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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用具什么意思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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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门器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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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及其相关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1、甲方拟向乙方购买压缩空气系统设备,设备名称、品牌、厂家、产地、规格、型号、单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空压机采购技术协议二》。

2、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内容、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条价格

1、设备的总价格:______________

2、上述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设备款、包装费、运输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及技术服务费、保险费和税金等全部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3、此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即使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均不得对此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1、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金额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整,乙方在收到货款后次日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图纸及资料。

2、发货款:乙方全部货物生产完毕、完成出厂前检验并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金额40%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发货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发货款后,应立即将货物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

3、验收款:自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金额35%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整。

4、质保金:______________剩余合同总价款金额5%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设备质保金,在保修期满一年,若设备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则甲方在设备保修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无息支付。

第四条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

1、乙方所销售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与本合同项下产品质量相关的国家标准有更新的,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与本合同项下产品质量相关的国家标准发生变化,则以国家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若乙方所销售设备与国家标准及规范不符合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所销售的设备应符合并达到甲方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设备的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技术协议》。

第五条包装

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2、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4、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六条交货

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设备在支付预付款后______日内运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如发货款延期支付交货期顺延。如遇不可抗力,交货期限自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日起相应顺延。

2、甲方指定收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内。

第七条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1、设备在途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前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本合同中的设备交付是指乙方将甲方所采购的设备运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视作已经交付。

2、因设备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设备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风险的转移,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4、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验收

1、甲方在收到分批发运的货物后______日内组织开箱验收。甲方开箱验收前5日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派遣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验收,双方确认签字。如果乙方未能按期到达,甲方有权自行组织开箱验收。

2、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或其他书面文件以确定设备是否验收合格。

3、如双方认可设备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设备性能,双方仍应签署验货合格证书或其他书面文件,但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4、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安装调试机器正常运作之日起半个月内进行设备质量验收。

6、验收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完整与所供设备相符合的准确地设备维护资料,包括机械、电气使用说明书、备品备件资料。

第九条安装调试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图及电力需求资料,以供甲方提前预制设备基础和配电。甲方动力配电接至设备控制柜处。甲方做好电,气,除尘设备等的准备后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工程师在甲方工厂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至机器正常生产、操作人员熟练操作为止。

第十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并且设备在发运时,应符合规定的质量和要求。

2、本合同项下设备的保质期均为自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设备且该设备经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或全部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

3、在保质期内如果甲方通知乙方货物出现损坏,特别是由于原材料质量,生产人员或设计上的失误造成设备或部件不能使用,或使用效果受到严重影响以至故障,乙方须维修或更换损坏部分。损坏部分由甲方妥善包装并投运输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如因为消除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设备缺陷或更换有问题的设备而致使工厂中断运行,机械保证期将顺延。在保修期内,若设备发生故障不能生产,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如电话诊断不能解决问题,乙方在48小时内派出人员前往工厂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若经乙方三次维修,设备仍不能投入生产,则甲方有权将设备退还乙方,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若设备损坏或零配件损坏是由于甲方操作不当所致,则有关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5、在机器的使用寿命期间,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易损元件或购货渠道以及维修服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金额的5%。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十日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三十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而解除的,乙方应全额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相关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视作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第3款的相关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若因乙方未能及时交货、安装、调试、维修、调换设备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

6、在保修期内,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前来维修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一万元,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7、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该维修费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应支付。

8、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履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而设,不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甲乙双方均同意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6、附件一《技术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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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买卖合同担保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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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__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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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销售协议书凭卖方样品买卖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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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自行生产的产品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产品及其价格数量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运输方法等)。

4.运输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险: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第四条验收

乙方收到产品应立即核对规格、数量、外包装等情况,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并在收货后二天内告知甲方以便及时协商解决。

第五条货款支付

1.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运杂费、包装费或其它费用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

2.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包装费或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当天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诉讼解决。诉讼发生的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其它事项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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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买卖不破租赁原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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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曾先生在选购了一套二手房时,被前业主告知该房产已经有人承租,租期尚有九个多月才到期,曾先生以为购买了房屋后就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搬离,于是于前业主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在与承租人交涉限期搬离的过程中,承租人提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要求继续承租,并指责前业主和曾先生没有尊重其 “优先购买权”,其有权主张曾先生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这是在转让已经租赁的房产过程中普遍存在遍的问题,承租人所提出的“买卖不破租赁”是一项专业法律术语,具体解释为租赁房屋发生转移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买卖而受影响,买受人仍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此时租赁权的效力大于买卖双方的转让效力,只有当租赁期限到期时,买受人方才可以行使完整所有权。

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而承租人提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由此可见,在该案例中,承租人提出要求继续租赁的要求是合法的,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曾先生无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搬离,但是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因为,曾先生在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了收益权。另外,如果前业主确实没有通知过承租人该房屋要出售或者承租人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愿意购买该房屋的话,承租人确实有权主张该买卖关系无效。建议二手房买受人应当在购房前充分了解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如果出租,租赁期限是否快到期,避免影响自己的购房用途或自己的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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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鲜奶蛋糕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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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水稻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水稻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水稻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水稻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水稻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水稻,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水稻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水稻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水稻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水稻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__________元1公斤;化肥__________元1袋;农药__________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买受人

买受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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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旧车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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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_____》、《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_____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2、车牌号码:

3、厂牌型号:

第二条:_____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_____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买方承担。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_____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买方。

2、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买方交付_____及相关凭证。

3、在_____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_____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_____。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_____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_____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_____,买方应了解、确认_____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_____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_____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_____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_____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_____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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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外货物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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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_________。

二、数量:

_________吨。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1.密度:_________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3.含水: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四、价格:

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_______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_________年第1季度_________吨;第2季度_________吨;第3季度_________吨;第4季度_________吨。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

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

_________。

八、付款条件:

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1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1.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1)发票_________份;

(2)清洁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2.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_________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_________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2.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3.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1.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2.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3.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4.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_________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_________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_________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5.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6.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1.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2.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3.买方在本条1.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4.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5.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6.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1.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1)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2)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3)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2.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3.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1)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2)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3)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4.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5.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1.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1.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2.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3.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4.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1.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2.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1.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2.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3.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_,由_________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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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电线电缆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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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2.质量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3C认证、青岛备案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详见第一条。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6.2条为准。

2.计量单位和方法: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为: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包装必须保证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 。包装材料由乙 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8 日起至 20xx 年12月 31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电线的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日内,电缆为20日内。

2.运输方式:方负责,卸货费用由

3.保险:

4.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应在7日内提出异议。

3程及消防工程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4.甲方指定验收人为),除该指定收货人外,其他人员签认的单据不具有签收的效力。

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暂定总价: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税费、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2.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3.货款支付采用下列方式:

货款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20%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已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赔偿甲方受到的各项损失后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则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价格保持不变。

4.货款支付方式: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2.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货物质保期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3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合理收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退货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2.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 3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6.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5_日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青岛仲裁委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协议。

4.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7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如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7.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8.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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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旧车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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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号牌号码:____;厂牌型号: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发动机号:____;车架号: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至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行使公里数: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况:____.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元;大写:____.买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 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7.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____.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1.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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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私有住宅买卖合同联层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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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约风格住宅买卖合同书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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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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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固定:联系电话:固定:

手机:手机: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编:邮编:

居间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鉴于: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买卖合同》。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居间服务内容及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居间人;

居间是指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机会和媒介服务,甲乙双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居间行为完成,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

甲、乙双方□同意□不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协助办理权证代理人,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拿到新房产证,甲方拿到全部房款之日止。

2、如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甲乙方共同或者单独提前解除己方对丙方的委托协助办理权证的,委托期限自丙方收到解除委托的通知时终止;

丙方仍可代理未解除委托一方从事委托事项。

解除委托方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3、甲、乙方共同或者单独提前解除《买卖合同》的,本合同同时解除。

但甲乙双方仍应依照合同/协议约定向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二条标的房产成交价格

甲、乙、丙三方确认,标的房产成交价格为元,成交价格包括房价款以及装修补偿等其他费用。

第三条 佣金及支付

基于丙方成功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

标准如下:

1、佣金:

2、 甲方:总房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

3、 乙方:总房款的________%;

计________元;

4、协助办理权证过户的服务费:

5、 甲方:元;

6、 乙方:元;

7、其他咨询代办费用:元。

8、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上述费用。

第四条税费承担及缴纳方法

甲乙双方知悉存量房买卖需要缴纳相关税费的项目及计算方法,并同意由丙方代收代缴;

税费的承担方应在产权登记转移前向丙方将己方应承担的税费足额交付丙方。

甲乙任意一方解除《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丙方应在资金监管银行退还交易结算资金时,向原缴纳方退还应退税费。

第五条 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的经纪活动;

2. 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丙方支付各项费用;

3.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4、委托丙方代办过户的,应向丙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并交付、等相关证件。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的经纪活动;

2. 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丙方支付各项费用;

3.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4、委托丙方代办过户的,应向丙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并交付等相关证件。

丙方责任

1.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行政措施等,不得违反上述规定违法从事居间活动;

2.丙方不得为了自身利益仿造公证书等签订合同及过户的文件;

3.丙方就房屋交易程序及过程、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双方提供咨询服务;

4. 根据甲乙双方委托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的服务;

5.根据甲乙双方委托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的房屋交付手续;

6.除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甲方的费用;

7. 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方提供政策及法律咨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延迟付款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约定费用的,应按日向丙方支付延迟支付金额0.05%的违约金;

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基于标的房产买卖与甲乙双方或一方签署的一切协议/合同的约定义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责任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违反配合义务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配合义务,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违反配合义务的过错方应向本协议另外两方承担赔偿责任。

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乙方双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害的,应向受到损害一方的支付赔偿金。

2.在委托代办事项中,丙方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3.如果丙方对甲方有付款义务,但由于丙方原因造成延迟的,则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的百分之零点零五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

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另外两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解除

经三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三方均认可,三方之间所签署的所有有关合同/协议,在涉及需要告知其他一方时,须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并通过挂号信或专递信函的方式做出,具体通知日期以挂号信寄出日期为准,本埠挂号信件以挂号信发出后3日视为送达,外埠以发出后7日视为送达,本埠专递信函以发后2日内视为送达。

若三方之任何一方签署合同时没有提供通邮地址或所提供的通邮地址有误、或通邮地址变更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挂号信件/专递信函延迟或不能送达的,所导致的违约责任或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纪人:

经纪人证书号: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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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车辆买卖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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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求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序号产 品 名 称规 格 型 号数量单价小计 1 2 3 4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需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____区域内客户,则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合计元给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合计元给甲方。

2、 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________年内包换。 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________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 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甲方:乙方: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 同 章:合 同 章: 签 订 人:签 订 人:____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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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蔬菜普通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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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签订地点:

买方: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蔬菜的基本情况

编号

品种

规格

产地

商标

数量

交货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价格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执行:

价格按交货日同品种蔬菜市场价格上浮%执行。

双方约定价格:元/公斤。

2.价格不得低于保护价元/公斤。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定金元;卖方交货后,买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买方付款后,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买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方式:。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卖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元由方承担。

3.买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指定地点提货。

4.其他方式:。

第五条质量标准

□有机食品标准□绿色食品标准□无公害食品标准□重庆市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约定标准。

第六条验收

1.买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卖方。

2.买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卖方无异议的,买方可予以销毁。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3.其他验收内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交付的蔬菜不符合第一、五条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补足数量、换货或退货;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2.一方迟延交货或支付货款的,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买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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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手房屋买卖协议楼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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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地下室、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给甲方定金,元,_________________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__________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

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通过转帐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每次收到款项后____日内甲方应当开具收据给乙方。如甲方____日内未开具体要求收据的,则乙方凭其持有的银行开出的转帐凭证或者存入凭证作为付款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_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__________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

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除本条

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__________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个月时,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则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其他已经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确定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条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为本合同项下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其有完全的权利处分该房屋并完全有权签署本房屋转让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2、本合同项下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抵押、共有人反对等情况。

3、甲方保证没有与任何

第三人签署转让房屋的合同,并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办理有关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及时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不得无故拖延。甲方在前没有办妥过户手续的,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依法申请办法强制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二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应缴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一切与该房屋相关的费用。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钥匙,双方共同清查确认电、水、煤气等度数。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入户手续。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的更名手续。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押金等相关收据。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附属设施的设备及保修卡。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管辖。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_______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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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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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卖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

证件类型: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 号码: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 ,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 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商品房项目暂定名为: 联发·龙洲湾1号四期 。

本商品房项目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证书为: 渝(20__)巴南区不动产权第号 对应土地面积分别为: 60058 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 2069年6月20日,商业至2059年6月20日 。

第二条本商品房销售依据

甲方销售的商品房为下列第(2)项:

1、现房。《房地产权证》号: 。

2、预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 。

第三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一)本商品房座落为: 办理中 。

(二)本商品房所在幢的楼层共计:层(是指本幢楼按规定应该计算层数的所有层数)。本商品房所在楼层物理层为第 X层(指从本商品房所在幢最底层开始计算 的楼层)。本商品房所在楼层名义层为 X (指标识楼层,一般为规划部门或公安机关确定的楼层);

(三)本商品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四)本商品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五)本商品房户型为:其他。

(六)本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属于

本商品房用途为非住宅,属于商服用房

(七)关于本商品房层高、净高的约定:

1、 满足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 ;

2、 x ;

3、 x 。

(本合同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本商品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本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见附件二。

第四条购房价款

(一)本商品房为清水房,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

(二)本商品房为装修房,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 。

(二)乙方按下列第1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元整(大写 )。

(1) x ;

(2) x ;

2、分期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x 元整(大写:)。

(1)第一期: x ;

(2)第二期: x ;

(3)第三期: x ;

(4) x ;

3、按揭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x 元整(大写: )。

(1) x ;

(2) x ;

(3) x ;

(三)办理按揭贷款违约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按照乙方已付房价款0.01%赔偿乙方。

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双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执行。

3、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作为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并按下列约定处理:

1、合同约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合同约定房屋总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甲方返还乙方,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第七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一)本商品房交房期限

1、属现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在 全部房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天内,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预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 20__年12月31日 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已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据实延期交房。

(二)本商品房交付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取得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2)本商品房为装修房的,装修质量应符合本合同关于装修方面的约定(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3) x 。

第八条交房手续的办理

1、甲方应于确定交房日的七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做好办理交付手续的准备。双方进行正式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验收交接后,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单。甲方还需提供《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房的,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交付,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及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包括按揭贷款及面积差异退补款)、付清政府部门规定的费用(包括大修基金、税费)、且无银行按揭欠款,方可进行房屋交接。在此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如系此原因乙方未能按时接房,视同甲方已完成交房义务,责任同上款。

(3) x 。

第九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遭遇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3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3的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x 。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该比率不大于第九条1款(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与本条第1款(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应付款的百分之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该比率应不大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x 。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1、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商品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本商品房涉及抵押的,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执行)。如因甲方隐瞒上述情况,导致乙方不能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0.01%。

2、甲方关于本商品房抵押情况的声明为下列第2项:

(1)本商品房已经设定抵押权,并已经抵押权人: x

书面同意对外销售,书面证明见附件五。

(2)本商品房没有设定抵押权。

甲方如隐瞒本商品房已设定抵押的情况,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 x %。

第十二条关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1、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本商品房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1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3、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1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4、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关于办理预告登记的约定

1、乙方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双方不同意办理预购商品预告登记。双方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乙方可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甲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x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x %的违约金。

2、乙方为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x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x %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办理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甲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甲方规划变更、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或使用环境的,甲方

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乙方:

(1)该商品房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该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

(2) x 。

(3) x 。

(二)乙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X%的违约金。

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就变更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三)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X%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该商品房系装修房的,装修标准还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甲方按附件三约定修复或更改。

3、 x 。

第十七条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约定。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 616.7 ㎡,具体位置为:规划24#楼第1层至第2层(平层2套)(含位于1层及屋顶层的专属梯)。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基础设施

(1) 于 20__年12月31日 前通水;

(2) 于 20__年12月31日 前通电;

(3) 于 —— 前通气;

(4) x ;

如果在约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允许甲方在90日内予以整改;如在该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则甲方应当自90日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达到使用条件之日止,按每项每日1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在此期间甲方已提供了临时用水、用电等措施的,则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因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达到使用条件的期限据实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在约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或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不同意开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本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本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所有,楼宇的命名权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如乙方随意改变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用途,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本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中的已付房价款,是指购房者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如系按揭购房的,应包括已向甲方支付的银行按揭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房地产登记机构、 x 各一份。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于:重庆联发龙洲湾1号项目销售中心 签于:重庆联发龙洲湾1号项目销售中心

附件一:房屋分层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共用部位及设施说明

1、共用部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划》GB/T17986.1—20__和《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分摊面积测算;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附件三: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附件四:房屋装修标准说明

地面:金刚砂地坪,车位线,车道标线

墙面:白色涂料

顶棚:黑色涂料

照明:应急照明和普通照明结合

附件五:合同补充协议

特别提示

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作为《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对其中相对重要的条款,已采用加粗字体、加下划线等方式特别提醒乙方注意,且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做了合理说明,乙方充分理解并接受。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所称的商品房、房屋、房、物业等如无特别注明,则均指乙方所购买的机动车停车位。

第一条 关于项目名称

本商品房项目:暂定名 联发龙洲湾1号四期

第二条 对房屋基本情况的补充约定

1、乙方确认,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已经实地对该小区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状况等作了了解,并对合同标的物有了相当的认识和判断,乙方基于自身独立的认识和判断签订合同。

2、乙方除承担合同约定的所购商品房价款外,有关该商品房及该商品房交易相关的费用和税收(如:电话开户费、网络接入开通费、光纤开通费、公证费、合同印花税、契税、土地登记费、房产登记费、工本费、权证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办理户口、交房时物业公司收取的相关费用等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悉所购买商品房以及周边区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环境、线网架设、市政配套设施等现状情况,对购买此商品房无任何异议,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不应以环境、噪声、异味、线网架设干扰,以及交付使用与销售介绍及合同不一致为由向甲方主张索赔。

4、乙方确认,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已对所购买商品房的通风采光、户型、房屋外立面构造、房屋性质等情况作了全部的了解并已有充分预知,乙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不以前述任何情形为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的索赔或提出任何其他权利要求。

第三条 声明、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甲方已依法向乙方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限购贷款政策及实施细则等依法应向房屋乙方出示的全部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含所有附件及本补充协议)、《前期物业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小区不利因素公示》等,并按乙方要求做了合理说明,乙方已清楚且无异议。同时,甲方还在售楼处公示公共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说明、项目红线内外情况说明等文件,并在乙方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向乙方进行了提示,对此乙方予以确认且无异议。

2、 乙方声明,其在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已认真阅读了合同及附件、本补充协议等全部内容,乙方明确理解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知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双方确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内容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乙方责任、排除乙方权利内容的情况,双方应予遵守,乙方承诺不得以此为由对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提出异议或要求解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或宣告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的条款无效。

4、乙方已现场了解该房屋所处建筑建设现状、工程进度及房屋相邻建筑、设备设施情况及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清楚该房屋所在整个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并对该房屋目前的物理情况、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认可。

5、乙方确认:对于合同的订立以及对于所购商品房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乙方已充分知悉且不持异议。

6、乙方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财产、经营情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因市场变化而贬值或升值等均属于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以上述情形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一方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7、 对于本商品房能否保值或增值,甲方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乙方购买该商品房时已知悉并充分考虑了市场不确定因素及其影响。

8、本项目内各商业物业的具体经营范围和投入使用时间,最终由相关业主或经营者确定,甲方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第四条 关于该车位的用途及内部装修改造的特别约定

1、乙方所购车位只能用于停泊车辆,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增建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改变车位的用途和状况。

2、乙方不得对车位进行装修和改造,不得对车位作任何添附和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围挡、封闭、割断等),以免影响建筑承重结构或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该车位及其相关设施、配件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其责任及维修均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所购车位已系现房销售的,乙方在购买车位前,应自行至现场查看拟购车位的实际位置,乙方签约的,即表明其对所购车位结构、平面及空间布局均予以认可,并同意使用过程中出现墙面龟裂、潮湿等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停车场限高,车辆宽度及长度不超过车位划线的长度和宽度,以及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车位面积。业主购买车位前,业主已对车位具体尺寸、大小、位置、临近位置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对车位的影响等,已充分了解并予以接受。

4、乙方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停放的车辆内不得留置人员或动物,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或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5、乙方应将拟停放于车位的车辆号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保险单等报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如欲变更,则应提前三天报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拒绝车辆号码未经备案的车辆停放于本车位。

6、乙方应合理使用本车位,并保持本车位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乙方应爱护本车位内外的所有设施、设备。否则,乙方应承担因违反前述义务而产生的损失和责任。

7、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存放物品、现金等保管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或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并不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8、车位若为甲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的人防工程的,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的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车位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由甲方使用管理,收益归甲方所有。和平时期甲方对人防工程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发生战争或其他紧急状况时政府有权征用。

第五条 关于按揭付款

1、乙方作为本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银行按揭贷款是乙方的主要义务。除因甲方

原因外,乙方应确保在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取得银行贷款。若非甲方原因,贷款银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发放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鉴于按揭银行存在拒绝发放贷款但不向甲方或乙方出具书面理由或书面通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此一致确认: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乙方申请的按揭贷款未全额到达甲方账户的,乙方应自甲方寄发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通过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按揭款项。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不需通知乙方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在此情形下乙方应按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余款由乙方自行到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天内签署按揭合同并办理完毕所有按揭贷款手续,在签署按揭合同时按银行要求提供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资料清单乙方已于认购该商品房时收悉);若乙方未按期签署按揭合同或未按期提供按揭所需资料,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上述拟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需通知乙方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承担总房款10%的违约金及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不足扣除的,由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有剩余的,留存于甲方处,由乙方自行到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4、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1项中“甲方原因”是指在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前或签署合同时,因甲方故意导致乙方所购房屋的项目(楼盘)无任何银行表示愿意向乙方提供购房贷款,或者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乙方办理购房贷款。

5、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2项中“乙方原因”是指乙方拒绝或延迟办理按揭手续、不符合贷款条件、未提供办理按揭贷款所需全部资料或未签署办理按揭贷款的全部文件等可归结于乙方的原因导致银行未批准或未全额批准乙方贷款,因国家贷款政策的调整导致乙方不符合贷款条件或者不能按申请额度全额获得贷款的,属于乙方原因。

6、因按揭银行关于贷款事宜可能并不以书面方式直接通知乙方,因此,甲乙双方确认,合同所约定的“按揭银行书面通知”修订为“甲方书面通知”。

7、甲方为乙方提供指定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房屋属预售阶段的,若乙方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按揭以支付购房款,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8、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对房贷政策作了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银行贷款条件要求选择了按揭付款方式,但银行可能会因政策和贷款要求提高降低乙方贷款额度或拒绝贷款,乙方已知悉此可能性并能预见。乙方承诺如因任何非甲方原因导致银行批准的按揭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均知悉,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导致银行降低贷款额度或拒绝贷款,不属于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3项“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

9、乙方以贷款方式付款的,鉴于乙方在申请按揭贷款时,贷款银行是以甲方为乙方承担阶段性连带还款担保责任为前提的,故乙方承诺:如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乙方应自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之日5日内向甲方全额偿还代偿款项,并从甲方代其还款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归还银行扣划全部款项之日止,每日按甲方代其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偿还上述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收回房屋。甲方解除合同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购商品房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合同解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已交购房款(含按揭贷款部分),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偿款项、违约金和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则由乙方自行至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如因乙方出现逾期偿还按揭贷款本息达到按揭合同规定的解约条件,或乙方有按揭合同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代乙方偿还全部未清偿之贷款余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费用)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发生上述情况时,若乙方已经入住该商品房的,乙方应将房屋恢复原状,甲方不补偿装修费用,且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30日内交回该商品房,逾期未交回的,除承担总房款10%的违约金外,还须自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按日支付人民币300元的房屋使用费。

若甲方解除本合同时,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已在办理中,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撤回办理该房屋权属证书的手续,并办理完成其他一切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恢复房屋的可售状态,并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按前述期限内配合甲方办理合同解除的相关手续、注销登记等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乙方还应按总房价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延期办理解除手续的违约金。

10、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任何一笔购房款项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收到全部购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房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等),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包含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损失。

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最后交房期限将所购商品房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因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购房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或者/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后,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所购商品房相关移交手续。

第六条 关于付款日

1、乙方以现金支付房款的,在甲方收到现金之日为付款日;

2、乙方以银行汇付方式支付房款的,以汇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3、乙方以银行票据(汇票、本票、支票)方式支付房款的,银行票据所载款项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4、乙方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贷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5、乙方以外汇方式支付房款的,以外汇足额结汇到甲方人民币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乙方超出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即构成逾期,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支付房价款而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关于购房价款及票据开具

1、本合同第四条“购房价款”所称总成交金额均为含增值税的总成交额。

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及本补充协议关于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进行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房价款时,开具购房收据,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办理手续时,结合房屋实测面积补差情况,乙方结清房款,甲方一次性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

第八条 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甲方可以据实延期交房,不可抗力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更变或政府专业部门、机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

2、受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控制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安装延迟或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的;

3、施工中因异常恶劣天气影响、发现文物古迹、传染病大规模爆发和流行影响施工进度且甲方出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的。

4、因执行合同签署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5、非甲方原因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建安延误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6、政府行为(如戒严、规划调整、市政配套延迟等)、群众集会或重大活动(如重大国际国内会议、国家庆典、体育盛会、中高考)期间的管制措施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第九条 关于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乙方知悉其所购买的机动车停车位采用按个计价的方式,有关停车位面积差异方位及处理方式不适用主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交付的车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乙方不应以存在面积差异为由提出退房请求,否则即视为违约。

第十条、乙方可拒绝办理交房手续之“正当理由”是指:

1、该商品房不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

2、甲方拒绝出示《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或出示不齐全的。

除前述正当理由外,乙方以其它任何理由和原因未按期履行接房义务的,自本合同或甲方书面交付通知(以最早的时间为准)确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已交付,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自交付通知书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该商品房的保修期,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财产风险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它杂费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期办理接房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关于交房手续办理

1、如商品房在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同意以甲方通知的交付日为交房日期,如乙方未按交房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办理有关手续,则视为乙方同意该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并已实际交付乙方。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房屋保修期也从当日起计算,物业服务费亦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前,应当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应付房价款(包括按揭贷款)、违约金(如有)、办理完毕面积差异结算手续、付清委托甲方代缴的专项维修资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的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等所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推迟将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乙方直至乙方按前述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自甲方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他费用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期限之后才付清全部房价款房价(包括按揭贷款)、违约金(如有)、办理完毕面积差异结算手续、付清委托甲方代缴的专项维修资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的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等所有费用的,乙方应在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十日内自行主动前往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在此情形下,甲方可以不再按照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

3、房屋交付时,乙方对已完成竣工验收的房屋在设计、质量等方面提出异议的,或认为交付的商品房需要整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房,交房时间不顺延,并且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手续,否则视为房屋已交付,乙方自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4、乙方购买的此商品房是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后的现房,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房屋的现状进行实地查看,双方以该房屋的现状进行交付,乙方不应以该房屋现状与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交付标准不一致为由拒绝接房或向甲方提出索赔、退房及其他要求。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交付标准与商品房现状不符的,双方同意以商品房现状作为交付标准。

对于现房销售的商品房,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接房时间,乙方在签署完毕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支付完全部房款及税费等各项费用后的30日内,自行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若乙方选择按揭付款,则在首付款计税费等各项费用全部付清且银行按揭款全部到甲方账户后的30日内,前来办理接房手续,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和本条所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后到时间为准。

5、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交付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邮政快递EMS邮寄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乙方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交房通知书》、在《重庆商报》或《重庆晨报》刊登交房通知、手机短信等形式。交房通知自登报之日起3日内、EMS寄出三日(本市)或七日内(外省)即视为送达。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乙方仍未收到甲方交付通知的,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最后一日自行到甲方处索取交付通知并办理房产交接手续,甲方可以不再按照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未按本约定到甲方处索取书面交付通知或未在当天办理接房手续的,视为甲方在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届满之日已按合同约定条件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除非有法定理由,不得拒绝交接。

6、若乙方未能在《交房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将所购商品房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因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所购商品房相关移交手续。

7、甲方按约定顺延本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间的,则相应顺延本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时间。

8、乙方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期限前往项目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履行房屋的交接手续,但委托代理人除应具备代理人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证委托的,应于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向甲方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使领馆见证或认证文件(涉外)

9、由于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将给甲方增加工作负担和工作成本。因此,自甲乙双方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30日起,乙方应按本商品房总价款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甲方设立的“装修示范单位”或“体验馆”或其他展示单位/样板间(如有)(本条简称“示范单位”)是基于展示户型空间布局或为乙方提供装修方案参考之目的,示范单位与实际交付存在重大差异,甲方已明示其不属于交付标准展示,交付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乙方所购商品房如需达到示范单位所展示的效果,须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完成装修改造及报批报建手续,具体能否通过审批或最终实施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甲方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乙方在购买本商品房时已就上述事项充分知悉并接受。

第十二条 关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产权登记的补充约定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与预告登记所需资料的同时,应缴清该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供资料,或因乙方未交清相关各种款项导致甲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办理相关事宜的,按照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第十三条第5款,第十四条第3款约定,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房屋交付前乙方未办妥委托甲方代办产权登记手续并交清办证所需规费、税费的,甲方有权推迟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上述涉及资料及费用为甲方代收代缴,最终所需的资料及费用以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为准。

如乙方不能按期履行上述义务超过180日的,甲方解除为乙方代办权证的义务,由乙方自行向产权办理机构办理该房屋权证。

2、如乙方以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并且双方约定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双方同意在乙方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交清办理登记备案所需的规费和税费后,由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如乙方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且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双方同意还需待按揭银行批准乙方的按揭贷款申请和乙方提供办理相应抵押登记所需资料、交清办理登记备案所需的规费和税费后,由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及抵押登记手续,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如乙方购买的商品房属现房,双方同意不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本补充协议签订后,如国家或该房屋所在的省、市有关规定及政策调整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征收标准,乙方保证按调整后标准缴纳税费,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对购房涉及税费调整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代办房屋权属登记,则乙方应在所购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日内,主动将按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以及向甲方预付或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办理产权登记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税费和费用并将相关缴费凭证原件移交甲方。

5、合同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条款约定“预售商品房的,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修改为“预售商品房的,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27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合同约定“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后270日内”所指起算时间是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若甲方提前交付所购商品房的,上述产权登记起算时间为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若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则本条所约定的产权登记起算时间相应顺延,即自实际交付所购商品房的时间开始计算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甲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逾期交付所购商品房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承担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按本条约定应由乙方提交的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有资料和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和费用,乙方确认甲方已在合同签订时告知乙方,并且乙方确认就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和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和费用有任何不明之处的,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乙方已向甲方提交的资料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签收文件或回执为准。

6、因政府、政策变动、法律法规调整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等相关事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乙方采取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的,如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向甲方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此委托不可撤销)且乙方应将所有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由甲方收持,待办理完毕房地产权属证书后,由甲方交于贷款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因贷款机构办理抵押登记而使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权属证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商品房权属证书办妥后,乙方应在接到办理现房抵押登记手续通知之日起7日内,办理或提交现房抵押登记所需全部手续,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担保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甲方及乙方双方同意:对于迟延交付、房屋初始登记迟延、权属转移登记迟延的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同时适用,乙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适用不累加。

9、若乙方购买了车位的,乙方在转让商品房前需自行落实产权办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若因乙方转让商品房后导致无法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书》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补充约定

1、根据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在甲方通知后15日内向甲方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甲方通知后15日内未向甲方做书面答复,或虽书面答复,但未明确提出退房的,均视为乙方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因此可能引起的房屋价款调整,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为免疑义,双方确认,甲方以在甲方售楼处现场张贴告示或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的任何一种方式告知乙方即应视为已经通知乙方。

2、已预售的商品房在建设过程中,甲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随意变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该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在不影响该商品房的质量、使用功能的情况下,经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设计单位同意,甲方可对原有规划设计作出局部调整,可不通知乙方;若该变更无需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甲方亦可不通知乙方。除非乙方因设计变更而受到直接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变化、规范标准、国家/地区垄断行业企业导致的变更,属于不可抗力,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乙方有利的变更,甲方无需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无偿赠与。

4、因规划、设计变更导致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不一致,乙方不退房的,则双方同意根据实测建筑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多退少补,双方互不承担其它责任。如甲乙双方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款。

5、市政管理部门、消防部门、水利管理部门、电力公司、燃气公司及甲方之外的其他主体所要求的,且甲方应当遵照执行的有关本物业小区或乙方所购房屋的变更事项,甲方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变更。

6、甲方因法律、规章、政府命令,或因规范标准发生变化直接导致的小区平面布局变更,属于不可抗力,甲方不需通知乙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关于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补充约定

1、本商品房所在楼宇主体结构质量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应在检测结论作出后1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房通知,否则视为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当自本套房屋买卖合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或房屋返还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补偿费,乙方已缴纳的规费、税费及质量检测费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提供经专业机构认可的整改方案,并按该方案进场实施整改,乙方有义务及时予以必要的配合。因整改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实施整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进场整改),则甲方除继续承担整改义务外,对因未能及时整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整改工程的质量负责。

2、交付该商品房时,若该商品房符合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即表明该商品房已达到交付条件,甲方应当与乙方共同查验收房。接房查验时,发现有其他问题的,乙方仍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办理完毕接房手续,甲方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修复,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修复事项的完成。乙方自交付通知书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承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杂费或支出。

3、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具备了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即使在房屋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现上述及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应按上述约定承担修复责任,但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4、甲方和乙方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若经检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否则,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知悉并确认:房屋因设计的需要,各个区域的层高可能并不一致,合同所述的层高,是对房屋各个区域可能出现的层高区间的概括表述,并不为精确表示,房屋层高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乙方对此无异议,只要层高符合国家强制性建筑或测绘规范,乙方即不得以各个区域层高不一致等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购房款、退房,甲方无需为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6、合同附件三包含以同等品质的建筑材料、装饰、设备替代的情形。

7、关于车位的特别约定

1)鉴于车位位于地下的特殊性质,受建筑物管线埋没(如消防所需水管等)、承重立柱位置等限制,在对其使用功能不构成重大障碍的前提下,对所购车位出现的部分层高不一致的或者车位旁边有立柱等情形,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充分知悉并表示理解和认可。

2)如乙方所购买地下车位的尺寸,已经实际呈现。由于具体车辆规格不同及驾驶者技术不同,实际可能存在某些品牌及型号汽车无法完全停入地下车位的情形或对行驶技巧存在着较高要求,乙方有义务在购买车位前详细了解车位尺寸,且应当在签署协议前进行实地验证,根据车辆和人员实际选择车位,本协议的签署,即意味着乙方接受实际现状,认可其已经满足乙方对车位的要求,并同意甲方不因其车辆的停放问题而承担任何责任。

3)附图中只标注车位编号,地下室其他结构、墙体、设施设备没有在附图中表示,乙方对此予以确认。

4)按下所列明的车位号及属性的约定,乙方已明确知晓乙方所购车位的属性,若乙方所购车位系人防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车位平时由乙方使用、维护和管理,当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紧急状态命令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无偿征用。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损毁人防工程,损坏人防工程使用效能。

从/到/号的车位为非人防车位,从/到/号的车位为人防车位,对此乙方已明确知晓。本款所涉编号为规划编号。

第十五条 关于配套设施设备的补充约定

1、双方明确,在该房屋屋面及其他公共空间和部分可能根据需要建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对此无异议,且不得提出任何主张。

如该商品房所在小区内有下列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和绿化以及电力设施(如箱变、开关站、变电站、配电分支箱等)、弱电系统(如有线电视箱、宽带设备)、供水设施(如水泵房等)、供气设施、车库安全疏散口、垃圾房、排风竖井、排水等设施,其位置设置以政府及电力、燃气、卫生等相关企事业单位最终确定并实际建成为准,乙方对其位置、增减、移位、样式等无异议,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已知悉相关配套设施可能会位于商品房内或附近,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承诺不因上述配套的相关事宜向甲方索赔或提出退房要求。对于车位,甲方不负有敷设室内外管道及保证供气的义务。

2、乙方同意甲方可保留对本项目内所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物业用房、建筑小品的建筑设计、规格、设计特色、房屋外立面等进行修改的权利,而无需事先通知乙方,也无需取得乙方同意。

3、甲方有权对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栏板、公共通道护栏、空调搁板等及其墙面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材料)等做出优化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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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农用物资普通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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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__为卖方和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 ,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

2.产 地:

3.数 量:

4.商 标:

5.合同价格:F.O.B.

6.包 装: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 卖方:___

证人: 证人:___

日期: 日期:___注:普通买卖合同是指卖方提供货物,买方支付货款的,以买卖为目的双务合同。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将相应的金额支付给卖方,这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其义务,另一方有权拒绝执行合同的义务。货物(GOODS)买卖或称合同的标的物系指有形动产(CORPORAL MOVABLE PROPERTY),但不包括股票(STOCK CERTIFICATE)、流通票据(CERTIFICATE OF INDEBTEDNESS)、财产权利(RIGHT OF PROPERTY)和不动产(REAL PROPERTY)等。

货物普通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经签字即可生效。有些国家对货物普通买卖合同的最低交易额作了明文规定。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一般来讲,以书面合同为主,若无书面合同,一旦发生争执,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不予以受理。在国际间采用的普通买卖合同是由律师事务所书就,以示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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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民事买卖合同诉讼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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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住所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被告:

住所地:

代表人:

被告:,汉族,

现住于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元,以及从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款清之日时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以上合计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被告签订供销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1承建的项目供给模板木方建材。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了供货义务。 年 月 日双方进行结算,确认货款总额为元。同时被告 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货款,被告均拒绝推诿。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故此,原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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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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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依法撤销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

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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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北京建材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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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商品名称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

第二条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及安装:交货方式:(送货/送货安装/买方自提);送货时间:;交货地点:;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验收及三包责任: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

民法

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章):__________________主办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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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手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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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 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宠物基本状况: 宠物品种:边境牧羊犬,颜色:_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_______,体重:_____。 于,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 下简称甲方),双方自愿的原则,购买了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边境牧羊犬(以下简称合同犬只)。 其合同犬只的价格、数量、性别、健康状况等方面,经双方确认,签署本合同,其条款 如下:

1.合同犬只为:纯种边境牧羊犬(样子为附件照片), 个月(公母)犬。

2.数量:1只。

3.首次驱虫:____月____日,驱虫药物:;首次疫苗:____月____日,疫苗种类:

4.买卖条件:

①甲方应支付给乙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中文大写)。

②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 购买的合同犬只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③甲方承诺在乙方的指导下科学饲养该合同犬只。

④乙方承诺该合同犬只为纯种边境牧羊犬,并保证该合同犬只出售之时健康状况良好,无“犬瘟热”、“犬细小病毒”。

5.索赔条件:

①从甲方接走合同犬只之日算起,在甲方饲养方面无失责的情况下,若15天内发现该合 同犬只患有 细小、犬瘟病 ,乙方应负责支付该合同犬只的全部医疗费用。

②该合同犬只若因本条款4-

①所述病症死亡,则由乙方赔付购方全额购买金额(即元整)。

③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4-

①所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⑤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 50%的违约金。

6.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 协商方式在甲方或乙方仲裁委员会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 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7.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 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8.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甲方乙 方)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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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果买卖合同红枣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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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甲方):______县______区供销社

供方(乙方):______县______区______乡______村________组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1.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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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品质规格: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乙方应将好果卖给甲方。

3.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4.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柑桔成熟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5.验收办法:按国家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抽样验收。

6.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____日内(除扣回订金、扶持资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银行付息。

7.费用负担:交货前由乙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8.其它:

9.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协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

10.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作合同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__________(盖章) 乙方单位: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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