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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调研报告(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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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一类贫困村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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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一类贫困村调研报告范文

位于贵州中部地区的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是贵州众多贫困村中的一村,属省级一类贫困村。该村和省内其他贫困村一样,在贵州新阶段扶贫开发中劳动力转移、人畜饮水、农田水利设施、通村通组道路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全社会经济全面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像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这类贫困村的发展速度则显得有些缓慢。在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任职的这段时间,我通过在村实地走访与调查摸底,对该村的经济发展现状及当前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原因有了一些认识,也形成了一些如何发展像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村这类省级一类贫困村的工作思路。

一、贵州省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基本情况。

贵州省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有农户140户、810于人、实际常住人口620人;该村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数有500余人;党员17名,其中女党员5名,65岁以上老年人80人、16周岁以下小孩190人、外出经商人数不足7人、167人外出务工;村现有可耕田地共1100亩,其中水田700余亩,年产稻谷约1.75万公斤。有集体荒山300余亩,基本没开发;提灌站1个,提灌站输水管道年久失修,群众用水困难;目前村有一个从学前班到三年级的不完全小学。

该村无集体收入来源,村举办集体活动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拨款;群众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日常水稻种植、玉米种植、油菜等传统农作物种植和外出务工。目前,有比较零星的西红柿、大葱、花生种植;有三户种有小规模的经果林;在村没外出的主要劳动力的创收方式是协助外村包工头搞建筑工程承包,一部分退伍回家的军人则以钻探打水井增加收入。目前全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28户、73余人,全村XX年人均纯收入不足1200元。

同时,该村距离市中心区仅6公里,安普二等级公路穿境而过,安顺黄果树机场就位于村东面2公里处,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土地通透性好,且能连方成片,适宜规模化发展。

二、贵州省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结构不明显。该村没有主导产业,传统的农作物没有市场竞争力,很难形成产业拉动力,原有的农作物种植生产经营水平低,对农民的增收带动力不强,大多数村民仅仅只把目光盯在自己家中稻田上,与外界交往较少,也不太关心田地以外的事情。

二是人文环境较差,思想受到束缚。像很多贫困的农村一样,该村基础教育落后,农民文化素质差,村人口中的文盲、半文盲比例显高。村两委发挥作用不到位,部分人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很多农民对传统习惯抱残守缺,长期处于封建宗法式的自然经济状态,形成封闭式的循环格局,形成了养牛为耕田,养猪为过年,养鸡下蛋攒个油盐钱的典型贫困村。

三是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长期以来,该村农业生产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格局,如果遇到天灾,必然引起减产减收。比如,XX年暴发的特大干旱,导致夏季水稻种植无法按时插种,同年6,暴发的洪水淹没了大面积的农作物。

四是群众安于现状,小富既安。该村的农作物种植全部为一家一户的家庭作业,主要表现在农民接收新事物能力较弱,观念落后,重农轻商意识严重;小富即安意识较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与市场风险意识。

三、村经济发展对策及建议。

该村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围绕“依托扶贫政策,建设美好干河”这一主题,以“抓农业种植基地示范点建设,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载体,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立足于干河村现有传统农业,优先发展经济作物和特色养殖促进基地建设,使本村经济发展上台阶,依托市场促进经济作物和特色养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助农增收,到2020年实现人均收入5500元。”的发展思路;鉴于该村的发展思路和现实条件,可以从如下几步着手发展:

一是配强村支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农村脱贫说来说去没有一个领头人一切都是纸上谈兵,纵观中国大地上的亿元村就是因为他们的带头人的领导决策。像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这样的贫困村,不仅需要能带领农民脱贫的领导班子,还需要班子成员眼界开阔,一心为民,善于化解矛盾纠纷、能统观全局和有开拓精神。另外,从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组织的保障作用出发,积极探索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广泛开展联村帮扶、联户帮助、联事定责等活动,活动可根据党员的素质、兴趣、专长、年龄等方面加以分类设立诸如:“宣传政策岗、收集民意岗、监督村风岗、致富帮贫岗、管理村事顾问岗”等岗位引导和服务群众发展经济,推动科学发展,确保村级在运行中认识、领导、责任、管理、监督到位。

二是统一思想,打破其传统农业思维。村贫困的根在人,人贫困的根在思想,对于一个省级贫困村来说,从一个台阶迈向另一个新的台阶,首先需要从思想上推动村的发展,从思想上高度统一,形成一股绳,这样才能做到行动的协调一致,更快更准确地达成目标,摆脱贫困;这就需要我们坚持观念先导,切实重视典型促动、政策引导,转变村干部的观念,不断地利用理念标准来引导班子成员,不断地用思想交流方式求共识形成发展的内在动力。实时的开展由上级部门指导的贫困村座谈会、讨论会、文娱活动等为村民的思想交流提供平台,达到求同存异,达成发展共识。

三是在传统农业上嫁接现代农业。从贫困村自身的资源条件出发,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引入“高投入、高效率、高环保、低成本”模式,就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来说可以利用该村是城郊村的优势,组织精干人员成立种植开发合作社,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农业,围绕种植做文章,利用该村该村距离市中心区仅6公里,安普二等级公路穿境而过,安顺黄果树机场就位于村东面2公里处,便捷的交通优势,做到种植与工业互促式发展,打造农产品加工集散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利用农业开发合作社的专业优势和人员、市场优势带领广大群众种粮跟着市场走,啥好卖种啥,啥值钱种啥,并适时的发展畜牧业生产消耗农业生产剩下的下脚料,逐步形成循环经济。

四是在当前帮扶的基础上再创新帮扶模式。贫不是给钱就能解决问题的,扶贫不仅要改善当地贫困户落后的生活,更重要的是提高贫困户的素质,增强他们的致富本领,要给他们充分的尊严和自信,点燃他们心中的希望之灯。贫困村的大发展的主导力量是党委、政府,主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民,社会各界的资金、技术、人才、经验的支持是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只有“三位一体”,形成合力以创新精神,为经济发展打造坚强后盾,才能更好的实现贫困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全面提升贫困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在帮扶措施上,抛弃那种“撒胡椒面”式的帮扶方式,帮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从制定规划着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帮扶资金,循序渐进。集中力量和资金因地制宜,一个点、一个项目、一个时间段的帮扶。比如:帮扶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帮助贫困村建设一个养殖场或者种植小区等形式的经济实体,不断壮大贫困村的集体经济,避免村级集体经济无实力,发展生产无财力,提供服务无能力。(黄松)

(安顺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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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对我县庄园农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5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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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庄园农业发展情况调查思考

庄园农业:市场农业的希望之光—对我县庄园农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庄园农业在我县悄然兴起。我县庄园农业是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的基础上,由个体、联户或其他投资者转包、租赁承包地、抛荒地和“四荒地”(荒山、荒地、荒沟、荒滩),经营种养业及与之配套的加工业,且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一般在50亩以上)的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高效农业和特色经济、实现土地、资金和技术集约经营的有益探索。 一、我县庄园农业现状及其比较优势分析 我县庄园农业产生的背景与条件有三个。一是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田土中分离出来,出现了弃耕抛荒的土地。据调查统计,近年来,我县农村劳动力每年外出务工经商的人数达13万多,占我县总人口数的16%,充耕面积达4万多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8%。二是农村中涌现了一大批有一技之长的能人,需要扩大承包面积,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牛潭河乡狮子山村土地承包大户陈醒志向调查组反映,他目前不需要乡党委、政府具体支持什么,燃眉之急只需乡党委、政府帮他做好当地村民的工作,进一步承包大面积的土地,以扩大种养殖规模。三是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城市和乡村出现了第二次分工,一部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发展第二、三产业,而同时受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一部分城市人也开始走向农村发展开发性农业,如县委办机要保密室刘岩保同志和他哥哥一起,利用值班后的业余时间,在牛潭河乡承包了100亩山土,发展椪柑、脐橙等水果种植业,目前来势看好。 据不完全调查统计,全县已有50亩以上的庄园170个,总面积35373亩。按承包土地类型分,其中水田型13个,面积1426亩;旱土型32个,面积4503亩;水面型17个, 面积6586亩; 山林型55个, 面积11828亩;荒地型41个, 面积10348亩; 综合型(即庄园主承包水田、旱土、水面、山林、荒地等兼而有之, 面积共计50亩以上)12个, 面积682亩。按庄园按生产经营分, 主要有三种类型:  1、产、加、销一体经营型。在庄园内既利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种植优质农产品, 又进行产品加工, 还在外地建立网点搞销售,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机制。这种庄园农业的经营效益比其它类型好。如花果山乡月石湾村村民项剑文,去年种了2亩牧草、100亩玉米,喂养了52头肉牛,牧草用于喂牛,以玉米和秸杆作原材料办了一个饲料加工厂,饲料远销益阳等地,去年仅加工销售饲料一项的收入就达3.5万元。2、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型。即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如三堂街镇包狮村支书胡著轩,租赁别人弃耕的52亩田土,办起了一个综合种养场,按照“生产粮食、粮食喂猪、猪粪养鱼和生产沼气”的资源循环利用模式组织生产,去年饲养母猪40头,出栏肥猪120头,池塘养鱼8吨多,建了2个大沼气池(沼气除了自用外,还能供应20户邻居),纯收入达6万多元;武潭镇泥潭村农民王跃明承包218亩荒废茶园,投入资金26万多元,全部改种优质梨、苹果、葡萄等10多种果树,间种100多亩花生,同时养土鸡近3000羽、瘦肉型母猪20头,初步建成了种、养、繁一体化立体生态庄园农业,预计两年后年产值可达80万元。3、名优特新农产品开发种养型。这是目前我县庄园农业的主体。这种模式主要是“庄园主”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和当地的资源优势,大规模开发名、优、特、新农产品,或培育、繁殖种苗,一般开发的项目比较单一,要么是种植业,要么是养殖业,在很大程度上类似过去的专业户,但规模和面积较专业户大。如灰山港镇雪峰山村退休教师文展才,发挥种植水果和苗木的特长,租赁了雪峰山、周家潭两个村的林场和茶园近300亩,种植脐橙、油桃、酥梨等优质水果和苗木,预计三年后产值可达100万元。 庄园农业之所以在我县呈现方兴未艾的发展态势,在于它有一般农业和常规农业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和特点。一是生产经营规模大,有利于降低成本。一般庄园经营土地面积都是50亩以上,大的上1000亩(如泗里河乡泗里河村农民王珏凤等三人,采取股份制形式,投入资金76万元,承包鹿马仑、老山、月新、阎家村等四个村的旧茶园、坡土、废地、残林、部分荒山和稻田3150亩,目前已造林1000亩,种植黄姜等药材320亩,种植绿化树苗80亩)。庄园内从耕作到收获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再加上集中连片,便于排灌、施肥和防治,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规模效益。河溪水乡潭映钟村的“庄园主”贺冬良对调查组算了一笔帐:他和一般承包户相比,去年一季稻每亩平均生产成本要低45元。二是大力推广和引进先进技术,有利于集约经营。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开展集约经营,庄园主一般都在科技上舍得花钱,有的自己具有某种专业技术,有的高薪聘请高级科技人才作顾问,有的选派年轻技术人员到高等院校深造,培养自己的科技人才。修山镇修山村花卉苗木种植大户刘汇源,自费到湖南农业大学学习花卉苗木种养技术,同时他还大力引进现代科技成果,配备了全光照自动喷雾插播育苗设备,采用了花卉无土轻型基质压制、太阳能温室育苗等新技术,由于他的庄园管理严密,又实施了较先进的农业技术,经营效益一般要比普通农户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三是产品质量高,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庄园生产的产品质量好,市场竞争能力强。如益阳人刘治安租赁花果山乡人和桥村的200亩田土建成苔韭基地,出产的苔韭由于质优价低,受到益阳和桃江两地消费者的欢迎。 二、发展庄园农业存在的制约因素 在暂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原有法规还未作调整)调整规范土地流转和庄园农业发展的情况下,乡(镇)村干部主要运用现有的政策指导工作,随意性很大,且组与组之间、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不少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严重制约着这一工作的健康开展。在发展庄园农业的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一)思想观念的制约。部分基层干部,尤其是村、组干部,还自觉不自觉地把庄园农业与过去大地主和国外资本家的庄园等同起来,认为搞庄园农业就是搞私有化、搞资本主义,因而不敢大胆发展,如

承包租赁期不敢一定30年不变,一般只确定了5-XX年承包租赁期;少数农民宁愿自家责任田抛荒也不转包给庄园主;部分“庄园主”瞻前顾后,深怕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有的甚至是一年一包,还是口头协议,存在搞一年算一年的心理,不敢大胆投入;部分群众看到庄园发展起来了,就眼红,用各种借口敲竹杠。 (二)土地政策的制约。一是以人口为基础平摊责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制约了庄园规模的扩大。目前农村田土是按人头平均发包的,而且是一定30年不变,基本上没有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因而一些农民把责任田看成自己的私有财产,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这样带来了两个弊端,一方面受土地经营权分散的影响,发展庄园农业的土地很难从单个的农民手中转过来,农民有的愿意转包,有的不愿转包,这样土地难以成片,庄园难以形成;另一方面,即使在当前种田效益不高、一部分农民开始粗放经营甚至弃耕抛荒的情况下,发展庄园要么受到地域限制(不成片),要么受到要价过高的限制,要么受到转包期限过短的限制,造成一边是发展庄园没有土地,一边是大量的田土出现抛荒。二是以保护耕地为核心的土地利用政策制约了庄园农业的发展。新的《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条例、文件出台后,对保护耕地提出了许多明确的要求,既给开发庄园农业带来了机遇,也对发展庄园农业有一定的制约。不利因素主要是:1、在庄园的布局上,受基本农田区域划定的限制,庄园难以大量集中在交通要道两旁,给产品销售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带来了影响。2、在庄园的开发项目上,受土地用途管制的限制,难以开发效益好的产品,如《土地管理法》规定严禁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按照这一规定,如果庄园的土地是基本农田,基本上只能采用比较效益低的粮食型种植结构。3、在庄园的开发建设上,土地审批程序繁杂,收费较高。发展庄园必须修建与之相适应的配套设施,而修建配套设施所占用的农用地必须到市以上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申报审批手续,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必须报批准;设施建设占用农田每亩要收取高额的土地开垦费,基本农田24000元,一般农田16000元,这些繁杂的手续和高额的收费影响了庄园农业的开发建设速度。 (三)资金制约。开发庄园农业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目前一方面银行贷款渠道不畅,“庄园主”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且在开发庄园农业的过程中,都已倾其所有,因而庄园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另一方面是投资主体单一,开发庄园农业的资金十分有限,制约了庄园农业的发展。 (四)技术和信息的制约。庄园农业开发必须以科技为先导,否则,就难于上档次、出效益。但目前缺乏一种科技人才与庄园农业相结合的机制,使庄园开发受到技术的制约。目前我县庄园开发的主体是农民,农民普遍存在缺乏技术问题。由于庄园主缺乏科学技术,目前我县已开发的庄园农业中,大多是种养型,综合型或产业化经营的极少。而在种养型的庄园中,主要是粮果鱼的种养结构,真正种植高档农林特产品的不多。 (五)发展环境制约。一是管理服务滞后。目前庄园农业在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信息、政策等方面的问题没有一个集中的反映渠道,个别基层党政领导对发展庄园农业的协调和服务不主动。二是收费关卡过多。三是治安环境欠佳。庄园发展起来后,有的敲竹杠,有的明抢暗偷,给庄园农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加快庄园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快我县庄园农业发展,是在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对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将产生积极作用,因此,应该积极扶持,大力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一)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用活土地政策。一是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在明确家庭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发放土地经营权证的前提下,鼓励和促进田土向庄园集中。1、对开发目前未利用的土地发展庄园的,由乡村两级审查后,可报县国土部门批准,发给土地使用证,并明确30-50年的经营使用权。2、对弃耕抛荒又拒不转包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无条件收回后或发包人给本村村民,或租赁给外地能人开展规模经营,租赁期视承租者的要求而定(最长不能超过30年)。3、土地承包、转包、租赁必须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农民可从依法转包的土地中获得收益,其受益额由转包者与经营者协商确定。5、土地转包方式可以多样化,如以股份制方式运作,农民以责任田土入股,由股份公司租赁承包给庄园主,按股分红。二是合理利用土地。开发庄园农业总的原则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的要求,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以不改变用地性质为前提,但又必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用好用活土地政策。1、鼓励庄园开发占用一般农田;2、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可在保持乡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按有关程序,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适当修改,把发展庄园的土地从基本农田中划出来,再把另外符合条件的一般农田划入基本农田;3、鼓励对庄园的立体开发;4、鼓励开发“四荒地”发展庄园,除确定30-50年的开发使用权外,还要在税费上给予优惠。 (二)多渠道增加投入。一是要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允许以庄园的资产作抵押进行信用贷款。二是各级政府要拿出一定的资金支持发展庄园农业。县财政在每年的预算中,要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农业发展基金,再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开发庄园农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要拿出一部分投入到在项目区内的开发性农业庄园中。三是优化庄园的组织形式,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主要是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办法来解决发展庄园农业的资金,鼓励农民与农民、职工与农民、企业与农民合作发展庄园农业。 (三)搞活流通,打开庄园农业发展的“通道”。一是要建立庄园农业的“绿色通道”。对有一定规模,且以生产加工农产品为主的庄园,由县政府审查后,发给农产品“绿色通道证书”,使其在本县内无阻碍流通。二是要开辟多种流通和销售渠道。大的产业化的龙头企业要主动与相对应的庄园订立产品收购合同,确定收购保护价,保证“庄园主”的利益不受侵害;粮、油收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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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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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嘉善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大云镇在缪家村和大云村设立了残疾人专职委员,通过一年来实施的情况看,残疾人专职委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按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不少的差距。

一、大云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现状

大云镇按照县残联的要求,经过公开选聘,在符合条件的两个村设立了残疾人专职委员。通过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的发挥进行了调研。总的来说自去年12月,县残联发文,要求辖区内持证残疾人数达到50名的村(社区),公开选聘1名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工作经验的残疾人作为专职委员,协助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一年来,通过“残疾人管理残疾人”这一工作模式,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反馈残疾人的建议、要求和呼声、上情下达、下情上递,做好政府、残联组织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县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必竟才一年左右时间,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所以残疾人专职委员的成效还不是很明显,和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们要着重提高专职委员的业务水准、加强工作引导、提升服务质量,让专职委员更好地服务残疾人。

二、大云镇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思考

通过一年来实践,我们感到我镇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形势是喜忧参半、任重道远。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存在的不足。从一年来工作开展的情况看,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1、文化素质不够。按要求选聘为专职委员的农村必须初中(含)以上、城镇为高中以上文化,但残疾人专职委员涉及的工作面很多,如上级关于残疾人方面的政策宣传、走访慰问、组织残疾人活动、扶贫帮困、维权调解、登记建档等,初中文化已远远满足不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的需要。

2、业务素质不高。在座谈中了解到两个村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普遍对业务的开展不是很清楚,觉得无从下手,检查《嘉善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记录》的登记情况,都不知道怎么填写。

3、敬业精神不强。残疾人专职委员走访残疾人,全面掌握所属残疾人的情况是最基础性的工作,但我们发现他们对所属残疾人情况掌握不多,因此必须要加强敬业精神,切实发挥好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职责。

4、村、协会督导不力。残疾人专职委员是在村两委的直接领导下和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但村两委对此力度不够,没有很好的重视起来。

三、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配备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是贯彻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残疾人根本利益,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做好社区(村)残疾人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党、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具体体现,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

1、选好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村(社区)要重点选聘好残疾人专职委员,对残疾人数较少的村(社区)要开展几个村(社区)联合设立残疾人专职委员试点,要在选人用人上狠下功夫,把热爱残疾人工作,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残疾人选聘为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2、加大村(社区)组织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领导力度。村(社区)组织特别是党(总)支部要把专职委员工作放大重要议程上,要尽力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使他们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常用办公用品,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关心,在上级对专职委员补贴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村经济实力及其工作表现另外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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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深圳游客满意度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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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游客满意度调查

报告名称:深圳游客满意度调查

调查地点:深圳市

调查方法:街头访问

调查时间:1999年11月

样本量:334

被访者:省内、省外及港澳台旅游者

调查机构:兰邦市场调查公司

报告来源:兰邦市场调查公司

报告内容: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及其在旅游地经济中作用的日益增强,如何以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来开拓客源市尝保证稳定的客源成为各旅游地关注的焦点。而由于旅游产品和其它服务产品一样,具有无形性和不可移动性的特点,它的生产和消费过程是同时发生的,因此,旅游业更多地是在营销“经历”。大量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对服务产品而言,除消费者亲身经历外,他人的口头宣传比任何其它信息来源更加重要。若旅游地希望消费者为自己作良好的口头宣传,就必须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旅游经历。如果具有无限资源,旅游地也应该象工业生产部门一样在质量上追求“零缺陷”,使旅游者在各方面都得到满足,但由于资源的限制,实际运行中应追求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来分配资源和安排工作。对旅游者满意度的现实衡量、寻找旅游地绩效的薄弱环节以明确工作急需改进的领域就成为当前旅游地建设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以深圳市作为旅游地的研究例证,深圳兰邦市场调查公司于1999年11月在深圳主要景点和火车站、罗湖商业城等处对来深圳的旅游者(包括省内、省外及港澳台旅游者,未包括外国旅游者)进行了调查。调查采用问卷式的面访方式,问卷共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甄别问题是将不在本次研究范围之内的当天往返游客、本地游客以及来深以长期工作为目的的对象排除在外。第二部分是主体,将影响旅游者满意度的29项评价指标分别表述为相应的句子,以likert5级态度量表测量旅游者在深旅游的满意度和各项评价指标在其外出旅游时对他个人而言的重要程度。第三部分则是背景资料部分。调查共发放问卷340份,有效回收问卷334份,有效回收率为98.2%。

在对所获数据变量标准化处理的基础上,以重要程度为横坐标,满意程度为纵坐标作图可得以下散点图:

图:report85-1

由图可以看出:

共有9项指标(占31%)落在了重要程度高而满意水平也较高的右上区域,属于深圳目前的优势领域。这些因素包括社会治安、有许多自然景色和风景点、游玩地多、交通、通讯、主题公园、绿化、清洁卫生、气候。在这些方面深圳市需要继续保持现有的绩效,并努力提升以成为与其它旅游城市相比的竞争优势。尤其是在两项重要程度较高的因素——“绿化好”和“是个清洁、卫生的城市”上旅游者对深圳的满意度评价都颇高,可以形成为深圳旅游形象宣传的突出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有许多自然景色和风景点”几乎接近横坐标,即目前旅游者的满意程度处于“一般稍偏上“的水平。如果在这一方面不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有可能未来几年随着周边旅游风景区的开发和旅游者崇尚自然回归趋势的加强,旅游者的评价就会降低,从目前的优势降低为劣势。日前深圳旅游发展规划中已将东部黄金海岸和西部田园风光的建设作为开发重点,当前的任务则是切实将自然风光的开发落实到实处,以未雨绸缪,顺应时势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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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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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调研报告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是农民发展和实现其它权利的重要基础。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行了立法保护,但是,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妇女在这方面的咨询与投诉也一直不断。此类问题不仅事关农村妇女生存与发展,而且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为了给解决好这类问题提供依据,海伦市妇联组织力量,采取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对海伦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危害

这次调查面向23个乡(镇)。在查阅了海伦市妇联3年来妇女土地权益案卷的基础上,结合这次调查结果,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海伦市农村贯彻落实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妇女结婚后的土地权益缺乏保障。由于实行了 “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绝大多数乡村在土地承包或延包过程中都没有预留机动地、也没有新开垦地和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所以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很难取得承包地。结婚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情况下,原居住地虽为其保留了承包地,但实际上,这些妇女很难去其娘家从事耕种或向娘家索要其承包地的收益,妇女的土地权益在妇女结婚后实际上就变相丧失了。

二是妇女离婚或丧偶后土地权益缺乏保障。妇女离婚或丧偶改嫁的,因为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即使保留了自己的土地,很多妇女仍不能继续行使自己的承包权。

上述问题不仅严重违反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侵害了妇女权益,而且对社会也遗害无穷。一是导致计划生育超生和性别比严重失调。一些妇女多次找有关部门,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因此对我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失去了信心,声称“ “男女平等”是骗人的假话、为了不被歧视说什么也得生个儿子。目前,超生和性别比失调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很大的一个不和谐因素,二是危害法律的尊严。如果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和纠正,那么,法律就会被认为可有可无,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法律的尊严与威力将会荡然无存。 三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今,农村妇女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力军,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不仅会伤害妇女投身三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而且还会因为“耕者”却“无其田”而引发许多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如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当今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因此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并尽快的解决。

二、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主要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认为,农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方面说,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男尊女卑”、“男娶女嫁”等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虽然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但几千年遗留下来的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传统思想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仍然根深蒂固,依然起着作用。在与一些乡村干部座谈时,有的村干部就直截了当地说,虽然法律允许妇女结婚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地,但自古以来都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我们就按老传统办事。因此,“男尊女卑”仍然是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思想基础和文化根源。

二是部分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以村规民约取代国家法律。一些干部群众以“村民自治”为由,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公然违反宪法和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而制定出一些村规民约,肆无忌禅地侵害妇女土地权益以及由土地承包权衍生出来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等财产权益。在我们与乡村干部的座谈中,几乎都谈到了取消出嫁、离婚、丧偶、招婿妇女有关权益的决定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做出的。这就说明,法制观念淡薄,村规民约取代国家法律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一些地方的领导以及执法部门,也由于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理解片面,以尊重和保障“村民自治”或“法不责众”为借口,对一些违反法律的村规民约不监督不审查,对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纠正,听之任之,甚至推诿扯皮、顶着不办,致使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从客观上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妇女流动的原因。由于传统的“从夫居”的婚姻习俗,导致绝大部分妇女结婚后要从娘家迁移到婆家居住生活,而她们原来承包的土地是无法迁移的。土地这种资产的不可移动性和土地承包的稳定性无疑与妇女结婚出嫁的这种流动性产生矛盾,这种矛盾的存在使妇女在出嫁、离婚、丧偶、招婿时往往面临失去土地权益的危险。

二是传统户籍制度的原因。由于长期以来农转非妇女的户口无法迁入城镇居民家庭之中,也造成妇女户口欲迁新居住地不能,不迁原居住地又不容的两难境地。

三是法律方面的原因。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中,都强调了要保护妇女的土地权益。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保护妇女的土地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发现,这些法律也有它滞后和不完善的地方,有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法律体系之间还有相互冲突的地方。如对侵害妇女土地权益案件,虽然胜诉了,但却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这也是造成侵害妇女土地权益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的原因之一。

三、保护妇女土地权益建议

妇女不仅占社会人口的一半,而且正在成为我市农业生产的主要从事者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保护好她们的土地权益,不仅关系到调动她们投入农村小康建设的积极性,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平安与和谐。针对目前农村妇女在土地权益上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宣传、文化、司法、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送法进村(家)”、广播电视专题讲座、普法培训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男女平等意识,逐渐改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从夫居”等传统思想观念,改变以村规代替法规的现象。同时,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以制止和减少甚至杜绝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逐级向上反映在立法上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外,根据实际,建议市人大出台有关保障和维护妇女土地权益方面的具体意见,指导各乡村处理和解决好妇女土地权益中出现的问题。如:部分妇女无田耕种和离婚妇女无居住地问题。

三是建议市乡两级政府组织力量对各村的村规民约进行一次检查。除检查村规民约制定的程序外,重点检查村规民约的内容,看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内容,如有,则要求村委会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废止或修改,以维护法律的普遍性和权威性,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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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劳动争议类案件立案之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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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建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不断产生,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类案件在数量上呈现遂年增长的趋势。尤其是劳动者关于工资、解雇、工伤、社会保险、侵犯人身自由的争议明显增加。劳动争议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不仅要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还要参照适用国家有关劳动政策及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鉴于此类案件的复杂性,笔者从立案的角度出发对此类案件的受理谈一点浅显的认识。 所谓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它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一、关于案由     我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规定的劳动争议类案由只限于劳动合同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及劳动保险纠纷这四类。笔者认为此四类案由不足以反映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种类和特点,此种划分显得过于宠统,以致于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大量以劳动争议纠纷为案由的情况,案由确定不能够准确反映出案件的性质和特点。鉴于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可否根据《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将劳动争议类案件的案由分为以下几类: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引起的纠纷;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 、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引起的纠纷;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其中包括终止、解除、变更、续签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争议纠纷,如转移劳动档案纠纷等; 另外,还可以在以上四类的基础上加以细化,如因保险引起的纠纷中又包括因工伤、医疗、生育、待业、养老保险等引起的纠纷。     二、关于仲裁前置程序     劳动法第79条规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明文规定了劳动争议类案件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或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不服的法院方能受理,这即所谓“仲裁前置”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该“前置程序”越来越不适应现今社会对劳动者保护需要,甚至从某些方面削弱了对劳动者的保护,阻碍了劳动力的发展。理由如下: 劳动法第82条对申请仲裁时效作了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相关法规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解释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这样,仲裁时效就限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 60天的期限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6个月的时效规定在时间上大大的缩短了,况且劳动者权利被侵害只有发生争议的前提条件而非必然之结果,司法实践中按此规定执行的“前置程序”大都名存实亡而留于形势,所以该种“先裁后审”体制在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利益上的缺点和不足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亟待改革的。笔者赞同在劳动仲裁与诉讼的关系上实行“或裁或审”、“当事人选择”的体制。 1、所谓“或裁或审”即仲裁与诉讼相互排斥,适用仲裁就不能适用诉讼程序,反之亦然。 2、所谓“当事人选择”即把仲裁与诉讼程序的选择权完全赋于当事双方,实行协议优于申请、申请在先和诉讼优于仲裁的受理和管辖原则。具体的就是当事人协议选择何种处理程序,就只能采用何种程序,单方的申请不能改变协议的选择;若双方无协议,则适用当事人一方选择并申请的程序;如一方申请仲裁,而另一方申请诉讼,以优先申请的为准,如在同一时间一方申请仲裁而另一方申请诉讼,则适用诉讼程序。     三、关于主体 1、劳动争议类案件因存在“先裁后审”的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起诉,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会将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但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应以当事人双方为原、被告;而不应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 2、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依法可以参加诉讼。如裁决结果要求第三人履行某些义务,第三人不服的,可作为原告起诉,而被告则为仲裁程序中的其它当事人;如第三人未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其他当事人提出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     四、关于工伤纠纷的立案     所谓工伤即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包括因工受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等等。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一经确认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在遭受职业危害而患病或死亡、致残后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得到相应的待遇。近年来,有相当多的企业尤其是个体经营者及私营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不积极主动为职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待遇申报,等受害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仲裁,又被仲裁机构以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持劳动行政部门的“不予受理通知”向法院起诉,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确认及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待遇。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立案人员会以劳动争议类案件给予立案,然后由法院委托劳动行政部门为其作工伤确认和伤残等级及劳动能力鉴定。笔者认为这样不妥,正确的方法应当是: 1、职工及其亲属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要求认定工伤;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就应受理而不应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对劳动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请,要求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当事人对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职工对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工伤方面的劳动争议过程中委托劳动鉴定委

员会所作出的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应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经过仲裁不服的法院应当立案受理。 3、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经过仲裁程序后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但是职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发生的工伤待遇给付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职工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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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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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残疾人扶贫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顺应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按对残疾人帮扶形式的不同,目前我县基地还处于“零”状态,严重制约了农村残疾人的就业,为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县残联组织开展了基地建设的调研。

一、我县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难点在残疾人。我县有各类残疾人3.84万,占全县人口的6.4%。持证残疾人1.2万,其中农业户口的残疾人1万人,占83.33%;非农业户口的残疾人0.2万人,占16.67%。

现状:残疾人扶贫基地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顺应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目前,我县基地建设还处于“零”状态,按照省、市残联的安排部署,我县拟计划在今年建成3个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这3个基地分别是:XX县养殖专业合作社、XX县兴养殖专业合作社和XX乡养殖场。

XX县养殖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XX县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XX县龙安镇后山村塘房村民小组,计划建设规模6000㎡,计划养殖规模五年达到养肉牛500头,年收入达500万元,纯利润达150万元,现有设施设备占地面积800㎡,其中畜圈12间,养殖肉牛12头,青贮窖6个,办公室1间,配有割草机、粉碎机、铡草机、地磅秤等必备的专业养殖工具,还备有断电时备用的柴油机一台,有合作社社员8人,其中残疾人3人,现已投资40万元,年底前投资达80万元;办理了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制定了防疫、管理等相关制度以及每头牛每天情况记录簿,对每头牛的情况进行记录。

XX县兴养殖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XX县兴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XX县龙安镇乐村阴山村民小组,该专业合作社现有建设规模2019㎡左右,设圈舍50间,办公室1间;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残疾人4人;生猪存栏300余头,其中:仔猪存栏200头左右;圈舍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也投入资金 45万元;办理了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制定了防疫、管理等相关制度。

XX乡养殖场基本情况:XX乡养殖场位于XX乡水果村烂田村民小组,该养殖场为股份制企业,始建于2019年8月,现有股东及员工5人,其中残疾人1人,总投资70万,养殖场地1000㎡左右,分为1区和2区,1区现养殖蛋鸡4000余只,日产蛋3600多枚,产蛋率占90%以上。2区现在没有喂养。办理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制定了防疫、管理等相关制度。

存在问题:从拟计划建设的XX个基地看,我县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基地以农业养殖业为主,规模小、基础差、覆盖面窄、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弱。且均未纳入本地区扶贫工作的大局中,缺乏政策的支持和保障。二是缺乏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政策导向。是合作框架松散,服务内容单一,整体实力不强,扶贫机制有待规范。四是产业化运作渠道单一,基地资金匮乏,发展缓慢。以上种种原因给我们基地的建设带来了很多的困难,严重制约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的方向、基本目标和主要原则

农村残疾人的扶贫工作关系到残疾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基地建设作为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基地建设的方向

基地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是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的重要依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遵循经济规律才能持续推进。

我县的基地建设,一是要着力建设一产基地,以一产基地为主向第产业领域拓展。这应该成为我县今后基地的建设方向,也是解决基地一条腿走路问题的要求。我县拟建的XX个基地是以养殖业为主,而且现在规模较小,这方面需要各级政府、残联及社会各方面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二是我县的第产业现在的发展正稳步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应探索产业领域拓展的途径。根据我县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特点,积极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产的服务配送等工作,进一步带动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要开拓残疾人服务业,结合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实施,依托现有的社区服务、社区康复等平台和资源,逐步推行社会化服务。开展了居家养残服务,力争在“十五”期间实现残疾人居家托养。

在一产的基地建设中,着力打造“辐射型”基地,推动其发挥优势,培育和发展这一类基地是今后建设的一个方向。首先是经营优势。残疾人由于生理和心理的原因,在经营上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辐射型”基地,不仅解决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而且帮助残疾人解决了生产环节上难以克服的经营、管理、销售和技术等问题,扩大了残疾人的生产范围。其次是市场优势。“辐射型”基地的特点在于残疾人依托基地,基地依托市场,基地处于残疾人与市场之间,既可以为远离市场的残疾人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又可以有效地组织残疾人生产市场需求的产品;既为市场运作提供保证,又能克服小农经济的盲目性,为残疾人的生产提供稳定的生产环境和收入。第是规模优势。基地的发展需要规模来支撑,规模越大,越能高效地占领市场。基地的规模效应可有效克服残疾人经营小而散的弱点,通过产品有效地将分散的残疾人组织起来,形成市场的供求规模。第四是素质拉动优势。就整体而言,残疾人素质普遍偏低,由此形成生产障碍。而残疾人素质的提高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基地迫使残疾人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残疾人在这种被动的生产过程中自身素质能够逐步提高。第五是风险共担优势。辐射型基地的发展,不仅使残疾人从基地得到准确的市场信息,还可能与基地建立风险共同体,这样大家有利共享,风险共担,极大地减轻了残疾人的风险压力。

(二)基地建设的基本目标

基地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它受到环境、市场、人才和政策等多种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基地建设的近期目标是获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和建设,提高向残疾人辐射的能力。远期目标则是通过基地的发展,提升自身的实力,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由此带动一批残疾人的自我发展,从而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并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基地建设的主要原则

基地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五个原则。一是效益统一原则。基地建设必须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市场经济条件下,扶贫力度的加大有赖于基地经济效益的增强,基地如果没有经济效益,扶持就没有物质基础。二是市场需求原则。基地的经营毕竟是市场行为,必须符合经济规律才能生存和发展。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引导、支持、协调、服务帮助基地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是资源优势原则。由于各地的“天时、地利、人和”诸因素不同,在经过市场的选择后,各乡镇都会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产业群,这种产业群实质是本地的资源优势利用的产物。基地应当利用当地产业群,使基地与当地经济协调发展。四是有序发展原则。基地建设既是一项新事物,又受到资金、人才、组织性质和市场、自然等风险的制约,需要积累经验,逐步完善。而残疾人是一个十分脆弱的群体,在经济上经受不起大的波动。五是选择性原则。基地建设要选择好投资方向,选准依托。选定的项目要适合残疾人的特点,符合市场的要求,这样才能有强劲的生命力。

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把基地建设列入农村扶贫工作的议事日程

基地作为农村残疾人脱贫的一个重要平台,其建设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就目前的体制而言,基地要发挥作用,政府行为的存在尤为必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基地建设纳入本地区大扶贫的范畴之内,通过政策优惠、资金扶持和各部门支持等形式,给予基地特别的关照。政府可以通过“非市场制度”的安排,如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开发应用、土地的流转、税费的减免以及市场服务等措施予以有倾向性的扶持。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在发挥残疾人、企业投资主体作用的同时,各级政府、财政、民政、农业、扶贫办和残联等部门要增加对基地的投入,探索政府、企业共同出资,企业负责承建和经营的投入机制和运行方法。其中基础性、公益性的投入,如基础设施建设、种仔种苗发放、技术培训指导、自然灾害保险、市场推广服务等,主要可由政府或有关部门解决,鼓励有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向基地加大投入力度。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则主要由基地通过自筹、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有关部门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助引导。同时,建立担保基金,确定担保机构,为基地的建设投入及残疾人从事更大规模的生产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对积极创业的残疾人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和提供一定的风险基金。

()建立风险规避机制

基地的建设具有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而基地又维系着众多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从我县的企业和农村一些养殖大户的发展看,过去一些企业和养殖户大在市场价格诱导下,盲目投入,盲目生产,结果是初具规模,市场价格却大幅度下跌,残疾人非但不能受益,反而因此而致贫。而有些农村种植大户经不住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打击,频临倒闭的边缘,同样给残疾人带来了很大的损失。要资助基地参加政策性的农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辟新险种、优惠保费,从而增强基地和残疾人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规范基地的运作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基地作为经济实体进入市场就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第一,基地应该是法人。当然,是企业法人为妥,还是福利社团法人为妥,要视各地的情况而定。第二,要理顺与基地的关系。对基地的扶持基点是基地必须扶持残疾人脱贫。有关部门应根据自身对基地的扶持力度而确定基地的扶贫工作要求和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基地为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在政府同意的前提下,残联可采取基地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无偿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如:现在拟建的 XX个基地均缺建设资金和周转资金,可每个基地补助20190元,以解决其当前资金困难的问题,多渠道对残疾人扶贫基地进行扶持。第,要实行签约式扶贫。基地对残疾人的扶持必须有契约。用合同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使基地有责任、有信心,残疾人有实惠、有恒心。

(五)着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农民企业家

残疾人扶贫基地的发展特别需要专业突出、甘于奉献的经营领头人。这些经营带头人在不断发展自身事业的同时,也为残疾人的脱贫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积极发现和培养农民企业家,满腔热情地保护他们扶残助残的积极性,在经济上不让或少让他们吃亏,在政治上要给予其一定的关心,在经营上则要多为他们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给他们创造一个宽松、协调、和谐的外部环境。

(六)加强和改进对基地的服务

总之,要搞好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因此,政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服务工作,努力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服务。建好XX个拟建的基地,推动更多的基地建设,同时,把基地建设向二、产业拓展,从更高更广的层面上,促进残疾人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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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土地查封登记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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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查封登记工作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不动产物权的资产价值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和利用,为此,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管理重点也相应地从单纯的由产权人申请的产权保护登记,进一步发展了由各债权人申请的抵押和查封登记。查封土地登记作为土地登记的一种类型、债权人防止债务损失的锁定媒介,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的市场保护作用。

1做好查封土地登记工作的意义

(1)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查封土地进行登记,有利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有助于执行部门及时保全债权人利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不同的执行部门对宗地查封情况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决定对同一宗地是否轮候查封。

(2)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以登记为必要条件。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只有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登记后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查封情况一旦登记,宗地登记档案就在一定期限内不准改变,土地权利人任何恶意转让、抵押等行为的都是违法的,土地登记部门都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包括转让登记和抵押登记)。

(3)按照法释[]15号第26条“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登记发生物权的变动应该公示的规定,建立查封登记信息共享,将查封登记结果公示,避免被执行人的恶意行为而产生权属纠纷或行政登记失误,防止不明情况的第三人善意购买和借贷。

(4)根据《担保法》第37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查封登记结果公示可以为金融部门核定借款人信誉度、决定是否放贷提供依据。

2土地查封登记的法律依据

对不断增多的涉案不动产资产的保全、变现和转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5号),具体规定了房地产的预查封登记、查封登记和轮候查封登记。《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以登记为必要条件,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只有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登记后才能对抗第三人。国土资源部XX年40号令《土地登记办法》也明确地将土地查封登记纳入“其他土地登记”的范畴,将查封登记明文规定为一种登记类别,并具体到九项条款就土地查封登记做出明确规定。查封登记,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助人民法院动用国家强制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要的法律举措。

3做好土地查封登记工作的建议

3.1建立严格的土地查封登记制度

(1)应当根据《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法发[]5号、法释[]15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办法和程序,便于执行和操作。

(2)由于一宗地可能涉及不同地区或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执行部门,鉴于土地的属地管理,关于土地查封的情况最终汇集在当地国土资源管理一个部门,国土部门要对各种查封包括预查封、轮候查封以及不同执行单位的查封进行详细的登记,便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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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煤矿,生产,全文共 2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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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我县是一个产煤大县,全县现有煤矿60个,其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的20个,常年产量在120万吨左右,上缴税费近1000万元,煤矿行业安排就业人员近8000人,煤炭行业对全县的经济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县煤矿开采条件差,难度大、成本高,煤炭安全生产压力大。从XX年以来,我县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特别是XX年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7人,百万吨死亡率达14.16%,百万吨死亡率超过了全国、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给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本文通过分析我县煤矿近三年来安全生产发生的事故,找出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XX年—XX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XX年至XX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 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0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 3年中以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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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浅析赡养案件上升的原因及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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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赡养案件上升原因对策

我国已逐渐进入老年社会,关注老年人的生活,是每个公民的责任,然而近几年赡养案件有增长趋势,根据某法院有关情况的统计,二0XX年共收赡养案件45件,XX年共收赡养案件63件,XX年共收赡养案件68件,XX年头两个月就收赡养案件24件。     一、赡养案件上升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原因     赡养案中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城市不少夫妻双双下岗或者一方下岗,收入较低,经济来源受到限制,只有靠打工来维持生活,子女上学,生活处于困难期。而农民经济不发达,再加上农村及相关组织对他们政治思想工作做的少,道德观、价值观宣传教育少了。久而久之,子女打骂父母的现象出现了,不赡养父母的现象也多起来了。加之,一些老人社会保险意识又很淡薄,不能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养老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障等物质帮助。    (二)公民素质原因     1、有的父母年轻时只知道自己辛苦操劳,而不知道和自己的子女沟通、交流,从生活上、学习上去关心、爱护,对子女缺乏了解,从而导致父母和子女之间无感情、无亲情之言。等父母到了一定的年龄,无劳动能力了,生灾害病了,子女同样对父母也是漠不关心,有的甚至还虐待父母。     2、有的父母,在分家析产时不能做到公平对待。有的子女则因分家不公而不赡养,认为谁多得财产谁多尽赡养,未得财产就不尽赡养,法院要判赡养就重新分家。有的则认为不要或者放弃财产就可不尽赡养义务;有的甚至要求先分父母财产,然后再谈赡养,要求法院判赡养时把被赡养人财产、丧葬费一并下判,就是说父母未死先继承。     3、老年人在平时帮助儿女做些力所能及的活时,做的多了、少了,子女认为不公平以及其它原因产生一些矛盾。有的因为性格上的差异,双方都不能容忍对方的一些行为和做法,如会赌钱,喝酒等。从而导致父母子女间互不说话,互相猜测。无理要求法院要判决赡养就必须加上老人必须帮助子女做些什么事或者改变什么行为等内容。     4、有的子女在外地工作,顾及不了家中的父母。但也有的则是只顾着自己在外逍遥生活,吃喝玩乐,出入高级宾馆、赌博、嫖娼、甚至有的包二奶,甚至出现有钱养宠物狗,无钱赡养老父的情况,还有的家里养两条狼狗而不肯给付父母赡养费的当事人被法院拘留的,更有甚者有房屋不给父母住,而让其住猪圈的。有的在外生活半年、一年、甚至几年不回家,怎能还有那份孝心?那里还顾得上在家父母的温饱呢,更谈不上尽赡养义务了。     5、有的个别家庭,妻子当家,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都得由妻子说了算。现在妇女同志的地位确实提高了很多,她们在生产、生活中显示出了应有能力。但她们就是和公婆的关系比较紧张,每到给粮、给生活费时,总是吵吵闹闹,有的甚至大打出手,达到阻止自己丈夫尽赡养义务的目的。而法律又规定赡养的义务无特殊情况只能由自己的子女来履行,对不讲理、不懂法的儿媳也就没有办法,着实让人们无奈。     6、有的兄弟娣妹七、八个,他们的父母却无人赡养。子女之间相互观望,相互推诿,你看我,我看你,导至老人生活无着落,精神痛苦。     7、有的子女以老人退休时未让其顶职,现在生活不如其他兄弟姐妹为由而不赡养;有的以父母未让其读书或少读书,自己文化程度不如其他兄弟姐妹为由而不赡养;有的以老人未让其学手艺,自己无一技之长为由而不尽赡养。     8、 有的子女以男子入赘或者女儿已嫁出为由,对父母不尽赡养;有的认为自己的养父母、继父母不是亲生父母而不尽赡养;有的则是认为自己被收养的,关系恶化了或解除收养关系了而不赡养;有的认为小时跟爷爷奶奶生活长大的而不赡养自己的父母。     9、有弟兄、姐妹分别赡养父母,也就是一个子女赡养一个老人。由于其中一个老人先死亡了,另一个子女就不愿再独自赡养活着的老人了,认为应该由全体子女来共同赡养活着的老人。     10、有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不能承担已丧失子女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赡养义务,他(她)们认为已隔代了,老人是死是活与己无关。     以上的当事人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平时又不注重法律的学习,不知法、不懂法,私心太重,眼睛盯住父母的房产和有限的劳动能力。有钱便是娘,无钱是包袱。对待老人往往是不给粮食吃,不给零花钱,不给钱看病;有的对父母平时、生病时采取不闻不问,缺乏物、钱和精神赡养;有的甚至还欧打父母,给予肉体上和精神上折磨。     二、应对措施    (一)快审、快结、着重调解     1、适应案件主体、标的的特殊性的要求     我们在审理婚姻案件时,调解和好是处理婚姻案件的必经程序。赡养案件也属婚姻家庭类案件,它们都是因为当事人是特殊的主体,案件的性质又不同于其它案件。虽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要求在处理赡养案件时必须经过调解程序,但我们可因这类案件的当事人的特殊性,要解决的矛盾是家庭内部矛盾,争议标的亦有一定的特殊性,争议的标的基本上也是被告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义务方所提出的抗辩的理由,一般也是不能成立的,法律是不会支持的。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其必需履行的义务,不允许附加任何条件的,是法定的,无期限的义务。故我们有理由说在审理赡养案件时,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进行调解处理。     2、明确责任,注重调解     调解可以在庭前、庭后、或者审理中任何时间进行。调解可以邀请被告的妻子和所在村、街道相关成员到场傍听,必要时可以让他(她)们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这样可以让她们学习法规、了解法律。     调解前承办法官可以就此类案件的过错给予明确指出,强调原告在无过错的情况下,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是绝对不行的。话说回来即使原告有一定的过错,

被告应该赡养的还是要尽赡养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法律还规定除非犯有伤害罪、遗弃罪、虐待子女罪的父母和犯有奸污女儿的父亲,才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调解要在~、讲理、讲情的基础上进行,做到情理结合,法理结合,使当事人能主动认识到自己不赡养老人的错误性。     同时,承办法官可以在调解书或判决书正文后面,根据个案情况,添上几句法官后话。如:摒弃前嫌,真诚相待,重修亲情……无论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都将意义深长。对以后的调解、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履行也将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家庭的矛盾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化解,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的稳定。     (二)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现实生活中有些赡养案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有的当事人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做工作,有的能认识自己不赡养老人的错误性,能对案件进行调解处理。而有的则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就是不承认自己的错误,任由法院来判决。判决后他们就是不兑现,到了执行阶段还不配合执行。对于这样的当事人,执行人员可以对其严格教育后,如再不能自觉履行的,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对其给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那些不讲理的儿媳,可以以防碍执行公务为由,让其受到教育、震撼,直至受到相应的制裁。     执行过程中,做到快、灵、活,该采取强制措施的坚决采取,决不手软,坚决杜绝赡养案件打白条现象,做到执行一件教育一片,达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就在近两年,执行中就曾出现过因不给父母一年150元赡养费而被法院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当事人,也有家里养两条狼狗而不肯给付父母赡养费的当事人被法院拘留的,更有甚者有房屋不给父母住,而让其住猪圈的等等。     (三)完善养老制度的改革,从源头杜绝案件的上升     今年是“四五”普法教育最后五年的第三年,经过三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大增强了。可以肯定的说,全国各族人民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执法能力等等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我国对老年人的权益保护,除了宪法、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规定外,四年前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该法对弘扬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法律依据。     1、大力改革和发展养老制度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文明程度大大增强,他们在倡导社会主义的家庭观,自觉控制人口的增长,不谈多子多福,讲究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实行男女平等的养老方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养老的困难,城市养老也不能说没有困境。过去靠退休工资养老的方式将逐渐被养老保险所替代,但也有一定的风险,退休金可随国家的物价上涨而上调,而养老保险金则没有可能上调,这就是风险。今后一对年轻夫妻将承担四位(双方父母)甚至八位(双方父母、双方祖父母)老年人的赡养义务,无论从经济上还是精神上肯定是难以满足老年人的要求。故改养儿防老为投保防老的养老方式势在必行,把家庭赡养与社会福利机构托养有机地结合起来已刻不容缓。建立以家庭赡养为主,社会福利机构托养为辅的养老体系。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家庭赡养与抚养最贴近老年人,是需要弘扬的养老传统。国家工作人员、工人、个体劳动者、农民等均可参加养老投保。实现年青时省钱投保,年老时终身受益;年青时节俭多投保,年老时多得保平安。     2、采取相应措施,完善相关组织职能作用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通过教育使大家明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益保障工作。各级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基层民调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我们应清楚地看到,有很多老年人在情与法之间,一味重视亲情,往往自己吞苦果,而不愿上法庭。这充分说明在基层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力争做到调处一件,教育一片,自身、他人都受教育。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四)大力宣传法律,加大教育范围     各级组织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如黑板报,村、乡广播站,社员大会,党员培训班,学校教育等等方式、方法进行大力宣传法律。让公民知道,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歧视、侮辱或者遗弃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对拒不执行扶养费、赡养费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扶养的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等是法律的规定。任何人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让老年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保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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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基层收费站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收银,全文共 3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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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收费站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1、引言

收费站是高速公路的一部分,是高速公路面向社会的一个窗口,其形象和文化内涵是该高速公路企业文化的缩影或代表,它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员工队伍形象和窗口服务质量,更有益于增强收费站管理的内在动力与活力,为基层站所的长久发展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收费站与一般单位不同的是还具备“居家性”,员工除了在单位工作还要生活,因此收费站不仅要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办公场所,还要有健全的生活基础设施,作为员工开展丰富多彩的寓教于文、寓教于乐的活动的重要阵地,使员工教有其所、学有其所、乐有其所,在求知、求美、求乐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启迪和教育。

2、当前收费站文化建设中存在的困惑

2.1工作氛围中缺乏向心力。高速公路收费站主要工作有其特殊性,很多时候是一种单调和机械的工作,加之有些员工在一线岗位上工作10多年,部分员工失去责任感和集体感,缺少“精神气”,思想意识和工作氛围中始逐渐处于一种疲惫状态,没有共同的奋斗目标与追求,难以培养共同的价值取向。

2.2文化建设机制有待发展。文化建设发展的重要环节就是员工素质,当前员工素质整体处于一种持续上升阶段,但仍有少数员工素质与京珠快速发展不相匹配。

2.3学习文化氛围不浓。高速公路行业发展至今,行业要求的标准越来越高,社会公众对基层窗口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客观上要求员工不断提升自我学习能力,增长技能,但一线员工四班三运转,学习时间不稳定,难以组织所有员工集中学习。因个人爱好的不同,学习内容也难以确定,部分员工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出现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和适应岗位需求的现象。

2.4缺少健康的生活情趣。当前一线员工多为80后、90后,个性较为张扬,接受新鲜事物渠道较多、较快,习惯在工作之余沉浸在网络世界当中,喜欢过度消费,参加业余户外运动积极性不高。

3、推进收费站文化建设的几点做法和体会

3.1坚持服务为本,抓好收费站精神文化建设

精神文化在收费站所文化建设中起着核心作用。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弘扬爱国主义和“红船精神”为重点,突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将近几年来推出的“把方便和快捷让给司机,把困难和麻烦留给自己”这一服务理念总结提升为管理的核心价值理念,以此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全体员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3.1.1提升服务理念。加强学习教育,重点抓好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工道德、作风纪律、业务技能五个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全所员工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在全体员工中广泛开展“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把方便和快捷让给司机”的大讨论,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收费工作就是服务,收费过程就是服务过程,就是要让过往司乘人员感到方便、快捷、放心、满意,从而形成了共识,实现员工的价值理念的升华,构建了具有牢固群众基础的共同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

3.1.2开展“四学”活动。我们把文化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司乘人员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服务内涵,提供优质服务。为此,我们在全所开展了“学雷锋的精神、学王静的服务、学张兵的助人、学军人的作风”的“四学”活动,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常用修理工具、常用药品、提供道路交通指南、通信联系电话等服务内容。据统计,每年向司乘人员发放服务卡2200多份,涌现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50余件。

3.1.3培育团队精神。在收费管理工作中,我们积极营造奋发向上、人人争先、班班创优的良好氛围,使每一位员工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每一位员工都感到自己是团队中的一员,做到以所为家、以所为荣。收费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列队进行交接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坚持说好“三声”,做到有问必答,耐心解释。组织员工到大悟革命烈士陵园、咸宁防空基地等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无私奉献精神。

3.2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收费站制度文化建设

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加强制度文化建设是收费站文化建设的有效保证。制度文化作为文化建设的内在机制,是维系收费站工作正常开展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是文化建设的保障系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起完整的规章制度、规范了员工的行为,才有可能建立起良好的风气,才能保证收费站各方面工作和活动的开展与落实。制定工作流程图,建立班室之间的协调协作和工作督办推进机制,健全完善分工负责制、过程督查制、结果追问制,强化对重大决策和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修订完善限时办结、岗位目标问责、限时服务承诺等服务制度;严格执行签到、值班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约束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开门评议制度和行风监督员制度等。用先进的文化来推进制度创新,实现文化建设的制度化和制度规范的人性化,逐步形成符合时代要求、具有亮点特点的制度文化体系。

3.2.1抓好绩效考核。我们以绩效管理为手段,将文化建设的内容列入全年的目标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中。将考核办法与员工、班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在每月对全所人员进行考核,通过强化管理,建立起一套公平、公正、细化、量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真正做到把文化建设和工作业绩同时考核、同时奖励,使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

3.2.2实行收费员星级评定。将绩效考核与星级评定结合起来,星级评定条件中突出了文化建设的内容,通过星级评定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当然仅有完整的规章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负责将各项规章制度予以执行和落实的组织机构和队伍,因此,加强相应的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也就是说,制度文化建设实际上包括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是确保制度建设落到实处,并使其真正起到规范员工言行的关键环节,文化组织机构的健全和完善,文化队伍的勤奋与能干,对正常开展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决定性的作用。

3.3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收费站物质文化建设

完善的设施、合理的布局、各具特色的建筑和场所,使人心旷神怡、赏心悦目,有助于陶冶人的情操,激发员工的开拓进取精神,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发展。通过建设具有特色的美丽和谐的外在环境,努力创造工作、学习的良好环境。改善办公条件,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开展清洁卫生活动,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扫,使办公室保持清洁卫生,建立文明、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场所。

我们在全所引入了全新的管理理念,统一规范了行业标识,如办公室内部设置、办公用品的印制等,都有统一的标识,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对收费区域和办公、生活场所进行美化,按标准设置“四公开一监督”牌和规范设置收费站站牌,夜间有灯光照明,收费区域(安全岛)和办公庭院绿化良好。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子监控。收费站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着装整齐,仪容端庄。各类规章制度、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各自岗位职责统一设置并上墙公布。同时,结合标准化管理所具体要求,设立了党团活动室,购置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和健身器等活动器械,建立了阅览室、活动室、健身房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为一线员工打造良好的学习基地和文化活动阵地。

3.4创新载体平台,加强收费站活动文化建设

3.4.1在搞好结合上做文章。我们从自身特点出发,结合每年的中心工作开展具有推动性的文化建设活动。如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了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在“星级收费站”、“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中,根据争创要求认真抓好制度建设、站卡硬件设施、现场管理工作;在加强行风建设活动中,结合学习英模人物,开展竞赛、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行业风气;又如在女员工比较集中的岗位上开展了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在团员中开展了争创“青年文明号”的活动;在收费员中开展争当“文明收费员”活动,组织开展岗位操作比武、劳动竞赛、征文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

3.4.2在丰富文化活动内容上动脑筋。我们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职工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如举办踏春赏梅、六一亲子游、七一红色教育、秋季烧烤、卡拉ok大家唱、趣味运动会等娱乐活动,还经常组织开展乒乓球、篮球、羽毛球、跳绳、小制作比赛。这些活动的开展我们既看重活动的水平,更看重员工的参与性及蕴含其中的团队精神文化。

4、结束语

文化建设离不开文化营养,需要文化支撑,收费站在进一步推进文化建设的进程中,需进一步深挖文化资源,促进文化基础设施与服务管理相结合,文化普及与打造精品相结合,让员工共享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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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农村发展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7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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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逐年加大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农村发展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农村发展调研报告范文(一)

按照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新业绩,树新形象”主题实践的部署,深入开展以“解民忧、访民情、促民风、谋民富”为主题的蹲点调研活动,以点带面,加快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乡党委、政府决定开展乡领导班子成员“办公日、住村周、调研月”活动。根据要求,我于2019年6月24日至30日蹲点**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的基本情况

**村与xx省的xx县接壤,总面积7.32平方公里,辖3个自然村,人口1102人,耕地713 亩。2019年,农民人均收入3112元。

二、我乡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

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对于“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科技文化教育发展加快,农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正在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

深入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农民增收良策,农业农村经济实现较快发展。2019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2630万元,同比增长18%,其中农业总产值达到1700万元,同比增长10%;农民人均收入2454元,同比增长7%。积极发展粮食产业,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全乡油菜面积扩大到300亩; 菜园蔬菜生产面积,发展到500亩;成立了全县首家早姜专业合作社—富源早姜合作社,带动80户农户发展早姜300亩;发展葛根药材基地110多亩。通过多种方式培训,加大农民知识化培训力度,全年劳务输出3400人。

(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在国家政策和省、市、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组织实施了林业生态建设、农网改造、人畜饮水改造、乡村康庄工程建设、村环境整治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村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科教文卫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迅速,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制。移动电话、计算机逐步进入农户家庭,扩大了农户接受外界信息的能力和渠道,农村居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

(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逐年加大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中小学校舍、农业信息网络、电化教育设施建设发展较快。立足本地旅游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以岭上湾革命纪念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核心的旅游业,并以此带动相关景点的开发和建设。村财乡管的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政务、村务、财务公开不断完善。抓好生产救灾和扶贫开发工作,深入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活动,积极引导、帮助贫困户发展项目,落实贫困户120多户,扶持资金 20多万元。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农村弱势群体帮扶和关爱农村老党员活动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赌博行为,做到促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

(四)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全面推进了村党支部“两推一选”,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讲奉献、有知识的农村能人、致富能手进入“两委”班子,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全部公开,村中重大问题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综上所述,洲岭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大多数村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制约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三、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 。洲岭乡的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农户与加工或营销企业没有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有待增强。

(二)农村投入严重不足 。各村历史上形成的债务都较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受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瓶颈制约,部分行政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治理无法开展,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 。当前,绝大多数农民的素质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农民思想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在文化素质方面,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由于农民科技知识低下,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虽然乡里积极推行“农民知识化”工程,但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放工,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滑坡趋势,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正在逐步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还较为普遍存在。

(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滞后 。洲岭乡农村总体上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同时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改变。

(五)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多数农村党员、干部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目前,一些农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级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正常的办公费用都难以保证,因此村级组织作用无法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四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发展思路和几点建议

党的xx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面对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针对洲岭乡的实际,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xx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面对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和矛盾,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在各项政策上给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

(二)加大农村投入力度,强化政府服务功能

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

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因此在积极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的机遇,集中力量大力扶持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主动融入大市场。通过选择优势项目,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业附加值。此外,要积极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就业率。

(四)抓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新村镇建设

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要有总体的规划,对洲岭乡来讲,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逐步发展”原则进行规划,先选择条件好、有特色的村进行试点。根据其现有特点,对各村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建设,条件好的要高起点规划建设,其它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要严格规划管理,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实现新村建设目标。

(五)继承与发扬并重,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乡风文明建设,要通过定标准、树典型,加强监督,奖惩分明等方法,建立健全乡风文明的评比奖励机制。文化活动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科技宣传队等各种形式送文艺下村,加强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速度和覆盖范围,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要继承并发扬农村自身所拥有的文明传统,提倡尊老爱幼、妯娌和睦、邻里团结、不打架不骂人、爱护公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良好乡风民俗。

五、加快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增加教育投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增加农民受教育的机会。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便民的征缴制度、就医制度和结算制度,探索建立参保农民小病受惠制度,让农民真正看得起病。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导,建立多渠道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就业帮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元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农村低保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步增长,使城乡居民同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农村发展调研报告范文(二)

“三农”是中央到地方一贯重视的问题。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过程中,赣榆县工商联积极创新、大胆改革,在发展工业性、商业性行业商会的同时,积极探索在农村发展以种植养殖、加工、贸易为主体的“农民型”行业商会新思路。**年10月份,在市县工商联的积极组织下,在欢墩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数月的精心筹备,我县成立了赣榆县淡水渔业商会、赣榆县芦笋业商会、赣榆县黑莓业商会、赣榆县欢墩畜禽业商会,初步形成了农业、加工、贸易三位一体的“农工贸一体化”行业商会发展框架。经过规范化、合理化的有序运行及强化管理,商会的具体运做所带来的整体经济和社会效益日益凸显。

一、合理有序引导,整合资源优势,依靠合力闯市场。

赣榆县欢墩镇党委、政府一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不断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目前,淡水鱼养殖已突破8万多网箱,并形成1.2万亩芦笋、1万亩黑莓的特色种植业规模,成为农村增收、农民致富的支柱产业。为此,该镇被市政府评为“多种经营先进乡镇”,并连续多年被市政府命名为“芦笋之乡”。

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使全镇5000多农户实现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梦想,对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以一家一户独立经营为主,各自育苗购种、各自管理、各自销售的发展模式,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弊端:一是单一农产品产量急剧增多,容易造成供大于求,导致产品过剩,不仅价格低,而且有可能卖不出去;二是形成了买方市场,价格由买主说了算,常会出现商贩压质压价的现象,做为卖方的种植户对此却无可奈何;三是本地农产品科技含量低、档次不高,没有品牌产品,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广大种养大户的利益。

正是基于这种原因,该镇党委、政府牵头成立了各行业业商会,以此将全镇种养能手联合起来,依靠合力闯大市场。商会成立以后,可以规范本地市场秩序;可以对农副产品进行统一价格、统一销售,从而有效遏制商贩压质压价等行为,保护各养殖、种植大户的利益;可以加强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力度。利用合力加大科技投入,实行标准化种养,提高产品的档次与水平;有利于打响品牌。利用商会的整体力量,为本地农产品注册商标,并争创市级以上名牌产品,这样本地农产品可以经过精包装进入大中城市超市,价格将大幅度提高。

二、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高效发挥商会管理职能

各行业商会是在工商联监督指导下的“民办,民营,民受益”的群众性民间组织,各经营户可根据经营品种,按照“自愿加入,成果同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选择加入适合自己的商会。我镇的芦笋业、黑莓业及淡水渔业商会还注重吸收行业经纪人这一特殊群体,有效实现了信息共享,管理强化,竞争有序,高效发挥了商会特殊的管理职能。到目前为止,经过民意调查,宣传动员,填写会员登记表,象征性的缴纳一定数目的会费,各商会共吸收会员2019余人;在黑莓业商会的组织领导下,于**年6月19日召开了黑莓商务洽谈会,总计有21家食品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参加,有效拓宽了产品销售渠道,实施了产品竟价销售,保证了会员的个体利益。

行业商会虽然被称作为政府、企业以外的第三部门,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提及。我国现有法规要求建立行业商会,必须通过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即先取得“行政合法性”后才能取得“法律合法性”;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个经济性的行业商会只有具备相当程度的社会合法性,才能成为真正自治意义上的民间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虽然是执法者和行为规范的调节者,但远远不是企业和商会的上级主管部门,只对行业商会的规范运行起监督指导作用。

实现组织机构的民间化,其实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所代表行业的利益。政府退出市场经济的中观和微观层次,而把这些带有执行性、技术性与操作性的职能,让给行业商会等一类组织去行使。政府后退,市场才能回归。

新成立的各类行业性商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休,是由民间个人发起,自主营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营自办的专业组织,如何将其办成一个能办事,肯办事,办好事的机构,并在工作中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民间组织一直是我们思考的问题,只有靠加强自身建设才能建好,只有“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才能逐步探索完善。

三、搞好内部协作,抓好横向联系,明确商会内部(低碳生活绿色环保调查报告)权限

会员之间要充分实行资源共享、利益均沾。品种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品牌资源等要通过商会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资源的效益,谋求整体利益。内部协调的重点和难点是利益协调,得到服务后会员要积极缴纳会费,实行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商会应该不断地探索并完善管理的方法和模式,通过管理达到利益的合理分配。

商会与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与合作,接受监督和管理;本镇县级与地方区域性商会与外地商会之间要加强联系与合作,与外地行业性生产基地、水产品市场要建立广泛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扬长避短,以促进各商会的不断发展。

商会成立之后,各商会的理事长要明确工作权限和职责,具体要召集并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以及代表本商会签属有关重要文件。

秘书长要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决定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以及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综上所述,“农工贸一体化”行业商会商会的成立,使农民变成了商人,产品变成了商品,个体变成了群体;在“三个变化”中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但在农村,行业商会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它的发展必须依靠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引导,监督才能使之尽快发展、壮大、成熟起来。目前主要困难是观念、经费、信息和支持等问题。我们将按照“打造品牌产品、发展自身加工、扩大外向贸易”的指导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用海纳百川的胸襟广泛吸纳会员,不断壮大会员队伍,为商会的发展增添活力;要用蚍蜉撼大树的气魄,将单个会员的力量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带动农户,带动基地,带动市场,把各个会员的优势转化为整体的商品优势、品牌优势;要用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要从细微处入手,把各个环节的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解决会员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我们坚信,在各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扶助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运作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商会必定具备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的行业经济必将迎来辉煌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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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因经济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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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引发群体事件调研

近年来因非法集资、揽储及经营者恶意逃避债务等经济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年上升。据市信访局统计:2001年1-10月份,共受理此类纠纷引发的群众集体来访40批1627人次,同期相比有一定幅度增加。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因经济纠纷引发的群体诉讼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共有26起,涉讼人数达1240人。此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需要认真研究、加强防范、妥善处理。     一、类型及特点     因经济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有两种类型:(1)企业非法集资或金融机构高息揽储,由于到期无法兑付,集资人或储户利益受损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2)企业特别是一些饮食、百货(超市)企业经营者恶意逃避债务从而导致供货商等债权人利益损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纠纷涉及的单位类型主要有:超市6家,饮食业9家,金融机构2家,企业8家,事业单位1家,镇村1家。     经济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以下特征:     (1)涉及人数多、范围广。如南海公司集资案涉及参与集资群众达1200多人,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群体诉讼,有的案件涉讼人数达500多人。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模大,影响广。     (2)普遍带有突发性,矛盾尖锐,对抗性强。由于涉及切身利益,有的当事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当集资款或债权无法兑现时,往往情绪激烈。而在同一个案中受害者处境相同,容易聚集,往往出现哄抢、冲砸等过激行为,围堵机关和冲击重要会议场所的事件时有发生。     (3)处理难度大。大部集资款无法追回,经营者也早已负债累累,资不抵债。有的甚至携款潜逃。集资款、债务无法及时足额清偿,群体性事件极易复发。     二、成因分析     (1)经营者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经营者素质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应变能力差,决策失误,使企业逐步陷入困境。还有部分企业在经济效益好的时候,头脑发热,盲目扩张,乱铺摊子,管理跟不上,从而导致企业崩溃。如美登高食品公司、华鹏集团。     (2)业主不讲信誉,对供货商索款推诿,有的甚至携款逃跑。2000年5月份,坚尼烧烤店倒闭,法人杨坚出逃,原店员工和供货商哄抢店物,接着员工和供货商去省市集体上访不断,2000年集体上访27批839人次,2001年集体上访5批245人次。在上访过程中,多次围堵省、市机关大门,着统一印有“还债”字样的白汗衫静坐示威,甚至扬言赴京上访。     (3)非法集资,高息揽储,损害百姓利益。这方面既有金融机构,也有非金融机构。自1997-1999年间,法人代表熊伟义以宁威公司的名义向省卫生厅、省老干部局等单位职工集资170多万元,至今无法兑付。市农行解放路分理处通过市科委下属情报所的副所长李琳非法~360万元,其分理处原主任王小宁等人利用职务犯罪,将所筹款项连同东南大学、洪泽纺机厂三家共1560万元投入泰信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太湖山庄项目,使得老百姓的活命钱血本无归,从而引发纠纷。     (4)企业承包人更换频繁,造成对外大量欠款。承包人不讲信用,不按合同交纳承包租金,导致商场无法开门,损害了柜台租赁人的利益。如星广家电广场。     (5)虚假注册验资,抽逃资金,使企业开张后难以为继。如嘉和百货法人代表邵家祥虽因虚假注册而被判刑,但嘉和百货装璜投入作价1000余万元,由产权单位新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用于支付债务,尽管承付单位在去年已支付50%债务,今年仍有3批35人次债权人来市集体上访,要求尽快还清债务。     三、处置对策     (1)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的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全社会开展风险意识、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国家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教育广大群众不受高息引诱,不参与非法集资,共同维护金融秩序,消除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基础。 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合同意识、诚实信用意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金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督,加大对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尽量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企业开办注册和年检关。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恶意逃避债务的企业都存在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等行为。因此,在企业申请注册时,应严格审查注册资金是否真实、到位;企业年检时要注意审查注册资金有无抽逃,是否负债经营。一旦发现以上问题,应立即责令经营者整改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防止将经营风险转嫁到社会。     涉案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松弛、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经营企业特别是饮食、超市等经营单位财务状况的稽查工作,防范经营风险。会计、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履行“经济警察”的职责,依法执业,加强自律,杜绝虚假出资、虚假审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的疏导、化解作用。     自2001年初开始,市司法局、信访局组织我市部分资深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轮流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义务咨询,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化解矛盾、疏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市消费者协会也成功地处理了“捷达轿车质量问题集体投诉”事件。应该让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中介组织发挥其职能优势,更多地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处理中,协助政府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应即、处置机构。      要坚持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的党委、政府统一指

挥,信访、公安、司法行政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快速反应,坚决制止哄抢、冲砸等行为,控制事态;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监督、管理职责,互相协调、配合,实行综合处置;要加强县(区)、乡(镇、街道)两级重大疑难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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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农业机械化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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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调研报告范文

一、简介

近年来xx县相继出台了农机化扶持政策加快了农机化发展。xx县农机部门围绕促进效益农业发展,全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一是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全县拥有拖拉机5397台、联合收割机203台,植保机械721台套,农业机械总动力达33.76万千瓦,机械原值15760万元,位居全省前列。二是新机具、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围绕瓜菜、蘑菇、畜禽、花卉、水果等五大特色主导产业,配套装备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促进了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全县拥有冷藏保鲜4745m3,多功能田园管理机15台,喷滴灌设施1935亩,大棚温控设施3套,果蔬分级机5台。三是公司投资农机成为新亮点。在农机项目的引导扶持下,先进适用农业装备成为农业企业的投资热点。碧云花园有限公司先后投资395.3万元,购置引进农产品冷藏保鲜库1230 m3、喷滴灌设施350亩、大棚温控设施3套、田园管理机3台、集雨设施2套、割草机3台、农用运输机4台,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作业,较好地提升了产业层次和效益。xx县的专业乡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魏塘的“中国甜瓜之乡”、姚庄的“黄桃之乡”、西塘的“沼虾之乡”、丁栅的“甲鱼之乡”、惠民的“蜜梨之乡”相继涌现。农业区域特色经济加快了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现代化步伐,全县初步形成了南部设施农业栽培、北部名特优水产养殖、中部食用菌生产的区域布局,设施瓜菜种植面积4.9万亩,淡水养殖8.3万亩,粮经比例已调整为45∶55,前几年又启动了3万亩无公害大棚瓜菜基地。全县上下以稳定粮食生产、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为主线,探索了一条具有特色的结构优化增收之路,提高了农业竞争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据农经统计分析,今年粮食收入2.7亿元,比去年增17.4%,经济作物7.08亿元,增长10.5%,畜牧业7.3亿元,增长27.5%,林业0.9亿元,增长25%,食用菌0.58亿元,增长5%,预计全年农业总收入18.5亿元,增长24.9%。 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特色主导产业格局初步形成,今年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29.5万亩,大米、水果、蔬菜、畜禽、食用菌及农产品加工等几大特色农业产业不断发展,优势进一步显现。基地促龙头,龙头带基地,相互促进、相互发展,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突破单一粮食加工,走出作坊式加工模式,由低档次向中高档次,由内销为主向外销推进,涌现出具有一定带动力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26个。今年新增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各4家,全县已拥有2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9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县级龙头企业15家,4家农业行业协会、43家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其带动辐射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绿色农业与循环经济相结合,推广了一批生态农业模式,建设了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生态绿色农业优势进一步凸现。今年新通过省级认证的无公害基地3个,国家绿色食品1个,组织申报的省绿色农产品4个正在认证当中。目前全县通过省级认证的无公害基地16个,国家绿色食品1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13个。

二、社会实践具体情况介绍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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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浅谈小学英语的趣味听写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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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学英语趣味听写

英语听写作为一种传统的检测方法,一直倍受英语老师的青睐。很多英语老师都习惯在早读课或课前抽出几分钟开展听写,并以此作为一节课的热身(warm-up)部分,从中检测学生对四会单词、四会短语和四会句子的掌握情况,锻炼学生的听力水平。

传统的英语听写方法主要是由英语教师读出英语单词、词组、句子,让学生逐子、逐句写出后在与原文对照检查,有时侯还要求学生写出汉语翻译。在这种听写方法中,英语教师起绝对的主导作用,控制听写的全过程,并且听写的内容是固定不变的。学生只是被动呈现出教师所读的内容。整个过程,脱离了小学英语听、说、读、写教学中的说和读,并且较为枯燥乏味和单调。为了能使英语听写过程生动有趣,让学生发挥主动性,更多参与其中,并在听写过程中使用英语,将英语听、说、读、写完整结合在一起。通过英语听写营造一种既有语言输入又有输出,学生可以用英语进行创造性思维的互动式英语教学模式,我通过学习借鉴,结合自己的实际应用,总结出几种新颖的英语听写方法。

一、形近或音近的词听写。

这是一种较为传统和灵活的听写方法。在听写之前,引导学生总结整理与此相关的单词,例如:fall 秋天,与之形近的有ball球、tall 高的、call称呼等;third第三与之音近的有bird鸟等。在听写的过程中,教师读出其中一个单词,学生可以写出与此相关的其他单词,有能力的学生还鼓励他们写出一个句子区分词义。例如:i like fall best.  my math teacher is tall.  i call my father’s father grandfather.

这种听写方法,不仅仅是记住某一单元或某一节课的新授单词,而是将新旧单词融合在一起,通过词的听写延伸到句子。为以后的小作文写作奠定基础。扩充学生的词汇量,在最大的范围内确保学生的单词使用频率和使用量,培养了学生的发散思维。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有的放矢。从而在不同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听写能力。

二、短语搭配听写。

教师准备好新授的、常用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搭配而成的英语短语。如:eat dinner。在听写时,教师只读其中一个词,如:eat ,再让学生写出他们所能想到的任何一个可以与该词搭配而成的词组。如:eat breakfast , eat lunch ,eat the honey , eat sweet things 等。写完后,教师通过小组交流讨论,比一比谁(哪个小组)写得最多最正确。并通过朗读、使用这些词组去记忆。

正确使用大量英语短语可以使自己的英语更简洁和地道。虽然,有时候很多短语不得不通过机械记忆加以学习,但听写通过让学生捕捉短语的语音信号后正确呈现短语的拼写,可以扎实有效地促进学生对短语音、形、义的掌握。普通英语短语听写只能考查到学生对所听写的几个短语掌握的情况,覆盖面有限。而搭配听写有效避免了挂一漏万的现象,培养了学生英语发散思维。并通过小组竞赛,使学生能够集思广益,进行合作式学习,把孤立的个人听写变成了集体学习。

三、合作听写。

这是最热闹的、同时也是最革命的、最讲求合作的一种听写方式。因为在这种方法中,它把听写中读的任务交给的学生,老师成了组织者和裁判者。首先,老师将课本中四会句子作适当的调整,联合其他知识,将其组成一组对话或小短文贴在黑板上。然后,在每个学习小组中,每组设一个写者和多个读者。写者备好纸和笔坐着,而读者每次指派一人跑到黑板上阅读对话或小短文,记住其中一部分主要内容后返回本组告诉写者,写者可以提问读者问题以核实内容的正误,亦可指派下一个人去核实前面的内容。各小组展开竞赛,看哪个小组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最精确写出对话或短文内容。如果学生要在竞赛中取胜,读的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记忆能力及英语阅读能力,而写的学生也要具备一定的英语思维和逻辑能力,才能合理调度本组成员获取的信息。

这种听写方法全面培养里学生听、说、读、写及英语思考能力。它使所有学生都能参加其中,通过贡献自己英语水平范围内所能记下的内容,通过集体合作,完成学习任务。在此过程中,学生还锻炼了英语口语和听力能力。

总之,通过灵活采用不同的听写方法,教师可以有效地将英语听写与阅读、写作与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并激发学生的想象力的发散思维能力,使听写过程变得饶有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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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论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法律地位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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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法律地位

代位权制度成型于法国古老的习惯法中,最早由法国民法典以明文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强制执行规定的不完善。法国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表明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终于得到了确立,使代位权制度从以往学者的理论中走进了社会生活。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而所谓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以原告的名义,将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欠债务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除提起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一种诉讼活动。代位权诉讼的(实质是债权人“越过”债务众向欠债务人提起诉讼。由于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因而必然会涉及到当事人这一诉讼法上的法律问题。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次债务人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对此,诉讼理论上并不存在争论,而对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则是众说纷纭,颇有争论。在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债务人之诉讼地位的确定问题,常常与代位权诉讼的诉讼标的及判决的既判力范围之讨论联系在一起。在理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若债务人否认债权人之代位权,则可以就次债务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被告之参加人,但不能就债权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原告之参加人,因为对于代位权之存否问题,(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利害相互对立。债权人亦可以在起诉时因)债务人否认其代位权而直接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代位起诉后,因次债务人否认债务人对其有权利,则此时债权人可以告之债务人,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债务人亦可以在代位诉讼系属后,自己对次债务人起诉,于此种情况下,法院应驳回代位权诉讼⑴。(2)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起诉后,不论次债务人有无否认债权人之权利,债务人都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指我国台湾地区之民事诉讼法)参加诉讼。至于是辅助债权人,还是辅助次债务人,则因原、被告的主张不同而有异。而债权人或次债务人亦可以依据第65条(同上)关于告知参加的规定,通知债务人参加诉讼⑵。(3)可考虑采取当事人主导的引进权制度,即在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时,应承认次债务人可能申请法院命债务人为原告,而成为共同诉讼人。这样既能给债务人提供较为充分的程序保障,也有助于解决关于代位诉讼判决之效力应否及于债务人的争论⑶。从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讨论来看,对于代位权诉讼,依据诉讼参加的规定,原则上债务人可参加诉讼,或者由当事人告知其参加,但对于是否仅限于对被告(次债务人)为参加的问题则存在着争论,此其一。其二,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方的利益关系,因而基于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提供程序保障、统一解决纠纷、确定既判力范围等方面的考虑,出现了应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其引进为原告等各种不同的观点。合同法颁布之后,我国大陆地区的学者们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主张应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⑷。(2)认为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⑸。(3)认为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⑹。(4)认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⑺。(5)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应当列债务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列债权人、债务人为共同原告;d、充当证人⑻。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之界定,不仅涉及如何正确处理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到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问题。依照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该解释确认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为第三人,但未明确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文拟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作一探讨。     一、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应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笔者认为,债务人如果参加代位权诉讼,其诉讼地位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非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证人。理由如下: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的诉讼实施权应当受到限制,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另外,代位权行使是一种强制介入权,如债务人以原告身份出现,则代位权的意义将失去。其次,债务人又是次债务人的债权人,就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少必要的实体法基础。第三,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第四,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的请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不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显而易见,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构成要件。因为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条件下代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并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有所谓独立请求权问题。许多学者认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利超出债务~利的范围

,代位权并不导致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债权,所以应推定债务人是权利人。因此提出由于债务人对自己的债权可以独立主张,他应是代位权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笔者对此观点不能苟同,因为虽然代位权在法国法上称为代位诉权或间接诉权,实质上它并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债务人虽是实体法上次债务人的权利人,但在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因代位权的行使将使债务人的请求权受到限制,他不能同时也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请求权,不能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当事人,否则,这不仅损害次债务人的利益,也可能使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此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成为诉讼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方式,只能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如果债务人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债务人应与本诉的原告即债权人、被告即次债务人对立,也就是说,债务人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他既不同意债权人代位权的主张,也不同意实体意义上次债务人的主张。对债务人来说,无论债权人胜诉或自己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胜诉,都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侵犯。因此,在代位权案件中,若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债务人就有权将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新的诉讼,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本来是作为原告的,但由于提起代位权诉讼后,竟成了自己债务的被告,这是非常荒唐的。     由此可见,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绝对不是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本意。笔者认为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之诉讼地位是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基本特征相符合的,故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如下:     首先,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明显特征,它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区别开来⑼。许多学者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它是一种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可以使权利变更和消灭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就是仅依债权人之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上文对此已有论述,在此不再重复。     其次,代位权案件处理结果,与债务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本质特征⑽。债务人对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他与一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该当事人败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负有某种义务;如果该当事人胜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维护了自己的某种民事权益。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如代位权人胜诉,则债务人的实体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如次债务人胜诉,则代位权人就不能从债务人的债权中获益。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第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以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人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以起诉的方式加入到诉讼中来,而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通常是怠于行使债权,在代位权诉讼开始后,绝大多数是被动加入到诉讼中的。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可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而基于不告不理原则,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般法院是不能追加其参加诉讼的。被动加入诉讼也是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一个特征。     二、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应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既然已明确债务人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到代位权诉讼中,那么,他有哪些诉讼权利义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历来是理论界和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而争议的引起,又与立法本身规定的矛盾和模糊分不开。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我国民事诉讼法一方面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放在“当事人”一节中加以规定,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当事人的一种;另一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又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显然,又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当事人区别开来,这一规定意味着需等到第一审判决之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才可能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那么,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之后,到一审法院判决之前,他是否都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具有明确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如果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显然不能为债务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如果适用《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则在法律适用和选择等方面均缺乏正当性的基础。同时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上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入原、被告已开始的诉讼程序,是在原告或被告的法律关系外存在一个新诉讼标的,还是依附于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也并不明确。立法上的漏洞导致了理论上的诸多争议和实践中的混乱局面,同时也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判决将涉及到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而这样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又不被明确地赋予诉权,必然会造成诉讼结构的倾斜。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原、被告对立的诉讼结构中,只能总是辅助一方当事人,依附于原告或被告一方,支持或帮助一方,反对另一方,站在所支持的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在诉讼中,因其既不是案件的原告,也不是案件的被告,第三人享有的实体抗辩权、支配权等权利也不能向对方独立主张。正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种可怜的依附地位,法律对其诉讼权利并未给予和原被告同等的保护。不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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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从总揽全局的高度,对依法治市作出宏观决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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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揽全局高度,对依法治市作出宏观决策

XX年7月10日,中共南京市委制定的《南京市-XX年依法治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司法部XX年第11期《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和江苏省司法厅《法制宣传》杂志XX年第8期分别刊登了《规划》全文,向全国、全省各地推荐参阅。以宁委发【】39号文件形式发布的这个《规划》,对“十五”期间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整体规划和全面部署。研读《规划》全文,结合曾经参与起草《规划》的工作实践,笔者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一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好文件;是中共南京市委为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站在总揽全局的高度,对依法治市的重大问题、发展目标作出的宏观决策。     一、审时度势,与时俱进     依法治市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是长期的、渐进的系统工程,层面很多,要求很高,任务很重,科学的、分阶段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规划,是实现依法治市目标的重要步骤。只有根据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形势发展的要求,从本地区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渐进地对民主法制建设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作出全面安排,才能使依法治市工作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在现代化建设中不断推进城市法治化的进程。《规划》的编制过程及其特点,正反映了上述思路。     (一)《规划》是市委高度关注的项目。     XX年至XX年,是南京市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沿着法治轨道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是基于对城市工作大局的全盘把握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认识,继XX年11月8日,中共南京市委十届19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对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提出有关工作任务之后,当年12月召开的市委十届20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新世纪开局之年本市的重点工作时,更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制定依法治市新的五年规划的要求。市委明确要求制定《规划》,是顺应形势发展需要,根据党和国家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提出的,这与以往南京市曾经制定和实施三个关于依法治市的规划,有着异曲同工之处。第一、自1991年2月中共南京市委作出《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之后,根据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关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要求,制定了1991-1995年的依法治市规划。第二、在1993年10月,根据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要求,重新制定实施1993-1997年依法治市规划。第三、根据党的xx大要求,为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制定了1998-XX年依法治市规划。到了XX年,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市委根据新世纪新形势的要求,从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整体着眼,感到有必要与本市的“十五”计划相衔接,制定实施-XX年新的依法治市五年规划,从而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市委办公厅将《规划》的制订列为重要督查项目,分解落实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具体承担这项工作。为了制订好《规划》,依法治市办公室从XX年2月份便着手准备,其后按照市委领导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具体工作,直至《规划》正式出台。该《规划》编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调研起草阶段。3-4月份,依法治市办公室在市内组织了有关座谈会,为起草《规划》收集情况和意见;并经市委领导同意,牵头组织了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局、市司法局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规划》起草小组,于3月下旬赴厦门、深圳、珠海、广州等城市考察学习。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规划》的起草并形成初稿。二是修改论证阶段。5月份,组织市依法治市工作法学专家咨询组成员和市主要执法部门的依法治市联络员,对《规划》初稿进行论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而后,由依法治市办公室再度进行修改,形成提交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审议的《规划》草案。三是审核印发阶段。6月-7月上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审议通过了《规划》草案,决定提交市委审批印发。市委办公厅对《规划》草案进行仔细的审核修改后,送市委书记王武龙审定签发。在《规划》的制定过程中,市委汪正生、王浩良两位副书记亲自参与起草《规划》的调研,并组织确定《规划》具体内容的论证,对《规划》草案认真阅改,把握《规划》制定工作的政治方向。由于市委领导的正确决策和具体指导,保证了《规划》的顺利制订和出台。     (二)《规划》是社会实践发展的产物。     南京市开展依法治市的实践验证和理论探讨,为制定新的《规划》创造了良好的条件。1991年以来,南京的依法治市取得了重大进展,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等各个方面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人民群众在更加广泛的领域依法参与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民主法制建设与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局面逐步形成。1996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被评为全国“二五”普法先进单位;XX年5月,南京市荣获了全国“三五”普法先进城市的称号。本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逐步走向规范化、民主化。XX年来,为适应依法治市的发展形势,达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了38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了340余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力保障了我市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的成绩,公民学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通过两个“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市95%以上的普法对象参加了各种各样的学法活动。从1994年开始,连续五年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及其他各类人员共42多万人次进行了学法测试。教育形式多样覆盖面广,逐步达到了“报刊有文、电台有声、荧屏有像”的要求,在全市基本形成了立体型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三是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行政行为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特别是1996年以来,抓住《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提高,越来越重视运用法治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了执法队伍内部的自律、监督。四是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全市法院系统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加大审判制度改革力度,全面推行审判长选任制和实行合议庭成员资格制,建立了科学的审判工作运作机制。检察院系统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带动和促进了起诉工作的规范化 、科学化管理,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各级司法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社会治安形势持续保持良好。五是基层依法治理的力度加大,民主政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各区县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全市先后进行了四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选举,其民主选举工作一届比一届更规范,使一批思想作风好、有真才实学的人,被依法充实到村(居)委会中来,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保障。同时,以实行村务公开为重点,大力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全市1585个行政村中,有1456个村通过选举成立了村民议事小组,有近80%的村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有1422个村设立了财务公开档案,并依法定期公布村务和财务情况,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六是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逐步建立了执法监督保障机制。党的机关监督、权力机关法律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机关监督、党外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的作用有效发挥,较好地保证了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于1994年制定了《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的地方性法规,从而使监督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七是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明显加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在对全市部分工业、商业、金融等大中型企业的法制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全市企业法制建设的意见》,以实现企业市场经营的法制化、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公司管理的制度化为目标,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并总结推广了金陵石化等9个单位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经验,使国有企业逐步走上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轨道。八是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服务层次不断提升。全市法律服务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重点开展法律服务,业务范围覆盖了经济建设、社会事务和群众生活的各个领域,先后为南京禄口机场、沪宁高速公路、长江二桥、宁启铁路等一大批重点工程提供综合服务,并成功办理了大量企业改组、改制、联合、兼并、上市融资等法律事务。法律援助和“148”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和横向扩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长期的依法治市实践,为依法治市的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证材料。在依法治市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市领导和部门、区县的领导,以及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的同志,围绕依法治市这个主题,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务,广泛开展了多层次的研究和探讨。1998年8月本市专门召开了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1999年11月又召开了依法治市与司法公正理论研讨会,收集了一大批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准和现实针对性的论文。近年来,南京市还出版了《市策论·依法治市论》和《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两本专著。因此,南京市这次之所以能够编制出比较好的《规划》,正是有赖于上述的坚实基础。     (三)《规划》是发挥集体智慧的结晶。     纵观《规划》编制的过程,是组织各级领导、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广泛参与,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集体的智慧,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进行谋划、运筹的过程。为了制订好《规划》,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在本市组织召开五次座谈会听取意见:一是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大型企业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二是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三是部分依法治区、县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四是部分依法治市联络员参加的座谈会;五是依法治市工作法学专家咨询组成员座谈会。市委副书记汪正生、王浩良同志亲自参与调研座谈,对制订《规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议《规划》草案时,有关市领导和部门的负责同志都认真、充分地发表了意见。正是由于依靠集体的智慧,才最终形成了比较好的《规划》文本。这个《规划》,在内容上具有“全、新、实”的特点。“全”,就是把全市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都纳入法治化的视野,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需要,全面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迈进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的轨道。“新”,是指根据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明确了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为使南京的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进展、提高新水平、开创新局面指出了前进方向。“实”, 是指依法治市目标、任务和措施的确定,坚持从实际出发,符合实际情况,实际可行,便于实施,从而有利于争取获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着眼全局,整体规划     依法治市涉及到整个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是一项规模宏大、结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民主法制健全、社会安定文明为基本目标,对涉及城市法治化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进行全面规划,明确在实现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中开展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才能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从全局着眼,整体上规划,正是《规划》体现的鲜明特点。     (一)创新思路,科学安排《规划》的内容和结构     本着适应新世纪、新形势的要求,创出依法治市新特色的指导思想,《规划》的编制着重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根据南京市“十五”计划的总体部署,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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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定居台胞基本情况急待解决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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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台胞基本情况急待解决问题调研报告

按照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8号文件的要求和我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第一阶段工作安排,我带领办公室的二位同志通过全面摸底走访,就全市定居台胞的基本情况和他们当前急待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此次调研的题目是:全市全市定居台胞的基本情况和当前急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经摸底调查,解放前迁居我市的中国台湾籍同胞已从第一代繁衍到第四代,共计53人。其中第一代2人(蔡老和简老)。第二代13人(钟淑华、陈生源、胡根生、赖明德、谢秀兰、陈宜宁、吴蔷薇、简秀英、简秀兰、简军10人为城镇户口;徐治源、胡樱花、丁松青3人为农村户口)。第三代26人(钟燕、石磊、阮凡、简磊、赖云风、赖国栋、胡芳丽、谢堃、钟良、王欢、陈喆、谢娟、陈龙、刘海涛、钟俊15人为城镇户口;徐月庆、徐月琴、徐月贤、徐新、丁南雁、丁李飞、徐达云、徐正云、徐荣霞、徐满霞、胡云珍11人为农村户口)。第四代12人(5人为城镇户口;7人为农村户口)。53名中国台湾籍同胞中年龄最大的是蔡老92岁,1917年出生;简老83岁,1926年出生。年龄最小的2岁(陈宜宁同志的外孙)。

第一代台胞蔡老和简老均为离休人员。不存在生活困难和就医难等问题。第四代年龄尚小,或上小学或在襁褓之中。存在就业、养老和医疗问题的主要群体是第二代和第三代。如第二代13人系城镇户口的10人中,只有简军在职,其余2人已办内退手续,6人办了退休手续。钟淑华虽已64岁,因其所在单位宿松县轧花厂早已倒闭,钟淑华没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所以直到现在拿不到退休金,医疗保险每年自掏腰包交纳120元到社居委。胡根生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四处借钱补交6000多元养老保险金后,才给其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也是自己拿钱交到社居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6人中,有2人在退休后各自拿出壹万余元一次性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即陈生源和陈宜宁)。其中陈生源因身患糖尿病等疾病,需常年吃药或住院,迫不得已四处筹措资金一次性缴清了医疗保险。简军虽有工作,月收入壹仟元左右,但妻子下岗失业,身体多病,自己拿钱缴纳养老保险后,再无能力缴纳医疗保险费。孩子又在上大学,所以家庭生活相当困难。、

身为农村户口的三人中(徐治源、胡樱花、丁松青)徐治源、胡樱花都已年过花甲,徐治源每月发100元生活费,胡樱花靠子女抚养。胡樱花和丁松青两人都自己拿钱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徐治源的医疗保险也是自己拿钱交到社居委。

第三代26人。身为城镇户口的15人中,有3人工作比较稳定(钟燕、石磊、阮凡)。1人上大学(简磊)。6人在外打工(赖云风、赖国栋、胡芳丽、谢堃、钟良、王欢)。5人下岗失业,有时做做临时工(陈喆、谢娟、陈龙、刘海涛、钟俊)。26人中下岗失业的5人生活相当艰辛。有的孩子小,需在家看护孩子;有的因无一技之长,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其中宿松县钟淑华的大儿子下岗后为了养家糊口,只得四处借贷买了一辆二手出租车。因办不到营运证成了“黑户车”,经常遭遇罚款。

身为农村户口的11人。1人是在校学生(丁李飞),1人失业在家带孩子(徐月琴),5人在外打工(胡云珍、徐月庆、徐月贤、徐新、丁南雁),4人在家务农(徐达云、徐正云、徐荣霞、徐满霞)。此11人都未买医疗保险。

总之,定居我市的中国台湾籍同胞因历史原因,他们的工作单位系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工矿企业、商店居多,单位倒闭、下岗失业,他们首当其冲。他们就医难、生活窘迫状况,省、市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市委统战部都很关注,并为此多次做过努力。其中动作较大的一次是XX年2月27日,市委副书记程继兵在市委统战部多次反映后,亲自召集由市委统战部、市台联、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会领导参加的会议,专题协调解决我市定居台胞退休后的生活保障问题。程继兵副书记要求市委统战部、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1981]38号文件关于“对生活困难的台湾同胞,要采取各种办法给予补助,使之不低于当地中等生活水平”的精神,逐步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会后,市工商局、市工会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对个别生活非常困难的中国台湾籍同胞进行了较为妥善的安排。台胞吴登楼的遗孀因和养女关系紧张,我会多次与三城寺念佛堂联系,将老人送到该处生活。老人病故后,我会又与念佛堂的居士们及简军同志一道共同将老人后事料理完毕。XX年,通过省台联的积极争取,我市5名60岁以上的中国台湾籍同胞(陈生源、胡根生、徐治源、赖明德、钟淑华)都领取了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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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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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法院文化如同无声的细雨,对法院干警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办案质效和办案能力等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如何抓好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政治业务素质提升,突出文化建设的实用性,使法院干警在思想觉悟、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质的突破。近十年来,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法院”、“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文化建设这一“助推器”。

该院文化建设的具体做法

一是充分发挥精神文化的凝聚功能,努力提升班子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构建颇具特色的思想政治文化、职业道德文化、廉洁勤政文化、团队协作文化。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法院干警的精神粮食,该院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举办“学习身边典型,弘扬法治精神”的演讲比赛,开展zd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提升干警素质。开展书记员打字速录竞赛、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听评庭审等活动。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通过层层签订廉洁责任状、发放廉政卡、观看反腐倡廉录像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干警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防患于未然。通过举办文艺晚会、篮球赛、拔河比赛等文娱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磨炼了干警的意志,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法院行为文化的引导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纳入干警政治业务学习范围,模范遵守司法礼仪,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围绕法院“人民性”不断深化便民诉讼举措,开展假日法庭、山野法庭、巡回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方便,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缓解畏诉心理,真正做到法官是人民的法官。

三是充分发挥法院制度文化的约束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为规范权力运行,该院将诸多管理制度汇编成《法院管理规范汇编》,范文写作涵盖综合管理、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廉政管理等法院管理的方方面面,每一项具体制度都细化到各个重点部位和具体环节,使干警时时可对照,处处有标杆。并且,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制度执行的“平等化”和“效果化”,所有干警不论职务高低,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政工、纪检部门不定时地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贯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努力提高制度的刚性力,增强干警的规则意识。

文化建设的瓶颈

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警在思想上对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搞文化建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进而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书画展、开展几次文娱活动、或者投点资金改善一下硬件设施、悬挂几幅文化匾牌或标语就是“文化建院”了;或者认为搞好这项工作是领导的事、是多数人的事,少一两个无关大局。二是少数干警对推进文件建设态度消极。对开展的各项文化建设活动消极对待,能推就推,能省就省,应付了事,范文TOP100缺乏主观能动性。三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文化建设还停留在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状态,不少庭室局队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四是文化建设的行政化现象严重。一些所谓学习教育活动,无视文化建设的规律,盲目下达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指标,随意规定文化建设的期限,结果非但没有促使文化建设得到理性培育,反而使文化建设迷失了方向。

文化建设的对策

加强文化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既要防止庸俗化,搞形式主义;又要避免抽象化,避免文化建设与工作实际相脱节。要找准切入点,坚持实用有效的原则,服务于法院工作大局。

一是要立足法院自身,同时大力争取外部支持。首先,法院文化建设应当立足法院自身,做好法院力所能及的事情,完成法院文化建设初期的各项准备,营造法院内部的学习氛围。其次,要积极优化外部环境,进一步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支持,使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二是要重视司法礼仪。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良好的司法礼仪不仅树立了法官及法院平等、公正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捍卫了国家法律的神圣权威和尊严。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因此法官要充分认识到司法礼仪的重要性,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严格依照法院司法礼仪来要求自己。

三是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开展文化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使法院文化为广大干警易于接受和乐于接受。首先是提炼法院精神,设立集中体现法院精神的院标,以激发群体成员的责任感、尊荣感,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其次是打造平台、优化载体,丰富法院文化建设;办好审判理论刊物,打造法院文化名片;办好法官博客论坛,开辟法官理论交流阵地;办好法院互联网站,擦亮传播司法文明窗口。

文化建设结语

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文化建设理应与时俱进。在新的历史时期,文化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以群众工作为着力点,以自身管理为结合点,在遵循司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努力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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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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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范文

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外出打工的人也越来越多,致使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就越来越多。我们通过对贵州省安顺市几个村的留守儿童进行抽样调查和分析,提出我们的建议。

关键字: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

国家近年来对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关心,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况,让留守儿童这个群体进入到人们关注的视线之中,让他们得到更好、更全面的帮助。为此,贵州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xx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安顺市平坝县开展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调研。

1 调研时间

xx年7月23日——xx年7月25日

2 样本选取

抽取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齐伯乡的4个村的儿童作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120份,有效收回率92%,在调研过程中,以匿名的形式实施调查,并分层随机抽取50名儿童进行了个别访谈。

齐伯乡位于平坝县西北部,东接清镇市犁倭乡,南接十字乡,西接乐平乡,北连织金县,全乡总面积80.74平方公里,下辖17个行政村,其中省级一类贫困村十个,二类贫困村3个,全乡总人口1.8万人,大概有5千人外出打工。乡民知识文化相对偏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并且外出打工的情况十分普遍,导致滞留在家的儿童达到大约1200人。

3 调研过程和方法

齐伯乡地处偏远(据县城28公里),山势起伏较大(南高北低),地势险要,平坝县最高和最低的地方都在齐伯乡。为了全面了解齐伯乡留守儿童的现况,我们在乡团委的帮助下对齐伯乡的齐伯村、下寨村、跑马村、格支村四个村进行抽样调研。为了更多的收集信息,我们采取徒步的方式到达目的地。在调研地点,深入到每户农家 ,对农村留守儿童采取问卷调查及对儿童和监护人访谈的形式来了解儿童的现状。

4 调研结果及分析

结合此次调查,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统计总体状况如下:

4.1 生活状况

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是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留守儿童跟随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其余一部分跟其他亲戚住在一起,还有极小部分自己单独住。留守儿童监护人的主要责任是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监督他们的学习,但能给留守童辅导作业和在思想上进行教育的监护人很少。调查结果显示:只有5%左右的监护人能够辅导儿童做业和进行思想上的教育,60%的留守儿童会自己做饭,洗衣服,独立生活,40%的父母会经常打电话回来和孩子通话。

4.2 心理状况

心理健康问题是留守儿童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不容易发现但其影响较大。根据我们走访四个村的留守儿童家庭所调查的情况可以看出以下三个问题:

1、留守儿童年龄幼小就离开父母,没有父母关爱,尽管有些是爷爷奶奶或亲朋监管,但毕竟是与父母亲疏不同,遇到一些麻烦就会感觉柔弱无助,久而久之变得不愿与人交流,性格内向。在调查中发现,有18%的外出务工父母一个星期左右和孩子联系一次,37%的一个月联系一次或很少联系。很多父母半年以上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家,这种长期的父母与孩子分开导致孩子自卑封闭,逆反心理严重。

2、儿童大都具有攀比心理,需要强烈的的自豪感。而父母不在身边他们就好像失去了坚强的依靠和保护,因此和有父母在身边的孩子相比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丧失信心,学习上不求上进。据我们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9%的孩子能够自觉学习,大多数孩子需要在督促下学习。父母的外出使孩子在家里感到孤独,得不到父母的关爱,进而产生心理骚动和抑郁等问题。心理上的寂寞与生活上的不足,造成孩子封闭自己,害怕与陌生人交流的畸形心理。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45%的留守儿童很少参加集体活动,33%希望在学习上得到老师的关注。

3、留守儿童因为缺乏保护而总觉得别人会欺负他,一点小事就会计较当真,与人交流时充满警惕甚至是敌意。对老师,临时监护人的管教有比较强的逆反心理。调查显示,20%的留守儿童和他们的临时监护人会时常产生矛盾,特别是爷爷奶奶管不了就放任自流。70%的留守儿童表示学习上遇到困难感到无助。少数孩子不理解父母,认为家里穷,父母没有能耐,才外出打工,导致一些孩子也想读几年的书就出去打工。因此,关注他们是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共同努力的。

4.3学习、教育状况

在齐伯乡四个村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主要有三个因素导致儿童的学习下降:

1、结果显示,85%的儿童喜欢学习。但是学习成绩55%的都是在中等,在学习中遇到问题只有25%的同学会去问老师,其余50%希望父母帮他们解决,但是父母不在,这些问题就一直积压而又的不到解决,就导致了他们成绩的下降。

2、留守儿童放学回家,50%的学生会先做完作业,然后在去干其他的事情。但是其他一半的人分别是去看电视或是找其他朋友玩。据我们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9%的孩子能够自觉学习,大多数孩子需要在督促下学习。但另外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0%的监护人会监督他们学习,而孩子不愿意被监督认真的学习,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

3、还有关键的一点就是大多数监护人的文化程度不高,调查结果中,50%的监护人的文化程度都是小学,只有8%的监护人是高中以上文化。这也导致学生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关键因素。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及时的解决,成绩的下降也就必然了。

5 对关注留守儿童给出我们的建议

留守儿童,由于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的配合,只靠学校教育是很困难的,“留守儿童”离开校园后接触不良社会风气,又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就给学校教育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得出,我们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5.1家庭方面

首先,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应该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多家关注。外出务工的父母及留守儿童的代理监护人员,应尽量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温暖、关爱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使“留守孩子”健康成长。其次,外出务工的父母也应加强与子女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做到多关心孩子。第三,还要加强与临时监护人、学校的联系。

5.2学校方面

学校是孩子们的第二家庭,首先,学生的后天性格与能力的好坏有大部门和学校密不可分的关系,学校应该对带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我们调查结果显示有33%的留守儿童希望在学习中得到更多的老师关注,这对增加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很重要;其次,学校在教学资源分配上对于留守儿童应该给予更多的分配,建立对“留守儿童”的帮扶制度,设立“留守儿童”档案,经常性地与他们沟通情感,弥补其缺失的亲情,使“留守儿童”在学习之余得到生活上温暖。第三、定期开通“亲情热线”电话,使留守儿童家长通过“亲情热线”经常与孩子联系交流,使孩子可以定期向父母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并了解父母在外工作、生活情况,加强父母子女间的情感沟通,消除留守学生对亲情的心理饥渴。

5.3社会方面

社会是将来孩子们所必需走上的人生舞台,社会的关注对于留守儿童极为重要,社会关注、支持。会让他们更快的学会感恩,人学会感恩了方能成为社会需要的人。孩子们对社会一个很好的理解,是他们走入社会的必要过程,提前认识到社会的光明,然后在看到社会的另外一方面,那么他们会尝试着去改善社会,使社会充满光明。留守学生教育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的社会问题,仅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难以解决,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统一认识,积极配合,协同努力,形成对留守学生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涉及教育教学、扶贫助困、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等领域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留守学生教育管理体系。

总之,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对孩子的影响缺一不可。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其实是“三农”问题的衍生物,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们提出的时代要求。人生就像一张白字,是这三个因素给了颜料,但是图画的绘制是他自己来完成。我们所能做的是怎样使得我们给予他们的颜料更加的丰富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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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学生文明礼仪调研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礼仪,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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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文明礼仪调研报告范文

一、调查背景

文明礼仪是一个人品德修养的体现,随着德育工作的不断深入,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铺开,文明礼仪教育已逐渐被各位教育工作者所注重。目前,各地一些在这方面走在前列的学校,已经在如何强化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上做文章了。

二、调研时间、调研时间   2010-11-5

三、调研地点   学

四、调查的具体目标和方法

为了了解更好地调查滨江中路第一小学学生文明礼仪情况,以了解小学生文明礼仪现状,进行了此次调研活动。本次调研活动采用调查问卷以及实地考察记录形式,其中调查问卷对象为进行教学活动的三个班级。经过后期的对所回收的问卷进行整理,得到有效问卷数60。

五、 问题分析

1、学校文明礼仪基本现况

首先通过在教学活动开始前对学校整体环境的观察发现:学校的整体文明礼仪气氛比较好,课室内外都贴有文明标语;而同时发现小学同学放学时都要先排好队。这都是学校良好文明礼仪教育的正面反映。然后在进行教学活动前对课室内学生情况的观察中却发了少部分同学的行为存在某些不和谐因素,例如不文明用语、打扑克、起哄等。而同学上交的调查问卷中显示,同学们普遍认为学校内文明礼仪的存在比较多,但仍存在不文明行为。其中最多的是课间大吵大闹、追打,其次为说脏话和上下楼梯大吵大闹。作为小学生,部分同学思想尚未成熟,对某些行的正确与否为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对文明礼仪所以出现少数的不文明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等于可以对之放任自由。作为学校方,应该对学生进行及时的正确的引导。

2、学生对自身文明礼仪的认知程度

上一点对学校文明礼仪基本现况的分析中提及小学生的思想未成熟对某些行为不能作出很好的正误判断,这也就是学生自身对文明礼仪的认知程度。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发现:有五分之三的学生认为自己平时的行为很少失礼;而只有约五分之一的同学认为自己偶尔会失礼,拿不准正确的礼仪是什么。这比例与我们实际的观察情况也相符。但是除此之外,仍存在极少部分同学是直接对自己的行为是不注意而经常失礼的。

虽说只有五分之一的同学对正确礼仪的认识不清晰,极少部分的同学对自己的行为不约束,但这都是不能被忽视的。因为根据小学生可塑性强、又具有好模仿和从众的心理特点,这极少部分不约束自己的同学很容易就对那五分之一的同学和对其他的同学带来负面的影响。假如这五分之一的同学都被不好的方面影响了,那么很可能会引起恶性循环,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对此,学校文明礼仪的教育的重心应适当偏向这部份同学。

2、学生对学校文明礼仪教育看法

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者认为对自身文明礼仪影响最大的是学校;相比之下,认为对自身文明礼仪影响最大的是家庭或者自己的人数则不超过四分之一。与此同时,约为百分之八十五的被受调查者认为学校应该加强对文明礼仪的教育。受调查者还认为学校开展文明礼仪教育的最好方式还是生动有趣的课堂授课,而组织比赛(如手抄报比赛、知识竞赛等)和举行文艺活动(如诗歌朗诵、歌舞、小品等)次之。

小学时期是一个人道德品质形成和道德教育的关键时期。为此,要以学校为主导,密切联系学校、家庭、社会,在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作用和利用好各类社会资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服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切实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青少年教育网还指出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具有反差现象、反复现象和反弹现象。由此可见学校文明礼仪教育真是任重道远。

六、 具体建议

一个学校的学生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才能构建出优良的学习环境,创设出优良的学习气氛,因此针对上述问题以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学校的文明礼仪教育方面提出几点建议,具体如下:

(1)对学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的了解,注意时效性。具体的方法各班可以设立文明礼仪大使,对班内每天的不文明具体现象进行登记,向班主任老师反映,而班主任老师则定时对具体不文明行为进行引导纠正。(注意不文明行为尽量不责任追究至具体某同学,否则不利于长期实行,而此做法主要目的在于正确、全面、及时引导好学生。)

(2)多注意对平时不注意自身文明礼仪同学的引导。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的关注程度更要特别加大。

(3)增加文明礼仪教育课。在课程不紧张的情况下,学校可考虑对学生上文明礼仪教育课,可多个班一起互动上课。

(4)在每期的班级黑板报中增加文明礼仪内容。

七、 参考文献:

(1)《论小学生素质教育》

(2)《小学生文明礼仪现象不容乐观》

(3)《文明礼仪伴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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