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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调研报告(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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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习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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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习调研报告

一、调研目的

提高我们的实际应用水平.在调研过程中,通过做分录,填制凭证到制作账本来巩固我们的技能。通过财务会计实习,使我们能够系统地练习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加强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实际操作的动手能力,提高运用会计基本技能的水平,也是对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检验。通过实际操作,不仅使得我们每个人掌握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登记账薄的会计工作技能和方法,而且对所学理论有一个较系统、完整的认识,最终达到会计理论,会计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二、调研方法

深入公司内部,通过学习,实践与书本相结合,先进行公司简单的业务处理,从而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的运作过程,通过在xx公司的实习,掌握公司业务的基本技能,熟悉公司日常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

三、调研内容及过程

1、实习内容

刚到实习的地方,我首先想到的是要给一起工作的前辈们一个良好的印象,于是我很早便来到了办公室,着手对它进行清洁。不出我所料,在上班时间准时来上班的人员都对我进行了表扬,我成功的给大家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接着由一名老会计拿出他们以前的账簿,说是让我熟悉一下,然后就可以开始接触真正的业务了。这使我真的很期待,很兴奋。于是我把凭证和账目看了个大概,便迫不及待的想大显身手。然而正是因为我的盲目自信,促使我接下来的工作错误连连。例如:

①写错摘要栏,则可以用蓝笔划横线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摘要,平常我们写字总觉得写正中点好看,可摘要却不行,一定要靠左写起不能空格,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摘要栏被人任意篡改。

②对于数字的书写也有严格的要求,字迹一定要清晰清秀,按格填写,不能东倒西歪的。

③ 写错数字就要用红笔划横线,再盖上责任人的章子,这样才能作废。而我们以前在学校模拟实习时,只要用红笔划掉,在写上“作废”两字就可以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比以前细心了许多,少了粗心大意工作自然得心应手了,在公司前辈的带领下我来到了其他大型企业进行实地操作,由他教我为几个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汇款,教我看税率,教我如何计算各种所得税,并教我怎样帮职工派发工资等。我真是受益匪浅,得到的知识良多,最起码比我预期中的多。

经过大家悉心的教导和自身不懈的努力,我终于为我的实习工作画下了完美的句点。

2、实习过程

(1)会计实践

会计理论来自于会计实践,是会计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同时又对会计实践工作加以指导,所以我们在会计专业学习中,不仅需要构建出较完整的理论框架,而且还要树立起完整的操作理念。 要熟悉会计理论的框架与实践精髓。首先,就是会计的连通性、逻辑性和规范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这为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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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6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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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迫切而长期的艰巨任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xx市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掌握我市当前农村文化事业现状,摸清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索促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途径、方式和工作思路,市政协于四月上旬组成专题调研组,分别赴戴南、合陈、茅山、大邹和周奋等5个乡镇对新农村文化工作进行了详细调研。在调研中,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和现场视察等形式对新农村文化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剖析,并通过到姜堰市俞垛镇考察和征询市相关部门意见,现归纳整理,形成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一、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下,我市农村文化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体来看,基础设施有所改善,文化生活有所体现,民间文化有所弘扬,人才队伍相对稳定,文化产业初见端睨,文化市场渐趋繁荣。通过对调研乡镇的走访了解,具体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从我们调研的乡镇来看,除戴南镇外,其他四镇都建成了文化活动中心,辟有文化活动阵地。如大邹镇文化站分别辟有展览、图书、阅览、健身等文化活动厅室,配备有相应的活动器材,并正常开放;茅山镇除兴建了文化活动中心外,还新开辟两处文化广场,广场上配备体育健身器材;周奋乡利用文化活动中心举办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为整合文化资源开辟了一条创新之路。戴南镇目前也已积极规划投资2019万元筹建将会成为“苏中第一”的镇文化活动中心。

2、乡镇、村领导文化意识有所增强。从走访调查中,我们感受到乡镇、村的领导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识已逐渐增强。戴南镇分管负责人对我们说:“当经济建设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农民的文化需求就更为迫切,文化建设也就显得更为重要,经济发展亟需先进文化来支撑。”为此,他们已开始将新农村文化建设摆上乡镇工作的议事日程。周奋是经济薄弱乡镇,乡负责人对文化建设工作十分重视,首期投资了45万元,建成了集图书阅览、健身、活动、展览和培训于一体的多功能文化大楼,并于今年初正式投入使用。

3、部分民间文化得到传承弘扬。每个乡镇庙会文化都较为发达,茅山镇每年都搞一次颇具特色的会船节。部分乡镇能利用民俗和传统文化开展民间文化活动。如茅山镇利用曾唱响中南海的“茅山号子”填上新词进行演唱,周奋乡通过挖掘、整理出民间文化瑰宝“西江月”曲牌,并编排了《又唱西江月》节目参加市里演出,获得全市文艺调演一等奖。茅山镇还通过搜集整理,编写了反映当地历史和文化的《古镇茅山》、《茅山烽火》和《茅山号子》等3本图书。

4、送文化下乡活动深受欢迎。市里组织的送戏、送电影、送体育和送图书下乡活动,普遍受到广大村民的欢迎。合陈镇重新改组恢复了电影放映队,创造条件,积极实施“送电影”下乡活动,仅2019年就完成“送电影”下乡495场次,较好地满足了当地农民的这一文化需求。

5、村民自发性文化活动较为丰富。调研乡镇都能利用重大节日和配合中心工作,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如组织文娱演出、棋赛、球赛和联欢会等。乡镇农民自娱自乐、自发性的文化活动较活跃,如组成腰鼓队、舞龙、舞剑、打莲枪、扭秧歌和小型民间乐队等。近年来由乡镇文化站或当地学校牵头组织的一些文艺节目参加本市和赴泰州大市演出,普遍受到好评,还获得了不同的奖项。茅山镇每个行政村常年活跃着一支宣传队,逢年过节均自发举办文艺演出活动。

二、目前新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国家、省市对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要求,差距很大,问题不少,现状不容乐观,乃至令人堪忧。经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文化经济政策落实不够,文化事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中央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文化经济政策,并要求地方政府对当地文化事业的投入幅度应高于当地经济增长的幅度,但不少乡镇并不能很好、全面地落实相关的文化经济政策,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很少,与经济增长的幅度相比,严重失衡;文化建设不能与经济建设同步,严重错位。

2、文化建设的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少乡镇、村干部对新农村文化建设意识淡薄、甚至缺失,不能做到对新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内涵的整体把握。他们甚至不知道新农村文化建设应该抓什么,如何抓,以致不想抓、不愿抓。他们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新农村文化建设是“软任务”,不如搞经济建设,看得见,摸得着,体现政绩明显,长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同时亦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文化建设不好搞,费钱费力不讨好,而勉为其难、虚于应付。

3、镇村文化建设引领作用不强,农民文化参与积极性不高。调查发现,大都农村文化生活单调贫乏,一些乡镇可谓“文权”旁落,镇村领导干部缺乏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而将引领、导向作用让位与民间“会头”,使得他们在农村“神气活现”、“一呼百应”,建庙迎会请神,以致封建迷信沉渣泛起,赌博打麻将之风盛行。还出现不少假僧假道,摆“水陆道场”;伪装“半仙”算命看病,骗取群众钱财。在这种情况下,先进文化如何能够占领农村阵地?不少干群对此十分忧心。如此现象,固然与大量青壮年且素质相对高些的农民外出打工,留守老少病弱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偏低、认识不到先进文化的重要性有关,但主要原因则是镇村干部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不够,工作方法不对路,缺乏相应的组织和因势利导,以致不能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先进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文化阵地建设滞后,村级文化设施奇缺。调查显示:经努力,2019年全市有11个乡镇文化站建成达标,但目前尚有12个未建成镇级文化站。而行政村一级的文化活动场地就更为奇缺,据统计,目前我市614个行政村无正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就占%,即使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文化设施也不齐全,图书藏量很小,难以开展正常的文化活动,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5、农村文化人才队伍缺失、老化,青黄不接且后继乏力。我市农村因大量劳动力转移,留在农村有文体特长的人才十分缺乏,绝大部分乡镇没有吹、拉、弹、唱和文学创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也没有专业的文艺辅导人才。镇中小学亦几乎没有专业学校毕业的音、体、美教师。所有这些,对繁荣新农村文化造成很大阻碍。乡镇文化站干部队伍也令人堪忧:一是年龄偏大。因近几年进入农村文化干部队伍的年轻人极少,多数人员是在“文革”期间由于宣传需要而培养出的文艺人才,现在他们的平均年龄已在50岁左右。二是水平偏低。这些人的文艺专长大都是靠自悟自学形成的,没有与文化对口的专业学习基础,其专长往往仅停留在“会”的层面上,还谈不上“精”、“专”、“博”。三是不够平衡。全市乡镇的专业文化干部布局不合理,多的乡镇达5-6人,而少的乡镇没有1名专职干部。加之这些人员隶属当地乡镇管理,不便于流动调剂,因各乡镇财力和重视程度差异,其人员工资待遇保障不够,亦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和这支文化干部队伍的稳定。

三、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迫切而长期的艰巨任务。针对当前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推进。结合这次调查,我们特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各项农村文化经济政策。近年来,中央和省市政府颁发了一系列有利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经济政策,我们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和兑现。我们应制定新农村文化扶持政策,认真履行“文化事业资金投入率不低于同年当地财政收入增长率”这一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培育文化市场,扶植文化产业。市、乡镇、村每年都要抽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新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应确保文化事业单位的办公经费;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因增加新农村文化服务项目和内容而需要增补经费的问题,保证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合理分布,并为乡镇文化站、村文体活动室及室外健身场所等设施建设、运作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市与文化工作相关的各部门如文化、教育、体育等主管局和新华书店应积极向上争取文化政策性资金、设施、器材及书刊,用于扶持新农村文化事业,以确保新农村文化建设和各类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2、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新农村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干部应强化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事业向前向深层次发展。要摒弃文化建设是“软任务”,搞得好不好,与镇、村工作业绩考评关系不大的错误思想和做法。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的文化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与农村经济建设的总体布局调整,真正做到合理、适度、同步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把新农村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文化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的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分类指导、实施意见,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互促互动、共同发展。各乡镇、村要加强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文化机构,形成文化建设有专人管、专人抓的工作格局,并把新农村文化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培育引进人才,不断强化新农村文化队伍的建设。要搞好新农村文化建设,有一支较高素质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是关键。我们应尽快配齐乡镇文化站专业人员,理顺体制,落实编制,妥善解决其归属、工

资待遇等问题,以充分调动他们服务农村文化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市文化局、体委和文化馆等文体主管部门要面向新农村,面向农民开展好服务工作,加强对新农村文化干部、文体骨干和文化专业户的培训辅导,充分引领、指导农村文化能人开展文化活动并使其发挥辐射作用。我们从现在起要有意识地解决农村文化队伍老龄化、人才断层和青黄不接的问题。一是要善于发现人才,大胆使用新农村文体能人,不断发展专兼职结合的新农村文化队伍,并通过精心培育、加强业务辅导,逐步提高新农村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积极扶持镇村建立各类文体协会,并指导各类协会组织开展好文艺、棋类、球类等文体活动,激励农民积极参与,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道德风尚。三是从源头抓起,加强新农村艺术师资力量,农村各中小学要辟建好文体第二课堂,设全上满教好音、体、美等艺术课。四是着意引进人才,建议用足并增加农村文化事业编制,在人力资源招聘时,可优先招收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和艺术体育类教师安排到乡镇文化站和农村学校。

4、加快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文化设施的作用。我们要充分运用省文化厅的相关扶持政策,积极行动,按达标要求迅速完成乡镇文化站的恢复、扩建和兴建工作。我们应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行政村、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富裕农民的积极性,大力采取“投、引、捐、集、融”资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尽快构建出各个乡镇有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各个行政村有文化(体育)活动室、自然村里有文化活动户、农家书屋等多层次文体活动网络。调查发现,由于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小学撤并后不少行政村的小学校舍闲置,可通过整修开发成为当地村文化活动室。同时,应充分发挥这些文化阵地和文化设施的功能和作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文化站房和文化设施,并加强管理,真正让其用于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开展文化活动,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各类文化需求。

5、发展文化产业,着力打造我市新农村特色文化。我市农村有着丰富深厚的文化底蕴,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必须继承并弘扬我市农村的传统文化,打造新农村的特色文化。如茅山镇的“茅山号子”、“会船”民俗,周奋乡的“西江月”曲牌等,属颇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应积极挖掘、整理,并加以继承、弘扬。我们还应加以创新,让其承载更多更丰富的新内容,变旧文化为新文化;结合具有乡镇地域特色的农民艺术、食品和农产品,以打造新农村的特色文化,并通过有效开发,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力争培育出一大批文化名镇、名村和名品。同时,我们也要引入市场机制,借鉴并推广周庄文化站产业化办文化的模式,以逐步实现“以文养文”,为新农村文化建设增添后劲。

6、整合文化资源,积极开创农村文化活动新路。当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加快,农村文化资源和文艺载体日趋丰富,电视、广播、通信网络等资源我们应予以充分开发和利用,农村庙会、会船节和农民自娱自乐的演出等我们要充分加以引领和疏导。我们应加强乡镇、村级组织的文化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要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创造条件、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有线电视的入户率;有效恢复农村广播网,利用好“大喇叭”;健康引领农民宽带上网;并通过“农家书库”、“农家书香”工程和“万村体育工程”的实施和推进,学校文化资源与镇村文化资源互补共享,使广大农民了解掌握更多的文化、科技信息,以促进农业生产、丰富农民生活,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市文化、体育和教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新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和体育运动会。让新农村文艺调演和体育比赛等活动成为检验和促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平台,成为新农村广大文体爱好者展示才能的舞台。各乡镇也要坚持组织开展好农民书画展、文艺会演和农民体育比赛等活动,行政村还可结合文明创建工作搞些成才榜、功德榜和能人榜等文化宣传,让先进文化占领、覆盖广大农村,有效抵制农村封建迷信、黄、赌等活动的蔓延,以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推动农民营造自演自赏、自娱自乐和强身健体,崇尚科学、文明的文化氛围。我们要积极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要不断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文艺工作者要把新农村建设中的新人新事创作、编排成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深入乡、村巡回演出。要建立“常下乡”规划,不拘泥于形式,改进服务,变文化“下”乡为文化“留”乡,变“送”文化为“种”文化。要继续抓好乡村文化、家庭文化、农村校园文化,推进新农村文化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群众文化活动质量。

目前,我市农村幅员广阔,各乡镇之间经济发展和文化基础差异很大,为此,对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不能“一刀切”、搞同一模式、定同一进度,应该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不同的规划,分类推进和实施;加之,繁荣和发展新农村文化事业,非一朝一夕之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建议,可本着先点后面、先试点实验后普及推广的原则,在全市率先选择2到3个乡镇、10到20个不同类型的行政村作为试点,花6个月到1年的时间做好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推进试验工作。通过实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改进完善,然后逐步在其他镇、村进行推广,从而使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能够更快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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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减肥保健食品市场调研报告[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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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保健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二是加强中药研究,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以防走极端。人们普遍认为中药类减肥药毒副作用小、适合国人体质、价位适中,在这种“中药情结”的影响下,针灸、草药贴、火炙等减肥方法也受到青睐。北京大学内分泌专家郭晓蕙教授说,中国是中药的发源地,但对中药研究落后,科学性不强,对中药的原理、成分、不良反应要做客观评价。中药讲究药与药的相配,现在过分强调某一味药的作用。国家政策过于宽松,原意想保护祖国医学,但可能把它害了。

三是借鉴药品管理办法,从严整治减肥保健食品市场,防止对减肥药品市场造成不良影响。目前,位居市场前茅的减肥药品――太极集团的“曲美”、上海罗氏的“赛尼可”均感到了一定的压力,这种压力并非来自竞争,而是由于保健食品市场混乱带来的消费者信心危机。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一位人士说 ,在庞大的减肥市场中,保健食品和药品均分天下,而目前一些保健食品添加药物成分遭到查处,或服用不当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对减肥药品本身形成了冲击。专家建议,如果有减肥保健食品在包装上进行药品疗效的虚假宣传,就按制售假药查处,改变现在不能对经销商及分支机构进行处罚、只对广告主处罚的尴尬局面。

四是全国对保健食品整治行动要同步,力度要保持大致均衡。据介绍,重庆经过今年的严厉整顿,目前媒体广告秩序有所好转,但保持的难度非常大。目前重庆打击违规广告的力度大,周边省市不打击或打击力度较轻,许多重庆市场上的内蒙古、山东、东北的销售商,就跑到别的省份做广告去了。因此,市场整顿行动必须按高标准要求在全国同时进行,以避免不良厂商流动作案、规避处罚。

五是建立全国减肥保健食品检测和不良反应申报体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了国家建立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医疗器械质量事故公告制度。这只是针对已经出现事故的医疗器械,但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和给市场带来损害的远不止造成事故的医疗器械。对于那些没有损害但也没有效果的保健食品及冒充医疗器械的减肥保健品,也应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预警和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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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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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需要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适合广大农民群众口味的文化生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20xx年11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再一次引发人们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关注和思考,为了解当前我区广大农村文化建设情况,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农村文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以促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步伐,根据今年统战系统调研计划安排,由中国共产党蕉城区委统战部牵头,民盟蕉城区委、民革蕉城支部等组成调研组,联合开展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调研活动。20xx年6月至8月在区委常委区统战部长王丽云、区政协副主席民盟蕉城区委主委郑贻雄带领下,调研组与区文化部门负责人一起先后深入我区沿海山区乡镇及20多个村居进行调查,通过座谈、访问、视察等形式了解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活动的情况,还先后前往泉州市泉港区和莆田市荔城区等地考察取经,在认真分析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一、我区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

20xx年10月省的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决定》颁布以来,我区农村文化建设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全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活动的开展有了新的进展,特别是民间文化多元化发展尤引人注目。但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广大农村文化生活的贫瘠让赌博、迷信、色情等有机可乘,从而影响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状况比较普遍,具体情况是:

1、乡镇文化事业投入少,活动经费短缺。据了解,“十五”期间上级省、市厅、局对我区文化事业的投入累计达55万元(其中扶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4万元,维修、设备添置经费23万元,文物经费8万元),我区年文化体育事业经费财政预算9。4万元,其中文体局文化事业费1。1万元,图书馆经费(包括图书购置费)4。3万元,体育事业经费4万元,但这些大多为人头经费,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已相当紧张,真正用于开展业务工作的已所剩无几。文物事业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由于缺乏资金,使得文物部门无法对一些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也无法向民间征集文物。我区民间资本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很少,几乎没有,只有在20xx年开始的天后宫(妈祖庙)修复工程中,募集到民间资本100多万元。全区乡镇现有的文化站所除少数外,绝大多数是多年来未能添置新书,且文化活动器材贫乏。

2、阵地建设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区16个乡镇(街道)文化站中产权明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仅七都、金涵和位于猴盾村的区少数民族文化站三个站,其余各站或一直以来就没有站址,或系借用其他单位的场所,面积狭小,设备简陋,功能不全。据不完全统计,我区有76个行政村建立了村文化活动室,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27。3%,但大多数村级文化活动室只是挂一张牌而已,形同虚设。而且原有的文化设施普遍老化。据调查,现有的部分乡村影剧院多建于上一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现多数已成为危房不能使用。

3、文化活动少,农民文化生活依然贫乏。每年农村的文化活动主要是在各种节庆日、纪念日以及民俗日,由各乡镇文化站通过联办、协办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民间文艺演出、书画展、图片展、拔河赛,及棋、球类比赛等。上级宣传、文化等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下乡”活动一年仅二至三次,也只到2—3个乡村,活动形式多为慰问演出、义务题写春联、电影公映等,活动次数与形式十分有限。近几年,随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民间民俗文化活动又重新活跃起来。在一些传统的节庆日,一些乡镇、农村都有开展一些民间民俗文化活动,最有名、最具特色的是霍童的“二月二灯会”和畲族聚居村的“三月三畲歌对唱”。但这些毕竟是少数乡村举办的少数文化活动,广大农村看电影难、看戏难、看书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四难”问题依然突出。尤其是在电视网络广泛普及、网络文化盛行的今天,由于国家将卫星电视节目由模拟转为数字接收后,我区广大农村原电视“村村通”设备未及时更新,绝大多数乡村群众只能收看1—3套外地节目,许多偏远山区基本无法接收电视节目。群众长期看不到中央、省、市(区)的电视节目,也得不到发展生产的信息技术的指导和服务。乡村文化生活贫乏,除了聊天、打牌外,农民没有其它文化活动,导致一部分群众沉迷赌博和庙会活动,致使一些地方赌博及等歪风盛行。

4、文化队伍人才紧缺,整体素质在下降。我区16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均为一站一编制,由于基层文化站待遇低,难以吸收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人才,而且原先进人渠道不规范,素质参差不齐,目前在编的有12人,但仅有9人在岗,被乡镇挪作他用或被外借的有3人,即使在岗的也往往兼有乡镇(街道)的其他中心工作,难以做到专干专用。现有乡镇文化专干平均年龄偏大,由于缺乏培训学习,知识老化现象比较突出。

二、农村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区农村文化建设步伐滞后有历史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长期以来对农村文化阵地建设重视不够,对优良传统文化的偏见和缺乏支持,给各地农村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带来消极影响,而经济欠发达、投入不足也严重约制了农村文化的发展步伐,但从各级政府自身来说,存在以下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不足,活动经费严重短缺。目前由于国家财政投入少,地方财政又有困难,未能落实每年地方财政收入1%—2%用于文化建设的政策。除了人头经费外,区、乡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几乎没有,导致文化设施建设滞后。乡镇文化站不能依靠自身发展,依靠产业化、市场化运作生存困难。目前乡镇只能勉强发放人员工资,没有文化建设项目,没有添置文化活动器材,图书室的图书不能正常更新。

二是对农村文化建设认识滞后。由于各级领导对文化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认识不足,特别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下,相当多的人认为文化工作是软任务,是花钱多效益少的社会公益事业,可搞可不搞,又不愿意花钱投入,致使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滞后,从事文化事业的同志心灰意冷,缺乏积极性,大多放弃主业改做乡镇中心工作。

三是文化管理体制不畅。一方面,乡镇文化站专干以块管(乡镇管)为主,人员大多被乡镇抽去从事中心工作,专干没有专用。区文化主管部门无法对他们进行调配和交流使用,基层文化站人员长期处于固定状态,没有交流、缺乏工作活力。而且乡镇财政对文化站投入极少,管理不力,导致相当多文化站形同虚设,没能发挥农村新文化主阵地的作用。另一方面,广电与文化分属两个职能部门,对农村的传媒文化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协调。而且农村地域广、人口分散、广电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收益小,仅靠广电部门是无能力承当农村广电网络建设。虽然国家规定到20xx年农村地区20户以上的村全部实现网络村村通,但原有“村村通”的用户并未列入新的网络“村村通”工程计划,得不到上级补助资金,导致我区目前许多乡村原有接收设备无力更新。在卫星传播电视节目由模拟转为数字接收后,广大农村地区只收1—3台外地的电视,无法收看省、市、区电视节目。

三、加快我区新农村文化建设步伐的思考与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需要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适合广大农民群众口味的文化生活。实践证明,凡是文化生活比较丰富,群众精神比较充实的地方,社会风气、社会治安状况就好。而那些文化生活贫乏的地方,不论富裕程度如何,封建迷信和宗教势力就会抬头,社会治安恶化、干群关系紧张等现象突出。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群众文化工作是新农村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而且乡村群众文化中心和文化网络的形成发展,可以将农村文化建设推向一个新的水平,不仅使群众得到高尚的精神享受,同时在稳定社会、发展经济上也起到重要作用。农村文化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凝聚人心,聚合民力的作用,它将有力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改变目前我区农村文化建设滞后的状况,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加快新农村文化建设步伐,

我们建议:

1、创新机制,培育新型文化队伍。通过择优招聘,将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充实到乡镇文化干部队伍中。配齐配好乡镇专职文化站长和村级文化协管员。加强对乡村文化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文化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鼓励乡村文化工作人员自学、进修,有目的选送部分人员到相关院校深造。同时进行业余文化人才资源普查,大力培植业余文化队伍,对文艺骨干免费进行培训。

2、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建设强大的基层文化阵地。一要认真贯彻中央《意见》和省的政府的《决定》精神。规划好新农村建设中基层文化阵地布局和建设问题。结合乡镇建设规划,通过改建、扩建、调剂改造、新建等途径,加快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步伐。二要加强文化宣传工作。文化宣传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强有力的宣传文化,就没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所以党政领导及宣传部门要时时关心和宣传新农村文化建设。三要加大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一方面认真落实每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2%用于文化建设的政策,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对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对实施文化站达标建设的乡镇给予资金扶持和奖励;另一方面学习借鉴南平、泉州、莆田等地的做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乡镇文化事业,积极开展民间融资活动,通过村企共建、村校共建、村庙共建以及城乡共建等方式,引进资金和文化活动器具及资料,满足乡村群众平时读书看报和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之需。

3、创新理念,借助各种载体,活跃农民文化生活。

一是民间艺术表演活动。各地农村都有不少民间艺术人才、民间绝活艺人,由于多种原因,大多面临断层后继无人的状况。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发掘、整理优秀传统民间艺术,解决传人问题,并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自编自演,参与到弘扬时代主旋律和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公益性文艺活动中去。

二是节俗文化活动。传统节俗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重要组成部分,其长久不衰的生命力是深深植根于民间大众,应充分认识其文化底蕴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巨大现实意义。当然,其中也可能夹杂某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但我们要遵循“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针,积极加以扶持和引导,使频临消亡的民间节俗文化活动成为广大农村社区民间文化的健康主流。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农村集市开展文化活动,如春节各地民间文艺踩街活动,二月二霍童文化艺术节活动、三月三畲族歌舞文化活动、妈祖文化活动、关帝文化活动等。

4、创新手段,积极构建农村文化活动的网络。

一是成立乡镇电影放映队或文化传媒中心,推动农村电影 “2131”工程(即在“21世纪初、全国农村1村1月保证看1场电影”)在我区农村得到落实,解决农村看电影难的问题。

二是依托乡村文化站点,积极挖掘本地文化艺术资源,扶持民办文艺团体,发展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鼓励农民自编自演、自娱自乐。

三是建立“农家书屋”,满足农民对科技文化的需求。最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提出,国家鼓励和资助各地农村建设“农家书屋”,要求场所不小于20平方米,书籍不少于1000册,含有30多种各类期刊及100多电影光碟,以满足农村群众阅读需求。

四是结合民间文化和文物保护活动,促进乡村民间文化的繁荣与发展。通过组织申报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活动,提高农村保护和传承传统优良民间文化的意识,让我区民间的铁枝、纸扎、火把拖石、肩头戏、线狮、傩面舞等得到发扬光大。

五是结合“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借助体育活动的场所——健身路径、篮球场、乒乓球台等,推广体育文化,让农民在健身的同时也得到文化的提高。

三是特色文化活动。我区是畲族聚居人口最多的地区之一,又是全国最大的大黄鱼以及绿茶的主要产区之一。畲族文化、大黄鱼文化、茶文化等应成为我区独特的文化品牌,加以充分挖掘和培育。此外,校园文化、灯谜文化、企业文化等也应加以重视和引导,使之融合到新农村文化生活中。

四是学习外地经验,借助农村“三堂”和闲置校舍拓展农村文化活动的空间和形式。我省南平、泉州、莆田等地充分利用“宗族祠堂、民间庙堂、废旧礼堂”(三堂)作为民间文化活动的场所,依靠离退休党员干部、乡村老人协会、庙堂管委会等承担农村文化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让老协会会长或庙堂管委会会长兼任村文化中心主任,利用民间庙堂的“香火钱”为农村文化活动“买单”,将“三堂”变成政策法规的“宣传站”、社情民意的“中转站”、先进文化的“传播站”的做法很值得学习和借鉴。借助“三堂”场地既可解决活动场所不足和经费不足的困难,又有利于推动文明新风进“三堂”,还有利于调动当地群众参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此外,我区乡村目前有许多地方学校的楼房闲置,可以借用作为当地文化活动的场所和开办图书室、阅览室、室之用。

五是各级各类文化下乡活动。每年各级各类文化下乡活动,是促进农村文化建设的新鲜血液和催化剂,应很好进行策划和包装,尤其是科技、文化下乡和电影下乡巡映活动,应多播放适合农民群众口味和需求的娱乐影片和科教片来赢得农村市场。

5、明确职能,实施有效管理。乡村文化站点在履行服务和经营性职能的同时应积极协助主管部门管好基层文化市场。对进入农村文化市场的民间艺术团体,市(区)文化部门要审核把关。有条件的文化中心可以房屋租赁的形式,将镇区网吧、电子游艺室、音像出租户、图书销售点、室等集中到文化中心,依法统一管理,有秩序集中经营,遏制地下黄、赌、毒现象。

6、领导重视,加大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力度。

一是抓好农村电影“2131”工程的落实工作。“2131”工程带有公益性,建议区政府要解决电影器械设备及购买拷贝的资金;文化部门要负责各乡村“2131”工程计划的制定和业务指导;乡镇要负责计划的实施,保证乡村农民一个月看一场电影。

二是建议区委区政府要专题研究解决农村地区更新广电接收设备的资金问题,满足农村群众对广电联网的需求,让山区农民与平原地区群众一样能收听收看中央、省、市、区广播电视节目,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三是建议开展一年一度的民间文化艺术节活动,由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在国庆中秋期间组织民间文艺汇演活动,让各乡镇、社区的民间艺术团队集中进行比赛和交流,以促进农村民间文艺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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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语文多媒体教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多媒体,教研,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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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文多媒体教学调研报告

调研者: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二、调查的具体目标和方法

(一)具体目标

1、教师运用多媒体教学的现状

2、学生对于云够用多媒体教学的看法

3、学生希望运用多媒体教学应达到什么样的教学效果

(二)调查方法

1、访谈,与本学校几个班共10位老师进行了访谈

2、学生问卷,内容涵盖对多媒体教学价值观、态度、学习需求和学习目的四个方面

三、调查过程及结果

(一)教师使用多媒体的现状

1、中老年教师的使用情况:

2、青年教师的使用情况:

一部分青年教师,因其有过培训经验,其有熟练的信息操控技术,加之接受新知识、新信息较快。因此平时都会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因此多媒体在年轻教师中使用率较高。

(二)学生的看法及建议

四、调查结果显示出的问题

目前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并没有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的功能,调查结果总的来看,学生认为多媒体上课效果好,能够提高学习兴趣,认为多媒体教学可以从形、声、色等方面给学生带来更直观的感受,是学生更好的理解学习内容。

尽管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作用很大,恰当借助课件进行教学,使课堂教学如虎添翼。但如果每堂课都制作课件,这样会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精力甚至会转移教师的注意力,忽视对教材重点难点的钻研,更何况并非所有的课文都适合制作成课件来进行讲授,若为制作课件而牵强附会,课件不但起不了作用,而且还会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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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基层工商部门职能转型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8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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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部门职能转型调研报告

“两费”停征后,我市工商系统应势而变,顺势而为,围绕工作转型大做文章,迅速转变执法理念,调整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较快地实行了职能归位。全系统实施工作转型已有半年多了,基层工作转型究竟现状如何,基层工作人员究竟在干什么、想什么,我们带着这一问题,本着到基层,进店铺,查实情,听实话的要求,先后深入到黄州、团风、浠水、黄梅、武穴、蕲春等6个县市区局的12个基层工商分局和部分经营店,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作了一些初步的思索。

一、系统基层转型工作基本现状

基层工商所(分局)是职能工作的前沿和窗口,也是检验转型工作成效最重要和最直接的对象。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全市系统基层工商所(分局)的转型工作既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同时基层干部对工作转型问题也有一些很好的想法。

(一)转型工作初步呈现出“五个转变”的良好态势。“两费”停征后,市局及时在全市系统选取了10个基层所(分局)作为转型工作联系点,并抽调专班集中时间、历经三次上下反复研讨,制发了《基层工商所(分局)职责、机构设置试行办法》、《基层工商所(分局)工作人员职责及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市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分局)岗位绩效量化考评办法》等三个指导性文件,旨在指导基层重新明确职责,合理设置机构,充分履行职能。这些制度出台后,各基层工商所(分局)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转型工作初步呈现出五个转变的良好态势。

一是机构设置逐步由线状向块状转变。调研中,我们发现基层工商所(分局)均改变了过去按行政区划设置内设机构的办法,重新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将内部机构调整为“两室两队”,即办公室、督察室、经济检查队、市场巡查队,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少数分局虽然叫法不一,但基本实现了由以往的线状到现在的块状布局,理顺了内设机构,合理设置了几大工作板块。

二是工作重心逐步由收费为主向监管服务为主转变。从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我们开展专项督察和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两费”停征工作已经得到全面落实。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的个体户登记费也全面实行了免征。基层重点工作和人员布局趋于明晰和较为合理。查看浠水县城北分局等单位人员,分配从事内部管理与从事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干部人数,基本上达到1:5。黄梅县城北分局每周例会对监管服务工作的安排比较具体细致,基本落实到了各项业务工作、各个室队和每名干部。从与个体户交谈中也了解到,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加强了对市场的巡查力度,对食品经营店等重点监管对象一般情况每周巡查2次,有时次数更多。

三是监管方式逐步由传统单一式向现代综合式转变。近年来,在上级的支持下各县市区局都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分局配备了执法车、微机、数码相机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装备,监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大力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监管方式有了新的改进。实行网上年检办照、网上办案、网格 式管理,监管手段有了新的提升。基层分局认真落实市局下达的《食品安全驻店监管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监管力度有了新的加强。在团风县局所辖的上巴河镇一王姓个体户店内,我们发现张贴有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设有食品安全驻店监管责任牌,驻店人员照片、联系电话一目了然,个体户自律制度建立完善,按规定建立了相应的购销货台账,检查中也没有发现有过期变质食品。

四是执法理念逐步由强势执法向和谐监管转变。走访个体户了解到,以往随意扣留商品、粗暴管理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般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广告未备案等违法行为,工商干部都会提前上门做工作,下发通知进行预警,要求经营者限期进行整改,而不是向以往那样直接进行处罚。走访中,市场主体反映工商部门的服务和行政指导增多了,工商干部以吃抵费、吃拿卡要等违规执法现象基本杜绝了,并对这些好的变化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和认可。他们认为,近年来工商部门态度坚决地抓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严厉查处违纪违规干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五是干部管理逐步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多数县市区局对基层分局、基层分局对一般工作人员的管理均按照市局要求实行了全员绩效考核,并建立了全员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黄梅县城北工商分局按照《**市工商系统工商所(分局)岗位绩效量化考核办法》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制定了《全员绩效考评评分细则》、《考核与考勤制度》、《会议纪律制度》、《着装风纪管理制度》、《卫生值日制度》、《年休假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系统内干部管理更趋精细和科学。同时,该分局还加强了工商文化建设,在分局办事大厅开辟了文化角,展示了干部自己创作的诗歌和摄影作品,还经常组织爬山等健身娱乐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二)转型工作中存在五个不适应。调研中,我们发现工商系统基层单位虽然在转型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五个不适应。

一是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的精神面貌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转型期内,部分干部的工作干劲不足,精神面貌不振奋,工作提不来神。走访中,我们发现某基层分局在下午3点10分正常上班时间办公楼大门紧锁,无一人值守;有的分局上班的人也不多,基层管理尤其是农村基层单位管理松散情况比较突出。究其原因,基层单位缺乏工作动力和压力;过去靠经济手段管理队伍的做法现在行不通,基层负责人感觉管理没有有效手段;有的认为监管服务是软指标,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反正说不清楚,不如松散一下;有的认为工商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大,干部个人待遇又相比税务等部门相差很多,心理不平衡,工作没有劲头。这些思想动态,影响了转型工作的深入开展,也警醒我们要始终把做好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放在首位,下更多的力气。

二是系统执法力量的配置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一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以某工商局为例,该局现有在职干部150人,其中县局机关(含三个直属分局)69人,基层71人,比例为4.6:5.4。再以我们这次走访的某城区分局为例,辖区人口10.5万人,管辖个体户1500户(食品经营户320户),各类企业218户,在职干部31人,其中有执法资格的25人,县局借调走3人,可以执法的仅有22人;某农村分局在职干部10人,有2人长期患病,不能正常上班,2人被借调到上级部门帮忙工作,一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转型后省、市、县级工商局的机构还没有整合,使基层工商所出现“十几根线穿一针”的现象,上级部署的工作线多面广,对基层的执法力量有一定的影响。调查中发现某分局的市场巡查队对口县局4至5个部门。据一位基层干部透露,xx年他所上报的报表有90%数据是靠估计的,因为基层人员配备不够,上级局又催着要,下面只能统计加估计编数据。

三是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能力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由于过去的工作重心偏向收费,执法办案、消费维权、企业登记等业务工作都是分人分块管理的,转型前后又没有进行系统的培训。因此,转型后基层一线人员普遍感觉到来自自身能力不足的工作压力。以这次走访的某镇工商所为例,有80%的执法人员,感觉办案时存在力不从心,甚至执法岗位人员也存在不会办案现象,全所能够独立办案的人员不到40%。干部知识结构不合理,懂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会计的专业人才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座谈时,当讲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共有100部法律、203部行政法规和104部部门规章赋予工商部门执法权限时,多数干部表现出的是不清楚和惊讶,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感觉到了知识恐慌。

四是现行的干部管理手段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我们去年在全市范围推行的全员绩效考核,对于机关干部管理产生了较积极的作用,但对基层效果不明显。主要是因为相对于过去基层习惯于实行的以下达经济任务为手段作为对人工作状态的考核依据以及习惯于以工资挂钩为管人的方式而言,绩效考核既不直接,又偏软。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依据对大部分一线人员根本没有诱惑力,使得奖励措施难以发挥激励作用;惩的方面仅以公务员考核中不称职为手段,又缺乏硬性可量化的指标。同时由于是第一次实行绩效考核,在制度设计、执行、结果运用等方面还不成熟,因此基层干部普遍感觉绩效考核的作用不明显。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为防止干部出勤不出力,有的分局负责人还是沿用了过去下达指导任务的形式来约束干部,某基层工商所仅去年一年就下达罚没任务20万元。

五是现行工商文化建设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工商部门对系统的文化建设一直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基层的文化建设一直处于空白或低水平状态,一线执法干部的业余生活缺乏,以往所建的小活动室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加之工商干部的个人待遇较之税务等同级单位偏低,工商津补贴工改后二年多了还没有落实。部分干部感觉得不到组织的人性关怀和温暖,系统干部的单位归属感、职业荣誉感不强,同时又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疏通和引导,从而造成相当一部分干部激情消失,工作上得过且过,生活中牢骚满腹,红盾论坛等专业谈话网页成了系统少数干部发泄不满情绪的平台,既影响了工作激情,又影响身体健康。调查中,我们发现某镇10人的工商所由于文化生活缺乏,加之长期基层压力无法排解,有1人得了精神抑郁症,1人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

(三)转型基层干部的思想反映。在与基层干部交谈中,他们普遍认为转型虽然有压力,也有阵痛,但从长远来看工作转型对于系统的建设和干部的成长都是有利的。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基层工商干部有“五盼”。

一盼地位有提高。从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同时具有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要职能,以及执法队伍规模位列行政执法机关前列等方面来看,工商部门应该是一个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但从实际来看,基层工商干部普遍感到社会地位不高。究其原因,基层干部主要认为上级局特别是国家总局在国家层面对工商机关的法律地位、职能作用争取不够,对基层保障力度不大,希望国家总局和上级局今后要在这方面多做一些工作,不断提高工商部门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

二盼执法有保护。调研中发现,多数干部对执法存在恐惧心理,主要原因一是普遍认为工商部门的执法风险很大,近年来每逢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只要与工商职能有关连,工商部门的干部基本上难辞其咎,轻则纪律问责,重则刑罚处分,工商事业成了一个高风险的职业。二是近年来执法环境不容乐观。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要求降低准入门槛,对执法监管部门设立种种限制条件,工商执法人员在法与行政命令夹缝中工作,有如临薄冰之感;另一方面,基层执法时常遭遇暴力阻挠执法、抗法,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有的甚至要付出血的代价。基层执法人员在面对涉黑、涉恶、涉强等经济违法行为时,有时不得不放弃原则,采取明哲保身的做法。三盼经费有保障。作为欠发达地区,我市部分基层单位有的还在危房和租来的房屋中办公;有的管辖范围很大,没有必须的交通工具,不能及时应对急重大事;有的配置了检测仪等设备,由于购买试剂价格昂贵,不敢轻易使用,办案经费得不到有力保障。同为执法部门,相比较公、检、法、税务等单位,工商部门的公用经费明显偏少。

四盼能力有提升。转型光有良好的愿望还不行,还要有一支过硬的队伍去落实。一线执法人员普遍认为自己缺少学习培训和提高提升的机会,盼望上级局将培训的重点放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身上,拟定一个适合基层实际的培训方案,选择真正有水平的教员,让一线执法人员真正学到管用的基本技能和知识。他们还建议省局至少每年为县市级工商局招录3至5名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人才,并尽可能的将此类人才放到基层,发挥专业人才的指导和带动作用。

五盼队伍有活力。工商部门实行垂管后最大的好处是把住了进人关。但调查中,我们发现如今最突出的问题变成了人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以某工商分局为例,按机构设置为34人,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不足10人,1999年以后全省统一招录分配的公务员仅1人。在干部交流上,只限于基层内部一般干部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很少进行上下交流,基层县市局班子成员除了上级提拔使用,大都是采取“本土为官、港人治港”。基层盼望干部交流中打破城乡限制,实现合理流动,为每一名干部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推进基层工作转型的几点建议

推进基层工作转型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和实践的过程。如何加快推进基层工作转型,我们认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新形势和转型工作要求,尝试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创新执法理念推转型。转型后,国家每年都要拿出很大的一笔钱来保障我们。食国家的俸禄就要为国家尽忠。我们每一名干部都要把握“我们究竟能为社会、为人民做点什么?做好什么”这一基本命题,创新执法理念,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人民,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回报纳税人。首先应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两年”(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干部思想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理论教育,坚定一线干部的服务理想和信念;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使每一位基层干部做到积极行政、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克服一线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权高位重思想;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每名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公仆”位置和服务职能。其次,加大查访通报督查力度。把行政效能监察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范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一方面,明晰局纪局规,加大基层制度建设力度,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对局规局纪进行收集整理,并印发成册,使每一名干部清楚要做什么,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从根本上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另一方面,改进日常例行执法监督活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使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有效化。根据上级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改进工作,保证上下通畅、号令严明。再次,对转型时期出现的工作作风上的懒、乱等现象,不姑息、不迁就,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在系统内营造风清气正、扎实做事、富有激情、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

(二)重设内部机构带转型。应按照国家总局新三定方案的要求,在机构设置、事权划分、资源整合、人员配置等方面下功夫,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体制。首先要因地制宜设机构。可以偿试将工商所(分局)内设机构调整为“两室两队”,即办公室、督查室、监管执法队、市场巡查队。其中,10人以下工商所(分局)将办公室和监管执法队作为常设机构,将市场巡查队和督察室作为非常设机构;10人以上工商所(分局)将督察室作为非常设机构,其他“一室两队”作为常设机构。监管执法队队长由法制员兼任,督察室正副主任分别由所(分局)长和纪检监察员兼任。其次要根据专长定岗定责。针对基层人员素质、技能、身份、年龄等方面的差异,将工商分局、所工作岗位分为执法岗位、服务岗位和监督岗位。对基层各个岗位人员上岗,采取“自愿报名、分类考试、量才推岗、择优上岗”的办法,将主要工作人员调整到登记监管、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岗位上来。为解决基层人少、事多的问题,工作人员可以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并确定每个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及责任追究办法。

(三)培训干部队伍促转型。一是丰富培训内容。要重点由重视学历教育向加强职称和专业技能教育转变,鼓励、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改善工商干部队伍知识结构。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着力提高干部实际操作能力,着力培训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商业贿赂、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既要按照“六能六会”提高干部的工作技能,还要提高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洞察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的能力,同市场主体沟通交流的能力,上下联系左右协调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系统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的能力,宽严相济、文明执法的能力等六个方面的能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二是创新培训方式。要采取和教育联办、联训的方式,选择和工商行政管理知识相关、相近的科目,进行系统学,对获得文凭的适当给予奖励和补助;要按照培训计划,拟好方案,选好教员,分岗位、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培训,通过举办红盾夜校,组织岗位练兵、跟班锻炼等方式开展实地培训;借助互联网优势,建立红盾学习群、开展网上培训、网上交流的方式增强培训的生动性。三是扩大培训范围。要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对全系统干部进行轮训,并组织登记员、巡查员、信息员等十大员的专项培训。要深入开展争创“岗位能手”活动。通过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考核,逐步提高工商队伍的综合素质。严格落实三个必训要求,即:新任公务员岗前必训,干部职务晋升前必训,新法规、新业务出台后必训,做到监管领域、所有业务和所有人员三个全覆盖,全面提升工商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健全监管机制保转型。重点是创新执法办案和服务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执法办案体制机制方面,要进一步理顺执法办案机构体制,明确县局办案机构对分局办案机构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公平交易分局负责全系统执法办案的组织领导、督促协调和监督检查,从根本上解决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的弊端;加强同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等部门协调力度,提升执法权威。建立统一的执法办案体系及其考核机制(执法办案先进单位),评议机制(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监督机制(行政执法三制)和激励奖励机制(办案积分考核),结合新“三定”方案细化和分解执法责任,把执法任务、权限、标准、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和人员。进一步完善办案经费保障制度,在财务预算中设立执法办案经费补助,切实保障办案装备和经费。创新服务发展体制机制方面,推行基层工商所(分局)市场主体信息报告制度和驻点企业联系人制度,进一步加大各类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延伸农村消费维权网络职能,把工商部门“市场准入”、“合同管理”、“商标广告”、“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工作融入到农村“一会三站”中,将其建成为解民忧、办民事、促民富的平台。把消费维权与拉动内需紧密结合起来,牵手厂家、商家和买家开展“消费体验活动”,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促进农村消费,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局应尽快成立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隶属消保机构与消保机构合署办公),努力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快速评价”,确保全年消费申(投)诉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五)落实绩效责任评转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考勤、考绩、考廉、考评为主要考核手段的绩效考评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一是搭建分级目标责任体系。建议以县级工商局为单位,成立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对工商所(分局)完成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和指导。各工商所(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对县市局下达的目标负总责,组织下达各项目标,并对本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管理和评估、奖惩,形成级级有责任、层层有人抓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实时目标责任机制。本着将工作任务及责任细化到天、落实到人的原则,建立例会制度。各分管领导每周就分管的工作向局长办公会汇报,局长办公会每月进行一次调度。局领导每季召开季评会,对各工商所、机关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实地检查,并逐一进行点评,限期整改。工商所建立工作周讲评、月调度、年汇总制度,使各单位(部门)重点工作有目标、计划、分阶段扎实推进,并将工作责任和目标考核落实到平时。三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对基层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评分五个方面进行,即:自我评价。工作人员每月对本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自我评分,填入《全员岗位绩效考评手册》;所长、分局长进行评审。结果汇入个人绩效档案;民主评议。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向监管对象述职述廉,公开接受评议;考勤评查。把“出勤率”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分值,由办公室按缺勤次数扣分;加分评定。设定加分项目。以上五项分数之和除以5即为个人年度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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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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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

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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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2024中国超高净值人群需求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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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中国超高净值人群需求调研报告

中国身家5亿元以上的富豪到底有多少呢?昨天,中国民生银行与胡润百富榜在京联合发布了《-中国超高净值人群需求调研报告》。报告预测,中国超高净值人群约17000人,总计资产规模约31万亿元人民币,平均资产规模18.2亿元人民币。这部分人群中以企业主为主。

报告显示,中国超高净值人群84%为男性,平均年龄51岁,主力人群40-59岁。从学历来看,5%是博士,6%在高中以下,42%是研究生,47%是本专科生。从生活习惯看,这些富豪休闲时喜欢看书、旅游和家庭活动,平均每年拥有假期22天,平均睡眠时间为工作日6.4小时,周末6.5小时。

从地区分布看,富豪们主要分布在北部和东部,其中北京、广东、上海和浙江的占比最高,均超过10%。他们所拥有的企业近六成已成功上市,其中在国内上市的比例超过七成。富豪所处的行业以制造业、房地产和tmt(科技、媒体和通信行业)为主,占比近一半,其他服务业、投资、重工业、制药和能源也是占比较高的行业。

调研显示,富豪们对企业经营环境持较乐观态度,半数左右认为未来三年内企业的融资便利性、整体经济形势表现、企业家社会地位表现会更好;而对于企业的盈利能力看法则相对保守,43%认为差不多,23%认为会更糟。

超过八成高净值人士表示未来有海外投资需求,而目前已有半数在进行海外投资。海外投资目的以企业国际化和资产配置分散风险为主,二者分别占49%和46%。在海外投资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投资风险评估和了解当地法律税收政策,二者分别占49%和47%。而银行和社交平台成为获取海外投资信息的首选渠道,二者分别占29%。富豪也是慈善活动的主力,其平均捐款金额占平均资产的1.6%,达到2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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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浅谈执行案件中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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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执行案件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处理

浅谈执行案件中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    在目前的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采取离婚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执行立法中的相应条款却是一片空白,在执行中如何操作,能否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等等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下面笔者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如何处理谈谈看法,以求抛砖引玉。 一、被执行人离婚逃债情况简介 1、进入执行程序后,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债务产生后,未进入诉讼程序,债务人便和其配偶离婚,以逃避债务;(2)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和其配偶离婚逃避债务;(3)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未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人离婚逃债;(4)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离婚逃避债务。 2、离婚逃债途径主要有:(1)通过法院(本院或其它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3)通过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逃债等。 3、离婚逃债行为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离婚逃债行为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1)债务产生后诉讼前。(2)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3)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3、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1)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隐瞒债务。(2)分割债务未征得了债权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3)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有的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有的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债务都由被执行人承担,以此逃避债务。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蒋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二、我国对离婚逃债强制执行制度现状 现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宏观上对恶意逃债问题,已明确了打击力度。XX年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立法解释列举了拒不执行的五种情形,第(一)为“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各级法院领导多次强调:执行工作是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真正得到实现的重要法律保障,法院要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执行各类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逃债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但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对接收逃债财产人或恶意串通协助逃债的人,能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21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至第27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条款,对此类问题都没有涉及,在执行程序中未明文规定对接收逃债财产人或恶意串通协助逃债的人的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各种情况在法律规范方面缺乏相应的对策,只是有关实体法规定了逃债行为的无效,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财产分割约定)其约定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第四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第七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例合同纠纷,债务人通过离婚逃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上,从我国离婚逃债强制执行制度现状看,被执行人通过与其配偶离婚逃债后,造成债权人的财产损失,现还不能通过执行程序迅速解决。因法律还未明确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或接收逃债人财产人为被执行人,如果适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通过诉讼行使撤消权,不但给债权人造成了很多不便,易造成债权人财产损失,使逃债的人越来越多,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如何处理 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情况,笔者认为,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与其配偶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体现执行工作“效率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具体处理,可分两种情况:一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通过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通过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根据有关实体法认定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行为无效,再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二是利用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执行人有关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程序中,虽然目前根据有关强制执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离婚逃债的情况下可根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但离婚逃债实属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其行为应始终无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已明确规定: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从以上法律规定可看出,现有关强制执行法已规定了某些方面可依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依据实体法行使裁判权,法学理论界原争议很大,现观点基本超于一致,承认在执行程序行使裁判权时,可根据实体法作出裁判,在目前情况下,在执行程序中,可根据实体法认定(离婚逃债)被执行人与其配偶财产分割协议无效,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此做法已在执行实践中得到一致赞同,也得到法学理论界的支持。在执行程序中,裁判权可由执行局裁判庭行使(未设裁判庭的由综合科行使),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实行听证制度,在目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救济手段为允许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

请复议。体现“公正、效率”主题。对债权人起诉前,债务人便离婚逃债的,笔者认为,不能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根据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保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例如,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就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 四、对离婚逃债的处理的立法完善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被执行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后,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依照有关实体法通过诉讼形式行使用权撤销权,其结果是债务人要么达到了逃避债务的目的,要么赢得了时间,债务人“讨了好”,债权人要么失去了债权,要么输了时间,债权人“吃了亏”。要使这一局面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必须从立法上加以完善。 离婚逃债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它既属于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又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它属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列举的无效民事行为的一种,因有关实体法关于离婚逃债如何处理规定的比较原则、简单,条文较少,在执行程序中的措施没有,在具体执行时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难以找到正确处理的依据,经常出现不同的理解和歧义,导致执行工作效率大大降低,例如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通过外地法院离婚逃债,执行法院要求外地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撤销被执行人与其配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外地法院不予配合、支持或对此问题的处理在观念上存在分歧,则需要上级法院的协调和答复。规范不够是当前产生执行难和执行乱的相当重大原因,做出比较系统的、统一的操作性强制执行规范,是当务之急。为此,笔者建议,应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凡离婚逃债的,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程序中,夫妻双方均可成为被执行人,对离婚逃债的构成,则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这样可以避免法院内部层层请示汇报,必将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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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2024招商引资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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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招商引资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范文

x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柯率县人大部分驻会委员及县人大财经工委成员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现场参观了安徽优博防雨有限公司等新型招商引资企业,听取了县招商局负责同志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之后,大家进行了认真的座谈讨论。

一、可观的成绩

调研认为,今年以来,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以实现经济转型和跨越发展为目标,抢抓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及合淮同城化这一战略机遇,增强意识、科学谋划、打造平台、鼓足干劲,招商水平和引资速度有了很大的提升。1--x月份,全县共上报招商引资项目153个,累计到位资金41.25亿元。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中,已有安徽能源集团和国投新集集团合作的煤制天然气等七家企业正式运营,总投资将达453.71亿元。“安全防护装备”等6个大型项目正在洽谈之中,预计总投资可达12.7亿元。此外,一些科技含量高、环保意识强的省外企业(财团),近期陆续至我县考察论证,积极寻求投资商机,渴望早日占领凤台市场。成绩的取得,充分印证了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形式多样、领域广阔、环境优化、筑巢引凤的科学理念,进一步提高了招商引资工作的执行力、竞争力、承接力和成功率,为全县干群所赞誉。

二、存在的问题

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用地指标紧张,征地拆迁、规划设计难;二是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部分单位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地区性招商引资优惠不协调,造成恶性竞争,项目承接成本越来越大。

三、具体的建议

为了给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创造一个好的环境,进而,促进此项工作更好的开展,对此建议:

1、加大招商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大型活动、各种媒体、各类庆典,扩大凤台招商引资的宣传。

2、加强招商平台建设。落实土地、厂房等项目建设要素,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真正改善投资环境。树立全县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协调配合意识,县规划等部门要人性化的为企业搞好服务。

4、多种形式丰富招商。突出重点区域产业,有针对性的开展招商,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巧借平台,把适合凤台的项目引进来。

报:市人大办公室、财经工委。

送:县委书记、副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

县政协办、县发改委、县土地局、县规划局、县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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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社区2024四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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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2020四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x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四群”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旅游区直接联系责任区为xx县大具乡甲子社区。近期通过采取民情恳谈会、下乡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了工作,现将基本民情和开展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基本情况

山甲子社区包括甲子村委会的18个自然村组和xx县直属村二十三公里村,地处景区核心区域,海拔在1800米—3800米之间,属高寒地区,境内居住有苗族、彝族、藏族、纳西族、汉族5个民族, 633户,2349人。XX年甲子社区人均收入达7800元。社区建设方面,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xx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管委会积极探索引导社区群众脱贫致富之路,通过成立社区旅游服务公司,以建立“景区秩序优良、旅游服务规范有序、经济社会效益提高、生态环境改善、旅游和农业并重”的新机制为目标,全面实施了社区群众参与旅游服务改革。走出了一条旅游业返哺农业的新路子,实现了景区的和谐发展。一是社区农民享受旅游反哺农业补助。XX年至XX年(第一轮),管委会每年向社区发放旅游项目直补资金1050万元,社区群众享受旅游反哺补助资金年人均5000元。XX年至XX年(第二轮),管委会每年向社区发放旅游项目直补资金提高为1558.5万元,比第一轮增长48.42%,社区群众享受旅游反哺补助资金年人均6000元,人均增长20%。二是全面恢复社区农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牧产业。每年补助100万左右的农业生产扶持专项资金。XX年至XX年,管委会先后投入530多万元用于社区的教育、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村道建设300万元,新农村建设160多万元,教育扶持资金70多万元)。三是扩大就业,解决社区剩余劳动力安置。在管委会的努力下,景区各企事业单位都拓宽了社区群众就业渠道,旅游区环卫所、印象、股份公司、社区旅游服务公司等企、事业单位都逐步加大了招聘社区群众就业的工作力度。目前,在景区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社区群众已达400多人。四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建设景区新社区。通过实施旅游业反哺农业政策,把山社区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管理民主”的新社区。自XX年至今先后开展了雪花村藏族民俗旅游村和联合七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完成了联合一村、联合二村、联合五村和黑水一村的整村推进建设工作,以此来带动整个社区新农村建设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景区脏、乱、差问题,还一片景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入户调研经济收入情况

(一)入户调研总户数、总人口,2户、9人;

(二)调研户经济来源,农作物、旅游业反哺农业资金;

(三)调研户经济收入,89000元;

(四)调研户主要反映的问题,一是希望支持发展产业特别是畜牧业,二是希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自然环境因素。旱地多、水田少,坡地多、平地少,缺乏水资源,地势所属山区,水利条件差。

(二)文化素质不高。无技能资源,缺乏经济意识,缺乏文化必然导致观念落后,观念落后是贫困的根源。少数群众商品经济意识不强,视农为本,少许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等靠要”思想严重。

(三)产业机构单一。社区自综合改革后,又重新从事农业生产,产业机构的调整落后,产业单一,像烤烟、药材种植起步晚,制约了发展。

四、对该村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

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在不同时代承载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但都关系着事业的成败。现如今社会关系复杂,如何正确的做好群众工作不脱离群众,要把“四群”工作开展好,面临许多的问题,因此我认为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一)改善人的生存环境仍然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基础实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社区位于景区核心,山高坡陡。自然环境恶劣,人居环境差,改善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是今后的工作重点,管委会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贫挂钩等项目,逐年加大对甲子村委会村道建设、引水工程建设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行路难、用水难等实际问题。

(二)重视文化扶贫。知识是一个地区实现跨越发展的推进剂,今后五年,管委会要继续加大对甲子村委会的扶贫助学力度,使更多困难家庭的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金秋助学”这一民心工程成效更实,影响更大,推动社区群众总体素质的提高。

(三)走进群众中去。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基础,只有真正的解群众所需,才能把群众工作做好,只有真正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才能为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只有走群众路线,才能获得群众信赖和支持,也只有把群众工作做好做实才能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作为xx人就是要加强与社区老百姓的沟通与交流,增强旅游区的发展是离不开社区群众的大力支持,树立构建和谐景区关键是要处理好与社区群众的关系。

(四)创新工作思路。把握工作环节,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作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因此在工作中要与群众紧密结合起来,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认真对待群众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五)做好宣传工作。这些年来,虽然通讯发达,信息畅通但人与人的沟通越来越少,甚至于一种陌生的状态。这种情形下群众获得的信息多为道听途说、传来传去的多,是不完整的,甚至是某些个体为自身利益而谣传。目前,特别是农村一年也就由村里组织社干部开一两次会议,宣传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传达给他们真实的信息,带给他们真实的希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他们的价值取向,正确对待个体和集体利益,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利益,净化内心世界,坚定信念,激发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斗志和干劲,调动其创业的积极性。

总之,只要我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与民,真诚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正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把群众放在心上,我们的工作就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我们的事业就会生机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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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扩大消费需求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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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消费需求问题调研报告

当前,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经济形势出现了回暖迹象,在进出口下降的情况下,支撑经济增长的是投资与消费。我市作为一个欠发达地区,经济外向度和依存度都不高,扩大投资与消费需求仍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主要措施。鉴于我国经济管理体制,重要投资项目和财政信贷政策的决定权在政府手中,扩大投资需求主要由政府主导,而消费意愿与消费行为是由居民个人决定,扩大消费需求更多的是市场行为,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助推和引导消费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消费需求通常是居民消费和公共(政府)消费,既包括物流消费也包括服务消费。对于政府来而言,扩大消费需求是不需要政府花费太多成本的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促进经济发展的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当前我市宏观经济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我们认为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需要从产业导向、财政与信贷政策、社会保障与就业、培育消费热点与开拓农村市场等多个层面着力,扩大投资和培育消费热点创造消费需求,确保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开拓农村市场释放农民消费活力,发放消费券以“四两拨千斤”带动城乡消费,强化信用消费促进全社会放心消费。

(一)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投资需求

项目是扩大投资需求的载体,决定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加快项目建设,不仅可以扩大社会有效投资需求,解决金融危机下社会总需求不足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培育经济发展后劲,促进消费需求提升。

从项目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看,投资性项目是实现扩大再生产的重要途径,对重要项目的决策权在政府手中,随之 就是配套的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到位实施,一经决策就可以对经济增长产生直接的作用,因此在金融危机下,加强项目投资是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实施最容易也最直接的表现方式,比扩大消费需求的宏观政策效果来得更直接、更明显。同时,扩大投资需求,可以蓄积发展后劲,有效地间接扩大消费需求,必须不失时机的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从扩大内需对经济结构调整看,支持和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十大振兴规划的产业项目,鼓励和引导各地有效承接具有良好前景的产业项目,可以使我市能够获得更多的产业政策支持,加快培育产业集群。XX年统计公报显示,我市主要工业产品为纱、布、化纤、白酒、啤酒、能源生产总量、原煤、发电量、原油加工量、汽油、柴油、水泥、化肥、化学农药、合成洗涤剂15类产品,其中:日用消费品只有6种、能量6种、生产资料3种,而且价值、附加值都不高。根据来自消费市场的判断,在我市较为优势的产业集群中,由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消费性产品少,国家鼓励扩大消费的促进政策对我市生产性企业直至全市经济的增长收效甚微,因此发展适应现代消费特征、更具有高成长性和良好发展前景的投资项目十分必要。

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看,有利于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流通的组织化程度,拓展新的消费领域。由于历史的体制的原因,我市商贸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太多,制约了大型商贸物流企业的发展,国内外众多知名商贸企业到我市发展找不到发展平台,使我市城市商业发展的集中度不高,城市的接纳能力、消费能力因此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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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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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思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也是人格权内容最为丰富、复杂的一项权利。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对名誉权的侵害,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侵害结果;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是否对名誉权构成侵害仍难以确定,如:侵害名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认定侵害名誉权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在网站聊天室发布侮辱他人的文章是否属于让公众知晓?是否属于侵害特定人的名誉权?在这些状况下,并没有第三者在场,故难以认定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被告人的行为而受到不良影响。也不能确定被告的侮辱行为是否使公众对受害人的名誉评价降低。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特定人名誉权的侵害?当事人是否负恢复名誉的责任?若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其行为性质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当前处理名誉侵权纠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对名誉权的客体的认定 依通常的理解,名誉权的权利客体是名誉。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是指对特定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对公民而言,其名誉是指社会对某公民的品行、思想、品德、生活、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性评价。而对法人来说,名誉是指对其经济活动、生产经营成果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什么是名誉感呢?所谓名誉感是指公民对自己内在价值(如素质、思想、品德、信用)等所具有的感情。名誉感“为与之地位相当之自尊心(对于自己价值之感情)”,那么名誉权的客体是否应包括名誉感?有的学者就认为:“作为完整的名誉权,不应仅仅包括名誉,还应包括名誉感。”其理由是:第一,侮辱行为主要是针对名誉感的,一般不会使被侮辱者的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即使是有影响,也是显著轻微的。名誉感极易受到损害,假若法律不保护名誉感,那么侮辱行为就不能受到追究,受害人的权利就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第二,许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常常没有第三者在场,或其在当时的环境中不可能为第三人所知道,因而侵害行为仅仅侵害了受害人名誉感而不可能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不保护名誉感,那么受害人就不能向侵害人提起诉讼或提出请求,从而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以上所述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理论上仍难以成立。诚然,名誉与名誉感的相互联系十分密切。在许多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毁损他人名誉,也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但名誉与名誉感毕竟不相等同。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它是社会公众对某个主体的评价,而名誉感则是某个主体内心的一种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对其名声的自我评价,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能因为两者有一定联系而将其一并作为名誉权的客体。 进一点来说,名誉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名誉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第一,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以维护公民和法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尊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交往和秩序。就如龙显铭所说的:名誉可分为“内部的名誉”和“外部的名誉”。内部的名誉即名誉感,其与他人的诽谤毫无关系,故不能为他人的行为所侵害,即此种意义之名誉,为主观上之道德,而不能为法律之对象。而为法律之对象者,乃“外部的名誉”,即他人对于特定人所给予之评价,建立于特定人在人类社会内所有价值之承认上面。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能确定法律保护名誉权目的。第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具有其特定的客体,并以此与其他人人格权的客体相区别。从审判实践来看,许多仅仅针对受害人所实施的侮辱行为,如果仅仅只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则不能认为是侵害了名誉权。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仅不能确定名誉权的特定的客体,而且如果名誉权要以名誉感为客体,那么其他的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也要相应的以某种情感为客体,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范围就过于宽泛,势必使有关人格权侵害的案件猛增,反不利于社会安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第三,名誉感虽容易受到伤害,但法律保护名誉感是极为困难的。一般来说,某人的名誉感与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是一致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也可能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来说,某人自信自己可以做好某项工作,而实际上,他并没有能力做好。这样,他人对其表现出来的行为评价和其自己对自身的评价就可能不一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同的人,其性格、生活态度、生活环境不一样,对于同一种言行的反应也不一样,对于一般的善意的玩笑有时也会误认为侮辱其人格,损坏其名誉。对这样的名誉感受进行保护,不仅不可能,更没有必要。第四,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的观点,也不能解释法人的名誉权,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像自然人那样具有情感和自尊心。综上所述,法律所要保护的只能是名誉而不是名誉感。 如此,法律不保护名誉感,是否意味着受害~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呢?我们认为,侮辱行为大都构成侵权行为,并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如果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则此时对侮辱行为的制裁,并非是出于保护名誉权的考虑,而是行为人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由此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 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两种,而其他种类并未予以明确,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一, 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一般可分为:(1)暴力侮辱。它是指对受害人使用强制性手段,使其人格、名誉受到伤害。这里所说的暴力,不是指一般的殴打、伤害,而是指损害他人人格的一种方式。例如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强迫受害人做难堪出丑的动作等等。(2)语言侮辱。指对受害人施以粗鄙的语言损害其人人格、名誉。例如当众辱骂或嘲讽受害人、使受害人当众出丑、难堪,对妇女使用猥

亵性的语言等。(3)文字侮辱。指通过文字等表现形式损害他人名誉,比如,在报刊上以发表文章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侮辱。 第二, 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是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而且诽谤的成立必须有损害他人具体事实为前提。 构成诽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事实纯属捏造。散布他人真实的事实,不构成诽谤。 2, 捏造的事实一旦公开,足以损害他人的名誉。受害人的名誉实际是否受到损害,不影响诽谤的成立。 3, 行为人对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散布指向受害人以外的人公开,仅向受害人传述不构成诽谤。按照英国的权威著作,即“公开一种错误和损害名誉的陈述,这种陈述涉及另外一人。”而这另外一人就是受害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人数不限,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至于受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行为的性质。不特定的人,是指不局限与~人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人,如路上的行人,广场上的听众等。如果行为在公共场所实施,即使不能确定具体的知晓人,也可以推定他人知晓,而不需要指出具体知晓人。散布就是让第三人知晓,让公众知晓,如一封信送达人给收信人本人的具有诽谤的内容,足以诋毁该人名誉的信件,就不应视为诽谤,但如果送达不是信件,而是具有诽谤内容的明信片,则构成诽谤。 第三, 其他的行为 侮辱和诽谤是两种典型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实践中以这两种方式侵害名誉权的情况较多。但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不应仅限于侮辱和诽谤,其他方式也有可能侵害名誉权。例如,假冒他人姓名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报刊杂志的报道内容失实,在一定情况下都会损害他人名誉,实质上都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三、 名誉权与其他相关权利 在实践中,常常容易将名誉权与其他权利相混淆,给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因此有必要对其作个比较。 1. 名誉权与荣誉权 所谓荣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主体所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在性质上究竟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荣誉权是特殊的人格权,因为获得荣誉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可以说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既然名誉权属于人格权,那么荣誉权也应属于人格权的范围。另一种观认为荣誉权不是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因为荣誉不是社会给予每个公民和法人的社会评价,而是国家和社会组织等给予公民和法人特殊的美名或称号。如:国家为了表彰公民对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授予其“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某个社会组织根据某公民在某方面的卓越成就授予其名誉称号(如百花奖等)。可见,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或法人都享有。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作出一定的成绩,它不是公民与生俱来和法人成立后就依法享有的。因此荣誉权不是主体所固有的始终为主体享有的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 由此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 性质不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荣誉权只能由那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主体所享有,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和法人普遍享有的权利。因而名誉权是始终由主体享有,具有专属性,一旦丧失名誉权,主体的独立人格也将难以继续存在。荣誉权则不同,主体不享有荣誉权并不影响到主体资格的存在与否。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和法人荣誉称号,但如果主体的行为表明他人应当继续享有某种荣誉称号,或违背了有关授予其荣誉称号的规定,则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依法剥夺其荣誉称号。此种剥夺尽管导致主体对该项荣誉权的丧失,但并不否定该主体独立人格的存在。 第二, 客体不同。荣誉权是对国家或社会组织授予某个主体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而名誉权则是主体对其品行、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社会评价所享有的权利。名誉与荣誉称号具有一定联系,如获得某种荣誉称号,意味着主体在某一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丧失某种荣誉称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社会评价得以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但应当看到荣誉毕竟与名誉不同,名誉是对人格价值的全面评价、是社会公众的评价,而不是某个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作出的评价;而荣誉则是因国家机关或社会性组织对某一主体在某方面的成绩或贡献作出评价,并授予该主体一定荣誉称号之后所产生的。主体在某一方面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即使未获得一定的荣誉称号,也仍然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并享有良好的名誉。可见,荣誉与名誉还是有区别的。 第三, 取得的方式不同。荣誉权是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并经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授予以后才能取得的一种权利。例如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13条的规定,当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在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授予其荣誉称号。荣誉权必须是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贡献以后,依规定的程序被授予荣誉称号方可取得。而名誉权则是法律规定每个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主体产生或成立后应当享有的而不需要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可取得的权利。 2.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如前所述,行为人直接侮辱某人,但并未将侮辱的言词和侮辱的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不构成对受害人的名誉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受害人的人格权不予保护。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也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保护公民其他人格权的依据。这里提到了人格尊严,所谓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社会价值的客观认识和评价。人格尊严基本上属于公民对自身人格的客观认识和以自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公民主要的人格权利,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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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做好基层依法治理业务工作的几点认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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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依法治理业务工作的几点认识

各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的办公厅室设在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日常工作实际上由法制宣传科承担。法制宣传科人手少、事情多、责任重。人手少:多数单位只有科长一个人,少数单位两个人,个别单位三个人,里外上下忙得团团转。事情多:不仅承担一个区域政府的社会法制宣传职能,还要承担区域法治化建设办公室的职能。尤其是作为依法治区县办公室,承担区县委对一个区域法治建设办事机构,日常事务很多。责任重:要对区县依法治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要为党委和领导当好参谋,谋划好一个区域的法治工作全局。因此,要当好司法局的法制宣传科长比较难,要当好依法治区县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就更难,同时当好这“两个科长” 尤其难。 如何当好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起码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多努力。     一、要摆正位置,认清职责。     “位置”与“职责”是联系在一起的,摆正位置才能认清职责。“职责”又是与工作“思路”联系在一起的,认清职责才能理清思路。理清工作思路对法制宣传科长来说非常重要。理清了工作思路,才能在繁杂的工作头绪中“拎得清”哪些属于更加重要的工作;才能面对工作尽快形成具体的落实办法。     一说到“位置”,有些人就认为只有领导才有的,其实不然。“位置”不是领导特有的,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都有自已的“位置”,这个“位置”就是工作“岗位”。认识“位置”的目的在于扮演好“角色”。法制宣传科长的“位置”主要是扮演好两个角色:一是区域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组织者;二是区域法治建设领导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与区域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实际上是两个“位置”、两种“角色”,两副担子一肩挑。     两个“岗位”有着不同的职责和要求。但是,两个“岗位”有着密切的联系。(1)在工作内容上,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基础,依法治理是普法的发展。(2)在社会职能上,作为普法,主要是面向社会层面;作为依法治理,主要是面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机关。(3)在组织机构上,作为普法是主管机关,直接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依法治理,是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是当好参谋和助手,并不直接面向社会。     二、要热爱法治,自勉自励。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区域法治,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也是一项繁杂艰难的社会工作。一是法治建设在我们国家属于建设性工作,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需要培育,对社会各个方面的规范需要渐进完备,执政党与政府转变执政方式和管理方式需要过程,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法治机制的生成需要不断完善。处在这个过程当中的具体法治工作,既有实际推动上的阻力,也有理论创新上的艰难。二是法治建设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区域法治工作既有全国法治水准外部环境制约,也有区域内法治诸环节、诸因素的相互影响。三是全国既没有一个高规格、有权威的领导机构,也没有全国统一的地方法治领导机构和推进模式,不能形成有效互动,推动力量不大、推动效能较低。但是,国家的崛起和民族复兴唯有功走法治的道路。这就需要大批的有志有能、不计个人得失之士。所以,作为区域法治领导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必须热爱法治事业,不计名利,甘于奉献。     因为现阶段法治工作的艰难特性,当好法制宣传科长,做好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还必须做到“四勤”。一是做到“勤于学习、勤于思考”。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一个区域的法治化建设,既有空间上的特定性,也有时间上的特定性,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照,必须要加强理论上的学习和研究,从前人和外地的经验中吸取养分,启迪智慧,特别要研究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学习前人和别人的东西必须要联系本地区实际,针对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因此,不仅要学习,而且要思考。古人云:“学而不思则,思而不学则殆”。只有遵循学习的规律,才能收到更好的学习效果。二是做到“勤于工作、勤于总结”。我们不仅要从书本上向别人学习,更要注重通过实践向自已学习。实践是理论之源。区域法治建设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就必须要有“摸着石头过河” 的勇气和智慧,既要运用已有的理论和经验指导实践,更要在实践中创造新的理论。在实践中创造理论也有规律,其基本的就是善于对“工作”进行及时的、深刻的 “总结”,善于发现“规律性”的东西。     三、要抓住特点,摸索规律。     任何事情都有其内在规律。做好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也有一些基本的、共性的内在要求。     (一)思考问题取“高位”。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实际上承担着办公室的全部工作,是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承担者。其工作应是向区县委和领导小组负责,而不直接向社会负责,是党委、领导进行区域法治化建设的参谋和助手。因此,在思考问题时,应该做到“忧党委、领导所忧,思党委、领导所思”,要从区域法治化建设的全局着眼,谋划推进法治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跳出法治看法治”,正确把握法治与中心工作、法治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提出党委、领导中意的意见,谋划出符合区域整体形势的规划,组织开展好有利于全局发展的法治工作。     (二)协调各方舍“本位”。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大量的工作是“协调”。“协调”中内涵着“组织”,“组织”离不开“协调”。善做“组织”工作必是将“组织”寓于“协调”之中,善做“协调”工作必是通过“协调”最大限度起到“组织”的效用。做好“协调”工作,最忌本位主义,不要过多考虑本部门利害得失,要在谋取区域法治建设的成效中凸现出部门工作地位;做好“协调”工作,也不要“拉大旗作虎皮”,以势压人,招人反感;做好“协调”工作,要着眼考虑全局利益,也要尽量选取能够兼

顾部门、单位利益的角度,因为,全局利益具有感召力,部门和单位自己利益具有同心力,容易取得更好的“协调”的效果。     (三)指导督促要“到位”。认真履行法治实践中的指导职能,是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的一项重要职责。需要指导的机关部门和其他单位,都是与司法行政要么平行、要么不相隶属。但是,这里所说的“指导”,其身份不是司法行政,而是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身份虽然合法,但毕竟是非常设机构,工作推动力相对较弱。因此,在履行其“指导和督促”职能时一定要把身己摆上位置,要“到位”,不能“弱化”,更不能“虚化”。只有坚持把工作做实,指导和督促的职能才能得到强化,法治建设的效果渐显现,反过来又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指导和督促”职能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更好基础。     (四)具体工作不“越位”。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一个地区党委和领导推进区域法治化的办事机构,其职能十分明确,即“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责任的方向是向上,工作的性质是宏观而非微观,不能去做本应由各职能部门去做的工作,不能干扰司法、不能自行执法,也不包办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单位自身的法治建设,否则,就是越权、“越位”。这一点,无论是从工作实质上,还是从工作的方式方法上,都应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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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3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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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涉诉信访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消解了本身就较羸弱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对社会稳定、和谐也是一大威胁。解决好这一难题,既是人民法院的政治任务,也是法院强化自身职责,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需要。笔者经过调研颍东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对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进行了一番思考,以求为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提供些许参考。

一、涉诉信访基本情况简介

1、信访案件、信访理由相对集中

XX年,颍东区法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8件,其中立案庭有9件,执行局有11件,分别占到信访总数的32.1%和39.3%,信访案件分布相对集中,信访理由多与立案和执行业务相关。涉及其他部门、事项的信访理由,如举报控告违法办案行为、给在审案件的法官施压等,就相对较少。

2、党委政府等部门批转案件较多

从案件来源来看,本院来信、来访案件共有9件,占到信访案件总数的32.1%,其他信访案件都是人大、政府、政法委等部门转办的。也就是说信访人能准确“找对门”的只占三成多点,其他涉诉信访案件均没有直接找到司法机关,导致党委政府等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

3、信访案件卷号较杂、立卷较多

颍东区法院信访卷号有东信法字、东信人字、东信字、东访字、东信信字、东信政字共六种卷号,卷号划分过细而区别度较低,不利于案卷的流转和案号的 识别、区分与记忆。同时,立的信访案卷也较多,因为有些信访情况是不需要立卷的,比如()东刑初字第108号和()东刑初字第68号案件的信访,该两起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利害关系人试图通过信访来干扰法院的审理,显然是不应接访的,更没有立卷的必要。当然,立卷多也和个别信访人的重复信访行为是有关的。

4、涉诉进京访案件仍然不少

涉诉进京访案件绝对数少,只有4件,但是仍然占到信访总数的12.5%。因为涉诉进京访会带来更大的维稳压力,更大的司法权威及裁判终局性的挑战,所以对于每一个此类案件都应当加倍重视,否则,一个案件就会影响到整个法院的业绩考核和外部形象,甚至影响群众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信任度。

二、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探析

1、缺乏系统、规范的法律指引

严格地说,法院当前在应对涉诉信访的问题上仍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立法滞后的现象已经凸显。虽然《信访条例》作为统一的处理信访的行政法规,对于应对涉诉信访问题可以提供有益借鉴,但是其仍然缺乏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针对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也没有兼顾考虑到法院的特殊性质。

2、民众“法治”意识差

我国民众的“法治”意识较低,这也直接反映到了信访人的身上,主要表现在:①“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大部分信访人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封建残余思想较重,相信“人治”大过“法治”,仍存有“青天”情结,不管是不是涉诉的问题,遇事首先想到找政府,以求通过政府来压制司法。②依法维权不及时。有相当部分的信访人是没有及时利用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比如上诉权、申请再审权等,而往往等到上诉期、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又来无理信访,而且对其作出的合法解释也多半不被理解。

3、缺乏统一的信访信息分享平台

现行的信访体系是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战,缺乏有效信息的沟通,最终也就导致各部门之间责任意识都不强,信访案件能推则推,大量信访案件批办转办,其结果就是皮球踢走了,但是信访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导致了解决问题的效率低下,也迫使信访人不得不在各个“站点”之间不断徘徊。

4、立案、执行环节有待进一步优化

立案、执行环节的大比例信访暴露了这两个方面工作的一些问题,比如立案、再审等的审查不及时,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等。这就提醒我们,案件的“发起点”和“终结点”是涉诉信访问题的多发点,也是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点之所在,进一步优化立案、执行的相关环节,提升立案、执行的效率较为迫切。

5、相关人员对信访人存在不良“引导”

涉诉信访案件有一些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也有一些是投机取巧的,原因就是“信访经济”的客观存在,这无疑助长了信访人坚持信访的信心。“信访经济”之所以存在,除了法治发展阶段、信访人法治素养等客观原因外,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甚至是承办法官不良“引导”的怂恿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加大对于这些幕后推手的追查和责任追究就显得尤为必要。

6、案件质量尚需提高

涉诉信访问题说到底还是和法院审理的案件密切相关的,法院审理案件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信访案件的少与多。有些信访案件直接反映的就是案件的质量问题,以及举报审理案件中的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等行为。可以说,案件质量是法院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之所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力求从根源上化解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三、破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建议

1、提高案件质量,注重源头治理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是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法院全体干警要在思想上转变认识,明白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不只是领导的事,也不只是立案庭、信访室的事,而是全体审执人员共同的事。法官干警们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内化为日常审执工作的一部分,自觉提升司法能力、司法素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注重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齐心协力减少“新访”的产生。

2、制定专门法规,提升指导的规范性、针对性

《信访条例》作为人民政府应对信访的专门行政法规,用以处理法院涉诉信访的问题时,针对性明显不足,也易导致司法行政化不良倾向。2月25日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把其指导对象扩大到“各地区各部门”,覆盖范围明显提升,并增加了“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等新规定,对于改变涉诉信访批转案件多的现状,扭转“权大于法”的认识等意义重大。但是,该《意见》仍然没有考虑到涉诉信访与案件的密切关系,缺乏对司法职能与地位的特殊对待和细致分析,仍属宏观指引,缺乏微观指导。一个应对涉诉信访的专门法规亟须付诸立法。

3、优化立案、执行相关环节,提升司法效率

要以立案、执行工作作为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立案难”、“执行难”与涉诉信访问题统一考虑、统筹规划。力求在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过程中寻找解决涉诉信访的“金钥匙”,在处理涉诉信访的过程中探求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金点子”,不断提升立案、执行、信访工作的效率,比如提升申请再审审查、听证的效率等,以更好地服务群众。

4、建立更广信息平台,畅通信访渠道

最高法院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于2月28日开通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这不仅畅通了群众信访的渠道,也节约了信访的成本,具有很大的进步性。但是从当前中国国情来看,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不是仅凭法院系统一己之力所能完成的,我们应考虑建立更加广泛的信息分享平台,把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等相关主体也纳入平台建设中来,让平台信息更加丰富,形成部门之间更易协调的新局面。

5、分类对待信访理由,着力消除“信访经济”

分类涉诉信访的理由,有针对性地建立涉诉信访“即时终结”、“程序终结”和“风险预警”机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针对个别案件当事人家属等人的“审理中信访”行为,可不予接待、不予立卷,告知其等待审理结果即可。对于缠访闹访的要坚决打击,大力消除“信访经济”存在的空间,扭转信访人“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严防因个人的不当干涉而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公正审理。

6、追究不良引导人责任,鞭策信访人回归理性

涉诉信访往往涉及多方主体,各方利益(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的交织使得涉诉信访问题变得尤为棘手,再加上个别法官的廉洁意识不强,个别律师的职业道德偏低等因素的渗透,更使得这一问题难上加难。但是在这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之下,本来“木讷”的信访人变得“精明”了,他们四处取经以实现自己的“信访经济”。而他们的取经对象正是需要被一并打击的不良引导人,因为他们给信访人的所谓“真经”往往是违纪的,甚至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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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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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

3、制定可行的措施吸引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由于农村学校条件差,工资待遇低,大部分大学毕业生不愿到农村去。他们一是害怕无机会再进城市的学校,二是担心自己到农村会被同化。因为农村教师教育观念落后,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再加上农村学校硬件设施严重不足,新教师难以进行教学改革。为吸引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政府就要给予到农村任教的师范毕业生一定的优惠政策。

4、充分利用农村的现有资源与条件开发本土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在硬件上相差甚远,在短期内不能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农村学校的教师也不能总是一味的抱怨,要充分利用农村一切可用的现有教育资源,扬长避短,发挥自身的优势,弥补不足,开发适合本土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农村的教育教学水平。

(三)贫困家庭方面

教育是改变一个人命运的重要途径。贫困家庭在社会资源尤其是教育资源的享有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没有辅助性的机制保证他们得到教育的公平,那么贫困本身则有可能成为“世袭”的不幸命运。这种个人命运的恶性循环。最终使整个社会受到危害。因此政府要采取措施,把对贫困学生的教育救助作为农村教育救助的重中之重。

1、建立稳定的教育救助机制

各级政府要成立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贫困学生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中小学救助受援捐赠中心”,同时还要增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设立中小学贫困学生救助专项资金,并将助学工作列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整合各方面力量,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地区的经常性助学活动,推进救助贫困学生工作。

2、加大教育救助力度

对贫困学生的救助要以政府资金为主,继续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并要落到实处。同时要以经常性捐赠活动为载体,组织和发动各界人士捐款助学,对口帮扶。目前,无论是政府的救助、社会的捐助,还是学校的奖励与减免,总体来看教育救助覆盖面不大,平均到人的额度较低,救助力度偏小。因此,各级财政要每年安排贫困学生专项救助金,加大救助力度。

3、努力扩大教育救助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不断提高,我国逐步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已成为可能。XX年11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记者招待会,教育部首次发布《全民教育国家报告》。该报告列出了我国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时间表:到XX年,使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费),保证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到XX年,全国农村地区将全部实行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到XX年,全国将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然而,政府、社会对高中教育的贫困救助问题,相对来说关注不够,虽然有一些相关政策,但执行中存在若干问题。从全国范围看,多数地区至今缺少刚性的制度和措施。因此,在进行教育救助时,要把救助的范围扩大到高中。

总之,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多管齐下的教育救助体系,制定合理的教育救助政策,是农村教育救助及时性、长效性的重要保证。

七、启示与结语

通过几天时间的调研,我对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以上就是这次实践活动所获得的一些具体情况,但光了解情况并不够,既然是调研报告,就要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下面我将结合我校在09级学生中开设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的具体内容,来简单阐述和总结下关于这次对农村基础教育现状的调研活动,以便更好的达到“关注民生,和谐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的目的。

从调研的对象——营胜村以及参考整个中国的农村基础教育来看,我认为,中国农村的基础教育之所以令人堪忧的原因有:一是国家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不够。农村本身的经济水平十分有限,而教育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不够,教育对经济的促进就体现不出,长此以往,便形成了恶性循环。这是中国农村基础教育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二是师资力量的严重缺乏和不精。广大农村地区师资稀少并且专业度相比之下严重不足,这对农村教育是严重不利的。三是农村家庭本身的贫困问题致使农村基础教育始终得不到提高,“没钱上学”是广大农村孩子受教育的一个严重的障碍。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的问题是中国的重要问题,而农村的教育问题更是解决农村问题的重中之重,就本次调研的是营胜村而言,他们就亟待靠经济去帮助教育、靠教育去反哺经济、推动经济增长,以此来实现民生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才能让营胜村变得富有,和谐,美好,才能让中国更加强大,富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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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全文共 2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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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特点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而重中之重是要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在新的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肩负起领导责任,做好工作。本文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谈点肤浅认识。     一、法律素质是新时期对领导干部的客观要求 指出: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各级领导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这是新时期党对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要求。这一精辟论述,对我们理解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重要性、紧迫性具有深刻的意义。     首先是深入学习运用邓小平理论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定了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而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邓小平理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论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就指引我们国家逐步走上法治之路,它也是我们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就是要学习邓小平法制理论。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一方面,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理论支柱,对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切领会,有利于确立民主理念和法治观念;另一方面,依法治理工作的推进,又有赖于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为思想武器。     其次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还是政府的宏观调控,都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实施、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扩大对外贸易,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开拓多种形式的合作和交流,处理涉外关系,无一离不开国际法律、规定、原则和惯例。因此,不具备一定法律素质和理论的领导干部,是难以担负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重任的。     第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内在要求。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地方的法规规章,使其成为广大人民的行为规范;以依法治理为龙头,协调立法、依法行政、司法、普法、监督和法律服务等各个工作环节;党组织自觉地在宪法及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领导工作中的决策方式、议事规则、工作方法等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等等,都体现了党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事务,这也相应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新要求。     第四是健全人民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要求领导干部善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工青妇等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居民自治等,做好这些工作都需要法律素质为保障。同时,随着法制建设进程的深入,领导对象的状况也发生了变化。一是越来越多非公经济实体出现,作为行政管理的相对人,靠行政命令已难奏效,只有靠法律引导和规范。二是公民对权力的崇尚已转变为对法律的遵守。三是生产关系的表述已相当程度上显示为法律关系,法律在人际关系中的协调规范作用越来越大。试想,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若不能棋高一着,何以实践中的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呢?    第五是改变目前少数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尽人意状况的现实要求。经过三个五年的普法,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有较大的提高,但又不能估计过高。当前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少数干部对学法用法的认识尚待提高;有的同志缺乏基本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自觉性不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有待完善;由于历史原因,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法律功底并不深厚,很难说大部分同志已掌握法律知识并能熟练运用法律的手段了。     二、领导干部应具有怎样的法律素质 对公民来说,法律素质的构成是了解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必需的法律意识、掌握必要的用法途径。而对领导干部而言,就是应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可这样表述:掌握必需的法律知识、确立崇高的法律意识、通晓必要的用法途径。     领导干部必须掌握履行领导职责需要的法律知识。对领导干部来说,学习法律知识,一是法律知识面要广,除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基本知识外,还要着重掌握上述法律部门中有关指导思想、立法依据、基本原则以及行政、组织、管理方面的规定;二是更深入。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更深刻,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法学基本理论、立法理论等内容;三是要专业。熟知与领导工作密切相关和本系统的专业法律法规;四是要务实。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习和思考国企改革、中国入世、科学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制建设课题。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确立崇高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领导干部树立法律意识,首先在于认清法的本质和作用,特别要注意防止把党的政策与法律对立起来,充分发挥法在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其次要善于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变和制定法律法规工作中的定的关系,使现行法律体系的长期效应与短期效应更好地结合起来。同时,逐步改变法律滞后于改革、发展、稳定的状况,促使改革、发展、稳定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再次是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方面,要善于历史地、客观地、辩证地观察和思考,以做出正确的决断,使法律手段的运用与其它手段的运用更为科学合理;最后也是最根本的是法治观念的增强。法律意识中最核心的是弘扬法治精神,使依法治国的意识成为领导干部的根本理念、追求和信仰之一。领导干部要树立如下法治观念:宪法和法律有极大权威的观念;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法大于权的观念;尊重和保障~的观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的观念和程序法并重的观念等等。在此基础上,把遇到问题学法、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处理问题靠法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基本习惯。     领导干部必须善于通过法律途径实施领导。在宏观上,要善于把领导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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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深圳游客满意度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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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游客满意度调查

报告名称:深圳游客满意度调查

调查地点:深圳市

调查方法:街头访问

调查时间:1999年11月

样本量:334

被访者:省内、省外及港澳台旅游者

调查机构:兰邦市场调查公司

报告来源:兰邦市场调查公司

报告内容: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及其在旅游地经济中作用的日益增强,如何以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来开拓客源市尝保证稳定的客源成为各旅游地关注的焦点。而由于旅游产品和其它服务产品一样,具有无形性和不可移动性的特点,它的生产和消费过程是同时发生的,因此,旅游业更多地是在营销“经历”。大量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对服务产品而言,除消费者亲身经历外,他人的口头宣传比任何其它信息来源更加重要。若旅游地希望消费者为自己作良好的口头宣传,就必须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旅游经历。如果具有无限资源,旅游地也应该象工业生产部门一样在质量上追求“零缺陷”,使旅游者在各方面都得到满足,但由于资源的限制,实际运行中应追求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来分配资源和安排工作。对旅游者满意度的现实衡量、寻找旅游地绩效的薄弱环节以明确工作急需改进的领域就成为当前旅游地建设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以深圳市作为旅游地的研究例证,深圳兰邦市场调查公司于1999年11月在深圳主要景点和火车站、罗湖商业城等处对来深圳的旅游者(包括省内、省外及港澳台旅游者,未包括外国旅游者)进行了调查。调查采用问卷式的面访方式,问卷共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甄别问题是将不在本次研究范围之内的当天往返游客、本地游客以及来深以长期工作为目的的对象排除在外。第二部分是主体,将影响旅游者满意度的29项评价指标分别表述为相应的句子,以likert5级态度量表测量旅游者在深旅游的满意度和各项评价指标在其外出旅游时对他个人而言的重要程度。第三部分则是背景资料部分。调查共发放问卷340份,有效回收问卷334份,有效回收率为98.2%。

在对所获数据变量标准化处理的基础上,以重要程度为横坐标,满意程度为纵坐标作图可得以下散点图:

图:report85-1

由图可以看出:

共有9项指标(占31%)落在了重要程度高而满意水平也较高的右上区域,属于深圳目前的优势领域。这些因素包括社会治安、有许多自然景色和风景点、游玩地多、交通、通讯、主题公园、绿化、清洁卫生、气候。在这些方面深圳市需要继续保持现有的绩效,并努力提升以成为与其它旅游城市相比的竞争优势。尤其是在两项重要程度较高的因素——“绿化好”和“是个清洁、卫生的城市”上旅游者对深圳的满意度评价都颇高,可以形成为深圳旅游形象宣传的突出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有许多自然景色和风景点”几乎接近横坐标,即目前旅游者的满意程度处于“一般稍偏上“的水平。如果在这一方面不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有可能未来几年随着周边旅游风景区的开发和旅游者崇尚自然回归趋势的加强,旅游者的评价就会降低,从目前的优势降低为劣势。日前深圳旅游发展规划中已将东部黄金海岸和西部田园风光的建设作为开发重点,当前的任务则是切实将自然风光的开发落实到实处,以未雨绸缪,顺应时势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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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钢笔使用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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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中学硬笔书法课上,只有不到1/3的学生使用钢笔,其他学生皆使用签字笔。这让书法老师忧心忡忡。而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其实不单单在校园中越来越难见到钢笔的身影,在包括老师在内的世界里,用钢笔的人也到了“鲜见”的地步。

调查 上百教职工 用钢笔的不超3人

前些天,都江堰某中学教师罗大富到学校保管室,准备领瓶墨水,但却被告知没有墨水了,但有签字笔。

无独有偶,此前,成都派驻都江堰的学监曹中晏曾对该校上百名教职工做过调查,发现还在使用钢笔批改作业和备课的老师,包括罗大富在内,不超过3人。“我自己也在使用签字笔。”曹中晏说,“我每天写字量大,如果用钢笔,那就得随时背瓶墨水在身上。还是签字笔轻便些”。

几年前,朋友的孩子过生日,成都市档案馆政策法规处调研员姬勇花100多元买了支钢笔作礼物,结果遭到自己小孩的嘲笑:“送钢笔?你太落伍了。”不过,虽然姬勇对钢笔十分推崇,但他坦言,平时使用的还是签字笔,“方便嘛!反正现在基本上都是用电脑写东西,动笔的时候太少了”。

行业 城区最后的修笔店 后继无人

范国平是成都一家文具店的老板。XX年前,钢笔是文具店的主要利润来源,“占得到70%的销量”;但如今,钢笔销量还占不到10%。他说,现在来买钢笔的“绝大多数是中老年人,有时也有一些小学生,主要是老师要求写钢笔字”。

50多岁的杨红英目前经营着城区最后一家钢笔修理店。“生意好时,一天10来块钱也有,生意不好,一分钱也没有。”杨红英说,以前,人们对钢笔很爱惜,一支笔修了又修,都舍不得扔。最多的时候,成都有几十家修笔店。但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签字笔的普及,修笔店的生意逐渐秋起来。

她说,4年前,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婆婆找到她,想修一支上世纪30年代产的派克金笔。“那是去世的丈夫送她的结婚礼物。”她也曾有过结束铺子的想法,但想到这些主顾,还是放弃了。

但她也表示,自己年纪大了,不知还能几年。女儿虽然会修笔,却不愿意继承家业。“前几年,报道了我,有两个年轻人过来,但当场就撤退了,觉得赚不了钱。”她无奈地说。

怀念 钢笔承载着他们多年的记忆

59岁的罗大富还记得,上世纪70年代,他刚参加工作时,墨水还是个稀罕物。为节约钱,学校财务老师买来墨水粉,用自来水冲兑成墨水,再分装成小瓶,发给老师使用。上世纪80年代,每名老师每学期都能从学校领到红岩牌蓝黑和红色墨水各一瓶,备课用蓝黑,批改用红色。每名教师都写得一手好钢笔字。对他而言,使用钢笔不仅仅是多年的习惯,更承载着多年的记忆。

在姬勇的记忆中,小时候,一到生日或一些重要日子,爸妈就会送他一支钢笔,有祝孩子成才的意思。

“钢笔尖有弹性,通过力度和角度的控制,就可以写出像毛笔一样的感觉,点横撇捺,轻重架构。”他说,这些都是签字笔无法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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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土局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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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调研报告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我县实际,我带领政策法规股人员,对全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就我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谈点看法。

一、当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对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不足。

当前,许多地方领导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思想认识不足,认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是一项软任务,搞得好坏无关紧要,少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认为宣教工作投入大,见效慢,抓与不抓差距不大,还有的热衷于轰轰烈烈造声势,总是应付一下就算完事,认为只要进行过宣传,发放过资料,讲过课就完成了任务,没有真正去考虑这项工作到底使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多少,干部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宣传等实际问题,导致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

(二)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形式单一。

几年来,我们在教育培训上大多采用“灌输式”教学,致使学习的同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不能有效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削弱了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影响效果。教学者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讨论,不能达到良好效果的目的,不利于各级领导干部更好的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

(三)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缺乏专业队伍。

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缺乏专门的宣教机构,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主要采取国土资源部门干部职工自行组织的讲授人员,参与宣讲的干部宣讲经验不够丰富,整体的宣传素质也不高,往往是照本宣科。有些宣讲干部对知识掌握得还不够准确,甚至存在理解偏差,往往对干部群众提出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

二、抓好宣传教育培训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有效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党中央明确指出的。中央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目的就是通过开展宣教活动,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乡(镇)村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不断增强。乡(镇)领导干部和国土工作人员要在学法、守法上作表率、当模范,做到依法行政。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要增强其使命感,避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要不断深入到基层,了解具体实际情况,注重教育的实效。要把国土资源普法重点放在增强基层群众的权利义务观念上,即从维护基层群众权益的角度,促使他们增强国土法律意识。

(二)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

在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一是要在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上有重点,在手段、方式上要有创新。宣传培训的内容要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和通俗性、要从基层干部群众的需要出发,增强基层乡镇,村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激发他们参与国土资源管理的积极性。二是要采取生动活泼、简而易懂的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积极采用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重点宣传与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能动性,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教育培训收到预期效果。

(三)提高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的宣教队伍综合素质。

宣传教育是国土资源工作的“形象工程”,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不仅是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国土资源宏观调控的有效途径,更是国土资源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直接体现。因此,要加大宣教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熟悉国土资源法律,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宣教人员,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长期化、制度化、有效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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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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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文化建设包括物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其中法院的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农十师两级法院十分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多年来始终坚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载体,努力建设“公正、严谨、拼搏、关怀”的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营造浓厚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推动十师两级法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以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职业群体的素质为目标。因此,具有鲜明的审判色彩,其以法官群体和其他工作人员共同的道德观念、价值理念、思维模式、行为规范及与之相关的物质载体,富有全体干警个人色彩的印记,是法与文化的和谐共舞。

一、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观层面,它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中的组织架构层面,发挥着稳定和规范作用,它是法院文化本质外张的具体表现,也是人们评判的重点;而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层面,是法院文化的精髓,蕴含着法官和其他全体干警的职业使命和核心价值观,它不仅体现着现代司法理念,而且主导法院现代司法理念的实质与方向,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法院文化建设的作用不言而喻:对内,有利于提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集体凝聚力、促进法院管理;对外,它对于实现社会公正、促进和谐建设、建立公众的法律信仰也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物质文化建设,也就是以实物形态显露于外,能被人们直观感受,并能反映审判活动特点的物质实体,包括审判建筑的特征风格、审判法庭的设置装备、工作人员的服饰仪表以及法院内部的办公设备、文体设施等等。近年来,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农十师两级法院均建设了综合审判办公楼,并于XX年和XX年分别投入使用,成为农十师和阿勒泰地区具有法制权威的地标性建筑。农十师中级人民法院与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在整体设计上突出建筑功能、风格与法律文化历史、审判人文理念的融合,在细节上通过法院文化长廊、永久法官誓词、办公场所的各类书画牌匾和法官名册等系列设计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为法院形象注入深厚文化底蕴。两级法院还设置了荣誉室,通过开辟专门场所设立荣誉室,以图片、文字、实物陈列等多种形式,集中介绍法院的发展历史、工作成果、先进模范人物等。对外,有效展示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对内,有效激发干警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二)行为文化建设。法院的行为文化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基于共同意识,在行为上的具体表现,包括审判行为、思维模式、内部管理行为以及职业行为规范等等。为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农十师法院创建了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以高标准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为提升法院公信力,制定了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能力为的突破口的《农十师法院“三项评查”规定》,规范裁判文书,禁止“无理裁判”;制定当事人满意度测评等制度,为公众提供信息平台、互联网邮箱的数字化信访渠道;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制定了预约办案、电话立案、远程立案、远程接访、巡回审判、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抓好节假日值班、指导群众诉讼、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一切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落脚点,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通过联席会议、法制讲座、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与共建单位沟通交流情况,分析审判形势,商讨对策措施。积极依靠共建单位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各方面力量整合起来,努力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把便民利民的“特色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延伸到群众炕头、延伸到群众的心头。

(三)精神文化建设。法院文化的精神文化建设是法院在审判、管理、教育等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和价值观念,包括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等意识形态,是法院群体的共同认识和追求。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农十师法院系统注重弘扬兵团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追求公平正义、勤勉敬业、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组织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的活动,寓教于审、寓教于趣、寓教于行、寓教于乐的活动。把文化渗透到法院的一切活动中,潜移默化地熏陶法官。

(四)制度文化建设,建立一种长效运行的管理机制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的理念。农十师两级法院首先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坚持制度创新,践行司法为民,为了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适用于审判工作实际,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编撰了《农十师两级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汇编按照党政事务和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事务收集了三大类60项规章制度,分发给每位干警,做到人手一册。同时成立政务督查小组,负责规章制度的督查落实,定期公布各部门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打造一流审判队伍

王胜俊院长在中国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的报告中批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充分体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法院及法官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以及行为准则等,既具有完美的精神内涵,又具有丰富的物质内涵;既表现为外在形象,又表现为内在素质;既有政治标准的要求,又有司法能力标准的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关键在于培育有先进的法院文化展示平台。

十师两级法院坚持精英带动主流、全员参与、开拓创新的原则。以创办好“法制在线”栏目为依托、以创办好法院局域网站为核心、以创办好法官论坛为重点、以创办好各类文体活动为目标。开展以干警为运作中心的评比表彰、岗位练兵、学术研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娱晚会、体育锻炼等各种活动,主要分为教育型、学习型、竞赛型、表彰型、高雅型等几种最为大家熟悉并广泛运用的法院文化活动方式,有利于活跃干警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多年来,两级法院每年举办以“天平颂”、“和谐之春”等为主题的文艺汇演,其中,XX年两级法院干警编排的音诗画情景剧《党旗颂》在师政法系统获得二等奖,较好地展现了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精神风貌和法院文化建设成效。两级法院每年组队定期开展训练参加师举办乒乓球赛,增进法院群体成员之间的团队精神,加深彼此之间的情感与理解,从而培养全体干警心系法院的职业感情。

(一)围绕精神文化建设,做强支撑点,实现政治建院

法院精神文化是先进法院文化的精髓,是法院群体的灵魂,它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两级法院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氛围。

1、抓好“维稳”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定政治立场。通过“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主题教育活动中,不断强化两级法院法官和干警的政治立场,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维稳意识。使两级法院干警进一步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守土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打下坚实的基础。

2、抓好各类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着重强调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三个至上”,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并通过设立爱岗敬业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演讲、推选名言警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三个至上”逐步深入人心,进而有效地指导自身的司法行为。

3、抓好和谐司法理念教育,引导干警创建法院内、外和谐的司法关系。组织干警收看宋鱼水、郑桂兰、陈燕萍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倡导在法院内部营造心灵相通、工作相融、人缘相亲、和谐合作、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在法院外部寻求和构建和谐的诉讼模式,倡导诉讼当事人之间的依法诉讼、诚信诉讼、文明诉讼、积极诉讼、平等诉讼,形成和谐诉讼秩序。

(二)围绕物质文化建设,做优结合点,夯实基础强院

物质建设是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夯实法院物质基础,对树立法院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作用。

(三)围绕管理文化建设,做实着力点,完善制度建院

软文化建设,硬制度先行。近年来,十师两级法院对人事制度、管理机制、审判方式进行了的改革,建立起用制度规范人,用机制激活人,用责任约束人,用绩效评价人,用奖惩回报人,符合法院职业特点的科学司法管理机制。

推行了中层干部竞岗制度、主审法官选任制度等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选任中层干部、主审法官,探索了法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高素质法官在审判中的核心作用。正确的用人导向,从政治和生活上关心了同志的成长与进步,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展示才华的宽松环境和广阔舞台,激活了内力,凝聚了人心,增强了战斗力。

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修订了关于领导决策、审判流程、质量考评、廉政建设等八大管理规范体系,实现了决策规范化、办案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和监督规范化,使两级法院的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四)围绕行为文化建设,做牢立足点,树立作风塑院

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对法院群体各类行为的规范要求。

1、倡导文明用语,规范司法文明的细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标准,要求干警工作时间统一规范着装,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行为规范。坚持做到 “态度和蔼、办事认真、公正司法、人民满意”十六字方针,真正形成公平、公开、公正、为民的司法作风和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2、开展“三项评查”活动,提高案件质量。我们把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案卷质量评查活动作为规范庭审行为、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案卷装订,提高庭审能力和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通过组织两级法院其他干警观摩、评查法律文书和案卷,让审判员在真实案例中掌握质证认证、查明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控制庭审秩序等能力,杜绝了“无理裁判”和“无序装订”现象。

(五)围绕审判文化建设,做亮培育点,培养人才兴院

丰富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厚实的文化底蕴是人民法院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培养“复合型人才、精英型法官”为目标,以教育、培训和实践历炼为手段,着力加强法院审判文化建设,花大力气着力培养专业化、复合型的法官队伍。

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坚持日常学习制度,采取法官讲课和领导领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克服经费紧张、审判任务重的困难,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推行“外出培训人员讲课制”,使“一人受培训、全员有提高”。

定期举办法官论坛,提高法官素质。两级法院每年举办一期 “法官论坛”、“法官会议”等活动,旨在增强法官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丰富审判经验,届时邀请政法委及公、检、司有关领导、专家、社会人士参与讨论点评。活动结合审判实践,确定若干司法实践性较强的论坛专题,由法官收集资料,准备讲稿,轮流主持、发言,这种关于法律适用沟通交流的形式为法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有效激发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其更深次的意义在于通过共同探讨法律法规适用,交流办案技巧,促使法官们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产生最大限度的趋同,最终形成法官职业共同体,提升论坛的品味和层次。 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提升干警修养。在司法宣传上要严格落实《农十师法院新闻宣传与调研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每个干警必须完成网络新闻稿件12篇,报刊宣传稿件2篇、调研文章1篇的宣传与调研任务,并将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每月通报完成情况,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格局。对于完成任务多、质量好的给予重奖,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干警当年评优评先以及晋升职务职级的资格。领导干部带头撰写宣传与调研文章,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与资源优势,以其活跃的法律思维、丰富的审判经验、文明的道德修养影响和感染和带动其他法官,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加强能力培训,提高司法技能。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下大力气抓好审判业务理论学习,形成“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机制,用身边的人教育培养身边人;强化岗位锻炼,通过开展庭审观摩、以案析理等形式,切实提高法官“四种能力”。

举办法院文体活动,提高法院活动品牌。两级法院创新活动方式,定期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借鉴其他行业特点来丰富和发展法院文化,创出具有两级法院的特色和品牌。在教育型文化活动中,两级法院充分运用自治区高级法院出版的《新疆审判》和兵团分院出版的《兵团审判》等刊物,以及《兵团日报》、《新疆法制报》、《北屯报》、《阿勒泰报》;兵团电视台、北屯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法院文化的要义进行系统地梳理,提炼出具有法院特色的基本精神,既有效解决每年学习教育的主题各不相同难以整合的问题,又能使法院文化不断发展。同时组织广大干警向报刊杂志以及电视台报送案例和通讯,通过生动直观的案例,将法官调解、审判的经验和技巧向广大传民众播给,成为农十师两级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法院内部刊印的《兵团法官》、《兵团法院新闻集》,这些内刊是法院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不仅开拓了法院干警的才气,而且成为所在法院的一张文化“名片”。在学习型文化活动中,每年举办各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以及经验交流会,让干警们登上讲台为审判工作献计献策,既增强他们演讲与示范的技能,又集合审判一线的智慧,丰富法院文化的内涵。两级法院充分利用办公楼走廊、墙壁、门前平台、黑板报、展板、学习园地等载体,分不同阶段介绍法院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措施,展示法院开展的教育活动成效;既宣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法院精神文化,也宣传了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图文并茂,每天出现在法院干警周围,反映法院文化不同层次的内容,寓教于潜移默化中,对营造法院文化氛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宣传栏或学习园地中由每个干警亲笔写下自己的警句或座右铭,连同个人工作生活照、获得的最高荣誉一起进行展示,时刻警醒干警公正司法、奋发进取。

在竞赛型文化活动中,开展 “优秀法官”、“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优秀通讯员”等高定位的审判技能竞赛,探索融岗位练兵和法学研究为一体的文化活动新模式。在表彰型文化活动中,树立真正能代表法院精神的知名法官和其他典型人物,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并通过法官文学的创作形式加以升华,使其他法院干警有学习的具体典范,社会各界对法院精神与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在高雅型文化活动中,定期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培养干警高雅的业余爱好,提升干警的生活品味,使干警的业外行为也成为法院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十师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还积极参与兵团法院和农十师举办的摄影书画展,有十余幅书画和摄影作品获一、二等奖,并被收录进刊印成的画册、文集,对两级法院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两级法院还在电视台、电台、报社开办《以案说法》和《法制在线》专栏,干警们积极撰写各类文章,成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品牌。两级法院摄制了《活跃在阿勒泰草原上的巡回法庭》、《困境中崛起,艰苦中创优》、《追求》、《天平下的蒲公英》等电视专题片,在十师专题片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热情讴歌兵团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的法官精神,通过拍摄专题片,提升法院文化的内涵,真实地刻画了十师两级法院法官的内心世界和职业追求。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通过推行以上措施,十师两级法院的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保障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自XX年以来,中院在农十师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第二名,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XX年兵团法院绩效考核中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XX年再上新台阶,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全体干警争先创优,有十余名干警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兵团分院表彰,先后涌现出“自治区十佳女法官”、“自治区办案能手”、“自治区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先进政工个人”等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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