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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调研报告(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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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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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

三是违法干预选举的现象依然存在,贿选现象增多。贿选现象已在很多地方出现,部分地方已呈蔓延之势。贿选的手段多样化,有给钱的,也有给物的,还有既给钱又给物的。有候选人直接参与贿选活动的,也有候选人指使他人所为的。XX年换届选举时,福州市有一个村,候选人扛着80万元人民币,用透明塑料袋裹着满村游走,给人一种暗示:候选人若当选,村民将有好处。因贿选引起的选举争议和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四是对村委会选举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存在困难。由于对村委会选举中违法行为的查处机构及其职责的规定比较则,涉及选举中的一些矛盾和纠纷,如村民资格、候选人条件、贿赂选举、另行选举、重新选举、选票认定、罢免、违法行为处罚等,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规定不明确或处理措施难执行,处理难度大,群众只好逐级、越级上访。一些人钻了法律空子,致使干扰破坏选举现象时有发生,纠错效果不明显。

(二)村委会届期三年太短,基层选举过于频繁

近年来,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村委会届期三年太短。太短的任期一是造成村干部队伍不稳定,二是增加了行政成本,影响了农村的发展。有一种说法叫一年选、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第一年要接受任前必要的培训,还要忙着定计划,确定发展思路,第二年才忙工作,第三年快要换届了,至少半年要考虑是否参加下一届选举,如何连选连任等等。此外,基层选举活动过于频繁,用群众的话说,十年九选,今年是村委会换届选举,明年是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后年是县区人大代表选举。每次选举,都要让村委会干部忙碌一两个月,开支一笔钱,少则几千,多则数万不等。有的村干部反映说:他们村里几乎每年都要搞一次选举,而每一次选举都得花上2至3万元。毋庸置疑,目前,我省仍有部分村经济较薄弱,频繁的选举活动对他们来说是一个负担。而且,选举活动多了,牵扯着村干部的精力,也影响发展经济。再者,次数多了,也影响村民参与积极性。

(三)村“两委”关系不尽和谐,选举联动有待推进

在一些地方,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不很融洽。有的村委会班子成员认为自己是全村群众选举的,而村党支部书记只是由占村民总数一小部分的党员“两推一选”的,于是盲目自大,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尊重党支部的领导;有的村党支部认为,基层党组织是领导核心就是要领导一切,于是就大包大揽,妨碍了村委会班子正常行使应有的权力。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尚有8%左右的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处理不好、村“两委”选举联动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

(四)村务公开仍需规范,监督整改措施乏力

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和业务部门对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对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握不准,存在安于现状、盲目乐观、松劲懈怠的现象。有的村干部存在怕麻烦不想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心理,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有些群众认为村务公开只是上级和村干部的事,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不闻不问,不参与监督和公开。二是工作不规范。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同程度存在内容、时间、地点、程序的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全面,省里要求公开11项内容(村干部补贴、集体财务收支、计生指标、企业承包、工程投标、宅基地分配、被征土地面积及补偿款项、义务工摊派、救灾救济物资和生产资料发放、扶贫资金使用等),有的才实行四方面、六方面的公开,一些比较敏感和群众关心的内容不公开或公开不彻底。有的公开项目不细化,只笼统公开大的支出项目,而不公布具体的支出情况,群众看了还是不明白。特别是在村财的收、管、用等环节上,普遍存在失范乃至混乱现象,乱发补贴、乱开支等违纪违法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监督整改不力。有些地方监督措施乏力,监督滞后,暴露出来的问题查处不及时,整改措施未能真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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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爱留守儿童调研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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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大批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造成留守儿童增多。由于亲情缺失和监护缺位。存在生活失助、学业失教、安全失保、心理失衡等现象。连云港市**区妇联把关爱贫困留守流动儿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争取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他们身心健康,自由成长撑起一片爱的天空。

一、领导重视,推动政策落实。

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经20xx年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2月正式颁布实施。新规划更加关注妇女儿童民生问题,新增了儿童与福利领域。增加“逐步完善救助制度,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发展面向留守流动儿童的公益服务设施,满足孤儿、单亲困难家庭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促进其健康成长”系列目标,区妇联作为职能部门,积极作为,推进实施力度。“六一”期间,区四套班子领导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到乡镇学校看望他们,送去了慰问金、玩具等节日礼物,并与他们一起庆祝“六一”儿童节。

二、分门别类,建立信息库。

建立贫困留守流动儿童信息库,对各镇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分类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统计、登记造册,全面掌握了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学生的资料。目前,共有留守流动儿童5000余人入库(留守流动儿童、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吸毒家庭子女、受暴力侵害儿童(尚有三个乡镇没有报齐材料)。全面建立贫困留守流动儿童档案,及时做好留守流动儿童的发展情况记录,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改进工作方法。

三、积极争取,实行帮扶制。

积极争取省儿基会、爱德基金会等慈善救助项目,建立帮扶制度。为全县198名孤儿,每年发放资助款30余万元;为区30名特困孤儿款,每年发放3万元。积极申报“职教**班”,新增 2个“职教**班”,每年发放资助款10万元。对上争取**省儿基会和综艺频道联合启动“音乐教室暨音乐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计划”,在**小学建成一间多媒体音乐教室,帮助50名苏北农村困境儿童圆音乐梦想,著名主持人专程到**小学参加启动仪式,与留守儿童快乐互动。同时,音乐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计划争取资金15万元,在宋庄中心小学、**小学、欢墩石门头小学为150名困境儿童免费开展“五个一”培训服务。(一年的艺术培训、一次健康体检、一套优秀儿童读物、一次艺术夏令营、一次艺术展示。)新增“音乐种子”**班5个,完成资料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为476名困境儿童争取每人连续三年共1200元的资助款。做好市妇联“海生草”关爱困境儿童公益项目,争取“海生草”培训班3个(中心小学、中心小学,**小学),为90名困境儿童连续三年送去“六个一”免费公益服务。(一年的艺术培训、一次健康体检、一次夏令营、一次才艺展示、一次社会妈妈结对、一次城乡儿童“手拉手”)

四、整合资源,结对聚爱心。

发挥妇联“海妈妈驿站”、巾帼志愿者队伍资源优势,发动结对服务,全区女党员、女干部、女教师等与留守儿童结成“社会妈妈”、“代理家长”、“阳光伙伴”等形式的互助对子300多对,广泛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学习指导、生活引导等爱心牵手活动。区国税局的“爱心妈妈”连续20xx年为贫困留守流动儿童累计捐款20余万元,除了定期资助外,每年的“六一”儿童节,爱心妈妈们带着书包、文具盒、铅笔等节日礼物看望孩子们,送去全体干部职工的一份关爱。

五、利用阵地,活动促和谐。

通过区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村级妇女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设置亲情教育课程,开设亲情热线,发挥家庭教育、亲情互动、成长训练等功能,为留守青少年儿童提供健康保健、心理辅导、经济扶助等家庭式助长服务。面向广大家长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巾帼志愿者和社会力量为留守流动儿童安全提供“一对一”的帮助。抓好“六一”、暑假等节点,开展“六一”书画评比、市“百佳小公民”评选活动,为留守流动儿童营造积极阳光的氛围;在**镇举办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暑假、翼起成长”暑期公益夏令营活动,先后组织300名留守儿童免费观看舞台剧《蓝精灵》、告别粗心半日营、科学的魔力、消防安全知识大讲堂等活动,让留守儿童在夏令营生活中充分体验小伙伴关心互助、共同成长的乐趣,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城头镇举办4期儿童安全培训“护蕾行动”活动,以儿童和家长、基层妇联干部和社区志愿者为培训对象,重点围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走失、防火、防溺水以及预防各种自然灾害等进行儿童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身防卫能力,教给家长、基层妇联干部和社区志愿者安全知识,确保儿童安全成长。组建30人的“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通过巡回讲座、上门服务、网络电话沟通等形式,确保留守流动家庭和谐平稳。

区妇联将在以后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重点抓好留守儿童之家创建工作,使“留守儿童之家”设施更齐全、管理更完备、活动更丰富;二是继续推进留守儿童扶贫济困行动。争取各方支持,整合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关爱贫困留守儿童扶贫济困行动,解决其实际困难;三是抓好志愿帮扶结对工作。壮大关爱队伍,切实为当地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情感上的帮助;进一步完善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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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颐和中学教师现状及课题选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教师,全文共 1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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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中学教师现状课题选题调研报告

我校是一所刚建立两年的新校,教学硬件设施配备完善,教师年龄结构优化,学历素质优秀。学校周边均为成熟小区或新建的高档住宅小区,随着教育均衡化的发展及广大群众对“好上学,上好学”要求的提高,社会对教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我校虽建校不长,但拥有一大批业务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教研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曾经承担过省、市各级课程的研究。建校以来,我校即着眼于提高教师自身的业务能力,选择了以高效备课为切入点。现在我校全体教师均能本着提高教学实效开展教学活动,有一批教师在有效备课,有效提问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其成果取得广大教师的认可,并在校际区及学校之间进行交流。我校从XX年起就开展三轮备课的有关研究,第一轮是课前集体备课,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要预设课堂教学情况,选取典型引入情境,例题内容。第二轮是个人备课,教师个人根据自身上课风格、班级学生特点,再结合集体备课内容,反复琢磨本周内每一节课的内容及具体呈现方式。每三轮是上课、课后同伴评课,教师反思后再实践,再反思,并随时记录成文字材料,以形成了一套特色的三轮有效教学模式。通过本课的研究,我们期待我校教师会在备课、上课等多个环节提高有效性,并总结出有效的备课模式,使广大教师受益,尽快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在传统的教师教育中,往往过分强调外在影响,习惯于把所谓的先进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和教育技巧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灌输给教师,以为教师一旦熟记了这些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和教育技巧,教师的素质就会大大提高。实践证明,教师教育只重视外在影响,忽视教师内在因素的影响,教师的素质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提高。

进行教学设计是教师的基本工作,它的内涵极为丰富,包括钻研教材、搜集信息、了解学生、考虑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法、选择和利用教学资源、书写教案等。教师的每一次教学设计都是知识的积累和专业务水平再提高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课堂教学的质量取决于教学设计的质量。假如没有进行认真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也就成了教师的随意行动,其效果与效率也就得不到根本的保证。所以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首先要抓好教学设计这一环。教学实践表明,教师在教学设计上所花工夫的多少直接影响授课的质量。就同一教师来说,进行观摩教学时,教学效果一般都比平时好,原因并非观摩教学时,教学能力提高了,而在于教师的教学设计比平时充分得多,进行了认真的筹划和精心的设计。可以说,任何一堂成功的课,无不凝结着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的心血。

进行教学设计的过程同时也是教师把可能的教学能力转化为现实的教学能力的过程。作为教师,都具备一定的专业文化水平,都或高或低地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但这只是教师教好课的可能条件。只具备这些可能条件甚至较好的条件,如果不去备课,就不能形成某一内容的实际教学能力,也就不能顺利完成教学任务,不能使可能的教学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

教学设计过程是一种艰苦的复杂的脑力劳动过程。知识的发展、教育对象的变化、教学效益要求的提高,使作为一种艺术创造和再创造的备课是没有止境的,一种最佳教学方案的设计和选择,往往是难以完全使人满意的。因此,我们既要认识到教学设计的重要性,又要看到教学设计的艰苦性。

基于上述原因,我校选择了“有效教学各学科教学设计研究”这一子课题。

本课题旨在通过各学科三轮教学设计的研究,深化教师进行教学设计和合作交流的思想,掌握三轮教学设计的技能和方法;通过集体、个人的教学设计及课前、课后的反思记录,促进教师课前教学设计最优化和课后教学行为提炼形成教学新行为,达到教学效果最优化;通过课题研究,总结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实践策略,使三轮教学设计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可行阶梯;通过课题研究,使三轮教学设计成为学校教学常规的最优化管理途径。通过课题研究,更新教师教学观念,改革传统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与业务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促进教师群体由经验型向研究型的转变,全面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本课题的研究将分为教学前集体教学设计、教学前个人教学设计、教学后个人反思三个版块。

(1)教学前集体教学设计:

集体智慧、过去经验、各种水平学生学情分析、教学设计, 课堂中应重视的内容、课后作业等。

(2)教学前个人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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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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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的理论实践研究

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显现,国内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要站在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其中,通过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继续推进依法治市,是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和可靠保障。在新形势下,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确保我市现代化建设事业沿着法治的轨道健康发展,必须对依法治市的现状和发展进行理性的回顾、分析和思考,才能始终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统率作用,在实践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一、依法治市的成效和经验     (一)依法治市的概念和地位     所谓依法治市,是指在国家所确定的依法治国的宏观框架内,认真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区域性的民主法治建设,依照体现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事务,实现城市的法治化,推进城市的现代化。意味着要实现法律对城市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全面调整和整合,法律成为社会基本的调整、控制和统治手段,成为人们行为的基本依据和评价尺度,成为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基本“工具”。     是江苏的省会,处于长江三角洲,是区域性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处于中国最有前途和竞争最激烈的地区,从加快我市富民强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来看,要不断推进城市的政治文明,提升城市文明的格次,使城市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市不动摇。深化依法治市,是实践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路径;是加快经济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是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内在要求;是保证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我市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实践和经验表明,改革愈深入,经济愈发展,政治愈文明,社会愈进步,愈是需要深化依法治市,创造稳定有序、和谐安全、诚信文明的法治环境。     (二)依法治市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是司法部确定的省会城市依法治市试点。自1991年2月市委作出《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市的决定》以来,在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依靠全社会的参与,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谋划新思路、构建新机制,持之以恒地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依法运行和健康、协调发展。     1、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逐步走向规范化、民主化。我市在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不断加快地方立法步伐。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立法运行机制更趋规范,立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十二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了38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了340余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对全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修订和补充,及时修改和废止了一批不符合wto规则要求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配套,为全市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2、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成绩,良好的法制氛围基本形成。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市的基础。通过实施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市95%以上的普法对象参加了各种各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一是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坚持把普及宪法和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同时,结合阶段性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编印发放了多种法律法规学习材料,共计发行120多万册,保证了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有教材。二是注重对象的层次性。从1994年开始,连续五年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共42万多人次进行了学法测试。1998年以后,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设了法制教育课,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课堂化。同时,还以外地建筑队伍为突破口,对全市40多万暂住人口分批进行了法制教育。三是注重形式的多样性。在利用各类学校、党校政校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都开办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专版和栏目,达到了“报刊有文、电台有声、荧屏有像”,全市基本形成了立体型法制教育格局,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日渐浓厚,依法治市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3、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业绩,行政行为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市逐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制、违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层层签定责任书,强化行政行为的自律和监督。1999年下半年,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将党政机关的职能、办事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标准、承诺制度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向社会公开。积极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一批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机关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行政机关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4、公正司法水平取得新提高,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各级司法机关以司法公正为目标,积极推行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全市法院系统全面推行审判长选任制,实行合议庭成员资格制,完善了审判工作运作机制;全市检察院系统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了侦查、批捕、起诉各办案环节的工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健全了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体系,促进了检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着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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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共青团服务建设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服务,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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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服务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共青团组织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加强共青团组织的能力建设,主要是加强共青团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合作能力”建设,其中,服务能力建设是核心。因此,切实加强共青团组织服务能力建设,是共青团组织自身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

一、共青团服务能力现状分析

共青团组织之所以对广大青年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是因为共青团组织将服务青年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内涵

共青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就是共青团组织围绕和服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适应青年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为广大青年提供服务的本领。主要包括:

1.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是共青团组织服务能力建设的前提。共青团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着力解决青年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把广大青年团结在党的周围,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2.适应青年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是共青团组织服务能力建设的基础。共青团组织服务包括服务青年群体和团结、凝聚青年服务大局、服务社会。这既是共青团组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的动力,同时也是共青团服务工作的目标。

3.增强共青团组织对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是共青团组织服务能力建设的根本。共青团组织有无吸引力和凝聚力,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就是要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运用服务这一根本途径,不断提高团组织服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二)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成绩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目的明确。共青团组织服务能力建设的目的在于增强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践证明,共青团组织坚持党的领导,运用一切措施和途径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发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开展了诸如“西部计划”、“希望工程”、“青工技能培训”等一系列于国于民于青年有益的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促进了广大青年的全面发展,较好地完成了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工作任务,效果十分突出,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肯定,深受广大青年的拥护。

2.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途径科学。共青团组织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这个过程中起着号召、引导、协调、管理的作用。在服务青年成长成才这个过程中起着教育、培训、合理配置资源、提供发展平台、优化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3.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手段丰富。(1)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年的理论水平、科学文化素养和服务社会的能力。(2)培训。增强了广大青年的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3)活动。通过不同的主题活动,在青年的理论武装、能力提高等方面提供帮助。(4)帮扶。一是对团组织内部成员进行帮扶。二是对社会中需要帮助的人和事进行帮扶。(5)维权。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三)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的不足

目前,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服务意识行政化。重权力意识轻服务意识。二是服务方式简单化。重形式轻内容。三是服务内容政治化。重集体轻个人。四是服务理念单向化。重给予理念教育,轻双向互惠理念教育。五是服务手段传统化。重传统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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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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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

4、应该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这是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如对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数额(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对有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适用简易程序。

5、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个别案件还存在不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情形的,予以当场收缴罚款。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主要是:(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三)部分案件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

个别案件的违法事实中缺少违法时间及涉案的数量、货值、违法所得等要素;有的执法人员重视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而忽略了对原始书证、物证的收集与固定;部分案件当事人身份不清,反映当事人情况的身份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没有被收集进入证据;收集的证据和违法事实之间缺乏相关性。

(四)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从当前的行政处罚案件来看,事实、证据、程序方面的问题都是个别性的,最主要的就是法律文书制作方面,也是执法人员最容易忽视的,常见的主要问题有:

1、执法文书中对被处罚单位(人),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括号中的内容不根据情况作出取舍,需要划掉的没有划掉。

2、案卷中没有假劣药品的销毁记录,无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等。

3、文书时间填写不准确,如举报时间为下午4:00,记录记载4:00,准确记录应为16:00或者下午4点,虽然并不会因此造成案件败诉,但我局就曾遇到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此提出疑问,何不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4、个别案件笔录当事人未签署对笔录的真实性意见。

5、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保存物品只填写“药品”,没有写明药品名称。笔录“监督检查类别”填写不准确,如日常监管、药品等等。

6、个别案件文书书写时把定性为“劣药”与“按劣药论处”相混淆。

二、降低执法风险的思考

作为药品监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要想降低执法风险或者立于不败之地,就应当争取使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办成“铁案”。对此,我们应该认真把握以下几点。

一、证据确凿,收集完整

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性情况的一切事实。其种类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视听资料;④人证证言;⑤当事人的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记录,现场笔录。确凿的证据既是行政机关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并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保证,又是降低行政机关执法风险的关键要素。证据不确凿,行政处罚必定就有风险。证据一般分为:①常规类,如现场检查笔录等;②核心类,如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渠道”资质证明,如假劣药品的检验报告等;③佐证类,如证人证言、发票台帐等。收集证据时,一定要注意和把握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证明力。第一,证据的合法性。一是要注意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不能非法取证,不能以网站、报刊文章和非法定数据作为依据或证据。二是要注重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一方面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资料既要注重法定时限,又要注重内部事前审批及时限。另一方面,进入司法程序后,不能擅自再行取证和补充证据。三是要注重资料收集的合法性。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证人证言(调查笔录),书证(发票、台帐等)要当事人签字、盖章、指印及具有行政处罚资格的两名执法人员签字等。第二,证据的关联性。一是证据之间必须具备关联性,组合在一起时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二是所有证据都必须经得起逻辑推理,特别是证言中不能出现彼此矛盾的或者不同的结论。三是证据要符合客观实际,要在众多证据中筛选提炼出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主要证据和直接证据,不要以为证据越多越好。第三,证据的证明力。一是必须有满足处罚定性的核心证明,如处罚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必经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二)、(五)、(六)项和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是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键证据,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无论是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还是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都要围绕违法案件过程的事实搜集富有证明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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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无照经营现状社会调研总结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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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现状社会调研总结

于没有营业执照,这些商贩出售的商品便没有质量保证。消费者购买后,一旦出现问题,就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利获得赔偿。甚至可能连当时的摊位都找不到。这就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隐患。另一方面,无照经营破坏了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对于合法商贩的利益造成损害。于是我便对无照经营这一社会现象作了调查,并去工商和平分局了解情况。据和平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无照经营现象久治而不能根除并逐渐形成一个顽疾。由于和平区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人流量较大,是全市商业中心。许多无照经营者选择在此开店摆摊,致使和平区成为无照经营现象较严重的地区。随后我看到工作人员的统计数据。根据资料显示和我的走访观察,仅对和平区无照经营情况做以下分析:

一、无照经营的现状及特点

从工作人员拿出的资料统计来看,截止今年七月底,和平区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共计1966户,其中各类市场内无照经营766户、市场外无照经营1200户。其中还不包括一些流动摊位。

由于上述766户市场内无照经营均面临拆迁等原因,具有不确定因素,因此不列为调查范围。市场外无照经营的1200户,由于不能挨家调查,因此只进行粗略调查分析,发现其存在几个特点:

(一)从行业角度来看,以餐饮和食品零售和服务业居多。我观察到的主要有餐饮食品、小百货、美容美发、家政咨询服务等行业,在和平分局的统计中看到分别为489户、302户、161户、137户,占无照经营总数的90%。

(二)从经营的人员角度来看,大多为下岗职工从事无照经营,达693户。外来人员、残疾人及其他闲散人员无照经营分别为143户、10户、354户,占无照经营总数的40%。

(三)从经营场所分布的角度来看,劝业场周围地区较为集中。在我调查时发现无照经营多集中在劝业场、小白楼周边的一些小门脸、小商铺。店面很简陋甚至是临时搭建的。和平分局工作人员说他们对此进行过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见下表:

(四)从表现形式的角度来看,呈现多样化特征。在劝业场周边我发现无照经营者采取各种方式掩盖无照经营。如一家有营业执照的服装店,屋内有门通向一饮品店,而饮品店没有营业执照。和平分局企管科的工作人员说“从近几年查处的无照经营案件分析得出:一是违法主体以个体、私人经营等非公有制主体的自然人或合伙居多;二是经营规模以小规模居多;三是经营时间上以短时间居多;四是涉及的领域有所扩大,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前一阵劝业场工商所已经发现并查处了一件利用网络游戏和网络商铺等经营手段来从事无照经营的案件。五是以其它形式掩盖无照经营。”可见其形式的多样。

二、无照经营的具体原因

(一)从无照经营者的角度分析,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1.客观原因在于:

(1)因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不能办营业执照,造成无照经营。

(2)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不能办理营业执照造成无照经营。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些无照经营主要原因有:属违章建筑,如临时建筑、居民楼窗口售货、窗改门等;还有无房本等产权问题;再有就是商铺已经规划拆迁。

(3)同时具备上述两种因素而无照经营,主要集中在食品餐饮及美容美发行业。他们多数既在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等场所经营,又不符合卫生许可的要求,因而造成双重因素的无照经营。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一种还是两种因素造成的无照经营,都集中在食品、餐饮及美容美发等行业。他们的共同原因,就是不具备卫生防疫部门在营业面积、卫生条件、操作间等经营条件的统一规定,在无《卫生许可证》的前提下无照经营。

2.主观原因在于:

(1)有的个体经营者生活有困难,交不起各项税费;我询问一位小餐厅老板为何不办营业执照时,他无奈的说:“不是不想办,但起一个餐饮执照需交的税费有卫生部门的检查费、环保测水换证费、门前三包费、工商管理费等等。刚刚营业,根本没那么多钱,只好先拖着。”

(2)买卖不好、刚干或不想长干,对经营前景没有信心,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不起照先经营。如一家外贸服装店老板所说“干一段也许买卖就黄了,改行了。所以先不办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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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度最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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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最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

按照《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县对照调研提纲,采取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就我县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情况和如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情况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最基本的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工作路线。我县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全过程,坚持做决策以群众意见为依据、谋发展以群众需求为根本、评政绩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实现了群众意愿基本满足、群众利益基本维护、群众评价基本满意。

一是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县始终秉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原则,始终站在群众立场,做决策、定政策时征求群众意愿,廉洁从政、务实为民上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如去年,我县就如何开展“密切干群关系”建设开展了“聚民意、集民智”的征求群众意见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宝贵意见建议。

又如,*县近年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主动将党的工作、各项活动和所取成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权力运行公开,坚决阳光施政。在县委开展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乡镇推广了文建明工作法,在党支部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正确评判、积极参与党和政府的工作,提高了党政工作的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节选!

二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发展为了群众,为了群众发展”。我县将“为人民谋利益”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同时切实关心群众生活,不断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近年来,为了实现“”农民收入翻番目标,我县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的前提下,在农村大力推广实施以“设施蔬菜、核桃经济林”为主的特色农业种植,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结构、提高农业效益。

同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年、项目建设年等活动,全力引进、大力实施促农增收项目建设,形成了以松村农业园区为典型的农业园区经济发展模式。尤其是从去年以来开展了领导干部下乡住村包村增收活动,动员全县县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帮贫助困、扶持产业、推进基础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活动,为基层群众办了大量实事好事,有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群众利益,提升了党政工作与群众意愿的契合度。

为了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贴身利益,我县在各级党政机关推广实施了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更是坚持每周二接访,畅通了人民群众的来访渠道,明白了群众所需所盼所忧,了解了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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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专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6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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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专题调研报告

根据闽工办发明电[]7号文精神,市总工会就近年来工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发挥等情况,通过走访基层,召开有基层党政工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一些有益做法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级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做好职工群众工作,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积极探索,用改革的精神主动做职工群众工作,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创造了全新的职工群众工作体系,概括起来就是“构建一个平台,打牢一个基础,完善六个机制”。通过深入、扎实、细致的职工群众工作破解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中的难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整合职工群众力量,构建“建功立业”工作平台。各级工会认识到,科学发展、跨越(加快)发展是解决各种矛盾的总钥匙。为此,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扭住经济建设中心不放松,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引导职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在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和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为标志,引领广大职工专心致志地投身“闽北建设我出力、跃升发展争先锋”、“保增长、促发展、求先行、作贡献”和“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创造“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标志,围绕海西绿色腹地建设对职工素质提出的全面要求,在各行各业开展“五个一”“功臣杯”“职业道德双十佳”“职工职业生涯计划”“职工岗位成才自我达标”等竞赛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班组建设、诚信建设,广大职工学理论、学科学、学技术、学业务,比岗位技能、赛劳动成果,比职业道德、赛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地推动了企业技术进步和职工技术素质提高,促进了我市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本建设。我市发展态势向好,经济增长持续较快,从XX年起,全市gdp增速始终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全市生产总值从XX年的322.2亿元增加到XX年的728.7亿元。广大干部群众认为,取得这样好的经济发展速度,工会的作用功不可没。

---打牢职工群众工作基础,建立联系职工群众桥梁。各级工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按照“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和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任务要求,我们突出抓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目前,全市有基层工会组织7433个,工会会员39.9万人,全市139个乡镇(街道)和12个工业园区建立工会联合会,形成了工会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网络。通过深入开展工会工作“三级联创”“基层工会活力年”“双进”“双亮”“双爱双评”和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等活动,努力打造“有为工会、法制工会、活力工会、温馨工会”,夯实了基层基础,增强了组织的活力。

---完善职工群众工作机制,畅通沟通职工群众渠道。主要建立和完善六个机制:一是民意沟通机制。宏观领域,市县区全面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工会反映职工诉求、提出政策主张、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更加畅通,从政策层面帮助职工解决具体问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在市县区得到确立,许多涉及职工与企业利益关系的矛盾和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微观领域,在企业推行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涉及职工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权益问题,在平等协商基础上通过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得到较好落实。二是民主管理机制。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厂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职工董事制度和职工监事制度基本建立;非公有制企业积极探索民主管理路子,通过实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厂务公开以及其它民主形式,在落实职工知情权、审议通过权和监督权等方面迈开了步伐。三是维权维稳机制。参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建立劳动关系预警预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全部落实,各项社会保险顺利接续。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广泛实施“安康杯”竞赛活动和推广应用“一法三卡”工作,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作出积极努力。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倡导企业“向社会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实施欠薪登记和追讨欠薪行动等,在维护职工和农民工经济权益方面努力发挥作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大多数劳动争议得到及时调处,一些复杂案件通过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工会参与诉讼程序得到妥善解决。强化职工信访工作,开通“12351”职工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职工求助、控告和申诉,共接待职工信访5484人次,为职工实现合理的利益诉求开启了“绿色通道”。各级工会秉持依法依规的科学维权观,努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双赢”理念。主要牵头积极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全局工作出发,积极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以保岗位、保工资和“稳员增效”为重点,开展“共谋发展、共度时困、共创和谐、共维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共同约定行动,指导企业、基层工会和职工三方签订《共同约定书》,在全力确保企业渡过难关的同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帮扶保障机制。面对利益调整中部分职工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担负起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了解、及时报告、及时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把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群众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市县区总工会大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工会送温暖工程为载体,较好地实现了帮扶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社会化。在党和政府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广泛实施“四大关爱行动”和“两节”送温暖活动,共为12364户困难职工家庭建立帮扶档案,筹集帮扶资金1367.36万元,走访慰问34629户次的困难职工家庭。广泛实施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通过政策参与、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开展山海劳务对接活动等,共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6.2万人次,提供就业服务4万人次、实现再就业3万人。广泛实施“金秋助学”行动,发动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开展捐资助学、结对助学,共筹资255万元资助2452名贫困学生。各级工会还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协助政府落实“两个确保”,推动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关注农民工的生产生活,通过帮助解决子女就学、基本保障等问题,促进“市民待遇”在农民工中落实。五是建立职工表彰激励机制。新近推荐和评选表彰7位全国劳动模范、8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67位省级劳动模范和102位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50位市、县级劳动模范和290位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县总工会命名表彰的“工人先锋号”535个;省总工会命名表彰的“工人先锋号”83个,全国总工会命名表彰的“工人先锋号”10个。各级工会还进一步完善劳动模范生活困难补助、体检疗休养和进修培养等制度,为劳动模范办实事好事,组织各级劳动模范体检2578人次,选送238人次的全国劳模、省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到北戴河、云南、湖北等地疗休养,选送336人次市劳模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到省金鸡山工人疗养院休养。六是县级工会工作创新机制。各县(市区)总工会不断探索县级工会体制机制创新,工会工作焕发生机和活力。邵武“工会特派员驻企服务机制”;顺昌“工会主席维权流动岗”和“构建合理化建议推介平台,让‘金点子’资源共享”;浦城“维权联络协调机制”和“建立‘代行’机制,强化维权力度”;武夷山“学习借鉴创新项目精华,扎实推进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建阳“在主动维权中实施帮扶,在积极帮扶中依法维权”;政和“构建维权联动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等11个项目获得省总工会表彰推广。松溪县总工会“成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委派工会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做法,得到省总工会领导肯定、全国总工会推介,在全市推广。目前我市10县(市、区)总工会已按照这一模式,完成选派工会陪审员工作,24名工会干部经过培训、考试、考核后,被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二、各级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主要经验及体会

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在参与社会管理中取得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主要是:

---坚持服务宗旨,当好职工贴心人。工会系统的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党员职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念,强化群众意识,把职工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他们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发扬“妈妈心婆婆嘴、跑不断的两条腿”的精神,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及时掌握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对困难职工做到心中有情、胸中有数、手中有策。

---加大帮扶力度,实现帮扶常态化。不断深化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阳光就业等工作,做到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的常态化帮扶,扩大工会帮扶工作品牌的影响。通过就业、助学等方面的帮扶,广泛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家政服务工程”和“就业援助月”活动,推动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工会金秋助学资助范围。在开展物质帮扶的同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情感关怀和心理疏导等服务。

---健全帮扶机制,推进帮扶长效化。积极整合工会内部资源,形成集推荐就业、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生活救助于一体的协作帮扶模式,为广大职工提供快捷方便、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形成寓困难帮扶、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及农民工维权于一体的长效帮扶机制。加强帮扶体系平台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起以市级帮扶中心为骨干,县级帮扶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规模企业和工业园区帮扶站点为基础,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帮扶工作体系。构建以工会“三员一代理”为基础的职工法律援助机制。所谓“三员”,是指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劳动仲裁员和工会人民陪审员;所谓“一代理”是指工会法律工作者或帮扶中心聘请律师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中作为职工方的代理人。通过“三员一代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的调处,最大限度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帮扶工作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完善各项帮扶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

---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帮扶社会化。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预算,使之成为党委政府扶贫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工会与财政、劳动、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联系沟通和协作机制,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形成工会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有机衔接,发挥工会帮扶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积极参与就业、工资、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积极反映广大职工的利益诉求,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通过全方位参与社会管理,开展职工群众工作,深刻启示我们:

一是要坚持创新机制。只有不断创新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的新形式、新方法、新经验,才能切实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重要作用。

二是要广泛组织职工。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劳动竞赛五年规划,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积极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和创建“工人先锋号”劳动竞赛活动,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三是要积极引导职工。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切实加强形势政策任务宣传教育,开展好系列庆祝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激发热爱共产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热情,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贯彻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探索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运用教育、协商、示范、引导的办法和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地做工作,提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

四是要竭诚服务职工。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性质特点,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三个最大限度”的总体要求,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推动构建和谐企业作为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切入点。推动建立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等在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和调整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各地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经验的调研,推动在全社会特别是各类企业中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浓厚氛围。

五是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精力抓好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两个“三年规划”的落实。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单位,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建会行动,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加大分类指导力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努力使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收入增长和企业发展同步,实现体面劳动。

三、对工会组织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职工社会心态反映社会现实,社会现实影响职工心态。当前,职工队伍中的社会心态呈现出复杂局面,处于多元、多样、多变的活跃期。这种状况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总体来看,当前我们职工队伍中社会心态的主流是好的,广大职工的精神风貌积极向上,人心普遍思富、思安、思稳、思和。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心浮气躁的“一窝蜂”,急功近利的“一夜暴富”、“一夜成名”,盲目攀比的“奢华风”,狭隘极端的“偏执狂”,冷漠麻木的“看客”等不良心态也不时出现,有的还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在有效把握职工心态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当前职工的社会心态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民谚、传闻、段子、网帖、微博、手机短信、流行词汇等来表达,也可以借助发型、服饰、聚会、娱乐等来表达,还可以通过消费行为、阅读方式等来表达。可以说,现在职工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在无形或有形中折射出不同社会阶层、各个领域人群的心态。对此,应通过发挥政府、包括工会在内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的职能作用加以全面把握,借以增进对社会管理对象的了解,从而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必要的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积极、准确、有效地把握当前的职工社会心态,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类问题。

二是要在科学鉴别中明确管理目标。当前职工队伍中的社会心态复杂而多变,正反两面并存且相互交织。因此,对职工队伍中社会心态的把握既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科学鉴别;又要结合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作出及时研判。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把握职工队伍中社会心态的本质,进而明确社会管理的主要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社会上流行的新词酷语、前卫举动、反传统现象以及调侃、逗乐、讽刺言行等反映职工社会心态的东西不能一概排斥、一味否定,而应本着实事求是、开放包容的原则,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评判其中的是与非、恶与善、美与丑。

三是要在积极引导中增强管理实效。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传媒业高度发达,传播手段丰富多样,尤其是互联网、手机等的广泛应用,使得几乎每一个人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借助新媒体等各种传播手段,信息爆炸、众声喧哗、观点纷呈,往往容易形成此伏彼起的舆论热潮,引发各式各样的热点问题,并对职工队伍中的社会心态产生深刻影响,使社会管理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这就要求我们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加强正面引导,抵制不良信息,让真实的民意、民心、民愿成为主流,让主流声音占据各类媒体的重要位置,从而培育和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对在特殊时期、特殊领域出现和特殊事件引发的职工社会心态,应注重解疑释惑、析事明理,促使其向好的方向发展。

四是要在改革创新中提升管理能力。当前体现在职工队伍中社会心态的一些信息传播手段和表达形式,蕴含着创新社会管理可以借鉴的内容。比如,很多反映职工社会心态的信息都是通过手机短信、微博、网帖等新媒体形式来传播和表达的,这种传播和表达方式具有即时性、便捷性、广泛性等特点,契合了人们的心理需要和接受方式。这启发我们,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应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和方式,善于运用最先进的理念、最新潮的技术、最鲜活的话语、最流行的手法,以赢得最广泛的支持,获得最明显的成效。

由此还建议,全总、省总和市、县总工会在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时应开设《社会学》、《社会问题》、《社会心理》和《职工心理》等专业课程,把上述专业课程列入培训学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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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体育局三严三实调研报告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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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三严三实调研报告范文2019

根据省、市委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部署,按照全市专题教育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市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学习,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在全局切实掀起“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热潮,现将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组织领导,加强学习

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专题教育,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将学习“三严三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体育局专题教育方案》。从5月初专题教育启动以来,分别召开了党组研讨会议和专题教育党课,共组织集中学习5次,传达和学习了提出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全面学习、深刻把握、准确理解,真正在工作、生活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确保党员干部领会深刻内涵,以"三严三实"为准绳,转变作风,推进此次专题教育深入开展。

二、精心部署,广泛宣传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并充分运用文件通知、电子屏和体育信息网等宣传媒介,宣传学习重要讲话和专题教育精神,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在全局掀起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之风。同时,局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相互取长补短。利用周一学习日,组织机关全体和下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三严三实”主要内容,集体观看中央党校授课视频,并组织了讨论交流。

三、深入基层,蹲点调研

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关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的要求,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确定了基层工作联系点,并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走访调研。在调研走访过程中,与基层教练、职工和健身群众就行了广泛沟通交流,围绕“提高竞技体育成绩、发展群众体育运动、提升体育产业、助力申办冬奥”等几个方面,听取他们对我市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基层体育工作的一手资料。为使蹲点调研不流于形式,党委办为每位班子成员建立了蹲点调研台账,并对每次蹲点调研进行了认真记录,对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分类整理。

四、结合专题教育,抓好整改落实

体育局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去年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深入延展,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机制,对活动期间查找的20项整改任务逐条落实解决,各相关领导、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对号入座,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追踪考核,截止目前,20项整改任务已全部落实,并上报市活动办审核。二是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制度,结合体育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共计21项,完善了《体育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体育局财务报销暂行规定》、《体育局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以及考勤、用餐、值班、公务接待等制度,将整改结果制度化、长效化。三是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活动期间发现查找的问题,确定了“让群众满意为目标,一手抓作风建设,一手抓整改落实,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就整治会风文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依法行政等各方面专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成立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导检查。四是公开整改情况,公开班子和个人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在单位网站上发布,在本局办公区醒目位置张贴,送达群众代表代表,设置单位和督导组的电子邮箱、意见箱,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及时公开对新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提出完成时限,接受群众评价。

五、强化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领导带头贯彻落实。局党组书记马维山就学习贯彻"三严三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带头亲自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积极开展对照检查;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开展自学,记笔记、写心得、查问题、抓整改,互相开展学习交流。

二是从严要求贯彻落实。对做好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将"三严三实"列入年度学习计划,贯穿全年。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把"三严三实"迅速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

三是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讲话精神,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改进措施,卓有成效地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当前我市正处于申办冬奥会的关键时期,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对体育工作十分关注,我局将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借助申办冬奥会的有利时机,加大以普及冰雪运动为主题的全民健身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措施,深化训练体制改革,逐步改善训练条件,提升竞技体育成绩。积极谋划全市体育场馆建设,推动五一广场改造工程早日开工,配合市委市政府早日启动体育中心项目建设,解决我市体育场馆不足的现状。充分发挥区位和环境资源优势,紧抓历史机遇,促进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

目前体育局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已经全面展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为实现我市体育事业跨越赶超,助力冬奥会申办成功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和坚实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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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学校园服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校,服务,全文共 2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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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服务调研报告

一、调查目的

实施学生的应有权利,维护学生应有的利益,从而使我们学生生活得更好,最后营造和谐校园氛围。

二、调查地点

学生宿舍、澡堂、图书馆、医院、食堂、超市、公共设施等其他方面

三、调查对象

南昌航空大学全体在校学生,10届新生为主。

四、调查时间

20xx年10月18日—20xx年10月23日

五、调查方法

走访、聊天、问卷等形式

六、同学主要反映情况

1.宿舍

(1)寝室有老鼠、蟑螂,如7、8、15栋,希望学校经常对寝室消毒,采取相关措施解决问题。

(2)寝室断电过早,不方便手机等数码产品的充电问题。

(3)宿舍天台晒衣架大部分损坏,给学生晒被子带来不便,特别是冬天比较潮湿,出太阳后大家晒被子衣架短缺。

(4)打热水,水量少,流速慢,希望能在每层都增设一个开水房,排队会影响同学们的作息时间,给同同学们带来了不便,而且女生打热水比较多,后边同学打到的水不热。宿舍高层水压小,一般指6,7层,在用水高峰容易断水,像一栋寝室只有两层有热水机。

(5)同学反映洗衣房的洗衣机数量太少,且操作复杂,希望学校有人定期维修管理,特别是消毒,每周一次最好,毕竟公共设施消毒对大家身体健康比较好。

(6)2栋四楼和五楼的楼梯扶手松了,好多宿舍楼的六楼七楼栏杆都烂了,容易发生危险;还有像21栋四楼过道上有几盏灯坏了相信其他楼层也是,特别是晚上下楼梯很危险。1-6栋的同学希望在大二能换去好的宿舍,收费一样但住宿条件不同确实引起很多同学不满。

2.澡堂

(1)海军学院浴室开关有问题;22栋楼下男澡堂有几个喷头坏了;还有许多澡堂也坏掉了,冷水阀不灵,好多都掉了,洗澡不方便。

(2)澡堂热水供应太少,晚自习结束后经常没热水。节假日,澡堂停止供水,但仍有大量师生留校。希望定期对澡堂消毒,让大家闻到84消毒水味道,让大家放心。

(3)还有希望把澡堂里的遮帘换一下,好脏,影响洗澡心情,不够卫生。

3.图书馆

(1)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电脑需要更换,网速慢,机子旧。

(2)图书馆存包不方便,人多的话要排队且给存包处的工作人员带来工作负担,建议使用自助存包柜并设在各类图书馆旁(尤其是一楼)这不仅可以减少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重要的是方便同学们借书。建议用财购那种投一元硬币的储蓄柜。

(3)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太短,且中午不应该停止一段时间。图书馆自习室关门太早,希望延时到22:00关门。

(4)一楼休息区处沙发很多都坏了有时书摆放的秩序不好,很多书都不好找图书馆二楼沙发坏了,至今没有修好。

(5)图书馆一楼厕所坏了一直没修。

(6)302的管理员常常在上班的时候大声说话,影响同学看书。图书馆夏天特别热,电风扇不够,同学们普遍反映希望增加空调。好多学校都有空调。

4.医院

(1)校医院医生,护士服务态度差,不负责任,例如有位同学晕倒送医院后,在未清醒,未经过治疗,医院医生要求其搬出医院。

(2)校医院药费偏贵。

(3)总之希望校医院还有后勤相关部门(包括充电费)能微笑服务,九点半上班,不要到上班时间还没有到岗位上,让同学排队等。

5.食堂

(1)每个食堂应设有一个公用洗手池。食堂的水龙头不够,一食堂水龙头坏了很多,二食堂和三食堂都没看到水龙头,洗手很不方便。

(2)食堂饭菜不太卫生,同学吃到头发、虫子等赃物(各个食堂)食堂工作人员不注意卫生,服务态度恶劣(各食堂普遍现象)。

(3)三食堂的菜的价格感觉偏贵。

(4)二食堂一楼菜量少了,还是不能打半分,其他食堂都能,不能打半分会造成打两个菜吃不完,一个菜就不够,还会营养不良。

(5)食堂希望能每个餐点都能将消毒柜摆出来,让大家放心使用餐具,大家经常看见二食堂小餐点随便用水一冲就给下个人用,影响食欲,而且不卫生。

(6)老师可以看一下嘉华餐厅(一食堂那里)后边,污水横流,很不卫生,没进门就影响食欲,希望尽快修整一下。

6.教学楼

(1)B栋多媒体教室设备有问题。耳机、键盘损坏问题最严重。B栋408听力教室第七排的桌子是坏的,危险性高,希望学校相关人员及时检查维修。

(2)B栋听力设施比较老,经常卡机,而且坏的也很多,一直没得到相关工作老师的及时维修。

(3)C栋406教室的电脑坏了;C栋203教室的电脑不够同学们每次上课总要和别人共用。

(4)ABC三栋教学楼,夏天特别是阳面,教室温度很高,很热,希望将大教室的空调搬一个到小教室。

(5)室内体育馆免费开放时间太短,只有周二周五晚上,还有周日是免费的,其余时间要么是不开放,要么是要收费,希望领导增加开放时间,最好是免费的,要不会打击很多同学的积极性。

7.物业环境

(1)校园的一些草坪被踩成了一条的小路,严重破换了校园的自然环境,建议将一些被踩得无法修复的草地铺成小路,并树立警示牌。

(2)塑胶篮球场地面损坏严重,一直没得到修复,校园内垃圾箱太少。休息座椅太少。

(3)冬天上课时间应推迟到2:00,中午可以睡会觉,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

(4)学校工商银行的取款机实在太少了,每次去都要排很久的队,建议多设几个取款机。去年老师就说要增添,只是在选地方,但到现在仍然没有看到。

(5)校园卡充值服务处工作人员态度需要改进,经常对同学是爱理不理,特别是那个女的,还是斜眼看人。

(6)一食堂到图书馆的小路好多大理石板都碎了,下雨时还有晚上很容易崴脚,需要维修,还有希望老师将两边装上灯。

(7)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的一扇玻璃碎了,一直没有维修更换。

(8)校园湖边的树木花草应该修剪了,都好长了,杂乱无章,湖边最好设上栅栏,以防涨水时发生意外。湖里希望种上莲花美化校园。

(9)希望学校像南昌大学那样增设火车票代售点,方便大家买票,因为南昌的票贩子太多,大家晚一天买不到票就要加30元买票贩子的票,希望学校后勤能为我们大家以班级为单位代买火车票。

(10)学校广播站音柱全坏了,校园广播没有了,影响校园文化生活,给大家带来不便。

(11)去年黄士安校长说过,像建一个报亭,方便大家了解信息,这个报亭也让贫困生做,勤工俭学,但到现在也没有具体了落实,我们都希望食堂边上有个报亭,想问下相关领导还要不要继续做这一活动.

(12)233每次都是好挤,已经提了好多次,后勤老师也说为大家协调,但是已经一年了,仍没协调好。希望老师给个具体时间。而且好多出租车在那里不打表,高价才出车。

(13)这也是去年的问题。28栋楼后面希望学校老师尽早开发,夏天好多青蛙叫,而且很多人都丢垃圾后面,影响环境,希望老师铺上草坪或水泥。

(14)大学生活动中心旁边喷泉广场上焊接的栏又松动了,希望后勤部门老师尽快处理,以免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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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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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突飞猛进。不同经济成分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等,促使城市居民逐步突破了传统单位体制的局限与束缚,开始寻求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活动方式。“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改革思路要求政府和企业将大量的社会和服务职能剥离出来,交由社会或者市场来承担。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公共管理理念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已成为时代之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管理中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对大城市的区级建制进行合并重组,形成市、区两级政府。区之下的基层管理体制在1954年之前有三种类型:一是设街道人民政府,如武汉、大连;二是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如上海、天津;三是不专设机构,只在公安派出所内设民政干事,承担领导居民的有关工作,如北京、重庆。街之下均不设政府组织,由居民在政府指导下自行组织居民委员会、防护组、防盗组或者居民组等[1](P188-192)。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统一规定:十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以下五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一般每一百户至六百户设一个居委会,由各居民小组推选的委员7-17人组成。企业职工居住集中的住宅区或者较大的集体宿舍,可以设立职工家属委员会兼任居委会的工作。这样,街居两级组织的名称、性质、任务和机构设置实现了全国统一。自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组织载体,正式进入国家政治制度的视野。

从封建社会的“什伍”制、“邻保”制到民国时期的“保甲”制,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思想都是以对居民个人的控制为基础。街、居体制建立的初衷也秉承了这一思路。1953年6月8日彭真在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由于我们现在的工业还很不发达,同时还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即使在现在工业较发达的城市中,仍有很多不属于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这种人口在有的城市中,甚至多至百分之六十以上。为了把街道居民逐步加以组织并逐渐使之就业或转业,为了减轻现在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在很多城市中除建立居民委员会外,还需要设立市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我们的意见是设立街道办事处。[2](P241)”这就是说,国家通过机关、学校、企业等行政化色彩浓厚、功能无限放大的“单位”实现了对体制内居民的控制,还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管理那些没有正式“单位”的体制外的城市居民。因此,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事实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包括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在内的党政单位、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等。它吸纳了我国城市居民的绝大多数,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式。二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他们的管理对象是极少数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市区政府无法透过“单位”与这类居民发生关系,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就可以发挥了。可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的是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3](P121-124)。

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街道和居委会的权力很小,功能有限。除了国家主要通过“单位”传达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社会组织、社会动员和资源分配,街居自身处于边缘性地位外,区政府各类职能部门还在街道设立了相应的对口单位实行所谓的“条条”管理,于是“区政府政策实施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然后再由各局传达到街道各所,街道办事处只是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宣传和动员,以及随同税务人员和工商人员进行检查等。[4]”尽管在改革前的二十多年中街居组织的职能有所扩张,机构也不断膨胀,功能的虚拟性有所改观[5](P29-34),但其边缘性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即使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副食品经营网点、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有限度的社会保障等,也都是以为“单位”外居民提供服务为主,并不侵入传统的“单位”内居民原有的利益圈。二是“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压缩了社会权力的存在空间。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源于军事供给制的“单位”制度承担的不仅是经济职能,更多的是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职能,这种复合功能特征使它具备了超强的动员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从而把街居组织的城市管理职能压缩在数量极少的无单位居民范围内。三是造成居民工作空间与居住空间的区域分离。对单位体制内的城市居民来说,“单位”就是其福利共同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负责为其分配工资、福利及各种政治、社会资源,大到就业、升迁,小到结婚、吵架,“有事找单位”,与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没有太多关系。街居组织由于无法介入居民生活,不可能有效实施社会管理①。四是强化了居民的身份特征。在“单位”与街居组织的二元管理体制之下,城市居民被划分为两种类型,具有不同的身份特征。有单位的可以根据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政治、福利和社会待遇,没有单位的则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由于个人在单位中的不同序列及单位在整个单位体系中的不同序列,使得具有不同单位身份的居民拥有不同的社会感受。单位的封闭性特征则使单位外人员很难有机会流入单位内,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成员流动也大都借助“关系”等非正式资源。

19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个体私营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社会的转型对传统的二元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构成了挑战。一是“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迅速转化。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弱化了“单位”对职工的约束力,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大量“单位人”开始向单位外流失。过去,“单位”可以决定职工的政治、福利甚至社会待遇。现在除工作外,职工需要向“单位”寻求帮助的内容越来越少,职工越来越多的个人隐私可以不必在“单位”内坦承。另外,大批国有企业的破产或准破产以及职工“下岗”也迫使“单位人”丧失单位依托,迅速转化为“社会人”。二是社会组织的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除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外,出现了大量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组织。比如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1999年的统计,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吸纳了8300万人就业,占总就业人口的12%[6]。三是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由于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和城乡二元治理结构的打破,城市居民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开始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流动人口空前增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市的流动人口都达到上百万人。流动人口显然无法纳入“单位”体制中管理。四是“单位”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单位办社会的后果是制造了大量的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奇低。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高校后勤管理改革以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等的目标就是把“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移出来,使“单位”只从事自己的本业,其余的交由社会来办理。“单位”的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正在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五是城市基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了解决就业及弥补财政的不足,街居创办了大量经营性组织,其经济职能迅速膨胀,街办经济、居办经济发展迅速。城建、市容、社会治安、外来人口管理、社会救济金发放、再就业培训等过去闻所未闻的工作统统压向街居。“街居是个筐,什么都能装”就是最形象的描述。六是居民的社区参与要求愈来愈强烈。包括福利分房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密切了居民与居住地之间的利益关系。过去没有人关心的治安、绿化、卫生、违章建筑等成了居民们人人心系之的头等大事,促使他们越来越关注并渴望参与街居组织的决策过程。上述六个方面的变革表明,“单位”制度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正在走向衰落,其整合社会的组织功能不仅日益弱化,而且不可避免地最终要走向瓦解。因此,以“单位”组织为主体,以街居组织为辅助的城市二元基层管理体制也必须适应新形势,进行相应的变革。

面对社会形势的迅猛变化,民政部门从承接企事业单位转移社会服务项目的需要出发,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对社区服务的内涵作了定义,明确了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1991年5月31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谈到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时,明确提出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专门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这样,以开展社区建设为标志,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徐徐拉开。

进入1990年代以后,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逐步深入,城市基层基础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如前所述,附着在“单位”身上的政治、社会、教育、保障等功能迅速剥离,单位组织的整合作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引导下岗工人再就业、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正在形成城市社会管理的微观重心。上海、石家庄、青岛、沈阳、武汉等地先后开展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自此,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上海市在探索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方面起步较早,1995年就开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试点,以街道为核心推动社区建设,通过调整“条块”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7](P28-36)。沈阳市则从构建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入手,按照有利于实施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将全市2700多个居委会调整为1277个具有不同功能特征的社区居民委员会。1999年1月,民政部发布《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各城区中选定26个社区建设实验区进行全面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验,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已逐步建立健全,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

从近些年来各地开展社区建设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从单位主导型向街居社区主导型转变,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弱化单位的复合功能。主要是指国有经营性单位和国家财政供养单位继续分离办社会的职能,逐步与所办的幼儿园、食堂、学校、医院以及其他服务性机构脱钩,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把单位的后勤保障逐步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管理。二是通过简政放权,强化街居职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区政府的授权,街道办事处享有或者扩张了综合协调权、执法权、处置权、监督检查权等,从而能够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市容市貌、便民服务、精神文明建设、街区建设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武汉市江汉区按照费随事转、财随责走,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把职权和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使社区居委会有职、有权、有钱。三是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是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组织基础。对原来的居委会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等原则进行重组,以适应功能扩张、人口居住密集度增加以及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客观情况。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规模一般在1000户至3000户之间。原来从属于各单位的家委会也一并转制为社区居委会。四是加大居民社区参与力度。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是社区建设得以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保证。目前的居民社区参与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参与渠道有所拓宽,参与的形式和内容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除了三年一次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外,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也有所完善。北京、上海等地都开展了居民直接选举居委会的试点工作,并准备大面积推广。沈阳、武汉等地在社区内普遍建立了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要事项。居民已经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决策中来。

向街居社区主导型体制转型反映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治理现代化国家的新理念,对于当代城市基层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体制关注的不是基于行政区域划分后的控制,而是对人的关怀,强调的是与居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日常事务。从管理目的来说,由过去的控制向服务转变。单位体制限制人口流动,固化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强调资源在单位内部的相对公平的分配。通过政府-单位-资源分配-职工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社区体制则以服务为核心,强调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人文居住环境,并不关注居民流动或其工作单位的变更。实现城市管理的链条是政府-社区-居民。从管理形式来说,由过去行政命令式的统治向强调居民参与的治理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社区体制则强调透明、回应与参与,要求社区事务的处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实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从而拓宽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对话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基层管理的方式。以小政府、大社会为导向下放权力是街居社区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上海、北京等地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下放部分管理权,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多的权限[8],街道也同样向社区居委会下放权力。政府权力的回缩为社区组织的发展释放了更多的权力空间,不仅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等法定性社区组织提供了活动平台,而且促进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晨练队、法制宣传队、秧歌队等非法定社区组织的发展。街居社区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社区不总是为了“管”居民,居民也不再“躲”社区。社区成了居民实现利益诉求的必备通道,居民愿意为社区发展出策献力。当居民与社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生活的重心从单位转移到社区,能够通过参与各种法定性或非法定性社区组织的活动,对社区事务的处理“说三道四”,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受单位的束缚就会越来越少,也就为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打下了基础。

推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的标志性工作是开展社区建设。尽管目前全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单位体制在城市基层管理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基本态势。许多城市开展的社区建设尚处于示范和总结阶段。总体上说,目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处于初始阶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然是人们经济收入及福利分配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最具活力的社会成员仍然集中于各种各样的单位之中[5](P199)。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单位体制正呈现出逐步弱化的趋势,街居社区体制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正呈现出逐步强化的趋势。

社区主导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主张合作、参与、效率、共享,符合当代治理理论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理念。公共管理领域的治理以善治为目标。“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9](P326)”这一体制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把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区事务交由社区自己管理,强调居民与政府之间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因此,有的学者提出将“善治”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10]。对照善治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性六个基本要素[11],可以发现当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一,行政化倾向诱发了社区管理机构的合法性危机。这里的合法性是指被社区居民内心所体认并服从的权威和秩序,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事实上,居委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指令开展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并没有被居民体认为“自己的组织”。各地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等社区管理机构多数由户代表象征性选举产生,即使是在直接选举的地方,也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没有实质性差别,主要工作仍然是承办“上级”部署的任务,工作人员的薪酬亦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在社区管理机构看来,政府是老板,社区居民是管理对象。行政化了的社区管理机构不能表达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也就无法获得居民的信任。

第二,居民参与不充分导致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出现断裂。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环境依托,只有居民知道社区真正需要什么。社区管理机构如果不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就会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所以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必须容纳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建立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协调的、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居民参与普遍不足,参与机制很不完善。一方面,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的、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区管理机构感到有必要了,就召集居民来开会、布置、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赶快组织居民。即便是在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社区,什么时候开、讨论什么主题也都是由社区管理机构定,居民代表只有“听”的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作支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区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第三,法律滞后模糊了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法律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法律没有清楚地划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的权利界线,就容易引发争议,造成管理的低效率。如果法律的规定得不到遵守,也同样不可能实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目前涉及城市基层社区的法律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前者制定于1954年,后者于1990年颁布实施。由于制定时间较早,这两部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对居委会结构、功能、范围、组织、产生等方面的规定就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可以说已经突破了法律所调控的范围。关于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街道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将居委会“改造”为自己的“派出机关”,形成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一些新兴的社区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服务等与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由此引发的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四,职能转变不到位妨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如果居民没有足够的权力参与社区的选举以及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就不可能热心于社区事务,所谓的善治也就丧失了基础。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功能模糊不清。有些方面越位,包揽了过多的应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的职能;有些方面又缺位,对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工作团体的培育、指导不力,对介入社区发展的专业性非政府组织的“资助性投入”不足[12]。另外,还存在着职权不足的问题。虽然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也都按照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了简政放权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许多条条上的实权部门并不情愿将权力下放给街道,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基层管理新格局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由于职能转变不到位、责权利不对等,街道的管理尽管门类齐全,但效率并不高。街道对社区权力的制度性侵蚀,又削弱了居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阻碍了社区自治的正常发展。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是构筑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各地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社区立法进程。当前较为紧迫的任务是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社区服务办法》等一系列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居委会组织法》应吸收近些年来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使之与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需求相适应。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社区内各权利主体的活动。

二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重点是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认真转变职能,进一步理清与区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之间不同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从深化“服务”入手,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开展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并从制度上约束街道的“创收”冲动,使其专致于指导、监督和资金、政策上的引导。尤其要彻底摈除街道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的制度根源,使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居民利益社区化。以街居社区整合城市居民的关键在于居民利益社区化。当社区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时,居民的生活重心自然就会转向社区。因此应当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从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史不难发现,社区建设本身就是居民利益社区化的重要表征,只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显不足。由于“单位”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使得许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非常紧密,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降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之外的其它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得到体现。

四是努力构建社区参与平台。参与冲动的强弱受制于社区与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是否通畅。在城市,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却大都不认识。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因此必须努力构建适宜的参与平台,使居民的参与冲动能够有机会释放出来。构建居民社区参与平台应以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性平台为主,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秧歌队等非法性平台为辅。

五是促进社区自治制度化。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和依托,社区自治应走制度化之路,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使社区居民切实享有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首先要依法选举社区自治组织,逐步推广直接选举制度;其次要规范居民日常议事程序,不同的社区要依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再次要推行区务公开,社区事务的决策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都要及时向居民公布,便于居民监督。

六是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层社区的需求也逐步向多元化迈进。过去那种以退休老人为主体的居委会成员结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社区需求。因此,应将社区工作者及相关的社区专业工作,纳入正规的职业范围,促进社区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同时要加强社区工作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在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尽快造就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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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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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xx县民政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XX年4月13至17日,我带领局生救办、低保办、优安股、福利股等股室负责人到华阳、板桥头、上庄、金沙、伏岭等乡镇就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用召开座谈会,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部分村(居)民代表和救助对象进行座谈,并深入社区、村组各别走访,全面调研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情况,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途径。调研活动得到乡镇、村干部群众的配合,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收获。

一、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概况

我县共辖11个乡镇、81个村(社区),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14.6万,占总人口的81%。由于我县是皖东南山区小县,受区域和交通等条件制约,经济发展滞后,贫困面大,致贫因素多样,加之自然灾害频发,社会救助任务重、困难多。目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涵盖了自然灾害救助、城乡低保、优抚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和社会救济以及教育、科技、司法、住房、再就业救助等。就民政部门而言,XX年重点落实了以下工作:一是灾害救助做到透明化。推行个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审核,乡(镇)审核,村(社区)张榜公布,民政审批,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式”发放到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逐步提高。全县现有纳入财政供养的五保对象810人,其中集中供养176人,分散供养634人。投资130万元先后完成了上庄、长安、板桥头、伏岭、家朋、瀛洲、临溪、扬溪等乡镇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三是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在城乡低保上,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特别在低保金发放上,推行了银行化发放制度,减少了诸多中间环节,堵塞了各种漏洞,确保了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四是慈善工作实现社会化。XX年在省慈善协会大力支持下,共争取慈善资金236元,为解决特困群众救助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资金保障。五是医疗救助实现标准化。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明确了救助标准,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额救助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六是优抚对象救助标准稳步提高,优待面扩大。七是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全年共列支经常性救助和临时性救助困难群众的资金物资达1815万元。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抓思想教育,抓目标管理,抓责任落实,抓资金保障和积极开展为弱势群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活动,使困难群众老有所依、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医有所保、少有所助、孤有所养,为创建和谐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近年县政府在社会救助中力度不断增大,并初步建立了社会救助管理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作为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和优抚救助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和运行,城乡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专项救助制度有待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再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尚不完善,造成贫困家庭医疗难、子女上学难、住房条件差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现行的优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主要解决了民政对象的生活困难,他们患小病的医疗费用还可以解决,但患大病、老病的医疗费用少则上千元,多则几万元,虽然新农合给予一定的比例报销,但只是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大病医疗费用。在救助实施中,生存性救助多、发展性救助少,输血型救助多、造血型救助少,无法使救助对象通过全面的、综合的救助从根本上彻底摆脱贫困状况。救助内容的简单化,难以满足救助对象的特定需求,达不到救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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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市县区工会组织状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2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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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区工会组织状况调研报告

近期,市总组织部对全市二市(县)七区工会组织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无锡市下属二市(县)七区均已建立了总工会。现有工会主席9名,其中8名按同级副职级配备,副主席19名;机关行政编制共65名,事业编制65名;现有人数154名,其中:占编128名,编外人员46名。

二、主要做法

1、营造外部环境,努力为市(县)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市总通过工作汇报、季度例会等不同方式,积极争取市(县)、区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重视,把工会重点工作列入党委重要的议事日程。今年4月中共无锡市委召开全市工会工作会议,并以市委的名义下发了《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锡委发[]24号),明确要求“市(县)区委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各级党委每年要听取一至两次工会工作汇报”。会后,各市(县)区都相继召开了工会工作会议,积极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工会工作的宏观环境。

2、围绕重点工作,努力为市(县)区工会开展工作助推倾力。

近年来,市总围绕重点工作,采取市、县两级联动,合力推进,确保了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是以工会组建工作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近年来,市总把建会入会的重点放在市(县)区域范围内,采取学习发动,营造声势抓建会;党建带动,融入党建抓建会;借力联动,整合资源抓建会;目标促动,考核奖惩抓建会;内部互动,协调配合抓建会;创新形式,不拘一格抓建会,受到了较好的效果,全市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93.2%和93.23%。

二是以“两项机制”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先后推行了非公企业集群职代会制度、劳动者权益公开制度、区域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制度,有效地协调了企业的劳动关系,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今年,针对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开展了“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建功立业”主题活动,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幸福市(县)区”的决定,开展了“幸福进万家-工会助民行动”,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

3、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市(县)区工会开展工作夯实根基。

一是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近年来,市总以贯彻落实省市工会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大力加强市(县)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出台文件,重申“选优配强工会领导班子,市(县)区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全市9个市(县)区总工会主席有8个实行了职级高配。

二是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根据市(县)区工会的需要,在搞好分级培训的同时,抓好工会干部上岗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先后组织他们到省总干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加坡参加培训,市总在市委党校建立了“无锡市工会干部培训基地”,成立了“无锡市工会干部讲师团”,为市(县)区和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提供场地和师资力量。

三是加强工会组织体制建设。市总在积极探索建立了农村“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的同时,从XX年起,在全市乡镇进行总工会的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32个乡镇全部建立了总工会。从而,为县级工会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存在问题

1、县级工会机关人员编制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一方面,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区域内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区域内职工人数在不断增加,市(县)区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严重不足。现有编制数还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核准的,工会数、职工数已经成几何级数在增加,而机关人员编制不但没有增加,有的随着机关机构改革而压缩,县级工会机关的人员编制与工会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已成为制约县级工会建设的瓶颈。区级总工会也只有4-5人,除要完成工会工作外,每年还要承担区里交办的其它任务,工会工作任务重与人手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2、市(县)区所属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力量薄弱且兼职化严重。乡镇(街道)工会作为市(县)区工会与基层工会联系的中间环节,地位十分重要。但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全市49个街道工会中,仅有16个街道工会配有专职干部,占32.65%,其余均为兼职。个别人员调整快,岗位变动大,队伍不稳定,以至造成业务不熟悉,缺乏应有的维权知识和履职能力,制约着工会作用的发挥;加之绝大多数基层工会干部为兼职,工会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的矛盾非常突出,从事工会工作的精力受到限制,忙于应付,致使市(县)区工会工作很难在基层落实。

3、市(县)区总工会主席职级没有按实职配备到位。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市(县)区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规定,虽然有8个市(县)区总工会主席配为副处级,但没有按同级副职(实职)落实到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由于工会主席职级高配后,现任工会副主席没有晋升空间,很难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几点建议

市(县)区总工会处在工会工作的最前沿,工作任务重,必须大力加强市(县)区工会工作。

1、着力加强工会组织体制建设。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企业的大量涌现,职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原有的工会组织体制、工作机制等已不能完全适应县级工会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必须与时俱进,进行工会组织领导体制的完善和创新。对城区总工会要增加一定数量的行政编制和经费投入,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县级工会。当前,尤其要积极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以使乡镇(街道)总工会行使地方工会职能,与乡镇(街道)地方政权组织相适应,上级工会要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上给予支持,从而减轻市(县)区总工会的工作压力,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分担部分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快推进县以下行业工会建设,探索建立了一大批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形成了块中有条、条中有块、区域、行业优势互补的新型工会组织体制。

2、着力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抓好市(县)区工会主席职级高配工作,使其真正按同级副职(实职)配备到位。同时,注重从工会内部培养提拔年富力强的领导干部,调整充实到市(县)区工会领导班子中来;要加强工会机关干部的配备和交流使用,建立工会与其它党政机关干部轮岗制度,改变单向交流、只进不出的现象,真正实现干部的双向交流。当前,针对市(县)区机关编制少、任务重的实际,要在争取行政编制的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职业化的路子,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充实工会机关干部队伍,为做好工会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着力转变工会工作运行机制。要切实转变观念,从传统的工作思维中解放出来,不等不靠,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努力争取把工会工作纳入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社会认可度,扩大工会社会影响力和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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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xx中学教育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1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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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学教育状况调研报告

针对下学期我们将涉及的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达到培养我们实践活动能力的目的,并让我们学会如何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学校让我们在暑假期间做调研。为此暑假期间我在家乡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xx镇xx中学做了关于该校的调研报告。报告主要着眼于xx中学的教育概况,涉及到该校的建校历程、学校发展概况、教师人数、学生人数概况、教师收入、学生学费以及出现的教育问题等内容,报告的重点是针对教育问题作出一些分析以及自己的一些建议。

一、     xx中学概况

(一)建校历程

xx中学,建立1958年,是三都县东片区唯一的一所中学,生源来自四乡一镇,1975年秋,学校开设两个实验班,1986年,学校被确定为xx镇实验中学,成为三都县东片区唯一的一所实验中学,1991年深圳烟草公司捐助40万元修建新的教学楼,所以改名为金叶中学,金叶象征着希望,代表着金子总会有发光的时候,1992年,学校的教学楼建成并投入使用,1997年12月,学校被评为“文明学校”  1999年6月该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XX年10月,学校被评为三都县“先进集体”, XX年12月xx镇党委和县教育局党委共同成立“xx中学40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开始筹办40年校庆活动事宜,XX年,学校被评为xx镇“特级实验中学”,XX年xx中学宿舍楼正式完工投入使用,XX年11月,综合楼建成。

(二)学校发展概况

xx中学是一所单设初中学校,坐落在xx镇古城的半山腰,背靠山,面朝太阳升起的方向,象征着希望,1977年4月,xx中学招入初一新生约220人,编成5个教学班,三都县教育局分别从xx镇各校抽调了20名教师支援学校,1980年9月,三都县所有中学重新归三都县委管理,同年9月,通过县教育局验收,食堂楼投入使用。三都县教育局领导来校指导工作,解决办学困难,全校师生齐动手清理平整操场,用了一年时间,将大山包、大水塘平整成操场,校内铺设水泥路,校园内种植了大量的树木花草,新教学楼的建成为学校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招进了大量新生,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学校东侧二层教室楼教室被改为教工宿舍,解决了部分骨干教师的住房困难。

1982年9月招进6个班的新生,1988年学校进行目标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1991年学校成功举办了第一届艺术节,1993年,学校举办了第三届艺术节,召开了校四届四次教代会,讨论并通过了《教职工聘用制实施方案》,1994年,学校顺利三都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工作督导评估验收,1995年12月,重建运动场,从根本上改变了校园面貌,完善了教学设施,1997年又被评为“三都县实验中学办学水平先进单位”,“抓艺术特色,促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课题结题,并通过省委验收,随着学校不断发展,学校正式确立了“激励学生成长,为终身发展奠基”的理念,旨在创造一种学生在“激励中学习,在激励中成长”的育人环境,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XX年被认定为实验中学。

XX年8月,随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形成良好发展态势,在政府的支持下,在县教育局的帮助下,学校抢抓机遇,用先进教育理念引领全校教职员工,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和“软件”提升。

学校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37万平方米,绿化率100%,覆盖率40%;学校现有科学实验室5间,音乐教室2间,美术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劳技室、形体室各1间,图书室2间,藏书41,010册,生均24册,师、生阅览室3间;电子备课室、电子阅览室各1间,多功能报告厅1个,微机教室2间,计算机215台;多媒体教室1间,移动式多媒体教学设备3台,还配有校园电视网、广播网等;有运动场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3副。各类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教学仪器配备均达部颁ⅰ类标准。是一所校园环境优雅、文化氛围浓厚、设施装备完善、办学行为规范、教育业绩显著的单设初中学校.

在办学过程中,学校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促进教育的公平与均衡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学校在总结多年办学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出了“激励学生成长,为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构建并完善了激励教育模式,并以此引领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校无论是在校园文化建设上,还是在教育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德育和艺术教育基本形成特色,成为人民群众欢迎的示范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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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之二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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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的理论实践研究之二

二、依法治市的指导原则     依法治市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始终是在市委的正确决策和指导下进行的。十余年来,依法治市的决策、实施始终与时俱进,坚持依法治市必须在一定的原则指导下展开,不断创新理论与实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     迄今为止,依法治市工作已历经1991、1993、1998和XX年四个规划。从这四个规划中,可以发现依法治市决策指导原则的发展轨迹,以及依法治市实施中依据指导原则所确定的任务的发展轨迹。这些发展趋向归纳起来就是:     第一,依法治市指导原则由具体向抽象发展。1991年的依法治市第一个五年规划明确坚持“两手抓”的指导原则,1993年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坚持“两手抓”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指导原则。这两个依法治市规划的指导原则比较具体,而第三个、第四个规划的指导原则更为宏观、抽象。如1998年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坚持“两手抓”、邓小平理论和xx大精神的指导原则,XX年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邓小平理论、xx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原则。指导原则的这一发展轨迹说明依法治市工作逐渐由点扩大到面、由简单走向复杂,由不成熟过渡到成熟。     第二,在指导原则的指导下所确定的任务由偏重于管理社会向管理社会与管理自身并重发展。依法治市的前期,依法治市主要面向社会,着力加强对社会秩序的管理,对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约束机制没有涉及。如1991、1993年依法治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普法教育,提高老百姓的法律素质,完善立法,建立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抓好行政执法等,其目的是规范老百姓行为,维持一个稳定社会环境。这两个规划任务确定的前提是只要老百姓守法,依法治市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但这一前提是片面的。所以随着依法治市深入发展,其任务开始注重管理社会与管理自身并重,既“治民”,又“治官”,把对行政机关、权力机关的有效法律监督纳入依法治市的工作中。如1998、XX年的依法治市规划均提出要抓好法律监督工作,要公正司法。     第三,依法治市指导原则所确定的任务范围,由法制建设本身向政治、经济和文化一体化方向发展。依法治市无疑是一种法律的治理,所以在依法治市前期,依法治市工作主要围绕法制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而展开。在1991、1993年的规划中,立法和执法工作着墨较多,如“加强地方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建立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 抓好地方法规和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治市的法规规章体系;抓好行政执法,提高依法治市成效”等,司法这一环节也少有提及。后来,由于意识到法制建设与其他领域的相辅相成关系,在制定任务时逐渐开始拓宽视野,把政治、经济和文化纳入到规划之中,实现法制建设与政治、经济和文化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格局。如1998、XX年的规划提到“加强地方立法,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健全民主和法律监督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引导和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依法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确保政治和社会稳定。”     第四,在依法治市指导原则的指导下,由坚持党委领导向既坚持党委领导又把党的领导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发展。依法治市一直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但在依法治市早期,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还没有提上日程。在依法治市发展过程中,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XX年规划提出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证党的有效领导。各级党委要依照党章和宪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领导程序,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和落实。     依法治市指导原则的发展及其指导下的内容的发展契合了时代发展要求,也证明了指导原则对依法治市工作的不可或缺。在新世纪新阶段,围绕“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新任务,依法治市的指导原则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一)基本方法论原则     方法论原则是依法治市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思考依法治市的决策、运作和评价的指针,是经过实践证明了并且还将继续证明的有效武器。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它要求依法治市的决策和运作从实际出发,既遵循客观规律,又着眼现实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于民主法制的思想、理论和学说,特别是邓小平关于“民主法制战略论、民主法制关系论、民主法制立国论、依法治国论、法制发展论”等思想,对依法治市有着更直接的指导作用。市委作为依法治市的决策者、领导者,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就要把依法治市的决策和“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宏观决策结合起来,用法治来规范、引导、保障建设和发展的实际运作,使依法治市符合实际和发展需要。     2、贯彻重要思想     重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党的xx大报告指出,“贯彻‘’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并要求“把‘’重要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治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来坚持与时俱进;必须坚持依法治市决策过程中的人民主体地位、实施过程中的人民主体作用,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治市实施效果评价的根本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执政为民的本质。     3、改革、发展和稳定相统一原则     始终从总体上把握和协调

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和实践重要思想,在治党治国、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创造的最基本的领导经验,体现了党总揽全局的执政能力。依法治市作为市委在新时期改革、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载体,必须坚持改革、发展和稳定相统一的原则,这是因为用制度和法律来保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协调比过去那种把改革深化、经济发展的希望寄托在领导层的看法和注意力上,更靠得住、更有安全感。遵循上述基本原则,依法治市的决策和运作要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使依法治市成为改革的航标灯、发展的助推器和稳定的守护神。     (二)一般社会原则     一般社会原则是依法治市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依法治市决策、运作的起点和归宿。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依法治市是其重要目标和可靠保障。因此,既要思考依法治市的经济条件、政治形态和精神状态等社会因素,更要着眼于通过法制化手段,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     1、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原则     经济发展是物质文明进步的表现,需要一系列的条件,尤其是制度条件要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予以创造。如通过立法为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进入渠道、平等的获取资源的机会、平等的扩张的机会,通过执法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统一的大市场等。在实施依法治市的过程中,遵循促进经济发展原则,就要坚持和善于运用法治的手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经济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一切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弊端,不断开拓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新途径。     2、促进政治文明发展原则     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精髓在于高度的民主。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基本内容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三者统一的着重点是制度建设、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市委从总揽全局的高度把握依法治市的决策和运作,就是要通过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别是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3、促进先进文化建设原则     发展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样需要法治的支撑和保障。依法治市着眼于促进文化建设,要通过制度建设保证文化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人为本,奖善惩恶,把培养“四有”新人经常化、制度化,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制定有利于保护民族优秀文化发展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政策措施,继承和发扬文化传统;严格管理文化市场,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形成市场准入有序、主体行为规范、社会风尚健康的发展环境。     (三)专门法律原则     依法治市是一种法律的治理。法律的治理不同于其他的治理方式,它有其内在的规律性。除了因为它与其他事物的联系而必须坚持前述的原则之外,依法治市还必须坚持法律的若干基本规则,这是法律的治理方式所必需的。     1、法制统一     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是维护国家统一、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的法制保障。依法治市作为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具有统一的法律依据与执法行为是题中应有之义。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对于xx市来说,一方面,在立法上必须坚持地方性法规不得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同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上位法相抵触,规章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得相互矛盾。这主要通过对法规、规章及时清理、修订、废止和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来保证。另一方面,在执法、司法上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准则来实现法制统一。执法、司法活动中应排除种族、民族、性别、财产、受教育状况等因素的干扰,就同样的事实适用同样的法律,就不同的主体适用同样的法律。这主要通过强化对执法、司法过程的监督来保证。     2、法律至上     法律至上意味着法律在生活中有着极大的权威,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与其他社会规范和管理手段相比,法律具有强制性、稳定性、精确性和科学性。这使得法律成为维持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当然权威。法律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依法治市的一个基本要求。遵循法律至上原则,一是思想上必须认清法律规范的特点和作用,树立法律高于其他行为规范的观念;二是依法治市的决策者必须坚持依法决策,提高法律在决策中的地位,避免决策与法律不相协调的情况;三是依法治市的实施者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法律的实效。     3、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是指囊括了高效、公正内容的行为方式和步骤以及实现这一行为方式和步骤的时间和顺序。正当程序是维护过程和结果公正、实现社会正义的有力手段。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在依法治市的决策方面必须坚持按照程序规定作出决策,无论是党委的宏观决策,还是人大的立法决策、政府的行政决策。在依法治市的实施方面,必须坚持走完规定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检察行为、审判行为和各种具体行政行为尤要如此。这两方面主要依靠完备的程序立法和严密的监督体系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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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县级项目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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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项目管理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一、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1、建设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是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组成最终来至于地方,只有把地方项目真正动态管理起来,才能更加准确、实时反应出当前地方投资导向、行业建设比例,才能更加快速的作出反应,统筹分配资源、资金流向,才能加强对地方项目的日常监管,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建设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是当地政府统筹分配资源的迫切需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如何广泛应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快速、有效管理地方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将成为地方政府全盘考虑、统筹分配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的有力依据,动态信息管理功能更能加强对当前政府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的进度管理,方便领导决策和及时做出反应,对推动地方固定资产投资也将起到促进作用。

3、建设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是行业主管部门的好帮手、好工具。动态项目管理系统的建立,有利于投资项目管理,有利于加强投资项目日常监管,有利于公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其中的网上审批功能将会减少当前许多项目日常审批时不必要的麻烦,既省时又透明,卡在哪儿一看就知道,也方便了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还减少了工作人员经常流转项目材料的工作强度。其次,动态项目管理系统的建立,不单管现在的项目,往后的项目,更管以前的项目,真正实现把地方项目统统管起来,为经济运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分析、行业分析、领导决策等提供更加准确、实时的依据。三是真正实现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往的项目大多是一批了之,时间久了,已批的项目到底有没有实施,实施的怎么样了,通过验收了没有,我们不可能全部了解,也没有精力逐个跟踪了解,现在好了,动态项目管理系统的建立,我们不单了解项目的前期工作,还了解项目的实时建设进度,更了解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对项目建设情况了如指掌。

二、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的管理范围

1、项目范围为本县境内的各类投资建设项目,包括能源项目、交通项目、原材料工业项目、装备工业项目、农林水项目、生态和环境保护项目、商业和服务业项目、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2、系统管理的信息范围,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投资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许可)信息,以及实施过程信息。

3、系统管理的项目阶段范围为从项目申报、前期审批,到项目竣工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三、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1、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录入和审批;

2、项目调整、项目撤销、项目结转等项目库操作;

3、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上报;

4、投资项目信息、年度计划信息查询统计报表;

5、投资项目和县重点项目的关联;

6、投资项目在局内部的流转;

7、重点项目的上报、年度计划上报、月/季度进度上报及管理;

8、动态项目管理系统与地方发改局oa对接,并预留与便民中心oa对接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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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的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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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的报告

为推进全区工会组织“职工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长沙市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工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芙蓉区总工会招聘了14名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并对他们进行了业务培训,14明职业工会工作者均在街道(乡、园)工会上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聘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情况:

1、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甘于奉献,作风正派,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基层工作经验;具有中专以上或相当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选聘工作程序: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基层工会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基层工会资格审查→考试→培训→颁发聘书的程序进行。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落实工作待遇:对入围者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对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职业工会工作者,每位职业工会工作者月工资为1500元,同时为其办理五险。由区总工会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期限2年。

4、加强考核管理:每年由各街道工会联合会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区总工会作为年终奖励发放的依据。对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理。

5、明确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非公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

(2)、积极开展服务职工工作,签订集体合同,推动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企业中心,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等活动,协助企业抓好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4)、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富有特色成效的文娱体育活动。

(5)、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6)、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随着我区各项建设步伐的加快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街道(乡)工会在组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中所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选聘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为我区基层工会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当前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面临的几点问题及建议:

1、 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搭建交流学习平台。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由于是新上任的人员,对工会工作不熟悉,工会业务水平和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在围绕全局思考问题、服务发展进行工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充分利用上级工会及本级工会举办的各类工会干部培训班,强化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培训制度,全面、深入地掌握工运理论知识和实际业务技能,不断提升其工作水平。

通过会议、考核、评比等渠道,组织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不定期交流、沟通,相互学习、借鉴,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结合各街(乡)党政中心工作的同时,开展具有本街(乡)工会特色工作方面,激发出新的思路和火花。

2、发展空间需进一步提升。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等因素,如何进一步加强有效管理,发现亮点,鼓励先进,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引导他们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争当工会工作能手,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职工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3、建立奖励晋升渠道。建立完善的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鼓励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特别是年轻工会工作者,不断钻研业务,提升工作能力,将专业特长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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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学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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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农民工纷纷进城务工,产生了一大批父母常年不在身边、留守家中的学生。我们称之为“留守学生”。随着国家对农民工限制的进一步解除,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解决“留守学生”的问题会更显迫切。结合此次调查,现将"留守儿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旧县中学遭水灾后,与太平二中并校迁址到占地68034平方米的新校区;现有专职教师40人,12个教学班,826名学生。留守学生数274人。

二、存在的问题:

1、教育力量分散。由于青壮年劳动力的外出,造成农村劳动力的相对不足。留在家里的人员,不得不承担更加繁重的农业劳动,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留守孩子的行为、生活,特别是学习。少了约束和教育,许多不良行为得不到矫正,时间一长形成恶习。

2、隔代教育徘徊于溺爱的误区。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把子女交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看管,或者托付给亲戚朋友,更有甚者无人监护,让他们得到了太多的“自由”。这些老人们只是被动地承担起家庭保姆的义务,因而重“养”轻“教”、细“养”粗“教”或只“养”不“教”的现象十分严重。过分迁就孩子、保护孩子,而忽视了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外出务工的家长给孩子寄回来的主要是财物,缺乏对孩子的精神关爱。

3、教育方法简单。一部分留守家长有溺爱和偏爱的倾向,把孩子当“小皇帝”、“小公主”看待。出了问题又是简单粗暴,动辄拳脚,忽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正常人格教育,或者干脆放纵与不管。他们中一些人早出晚归与社会上闲杂人员来往,沾上小偷小摸恶习。痴迷于电子游戏,光顾不良网吧,整天神智恍惚。在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行为习惯欠佳。行为习惯好的占35%,中等占55%,其中,说谎、打架、好吃懒做、沉迷于游戏、网络,抽烟、喝酒、拉帮结派、参与盗窃、抢劫现象的占10%。

4、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环节,农村学校因教学设施、师资配备等方面的原因,不可能弥补因家庭教育的缺位而留下的教育真空。“留守学生”的家长很少与老师、学校联系,对学校的教育思路、教育环节知之甚少,根本谈不上配合学校的教育,学校也无法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情况,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很难衔接起来。学校教育明显感到力不从心.在调查中发现,80%留守儿童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70%的留守儿童表示父母很辛苦,约70%的孩子能按时完成作业,生活自理能力较强,65%以上学习成绩中等或偏下,成绩优秀的较少占10%。

三、学校采取的措施:

1、学校在关爱“留守学生”方面做到“三个一”:一是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联系卡制度,二是给“留守学生”建立结对帮扶的校内家长,三是定期召开“留守学生”座谈会;要求各班在关爱“留守学生”方面做到“三保证”:一保证“留守学生”不辍学,二保证“留守学生”在学习上不滑坡,三保证“留守学生”在校期间没有严重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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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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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调研报告范文

日新月异公共财政投入大幅度增长,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日渐提升。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谓马不停蹄,日新月异——公共财政投入大幅度增长,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日渐提升。但是,由于基本国情没有变化,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在基础资源薄弱,经济发展滞后的基层环境,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相对落后、保证保障不足、文化服务供给力差等问题暴露明显。以调研的情况看,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机遇同样在基层。

(一)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建设现状

1、政策制定和保障到位。 市委市政府领导着眼于文化发展繁荣大势,对文化工作尤其是基层文化工作非常重视。“”期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 *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行动纲要(2019-2019)》、《关于推进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纳入对县(市、区)“两个社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

2、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建立。“”期间我市全面启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基层文化俱乐部建设,至 年底,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创建率达100%( 个文化站中镇村联建 个),创建农村基层文化俱乐部 家(覆盖率近87%),拥有 个省 乡镇, 个文化强镇, 个文化示范村, 个 市文化明星乡镇,建成 家农村文化礼堂(形成辐射 多个行政村的文化中枢和示范点)。 市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先进县, 年被率先列入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名单。 进入省级文化先进县行列。连续举办 届 节,文化下乡工作连续5年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基层文化队伍达到 多支。

3、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供给日益丰富。连续举办 届 活动,通过引进国内外精品剧目、采用社会化运作低价售票、结合传统与新兴媒体立体宣传、精选全市上百个文艺社团优质节目集中展演,已然成为 市民年年好评的口碑品牌。文化主管部门坚持每年为基层开展为民办实事“ ”活动,制定送 ,送 ,送 ,送 的任务,年年超额完成。以定期举行、市县联动的组织形式,相继举办了五届 、八届 、七届 、七届 ,共有 多万人次的基层群众直接参与了各项活动。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地域文化特色,构筑立体、整体、多维、开放的节庆平台,形成了 中国江南 节、 中国石文化节、 中国 文化节、 中国 节、等一系列全国性节庆文化品牌。各县(市、区)还整合各类资源,以公园、广场、基层文化俱乐部为基地,搭建好群众性文化活动广场,吸引群众自觉自发地参与跳排舞、唱红歌、打腰鼓、扭秧歌等日常文化活动。广场文化活动从单一、小众逐步发展到全市遍地开花、全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态势。

4、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果。在 主管部门的牵头下,培育和壮大了基层文化干部、文化志愿者和民间文化骨干队伍。截止 年底,全市共有公共文化从业人员约(含 ) 人,统计在册业余文艺团队 支,参与人数 万余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主力军作用。从 年至今,每年举办 工程,目前共计超过40个专场演出;印发每月一期的“ 市文化 ”向全体市民免费发放;积极开展面向群众的“种文化”活动,相继推出“文化 ”、公共文化服务日、艺术与生活讲堂、书画家签约制度、“ 工程”、 指导员等服务载体,进一步拓宽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和领域。目前,全市已成立了 多支群众文体队伍,参与人数达到13万人次,集聚了民间文艺骨干5.7万人。

(二)与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差距

1、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偏少。截止 年底,在全省90个县(市、区)公共文化事业费用占地方财政总支出比重统计中,我市排名都处于 开外,个别县(市、区)已经排到 名、 名之外;公共文化文物事业费同比增长率除 和 排名第6和12,其余均偏靠中下游;人均公共文化文物事业费则排在 位以后,近一半在 名上下;社会各界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经费与总人口比例数据排名参差较大, 一半集中在十几名,另一半在四五十名后;千人拥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中, 县位列全省第一, 排名偏上,其余则在中下。至 年底,我市 个县(市、区)在全市每万人拥有文化场地面积考核中均达到考核满分。

2.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较大。全市各县市区中人均公共文化事业费 、 达到24.61元/人和24.1元/人,而 仅为13.04元/人和14.96元/人。全市仅有 个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无站所、租用或联建的达到 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 家都未达到示范区建设标准; 个行政村(社区)未建有文化活动室(基层文化俱乐部),且建成的也无法控制每家俱乐部面积在200平米以上。全市70%左右的乡镇(街道)未建有符合标准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大部分综合文化站管理缺位,不能发挥文化服务功能,甚至存在文化站阵地边建设边流失的现象。以上数据均低于创建示范区(项目)规定的100%覆盖和建成的要求。

3、文化人才队伍现状不容乐观

一是人才总量依然不足,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比较匮乏。至 年底,我市公共文化事业从业人员占当地人口总数仅为 %,尚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台州许多乡镇文化员长期“混岗”使用,个别县(市、区)平均每个综合文化站配备不到2名文化员。文化程度上看,整体队伍中研究生仅占 %,初中以下占 %,高级职称占7.51%,无职称者占 %。 业务干部中,别列为市“211”人才、 人才工程和“ ”人才的仅10余人。

二是乡镇文化队伍现状不容乐观。 个县(市、区)共建有乡镇(街道)文化站 个,总计编制 个。其中实有在编文化员 名,平均每个文化站不足3人,镇(街道)文化员总体素质偏低,业务能力不高,且大多身兼数职。宣传文化系统属于财政拨款单位,大多数经费使用紧张,很难挤出钱来组织在职培训,导致基层文化员少有机会学习专业知识,在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上很难有所作为。

三是人才引进难、流失易的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固有人事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人事编制权掌握在人事劳动部门手里,致使人才引进和流动困难。这种现象在 市民办专业艺术团队中特别明显。 剧团由于编制问题难解决,工资待遇不高,近些年人才流失现象严重,而且很难引进相关 人才,特别是不灵活的人才活动机制,加大了建立一支高素质且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才队伍的难度。

四是 线业务干部后继乏力。多年来 业务干部的招录,依托传统的事业单位招考方式,很难让一些具有艺术才华禀赋但行测、申论并不在行的人士脱颖而出,加之市、县两级馆编制有限和老少帮带的内部培育机制没有建立,导致新进干部成长缓慢,老员工缺乏工作激情和动力,许多初、中级职称人员通过短训、函授等形式取得学历后靠年资、职务评上,往往缺乏开拓创新力,几大症结综合形成了业务线青黄不接、实力偏弱的窘境。在去年 月份组织的 比拼中,我市代表队仅获得 个金奖,位列全省下游,省里对此评价“ ”,成为我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一大隐忧。

4、公共文化管理和运行机制尚不健全,还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等问题。全市有 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未配备3名(含)以上文化员,低于创建标准3个以上。全市还未配备由财政补贴的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低于创建标准规定至少1名。基层文化单位缺乏稳定的专业队伍,人员年龄偏大,观念相对落后,知识结构陈旧。由于条块分割,各乡镇文化员的人事权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手中,只要乡镇聘用,报文化局备案即可,部分能力差、水平低,根本无法适应文化工作的人进入到文化员队伍,对文化事业造成损失。许多乡镇文化员长期“混岗”使用,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尽责的现象普遍存在。东部沿海和西部山区的基层文化设施差距就更为突出, 市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 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 多平方米,年收达到 多万元,而西部一些文化站连基本的站所还没有建成。对照省级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如果对不达标文化设施全部新建,“”期间全市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将达到5.2亿元,需支付工资费用2.5亿元(按每位村级文化管理员每年劳务工资1万元计算),共计7.7亿元,暴露出较大的资金缺口。

5、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形式、方法与基层群众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尚未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严重短缺,能够落实分配到普通百姓手中的文化财富十分有限,文化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偏高,农村辐射面小。许多文化产品背离了三贴近原则,适合群众口味的内容偏少,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分配不均,不同地域群众无法共同享文化成果,农民乡人以及城镇低收入居民、农民工等广大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务存在较大反差。

(三)稳中求变、与时俱进的对策预想

1、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立足“人文 ”建设,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考核目标体系,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等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发改、财政、城建、土管等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保护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以文化示范乡镇为平台,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有效整合。 年在 召开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场会,把文化示范乡镇建设作为公文文化服务体系的抓手,去年在 召开现场会,继续推进相关工作的稳步落实。需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的设施、队伍、服务等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促进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协调运行。巩固已建成的文化俱乐部,整合一批、扩建一批及新建一批俱乐部,实现文化站、文化俱乐部全覆盖。依托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党员远程教育系统,推进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到 年底,基本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全覆盖。到“”期末, 个县(市、区)全部达到省级文化先进县或国家文化先进单位标准,并争创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在此基础上,全市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4、实行“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一方面,要继续加强“硬件”建设力度,特别是农村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的有效覆盖。另一方面,要在“管好”、“用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着力提升体现服务能力、彰显服务效益的指标,如目标人群覆盖率、公众有效利用率、群众文化活动参与率、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率等,以最小的投入赢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业余文化骨干和文化志愿者三支队伍的有效组合。要以开阔的眼界,开放的思路,多管齐下,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能力、政府主导公共文化的能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能力,以及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等,使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不到位、服务能力不强、效益不理想的局面得到明显的改观。

5、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根据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需求,各级政府要形成并建立文化经费占财政支出1%、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经费结构科学合理的刚性约束机制。确保公共文化事业费占地方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人均公共文化事业费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大对农村基层的倾斜支持,以基层为重点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结合免费开放工作,建立基层公共文化单位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公共文化机构的正常运转。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灵活采用政府采购、项目资助、项目补贴等方式,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另外,要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

6、健全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推动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指标,纳入对县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管理和考评,树立成本观念、服务观念、效率观念,努力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在文化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中,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努力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各地解放思想、先行先试,革新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供给方式,不断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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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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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思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也是人格权内容最为丰富、复杂的一项权利。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对名誉权的侵害,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侵害结果;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是否对名誉权构成侵害仍难以确定,如:侵害名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认定侵害名誉权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在网站聊天室发布侮辱他人的文章是否属于让公众知晓?是否属于侵害特定人的名誉权?在这些状况下,并没有第三者在场,故难以认定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被告人的行为而受到不良影响。也不能确定被告的侮辱行为是否使公众对受害人的名誉评价降低。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特定人名誉权的侵害?当事人是否负恢复名誉的责任?若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其行为性质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当前处理名誉侵权纠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对名誉权的客体的认定 依通常的理解,名誉权的权利客体是名誉。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是指对特定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对公民而言,其名誉是指社会对某公民的品行、思想、品德、生活、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性评价。而对法人来说,名誉是指对其经济活动、生产经营成果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什么是名誉感呢?所谓名誉感是指公民对自己内在价值(如素质、思想、品德、信用)等所具有的感情。名誉感“为与之地位相当之自尊心(对于自己价值之感情)”,那么名誉权的客体是否应包括名誉感?有的学者就认为:“作为完整的名誉权,不应仅仅包括名誉,还应包括名誉感。”其理由是:第一,侮辱行为主要是针对名誉感的,一般不会使被侮辱者的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即使是有影响,也是显著轻微的。名誉感极易受到损害,假若法律不保护名誉感,那么侮辱行为就不能受到追究,受害人的权利就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第二,许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常常没有第三者在场,或其在当时的环境中不可能为第三人所知道,因而侵害行为仅仅侵害了受害人名誉感而不可能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不保护名誉感,那么受害人就不能向侵害人提起诉讼或提出请求,从而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以上所述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理论上仍难以成立。诚然,名誉与名誉感的相互联系十分密切。在许多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毁损他人名誉,也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但名誉与名誉感毕竟不相等同。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它是社会公众对某个主体的评价,而名誉感则是某个主体内心的一种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对其名声的自我评价,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能因为两者有一定联系而将其一并作为名誉权的客体。 进一点来说,名誉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名誉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第一,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以维护公民和法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尊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交往和秩序。就如龙显铭所说的:名誉可分为“内部的名誉”和“外部的名誉”。内部的名誉即名誉感,其与他人的诽谤毫无关系,故不能为他人的行为所侵害,即此种意义之名誉,为主观上之道德,而不能为法律之对象。而为法律之对象者,乃“外部的名誉”,即他人对于特定人所给予之评价,建立于特定人在人类社会内所有价值之承认上面。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能确定法律保护名誉权目的。第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具有其特定的客体,并以此与其他人人格权的客体相区别。从审判实践来看,许多仅仅针对受害人所实施的侮辱行为,如果仅仅只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则不能认为是侵害了名誉权。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仅不能确定名誉权的特定的客体,而且如果名誉权要以名誉感为客体,那么其他的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也要相应的以某种情感为客体,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范围就过于宽泛,势必使有关人格权侵害的案件猛增,反不利于社会安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第三,名誉感虽容易受到伤害,但法律保护名誉感是极为困难的。一般来说,某人的名誉感与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是一致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也可能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来说,某人自信自己可以做好某项工作,而实际上,他并没有能力做好。这样,他人对其表现出来的行为评价和其自己对自身的评价就可能不一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同的人,其性格、生活态度、生活环境不一样,对于同一种言行的反应也不一样,对于一般的善意的玩笑有时也会误认为侮辱其人格,损坏其名誉。对这样的名誉感受进行保护,不仅不可能,更没有必要。第四,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的观点,也不能解释法人的名誉权,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像自然人那样具有情感和自尊心。综上所述,法律所要保护的只能是名誉而不是名誉感。 如此,法律不保护名誉感,是否意味着受害~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呢?我们认为,侮辱行为大都构成侵权行为,并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如果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则此时对侮辱行为的制裁,并非是出于保护名誉权的考虑,而是行为人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由此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 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两种,而其他种类并未予以明确,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一, 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一般可分为:(1)暴力侮辱。它是指对受害人使用强制性手段,使其人格、名誉受到伤害。这里所说的暴力,不是指一般的殴打、伤害,而是指损害他人人格的一种方式。例如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强迫受害人做难堪出丑的动作等等。(2)语言侮辱。指对受害人施以粗鄙的语言损害其人人格、名誉。例如当众辱骂或嘲讽受害人、使受害人当众出丑、难堪,对妇女使用猥

亵性的语言等。(3)文字侮辱。指通过文字等表现形式损害他人名誉,比如,在报刊上以发表文章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侮辱。 第二, 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是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而且诽谤的成立必须有损害他人具体事实为前提。 构成诽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事实纯属捏造。散布他人真实的事实,不构成诽谤。 2, 捏造的事实一旦公开,足以损害他人的名誉。受害人的名誉实际是否受到损害,不影响诽谤的成立。 3, 行为人对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散布指向受害人以外的人公开,仅向受害人传述不构成诽谤。按照英国的权威著作,即“公开一种错误和损害名誉的陈述,这种陈述涉及另外一人。”而这另外一人就是受害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人数不限,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至于受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行为的性质。不特定的人,是指不局限与~人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人,如路上的行人,广场上的听众等。如果行为在公共场所实施,即使不能确定具体的知晓人,也可以推定他人知晓,而不需要指出具体知晓人。散布就是让第三人知晓,让公众知晓,如一封信送达人给收信人本人的具有诽谤的内容,足以诋毁该人名誉的信件,就不应视为诽谤,但如果送达不是信件,而是具有诽谤内容的明信片,则构成诽谤。 第三, 其他的行为 侮辱和诽谤是两种典型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实践中以这两种方式侵害名誉权的情况较多。但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不应仅限于侮辱和诽谤,其他方式也有可能侵害名誉权。例如,假冒他人姓名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报刊杂志的报道内容失实,在一定情况下都会损害他人名誉,实质上都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三、 名誉权与其他相关权利 在实践中,常常容易将名誉权与其他权利相混淆,给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因此有必要对其作个比较。 1. 名誉权与荣誉权 所谓荣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主体所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在性质上究竟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荣誉权是特殊的人格权,因为获得荣誉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可以说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既然名誉权属于人格权,那么荣誉权也应属于人格权的范围。另一种观认为荣誉权不是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因为荣誉不是社会给予每个公民和法人的社会评价,而是国家和社会组织等给予公民和法人特殊的美名或称号。如:国家为了表彰公民对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授予其“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某个社会组织根据某公民在某方面的卓越成就授予其名誉称号(如百花奖等)。可见,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或法人都享有。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作出一定的成绩,它不是公民与生俱来和法人成立后就依法享有的。因此荣誉权不是主体所固有的始终为主体享有的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 由此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 性质不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荣誉权只能由那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主体所享有,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和法人普遍享有的权利。因而名誉权是始终由主体享有,具有专属性,一旦丧失名誉权,主体的独立人格也将难以继续存在。荣誉权则不同,主体不享有荣誉权并不影响到主体资格的存在与否。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和法人荣誉称号,但如果主体的行为表明他人应当继续享有某种荣誉称号,或违背了有关授予其荣誉称号的规定,则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依法剥夺其荣誉称号。此种剥夺尽管导致主体对该项荣誉权的丧失,但并不否定该主体独立人格的存在。 第二, 客体不同。荣誉权是对国家或社会组织授予某个主体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而名誉权则是主体对其品行、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社会评价所享有的权利。名誉与荣誉称号具有一定联系,如获得某种荣誉称号,意味着主体在某一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丧失某种荣誉称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社会评价得以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但应当看到荣誉毕竟与名誉不同,名誉是对人格价值的全面评价、是社会公众的评价,而不是某个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作出的评价;而荣誉则是因国家机关或社会性组织对某一主体在某方面的成绩或贡献作出评价,并授予该主体一定荣誉称号之后所产生的。主体在某一方面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即使未获得一定的荣誉称号,也仍然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并享有良好的名誉。可见,荣誉与名誉还是有区别的。 第三, 取得的方式不同。荣誉权是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并经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授予以后才能取得的一种权利。例如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13条的规定,当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在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授予其荣誉称号。荣誉权必须是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贡献以后,依规定的程序被授予荣誉称号方可取得。而名誉权则是法律规定每个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主体产生或成立后应当享有的而不需要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可取得的权利。 2.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如前所述,行为人直接侮辱某人,但并未将侮辱的言词和侮辱的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不构成对受害人的名誉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受害人的人格权不予保护。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也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保护公民其他人格权的依据。这里提到了人格尊严,所谓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社会价值的客观认识和评价。人格尊严基本上属于公民对自身人格的客观认识和以自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公民主要的人格权利,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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