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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户合伙协议有用吗(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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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项目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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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____%;

(二)双方以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____%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____%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____%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投资比例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本地、外地使用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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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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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站点,人才职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培训方面的新闻;

有关职业选择、职业发展、人际关系、职业评测等方面的特写等文章;

有关行业比较、企业文化、企业用人哲学、人事经理访谈等方面的文章;

有关出国发展方面的文章;有关培训计划、培训须知方面的文章;

有关人才、职业方面的网友争论及原创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在本合同规定范畴内使用;

2.按合同附录规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并根据金融界用户以及乙方的反馈积极开发为金融界用户所欢迎的人才职业信息;

3.在其网站为乙方频道设置文件配置表,配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乙方频道LOGO或文字及URL网址链接;乙方网站主页的网络路径;以上内容由乙方根据合同附件规定提供,乙方拥有上述内容的版权与修改权,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网上修改上述内容的管理权限;

4.甲方在首页"合作伙伴"中加入""的文字链接。

5.提供甲方的旗帜(BANNER)广告,大小为468×60象素的图象文件,具体发布事宜由双方商定,按合同附件规定执行。

6.上述所有图形LOGO均由乙方自行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1.在乙方网站频道中为甲方创建独立目录,存放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文章与信息;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原来的链接位置不再存在,双方必须将新的链接摆放位置调整至保证与原本效果相当的位置。

6.本合同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本合同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本合同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新晨范文网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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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合伙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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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第八条 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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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朋友美容店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美容,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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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所:

电话:

银行账号:

乙方:

住所:

电话:

银行账号:

本合同根据甲、乙双方在公平、诚信、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美容店进行合作。依据《_____》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无偿提供自有经营场所,与乙方进行运营合作。

2、甲方提供符合双方合作运营之硬软设备。

3、双方应相互提供专业知识指导培训,以利合作推广。

4、乙方选派优秀运营团队,于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进驻甲方自有经营场所,制定本合作运营制度,合作规范运营管理,并指派一位专责人负责双方协调及沟通,务必使双方合作紧密结合,落实管理制度化,除团队外,乙方须保持定额支持人员,随时机动支援甲方现场执行业务。

第二条、合作期限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作期满后,双方在无违反原合作协议基础下得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甲方院所客源及终端准客户。

2、甲方在合作期间,须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包含地方电视台广告、电台广告、户外广告、平面广告等对此项目全方位推广。

3、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合作款项,并完成在协议期间的运营目标。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的销售人员提供有关____________美容项目课程培训。

2、负责提供正规的体雕资质人员。

3、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美容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技术操作。

4、乙方在与甲方客户的接触过程中,承诺充分保障甲方的利益。

5、乙方有义务就甲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6、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五条、保密条款

1、各方完全遵守有关利润分配并严守秘密,除本合同双方外,严守不向本合同以外人士透露本合同所有数据信息,在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保密条款终止为止。

2、此保密条款有效期为_____年(从本合同终止日起计算)。

第六条、竞业规定

合同执行期间,未经乙方同意或乙方促销活动,甲方销售(任何渠道)乙方产品折扣不得低于约定牌价或高于约定牌价_____倍,如违反本约定,并查证属实即视同违约论处。

第七条、收益分配

甲、乙双方所得本合作项目之总营业额盈余分配款项等,双方同意均按_____:_____的百分比例拆分,并且于每营业月份之次月_____日前结算,双方若未能于规定时间日结账完毕,则双方同意对违约方加计惩罚性违约金作为赔偿,他方有权立即终止对违约方提供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执行,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经济或其它利益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2、如任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赔偿。

第九条、附则

1、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此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签字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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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伙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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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对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有意合伙经营一家店;订立如下合同:

一,作为合伙经营店的启动资金、甲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的一半),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的一半)合同书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公开账目。本合同一式两份;

二,重要经营事项由双方共同决定、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甲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经协商,甲乙双方在每季度末进行平均分配,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伙时间暂定_____________年,

四、双方协商聘请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

五、对店经营所获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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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合伙经营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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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协议书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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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合伙经营协议书建材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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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烤鱼,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烤鱼,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一)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二)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上班 否则扣出当日工资,一个月内累计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资

五天者扣15天工资,5天以上者扣一个月工资,(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

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

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如果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

财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或其他执行原因,合伙人实际不能继续履行其出资义务,与此对应的权利也应因之而丧失,所以合伙人实际上也就退伙了。)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这个是时间的问题了,就是说上边的情况一旦发生,那么就以发生的时间为退资时间。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这个意思是说:在没有经得大家的同意,以合作的名义搞其他的业务得的钱要归全合作人所有,由于这个事情给大家造成损失要全部赔偿。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就是说除掉你们大家签订的协议或其他的约定,还有没有经大家的同意,你们合作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不得与自己的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就是经营往来,也就是做自己企业的生意。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就是说因为其他的原因必须对大家的财产进行清算,就是散伙的意思了,那么这种情况的清算人就应该由全体合伙人来清算,或者合伙人大家有超过一半的人同意大家合伙人里的其他人来清算,合作的店面解散15天内,必须指定大家同意的清算人或与大家合作的另一方来清算财产,也可以律师、会计师等第三方当清算人,这个情况主要是大家为了公平公正和不想麻烦而找的。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一)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二)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上班 否则扣出当日工资,一个月内累计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资

五天者扣15天工资,5天以上者扣一个月工资,(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

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

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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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合伙经营陶瓷店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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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 姓名: 合伙人乙 姓名: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经营陶瓷店,该店所有资产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约定投资份额各占投资总额的50%。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陶瓷店,经营地点为县大街商住楼25号店面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建材,陶瓷,洁具用品零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出资。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50%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50%的股份。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伙人签名:

乙合伙人签名:

签名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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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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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为加快中国医疗器械现代化,为广大用户提供质产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为宗旨,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AP-15型电动充气泵的使用厂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甲方授权乙方为电动充气泵的使用厂商。

甲方是乙方提供的电动充气泵的外购厂商。

二、合作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使用期限为贰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续签合同,另行签订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

乙方在使用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可以批量或零售的方式采购电动充气泵。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每年提供对乙方销售和技术人员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由甲方统一安排。

2、甲方为乙方及时提供最新的产品培训教材。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动充气泵相关宣传资料,原则上按提货套数给乙方配备资料。若有重大需要此方面的支持,乙方需打报告申请额外支持。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负责按时备货、验货、向乙方发货,并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对确属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

6、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盗版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7、甲方认证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

8、甲方电动充气泵价格变动应提前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协议要求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完成本协议的经营指标。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的电动充气泵,不得降价或提价销售(零售价不得低于88折/套,展会价格不得低于85折/套,批发价不得低于______折/套)如违反上述价格体系,将对采购处以罚款直至取消其采购资格。

3、协助甲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4、全面负责用户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工作,包括甲乙双方发展的用户。

5、积极协助甲方产品升级,积极提供用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6、乙方有责任搜集甲方产品在当地盗版的有关信息,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甲方打击盗版活动。

7、乙方应及时提供最终用户名单,使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及时能给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六、订货、结算与退货:

1、乙方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发货请求。

2、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订单和电汇底单传真件后对乙方发货。

3、乙方如未能按时付款,以每天订单货款的2‰罚金进行处罚。

七、供货及运输方式:

1、甲方最迟在收到乙方订单的5个工作日内发货。

2、运输方式为乙方到甲方直接提货或采用邮寄方式,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____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____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一、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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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合伙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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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本着互利互惠、 配合 开展的 准绳,经 充实 商议, 分歧 决议 结合出资 配合 运营________公司(企业)( 如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 和谈。

1.联营 目标:

2.联营企业 称号:____市(县)_

___公司 地点:____ 从属:____经济 性子____( 一切制)联营。

核算 方法: 配合 运营、 同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 名目:____________________

4. 运营 范畴与 运营 方法:__________

5. 结合出资 方法、数额和投资 限期:___公司投资总额为 群众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 如下列作为投资_现金:____元:_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 每一年____%_ 机器 装备:____元,折旧率为 每一年____% 公用 东西:____元,折旧率为 每一年____% 地盘征用 抵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牌号权:_________元 手艺 功效: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 决议,并报请联营成员 商议, 按照资金增减 公道整本 和谈 无关 分派比例的 划定

7.公司 财富为 部分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 部分联营成员 分歧 经由过程不得 处罚公司的 局部或任何 部门 财富、资产、 权利和 债权。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 参与本联营 得到之 权利不得 让渡。

9.联营成员的 权益和 任务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10.利润 分派与 危险 负担

公司 实施(所得)税前分利的 准绳,即,依法 交纳 产物税、 停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 交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 储蓄基金,企业 开展基金及职工福利 嘉奖基金后,按下述例 分派

甲方:____%

乙方:____%

单方按上述比例 负担公司 吃亏或 危险

前款所列 储蓄基金、企业 开展基金及职工福利 嘉奖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 超越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 构造机构

公司 实施董事会 指导下的经现 卖力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 决议计划机构, 按期举董事会 集会, 决议公司的 统统 严重 事件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 构成, 此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 持续委派 能够任,董事会成员 若有 暂时 变更,可由该董事的原 单元另派 恰当人选 代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能够 专任公司的 司理、副 司理或 其余职务

12.公司的 运营 办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 配合 运营 办理。

公司的 运营 目标, 严重 决议计划( 包罗 消费 贩卖划、利润 分派、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 采纳董事会 分歧 经由过程的 准绳_公司设 运营 办理机构, 卖力公司的 一样平常 运营 办理 事情, 运营 办理机构设 司理人,由__方 保举,副 司理____人,由____方 保举, 司理、副 司理由董会 延聘,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 管帐由____方 保举,____方 保举____名 辅佐之_公司的 财政 管帐帐目受联营成员 监视 查抄

13. 守约 义务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 和谈 划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 过期 工夫) 守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 守约金给 违约方。

如 过期( 工夫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 守约金外, 违约方有 官僚求止 和谈,并 请求 守约方 补偿 丧失。

如 单方 赞成 持续 实行 和谈, 守约方应 补偿因违 举动给公司 酿成的经济 丧失。

(2)对 不成抗力 状况的 处置。

(3) 和谈 实行中如 发作 纠葛,由各方派代表 商议 处理,或请 单方主管 部分解 处理及 恳求仲裁 构造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 半途 加入联营,如中 加入,除 补偿 酿成的 局部 丧失外, 支出资额的____%作为 守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 时期不得 参加 其余半 严密型联营,如 违背本 划定视为 半途 加入,按前款 处置。

14.本 和谈经 单方代表 具名后,报请 无关主管 部分审批后 见效, 和谈中如未尽 事件,由联营成员 配合 商议作出 弥补 划定。

15.本 和谈 见效日,即公司董事会 建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 卖力 监视 查抄方 如约 状况。

16.本 和谈 副本一式____份, 单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 和谈 正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印)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印)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证或签证 构造:________( 盖印)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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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餐饮饭店合伙出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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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

承包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发包人将位于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 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 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章):____________承包人(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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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餐饮合伙经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4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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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合伙经营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火锅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西餐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西餐点,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最新餐饮合伙经营协议[智库|专题]。

第二条合伙名称及经营地点:

合伙经营的西餐点名字为:帕尼尼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意式简餐,范围还包括酒类销售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乙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丙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由甲乙丙方选出参与经营者,共同决定其岗位工资。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篇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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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客运车辆合伙经营简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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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发展道路旅客运输事业,强化经营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甲方《道路和城市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挂靠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本协议订立的前提条件

甲方所在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通公司”)为依法取得国家客运企业二级资质等级和 客运线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甲方接受蜀通公司委托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乙方自费购买客车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参与客运车辆的挂靠经营,并按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挂靠车辆运营的有关证、牌照号

1、挂靠车辆型号为 的客车;出厂日期 年 月

2、客运车辆的经营证、牌照:

①车辆牌照号为:

②车辆行驶证号为:

③营运证号为:

④购置证号为:

⑤门徽、自编号为:

⑥入户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挂靠经营方式及其期限

1、该车辆购置并具备经营条件后,在蜀通公司所提供的客运线路未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公司化经营管理之前,由乙方负责挂靠经营,乙方按合同规定,按时向甲方交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后,享有该车的全部经营收益和承担其全部经营风险和民事法律责任。

2、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及国家无政策调整。甲乙双方应在尊重历史,共同协商重新签订经营合同。

四、费用收取方式

1、甲方所在蜀通公司负责提供客运资质、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及有关证、牌照、站台和相应管理与服务,乙方必须每月以所挂靠经营车辆的实际营运收入的 %,向蜀通公司缴纳管理费。该费用蜀通公司委托甲方按月收取。

2、挂靠经营期间,乙方从运行的第一个月起至该车本轮经营期届满,每月以所挂靠经营车辆在扣除向蜀通公司缴纳管理费后

五、承包期间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1、为加强经营期间客运线路牌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乙方

2、挂靠经营期间的一切成本费用(含各种税、费和其它各种支出)、各种违规罚款以及经营风险(盈、亏及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挂靠车辆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乙方必须按规定计缴。上述税、费由甲方按月足额在乙方承包车辆所产生的站营收中扣收,统一向相关部门缴纳。

4、乙方经营期间,因修车(含大修)、报废、更新手续办理、事故处理、违章扣证、扣牌、扣车、证照年检年审和驾驶员培训以及其他原因所造成不能正常经营,合同规定乙方向甲方所在蜀通公司应缴的管理费和向甲方应缴的承包费和其他费用(如车辆保险费)可适当减免。

5、乙方聘(雇)请的驾驶员必须具备有关安全技术法律、规章制度的要求,必须经甲方蜀通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部门通过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方能允许驾驶承包车辆。乙方或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和乘务员与甲方及甲方所在蜀通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其劳动工资和劳保待遇概由乙方

鉴于客运车辆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驾驶员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客运行业的要求。甲方对驾(乘)驶员进行资格审查、管理、签订《安全责任书》等行为,这是甲方对乙方所雇请的驾(乘)员的资格和权能的审查,是落实安全责任的举措,是行业进行安全管理的手段。因此,不得理解乙方所雇请的驾(乘)员与甲方及所在蜀通公司形成任何劳(务)动用工关系。

6、乙方必须按规定参加劳动车辆的安全保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座险、交通意外伤害险和不计免赔险等,保险费由乙方全额支付。首期保费(按年计算)必须一次性交清,下期保费由甲方提前逐月从所挂靠车辆的站营收入中预提,续保时,甲方有权不准乙方上路行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7、对挂靠的车辆,乙方负责按期进行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及时小修、大修作业,确保承包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并签约,乙方对挂靠经营的车辆不得进行改造、

8、乙方在挂靠经营期间,因经营、管理、使用承包车辆造成第三人或自身车辆、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除按规定组织协同乙方办理相关保险索赔和安全事故处理外,其它一切责任和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9、挂靠经营期间,涉及车辆的经营、安全管理的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甲方上级公司《道路和城市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挂靠车辆质量问题和毁损处理

1、挂靠车辆是根据甲、乙双方共同意见选择购置的车辆,在其规定的期限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索赔,并按甲、乙双方出资比例承担费用,本合同即行终止。

2甲、乙双方承担在挂靠期内发生承包车辆及其物件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3、在挂靠车辆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①将挂靠车辆及车辆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②更换与挂靠车辆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③当挂靠车辆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将该车报废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拥有该客运线路经营权;

(2)全额结算和解缴该车辆在起讫车站营收的权利;

(3)按月计提收缴该车公司管理费和证照使用费的权利;

(4)按期对该车计提和收缴各种税、费和其它费用的权利;

(5)监督安全生产、规范经营和优质服务的权利;

(6)行使“六统一”管理的权利。即: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维修、统一保险、统一驾、乘人员管理和统一服务质量管理这;7

(7)合理调整班次的权利;

(8)其它法定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为挂靠车辆正常经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管理服务;

(2)与乙方共同处理解决重大交通事故和经营矛盾;

(3)接受乙方监督,公正行使经营管理职责;

(4)其它法定的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规定合法经营的权利;

(2)依法享有挂靠经营过程中交清各种税、费及甲方上级公司

(3)监督甲方履约的权利;

(4)抵制甲方违约、违章指挥的权利;

(5)其它法定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和蜀通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服务管理,无条件服从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服从甲方营运班次的合理调整。

(2)对经营风险有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保证履行经营合同规定所以义务;

(3)在挂靠车辆经营过程中,依合同约定承担交清各种税、费及甲方上级公司管理费的义务。

(4)任何情况下,经营中的意见善意协商处理,决不堵站、罢运。

(5)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承担国家、政府、企业的应急任务。

(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内,进行车辆的强制二级维护保养。

(7)自行承担挂靠车辆的维修、维护驻及事故赔付、债权、债务等一切民事责任。

九、其它约定

1、如有特殊原因,乙方无法履行合同,需要转让其挂靠经营权,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转让和受让对象(原则上由甲方受让),其转让价格根据车辆技术状

2、在挂靠经营过程中,由于客车经营属特殊行业,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一切经营证照时行合法经营,但甲、乙双方系承包关系(其权利、义务受合同法调整),乙方(含乙方所聘驾、乘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受劳动法调整),因此,乙方(含乙方所聘驾、乘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一律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伤、病、亡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如因国家政策和税、费征收项目、标准作重大调整时,相应税、费标准将按新规定作相应变动。

十、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适用(合同法)规定程序。一方提出书面请求后,另一方15日内给予书面回复,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默认。

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合同自行解除

(1)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协议;

(2)乙方报经甲方同意,将所挂靠车辆经营权予以转让;

(3)本合同其它条款有约定的;

(4)其它法定应当解除合同的。

2、乙方发生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车辆经营,直到乙方消除违约行为时再行恢复经营。终止经营期间的各种费用和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扣缴乙方违约金5000元。

3、遇国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调整时,甲方根据规定,对本合同内容作相应的变更、调整、修改,并书面通知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双方约定,否则,视为违约。如发生违约行为,按以下约定予以处罚;

1、甲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向乙方退还违约期间的证照使用费,并向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并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3、如有以下情况发生,不属双方违约,甲、乙双方可免除责任;

(1)城市规划建设或政府主管部门行为,使车辆经营线路、班次、站点发生变化。

(2)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车站对班次作统一或局部调整。

(3)道路修建或自然现象造成路堵、致车辆阶段性不能正常营运。

(4)因不可抗力因素及国家和企业的政策性调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5)因行业政策调整,挂靠车辆经营线路被取消或受限。

十二、合同补充、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履行中,有未尽宜需要明确约定的,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或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将纠纷提交雅安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合同生效条件及法律效力

1、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和乙方签字、盖章,并报甲方上级总公司监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蜀通公司和乙方各一份,甲方二份,本合同及其附件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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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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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合伙协议书

条款Ⅰ:一般性条款

第1条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是“ 有限合伙产业投资基金”。

第2条公司地址(包括注册的办事处)

1) 合伙企业以及普通合伙人的公司地址。合伙企业以及普通合伙人的公司地址是 ,或者是由普通合伙人决定的其他地点,但是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地将合伙企业或者普通合伙人公司地址的变更告知有限合伙人。

2) 有限合伙企业经注册的办事处。合伙企业在 拥有一个经注册的办事处,普通合伙人有权变更注册的办事处和代表处。

第3条合伙企业的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预备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及上市公司定向发售的股权,具体包括这些公司的普通股、可转债、优先股、各种附有选择权的股权工具等,投资对象包括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的商业联合体(下文总称“投资对象”),合伙企业亦可从事普通合伙人认为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或促进合伙企业的权益所必需的某些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附加事物(例如,进行临时投资)。为了达此目的,合伙企业有权采取任何的、必需的、合适的行动,按照本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可以代表合伙企业行使这些权利。

第4条有限合伙人的条件

有限合伙人需要按照本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法的要求履行义务。有限合伙人需要履行提供投资资本的义务。除此以外,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合同或其他的义务以及合伙企业的任何损失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5条有限合伙人的准入

1) 最初交割。最初交割(“最初交割”)将于 年 月 日或在此之前进行,届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以及合伙人对任何平行基金的总承诺金额至少达到 亿元(“最初交割日”)。在最初交割日,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的权益已被代表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认可,并且将此在合伙企业档案中的有限合伙人一览表中列出(“一览表”)。为了对先于“最初交割日”的“投资对象”提供资金,根据普通合伙人的决定,隶属于普通合伙人或管理方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在“最初交割日”之前先行为该合伙企业提供资本进行投资。

2) 随后交割。普通合伙人可以在“最初交割日”的随后一次或多次交割中同意吸收其他的有限合伙人,允许在“最初交割日”成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增加他的投资额(承诺额),或者增加普通合伙人的投资额(承诺额)(“随后交割”);随后交割只可以在“最初交割日”开始后的 个月内进行(这一时期的最后一天称为“最终随后交割日”)。每个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档案中的有限合伙人一览表中列出(“一览表”),并受到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

3) 在“最初交割日”之前的对投资对象的投资。在“最初交割日”之前,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普通合伙人依据自己的判断力可以其自己的或其关联资本对投资对象进行投资。

第6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在某种程度上亦可成为有限合伙人,他可以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对合伙企业进行投资,或购买有限合伙人所有或部分的权益而成为其受让人,在此情况下,普通合伙人的所有方面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进行。

第7条平行基金

除非普通合伙人认为设立平行基金并不恰当,或平行基金并不按照比例分摊费用(包括组织费用),否则,在“最终随后交割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普通合伙人可以创建一个或多个国内的或国外的合伙企业或实体与本合伙企业同时进行投资(“平行基金”),根据税法、合伙协议等法定文件的约束,“平行基金”将与本合伙企业一样,依据相同的条件,同时按照比例(以可获得的资本为基础)进行对投资对象的投资。但是,在“最终随后交割日”建立的平行基金均被视为“竞争基金”,“竞争基金”的建立将以条款Ⅲ——投资和投资机会中的条款为依据。

条款Ⅱ:合伙企业的管理与经营

普通合伙人拥有权力管理、经营、控制以及决策本合伙企业及其事务,亦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从事相关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本合伙企业的管理、经营或控制,并且在相关事务中无权代表本合伙企业。

第1条 普通合伙人的职权

根据相关法律和本合伙协议的条款,普通合伙人以其自己的名义,或代表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有权为了达到或促进本合伙企业任一或所有的目标,采取他所认为的必需的行动(“职责”)。

A普通合伙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作出关于对投资对象进行投资的调查、选择、谈判、承诺、监督或处理的所有决策;

2)收购、持有、保留、管理、监督、拥有、表决、重组、出售、转换、保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合伙企业持有或代表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股权或其他资产,其中包括对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和各种临时投资;

3)依据普通合伙人决定的条款和费用条件,在由本合伙企业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代表本合伙企业雇用本合伙企业或其他机构的财务顾问、保险商、分销代理商、经纪人、律师、会计师、分析师、咨询员、鉴定者、职员和资产管理者等,而不管这些人员或机构是否是普通合伙人的分支机构或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的分支机构另外雇用的人员。普通合伙人有权解雇这些人员;

4)可以为本合伙企业提供贷款;

5)按照比例承担与本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费用以及其他的义务,以其自己的名义或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代表本合伙企业进行支付;

6)提起诉讼、辩护、解决和处理诉讼;

7)为意外事故和为了合伙企业任何其他目的建立储备;

8)根据本合伙协议,将现金或可销售证券或其他资产分配给各个合伙人;

9)准备各种报告、报表,支付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税收,持有不分配给合伙人的基金;

10)保管本合伙企业所有经营和开支的档案和账簿;

11)决定在准备本合伙企业会计或财务档案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和惯例;

12)召开有限合伙人会议;

13)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开立、保留和消除银行、经纪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账户,存入、持有和取出基金,以及为了支付的需要提取支票、汇票或其他的金融支付工具;

14)商讨、执行普通合伙人决定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的工具,鉴于以下的考虑,这些合同或协议是必要的;与股权的出售有关;或者为了促进本合伙企业目标的实现,其中包括准予或不准予对上述内容以及相关内容的弃权、同意的决定;

15)执行本合伙企业的解散事务;

16)在与前述内容相关的所有代表本合伙企业的方面。

B借款和担保

普通合伙人可以根据其意愿向任何人借款、向银行贷款或为其信贷扩张提供担保,以借款、贷款、担保等方式获得的资金可以对投资对象(或其子公司)进行投资,或对为了实现收购而组建的工具进行投资,其目的包括支付合伙企业的费用、提供短期融资以便完成对投资对象的收购、或弥补由于有限合伙人没有出资(或是有限合伙人的借口或例外)则造成的资金缺口。但是,在最初交割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合伙企业以借款、贷款、担保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最多不超过10000万元或者基金中承诺金额的10%。

C负责税务的合伙人

合伙企业需要确定某位或某几位普通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的税务合伙人,负责本合伙企业每年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税务合伙人在税务方面拥有充分的权利,承担全部责任。代表他人利益并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拥有或控制权益的每个合伙人在收到税务合伙人提供相关信息或文件通知后的30天内,将相关信息或文件送达税务合伙人。

第2条 战略咨询委员会

普通合伙人将组建一个战略咨询委员会,但是普通合伙人并不需要得到战略咨询委员会对于任何活动的同意,普通合伙人对有关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的所有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负责。依据普通合伙人的决定,对于战略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可以放弃或减少管理费和附带权益。本合伙企业将每年向战略咨询部的成员支付合理的预算外费用,这些费用是由于战略咨询委员会的成员代表本合伙企业而进行的活动所产生的,其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除非有限合伙人委员会将有另外的同意)。

第3条 管理公司的使用

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和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雇佣普通合伙人的分支机构作为本合伙企业的管理公司(“管理公司”),这一点无需获得有限合伙人的同意。在没有得到普通合伙人和代表1/3权益的有限合伙人的书面同意之前,管理公司不能分配其权利、责任和权益。如果没有有限合伙人的同意,普通合伙人有权通过兼合并或其他方式,或根据本协议管理公司与其一家分支机构达成的协议分配其权利、责任和权益,把管理公司重新组建或转变成公司或其他形式的实体,只要(1)这种组建、转变对有限合伙人没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的税收或法律后果;(2)其他的实体处于管理公司的普通控制之下;和(3)其他的实体根据本协议、管理公司协议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协议以书面形式表示愿意承担管理公司的义务。

第4条 与分公司的交易

本合伙企业不能同任何与普通合伙人有关的分公司进行交易。

第5条 其他活动:时间投入

1) 普通合伙人及其成员应将各自必要的和合适的业务时间投入本合伙企业、任何平行基金和竞争基金的事务中,管理本合伙企业、平行基金和竞争基金的活动。

2) 尽管本协议存在意思相反的内容,但战略咨询部和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成员不应因为是战略咨询部和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身份而在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竞争或冲突的活动中受到限制。

第6条 机密性

1) 有限合伙人保守机密的义务。每个有限合伙人同意保守机密且不向任何人透露,除了“被授权的代表”。关于本合伙企业及其事务的所有信息和文件,不管是在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之前或之后提供给该有限合伙人,其信息包括:(1)有关任何的投资对象的信息;(2)有关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或任何其各自分公司的负责人或合伙人;(3)其他有关信息。但是,下面的情况该有限合伙人可作透露:(1)公众可得到的需要透露的信息;(2)若现行法律或法规要求透露的信息。在将条款Ⅱ6(1)中所指的信息透露给一个有限合伙人认可的代表之前,该有限合伙人应将条款Ⅱ6(1)中所阐述的义务告知被认可的代表,并获得其同意将此信息保守机密,遵守条款Ⅱ6(1)中的内容,同意对该被认可的代表违反条款Ⅱ6(1)中所述义务负责。

2) 普通合伙人保守机密的权利。普通合伙人在法律的最大范围,保守对有限合伙人的信息机密,此信息有关任何的投资对象、投资对象的组合或潜在的投资对象的组合,投资对象组合(1)按照法律、协议或其他要求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保守机密;(2)普通合伙人或管理公司有理由相信该透露对本合伙企业投资、完成任何计划投资、任何投资对象组合或任何与之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交易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第7条 投资组合公司管理者的职位

普通合伙人应有权指定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或任何他们的分公司的成员、雇员或高管并可指定战略咨询部的成员服务于投资对象的董事会。

第8条有限合伙人会议

1) 普通合伙人将建立一个“有限合伙人委员会”,它将由普通合伙人选出的至少三位有限合伙人的代表组成,“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成员不能来自普通合伙人或其分支机构。普通合伙人把其选择的“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成员名单通知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委员会”任何成员的辞职需要提前10天向普通合伙人提交辞职的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将迅速地填补“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空缺。

2) 普通合伙人可以召开“有限合伙人委员会”会议,但应至少在15天之前通知所有的成员,或者在此基础上依据有限合伙人委员会中任何两位成员的要求召开会议。除了本合伙协议另外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建议仅仅是一种参考,普通合伙人并不一定据此采取行动。

3) “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依据本合伙协议,决定需要获得其同意的事务;(2)依据本合伙协议,对于由普通合伙人交给“有限合伙人委员会”处理的普通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作出评论,向普通合伙人提供建议,并就普通合伙人咨询的与本合伙企业有关的其他事务向普通合伙人提出建议。“有限合伙人委员会”或其他成员都无权以任何方式约束或代理本合伙企业,而且,按照本合伙协议,在任何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成员都不将被视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成为“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成员的有限合伙人将不被视为其他有限合伙人的代理人或受托人。本合伙企业将向“有限合伙人委员会”支付合理的预算外费用,这些费用是由于他们代表本合伙企业的活动而产生的。

4) 普通合伙人为了本合伙企业可在任何时候召集“有限合伙人会议”,并且至少每年召集一次,以便给有限合伙人机会讨论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活动。普通合伙人将给每个有限合伙人会议通知,该通知写明该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第9条 临时投资

普通合伙人可将本合伙企业的现金,包括本合伙企业的持有的将来准备进行组合投资的款项、本合伙企业准备支付给各个合伙人的款项进行临时投资。

第10条 价值评估(估价)

为了本合伙协议,本合伙企业的证券和其他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应由如下方式决定:

1) 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可销售证券的价值应以“价值决定日(包括该日)”之前的该交易所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值确定;没有通过交易所而直接向顾客销售的可销售证券的价值应以“价值决定日(包括该日)”之前的5个交易日的最后“投标”价的平均值来确定;如果不是按照以上方法确定,该证券价值应以普通合伙人以良好的愿望挑选出的该证券主要市场定价者之一决定其价值。

2) 在每个会计年度末,除了可销售证券之外,所有财产应由普通合伙人以良好的愿望在该会计年度末的30天之内最初估价,普通合伙人应立即将该估价和普通合伙人的基价提供给“有限合伙人委员会”。如果“有限合伙人委员会”没有书面反对意见,那么该估价将对本合伙企业和所有合伙人及他们的继承者和转让者产生约束力。如果“有限合伙人委员会”反对,且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委员会”在反对意见提出的30天内仍无法在双方可接受的估价上取得一致,则“有限合伙人委员会”可以聘请一个双方接受的且全国认可的估价公司或投资银行进行估价,且该公司的估价对本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他们的继承者和转让者产生约束力。

第11条 第三方的信任

与本合伙企业交易的人员有权信任在此所述的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权威,并且无需调查普通合伙人约束本合伙企业的权威性。

条款Ⅲ:投资和投资机会

第1条 投资限制

1) 在最初交割日之后的任何时间内,由本合伙企业投资于任何一个投资对象(按照成本价格)的总投资金额不能超过总投资的15%(在投资当日);如果有限合伙人同意,投资于一个投资对象的资本可以达总投资的25%。

2) 在最初交割日之后的任何时间内,由本合伙企业投资于任何一个投资对象且在中国境外组织和运营的总投资(按照成本价格)不能超过总投资的25%(在投资当日)

3) 本合伙企业不能对不动产进行直接投资。

4) 如果某个投资对象的董事会大多数成员反对被收购,则本合伙企业不能收购该公司。

5) 本合伙企业不会对投资对象进行低于200万元的最初投资。

6) 本合伙企业不能投资于主营销售石油、天然气产品的任何实体。

7) 除非得到有限合伙人的同意,本合伙企业将不能投资获得公开交易股票的期权、购买选择权或其他衍生产品,除非这是为了一个现存投资组合的股票的套期保值或币值波动而获得的期权、选择权或其他衍生产品。

8) 在投资期结束前的任何时间内, 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管理成员及管理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如果停止投入大部分工作时间,(1)投资期应到此终止,并(2)根据条款Ⅳ的部分规定,代表所有有限合伙人总投资的至少80%份额的有限合伙人如果选择在该人停职的60天内将本合伙企业解散(“关键人投票”),则本合伙企业应立即解散并结业。如果(1) 已停止管理本合伙企业的事务,而不是死亡或伤残, 及他的法定代表均无权参加任何关键人的投票;(2)任何投资期的终止不能适用于(a)任何已提名的投资对象,在该投资对象中,在有限合伙人作出选择之前,本合伙企业已达成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b)本合伙企业含有补偿义务。

9) 在投资期结束前的任何时间内,如果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或任何他们各自的成员或合伙人发生了诉讼事由,投资期可由代表有限合伙人总投资的至少51%份额的有限合伙人的书面选择而终止。然而,如果普通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和(或)管理公司终止雇佣关系,且是该个人的行为导致了诉讼事由并使本合伙企业受到财务损失,则有限合伙人无权终止投资期。一旦该投资期终止,则本合伙企业根据条款Ⅳ的规定解散并清算。

10) 在对投资对象投资后不久,本合伙企业不能对在投资时为可销售证券进行投资,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可销售证券的总投资额(按照成本价格)不能超过此时总投资额的15%。

第2条 新的投资基金的构建

除了条款Ⅰ和Ⅲ另有说明,如果合伙企业的资金没有(1)至少75%的投资资金已被用来投资或者储备或支付管理费、合伙企业费用或组织开支时;或(2)在投资期的末尾,任何普通合伙人的管理方在没有得到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一致同意时,都不能成为具有相似功能的有限合伙产业投资基金(“竞争性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员或在其中任职。如果一个竞争性基金是上文“(1)”条款所指之后组建的,则直到投资期接近尾声,除非该由本合伙企业进行的被法律或合同原因禁止的投资,由于现行法律或其他的原因,会对本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由普通合伙人管理的该竞争型基金可以使用所有在实质性方面和本合伙企业(和任何平行基金)相同的条款、条件一起进行共同投资,且在普通合伙人以良好的诚信之平等和合理的基础上将投资资金在本合伙企业(和任何平行基金)和竞争性基金之间进行分配。除了这里所述的其他条款,下面任何一种都不被视为竞争性基金:(1)以进行联合投资为目的而组建的平行基金或一个投资机构。(2)主要投资于可公开上市交易股票的投资基金,或(3)在最初交割日之时或之前存在的有限合伙产业投资基金。

第3条 投资机会

1) 普通合伙人可随时向某些有限合伙人提供本合伙企业和任何平行基金对投资对象进行投资的机会;然后,普通合伙人和其分公司不能投资该联合,除非所有的合伙人按照他们在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比例接受参与投资的机会。任何该投资的条款,包括该联合投资的费用和附带权益,将由普通合伙人和联合投资者凭借其各自独立且绝对的处理权,逐一进行协商。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将联合投资的优先权赋予某些有限合伙人。

2) 在投资期间,如果没有“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同意,管理方不能对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对象进行私自协商的权益投资,且投资金额不能超过50万美元。

条款Ⅳ:费用

第1条 管理费

如果管理公司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本合伙企业将依据本节中有限合伙人计算的结果向管理公司支付一笔管理费。

1) 管理费的数量:(1)在基金份额的销售期内,每年的管理费将以每个有限合伙人的出自金额的2%计算。(2)在销售期的期末和本合伙企业已经募集到其100%的销售额后不久,依据条款Ⅵ,每年的管理费将以每位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减去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的所有净投资收益后的余额的2%计算。(3)管理费应在“最初交割日”和本合伙企业每个会计季度的首日之前每季度支付一次,其金额为每年管理费的25%。对于本合伙企业的会计季度不足期的,或对于不是在会计季度的首日进行销售的,需要预先规定管理费。

2) 从属费用的抵补:在合伙协议中,如果管理公司(人)获得了来自投资对象的咨询、交易、管理或其他类似的费用(“从属费用”),那么需要对有限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用进行同数量的抵补。

第2条 合伙企业的费用

合伙企业有责任支付合伙企业所有的费用和债务,或并非由管理方以合伙企业名义的费用(总称“合伙企业费用”),但是管理公司需要对日常的业务开支负责,包括办公管理费用和对雇员的支付。

各方认为下列费用构成“合伙企业费用”的一些类型(有些类型在此未列出):

1) 组织费用;

2) 与下列有关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保管费):对潜在的投资对象的鉴定、研究、调查,投资对象的获取、追踪、管理、出售或其他行为以及投资与再投资;

3) 在证券投资时,获取法律建议、融资建议、税收建议、会计建议(包括审计)产生的费用以及从其他的顾问与专家取得建议并以合伙企业名义支付的费用;

4) 在有关法律规定下,合伙企业办理注册、资格审查、免税手续产生的费用以及支付的税收与其他政府费用;

5) 为本合伙企业从欠款人处收款而发生的预算外费用;

6) 为修订和废止本协议以及为此进行准备而发生的费用;

7) 与合伙企业有关的决策费用(包括调查和准备的费用)和与之相关的判断及结算费用;

8) 与尚未完成的交易有关的费用(包括差旅费、法律费、融资费、簿计费和咨询费),(在一定程度上,普通合伙人凭自己独特的判断决定支付的费用除外);

9) 受条款Ⅱ的限制,战略顾问委员会成员的预算外费用。

条款Ⅴ:承诺和出资

第1条 出资

1) 确认的合伙人在初始交割日前的出资。被确认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在初始交割日之前出资,形成初始交割之前需要的对投资对象的投资。在初始交割日,这些合伙人应当根据初始交割日之前或当天的总承诺,按比例出资支付合伙企业的费用、组织费用和管理费用。

2) 在初始交割日出资。被确认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在初始交割日向合伙企业出资,出自额为下列的总和:(1)合伙人应按照比例出资;(a)依照条款Ⅰ,以前合伙企业进行的对投资对象的投资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作出的对投资对象的投资(在初始交割日仍由合伙企业拥有)发生的总费用;(b)在初始交割日之前已支付的或由此引起的组织费用和合伙企业费用。(2)条款Ⅴ1(2)(1)中所述费用总额的附加费: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按照优惠利率加2%支付的附加量到初始交割日的利息。另外,在初始交割日,有限合伙人应按比例支付他们应付的管理费。

3) 以后交割日的出资。每个被确认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以后的交割日应向合伙企业支付在该相关的交割日应缴的出资,出资额为下列的总和:(1)合伙人应按比例出资,(a)以前合伙企业对投资对象的投资发生的总费用,(b)在初始交割日之前已支付的或由此引起的组织费用和合伙企业费用。(2)条款Ⅴ1(3)(1)中所述的费用总额的附加量: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按照优惠利率2%支付的附加量到该交割日的利息。每个被确认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也应在交割日以该有限合伙人义务为基础,从剩下的义务中出资其从初始交割日份额的管理费用的份额加上一个附加量: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按照优惠利率加2%支付的附加量到该交割日的利息。到该交割日,这部分管理费应直接支付给管理公司。

4) 付款通知书。受条款Ⅴ剩余规定的限制,普通合伙人能够依照付款通知书,在必要的基础上,要求有限合伙人履行其剩余出资义务,作为对投资对象的投资、组织费用、管理费用以及合伙企业费用。每个付款通知书(“付款通知书”)详细说明:(1)出自金额的总数;(2)每个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金额;(3)出资的到期日(付款日);(4)出资目的的简要说明;(5)出资支付的合伙企业的银行帐号。普通合伙人应把付款通知书在付款日前至少10天送达。

5)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管理方和他们各自的家庭成员及附属机构,作为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的出资不少于所有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的出资的1%。

第2条 剩余出资义务

1) 资本出资。根据条款Ⅴ1的规定,每个合伙人同意以现金不断向合伙企业出资,直到缴清其剩余的出资义务,以人民币分期付款如下:(1)在承诺期间出资作为对投资对象的投资。在承诺期终止之前,每个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资金,(a)以前的承诺;(b)作为追加投资。每个合伙人在收到要求时,在付款日,每个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按比例(以剩余出资义务和与之有关的所有合伙人剩余出资义务为基础)支付所有合伙人出资总额中应支付的出资。(2)出资支付合伙企业费用,而不是管理费用和组织费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的任何时间,每个合伙人在任何付款日不断向合伙企业支付该付款日所有合伙人出资的合伙企业费用总额中其应承担的份额。普通合伙人应根据其独有的判断,决定每个合伙人应支付合伙企业费用的份额,并分配(a)以各自投资比例为基础,合伙人应承担的仅直接与投资相关的合伙企业费用;(b)其他的合伙企业费用应以该合伙人的承诺占所有合伙人的承诺的比例为基础分配(对于一项投资,合伙人未必按照承诺出资比例出资)。(3)出资支付管理费用。每个有限合伙人应在付款日向合伙企业出资支付按照条款Ⅳ计算出来的该有限合伙人的管理费用的数量。(4)出资支付组织费用。无论何时,普通合伙人要求合伙人支付他应承担的组织费用的份额,组织费用的分配应以该合伙人的承诺占所有合伙人的承诺的比例为基础分配。

2) 依照条款Ⅴ2,一个合伙人无论如何不能被要求向合伙企业出资的数量超过其当时剩余的出资承诺。

第3条 拒绝条款

1) 如果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特的判断认为特别的有限合伙人参与某个投资对象的投资对本合伙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将来的投资或者这些有限合伙人造成重大的耽搁、巨额的开支、产生实质性的负面效应、重大的延期、特别的费用,或对合伙企业业已完成的被提议的投资产生实质性的负面效应,普通合伙人可以拒绝接纳该有限合伙人参与对该投资对象的投资。

2) 如果特别的有限合伙人参与对某个投资对象的投资会违反任何有限合伙人或合伙企业应遵守的法律或政府的规章制度,普通合伙人应拒绝接纳该有限合伙人参与对该投资对象的投资。

3) 如果普通合伙人决定拒绝接纳一个有限合伙人参与对某个投资对象的投资,并因该有限合伙人未出资而导致的资金不足,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特的判断,可采取下述方式融资:(1)合伙企业向第三方借款;(2)要求参与的有限合伙人进行附加投资;(3)增加自己的出资以及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特的判断认为其他公平的方式。如果普通合伙人或任何附属机构向合伙企业提供资金,该资金应在优惠利率的基础上加2%计算利息,规定决不能使收取的利息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最大值。借款的成本应被视作合伙企业费用。作为拒绝接纳的结果,遭到拒绝接纳的有限合伙人不应减少剩余的出资的承诺。普通合伙人可以发布新的号召要求有限合伙人在其剩余的承诺范围内出资。

4) 如果有限合伙人遭到拒绝接纳参与对某个投资对象的投资,该有限合伙人不应当支付与该投资对象有关的出资份额,也无权分享与该投资有关的分配和税收分配。

第4条 有限合伙人的违约

1) 一般规定。每个合伙人同意支付被要求的出资和支付按照条款Ⅴ1和Ⅴ2被要求的数量,同意任何有限合伙人的违约对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造成伤害,同意这种伤害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相应地,每个合伙人同意除了向合伙企业进行补救外,该合伙人将丧失:(1)50%的资本账户余额;(2)不履约之前实现的投资收入的分配权;(3)参与合伙企业将来任何投资的权利;(4)表决权。这些惩罚可由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特的判断而放弃。

2) 普通合伙人采取的行动。针对违约的发生,普通合伙人应根据其独特的判断参与该违约造成的伤害相适应的行动,包括:(1)要求未违约的合伙人作额外的出资;(2)获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以非合伙企业成员的身份投资;(3)增加自己的出资;(4)合伙企业向第三方借款;(5)向合伙企业预付自己的资金。如果普通合伙人或其附属机构向合伙企业提供资金,该资金应在优惠利率的基础上加上2%计算利息,规定决不能使收取的利息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最大值。借款的成本应向违约的合伙人收取。

3) 附加的减少剩余出资承诺通知书。如果依照条款Ⅴ4(2)中(1)所述的违约引起的资本出资,普通合伙人应向违约的合伙人递送与条款Ⅴ1(2)一致的数量的金额。

4) 不受限制的补偿。条款Ⅴ4提到的权益和补偿不应受到其他普通合伙人或合伙企业在本协议或法律或公平可得到任何其他权利的限制,而应附加在它们之上。

条款Ⅵ:分配、资本账户

第1条 分配的一般原则

除非条款Ⅵ的另外规定,合伙人无权从合伙企业中撤资和取得其出资的分配和回报。根据合伙企业的名册和档案,合伙企业的资产只能分配给合伙企业有档案的持有者,他们由普通合伙人授权并在一定日期享有分配权。

1) 可交易有价证券的分配。(1)在合伙企业终止前,只能分配现金,或普通合伙人凭其独有的判断,分配可交易证券。在现金和可交易有价证券的分配中,每个合伙人的现金和可交易有价证券的分配比例受下面(3)中规定的制约。在清算分配中,分配可包括任何资产,例如不可交易有价证券。(2)尽管和这里的规定不一致,以现金进行的清算和分配,普通合伙人可以凭其独有的判断给每个合伙人以公平的实物分配的选择。(3)以实物分配的构成投资或投资一部分的任何证券或其他资产,分配给合伙人应与条款Ⅵ一致;关于该实物分配应被视为有意行为,好像该实物分配就是现金分配,在量上等于分配实物的资产市场价值。如果实物分配的资产被认为在等价的基础上以公平的市场价值卖给第三方,在实物分配之前,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应作调整且与条款Ⅵ3一致,以反映认可的利润或损失。在实物分配中,普通合伙人不应对合伙人存在歧视,而应当:(a)分配给所有的合伙人相同类型的财产;(b)如果以现金或实物财产(或不同种类的财产)同时分配,向每个合伙人分配相同比例的现金或实物财产(或不同种类的财产);(c)普通合伙人凭其独有的判断,以更为公平的其他比例分配。(4)如果一个有限合伙人在法律顾问书面建议的基础上,认为任何实物分配会使该合伙人有可能违反法律、规章或规则,普通合伙人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让该合伙人进行选择:(a)对该分配做选择性的安排;(b)按照该合伙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以该合伙人的名义将该财产出售。无论(a)或(b),该分配应当被有限合伙人接受后方可进行。

2) 分配的时间选择。分配应在以下的时候进行:(1)与合伙企业的法律约束一致,合伙企业应在获得投资产生的净投资收入的现金后立即分配。(2)合伙企业在收到投资产生的净投资收入的可交易证券后,普通合伙人凭其独有的判断,决定分配时间分配。

3) 基于本协议的整体利益,如果投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成为出售主体,该部分投资与合伙企业持有的其他投资进行分离。在普通合伙人公平决定的基础上,投资净收入的分配和资本出资被视为“出售部分”和“持有部分”。

4) 基于本协议的整体利益,无论何时,投资于一个实体的同一种类的证券,如果以前的投资包括该证券,则后来的投资应被视为与以前投资是一个分离的投资。在普通合伙人公平决定的基础上,投资于该实体的资本出资和从该实体获得的净投资收入应被分成“以前的投资”和“后来的投资”。

5) 合伙企业支付的或承担的(直接或间接)应当分配给合伙人的税收被视为对该合伙人净投资收入的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支付的或承担的税收减少了合伙人的净投资收入。

第2条 分配的数量和优先权

1) 净投资收入的分配。在条款Ⅵ(10)的约束下,投资的净投资收入按照以下数量和优先顺序进行分配:

(1) 以合伙人与投资有关的向合伙企业的出资为基础,100%向合伙人按照比例分配,直到合伙企业向每个合伙人累计的分配等于合伙人对该投资的出资加上该投资引起的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组织费用、管理费用和合伙企业费用的“分担部分”。

(2) 以合伙人为投资有关资产而向合伙企业的出资为基础,100%向合伙人按比例分配,弥补未补偿的损失,直到合伙人向每个合伙人累计的分配等于合伙人对所有的出售资产损失部分加上由此引起的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组织费用、管理费用和合伙企业费用的分担部分。

(3) 在处置完毕投资之后,如果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收益率达到0——25%之间,则80%向有限合伙人、2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如果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率达到25——40%之间,则75%向有限合伙人、25%向普通合伙人分配;如果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率达到40%以上,则70%向有限合伙人、3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

2) 调整帐面价值。在分配日,普通合伙人认为投资的价值已经发生永久性减值,低于该投资有关的资本出资金额,普通合伙人应于分配日在合伙企业的档案中调减投资的价值。

3) 扣留金额。不管本协议其他内容如何规定,普通合伙人凭自己独有的判断可以扣留一定的金额,扣留金额如下:(1)有限合伙人欠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或其他与本合伙企业有关的当事人应收的金额。(2)为了支付完全归有限合伙人承担的罚金或税收或其他,该合伙人被要求支付或补偿合伙企业的金额(包括税收、利息、罚款等)。

4) 储藏的总金额、承诺期的分配。除了条款Ⅵ2(3)阐明的权利,普通合伙人凭自己的判断,有权持有合伙企业可分配给合伙人的另外的金额,以保持合伙企业健康的财政和先进状况,并且普通合伙人凭自己的判断认为该储备对合伙企业的或有债务是必需的、可取的。

5) 合伙企业法。本协议所做的分配应符合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6) 未投资总金额。如果普通合伙人没有发生初始预期到的合伙企业的费用,普通合伙人凭自己独特的判断,可以将该费用根据合伙人出资的方式在合伙人中按比例分配。出于本协议的整体考虑,这样的分配不应被视为向合伙企业的出资。

7) 临时投资收入的分配。根据普通合伙人自己的独有的判断,合伙企业有时可分配合伙企业临时投资取得的收入,临时投资的收入应根据在合伙企业的财产或产生临时投资收入的资金中的比例在所有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中分配。

8) 税收分配。在每个会计季度终止后的90天内,普通合伙人根据自己独有的判断,可促使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税收,每个普通合伙人的分配在金额上等于按照的应税收入应承担的税额。

9) 结转利息的调整。普通合伙人根据自己独有的判断,有限合伙人(包括作为战略咨询委员会或管理方成员的有限合伙人)结转利息可以被取消或减少。

10) 特殊分配和期间增值的帐目处理。普通合伙人根据自己独有的判断,如果认为投资的价值在初始交割日和后来的交割日前大幅度增值,则:(1)该期间增值只在先存的合伙人(恰在相应的交割日前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中进行分配;(2)由大幅度增值的投资产生的投资净收入应这样分配,(a)在增值的期间内产生的投资净收入只在先存的合伙人中进行分配,(b)超过该增值的期间所产生的投资净收入在所有合伙人中进行分配.

第3条 资本账户:资本账户的调整

1) 资本账户。在合伙企业档案中,每个合伙人应当设立一个账户(“资本账户”,初始金额为0),该账户依照条款Ⅵ3产生或调整。

2) 资本账户的调整。每个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应按照如下进行调整:(1)现金出资。每个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的现金出资或被认为是现金出资,记入该合伙人资本账户的贷方。(2)分配。根据本协议,合伙企业向每个合伙人的现金分配和以市场价值进行的其他资产的分配或被认为是合伙企业的分配,记入该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借方。(3)收入、利润。根据本协议,合伙企业向每个合伙人分派的收入、利润记入该合伙人“资本账户”的贷方。(4)费用、扣除、损失。合伙企业向每个合伙人分派的费用、扣除、损失记入该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借方。

3) 净利润和净损失的分配。(1)投资产生的净利润应按如下规定分配:(a)80%向合伙人、2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b)利润超过一定比例时,按照条款Ⅵ1 3)中(3)分配。(2)与投资有关的净损失(包括帐面价值减值),应与以合伙人为投资于有关资产而向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一致,按规定在合伙人中分配,分配规定如下:(a)首先,在连续累计且不重复计算的基础上,80%向合伙人、2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到普通合伙人资本账户为零为止。(b)其余部分,根据合伙人各自的投资比例100%向合伙人分派。(3)临时投资的净利润或净损失应根合伙人在产生净利润或净损失投资的合伙企业资产中的比例在合伙人中分配。

4) 净利润和净损失的确定。净利润或净损失是指净运作利润或净运作损失,即在一定时期内,遵循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并与下列一致:(1)净利润和净损失包括所有权益投资和其他斗寸有关的已实现的利润和损失;(2)在计算净利润和净损失时应扣除的合伙企业费用和管理费用;(3)在计算合伙企业的净利润和净损失时,如果适当的话,应在5年内摊销组织费用。

第4条 税收的分配

基于税收的目的,合伙企业的每一项收入、利润、损失和减除额应用尽可能与条款Ⅵ规定的相应的每项收入、利润、损失和减除额的分配方式一致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第5条 贷款和从出资中退股

任何合伙人不允许从已支付的资本出资中借款或提前退股(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6条 不能恢复的债务

除了在条款Ⅶ4关于普通合伙人的特别规定的除外,任何合伙人不能使其“资本账户”的余额变为负数。

第7条 分派的调整

如果普通合伙人合理地认为,根据条款Ⅵ的要求,在其他方面的分配与法律和规章不一致,或和依据本协议制定的或即将制定的分配方式不一致,普通合伙人可以调整分派的方式,以防止上述情况的出现。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如果合伙人或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发生变化,普通合伙人对依据本协议对应税收入或损失的分配进行调整,以反映上述变化。

条款Ⅶ:合伙企业的期限和解散

第1条 期限

除非依照条款Ⅶ2规定散伙,合伙企业将在开始后的10后内一直存在;然后,普通合伙人可在“有限合伙人委员会”的认可下,将条款Ⅶ中的合伙企业的期限延长一个或两个一年期。

第2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

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将在下列最早的日期解散,其事务同时终止:

1) 普通合伙人同意解散此合伙企业;

2) 由条款Ⅶ1所规定的合伙关系的到期;

3) 普通合伙人的破产、清算、解散或无法清偿债务;

4) 普通合伙人依照条款Ⅷ的撤回;

5) 依照条款Ⅲ1的有限合伙人的选举;

6) 依照条款Ⅲ1的承诺期的终止;或

7) 事关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或任何其代表或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的51%的书面选举。

第3条 合伙企业的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的业务将被有序地清算。除了在下列第二个意思中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将根据本协议成为清算人结束合伙企业的事务,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将本协议规定的责任相一致。如果无一般合伙人或承诺期依照条款Ⅲ1已被终止,有限合伙人经所需要的有限合伙人的批准,将同意一个或更多的清算人执行此清算。为此,清算人被授权以任何清算人决定符合合伙人最佳利益的合理方式出售、分配、交换或废弃合伙企业的资产。]

第4条 合伙企业解散时的资产分配

1) 清算分配。合伙企业解散时,结束合伙人事务的清算人将根据合伙人的不同情况决定合伙企业的哪些资产将被出售、哪些资产被保留以供分配。“资本账户”在这类分配前需要依照条款Ⅵ3立即进行调整,以反映若这些被分配的资产按其市场公平价值出售的损益变化。在合伙企业的所有债务得到清偿后,余下资产将依据条款Ⅵ分配给合伙人。合伙企业的任何商誉及其名称的任何使用权,将独属于普通合伙人。

2) 补偿性分配。如果合伙企业对某个合伙人存在违约责任,清算财产首先用于对该合伙人的补偿性分配。

3) 清算信托。清算者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依照条款Ⅶ4将被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资产的一部分可以:(1)被分配给一家为合伙人利益建立的信托,以清算合伙企业的资产,筹集属于合伙企业的资产及承担任何由合伙企业业务或事物协议引起或与之有关的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的责任或债务;(2)为任何合伙人保留,以供该合伙人在未来合伙企业开支的储备,只要清算人决定无需保留时该数目能立即分配个合伙人,与条款Ⅶ4(3)中相关的信托的任何资产可由清算人决定随时按由合伙企业分配个信托的数目分配给信托的数目分配给合伙人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4) 无优先权。每一合伙人将自己关注合伙企业的资产以获得该合伙人证券投资总收益的回报,且在此收益回报中任何合伙人都没有对于其他合伙人的优先权。

条款Ⅷ:普通合伙人权益的转移

第1条 普通合伙人的转移

为有限合伙人的利益,没有得到80%的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分配、抵押或转让其作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收益;如果没有此同意,普通合伙人可通过合并、联合、转制重组或转制成为一家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或将其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收益转移至其附属机构,只要(1)此类重组、转制或转移对有限合伙人无任何税收或法律上的不利后果,(2)此实体受普通合伙人的控制,及(3)此实体书面同意承担本协议、预订协议或其他任何普通合伙人相关的协议规定的普通合伙人的义务。如果依照条款Ⅷ1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分配或转移他的所有受益,则普通合伙人一从合伙企业中撤离,该接受分配或转移者就取代其成为合伙企业的继任普通合伙人。尽管如此,条款Ⅲ1在普通合伙人转移或撤离时仍然有效。如果普通合伙人的权益转移至其附属机构,在本协议下的普通合伙人的义务仍然有效。

第2条 普通合伙人的撤离

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得撤离,除非普通合伙人的外部咨询人书面认为,继续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将违反法律规定。若根据本节普通合伙人自合伙企业中撤离,合伙企业将解散且其事务将依照条款Ⅶ结束。

条款Ⅸ:有限合伙人权益的可转让性

第1条 转让的条件

1) 普通合伙人的同意。没有普通合伙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的所有或部分权益不得转让:(1)有限合伙人要求转移至附属机构不得无理限制,及(2)普通合伙人可独自决定是否限制有限合伙人要求转移至附属机构。

2) 除了本条1)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将与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相关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收益转让至附属机构,只要此受让人不会成为替代有限合伙人,且普通合伙人有意决定:(1)有限合伙人不会免除对合伙企业的资本贡献的责任及以下的其他责任;(2)此转让不会对合伙企业造成其他不利的影响。

第2条 替代有限合伙人:转让的认可

只有满足下列条件后有限合伙人权益的受让者才有权成为替代有限合伙人:

1) 合伙企业完成一份及时生效并送至普通合伙人的满足格式和内容要求的书面转让或授权文书;

2) 有限合伙人和受让人完成并收到此类文书,完成普通合伙人认为对替代有效的行为;

3) 有限合伙人和受让者应向合伙企业支付足够承担此替代引起的合伙企业或其代表的所有的成本、费用和开支;

4) 普通合伙人同意此次替代。不被普通合伙人接受为替代有限合伙人的受让者没有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而同样的受让者仍承担其所有义务。

条款Ⅹ: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外,有限合伙协议中还包括有其他的事项,比如聘请律师、会计师等服务机构、会计准则、争议解决等。

合伙协议

第一条 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 合伙人姓名: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第五条 合伙人共出资

第六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八条 合伙目的:向高成长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专业管理和咨询服务,以获取资本增值收益。

第九条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创业管理服务。

第十条 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 名住 所

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出资

方式出资数额

(万元)出资权属

证明缴付出资

期限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二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十三条 资本增值分配方法

合伙企业经营期末的净资产与本企业经营初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为资本增值。投资项目的净现值等于零时的贴现率为内部收益率。

普通合伙人按下述方案从资本增值中提取管理费;

1、内部收益率在15%以下的部分,普通合伙人不提取管理费;

2、内部收益率在15%至20%之间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提取15%的管理费;

3、内部收益率在20%至25%之间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提取20%的管理费;

4、内部收益率在25%至30%之间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提取25%的管理费;

5、内部收益率在30%以上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提取30%的管理费;

提取管理费后的资本增值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须由普通合伙人担任,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执行事务合伙人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2、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事务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予以除名或更换。

第十六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帐薄等财务资料;

6、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 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十七条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第十八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只可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

2、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入伙满三年;

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6、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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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正规理发店合伙电子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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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合伙人姓名:

乙方合伙人姓名:

丙方合伙人姓名: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

理发店合作协议书

。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

第二条合伙期限出资额,方式

合伙期限为-年,自20--年2月1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为相等,计人民币元小写每人占(33%)的股份。共同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三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3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

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丙三方商议决定由方来做发如雪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的发如雪美发店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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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厂合伙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1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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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

1、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大窑及哈风、烘干洞及铁路、瓦机房、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建设本瓦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金额: )。

甲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缸瓦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负责缸瓦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装载机一辆、变压器一台(型号315)、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本缸瓦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拾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

4、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1)转让投资于缸瓦厂权益;(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 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

2、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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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吐鲁番市酒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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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对合伙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经协商,确定原座落于 各种投入估价,人民币为上述投资原有甲方全额投资。

二、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占酒店的股份,乙方和丙方各占 %的股份。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丙方用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甲方各元整(人民币)合计元整人民币,作为投入款余款 元由甲方出资,但乙方、丙方应支付甲方上述出资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即月息。如三方同意合同终止,甲方出资 元与乙、丙方无关,不作归还甲方。

三、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酒店的财务报表、公章、营业执照由甲方负责保管,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乙、丙方共同负责,但酒店的大投资,员工招聘人员、工资和管理人员工资,必须经得甲、乙、丙三方的一致同意,每天的营业额由财务统一安排,会计由乙方、丙方聘请,工资三方出。

四、甲、乙、丙三方在经营期间,酒店每月扣除税金、租金、工资、水、电以及所有费用。剩余部分的利润按三方股份的比例分配,如遇亏损也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乙方、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出,投资款不作归还。

五、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转让上述酒店,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协商,经同意方可转让,经清算完,本协议终止。

六、在经营期限内,如遇酒店拆迁,本协议终止,拆迁赔偿款归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和丙方各自出资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酒店升值,转让费超出 元,并按乙方、丙方投入的 元比例分剩。

七、本协议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至 年 月 并承担风险。 年 月 日前酒店所欠的款项与乙方、丙方无关,由甲方自己承担解决。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甲、乙、丙三方自已客人请客吃饭,甲、乙、丙三方各自自行买单,按三方约定折扣,全场7.5折计算,如本酒店、工商、税务、卫生等,由酒店投入,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生效,归入费用。未尽事宜,三方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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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专卖店合伙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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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合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发挥各自优势,利用 专卖权,开设专卖分店,统一管理,共同开拓市场。

第二条 经营项目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合伙人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分批交齐,并对专卖店的财务作相应的处理。。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5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的现金和实物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财务管理

资金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出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内部管理

1._________职责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购进常用货物;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⑤ 。

2._________职责是:①对合伙事项进行日常管理 ②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③支付合伙费用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伙终止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中间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出资的固定资产退回原出资的合伙人;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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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合伙经营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3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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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

年 龄______________ 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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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合伙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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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一章、总则: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工程前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工程营造: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房屋销售: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_____]_____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开拍卖_____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地块(以下简称_____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_____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人。

项目部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经理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综合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工程部设经理人。

工程部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2.6销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销售部设经理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2.7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财务部设经理人。

财务部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2.8工程予决算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账户,该账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4.6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共3页,当前第1页123

6.1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_________________

7.1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_________________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_____]_____号,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_____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地块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地块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

5.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

6.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

7、绿地率:_________________

8.规划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7.3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_____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平方米。

7.4竟买保证金人民币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_____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_____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_____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_____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_________________

8.1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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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个人合伙运营车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营运,全文共 2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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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 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 托 人(乙方):林*标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东莞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份额)中的 %转让给甲方;

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股协议书附件;

3、鉴于国家目前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1.1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对应合伙企业出资X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30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增资扩股说明书》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 如东莞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 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 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 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1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1倍作为赔偿金。

4.7 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第五条: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

5.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 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 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

6.1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 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份数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 托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 托 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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