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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调研报告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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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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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返乡带来社会压力调研报告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沿海发达地区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外向型企业被迫停产、破产或大量裁员,造成大批农民工陆续返乡。是一个农业大市,是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的劳务输出大市,也经受着农民工返乡大潮的冲击,如何缓解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

一、全市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XX年,**市外出务工人数为132.3万人,年前农民工返乡人员达50.56万人,占38.2%。截至2 0XX年2月5日,全市再度外出务工人员34.05万人,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家待业人数达16.51万人,占12.5%。

2.返乡原因。根据在常宁市泥潭乡的抽样调查统计,农民工返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世界金融风暴返乡。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出口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出口受到限制,经济不景气,导致企业停产、转产、降薪、裁员,造成一些农民工提前返乡,占全乡返乡农民工总数的75%。二是受中央惠农政策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新的粮食收购政策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具有吸引力,占全乡返乡农民工全总人数12%。

3.返乡动态。调查发现,目前在家待业的返乡农民工主要动向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在家务农。这批农民工约占58%。二是再次就业。这类人约占12%。基本上都是希望接受驾驶、电脑、焊工、电工、烹饪、旅游、酒店服务等培训后等待机会再次外出到内陆地区或本地企业务工就业。三是回乡创业。这类人约占15%。其中不少人凭借资金、信息等优势,发展规模经营、从事农产品流通等。

二、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分析

尽管农民工经过城市工作与生活的洗礼,学到了先进的理念、经验、技术,带回了多年积攒的资金,是家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但仍给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社会压力。

1.经济发展压力。一是直接导致农民减收。农民工非正常返乡在短期内经济增收受到影响,各地劳务收入大幅减少。二是给本地资源和环境带来压力。人口与资源、经济匹配不当,多项承载力相对不足,将构成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负担。三是影响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有效实施。从短期来看,农民工返乡带回了少数资金,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然而,农民工难于就业导致减收必然减弱消费需求,从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制约了农业规模经营。原来将土地长期租赁给他人的农民工,现在回家要依靠土地来生活,从而影响了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社会稳定压力。一是心理失衡带来的社会压力。无奈返乡的农民工自尊心受到伤害,有可能演变成心理疾病,导致过激行为,宣泄对社会的不满。二是价值认同带来的社会压力。很多农民工因长期生活在城市,一旦回到较落后的农村,可能会心情浮躁,滋事生非。三是不排除返乡农民工在沿海发达地区染上一些不良习气,随着返乡将影响社会风气。

3.民主建设压力。一是民主化进程的差异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长期在外的农民工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对民权的要求也较高。如果基层干部依然实施简单粗放的工作作风,就容易造成农民的抵触、对立情绪。二是长期积累的潜在问题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农民工回乡后,对于农村容易出现的土地、山林边界权属争端等问题必将引起关注和重视,从而考验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必须有心理准备和应对方案。三是维稳治安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不排除有些农民工蓄意制造事端,或染有赌博、吸毒等陋习,从而滋生一些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这对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严峻挑战。四是农民工的更高期望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越是有见识的农民工,对于地方政府的期待和要求就越高。如果地方干部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不到农民工的期望,其管理权威必将大打折扣,并伴随产生执行不力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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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农村家庭教育现状的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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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家庭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3)教育家长担负起教育监护孩子的责任。家长忙是事实,但再忙也不能忘了一件最忙的事——教育子女。父母要多与孩子沟通,关心他们,了解他们,孩子还小,可塑性很强,能否健康成长,关键在于家长的正确教育。因此,家长要担负起教育监护的责任。

(4)开展特色活动,扩大家教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要经常组织一些融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的丰富多彩、新颖活泼、健康向上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家教工作的生机和活动,吸引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亲子互动,创造一个家家参与,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创建和谐家庭。

2、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社会化网络。必须各方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是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定期举办家长学校,共同学习、交流、探讨有关家庭教育知识,经验的路子。不定期的召开家长座谈会,通报学生在校及在家的学习、思想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到正确引导。二是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组织的作用,推动家庭教育社会化。

总之,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促使家庭教育趋向和谐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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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诉环节补充侦查案件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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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环节补充侦查案件状况调研报告

检察院公诉过程中的补充侦查活动,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重要诉讼环节,它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惩罚犯罪、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公诉机关的补充侦查要求,往往得不到侦查机关的良好回应,甚至退而不查、查而不细、悬案不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突出问题影响公诉案件质量,拖延诉讼时间,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笔者试以对**县人民检察院XX年来补充侦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导致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行使补查权,提高办案效率。

一、XX年来退补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数量上看,退补案件数呈现上升态势。XX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6件,其中退补案件18件,占19%;XX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1件,其中退补案件21件,占23%;XX年1月至3月,共受理刑事案件26件,其中退补案件7件,占30%。

2、从补充侦查案件性质来看,多为两抢一盗案件、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案件。XX年退补的18件案件中有13件为该五类案件,而XX年退补的21件案件中有15件为该五类案件,XX年退补的7件案件有4件该五类案件。

二、司法实践中退补案件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方面的原因

如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但对鉴定的时间只规定在审判阶段不算入审判期限,这就意味着在审查起诉阶段中,必须算入审查起诉期限中,因鉴定结论往往是案件的核心证据,重新鉴定的结论出来之前,公诉部门不能对案件审结,这就导致只要出现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案件就必须退补,因为重新鉴定的时间一般占用了审查起诉期限的大部分时间。如胡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在审查起诉期限还有10天时间里被害人李某对伤情申请重新鉴定,到审查起诉期限届满,重新鉴定仍未得出结论,检察机关只能退回补充侦查。又如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自行侦查,但对自行侦查如何计算期限等问题未作规定,且基层检察人员的工作时间呈饱和状态,基本上难以腾出时间、精力去补充侦查,这样使得该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二)侦查机关的原因

1、言词证据缺乏系统性。部分侦查人员证据意识淡薄,讯问或询问的内容缺乏关联性、针对性、系统性,而该证据在移送案件之前又未有针对性地再进行复核,这便很容易使该类证据与其他证据产生矛盾,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该类证据的证明力。如在部分案件中缺少对犯罪嫌疑人的系统的讯问笔录,往往需用几份口供才能反映整个案情,而当这几份口供之间在内容出现相互矛盾时,事实便难以认定。这类问题在多人多次的重大复杂案件中尤为突出。

2、自首材料缺乏规范性。实践中,反映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的证据主要有两种,即《抓获说明》和《报案情况说明》,所谓抓获说明实质上就是公安民警的证言,本应按照制作证人证言笔录的程序进行制作,或写明身份亲笔书写证词。但实践中,往往由承办民警制作一份抓获经过说明来代替证言,有的写得简单潦草,有的不是抓获行动参与人所写,有的甚至连详细经过也没有记载,难以与其他证据互相佐证。

3、现场勘查违反法定程序。部分案件中进行现场勘查的民警并非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民警,他们的程序意识、保护现场的意识不足,导致《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粗糙,流于形式,甚至时有违法办案情形发生。如在几起现场勘查中,办案民警邀请的见证人均为本案中的被害人,该行为违反了《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关于“应当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的规定,使得见证行为因情感、利益等因素的影响而蒙上主观色彩,从而使见证人对诉讼行为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失去说服力。

4、未成年人的年龄证明材料不充分。由于传统因素,我国大部分农村人口的户口登记为阴历,且因农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经常有错登现象,而公安机关往往仅调取网上户籍材料,对是阴历还是阳历在所不问不查。如办理张某等人盗窃一案时,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上的记载,张某在案发时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后承办人经自行补充侦查,找到了张某的生父母、养父母,询问了村里干部,又走访了张某的同龄朋友,最终查证张某作案时才满15周岁,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遂建议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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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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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1.湖北能源资源相对贫乏。湖北是一个能源资源相对短缺的省份,缺煤少油乏气,煤炭、石油等能源产品供给主要依靠从外省调入,水电资源虽然较为丰富,但电力的支配权在国家电网,电力由国家统一调配,从而形成了能源消费对外依赖性强的格局。XX年,湖北煤炭生产量为1084万吨,但煤炭净调入量达8000万吨,相当于煤炭产量的8倍;原油生产量为85.84万吨,原油净调入量达805万吨,相当于原油产量的10倍;成品油净调入量也达到273万吨。

2.湖北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与发达国家用能方式不同,煤炭在湖北终端能源消费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如工业锅炉和火力发电耗煤量大。目前,煤炭在全省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仍然高达70%,尽管近年来湖北能源消费结构有所调整,但煤炭消费总量仍在不断上升。XX年,煤炭实物消费量达到10012万吨,是XX年的1.54倍,年均增长5.6%。

3.湖北经济结构偏重。湖北重化工业结构特征十分明显,XX年,规模以上重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3.8%,比全国高3.3个百分点。重工业中,高能耗传统行业比重大,能耗水平高。XX年,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6大高耗能行业完成的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7.6%,而能源消费共计5264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82.5%。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投入所占比重明显大于产出所占比重。

4.湖北能源强度仍然较高。近年来,湖北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使得湖北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XX年,湖北单位gdp能耗为1.31吨/万元,比XX年的1.51吨/万元下降12.46%,降幅比全国快2.38个百分点,但单位gdp能耗仍比全国高18%。也就是说,湖北的经济发展仍主要依靠大量投入,特别是能源的投入实现的,成本代价过高。

从产品单位能耗作进一步观察可以看出,湖北产品单耗水平偏高。XX年,湖北吨钢综合能耗为630.59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3%;每吨水泥综合能耗为107.23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6%;火力发电单位能耗为332.26克标准煤/千瓦时,高出全国2.5%;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1794.92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0.9%;单位粗铜综合能耗506.46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5.6%。

5.湖北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湖北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在今后一个时期将显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主要污染物存量大、增量多,一些地区环境容量小。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尽管在XX年首次实现双下降,但截至目前,湖北省二氧化硫减排只完成“”目标任务的55%,后两年的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同时,随着湖北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还将大幅增加,短期内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十分困难,环境恶化的趋势仍将存在,环境风险防范任务也很艰巨。

(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获得国家批准,为湖北抢占发展低碳经济的先机提供了平台

1.发展低碳经济与“两型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是一致的。XX年12月,中央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主要任务就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中部乃至全国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这与通过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发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煤碳的使用,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可循环、高产出的低碳经济内涵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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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民族风情特色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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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风情特色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众所周知,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人类文明及农耕文明发祥地之一。中国古代科技曾经长期领先于世界,还曾创造出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城市文明,创造出世界上独具特色的文学艺术、哲学、史学、教育等精神文明成果。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延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生命力最强、曾经最发达的文明,在整个世界文明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

**县是西北部边境**县,草原文化古迹大县,也是等游牧民族生息繁衍之地,历史悠久。这里地形地貌复杂,拥有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如草原神石城、木斯岛冰川、红山湖、雅丹地貌神秘大峡谷等,旅游资源极为丰富。位于**地区**县境内,距**县城18公里,柏油路与著名景区喀纳斯湖相通,西联哈国斋桑县,交通十分便利,这里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他们的民族餐饮、服饰、民族歌舞、婚娶节庆文化等独具特色,具有浓厚的民族丰韵和文化参考价值,这里有较多的文化古迹,开发文化旅游潜力巨大,这些种种的资源和文化古迹就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近年来,**县委、政府加大对人文文化和文化古迹的开发力度,做强本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把**县的文化建设当成一项重要的工程来抓,取得了瞩目可喜的成绩。目前,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县的文化建设,我认为应该主要侧重于五个方面:突出一个重点;建设两个基地;打造三个品牌;坚持以人为本;开发文化旅游景点。

一、突出一个重点。

重点就是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越是民族的东西,越是世界的东西。XX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性涵义,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是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为目的的精神生产这层涵义上的非物质性。

所谓非物质性,并不是与物质绝缘,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质心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它的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XX年5月24日,在成都召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论坛上,数10位国内外专家发表世界上首个国际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言——《成都宣言》,以唤起全世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保护和促进世界文化的多样性。37位专家共同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现代文明冲击和被世人遗忘的严峻形势。宣言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基因,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人类创造力的重要因素。虽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起步晚,但动作大,影响大,投资力度大。我县也不例外,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较大。

XX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伊犁自治州的“族阿依特斯”被录入。我县在现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族动物模拟舞阿尤毕”。为此,我们不能停留在取得的成绩上而应更加加倍努力,积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通知》(国发[]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XX年4月26日)和《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18号)的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全面管理。政府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旅游发展计划,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保护工作;要加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人才培养,切实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解决突出问题。在保护的基础上,正确利用和开发,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我县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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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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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根据《来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旅游项目专项规划,对各类景点、服务设施进行科学布局;积极探索旅游项目与农业项目捆绑,缓解土地指标压力的新形式,切实加强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的深层次管理。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对各景区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开发、分级保护,避免生态资源遭到破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实行旅游资源分段分批开发,避免一哄而上、低效开发、浪费资源,确保资源与环境的永续利用。

4、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增加旅游产业政策性投入。通过加强旅游项目编制上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更多的旅游项目资金;紧紧围绕重点景区、田园风光线路,加紧编制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确保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改善;县财政每年都要列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产业建设的积极作用。林业、农业、交通、发改、水利、建设等部门要把天然林保护、农业综合开发、乡村公路、农村能源、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发展旅游业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建设资金,切实推进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

5、进一步突出重点,切实提升旅游产业发展的层次。完善生态旅游区和烈士陵园接待设施和游乐功能,整合旅游资源,实现绿色旅游与红色旅游有机紧密结合。督促指导白鹭岛大酒店、金太阳大酒店和来城新区大酒店等高星级旅游饭店加快建设和申报评星工作,提升我县旅游接待档次。加快舞彩国际生态旅游项目推进步伐,打造“休闲度假的高端产品”。要注重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旅游区域合作,形成旅游精品线路。此外,还应采取集中培训、委托培养、外出参观等多种形式,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技能和水平。

6、进一步挖掘潜力,拓展丰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内涵。坚持举办生态文化旅游节、旅游项目推介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展示来安的发展魅力、城市品味,文化底蕴。加强旅游商品的开发,着力培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专业市场,开发一批具有来安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旅游商品。推进参与式文化旅游项目,鼓励开展民风民俗民乐展示,促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有机融合。

7、进一步规范秩序,切实加强对旅游产业的行政执法。成立专门机构,配齐、配强旅游行政执法人员,落实执法经费、配备交通工具,为旅游行政执法提供人员、资金上的保障。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定期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加强对景区(点)的监管力度,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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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多方联动 整体推进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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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 整体推进就业税收政策落实

XX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采取各种方式贯彻落实。在各个部门的配合协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为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总体情况

据劳动保障部门统计,截至XX年三季度末,我市共有已领榷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29584人,实有实现再就业人员总数15124人。XX年2季度,我市新增领榷再就业优惠证》人员3215人,实现再就业人数2596人;XX年3季度,我市新增领榷再就业优惠证》人员4151人,实现再就业人数3039人,社会失业人数总体上呈少量增长态势,社会总体再就业工作无大的突破。但是,在社会实现再就业的人员无大的变动、社会总体再就业工作无大的突破的情况下,享受国税部门税收优惠的企业和个体数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再就业税收工作效果明显。一是个体户享受减免税务登记户数稳定增长。XX年4季度222户、XX年一季度226户、XX年二季度432户、XX年3季度296户。从XX年4季度我市首次出现按新办服务型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后,一、二两个季度均有企业按此政策享受税收优惠,目前已达到4户;二是从XX年4季度我市首次出现按新办服务型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后,今年三个季度均有企业按此政策享受税收优惠,目前已达到5户。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申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户数量上趋于稳定,也可以反映出社会上对于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有了较为普遍的了解,普通老百姓已经有了主动运用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意识。

二、我市国税系统大力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为扎实推进再就业工作的进程,全面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宿迁市局着力“四个方面”建设,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日常化、高效化。

(一)认识与组织到位,强化追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方面,从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再就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经考核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不得评为先进,并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利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宣传与培训、咨询相结合,内外并举,凸显政策宣传效果

1、公开办税程序,完全“阳光化操作”。在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的醒目位置公开再就业涉税事宜办理程序,让纳税人“轻轻松松来办税,明明白白享优惠”。与此同时,在办税程序和税收优惠两方面坚决不打折扣,充分保护下岗职工的各项税收权益。

2、培训多样化,咨询耐心化。一是与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全力配合,劳动就业部门每次举行招聘会时,由税务人员向应聘职工详细讲解再就业税收政策;二是在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下岗职工再就业技能培训会上宣传再就业税收政策;三是组织部分企业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宣传、培训,细心指导企业逐条对照各项再就业税收政策。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立即按规定程序为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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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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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

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19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19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19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19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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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破产案件别除权的理解与适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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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别除权的理解适用

当前,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法人申请破产还债案件不断增加。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矛盾多,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因此,正确理解与适用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审理破产案件,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破产案件中别除权的理解与适用作一些探讨。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在债务人破产过程中对特定担保财产享有的单独、优先受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下称《破产法》)第32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3条也明确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称之为别除权。它是由破产企业特定财产从破产财产中区别排除出来,授予债权人就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从本质上讲,别除权源于破产宣告前债务人特定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在民事活动中,债主要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要保证债务人能够全面、正确地履行债务,就必须有一定的财产担保债的履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民事强制执行中可优先获得清偿。破产作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债务人破产并不影响其在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的效力。所以这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同样应当优先受偿。     别除权与破产程序中存在的其他权利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人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别除权是对破产人的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行使权利。这与取回权是针对清算组管理下的非破产人财产行使的权利不同。别除权人对担保物优先受偿时,如有余额应由清算组按照破产法规定进行分配;如果担保物不足于清偿债务,未受偿部分转化为破产债权,可以依法申请参与分配破产财产。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时,可以作为一般债权人参与受偿。但在第三人为破产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因担保财产不属破产人所有,不构成别除权。反之,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则构成别除权,但因其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于清偿担保债务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主债务人求偿,别除权人如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其债权也不得参与破产分配,因二人之间只有担保关系,无债务关系。     2、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企业设立担保的特定财产行使的权利。《担保法》第28条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费用、无物权担保债权是针对破产人的破产财产行使权利,两者清偿财产的范围不同。别除权人只能针对破产人作为担保物的特定财产行使别除权,不能对破产人没有设定担保的一般财产行使。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情况下,也不得从担保财产中拨付,别除权人的权利不受影响。只有在担保财产清偿担保债权后尚有余额的情况下,才能用于破产费用的拨付和破产债权的清偿。     3.别除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别除权不同于一般破产债权仅具有公平受偿的性质。别除权的优先,既不同于优先支付的破产费用,也不同于破产债权中清偿顺序的先后,别除权则是在破产财产之外的担保物上优先受偿,破产费用与破产债权都是在破产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别除权的优先不受破产财产多少的影响,即使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终止,其债权也能得到实现。因为担保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不得用于同行使别除权无关的费用。别除权的优先受偿,只能经法定程序对担保物作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行使,而不能将担保物直接据为已有。 我国别除权是基于担保物权产生的,其优先受偿权源于物权的排他性。因此,别除权的产生依据应为民事法律中有关物权担保的规定,担保物权是别除权的基础权利。从有关国家的破产立法看,可以享有别除权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1.质权;2.抵押权;3.留置权;4.特别先取权等。担保法规定,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形式。根据担保物权的有关理论,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在破产程序中均可产生别除权。     抵押权。《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债务人以其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进行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时就担保物享有别除权。但在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抵押担保时,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并不产生破产债权,担保物不足清偿时,担保的破产人对不足部分没有清偿的义务。第三人以其财产为破产人抵押担保时,在破产程序中也不构成别除权。 质押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照合同约定,将其动产(依照《破产法》第75条的规定包括一些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权人作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出质人破产时,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别除权。     留置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偿还。 留置权人就留置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时享有别除权。留置权的范围仅限于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可优先受偿的债权应限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值得注意的是,留置权是以实际占有而存在,并因此取得优先受偿权,如果债权人失去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消失,别除权也随之消灭。如果留置物被第三人非法占有,留置权人可依民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返还,占有恢复后,留置权并不消灭。 对别除权人是否需要申报债权意见不一,有的观点认为,行使别除权的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因此,别

除权人行使别除权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不应当受破产程序的限制,无需申报债权,仅在担保物价款不足清偿其全部债权时,对不能清偿的部分应申报债权。另外,别除权人有无申报债权义务,往往与其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相互联系。在规定别除权人无须申报债权时,因其债权未经确认,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债权确认诉讼程序解决。    《破产法》第9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根据这一规定,无论是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还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破产法》规定别除权人应申报债权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国对物权担保的法律规定尚不十分完善。破产企业管理比较混乱,担保材料遗失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担保情况掌握不全面。如果别除权人不申报债权,在其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如质押、留置),权利不受实际影响,如果未占有担保物(如抵押),权利就可能受到影响,担保物可能被清算组误认是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因此,别除权人的债权经过申报与确认程序,有利于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有关情况,减少争议,有利于维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利益,使破产案件得于顺利审理。 别除权是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在债务人破产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虽然行使别除权与破产债权公平清偿互不影响,但是行使别除权不受破产程序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在行使别除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别除权对债权人具有重要利益,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要准确认定物权担保的效力,防止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为制止债务人在破产前利用担保给个别债权人优惠清偿的行为,《破产法》第35条中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债务人对原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无效,债权人不行使别除权。但是,在法定无效期间之前已以书面合同约定对债提供财产担保,只是延至无效期间内方实际履行的,仍然有效,但限于在破产案件受理前提供担保,破产案件受理后尚未履行提供担保者不得再行提供。     2、根据最高法院1997年《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精神,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涉及抵押合同及担保债权的法律效力,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审查合同的效力。对国有企业已经确定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依《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不得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的以及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人民法院均应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3、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对担保物原来的占有状况不得改变,破产前由保债权人依法占有的担保物,破产企业及清算组不得要求收回。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46条中规定:破产企业的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交付财产,逾期未交付又未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的规定。不应被理解、适用于担保物的收回,否则便是对别除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在行使别除权行使过程中,不能直接将担保物抵偿债务,必须由清算组委托对担保物评估作价、拍卖、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践中有的别除权人占有担保物,迟迟不行使受偿权利,以致影响到破产程序正常进行,清算组可以要求清偿债务,收回担保物,也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物,清偿别除权。     4、在破产宣告前,别除权人应依原合同所订期限行使权利,不得提前要求受偿。在破产宣告后,依照《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均视为到期。因此,未到期的别除权可提前行使,但其利息应计算至破产宣告时为止,即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5、别除权与特种债权。特种债权一般是指法律赋于某种债权比一般债权甚至比担保物权优先从债务人财产中获得清偿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特种债权,主要是根据xx1997年《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精神,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范围内的国有工业企业破产,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以及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没有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社会统筹不足的,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支付,不足部分依次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有抵押财产所得中支付。剩余部分才能依次行使别除权、清偿一般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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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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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问题调研报告

按照全市领导干部会议要求和县委安排,最近,我们带着干部队伍作风和干部管理两个方面问题,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召开了部分乡(镇)、县级部门有关人员座谈会,进行了个别走访。从调研的情况看,大家普遍反映,近两年来,我县在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和加强干部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现状和问题

从总体上讲,近两年来,经过“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绝大多数干部能够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称赞。但是,也有一些干部的作风不尽人意,特别是在“五风”方面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思想作风不振。有的精神萎靡,意志消沉,不思进取,满足现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经常处于“混日子”状态;有的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无视纪律约束,个别部门下午几乎无人上班,有的上班期间窜门子,蹁闲传,干私事,甚至打麻将、“拐三”搞赌博,将工作搁在一边,把一些歪风邪气带进机关内部;有的热衷于评头论足,乱发牢骚,不想事、不谋事、不干实事;有的争名、争功、争权、争利,讲关系,讲人情,不讲原则。二是领导作风不佳。有的部门、乡镇领导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衙门习气”浓厚,脱离实际,乱发号令,搞瞎指挥;甚至作风霸道,“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有的相互拆台,勾心斗角,搞“内耗”、“窝里斗”;有的对上级决策阳奉阳阴,消极对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患得患失,斤斤计较,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看得很重;有的唯书唯上,只对上负责,对群众的疾苦置若罔闻;有的放任自流不负责任,有的领导“走读”现象严重,随意外出,甚至几天不到岗,有的怕“得罪人”,该管的事不去管,该抓的事没抓好,造成内部混乱,工作长期滞后,徘徊不前;有的对上级三令五申充耳不闻,令不行,禁不止,特别是有些窗口单位和行业依然存在着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吃拿卡要、排外卡外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制观念不强,不讲诚信,承诺的事情不兑现,随意性大,欠帐不还、赖帐现象严重。三是学风不浓。一些干部坐不下来,静不下心,疏于学习,忽视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全面深刻地了解,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知识空白”、“本领空缺”问题;有的理论学习与实际相脱节,没有从知与行、学与用的结合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造成理论学习与实践“空对空”、“两张皮”,缺乏指导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水平。四是工作作风不实。有的坐在机关的时间多,深入基层抓落实的机会少;有的下基层晴蜓点水,没有真正蹲下来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不善于调查研究,盲目决策,造成工作随意性大;有的拈轻怕重,遇见矛盾绕道走,是非面前不开口,能拖则拖,能抹则抹,甚至上推下卸,一推了之,导致部分乡村、部门基层单位出现了群众越级上访事件;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对职责内的事心中无数,思想不清,办法不多,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好大喜功;对工作只安排、不检查,“虎头蛇尾”,做样子、搞形式,应付差事,推诿扯皮,相互挚肘,人为地给工作带来了损失和影响。五是生活作风不谨。极少数干部律己不严,有的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有的用公款大吃大喝,有极个别的甚至进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消费或干一些没名堂的事情等等。。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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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践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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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思考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主要内容。“四五”普法以来,尤其是去年以来,我们紧紧抓住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一重点,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特别是全县在校6万余名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出现了大幅度下降的趋势,去年全县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人数比前年下降近50%,今年上半年全县在校学生实现了“零犯罪”目标。今后如何持久实现这一目标,如何在新形势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积极研究探讨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我们认为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必须形成齐抓共管共识,宣传发动要到位。 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知法守法的“四有”新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涉及到家庭、学校、社会等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了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教师及全社会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营造浓厚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氛围。要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领导,认真学习邓小平“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意见”,深刻认识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县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二)营造~氛围。要继续依托高淳电视台、高淳广播电台开办好“法治高淳”栏目,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校园电台、广播站、校报、校刊、法制专栏、专刊等载体,运用影视、录像、幻灯、图片,编排校园系列短剧等形式加强宣传;通过举办“家长学校”,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家长学校的必修内容,请家教有方的家长介绍经验,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和育人水平,使家庭法制教育与学校法制教育融为一体。通过这些载体,重点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宣传,努力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必须建立压力传导机制,落实责任要到位。     为了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压力传导机制将压力传导到各个岗位,责任落实到每个个人。     (一)建立组织。在由县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由依法治县办、司法局、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领导组成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班子。建立一支由县政法系统有关干部任法制副校长,各学校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班主任、政治教师和团队组织为骨干的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法制教育组织保障体系。     (二)落实责任。必须明确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的职责及目标责任,要求各中小学校家长与教育局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中小学校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班级、每个教师,并与班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将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个人,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到实处。     (三)科学考评。为强化对法制教育的管理,必须制订中小学法制教育管理办法,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明确要求:学校要有一名副校长专门负责法制教育工作,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科技文化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转化后进生教育结合起来,确保法制教育做到“四落实”;学校要根据法制教育要求,设立“青少年维权信箱”,并指定专人定期开箱,掌握学生反映的情况;学校将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定为“法制教育周”,集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两次邀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平时要经常与法制副校长保持联系,法制副校长要参与学校法制教育计划的制订;学校要加强对法制教育的检查、考核。     (四)严格督查。我们打算成立由我局牵头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督查组,负责对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情况开展督查,采取随时抽查、当堂听课、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检查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对不重视法制教育工作,教育管理不力,法制教育各项要求不落实,造成在校学生犯罪的,严格追究学校领导的领导责任,直至撤销党政职务,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必须创新法制教育方式,工作措施要到位。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必须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实施才能提高教育效果,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     (一)区分层次,继续上好法制课。在全县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中开设法律常识课,列入课表。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初中阶段重点学习与日常行为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高中阶段主要学习法律基本理论和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指导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

;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一是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要求各中学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发动教师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学习后进的学生,往往思想品行、道德观念、行为习惯也是后进的,我们要求学校加强领导,成立转化后进生工作指导小组,排出转化后进生工作计划,排出后进生名单,分析后进生现状、原因、家庭情况、在校外交往人员,填写后进生情况登记表,确定负责帮教的教师。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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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整合区域资源 推进法律进社区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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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区域资源 推进法律社区

社区作为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无时不刻不受社会变化的影响和牵制。有正面的、积极向上的影响,也有负面的、消极的影响和渗透。社区里各种职业人群的不同思想,各种媒体的大量信息,对居民群众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值得我们关注和警惕的是,一些地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滋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qqq”以及渲染暴力、~、迷信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及电子信息产品屡禁不止,社会闲散人员增多,大批外来人员进城管理不严,一些居民经受不住不良风气的左右,染上了不良习性,极少数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看来,预防违法犯罪,单有法律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整合区域资源  推进法律进社区,抓好法制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根本途径,是公民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更是基层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单位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一条规范化、社会化的社区法制教育模式。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街道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 的重要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从培养居民法律意识入手,把法律进社区工作作为确保社区长治久安的大事来抓,制定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领导亲自抓的管理制度,并使之常抓不懈。一是形成了街道工委、司法所、民调组织三级法制教育组织网络并将法制教育列入议事日程。街道辖区内党政机关、军队和公安战线离退休的老党员、老同志较多,他们身上蕴藏着宝贵的社会经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对居民进行法制教育中尤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些热心的离退休老同志,不仅时间充裕、精力充沛,而且对这项事业充满了热心,对社区建设充满了爱心。为此,我们特别注重发挥社区调解组织、调解员及离退休老党员、老同志在此方面的骨干作用。在重点做好法律宣传、咨询同时,通过教育疏导和预防,使社区居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社区居民防范侵害的能力。二是完善了社区普法学校的规章制度,规范了普法学校的管理,成立了一支由在职(离、退休)法官、法律专业毕业的街道领导干部、社区主任参加的义务(兼职)讲师队伍。对社区居民进行法制教育,街道领导班子从不看作只是司法、教育口子上的事,而是在工委的领导下把宣传、劳动、公安、财税、文化及工、青、妇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三是制定了详细的教学实施计划。四是建立了普法学校领导机构。街道工委指派一名分管书记担任校长,分管主任任副校长,地区综治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各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制订了年度教学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     依法治理,推动辖区依法行政工作。街道在制定社会事业发展目标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推动辖区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一是健全组织网络。在辖区建立了由7个社区、驻区8个综治单位和派出所、各科室领导组成的基层司法工作组织网络,成立了调委会15个,99人。二是确定了司法工作信息员队伍。针对辖区居民综合素质、文化水平较高,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五”普法工作深化,充分利用社区普法学校积极挖掘社区资源,由物业出资5000元在富丽山庄小区建起普法长廊,从而为社区普法宣教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XX年4月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前夕,我们及时将《选举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能法律问答形式布置在社区普法长廊,使社区群众进一步了解党领导下实行民主自治的重要性,为广大群众投好庄严的一票提供了有力法律保证。新一届社区计生协会换届以后在社区普法学校由专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逐字逐条讲解,提高了社区计生专干的工作能力。半年来,举办法制讲座12次,受教育达3多人次。三是成立了一支由在职法官、离退休司法人员、街道社区干部等12人组成的义务法律讲师团队伍,进行法律咨询4次,制作黑板报8块。为街道机关、社区、部分群众举办了3期培训班。     以社区普法学校为纽带和桥梁,组织社区居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一是大力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充分利用普法学校这个阵地,对公民进行素质教育。增强社区居民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活动。三是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四是组织居民群众参加公益事业活动。不定期地参加市容综合整治、打扫环境卫生、拾捡垃圾、回收废旧电池等绿色环保一系列活动。五是组织青少年开展尊老、敬老、孝老活动。     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加大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力度。当前,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而居民的思想也在不断变化。我们对照“四五”普法的具体措施与要求边实践边摸索:一是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二是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建立青少年维权岗、“3.8”妇女维权、“6.26”禁毒等专项法制宣传制度,采取宣传、咨询、帮教等形式向广大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有计划地组织和协调社区居委会、干休所、派出所、学校、驻区单位等综治成员,就地就近经常了解居民的思想状况,联合28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印制了“四五”普法宣传手册多本,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三是针对社区居民群众特点,在社区中广泛宣传民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刑法、农业法、森林法、环境保~等重要法律,帮助他们掌握与生活、学习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广大居民在法制的社会中安心生活和工作。     崇尚科学、拒绝。由“qqq”导致的~广场“~事件”给我们的反思是深刻的。从当前国际形势来认识这一触目惊心的事件,再认识“qqq”本质,就会清楚地看到西方敌对势力正在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在思想、文化、意识形态领域与我们争夺政权的殊死搏斗的严重性。使社区居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与“qqq”的斗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政治任务。近年来,我单位与qqq的斗争不断深化,通过法律教育、安置帮教、依法行政等手段,在街道司法所的协调和帮助下,5名顽固分子得到较好

的安置,同时,结合苜蓿园地区特点,在加大社区法制教育上和提高素质教育上下功夫,使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律、自爱,在预防犯罪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尝试,使社区居民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5%以下,为地区稳定与繁荣做出了一定贡献。     总之,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制意识的提高,违法犯罪率的不断下降,反映犯罪问题上,有些行为盲目且带有很大偶然性。因此,抓好法制教育是促进社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需要;是落实公民道德纲要,塑造新时期南京市民精神的需要;是培养新时代公民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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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留守流动儿童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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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守流动儿童有关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来,围绕广陵区委提出的打造“世界名城核心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战略部署,广陵区妇联将关注的焦点放在儿童身上,站在关注未来、服务民生、促进文明的高度,整合社区、家庭、学校、社会力量等各类社会资源,努力开展创建活动,促使城市成为一个对于儿童十分安全和便利的地方。按照此次调研主题,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就如何打造儿童中特殊群体,即留守流动儿童友好城市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研究。

一、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扬州市中心及近郊地区,留守儿童较少,在一些大型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附近流动儿童相对多一些,针对上述情况,近期,我们走访了曲江、汤汪等地,通过汇报、走访、实地察看等形式深入了解留守流动儿童现状。据调查,我区学龄前儿童14385人,其中流动(外来务工)儿童3671人;在校小学生34632人,其中流动 (外来务工)儿童8095人,留守儿童292人。主要的留守流动儿童监护管理形式有三种:一是单亲监护,即父母一方外出打工,由留在家中的一方家长监护,其中以父亲外出,母亲留在家中监护占大多数;二是隔代监护,即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管理的监护形式;三是亲戚管理或同辈照应,即留守儿童由父母托付给亲戚代为管理或由兄姐照顾的监护形式;此外,留守儿童还有民间监管、自我监护等方式。

二、工作成效

1、成立广陵区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会议精神,保障留守流动儿童权益、促进平等全面发展,我们主动与区政府办对接,协调相关部门,由政府牵头成立了扬州市广陵区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区政府所属17个相关部门组成,该联席会议对各部门的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

2、向区委提交儿童帮扶方案。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针对贫困儿童群体,特别是其中留守流动儿童的整体状况,我们向区委提出了帮扶贫困儿童的系列建议方案,如免费营养餐、免费牛奶、免费鸡蛋计划等,并对每种方案的经济成本都进行了测算,增强了方案的可操作性。

3、下发区妇联系统儿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前,儿童遭遇性侵、无人监护、溺水、坠楼、触电等各种危害儿童安全的事故呈现多发趋势,为加强对儿童的关爱与保护,我们编制下发了《广陵区妇联系统儿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积极应对,调查情况,采取措施,跟踪配合,妥善处理。同时,各乡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困境儿童暑期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摸底,并及时给出处理意见,做到对处于困境中儿童暑期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联动对接的保护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各种危害困境儿童安全的事故发生,不断优化有利于困境儿童平安、快乐、幸福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4、成立广陵区天使之梦爱心妈妈联盟。近期,我们在民政部门备案成立了广陵区“天使之梦”爱心妈妈联盟,旨在发动全区乃至全市巾帼志愿者、爱心妈妈加入这个联盟,传递真情、汇聚爱心、关注公益、共创和谐,共同关爱贫困、弱势儿童群体。

5、广泛开展儿童关爱和安全守护活动。去年4月24日,广陵区留守流动儿童“安全守护计划”启动仪式暨培训活动在汤汪小学举行,现场免费为留守流动儿童发放手机200部。“六一”前夕,邀请了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视察、慰问全区部分小学、幼儿园,与孩子们一起共同庆祝节日,给孩子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送去慰问金和节日礼物,孩子们在快乐中渡过一个难忘的节日。深入开展“蒲公英行动”和“春蕾计划”,新增注册爱心妈妈结对留守流动儿童120对,新增春蕾女童120名,募集爱心基金20190元,发放11500元的爱心助学金。

各乡镇(街道、园区)也积极开展关爱活动,如:李典镇组织女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结对孤儿,除了定期上门看望,辅导作业,还经常与老师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在校情况;泰安镇“爱心妈妈”积极开展为重病儿童募捐的活动,帮助白血病儿童募捐近万元善款;沙头镇妇联开展为留守流动儿童送爱心活动;产业园巾帼志愿服务队的“爱心妈妈”们在开学前给结对的贫困留守流动儿童送去学习用品和助学金。

三、存在问题

1、活动空间不足。目前,留守流动儿童常因父母“太忙,没时间,顾不上”等原因而缺少沟通,有的孩子放学要么宅家里,要么在外玩耍,安全得不到保障。近年来,随着妇女儿童之家及阳光学堂的开设,这一情况虽有缓解,但尚不能满足全区留守流动儿童课外学习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尤其一些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运转有效的活动阵地更是不足。

2、学习压力较大。留守流动儿童家庭中,跟孩子的家庭话题,大部分家长选择了学习和健康,其他方面沟通较少,尤其是精神层面的关心过少,这样过于集中的关注给他们的学习带来压力,容易造成孩子的情感缺失。同时,家长和孩子对成绩的认可度存在一些差距,家长认为孩子比较优秀或良好的,孩子则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觉得未达到家长的期望,体现了孩子们在学习方面的不自信。

3、帮扶平台单一。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保健、生活及安全保障存在许多困难,近年来,各级妇联、教育、团委、关工委等部门都在做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虽然花了不少人力、物力、财力出台帮扶政策、搭建帮扶平台,但从实施情况来看,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尚未形成有效合力,效果并不明显。

4、长效机制不完善。目前,面对规模庞大、发展迅速的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度保障以及相关的项目建设还存在滞后的问题,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及运行管理机制尚不完善。虽然牵头建立了区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关爱工作。目前,机构虽已成立,但是尚未真正运行。

四、下一步措施

1、做实妇女儿童之家平台,将儿童工作根基扎得更深一点

目前,妇女儿童之家已在我区133个社区(村)实现了全覆盖,每个妇女儿童之家都设有儿童图书馆(室)、儿童快乐家园(室内或室外)和家长学校等。下一步,根据区委“儿童友好家园”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儿童和家庭需求为导向,积极打造儿童课外活动场所,进一步拓展儿童户外空间,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创设儿童友好型的社会环境。我们将突破社区(村)儿童工作人手少的束缚,在儿童工作上创新形式,引进社工+义工模式,儿童工作总体规划由社工牵头,通过妇女议事会和社工义工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儿童图书馆(室)由义工轮流值班管理,儿童快乐家园和家长学校的活动及教学计划公布上墙,按计划开展,教员均由义工担任,对义工付出的劳动进行文明积分,年度进行积分兑换,每一分值约相当于一元钱。除平时正常工作外,节假日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儿童活动。

2、做活阳光学堂平台,将儿童工作的亮点放得更大一点

目前全区共有阳光学堂88所,“阳光学堂”校长由社区负责人担任,教育系统选派一名教师担任专职副校长,指导开展活动,社区妇联主席、宣传干事负责“阳光学堂”的具体工作。阳光学堂的健全完善改变了许多双职工子女及留守流动儿童放学回家后,因无人照料,有的游离在街头,有的沉湎于网吧的现象,使学生放学后,都可以到“阳光学堂”一起做作业、看书读报,学习知识,并利用节假日参加学堂组织的各种培训比赛等,解除了许多家庭的后顾之忧。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社区延长阳光学堂办学时间,每天定点开放,从下午放学到父母下班,并在有条件的社区率先开放“傍晚课堂”活动,组织以大学生村官为主体的志愿者帮助辅导功课,有特殊培训需求的还可进行微利培训。同时,设立 “伙伴节”、“科普节”、“法制节”、“工艺节”等儿童节日,安排资源保护、人防知识、战争故事等课堂上听不到的讲座,开展“小主人”、“小园丁”、“小卫士”、“小楼长”、“小帮手”活动,使孩子们在这里找到伙伴,学到书本外的知识。

3、做好帮助扶持平台,将儿童工作的机制运作得更圆满一点

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区留守、流动儿童数量急剧上升。经过调研,我们了解到这些孩子一般来说一是家庭经济条件差,二是学习帮教条件差,三是心理素质比较差。针对此,我们首先将从推进教育均衡化入手,通过关爱流动留守儿童工作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呼吁实施教育均衡化,助推了区《教育均衡十八条》的出台,以保证贫困家庭子女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服务,保障教育公平的底线,让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其次是积极培育妇联自有的帮扶弱势儿童的载体,一是与金苹果艺术培训中心合作,建立区留守流动儿童艺术培训中心,发动企业家赞助,挖掘有艺术天赋或兴趣的留守流动儿童进行免费艺术培训;二是动员巾帼志愿者、女村官、女干部、女企业家等加入到广陵区天使之梦“爱心妈妈”联盟,与留守流动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向他们提供情感关爱和帮扶。联盟将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体验分享活动,帮助每个“爱心妈妈”掌握与孩子相处的诀窍。

4、做宽儿童工作长效平台,将儿童工作层次提得更高一点

妇联的儿童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此,我们积极更新观念,努力改变过去行政化工作模式下的“主与从”、“官与民”的关系,切实“去行政化”,坚持以服务对象为本,遵循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充分利用好各方资源,采取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推进儿童工作。同时广泛开展社会关爱活动,推动建立由专业社工、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关爱服务队伍,促进全区关爱儿童体系的建立健全,并在其中发挥作用,努力通过理性思考和制度规范,去夯实儿童关爱的长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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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赴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学习的总结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园区,全文共 4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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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学习的总结报告

XX年6月至9月由管委会领导选派,我与招商局曲明利一道赴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国际创业中心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学习。在此期间我参加了园区组织的创业大赛、人力资源、申请创新基金、风险投资、等各类讲座和培训,并积极协助创业中心组织首届“创业杯”羽毛球大赛及筹备六周年庆典等活动。通过走访企业进行调研,切身感受到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充满活力的创业精神和日新月异的园区建设风貌,深受启发,现将本次学习情况及心得体会报告如下: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发展现状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暨留学生创业园成立于1998年8月18日,是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资创办的公益性创业服务机构。XX年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XX年,被认定为“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国家高新区先进孵化服务机构”,XX年被科技部评为“火炬计划先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目前,中心2万平方米的孵化面积累计孵化企业215家,毕业企业64家,累计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96030万元,上缴税金10329万元,利润总额17128万元,六年来,中心帮助受孵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融资11000万元,有效扶植了一大批初创型企业快速发展。三个月来的交流和学习,我感受到了国际创业中心高效的工作效率和有条不紊的工作秩序,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1、确立了“孵化精品”的工作理念。 国际创业中心山洪主任在介绍经验时特别强调了“孵化精品”的工作理念,即通过孵化器的运作来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成本,帮助企业解决成长中的难题,并适时给予企业必要的政策和建议来帮助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六年来,国际创业中心始终坚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团队建设和文化建设,按照国内一流孵化器的标准开展各项服务工作,不仅实现了中心企业孵化工作的高效动作及良性循环,同时在员工中普遍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指导思想并认真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因此,国际创业中心的各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及进驻企业的高度肯定和普遍赞扬,特别是国际创业中心踏下心来认认真真地为企业做实事、与企业家交朋友的工作风格更是得到了企业的交口称赞。目前,国际创业中心已初步形成了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励创新、鼓励创业、容忍失败、服务为上、诚心为本”为核心的、具有浓郁创新特色和现代意识的文化理念。并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发展前景的优秀企业和有前瞻性意识的企业家。  2、严把进驻质量关,注重优选企业。  为保持孵化企业的高成长性,国际创业中心制订了一整套完善的孵化流程,首当其冲的就是严把企业入驻审核关,这其中不仅包括对企业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市场前景的评审,还包含对企业创业团队及管理者素质的评审。在对每家企业进行进驻审核工作时,他们都要与企业主要领办人和企业骨干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让企业明确提出3年的发展目标。在我和中心办公室刘颖主任的交谈过程中了解到,XX年申请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的企业有310家,最后仅优选了34家,提出进驻申请的企业有220家,最后也只批准引进了17家。通过数据不难发现,创业中心企业严把进驻质量关,做到了优中选优。  3、注重企业培训,全方位开展创业辅导。  国际创业中心自成立以来,非常注重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培育。他们常年坚持逐一为企业提供专家咨询,充分利用能整合到的一切资源,帮助企业在市场拓展、发展战略制定、内部机制设计、新项目技术开发、资本动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创业咨询与辅导,帮助企业尽快成长。正如山洪主任说的那样,创业中心的资源是有限的,但是对于企业提出的问题,只要创业中心能解决的,绝不耽误。同时,他们还十分重视企业培训工作,在充分了解企业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专利及知识产权保护、商业计划编写、人力资源、基金项目申请、风险投资知识介绍等各类讲座和培训,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除此之外,他们从今年开始还全面实施了企业个性化诊断服务,为所有企业建立企业发展档案,对入驻企业进行全面的企业发展咨询服务。  这次学习期间,我也先后参加了创业大赛、人力资源、风险投资知识介绍等各类讲座和培训。对所学的知识有了系统的掌握和明确的思路。同时,我也和国际创业中心的同仁们一道深入企业搞孵化企业成功案例的素材,通过分析和比较我感觉到成功的企业都有共同之处。他们根据行业的特点,准确定位,找到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道路。那就是:超凡的经营理念、完善的管理制度、卓越的科技产品和优秀的团队精神。  4、将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  在国际创业中心的各项服务中,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始终是工作的重点,目前国际创业中心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一是高新区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对那些技术比较先进、团队人员素质较高、经综合考核为合格的企业,通过高新区的担保中心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二是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自科技部1999年正式启动该项基金以来,他们一直对这项工作倾注了大量精力。对所有申报企业都提供免费咨询辅导,帮助企业确定申报重点。几年来,中心先后有36家企业累计获得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无偿资助1560万元,占天津市无偿资助总额的60%,同时提供地方配套资金近期5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受孵企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创新基金小额资助上,去年和今年都用足了270万元的资助额度,是国内仅有的几家足额使用小额资助的试点单位之一;三是多渠道地吸引民间资本进行融资。国际创业中心在孵企业清华德仁是一家环保企业,在发展中急需资金,经过创业中心的帮助,企业从清华大学融资1000万元,创业中心还帮助中力防雷公司通过风险投资公司融资400万元,帮助瑞普公司获得外商投资1500万元等。  国际创业中心山洪主任认为,风险投融资体系的建立是国际创业中心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支撑体之一。不夸张地说,它们是创业中心高科技企业迅速发展的推动力和培育高科技巨人的摇篮。他认为,没有风险投融资体系,就没有今天国际创业中心众多科技企业从小到大,由贫至富、由弱到强的辉煌。  5、注重企业创业文化的培育,激发创业者的创业激情。  国际创

业中心非常重视构建创业文化,他们不仅帮助企业培育企业文化,而且自身也注重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我感到这是能给企业提供优势服务的根本因素。他们提倡互相帮助、相互配合的工作作风,并共同创造了和谐、宽松的创业氛围。中心的每位员工都能先从自身做起,高标准地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正如山洪主任所说,“创业中心的人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专家,但是我们可以整合社会上一切可能整合到的资源来为企业服务,这是孵化器最重要的优势。同时,国际创业中心还想方设法通过培训、沙龙、座谈、演讲等形式不断激发企业家的创业激情。我认为唤起创业者的创业激情,激发创业者潜在的精神动力,也是创业中心比较独到的工作职责。在我深入走访企业,和企业家面对面交谈,我理解了“精神的力量是巨大”的这句话的含义,尤其对于企业家来讲,激情不仅激发了他自身的潜能,同时又将其传递、感染给了广大企业员工,从而产生了巨大的团队效应,使得企业能够蓬勃发展。  前不久,国际创业中心组织了“创业杯”羽毛球大赛,大赛丰富了国际创业中心进驻企业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倡导了健康向上的创业文化,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受到了企业的积极和参与。我也作为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其中,并在科技导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8月18日,是天津国际创业中心成立六周年纪念日,国际创业中心举办了隆重而热烈的联谊活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市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均到会祝贺。我作为*开发区的代表也即兴表演了节目,并带回了影像资料,以供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参考、借鉴。 二、天津国际创业中心的经验对我们孵化工作的启示   三个月的学习和实践使我受益匪浅,也感受颇深。连日来,我认真总结了天津国际创业中心的成功经验,并与我们现今的工作进行了对比,我感觉天津国际创业中心的经验对于我们今后深入开展孵化工作颇具指导意义。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要准确定位,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我们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虽然在地理位置和创新资源等方面不在同一水平线上,但是我们具有相同的发展机遇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我们应该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我们自身的优势,做大做强我们的优势产业,将前一段时间我们开展的“增强自身素质,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的活动不断推向深入,把天津国际创业中心好的经验做法和消化吸收,为入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将我们开发区的科技服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2、对区内高科技项目予以筛选,对于科技含量高、项目发展潜力大的公司进行重点孵化和培养   现在我们开发区已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项目已经立项,正待开工,如那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宝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神达药械公司、生态菌生物工程公司、鑫源泰大口径螺旋焊钢管机组生产线技改项目等。这些高科技项目是开发区未来发展的生力军,更应该让企业自身明确发展目标,做到优质服务给予企业实实在在的支持,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3、充分利用创新基金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结合发展特点,我认为走创新基金的融资之路是最佳的选择。天津国际创业中心在这方面切入较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始终保持了较高的申报成功率。我们应该借鉴天津的做法,多多参加科技部、省科技厅的申报培训,进一步熟悉申报流程,掌握申报技巧,把握申报的重点环节。同时聘请相关知名专家、学者辅导企业申报。   4、注重企业创业文化的培养   在这次学习交流中,我深深地被天津国际创业中心为在孵企业培育文化的氛围所感染,深刻感受到我们应当在这方面加强,通过定期举办企业家沙龙,座谈、培训等活动,不断激发企业家的创业激情。来增强企业家对园区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5、加强企业培训   目前这是我们工作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应该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加强。比如在我参加完创业大赛和风险投资讲座后,我就对企业融资的理念及如何编写商业计划有了深刻了解。通过多方咨询,还找到了为企业解决融资的中介机构。这是件具有前瞻性的事情,让企业清楚的认识了帮助企业融资的“娘家人”。会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提高全区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能力。   三、天津的经验对我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启发   学习归来我清醒地认识到,与天津同行相比,我们的科技工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能实实在在的找出诸多差距。这种紧迫感理应成为我们务实、创新、迎头赶上的动力。对于如何切实改进我区的科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有如下一些建议:   1、运用创新服务理念,开拓服务功能   对全区科技型企业开展个性化服务。促进企业技术上的完善,拓宽融资渠道,帮助其找到具体的市场切入点,制定出合理的商业模式。在经过产业调研的基础上为企业实施“三个引进”:一是引进能与现有产业快速对接的高新技术项目;二是引进企业界所需的高科技人才;三是引进包括科研所、大专院校、风险投资及科技中介等机构,加速企业发展。   2、加强企业包装,积极申报各类项目   围绕区内主导产业的发展,选择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优势项目,瞄准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如国家863计划、火炬计划、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在项目筛选、申报材料编制上给予帮助,力争在扶持资金上获得新突破。有计划的对区内重点产业如医药制造、玻璃等进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请培训和其他项目申报培训,邀请天津国际创业中心的同行定期为企业进行辅导,通过抓培训,抓服务引导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提高申报的成功率。   3、创新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   “创业中心”新园区有4000多平方的研发中心,建成后将成为全最好的科技研发基地。我们要依托研发中心,加大科技项目的、招商力度。同时,继续完善现有孵化软、硬环境,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利用强大的社会共享资源网络体系,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人才引进、管理提升、市场开拓及项目培训等深层次服务,协助企业尽快丰满羽翼,成为市场竞争的赢家。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就是可以将企业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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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县乡镇域经济发展调研材料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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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县乡(镇)域经济发展调研材料

一、XX年1—7月份经济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工业、农业持续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快速推进,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镇域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预计至XX年7月底,我镇共实现财政总收入21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完成财税任务995.6万元,超全年任务298.2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42.8%。

(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服务农村农业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发放两项补贴款35.7万元,农民实际增收人平200元;二是继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加大农业引资力度。涧湖村西瓜种植面积700亩,我们借机于7月10日举办了首届涧湖西瓜节,扩大了涧湖西瓜的影响。隆平高科租赁稻田240亩,发展新型生态农业;三是搞好水利水系的疏浚工作,对联合垸、同福垸的杨丰撇洪渠,荷塘撇洪渠进行了清污疏通。

(二)城镇管理不断加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调整充实了城镇规模建设工作机构,推选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了城镇建设班子,稳定了城镇管理队伍,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明确了专人专职。加大雷锋大道、星城大道的整治力度,拆除了两旁的乱搭、乱建建筑物和广告牌,成立清扫队伍,从根本上改变了脏、乱、差现象。增设路标和指示牌,解决了乱停乱靠现象。规范渣土管理,日夜巡逻,杜绝了渣土乱洒现象。完成规划修编工作,东马集镇的发展规划更加合理、科学。进一步完善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更换雷锋大道沿线流泥井盖40余个,增设小垃圾站6处,疏通下水道1000余米。

(三)严格依法依规征拆,项目建设强力推进

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我镇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60号令和县人民政府5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征拆政策,采用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积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使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省新闻出版局二期工程、鹏达物流、天宝公司、长沙高压开关厂已正式交地,佛山鸿基公司千亩回报地完成拆迁558亩,交地455.8亩,10月28日前可实现全部交地;黄金东路、银星大道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拆迁户安置工作稳步进行,七峰安置小区已完成建设,拆迁户陆续搬入小区,桑梓、东马安置小区已全面启动建设。

(四)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优化,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对每一个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服务,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时刻为引进项目、重点工程排忧解难,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开展创建“平安星城”工作,为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保驾护航,搞好“十户联防”,在中岭村试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户长制”,取得较好效果,并在全镇进行了推广,优化了治安环境。在群众中广泛开展讲诚信明事理教育,采用文艺宣传,张贴标语,出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群众进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建设纯朴民风,优化人文环境。

二、困扰镇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全镇干群精诚团结,艰苦奋斗,我镇的经济得以持续发展。但是,在镇域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困难,一是征拆资金严重不足,致使镇财政赤字增加,沉重的财政欠债,为镇域经济的继续发展留下了隐患;二是征拆资金到位不及时,严重影响了征拆交地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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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基层工会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2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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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工作调研报告

当前,随着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信社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正向商业化转轨前行,组织形式的变化和经营模式的转变,员工思想意识和薪酬机制的随流等带来的多样化,使工会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基层工会要适应形势,发挥作用,理清思路,找准位置,把握方向,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服务农信社改革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职能作用,有效地服务信用社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天门市联社工会九月份开展了基层信用社工会工作调研活动。通过开展“听、看、论”,即:听取基层信用社干部职工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地查看基层干部职工所要求的可实施服务的基础情况;与基层社干部职工讨论如何开展工会工作,改善职工生活环境,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式,了解到基层职工群众经济生活上的担忧、社会福利能否得到保障的担忧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改善员工生活环境和业余文化生活所需求。笔者认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抓好基层工会工作:

一、贯穿一条主线,全面贯彻服务思想

基层工会是工会的组织基础和工作落脚点,是把服务思想落实到基层的实践者。为此,一定要把服务思想作为头等任务来抓,在推动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肥服务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要科学地观察当前新形势的特点给工会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基层工会组织变化和工作规律,抓住规律,迎难而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内容,拓宽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式。上级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使其在创新中形成新思路,在改革中求得新突破,在发展中拓展新局面,在各项具体工作实践中体现新举措,做到与时俱进抓好服务。

二、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组织建设形成上紧下松的局面,出现组织建设、服务机制、工作实践、连心工程相离间。上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体系,依照工会法配备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落实工会工作职能职责。在加强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创建学习型组织,以基层工会开展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知识武装工程、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等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经验交流和理论与实践的研讨活动,在工会系统掀起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热潮。基层工会组织是全体成员全身心投入并有能力不断学习的组织,它是让全体成员体会到工作中生命意义的组织。通过学习,创造自我,扩大和创造未来能量。创建学习型组织实质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需要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进行策划,制定规划和目标。把创建学习型组织放到企业党政工作大盘子中来思考,工会是绝对承担不起这个责任的,基层工会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中只能是处于配角和协助的地位。

三、把握一个根本任务,为农信社改革发展而奋斗

基层工会工作在农村合作金融企业,是团结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目标而奋斗的直接组织者。在农信社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要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和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为改革发展服务,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工作大局以及工会工作的全局,以振兴发展信合事业为目标,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可持续发展的奋斗目标上来,聚精会神搞建设,更好地履行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为信合事业同舟共济齐上战车。

四、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维护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

基层工会与职工群众紧密相连,保持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是新世纪、新阶段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工会基层组织是党密切与职工群众联系的基础,其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搞活企事业,搞活工会整个工作,都要抓住依靠职工群众这个主题来开展。要进一步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完善社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队伍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在当前形势下,由于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带来一些不平衡的社会矛盾,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历史赋予了基层工会组织的时代任务,就应推动“依靠”方针的落实和保持团结统一的推进。充分发挥好基层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基层工会组织就应该用服务关心,以心连心,融化解冻,消除员工与领导干部的矛盾,上下一心谋发展,保持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

五、凸显一个基本职责,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基层工会根植于职工群众之中,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维护者。当前,职工最大担忧是经济生活上的担忧,社会福利能否得到保障的担忧。为此,基层工会组织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思想武器,以鲜明的职工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来履行,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敢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二是要强化维权手段,在职工工资分配、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增大维护的力度,特别是对生活困难职工和困难群体的权益给予有效的维护,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三要实事求是,讲究艺术,善于维护,只要是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手段都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达到适应维权的需要。

六、弘扬企业文化,切实为基层职工办实事

基层工会实践在工会运动的第一线,是“职工之家”的主要创建者,是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有力推动者。基层工会要充分利用建设职工之家这个开展工作的有效载体,把基层工会工作全面带动起来。更要把建会、建制、建家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工会运动的发展。作为农村金融机构基层工会,要切合实际,因地制宜,争取政策,创造条件,多办实事。一要加强县(市)级行社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让空坛子装上米,发挥其实质作用。二要加强分、支行(社)工会小组建设,使其在主抓经营、发展业务的基础上抽出时间代负基层工会职责。三要深入第一线调查了解情况,看职工群众在想什么、在干什么,弄清他们的需求是什么?四要根据职工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急愿,争取解决实际问题。如基层行社职工安身问题、生活问题、业余文化问题、福利待遇等问题。一是建议县市支行和联社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现有住房的清理和维修问题,尽可能解决新员工的安身问题。二是对有条件的基层行社批拨经费,解决职工食堂和职工之家的问题。三是对有条件的地方集体采购,为第一线职工解决业余文化生活问题,如乒乓球桌、羽毛球等设施问题。四是根据基层需求,完善“五小”建设相关配套,即:生活用具桌椅、电冰箱、微波炉、液化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等。让基层工会工作在“新”字上求突破,在“深”字上求发展,在“实”字上求效果,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务实求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取信于职工群众。从生活所事抓起、做起,用关心服务有效地将上下干部职工群众的心纽在一起,为全面推进农信社改革可持续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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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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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突飞猛进。不同经济成分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等,促使城市居民逐步突破了传统单位体制的局限与束缚,开始寻求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活动方式。“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改革思路要求政府和企业将大量的社会和服务职能剥离出来,交由社会或者市场来承担。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公共管理理念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已成为时代之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管理中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对大城市的区级建制进行合并重组,形成市、区两级政府。区之下的基层管理体制在1954年之前有三种类型:一是设街道人民政府,如武汉、大连;二是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如上海、天津;三是不专设机构,只在公安派出所内设民政干事,承担领导居民的有关工作,如北京、重庆。街之下均不设政府组织,由居民在政府指导下自行组织居民委员会、防护组、防盗组或者居民组等[1](P188-192)。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统一规定:十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以下五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一般每一百户至六百户设一个居委会,由各居民小组推选的委员7-17人组成。企业职工居住集中的住宅区或者较大的集体宿舍,可以设立职工家属委员会兼任居委会的工作。这样,街居两级组织的名称、性质、任务和机构设置实现了全国统一。自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组织载体,正式进入国家政治制度的视野。

从封建社会的“什伍”制、“邻保”制到民国时期的“保甲”制,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思想都是以对居民个人的控制为基础。街、居体制建立的初衷也秉承了这一思路。1953年6月8日彭真在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由于我们现在的工业还很不发达,同时还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即使在现在工业较发达的城市中,仍有很多不属于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这种人口在有的城市中,甚至多至百分之六十以上。为了把街道居民逐步加以组织并逐渐使之就业或转业,为了减轻现在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在很多城市中除建立居民委员会外,还需要设立市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我们的意见是设立街道办事处。[2](P241)”这就是说,国家通过机关、学校、企业等行政化色彩浓厚、功能无限放大的“单位”实现了对体制内居民的控制,还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管理那些没有正式“单位”的体制外的城市居民。因此,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事实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包括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在内的党政单位、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等。它吸纳了我国城市居民的绝大多数,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式。二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他们的管理对象是极少数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市区政府无法透过“单位”与这类居民发生关系,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就可以发挥了。可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的是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3](P121-124)。

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街道和居委会的权力很小,功能有限。除了国家主要通过“单位”传达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社会组织、社会动员和资源分配,街居自身处于边缘性地位外,区政府各类职能部门还在街道设立了相应的对口单位实行所谓的“条条”管理,于是“区政府政策实施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然后再由各局传达到街道各所,街道办事处只是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宣传和动员,以及随同税务人员和工商人员进行检查等。[4]”尽管在改革前的二十多年中街居组织的职能有所扩张,机构也不断膨胀,功能的虚拟性有所改观[5](P29-34),但其边缘性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即使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副食品经营网点、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有限度的社会保障等,也都是以为“单位”外居民提供服务为主,并不侵入传统的“单位”内居民原有的利益圈。二是“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压缩了社会权力的存在空间。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源于军事供给制的“单位”制度承担的不仅是经济职能,更多的是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职能,这种复合功能特征使它具备了超强的动员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从而把街居组织的城市管理职能压缩在数量极少的无单位居民范围内。三是造成居民工作空间与居住空间的区域分离。对单位体制内的城市居民来说,“单位”就是其福利共同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负责为其分配工资、福利及各种政治、社会资源,大到就业、升迁,小到结婚、吵架,“有事找单位”,与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没有太多关系。街居组织由于无法介入居民生活,不可能有效实施社会管理①。四是强化了居民的身份特征。在“单位”与街居组织的二元管理体制之下,城市居民被划分为两种类型,具有不同的身份特征。有单位的可以根据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政治、福利和社会待遇,没有单位的则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由于个人在单位中的不同序列及单位在整个单位体系中的不同序列,使得具有不同单位身份的居民拥有不同的社会感受。单位的封闭性特征则使单位外人员很难有机会流入单位内,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成员流动也大都借助“关系”等非正式资源。

19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个体私营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社会的转型对传统的二元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构成了挑战。一是“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迅速转化。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弱化了“单位”对职工的约束力,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大量“单位人”开始向单位外流失。过去,“单位”可以决定职工的政治、福利甚至社会待遇。现在除工作外,职工需要向“单位”寻求帮助的内容越来越少,职工越来越多的个人隐私可以不必在“单位”内坦承。另外,大批国有企业的破产或准破产以及职工“下岗”也迫使“单位人”丧失单位依托,迅速转化为“社会人”。二是社会组织的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除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外,出现了大量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组织。比如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1999年的统计,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吸纳了8300万人就业,占总就业人口的12%[6]。三是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由于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和城乡二元治理结构的打破,城市居民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开始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流动人口空前增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市的流动人口都达到上百万人。流动人口显然无法纳入“单位”体制中管理。四是“单位”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单位办社会的后果是制造了大量的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奇低。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高校后勤管理改革以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等的目标就是把“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移出来,使“单位”只从事自己的本业,其余的交由社会来办理。“单位”的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正在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五是城市基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了解决就业及弥补财政的不足,街居创办了大量经营性组织,其经济职能迅速膨胀,街办经济、居办经济发展迅速。城建、市容、社会治安、外来人口管理、社会救济金发放、再就业培训等过去闻所未闻的工作统统压向街居。“街居是个筐,什么都能装”就是最形象的描述。六是居民的社区参与要求愈来愈强烈。包括福利分房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密切了居民与居住地之间的利益关系。过去没有人关心的治安、绿化、卫生、违章建筑等成了居民们人人心系之的头等大事,促使他们越来越关注并渴望参与街居组织的决策过程。上述六个方面的变革表明,“单位”制度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正在走向衰落,其整合社会的组织功能不仅日益弱化,而且不可避免地最终要走向瓦解。因此,以“单位”组织为主体,以街居组织为辅助的城市二元基层管理体制也必须适应新形势,进行相应的变革。

面对社会形势的迅猛变化,民政部门从承接企事业单位转移社会服务项目的需要出发,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对社区服务的内涵作了定义,明确了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1991年5月31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谈到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时,明确提出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专门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这样,以开展社区建设为标志,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徐徐拉开。

进入1990年代以后,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逐步深入,城市基层基础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如前所述,附着在“单位”身上的政治、社会、教育、保障等功能迅速剥离,单位组织的整合作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引导下岗工人再就业、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正在形成城市社会管理的微观重心。上海、石家庄、青岛、沈阳、武汉等地先后开展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自此,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上海市在探索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方面起步较早,1995年就开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试点,以街道为核心推动社区建设,通过调整“条块”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7](P28-36)。沈阳市则从构建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入手,按照有利于实施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将全市2700多个居委会调整为1277个具有不同功能特征的社区居民委员会。1999年1月,民政部发布《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各城区中选定26个社区建设实验区进行全面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验,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已逐步建立健全,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

从近些年来各地开展社区建设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从单位主导型向街居社区主导型转变,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弱化单位的复合功能。主要是指国有经营性单位和国家财政供养单位继续分离办社会的职能,逐步与所办的幼儿园、食堂、学校、医院以及其他服务性机构脱钩,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把单位的后勤保障逐步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管理。二是通过简政放权,强化街居职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区政府的授权,街道办事处享有或者扩张了综合协调权、执法权、处置权、监督检查权等,从而能够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市容市貌、便民服务、精神文明建设、街区建设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武汉市江汉区按照费随事转、财随责走,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把职权和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使社区居委会有职、有权、有钱。三是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是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组织基础。对原来的居委会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等原则进行重组,以适应功能扩张、人口居住密集度增加以及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客观情况。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规模一般在1000户至3000户之间。原来从属于各单位的家委会也一并转制为社区居委会。四是加大居民社区参与力度。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是社区建设得以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保证。目前的居民社区参与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参与渠道有所拓宽,参与的形式和内容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除了三年一次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外,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也有所完善。北京、上海等地都开展了居民直接选举居委会的试点工作,并准备大面积推广。沈阳、武汉等地在社区内普遍建立了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要事项。居民已经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决策中来。

向街居社区主导型体制转型反映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治理现代化国家的新理念,对于当代城市基层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体制关注的不是基于行政区域划分后的控制,而是对人的关怀,强调的是与居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日常事务。从管理目的来说,由过去的控制向服务转变。单位体制限制人口流动,固化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强调资源在单位内部的相对公平的分配。通过政府-单位-资源分配-职工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社区体制则以服务为核心,强调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人文居住环境,并不关注居民流动或其工作单位的变更。实现城市管理的链条是政府-社区-居民。从管理形式来说,由过去行政命令式的统治向强调居民参与的治理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社区体制则强调透明、回应与参与,要求社区事务的处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实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从而拓宽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对话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基层管理的方式。以小政府、大社会为导向下放权力是街居社区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上海、北京等地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下放部分管理权,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多的权限[8],街道也同样向社区居委会下放权力。政府权力的回缩为社区组织的发展释放了更多的权力空间,不仅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等法定性社区组织提供了活动平台,而且促进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晨练队、法制宣传队、秧歌队等非法定社区组织的发展。街居社区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社区不总是为了“管”居民,居民也不再“躲”社区。社区成了居民实现利益诉求的必备通道,居民愿意为社区发展出策献力。当居民与社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生活的重心从单位转移到社区,能够通过参与各种法定性或非法定性社区组织的活动,对社区事务的处理“说三道四”,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受单位的束缚就会越来越少,也就为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打下了基础。

推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的标志性工作是开展社区建设。尽管目前全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单位体制在城市基层管理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基本态势。许多城市开展的社区建设尚处于示范和总结阶段。总体上说,目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处于初始阶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然是人们经济收入及福利分配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最具活力的社会成员仍然集中于各种各样的单位之中[5](P199)。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单位体制正呈现出逐步弱化的趋势,街居社区体制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正呈现出逐步强化的趋势。

社区主导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主张合作、参与、效率、共享,符合当代治理理论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理念。公共管理领域的治理以善治为目标。“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9](P326)”这一体制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把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区事务交由社区自己管理,强调居民与政府之间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因此,有的学者提出将“善治”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10]。对照善治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性六个基本要素[11],可以发现当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一,行政化倾向诱发了社区管理机构的合法性危机。这里的合法性是指被社区居民内心所体认并服从的权威和秩序,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事实上,居委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指令开展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并没有被居民体认为“自己的组织”。各地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等社区管理机构多数由户代表象征性选举产生,即使是在直接选举的地方,也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没有实质性差别,主要工作仍然是承办“上级”部署的任务,工作人员的薪酬亦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在社区管理机构看来,政府是老板,社区居民是管理对象。行政化了的社区管理机构不能表达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也就无法获得居民的信任。

第二,居民参与不充分导致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出现断裂。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环境依托,只有居民知道社区真正需要什么。社区管理机构如果不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就会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所以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必须容纳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建立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协调的、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居民参与普遍不足,参与机制很不完善。一方面,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的、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区管理机构感到有必要了,就召集居民来开会、布置、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赶快组织居民。即便是在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社区,什么时候开、讨论什么主题也都是由社区管理机构定,居民代表只有“听”的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作支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区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第三,法律滞后模糊了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法律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法律没有清楚地划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的权利界线,就容易引发争议,造成管理的低效率。如果法律的规定得不到遵守,也同样不可能实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目前涉及城市基层社区的法律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前者制定于1954年,后者于1990年颁布实施。由于制定时间较早,这两部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对居委会结构、功能、范围、组织、产生等方面的规定就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可以说已经突破了法律所调控的范围。关于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街道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将居委会“改造”为自己的“派出机关”,形成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一些新兴的社区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服务等与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由此引发的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四,职能转变不到位妨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如果居民没有足够的权力参与社区的选举以及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就不可能热心于社区事务,所谓的善治也就丧失了基础。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功能模糊不清。有些方面越位,包揽了过多的应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的职能;有些方面又缺位,对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工作团体的培育、指导不力,对介入社区发展的专业性非政府组织的“资助性投入”不足[12]。另外,还存在着职权不足的问题。虽然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也都按照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了简政放权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许多条条上的实权部门并不情愿将权力下放给街道,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基层管理新格局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由于职能转变不到位、责权利不对等,街道的管理尽管门类齐全,但效率并不高。街道对社区权力的制度性侵蚀,又削弱了居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阻碍了社区自治的正常发展。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是构筑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各地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社区立法进程。当前较为紧迫的任务是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社区服务办法》等一系列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居委会组织法》应吸收近些年来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使之与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需求相适应。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社区内各权利主体的活动。

二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重点是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认真转变职能,进一步理清与区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之间不同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从深化“服务”入手,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开展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并从制度上约束街道的“创收”冲动,使其专致于指导、监督和资金、政策上的引导。尤其要彻底摈除街道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的制度根源,使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居民利益社区化。以街居社区整合城市居民的关键在于居民利益社区化。当社区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时,居民的生活重心自然就会转向社区。因此应当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从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史不难发现,社区建设本身就是居民利益社区化的重要表征,只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显不足。由于“单位”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使得许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非常紧密,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降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之外的其它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得到体现。

四是努力构建社区参与平台。参与冲动的强弱受制于社区与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是否通畅。在城市,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却大都不认识。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因此必须努力构建适宜的参与平台,使居民的参与冲动能够有机会释放出来。构建居民社区参与平台应以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性平台为主,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秧歌队等非法性平台为辅。

五是促进社区自治制度化。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和依托,社区自治应走制度化之路,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使社区居民切实享有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首先要依法选举社区自治组织,逐步推广直接选举制度;其次要规范居民日常议事程序,不同的社区要依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再次要推行区务公开,社区事务的决策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都要及时向居民公布,便于居民监督。

六是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层社区的需求也逐步向多元化迈进。过去那种以退休老人为主体的居委会成员结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社区需求。因此,应将社区工作者及相关的社区专业工作,纳入正规的职业范围,促进社区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同时要加强社区工作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在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尽快造就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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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银川市国家公务员培训调研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培训,全文共 7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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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国家公务员培训调研报告

银川市国家公务员培训调研报告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的安排,现将我市公务员培训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十年来,我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1996年我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入轨到位,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法规有效运作。十年来公务员培训工作按照自治区人事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朝着有序化、系统化、法制化的轨道积极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为核心的培训体系。

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推行,使我市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以适应入世需要,提高工作技能的学习氛围逐步形成。在培训工作中我们坚持培训服务于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按照“围绕一个主题,完善两个机制,实现三个突破,抓好六项培训”的思路,使培训工作有序的开展。围绕公务员能力建设这个主题,完善了计划调训和培训考核机制,实现了培训内容,教育形式和管理方式上的新突破,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抓分类培训,注重层次性。以县级干部重点培训——科级干部优先培训——一般干部强化培训为主线,每年都把县处级干部和优秀中青年科级干部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紧抓不舍。 近5年来,每年举办县级干部培训班2期,每期2—3个月。目前已有600多名县级干部参加了培训,县级干部已全部参加轮训。举办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5期,有300多人参加培训;举办科级和一般公务员培训班十几期,有1000多人参加培训。培训中我们还始终坚持按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举办不同类别的短训班。几年来我们先后举办妇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党外公务员、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团干部培训班40多期,有近2500人参加了培训。

2、抓按需培训,注重针对性。形成了以政治理论——现代知识——岗位技能为主的培训。坚持 “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针对性培训。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在培训内容上基本形成了政治理论,现代知识和业务技能三个固定板块,并有重点的开展公务员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依法行政等培训。

3、抓重点培训,注重实用性。形成了以主体班一一专题讲座——在职自学为主的培训体系。在培训中坚持三位并举,对重点对象通过主体班进行培训,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专题讲座,请知名专家学者辅导,对工学矛盾比较突出的公务员,采取在职自学、系统掌握能力建设中的应知应会,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在职自学为基础,以主体班为重点,以专题讲座为补充的培训体系。先后系统地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新世纪科学技术发展与展望》、《公务员世贸组织读本》等。并组织相关部门公务员参加了宁大网络中心举办的城市可持续发展培训。

4、抓多样培训,注重实效性。形成了课堂教学——社会调研——集中讨论为主的培训方法。培训中把握公务员的认知规律,体现成人教育的特点,在讲课本的同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座谈讨论或进行社会调查,使学员在学习中思考问题,运用理论指导调研,在调研中寻找对策,从而真正提高公务员在行政管理中的驾驭能力。

5、抓规范培训,注重科学性。形成以约束——考评——激励为主的培训管理体系。市委根据我市干部队伍实际,先后制订下发了《1996—2002年银川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银川市2001—200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按照这个规划,我们制定了 《国家公务员2003年—2005年培训规划》,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坚持公务员培训与考核任用相结合,推进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制定了《银川市国家公务员证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每个公务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并建立培训登记考核制度,培训学时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五年为一个周期,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的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等次。同时今年初又起草上报了《银川市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近期将以银川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6、抓系统培训,注重开放性。形成了以行政学院——高等院校——部门为主的培训体系。1996年市委提出了“加强党校建设,建立行政学院,把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公务员以及企业经济管理人员的培训结合起来,建设好一个基地,培养三种人才”的工作思路,我市把行政学院建设作为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划拨经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改扩教学楼,初步形成了一个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的培训基地,从而使培训的整体功能进一步辐射。在抓行政培训的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千方百计拓展市外培训,先后与区行政学院,唐山市行政学院,深圳行政学院,西北农大等合作开展培训。同时各部门又以部门为中心开展了专业知识培训,从而使我市培训工作形成了以市行政学院为主要阵地,市外培训为拓展,基层为主要补充的开放格局。

过去的十年里我市干部培训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提高了全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市委和政府在抓好干部教育,公务员培训的同时,还注重抓好在职干部党校业余班的本科和专科学历教育。因此十年来我们的工作经验是:

一是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是推进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二是培训求实,方法求活,思路求新,是保证培训工作在继承和发展创新的关键;三是结合实际,注重效能,适应需要是推进培训工作跟进时代特点的重要依据;四是健全制度,强化机制,加强管理是保证培训工作紧而不散的有力措施。

二、公务员培训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

加入wto后给国家公务员带来了明显的机遇和挑战,目前我们培训工作面临的问题是:

1、经费紧缺。培训教育经费在 “财政”中缺乏相应的保障。尽管人事部和中办对公务员培训经费有明确规定,但落实到基层难度比较大,缺乏财政的投入。公务员培训管理部门也没有集中使用的经费,因此有些公务员培训项目难以落实。

2、公务员中的学习兴趣不浓,积极性不高。单位的学习也缺乏新意,只做表面文章,没有真正从公务员的能力建设上下功夫。集中培训过程中,每当调训任务下达后片面强调工作忙离不开。有的单位领导对下达的培训任务当成负担,在执行过程中常常有消极抵触情绪,致使有的人反复培训,有的人在培训周期内享受不到公务员培训的权利。

3、培训内容和形式单一,整体教学水平不高。缺乏灵活性与多样性。特别是短训班讲座呆板,缺乏活力,有的教师长期用一个讲稿,举用一个案例,目前教材是自治区指定的几本书,教学形式采取老师讲,学生听,在时间紧,课程多的情况下,课堂灌输,一刀切,使学员产生厌学心理,影响了学习的热情。同时对学员想学什么知识,需要掌握到什么程度缺乏了解,致使培训达不到预期效果。

4、领导干部对公务员培训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内在动力不足,存在培训结果使用与晋升职务相脱离现象。部分干部虽然职务上去了,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水平却没有相应提高。有些单位领导意识不到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自身知识老化,能力转低,出现了“结构性淘汰”的现象。自我感觉良好,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缺少支持。

5、党校与行政学院管理体制不明确,职能不清。人事部门缺乏对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国家人事部确定的五项指导原则难以落实。

6、缺乏组合式的动态办学培训。目前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按市委要求统一在市党校进行,由市党校指定教学老师,设计教学方案,难于按公务员的需求组织教学点和培训班,与公务员培训工作要按需选择基地,选聘教师,实现培训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培训质量也不同程度的受到制约。

三、关于如何认识当前公务员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今后培训的思路和重点有何建议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的职能,行政管理方式和公务员队伍的知识水平,精神状态,工作作风都面临新的挑战,因此我们认为。

1、要强化措施,保证培训质量。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对公务员培训的理念、形式、内容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培训的质量关系到干部整体素质是关系到能否承担入世后工作责任的问题。

2、培训的行为要推向市场化,树立培训工作市场化的理念。培训机构应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培训计划,采取进修考察,举办论坛和高研班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

3、适应新形势要求,不断改进培训工作,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应成立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国家公务员培训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培训教育工作,解决实施中的困难;二是资金投入到位,公务员培训是一个基础性的需要不断提高的事业,经费不落实,搞培训只会成为空谈,所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加以落实;三是筹划协调到位,国家公务员培训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培训规划,对培训内容、教师聘请、教学管理等进行安排,避免虚拟培训带来的虚拟培训效果。

4、培训范围推向全员和内容的国际化。对每一个在职的公务员都要保证其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目前状况看公务员对世贸知识和世贸规则知之较少,甚至不知,懂得国情,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掌握世贸组织规则的复合型公务员数量太少,因此要采取措施强化培训。

5、培训与使用,利益挂钩对接。实行培训登记和公务员理论培训准入制度,对没有参加培训和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在提拔、晋级、增资等方面给予一票限制权。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建议有关部门:

(1)制定各级各类公务员的能力标准。根据公务员职业发展和政府工作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统一制定培训规划,调训教学,考试考核等工作规范。

(2)拓宽公务员区外和境外培训的渠道。学习和借鉴外省和国外现代行政管理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拓展视野,培养造就管理科学的业务骨干,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出区出国(境)进行培训。

(3)加大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力度。首先要领导重视,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第三是建立制度,进一步认识培训教育工作与干部成长、促进工作的关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在职学习的各项制度。从量化责任、硬化考核、强化激励等环节上把培训与任职有机的结合。

(4)开展公务员的理论课题研究。充分利用我区高等院校等优势,结合培训的实践研究培训的难点、热点问题,把握培训规律,定期制定国家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方案和更新知识培训中的专业课培训方案。使每一个时期的培训工作有的放矢,不断深入地开展培训工作。

(5)建立健全培训工作的相关规范和制度,推进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同时建议自治区要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组织各地公务员培训管理者进行学习考察,实现培训管理者先行接受培训,系统地学习培训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能,提高培训工作的应变能力。

四、对公务员培训创新包括观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创新分别有何意见和建议

1、适应时代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实现培训观念上的创新。一是把干部培训工作作为人才资源的一部分,不断提高质量和效能;二是树立终身培训观念,解决知识与年龄同步老化问题;三是树立素质教育观念,在培训中实现由简单知识技能培养向综合素质教育转变;四是树立培训促进生产力观念,培训出人才,培训出效益。正确评价和认识培训工作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地位。

2、转变工作职能,实现培训模式上的创新。逐步建立一套 “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培训模式。一是培训思路上做好从 “要我学”的点名调训向“我要学”的按需培训转化,从应急培训向系统教育转化;二是在培训方法上不断增加如东西部对口交流,社会调研,案例分析,参观学习等方法;三是在教学内容上注重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思想,重点应是当代经济、科技、法律的学习,突出参与国际竞争,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基本技能培训;四是在教学手段上采用如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等现代化手段;五是在组织形式上,变“组织领导型”为“组织服务型”。主要工作措施上:

(1)确定一个标准。标准要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目标性。标准分两类,一是公共知识,如计算机、电子政务、外语等;另一类是专业知识,包括应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

(2)建立两个库。一是培训需求库,包括在岗干部的知识达标情况,需要培训干部的分布;二是教学师资库,按专业建立客串教授库,按教学质量和水平建立培训基地库,实现师资资源共享。

(3)组织多个教学点,实现组合式动态办学,根据干部对学习的需求,组织教学点和学习班,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

3、严格宏观管理,实现培训机制的创新。

(1)调控机制。建立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宏观管理制度。各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定期对公务员培训工作作出长远规划和指导性计划,以调控培训对象、内容、质量以及培训机构之间的关系等,重要是对公务员所要达到知识标准的确定,对公务员掌握知识和技能的认定,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做好培训服务等。

(2)约束机制。实行干部岗位培训任职资格制度,按照不同职级干部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强制性要求干部在任期内必须达到,对达不到的实行待岗,下岗或降级使用,后备干部达不到的不得提拔。

(3)监督机制。实行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和培训基地资源评估制度。培训质量评估主要通过对公务员培训的计划环节和教学活动,教学方法,教学主体等与实际需要及预期目标的比较,评估出培训质量的优劣。培训基地资源评估主要是通过对培训基地的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服务质量等软、硬件资源进行评估,筛选出最适合的培训基地。

(4)竞争机制。实行择优使用和奖惩制度,通过一定程序的评选,对学习成绩优异、学有所成的干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优先使用;鼓励教师进行业务创新、知识更新,对教有所长,教有所成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作为继续聘用的主要依据。

五、关于对提高培训质量,自觉接受学历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基地、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问题

1、举办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对公务员进行全员培训,已具备较强办班实力和经验的,要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

公务员培训采取短、中、长期相结合。举办一些短期的理论讲座班,演讲会等,可聘请国内外著名教授和研究人员,就最新理论和动态进行讲座,给公务员输入新观念,新思维,提高公务员的创新能力。举办中长期培训班,时限为1—2年,设定考试科目,选拔优秀公务员送到国内外高等院校进行系统理论教育。

2、进一步调动公务员培训的主观能动性,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公务员自觉接受学历教育,对大学本科以下学历的公务员,按年龄界定提职并采取措施鼓励和要求其提升学历,并对学费给予适当补助。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务员,激励其再提升学历,财政部门应予适当保障。同时对西部地区公务员学历教育考试降低英语分数。

3、采取措施强化培训基地建设,做好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针对教师队伍素质状况建立一系列制度,如建立教师的竞聘上岗制度,增强教师队伍的竞争意识;建立教学水平整体评估制度,督促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提高教学水平;建立教学激励制度,将评估制度与激励制度挂钩,激励教师,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高教学水平。教师的工资待遇应视科研成果,学生选课人数确定,对讲课内容陈旧、质量不高、没人选课的应不予聘用或下岗,每期培训要通过测评和评估对教师的授课情况打分,或网上公开评论,增加教师压力,迫使其爱岗敬业。

针对培训人员的在职特性,建立相应制度,从根本上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如建立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考试考核制度等,对公务员培训期间的培训情况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将每年的培训成绩与培训的出勤情况纳入全年考核,在干部的提拔、任用、定级等方面建立公务员培训激励机制,真正落实好《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

六、关于对整合公务员培训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方面意见和建议问题

要实行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认定制度,有计划把对现有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和有条件承担公务员培训的高等院校进行资格认定,明确职能,规范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学院在公务员培训中的主导地位,不断拓展培训中心的培训业务。行政学院作为公务员培训的主要基地要改进目前的工作方法,更新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在公务员培训中发挥领先优势,创立培训品牌,形成一个以行政学院为主体,以高等院校为依托,以培训考试中心为补充的培训格局。将区市两级行政学院合并成一所集公务员培训教研为一体的综合培训基地。

七、关于对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公务员培训同时规范培训市场,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现象的意见和建议问题

公务员培训网络建设应遵循布局合理、相互配合,功能齐备,各展所长的原则,培训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公务员培训机构网络,一是建立公务员培训资质审核制度,制定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行依法培训。由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的联合审核,对不根据国家公务员制度要求,没有结合政府管理工作实际,课程开发不明确,教材不规范,教学与研究没有体现公务员特点的坚决遏制;二是实行公务员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对年度培训的情况与下一年培训的计划要逐级上报备案。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制定培训评估标准,运用现代化评估手段,促进培训教育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培训证书和有关培训活动以及相关的中介组织管理,对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没有认定的培训班,其学时不做为公务员证书验证登记的依据;三是加大查处的力度,坚决制止以牟取经济效益而进行的公务员培训,对违规进行培训的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对未经申报批准或不具备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而实施公务员培训的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给予通过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四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凡发现借公务员培训名义搞违规活动的可以向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举报,由各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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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由县委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就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考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主要成效 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招商引资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加快发展的现实选择和唯一出路。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全县共引进各类项目 405 个,实际到位资金 12 .74 亿元。招商引资的显著作用已经体现在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渗透到县域发展的各个领域。具体表现在: 一是招商引资成为即期增长的“加速器”。从 年开始,我县平均每三天就有一个项目落户,平均每月就有 3860 万元资金到位。在招商引资的强力拉动下,县域经济走出了多年徘徊的低迷状态, gdp 和财政收入在 年实现两位数增长的基础上, 年分别预计同比增长 18% 和 25% 。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五个增长”,即全面的增长、两位数的增长、在年初计划基础上的增长、有效益的增长、没有水分的增长。快速发展的态势已开始显现。 二是招商引资成为长远发展的“动力源”。通过招商引资,全县近三年的固定资产投入达 21.5 亿元。从项目上看,全县引进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43 个, 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41 个,累计建成 285 个项目。今年新引进的 108 个项目中,已有 93 个项目开工。全县新引进各类项目中,工业项目占总数的 57.3% 。这些工业项目的落户和建成,使我县黄金、建材、化工、煤炭等传统产业不断壮大,机械、服装、电子等接续产业迅速崛起,县域规模企业由 年的 19 家发展到目前的 33 家。特别是随着上峰水泥、金蟾矿业、鑫达钛业、广信化工、卓威医药等规模项目的开工和投产,将为县域经济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从载体上看,招商引资带动了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以白杨坡为中心开发建设的金桥工业园,起步区 3.5 平方公里已通过省级审核保留。签约入园项目 22 个,协议总投资近 5 亿元,已有 15 个项目开工建设,显示出强大的发展潜力,为县域经济长远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三是招商引资成为环境建设的“催化剂”。在硬环境上,通过引资建城,全面实施旧城改造,城关路网、广场等市政设施和一批中高档住宅投付使用,市容市貌明显改善;通过大力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县内交通状况、水利设施显著改善。在软环境上,通过开展“招商引资年”、“优质服务年”、“项目建设年”等活动,实行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外来投资客商座谈会制度,行风评议制度等,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亲商、和商、容商、富商”的良好氛围,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所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改善,政府诚信稳步提升。 四是招商引资成为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一方面,用招商引资的办法推进企业改制,盘活资产、化解矛盾。以企业现有资产为基础,通过市场运作,筹措改制成本,促进国退民进。近三年来,先后完成 62 家企业改制,盘活存量资产 2 亿余元,与 5400 余名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改制后企业发展活力更足,财政包袱相应减轻,影响稳定的因素明显减少。另一方面,用招商引资的办法增加就业岗位,提高收入、减少矛盾。坚持在加快发展中扩大就业,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预计 年以来新增就业岗位近 6000 个。其中今年新增就业岗位 2800 个,同比增长 23% ;城镇登记失业率 4.3% ,同比下降 4.4% ;在岗职工年均工资 1.1 万元,同比增长 19% 。 五是招商引资成为体现干部能力的“主战场”。在招商引资工作的过程中,由于实行了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奖惩挂钩,从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推动责任的强化和工作的落实,重点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引导和鼓励各乡镇各部门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在招商引资工作的实践中,全县各级干部抓招商的方式越来越有效,学会了综合运用行政的、市场的、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学会了综合利用本地的、外地的、政策的资源来推动招商、加快引资,促进招商引资向更大范围和更深领域拓展。在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中,全县各级各部门抓经济工作的思路越来越开阔,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进一步强化,“有所为,有所不为”、“干则有,不干则无”成为普遍共识。通过招商引资这个牵动全局的突破口,把全县上下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抓经济、议招商、谋发展上来,进而形成“经济发展、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我县招商引资工作起步阶段进展良好,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体现在认识上,存在参差不齐、时有反复的问题。全县大多数部门和乡镇都能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招商引资、加快发展不动摇,但是少数单位和部门仍然有坐等观望、消极怠慢的思想。特别是今年以来,大环境日益趋紧、小环境波动不断,县域经济和招商引资原有的发展节奏受到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少数部门工作欠主动,招商引资上项目的热情不够高。我们所担心的招商引资工作“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热在职能部门,冷在其它部门”的现象再次出现;我们所期盼的全县上下普遍关心招商、普遍参与招商、普遍服务招商的“全民招商”氛围不浓。 二是体现在工作上,存在基础不牢、招数不多的问题。首先,招商方式单一。多以印发招商项目册、召开信息发布会和参加经贸洽谈会等传统方式招商,专业招商、委托招商、定点招商等新型招商方式运用明显不够。少数部门捕捉招商信息的意识较差,一味坐等上门,招商成功率不高。部分单位缺少必要的经费、人力投入,主动性和针对性不足,很难取得实效。其次,政策牵动不力。关于招商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虽然较为完备,但是未能充分调动招商主体的积极性。特别是新引入的项目和企业受惠期都在三五年之后,少数乡镇对不能即期受益的事积极性不高。再次,载体建设滞后。工业园区起步较晚,受投入不足、经验缺乏及规划受控等因素影响,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尚未形成集聚效应。特别是由于征地补偿等引发的园区周边群众阻碍项目施工、扰乱企业生产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体现在成效上

,存在项目不大、质量不高的问题。三年来,引进的项目平均投资仅为 300 万元,其中,工业项目比重不及六成,产业关联度不强,高附加值、高新技术项目更少。竣工投产的 500 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只有 12 个,千万元以上项目只有 7 个,分别只占引进项目总数的 2.96% 和 1.73% ,经省级以上部门确认的高新技术项目和国内 500 强投资项目仍属空白。 三、下步工作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仍然处在全面推进的初级阶段。为进一步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内更好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下一步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扩大经济总量、提升县域实力、积累发展后劲的重中之重来抓。招商引资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行政推动的态势只能持续,不能中断。一是定任务。建议县委、县政府确定 年全县招商引资任务 10 亿元,固定资产投入 10 亿元,由县招商局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具体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根据下达的任务,认真分解落实,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二是造氛围。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宣传引导力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委常委现场办公会议,分层次听取乡镇、部门、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各单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督查。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牵头,建立完善招商引资每月通报制度,对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排定位次,扬先督后。 第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健全即期奖励制度。建议县财政设立项目奖励基金专户,专项用于对引进工业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奖励。其中引进项目固定资产资金 500 万元至 万元, 万元至 5000 万元, 5000 万元至 1 亿元和 1 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 2 万元,5万元, 10 万元和 20 万元。对各乡镇、部门引进的项目奖励资金原则上 60% 奖给引进人, 40 %奖给单位作为招商经费。招商局负责乡镇、部门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每年评选 3 名对招商引资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完善项目优惠政策。建议重新修订《铜陵县鼓励投资暂行规定》(铜发 []14 号),主要修订内容是:①对来我县投资新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产资源型项目,不享受优惠政策;②对来我县投资新办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三免五减半;③对规模小、污染严重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项目,不予引入落户;④县财政设立企业发展奖励基金专户,每年预算专户资金不得少于 100 万元。兑现的奖励资金 50% 做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50% 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在兑现办法上,由项目投资者申报,县招商局进行资格认定,县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审核,每半年办理一次,自申报之日起, 1 个月内办结。 三是采取组团式办法。建议从明年起,实行组团式招商,建立保证金制度。组团式办法是指,依据《县六大班子领导和县直部门联系乡镇制度》的有关规定,所联系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即为联系领导的任务。保证金额分县级领导 1000 元,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责任人 800 元两个等次,年初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列入县财政设立的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年终考核时,县级领导所在团队,总任务完成数未达到 60% 的,不予返还保证金。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转入奖励基金滚动。 第三、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在软环境建设上,首先是制定出台《铜陵县创新发展环境投诉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方面,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不同的责任追究。在企业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实行提前告之制、首次不罚制,并落实措施,跟踪整改。其次是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在项目推荐上,计委、招商等经济综合部门要结合县域产业实际,通过借助外力等形式,加大项目包装更新,每年凝炼推介项目不少于 30 个。在项目服务上,要严格规范承诺,明确办理期限,防止承诺内容空洞、避重就轻。对签约项目,实行首问负责制,跟踪服务,直到项目落户。 在硬环境建设上,县交通、水利、农业、文教卫生等部门要加大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协调,大力争取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项目。举全县之力加快金桥工业园区建设,鼓励交通、供电、供水等部门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各类开发企业参与园区开发。建议尽快完善园区土地补偿、项目优惠等政策,创新园区经营机制,给足政策、充分放权,实行滚动发展,确保投资商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第四、健全招商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书记、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综合经济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对重大项目相关事宜进行决策等。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综合组、督查组、办公室。协调组,分管副书记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调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综合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日常招商引资工作;督查组,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项目引进、建设、考核、奖惩、兑现等过程的全程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招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考核。 二是健全财政支持体系。建议县财政按不少于年度财政收入的 1% ,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分设企业发展基金和项目奖励基金两个专户,专项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奖励和企业发展。同时,为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降低招商引资成本,县财政每年要为招商局单列不少于 20 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重点招商活动。各乡镇、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三是健全司法保障体系。建议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会同政法各部门,成立经济保障大队。对重要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对破坏项目施工、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的人和事,要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努力把我县建成市场秩

序好的安全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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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医疗卫生考察学习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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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考察学习报告

1月18日至1月23日,副市长李斌率市人大社会事业委、市府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同志一行6人,赴辽宁海城、吉林蛟河学习考察医疗单位体制改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感触颇深,收获不少。

一、基本概况

(一)海城市进行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海城市地处辽宁南部、辽东半岛北端,是全国县级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市现辖4个管理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7个镇、576个行政村,总面积2732平方公里,总人口111万。改革开放以来,海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勇于实践、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使经济和社会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实行综合体制改革前,由于整个医疗卫生都是由政府包办,机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卫生院甚至连工资都无法保证。为此,从1996年开始,该市本着"提高市一级、搞活镇一级、强化村一级"的原则,对20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面达70%。该市的做法是:

1、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因院施策。改制前,该市首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公布于众。在改制过程中,由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卫生院进行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对购买者进行资质和能力审查,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在改制形式上,该市坚持因地制宜、因院施策,改制的20家医疗单位,竞价出售12家,定向出售7家,兼并1家。

2、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人员。该市对改制前已退休的职工主要采取三种安置方法:一是镇政府用原卫生院事业费继续支付其退休费用;二是卫生院及退休职工共同投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在退休职工自愿申请的情况下,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对在职职工的安置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一是继续在医院工作;二是自己开诊所;三是自谋职业。医院改制后,有关善后工作及债权债务由所在镇政府统一处理。出售卫生院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支付退休费和偿还卫生院所欠债务。

3、组建管理机构,实行医防分设。在乡镇卫生院改制前,该市就实行了医防分离,镇政府成立了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原来由医疗单位代管的各镇预防保健,理顺了农村预防保健的管理体制。

4、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管理服务。在领导关系上,该市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必须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必须同当地政府和市卫生局协商后任命,报卫生局备案。在服务功能上,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承担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在人员使用上,要求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外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在医院基本医疗保证上,要求按等级医院基本标准设置科室和人员。同时,该市卫生局还成立了卫生执法大队,对全市的医疗市场进行集中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真正做到了从"办医"向"管医"的转变。

经过改制,该市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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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广东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服务,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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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调研报告

由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组织进行的广东省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系列调研课题已连续开展7年。XX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公众评价调查发放问卷14650份,共回收有效问卷13600份,有效回收率为92.83%.调查对象为18岁以上具有合法权益的城乡居民,包括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采用分层多阶段抽样的方法,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展开抽样。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各地级市随机抽取2-3个县(市、区),各县(市、区)抽取3-4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取2个村委(居委),然后随机抽取家庭。

XX年,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省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整体呈现出“政府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区域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依法行政公众满意度达到良好水平、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初步形成”的基本特征。

XX年我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71.19分,连续四年稳定在良好水平,但进一步提升的“瓶颈”初现,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十大类公共服务领域满意度水平基本稳定,公用事业、供电服务满意度连续六年排名第一,但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依然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三块“短板”;公共教育在八项基本公共服务中提升最快,成绩最佳,排名居首;各区域、各地市、各县(市、区)政府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差异逐步缩小,公共服务满意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正相关性进一步减弱,但珠三角地区满意度水平高于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惠州市、佛山市、珠海市、肇庆市满意度位居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前四位,越秀区、博罗县、高要市、惠城区、香洲区位居62个县(市、区)前五位;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差距进一步缩小,但不同职业、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差距依然较大,且“中等收入阶层”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突现“倒v型”反转。

XX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得分为71.19分,处于良好水平,较XX年(71.09分)提高0.1分。从近六年的调查结果来看,广东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呈稳步上升趋势。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将更加多元化,对公共服务的期望值亦不断高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建设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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