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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书笔记(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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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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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李开复自传》这本书,感受颇深,大致有以下几点感悟。

1。中美教育方式的不同。李开复六岁之前在中国台湾读书,接受的教育和我们现在的估计差不多,都是接受式的学习。六岁之后在美国接受的教育是开放式的,当然他也遇到了很多的麻烦像语言问题。但在老师同学的共同帮助之下很快的克服了。美国的教育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实践,他上高中的时候就和同学办报纸开公司。这在我们中国是根本不可能的。当然并不是说我们的教育方式不好,开复在中国台湾学的数学到美国之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他的自信心。老师在课堂上提问在我们开来很简单的问题,但美国的学生根本答不上来。当开复回答了问题后所有的学生都以惊讶的表情看着他,觉得他不可思议。

我们知道那么多的东西,在学校学了那么多的知识,可是到社会上我们几乎用不到。我们13亿这样的一个泱泱大国,有那么多的硕士、博士。我好像没听说有谁拿诺贝尔奖,不是我们中国人笨。不是也有美籍华人拿这个奖项么,我们的教育、我们的经济的实力还有很大很大的发展空间。

2。“追随我心”的生活理念。开复先后在苹果、微软、谷歌等世界一流的IT公司工作,并且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开复26岁就当上了副教授,再等几年就能获得终生教授的资格,这意味着一辈子的稳定。但开复为了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他的存在而不同,依然放弃稳定进入了苹果公司。当在微软已经做得很好,受到盖茨重用的时候,开复发现自己在微软的发展空间不大。依然“追随我心”的进入谷歌,尽管要面临着微软的法律诉讼,开复也仍然不低头。在Google工作几年之后,依然“追随我心”的辞掉高薪的职位,在中国开办创新工厂,引领中国的大学生创业。

我在干事情的时候就没有做到“追随我心”,有时候一直在干自己不喜欢的事儿。面临抉择总是瞻前顾后,不能做出“追随我心”的选择。可能不只我一个人,有很多人也是这样,一直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虽然我们没有开复那么有才,但如果我们都“追随我心”的在干自己喜欢的事情,我想或许可以最大化我们的价值。

3。开复很爱国。开复虽然没有在大陆生活过,但在他父亲的影响下,他对大陆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无论是在微软还是在Google,他都没有忘记自己的大陆同胞。甚至在他的影响下,有好多在美国工作的华人都追随开复回到了中国,为中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也培养了好多IT精英。现在开复正要带领着我们中国的大学生进行创业,让我们中国因为开复的存在而再一次的发生巨大的改变。

《李开复自传》这本书我个人认为非常好,很值得一读。读过之后有很多的感受,只是因为文笔不好,有些东西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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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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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2月9日的一天中午,我和爷爷一同来到了爷爷的办公室,闲暇无事做,我打开爷爷办公室的电脑,看了《滥竽充数》的故事。这个故事说的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宣王喜欢听竽的大合奏,就命令乐正组织一支三百人的大型吹竽乐队。有位南郭先生,既无学问又无专长,靠斗鸡赌博骗取钱财为生。这一天,他听说齐宣王招聘吹竽乐师三百名,他眼珠一转就去应聘,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混进了乐队。但他根本不会吹竽,为了不让自己的竽发出声音,偷偷用豆子塞住竽口,这样,他就装模作样地在乐队里“吹奏”起来。三百名乐师齐奏,气势宏伟,宣王甚为满意。南郭先生又善于阿谀奉承,更得宣王嘉奖。可是好景不长,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闵王继承了王位。新王却喜欢听独奏,于是,乐正便推举南郭先生表演。南郭先生听后吓得浑身发抖,竽中塞的豆子也滚落出来,原形毕露,丑态百出,众乐师哈哈好笑。王大怒骂道:“你简直是滥竽充数!”欲以,惩办南郭。正巧,有人求见齐闵王,南郭先生便趁机逃跑了。

读了《滥竽充数》的故事,我很受启发:一人一定从小就要好好学习文化知识,丰富自己的才能,对于知识一定要学会学懂,懂就懂,不懂就不懂,会做的事情就做,不会的事就不做,绝不能像南郭先生那样滥竽充数,骗得一时,骗不了一世,落得世人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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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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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我读了许多书,有《洋葱头历险记》、《大草原上的小老鼠》、《女孩子必读得公主故事大全集》……有一本我酷爱的书,它叫《封神演义》,是妈妈在书店里给我买的。

封神演义共有四十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十五个故事《冰冻岐山》。故事是说鲁雄带领商朝大军来进攻西岐,像是人马很多。姜子牙带领西岐军士驻扎在山上,鲁雄在山下,天气很热,而在山顶上的姜子牙,却不担心。山上燥热、水少、树少,难道不怕热死渴死?第二天,姜子牙又叫徒弟武吉在后营筑起一座土台,在远不算什么,后面更奇特,又把棉袄、斗笠发给每个士兵。大家嘀咕到:这样热的天,我们穿这么厚不怕把我们热死吗?我也是这样想,是不是姜子牙脑子坏了吗?晚上姜子牙登上土台,开始做法,顿时狂风大作,一连四天大风,到了第五天开始下雪,大雪下了整整一天,山下的鲁雄的士兵光只有甲衣,叫苦连天。就这样,姜子牙把鲁雄等人送上了天。

姜子牙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智慧呢?因为他从小勤奋好学,善于思考,喜欢读书,所以有这么多的智慧。他爱学习和勤于动脑筋的优点值得我学习,我应该写好我的作业,多读书,多背书,做到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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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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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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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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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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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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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上了《草虫的村落》这一课,我很有感触。

《草虫的村落》写的是作者躺在田野里,追随着爬行的小虫,作了一次奇异的游历。他的天马行空让他走进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和人类世界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世界——虫的世界。

在虫子的世界里,村民们熙熙攘攘地穿行在大街小巷,有美丽的南国少女,有甲虫音乐家、甲虫工程师、甲虫设计师等等,他们分工合作,共同建设着草虫的家园。除此之外,还有游侠,远房亲戚——蜥蜴光顾这个美丽的村落。看到这,我不禁为作者奇妙的想象而喝彩。

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吸引我的是作者的遣词用语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比如:那只英勇的黑甲虫,

走进了村子。我看见在许多同类虫子中间,一只娇小的从洞里跑出来迎接远归者。它们意味深长地对视良久,然后一起欢悦地走回洞穴里去。我猜想,它们有可能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因为分别了许久,在意味深长的对视中,丈夫感到万分羞愧:“离开家那么多日子,让妻子一个人照顾那么多的孩子,真是难为她了。”而妻子却因为丈夫的归来而万分高兴,所有的委屈化为这深情的对视,一切尽在不言中。这多么像我们人类的世界啊!

在作者眼里,虫子和人已经没有区别了。他已经沉醉在虫子的世界了。如果不说红鸠鸟的歌声把他唤回来,也许他还可能会以为自己也是一只甲壳虫吧!

作者优美的文笔让我也看见了那个村落。真想有一天也能和作者一样去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真想有一天能变成一只虫子,感受一下虫子们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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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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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周读弗洛姆《爱的艺术》,这是一本教人怎样学会爱的书,我想我们不应该仅仅是把这种“爱”理解为爱情,它是包涵更广博的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亦是一门艺术。在这里爱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么简单。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的那样,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在弗洛姆眼中,爱是一种能力,然后是一门艺术,并不是人人都懂得并不是人人都拥有。

我们先来看一下本书开篇引的巴拉塞尔士的诗:“一无所知的人什么都不爱。一无所能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却能爱,有见识,有眼光……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对葡萄就一无所知。”我们应该去认识爱,懂得爱,了解爱,之后我们才能真正拥有爱的能力,享有爱的艺术,而不是在爱之外,却以为自己深谙此道。无知总使我们欺骗自己却并不知道被自己欺骗了。

第一章内容很少,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序言之后的序言来看,这里弗洛姆先谈了世俗人理解的爱,他告诉我们这些根本算不上是爱,只是一种交易。无疑现实中到处充斥着这种爱,让人感到绝望,人们就这样毫无知觉的生活在这种虚假和欺骗中,把这种虚假的爱当做此生的追求,那是可悲的,自以为是的人是可悲的,了解了这种可悲却无法挣脱的人亦是可悲的。下面让我们跟着弗洛姆一起看看存在于世俗人中的爱吧。

弗洛姆说,“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确实如此在生活中我们大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所以我们努力取悦对方甚至是迎合世俗以求得被爱,什么样的人是值得被爱的,我们便努力的成为什么的人来赢得人心,显然在今天物质上的优越是一种,外表的美丽帅气是一种,当然相比之下绝对是前一种更实用。人们不再考虑自己有没有爱的能力,而是考虑自己是否拥有被爱的条件,这些无关紧要的条件成了核心,不能不说这是人的爱的能力的一种丧失。

第二中情况是,弗洛姆说,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对于弗洛姆所揭示的世俗中的爱的形式及虚假,我们一眼便能看出来确实如此,我们眼中的爱就在以这种形式而存在,正在被如此左右着,它就如同一种实实在在的交易,这种交易讲究等价值即所谓的门当户对,这一思想深入人心,继而是各种世俗的约定,世俗的价值亦是爱中用来交换的本钱。爱被如此层层包围着,完全被遮蔽了它的本质,在这样的背景下是无法谈论爱的。

弗洛姆说,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式多么寂寞。

弗洛姆的这段话是很值得品味的,如此三则错误,他把世俗的爱几乎全部否定了,就连我们看似稍微入行一点的第三中爱也一并在内,那只是堕入情网与持久的爱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此为我们清零,那么学习爱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了。懂得很多的人是能爱的,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这便是学习爱的准则。如果你选择无知,那么你离爱永远都会是那么的远。

最后弗洛姆从整体上对本书所要阐述的内容做了一个说明,这也是我们学会爱这门艺术必然要经过的两步骤:一是掌握理论,二是掌握实践,如果还有三的话就是把成为大师看的高于一切,这就涉及到追求卓越的心了。这似乎也是学习任何一门艺术必要经过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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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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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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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史玉柱我的营销心得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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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我看了史玉柱先生营销著作,他是中国营销进程的推动者,看了之后确实受益匪浅,看到了史玉柱先生的人生心得和营销心得,一个产品,想赚钱最终要靠回头客,真正的赚钱是在这些人身上,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舍去面子,得到实在。营销,最核心的是要了解你的产品是销给谁,把目标消费群体研究透了,才能找到自己的市场,我将书中前部分讲述脑白金经典的营销案例结合自己的感悟分享如下:

脑白金的广告启示。广告最怕变,积累不能丢,因为广告一变,前面的积累就没有了,脑白金把“今年过年不收礼,收礼还收脑白金”,这个广告语确定下来一用就是十三年,其实这是一句病句,病句更容易让人记住,在消费者脑海了一提送礼,他就和脑白金不自觉的开始画等号了,所以广告语不要变,否则你做广告的钱就全部浪费了。脑白金被评为“最差广告”20xx年了它还活着,而当年的“最佳广告”到了第二年就死掉,包括哈药集团的广告,年年被评为最差广告,但是年年就是那几个老面孔,10几年还是它们存活于市场,因为播出的频次高,在消费者脑海里就留下烙印,虽然大家对广告,内心是抵制的,同时也是被迫的,但也是影响最深的、概念最深的,在选择购买时也是不由自主的,因为前期广告已经深深植入进了脑中的潜意识,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在策划营销活动时要学会坚持,不能老是变,营销不可能是立竿见影。

怎样选择投放广告。就还得拿脑白金做案例,脑白金在做电视广告时比较相对多一些,通过调查他们采用以中央台为主,然后针对相对的富裕地域,在市台、县台做,而不是都做,他们知道城市越大看央视的越少;城市越小,看得越多。产品在早期报刊或宣传页要多一些,要告诉消费者产品的知识,就像脑白金除了“送礼”这个感念之外,还要告诉有“改善睡眠”的概念。他们做广告,首先要做市场消费调查,再根据调查结果针对性去做,这一点也值得我们学习,先调查论证再行动,往往销售的预期效果会很好,广告定位要准确,投入要科学。

最好的营销策划导师就是消费者。史玉柱跟他们公司的员工一直强调,最好的策划师就是消费者,他要求所有搞广告策划的人,必须每周访谈50个消费者,这不仅仅是个工作的数字,消费者访谈要有真实记录,目的就是让公司员工都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这样做才能使方向性战略少犯错误,贴近百姓消费者,是最明智的做法,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这也是他们营销成功的策略,我们也应该借鉴这种做法,针对广大顾客的需求量身营销,必然事半功倍,不能一味自己暗自鼓掌,光是自己感觉好是没用的。

总之,营销的基础一定是好产品支撑,产品对消费者是有帮助的,一个企业想做大、做持久,一定要做好的产品,负责的产品,不能欺诈性的广告宣传,去蒙蔽误导消费者,这样做下去的企业不会有好的结果。结合我们自己行业想一想,未来的餐饮业绝对是个良心行业,容不得半点虚假,从去年到今年的假羊肉、地沟油、狐狸肉、病死猪肉、禽流感等关于食品安全的案例,其实这是中国经营商贩诚信的缺失,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不顾一切违背良心的做法,最终害了广大消费者,害了自己的企业长青,以后我们行业路线就是脚踏实地发展,投机取巧的事绝对不要想,你对顾客提供好的菜品,顾客通过对比,最终能认可的还是定位准确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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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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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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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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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河传有一点非常吸引我,那就是文章的各个故事之间是分开的、各成一体,这是我想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读下去的原因,就像读故事书一样有趣,也许就是这种吸引力是我开始了阅读。

第一个画面就反映了人们的无知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人们和家畜无论是在晴天,还是在下雨天都会遭受到灾难,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里边。我想大家第一个想法就一定是填坑吧,但是他们的想法却五花八门,可笑又引人深思,比如说拆墙,种树,却没有想到了最直接的方法!

暗淡灰色的社会的画面,平静的描述把我们带到了呼兰河一个并不繁华的小城,呼兰河传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充满了对当时社会的讽刺,看完这本书我真为当时的社会风气感到痛心疾首,我仿佛看到了小团圆媳妇在热水中的挣扎,仿佛看到了婆婆抽贴时的满脸心疼,又看到了云游真人拿着那些所谓的驱妖道具在哪儿瞎摆弄。与其说团圆媳妇是被烫死的还不如说是被封建迷信思想害死的。那个时候的社会完全都是灰色的,那儿的人真的很善良,但为什么就抛不开那些封建的思想那?也许在他们的思想里只有顺应天意吧,这难道不是她们的悲哀吗?看这本书的开头我感觉十分轻松,全是一些童年趣事而到后面却感觉有点沉重!在这里到处可见人们的无知,他们只是因为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发生,让我无法评价到底哪个该同情,哪个该痛恨。

这本书也彻底反映了当时的地位的重要,从有二伯来说吧,和书里的其他人一模一样有真名,但为什么要使用假名呢?每当掌柜的叫他有二爷,有二伯,二掌柜他便喜笑颜开,这是因为他觉得伯,爷这个字地位辈分高。而小孩子叫他小有子他便开始追打他们,这说明他还是十分有自尊的。

其实他也十分值得同情,他的一系列上吊,跳井,最后还念念不忘柴堆上的小洋蜡,在别人看来这纯粹是滑稽戏,但也说明了他的无奈,这也许是为了表示他的存在把!还有就是他十分平穷致使他的偷窃行为,这是一种可悲的方法,也说明了他在我家的地位低下。他也十分勇敢,犹如他在晚上念的一样:“毛子在街上跑来跑去,那大马蹄子跑得呱呱地响,我正自己煮面条吃呢……”“杀又怎么样!不就是一条命吗?”说明他的勇敢,还有一次他被祖父毒打一顿而他却跟个没事人一样呢!

这本书不仅形象生动,还有大量的讽刺意义呢。

回忆童年不但使自己得到久违的快乐,也是众多的读者得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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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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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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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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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决定去国外寻找发财的机会,并承诺一旦发了大财将偿还所欠的债务,并和我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我们”一家兴奋极了,天天盼望着,可是过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没有回来。但是“我们”一家的喜悦并没有消失,我们决定去泽西岛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们”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褴褛,沦为了一个穷水手,母亲怕认了他,会给这个本来就不富有的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我们为避开于勒叔叔,返回时特地乘了另一条船。

这篇小说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细致刻画。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在船上巧遇穷水手于勒后,他们的所有希望变成了失望,乃至咒骂于勒,丝毫不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泼辣,更爱面子,而菲利普则又显得懦弱、无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是一个天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像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一样另眼看待穷人,而应该平等的对待穷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更何况这个穷人是自己的亲人。一个人穷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导致的,而一个人只有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不冷酷自私、爱面子,做到人们所说的“心灵美”,他的人生就会绚丽多姿、丰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们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于勒叔叔一样,低着头面对失败的命运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应该学会站在失败的枝头微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我们从这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相信下一次一定会做得更出色。虽然人生中有鲜花也有荆棘,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接受命运的一次又一次挑战。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将为你而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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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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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帕夫雷什中学》其中有一个故事中涉及到了记忆力的培养 记忆力是衡量学生智力水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试想:如果一个学生对一个事物都不能记得,还谈什么思考、创造?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影响记忆力的因素有很多,尤其要注意的是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高级动物。

兴趣爱好 每个人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对于喜欢的事物总是愿意去看、去想、去记,过目不忘,而对于不感兴趣的东西反应相对迟钝。比如去旅游的路上,有的人一上车就开始呼呼大睡,而有的人却非常兴奋,睡不着,他在左顾右盼,随着汽车的行驶很自觉地就记下了沿途有哪些风光,这条路是怎么走的,从哪里到哪里大概有多少路程?下次再经过他就有印象了。

心理目标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惰性,我们的学生也不例外,有时觉得某个学生怎么就这么懒,其实这正是人性的真实写照。语文老师布置今晚要背两首古诗,明天抽背。学生回到家几乎都能背出来,这是为什么呢 ?难道每个学生都喜欢背古诗?肯定不是。当然,其中一定有喜欢古诗的孩子,而更多的学生可能是在想:我要做个好学生,明天万一老师抽到了,我要能背出来,于是,通过几遍的朗读,他就记得了,要在平时,没有这样的目标,他可能读100遍都记不得。

独立探究 在数学上表现特别明显。一个问题通过独立探究、冥思苦想才获得解决,不仅自己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不断增强自己的信心,而且会记得特别深,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不会忘记。如果学生对于这样的问题想都没想,通过老师的讲解一会儿就听懂了,一般情况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忘记。

智力水平 这类学生表现为什么都慢,尽管主观上很努力,但是语文、数学、英语都忘记得特别快。针对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只有多鼓励学生、指导一些学习的方法,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变化,但还是要期待奇迹的出现。

帕夫雷什中学读后感

苏霍姆林斯基在《帕夫雷什中学》一书中的第一章中,谈到了好老师的四条标准的首条标准是:

意味着他热爱孩子,感到跟孩子交往是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能成为一个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了解孩子的心灵,时刻都不忘记自己曾是个孩子。

而其中“时刻都不忘记自己曾是个孩子”给我们提了一个醒,我们的教育对象是一群孩子,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正在成长的孩子,一群可能犯任何错误的孩子,一群犯任何错误都可能改正的孩子,一群可能什么都不会做的孩子,一群可能一教就会的孩子,一群气的老师流眼泪,也可能感动得流眼泪的孩子……

我们都曾经是这样的孩子,谁没有因玩耍而忘记了做家庭作业,第二天还要和老师撒谎,说作业忘记带了,老师逼着回家拿,却说大人不在家,老师也没了办法;男孩子哪个没有偷过桃,摘过李子,捣过鸟窝,掏过鸟蛋?没给老师起过外号?如果那时有网吧,难免不进去过把瘾。

是孩子,就该这么淘气,是孩子就会犯过错,是孩子就会惹老师惹家长生气操心甚至哭鼻子。谁叫孩子有无限的好奇?谁叫孩子有那么旺盛的精力?谁叫孩子身体和心灵都脆弱的禁不住一片树叶呢?

所以,当我们当我们长大了,面对孩子,我们就该常想想,我也曾是孩子。当孩子遇到悲伤的时候,我们要蹲下来,说几句安慰的话;当孩子遇到挫折的时候,拍拍孩子的肩膀说几句鼓励的话;当孩子取得一点进步的时候,也要伸一伸大母手指头,说几句表扬的话;当孩子犯了错误,一定要严厉地说几句批评的话,但话语里一定包含着深情,包含着期望,相信他是一个好孩子。

就像陶行知的四块糖块,就像于永正的优雅的蹲下,就像斯霞清澈如水的孩子般明亮的眼睛一样,去包容孩子,平等的对待孩子,永远地爱孩子。

常想想我们曾是个孩子,我们就会更多地欣赏每一个孩子,哪怕是他的缺点;就会更多地包容孩子,理解每一个孩子,善待每一个孩子,就会感觉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天送给你的美丽的天使。

常想想自己曾是个孩子,我们的心会变得越来越温软,越来越慈悲,天底下没有一个不是好孩子了。眼睛会变得越来越清亮,心灵会变得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单纯,突然间会发现,自己竟也像个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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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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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里,我根本很少有时间是我的,每次就怀着一点点的好奇的心,看了一点点。

现在出来了,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慢慢看完了这个书。

很多评论家,对它有很多看法,在这里我只想说说我的想法。

8、9岁时就开始反抗对自己的一切不公,伴随她的是始终维护自己的自尊、自爱。

约翰还有几个堂姐、舅妈对她一开始就有很大的成见,舅妈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任他们卑劣的品行在他们身上生根、发芽,而讨厌简爱,极力惩罚简爱,还把她送到条件极差的孤儿学校。一场严重的流行病席卷了整个学校,带走自己的好朋友海伦,自己却在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勤奋的追求知识,最后还当了教师。在这期间,她一直得到了校长的关爱,这也是她能学好知识的重要条件。当她走后,爱也随之离去。此时,她突然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觉得不应该当这井底之蛙。她放弃稳定的环境,毅然的追求自由的新生活(决策果断、独立独行)

在爱情方面,当爱降临在自己身上时,她没有逃避、萎缩,而是勇敢的去追求,得差点得到爱,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婚后,尽管她是多么的爱他,但还是毅然的选择离去(自尊自爱)在极其穷困饥饿痛苦的四天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并得到了她叔叔给她的一大笔财产。但她没有自己一个人得,她把财产分给了自己的亲人(并不看重金钱,她更看重亲情)。后在他表哥的求婚下,她坚决的拒绝,因为她不会得到真爱,她知道,虽然他表哥长得英俊潇洒。她由于太思恋罗切斯特,最终决定去找他,当她找到时,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残废,但还是决定跟他结婚,最后得到真爱,幸福的在一起!

简爱、罗切斯特长得都不美,但美的是一个人的心灵。一个心灵美的人往往比外表美的人要美很多!

她的对恶势力的反抗,对亲情、爱情的珍惜,对钱财的洒脱,对知识的追求,对自尊、自爱的极力维护等人物性格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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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7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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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完了老舍的名着———《骆驼祥子》。

可能是由于知识,经验不够的原因吧,我还没能完全看懂,就是看了个大概,虽然骆驼祥子奋发向上,但到了后来,什么都没有。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骆驼祥子的正义,他的诚实,他的厚道,使他阴阳差错的认识到了很多人,有从朋友到夫妻的虎妞,有骗钱的警官,还有乐于助人的……

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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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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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完这部话剧之后,对曹禺先生着实敬佩,整部话剧中的人物演出都让我感慨万千,特别是四凤和周冲,他们是这样的无辜,却面对了整个悲剧最悲惨的结局,他们那么的善良,都不忍心伤害任何人,而他们自己却被伤害得这么悲惨。而周萍在一切都清晰的时候,选择了自尽,不要再面对人世间的苦难和折磨了。

忍不住要为他们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悲剧就已经注定了。

在看到周萍时,这个可以说正值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却带上了悲剧的绝望色调,他说过,他一直都那么的痛苦,从小就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没有了母爱的关怀,而父亲是如此的伪善,那么诺大的周公馆,却没有爱的温暖,他只有选择了逃避,然而,四凤的出现,让他灰死的心重新跳动起来,两个人陷入热恋,却殊不知他终究敌不过命运的作弄。

和自己的继母乱伦使得周公馆变的诡异起来,周萍不想和继母继续下去,他爱上了四凤,他要和四凤走。但是在鲁侍萍得知后,极力的劝阻,但是爱了就爱了,已经不能挽回了,四凤怀上了周萍的孩子。

屋子外面的雷声更加的响亮和沉闷了,好似马上就要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雨。天乌黑乌黑的,看不清人影,看不清前途……

最后所有的矛盾在这个黑暗的屋子里全部爆发了,周萍和继母的乱伦关系被揭示出来,四凤知道自己其实是心爱的周萍的亲生妹妹,鲁侍萍是周萍的亲生母亲!一切都那么的明晰了,却没有人感到一丝的解脱,没有一个人不想如果这只是一个梦有多好,一切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什么痛苦就会都消失了的,一切恢复原样。

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是事实了!最无辜的四凤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她选择了死亡,火热青年周冲为了救自己心爱的女子——四凤,也随着四凤一起离开了这个令人绝望的尘世。周萍含枪自尽,蘩漪最终也可能会真的因此发疯。

雷雨是一个悲剧,一个痛诉资本家的狠毒和残忍。周朴园,这个悲剧最大的创作者,是他亲手毁掉3 个女人的幸福,亲手毁掉自己儿子的希望,他为了和富家小姐结婚,他可以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他可以毁掉儿子所有梦想。他是一个魔鬼,是他毁掉了一切!

屋子外的雷声越来越大了,暴风雨终于快要平息了,也许只剩下一些另外的人再重新考虑爱的问叹了……周公馆气派的外观与阴暗幽森的内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性的交锋就在这天差地中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死寂一般的结束。阅尽了一个在挣扎中糜烂的家族,漫漫长夜中伴着雷雨,不知会否有人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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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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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自信,一种精神,中国这条巨龙苏醒了。

——题记

从1920xx年到20xx年,从开天辟地到共襄盛世,中国共产党改变了中国。90年风风雨雨,90年奋斗不息,90年后那个盛世中国重新出现在史书的版图之上。那,是令炎黄子孙引以为傲的新中国。

1920xx年至1949年,应该是最悲痛的回忆了。我们永远记得那些祖国遭受压迫的日子。在圆明园烧焦的废墟上,我看祖国是一滩血;在邓世昌勇猛的“致远舰”上,我看祖国是一团火。我痛心着,但我坚信祖国会站起来。浩浩荡荡的大革命开始了,从十月革命到百万雄师过大江,中山先生、毛泽东、邓小平,他们把饱经沧桑德瞳孔放大,指引多灾多难的祖国,从世纪的风雨中神奇地走过!浴血中华,开天辟地。

1949年至1978年,有开国大典的欢庆,也有“文化大革命”的悲痛;有对,也有错。但,谁也无法否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因为现实已经证明,这是正确且具有生命力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他们历经波折,用鲜血和生命,带领中国人民向前进。“抗美援朝”的胜利,“两弹一星”的发射,“四人帮”的粉碎,世界给予中国了肯定,中国人民踏上富强之路。曲折探索,奠基伟业。

今天,以为党中央,正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美丽的家园,开创和谐盛世。20xx年北京奥运会举行,上海世博会的圆满举办、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行,向世界证明了中国的实力,向世界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那条巨龙苏醒了!改革开放,共襄盛世。

现在,就让我们用知识加汗水,以满腔热情,拥抱新希望,迎接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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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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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寓言的主要内容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国君齐宣王喜欢听吹竽,有300个善于吹竽的乐师给他演奏。齐宣王喜欢热闹,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做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听吹竽的时候,总是叫这 300个人在一起合奏给他听。有个南郭先生听说了齐宣王的这个癖好,觉得有机可乘,就跑到齐宣王那吹嘘自己吹竽多么动听,齐宣王不加考察,很痛快地收下了他,把他也编进那支300人的吹竽队中。 这以后,南郭先生就随那300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就这样不劳而获地和大家一样拿优厚的薪水和丰厚的赏赐,南郭先生心里得意极了。后来,齐宜王死了,齐泯王继承了王位。齐泯王也爱听吹竽,可是他觉得独奏听起来才悠扬逍遥。于是齐泯王命令让300人一个个地吹竽给他欣赏。那个南郭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觉得这次再也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我原以为滥竽充数这事离我很远。其实他就在我身边,比如,在课堂上背课文的时候,有的人不会背,嘴型对不上,声音不敢出,糊里糊涂的乱背一气,到头来还是自欺欺人,自己害自己。

以前,我爸爸总是让我把学过的英语单词通通背下来要求提写会。我呢?总是不想背,每次爸爸问的时候我总是滥竽充数,说我会。可每次提写,我都不会。当我读过这篇文章时,悟出了一个道理:知道就是知道,不知就是不知道,要实事求是。向孔子说的那样: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乃为之也。

同学们,我们要踏踏实实的学习,一步一个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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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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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悲剧,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己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己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爱情、追求、理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不是说金钱是毫无价值的,它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度,让生活更有色彩,但,这不该是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因为过分的狂热会让人变的冷酷、无情、吝啬、贪婪、满身都是世俗的铜臭味!弗洛伊德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涌动着原始的欲望,以快乐为最高原则。因而没有一个人是圣人,自私是每个人的缺点。之所以会有程度的差别只不过是有些人把贪欲隐藏得隐秘些,有些人比较放纵些。看看我们的葛朗台做了些什么,或许是把自己的贪欲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吧!

他气死了自己的妻子,逼走了自己的侄儿,遣走了女儿所爱的人,断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为的是什么?金钱,就是为了这虚妄的满足感,就是为了这带不进坟墓的物质财富,他甚至连女儿的那份财产也要掠夺过来,哪里有金钱,哪里就有葛朗台的身影,一个十足的被金钱所支配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物质的需求与精神的贫乏之间存在着强烈反差。

葛朗台的一生是悲哀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了一名亿万富翁,然而除此之外他还得到了什么,一个既带不走他亿万资产又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冷冰冰的坟墓,一个孤独可怜却有不得不孤老终生的女儿,……理应说人类才是财富的主人,然而葛朗台却是个财富的奴隶,跟着财富的影子走。

这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是被金钱所支配的,那现实生活中呢?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为了追求财富,放弃了一切,或许有的人不择手段,或许有的人为此苦思冥想,有或许有的人为此“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或许今天的人会有一个崇高的借口:努力赚钱,为了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啊,有了财富,日子可以过的闲暇点,但,在你拼了命去赚钱时,一根维系你与家人感情的纽带早已在漫漫松了筋。有哪一位妻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多在自己身边多陪陪自己,而是撇下自己去闯事业了呢?又有哪一位母亲不盼着自己的儿子回来吃年夜饭呢?

人是该去为财富而努力,但,无所谓到执着狂,有一些本真的东西,是任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那是情感的富足,那才是一生的财富,只属于你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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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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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但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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