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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调研报告【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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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四群教育入户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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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四群教育入户调研报告

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是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需要,是实现全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的需要,是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需要,是适应当前群众工作新特点新变化的需要,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四群”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历史是烟农创造的,我们烟草的发展只有依靠烟农。我们的发展源泉来自于烟农,我们同时也要反哺烟农。群众不仅给我们提供了优质的烟叶和创造了丰厚的价值,也给我们深刻的教益和人生的启迪。坚持群众观点是为更好地接触群众、了解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是为了更好地深入群众、融入群众,坚持群众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反映群众意见、服务群众,在“四群”教育工作中,我们应始终树立一个观点: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离开烟农,“四群”教育活动、坚持“三个全心全意”,努力做到“三个始终”教育活动就失去意义,离开烟农,“四群”教育活动、坚持“三个全心全意”,努力做到“三个始终”教育活动就无法扎根深入。“四群”教育活动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行动,为此,按照《中共玉溪市烟草专卖局党委关于印发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玉烟党〔〕2号)和《中共新平县烟草专卖局党支部关于印发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专司党〔〕4号)精神要求,笔者参与了“四群”教育活动的民情调研工作,具体负责调研新平县新化乡大寨村委会,现就调研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就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调研工作情况

新平县分公司的调研联系点为新化乡大寨村委会。2月9日,我们先后到新化乡新甸、大寨、海外的多个烤烟育苗点调查,向新化乡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及技术员仔细询问了今年烤烟育苗的具体播种时间、育苗盘数以及日常管理情况,与大寨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进行了座谈,了解大寨村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思路,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3月8日,分公司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挂钩联系点新化乡大寨村委会开展“四群”教育结对帮扶活动。分公司干部职工按照分组走访的形式,深入到挂钩联系农户家中,与农户促膝交谈,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要求,我的联系户有2户,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调研联系户基本情况(罗武寨小组)

姓名性别年龄

(岁)家庭人口

(人)劳力

(人)劳力

(人)主要劳力

文化程度种烟

(亩)类别

施丽梅男48733初中及以下8人大代表

黄学保男50533初中及以下9困难户

二、调研点基本情况

大寨村委会是新平县新化乡的一个行政村,辖罗武寨、大寨、小寨等28个村民小组,90%以上为少数民族。总耕地面积达12600亩,其中,罗武寨村民小组耕地面积2261亩,大多为山地。罗武寨海拔1630米,年平均气温18.6℃,以种植烤烟、水稻、玉米、小麦、荞子等为主。

大寨村委会是全县烤烟种植大乡,烤烟收入是当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xx年,种植烤烟6620亩,交售烟叶71.13万公斤,烟农售烟收入达1326万元。但该村委会仍然是一个较为贫困的山区,xx年,罗武寨小组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在3600元左右,远低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667元),低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722元),低于全省贫困地区(含国家重点县73个,省级重点县7个)农民人均纯收入(3747元)。

罗武寨小组是一个典型的干旱缺水的山区,年平均降雨量在900毫米左右,十年九旱,同时,也是冰雹重灾区,风多为西南风,冰雹发生率较高。不过,罗武寨小组属xx年玉溪市中低产田改造大寨村委会项目区之内,xx年,该项目区投资868.52万元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新增耕地478.2亩,建成627件工程,受益农户1340户,受益面积达7929亩,有效改善了烟叶生产条件,烟叶增收19.99万公斤,助农增加收入达297.92万元,罗武寨小组是受益区之一。

三、入户调研结果分析

入户调查联系2户烟农,涉及人口11人。

从经济收入来源看,主要为种植业、养殖业、务工收入,经济收入来源较单一。从收入水平看,2户烟农xx年的经济总收入(毛收入,含生产成本和用功成本)每户在3万元左右,人均毛收入5454元左右,低于新平县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667元),远远低于xx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无法满足正常的农业生产、看病、就学等需求,生活较困难。

从家庭劳力看,每户有3个劳力,种烟8~9亩,人均承担3亩,生产工具落后,劳动强度大,用工投入多。目前,虽然通过商品化育苗、密集烘烤、机耕降低了劳动强度,但其他环节仍以人工作业方式为主,生产率低下。

从文化程度看,主要劳力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文化不高,观念的落后,保守,不愿接受新技术,无技能资源,缺乏经济意识,是导致贫困的根源。

从生产条件看,自然灾害重,旱地多、水田少、缺乏水资源,蓄水条件差,降雨量少,经常受旱,尤其现在的生活用水也成问题。

四、几点建议

1、改善生存环境仍然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目前,虽然进行了中低产田改造,配套了设施,但水资源少,干旱少雨,难畜水,生产条件依然较差。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要以改善生存环境为重中之重,政府在进行扶贫决策、安排扶贫资金时,首先要考虑到人的生存问题,把解决水源问题放在首位,一方面,要加强以水源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生产生活用水问题,一方面,因地制宜地建设节水灌溉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同时,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减灾防灾长效投入机制,建立以烟为主的政策性农作物保险机制,提高保费补贴和理赔标准(建议每亩最高赔偿1000元),以增强农民恢复生产的能力。

2、要重视文化扶贫。从调研联系户的文化程度便可以看出,均在初中及以下水平,均为贫困户,说明文化水平是导致贫困的根原。因此,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作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应专门安排文化扶贫资金和项目,对农民进行文化培训和扫盲,帮助贫困地区提高文化,尤其对贫困地区农民要进行科技培训和职业培训,帮助农民实行科学种田,增加收入。在贫困地区安排特色农业项目,引导农民走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之路,以项目带动来促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助农增收致富。

3、把现代基地单元建设列为扶贫项目。罗武寨是烤烟适宜区,自然生态条件好,森林覆盖率60%以上,烟叶优质,清香型特色突出,建议把罗武寨纳入基地单元核心示范区,通过全面配套建设烟叶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动土地流转,提高种烟规模;创新生产组织形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全面落实科技措施,保障烟叶特色;加大投入,100%补贴配套烟草专用农机具,提高机械化水平,努力实现减工增效,助农增收。

4、密切联系农户,贴心帮扶。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就要群众中去,多关心群众疾苦,更要为民服务。要对挂钩村组和联系户在技术指导上给予帮扶,做到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技术问题。面对当前旱情持续的严峻形势,挂钩村组要充分调动烟农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投身抗旱保生产工作中,千方百计全力打赢“抗旱促移栽”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烤烟生产收购目标,保证烟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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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温岭法院协助调解员制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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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法院协助调解员制度调研报告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项长期而巨大的社会工程中,人民法院担负着通过司法过程和结果化解社会矛盾和弥合社会冲突的责任。如何化解法院所处理的社会矛盾,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是一项重大而疑难的现实课题。温岭法院面对当地经济发达,辖区人口众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以及由此带来的诉讼压力,积极探索,结合工作实际,借助社会力量,在全院范围内建立起协助调解员制度,并初显成效。本文通过统计相关数据等方法,对建立该制度的原因、实践运作、完善发展等问题深入调研,希望能为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帮助。

一、原因分析

1、现实困境

宏观层面,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各种观念、利益、矛盾的碰撞和冲突较为激烈,各种矛盾和纠纷不断涌入法院,司法成为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聚焦点。司法权能的局限性,决定司法无法尽善尽美地解决所有社会纠纷和矛盾。社会公众对司法寄予厚望,往往把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或者唯一的选择。社会公众关心司法公正,但对司法活动及其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并不真正了解,有时对诉讼盲目崇拜,希望法院扮演“包青天”,随时主动出击深入群众查明真相。公众对司法的期盼与裁判结果经常存在差距,“当事人对法律的程序公正和形式合理性难以完全理解,当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时,往往坚信法院不公,于是不断申诉、集体上访、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等也就成为他们与法院进行抗争的惯用方式。”与此同时,司法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摒弃了我国优良的司法传统,强调“一步到庭”,强调当事人举证,强调坐堂办案,从而与民众越来越远;以及一些社会比较敏感的案件审判中存在着法理与情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习惯、法律与政策、现代司法理念与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经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客观上加剧了法院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基层民主进程的推进与传统司法的改革步伐并不一致,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并削弱。

微观层面,XX年来温岭法院平均每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约6500件,民商线审判人员每年办结案件250多件,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与此同时,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律文书送达难,诉讼当事人寻找难,案件事实真相发现难,矛盾纠纷协调难,裁判结果当事人接受难。群众打官司不知怎样举证,如何应诉。更深层次的是法院与民众之间的距离日渐疏远,案件上诉、申诉率高,信访、上访缠诉不断。

司法在现实困境中需要积极求变,为避免基层司法实践中遭遇尴尬,让更多矛盾纠纷能及时、快捷、便利地得到化解,进一步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温岭法院于XX年开始聘请人民调解员为法庭的协助调解员,协助法庭开展调解工作的设想,并分别于XX年、XX年在箬横法庭和新河法庭进行试点。经过试行,两个法庭的调解撤诉率提高了15个百分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提高的基础上,该院于XX年底开始在全院六个法庭推广协助调解员制度。

2、传统继承

在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调整机制中,我国创造的人民调解制度,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为维护社会秩序、增进人民团结、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被世界各国誉之为“东方经验”,其核心就是发挥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自治的力量,调解纠纷,解决矛盾,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人民法院强调审判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建设的同时,忽略了社会力量协助配合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只是坐堂办案,不深入基层工作。而协助调解员制度是对“东方经验”的新的创造,它并不是仅仅局限于人民调解上,而是积极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诉讼调解,协助执行、送达法律文书、息诉服判等工作。在如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协助调解员制度有着广阔的前景。党的xx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实践与探索

1、运作情况

①从协助调解员情况分析,一是协助调解员的选任,协助调解员分固定与不固定,不固定的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确定后邀请参加或由法庭通知参加,固定的协助调解员一般从具有较高社会威望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优秀的人民调解员中选任,并根据各法庭所辖区内经济发展情况不同,侧重点有所不同,如农业、渔业区的箬横、新河、松门、石陈法庭,一般都选择村干部,工贸区的大溪、泽国法庭一般在行业协会里选任协助调解员(包括具有村干部身份的会员),再由法庭商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确定,共计聘请了153名协助调解员,并颁发了证书。二是明确协助调解员是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之间的联络者,是法庭开展诉讼调解的参谋者和具体调解过程中的协助者。具体职责主要是:协助调解、执行、送达法律文书等。XX年至今,全院共计邀请协助调解员1066人次参与审理案件928件,其中调解752件、撤诉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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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县政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1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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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研报告

xx县是连续4年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县之一。实践证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推进了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科技进步,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xx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自然条件落后,矿产资源贫乏,经济发展缓慢。农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以花生、地瓜、土豆、大蒜等为主。特别是伴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明显加快,农业劳动力出现了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短缺,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更为迫切。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业机械化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财政和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近期,我们对4年来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到各乡镇(街道)、村、户进行座谈,听取农民和购机户的反映和意见,他们普遍认为“政府为农民办了一件实在事”。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确实深得民心,收效较好,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继续实施下去。同时,执行中的一些工作细节也需要引起我们重视并进一步改进,如何更好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四两拨千斤”的巨大带动作用,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更需要我们认真地去思考探索。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快了农业机械化的建设步伐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4年来,xx县共争取到各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x万元(中央、省资金x万元,市累加资金x万元,县资金x万元),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经过我们严格审核,规范操作,确定了x户农民享受这批补贴资金,由此带动农户投资x万元,(其中50马力以上拖拉机60台,10马力手扶拖拉机150台、旋耕机45台、深耕犁14台、免耕播种机9台,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5台、背负式玉米联合收获机38台,花生覆膜播种机1台),补贴机具作业收入321万元,4年来,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全面杜绝弄虚作假现象,x县农机局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关于“八不准、四严禁”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对农机购机补贴政策落实的领导,规范程序、严格管理,组织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建档、喷号等工作,认真核对购机手续,做到购机户姓名与所购机型相统一,确保了补贴机具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x县XX年共争取到各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x万元,机具补贴价格由去年的20%增加到今年的30%,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玉米)免耕播种机是XX年度补贴重点。主要解决了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我们印发了5000份宣传资料,在电视台做了专题报道,对购机户进行了摸底,由于宣传到位,方法得当,农民购机积极性空前高涨,出乎意料,在短短的6天就完成了任务,尽管补贴资金比往年都多,但还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对于后来报名的农民,由于补贴资金已用完,只有等到明年争取。今年,徐家楼村农民宋西华在交了x万元后,高高兴兴地将总价x万元的一台天拖8202大型拖拉机、一台国丰二行背负式玉米联合机、一台郓农产小麦(玉米)免耕播种机买回了家。他高兴地说:“感谢国家、感谢政府、谢谢农机局,有了农机补贴,我们农民才能买到这么便宜的农机具,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是太好了,让我买这套机具省了近4万元。今年秋季,我要参加农机局组织的秋季跨区作业,争取2至3年时间把成本赚回来。”据调查,去年金庄镇三角湾村农民郭中东购买了一台天拖8002型拖拉机配玉米收获机、深耕犁和旋耕机,一个秋季作业获得了1.8万元的纯收入,预计今年最高可达2万多元。当通过购机补贴使大型农业机械增加以后,其他没有买农机、没享受到农机补贴的农户也间接的享受了农机购机补贴的实惠。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使欲购机但苦于没钱的农民借助农机补贴政策的东风满足了心愿,充分体现了国家关心和支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体现了国家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是支农惠农政策的具体表现。这些机具的购置大大的促进了我县农机具数量的增加,在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中正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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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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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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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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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浙江省临海市小芝镇是“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是个以农业为主的农业山区小镇。关于土地流转,浙江已经试验过一段时间了,针对这次xx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本人实地下村调查农村土地流转情况。

一、小芝镇农村面临的形势

小芝镇目前有常住人口3.4万,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8亩。小芝镇地处临海市东部山区,四周群山环绕,是典型的山区小镇。在75省道改造好之前,小芝镇受地形地貌的限制,与外界交流很不方便。长期受交通、信息、资金投入等因素的影响,我镇目前的情况是: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落后,农业经济依赖传统经营模式,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缓慢。

作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我镇将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以及农家乐建设作为今后工作重点。

二、目前我镇存在的土地流转形式

乌岩村是小芝镇第一行政大村,以此村为例,根据我的调查,发现目前存在的土地流转方式有:

1、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果园,以投标形式划片承包给经营能手。经营能手根据市场信息来运作 ,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再将项目上报有关部门,争取资金补助。此类情况大多为种植户,承包的林地都为种植水果、苗木及中药材等。我镇作为省十大新兴花卉种植基地,此前的土地流转面积达到了近6000亩,土地承包合同为23年,如此大面积,长时间的土地流转是我市比较特殊的土地流转方式。

2、农田承包

许多不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将土地承包给种粮大户统一经营,种粮大户根据市场信息,搞特色效益农业。我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并不高,一户人家基本是种一年粮食,就够吃两年,加上化肥,农药成本,种粮的经济效益并不明显。而种粮大户通过集约经营,更能产生经济效益。在我镇,许多承包的田被用来种植高产油菜、大棚西瓜以及大棚蔬菜等。

3、土地互换,按面积大小轮流种植。

我镇面临着人多地少的严峻局面,人均耕地不足0.8亩。往往是一块完整的地被分割成好几块再分给社员。就我家的情况来说,有一块不到3分的田夹在一大块田中间,要是分开种,达不到多少效益。协商的结果是,几户逐年轮流种,按照土地的面积大小确定所种的年数。这种自发的形式,更加有效的利用有限的资源。

三、目前土地流转存在的几点问题

1、流转土地面积有限、利用率不高。大部分的经营能手,种粮大户,他们的行为都是个体的,离现代高效农业有很大的差距。

2、土地流转缺少长效持久性,承包户的抗风险能力有限。我镇目前租给种粮大户的田地年均价为300元/亩,结合台州各地的市场价,这个价格还是偏低的。如遇台风天气,种植大棚西瓜的还有亏本的风险,所以种植户的规模长效性受到了影响。

3、经营方式落后,传统农业色彩浓厚。土地流转到一定规模后,许多时候搞得还是传统粮食种植。在实际操作中,种植、打农药、施肥都没达到统一管理的目的,离现代农业的“绿色标准”还有差距,不能提高品质和效益。

四、对xx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几点看法

xx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做了详细解说,以下是我个人看法:

土地流转有“一个允许,三个不得”原则,充分肯定保证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是土地的真正主人,是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主体。

土地流转政策虽不等于承认土地私有化,但切实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如果我们基层干部按教条办事,对上面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用以前强行征地的方式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是违背《决定》精神的。我们基层干部要把握好在土地流转中的定位,是引导者,不是主导者;是服务者,不是领导者。以前政府组织的征地经常与农民发生冲突,我觉得地方政府要负大部分责任。没有尊重土地的主人农民,往往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在土地赔偿价格不规范,一块地经过政府一转手,就能赚好几倍的差价。

基层政府如果以为xx届三中全会《决定》支持鼓励农民土地流转,就可以干预农民土地流转行为,是不恰当的。应该因势利导,适当引导,要是时机不成熟,或者没有更好的项目,也不该刻意勉强。基层政府应该做好的是,项目引进、市场信息的及时反馈、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五、如何有效利用流转土地,发展涉农产业

XX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告的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面积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的政策。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现在农村建设中的难点。在“一个允许,三个不得”原则下,如何发展农村,如何有效利用流转土地,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小芝镇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科技园都是可行的探索。同时,也要克服现代高效农业建设过程中浪费土地的现象。在一些成立的农业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很完善,但里面确是一个空壳。如何有效的把每户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让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增加经济效益,这在我镇也是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

总之,如何有效引导农民加快土地流转,克服小农经济意识,加快新农村建设是个任重道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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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对法释29号未及问题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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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释(2019)29号未及问题探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和发展,对作为一国之上层建筑的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等制度进行改革的实际要求和呼声也日益强烈,并且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和我国成功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对司法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首当其冲要解决的工作。司法改革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也是一项宏大的工程,其不仅涉及面宽广,而且是深层次的变革。陪审制度的改革就是其中一个近来备受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李鹏委员长在1998年谈到司法改革时指出:“要实行人民陪审制度,这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近来,众多学者与实务部门的工作者们就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提出了多种观点和想法:     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应该被废除。因为我为的人民陪审制度其设立之本意是作为人民参与政治,管理国家的一种民主形式,但由于受历史传统,制度的构建以及社会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实践与本意相去甚远,致使陪审制度徒具形式。一项形同虚设的法律制度长期存在,对于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会是一种极大的嘲讽,对于法治社会的形成则有百害而无一利,故应该对该制度予以废止。     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我国的陪审制度立法应当缓行。他们认为从陪审制度发展的国际潮流来看,陪审制度正呈现出一种普遍的衰微趋势;从陪审制的法律依据来看,我国的陪审制度缺乏宪法基础;从陪审制的现实运作来看,我国的陪制度产生了严重的“异化”。并且由于实行陪审员制度所要求的社会条件较高,对公民的整体素质的社会氛围有很大的要求,而在当今尚未完全“开化”的中国,公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让部分老百姓参与陪审,他们也难真正体验出陪审制的好处来。同时,从司法体制来看,现在一些制度设置的不合理最终使该制度流于形式。故他们认为,我国的陪审制度应当缓行。 还有一些学者则认为虽然我国目前的人民陪审制度还有较大的欠缺,但只要将其进行一些改革和完善则可使它重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当务之急不应是草草将其摒弃,而应是对其进行改革和革新,以使其能焕发新的活力。                                     一     我本人则同意第三种观点。虽然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其在我国的社会制度中仍然有存在的价值,我们应该根据现实情况和需要适时的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而不能因其暂时的不适应而因噎废食。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陪审制度的历史渊源。     陪审制度最早起源于欧洲奴隶制时期的雅典和罗马。当时在雅典设置了被称之为“赫里埃”的公民陪审法庭,后来罗马也设置了类似的陪审法庭,这些法庭专门负责审理刑事案件。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制度最早产生于公元11世纪的英国,当时其陪审团是起证人作用的调查审团,其宗旨不在于司法审判,而是国王对地方加强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1215年《自由大宪章》的公布,使陪审团制度得以发生质的变化。按照《自由大宪章》的规定:人民有接受与自己同等人审判的权利。这一规定促使陪审团从起诉职能转向审判职能。此后,随着两种法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逐渐形成和发展,在这两种不同的法系中又分别形成了两种不同的陪审制度,即参审制(大陆法系)和陪审团制度(英美法系)。这两种陪审制度也是当今世陪审制度的主流,为众多国家所采用。     其次,我们再看陪审制度在我国的历史发展。     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起源于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有关法律规定。在1931年江西革命根据地颁布的《裁判条例》已具体规定了陪审员参加审判的制度,其主要沿习的是原苏联的模式。新中国建国之初,人民陪审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司法审判制度最早出现在《中国人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一宪法性的文件中,该文件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人民陪审制度”,当时该制度的建立只是为了让人民获得“翻身解放,当家作主”的心理满足,而并没有司法民主和权力制约的精神。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治背景下,建立人民陪审制度也还没有制约法官和防止司法~的意义和要求。随后,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人民陪审制度逐渐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成为“群众专政”的象征,而不再具有初始建立时的意义。到了“文化大革命”时, 人民障审制度实际上已经被抛弃,只剩下形式上的存在,其只被规定于人民法院组织法之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通过人民法院组织法、诉讼法等恢复(也可以说是再次确立)了人民陪审制度,但该制度始终没有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致于人民陪审制度在我国日渐衰微,难以有所作。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看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现状。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在名称上与英美法系相似,但在其实际内容上主要沿习了原苏联的模式,而原苏联的陪审制又是在借鉴法国、德国的参审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以我国人民陪审制度主要与大陆法系国家相似,即没有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陪审员是怀法官组成合议庭参与审判,其本身并不独立地进行审判。由于我国相关理论和制度的不完善和不配套,以至人民陪审制度在实务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以下几点经较突出:     (1)在立法上,仅将人民陪审制度作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协助司法机关进行司法审判活动的制度体现,若说其是“陪审”不如说其是“参审”,事实上这种陪审制度并没有起到监督司法行为、制约法官专横、防止司法权滥用的民主机制作用。     (2)由于人民法院或法官往往认为人民陪审员不懂法律,业务能力有限,庭审中是摆设,因而在审判工作中大量出现了“不陪不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判”的现象。人民陪审员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发挥,从而使“陪审”变成了“陪衬”,这是有悖于设立人民陪审制度的初衷的。  

;   (3)陪审制度本身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陪审员产生的程序,陪审员的任职条件以及陪审员的任期问题和其回避问题等等,都有待完善和发展。     (4)在思维形式上,由于中国拥有较强的“官本位”思想的传统,所以当法官遇到重大案件、疑难案件,自然而然地首先想到的是向上汇报,而不是去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使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形同摆设,而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出现以上的诸多问题,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在立法上,人民陪审制度还很单薄、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标准的陪审员管理机构和相应的选任等机制,并且往往法官们也对该制度不够重视,在理论研究上,对该制度的研究也越来越被淡化和不为所重视。                                     二     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虽然现在被许多人忽略,甚至有人还认为应该将其废除,但其存在还是有其价值和必要性的。陪审制度作为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部分,也是国家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们的存在和发展要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和决定;反之,作为上层建筑的陪审制度亦会反作用于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经济基础,以体现出其存在的价值。法律价值观决定着某一法律制度的形成、特征、发展轨迹乃至其兴衰。因此讨论陪审制度的价值的有否是决定陪审制度存废的关键。     通过对陪审制度的历史的渊源、发展及其现状的了解,我们可以认识到陪审制度的价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同等者审判”价值,即法律(公正与正义)存在于人民之中,应该由人民参与判断、裁定被告人是否有侵权行为或是否有罪。二、“制约司法权”的价值,防止法官在司法决策过程中的主面片面和独断专行,抵制专业法官囿于其专业的视角、思维的定势或行业的利益所出现的某些偏见,以及防止作为权力集团中成员的法官在裁判时可能偏向当权者一方,从而压抑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通过对陪审制度的价值的分析,我们知道陪审制度作为司法民主的象征,是人类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其存在是符合促进社会民展的需要的。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的人民陪审制度所出现的问题,所以我们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在确立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上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                                     三     我们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要做的首要工作是,首先确立下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若将整个陪审制度比作一棵大树,则其价值基础则是这棵大树的根本,就此我们可以知道,人民陪审制度所想要实现的终极目标是“公正”二字,反之这个“公正”二字则是人民陪审制度的终极价值,该价值又包含了三个方面的价值,即司法公正价值、司法民主价值和司法监督价值。这三个方面的价值相辅相成,构成了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     在确立了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后,我们就要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种制度按照其发展的规律和社会现实的需要进行一定的改革和完善。我本人觉得应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1)关于人民陪审制度的定位。我们认为,陪审员不是法官,也不应是法律职业者,陪审制度仅仅是让普通老百姓参与到诉讼过程中来,使案件中的当事人能够“接受自己同类人的审判”,监督法官庭审的一种有效方式。故我们将人民陪审制度定位为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并将此作为人民陪审制度立法以及适用的总的指导思想。     (2)必须明确人民陪审制度适用的范围。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所采取的是参审式陪审形成,仅在一审案件中适用该制度,1983年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1989年通过的行政诉讼法、1991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以及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都作了与人民法院组织完全相同的规定。从人民陪审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看,我们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一审案件都必须要适用人民陪审制度,同样也不仅仅只有一审案件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制度。我们认为,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可以划分不同的适用等级。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将人民陪审制度的适用级别分为三等,即强制性适用、任意性适用和申请许可适用。强制性适用即是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应当适用陪审制度的案件,如一审的刑事案件和涉及人身权利的民事案件等。任意性适用即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适用陪审制度的案件,比如一些专业性很强的案件。申请许可适用是指必须由当事人申请适用,并且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而作出是否准许适用的决定后方可适用的一种类型。这种等级划分可以使人民陪审制度更具有操作性,也更趋于合理化。并且,将人民陪审制度只规定于一审案件中是不够的,还应扩大到诸如上诉、抗诉案件、未成年人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各类案件和程序中,因为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公正”决定了该制度应该被更广泛地适用。     (3)关于人民陪审员遴选程序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外,凡有选举或被选举权的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从该条文的立法本意上讲,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是相当广范的,但目前由于实际选任途径主要立足于法院自身的选聘,加之选聘制度不健全又造成了选聘程序的随意性很强,人民陪审员往往由法院的院长或庭长在自己所熟悉的社会群体中直接选聘。这样的选聘既违反了立法者的本意,又使得选聘范围变的极为狭窄,故而常使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受到质疑。所以我们觉得,人民陪审员的遴选方法可以采取相对固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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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建筑安全生产情况的调研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生产,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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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安全生产情况调研思考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专门组织了一次针对园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对工程安全的检查,走访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认真排查问题,牢筑安全防线。

我市是扬州地区开发区兴办时间较早、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的县市之一,各镇还举办了许多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的工业园区、外商投资区。如今,我市各类园区建设已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建设规模逐年大幅增长,其增长幅度已大大超过全扬州市平均水平,成为扬州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利用外资的重要基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示范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随着各类园区的快速发展,其建筑施工队伍、建设监理单位、建筑管理部门等均很难跟上发展的要求,加之各类园区的管理部门的精、少、独立等特点,综合造成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园区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也较为突出。

一、主要问题分析

1、当地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的难度大;施工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建设项目未经施工许可开工建设,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等现象屡见不鲜。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从历次园区安全检查,特别是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等。

3、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农民工大量涌向园区建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4、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

一是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如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对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有强制性、可操作性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规定等,造成企业在市场不规范竞争的低价中标中缺乏安全投入保证,产生大量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园区建筑施工企业还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行政执法和动态监管工作不够严格。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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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内首份创业合伙人股权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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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份创业合伙人股权调研报告

一、股权架构体检背景:企业低存活率与合伙人股权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数据,截至XX年5月底,中国的企业数量是1959.4万户。中国每天有1万多家企业注册,平均每分钟诞生7家企业。但是,中国企业的存活率却很低。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数据,截至XX年底,14.8%的企业存活期不到1年,28.8%的企业存活期不到2年,近一半(49.3%)企业的存活期不到4年。

我们手头没有最新数据,但我们预测,在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XX年,中国企业的存活率不会高于这个数据。

即便是拿到融资的企业,易凯资本王冉也提出“警惕c轮死”,预测90%企业会死在c轮。很多企业会走上“一年发家,二年发财,三年倒闭”之路。

我们不去逐一分析,每家创业企业具体的死因。但是,影响创业企业生死存亡的,肯定有合伙人股权。

我们选择合伙人股权作为讨论点因为“三性”:

重要性。我们认为,创业企业的基础,一是合伙人,二是股权。归根到底,是合伙人股权。它基本奠定了一家创业企业的基因;

不可逆性。创业企业的产品出点问题,可以通过快速迭代解决。技术或运营出点问题,影响的是公司短期发展。但是,如果合伙人股权出问题呢?经常是不可逆的“车毁人亡”。开局稀里糊涂,难治;

普遍性。在过去,创业者一人包打天下,不需要考虑合伙人股权问题。但是,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合伙创业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成功企业的标配。但是,对于合伙人股权这个新课题,中国很多创业老手和新手都缺乏基本的认知。

二、统计数据

在我们服务创业企业的过程中,我们见过形形色色的合伙人股权故事,也帮创业企业处理过形形色色的合伙人股权事故。基于项目经验,我们梳理了导致合伙人股权纠纷的“十大坑”。

专注互联网公司数据研究的it桔子据此开发了一套企业股权健康体检工具。该工具上线后,创业者们纷纷都来“测一把”,3天内共有2134位创业者为自己公司做了股权体检。基于收集的统计数据,我们准备了本调研报告。

以下是我们收集到的创业企业股权体检数据:

三、数据分析

基于这些一手数据,我们对企业股权体检结果逐一分析如下,供创始人做合伙人股权架构设计或投资人判断投资项目时参考:

1创业团队是否有大家信服明确的老大?

企业的股权架构设计,核心是老大的股权设计。老大不清晰,企业股权没法分配。创业企业,要么一开始就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要么磨合出一个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权战争,缘于老大不清晰。比如,真功夫。

企业有清晰明确的老大,并不必然代表专制。苹果、微软、google、bat、小米……这些互联网企业都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老大不控股时,这些企业都通过ab股计划、事业合伙人制等确保老大对公司的控制力。创业团队的决策机制,可以民主协商,但意见分歧时必须集中决策,一锤定音。

在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层面,老大只有对公司有控制,公司才有主人,才不会沦为赌徒手里不断转售的纸牌。老大在底层运营层面适度失控,公司才能走出老大的短板与局限性。有些声称试验失控的创始人,也未必敢在公司股权层面冒险失控。

根据统计数据,有13.5%的企业没有明确老大。这可能会影响到这些企业的决策效率,甚至引发创业团队内部的股权战争。

2创业团队是否有合伙人?

在过去,很多创始人是一人包打天下。

在现在,新东方三驾马车、腾讯五虎、阿里巴巴十八罗汉……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创始人单打独斗心力难支,合伙人并肩兵团作战共进退才能胜出。创始人需要寻找在产品、技术、运营或其它重要领域可以独当一面的同盟军。

“初创企业合伙人的重要性胜过风口的商业模式”,并不为过。在实践中,有很多创业者问如何做「员工」股权激励,但很少有创业者问如何做「合伙人」股权设计。

即便有些创业者意识到合伙人的重要性,但你见到他们公司的股权架构时就会发现,上边还是慈禧,下边还是义和团。他们认为的重要合伙人,很少持股。

合伙创业,合伙人既要有软的交情,也要有硬的利益,才能长远。只讲交情不讲利益,或只讲利益不讲交情,都是耍流氓。

根据统计数据,参与体检的有17.71%创业企业都只有光杆司令创始人,没有合伙人。创业路上,你们想一个人爬雪山过草地吗?

3创业团队是否完全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如果把创业看成一场远距离拉力赛,赛车手最后可以胜出的原因,至少包括跑道的选择、赛车手的素质与跑车的性能。跑车赖以启动的那桶汽油,肯定不是胜出的唯一重要因素。创业企业合伙人的早期出资,就好比是那桶汽油。

在过去,如果公司启动资金是100万,出资70万的股东即便不参与创业,占股70%是常识;在现在,只出钱不干活的股东“掏大钱、占小股”已经成为常识。在过去,股东分股权的核心甚至唯一依据是“出多少钱”,「钱」是最大变量。在现在,「人」是股权分配的最大变量。

我们见到,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创业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我们建议,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

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对于创业团队出资合计不超过100万的,我们建议,资金股合计不超过20%。

根据统计数据,近一半(43.11%)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这可以是一个结果,但慎重将团队成员出资当成决定股权分配数量的依据。

对于剩下的近一半(56.89%)不是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的创业企业,公司得有其它决定合伙人股权分配数量的公平合理依据。比如,以往工作履历、对创业项目未来的参与度与贡献度、承担的创业风险等。

4创业团队是否签署了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创业团队股权的一些进入机制(激励股权预留、股权比例与出资比例不一致等)与退出机制(分期成熟、回购等),很难写进工商局推荐使用的标准模板公司章程。因此,我们建议,创业团队就股权的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单独签署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根据统计数据,高达40.07%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都没有签署股权分配协议。对于这些企业,你们回去翻翻你们的公司章程,知道合伙人如何进入退出吗?

5创业合伙人是否有退出机制?

合伙人股权战争最大的导火索之一,是完全没有退出机制。比如,有的合伙人早期出资5万,持有公司30%股权。干满6个月就由于与团队不和主动离职了,或由于不胜任、健康原因或家庭变故等被动离职了。

离职后,退出合伙人坚决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1)《公司法》没规定,股东离职得退股;(2)公司章程没有约定;(3)股东之间也没签过任何其他协议约定,甚至没就退出机制做过任何沟通;(4)他出过钱,也阶段性参与了创业。

其他合伙人认为不回购股权,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对合法回购退出合伙人的股权束手无策。

对于类似情形,我们通常建议,

(1)在企业初创期,合伙人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通常占10-20%之间),人力股占大头(80%-90%之间),人力股至少要和四年服务期限挂钩,甚至核心业绩指标挂钩;

(2)如果合伙人离职,资金股与已经成熟的人力股,离职合伙人可以兑现,但未成熟的人力股应当被回购;

(3)鉴于咱们中国人“谈利益,伤感情”的观念,我们建议,合伙人之间首先就退出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沟通理解到同一个波段,做好团队的预期管理,然后再做方案落地。

根据统计数据,虽然经过反复的市场教育,仍然有大量企业(41.10%)并没有任何合伙人退出机制。即便是已经有合伙人退出机制的企业,退出机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被执行性,以及合伙人团队对退出机制的认同感有多高,也是个问题。

6外部投资人是否控股?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对股权缺乏基本常识的,不仅仅是创业者,也包括大量非专业机构的投资人。比如,我们看到,有投资人投70万,创始人投30万,股权一开始简单、直接、高效、粗暴地做成70:30。

但是,项目跑2年后,创始人认为,自己既出钱又出力,吭哧吭哧却干成了小股东,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却是大股东,不公平。想找其他合伙人进来,却发现没股权空间。投资机构看完公司股权后,没有一家敢进。优秀合伙人与后续机构投资人进入公司的通道都给堵上了。

我们见过太多上市公司投资个三五百万,甚至有的孵化器投资个三五十万,都热衷于控股创业企业。他们认为,股权占的抢的越多越好。很多初创企业,一开始把股权当大白菜卖。

等到公司启动融资,发现股权结构不对,想对股权架构进行调整时,发现微调早期投资人股权就是动人家价值三五百万的蛋糕,是活生生“烤”验人性。人性,又很难经得起“烤”验,结果经常是鸡飞蛋打。

根据统计数据,高达19.49%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由外部投资人控股。这些企业在未来招募合伙人与外部融资时,都会经历股权之痛。如果没有在创业早期调整股权结构,这会给后续合伙人与机构投资人进入添堵,进而限制了公司的发展。

7是否给兼职人员发放大量股权?

我们看到,很多初创企业热衷于找一些高大上的外部兼职人员撑门面,并发放大量股权。

但是,这些兼职人员既多少时间投入,也没承担创业风险。股权利益与其对创业项目的参与度、贡献度严重不匹配,性价比不高。这也经常导致全职核心的合伙人团队心理失衡。

对于外部兼职人员,我们建议以微期权的模式合作,而且对期权设定成熟机制(比如,顾问期限,顾问频率,甚至顾问结果),而不是大量发放股权。经过磨合,如果弱关系的兼职人员成为强关系的全职创业团队成员,公司可以给这些人员增发股权。

根据统计数据,有13.17%参与体检的创业企业给兼职人员发放大量股权。

8是否给短期资源承诺者发放大量股权?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希望借助外部资源,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当成公司合伙人大额发放股权。但是,资源入股经常面临的问题是:

(1)资源的实际价值不好评估;

(2)资源的实际到位有很大变数;

(3)很多资源是短期阶段性发挥作用;

(4)对于价值低的资源,没必要花大量股权去交换。对于价值高的资源,资源方也不愿意免费导入。

因此,对于资源承诺者,我们通常建议,优先考虑项目合作,利益分成,而不是长期股权深度绑定。即便股权合作,主要也是与资源方建立链接关系,通过微股权合作,且事先约定股权兑现的前提条件。

根据统计数据,有12.61%的企业给短期资源承诺者发放大量股权。

9是否给未来管理团队与员工预留了一定比例的股权?

创业就像接力赛,需要分阶段有计划地持续招募人才。股权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因此,创业团队最初分配股权时,应该有意识地预留一部分股权放入股权池,为持续招募人才开放通道。

根据统计数据,有17.57%的创业企业没有给后续人才进入预留股权通道。如果创业团队后续对预留股权招募后续人才达不成一致意见,这会影响到人才招募,进而严重影响公司发展。

10创业团队是否有跟配偶就创业股权进行钱权分离的协议?

全职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管理的核心团队,是创业合伙人。容易被忽视的是,创业合伙人的配偶,其实是背后最大的隐形创业合伙人。关于配偶股权,一方面,很重要。中国的离婚率近年有上升趋势,创业者群体的离婚率可能高于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法律,婚姻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间另有约定。创业者离婚的直接结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土豆创始人王薇因为配偶股权纠纷,影响了土豆的最佳上市时机,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成本。

创投圈还专门为此设计了“土豆条款”,简单粗暴地要求创业者配偶放弃就企业股权主张任何权利;但另一方面,很敏感。处理不当,股权没分完,婚先离了。

为了既保障公司股权与团队的稳定性,

农村创业又兼顾配偶合理的经济利益,稳固创业者后方的和谐家庭关系,我们专门开发了“七八点配偶股权条款”,一方面,约定股权为创业者个人财产,另一方面,创业者同意与配偶分享股权变现利益,做到钱权分离。

根据统计数据,有高达60.03%的创业企业没有就配偶股权做到钱权分离。如果婚姻出现变数,创业者只能愿赌服输。

四、结语

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创始人需要可以并肩作战的合伙人,而公司核心创业团队之间建立“共创、共担、共享”、阳光透明、相对公平合理的合伙创业文化,做好合伙人股权分配,有利于吸引合伙人。

参与本期股权健康体检的,大都是参加过我们创业股权公开课培训的创始人。但即便如此,我们看到,仍然有很多创业者还在犯股权分配的常识性错误。我们预测,在我们学员之外的群体,犯这些常识错误的比例会高很多。初创企业的基础,一是合伙人,二是股权。基础没打好,纠正的代价极大,甚至无法挽救。

我们后续会持续优化、细化股权健康体检工具。建议创业者多做股权健康体检、多做“大保健”,为您的创业买一份“安全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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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加快依法治市进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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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宪法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推进我市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这次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定修定程序,对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正,体现了宪法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志的统一,讲政治和~制的统一,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意志和利益,顺乎人心,合乎民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一)这次修改宪法,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客观实际的需要,体现了与时俱进。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1988年、1993年、1999年先后三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这些修改,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从本世纪开始,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这期间发生了两件举世瞩目、关系长远的大事,一个是2002年11月党的xx大召开,一个是2001年11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党的xx大把重要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而我们党治党治国的重要经验就是,通过法律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变为全国人民的共同行为规范,以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重要思想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验总结,已经在现实中成为全国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必须在宪法中确定其指导地位。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的改革开放面临极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按wto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律修改完善法律体系,首先要从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上进行修改,增加保护私有财产、尊重和保障~等内容,以使宪法更加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可见,修改宪法是发展了的客观形势的需要,而且时机、条件成熟,具备了这种可能。     (二)这次修改宪法,是坚持宪法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的需要,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需要一种稳定性,宪法不稳,治国安邦就无所遵循。但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它又必须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不然就会成为一种束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这次宪法修改,一方面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另一方面只是对非改不可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体现了宪法修改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现行宪法虽经历过包括这次在内的四次修正,但总体上说,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没有改变,社会主义方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变,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有制为主体、民主区域自治制度等也没有变。     (三)这次修改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确保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是扎扎实实地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向前进的重要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治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最本质特征。这次修改宪法,有利于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完善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各项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用宪法和法律来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     (四)这次修改宪法,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领导修宪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人民根本利益,体现了重要思想。从修宪的内容上看,把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以推进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成;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和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确保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在宪法已有大量条文确认公民基本权利、自由的基础上,增写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并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机构,使其更好地代表人民、为人民服务等等,都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二、关于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几个部分组成,共138条。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有14条,修改的地方23处,其主要内容是:确立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的规定,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作出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规定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增加对国歌的规定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重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党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宪法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以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根据中央的要求,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是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引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而奋斗的根本指针,坚持以“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我们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地把重要思想贯彻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二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把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规律和要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三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     四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五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维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切实保护社会生产力。 六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的科学内涵,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促进我国在国际~事业中的交流和合作,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     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性,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     (一)要提高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党的xx大指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00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我国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长期抓下去,坚持不懈地抓好。今年3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专门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宪法实施工作。最近,党中央的《通知》指出,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和指示精神上来,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通过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不断增强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全社会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地方国家机关要在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中发挥作用。地方国家机关要通过学习贯彻宪法,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念,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监督与制约的观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触犯法律就应受到制裁的观念。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措施,推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25周年,推进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力支持与督促“一府两院”的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行政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建设法治政府;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司法机关要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的问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要以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推进三明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关键就是要推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这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也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从我们三明来说,也是“强市富民,发展三明”的内在要求。我市各级人大、政府和审判、检察机关在加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负有重要责任,要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奋发工作,致力发展,推进发展。要全面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参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发挥作用。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把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搞好服务、保驾护航。要坚持以人为本,模范地践行重要思想,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贯彻实施宪法和两个《条例》为契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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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开题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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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题研究开题报告

时间:XX年10月 立项号  plxktXX151课题名称幼儿劳动习惯的培养负责人罗所在单位xx镇中心幼儿园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现在的幼儿大多是独生子女,有的家长注重幼儿的劳动教育,但也有不少幼儿受到家长的过度庇护,过分溺爱,所有的劳动事务都被家长包办了,或是一些家长过分重视幼儿对知识的学习和艺术修养的培养,而忽视了劳动习惯的养成,使幼儿失去了劳动的机会,丧失最基本的自我服务能力。让幼儿失去了劳动的能力。 以幼儿园为主渠道,培养幼儿的劳动观念,树立起热爱劳动,积极劳动的良好品质,培养家政劳动、手工劳动的技能技巧;形成通过劳动教育培养幼儿创新素质评价标准;在研究的过程中,对幼儿进行观察,全面了解幼儿的劳动态度、劳动技能掌握发展水平;研究过程中,培养幼儿劳动技能的方法,进行创新实践的有关资料,进行经验总结。 1.树立正确劳动观,萌发幼儿童的劳动习惯。 2.通过各种活动,激发幼儿的劳动欲望。 3.家园共同携手,培养幼儿的劳动习惯。

课题名称的界定和解读  以幼儿园为主渠道,培养幼儿的劳动观念,树立起热爱劳动,积极劳动的良好品质,培养家政劳动、手工劳动的技能技巧;形成通过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素质评价标准;在研究的过程中,对幼儿进行观察,全面了解幼儿的劳动态度、劳动技能掌握发展水平;认真学习劳素质教育要求及有关理论文章,收集整理在研究过程中,培养幼儿劳动技能的方法,进行创新实践的有关资料,进行经验总结。        课题研究的步骤和举措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XX年9月----XX年10月 1.收集资料。 2.组织课题组老师学习。 3.现状调查分析。 4.在明确不同年龄幼儿劳动特点的基础上制定课题研究实施。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XX年11月----XX年5月 1.根据目标和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2.落实劳动教育目标,调整内容,定期评价。 3.组织劳动活动观摩,指导。 4.做好课题实施过程中的观察记录及个案研究。 5组织家长学习和经验交流。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XX年6月----XX年7月 1.撰写研究报告。 2.申请结题 (1)行动研究法是本研究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课题组结合我园教育教工作与幼儿实际制定本课题研究方案纳入工作计划将培养幼儿劳动意识及其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工作之中。  (2)个案研究法主要用于幼儿不良习惯矫正的研究、家庭教育对劳动意识及其行为习惯养成的影响的研究。( 3).调查法用于了解教师、家长对幼儿劳动培养的看法以及幼儿劳动水平的前测。教师运用观察法了解幼儿有关劳动的行为习惯的表现。(4).经验总结法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和规律在此基础上提高、创新进一步开展本课题的研究。    课题成果的预期和呈现  更多的了解和培养幼儿的自我服务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让幼儿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靠劳动创造出来的,让幼儿从心底尊重劳动,珍惜劳动成果,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为一生的幸福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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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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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

----------xx镇xx村村委会主任助理

正式接触村官工作已经有半个月了,半个月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我正逐渐融入到农村的工作和生活中去,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进取的心态投入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为了解xx村的农村现状,摸清该村在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索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法、方式和工作思路。确保更好的开展工作,我对本村进行了初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深入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我利用工作闲暇时间走访了部分农户。与老党员、老干部、以及群众代表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听取了他们对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看法,努力向他们学习工作经验和方法。通过走访,我已经能融入到基层,融入到群众,倾听民生,了解民情,丰富了自己的工作经验,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水平,也逐渐赢得了群众的支持。下面就从通过调研浅谈如何加快我村的新农村建设。

xx村地处潘集区xx镇以北4公里,有农户1460人,耕地1624亩,村里在立足抓好农业生产的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食用菌种植良好,金针菇种植发展到5万袋,形成产销一条龙的道路。此外还与龚集、庙新等村合作成立了养鹅协会,养殖皖西大白鹅。同时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组建淮南利民鹅业公司,年内鹅存栏量达3.5万只。此外村里的无公害蔬菜生产也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亮点。

xx村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全村的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全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电讯。建设有一所卫生室,解决了村民看病难的问题;村上建有1个科技文化活动室;并建有农家书屋,全村享受农村低保户条件的困难户基本上得到救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人数1424人,参合率90%,村“两委”班子共5人,其中:村党支部委员4人,村民委员会委员3人;全村共有党员40余人,每年召开党员大会2—3次;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党群、干群关系,努力调动村民的参与政务、事务的积极性.

二、新农村建设内容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 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xx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要通过高产高效、优质特色、规模经营等产业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二是建设村镇、改善环境。包括住房改造、垃圾处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屯绿化等内容。三是扩大公益、促进和谐。要办好义务教育,使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并受到基本教育;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享受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农村养老和贫困户的社会保障;要统筹城乡就业,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四是培育农民、提高素质。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发展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主动有序参与乡村建设事业。 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是在环境卫生的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使农民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因此,xx村要想发展就必须进行新农村建设。

三、 新农村建设意义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由温饱到小康.

四、建设新农村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建设发展缓慢,经济基础薄弱

简单的农业生产、常规的农业生产占据农村的主导地位,小农意识较为深厚,农业产业化滞后,特色农业规模农业形成不了优势,产业缺乏,市场信息落后。造成农民收入低,经济建设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农业生产结构单一,缺乏其它副业的发展。我村是一个以农业为发展主的村庄。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在以发展种植业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力度,大力实行科教兴农,虽取得了初步的发展,但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国家出台的农村政策中鼓励提倡的农村要发展多种经营模式的要求未在本村得以全面实现。

(二)教科文卫事业发展落后

农村的教育现状是“适龄儿童入学率低”、“失学率高”、“教育状况落后”,我村的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100%,并且失学率较低。但普遍存在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挣钱,村里的高等教育普及率较低,同时部分农民比较保守,对农业宣传的新科技、新文化将信将疑,还停留在依靠传统经验和方法种植。农村的基础教育不够全面。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村的文化生活很单调,虽然家家户户都安上了电视,但村民了解外界的途径也仅限于此。我通过调查,村民中通过电视了解国家政策的占到94.33%,村委会了解国家政策也占到9成,但我明显感受到现在农村文化生活的单调、乏味,健身和娱乐基础设施缺乏。

五、新农村建设社会实践调研方法及收获

调研主要采用实地考察,理论联系实际的策略。通过查阅《村志》了解历史,通过走访群众得知他们所之所想。在调查访问过程中,村民就对制约我村发展的问题提出了建议。针对本村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乡亲父老发表的对于改变本村发展现状,尽快脱贫致富的想法、看法,我也思考良多。

农村的发展繁荣离不开国家政府的支持。很多村民表示最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农村发展的好政策,像小麦,棉花等作物的补贴,生猪养殖补贴,农村医疗保险,新宅基法等。这与国家的好政策是分不开的,在我个人看来,国家政府应继续关注农村,关注居民,将现已出台的关于农村的政策不断加以修养,同时根据时势出台新的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政策。

结合走访调查,谈谈个人建议:

(一)发展农特产品,扩大农特产品的生产规模,进行农特产品的深加工

(二)开展农贸集会,扩大村民收入,消费渠道

(三) 完善水利基础系统

(四)丰富农民头脑,增加农民科学种田知识

(五)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增强农民乡村生活情趣

九、社会实践感悟

大学生参与实践活动,是当年五四青年开创的 "走向社会 ,深入民众"光荣传统的延续,是教育同生产实践相结合在新时期的具体表现,是青年学生将自身价值与祖国命运紧密相连的重要环节。我们想要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知社会,认清自我,调整和完善自我,在困难和挫折中锻炼自我,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准备.这是我参加实践活动的主要目的。抓住有利时机参与各种形式的暑期实践活动,对于引导我们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于社会实践统一起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大学生社会实践,有利于了解国情

单从书本上是很难得到的.因此我们必须走向社会,深入农村,了解占全国农民的现状,才能真正在实践中深化对邓小平理论的理解。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有利于体察民情

走出象牙塔,融入农民大众,才会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才会真正把成长的根深深植入祖国的沃土。大学生社会实践,有利于自身成长。社会实践是知识创新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磨练意志,砥砺品格,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才能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实践以充分证明,社会实践促进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践中 ,大学生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完善。提高了自身的能力,为以后建设祖国奠定了基础 。

其实,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真的很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去建设,需要科技的支撑,更需要更多的有志青年学生到这里来实践。农村,并不仅仅代表着贫穷和落后,更代表着潜力和市场。农村是磨练和锻造人才的地方,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能更好的激发人的潜力。农村在召唤着我们当代大学生,农村也同样期待我们为它的发展做贡献,加入到农村的建设中来吧!新农村建设就像一颗花,需要不断的滋养,只要付出,就会看到越来越多的灿烂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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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对提升城市社区依法治理水平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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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社区依法治理水平思考

随着城市社区“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社区群众特别是社区工作者和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发挥法制建设在社区建设中服务保障作用。但面对社区形势任务的发展,依法治理社区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明显问题。一是观念陈旧制约着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精神动力。由于城市社区实行几十年行政命令管理模式,旧的思想观念在新的社区建设发展面前有很强的惯性,社区居委会习惯听命于政府,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的代言人和执行者,一旦失去街道的直接指挥领导,便无所适从;社区居民、驻区企事业单位,多数人还是把社区建设当成政府、居委会的事,有与己无关或怕给自己增加负担的思想,居民很少想到通过参与社区自治是维护自身的法律权利义务。二是未形成新型机制制约着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社区建设目前仍处于政府主导阶段,法律规定的新型运行机制还没有真正在社区实现,社区服务仍然是政府、街道提供的行政服务为主;对政府、街道法制组织、居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权利义务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致使社区依法管理工作难以正常运行。三是法规制度不健全制约着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由于社区依法治理处于起始探索阶段,许多方面还无法可依,城市社区在探索依法管理过程中,除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运作外,更多是按照宪法、法制的原则,立法的本意以及政策操作,在缺乏系列、合理、合法的制度规范的条件下,社区依法治理工作难免走出“低谷”。要提升社区依法治理的水平,全面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根据当前社区法制建设情况,我认为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研究思考。     一、要加大社区依法治理宣传教育的力度,努力营造社区建设良好的法制氛围。一是要通过三个增强来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即增强针对性,对不同层次人员采取不同方法;增强实践性,坚持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并举;增强现实性,紧密联系群众生活工作实际进行教育。同时要引导社区干部树立三种观念,即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观念、依法办事的观念、权利和义务的观念,提高其参与社区依法管理的积极性。二是要加大法律服务的力度。要充分利用社区内部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法律宣传等组织,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以法育人、以法服人、依法帮人,在社区中形成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风气。三是要德法结合加强社区法制建设。要根据社区成员的需要和实际承受能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创建活动,把法制宣传活动寓教育精神文明之中。通过开展争创文明社区、无毒社区、无上访社区,文明楼道、文明家庭等活动,大力促进社区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各行业、各层面不断形成,增强公民法律素质,树立民主、自立的思想,树立“共驻、共管、共建、共享”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区理念,形成良好的社区学法用法氛围。     二、要不断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关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依法治理中的作用。依法治理社区,必须按照发展需求,理顺政府与自治组织的关系,才能有效推动社区建议。一是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由注重微观、直接、行政手段等权力性管理转为宏观、间接、引导自治型管理,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提供尽可能的多支持、帮助与服务,要尽可能地把工作做到社区,而不是把工作交给社区。二是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支撑社区建设,依法规范参与社区服务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经济组织,依据行使职权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建立民主监督制度,形成社区监督政府机关的机制。三是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在本社区范围内,与本社区成员生活、生产以及权利义务相关的、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都应该由居民群众通过民主的手段和方法来解决。居委会同时具备法律、政治、行政和社会合法性,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一支重要组织力量。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必须调整居委会与街道之间的关系,恢复居委会的自治性,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依法治理社区中的作用。     三、要进一步明确社区依法治理的主要内容,建立有效的依法治理运行机制。社区依法治理的内容十分广泛,其目标是建立文明、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提高社区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社区民主自治;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社区治安环境建设;依法调处社区矛盾纠纷;依法规范社区各项服务事业;依法维护社区居民和“社区人”权利等方面。社区依法治理的内容要通过有效的机制来实施。一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民主听证会、议事会,行使社区民主自治选举、决策、监督等权力;二是政府部门的指导延伸,依法规范有关社区事务,提供法制宣传、社会治安、法律援助等直接援助和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等间接服务;三是行业社团协调推进,借助驻区行业和社团组织力量,规范社区企事业单位法律行为;四是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保障在区委、街道工委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社区党组织和党建协会对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促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和深化。     四、要紧紧围绕社区各项工作开展,不断提高社区依法自我管理能力。一是社区依法治理要围绕保障社区建设,确定与社区经济、文化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协调的社区依法治理目标任务,重点提高社区法人和居民的法律素质,依据制定、修订、废止各类规章制度,推行居民自治实行社区居民事务公开,增强依法自我管理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居民在社区依法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不仅在社区章程、社区规章制度中体现居民是社区的主人翁,而且还要通过落实规章制度,真正实现社区由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要充分发挥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领导层、以社区成员为组织形式的决策层、以社区工作委员会为办事机构的执行层和以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为智囊团的议事层的职能作用,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社区实行的自我管理等都应依法规范运作,要弱化行政命令,强化工作手段,工作中要多用引导、倡导、鼓励、协调等形式。四是要尽快建立符合社区特点的责任制体系。各执法部门要

根据各自特点尽快实现部门工作与社区工作的结合,理顺执法关系,分解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向社区延伸。社区要尽快建立起配套的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等覆盖整个社区管理责任体系,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社区民主自治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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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蔬菜瓜果流通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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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瓜果流通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受异常天气及供求关系的影响,我市蔬菜瓜果总体价格呈现了走向高位随后不同程度回落的走势。据调查队数据显示,鲜菜1月、2月环比价格分别上涨13.8%、5.3%;3月下降8.1%.4月涨4.3%、水果1-4月环比分别上涨9.7%、5.8%、1.7%、4.3%,部分蔬菜瓜果价跌滞销,农民损失严重,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一方面,城市居民承受着包括蔬菜价格在内的食品价格上涨带来的通胀;另一方面,个别蔬菜品种出现滞销,遭遇了“菜贱伤农”的困境,农民却并没有因此而获得相应的利益。对此,由收费管理科、价检分局、监测中心组成的第三调研小组深入五里亭果蔬批发市场、石埠蔬菜基地、金陵香蕉基地、津头、官塘、水街、淡村农贸市场,对蔬菜、瓜果价格及流通环节的相关收费情况开展调研,重点调查了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造成蔬菜价格波动长期的因素,除了异常天气和供求关系影响外,还包括居高不下的流通环节费用,流通环节费用过高亟待解决。

一、果蔬供应和价格情况

据市统计局统计,XX年1-3月,蔬菜产量60.32万吨,同比增长6.55%;水果产量14.22万吨,同比增长14.21%。但由于受年初长时间低温阴雨天气影响的原因,果蔬主产区上市时间整体推迟一个月,与外地果蔬上市期相遇,加上去年北方菜园子工程扩建的大棚蔬菜今年开始产出,使得南北方部分蔬菜同时上市,蔬菜市场供过于求,运往省外的本地应季蔬菜,特别是青椒、瓜类等大量减少,果蔬价格从5月份起出现较大幅下降,5月鲜菜价格环比下降8.0%,鲜果价格环比下降0.1%,到6月份,降幅表现最为明显,据了解,仅此两项拉动6月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4个百分点左右。

二、蔬菜、瓜果流通环节收费情况

根据调查,市果蔬的流通通常要经过4-5个环节,其发生的费用,由批发和零售两部分组成。批发环节费用主要包括田头到市场的运输费、摊位费、人工费及批发利润等;零售环节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摊位费、销售损耗、人工费及零售利润等。

(一)摊位费。从调查数据看,市摊位费占蔬菜最终售价的比重不高,对蔬菜最终售价的影响相对有限。其中:

1、零售市场摊位费对零售价格影响不大。如官塘菜市蔬菜摊位费为350元/月,每摊日均销售青菜50公斤,平均到每公斤青菜约0.24元,占最终售价的10%左右;飞凤菜市蔬菜摊位费为130-450元/月,每摊日均销售青菜150公斤,平均到每公斤青菜约0.03-0.1元,占最终零售价格的4%左右;淡村菜市水果摊位费为1000元/月,每摊日均销售水果50公斤,平均到每公斤苹果为0.66元,占最终零售价的7%左右。

2、批发市场摊位费对市场最终售价影响较小。据了解,五里亭批发市场的鲜菜摊位费每月1800元,每月销售鲜菜900吨,平均每公斤鲜菜约为0.002元,占最终零售价0.07%;水果摊位费每月4500元,每月销售鲜果900吨,平均每公斤鲜果约为0.005元,占最终零售价0.05%。

(二)人工费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据了解,XX年人工成本比XX年增长88%,如聘请民工工资由去年每天60元涨至今年的80-120元;如按计件工资计算,去年每车(装载28吨大白菜)人工费为1000元,而今年每车(装载20吨大白菜)人工费为2200元,平均每公斤鲜菜的人工费由去年的0.08元涨至今年的0.15元,涨幅达88%,占大白菜最终零售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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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及相关规定综述_调研报告_网

审理劳动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相关规定综述

一、临时工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后,“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XX年10月,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 “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用工,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经批准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或外地城镇职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各种保险。在临时性工作岗位的用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订立一年以内的短期劳动合同”(江苏省劳动厅《当前劳动关系调整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10条,苏劳〔1998〕4号)。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XX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一条,劳办发〔1997〕88号)。     二、事实劳动关系    我国承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劳部发〔1995〕309号)。“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法释()14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劳部发〔1995〕309号)。 对事实劳动关系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按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补签劳动合同,补办社会保险手续;(2)一方不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如属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应予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属于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事实劳动关系应予解除,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裁决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应赔偿;(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与职工未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参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原劳动合同,双方应协商补办劳动合同续订手续。经协商不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8、9条,苏劳〔1998〕49号)。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法释()14号)。 可见,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期间的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国家予以同等保护,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但是,毕竟事实劳动关系不符合现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的规定,故当双方当事人就是否延续这种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一般对延续请求不予支持。前列司法解释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做法有细微差别,但并不矛盾,后者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因此在理解司法解释条文时可以扩充其涵义,即: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经调解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支持。 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三块,目前,公务员及类似的国家公职人员尚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1、历史脉络:我国自1991年6月开始城镇职工养老制度改革(《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主要适用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参照执行;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第十一条),经过1995年的深化改革,1997年7月16日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但此时仍处于“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阶段,1999年1月22日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确立了强制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各种类型的企业及其职工。这里的“职工”,没有区分非农或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是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各省自行决定。 江苏省自1996年1月1日开始对城镇企业实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1999年8月后将该保险扩展适用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苏劳险〔1999〕25号)。但是,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工作,仍存在着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率低、保险覆盖面不全、欠费严重等问题,XX年7月以后,南京市加

强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强调“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分职工户籍性质和从业形态都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在规定限期内未参保的单位,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宁政发〔〕172号),为此,市劳动保障职能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4号)和《关于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10号),前者进一步强化了强制征缴力度,后者扩大了参保面。外来人员,是指用人单位使用的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从XX年7月1日起参加我市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2、作为劳动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劳动法中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是其法定义务,该法第七十条只是原则性的提到“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但早在1986年10月1日,“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的来源,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国发〔1986〕77号,现已废止),对企业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和从农村招用的农民合同工,也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现已废止;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其中,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生活补助金制度。在江苏省,1996年1月3日制定并实施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中明确规定:“职工享有参加养老保险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的义务”(第五条),“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手续”(第八条),企业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3、缴费: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和强制全额征缴制度。 个人交纳8%,单位交纳13%(外来人员为:个人交8%,单位交14%),两项合计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记入个人帐户(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5、10条,宁政发〔1998〕269号)。城镇企业或城镇个体工商户招用离退休人员的,发给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纳入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但离退休人员本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苏劳险〔1999〕27号)。 1999年1月22日国家实行由税务或社会保险经办机关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还存在着差额缴拔的结算方式,自XX年10月1日起全部改为全额征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第四条,劳社部发〔〕9号)。 通常,用人单位是缴费义务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企业逾期不缴纳的,强制征缴,加收滞纳金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1999〕2号)。 4、补缴:允许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保险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因某种原因欠缴养老保险费用的,应按规定补缴(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6〕9号),“凡不按时办理补缴手续的单位,也可对其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宁劳社征〔〕4号);并且,只有补足欠缴的保险费用后,职工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职或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单位和个人欠缴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依法缴纳滞纳金之后,再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保人员应缴未缴或未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退休年龄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苏劳社〔〕15号)。 “1998年6月底前参加工作,应参加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在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职工缴费年限(含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统筹以前可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及15年以上的,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规定条件时,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企业和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支付其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9〕27号)。 但是,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劳社部发〔〕20号);“职工原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时间不能视同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不得以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宁劳社险〔〕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宁劳社险〔〕27号)。 “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经办机构是根据补缴款到帐日期记载职工个人帐户,并按到帐时间和金额起息。补缴的金额,应先满足当月的欠缴,然后再从前往后清欠,也可按企业指定补缴月份清欠”(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二部分第13条,苏劳社险〔1998〕26号)。 5、发放条件(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十三条,宁政发〔1998〕269号;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省政府令〔1998〕第139号):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①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③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江苏省劳动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苏劳险〔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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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基本情况及理性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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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基本情况理性思考

奉贤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基本情况及理性思考

《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若干规定》1998年6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已六年了。其间,1999年6月进行了修订,XX年6月再修订。目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全面调研,着手再一次修订。一个政府规定,几年内多次修订,这是建国以来少有的。这表明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5月15日公布,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心。

一.我区在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所采取的措施

为了贯彻实施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快本市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1997]19号),加快我区产业结构调整,1997年12月27日,中共奉贤县委颁发了《关于加快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委[1997]50号)。根据若干意见,先后建立了县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制度,成立了奉贤县高科技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并要求各镇、局、集团公司都要根据全县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想方设法大力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优秀人才到我县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县委的若干意见着重指出:培养高新技术企业不光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而且是带领群众奔向21世纪,富民强国的政治任务;要紧紧围绕“科技人员、科技产品、科学管理”三要素做好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要抓住重点,抓出样板,使其成为所属系统第二次创业的领头羊;今后,将实施高科技产业化的工作,列入对镇、局、集团公司的考核内容。

1998年12月17日,奉贤县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沪府发[1998]23号)又印发了《关于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若干意见》(奉府[1998]137号)。若干意见指出:为吸引高新技术成果在我县实施转化,除根据县委《关于加快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的“奉贤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制度外,建立“奉贤县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对符合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目录范畴并有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认定,对符合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条件的项目,推荐申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对市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县政府将实行融资担保,并给予贷款贴息。“奉贤县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及“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推荐工作由县高科技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科委),负责日常事务。

嗣后,根据18条规定和县政府的若干意见,参照兄弟区县的做法,经多方多次协调,设立了每年300万的专项资金,用于高科技产业化工作。后考虑到有利于当时科委其他科室开展工作,对300万元的盘子进行了分割。XX年5月10日奉贤县人民政府批转了县科委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奉贤县科技创新计划的请求》的通知。奉贤县科技创新计划分“奉贤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奉贤县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利发明实施成果奖励”、“共性技术应用推广计划”和“其他特殊重大项目”。专门用于县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资助及市高转项目贴息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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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农民科技需求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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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科技需求调研报告

**县国土面积1859平方公里,耕地10.7万公顷,人口165万,辖30个乡镇 ,346个村(居委会),先后荣获全国粮食总产百强县、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全省渔业生产十强县等称号.

一、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

XX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到XX年达到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的目标要求,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县财政支持科技自主创新实施细则》、《**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委、县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的实施意见》、《**县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实施意见》、《**县专利资助办法》、《**县产学研合作经费资助办法》等专项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科技项目资金投入达843.6万元,占XX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08%。截止到11月底,我县完成工业总产值63.2亿元,同比增长68.5%;全县74家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3.62亿元,同比增长44.5%;财政收入9.6亿元,同比增长47.7%。

二、**县优势特色产业情况

1、三粉产业:甘薯在我县年种植面积达40—50万亩,年产淀粉20多万吨,其中耿棚、西三十铺两镇年种植面积达10万亩左右。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型粉丝加工企业500多家,其中常年生产户占40%左右,年产粉丝10万吨,产值达4亿元,获利4000万元,产品畅销上海、江苏、湖北、河南等10多个省区,并在西三十铺镇建立了在华东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仁和三粉大市场。

2、水产养殖:我县总水面34.8万亩,其中可养水面21.6万亩,并拥有湖洼沼泽地近10万亩和规模正逐年扩大的煤矿塌陷区。今年,全县养殖面积达16万亩,其中名特优水产品养殖面积5.2万亩,产量1.08万吨,占全县水产品总量的35.1%。同时建立了八里河2.5万亩省级渔业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区和焦岗湖近2万亩市级渔业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区,建立焦岗湖万亩围网蟹鳜混养基地,八里河3000亩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立八里河、焦岗湖两个鲜活水产品批发市场,产品运销到上海、天津、杭州、哈尔滨等大中城市,深受消费者喜爱。

3、优质蚕桑生产情况:我县现在优质桑园面积4600亩,占阜阳市的80%以上,主要分布在耿棚、盛堂、红星等20个乡镇。近几年,依托阜阳市京九丝绸有限责任公司,认真实施国家“东桑西移计划”项目,推广应用了桑蚕新品种、省力化养蚕等多项新技术,亩产鲜茧150公斤,亩均效益4000元左右。同时,在耿棚镇建立了3000亩优质蚕桑示范基地,建立一座日烘干茧12吨的现代化鲜茧收烘厂和一所蚕桑技术

培训学校。预计到XX年,全县蚕桑栽植面积达2万亩。

4、龙虾养殖:龙虾是我县重点推广的优质水产品品种之一,XX年全县龙虾养殖面积达8000多亩,其中沟塘养殖3200亩,稻田养殖5000亩,亩纯收入2500元左右。我县现拥有各类水面34.8万亩,另外还有52万亩稻田及近10万亩低湖洼地,发展龙虾养殖潜力很大,预计到XX年全县发展龙虾养殖将达2万亩。

5、水生蔬菜开发:我县水生蔬菜重点以茭白、莲藕为主,其中茭白种植主要分布在关屯、半岗、王岗、八里河等沿准低湖洼地,重点引进种植双季高产茭白3000亩,平均亩产达2500公斤,亩产效益达4000元。**县淮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海兴精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投资近800万元在关屯建立了1000亩的茭白套养龙虾基地,亩产效益达7800元。预计到XX年,全县茭白套养龙虾达1万亩。

莲藕在我县目前栽培共有3000亩,主要分布在八里河、王岗、半岗等乡镇,重点推广了产量高、抗病性强、品质好、贮运方便的美国飘藕、鄂莲5号等新品种,亩产商品藕2500公斤,亩均效益4000元。预计到XX年,全县可发展莲藕种植面积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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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贫困村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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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

一五”扶贫工作

20xx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扶贫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xx大、xx大及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工作战略思路,紧紧围绕《全省扶贫开发纲要》、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以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为主体,以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扶贫开发新思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扶贫工作完成情况

“”以来,我县扶贫开发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外争项目、内抓管理,按照“一体两翼”扶贫开发思路,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使我县贫困乡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贫困现象得到了缓解,有力地推动了脱贫致富的进程。三年来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667.5万元,其中省级投入8372.5万元,市级投入104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达3564.2万元。

1、整村推进。“”期间,计划完成省级整村推进285个。目前,省下达234个,已实施完成163个,正在实施71个;市级配套和市级部门挂钩实施完成33个。196个整村推进,共投入财政资金2900万元,完成群众投劳折资1245万元。

2、易地扶贫开发。按照“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的原则,共实施完成易地搬迁安置685户3050人,其中财政易地搬迁安置560户2500人,国债易地集中安置123户550人,共投入财政资金152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75万元。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导,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200人,其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1200人,短期引导性培训20xx人,共投入培训资金110万元。

4、科技产业扶贫。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旅游、矿产、水电、畜牧、生物资源开发五大支柱产业的发展思路,科学选择项目。完成战河乡5000头肉牛养殖基地建设,**县高原牦牛特色资源开发项目,烂泥箐乡20xx亩脱毒洋芋种植示范基地和西川乡4000亩核桃标准化种植项目,共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

5、农村民居、安居项目。完成安居工程1436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2500户。共投入扶贫资金1200万元。极大改善了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

6、信贷扶贫。积极与金融部门合作,利用信贷资金扶持发展种养殖业,促进群众增收。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650万元。

7、社会扶贫。积极动员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争取在人才资金技术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实行县级领导联系挂钩到乡,科级领导联系挂钩到村委会,部门联系挂钩到村民小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到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挂钩帮扶制度。共累计投入各级各类帮扶项目50个,帮扶资金1450万元。

(二)主要做法

1、高强重视,加强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的中心任务来抓,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扶贫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不断充实和完善扶贫工作领导班子,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县四套班子及各涉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扶贫领导小组,各乡村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

2、精心组织,落实目标责任。为把各类扶贫项目落到实处,县与乡签订了项目实施目标管理责任状,乡与村、村与农户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对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县对乡综合考评重要内容。把扶贫工作开展得好与坏,作为考核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明确任务,责任落实,精心组织,确保扶贫工作件件有人抓、有人管。

3、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和资金的安全运行。

(1)项目管理。一是瞄准对象,科学规划。根据先难后易的原则,深入乡村调查研究,召开村民大会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缺什么补什么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最迫切、最困难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筛选项目,自下而上制定规划项目。二是严格公示公告制。省、市项目批复后,县乡两级通过电视、网站、政府公示栏等形式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8个工作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投资情况、工程质量、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设立标志碑进行公示。做到了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公示,使项目资金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格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实施中,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多次到各项目点督促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县扶贫办班子按南中北三个片区,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四是加强项目后续管理。项目完成验收后,及时进行移交,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明确具体管护人,做到谁受益谁管护谁维修,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五是严格验收制度。项目实施完成后,先由乡村自查自验,再由县扶贫领导小组逐一对扶贫项目进行县级验收,最后报请市级验收。要求县乡两级验收覆盖率达100%。

(2)严格资金管理。一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二是严格拨款程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4:4:2进行拨付。资金拨付实行四级联签制(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纪委书记)。三是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所有扶贫资金全部在财政直接支付,到户资金一律实行一折通支付。乡村不设扶贫项目资金户。四是结合县情,制定出台了《**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确保资金到村到户,规范安全。五是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完善了资金县级报账回补制,每批次资金报账由用款乡提出申请,经县扶贫办审批后,由县报账中心按批复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审核,报账再回补剩余资金。六是大宗物资进行招投标统一采购,严格管理。七是严格审计制度,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书。八是每年组织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一至二次的检查监督。

4、扶贫先扶智。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使项目区群众户均有1人掌握1—2项农村适用技术。

5、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始终把农民群众作为扶贫开发投入主体,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扶贫工作,积极动员投工投劳。“”以来共累计投劳折资3564.2万元,占总投资的14%。

6、部门协作,整合资金。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各类资金。一是整合扶贫内部各项扶贫资金;二是整合外部门投入。

7、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在发挥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实行社会帮扶和挂钩扶贫相结合的办法,形成合力推进扶贫工作。

8、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细化职责,落实责任。树立创新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扶贫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主要工作成效

扶贫开发投入资金明显增加。20xx年至20xx年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667.5万元,其中省级投入8372.5万元,市级投入104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达3564.2万元。投入逐年增加。

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全县贫困人口从20xx年20.9万人减少到20xx年的18.48万人,其中贫困人口减少2.42万人,低收入人口减少0.5万人。

贫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xx年782元增加到20xx年1614元,增加106.39%。

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以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载体,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整村推进项目中完成农田建设2769亩;通电89件,345.12km,解决用电困难56个村1265户4535人;通路49件,23.34km,解决了34个村1947户8627人通路困难;水利工程完成193个件,659.8km,个水池(窖)1199个,解决22050人23708头(只)牲畜饮水困难,新增灌溉面积5003亩,改善灌溉面积5222亩;1436户6892人告别了祖祖辈辈居住的茅草房、杈杈房,2500户居民住上安全抗震民房;易地安置685户3050人达到了“搬得出,安得稳,能发展”的目标。

产业扶贫取得明显进展。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五大支柱产业发展思路,结合村情、乡情积极扶持特色种养业发展,共种植核桃、花椒等经济林果20792亩,引进推广优良畜种7290头(匹、只)。

社会事业明显进步。20xx年以来实施农村学校危房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就学难、就医难等得到明显缓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加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全县培训8250人次,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3200 人,已转移输出3232人。

生态环境明显好转。认真做好扶贫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新建沼气池105口,节柴灶605眼,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完成种植经济林果20792亩,进一步增强了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是一个集山、少、边、贫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解放前,尚处于奴隶制、封建领主制、原始共耕制等多种社会形态。1956年自治县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开展扶贫工作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和扶贫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中央、省、市的深切关怀下,通过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扶贫工作不断推进,全县面貌发生了巨大深刻的变化。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起步晚、发展慢,至今仍是一个全省特别贫困的县份,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扶贫任务重的县情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扶贫工作面临许多困难问题。

一是自然环境差,社会发育程度低,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山区面积占97%,海拔高差达3160米,山高坡陡,生态环境恶劣,多种自然灾害频繁,不少地方已丧失生存发展条件,需要易地搬迁的有13455户43550人。**县脱胎于奴隶制、封建领主制,原始共耕制等式多种社会形态,落后的生产关系长期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发展基础极其薄弱,加之劳动者素质普遍低下,贫困群众思想观念落后,生产技能弱。从纵向比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横向比发展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到20xx年底全县生产总值19.3亿元,财政收入527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14元。

二是基础设施落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长期以来用电难、饮水难、行路难、上学难、住房难一直困绕着贫困群众。到目前,28645户11.45万人、22.42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21242户贫困群众仍居住杈杈房、黄板房、高危房(部分为无房户);468个村民小组未通路;有610个村民小组未通电;70个村委会630个村民小组无自来水饮用;13个乡无农贸集市;1048个村民小组无卫生室,420个村小组未通广播电视,527个村小组未建文化活动场所;村小危房230间共18400m2。

三是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以来,由于上级关心支持,投入力度逐年加大,贫困群众参与扶贫热情高涨,投工投劳积极性高,扶贫效益十分显著,每年减少贫困人口4500人左右。但由于返贫现象突出,贫困人口基数居高不下。到20xx年底,按农民人均纯收入1067元标准,全县仍有18.14万人贫困人口,占全县农业人口的78%。这些贫困人口大多数居住在高寒山区和干热河谷地区。这些地区生存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收入水平低下,生活质量极差,过着吃粮靠老天、穿衣靠救济的贫寒生活,许多贫困家庭家产不足千元。

四是投入与需求矛盾加剧,扶贫难度大。全县有15个乡镇、91个村委会(社区)、1152个村民小组。1065个贫困村民小组中,被省列为整村推进范围的有285个,仅占贫困村民小组总数的26.7%;已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民小组,因投入太少,15万元的财政资金投入解决不了村民的更多实际困难,难以实现实施一个村、脱贫一个村的目标,许多已实施项目的村仍用电难、行路难;因原居住地丧失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无望而搬迁的人口达5200人,但因易地开发指标少,实际享受补助政策的仅占搬迁总数的25%;未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大多山高坡陡,交通闭塞,居住分散,项目实施难度大,投入效益明显降低。

五是产业发展基础弱,贫困群众增收难度大。受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单一,结构不合理,效益不明显。近几年来,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扶持发展了一批特色种养业,但因投入不足、不成规模、销售难度大、商品率低等原因,增收的效果不够明显。自去年以来,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农产品出现滞销、价跌,使好的收成变不成好的收入。另外,随着农民工进城务工人数的急剧增加,许多贫困村已无青壮年劳动力,这对于培植贫困地区的产业和提高生产技能也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近期扶贫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

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按照中央、省、市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调整扶贫工作思路,确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瞄准贫困群体和贫困对象,突出抓好扶贫整村推进,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强化劳动力培训转移,落实多项扶贫措施,进一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皱褶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加快推进社会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到20xx年的扶贫工作目标和任务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投入,扩大扶持范围,基本消除无电村、无路村,基本实现乡乡有特色产业、村村有增收项目,基本完成易地搬迁任务,解决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贫困农户住房困难问题,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根据扶贫工作思路,围绕上述工作目标,今后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扶贫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切实把扶贫工作作为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全局的中心工作重抓,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进一步充实加强县乡扶贫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不断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抓好各项扶贫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县情、具有特色的扶贫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扶贫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工作办法措施,分解工作目标任务,整合各类资源,发挥群众参与积极性,把扶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实施“一体两翼”战略,突出抓好重点工作

一是整村推进。积极争取将全县未列入“”省级整村推进规划的780个贫困村和因灾返贫的85个贫困村列入近三年内整村推进实施范围科学制定规划,合理选择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优先解决与脱贫关系最大、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以县级整合为主,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实施一个村、改变一个村、发展一个村。积极争取整乡推进项目,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州市县自筹、省级补助、多方投入、合力攻坚的原则,每年选择一至二个乡镇开展整乡推进扶贫。

二是产业扶贫。根据**县情,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规划,选择优势特色产业给予重点扶持,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路子。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用好用足用活信贷扶贫政策,扶持发展一批优势特色产业,把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建立在产业支撑的基础上,扶持发展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努力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突出抓好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启动实施“双百”工程(每年扶持发展100户种植大户、100户养殖大户),努力提高生产水平和增收效益,确保每户至少有一名掌握1—2门实用技术,每户年均销售一头商品畜,户均有一项可靠的增收产业。力争3年内扶持重点龙头企业10个,实施畜牧品种改良3万头(只),种植核桃100万亩、木瓜10万亩。

三是劳动力转移培训。进一步提高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产业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多层次、宽领域转移就业,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务工收入。实施分类指导,采取对外输出与就地转移相结合、引导培训与基地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努力实现劳务输出由数量追求型向质量效益的转变,由追求单纯增收型向追求培植产业提高素质型转变。3年内完成劳动力培训转移1万人以上,确保培训后职业资格证书获证率不低于80%,培训后稳定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5%。

(三)落实扶贫措施,做好各项扶贫工作

一是易地搬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分类建档立卡工作,坚持政策标准,严把扶持对象,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管理措施,充分尊重安置农户意愿,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实施好易地开发扶贫项目,解决好特困群众生存发展问题。力争每年实施5000人易地扶贫项目。

二是安居工程。我县贫困农户住房特别困难,黄板房的简陋程度决不亚于茅草房,且三五年需重建一次,生态破坏力强。实施对黄板房的改造,不仅是贫困群众的迫切需要,是民心工程,而且是贫困地区保护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德政工程,同时也是促进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需要,是和谐工程。目前我县尚有2.1万户贫困户居住在极其简陋的黄板房内,有3.5万户农户的住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力争每年实施7000户安居工程,3年内基本消除黄板房,实现贫困户户户有安全可靠的住房。

三是社会帮扶。继续抓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参与积极性,努力构建“大扶贫”的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协调服务,争取外部力量对扶贫地区的更大扶持,扎实做好与中央、省、市挂钩单位的协调联系,配合服务。

(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严格执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更加扎实有效的管理办法措施,切实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认真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项目报批审查制,严格按批复实施项目;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加强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大宗物质询价采购,统一管理制,并逐步把它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严把物质价格质量;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分期拨付和回补报账制,加强项目资金审计工作,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加强内业工作,完善后续管理,探索产业滚动发展,按要求设立标志碑,签定廉政合同,强化项目验收。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扶贫系统内部自身建设。深入调查研究,适时开展专题调研,理清扶贫工作思路,探索新办法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实施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监督,严把重点环节,确保不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业务分工,加强协调联系,增强责任意识,发扬敬业精神,树立团结实干的工作形象。加强业务培训,改善工作条件,缓解公用经费困难,使扶贫办的自身建设逐步适应扶贫工作的需要。

四、意见建议和请求事项

1、请求恢复我县藏彝地区待遇,给予特殊政策扶持,或针对小凉山地区特殊情况,制定特殊政策,给予重点扶持。

2、请求将未列入“”省级整村推进计划的贫困村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村共865个村,列入三年内省级整村推进计划范围,每村投入的财政资金增加到30万元。

3、请求安排专项资金,分三年度基本消除无电村、无路村,每年安排不低于7000户的安居工程项目。

4、请求对原搬迁未享受补助的搬迁户,在3年内给予落实补助政策;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人的易地开发扶贫项目。

5、请求每年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畜种改良和发展特色养殖业;每年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扶持发展核桃、木瓜等经济林果和特色种植业。

6、请求每年安排小额信贷扶贫资金5000万元以上。

7、请求将我县列入互助资金扶持对象,每年安排2-3个互助资金扶持项目。

8、请求每年安排基地职业技能培训1000-1500人,安排指导性转移培训5000人。

9、请求把我县列入县级整村推进范围或每年安排2个乡实施整乡推进项目。

10、请求加大中央、省级部门挂钩扶持力度,增加挂钩部门数量。

11、请求安排资金支持特困县扶贫办自身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单列项目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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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院关于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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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社会群体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能力上也产生两极分化,导致一些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缔约能力(交易能力)及诉讼能力(诉讼承受力)相对低下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从而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如同在自然界一样,都会有弱者存在,这是不需争论也无法消除的客观事实,关键是一个社会能否真正确认并通过制度保障的形式实现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由于现有法律不足以适应这种群体分化的现实,无法完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故需在法律理念更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护机制,才能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和社会关系的和谐。本文以工业社会普遍存在的三大弱势群体——劳动者、消费者及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典型,从民事审判实务的视角来探讨上述课题。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界定

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一个集体名词,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范畴,而更多地属于社会学领域的概念。“弱势”是相对于“强势”而言的,因此社会弱势群体就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是对社会人群根据一定标准进行比较的结果。从社会学角度来讲,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的共同差别表现为经济利益、生活质量和承受力三个方面的共同特征即同一性,这种同一性表现在:贫困性;低层次性;脆弱性。主要涉及贫困者群体、残疾人群体、精神病患者群体、失业者群体等。法学上的人是由种种权利和义务构成的抽象综合体,法学上的弱势群体不同于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并不是从社会现实生活中描述出来,而是人们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现实情况而主观设置的标准,主要是指在日常交易或缔约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且在纠纷处理中诉讼能力较差、以致不易实现自己基本权利的特定法律主体。笔者以为,从法律的发展来看,随着人类向工业社会的发展,企业的雇佣规模越来越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类工业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消费者、事故受害人成为现代社会最典型和数量最为庞大的弱势群体。

上述法律主体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在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隶属关系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不仅身份关系产生隶属关系,一些合同关系同样可以产生隶属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隶属关系,劳动者在合同关系存续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处于经济上的依附关系。

2、信息的不对称。虽然在一些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并不存在隶属关系,但由于双方对信息掌握程度相差较大,造成双方市场交易地位的实际不平等。如消费者与经营者特别是处于垄断地位的经营者虽然在合同关系中是平等主体,但由于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在销售信息、技术知识方面的获取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导致双方的交易地位实际上并不平等。在医疗事故法律关系中,相对于掌握专业技术及医疗信息的医疗机构,事故受害人在信息上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3、经济力量的差距。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组织的实力不断增大,自然人与经济实体间的资源占有能力更显悬殊,导致两者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实现能力不平等。

4、生理原因的脆弱性。随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及触电事故的不断增多,事故受害者形成一个数量众多的群体。因自身生理及精神上的脆弱性,导致事故受害人对自身权益的维护面临诸多困境。

5、制度的不利影响。就弱势群体的诉讼能力和诉讼承受力而言,需要的是及时、高效、简便的纠纷处理机制,但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民事诉讼制度的诉讼成本过大,不利于弱势群体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我省涉及弱势群体诉讼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从审判的情况看,我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起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1995年至XX年,全省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年平均增幅达38.67%,其中,XX年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案件件,比XX年增长%,比1995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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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县农委农业资源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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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农业资源调研报告

属低山丘陵地带,农作物生长气候适宜,农业资源丰富,为我县农业种植的多样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探寻我县农业优势资源,切实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县农业农村经济科学、持续、健康发展,就农业优势资源进行专题调研,并就其发展困境、发展对策作了一些思考。

一、全县农业优势资源概况

(一)农业重点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科学引导农民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形成了以食用菌、柑橘、茶叶、桑蚕、优质米等为主导的农业产业体系。在产业发展上坚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组织运营和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有机结合在一起,特别是食用菌、桑蚕产业在我县形成了“科研+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到XX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12亿元,其中食用菌、桑蚕、水果、茶叶等特色产业产值达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6%,已成为全县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和稳固来源。

(1)食用菌产业稳健发展。XX年上半年,全县食用菌总规模达1.09亿袋,同比去年增加1550万袋,增16.6%。截至XX年,全县发展食用菌农户达25563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54.5%,食用菌产业总产量占全省比重为20%,居全省第二,为农民增收达5368万元,成为全县农民经济收入的支柱产业。在食用菌产业发展上,进一步突出代料香菇的主导地位,积极发展以茶树菇为主的非耗材食用菌,大力发展反季节香菇,坚持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机械化之路,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稳妥推进,食用菌产业稳健发展,产业结构正在向立体型、循环型、节约型方向发展。XX年5月被全国食用菌协会授予“中国香菇之乡”称号。

(2)桑蚕产业平稳发展。近年来,我县始终将蚕种培育、桑园基地建设、茧丝绸一条龙加工、农工贸一体化发展作为兴县富民的一项战略措施,成为全县出口创收的一大亮点。XX年,全县桑蚕产业产茧量达1766吨,占全省比重的21%,位列全省第二,辐射带动农户1XX户,为农民带来直接经济效益4648万元,成为全县三大支柱产业之一。

(3)粮油产业稳定发展。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高产创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粮油生产连续三年丰产丰收。XX年全年粮食总播面23万亩,总产9.7万吨;全年油料作物总面积10.46万亩,总产1.4万吨。粮油产业农民总收入可达5000万元。

(4)水果产业强势推进。抢抓省、市打造长江流域200万亩柑橘带契机,科学论证规划,以洋坪镇平头山万亩柑桔示范园为核心,辐射带动旧县镇、花林寺镇的柑桔适宜区,积极推广小苗集中假植、大苗移栽新模式,强力推进以柑桔为主的水果产业。截至XX年底,全县柑橘面积已达3.3万亩,柑桔总产量7000余吨,农民收入达700万元。

(5)茶叶产业潜力巨大。在茶叶产业发展上,积极探索研究茶苗无性繁育技术,500亩高标准茶叶基地的建成,深入推广了运用茶叶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加快了传统制茶升级改造步伐,茶叶品质和效益不断提升,发展潜力巨大。XX年茶叶产量554吨,比上年增加4吨,增0.73%。XX年,全县茶叶总产605吨,农民增收达700万元。

(二)农业优势农产品质量大幅提升

县委、县政府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狠抓农产品质量管理,积极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着力打造精品名牌。XX年,“森源”牌香菇、“垭丝”牌白厂丝荣获名牌产品,实现了我县农产品名牌产品空白的历史性突破。“花园碰柑”、“双红蜜橘”、“云雾绿茶”、“龙凤蕃茄”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森源”牌香菇、“鸣凤”牌优质米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远野风”、“森源”牌、“鸣凤”牌获得著名商标认定。XX年,“远野风”牌牛肉黄豆酱当选宜昌市第二届“三峡十大特产”,荣获名牌产品。XX年,“森源”牌香菇荣获省“十大名牌农产品”称号。“森源”牌香菇远销日本、泰国、新加坡等地,“垭丝”牌白厂丝远销江浙一带,并出口印度、巴西等地,远野风”牌牛肉黄豆酱等系列产品远销广东、河南、东北等地,鹿苑黄茶远销全国各地,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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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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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安排本人联系指导**镇**村委会,为能实实在在的体验民情、体会民生、体察民苦,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取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脱贫致富的双重实效,XX年3月5日、3月7日、3月27日,自己多次深入到**村委会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开展民情访谈和民情民意收集活动,并对**村委会的村情、民情、民苦、民盼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就如何提高贫困山区村委的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作了深入思考,现作如下探讨。

一、**村委会的基本情况

**村委会地处**镇西北角,东与海良、大会村委会相接,南、西与**县相邻,北与丽江永胜县相接,距**镇政府25公里,距宾川县城35公里。全村辖5个自然村,6个村民小组,农户325户,总人口1189人,主要有汉、彝、土家、傈僳、藏、白等6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480人,全村耕地面积1530亩,其中水田400亩、山地1230亩,是一个典型的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的山区贫特困村委会。

近几年来,**村委会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一是群众收入稳定增长。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46元,群众收入呈增长态势。二是基础设施逐步加强。实施了投资近246万元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完成了7公里的进村弹石路面通达工程,实施了2个村小组的村间道路硬化,投资28万元打了一眼受益人口600余人、受益面积700余亩、深150米的深进。三是产业调整迈出步伐。除主要种植玉米、白肋烟、香叶等农作物外,种植有少量的葡萄、柑桔等水果产业。今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协调帮助下,与宾川县国巨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发动村组干部试种香葱30余亩并进行全额收购,迈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四是农民素质有所提高。

二、贫困山区发展中存在的因难和问题

(一)自然环境条件恶劣。森林覆盖率低,干旱缺水严重,除有3个村民小组有龙潭、山箐水可供一部分农田灌溉外,其余村民小组无水源,只能靠天吃饭,如团山村民小组中有14户62人因无任何水源,多年来一直靠政府送水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土地贫瘠,全村约75.5%的耕地面积是山地,干旱贫瘠,土地产出率极低。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路通达能力差,全村只有7公里的进村弹石路,还有9公里土路,同时只有2个村民小组实施了村间道路硬化,坡陡崎岖,通行不畅;农田沟渠不完善,不配套,渗漏於阻严重,农田灌溉极不方便;公共服务设施匮乏,全村6个村民小组没有一间老年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室,村民文化生活极为单调和贫乏。

(三)群众思想不够解放,群众脱贫依赖心理严重。村民素质普遍偏低,小学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70%左右,依靠科技脱贫致富有一定难度。贫困人口“等、靠、要”心理严重,加之还有大约17.5%的农户处于极度贫困和温饱线下,村民脱贫致富工作任务艰巨。

(四)产业结构调整难和缺乏主动应变能力。以传统农业为主,习惯于粗放型的农业经济,新的科技成果和耕作方式难于推广和应用,产业结构调整难,加之农民种植意向盲目“跟风”,缺乏主动应变能力,对收益造成一定风险。

三、对提高贫困山区发展能力的措施和建议

(一)夯实社会事业,提高贫困山区的人口素质。要免费为山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加大对山区义务教育投入,加大对外交流力度,夯实各项社会事业基础,提高山区群众人口素质,增强其抵御贫困、脱贫致富的能力;要加大贫困山区劳务输出、外出务工的指导和引导力度,带动山区人民增收致富;镇人民政府要以村委会为活动平台,多开展一些送文化送科技送卫生下乡活动,并要以点带面,对条件较好的小组率先争取启动实施建设老年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室,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

(二)加强教育引导,树立自力更生的时代精神。要破除山区群众“等、靠、要”思想,积极引导农民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雄心壮志,教育其自强不息、不等不靠。帮扶和挂钩联系部门要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坚持在一线了解情况,与贫困山区一道认真研究上级政策,主动对接业务部门,扎实抓好政策落实,做到想事情、做决策,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切实帮助贫困村组解决问题。

(三)加强基础建设,夯实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基础。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着力点,争取救济救助与推进“造血”式扶贫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动群众自筹的基础上,财政每年应划出一部分扶贫专项资金,集中解决贫困村的行路、饮水、上学、就医、住房等“五难”民生问题,夯实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基础。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坚决制止和杜绝乱砍滥伐行为,同时开展好四旁植树活动,绿化美化家园。要大力倡导推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减少生产生活对植被的破坏,促进山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四)调整优化结构,拓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路子。一是要确立产业定位。在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项目的同时,变单一的粮食型农业向复合型农业转变,提高山区农业产业化程度,切实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二是要发展特色产业。走“一村一品”的发展路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花椒、核桃、中药材、葡萄、香葱等高效农林产业,建立特种产品基地,发展壮大贫困山区经济。三是要延长产业链。重点引进一定规模、高起点、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推广“企业 基地 农户”的组织形式,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四是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把科技推广应用贯穿于产业化扶贫的始终,用科技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效益。五是要念好“山”字经。重点发展生猪、山羊、土鸡等养殖业,不断改良品种,加强疫病防控,努力提高出栏率和肉品质量,不断提高贫困山区群众收入水平。

(五)转变工作作风,在为民解困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村组、深入农户,倾听民声,了解民苦,解决民盼,在群众“最盼”上赢民心,在群众“最急”上见真情,在群众“最怨”上改作风,做到缺资金帮协调、缺科技帮培训、缺方向引路子,切实为民解决问题,真正实现群众观点在生产中升华,群众路线在生产中实现,群众利益在生产中保障,群众工作在生产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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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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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调研报告

去年以来,全省(四川省)法院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的演变及其对我省经济的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此次金融危机对我省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和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已逐步显现。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已在司法层面上得到初步反映。为主动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我院成立专门课题组。课题组组织全省三级法院和部分企业代表就法院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面临的主要困境进行了专题研讨,在此基础上紧扣法院职能,提出法院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金融危机反映到法院工作中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经济危机目前在司法层面的影响已初步显现

相关数据反映,目前,涉金融案件收案已呈现上升趋势。其中,部分增量是符合司法规律的正常反映,而非完全因金融危机所致。这主要是由我省所处区位(内陆省份)、经济结构(外向型经济相对比重较小)、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司法规律所决定。未来上升趋势将更为明显,可以预测,在XX年以及之后较长的时期内,金融危机的影响将大量反映到司法领域。

(二)所涉法院和工作领域较为集中

从所涉法院范围来看,目前大成都经济圈内的基层法院相对反映明显,已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涉金融危机的案件较多,如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等基层法院,而中、高级法院和其他市、州法院尚反映不明显,已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涉金融危机案件较少。从所涉工作领域来看,在民事审判、执行领域已有明显反映,刑事审判领域也有一定程度的反映,行政审判领域目前尚不明显。

(三)五类案件明显上升

一是涉及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明显增多。该类案件涵盖劳动合同、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土地使用费等多种纠纷。二是劳动争议大幅上升并出现新情况。XX年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长102.95%,其中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上升势头明显。三是房地产纠纷大幅度增长并出现新情况。XX年全省房地产合同案件同比增长78.48%,该类案件涵盖了建筑施工、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预售等多种纠纷。因社会整体经济低迷、房价下滑,出现了购房者按揭断供、开发商交房买方不接受、恶意毁约、违约等情况,这类纠纷敏感度高、易形成连锁反应的群体性纠纷。四是贷款纠纷大幅增长。如成都市青羊区法院XX年下半年贷款案件同比增长101.3%,信用卡透支案件增长360%。五是涉及中小企业的传统商事案件上升明显。XX年全省票据案件同比增长18.75%,股东权案件增长65.99%,证券案件同比增长642.11%。

(四)诉讼保全、执行工作呈现新动向

XX年全省法院诉讼保全和执行案件均有明显上升。银行要求收回贷款,以及因资金链断裂导致诉讼保全的案件均已显现。

二、当前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法院自身面临的问题

1.个别审判人员对法院工作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法官认为金融危机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职能部门的事,远离自己的工作生活,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同时,对金融危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金融危机主要是对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影响大,而对我国无甚影响或影响较小。

2.部分法院对如何积极主动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思考不够、行动不力。部分法院认为法院只能被动受理案件,而后在审理、执行中才能服务企业,而不是主动积极地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及经济风险,服务经济发展。

3.对部分企业经营受损是否确属金融危机影响甄别不够。在金融危机中确有部分企业是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而致资金紧张,履约能力受限。但也有一部分企业与此无关,而是借机恶意毁约、要挟、赖债及逃债等。调研显示,在过去的工作中,法院对该类情况的把握和甄别不够。

4.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与难度明显加大。与常态纠纷相比,在金融危机这一非常态背景下,涉金融危机纠纷面临着更多的突变性和非确定性,使法院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与难度明显加大。这就要求法院保持一种稳健和冷静的司法态度,一方面要加强对涉金融危机纠纷的预测研判,做好应对准备;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的专题调研,确保司法应对能动有序。

5.司法解决纠纷面临的难度、风险和成本加大。灾后重建与金融危机背景下,各类纠纷所涉社会因素、政策因素与法律因素多重交织,司法的有限性表现得更为突出,单纯依靠司法解决纠纷所面临的难度、风险和成本进一步加大。如果法院不加分析,全然介入,不仅难以有效和顺利解决纠纷,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成本的投入。

6.裁判标准的把握及利益冲突的平衡难度加大。由于地震和金融危机因素的介入,司法案件中的社会关系和争议焦点因此变得更为复杂、多样,突出反映在五方面:共性要求与特殊情形并存;法律问题与社会因素交织;历史原由与突变情势纠结;常态调控与应急处置交错;程序选择与实体裁量两难。针对具体个案,特别是广受关注的争议性案件的司法裁量一般化与个别化之间的潜在冲突有所加剧,保持统一的裁判标准、平衡利益冲突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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