给小组成员,但要注意资料的“故意残缺”,即一个人不能占有全部资料,要求不同的角色完成不同的任务,学生必须共享所有的资料,在相互合作的过程中才能完成任务。合作活动结束后,教师要引导学生总结,使其意识到彼此的需要,彼此能够互相帮助。

第二步,学生在逐渐适应合作后,教师可以先让他们参与塑造团体形象、增强小组凝聚力的活动。如让小组设计横幅或海报展示小组的名字和标志。为了确保每个人都参与设计,可以要求在内容上必须有每个成员的作为。在学生慢慢学会了合作之后,教师就可以组织各种团队竞赛,如“知识接龙”,“辩论赛”等。需要注意几点:①按“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分组。每个小组包括人数相同的不同兴趣、不同智力、不同特长的成员;每小组在以上方面总体水平要持平。②每个小组内部自己明确分工,如搜集信息的,处理信息的,统筹策划的等等,每过一段时间角色要轮换。不同角色之间轮换时,也是角色的前任者和后继者交流经验之时。④鼓励小组成员之间互相帮助,力争团体冠军,成员之间资源和方法共享才能共赢。

为了从自己的经历中学习,学生需要有机会讨论所发生的事情,并且评价他们合作是否成功。得到评价和反馈后,合作的频率和质量都能得到改进。每次组织合作时,教师都应明确表示,每个组的评分不仅要依据最后结果,同时要看小组成员间是否进行了很好的合作—尤其是他们开始活动的速度、他们认真和投入的程度,组员彼此倾听时的认真程度,组员是否成熟且得体地互相对待,是否每个组员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 总之,通过合作学习可以增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友谊,可以培养学生的“竞合”精神,让学生既要学会在啊竞争中胜出,还要学会在合作中超越!

三、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提高教师的课堂交往技巧。

1、教师要学会实现心理角色换位,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有效实现师生双向互动。马斯洛认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并依次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当低层次需要得到部分满足之后,较高层次的需要就会成为人们所追求的目标。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作为高层次的需要,是人们所追求的目标。当人们的这一高层次的需要得到尊重和满足的时候,人们才会产生自我价值感,产生积极进取的渴望,也才会有开朗的性格,形成优良的个性。教师只有深入了解学生需求、愿望的动机,才能创设相应环境,激发学生潜能,保证教育最佳接受效果的出现。

2、教师应该擅长使用一些小技巧。如,准时上课、记住所有学生的名字等获取心理优势;掌握课堂提问、师生对话与引导学生讨论、交流的策略和具体方法必将营造出优质高效的课堂交往。

教无定法。我们的教学本就是充满激情和生命理想的师生共识、共享和共进的过程,让我们师生双方用心用智慧去实现和升华这一过程。

基层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二)

根据与学生零距离接触过程中对中学生心理状况的了解,阐述当代中学生普遍存在的“学习倦怠”这一心理现象。分析来自于家庭、社会、学校等方面的压力,提出了转化中学生“学习倦怠”心理的对策。

一、调查概况

我于x年9月份,对我实习的。。。中学学生的学习心理状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研究,对中学生的学习心理有了初步的了解,为准确地把握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动向,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提高教育教学的实效性,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路子,提供了客观依据。

二、调查的具体目标和方法

(一)具体目标

1、调查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现状

2、调查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

3、研究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成因及对策

(二)调查方法

学生问卷,其内容涵盖教育价值观、学习态度、学习需求和学习目的四个方面。问卷调查在咸祥中学的在校学生之间进行,共发问卷80份,回收有效问卷75份,接近理想的高效样本数。

三、调查结果

对学生问卷调查分析,中学生的学习心理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一)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现状分析

1、教育价值观

调查显示,大部分中学生具有较为明确的教育价值观。71%的学生认为学习的作用是为了考大学,16%的学生认为学习的作用是提高自身素质,8%的中学生没有考虑,,5%的学生是受家庭逼迫。调查还显示,中学生的教育价值观带有显著的经济社会特征。他们认为,青年人的经济收入与受教育程度成正比,其中65%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挣钱多,25%的学生认为高中毕业生挣钱多,10%的学生认为初中毕业生挣钱多。

2、学习态度

调查结果表明,67%的学生对学习的热情较高,24%的学生对学习的热情中等,9%的学生害怕学习。这与他们“考大学”意识淡化是相一致的。值得注意的是,害怕学习的学生数占相当份额。而且,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90%的学生都有自己“最讨厌的课程”。学生害怕学习或讨厌某些课程的根本原因,一是与教师的教学方法紧密相关;二是与该课程的实用价值紧密相关。调查结果显示,86%的学生对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实用性强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热情较高,而对学术性较强的历史、地理、英语不感兴趣。在学生讨厌的课程中,英语是初中的核心课程之一,有45%的学生认为“英语对于我们以后的生活几乎没有用处”。

3、学习需求

当前,“特长”是师生共同关心的热门话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学生对“特长”有正确的认识,其中,92%的学生有自己感兴趣的目标,且有52%的学生希望得到教师的指导。同时,78%的学生希望学到实用的科技知识,使之能对他们以后的生活工作有所帮助。

4、学习目的

调查结果表明,对于高中毕业后的打算,99%的学生有读大学的愿望。

(二)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

调查显示,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与以往的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相比,有明显不同。

1、教育价值趋向多元化、务实化、功利化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已经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价值在于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掌握生存、生活所需的基本的文化科学知识,以增强自己在未来社会的竞争能力。但是由于年龄和学识的制约,中学生的认知、分析、判断等能力既不成熟又不稳定。事实上,相当多的中学生的教育价值观是迷茫的。

2、学习需求的纵向多层次和横向多目标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中学生由于个人的学习基础、教育价值观和对未来的期望等方面的差异,使他们的学习需求具有纵向多层次和横向多目标的特点。

3、学习目的明确,但具有主观性和不协调性

对学生的问卷调查表明,89%的学生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但是,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对比分析和对学生本人的考察,我发现,学生的学习目的具有严重的主观性和不协调性。学生学习目的主观性突出表现在:他们已经认识到了未来进入城市就业的艰难性。此外,40%的学生希望自己以后在事业上能取得成功。学生学习目的的不协调性主要表现为思想与行动的不协调。调查结果表明,37%准备考大学的学生中有相当多的人在学习上并没有显现出相应的积极性,而是呈现出一种消极等待的学习态度。

(三)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1.当前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状况成因分析:

①家庭、社会对中学生学习需要的形成起重要作用 中学生受到家庭的要求、态度和志向的影响。其次,社会风气和思想意识形态也影响中学生的学习需要。如目前随着经济体制转轨,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实行激费上学,大中专毕业生不在包分配。这种现实使许多人有了“读书有什么用?钱要花很多,毕业后又没工作。”的观念,社会上新的“读书无用论”开始再抬头,这将直接导致中学生学习需要的降低。另外,有些人把学习、读书看成是一种“工具”,达到另一个目的的手段,而学习本身并没有成为一个目的。因此当学习没有达到某种目的时,其积极性便荡然无存了。

②学习兴趣低下:(1)外因:学校教育方法欠当,如教师教学方法单一、枯燥,各科作业量大等;升学压力大;师生关系紧张;家庭因素:由于家长期望值过高而导致严格要求;家庭人际关系冷漠;沉溺于优裕的物质享受;沾上家长的不良习气,如赌博。(2)内因:价值取向逆转;学习目的模糊;学习成绩不佳;情绪不稳定;意志薄弱等。

2.形成健康的学习心理的对策:

①学习目的性的教育 首先应从中学生实际出发,采取生动而适合中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的形式,帮助中学生正确认识学习的社会意义。其次要强调学习的内在意义,即强调学习对个体本身的价值,使之体会到学习是一种愉快的享受,而不是负担。第三,帮助中学生设立具体、适当的学习目标。学习目的教育不仅要使中学生具有远大的目标,而且还有使这种远大的目标与具体、切实可行的目标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学生脚踏实地去实现远大的学习目标。第四,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一部分中学生和家长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高等教育改革、素质教育实施等了解既不全面也不深入,所以有必要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他们介绍国家市场经济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存在的困难以及未来的美好前景;向他们介绍高等教育改革中招生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收费制度的公平性、保护性,分配制度的灵活性、公正性;向他们介绍素质教育实施的具体内容、价值和未来取向,以帮助他们消除误导。

②及时反馈与适当评价 让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习结果,可以激发进一步学习的动机。为了充分利用反馈的促进作用,还应对中学生的学习结果进一步作出评价。运用评价时应注意:第一,要使中学生对评价有正确态度。第二,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以表扬为主,做到客观、公正,使中学生心悦诚服。第三,对考试成绩不理想的中学生,不能单独看其分数高低,还要从他们各个学习环节的不同层次上,发现可取之处,并给与表扬和鼓励,让其看到自己的进步,以增强其自信心。第四,注意中学生心理发展水平和个性心理特点。对低年级中学生多采用表扬方法;高年级中学生则应适当,最好通过集体舆论来进行表扬或批评,效果会更好;第五,注意师生间关系的融洽,只有尊重中学生,教师才能提出恰如其分的表扬或批评;只有尊重教师,中学生对教师的表扬或批评才能重视。

③科学使用奖赏与惩罚 奖赏具有促进活动的力量,是一种外在的激励因素,如分数、等级、奖金、奖品。奖赏是一种手段,若用之过多,则可能失去效力,甚至发生弊端。奖赏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不应使中学生变成物质或金钱的奴隶,否则,一旦取消奖赏,中学生将不再努力学习。从心里健康的角度,应注重奖赏而不去注重惩罚,因为这样可以减弱失败给人带来的恐惧心理。但也不能否认处罚在激发学习动机中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在学校,惩罚的目的在于克服学习中出现的不注意、拖沓、懒散和不努力,从而对学习起促进作用。但是,在使用时必须要小心谨慎,使用过分,可能激起极高焦虑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按照“三个代表”要求 抓好党的组织建设 为全面推进“两个率先”步伐作出积极贡献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81 字

+ 加入清单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 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全面推进“两个率先”步伐作出积极贡献

xx镇地处国家级老山森林公园北麓,东南与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相连,北与安徽滁洲、来安接壤,总面积115.5平方公里,人口4.84万,辖20个村(居)民委员会。XX年,我镇通过南京市新型小城镇验收,获得南京市致富杯金杯,XX年创建了江苏省教育现代化乡镇,获南京市开放杯银杯,是南京市表彰的文明单位。近年来,我们充分认识到,乡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是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奔小康的领导者,是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直接责任者。加强党委建设具有特殊的意义。党的xx大召开以后,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学习贯彻,推进南京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力争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两个率先,全面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xx区委、区政府也明确要求全区上下要奋力拼搏,负重奋进,做实现两个率先的表率。因此,我们始终坚持贯彻落实重要思想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不断加强、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为突破,努力培养建立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会做事的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为全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为全面推进两个率先步伐作出积极贡献。 一、把握三个环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㈠坚持标准,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我们按照四化方针,认真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重点把好三关。一是考察关。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评议、调查研究等形式,疏通荐贤渠道,拓宽选任视野。落实考察责任制,坚持谁考察、谁负责,严明考察纪律。坚持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制度,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分解细化,进行写实性综合测评和民主推荐;及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了解干部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情况,严把干部入口关。二是任前公示关。对拟提拔的干部,我们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后,确定是否正式任用。三是试用关。对新提拔的干部,除按法律规定表决和选举产生外,实行了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跟踪管理。期满考核后胜任的,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不胜任的绝不任用。 ㈡注重实效,抓好干部培训教育。一是注重培训对象的广泛性。实行逐级培训责任制。镇党校负责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基层党支部负责根据镇党委学习计划要求,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镇党委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二是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我们紧贴经济发展的需要,紧贴干部思想、工作实际,因时因人而宜确定培训内容。XX年,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相继举办了世界贸易知识、金融知识、科学技术知识专题培训班。XX年,针对我镇经济工作全员招商氛围的逐步形成,全镇上下招商引资意识的进一步增强,邀请省外经局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员,来我镇为全体党员干部举办招商引资的方法与策略讲座。三是注重培训形式的灵活性。采取深入田间培训、进入厂房培训、外聘教师授课、组织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干部培训。四是注重干部的实践锻炼。我们主要采取领导干部、机关干部驻村、驻厂的形式,要求所有同志深入到基层,多为基层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共同为村级、厂级经济发展出谋化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从而不断提~部的实践能力,同时将所驻村和厂的工作实绩与各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紧密挂钩。 ㈢健全制度,抓好干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任前监督。对村级后备干部,我们不定期地与各村党支部沟通情况,建立镇村人才信息库,进行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加强与所在村的联系,进行严格的任职资格审查。在考察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认真核实,实现了干部监督关口的前移。二是强化组织监督。完善落实了干部谈话制度、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干部诫勉制度,积极推进了干部制度改革,解决了干部下的问题。三是强化法纪监督。建立了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的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严肃处理。四是强化群众监督。实行了定期接访制度、干部信息员制度、离任审计公示制度,对重要举报,由纪检、审计、组织等部门直接调查。 二、落实四项措施,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水平 近年来,我镇始终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每年突出一个重点,开展一个主题活动。1998年,集中开展了以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的村级综合整治。1999年,集中开展了以理顺两委关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XX年,集中开展了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村级工作为主题的村级组织规范化活动。XX年,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为契机,使基层组织强起来,党员干部率起来,农民群众富起来,努力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镇。 ㈠抓领导,逐级落实责任。一是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和领导班子例会,及时研究开展农村组织建设。二是明确了镇党委书记、政工书记、组织委员的直接责任。三是镇党委与村党支部签订一体化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度考核制。全镇形成了镇、村、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建工作机制。 ㈡抓龙头,切实加强党委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决策水平。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做到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郑培民同志先进事迹,以及参加电脑、普通话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不断增强自身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努力提高党委决策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二是促进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今年我们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了以察民情、连民心、帮民富、解民忧为主要内容的四民活动,干部每人联系一个贫困户,为帮扶对象捐一点资金、指一条路子、供一条信息、上一个项目、教一门技术,一包到底,不变面貌不脱钩,从而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三是促进领导方式的转变。教育引导全

体干部由行政命令型转变为示范服务型。 ㈢抓两头,健全配强村级班子。按照抓两头,带中间,重点整顿,整体上水平的思想,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实行强村强建,树立典型。近年来,我镇深入开展了争创五好村党支部活动,全镇18个村先后有16个村被评为五好村党支部。二是集中整顿,转化后进。充分结合双带工程,加大对后进村的提升力度,努力使后进村在最短时间内有明显成效。三是选好配强村班子。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制度,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成员。今年,我镇实行两推一选办法调整农村支部班子17个,调整支部成员30名,其中支部书记4名,支部委员26名。调整后的村班子平均年龄下降2岁,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明显增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村班子整体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为全镇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㈣抓制度,规范村级工作。一是深化村级定时定点集中办公制度。把坐等群众反映问题,变为干部平时主动上门征求意见找问题,然后在集中办公时研究解决,并把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作为主要内容。二是实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每年底,各党支部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和不称职村干部进行妥善处置。三年来,我镇共评议出不称职干部10多名,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了调整,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了调整,真正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三是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理财小组,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小情,都交给群众评一评、议一议。实行了村级财务双代管、双监督,村集体帐目、资金由镇经管站代管,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经管站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双重监督,实现了村级招待费零管理。 三、切实增强五种意识,确保党的组织建设常抓常新 我们按照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要求,切实增强五种意识,长效抓好全镇党的组织建设。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进取心,自觉做到责任心加认真。二是增强纪律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党性锻炼,严格各项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做到严以律己,严谨守纪。三是增强服务意识。从党的工作大局出发,围绕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组织上的支持和服务。注意加强党员、干部、知识分子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成长进步,以实际行动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四是增强创新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拓宽信息渠道,及时总结党的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运用典型指导工作,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五是增强效益意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对布置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做到督查加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每项工作任务都能~完成。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开题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39 字

+ 加入清单

基础教育课题研究开题报告

时间:XX年10月 立项号  plxktXX151课题名称幼儿劳动习惯的培养负责人罗所在单位xx镇中心幼儿园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现在的幼儿大多是独生子女,有的家长注重幼儿的劳动教育,但也有不少幼儿受到家长的过度庇护,过分溺爱,所有的劳动事务都被家长包办了,或是一些家长过分重视幼儿对知识的学习和艺术修养的培养,而忽视了劳动习惯的养成,使幼儿失去了劳动的机会,丧失最基本的自我服务能力。让幼儿失去了劳动的能力。 以幼儿园为主渠道,培养幼儿的劳动观念,树立起热爱劳动,积极劳动的良好品质,培养家政劳动、手工劳动的技能技巧;形成通过劳动教育培养幼儿创新素质评价标准;在研究的过程中,对幼儿进行观察,全面了解幼儿的劳动态度、劳动技能掌握发展水平;研究过程中,培养幼儿劳动技能的方法,进行创新实践的有关资料,进行经验总结。 1.树立正确劳动观,萌发幼儿童的劳动习惯。 2.通过各种活动,激发幼儿的劳动欲望。 3.家园共同携手,培养幼儿的劳动习惯。

课题名称的界定和解读  以幼儿园为主渠道,培养幼儿的劳动观念,树立起热爱劳动,积极劳动的良好品质,培养家政劳动、手工劳动的技能技巧;形成通过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素质评价标准;在研究的过程中,对幼儿进行观察,全面了解幼儿的劳动态度、劳动技能掌握发展水平;认真学习劳素质教育要求及有关理论文章,收集整理在研究过程中,培养幼儿劳动技能的方法,进行创新实践的有关资料,进行经验总结。        课题研究的步骤和举措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XX年9月----XX年10月 1.收集资料。 2.组织课题组老师学习。 3.现状调查分析。 4.在明确不同年龄幼儿劳动特点的基础上制定课题研究实施。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XX年11月----XX年5月 1.根据目标和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2.落实劳动教育目标,调整内容,定期评价。 3.组织劳动活动观摩,指导。 4.做好课题实施过程中的观察记录及个案研究。 5组织家长学习和经验交流。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XX年6月----XX年7月 1.撰写研究报告。 2.申请结题 (1)行动研究法是本研究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课题组结合我园教育教工作与幼儿实际制定本课题研究方案纳入工作计划将培养幼儿劳动意识及其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工作之中。  (2)个案研究法主要用于幼儿不良习惯矫正的研究、家庭教育对劳动意识及其行为习惯养成的影响的研究。( 3).调查法用于了解教师、家长对幼儿劳动培养的看法以及幼儿劳动水平的前测。教师运用观察法了解幼儿有关劳动的行为习惯的表现。(4).经验总结法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和规律在此基础上提高、创新进一步开展本课题的研究。    课题成果的预期和呈现  更多的了解和培养幼儿的自我服务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让幼儿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靠劳动创造出来的,让幼儿从心底尊重劳动,珍惜劳动成果,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为一生的幸福坚实基础。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856 字

+ 加入清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思考

一、现行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现状及质疑     精神损害,又称非财产上损害,是与物质损害相对应的概念,这是一个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概念,它不同于医学上的精神损害,也有别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一般精神方面的不愉快。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是指犯罪人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而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指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所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且后果严重,因此而由被告人承担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这是针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是否应得到赔偿,是各国立法时颇感棘手的问题,对此,各国做法不一。德国、瑞士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采取一定的限制原则,而同为大陆法系的日本、法国则立法较为宽松,只要是存在精神损害的事实,被害人即可提起此项诉讼。英美法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赔偿范围,司法实践中也没有特别的限定。 我国现行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表明在刑事诉讼中只允许被害人就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院于XX年12月4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项规定将刑诉法法律条款过于笼统的规定更进一步明确了,更具操作性。但笔者认为,现行法律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全盘否定的态度,在是否能有效保护被害人利益,与其他法律能否协调以及被害人对诉权处分可能引起混乱等方面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具体提出下列质疑意见:     1、刑诉法的规定与民事法律规定存在冲突。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侵犯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XX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除上述规定,更进一步将精神损害的范围扩展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总之,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是承认精神损害赔偿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律原理上应适用民事法律规定,而刑诉法第七十七条仅限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由此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则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内,此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排斥在民事诉讼之外,陷于尴尬的境地。这样出现了刑诉法的规定与我国民事立法所确立的精神损害赔偿原则相抵触的情形。     2、对不同程度的精神损害是否赔偿适用法律出现混乱。     刑、民之间相互矛盾的规定形成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情节严重的不能请求赔偿,而情节轻微的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的不正常现象,造成了立法上的不统一。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必须适用于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通过根据不同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种可请求赔偿的民事侵权中的严重后果往往表现在侵权人会触犯有关法律,直至是刑法。而刑事犯罪行为通常是情节严重的人格侵权行为,这就形成了精神损害程度较轻的不可以适用损害赔偿,而后果严重到触犯刑律时同样法律规定不得赔偿。同时,这也会造成如被告人行为不以犯罪论处的,被害人所获赔偿反而较多的情形可能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3、可能会造成被害人对诉权的不同处分会有不同的结果出现。       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后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里同意了被害人对犯罪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精神损害不纳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的被害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会放弃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案件性质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而是一般的民事案件,就不适用刑诉法和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这样,以获得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被害人这种变通寻求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的方法不仅增加诉讼成本和当事人讼累,还会因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结果不一而影响国家司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4、对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的说法的质疑。     不少人认为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罪量刑,受到了制裁,这本身就是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力量在此时已最大限度保障了被害人的利益,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抚慰了被害人在精神上的损害,不需要用精神赔偿再次制裁犯罪者以补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此观点得到了刑诉法和最高审判机关的认同,并予以采纳。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虽然,我国法律体系受原苏联影响,认为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赔偿的,但是一旦人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等被犯罪行为侵犯后,对被告人科处刑罚,并不能全面消除被害人精神上的损害,也不一定就是对被害人最为有效的救济方式,而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也许是我们迄今为止的法律智慧所能找到的最重要的救济方法。     5、对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赔偿义务的人不仅限于犯罪人时,法律未禁止向犯罪人以外的被告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被告人可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其一造成了对同一事实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法律程序才能解决问题,其二,对同一事实

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其三,在适用不同法律规范时可能会因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而面临对冲突规范的选择,其四,使同类型案件中同样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因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而得到不同的保护结果,被害人之间处于事实上不公平的地位。 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立法上对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认可,并应逐步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其理由如下:     1、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法规定,对刑罚的功能起补充作用。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其规定的精神就是“又打又罚”,此条明确在论罪判刑的同时可以判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里的“经济损失”,刑法并未将其局限为物质损失,笔者认为应包括因精神损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刑法这一规定与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不一致,但刑法修改在后,按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就适用刑法规定。此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所给予被害人的经济赔偿尽管属于民事责任,但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制裁,而且是带有强制性的。因为在某种情况下,金钱赔偿具有惩罚功能,因为责令被告人支付被害人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能使加害人发生有所失之感,并得以赎其加予被害人之痛苦。且从作用来看,无论从别预防,还是从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出发,附带民事赔偿的威慑力并不小于判处刑罚的威慑力,由被告人承担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对被告人而言,其惩戒效力不低于刑罚处罚。     2、将精神损害列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明确了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损失,这当然也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     3、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于侵犯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且违反刑法规定,因而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往往又同时使被害人人格尊严受损、名誉降低、或迎接未来生活的信心受挫,或丧失面对未来挑战的勇气,从而精神上遭受极度痛苦,乃至影响未来的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根据刑法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定罪量刑,甚至根据案情判决赔偿被害人的有关物质损失,这些尚不足以抚慰被害人。因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一般都比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深,有的犯罪如杀人、等均会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造成巨大精神损害,与之相比,物质损失可能微不足道。但是,民事被害人尚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被害人更应享有此项权利。某些侵害生命、健康等人身权的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属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及创伤很深,也难以消除,其精神痛苦是长期且巨大,在精神损害方面给予被害人一定的金钱赔偿,具有使被害人获得某种满足之功能,因为金钱赔偿所具有购买力等功能,可以使被害人有所满足而冲销痛苦。法院也应从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之立法宗旨出发,给予被害人最大限度的法律保障。所以,应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实现法律真实意义上的正义和公平,切实保护被害人的权益。     4、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体现公权对私权的特殊保护,符合历史发展潮流。     刑事诉讼中一直强调公权优于私权,被害人首先要服从于国家追究犯罪的需要,但是在保护被害人利益方面,公权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并非总与被害人的利益一致,公权对社会利益的倾向完全可能导致对被害人利益的忽视。而民法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产生,反映了人们对自身价值和人格尊严的重视,是人类发展高度文明的产物,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当今国际潮流,对私权的关注逐渐加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恰恰符合这一历史潮流。公权的功用应越来越有利于对私权的保护,使被害人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而不是与私权相互冲突。在刑事诉讼不断趋于对被告~利保护的今天,在附带民事诉讼上则应加强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这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利益冲突的平衡。此时应允许私权的适度自由,因为犯罪行为毕竟侵害了被害人独立于社会利益的个体利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的个体利益应予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实践中,许多国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德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关于一切就追究对象的犯罪事实所造成的损失而提起的诉讼,包括物质的、身体的和精神的损害均应受理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国际上刑事法律的发展趋势,符合对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5、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立法原意。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身权中一个重要的权利,而健康的含义通常又包括生物属性的健康即生理健康和精神属性的健康即心理健康。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上是对公民心理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而给予的补偿。其二,犯罪行为除了造成可以用金钱计算的损失外,还可以使被害人受到不能用金钱计算的损害,这种损害甚至还可以引起更大的利益损失,对被害人的损失不底论其是否可以金钱表示而给予赔偿,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其三,对精神损害进行民事赔偿,不是将人格、名誉视为商品,而是对被害人精神上受到的痛苦损害以物质赔偿的形式进行心理上的安慰、补偿,是对犯罪人的一种制裁。它不是降低人格,而是对人格尊严予以重视,并从而提高人身价值。其四,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所以在这里民事案件与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县农村支付结算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50 字

+ 加入清单

县农村支付结算调研报告

六、建议

1、宣传普及农村支付结算知识

加强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组织和管理,由农村乡镇机构网点进行支付结算业务特别是现代支付系统业务功能、使用操作的宣传普及,以柜面人员对客户进行引导,逐步改变农村居民现金支付习惯。同时,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对普通农户和农民工,引导使用不同的支付结算方式,对结算量较大的种养殖专业户,以支票转账和票据结算为主提供服务。

2、合理配置农村支付系统资源

根据农村市场的需求,合理配置和优化atm机、pos机等现代化支付机具的布局,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满足农户多层次的需求。

3、加大非现金结算业务推广力度

一是推广各类非现金结算工具。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如降低手续费等优惠政策,加强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和业务的宣传推广工作;二是加大对农村支付机具设备投入,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有计划地安装atm机和pos机具。

4、拓展支付清算网络辐射范围

一是根据农村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现状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原则,因地制宜,扩充大小额支付系统的覆盖面,畅通农村地区支付清算渠道;二是对条件尚不具备的营业网点,可按汇划金额不同采取先开通小额支付系统,在逐步开通大额支付系统的办法,缩短资金汇划在途时间;三是尽快开通跨行通存业务。

共2页,当前第2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8:谈谈对法院改革的粗浅认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17 字

+ 加入清单

谈谈法院改革粗浅认识

法院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裁判的公正性。即使裁判是具体的审判人员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个人意志的色彩,但这种“个人”意志的形成是有前提的,即符合国家的意志,体现社会道德的需要,同时是理性的,具体的科学要求。因此,一切的改革的举措,最终目的要落根于个人,即具体的审判人员。这是决定因素。要使这最终的决定因素发挥其作用,必须有一套系统的体制上来保障,而制定这样一套保障体系,就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改革。现就有关问题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 领导体系     法院现有的领导体系,就其本质仍是地方行政式的领导。各级地方法院产生,取决于各级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法院的人事也须受当地的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制约。在党组织方面,法院受地方党组织的领导。由于多方面因素,这种领导体系,使得法院不得不面对地方上的某些因素而左顾右盼,瞻前顾后,从而影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难以保证审判的公正性。这个问题积存已久,但一直未能引起足够重视,从而越积越深。这也是制约法院改革的根本因素之一,这个问题不首先解决好,法院的改革也难以完成。因此法院的改革首先要从外部领导体系入手,只有革除外部领导体系控制着法院内部领导体系地格局,才能真正有益于法院的改革。     从法院内部领导体系来看,改革不仅仅是一个放权的问题,而应当解决好其权力的分配与制约地问题并用制度化甚至法律化地固定下来,形成保障体系。如何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是法院内部领导体系改革地本质问题。目前法院内部仍然存在着浓厚的首长负责制的现象,这样就无益于发挥一班人和审判人员的作用,也就无益于公正裁判目标的实现。     如何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原则,并为实现这个原则找到切实可行的形式与方法,这是法院领导体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除此以外,别无其它。     民主是每个人的意志表示,集中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但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针对目前现状来一个实质性的改革。     首先是职务任免、晋降制度的改革。职务的任免、晋降关系到审判员的切身利益。所以它是能否调动审判人员积极性的关键,也是影响审判人员能否公正裁判的重要因素。尽管我们提倡法官职业道德,力求司法公正,但道德的提倡不如制度化保障有效。即使承认法官是社会精英,但也必须承认法官也是世俗之人。如果法官因为办案而影响自己的前途,甚至“饭碗”时,道德的作用在此时就可能显得苍白无力。所以解决审判人员的后顾之忧是职务任免、晋降制度改革的动机,从而确保司法公正之价值。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倘若仍局限于几个人的意见,就意味着这项改革的失败,甚至整个法院改革的目的的实现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其次是民主集中制的机构设置。现行审判委员会是一个有效的机构。但审委会委员,必须在干警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必须由全体人员来推荐,这样才更有代表性、权威性,才能代表广大干警意志,了解民情,才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决定权。     再次是院长、庭长的职能问题。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院长庭长是主要职责是什么?我认为除了办案和指导办案外,还应当充当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角色。当然从这个位置出发,研究法律,调查审判动态,接受咨询,提出问题,总结大家思考解决问题地办法和经验,协调出现的矛盾。院、庭长个~力的大小与民主集中的手段是成反比的,这是正常的应有状态。从目前部分审判人员素质较差的状况来看,由院长、庭长对其审判进行指导,对裁判文书进行文句上的修改,还是不可缺少的。但随着审判人员来源的变化,审判人员素质的提高,这种作用应当逐渐消失。     二、财力保障     造成法院受制于地方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财力。由于法院是非经营单位,其财力来源于地方财政拨款。这就使法院不可避免地有求于地方,而且还受地方财政盈欠的影响,这也是法院屈服于地方保护主义另一个主要原因,同时也是造成办案中“三同”的主要原因。     因此,要使法院独立地作出公正的裁决,财力保证是不可缺少的主要因素,而且这种财力应来自于整个国家,而不是地方。国家财政具有保障力强,不受地区差影响,其积极因素非同小可。 二、 法官来源     凡事以人为本。法院也是如此,审判质量好坏,取决于审判人员素质,所以法官队伍的来源也是个关健问题。长期以来法官的队伍主要来源于部队转业人员和社会上招干人员,真正经过专业学习地人员不多,在基层法院尤为突出。这也是阻碍当前审判改革的又一个问题。因此,要使法院审判水平产生飞跃,必须把好法官队伍的来源关。吸纳专业素质人员成为法官,是当前的当务之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是一项切实可行的举措,但这只是成为一名法官的一个方面,同时还应当具备一定地实践经验和道德水平,这两者对于法官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     把好法官来源关,就是要把好专业知识、实践经验、道德品质这三个方面的关。专业知识可通过考试来衡量,而实践经验要通过平时来考察,有一定时间过程。而道德品质主要来源于社会的评价,这种评价要依事实存在作为依据的。     四、内部序列     法院内部序列设置应当适应于审判效率的需要,审判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如何搞好审判。如果法院内部机制设置不合理就难以保证审判人员专心审判。设立不同性质的专业序列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     1、法官序列:由法官、实习法官和见习法官组成,其人数应当较少,但要通过严格的程序产生,保证少而精。其主要职能就是阅卷、开庭、判决等。     2、法官助理序列:它不属于法官序列,但能执行法官所交办的某些事务。主要职责是送达、调查、取证,采取保全措施、庭前调解以及做好记录和材料收集整理,并做好开庭整理工作。     3、执行员序列:要配置强大地执行队伍,负责执行本院生效的裁

判文书和本院的裁定执行其它文书等。 4、 法警序列:依司法警察条例行使有关职责。     5、行政事务序列:主要是指行政管理、文印、车辆驾驶、档案保管、物资保管配发、财务管理等。     人员一旦按序列确定,就应相对固定。从上述序列设置可以看出,法官序列有利于促进专业化、知识化的发展,对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也极为有利。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1563 字

+ 加入清单

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总工会关于修改后的《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2257 字

+ 加入清单

工会关于修改后的《工会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工会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实现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大突破,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省总的安排部署,漯河市总工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的《工会法》执法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拉网式调研。一是市总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调研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二是成立了由市总工会主席田爱华任组长、经审主任孔祥根、保障部长李军任副组长、抽调各部室有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负责此次调研工作;三是下发了《漯河市总工会关于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调研工作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证、工作上落实,并制定了调研方案;四是召开《工会法》调研工作动员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调研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总调研组。五是开展调研工作。市总调研组于7月10日—8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工会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共组织调研座谈会45次,涉及企业510个。通过调研,了解掌握了我市《工会法》宣传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并发现了问题,提出了建议。现将我市《工会法》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的总体情况

《工会法》修订颁布实施后,漯河市总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作为“让工会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工会”的大好时机,紧紧抓住,提出了要把新《工会法》的宣传达到“各级工会熟知,每位职工皆知,全社会广知”的目标,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工会法》的高潮,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新《工会法》刚一颁布,市总工会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和基层工会主席对新《工会法》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对照,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又进行了讨论。二是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的通知》,对全市的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利用星期日组织市直各局委走上街头进行集中宣传。仅一个宣传日就组织80多个单位出动宣传车10余辆,宣传板报100多幅,设立咨询台10个。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参加了这次宣传活动。四是在11月16日的《漯河内陆特区报》上整版刊登了新《工会法》条文,并发表了就新《工会法》颁布实施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五是专门向市委作了具体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市委副书记王相富在市电视台黄金时段发表了专题讲话,对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各级工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六是结合《河南工人日报》刊登的《工会法》知识竞赛试题,先后组织市总机关和基层工会举行了《工会法》电视知识竞赛。七是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宣传阵地,开展大型图片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八是针对新《工会法》的颁布实施,举办了为期四天的专题培训班,全市200多名工会干部参加了培训。九是县区也积极行动,如源汇区散发宣传材料10000多份,张贴标语多条,制作宣传版面300多块,解答咨询4000多人次;临颍县把每年的10月份定为《工会法》宣传活动月,集中进行宣传;郾城县、舞阳县也都组织了如火如荼的宣传活动,声势十分浩大。

通过新《工会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首先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对以后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次增强了各级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广大工会干部认为今后要用好用活这把尚方宝剑,切实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真正为职工群众谋利益。其三增强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及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工会法》修改后,市总工会参与政策制订工作情况

市总工会十分重视参与市里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尤其是《工会法》重新修改实施后,围绕困难职工解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焦点问题督促和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XX年市总工会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工会组织掌握特困职工情况的优势,切实把那些生活困难的职工纳入低保范畴,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每年还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XX年在市总工会的协调下,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的意见》,要求市直各单位和大企业开展“一帮一”救助活动,帮助特困职工解决生活、就医、就业、居注子女上学、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市总工会还对市地税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市工商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市直党委出台的《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一帮一交友帮扶的通知》、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市卫生局出台的《关于对困难职工实行医疗卫生保障帮扶的通知》、市房管局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关于再就业优惠证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了制定或修改意见;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市职工法律服务站的通知》、市总工会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企业欠新报告制度的通知》等。这些政策的制定为《工会法》的贯彻落实、源头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另外我们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积极参政议政,进言建议。如临颍县磷肥厂改制时,县总工会要求保护工会资产不受侵犯,县企业改制领导小组采纳了意见,为改制后的颍青化工有限公司工会从原公司评估的总资产中划拨出20万元,作为公司工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犯。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对提升城市社区依法治理水平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603 字

+ 加入清单

提升城市社区依法治理水平思考

随着城市社区“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社区群众特别是社区工作者和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发挥法制建设在社区建设中服务保障作用。但面对社区形势任务的发展,依法治理社区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明显问题。一是观念陈旧制约着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精神动力。由于城市社区实行几十年行政命令管理模式,旧的思想观念在新的社区建设发展面前有很强的惯性,社区居委会习惯听命于政府,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的代言人和执行者,一旦失去街道的直接指挥领导,便无所适从;社区居民、驻区企事业单位,多数人还是把社区建设当成政府、居委会的事,有与己无关或怕给自己增加负担的思想,居民很少想到通过参与社区自治是维护自身的法律权利义务。二是未形成新型机制制约着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社区建设目前仍处于政府主导阶段,法律规定的新型运行机制还没有真正在社区实现,社区服务仍然是政府、街道提供的行政服务为主;对政府、街道法制组织、居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权利义务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致使社区依法管理工作难以正常运行。三是法规制度不健全制约着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由于社区依法治理处于起始探索阶段,许多方面还无法可依,城市社区在探索依法管理过程中,除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运作外,更多是按照宪法、法制的原则,立法的本意以及政策操作,在缺乏系列、合理、合法的制度规范的条件下,社区依法治理工作难免走出“低谷”。要提升社区依法治理的水平,全面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根据当前社区法制建设情况,我认为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研究思考。     一、要加大社区依法治理宣传教育的力度,努力营造社区建设良好的法制氛围。一是要通过三个增强来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即增强针对性,对不同层次人员采取不同方法;增强实践性,坚持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并举;增强现实性,紧密联系群众生活工作实际进行教育。同时要引导社区干部树立三种观念,即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观念、依法办事的观念、权利和义务的观念,提高其参与社区依法管理的积极性。二是要加大法律服务的力度。要充分利用社区内部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法律宣传等组织,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以法育人、以法服人、依法帮人,在社区中形成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风气。三是要德法结合加强社区法制建设。要根据社区成员的需要和实际承受能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创建活动,把法制宣传活动寓教育精神文明之中。通过开展争创文明社区、无毒社区、无上访社区,文明楼道、文明家庭等活动,大力促进社区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各行业、各层面不断形成,增强公民法律素质,树立民主、自立的思想,树立“共驻、共管、共建、共享”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区理念,形成良好的社区学法用法氛围。     二、要不断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关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依法治理中的作用。依法治理社区,必须按照发展需求,理顺政府与自治组织的关系,才能有效推动社区建议。一是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由注重微观、直接、行政手段等权力性管理转为宏观、间接、引导自治型管理,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提供尽可能的多支持、帮助与服务,要尽可能地把工作做到社区,而不是把工作交给社区。二是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支撑社区建设,依法规范参与社区服务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经济组织,依据行使职权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建立民主监督制度,形成社区监督政府机关的机制。三是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在本社区范围内,与本社区成员生活、生产以及权利义务相关的、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都应该由居民群众通过民主的手段和方法来解决。居委会同时具备法律、政治、行政和社会合法性,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一支重要组织力量。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必须调整居委会与街道之间的关系,恢复居委会的自治性,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依法治理社区中的作用。     三、要进一步明确社区依法治理的主要内容,建立有效的依法治理运行机制。社区依法治理的内容十分广泛,其目标是建立文明、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提高社区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社区民主自治;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社区治安环境建设;依法调处社区矛盾纠纷;依法规范社区各项服务事业;依法维护社区居民和“社区人”权利等方面。社区依法治理的内容要通过有效的机制来实施。一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民主听证会、议事会,行使社区民主自治选举、决策、监督等权力;二是政府部门的指导延伸,依法规范有关社区事务,提供法制宣传、社会治安、法律援助等直接援助和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等间接服务;三是行业社团协调推进,借助驻区行业和社团组织力量,规范社区企事业单位法律行为;四是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保障在区委、街道工委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社区党组织和党建协会对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促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和深化。     四、要紧紧围绕社区各项工作开展,不断提高社区依法自我管理能力。一是社区依法治理要围绕保障社区建设,确定与社区经济、文化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协调的社区依法治理目标任务,重点提高社区法人和居民的法律素质,依据制定、修订、废止各类规章制度,推行居民自治实行社区居民事务公开,增强依法自我管理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居民在社区依法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不仅在社区章程、社区规章制度中体现居民是社区的主人翁,而且还要通过落实规章制度,真正实现社区由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要充分发挥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领导层、以社区成员为组织形式的决策层、以社区工作委员会为办事机构的执行层和以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为智囊团的议事层的职能作用,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社区实行的自我管理等都应依法规范运作,要弱化行政命令,强化工作手段,工作中要多用引导、倡导、鼓励、协调等形式。四是要尽快建立符合社区特点的责任制体系。各执法部门要

根据各自特点尽快实现部门工作与社区工作的结合,理顺执法关系,分解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向社区延伸。社区要尽快建立起配套的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等覆盖整个社区管理责任体系,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社区民主自治管理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略论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坚持党的领导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4825 字

+ 加入清单

略论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坚持党的领导

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其基本内涵     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长久的历史性过程,而依法治国方略由提出到确立也是有一个过程的。     应该说,依法治国是邓小平理论的组成部分。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邓小平同志总结了国内与国际的历史经验,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近年来,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贯彻邓小平理论,十分重视和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1989年9月26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曾郑重宣布:“我们绝不能以党代政,也绝不能以党代法。这也是新闻界讲的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我想我们一定要遵循法治的方针。”李鹏同志1994年给《中国法学》杂志的题辞是:“以法治国,依法行政”。这是代表新一代中央领导的庄严承诺,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最初提出。1996年2月8日,在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上发表了《坚持实行依法治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讲话,同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一系列文件,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XX年远景目标纲要》,郑重地将“依法治国”作为一项根本方针和奋斗目标确定下来。特别是1997年9月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方针的科学含义、重大意义和战略地位,作了全面的深刻的阐述;第一次提出“法治国家”的概念,并将其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今后一个时期内突出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并郑重地将这一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记载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这是以为首的党中央对邓小平理论的运用、丰富和发展。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xx大报告中对依法治国的定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这一定义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依法治国方略:首先,依法治国的主体是“民”而不是“官”。这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依法治理国家,法,是人民治理国家的工具,而不是“防民之具”。政府公务员员与人民的关系是从属关系,是人民的公仆,受人民的授权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其次,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而不是其他。这里的“国”,首要的是指国家机器、国家权力,即依法治权。历史表明权力总是具有腐蚀性、诱惑性。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用法律治理或控制国家权力,使权力运行规范化、理性化、程序化,防止权力滥用导致对公民基本~和自由的侵犯,藉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再次,依法治国的依据,是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而不是领导人的意志治理国家,这是依法治国本身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在我国,宪法和法律集中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尊重宪法和法律,实际上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实现人民的意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枉法等行为都是同依法治国背道而驰的,是政治不文明的体现。     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深刻地表明,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绝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和战略选择。由此可见,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体环节中,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则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的问题。     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转变     从执政党的执政方式角度来看,依法治国这一方略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中国治国方略上的重大战略选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形态发生的最具历史意义的转型。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性质、任务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需要我们党实现领导方式尤其是执政方式的变革,关键是实行依法行政。实施和坚持依法治国的第一步就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和坚持依法行政。政党活动的法治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主要特征,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共产党是法定执政党,党的各级领导机构从法理上讲虽不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但是实际上党的执政活动总是同国家机构管理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各级国家机构的政治中心和领导核心,党始终拥有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实质性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执政方式科学化、标准化才是保证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关键。     关于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实行依法行政这一思路最初形成于邓小平同志关于十年~之后对党当时的现状的思考与总结中。邓小平强调:“健全法制的同时,还要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随着党富国强民执政使命的不断驱使,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在实践中已发生了巨大转变,并不断改善。今天,我们看到中国共产党在解决自身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上的实践性探索成果的同时,还要站在历史选择与发展进程的高度,敏锐洞悉中国政治体制变革面临的重大实践课题,在选择与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抉择面前,正确把握中国政治体制变革与发展的方向与原则,倡导法制文明,努力创建有中国特色,可以超越或与现代西方文明并驾齐驱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三、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制建设基本目标正确     客观地讲,我国法治化首先指的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过程,是指建立社会服从法律秩序的过程。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目的是要使国家各项立法工作紧紧

围绕党的工作重心,进而使各项规范化的政策通过法的形式得以巩固,确保立法的正确方向。同时,以法的形式来肯定党的政策,不仅是执政党政策实现的保证,也使宪法和法律得到了尊重。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一方面是立法工作服从于服务于国家工作的大局,自觉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进而成为全社会一体化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另一面是党必须正确对待自身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党是国家之中的执政党不是国家之上的执政党,所以党不仅是立法的主体,也是法治的对象。党的十二大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个人都不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写入党章,就是从党对自身行为规范的角度来完善在立法工作中作为的成熟之举。     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建立社会服从法律秩序的社会状态,还要正确对待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党的政策对我国各个时期完成国家各项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是政策的上升,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政策与法律都决定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都是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有益组成部分。但只有法律才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公布的法律才有最大权威性。这就要求在具体的立法工作中,党组织及党员要建立宪法至上的观念,深刻理解宪法精神,明确区分作为一个党员与国家干部、人民代表三者之间的职责与义务,用法律来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避免用党的政策干涉太多法律事务。同时也要求党组织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应当与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相一致,要有利于法律的实施,不能与现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四、在依法行政中坚持党的领导,重在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我国当前政治发展的突出问题大多集中在党对干部任命权与重大事务决策权的垄断,以及党对权力监督不力所带来的权力~和党对用人、决策中失误问题的处理不力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直接影响现行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合理性,也是关系到“以党统政”与“依法治国”的政治秩序与治国方略的实际绩效与历史命运。笔者以为,加强权力制约监督,防止~的滋生,改变高度集权的现状,要注意如下事项:     (一)正确对待党政关系     在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我国,党政关系体现在两部分:一是党与政府的行政权之间的关系;二是党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前者从政治层面上讲,指的是与政协中的各个政党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界代表或组织的关系;后者从国家组织层面上讲指的是党与政权中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按照我国权力结构模式,政府是从人大产生并向人大负责,向人大汇报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人大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才是权力机关与执政机关的关系。因此,党如何正确处理同人大的关系才是中国党政关系首要问题。党与人大的位置摆正了,党同政府的关系就自然易于处理了。显然,近年来,来自中央到地方的实践都有迹象表明人大的地位已下降到了党委及政府之下,进人大工作被认为是领导干部的退居二线。人大更是被中外学者形象地称之为“橡皮图章”,这就是党委和政府权力不断扩张,人大权力逐渐缩小的必然结果。     (二)制约权力滥用     理清了党政关系,我们就要采取具体措施来制约权力滥用。制约权力滥用是一项非常复杂,难度很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全方位多层次构建,既要立足于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又要致力于党员干部队伍的培养与教育为一体的建设,这样方能取得成效。一要改革当前人大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使各级人大真正成为人民参政议政的活动场所。科学合理严格规范民主程序,扩大民主范围,提高公众集体议事决策度,以集体权力来制约个~力,为扩张人大权力,限制党委越权办事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要着力调整权力配置,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合理分解,明确界定。具体包括:明确权力内容,明确权力运作规则,明确用权规则。真正实现权力运行法规化、程序化与权责一体化,保证权力行为的严肃性,减少随意性。另外,按照政府体制改革步骤与方式推行政府权力下放,精简机构,严格限制领导干部权力,防止权力“越位”等,要在全党范围内,要求各级党委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杜绝以党代政,以党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的出现。三要努力培养,精心选拔,创造出适应并能够促进法治化进程的政治领导层。同时,对在职的党员干部还要大力加强其权力观教育,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宪法观教育,通过提高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形成作为一个具体行政活动执行者的从政道德观念来抵制私欲的膨胀,阻断公权与私利的结合,杜绝权力异化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权力监督     监督权力的实施是另一个至观重要的问题,针对当前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努力加强权力机关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的法律制度建设,是当前促进我国法制监督体制构成的主要目标。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公示制,听证制,承诺制,质询制,问责制,让尽可能多的人了解权力运作全过程,疏通人民群众向权力机关提出意见的渠道,维护公共权力,从外部有效抑制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核心问题是保证领导干部行使和运用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作为主体参与党内监督,形成一种良好监督氛围。党内各项事业都应在党内公开,都要经过党内讨论,民主评议。对党员中权力的持有者,执行者,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多层次多角度评议,确立其升、降、惩、罚.奖等。通过经常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形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相互监督。机制上,要强化纪检机关监督职能,扩大纪检权限,减少纪检过程中其他人为因素的干扰等。充分发挥党内纪检监督谨戒性作用。对严重违纪的国家工作人员,严肃处理,以铁的纪纪律和法律告诫当权者依法行使职责。     五、司法工作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确保司法独立和公正     依法治国需要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最重要的内容。法治意味着法律的普遍适用和至高无上,法律平等地约束社会一切成员的法治原则,必须经由公正的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学校语文多媒体教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多媒体,教研,全文共 568 字

+ 加入清单

学校语文多媒体教学调研报告

调研者: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二、调查的具体目标和方法

(一)具体目标

1、教师运用多媒体教学的现状

2、学生对于云够用多媒体教学的看法

3、学生希望运用多媒体教学应达到什么样的教学效果

(二)调查方法

1、访谈,与本学校几个班共10位老师进行了访谈

2、学生问卷,内容涵盖对多媒体教学价值观、态度、学习需求和学习目的四个方面

三、调查过程及结果

(一)教师使用多媒体的现状

1、中老年教师的使用情况:

2、青年教师的使用情况:

一部分青年教师,因其有过培训经验,其有熟练的信息操控技术,加之接受新知识、新信息较快。因此平时都会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因此多媒体在年轻教师中使用率较高。

(二)学生的看法及建议

四、调查结果显示出的问题

目前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并没有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的功能,调查结果总的来看,学生认为多媒体上课效果好,能够提高学习兴趣,认为多媒体教学可以从形、声、色等方面给学生带来更直观的感受,是学生更好的理解学习内容。

尽管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作用很大,恰当借助课件进行教学,使课堂教学如虎添翼。但如果每堂课都制作课件,这样会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精力甚至会转移教师的注意力,忽视对教材重点难点的钻研,更何况并非所有的课文都适合制作成课件来进行讲授,若为制作课件而牵强附会,课件不但起不了作用,而且还会弄巧成拙。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法院:让江北明珠更璀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12 字

+ 加入清单

法院:让江北明珠更璀璨

法院:让江北明珠更璀璨本报记者 赵兴武 本报通讯员 叶文醒 李敬宇                 上海的浦东、浦西,因为均衡发展,实现了经济的二次腾飞;武昌、汉口和汉阳,因为齐头并进,打造出了一个富有滨江特色的武汉。     2002年5月,江苏省南京市对江北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将原xx区、江浦县合并,成立新的xx区。新xx区的成立,标志着南京江北地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标志着南京的发展开始进入了由隔江发展向跨江发展的历史跨越。一年来,集山、城、泉、林于一体的新已初具规模,使这颗江北明珠闪耀着夺目的光彩。今年,江苏省委、南京市委提出并实施了沿江开发战略,“以江为轴、跨江发展、呼应上海、辐射周边”的发展思路为发展描绘了一幅更加诱人的美好蓝图。拥有55公里黄金江岸的xx区,提出了争当南京沿江开发排头兵的口号。南京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服务与保障新区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细心调处社会矛盾     去年9月,珠江农村信用社与金果公司借款纠纷案诉至xx区法院。法院在对被告金果公司的抵押物进行保全措施时,被告单位有20多名女职工站出来阻挠。法院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拖欠职工各种费用100万元,同时还欠100多名供货商的货款、银行贷款及其他款项,被告金果公司与职工、供货商矛盾对立,许多职工和供货商要集体到区政府上访。此案如果就案办案,则被告的其他债权人,尤其是本单位职工的利益将得不到保护,势必会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从而导致矛盾激化。法院通过与被告主管部门、职工、银行协调,最终决定将金果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并对相关事宜进行妥善处理,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受到了一致的欢迎。     法院的领导认为,建设现代化的新市区,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是前提。为此,他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打击犯罪,调处社会矛盾,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     xx新区境内高校众多,有南京大学xx校区、东南大学xx校区、南京气象学院等13所高校,形成了南京的江北大学城。一段时间,大学生犯罪以及涉及到大学生维权问题凸显出来。针对这一状况,他们深入校区开展调研,弄清大学生犯罪的成因,研究制定审判思路,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强化大学校园的管理。在此基础上,他们深入驻区各大学,通过与大学生座谈、公开庭审、模拟法庭、设立法制辅导员、实行定期走访等活动,提高了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一年来,大学生犯罪率明显减少。     xx区位于城乡结合部,农村人口占全区人口的近一半,涉农案件占较高比例。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他们一方面针对农民文化水平不高,不会打官司的情况,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引导农民理智对待纠纷,依法解决纠纷。去年初,桥林镇滨江村130户村民买了未经审定也没有在本地试种的种子,结果农民辛辛苦苦一年却颗粒无收。130户农民情绪激动,每家出了5元钱做路费,委托三位农民代表到山东莱州找这家种子公司讨说法,并要集体上访。该院桥林法庭了解情况后,专门派人到村里走访,向群众和村干部宣传相关法律,引导农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并及时立案,一个月内就将这起较为复杂的案件审执结完毕,为农民追回了30多万元的损失。为此,滨江村130户农~名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廉洁爱民”的锦旗挂到了桥林法庭。 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置身,脚手架林立,推土机轰鸣,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条条公路伸向远方,长江三桥、宁淮高速、宁启铁路等重点项目均落户。新市区建设的开局之年,相继有95项基础设施工程开工,投资总额达31亿元。如此“大手笔”,超过了原xx区建国50多年来城市建设的投资总额。     为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法院的法官深入开展调研,先后走访了区土地局、房产局等80多家机关和乡镇,还分别召开“xx区重点工程建设法律咨询会”、“法院服务基层座谈会”等,详细了解全区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存在的困难,制定了《法院服务全区重点工程方案》。针对一些开发公司不规范的开发行为,他们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得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多项建议被采纳,从而减少了开发公司与拆迁居民的矛盾冲突。     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国家级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年来随着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外资企业纷至沓来。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开发区计划3年内新开发8平方公里的产房。这是xx区一项重点建设项目。为保障开发区南延工程的顺利进行,法官们放弃休息,逐户上门,耐心细致地做拆迁户的教育疏导工作,使绝大多数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觉进行了搬迁。对坚持无理要求,拒绝搬迁的“钉子户”,他们依法实施了强制搬迁措施,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     xx区沿江开发的深入,吸引了全国各类企业的入驻。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公正解决经济纠纷,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关键。为此,法院专门制定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意见》、《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着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里的法制环境好,是投资发展的好地方。”从东北来经营的私营业主张老板是这样评价xx区的投资环境的。2003年3月,他投资在xx办了一个加工厂,由于他勤于经营,加工厂越办越红火。但因他碍于情面,不会管理,致使一些拖欠款不能及时追回,企业发展面临困难。在万般无奈之下,他一纸诉状将拖欠款的企业告到了法院。令张老板没有想到的是,法院接到诉状后,马上立案,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到一个月,法院就将拖欠的债务绝大部分追回,包括许多的本地企业。     xx区法院院长时金峰告诉记者,为确保案件审判的公正高效,该院加大了审判方式改革的力度,使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平均结案周期为28天,诉讼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不满意率逐年下

降,法院的社会公信度不断提高。     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区委书记刘捍东这样评价法院:“衡量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好坏,最重要的就是要看这个地区的法制环境,法制环境好,比给企业几项优惠政策更能吸引投资者,在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上,法院功不可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服饰专卖店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4 字

+ 加入清单

服饰专卖店调研报告

调研时间:x年xx月xx日

调研地点:专卖店

调研内容:考察各专卖店(服装店、鞋店、珠宝店等)的空间设计

调研方式:网络考察

调研目的:通过对各种类型的专卖店的观察,并对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增加关于商业空间设计的知识进一步了解并认识到应该注意的问题,在以后的设计中提供借鉴与帮助。

前言:专卖店设计的主要目标是吸引各种类型的过往顾客停下脚步,仔细观望,并吸引他们进店购买。一个专卖店空间设计的成功与否将决定其商品销量与盈利的多少,一个好的专卖店设计有助于维护品牌形象,可以促进商品的销售。

商品千差万别,商店各不相同,不同的消费群体的购买需求也不同,因此在对专卖店进行设计之前,首先必须考虑清楚顾客群的情况。比如童装专卖店的设计应该显得活泼而自由,符合儿童的审美需求;而像珠宝店的设计应尽量高贵、大气,营造一种华丽的空间氛围。

当然,专卖店空间设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把商品最佳的一面展现出来,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结合运用情调、功能性和富于魅力的设计,做到人性化设计。

下面将主要从两方面对专卖店的空间设计进行简单的调查分析(由于条件限制,此次调查还不够完善,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但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通过这几天的调研,我们发现商场店内装修设计都各具特色,风格迥异。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赖以生存的环境开始重新考虑,并由此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特别是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原先简单的室内设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了,现在设计师们要做的不仅是从色彩,材料,总体预算上为人们考虑,而且更要在室内空间使用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作出更符合人们要求的设计。

随着多元性的时代,风格、个性等特别显得突出,有研究的必要。风格和个性看来比较抽象,但仔细想来也并非不可捉摸,例如室内色彩,有的喜欢强烈的色块,有的喜欢淡雅,用线脚纹饰。又例如有的喜欢在照明、光和色方面有更多的表现;有的喜欢作更多的细部装饰。莱迪商场给人一种活泼,欢快的感觉。

专卖店的空间设计要考虑的要素:

专卖店形象设计是品牌展示的灵魂。品牌时代,专卖店是其最重要的代言人之一,专卖店设计的优劣直接影响品牌的传播和产品的销售。一个优秀的专卖店设计除了在视觉上要求整洁、美观以外,还要能够很好的传达给顾客相关的销售信息,能最大限度的使顾客产生购买的欲望和形成购买的行为。专卖店往往具有较明显的特色,其设计也与销售的商品有很大关系,并体现出较强文化内涵。

服装品牌风格,店面的风格:

在进行服装专卖店设计时,根据服装品牌风格、色彩等特征的不同,对卖场环境做出相应的设计,在整体协调的前提下,形成丰富的变化效果。不同款式、不同品牌的服饰有不同的装饰风格,设计时要赋予时装店自己的个性,在顾客心目中突出形象。在装修时要根据不同的服饰种类来选择地板装饰材料和颜色及地板图形设计。比如女装卖场要有女人味,卖场的线条要流畅、纤细,带有柔和气息;而男装则以深沉、粗矿的线条为主,突出阳刚之气;

一、功能性。

我们都很清楚一个专卖店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销售商品,从而取得盈利,对专卖店的设计是为了更好的将商品推销出去,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只有最大限度的利用好有限的空间,将商品以最佳的状态的展现给消费者,才能够获得理想的效果,吸引消费者。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99 字

+ 加入清单

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调研报告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当今时代,是要求人们必须终身学习的时代,创建学习型法院,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出一大批专家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官,对于提升法院形象和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了推动学习型法院的创建,促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实效

和成功,按照两级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部署要求,我院成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法院推进计划,明确学习方向、学习内容,从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方面,在干警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院党组在物资投入上,在时间保证上,在开发利用现代学习手段上,积极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参加司法统一考试和在职高学历教育培训,对已通过司法考试的3名同志给予了物质奖励。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全院人员学历情况分析

1、各类学历人员总数:

硕士研究生:xx名;研究生:xx名;本科:xx名;大专:xx名;中专以下:xx名。

2、大专以上法律专科毕业xx人,占全院人数比例%。

3、全院干警当前学历教育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人数:xx人

(2)培训内容:法律本科学历教育

(3)培训效果:有17人学历得到提高。其中:xx人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xx人获得研究生学历结业证书;xx人获得本科证书;xx人获得最高院本科学历教育证书。

二、采取有效学习形式,搭建学习平台

各庭室结合工作特点和人员状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自学为主,集中为辅,学以致用。

一是以评促学。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析制度,业务庭根据审判实际,对新型、疑难案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讨分析会,剖析争议焦点,分析证据效力,研究法律适用,促进了审判人员相互间的学习交流。

二是以考促学。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政治处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和技能考试。

三是以赛促学,通过组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调动全院干警的学习积极性。

四是以训促学。积极组织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定期组织本院业务骨干进行审判实务专题讲座,切实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是以研促学。把调研与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审判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通过召开调研成果发布会,评选优秀调研成果。上半年,向中院《审判研究》推荐了14篇高质量案例评析和理论研讨文章。提升了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六是选树典型,推广学习经验。我们注重培养、发现和选拔学习典型,积累、总结和推广典型学习经验,以先进标杆的示范作用,带动大家争学、抢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切实推动全院干警执法水平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提高。上半年,我们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选拔出3名个人、2个群体学习典型,并编发了事迹材料,号召全院干警以学习典型为榜样,开展学身边人,做先进事活动。切实提高法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材料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材料案例,全文共 1965 字

+ 加入清单

四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材料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自我局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深入乡村,作民情调研。

一、乡情概况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61个村民小组。末,全乡总人口9924人,其中农业人口9713人。全乡总耕地面积有12496.4亩,其中旱地11601.73亩,水田894.67亩,全乡粮食总产量432.05吨,人均有粮441.2公斤,经济总收入139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1414元。全乡农业生产值完成2145万元。

二、村基本情况

乡村地处乡政府东北边,距乡政府所在地5.2公里、县城23公里,从村委会到国道为土路,交通方便。总人口2869人,其中农业人口2783人,下辖21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16.90平方公里,海拔1830米,年平均气温16.90摄氏度,年降水量1480.50毫米,适合种植玉米、桐油、漆树、核桃等农作物及经济林木。全村有耕地面积2640.20亩,人均耕地面积0.88亩,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村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40名,均为少数民族党员,其中男性-1-34名,女性6人。团支部1个,团员76人。目前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外出务工人员23人。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的帮扶下,该村粮食增产、经济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年总经济收入最高达10000元,最低仅有84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玉米、核桃、漆树等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受气候、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村85%的农户居住在山顶和半山腰一带,不适应种植水稻,养殖业方面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绝大多数村民仅仅依种植几分田地、几棵核桃树、漆树,养几头(只)猪鸡来维持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全国各地贫民百姓得到了实惠,基本生活有所改善,全县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发展迅速。据调查了解,目前,乡村已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1563人,其中老年人219人,学生104人,残疾人296人,贫困老党员 本文来自第一范文网 ,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21人,其他人员944人。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占该村总农业人口的56%。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的社会稳定。

(一)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批享受农村低保户过程中,村委会主要做到了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村委会及时成立由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的工作组,通过调查了解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及时传达省、州、县农村低保有关政策,通报全村农村低保人数及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村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和、细则,村委会加强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本着“本人申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组审定上报、张榜公示、政府审核、民政审批”的农村低保工作方式,认真做好该村农村低保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自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村干部通过办宣传栏、贴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资金发放和管理等讲明讲透,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据了解,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宣传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召开了2次会议,重点动员青年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参加会议人数达1593人次,印发宣传涉农惠农政策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乡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向社会张榜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方可领取农村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乡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到村委会进行集中发放,这样,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关于强化后进村、贫困村整顿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722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强化后进村贫困村整顿调查思考

近几年,我们虽然对全镇的村级组织进行了全面的整顿,取得了一些效果,使大部分村的面貌得到了根本性转变,但还有几个村出现了反弹,出现反复,又成为我镇的后进村、贫困村,对此我们进行了调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后进村、贫困村的班子成员思想观念滞后,缺乏应对变化思想的基础;经济脆弱,缺乏稳定队伍的物质基础;整体素质不高,缺乏为民办事的能力基础;科技水平低,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基础。 二、农村基层党支部与村委会工作配合不协调,各自为政,党支部想大权独揽,自己说了算;村委会想脱离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自行其事,两委时有矛盾发生。 三、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 1、不主动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一些农民党员不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甚至党组织组织活动时找他们参加,他们都不参加,根本没有组织性。 2、不带头履行村民义务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一些党员不带头履行村民义务,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更谈不上在工作中执行,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不支持,有时还抵触,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产生不良影响。 3、在党员责任区和党群共同致富专业区中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些党员虽然参加了党员责任区和党群共同致富专业区活动,有的还担任区长,但他们根本就不发挥作用,有的还得群众带,担任区长也不主动开展工作,推一把,动一动,不能很好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把自己混同群众,个别党员还不如群众。一些党员思想觉悟比较低,把自己混同群众,只管住自己,不想为群众做事,有的个别党员甚至还不如群众,使群众对党员没有好的认象,对党组织不信任。 四、一些农村党支部工作软弱,领导干部素质低,不经常开展活动,使党组织失去吸引力和凝聚力。 五、村党支部书记班长作用发挥的不好,不能以身作则,带领班子成员为群众办实事。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没有战斗力 一是能力弱。主要是村班子成员特别是村支部书记素质能力不高,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市场经济意识差,工作方法简单生硬,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村级事务管理。二是怕困难。有些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愿干事情,望水兴叹,看山发愁,或是怨上级不支持,或是怪群众不听话,得过且过。三是班子不团结。班子成员之间、两委之间不团结,工作互相推诿、各自为战,好事抢着干,遇到困难互相推。四是收缴提留力度不够,造成村里资金周转困难。 二、村干部市场经济意识差,没有带领群众致富的好路子。后进村、贫困村的领导干部,大都没有自己的致富项目,更谈不上带领群众致富了。有的村干部虽然有带领大伙致富的愿望,但思路窄、办法少,找不准发展经济的路子,效果不明显。 三、家底穷。有的村自然条件差,集体经济空虚;后进村和贫困村都有的共同点是债务大,其主要原因是:82年连产承包时集体陈旧债务和办工业经营不善造成的债务还没有还清;群众欠集体的提留等款项造成集体资金周转困难;多年集体替群众垫付的生产费用和三提五统没有收回以及垫付款项所产生的利息;经营管理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亏损;超前建设造成集体经济紧张;铺张浪费、不合理开支造成资金流失。 四、党员作用发挥的差,不带头履行村民义务。党支部不注重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不经常组织党员开展活动,使党员感不到组织的温暖,不向组织靠拢,自身也不能很好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宗族矛盾大,闹派性。少数人操纵宗族、派性势力,与班子对着干,工作难开展。还有的班子受宗族、派性的影响,形不成合力。 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基层党支部的班子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要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作为重中之重,使其能够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破除“论资排辈”等思想观念,要把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和致富的优秀党员,选进党支部领导班子,“挑大梁”。对本村确无合适人选的,采取“下派、挂职、回返”等形式,从外部注入新鲜血液。(我们在处理庆丰、郜家店村班子时,由于当时选不出党支部书记,镇里下派了武装部长和组织委员到该任党支部书记,效果很好。)二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养,使他们有一定的理论素养、较高的政策水平、很强的群众观念、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做好工作的真本领。三是按照“五个好”村党支部的标准,严格考核党支部的整体工作,使村党支部真正成为村里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2、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改变家乡面貌的志气。要彻底解决思想上的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对后进村、贫困村的班子不要急于在组织上“动手术”,要坚持“多换思想少换人,先换思想后换人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因村因人施教。对奉献意识差的干部,注重培养宗旨观念,教育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看山山穷、看水水恶、不思进取的村干部,注重培养艰苦创业精神,引导他们树立敢闯敢试、敢干、百折不挠的决心;对缺乏致富本领的村干部,注重提高他们的致富技能,帮助他们增强带领群众致富的信心。组织后进、贫困的村干部到先进的地区参观学习,解放思想,开阔思路,转变观念,增长才干。 3、实施引路工程,帮助后进、贫困村解决根本问题。根据后进、贫困村的经济状况、自然资源、现有优势和开发潜力,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找路子、定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找到适合本村经济发展的好路子。 4、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一是加强农民党员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文化理论水平。通过上党课、党小组活动、农业技术培训等方式对党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市场经济知识、科技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带领农民发展经济的本领。二是加强党性教育。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加强党性修养,尤其要树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

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党性观念,使党员时刻站在时代的最前沿,成为各项工作的领头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加强村屯综合整治,打击~势力,优化班子的工作环境。对社会治安差,宗族派性严重,村班子无法开展工作的村,派司法人员和干警进行综合整治,一手抓普法宣传教育,一手抓打击违法犯罪,特别是那些横行乡里,同村干部对着干的恶势力,坚决依法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体育局三严三实调研报告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36 字

+ 加入清单

体育局三严三实调研报告范文2019

根据省、市委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部署,按照全市专题教育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市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学习,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在全局切实掀起“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热潮,现将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组织领导,加强学习

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专题教育,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将学习“三严三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体育局专题教育方案》。从5月初专题教育启动以来,分别召开了党组研讨会议和专题教育党课,共组织集中学习5次,传达和学习了提出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全面学习、深刻把握、准确理解,真正在工作、生活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确保党员干部领会深刻内涵,以"三严三实"为准绳,转变作风,推进此次专题教育深入开展。

二、精心部署,广泛宣传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并充分运用文件通知、电子屏和体育信息网等宣传媒介,宣传学习重要讲话和专题教育精神,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在全局掀起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之风。同时,局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相互取长补短。利用周一学习日,组织机关全体和下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三严三实”主要内容,集体观看中央党校授课视频,并组织了讨论交流。

三、深入基层,蹲点调研

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关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的要求,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确定了基层工作联系点,并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走访调研。在调研走访过程中,与基层教练、职工和健身群众就行了广泛沟通交流,围绕“提高竞技体育成绩、发展群众体育运动、提升体育产业、助力申办冬奥”等几个方面,听取他们对我市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基层体育工作的一手资料。为使蹲点调研不流于形式,党委办为每位班子成员建立了蹲点调研台账,并对每次蹲点调研进行了认真记录,对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分类整理。

四、结合专题教育,抓好整改落实

体育局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去年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深入延展,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机制,对活动期间查找的20项整改任务逐条落实解决,各相关领导、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对号入座,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追踪考核,截止目前,20项整改任务已全部落实,并上报市活动办审核。二是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制度,结合体育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共计21项,完善了《体育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体育局财务报销暂行规定》、《体育局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以及考勤、用餐、值班、公务接待等制度,将整改结果制度化、长效化。三是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活动期间发现查找的问题,确定了“让群众满意为目标,一手抓作风建设,一手抓整改落实,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就整治会风文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依法行政等各方面专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成立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导检查。四是公开整改情况,公开班子和个人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在单位网站上发布,在本局办公区醒目位置张贴,送达群众代表代表,设置单位和督导组的电子邮箱、意见箱,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及时公开对新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提出完成时限,接受群众评价。

五、强化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领导带头贯彻落实。局党组书记马维山就学习贯彻"三严三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带头亲自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积极开展对照检查;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开展自学,记笔记、写心得、查问题、抓整改,互相开展学习交流。

二是从严要求贯彻落实。对做好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将"三严三实"列入年度学习计划,贯穿全年。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把"三严三实"迅速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

三是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讲话精神,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改进措施,卓有成效地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当前我市正处于申办冬奥会的关键时期,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对体育工作十分关注,我局将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借助申办冬奥会的有利时机,加大以普及冰雪运动为主题的全民健身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措施,深化训练体制改革,逐步改善训练条件,提升竞技体育成绩。积极谋划全市体育场馆建设,推动五一广场改造工程早日开工,配合市委市政府早日启动体育中心项目建设,解决我市体育场馆不足的现状。充分发挥区位和环境资源优势,紧抓历史机遇,促进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

目前体育局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已经全面展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为实现我市体育事业跨越赶超,助力冬奥会申办成功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和坚实的组织保证!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温岭法院协助调解员制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957 字

+ 加入清单

温岭法院协助调解员制度调研报告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项长期而巨大的社会工程中,人民法院担负着通过司法过程和结果化解社会矛盾和弥合社会冲突的责任。如何化解法院所处理的社会矛盾,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是一项重大而疑难的现实课题。温岭法院面对当地经济发达,辖区人口众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以及由此带来的诉讼压力,积极探索,结合工作实际,借助社会力量,在全院范围内建立起协助调解员制度,并初显成效。本文通过统计相关数据等方法,对建立该制度的原因、实践运作、完善发展等问题深入调研,希望能为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帮助。

一、原因分析

1、现实困境

宏观层面,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各种观念、利益、矛盾的碰撞和冲突较为激烈,各种矛盾和纠纷不断涌入法院,司法成为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聚焦点。司法权能的局限性,决定司法无法尽善尽美地解决所有社会纠纷和矛盾。社会公众对司法寄予厚望,往往把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或者唯一的选择。社会公众关心司法公正,但对司法活动及其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并不真正了解,有时对诉讼盲目崇拜,希望法院扮演“包青天”,随时主动出击深入群众查明真相。公众对司法的期盼与裁判结果经常存在差距,“当事人对法律的程序公正和形式合理性难以完全理解,当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时,往往坚信法院不公,于是不断申诉、集体上访、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等也就成为他们与法院进行抗争的惯用方式。”与此同时,司法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摒弃了我国优良的司法传统,强调“一步到庭”,强调当事人举证,强调坐堂办案,从而与民众越来越远;以及一些社会比较敏感的案件审判中存在着法理与情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习惯、法律与政策、现代司法理念与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经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客观上加剧了法院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基层民主进程的推进与传统司法的改革步伐并不一致,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并削弱。

微观层面,XX年来温岭法院平均每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约6500件,民商线审判人员每年办结案件250多件,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与此同时,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律文书送达难,诉讼当事人寻找难,案件事实真相发现难,矛盾纠纷协调难,裁判结果当事人接受难。群众打官司不知怎样举证,如何应诉。更深层次的是法院与民众之间的距离日渐疏远,案件上诉、申诉率高,信访、上访缠诉不断。

司法在现实困境中需要积极求变,为避免基层司法实践中遭遇尴尬,让更多矛盾纠纷能及时、快捷、便利地得到化解,进一步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温岭法院于XX年开始聘请人民调解员为法庭的协助调解员,协助法庭开展调解工作的设想,并分别于XX年、XX年在箬横法庭和新河法庭进行试点。经过试行,两个法庭的调解撤诉率提高了15个百分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提高的基础上,该院于XX年底开始在全院六个法庭推广协助调解员制度。

2、传统继承

在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调整机制中,我国创造的人民调解制度,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为维护社会秩序、增进人民团结、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被世界各国誉之为“东方经验”,其核心就是发挥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自治的力量,调解纠纷,解决矛盾,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人民法院强调审判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建设的同时,忽略了社会力量协助配合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只是坐堂办案,不深入基层工作。而协助调解员制度是对“东方经验”的新的创造,它并不是仅仅局限于人民调解上,而是积极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诉讼调解,协助执行、送达法律文书、息诉服判等工作。在如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协助调解员制度有着广阔的前景。党的xx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实践与探索

1、运作情况

①从协助调解员情况分析,一是协助调解员的选任,协助调解员分固定与不固定,不固定的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确定后邀请参加或由法庭通知参加,固定的协助调解员一般从具有较高社会威望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优秀的人民调解员中选任,并根据各法庭所辖区内经济发展情况不同,侧重点有所不同,如农业、渔业区的箬横、新河、松门、石陈法庭,一般都选择村干部,工贸区的大溪、泽国法庭一般在行业协会里选任协助调解员(包括具有村干部身份的会员),再由法庭商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确定,共计聘请了153名协助调解员,并颁发了证书。二是明确协助调解员是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之间的联络者,是法庭开展诉讼调解的参谋者和具体调解过程中的协助者。具体职责主要是:协助调解、执行、送达法律文书等。XX年至今,全院共计邀请协助调解员1066人次参与审理案件928件,其中调解752件、撤诉66件。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