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委托合同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银行(乙方):_________
贷款人(丙方):_________
为了保障丙方能按时足额收回贷款本息,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特订本协议:
(1)甲方应在签订借据时,在乙方开设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或办理相应卡),帐号(或卡号)为_________,若甲方帐号有变更,丙方将直接从变更帐号中扣收。
(2)甲方每月20日前,账户内余额不得少于应还贷款本息金额,丙方委托乙方从贷款次月起,按月定期从以上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_________元,扣款日定为每月_________日至月底。
(3)扣款行为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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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办理委托贷款合同
中国XX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XX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账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账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账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 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篇2:贷款购车合同
甲方(准抵押权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住 所 地:
乙方:(抵押人、借款人):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丙方:(债权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住 所 地: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做为乙方的保证人,为乙方在丙方处所签订的 年 号合同所借款项提供担保。为确保甲方担保资金的安全,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的保证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就有关担保、反担保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担保的范围、期限
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的范围及期限以乙方在丙方处所签订的编号为: 年 号借款主合同所确定的借款数额、借款期限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确定及取得
如乙方违约,不能如期的偿还甲方所担保的款项,甲方履行担保责任后,乙方原在丙方处贷款购买的,并做为丙方抵押反担保物的汽车即转为乙方为甲方的抵押方担保物,甲方即成为该抵押物的抵押权人。
第三条 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履行担保义务后即成为债权人,乙方应积极向甲方履行债务。
二、甲方取得本合同所指的抵押物的抵押权后,丙方应在三日内将该抵押物的所有手续、证照及其他基本信息移交给甲方。甲方有权了解该抵押物的使用情况。
三、乙方在甲方取得该抵押物的抵押权15日内未能向甲方履行债务的,乙方应将抵押物交甲方保管。乙方不履行交出保管义务的,甲方有权强制保管。
四、乙方依照本合同贷款所购买车辆必须办理保险。
第四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一、乙方在甲方取得该抵押物的抵押权30日不能向甲方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依法对该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转卖,所得价款甲方优先受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对抵押物依法处理后,其价款不足以抵顶甲方为乙方代偿所产生的本利及其他费用的,乙方应继续向甲方履行债务,甲方并有权在诉讼时效内随时对乙方提起诉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二、甲方取得该抵押所有权后,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移交抵押物相关手续、证照及有关信息的,造成抵押灭失和损坏的,应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三、若乙方违约未能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导致甲方代偿的,自代偿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代偿本息总额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利息。
四、甲方代偿后,乙方没按合同的约定将抵押物交给甲方保管,或至抵押物毁损,抵押价值减少的,应向甲方支付抵押物价款的30%
五、因乙方违约形成逾期,使甲方催收担保贷款或在查找抵押物时发生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百公里以内每车/次200元;百公里以外的每车/次300元,区域以外每车/次500元的费用。
第六条 担保费的给付
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按甲方担保额的(含贷款期间的利息) % 向甲方交纳担保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补充
一、根据业务发生的实际需要,本合同不能涵盖有关内容的采取补充合同的方式制定补充合同内容。
二、根据抵押贷款抵押物的不同情况随时发生的事宜,制定的补充合同。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而弥补的有关补充合同。
四、其他情况的补充合同。
五、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一整体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生效后的争议,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有关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贷款协议向银行贷款
____农信社贷字( )第 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1 “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1.2 “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1.3 “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1.4 “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1.5 “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1.6 “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 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 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账户。
2.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账户主动划收。
第三条 贷款的金额、用途和期限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贷款。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
贷款人 承诺金额
_______县_______a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b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c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d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e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个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3.5 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
4.2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第五条 贷款发放
5.1 贷款人应当按照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第5.4条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5.2 成员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别与借款人开立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5.3 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到借款人在牵头社开立的专门账户。
5.4 牵头社和各成员社发放的款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营业终了前将款项划拨到帐。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5 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向贷款人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报表资料;
6.6 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7 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6.8 对贷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
6.9 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行动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6.10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6.11 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2 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依本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3 对借款人逃避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现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5 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还款:
8.1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牵头社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由社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8.3 贷款本息收回时,由牵头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划付到各成员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社团贷款时,对归还的部分,牵头社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社。
8.5 贷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计收的罚息,由牵头社按照规定统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条 提前还款:
9.1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 日向牵头社提交申请,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 借款人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提前还款的,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9.3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担保:
10.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的清偿和可能发生的借款人违约金、赔偿金、银团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承担,由 保证人 和向贷款社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各贷款人共同签订编号为____农信社贷保字( )第___号社团贷款担保合同。
10.2 牵头社认为发生了社团贷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有关事项、提交社团会议讨论决定后,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但在新的担保合同生效前,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11.3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 贷款人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对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所有账户资金行使抵销权,同时对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 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11.5、11.6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11.8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收到贷款人通知后3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贷款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11.8.1 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财务资料的;
11.8.2 不配合或拒绝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监督的;
11.8.3 未经贷款人同意转让或处分、或者威胁转让或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的;
11.8.4 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财产被扣押或冻结,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
11.8.5 未经贷款人同意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行动而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1.8.6 发生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11.8.7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财务状况恶化等,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11.8.8 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9 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利息,拖欠利息达到2个月(含)的,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自第2个月21日起起,对全部贷款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二条 费用:
12.1 除利息外,社团贷款牵头社和成员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2.2 社团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牵头社先行垫付,由成员社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分担。
第十三条 牵头社的权利和义务:
13.1 根据贷款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
13.2 组织办理社团贷款的担保手续;
13.3 对审定同意发放的社团贷款总额及各成员社分担的贷款金额,逐笔进行登记,记录发放和收回情况;
13.4 设立借款人贷款专户,将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归还的本金,按贷款承担比例及时归还成员社;
13.5 组织召开或者应成员社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3.6 收集有关社团贷款的实施情况,并定期向社团贷款成员社通报社团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3.7 指定专人负责社团贷款的具体事务;
13.8 监督、检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
13.9 必要时向贷款人通报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紧急情况的,随时通报;
13.10 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社团会议决定采取相应的行动;
13.11 办理成员社委托办理的有关社团贷款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成员社的权利和义务:
14.1 各成员社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各自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
14.2 各成员社均是在对借款人的项目、业务、财务状况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自主决定订立本合同。
14.3 各成员社授权牵头社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贷款人的权利,其行为对各成员社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员社应通过牵头社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4.4 成员社有权向牵头社了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
第十五条 社团会议:
15.1 社团会议由牵头社组织召开,任何一个成员社均可以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5.2 牵头社和全体成员社参加时,社团会议才能召开;
15.3 社团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
15.4 社团会议有权对社团贷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并由牵头社负责采取措施;
15.5 社团会议通过决议,应当由牵头社和成员社全体一致通过。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转让:
16.1 本合同自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属于本合同的保证合同获得上级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16.3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16.4 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6.5 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必须经贷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确认担保。在全体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 贷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及时通过牵头社书面通知其他贷款人、借款人及担保人。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 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各贷款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召开社团会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级主管机关协调处理。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18.1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约定其他事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签订后,牵头社按照管理规定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并通过上级主管机关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机关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4:大连市房屋买卖合同贷款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院落(包括:正房 间、厢房 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______米、宽度为______米,面积共______平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5:基本建设工程贷款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黄海建 证书等级: 一级 电 话: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人建造 1#厂房 建造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合同依据如下:
1.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去执行。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筑建设工程,设计院设计建造施工图批准文件去执行。
2.1本合同建造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完工时间表、投资及建筑工程费用表见下表: 所有报价以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标准去建造、施工,1#厂房报价如下表格:
2.2乙方承包甲方所发包之工程,为确保乙方能准时保证按时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 5%的保修金 。
2.3乙方保证按工程进度,准时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设中途无法继续施工,经双方协商解决。
2.4若乙方无法继续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设,甲方可全权决定收回乙方已盖好或尚未建设完成的工地现场。
2.5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继续依合同建造,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后,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设团队签约施工,继续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费用。(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权和工程建设)
3.1本合同建造费,估算为 人民币,甲方需依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准时付款给乙方。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4.1(甲方)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发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造。
4.2(甲方)发包人变更委托建造项目、规定、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发包人应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费用。
4.3在未签订合同签(甲方)发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为(甲方)发包人所作的各项估计,报价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建造费用。
4.4(乙方)承包人应保护(甲方)发包人的知识产权,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设计。未经(甲方)发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好本合同外的项目。
5.1(乙方)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建设,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辅料并保证施工品质。
5.2(乙方)承包人建筑施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为 年。
6.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根据(乙方)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赔偿给(乙方)承包人。
6.2(甲方)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完成的工程进度项(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费。逾期支付每周应承担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程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包人。
6.3(乙方)承包人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立即和设计院沟通修改和补充。由于(甲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承包人除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6.4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25%总造价款作为(乙方)承包人的赔偿。
7.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都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发生争执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4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7.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7.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_。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必须满足下面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_________。
3.2 提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1)借款年率为_________,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
(2)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_________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_________个月进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___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各类举债、欠债;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 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_________%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_________%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_________方办理。
8.6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7: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城镇居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户口所在地
工作证号码
家庭电话
现家庭住址
现有住房面积
m2
家庭人口
拟购建住房情况
地址
售房或批准建房单位名称
建筑面积
合同或协议号
房价总金额
房屋结构形式
楼房平房
存款情况
存款金额
存款期限
公积金帐号
贷款期限
及金额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款期限
年
贷款占房价款比例
%
首付款占房价款比例
%
还款资金及还款计划
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
每月可归还借款
每月还款额占经济收入比例
每月还款时间
元
元
%
年
抵 押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价值
元
有无估值文件
保 险
保险物名称
投保金额
元
保险受益人
保单号
贷款申请人
及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盖 章
贷款申请人:
签名(章)
年 月 日
贷款保证人(职工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贷款银行
审批意见
经办人意见: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房地产信贷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篇8:贷款抵押合同协议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银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_________,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年,随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
2.下列抵押物及有关文件由抵押权人占管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
型号面值单位数量:____________
产权证书: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件;
保险单: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张;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
型号数量:____________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_____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_份
股分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9:小额贷款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家庭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___固定期限__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限前1-3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年___月____日起计算。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本公司内,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乙方实行八工时制,每周工作日为周一到周五。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和法定节假日的权利。年休,产假、孕假等其他休假按照新劳动法规定处理。
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一条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的工资报酬。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公司相关制度补贴社保金,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缴纳或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二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三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或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
第二十八条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另:(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争议处理均按新劳动法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0:贷款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方委托乙办理自用或经营用的( )微贷,乙方接受委 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真实的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在资源条
2、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与时间:
1、甲方总承担费用为,委托,代收+居间服务费,贷款本金为( )
2:贷款时间按(陆至拾贰个月)计算。
其它:
乙方的返款:
1:如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按每月( )还款给甲方,
2:返款时间与执行标准,按公司的贷款合同终止时间为准,往后柒个工作日内,完成返款。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待贷款成功后方可撤销:
2,本合同具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交通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______________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贷款用途和金额
1.1 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______________与进口商______________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______________项目,购买______________设备。
1.2 贷款总金额为: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_______(大写:_______),为商务合同金额的_______%。
(2)用于付给_______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_______(大写:_______)
(3)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提款条件
2.1 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 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 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2.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 提款期从______________开始,至______________截止,过期______________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3.4 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3.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的,没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费用。
4.2 贷款按_______利率计息。年利率为_______,一年按360天计算。
贷款金额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_______,一年按360天计算。
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_______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还款期的利息每_______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编制《还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2)通知借款方。《还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3 承诺费费率为_______%。承诺费自_______开始按末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_______每_______个月计付一次。
4.4 管理费率为_______%。管理费自_______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4.5 本贷款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4.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 本贷款还期为_______年,每_______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_______次还清。还款期从____________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_______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_______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 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5.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帐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帐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帐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还款保证帐户。借款方将下列资金存入该帐户。在本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和费用偿付清以前,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该帐户的资金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 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 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和处罚
7.1 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
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_______%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产,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 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贷双方各执两份。 第九条 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提款通知书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我行根据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通知你方:你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出口商第_____笔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自本通知书发出时止,你方提款,计付息情况如下: 一、提款情况
币种:__________
提款序号提款日期提款金额累计提款金额第一次 年 月 日 第二次 年 月 日 第三次 年 月 日 第四次 年 月 日 第五次 年 月 日 二、还款期以前利息计付情况 年利率为:__________
币种:__________
付息序号 付息日期付息金额累计付息金额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其他事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还款通知书 借款方:__________ 我行根据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现通知你方每次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还款期利息的日期、金额如下: 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
币种:__________
序号还本付息日期本金利息本息合计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其他事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2:申请美元外汇贷款协议
借款方:_____;
贷款方:中国银行___分行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万美元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万美元,买方信贷___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现汇___年__月。买方信贷____年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贷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按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按___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由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账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加收利息。
第五条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和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对逾期未还的贷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的罚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的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__备案。
甲方:____乙方:中国银行______行
负责人:___负责人: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篇13: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即日起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5)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篇14:工资担保贷款协议书
兹有_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年工资收入为_______________万元。特此证明。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申领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5:新生入学贷款还款协议书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借款凭证编号:
│收│名称││付│名称││
│款├────┼─────────┤款├────┼──────────┤
│单│帐号││单│帐号││
│位├────┼─────────┤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还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合同号││
│偿还金额│人民币:│付利息│人民币:│
││(大写)││(大写)│
││人民币:│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本息合计│(大写)├─┼─┼─┼─┼─┼─┼─┼─┼─┼─┤
│备注:│会计分录:│
││(收入)_______│
││对方科目(付出)_____户│
││会计复核记帐│
篇16:工行个人购房贷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县城____________路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元)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后,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乙方持有。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相关机构持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协议壹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7:大学新生入学贷款还款协议书模板_合同范本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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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新生入学贷款还款协议
1、协议还款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贷款学生在此期间内可随时来人或通过邮局、银行汇款办理还款结算手续。
2、根据“有贷有还”的原则,对未履行该协议,拖延还款期限者,学校将收取所欠贷款每年______%的滞纳金。
3、对获得此项贷款后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者,学校将用所获国家助学贷款抵还该项贷款。
4、贷款学生在未还清所欠贷款之前,暂不发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发贷方:______大学
贷款人签名:
篇18:银行个人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合 同 编 号 :□□□□□□□□□□□ 借 款 人: 抵 押 人: 保 证 人: 贷 款 人: 贷款品种: 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个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贷款人一定积极解答。借款人和担保人有权同意本合同和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第一章 贷款 第一条 贷款种类。贷款人经审核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书,同意向其发放 贷款。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的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四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贷款借据(附件2)记载日期起算,即自_____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 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开始,贷款利率按调整后适用利率 浮 %计息。贷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调整本合同贷款利率的,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的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 计算方法。利息以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七条 上述约定与贷款借据不符的,以贷款借据为准,贷款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提款先决条件。借款人在提款前,应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8.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及还款的账户。 8.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已生效。 8.3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该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 第九条 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将借款人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的贷款一次性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附件3),或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指定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第十条 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 (抵押/保证)担保方式,抵押人为 、保证人为 (视情况而定,下文统称为“担保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应担保条款。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选择以下 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 (月/季)共分 期偿还,具体还款金额及还款日期见贷款行提供的《还款计划书》(附件4)。 1、利随本清 2、等额还本付息 3、等本金还款 4、递增/递减还款法 5、按期还息一次还本 6、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7、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8、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9、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第十二条 贷款人可在约定的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附件4)内扣收到期本息。借款人应保证还款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偿还到期应付本息。若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账号或对还款账户进行任何类似变更,借款人须到贷款人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超期或任何其他类似变化事项,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立新的扣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应付本息。 第十三条 贷款人将对逾期贷款本金按贷款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对逾期贷款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四条 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未还贷款,但应按下列要求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每年只能提前偿还一次贷款。 14.1借款人必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该申请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14.2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每次还款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 元,提前还款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14.3对于因提前还款而变更还款期限的,重新约定的还款期限不得长于原期限,且仍按照贷款借据约定的利率及还款方式计收贷款本息。 14.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贷款人与借款人应对剩余部分未还贷款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借款人应按贷款人重新提供的《还款计划书》标明的还款日期和还款额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十五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 15.1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5.2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5.3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贷款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任何事件。 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如下: 15.4按照贷款人之要求,如实提供贷款审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15.5按本合同之规定清偿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利息; 15.6 在借款人的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15.7 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第十六条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6.1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按时或全额履行还款义务的; 16.2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16.3借款人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6.4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16.5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 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7.1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 17.2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17.3要求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押物; 17.4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第二章 抵 押 第十八条 抵押人自愿以其享有合法所有权和处分权的 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以担保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抵押物具体情况见附件1:《抵押物品清单》。 第十九条 本合同签订时,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共计人民币(大写) 1 元,抵押率为 %。在抵押期限内,抵押物的抵押率若超出此抵押率时,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抵押物或贷款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抵押人拒绝履行上述约定视同违约,贷款人有权行使其在本合同第十七条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条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期限即为本合同第一章约定的贷款种类、贷款金额、贷款期限。 第二十一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必须亲自或委托贷款人持本合同到有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承担50%。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资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均由贷款人执管。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须向 保险公司办理 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执管。贷款人有权收取保险赔偿金并视情况将其直接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款项。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 第二十五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妥善并合理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检查。 第二十六条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26.1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处分权,抵押物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 26.2抵押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6.3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26.4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转让、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6.5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贷款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6.6抵押人不应采取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抵押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抵押将一直保持有效、直至依据本合同项下规定应付的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款项全部偿清为止。 第三章 保 证 第三十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借取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以下第 种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保证按贷款人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抵押人已就抵押物有效设定抵押,且相关抵押物权利证明及设定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交付贷款人正式执管之日止。 2.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止。 第三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总额。 第三十二条 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三十三条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证人授权贷款人自行按贷款金额的 %从保证人账户中将相应金额转入保证金专户,户名: ,账号: ,作为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保证金。贷款人实现本章项下的担保权益时,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专户中扣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付的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五条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34.1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4.2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4.3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34.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34.5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34.6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七条 无需事先征得保证人的同意,贷款人可将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保证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并应当为此目的完成相应的法定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章 其他条款 第三十九条 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四十条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签字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43.1由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3.2向 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3.3 。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借款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抵押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及抵押物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代表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完整的委托文件(包括公证处对委托文件的公证)。 第四十五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依法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贷款/还款账户》、《还款计划书》、《提前还款申请》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47.1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47.2经司法机关裁决后强制进行执行。 第四十八条 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补充条款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及抵押物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 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 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借款人 : (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抵押人 (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附件1: 抵 押 物 品 清 单 号《中国光大银行个人贷款合同》项下抵押物为 : 房 产 抵 押 抵押物名称地址 建筑面积 单价 评估/购买价值 抵押率 所购房性质 商品房□ 房改房□ 解困/安居房□ 他人私房□ 其他房产□ 住宅 □ 公建 □ 多层 □ 高层 □ 产权证明编号 评估机构 房产开发商 联系电话 购房协议编号 房产用途 房产开发商 联系电话 车 辆 抵 押 品牌 车型 车牌号 发动机号 底盘编号 车架号 车辆性质 国产□ 进口 □ 颜色 车辆行驶证编号 购买价格 经销商 联系电话 购车销售协议 车辆用途 附件2 : 贷款 凭 证 贷款凭证(借据)贷款行留存联粘贴处 附件3 : 贷/还 款 账 号 贷/还款账号:□□□□□□□□□□□□□□□□□□□□□还款用阳光卡或存折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4: 还款计划书 序号 还款期 调整日期 调整原因 1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在个贷系统中打印还款计划书正本一式两联,一联交客户,一联依次粘贴于此处
篇19:小额贷款合同样本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甲、乙、丙三方为携手合作,共同发展,明确责任,就本次借款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贷款人(甲方)、借款人(乙方)和担保人(丙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利息交付的约定
1、借款用途:
2、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3、借款期限:
即:自年日
4、借款利率:月利率 5、利息交付: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即合同期内利息人民币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以利息保证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借款方如果未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借款利率4倍收取违约金,直至还清为止。
二、款项划拨
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之同时乙方交付利息保证金后,由甲方转入乙方指定账户,或按乙方要求提取现金。
三、还款方式
1、一次性到期还款。
2、提前还款(或部分提前还款):乙方如需提前还款(或部分提前还款),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乙方提前还款距合同到期不足5天按原借款合同支付利息不另行计算利息,提前还款距合同到期5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补偿金额=应退利息额×20%。
四、抵(质)押、担保方式
五、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二年止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一共的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财务资料、报表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乙方如发生名称、法人代表、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于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资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几款,不得挤占、挪用或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借款额的全额或相应额度的抵押((抵押合同))另行签订),或提供担保公司的全额担保(应有担保公司担保函为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及乙方为实现款权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资料。
4、丙方作为第三方担保,在乙方不能提供等额抵押物时,除提供等额或超额抵(质)押物,同时对该合同项下借款负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权及其利息、实现担保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5、根据本合同的需要及各方联系便利,各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有效的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方,否则,有未通知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任何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贷款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 电话:
乙方(借款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地址: 电话:
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20:网上小额贷款合同
________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贷 款 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
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
1.3期限: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资金周转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借款利率:________% 。月利息 。按月支付。每月______日前支付利息。
2. 2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三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1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1.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借款人的义务
1.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1.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1.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1.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1.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1.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六条的第1.6小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1.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八条 扣划约定
1.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