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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调研报告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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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特点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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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特点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正在逐年增加,流动人口无论是速度还是频率都在逐步加快,尤其在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这样的沿海地区的大城市已成为吸纳流动人口的重点城市。XX年1%人口抽样最新数据资料显示,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1473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28%,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五年间流动人口增加2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自20 世纪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北京依靠自身良好的经济、社会、文化、区位等方面优势以及特殊的政策环境,吸引着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流动人口,成为全国少数几个容纳超过三百万以上流动人口的特大城市之一。进入21世纪以后,首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400万;XX年,全市流动人口规模达到了357万人,[1]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数量比为1:3.3。XX年的最新数据显示,xx市常住人口中的流动人口总量已达383万人。[2]考虑到目前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XX年“奥运会”的召开等因素,未来北京流动人口稳步增长的趋势将难以逆转。

21 世纪以来,首都流动人口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活跃时期,人口流动也呈现了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尤其是流动人口区域空间分布主要居住在海淀、丰台、朝阳等城市功能拓展区。随着首都城市总体规划的逐步实施以及首都人口宏观调控机制的逐步建立,流动人口区域空间分布的状况、特点以及宏观调控思路已引起了学者和政府决策者的高度关注。

二、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现状与特点分析

xx市之所以能够成为全国流动人口的主要聚集地之一,主要是因为xx市作为首都所具备的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方面特有的优势。随着xx市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从1990 年普查的51.9万(调整后为131万)增加到1997年229.9万,XX年的246.3万,XX年357.3万,XX年383万,xx市流动人口空间分布伴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增加也呈现出比较特殊的模式。目前,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区域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强弱分明,但引力的动因有着显著的差异。与户籍人口相比,流动人口在不同区域的分布有着较大的差别,更为集中地分布在城市功能拓展区,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流动人口数量则较少。从分区的数据来看,xx区、xx区和xx区的流动人口数量分列xx市的前三位,这三个区都属于城市功能拓展区;第四到第七位的分别是xx区、xx区、xx区和xx区,这四个区则均属于城市发展新区。首都各区(县)流动人口分布有所差异是由于不同区域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目前,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最强,城市发展新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次之,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则最弱。

第二,城乡结合部成为流动人口的重要聚居地格局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从xx市流动人口分布的历史来看,城乡结合部历来都是流动人口的主要聚居地。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城乡结合部区域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为74.5%;1997年外来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的比例上升到了79.3%;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进一步上升到83.5%;而XX年1%人口抽样调查,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则高达85%。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数量和比例的变化趋势来看,尽管xx市各级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城乡结合部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近几年来xx市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和城市经济辐射能力的增强,流动人口活动区域不断向城乡结合部外围地区延伸,特别是一些新开发的区域;而同时,新开发地区的发展改善了周边的居住环境、交通状况和经济活跃程度,进而能够更多地提供就业机会,也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了流动人口向新开发地区迁移。

第三,人口变动弹性差异大,拓展区以及新城正成为吸引流动人口的重要区域。受到土地资源和城市承载力等因素的限制,首都功能核心城区人口变动可能区间越来越小,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受xx市整体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影响,开发利用土地相对较多,具有承载流动人口的潜力。从XX年到XX年按城市功能区域划分的流动人口变动趋势来看,城市发展新区流动人口增长幅度最大,高达81.5%;其次是生态涵养发展区,由于其原有流动人口基数小,尽管增长幅度达到47.5%,但绝对数量上仅增长了5.5万人,仅为城市功能拓展区的1/5;城市功能拓展区在流动人口规模巨大的情况下,增长幅度虽然仅有36.1%,但其绝对数量是其他功能区域所不能比拟的;而首都功能核心区流动人口增长幅度最小。

第四,地方性制度安排对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影响程度逐步加强。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产品提供等方面作出地方性制度性安排上,xx市各区(县)在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制度安排的初始程序及权利的界定也存在不平等现象,特别是一些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初始程序及权利不平等,导致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市民待遇。与户籍人口相比,流动人口经济上低收入、生活上低质量、政治上低参与、权益上低保障、公共服务上低享受。因此,xx市及各区县政府部门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安排直接影响到了流动人口的空间分布状况。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目前xx市取缔了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要对象的民工子弟学校,尽管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但是,由于一般公立学校距流动人口聚集地比较远,为方便子女上学,许多流动人口不得不选择距离学校比较近的地区作为居住地。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因为子女在北京无法接受高中教育或者无法支付xx市昂贵的高中教育费用,而把子女送回老家抚养。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性政策规定对流动人口分布和规模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第五,公共基础设施状况对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影响程度逐渐显现。受到计划经济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发展聚集作用的影响,xx市公共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在原先的城区(城八区)和郊县之间存在巨大的反差。全市道路长度、公共交通营运车辆、公交线路、环卫机械、公共厕所、密闭式集装箱垃圾站等城市公共设施的80%-90%集中在城近郊区。公共设施的分布直接影响到流动人口居住的环境、出行的快捷和接受服务的便利,对流动人口分布具有较大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逐渐强化。目前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现状也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变化密切相关。

三、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面临的突出问题剖析

21世纪以来,xx市流动人口进入了快速增长的新时期。随着流动人口空间分布模式的逐步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第一,流动人口过分集中,人口公共管理难度加大,近年来,xx市流动人口规模不断增加,同时流动人口集中程度增加,呈现出“双增”态势。1990 年到XX年之间流动人口从不到52万增加到383万,增加了7倍多;同时,各个城区内流动人口聚集地的人口密集程度也日益增加。例如,xx区和xx区一方面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区域分布较广,面积较大,成为流动人口聚集的“两极”,1990到XX年之间流动人口规模均增长了8倍和 6倍,分别达到84万和74万。甚至在xx市一些局部地区出现了流动人口数量和比例超过户籍人口的“人口倒挂”现象,考虑流动人口规模还在持续增长,集中趋势日益明显,再加上流动人口自身的不稳定性,极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大大地增加了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难度。

第二,流动人口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增加了人口管理的复杂性与艰巨性。随着xx市社会经济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城郊地区被纳入城市发展的新空间,形成了新的“城中村”和流动人口聚居地。一方面,由于城乡结合部一般在城市新兴的发展区域内,距离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新区较近,房价相对较低,交通状况日益便捷,公共服务发展较快,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向城乡结合部分聚集。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监督机制薄弱,开发商往往房子建完、售完后就弃之不管,绿化、道路、服务网点、市政设施等配套工程无人过问,造成大片建设死角的存在。在一些地区形成了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居住区域相互混杂交错的状况,给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增加了复杂性。

第三,区域疏解流动人口的调控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流动人口集聚趋势难以短期改变。xx市目前流动人口空间分布仍然比较集中,区域疏解流动人口的长效调控机制尚未形成。从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来看,xx市首都功能核心区产业结构基本上形成了以第三产业为主、高端服务业快速增长的局面;城市功能拓展区的第三产业也占据了主要地位,高新技术产业也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是,以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的第三产业发展并没有对低端产业产生足够的替代效应。一方面,xx市人口的生活水平依然不是很高,对廉价的产品和服务还存在着相当的需求;另一方面,一些大规模的低端产业群和产业链仍然分布在城市的中心区域。这些低端产业群和产业链的存在为流动人口在中心城区聚集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提升了流动人口在中心城区的活动能力,对流动人口疏散起到了负面的作用。

第四,城中村居民构成复杂,人口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城中村”虽然土地面积不大,但是聚集的人口数量,特别是流动人口数量很多,在很多城区城中村的人口构成混杂,流动人口数量已经远远超过户籍人口数量。 “城中村”流动人口的增加,不但会导致城市功能错位、景观破坏、滋生贫困、违法、犯罪以及“地下经济”,而且会增加“城中村”的管理成本和治理成本。实践经验表明,由于“城中村”监督机制不健全、人口的法制意识比较薄弱,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就会繁衍在这些“村落”里,假冒伪劣产品、卖淫嫖娼、刑事犯罪和盗窃案犯等,就经常潜藏在“城中村”大杂院的出租屋里,各种人口问题十分突出,是有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的高发地。

第五,弱势人口空间分布边缘化,公共服务明显不足。随着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的房地产价格攀升,城区与郊区之间的房地产价格差距加大,致使城区生活成本增高,首都功能核心区常住人口出现高收入化倾向。部分难以在首都功能核心区保证生活质量的人群从首都功能核心区向城市功能拓展区迁移,导致另一部分人群从城市功能拓展区向更边缘地区外迁,呈现出梯度外迁的趋势。而这种梯度外迁直接把弱势群体排挤到城市边缘地区,主要包括收入较低、不能保证生存质量的部分户籍人口和大部分流动人口。而城市边缘地区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设施原本滞后,且地域相对较广阔,社会服务网络密度相对较低。近几年来虽有较大幅度改善,但服务水平较低的现状难以在短期内扭转。同时,边缘地区人口增长的弹性较大,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很容易引发聚集效应,提供一些低层次的就业机会,进一步增加流动人口聚集的态势,形成循环效应,这都会加大社会服务机构的负担。随着弱势人口外迁,必将导致城市边缘地区人口增加速度更快,对社会服务需求量进一步加大,社会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第六,低端产业聚集流动人口,区域产业结构亟待升级。尽管近年来xx市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迅猛发展成为带动xx市整体经济蓬勃发展的主要原因,但是面临着 年奥运会的到来,xx市一般服务业和建筑业对劳动力同样有着巨大的需求,能够给流动人口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流动人口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等原因难以进入高端产业,大量的低端产业存在,为xx市流动人口的聚集提供了生存最基本的经济条件。从流动人口就业的职业结构来看,绝大部分流动人口仍然聚集在低端产业。根据xx市XX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流动人口中有49.2%为商业、服务业人员,26.7%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这两部分职业就囊括了3/4以上流动人口。

四、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调控的政策建议

适当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已经是影响首都人口发展目标实现的一项急迫任务,同时,能否合理、有效地调控流动人口地区分布也是影响到xx市社会、经济、资源、环境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按照首都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xx市人口发展战略目标的思路,合理调控xx市流动人口规模的政策框架不仅要关注城市流动人口数量的变化,还要重视对区域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调节和优化。客观地讲,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将是一项艰巨且长期的工作,因为这项政策不仅与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等密切相关,还与区域制度安排、出租房管理、产业结构升级等有关。因此,我们认为,制定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宏观政策必须拓宽思路,从长计议:

第一,以行政调控为主导,探索新时期首都宏观协调区域人口合理分布的行政、法律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确保首都人口、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尽快制定对各区人口规模、结构、分布以及人口管理和服务的长期、动态、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重点强化对区域流动人口的调控,强化政府对人口空间分布的宏观调控力度。

第二,以规划为指导,充分发挥规划对协调区域人口分布的导向性、科学性、前瞻性的作用,促进人口要素、公共资源、自然资源在区域内部的合理配置。要尽快制定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将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切实纳入各个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人口规划与产业规划、就业规划、土地规划、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等作为合理引导人口分布的重要举措加以高度重视。尽快建立并实施与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尤其是流动人口)相关的人口规划目标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对人口规划目标的前期和中期评估,确保人口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三,以产业结构升级与优化为契机,采取有效的调节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市场资源配置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分布的引导和配置作用。按照首都城市总体规划对四个功能区的定位进行产业布局的调整,即在核心区大力发展疏散人口的现代化产业集群,积极发展以高端产业主体的第三产业;在拓展区积极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文化、科技以及现代服务业,坚决限制低端产业的膨胀和发展。

第四,以出租房屋管理为突破口,重点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市场监管力度,并尝试性地推广居民证制度。按照构建宜居城市的要求做好对城中村的改造规划,近期重点做好中心区的城中村改造,并采取有效的途径逐步提高城中村的居住标准,从而改变城中村人口居住过度聚集的局面。要严格控制城中村的出租房屋总量增长,动态监控其出租房屋的结构变动,重点清理违法出租房屋的现象。在试点地区逐步推广居民证制度,积累经验,再加以全市范围内的推广,以便完善新时期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第五,以动态监测为依托,强化对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与分布的数据采集、整理与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必要依据。建立和完善上下联动的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与分布的动态、权威、统一的综合数据采集系统,并对此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加强对区域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动态监测。以上述人口信息数据为支撑,构建首都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结构与分布的长效预警机制,强化人口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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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政策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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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xx年以来,为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党中央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连续下发了10个涉农1号文件,全方位的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巩固农业基础性地位,同时配套大量的项目资金,直接反哺“三农”,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认真宣传好、落实好、执行好这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仅是贯彻党中央亲民爱民之举的政治任务,也是抓机遇、促发展,加快改善我县民生事业的现实举措。为此,近期由县纪委牵头,县农工部、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我县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我部在积极参与检查的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进一步摸清实情、找准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促进此项工作的规范稳步推进。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调研的情况来看,负责惠农政策落实的县直相关部门,通过多年的工作运转开展,已经形成了程序化、规范化、日常化的长期运作机制,主要体现在“四个到位”。一是领导认识到位。各部门坚持把惠农政策落实作为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其它业务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了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措施落实到位。本次检查调研的十余个单位,涉及的政策资金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部门都能结合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准确、高效、便民,无论是量大面广的农业直补、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还是针对特定人群的新农合、新农保的扩面覆盖,都有创新亮点,走在全市前列。三是工作程序到位。通过广泛宣传,把上级政策精神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实行公示制度,使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利用 “一折通”,减少中转环节,实现惠民资金与农民群众的无缝对接。四是检查监管到位。对惠民资金严格执行“六不准”制度,即不准擅自改动明白卡、不准抵扣其他收费、不准截留挪用、不准拖延兑付时间、不准增加农民负担、不准虚列套取,同时对项目资金经常性检查审计,严肃查处涉农项目资金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了整体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十年来通过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深入落实,有力的促进我县民生事业、社会保障、农业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我县在落实10个中央1号文件、省上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上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财政支农力度大。我县在收入有限、财力紧张情况下,始终坚持支持“三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20xx 年以来,县级财政总支出693126万元;用于“三农”支出40936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9.06%;支农支出88805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 12.81%。县级财政五年来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是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4.5倍。

(二)惠农补贴落实好。全面落实惠农各项补贴,提高农业效益,确保粮食安全。十年来退耕还林累计发放补贴资金 69785.49万元;从20xx年到20xx年,累计发放地膜玉米补贴资金431.58万元;从20xx年起,累计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16521.51万元、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00万元;全县从20xx年开始,累计发放粮食补贴资金2911.96万元、发放能繁母猪补贴996.8 万元、发放水稻油菜保险县本级配套资金6.73万元;从20xx年起,五年累计发放良种补贴资金达3304.66万元。

(三)信贷支农势头强。不断加大信贷支农的深度和广度,逐步解决农业融资难,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截止20xx 年末,全县6家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96226万元,当年新增14512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462997万元,较年初净增49171万元,存贷比 57.57%,当年新吸收的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约占34%。其中涉农贷款余额332926万元,较年初增加63824万元,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72%,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8个百分点。县内两家金融机构当年享受涉农贷款增量奖励427万元,农户贷款税收优惠389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650万元。

(四)义务教育发展快。这十年也是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最快的十年,“双高普九”、“教育创强”顺利完成,教育投入逐年加大。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xx年秋到20xx年春共有80.527万人次享受了此项惠民政策(小学46.2648 万人次,初中34.2522万人次),下达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资金18552.5302万元;我县从20xx年春开始实施免教科书,近十年共免课本费 28.5216万人次,资金2198.9798万元;“一补”近十年资助10.6050万人次,下达资金3790.2410万元,十年来累计投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2342.7712万元。营养改善计划从20xx年至今县财政下拨资金5859.1524万元,享受学生37.908万人次。学前教育我县从 20xx年秋至今,共免除学前一年幼儿(满五周岁)保教费12555人次,免费资金529.78万元;共补助学前公用经费28336人次(幼儿园 22920人次,附设班5416人次),下达补助资金456.895万元;共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生活费2712人次,财政下达资金101.7万元。

(五)社会保障覆盖广。以新农合、新农保、城乡低保以及敬老院为重点,构建起覆盖全县的民生保障新体系。新农合参合率从20xx的91.2%增长到3020xx年的99.76%,截止20xx年7月份,全县参合农民门诊统筹就诊29.2万人次,报销门诊统筹基金 1145.3万元,实际补偿比例为61%,人均补偿费用2489.06元,累计基金支出9418.44万元。新农保自20xx年7月1日正式启动,到 20xx年7月底累计发放养老金16.3363万人次,累计发放金额9000.7002万元,参保率为93.6%。我县从20xx年起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止20xx年底,共为农村低保对象22.5033万人次发放资金16485.2万元,共为城市低保对象3.9677万人次发放资金 8705.6万元。全县建有有县级中心敬老院1个,区域性敬老院6所,镇级敬老院16所。全县敬老院床位数达3128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095人,集中供养率达70%。

二、存在问题

(一)运转管理有漏洞。一是宣传、公示不到位,从检查情况看,有少数镇在落实粮食直补、农资补贴、农村低保、各种良种补贴时,没有完全做到张榜公布,三榜定案。二是各镇不同程度存在一户多折、基本信息不全、花名册与网上资料不符,加之有些农民长期外出务工,致使补贴资金错上、漏上、无法上折问题,影响资金兑付进度。三是少数村干部在政策落实中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等问题。

(二)财政支持难满足。在教育方面,按上级文件精神公用经费20xx年秋在原来标准上每生再提高300元,寄宿生再提高200元,按5:5原则分担,学前公用经费附设班要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县级承担500元, “一补”资金县级要承担40%,由于我县仍属吃饭型财政,对民生方面的配套尽了最大努力,但仍无法满足各类民生的全额配套。 20xx年上级下达补助贫困寄宿生13874人,实际补助8338人,减少5491人,学前补助下拨资金也未到达标准。在新农合、新农保等方面,也存在运转成本过高,县级预算难以满足的问题。

(三)政策对接难理顺。比较突出的,一是目前城乡居民生活成本相差无几,但城乡低保补助差距过大,现在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236元,农村低保人均123元。二是良种补贴、农机补贴资金由于数额有限,补贴标准低,只能在一定范围进行,一定程度影响了效益发挥,同时由于农民种粮成本增加,对国家补贴有所抵消。三是由于农民担保不足,加之农业的高风险,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有顾虑,放贷积极性不高。

三、几点建议

(一)管理监督再加强。一要强化惠农政策宣传。做好惠农政策宣传是开展各项惠农政策兑现落实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现实工作中,好多问题比如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够、一些村组干部钻空子包括一些上访诉求,都与群众没有吃透相关惠农政策有关。涉农各部门、各镇要继续加大惠农政策宣传的力度,编写通俗易懂的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政策带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成人皆知。二要把好公示这一关键环节。各镇村要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张榜公布、三榜定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给群众一个明白,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私自篡改等错误做法。三要完善“一折通”管理。各级财政、信合部门要通力配合,严格审核到户存折信息,严禁出现一户多折现象,对变更和挂失的农户要及时办理信息变更,避免补贴不能及时到账,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巩固我县“一折通”这一得民心工程的改革成果。三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要把惠农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经常化、日常化,由县纪委牵头,县财政局、农工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检查与专项抽查等相结合,及时发现矛盾,化解问题。对惠农项目资金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财政支持再给力。客观来看,现在中省的所有项目政策,都需要县上配套,对于我县保工资、保运转的财政,时显捉襟见肘,心有余而力不足。面对现实困难,需要我们从保民生就是保稳定、保发展、保全局的高度,对民生事业高看一眼,厚待一层。一要千方百计增加财力。进一步加大向上级争取财政转移支付的争取力度,继续深入推进工业强县战略,不断拓宽非税收入领域,特别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反对奢侈浪费,提倡勤俭节约,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为以财促农、以工哺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要倾注民生重点领域。随着近几年我县教育、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上学难、看病难基本得到解决,但是群众对教育、医疗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城区的优质教育资源成为农民进城的重要吸引、由于我县医院条件有限,很多合疗群众要求转院等。要进一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医疗重点发展的观念,在财力资金上重点配套投入,全面提升我县教育、医疗体系建设质量和水平。三要正视困难形成合力。目前中省很多项目,只有兑付资金,没有配套运转保障经费,给实际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这次检查调研在我县新农合、新农保工作中比较突出,比如单靠县级财政预算的人头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新农合宣传筹资、培训指导、监督稽查和档案管理等费用开支,还需要不断建立完善合理的财政保障供给机制。同时各镇要加强对新农合、新农保工作的支持力度,没有资金帮扶,要在组织上、人力上来弥补。

(三)正视问题再探索。在这次检查调研中,发现反映出的一些问题,有些可以在县级层面解决,有些问题的根源在上级的制度设计,基层无力解决,比如城乡低保的差异、农业补贴项目多总量小难以发挥效益等,需要对应的相关部门把这些情况逐级向上反映,争取上级在政策出台中进一步调整完善。对于农民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一方面要引导县内金融机构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调整服务观念,立足我县农业大县的县情实际,真正做到情系三农、扎根三农,与三农发展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另一方面,要积极调整农业生产内部结构,逐步从农户单家独户经营向家庭农场、产业大户、高效园区过渡,吸引工商资本、社会闲散资金向农业投入,不断拓宽农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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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涉枪、涉爆案件概况及特点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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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枪、涉爆案件概况特点分析

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以此达到减少和杜绝该类案件的发生的目的。     二、社会各部门应联合起来,加大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断绝此类案件滋生的土壤。     农村中的一些非法私藏、持有的枪支、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之所以一直不能杜绝,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对其查处打击的力度还不够。自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及“治爆缉枪”专项斗争以来,已加大了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但是由于开展这项工作不是一件短期的事情,也不是一个或几个执法部门的事情,它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各部门都应联合起来,狠抓不懈,持续地做好这项查处打击工作。例如对一些手续不齐的私营矿区就应取消其开采权,该责令其停厂停工的就不应手软;对农村中销售的烟花爆竹要确保其来源的合法性,断绝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以减少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从而减少和杜绝这类涉枪涉爆案件的发生。     三、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要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罪刑相当。     涉枪涉爆案件作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一种,法律历来对其打击力度就很大。XX年5月10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枪涉爆案件的打击力度就相当的大,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该解释的执行,当时处理的这类案件量刑普遍较重,我院XX年5月30日审理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案件,正是执行了该司法解释,涉案的二被告人均被判处了八年的有期徒刑。后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XX年10月25日高法、高检、省公安厅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涉枪涉爆、聚众斗殴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施行,法律对涉枪涉爆案件的处理又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统一,特别是对“烟花爆竹”、“拒不交出”、“生产、生活需要”等关键问题的界定,更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对涉枪涉爆案件区别情况区别处理,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罪刑相当。也正是因为司法实践中各种新的情况在不断的出现,这就要求法律及司法解释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以最大程度地适应法制社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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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教育部门各科室述职报告[页6]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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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科室述职报告

4、在作业批改上,认真及时,力求做到全批全改,重在订正和交流,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在辅导中能有的放矢。

在个人努力和学生配合下,所任教班级和代课班级语文上学期期末统考成绩r值明显上升,位居平行班前列。

教育方面:

作为德育处副主任,除了处理大量烦琐的学生偶发事件外,我协助主任和德育副校长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1、以抓学生行规为重点,协助做好各项常规工作,包括班主任培训、文明班级考核、各种主题活动、班会活动的开展以及法制教育、行规教育等。

2、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对于后进生积极引导,耐心转化,多次协助组织后进生~,努力从思想根源上教育转化学生,促使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改进,并获得他们的尊重。

3、协助抓好各项安全教育工作。通校生上下学是是我校安全工作的首要问题,而且该项工作较为复杂,但在班主任努力配合下,认真统计好人数,仔细协助公交公司登记通校生名单,办好公交车月票,确保通校生能乘坐公交车安全上下学。同时,利用校内广播、集会,校外《告家长书》的形式积极联系家长,教育学生重视安全,在大家重视下,本学年无学生重大安全事故。

4、做好德育处的对外宣传工作和文档整理记录工作。本学年,我在安吉教育网上多次发表我校德育教育信息,并且招聘了德育小记者,面向学生在校内出版6期《学校德育》。并记录好每一次会议内容,组织好德育征文活动和“孝星”评选,写好每一份计划和总结,做好学生档案工作。

5、做好“德育导师”和“临时家长”工作,力求在方法上不断探索,并有所创新。

6、好行政领导值日工作。每一次轮到值日,我总是第一个到值日岗位,最后一

个离开岗位,负起管理的责任。

三、今后努力方向

由于经验不足,本学期工作还存在许多有待改进之处。教学工作方面,因为德育工作的繁冗,影响了备课,课堂气氛较去年稍显沉闷,期中考试成绩有所下降;德育工作开展方面,缺少一定的计划性、前瞻性、创造性,主动性不够。在新学年来临之际,对于存在的不足,应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教学上针对学生实际,仔细备课,认真设计课堂提问;教育上要有自己的思想和计划,应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积极发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降低学生违纪率。平时每项工作都应抓落实,不流于形式,争取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教务处

主 任:王天林 述 职 报 告

本人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以党员的要求作为自己学习、工作、生活的准则,自觉学习和宣传具有中国特色的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学校党支部、行政组织的政治学习,努力树立新时期党员的良好形象。本学年能围绕“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教育活动积极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人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踏实、勤奋、任劳任怨,能较好地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在作风上作风正派、语言文明、遵纪守法、生活俭朴、以身作则、务真求实。不做有损学校的事,不说有害团结的话,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尽心尽职。能关心爱护学生,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既热爱学生又严格要求、耐心疏导,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所教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师德高尚,言行堪称学生的表率。

无规矩不成方圆。本人能认真履行职责, 严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率先垂范,做到顾全大局,服从分工,肯挑重担。本学年除担任高二(25)数学的教学任务外,还兼任教务处主任,全面负责教务处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课堂教学与教学管理两不误。教务管理力求做到规范:期初年级分班和会考、高考的报名工作井然有序;三校整合学生档案和三校数据表册整理严谨有序;会考、高考、自考期中期末考、高三月考考务工作都安排得规范有序;承办的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和教师外出学习活动,均安排的合理高效有序。在整个学科教学和教务管理工作中,做事谦虚谨慎, 尊重他人,同志间互教互帮,互相学习,团结协作,严于律纪,宽以待人,脚踏实地的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

担任数学教学任务,尽管平时事务十分繁忙,但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仍然是全身心的投入。能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好每堂课。注重课堂教学效果,力求体现自己的教学特色。以师生互动式教学为主,力求课堂气氛幽默轻松,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提高四十五分钟的课堂效率。同时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指导和课外辅导。平时讲课深受学生欢迎,所任教的班级成绩有较明显提高,教学效果良好。作为一名任课教师,能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同时能积极主动做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工作,使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得以及时处理。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以身作则首先做到。注重身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决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本学年完成校内外听课(包括随堂听课)共64节,辅导的学生在全国数学竞赛中获县二、三等奖共4人。撰写的教学论文获县二等奖。

总之,工作中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但我始终奉信:踏踏实实工作,实实在在做人,真心实意待人, 这一做人原则,努力工作,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开展教科研的探索,使其上档次,以科研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昌硕高中的路很远,今后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这就要求我们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工作大胆创新,向管理要质量,努力提高素质和工作技能。树立信心,展望未来,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为昌硕高中的教育教学做出更大的贡献。

副主任:郝正红

踏踏实实做人 兢兢业业做事

转眼间04学年又过去了,一年来,我在主任的带领下,在校领导的关心及全体同志的帮助下,比较~的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在思想觉悟与业务能力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本年度的总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

一年来,本人一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和考验,忠诚党的事业,积极为党工作,在思想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和生活中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弘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诚恳待人,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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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厂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3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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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

五七○四厂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

一、团的组织建设

在我厂团的组织建设方面,基本上能够按照《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工作的决定》的要求进行落实。

我厂共青团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厂团委设团委书记一名、专职团委干事二名;下设基层团委1个,团总支2个,团支部22个,专职团干部1名,兼职团干部71名。

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由工厂统一拨放,2002年金额为14,000元,二是团费收缴,2001年共计收缴总额4356.5元,上缴团市委50%,其余作为团内经费,主要用于给各支部订阅团内刊物。在团的活动经费上没有达到文件规定的标准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企业经济状况不景气,2001年企业亏损额度较大。二是企业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为减少工厂管理费用,把所有群团组织活动费压缩50%。

在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上,我们本着“高进、严管、优出”的原则,定期各支部进行了改选和调整。在团干部培训上,主要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两个方面,一是每年都举办团干部岗位知识培训班、计算机知识培训和写作知识培训等。二是制定了团干部上派挂职锻炼制度,分批组织优秀的团支部书记上派到机关进行挂职锻炼,提高团干部的综合能力,并将他们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情况记入档案,上交组织部门。这既为团干部转业拓宽了渠道,也为他们的成长创造了更多机遇。目前,已有5名团干部在挂职锻炼后被机关留用。我们感到通过这种形式,有利于提高团干部的工作水平,调动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团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青年人才培养

青工学历情况:35周岁以下青工中共有大学生559人(其中大学本科125人,大学专科434人),占青工总数的41.97%,中专生230人,占青工总数的17.27%,技校、高中及以下学历543人,占青工总数的40.76%。

青工技术职称情况:初级技术职称276人,占企业初级技术职称职工总数的41.07%,中级技术职称82人,占企业中级技术职称职工总数的13.49%。

在我厂的青工培训工作中,“青年职工导师带徒”活动是一直以来开展较好的一项名牌工程。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导师带徒活动在我厂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活动机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活动保障体系。同时,工作中我们还把“导师带徒”活动逐渐纳入到了企业行为,使此项活动成为了企业培养青年技术人才和各重要岗位接班人的一个重要手段。工厂劳资、人教、技术处等相关部门均介入活动的管理与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相应的《导师带徒活动考核标准》、《导师带徒活动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厂、车间、团支部三级导师带徒活动考核制度》等,做到每月检查、按季考核,定期评比,年度表彰。形成了科学的多元化管理的立体格局。工厂在处于“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依然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此项活动。每季给考核合格的师傅发放津贴,每年年底对表现突出的师傅进行一次性表彰奖励。在每届活动结束后,我们要单独对此项活动进行总结,并对评出的优秀师徒和活动最佳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去年7月份,我厂第二届青年职工导师带徒活动已经圆满结束,并正式启动第三届青年职工导师带徒活动。在第三届导师带徒活动中,我们总结了以往的活动经验,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改进。我们打破以往“一助一”的活动形式,采取“优优结合”的方法,以青年技术人员拜老工程学艺、一专多能多面手学艺和重要岗位一师一徒学艺三种形式,把技术基础好、上进心强、有培养价值的青工同掌握绝技绝活的老师傅或高级技术人员结成对子,努力为工厂培养高、新、尖青年技术人才,以进一步适应工厂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在人才竞争较为激烈的今天,通过这种形式的活动,极大调动了老师傅“传、帮、带”和青年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缩短了工厂“高、新、尖”技术人才的培养进程。几年来,全厂参加“导师带徒”活动的青工已达200余名,有31名青年徒弟被评为省、市、厂级“青年岗位能手”,其他参加前几届“导师带徒”活动的青工现已成长为各车间的生产骨干、技术能手,在各个关键岗位上挑起了技术大梁,为工厂的改革与发展积累了人才后劲,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三、围绕工厂中心工作发挥作用情况

青年创新创效活动是我厂一直以来开展较好、各级党政领导非常认可的一项团内重点活动。厂团委把此项活动作为切入工厂中心工作,在企业改革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建功育人作用的一项主线活动来抓。对于如何开展创新创效活动,我们感到:创新创效活动---创新是手段、载体,创效是目的、结果,也是落脚点。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就是要通过各种活动载体来激发青工的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使青工在本职岗位上,在科技、管理、服务等领域,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不断开拓创新,用创新成果来不断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自创新创效活动开展以来,全厂共有1275名青工参加了活动,占全厂青工总数的95.72%,通过创新创效活动有579名青工技术等级有所提高,占企业青工总数的43.47%。

四、思想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军队企业战略调整和移交等因素,加之企业目前经济状况十分严峻,青工队伍思想非常活跃。一些青年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觉得为航空事业做多少贡献是次要的,能拿多少工资才是体现自己价值。部分青工开始与其他企业攀比,觉得自己付出多收入少。还有一些学历较高的青工觉得离开军工企业可能会有更多机会,会大有作为。

针对这种情况,工厂团组织认真把握青年思想脉搏,不定期对青工开展各种形势任务教育,使青工明确企业与职工唇齿相依的关系和“唇忘齿寒”的道理。各基层团组织也认真了解掌握本单位青工的思想动态,对思想波动较大的青工,采取包保的形势加强思想教育。我们还以“三爱一创”(爱厂、爱岗、爱产品,创一流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工厂的发展与青年人的责任”、“工厂有困难,我们怎么办”等大讨论活动,以“三次创业中的航修青工”、“五四精神----我心中的一面旗帜”为主题的系列征文活动,举办了“让青春在基地建设中闪光”和 “青春.理想.蓝天”等大型主题演讲比赛。通过这些活动,使青年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思想,振奋了精神,坚定了立足平凡岗位实现自身价值的信念,促进了青工队伍的稳定。

同时,我们积极培养、选树青年中的先进典型,用他们先进的事迹激励鼓舞青年。我们感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把典型激励、典型引路,作为了加强青工思想教育的一个有效手段。我们建立了青年人才库和典型培养档案,以团内选树,党团组织共同培养的形式,努力为典型的成长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提供各种展示才能的舞台,以此来带动鼓舞全厂团员青年,在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建功成才。

五、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厂共青团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侧重的内容都在努力改进,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只有不断创新形式才能更符合青年特点,适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只有不断完善机制才能使活动健康持续的发展。在创新活动形式方面应当说对于企业团组织来说是一个无止境的课题。去年以来,我们在改进活动形式上,总体思路是由围绕、配合向切入、参与转变。我们感到总是停留在围绕、配合上,力度是不够的,作用是不明显的。什么是切入、参与,也就是把团的活动直接溶于工厂生产经营、各项管理中去。我们开展的一些大项活动都是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效果也是比较明显的。比如我们开展的“青年质量百分达标”活动,对每名团员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每月按项打分,首位奖励末尾罚款,并且张榜公布。以前团的活动只有奖励,没有罚款,因为罚款要介入行政手段。但现在已正常运做起来后,在基层反响较好,也得的了团员青年和各级领导的认可。

目前,我们感到在以下几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在团的经费来源上需进一步拓宽思路。

二是在企业转折时期,青工思想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大深度,要在教育的实效性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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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学2024年秋最佳办学规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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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2018年秋最佳办学规模调研报告

一、xx中学现有办学容量现状分析:

在校学生数:初一x人(8个班),初二x人(10个班),初三x人(9个班),初中小计x人,高一x人(8个班),高二x人(8个班),高三x人(8个班),高中小计x人。全校合计x人。

师资情况:在编教职员工x人,其中专任教师179人,没任课行政教辅人员23人。本年度高中部:教职工97人,学生1234人,初中部:教职工x人,学生x人。本年度:51个教学班,配备语文教师xx人、数学教师29人、英语教师28人、物理教师16人、化学教师13人、生物教师9人、政治教师13人、历史教师11人、地理教师10人、体育教师7人、音乐教师3人、美术教师4人、信息技术教师4人、通用技术教师3人)

硬件设备:学校占地面积㎡, 生均面积27.54 ㎡(71937÷2612);学校现有普通教室54间,每间面积63㎡以上;科技活动室2间,面积127㎡;地理教室1间,历史专用教室1间。我校现有教学楼四幢,办公楼一幢,图书楼一幢,综合楼一幢,艺术楼一幢,食堂二幢,教师宿舍五幢,学生公寓四幢,总建筑面积47293 ㎡,生均面积为18.1㎡(÷)。

理化生实验室按省高中一级达标要配备。物理实验室5间,均超96.64㎡,其中1间与探究室合用;化学实验室5间 ,均为96.64㎡,其中1间与探究室合用;生物实验室4间,      均为96.64㎡其中1间,与探究室合用理化生实验室。

学校现有计算机教室4间,每间 ㎡;所有普通教室均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合班多媒体(阶梯)教室1间,面积352㎡;自XX年春季学校为每位教职工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合计240台;电子阅览室1间,面积96㎡;电教器材室1间,面积28.9㎡。通用技术实践室三间,面积均超㎡,共㎡。

学校现有艺术楼一幢,其中音乐专用教室2间,使用面积为㎡,音乐器材室1间,使用面积27.5㎡,钢琴室4间,使用面积合计54.8㎡,舞蹈室1间,使用面积131.5㎡;美术专用教室2间,使用面积为168㎡,美术器材室1间,使用面积为21㎡。

图书馆专用书库面积547.3㎡,学生阅览室335位,面积548.4㎡,教师阅览室68位,面积146㎡,专用电子阅览室105㎡,采编室22㎡;生均藏书62册,有效臧书162146册,工具书种类:553种,报刊种类:153种。近三年生均新增图书、藏书分类比例等文献保障达15.5册/生。

学校现有学生食堂面积1980㎡,餐厅座位数842位,就餐人数1340人,生均就餐面积1.48㎡。学校现有学生宿舍现有使用面积㎡,住宿生数1275人,生均住宿面积5.4㎡。学生宿舍必需的生活设施设备完善,每幢配备专职生管人员1至2人。

二、秋最佳办学容量分析

基于以上秋在学生人数及师资和硬件设备数据,结合我校按计划XX年推进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创建工作,在不踩超大班人数54人/班的红线和现有年段人数不变动(转入和转出数据均衡)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我校XX年办学最佳容量是:

初一年段:8个班  420人  52.5人/班

初二年段:8个班  421人  52.6人/班

初三年段:10个班 517人  51.7人/班

初中小计:x人

高一年段:8个班  420人  52.5人/班

高二年段:8个班  426人  53.5人/班

高三年段:8个班  402人  50.3人/班

高中小计:x人

全校合计:x人

据此分析:秋我校在校生人数2612人,秋我校生人数2606人,减少6人,我校办学的各项指标均能达到省一级达标学校生均要求。教室数比较充裕,落实高中新课改课程设置。同时也保证各年段学生人数在变动过程中,如果有适量增加,也能做到不踩各项生均率和超大班的红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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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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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调研报告

在刚刚结束的xx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尤其是对著作权的保护是激励和促进文化信息传播的重要保障,坚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的必要前提。近两年来,我省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受案数量承井喷式的增长,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随着文化信息产业的产值在我省经济发展总量的权重不断增加,我省的文化经济在近年来得到了空前的繁荣大量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的出现。从最开始的准备不足,疲于应对,到现在建立双向监督、沟通机制,确立相对统一的赔偿标准,近两年来,吉林省法院系统通过大量的审判实践,对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的审理积累了一定经验。今年一月份以来,我庭组织了对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总结如下:

一、系列案件发展的趋势

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相同、诉争的标的相同或标的的性质相同、侵权手段相同或近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提起的关于著作权纠纷的若干案件。

我省近年来受理的第一宗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始于XX年,该系列案件仅为5起,XX年、XX年,我们陆续审理了3起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但涉及案件数量很少,没有形成规模,我们并未充分重视,仍旧按照传统审理方式办案。从XX年开始,大量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集中涌现,各级法院受案数量激增,到目前,已经形成了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占据我省各级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总量的80%的格局。如何集中精力、保质保效的办理好这些系列案件,已经成为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系列案件的成因

通过审判实践,和与当事人的沟通,我们发现,大量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的出现原因主要有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权利人对于自己作品的权利内容的认识不断加深,对于自己权利的维护逐步由过去的放任和被动保护,转变为主动维权;

(二)、文化市场更加繁荣,权利所包含的经济利益不断增长。随着国家对文化市场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的文化市场在近年来达到了空前的繁荣,吉林省的文化产业产值也屡创新高。自XX年起,吉林全省文化产业增速连年保持在20%左右,超过全省gdp增速。XX年,吉林省文化产业已占全省gdp的4.9%,其中仅动漫产业产值就高达62亿元。在市场的作用下,文化产品的价值得到巨大提升,权利人的相关权益所涉及的经济利益也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在利益的驱动下,当事人对于权利更加重视,对侵权行为进行打击的要求也更加迫切;

(三)、侵权行为大量增加。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固有的非物质属性,同时伴随着文化市场的繁荣、知识文化产品价值的增加以及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承载着作者权利的作品在传播、流通的过程中极易被模仿、复制,导致权利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事实上,近年来网络著作权侵权已经在吉林省乃至全国著作权侵权的主要方式,同一侵权人以相同或相近的侵权方式批量式的对一个或多个权利人的同一性质的权益进行大规模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系列案件出现的数量也随之攀升。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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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院审务进社区的理论与 实践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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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务进社区理论实践

审务进社区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以“执法为公、司法为民”为指导思想,将审判实践与基层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融合各种社会力量,共同解决社会纠纷的工作机制。审务进社区的出现有其历史基础和现实必要性。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遵从儒家“无讼是求、教化为先”的思想,建立了依托宗族、乡保等民间自治组织,将大部分纠纷消化于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又创造性的建立了被西方学者誉为“东方之花”的人民调解制度,将部分民事纠纷交由广大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解决。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我国刚刚确立并开始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时,我们很自然地把法院和诉讼作为建立法治权威的制度性象征。然而,在这一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偏差”现象,为权利斗争而走上法庭成为社会“时尚”,人民调解制度等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被淡化、冷落,过多的诉讼一定程度上扩张并加剧了社会关系的对抗性和紧张,社会的宽容和责任感在简单的权利对抗中出现失落贬值。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曾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但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一些优良的司法传统逐渐被丢弃,随之而来的是诉讼量猛增,法官疲于办案,同时大量的社会矛盾仅依靠法院也无法解决。法院通过深刻地反思,于XX年提出了以司法为民、亲民、利民、便民、护民为中心思想的审判工作新思路,并在继承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国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设计了“审务进社区”的改革方案并积极付诸实施。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出发,探讨审务进社区的职能与价值。                       第一部分、审务进社区的理论基础     一、审务进社区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精神     司法的人文主义精神是现代司法的内在、深层的精髓与内核,是司法的价值追求和终极目标。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是“司法为民”精神,体现为对主体精神与自由精神地尊重。而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之所以表现为司法为民,是因为一、司法为民是在全社会实现实质公平和个体正义的本质要求;二、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与效率两大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三、司法为民是检验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准确尺度。四、司法为民是解决我国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的有效方法。审务进社区正是司法为民思想的具体实践,它反映了现代型法院对司法人文主义精神的崇尚,对实质公平、个别正义的追求,对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关注。它以审判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以追求实质公平、个别正义为目标,在法治的前提下用对话弱化对抗性,求得各种利益的平衡,在秩序中追求整体发展;它以送法进社区的方式,缩短法院与社区居民的距离,增强法官的亲和力;它以简便快捷、当事人参与、具有人性化和人情化的程序设计,用预约开庭、快速审判通道等方式,实现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国家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机制。     二、审务进社区是社会价值和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必然要求     人类社会充满了复杂的利益冲突,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和激烈程度不同,解决冲突和纠纷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与法的发展一样,纠纷解决机制的样式最终是受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发展所决定的,社会主体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导致纠纷解决手段的多样化。同时,在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远近亲疏之分,在关系较亲密的社会群体中,诉诸法律和诉讼是可以被尽量避免的;而随着关系的疏远,法的作用相应增大;但是当关系距离增大到人们完全相互隔绝的状态时,法律又开始减少。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他们对法律和诉讼的利用频率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时也决定了社会必然根据主体之间关系距离设计出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世界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世界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接受了规则、实行高度的法治后,人们又开始重新发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和对话的价值,对纠纷解决的自主性和机会合理性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在国家权力的行使已形成制度的惯性之后,各种非国家的组织、社区共同体或社团的作用,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正在日益受到重视。世界各国的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勃兴则是最好的佐证。在英、美两国,不但在社区中、企业里设立了许多调解组织,而且法院也主动的、积极的运用自身的案件管理制度来鼓励、促进甚至指令当事人采取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纠纷。有鉴于此,我们不能消极地等待其他国家走过的否定之否定的道路,而应该以多元化为制度设计的价值和目标,通过审务进社区实践,将传统的民间纠纷解决方式和社会组织有机地与现代司法诉讼制度融合为一个多元化的系统,以适应各种主体的多层次的实际需求。     三、审务进社区是法官职业化和司法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一般认为,法官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纠纷,事实上大部分法官的大部分时间确也都是在解决所谓“公式型”案件。解决这些在现行法律上有“现成答案”的纠纷,并不需要过多的法律知识,处理这些案件需要的是生活的知识和经验。法官作为知悉法律的专家,其核心作用应当在于通过解释规则,将法律的抽象规定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使之事实化、具体化、个案化,将粗线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一个个具体的生活现象,这才是法官的使命。因此,法官不应当仅仅停留在解决纠纷的层面上,而应当通过疑难或僵持不下的案件,解说法律真谛,宣告法律是什么,即通过诉讼来产生规则。在社会活动中,各种纠纷有多种解决的途径,法官不应当成为纠纷的唯一解决人。通过审务进社区,法官应当将部分纠纷的解决权让渡给民间组织,让大量的民间纠纷能化解于社区,只有这样,法官才能集中精力完成生产规则的职责,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化法官。随着世界各国司法的现代化,法院功能的重心也正在从纠纷的解决向参与社会利益和价值的调整,即向参与决策的方向转化。社区组织参

与纠纷的解决,既为法院分流了简单民间纠纷,使法官有可能集中精力通过疑难案件的审理来解释法律,弥补法律漏洞,同时法院向社区组织让渡部分纠纷解决权,让社区居民直接参与纠纷的解决,也体现了现代司法的民主性,增强民众对法院的信任度。     四、审务进社区是应对当今社会诉讼“爆炸”有效措施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各级法院总收案数全面持续上涨,诉讼“爆炸”的直接后果是法院积案居高不下,这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威信和国家法制的形象。同时,诉讼“爆炸”还间接导致了裁判质量长期低迷,上诉率不断增加,二审维持率逐年下降以及执行危机。诉讼爆炸,不仅是中国司法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是世界性的司法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应对诉讼爆炸的诸多措施,总结起来大致分为三个方面,即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诉讼程序的转型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然而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和诉讼程序的转型在国家生活中涉及面都较广,阻力也较大。而对于审务进社区的核心内容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而言,我国长期就有民间调解的传统,在心理层面上易于被社会接受,同时在人员及物质方面,我国社区组织一直较健全,近十年来民调组织职能虽然有所减弱,但仍在社会纠纷解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通过审务进社区,利用人民调解网络,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减轻法院诉讼压力最为有效也是目前最为现实的方法。同时,审务进社区利用社区组织作为纠纷处理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法院来说还有两个重要意义。一是增加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由于~问题对司法的影响,当事人在诉讼中经常对法院的公正性存在内心怀疑,如果将审务工作直接延伸到社区,社区人员在诉讼前、诉讼中参与纠纷的解决,无疑将大大增加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感。二是为法院自身的发展腾出了空间与时间。目前中国法院的发展最需要的莫过于逐步培养造就出适合现代法制需要的高素质的法官,这不但需要一、两代人的努力,还需要社会为法院营造良好的环境并留出足够的空间与时间。审务进社区,既为法院的改革提供了缓冲地带,同时也是法院在不盲目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增强纠纷解决力量的有效途径。                        第二部分、法院审务进社区的实践     一、审务进社区系统性措施     新时期审务进社区工作不是以往传统意义上法院与社区单独、无系统性联系工作的简单相加。法院审务进社区工作是融合了社会各种力量,将司法审判与基层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具有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的系统工程,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1、设立人民调解指导员。法院选派了十二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至各社区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指导员负责对该社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对人民调解组织遇有疑难复杂纠纷难以处理的,实行疑难案件会诊制度。培训的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统授课、专题讲座,人民调解员以见习人员身份参加一定期限的法院审判工作,旁听开庭、调解,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同时法院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十二名指导员均已完成了对各社区人民调解员第一轮的培训,并积极参与疑难案件的会诊,使多起群体性纠纷解决在社区中而未形成诉讼。     2、人民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机制。双方当事人在同一社区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案件,立案庭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建议当事人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暂缓立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由该社区人民陪审员在立案后一周内再次调解,力促双方达成协议或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经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仍未达成协议或拒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依法开庭审理。在石某与其四个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中,我们经审查发现,原、被告均居住在同一社区,他们之间矛盾较大且由来已久,本案之前双方也曾为赡养问题在法院诉讼过,但双方之间实质性的问题一直未得很好解决。为彻底化解这起家庭纠纷,主审法官邀请该社区中两位了解情况的民调员在开庭前对双方反复进行调解,拿出多种协商方案,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主要问题,达成了赡养老人的协议。因其中一名子女请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明确各人的权利和义务,主审法官又聘请两位民调员担任特邀陪审员,在社区中开庭,以双方已达成的协议为基础,当庭作出判决。判决后,石某的四个子女自觉地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     3、实行人民调解协议公证、执行一体化机制。在人民调解员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通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债务人拒不自动履行协议的,只要债权人提出申请,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4、设立快速审判通道。指定专门独任审判员,以更简捷的程序、更快的速度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通过审判,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约束力,支持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5、全面推行预约开庭和调解。对于一些外地当事人,以及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应根据申请,预约在节假日进行开庭、调解。对于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各业务庭承办人及时上门服务,办理立案手续或就地开庭、调解。XX年2月,一位住在郊区的当事人打电话来说由于工作原因,自己只能在中午赶到法院,下午还要赶回上班,希望能在中午开庭,该案的主审法官放弃了午餐和休息,利用中午时间开庭,并当庭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快速地审结了案件。     6、社区人民调解员协助送达法律文书机制。请人民调解员参加法律文书留置送达,在送达回证上证明有关情况,必要时还可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送达。据不完全统计,由于人民调解员的协助,XX年中一次性送达成功率提高40%。     7、实行社区服务令和监管令。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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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之二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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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的理论实践研究之二

二、依法治市的指导原则     依法治市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始终是在市委的正确决策和指导下进行的。十余年来,依法治市的决策、实施始终与时俱进,坚持依法治市必须在一定的原则指导下展开,不断创新理论与实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     迄今为止,依法治市工作已历经1991、1993、1998和XX年四个规划。从这四个规划中,可以发现依法治市决策指导原则的发展轨迹,以及依法治市实施中依据指导原则所确定的任务的发展轨迹。这些发展趋向归纳起来就是:     第一,依法治市指导原则由具体向抽象发展。1991年的依法治市第一个五年规划明确坚持“两手抓”的指导原则,1993年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坚持“两手抓”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指导原则。这两个依法治市规划的指导原则比较具体,而第三个、第四个规划的指导原则更为宏观、抽象。如1998年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坚持“两手抓”、邓小平理论和xx大精神的指导原则,XX年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邓小平理论、xx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原则。指导原则的这一发展轨迹说明依法治市工作逐渐由点扩大到面、由简单走向复杂,由不成熟过渡到成熟。     第二,在指导原则的指导下所确定的任务由偏重于管理社会向管理社会与管理自身并重发展。依法治市的前期,依法治市主要面向社会,着力加强对社会秩序的管理,对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约束机制没有涉及。如1991、1993年依法治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普法教育,提高老百姓的法律素质,完善立法,建立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抓好行政执法等,其目的是规范老百姓行为,维持一个稳定社会环境。这两个规划任务确定的前提是只要老百姓守法,依法治市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但这一前提是片面的。所以随着依法治市深入发展,其任务开始注重管理社会与管理自身并重,既“治民”,又“治官”,把对行政机关、权力机关的有效法律监督纳入依法治市的工作中。如1998、XX年的依法治市规划均提出要抓好法律监督工作,要公正司法。     第三,依法治市指导原则所确定的任务范围,由法制建设本身向政治、经济和文化一体化方向发展。依法治市无疑是一种法律的治理,所以在依法治市前期,依法治市工作主要围绕法制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而展开。在1991、1993年的规划中,立法和执法工作着墨较多,如“加强地方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建立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 抓好地方法规和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治市的法规规章体系;抓好行政执法,提高依法治市成效”等,司法这一环节也少有提及。后来,由于意识到法制建设与其他领域的相辅相成关系,在制定任务时逐渐开始拓宽视野,把政治、经济和文化纳入到规划之中,实现法制建设与政治、经济和文化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格局。如1998、XX年的规划提到“加强地方立法,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健全民主和法律监督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引导和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依法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确保政治和社会稳定。”     第四,在依法治市指导原则的指导下,由坚持党委领导向既坚持党委领导又把党的领导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发展。依法治市一直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但在依法治市早期,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还没有提上日程。在依法治市发展过程中,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XX年规划提出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证党的有效领导。各级党委要依照党章和宪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领导程序,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和落实。     依法治市指导原则的发展及其指导下的内容的发展契合了时代发展要求,也证明了指导原则对依法治市工作的不可或缺。在新世纪新阶段,围绕“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新任务,依法治市的指导原则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一)基本方法论原则     方法论原则是依法治市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思考依法治市的决策、运作和评价的指针,是经过实践证明了并且还将继续证明的有效武器。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它要求依法治市的决策和运作从实际出发,既遵循客观规律,又着眼现实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于民主法制的思想、理论和学说,特别是邓小平关于“民主法制战略论、民主法制关系论、民主法制立国论、依法治国论、法制发展论”等思想,对依法治市有着更直接的指导作用。市委作为依法治市的决策者、领导者,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就要把依法治市的决策和“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宏观决策结合起来,用法治来规范、引导、保障建设和发展的实际运作,使依法治市符合实际和发展需要。     2、贯彻重要思想     重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党的xx大报告指出,“贯彻‘’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并要求“把‘’重要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治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来坚持与时俱进;必须坚持依法治市决策过程中的人民主体地位、实施过程中的人民主体作用,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治市实施效果评价的根本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执政为民的本质。     3、改革、发展和稳定相统一原则     始终从总体上把握和协调

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和实践重要思想,在治党治国、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创造的最基本的领导经验,体现了党总揽全局的执政能力。依法治市作为市委在新时期改革、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载体,必须坚持改革、发展和稳定相统一的原则,这是因为用制度和法律来保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协调比过去那种把改革深化、经济发展的希望寄托在领导层的看法和注意力上,更靠得住、更有安全感。遵循上述基本原则,依法治市的决策和运作要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使依法治市成为改革的航标灯、发展的助推器和稳定的守护神。     (二)一般社会原则     一般社会原则是依法治市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依法治市决策、运作的起点和归宿。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依法治市是其重要目标和可靠保障。因此,既要思考依法治市的经济条件、政治形态和精神状态等社会因素,更要着眼于通过法制化手段,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     1、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原则     经济发展是物质文明进步的表现,需要一系列的条件,尤其是制度条件要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予以创造。如通过立法为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进入渠道、平等的获取资源的机会、平等的扩张的机会,通过执法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统一的大市场等。在实施依法治市的过程中,遵循促进经济发展原则,就要坚持和善于运用法治的手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经济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一切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弊端,不断开拓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新途径。     2、促进政治文明发展原则     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精髓在于高度的民主。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基本内容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三者统一的着重点是制度建设、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市委从总揽全局的高度把握依法治市的决策和运作,就是要通过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别是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3、促进先进文化建设原则     发展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样需要法治的支撑和保障。依法治市着眼于促进文化建设,要通过制度建设保证文化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人为本,奖善惩恶,把培养“四有”新人经常化、制度化,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制定有利于保护民族优秀文化发展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政策措施,继承和发扬文化传统;严格管理文化市场,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形成市场准入有序、主体行为规范、社会风尚健康的发展环境。     (三)专门法律原则     依法治市是一种法律的治理。法律的治理不同于其他的治理方式,它有其内在的规律性。除了因为它与其他事物的联系而必须坚持前述的原则之外,依法治市还必须坚持法律的若干基本规则,这是法律的治理方式所必需的。     1、法制统一     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是维护国家统一、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的法制保障。依法治市作为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具有统一的法律依据与执法行为是题中应有之义。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对于xx市来说,一方面,在立法上必须坚持地方性法规不得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同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上位法相抵触,规章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得相互矛盾。这主要通过对法规、规章及时清理、修订、废止和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来保证。另一方面,在执法、司法上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准则来实现法制统一。执法、司法活动中应排除种族、民族、性别、财产、受教育状况等因素的干扰,就同样的事实适用同样的法律,就不同的主体适用同样的法律。这主要通过强化对执法、司法过程的监督来保证。     2、法律至上     法律至上意味着法律在生活中有着极大的权威,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与其他社会规范和管理手段相比,法律具有强制性、稳定性、精确性和科学性。这使得法律成为维持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当然权威。法律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依法治市的一个基本要求。遵循法律至上原则,一是思想上必须认清法律规范的特点和作用,树立法律高于其他行为规范的观念;二是依法治市的决策者必须坚持依法决策,提高法律在决策中的地位,避免决策与法律不相协调的情况;三是依法治市的实施者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法律的实效。     3、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是指囊括了高效、公正内容的行为方式和步骤以及实现这一行为方式和步骤的时间和顺序。正当程序是维护过程和结果公正、实现社会正义的有力手段。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在依法治市的决策方面必须坚持按照程序规定作出决策,无论是党委的宏观决策,还是人大的立法决策、政府的行政决策。在依法治市的实施方面,必须坚持走完规定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检察行为、审判行为和各种具体行政行为尤要如此。这两方面主要依靠完备的程序立法和严密的监督体系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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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医疗卫生考察学习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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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考察学习报告

1月18日至1月23日,副市长李斌率市人大社会事业委、市府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同志一行6人,赴辽宁海城、吉林蛟河学习考察医疗单位体制改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感触颇深,收获不少。

一、基本概况

(一)海城市进行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海城市地处辽宁南部、辽东半岛北端,是全国县级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市现辖4个管理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7个镇、576个行政村,总面积2732平方公里,总人口111万。改革开放以来,海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勇于实践、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使经济和社会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实行综合体制改革前,由于整个医疗卫生都是由政府包办,机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卫生院甚至连工资都无法保证。为此,从1996年开始,该市本着"提高市一级、搞活镇一级、强化村一级"的原则,对20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面达70%。该市的做法是:

1、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因院施策。改制前,该市首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公布于众。在改制过程中,由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卫生院进行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对购买者进行资质和能力审查,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在改制形式上,该市坚持因地制宜、因院施策,改制的20家医疗单位,竞价出售12家,定向出售7家,兼并1家。

2、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人员。该市对改制前已退休的职工主要采取三种安置方法:一是镇政府用原卫生院事业费继续支付其退休费用;二是卫生院及退休职工共同投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在退休职工自愿申请的情况下,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对在职职工的安置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一是继续在医院工作;二是自己开诊所;三是自谋职业。医院改制后,有关善后工作及债权债务由所在镇政府统一处理。出售卫生院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支付退休费和偿还卫生院所欠债务。

3、组建管理机构,实行医防分设。在乡镇卫生院改制前,该市就实行了医防分离,镇政府成立了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原来由医疗单位代管的各镇预防保健,理顺了农村预防保健的管理体制。

4、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管理服务。在领导关系上,该市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必须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必须同当地政府和市卫生局协商后任命,报卫生局备案。在服务功能上,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承担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在人员使用上,要求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外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在医院基本医疗保证上,要求按等级医院基本标准设置科室和人员。同时,该市卫生局还成立了卫生执法大队,对全市的医疗市场进行集中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真正做到了从"办医"向"管医"的转变。

经过改制,该市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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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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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调研报告与思考

为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连云港市灌南县妇联历时两个多月时间,深入新安镇、新集镇、三口镇、李集镇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发放调查问卷250余份,访谈留守儿童家庭100余份。

一、基本现状

调查显示,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较之过去有转变,具体体现在:

1、家教观念深入人心。96%的受访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很重要,75%的家长对孩子的学习和健康状况非常关心,62%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获得大专以上的文化,55%的家长更关注孩子的品格修养,以身作则,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2、家教行为趋于理性。80%的家长在孩子犯错时,选择给孩子讲道理。与孩子的意见不一致时,75%的家长会选择讨论沟通,而不是一味地强制孩子服从。81%的家长热衷于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有过广播电视、报刊阅读、亲友探讨等学习经历。

3、亲子关系逐步改善。在被调查的家庭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的占96%,虽然长年在外,但70%的父母能够保证每周至少一次跟孩子联系,56%的留守儿童愿意向父母倾诉烦恼和困惑,52%的孩子理解、支持父母外出务工。

4、学教困难有所缓解。62%的受访留守儿童很喜欢上学,65%的孩子对自己目前的学习状况满意,仅15%的孩子觉得父母外出务工 对学习有不好的影响。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的生活、学习管教也较以前有了大的改观,73%的留守家庭会督促孩子的学习。

二、存在的问题

1、家长培训渠道不畅。调查显示,农村家长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父亲占76.6%,母亲占65.8%。他们的家庭教育经验有40%是来自长辈的经验,35%是自己从小的体验。因此,他们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积极性非常高,90%的家长有培训的需求,但只有13%的家长有过相关的学习机会。

2、留守儿童学习压力大。跟孩子的家庭话题,60%的家长选择了学习和健康,过于集中的关注给留守儿童的学习带来压力。数据显示,70%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成绩“优秀”或者“良好”,但是43%的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满意,另有26.6%的学生认为“自己成绩未达到父母的期望”,家长和孩子对成绩的认可度有较大差距,体现了孩子们在学习方面的不自信。

3、情感缺失现象依然存在。调查中,44%的父母因“太忙,没时间,顾不上”等原因只能跟孩子保持电话沟通。但留守儿童对这种沟通并不满意,63%的留守儿童希望能跟父母生活在一起,59%的孩子希望父母至少每天联系一次,48%的孩子承认父母不在,缺乏保护,胆小怕事。

三、建议与对策

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牵涉面较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建议如下:

1、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责任。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着眼未来,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一是整合教育、民政、劳动等政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作,整章建制,做到依规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支持他们依据章程开展关爱活动和志愿服务,做到有人管事。三是适当倾斜技能培训、贫困助学、社会救助等资金安排,把普及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做到有钱做事。

2、家庭要成为关爱留守儿童的“第一阵地”。各级妇联要继续深化以家庭为载体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开展“送家教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和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当好孩子的“启蒙老师”,关注孩子的心智成长。

3、学校要成为留守儿童的“家外家”。推广和完善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当前留守儿童“家里管不好,学校不好管”的难题;开设学生心理疏导课程,帮助留守儿童化解心理问题;鼓励教师对留守儿童倾注更多的关心关爱,鼓励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以友情弥补亲情。

4、社会要肩负起留守儿童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组织动员巾帼志愿者、妇女干部、退休干部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即使父母不在身边,也能让留守儿童享受到爱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让孩子放学放假有地方玩、有人管;推行“假期培养”模式,让留守儿童在假期拥有“知识充电站”和“快乐加油站”,实现“离校不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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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反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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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一规定使反担保有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在设立担保时,保证人以其一般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第三人以其特定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或质押以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但债权人并不对担保负对等给付义务,债务人也常对上述担保人不支付代价。因此在承诺过程中担保人面临着利益受损的极大可能性,担保风险得不到补偿,与预期利益失衡,显然有悖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反担保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对担保人的这一尴尬境地有所改善。由债务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即为反担保。我国《担保法》只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没有对反担保作出更为详尽的规定,过于笼统。但“反担保”和“担保”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究竟如何运用担保的规定,在实践中对反担保如何把握和操作,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笔者的粗浅认识。 一、反担保的概念 根据《担保法》规定,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这里把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称原担保。因此反担保是以原担保的存在而存在的,没有原担保就谈不上反担保,只有存在原担保,在主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为确保该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主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亦即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和资格 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提供反担保人和原担保人。原担保人的范围、资格设定在担保法中都有规定。《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文认为由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意味着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也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因为反担保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以获得追偿权的确实落实,在原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担保职责后能获取合法对价。从公平、公正这一立法思想出发,对反担保中债务人不应仅仅作字面解释,而应将之扩大至第三人,即由债务人外的第三人提供反担保将对原担保人的利益保障更有实际意义。 对提供反担保者的具体要求,亦即主体资格,对反担保是否有效成立及法律职责的有效履行是非常重要的。其主体资格当然必须具有民法通则中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力,亦须具有担保中担保人主体资格的法定条件。另外,反担保人必须具有代偿能力,具有代偿能力,才具有担保能力。但是具有“代偿能力”并不是保证人资格的唯一要求。除法人和公民以外的其他组织,只要其能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可以充当保证人,也可以充当反担保人。但上述其他组织应除去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上述单位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依赖于国家拨款及社会力量捐助。如果他们担任担保人就势必会影响公益活动的开展。另外,除经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得为担保人。同样,上述单位也不能成为反担保人。 三、反担保方式 前面已经述及,反担保人可以由债务人充当,也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如果认为反担保人只能由债务人充当,不能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那么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时,也就是由主债务人保证第三人(亦即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这在法理上和实践中均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同时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这是否说明反担保方式也可以采取上述五种担保方式,反担保法律制度相对于原担保是否有其特殊的地方,下面将逐一论述。     《担保法》并未将反担保的担保人局限于债务人身上,相反,债务人为确保担保人对自己追偿权的实现,完全可以委托第三人(即反担保人,而非原担保中的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因此,可以肯定说,保证是反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反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保证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当原担保人的追偿权到期待以实现时,由该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反担保方式。理论上分析,保证反担保也应包括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但从实践中去分析,无论原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是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反担保方式只能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原担保人的利益,在实现追偿权时不必耗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如果也采取一般保证方式,那么反担保人同样拥有先诉抗辩权,原担保人只能在穷尽主债务人财产后才可以向反担保人求偿,这也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 抵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和原担保人约定,以该特定财产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当主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使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补偿。 质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移交原担保人占有或办理出质登记,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主债务人不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能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而存在。理论界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留置不能成为以担保的方式。理由是反担保是产生于约定,而依据《担保法》规定,留置权基于法律规定,且留置专指因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有留置权,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之间是不存在上述合同关系的,也就不存在和无法行使留置权。也因为留置权在法律条件具备时当然发生,反担保与之无法切合。因此说留置权不能成为反担保方式。如果约定原担保人占有主债务人其它动产,以此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也只能成立质押权而非留置权。而因其他合同关系合法占有主债务人的动产,也不能成立留置反担保。笔者对上述论述持有相异观点。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不能以意思表示设立留置权,但留置权的法定性并不意味着仅限于法律有明文

规定的承揽加工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也同样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4款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因此,留置权的设立只需具备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这个要件即可成立。其次,是否确定反担保由债务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在主债务人和原担保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反担保人)与原担保人之间如存在保管费、加工承揽、运输等合同关系,而保管费、加工费、运输费等一般远远小于保管物或加工原料或运输物的价值,这同样为再次设立担保亦即反担保提供可能。综上,留置也可以成为反担保的方式。 定金作为反担保方式在理论上也行不通。定金是指主合同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当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第三人(即原担保人)所成立的反担保合同中,双方没有对等的权力、义务,只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追偿权,也就无法成立以原担保合同为主合同的定金合同。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进一步削弱债务人向债权人的欺诈故意,且定金具有明显的惩罚性,另外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又有比例的限制,对于原担保人有担保追偿权的实现作用甚微,故定金不适用反担任,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 综上,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向原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可以采取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其中尤以保证和抵押为普遍。反担保方式也会因反担保提供者不同而不同。当债务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保证方式的适用应受到限制。因为保证作为人的担保,债务人向原担保人以保证作为反担保时,会形成债务人既向原担保人承担偿付因履行原担保而发生的必要费用的义务,又向原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债务人与反担保人会二合为一,起不到反担保作用。只有债务人以其特定财产设定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才会实际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当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不受到上述限制,保证、抵押、质押均可采用。债务人或第三人充当反担保人时,选择采取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反担保人(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四、反担保的构成要件 反担保的设立属于民事行为,那么反担保应具备的条件也应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反担保的有效设立必须首先符合上列条件。本文前述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范围也体现了上列有效条件的要求。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基本要求。 除此之外,各种反担保方式各有其成立要件,故当事人约定采取某种担保方式时,其行为在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之外,尚须符合担保法相应条款的特定成立要件。例如,担保法第38条、第39条规定,抵押权设立须有抵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41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设备等设定抵押时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抵押方式,也应遵循规定。又如,担保法第64条、条65条规定,质押权设立必须有质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78条、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转让有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向其管理部门或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质押方式,也同样遵循之。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特殊要求。 分析反担保构成要求是判断反担保的效力合法与否的关键。而反担保作为一种担保制度,其效力又受到与担保合同有关的合同效力的影响。《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判断反担保效力,除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吻合外,还需联系主合同的民事行为进一步判断。 五、原担保与反担保的异同 设立反担保的目的是确保原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对主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与原担保一样也具有从属性与补充性。反担保也是从属于主债的一种从债,反担保合同作为原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原担保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直接影响反担保合同的效力。就补充性来说,则指主债务人不能保证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时,由反担保人负代为清偿责任。 原担保与反担保的目的不同,方式也有别。原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方式,而反担保只有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留置这四种方式。 另外,反担保相对于原担保来说,其范围不但包括原担保范围所确定的款项之外,还应该包括(一)原担保款项所生的孳息;(二)为实现追偿权实际支出的费用。 比照原担保,反担保人同样享有抗辩权,该抗辩权是指反担保人依据法定或约定事由主张减免或免除其责任用以对抗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的权利。依据本文前述,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无论原担保是一般责任或连带责任,其都为连带责任方式,因此反担保在抗辩权享有上与原担保很有区别的一点是:无论何种情况,反担保均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至于其他抗辩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也应结合反担保所采取的担保方式的不同而分别享有,具体是和原担保中的抗辩权相类似的。 六、反担保的实行 根据反担保设立的目的要求,反担保是为原担保~益实现而设置的,故反担保应于原担保实行之后实行。要求原担保的实行合法有效,这是反担保实行的一般原则。在原担保与反担保皆合法的前提下,如果原担保因债务人实际履行或其他免除条件而未实行,则为保护应保证的权益而设立的反担保同样也毋须实行,原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同时自行终止。如原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在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时,可根据设立的反担保合同,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主张权利或根据抵押、质押合同处分抵押物、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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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职业教育中心办学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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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中心办学情况调研报告

十月二十九日,我们组织了有关人员,到市职业教育中心,对该校近几年办学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在察看了教学秩序、教师和学生管理秩序的基础上,重点组织了全体领导干部进行座谈讨论,详细听取了校级领导特别是中层领导的意见和建议。

一、学校办学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120亩,建筑面积3.5平方米,教职工225名,教师188名,34个教学班,1200名在校生。学校主要面向第三产业设置了计算机、服装、烹饪、旅游、财会、电子电工、汽车维修、商贸等8个专业。其中,计算机、服装两专业为青岛市骨干专业。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文化课教学为基础,以专业课教学为中心,抓住专业技能训练和对口高职升学两个重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的办学指导思想,通过搭建立体化联合办学网络,实现了“招生、培训、实习、专业人才交流”一体化,为学生开辟了优质就业、高职升学、自主创业、出国研修四条成才渠道,合格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100%。

学校贯彻“科研兴校”方针,承担了国家“十五”规划科研协作课题两个,独立承担省级科研课题一个,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大幅度提高。高职对口升学工作一直走在青岛市前列,XX年以来,向高等院校输送学生2300多名,高考达线率一直保持95%以上,有160多名考生达本科线,本科达线率和达线总数均列青岛市百余所学校之首, 高考经验在青岛市推广。

学校注重加强德育工作。树立了德育为首的观念和意识,德育工作制度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比较完备,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措施得力,重视班主任队伍的校本培训,提高了班主任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得扎实有效,开展了“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德育系列活动。

学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当前职业教育新形势,勇于创新办学思路,积极探索办学新形式,采取工读结合、高职套读、校企联合、校社联合等多种办学形式,使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达到有机结合,办学路子越走越宽广。

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教学示范学校”、“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被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确定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学生学习素质的构成与培养研究》实验基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中国农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国情教育》、《现代教育》、《职教论坛》等十多家报刊和新闻媒体都先后报道过学校办学经验。

二、学校今后发展方向

1、办学规模:

在积极稳妥发展、保证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到XX年秋季开学,学生班额达到60个,在校学生数量达到3000人,今后根据我市生源情况逐年增加,5年时间在校学生数量达到3300人以上,在校教职工(在编)人数达到260人以上。

2、专业设置:

学校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不断调整专业设置。自1992年以来,先后停办了预备役、保安、法律文秘、美术、数控和电气焊等专业,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一是就业前景逐渐暗淡,从业待遇低,用人市场缩少。二是专业与对口升学不能对接,满足不了学生高层次就业需要。三是专业与市内其它学校重复,为避免不良竞争,主动停办。鉴于上述原因,学校今后3-5年,主要面向第三产业开设和发展:计算机专业、服装专业、烹饪专业、旅游专业、财会专业、电子电工专业、汽车驾驶与维修专业、商贸专业,共八大专业。

服装和烹饪专业是学校的“老字号”专业。服装专业是青岛市骨干专业,不仅办得早,学校师资力量强,而且人才市场需求量也大,毕业生对口升学前景也好。从明年开始,招生力争保持在4个班以上。烹饪专业不仅办得早,且是全市唯一专业,毕业生就业、自主创业和归并为餐旅专业后的对口升学前景都看好。从明年开始,力争保持年招生2-3个班。

计算机专业是青岛市骨干专业,该专业办得早,规模大,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该专业的人才需求量会不断加大,同时,对专业办学质量的要求也逐步提高。学校发展该专业的思路是:强化专业资源配备,扩大办学规模,强化公用性;优化教学资源,设置相关子专业,强化专业性。力争明年招生4个班,200人。XX年达到6个班。

旅游专业是近几年学校重点发展的一个专业。人才市场供不应求,对口升学前景好。从明年开始,力争年招生保持3个班。

电子电工专业人才市场供不应求,对口升学前景好,学校教学设备和师资配备强,也是近几年学校重点发展的专业之一。从明年开始,力争年招生保持4个班。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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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民政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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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市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提高救助标准,强化规范管理,加强政策衔接,在全市基本建成了以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相配套,以临时救济、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管理规范化、组织网络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工作得到了省市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xx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资金保障,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

1、高度关注,创新理念,建立社会救助工作新机制。多年来,市委、政府始终把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来抓,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全力助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平稳健康发展。为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民政、财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教育、司法、卫生等xx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制定、联系协商和协调督导工作。各镇乡(城区办)以民政办公室为依托设立社会救助所,村(居)委会依托社区组织设立救助工作站,高效协调、运转有序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历年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都以较大篇幅对社会救助建设情况进行审议。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还定期听取社会救助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由于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目前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机制。

2、提高标准,专款专用,保障救助资金公开、透明使用。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委、市政府也不断加大了社会救助经费投入力度,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x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村低保资金x万元,城镇低保资金xx万元,五保供养金x万元,医疗救助金xx万元。还根据本市人民生活水平变化情况,将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x元提高到每人每月x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x元提高到每人每年x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x元提高到每人每年x元,均为上级政策规定的最高水平。与此同时,我市还建立了救助资金集中审批、拨付使用制度,在救助资金发放上,实行银行社会化发放,封闭管理,做到管人、管事、管钱各司其职,简化了资金的运行环节,缩短了资金的拨付时间;在救助资金管理上,坚持一个口子向上申请,一个口子向下落实,实现了救助组织系统化;在救助审批上实行程序化,村、镇乡、市三级按申报、审核和公示的程序操作,并进行动态管理,从而有效防止了截留、挪用、贪污、挤占现象的发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构筑社会救助“五大主体工程”

1、整合资源,重点保障,实施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工程。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市委x届第xx次常委会议要求,根据全市人口分布情况,本着资源共享、便于管理、适当集中的原则,我局按照宾馆化花园式标准,于x年投资x万元,将所乡镇敬老院整合为5所,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工、统一竣工投入使用。整合后的x所敬老院占地x亩,建筑面积x平方米,并设有食堂、餐厅、棋牌室、医疗室、健身室、娱乐室、图书室和电梯等,配备室内户外健身器械。x年xx月,x所敬老院全部投入使用。在管理模式上,将其纳入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人财物统一由民政局直接管理。同时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全面加强敬老院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出台了《xx市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和《xx市敬老院服务人员绩效百分考核办法(试行)》,对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行为进行规范,几年来,我们与xx市养老护理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了分校,并成功举办了x期养老护理职业技术培训班,x名服务人员均通过了技术等级考试,获得了初级护理技能合格证书,提高了护理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x年、x年五所敬老院连续两次被xx省民政厅命名为xx省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同时,对分散五保对象采取不同措施予以分类保障。对患重病卧床不起的老人实施重点保障,按照每人每月x元的标准拨付五保供养金,并聘请专人采用一看一的方式进行日常护理;采取居家供养方式,将相邻较近村庄瘫痪卧床、患重大疾病的五保对象进行集中供养,聘请专人进行日常陪护;以每人每年xx元的标准,全额资助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资xx万元为五保老人办理了合作医疗手续;x年,全市共有五保对象x人,其中集中五保对象x人,分散五保对象x人,集中供养率达%。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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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州法院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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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频繁发生当事人在案件审判执行期间以各种方式扰乱法庭秩序或者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对法院正常审判工作和司法权威造成了严重影响和破坏,对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伤害和威胁。为进一步调查法官人身安全保障的基本情况,广州市法官协会成立专题课题组,采取法官座谈、资料收集、统计分析等形式开展调研,以广州市中院近年来发生的法官人身安全受侵害的情况为视角,分析特点,剖析原因,研究对策,以求维护法院正常秩序、维护法官人格尊严和维护国家法律权威。

一、广州中院法官人身权利保障的基本情况

作为纠纷解决机构,人民法院处于调处社会矛盾的中心。法官作为纠纷的裁判者,承担着定分止争的神圣职责,同时也处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面临着利益对抗和矛盾激化的各种风险。近年来,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利益调整的加快,以及法律调整范围的进一步拓宽,人民法院需要调处的矛盾纠纷更加复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任务更加繁重,法官所面临的职业风险也日益凸显,法官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履行职务遭遇抗拒等事情时有发生。

广州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比较协调,社会文明程度较高,司法环境相对较好,法官人身安全及职业保障总体情况较好。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依法办案过程中被暴力抗法甚至人身受到损害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XX年以来,广州市中院共发生28起暴力抗法或法官受伤害事件,出现当事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以各种方式扰乱法庭及审判工作秩序,捏造事实诬蔑经办法官,以投诉上访、静坐示威、自伤自杀威胁法官,甚至威胁杀死法官及法官家属以求诉求得到满足或发泄对抗情绪的暴力现象,严重挫伤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严重损害了法官的人格尊严,严重威胁了法官的人身安全,严重破坏了法庭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司法权威 .

二、损害法官人身权利事件的基本特点

结合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或损害法官人身权利事件分析,这些事件具有以下特点:

1.暴力抗法多发生在执行过程中,但人身伤害可能发生在任何阶段。在前述28起暴力抗法或伤害事件中,有19起发生于执行阶段,约占68%。而伤害或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则可能发生在案件的文书送达阶段、调解阶段、庭审阶段或宣判阶段以及申诉信访的任何阶段。有的直接实施伤害行为,有的进行人身谩骂和侮辱,有的则是以实施伤害行为或自杀行为对法官进行威胁。有的伤害行为直接针对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有的伤害行为则在主观上针对对方当事人、客观上波及法官人身安全。

XX年6月15日,在花都法院炭步法庭发生一宗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汤××向对方当事人张××倒淋酸性不明液体导致张××受伤并殃及法官事件。法庭在立案前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发生争执,法官劝一方当事人汤××先行离开。待立案手续即将办妥时,汤××从外面闯进立案室,把一小矿泉水瓶的不明液体从张××头部淋下,张××头部、颈背部、眼睛和面部均被灼伤,法官邓某脸部左下部也被溅洒的不明液体灼伤。

2.此类事件多涉及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案件或当事人偏激的个人纠纷。根据调查,以下几种案件最容易出现抗法的情况:一是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案件,较常见的就是工人工资纠纷案或是涉及到工人工资及生活安顿的案件。二是外地执行案件,包括到外地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协助外地法院在本地执行的案件。三是强制搬迁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XX年广州市中院审理张××与广州某实业发展总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张××多次到中院信访、打电话、寄书函给合议庭以及民一庭的领导,言语偏激,声称如果败诉将出几条人命。此事给经办法官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严重挫伤经办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XX年广州市中院审理黄强离婚纠纷一案时,黄×在法庭上撞墙撞桌以自伤威胁法官。一审时,黄×已经有如果法院判离婚就自杀等过激言语及行为,广州白云区政法委曾组织相关部门采取预防措施,白云区法院也为此专门向市中院书面反映此情况。二审庭询时,2名法警值庭也无法阻止黄×的自伤行为,临时增至6名法警才控制局面,庭询才得以正常进行。庭后,黄×又多次电话骚扰经办法官,多次扬言如判其离婚就杀人。

3.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暴力行为及其他高度危险行为。对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危害的主要是暴力行为,主要表现为撕扯、殴打、围攻。也有言语的暴力和人身攻击,如大声谩骂、侮辱、毁谤等。近年来还出现了泼硫酸、扬言自杀、爆炸、放火等高度危险行为的趋势。

XX年广州中院在审理莫××与王××解除同居关系案件过程中,上诉人莫××情绪非常激动,曾多次冲进院长办公室找院长反映情况。该案宣判时,莫××把调解室的门关上,不让经办法官离开,庭领导到场作解释工作,莫××仍大吵大闹五个多小时。后该案经审监庭复查后,驳回莫×的申诉。莫××在当事人报到处死死抓住经办法官双手不放,把法官的双手勒出淤痕,扬言要死给法官看,要法官替她养女儿。领导多次接访后,莫××仍不死心,曾带领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冲进法官电梯,并对保安大打出手,保安将其拖出法院后,莫××又坐在大门口哭闹,扬言要搞得经办人受到刑事处分才罢休。此次事件持续了近3个月,给经办法官的工作、日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XX年广州中院审理朱××与籍×离婚、名誉侵权两案时,上诉人朱××均大闹法庭。在离婚纠纷一案庭询前,朱××与籍×的弟弟在法庭外打架。两案一二审诉讼期间,朱××给各级人大、党政主要领导人寄发投诉信件,扬言要告所有经办法官,连中院监察室的同志也成为其投诉对象。二审诉讼期间朱××先后三次查阅并复制卷宗,第三次阅卷时私自在卷宗材料上添加文字,书记员发现后及时予以制止,朱××居然动手打书记员,幸好阅卷室其他工作人员拦阻,才没有发生伤亡事件。另外,朱××还调查了一二审经办法官的一些个人资料,例如调查了一审经办法官调入法院的时间、其丈夫的工作性质、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还调查二审法官亲属的工作单位,威胁说要炸死法官全家。

XX年6月15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广州市某局与被执行人潘××房屋拆迁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发生了被执行人泼硫酸、喷不明气体、以斧头等工具进行暴力抗法等行为,有1名干警因吸入大量不明气体,身体出现不适,被送医院治疗。另有5名干警被淋到硫酸导致不同程度的皮肤灼伤,7名干警身体被擦伤、刮伤。后在被执行人家中发现煤气4罐、不明液体1瓶及硫酸、斧头、锤子等危险物品。

4.暴力抗法多为群体行为。暴力抗法事件中,抗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当事人或案外人聚众辱骂、殴打、围攻法院工作人员。暴力行为往往具有突发性,过程短,速度快,势头猛。参与暴力抗法的除案件直接当事人外,还包括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人或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甚至不明真相的群众或被专门组织起来的人员。如在执行案件中,实施暴力抗法的主体除直接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外,往往还有与被执行人或执行标的有一定利害关系的案外人,也有与案件无关的不明真相起哄的人参与围攻法院工作人员。

XX年8月29日,从化法院干警前往英德市依法执行英德市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遭遇一大群来历不明人员围攻和袭击,致9名法警受伤。

5.暴力抗法和人身伤害事件加大了法官职业危险和压力、损害司法权威并增加了社会资源的耗费。暴力抗法和伤害事件严重侵犯法官尊严和人身安全,加大了法官职业危险和心理压力。严重阻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法律权威、法院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和挑战。对于暴力抗法行为和伤害突发事件,法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进行处理。对于扰乱法院办公秩序或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事件的处理,有时需动用法院多个部门的力量,甚至其他政府机关的力量,这加大了法院的工作负担,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而对于当事人具有偏激倾向、可能抗拒执行的案件,法院也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进行执行。

XX年广州中院审理何××诉从化市人民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上诉人何××在一审诉讼前和二审审理期间多次到政府各部门上访,并扬言要采取杀人、爆炸等过激行为,甚至三次到北京上访,妄图在天安门跳楼,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广州市政府部门数次接其返回广州,仅交通费就达十几万元。院庭领导多次开会研究解决方案,经办人专门到当地(从化市)政法委、卫生局、镇政府等进行沟通协调,并先后五次开庭进行调查和调解。

三、法官人身安全受伤害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

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个别人的法律知识仍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对现代司法理念缺乏必要了解,导致其与社会发展对司法的要求产生了明显矛盾。一些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往往以自身利益得失来理解法律。在法院进行诉讼指导和风险告知的情况下,仍然对审判工作特殊性缺乏必要的认识。有些当事人因权利意识缺乏,不能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利,或不能及时保全和提供证据,致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院支持,却认为是法院错误裁判。有的当事人败诉后对法官产生怨恨情绪,容易做出偏激行为。也有的当事人对案件本身并没有异议,但缺乏诚信意识,漠视法律权威,无视法律规定,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履行法定义务。当法官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劝说其遵守法律有关规定时,他们认为法官有意损害其利益,偏袒对方,从而酿成围攻、袭警的恶性事件。

(二)法院内部存在认识偏差问题

在个别法院、个别审判执行部门,暴力抗法和损害法官人身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源在于法院内部对此问题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方面,部分院庭领导对损害法官人身权利和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危害性和破坏性认识不足,缺乏高度重视,总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法院内部对法官遭受当事人伤害时如何处理,缺乏相应的应急机制和处置措施。另一方面,在当事人与法官缠闹时,法官多数是采取消极躲避和息事宁人的方式,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委曲求全,不敢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去制裁违法当事人。部分法官还存在防范意识不强和应变能力不高的情况,发生问题没有及时报告和积极应对。加上个别法院、个别部门不愿意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去处理违法当事人。极少数当事人摸透了这一现象,辱骂、殴打甚至加害法官时有恃无恐,无所忌惮。

(三)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

当事人违法行为主要是暴力抗法、损害法官人身权利、扰乱法庭秩序等行为。从我市法院发生扰乱法庭秩序、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等事件来看,与法院对此类行为查处不力不无关系,法院几乎没有对违法当事人采取过强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和违法行为。例如前面所述的当事人朱威胁经办法官人身安全的偏激行为,法院对其没有依法采取制裁措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法官开展息诉服判工作难度日益加大

近年来,广州市中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连续几年呈递增态势。在审判人员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人均结案数量不断增加,法官没有足够的时间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下,法官对于调解工作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法官通常一天至少要安排开庭审理3-5个案件,时间非常紧凑,庭审之间间隔较短。法官客观上除了进行基本的事实调查和法庭辩论外,没有时间对当事人做劝解和调解工作。因而使当事人之间积蓄的矛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容易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激化,更容易以种种方式向法官发泄不满。

(五)少数法官自身素质不高和驾驭庭审能力不强

近年来,法院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文明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在法官遭受谩骂、围攻等众多事件中,也不可否认其中一些事件的发生与个别法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不无关系。有些法官在庭审过程中驾驭庭审能力不强,未能有效控制法庭秩序,没有及时对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行为加以制止和处罚。部分法官庭审前没有宣布法庭纪律,着装不规范,缺少法言法语,未能营造出法庭的严肃性与威严性。有些法官不注重加强自身修养,自律不足,在工作中对当事人不够耐心,甚至态度粗暴,因而引发当事人不满。极少数法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不能做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对待当事人生、横、冷、推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法官接受当事人请吃送礼,索贿收贿,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形象,损害了法院的威信。

(六)法庭安保措施相对落后

目前,在广州市中院多数法庭都没有安装录音录像及必要的通讯装置,加上民事案件开庭不配备法警,在开庭过程中一旦出现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辱骂法官或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情形,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给予制止和对当事人处以 必要的制裁。庭审后,审判人员或书记员要求当事人阅看笔录和签名,此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也往往无人可以及时相助。法官和当事人发生争议,也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

(七)法院的警力存在不足

长期以来,法院一直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大幅增长,警力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无法为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配备值庭法警,法庭安保工作缺乏有力保障。目前,除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的审理执行,一般就是一审一书,一旦发生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或暴力抗法行为,审判人员就显得势单力薄,很难控制局面。而发生抗法行为后,往往需要临时组织或抽调法警前去增援,有时还要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才能制止平息违法行为。

四、解决法官人身受伤害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法官人身受伤害的原因分析,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们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和对策。

(一)改善法庭安全装备,增强预防暴力抗法的能力

当事人大闹法庭、辱骂或威胁法官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受制裁的当事人寥寥无几。主要原因在于此类情况属于突发事件,取证有难度。目前,广州市中院法庭录音录像等设备使用多年,功能落后,部分法庭只能录像不能录音,严重影响了庭审安全。因此,法官建议在全部法庭包括调解室、立案信访窗口安装录音录像设备、通讯联络设备、报警系统并经常维护,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转,发挥效能。建议给法官配备录音设备,如录音电话、录音笔、mp3等设备。

(二)增加警力,强化司法警察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值庭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为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所实施的职务行为。第三条规定,值庭的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建议在开庭审理民事及行政案件时实行法警值庭或法警巡逻制度,如现有警力无法做到每个法庭配备一名法警时,应考虑安排2名法警在法庭楼层巡回值勤,或者实行重点保护制度,由审判部门把容易激化的案件报告给司法警察部门,庭审时请司法警察值庭,防备出现紧急情况,确保审判人员和其他到庭人员的安全。当事人因情绪激化,发生自杀和攻击法官的行为都应当得到司法警察的当场及时制止。

(三)加强安全保卫措施

一是健全安检设施。安检措施不仅在庭审区域需要设置,进入办公区域也需适当设置,预防伤害法官的事件发生。二是明确法警的内保职责。法警支队建立法警巡逻、巡查制度,定时在审判区和办公区巡逻和巡查。三是加强门卫管理,对从审判区域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在一些通道上增加设施或人力堵塞漏洞,例如十四楼通往十五层以上的楼梯口,各层法庭通往法官电梯的大门应当经常关闭或有人守卫,防止当事人进入法官办公区域。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陌生人应当及时盘查,发现属于不能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法警支队保卫科处理。

(四)加大惩处力度,树立司法权威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法官应当及时制止、训诫、指挥值庭法警强行带出法庭。如仍继续扰乱法庭秩序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者,经院长批准后坚决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对于因哄闹、冲击法院、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法官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6条的规定,指挥值庭法警执行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法院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法院在立案时应印发相关的告知事项,告知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合法的途径对法官行使监督、申诉、控告的权利,对判决或裁定有异议时,可以向信访和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再审的法定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开庭前向当事人告知法庭纪律,进一步强调遵守法庭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法院要注意通过媒体进行法制宣传,以案说法,以案明法,使公民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维护司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对发生暴力抗法、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事件,尤其是法院对此类事件的处理情况,法院应当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六)努力提高法官自身素质

法官的司法不廉洁、不公正,会引起百姓对法官的蔑视,对法治信仰的动摇。因此,法官加强自律,显得尤为重要。法官应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地以法官职业道德约束自我,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依法办案,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坚决杜绝因工作态度、工作方式或工作不慎等自身原因,激化矛盾,诱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法官还应注意业外交往,自觉约束业外行为。

(七)加强诉讼调解和判后答疑工作

一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改革中所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日益尖锐,民事案件的调解难度也不断增加,对人民法院调解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法官要坚持调解原则,提高调解能力和技巧,加大调解力度,能调解的案件应尽量调解结案,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妥善化解纠纷矛盾。二是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判后答疑工作既是法院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司法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对于消除当事人疑虑、增强法官责任心、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判后答疑要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全面阐明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目的。

(八)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风险综合分析机制

首先,要建立两级法院沟通协调机制。对于暴力抗法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牵涉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多个部门特别是两级法院的联合和协调。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已经发生的暴力抗法信息进行广泛收集和整理,加强两级法院的交流和通报,及早制订出应对各种暴力抗法的预案,有效地平息抗法事件。其次,要建立风险综合分析机制。在法官提出其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时,启动风险综合分析机制,为相应保护方案的启动与设计提供信息,并不定期综合分析威胁信息、威胁方式,为法官自我保障提供预警信息。

(九)加强法官处置能力及心理辅导的培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第六条的规定,法院应加强对法官在执法中遇到扰乱法庭秩序、人身被威胁、伤害等突发事件时的处置能力培训,增强法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设立必要的心理辅导,帮助法官进行必要的情感疏导,增强法官安全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减轻法官及其家属对法官岗位工作的心理压力。

(十)完善法官考核评价制度

法院处理暴力抗法事件需要一定的时间,必然拖延案件审理期限。有的法官为了不超过审限,往往对扰乱法庭秩序乃至发展为暴力抗法事件不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不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我院在内的不少法院把当事人的投诉情况作为考核法官的一项指标。有些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侮辱、威胁法官被法官制止、训诫后心中不满就去投诉法官,法官的被投诉率相对增加。有的法官因此会有所顾忌,对此类当事人不作任何处理。法院为了还法官一个清白,对信访件和群众有一个明确的交待,自然会对该法官进行谈话、调查,弄清事实。法官为了配合调查,需要付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还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建议完善法官考核制度,对此类现象应制定一个合理的考核指标,不能一刀切。同时,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此类投诉问题时,特别是不实投诉的,应当查核清楚后予以澄清,还法官清白,以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十一)实行法官轮岗制度

在美国,一个法官可以办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而近年我国法院过分提倡法官专业化审理。除了限制法官的法律视野及思维角度外,从安全角度看,也容易导致某些社会矛盾集中于少部分法官身上。因此,建议实行法官轮岗制度,一方面,可以打破刑事、民事、行政之间的专业界限,使法官轮流任职,避免产生熟人环境,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另一方面,使怨恨情绪有所分担、分流,有利于缓和社会上情绪偏激群体对法院的矛盾,也增强了法官的集体感和荣誉感。

(十二)建立法院区域审判执行协作制度

相比较而言,法官异地审判、查封、扣押、执行时,更容易遭到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围攻、殴打,而外出审判执行的法官人数有限,所以法官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借鉴公安部门协作经验,建立法院区域协作制度,法官到外地审判执行时,首先与当地法院联系,请当地法院派出法官或法警协助,这样可以防止当事人蛮横生事。且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法官地位比较超脱,可以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

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容易引起群众对抗、事关大局发展的案件,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积极制定预案,加强法院与其他基层组织的交流和沟通,并努力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人缘优势,尽量避免冲突的发生,防范暴力抗法事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对已经受到当事人威胁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由法院商请公安机关共同处理,对法官及家属的人身、住所给予必要的安全保障。特别是在法官上下班途中、公务活动中。

(十四)加强对侵害法官人身权利的刑事保护

法官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同样享有人身权,同时,法律又赋予法官依法裁判权,具有双重身份,侵害人在对法官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同时必然涉及对国家公权的破坏,其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对普通公民人身权的侵害,故在保护法官人身权利的措施上应加大惩处力度,以妨害公务罪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在立法上要充分考虑对法庭的严肃性和法官的权威性的保护,将藐视法庭、庭外侮辱、诽谤法官及威胁法官的行为列入刑法的保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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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计划生育调研文章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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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调研文章

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巩固优质服务成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这既是全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者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又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同时,又是一个开拓创新,不断探索的新课题。元氏县在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积累了一些过去工作中的体会,也碰到了许多棘手的新问题;同时笔者对今后这方面的工作也有一些不成熟的构思和想法,希望能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理论的再发展、再提高、再创新尽到绵薄之力。

一、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个到位”,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的前提和保证

责任到位:元氏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定为“一把手”工程。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都要定期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困难。先后制订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上自县委、政府四大班子与联乡领导,下到乡村专干服务人员的各自责任。每年年初,县委、政府都要隆重召开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分析形势,寻找差距,明确任务,兑现奖惩,把靠实计生工作的党政责任作为一项制度和铁的纪律,摆上了县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措施到位: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每年都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党政干部的政绩考核、表彰奖励、提拔晋升和评比各类先进中,坚持“一票否决制”。县人口计生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根据计划生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决策依据,及时提出提高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意见、建议和实施方案,使业务指导准确、及时、到位。

投入到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果的公益性事业,经费投入到位是根本保证。在机构改革中,各乡镇计生办和服务所都按照一村一干的要求和每乡至少1—2名技术服务人员的要求配备了人员。同时县财政每年都能按上级规定和全县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安排、落实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各乡镇也都能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工作和奖励、优惠所需各项经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率逐年提高。

二、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为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打好坚实的基础

技术队伍配备到位、效果好:经过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已经基本形成了一支技术精湛、热心为民、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的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同时实行计卫联手,坚持以计划生育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为主,同时从卫生系统各大医院抽调妇科、b超方面的医疗专家和技术骨干,分包乡镇,深入乡村帮助基层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阵地建设起点高、标准严:按照“加强县级、完善乡级、健全村级”及“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思路,加强了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经过多方筹措资金189万元,全县15个乡镇都建成了高标准的技术服务站,其中有11个乡镇建成优质服务型技术站。同时增添了乳腺诊断仪、活检机、乳腺治疗仪、红外光治疗仪、输卵管复通仪、b超、双目显微镜、单头冷光手术灯、心电监护仪、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初步形成以县站为龙头、以乡所为依托、以村级服务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三级计生服务网络。

技术培训形式多、方法活:县人口计生局与军医学院联合,开展军民共建生殖健康服务工程,曾多次邀请内外专家、技术人员来我县进行大范围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和技术人员培训。赢得了全县上下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对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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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小区乱作为自治管理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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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作为自治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一、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居住小区已日益成为城市居民集中居住、生活的基本社会单元。在这个社会单元中,是以居民的自治管理为主,社区管理为辅的基本特征。小区自治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每户居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小区居民的主人意识、社会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建立和培养。作为以“市民社会”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规律和方向,市民组织的发展完善,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与否的极重要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区自治管理的状况和能力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关系到城市发展水平和政治文明的建设问题。作为首善之区的区,不仅是全国最早开展社区建设的城区之一,也是社区建设成效最好的城区之一,因此,更应该努力关注这些来自社区的基本的社会治理问题。

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城市小区的自治管理还相当不完善,其突出地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业主大会发起组织机制缺乏。就区而言,几乎没有一个小区召集过真正意义上的业主大会和规范的书面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组织能力欠缺。目前,区范围的小区中,绝大多数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都是名存实亡,不能正常的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和业主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其选举产生和发起组织的程序,存在着明显的不公正、不合理之处,使得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信任,业主委员会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四)涉及业主切身利益的收费问题、帐目管理问题,不透明、不公开,缺乏有效的业主监督制度。

(五)业主对自治管理缺乏热情与信心,加剧了业主呈一盘散沙的状况,意见难统一、不团结、不配合,使得业主自治实际处于被悬置的状况。

以上这些问题的普遍存在,使得小区管理水平长期在低水平徘徊,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业主的社会参与热情受到伤害,不满情绪却有增无减,不仅造成了小区自治管理中普遍存在着的各种矛盾,还造成了小区公共设施和公共场地、绿地被不法占用、改作他用和损毁,造成小区环境、形象和质量指标的严重下滑。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目前,区城市建设速度较快,新建小区比较多,新建小区的设计规划要求也比较高,有比较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场所、绿地等要求。同时,小区治安、防盗等安全管理问题,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的使用问题,以及小区里面摆摊设点经营问题,也为小区居民们普遍重视和关注,并直接涉及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这些都对小区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小区的管理成为我们社会管理中,尤其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小区管理水平和状况,成为城市发展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纵观目前小区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自治管理不完善,严重影响小区和谐稳定的诸多问题,纵观其原因在于:

(一)管理思路上,在对小区自治管理的关系中,存在着强调以物业管理企业为核心,业主自治管理机制为辅助的问题

首先,在由传统的房管理念发展为住宅私有化后所出现的专业化、企业化、服务性的物业管理模式过程中,人们并没有完全改变物业“管理”的观念,而把现代物业管理当成传统传统房管模式的延续。从而在对小区自治管理的模式设计上,自觉不自觉地突出了以物业管理为核心。

其次,在实践中,由于目前的小区业主相对松散,彼此不熟,业主大会的召集机制不完善,业主委员会工作机制和责任不明,使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难以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现实中,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就在于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一旦签订后,物业管理企业便成为小区管理的中心和主宰。业主大会由于难以召集,业主委员会也由于自身地位和组织机制的松散,且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又大多是兼职、义务工作,因而难以发挥其有效的作用。相反,物业管理企业却往往利用其完善的企业法律组织行为和较复杂的背景,自觉不自觉地改变了其受广大业主聘用,为广大业主服务的法律本质,反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广大业主的管理者。

再次,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纠纷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也都更多的从维护物业管理服务的延续性出发考虑问题,而很少从尊重广大业主的意愿和维护广大业主的选择性角度考虑问题。

(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产生机制存在严重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既体现了对广大业主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又直接决定着业主委员会能否真实代表业主的根本利益,在维护广大业主权益过程中能否主动发挥作用的问题。目前,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机制或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选举产生,或是由物业管理企业组织选举产生。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有着特殊的利益关系,物业管理企业和广大业主之间是一种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因此,这两种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方式就难以将物业管理企业的利益与业主的权利真正剥离,很难保证其公平、合理。

在目前选举方式下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仅难以获得广大业主的信任,也使得广大业主逐渐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做法丧失信心,这是目前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中广大业主参选率不高,参选敷衍了事的重要原因。据调查,占八成多的小区居民对业主委员会是没有信心的,同样有超过八成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不热心和不能认真对待。

这一状况还导致了广大业主对维护自身在小区中切身利益的高度关注和对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机构的不信任,以及对利益代表机构产生的无奈选择之间的社会矛盾。同时,也使得广大小区业主逐渐对小区公共管理事务和公共利益维护的社会意识日趋淡薄,以及个人主义的不恰当上扬。在调查中,绝大部分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和公共财产的管理,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而一旦涉及个人利益,则事已关己、高高跳起。甚至目前不少小区中普遍存在的车辆被划、被砸的现象,皆由这种矛盾引起。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增加收费,把很多公共场所,甚至绿地作停车之用,而一些业主既不能有效发表意见,却又心有不甘,于是就采取类似手段以泄心中不满。

(三)小区的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相脱节

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的思路基本是建立在以物权为核心的法律制度的构建上,而忽视了小区自治管理的社会性和其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意义。在这样的认识思路下,对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和工作机制的实践,也都是建立在以对不动产为核心的工作机制上的,其工作指导单位归属于房产管理部门。而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业务上也受房产管理行政部门的管理。这样的管理一方面存在着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的弊端,另一方面也使得小区自治的管理模式逐渐脱离其合理的社会性要求。

事实上,从社区管理的角度,其本身就包含着以小区为单位的,包括对人管理和对物管理在内的最基层的社会管理。但是,目前小区自治管理和社会管理恰恰是相脱节的。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的小区物业自治管理,社区管理无法介入其中,也无法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而小区物业自治管理所存在的松散性、非常设性的弊端却又得不到和小区管理最为密切的社区管理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小区自治管理长期处于一种涣散、低效和无力的状况,不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自治管理作用,也不能充分调动广大业主参与小区自治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更使得很多问题难以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在调查中,不仅绝大部分居民迫切希望社区组织能够在小区物业自治管理中发挥作用,支持和指导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工作,以有效改变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的名存实亡和组织无力的涣散状况,而社区组织也普遍认为由社区组织指导、支持小区物业自治工作既能够有助于社区工作的开展,也能更好的发挥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的作用。

三、建议

(一)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自治管理工作,应调整为不同机构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性质,就决定了作为全体业主利益代表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具有事实上的利益对立性。因此,只有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机关分属于不同的行政主体,才能在维护各自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调整和促进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之间正常、平等的工作关系。事实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管理者,既可以是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因此,为有效解决目前小区自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尽快将小区自治管理工作由现在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调整为由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尽快施行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效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建立在社区指导和支持下的业主委员会选举制度。

在区全面推进社区工作的努力下,区已成为全国社区建设成效最好的社区之一。在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和谐社区的工作中,小区自治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管理状况的改善,无疑应成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构建小康型社区体系的必由之路。建立街道委托社区指导和支持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制度,既能够使小区的自治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有力、便捷的工作指导,也能够有力地强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更能够将小区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机地融合,从而更好地发挥社区工作的作用,取得社区工作更好的成效。

(三)探索建立小区业主委托代理的管理制度。

目前,业主委员会由于多为兼职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机制难以保障,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责任难以落实,这往往导致业主委员会工作效率的低下,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能力不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制衡性显得软弱。为此,从维护广大业主权益、提升广大业主主人意识和社会管理意识的角度出发,可以探索建立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制度。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制度的建立,将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性、组织性和法律服务性的优势,能够有效地代表和体现广大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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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教师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3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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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在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学校文化建设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而作为教育第一资源的教师,其文化建设则是学校文化建设诸多方面的核心内容。教师职业的基本功能决定了教师文化的内涵,良好的学校教师文化潜移默化地深刻地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并影响着我们国家的未来。因此,加强学校教师文化建设,是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程。前段时间,教育局人事科组织人员对全区八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座谈调研,总体上看各校(园)对教师文化建设工作较为重视,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还存在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以指导今后学校教师文化建设。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文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教师对教师文化建设的认识很不到位。在座谈的近40位教师中,能说出教师文化基本内涵或外延的教师很少,不知道或不曾思考过什么是教师文化的教师占大多数,许多教师坦然地说“不知道”或“从未去想过”这一问题,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在教师不再是“教书匠”而要求是学者型、研究型的教师的二十一世纪,不知道什么是“教师文化”的必定不是一位好教师。教师是人类文化的传播者,年轻一代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培养者,教育方针、教学大纲的具体执行者,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可塑性特征,决定着教师对学生的成长起着巨大的作用。作为教师必须了解什么是教师文化,教师文化的内涵是什么,应该怎么样去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

2.学校领导层对教师文化建设未引起足够重视。经过区教育局几年的引导,各校领导对学校文化建设都已比较重视,我们所到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各有千秋,特色办学初具成果,从“会说话的每一堵墙”,到足显艺术特长画廊、展厅,到能出一台表演节目的很多班级,很多学校领导可说是动足了脑筋,开拓创新、填补空白、特色创建、重点推进,在学生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收到了很好的成效。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显性成效,也成了学校领导津津乐道的话题。但对教师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想得不多,做的更少,比如开展教师怎样与家长、学生或者同事等沟通能力的培训,帮助教师学会如何穿着打扮,告诉教师应该怎样待人接物等等,许多教师由于平时忙于学校工作,很少与社会各界学习交流,导致与家长沟通缺乏经验,教育学生谈话缺少技巧,穿着打扮缺失品位,一言一行常失文雅,甚至个别年轻教师把课堂当作是对社会满情绪的发泄地,说些严重出格的话,既影响了课堂教学效益,又对学生造成误导,也有个别教师业余生活沉迷了麻将等娱乐活动,上班期间精神疲乏,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工作。

3.教师文化建设细节问题亟待深化。何为教师文化?从内容看,它是教师群体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教育思想、教育信念、教学观念以及教师角色认同等精神因素的总称;从形式看,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习性、习惯、思维与行为方式。前者主要体现在教师身份文化之中,后者则主要表现在教师形象文化、交往文化之中。这样看来,教师文化主要由精神因素和行为方式两部分构成,精神因素需要的学校领导、全体教师的共同营造,行为方式则表现为全体教师的一言一行。在与教师的座谈、办公室的走访、校园环境的察看乃至教室的布置,只要细心地去观察去品味,校园里所有的一切均与教师的文化习惯有着密切的关系!班主任工作细致负责的,教室桌椅摆放井然有序,教室布置文化气息浓厚;精神饱满的教师,讲话中气十足,举止彬彬有礼,显得很有教养,给人以良好的印象;反之不修边幅的教师,作业批改经常马虎潦草,办公桌很少整理;常吐脏话的教师,一开口便给人没修养的感觉,与教师身份极不相称,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4.教师自身专业成长内驱力不足、学校激励机制尚未完善以及教师对高水平管理领导的期待也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内驱力不足导致教师上进性不强,难以形成积极向上共同提高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做多做少、干好干坏一个样,久而久之,势必会失去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学校领导管理水平不高,会导致教师对学校未来发展丧失信心,使学校步入下坡路。

二、加强教师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遵循教师文化构建规律,以人为本,全方位打造教师文化。教师文化的构建是与整个教育事业的地位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当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得到重视,教师文化的发展就比较顺利,比较有成效。教师文化的构建必须依靠全体教师,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作用。教师是造就人才的人才,在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办好学校的依靠力量。因此,必须有计划的加强在职培训,要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进行,大力提高在职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等各方面水平,大力开展社团活动,要明确职责、提高素质、抓好落实、加强考核,高度重视教师的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把体现学校教育人文本质和培养学校的人文精神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主攻方向,逐步使中小学教师文化构建系统化、科学化、高效化。

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巩固教师文化建设已有成果,乘势引导,把教师文化建设引向深入。从座谈会和调查问卷来看,72%的教师在平时工作期间,教育教学、社会新闻是与同事聊得最多的话题;98%的教师在过去的一年中撰写了2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学校教师人际关系上,91.6%的教师认为同事间是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的;92.2%的教师认为教师工作虽很辛苦但苦中有乐或觉得每个职业都很辛苦,大家都一样;84.4%的教师不收学生礼品或碍于面子先收后还礼……虽然这些数据不能涵盖教师文化建设的全面,但这些调查数据表明,教师文化建设总体上是比较好的,这支队伍思想是纯洁的,团队意识的有的,对教育的发展是有信心的。我们应该很好地利用好这些正面向上的有利条件,引导教师克服上进心缺乏、内驱力不足等问题,在职称晋升、骨干评选、专业成长、知识面拓展、业余生活丰富等方面为广大教师提供平台,创造条件,把教师的精神集中到学校教师文化建设中来。

3.突破传统教师文化流弊,与时俱进,全力打造一支团结协作、富有活力的教师团队。中国文化渊源流长,因而教师文化也就存在着一些传统的流弊。保守的教学思想、神圣化的教师形象、教学以教师为中心、教师间缺乏交流合作等传统思想经常束缚着广大教师的思想,于是只求稳定,不求革新,教育改革的理想因而难以真正落实。过分强调“师道尊严”,尊重权威,重视人伦,教师形象被刻画为沉稳老练的“完人”、君子,却缺乏情感,要求教师对学生全面负责,保障学生全面发展,从修身齐家到治国平天下,真正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样的教师文化对于教师的要求过多过全,教师承担的责任也远超过他们的能力和条件。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的职业特点注定了教师大多数时间都是单独工作,靠一个人的力量来解决课堂里面时刻变化的种种问题,教师的课堂活动往往与其他教师的课堂活动相互隔离而不是相互依赖,教师的课堂生活往往是“自给自足的”,同事间很少花时间一起来分享观点、观念和新知,缺乏团体意识。这些传统教师文化流弊严重影响着现代学校教师文化建设,必须从根本上予以摈弃。

教师文化建设决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需要学校领导长期的引导与培养。拓宽教师的知识面,提升教师的各种能力,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激励教师的成就感,努力营造适合教师发展和成长的温馨舒畅的人际氛围和多元文化兼容并蓄的教学氛围,是学校领导今后几年必须认真实践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努力打造教师文化,才能促进教师健康快乐地发展,才能造就出一大批思想有洞见,表述有魅力、行为有创新、教学有个性的名师,才能培养学生的质疑精神、人文素养和创新意识,才能实现教育的真正改革,使教育事业得以创造和发展,才能推动民族和人类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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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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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国家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投入日益加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局面正在形成,如何做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促进武装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既是客观形势的迫切需求,也是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济社会建设与人民武装工作协调发展。结合社会发展新形势,我同县国教办、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负责同志深入实际就如何做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进行调研,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县驻军及民兵的基本情况

全县驻军有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和276武警中队共4个单位。其中,人武部下设19个普通民兵营、121个民兵连,共有民兵7384人。每个驻军单位担负的职能和任务有所侧重,从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有其共同特点:

(一)驻县驻军共同接受部队和地方双重领导。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直接受部队上级部门和受县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如:县人武部直接上级是都匀军分区,县消防大队的直接上是州消防支队,县武警中队直接上级是州武警支队,然这3个单位同时受**县委政府的领导。

(二)驻县驻军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其职责之一。部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前部队提出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其中: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担负急难险重任务是部队重要任务之一。和平时期,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是部队联系地方的基层单位,责无旁贷应当走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担负急难险重任务的前列。

(三)驻县驻军应积极参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军政军民团结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力量源泉,是抗御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可靠保证。同时,坚持军政军民团结是我党我军的性质和军政军民关系的本质决定的,是新形势下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必然要求。所以驻县驻军要始终坚持“实实在在拥军优属,面对面拥政爱民”,以抓双拥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发展地方生产力为根本。

二、影响武装工作发展的因素

(一)干部群众对武装工作建设认识不足,国防法制意识不强是影响武装工作建设的重要因素。由于长期处于和平年代,人们对国防建设和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性普遍淡化,尤其是对加强武装工作的认识不深,少数干部和群众存在着“国防建设是军队的事,与地方无关”的思想,表现在贯彻落实国防法规自觉性不高,不能从整体和全局上考虑国防建设的需要,认为“抓经济是本行,抓武装是帮忙”。特别是,少数干部和群众对民兵组织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适龄人员参加民兵组织,参与国防建设的意识淡薄,缺少热情和信心。在抓经济建设中忽视了国防建设,这些不利因素和认识上的偏差,一定程度影响了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国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制约着民兵后备力量建设。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过去的一些法律法规与形势的发展已不相适应。比如,过去规定民兵工作经费主要靠乡镇和企业统筹,但随着新政策的出台,民兵工作经费实行了以政府保障为主,其他保障为辅的轨道。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人员流动性的加大,如何用法规来解决对国防后备力量不够重视、不按法规办事的问题,在法规制度上显得软弱。例如: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完备的《民兵法》,这是当前民兵组织建设中最大的困惑和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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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职业技术学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学校,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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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校调研报告

为了解云和县职业学校,在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后课堂教学的现状。2010年3月17日至19日,体艺科、职教科在云和职业技术学校调研三天。美术学科、通用技术学科调研的主要内容是随堂听课、教师座谈与交流两项。以下是对18日上午半天调研活动后的总体情况简要分析汇报。

一、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

云和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于职业技术学校的特点,云和职业技术学校现有美术专业班4个,其中高二年级2个,高一年级和高三年级各1个。现有美术专业专任老师7名,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基本为美术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合格。通用技术专职教师1人。

二、课堂教学的现状

本次活动听课3节,其中美术专业课2节,通用技术课1节。美术专业课一节是电脑平面设计《文字效果制作》由吴莲老师执教,另外一节是素描《石膏圆柱体临摹》由陈峰老师执教。通用技术学科是技术与设计1中《流程与设计》一课,由刘伟林老师执教。

由于职业技术学校的特点,除通用技术学科教材统一使用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技术与设计》教材外,美术学科的教材由任教美术专业班的老师自编内容供学生们选学,教学内容选取上有一定的局限性。美术学科和通用技术学科在课堂教学形式上,以“讲授——练习”的模式为主,先由老师介绍或讲解,学生自由练习或是上讲台演示。个别学生上讲台演示,其他学生观看演示,不少学生则自由交谈。

三、课堂教学中的问题

1、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育观念一时难以转变

几节课同时反映出的问题是教育观念问题,教育观念的更新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况且职业学校的专业课老师,少有参加高中新课程实验培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用传统的讲练结合的方法也在情理之中。另外,传统的教学方法对于老师,已经根深蒂固,运用起来驾轻就熟。

2、课堂教学内容生活化的问题有待尽一步加强

学科教师自主选择教学内容,虽有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但教学内容的选择应该贴近学生的生活,为学生的就业服务。老师应更多考虑,选择适合学生就业须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在此基础上,还可以选择能体现本校的办学特色,或是体现云和县是中国木制玩具之乡的特色内容进行课堂教学。通用技术是动手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应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多让学生在实验室(实验室的配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配置)里操作实践。

3、课堂教学的评价机制应逐步建立

在调研中,几个老师的课堂教学都以下课的铃声为终结,学生对自己的作业或设计的作品,缺少生生之间、师生之间的评价。教师对学科知识与技能的讲解后,学生真正落实情况缺乏了解,不利于开展后续的教学。

四、研究与对策

1、呼唤职高教师也应更新教育观念

传统教育观念下形成的教学模式是根深蒂固的,即使有意识地去改变,在教学中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回到原先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上去。普通高中进行的课程改革实验,老师们都通过学习培训来转变教育观念,通过转变教育观念转变教学行为。职高老师也应该不断学习,将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理念、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的精神转变成老师的教学观念,进一步将教学观念转化成教师课堂教学的自觉行为。

2、加强学科老师的集体备课,发挥群体作用

集体备课意义在于老师之间通过探讨与交流,取长补短,发挥每个人的教学特色。云和职高美术组有别于其他普通高中,美术组教师个体数量较多,在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强化做好集体备课工作,发挥群体优势,选择教学内容,更好地挖掘教材,探讨教学方法,不失为一条提高教学质量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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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努力探索聋校职业教育新途径——“让动漫走进特校”的实践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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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探索聋校职业教育途径——“让动漫走进特校”的实践思考

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一直是学校教育的难点。由于聋哑学生受听力缺损的影响,他们在选择就业岗位时,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而过去社会对聋哑人认识的偏颇,又使他们只能从事简单的、重体力的劳动,摆脱不了“苦累脏差”的工作环境。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和观念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许多新兴产业应运而生。聋哑学生的眼界也不断开阔,对自身的职业规划要求不断提高,聋校职业教育面临着新的环境和新的挑战。近几年来,我们在“让动漫走进特校”的教育科研课题推动下,在动漫专业课程的开发和实践上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聋哑学生择业方向的改变和工作环境的改善闯出了一条新路。

一、适应经济社会需求,探索职业教育新途径。

1、深入市场调研,确定研究方向。

我们首先通过政府网了解本地动漫市场的发展情况和前景地位。然后,深入新区动漫设计园,对动漫设计制作公司的用人意向和动漫设计难点、重点等进行调研。之后,我们又对聋生在动漫设计制作中可能发挥的作用进行预测,从而对动漫走进特校的可能性有了基本的把握。

2、组织专业培训,培养基本骨干。

寒暑假期间,我们邀请一家动漫公司派专员来校,对美术、信息技术和语文教师以及部分学生进行了分阶段培训,从而形成了一批基本的动漫专业的骨干。之后,我们又从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中招聘了一名具有动漫专业知识的青年教师,为动漫专业的开设做好了人员的准备。

3、合理分解课程,开设动漫专业。

根据我校学生的美术基础以及高考对口方向,学校决定在七年级至高二的5个年级开设动漫专业课。其中,七-九年级以组织课外兴趣活动为主要形式,指导学生学习和了解动漫的基本知识,掌握动漫设计的基本笔法和步骤。高中阶段则作为常规科目,以学习动漫专业基础为主要内容,指导学生借助电脑软件进行动画设计制作。

二、深入开展课程研究,形成职业教育新品牌。

1、着力教材开发,加强教法研究。

动漫专业的开设面临的第一个困境就是教材的空缺。为此,我校信息技术教师和美术教师多渠道想办法。一方面到已开设该专业的大中院校取经,另一方面,自己动手,从图书、网络等媒介收集和采摘相关资料,印制适合学生使用的临摹样本,形成最初的教材。同时,我们又针对各年级段学生不同的接受能力,提出分阶段教学法,使动漫专业课程真正进入了可操作阶段。

2、合理安排学时,科学整合课务。

经过研究和论证,我们把信息技术课、美术课、兴趣活动整合一体,采用了分段安排的方式开设动漫课程。初中阶段利用周六兴趣小组活动时间,高中阶段则运用不同的电脑设计软件,切块解决学时不足的问题。在具体年级的课程设置中,7-9年级以拷贝形式学习简笔画的分解动作,高一利用photoshop软件学习平面设计,高二学习用flash软件进行动画制作。

3、培养动漫兴趣,选拔优秀苗子。

在实施动漫课程的同时,我们还注重课堂教学与业余爱好、专业学习与兴趣培养、技能发展与基础知识的结合。3年级以上的学生开设了想象画兴趣小组活动。通过指导学生学习观察、发挥想象,塑造多姿多彩形象多的画面图案,教师有目的地选择和培养具有动漫兴趣和基础的好苗子,为学生将来学习动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勇于接受社会检验,谋求职业教育新成就。

1、对口高考成绩卓着。在XX年对口大学单招考试中,我校的20名学生有16人被各级各类大学录取,其中,8名学生被河南中州大学聋人艺术设计学院的动漫设计专业录取,成为该院动漫设计制作专业开设后的首批学生,得到学院领导和教师的认可和称赞。

2、兴趣活动频频获奖。想象画兴趣小组常年坚持创作活动。有8名学生的作品分别在省市各项比赛中获奖。更有39幅作品在慈善义卖活动中成功拍卖得2300多元。拍卖款项除部分返还作者外,其他用于帮助贫困学生。这使同学们不仅掌握了专业技能,而且通过自己的努力,实实在在为自己求得了一份回报、为他人谋取了一份关爱。

虽然我们开设动漫专业时间还不长,但实践告诉我们,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中开设动漫设计制作专业是可行有效的。聋哑学生能够以自己所学的专业,在改革开放后社会分工日趋细致的形势下,选择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就业岗位,摆脱过去“苦累脏差”的工作环境,为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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