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租赁合同简单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装载机壹台(带装载机司机)为甲方提供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装载机及装载机司机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装载机必须为加长臂装载机,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运行状况良好,能连续作业,保障甲方的使用要求;装载机司机必须为守法公民,持证上岗,身体健康,服从甲方各项制度的管理。
2、服务内容及时间安排。原煤销售装车;煤场平整、整理;煤场道路清理(用铲车清理矿区路上洒落的原煤);服务时间服从甲方安排。
3、乙方服务期限:年月号至年
4、装载机及装载机司机管理。乙方完全承担装载机的维修、保养等费用及财产安全责任;乙方完全承担装载司机的工资、福利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管理责任;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文明、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装车等工作安排,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依据其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乙方不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乙方如对甲方财产及人员造成损害,乙方无条件承担完全责任;甲方将给予夹带、占用物资价格十倍(低于贰仟元的按贰仟元计)的罚款;甲方允许乙方的装载机故障时间(耽误甲方装车销售)10小时/月,如超出,每小时罚款500元,乙方装车速度不得低于55吨/15分钟,否则甲方有权每次给予壹佰元到伍佰元的处罚。
5、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间房子,饮食费用自理;服务期间为乙方提供加油服务,加油费用(甲方采购价格加上管理费)从乙方服务费中扣除。
6、服务费价格及结算方式。服务费根据甲方销售吨数(乙方装车吨数)进行结算,每月一结算。服务费含税单价为1.8元/吨。乙方开发票、甲方挂账后给予支付。
7、如甲方需乙方提供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服务,可依据市场价格协商。
8、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无效时,可提交经济仲裁部门或通过法律诉讼予以解决。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本合同手工改动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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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租房简单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程况
(1)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重庆市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年限
租赁年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
该房屋的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元[季度]。__________元[年]结算支付。
租赁期间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__________%元,每天的违约滞纳金。
第五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产权纠纷。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2)正常的大修费由__________维修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______维修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的设备的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造成连带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第七条:关于装修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的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备,需要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卫生费。
2,管道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的收费项目又与房屋有关的,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九条:因乙方责任终止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使用权。
1,擅自将房屋转租。
2,拖欠租金达__________月以上。
3,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遇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问题时,甲方需要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公证部门执_____份。
甲方(签名)
签约日期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篇2:抵押物业合同书
抵押权人:
地址:
抵押人:
地址: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附表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抵押权人:
地址:
抵押人:
地址: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附表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
篇3:简单版土方工程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土石方工程是水利水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要注意知道哦。小编为大家带来一份运输合同,希望大家多多参考哦
土方工程运输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东三环-南三环路连接线DN1标段土方工程运输,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范围内容、桩号
甲方为了确保东三环路按期顺利完工,现将工程中的土方外运、土方现存部分交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达成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土方外运,按实结算。单价为16元/m3,(壹拾陆元整/每立方含挖、装、运、刷边坡)。
(2) 施工现场范围内挖方3元/m3(叁元整/每立方)。
(3) 本条款单价为含税单价。
二、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创造有利条件,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合理协调现场的施工。
(2)乙方机械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甲方负责机械、车辆的现场管理,提供地上、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项目部的关系,施工中乙方应积极配合工地,在规定工期完成工程任务。若乙方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合同。
(3)乙方负责解决土方的运输过程中的倒土场地、修复拉土便道,严禁运输车辆在施工红线以外,破坏农田地及村庄道路。若因拉土车辆造成农田及村庄道路的破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拉土车辆责任造成有关部门处罚工地,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乙方负责确保甲方现场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因施工中乙方村民阻挡施工,影响工期,则相应的损失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进场机械及车辆需要听从甲方及工地管理人员管理调配及安排,确保施工正常进度。进场挖掘机及外运土方车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清单,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停放场所和看管问题、出现机械设备被盗、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6)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在施工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严格遵循西安市文明施工及创卫要求。乙方所使用车辆必须具备必要的合法手续,如行驶证、营运证、养路费、垃圾准运证等。
(7)乙方按甲方进度及技术要求组织机械及运输车辆,若在阶段工期内不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进度及技术要求,则按合同单价的80%予以结算,且甲方有权利自行重新组织机械运输队伍。
三、结算方式:
甲方应如实按每月乙方的实际工作量开具结算单。乙方持结算单并开具税票,当甲方接到乙方税票七日内,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的70%,剩余款项转入次月,加上次月总工程款甲方在接到七日内付清的70%。每月依次类推。工程完工后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四、若乙方与20xx年7月10日前机械及运输车辆不能进场,本合同自行作废。
五、本合同单价不随市场其他因素而变化。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条例,甲方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方运输工程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诚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土方运输事宜,经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与说明
工程名称:漳州招银疏港高速公路A3- 工区
工程地点及范围:
工作内容:于本桩号段内 将土石由挖方段挖掘、装车运至路基填方段,按现场规划卸车(不含推平碾压)。
工程总量:约为 方 ,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
工期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单价
1、甲方为加快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挖掘(不含爆破)、运土石综合单价每立方米 元,其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土石方挖掘、装车、运输、卸车所发生的劳务费、挖掘费、电费、管理、各项税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乙方负责组织挖掘、运输、卸车等施工机械,满足土石方挖掘、装车、运输、卸车要求,且所有的机械费、燃料费用、机械修理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施工期间,挖、运土石综合单价为固定价,乙方不得以材料涨价、当地协调问题和其他理由等要求涨价。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以每月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每个月月初结算上个月工程款,乙方提供运输发票后20日内甲方按90%支付所结算款项,余下10%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付清。
第四条: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力、义务与责任:
1、做好工地施工协调,组织工程计量和验收工作。
二、乙方权力、义务与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调动挖掘机械及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开工,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调配安排,安全生产,应提供车辆、驾驶员等有效证件给甲方;乙方机械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负责意外,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2、乙方的机械、车辆行驶安全、维修、加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管理,如发生交通事故,有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4、合同期内,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从事有违国家及港务局法律法规,不得在施工现场惹是生非,不的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不得跳槽给其他单位运输,不得私自外出作业,否则甲方罚款没车每天500元。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边塌陷、机械车辆事故等,影响周边建筑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的工伤安全意外等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车辆及工作人员不得带病作业;不得在危险地段强行作业;司机不得酒后驾驶,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场。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指挥,指定专人按时向甲方报工作进度,按规定时间上交结算单据。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不正当交易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甲方将给予违规者十倍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业主等部门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补偿。
3、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测量、虚假记录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登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需按其虚假运费的十倍计算
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2、如遇自然灾害、征地拆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均不得向对方索赔。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经甲、乙方双方签订、盖章生效。此合同及其影印及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共同尊守,合同约束内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包 公司在 的隧道土石方运输业务,现将该业务转包。
二、乙方提供运输车辆为甲方在的隧道工程运输土石方。运输方式由甲方安排,运输起止点由甲方指定,但乙方在隧道中的运输距离不得超过三公里,运输时间为每天24小时。
三、乙方应首先满足甲方两个隧道的土石方运输需要,但甲方可以作其它临时安排,乙方不得拒绝。
四、乙方第一个月使用的轮胎由自己提供,以后则由甲方提供,若乙方故意损坏轮胎,则乙方必须承担一半的轮胎费用。
五、乙方的修车时间每个月不得超过三天,若超过三天,则每超过一天按1074元从运输费用中扣除。
六、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运输费用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9000.00),且在每月期满后的10天内付清。
七、本合同的期限最短不得低于10个月,最长不得超过甲方的隧道工程完工。
八、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本合同执行,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动产抵押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号码: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借款期不足 天的按 天计息。
四、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五、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 (汽车登记证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 )
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 ( )。
抵押期间,抵押物,乙方负有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 2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备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简单的海洋运输合同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高铁运输优势,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运输服务,甲方与乙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合作利用高铁确认车开展高铁快件运输业务有关事宜双方达成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车次、区间
甲乙双方合作利用动检确认车开展高铁快件运输业务,运行区间为杭州站至合肥站,具体开行时刻和到站时刻以上海铁路局文件及电报公布为准。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12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27日止。
第三条 快件货物组织
乙方负责快件货源组织。乙方组织的快件货物范围限于符合国家和铁路规定的行包运输物品(不包括鲜活冻品、液体等)。
1.乙方严禁在快件货物中夹带危险品和政府限制运输、禁止运输的物品,以及易碎、易损、易污染列车的物品。
2、行包重量及包装必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上海铁路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每件货物长宽高三边长度之和不超过160厘米,重量不超过35
3、乙方组织快递货物包装(建议用固定的箱子)必须完整牢固、外观整洁,适合运输。其包装的材料和方法应符合国家或铁路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
4、乙方收取快递货物时负责安全检查,所有快件递货物都必须开包检查,一件货物都不能放过。
5、开包检查过的快递货物必须贴上“已安检”标志,盖上工作人员名号章,以备查。
6、要坚持五不收 :
(1)不让开包检查的货物坚决不收。
(2)铁罐包装的货物坚决不收。
(3)不明品名、不明性质的货物坚决不收。
(4)液体粉末状的货物坚决不收。
(5)鲜活冻品等货物坚决不收。
第四条 快件货物送站、检斤、安检、制票及交接
1、乙方凌晨2:30前将快件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确认车凌晨4:00发车)。
2、乙方货物送到车站后,乙方人员必须在场,在公安人员监督下,由甲方负责将货物全部过车站行李房安检仪进行安检,检查过的货物上盖“已安检”印章。
3、发现其中有可疑物品的货物,立即整件退回给乙方。
4、安检后由甲乙双方进行点数,确认件数。
5、甲方负责检斤,确定重量。
6、甲方和乙方对于货物的交接及责任划分:乙方必须每天对所有货物填写汇总托运清单(包括每件货物的条形码和重量、运费等信息),由甲方开具承运票据一式五份,一份由发运站行李房留存;一份交甲方财务;一份交押运人员;一份交到达站行李房留存;一份交提货方办理交货。承运单和托运单均由双方签字,完成交接手续。以托运单和承运单的签收为界,甲方开出承运单直到乙方人员提货签收承运单完毕,在此时间内发生的异常由甲方负责。
7、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遗失或因包装破封造成损失的,按乙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乙方实际赔偿给客户的理赔回执单为准。
8、货物损毁所产生的理赔金额应以双方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的理赔单为依据,理赔金额在当月乙方付给甲方的运费中扣除;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配合甲方和公安人员将全部货物进行安检和检斤。
10、货物安检后,由甲方负责装卸货。
第五条 快件货物到达与交付
甲方负责车上押运。快件货物到站由甲方从列车卸货,双方在到站行李房进行现场件数清点,确认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交接单甲方一联,乙方一联),甲方将快件货物移交乙方,完成快递货物到达交付。
第六条 费用及结算
1、运价:
(1)当月快递货物运量在200吨以下(含200吨),按照 元/公斤计费。
(2)当月快递货物运量达到201吨-250吨,按照 元/公斤计费。
(3)当月快递货物运量达到250吨-300吨,按照 元/公斤计费。
2、结算周期:每个自然月结算一次。甲方应当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账单提供给乙方,双方核对无异议后,甲方按确定的金额向乙方提供对应的运输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月运输费用。
第七条 担保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5 日内,向甲方提供银行保函人民币 30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作为执行本协议的押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多次在行包中夹带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物品,一经查出将按铁路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如因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将快递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造成快递货物装不上车,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欠交有关费用超过 5 天,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形成书面协议并
5、因乙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法律和铁路规章制度,快件货物中夹带危险品导致发生危害列车正常运行或损害铁路设施等其它事故,乙方应按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
免责条件
1、因铁路行车事故中断正常运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装车时。
2、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提供确认车装车时。
3、因铁路行车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列车不能按规定时刻到达时。
4、因铁路紧急货物运输需要征用确认车时。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快递货物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乙方组织的行包中夹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引起的行包损失。
3、乙方责任的其它原因。
第十条 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使用合同规定的列车装运快件货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设备对快件货物进行安检、检斤等作业。
(二)乙方的义务
1、向每一位客户宣传严禁快件危险品,确认没有上述物品才办理快件。
2、每一件快件货物都必须开包检查,一件货物都不能放过,杜绝夹带危险品、违禁品。开包检查过的货物必须贴上“已安检”标志,盖上收货员名号章,以备查。
3、按时将快件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坚持快件货物全部过安检仪检查的制度。
5、装车前协助甲方对快件货物安检、检斤、点数,然后交接。到站后负责快件货物的交接以及交接后的快递货物保管。
6、按时交纳本合同协定的担保金和有关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
1、按双方协定的时间、价格、金额收取乙方交纳的担保金和有关费用。
2、按双方的协定和铁路规章制度对乙方快件货物进行安检、检斤,如发现夹带危险品或可疑物品的货物,不予运输。
(四)甲方义务
1、根据合同的规定,甲方提供确认车运输快件货物。
2、遇有列车严重晚点时或其他情况,及时向乙方通报。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以中国铁路总公司或上海铁路局电报为准。
2、如乙方的有关工作人员进入车站联系交接事宜,应办理进站证明,并遵守铁路有关规定。
3、因铁路春运等原因需要暂时中止本合同时,应当无条件中止。合同中止期间免除乙方交纳有关费用的义务。
4、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上海铁路法院起诉。
5、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得中止/终止合同。
6、本合同因履行完毕解除后,如国家政策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政策未变动,允许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约权。乙方要求续约时,应在本合同解除前30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下一年度运输承包合同。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本合同自20xx年12月28日起经双方签订生效。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按《合同法》、《铁路法》和铁路规章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私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发放借款元,借款期限日止,借款利率为月%,乙方在每月日前付当月利息,利息____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质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使用权人为:
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于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
1、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购买每亩土地价格的价格索取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按每亩万元,共亩,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2、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偿。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意思表达、承诺。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财产。
七、在抵押协议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九、使用权人对抵押物必须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
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效力相同。 十
二、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本协议系无异义债权文书,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项下第四条和第五条中约定进行解决,乙方自愿接受。 甲方(贷款人)盖章: 乙方(借款人)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住房借款抵押合同模板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与乙方签订的《 》共同开发项目收取乙方前期启动资金,愿将享有产权的商品房抵押给乙方。
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支付项目启动资金。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时甲方与乙方于 年月日 签订的《 》合同的从合同。
抵押期限 年,自抵押登记日起至甲方完成项目报批,登记手续后两年止。
第二条抵押物
房屋坐落 市区 街道 路 楼 单元 层 号
房屋类型: 房屋结构:
房屋面积: 房地产价值:
房地产权证编号 购房合同编号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抵押物担保范围包括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本金、利息、罚息、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 公证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的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强制执行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即甲方签订本合同到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期间办妥抵押商品房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少于房屋总价款,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保险单须注明抵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执管。
3.被保险的抵押物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优先偿还启动资金。
4.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人为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抵押登记
1.甲方以所购买房屋作为抵押,抵押当事人双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抵押登记证明。
在甲方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后,应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交给乙方执管。
2.抵押登记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甲方履行完主合同规定之义务即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或取得乙方同意后,抵押当事人双方向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由乙方将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退还甲方。
第七条 抵押物的占管和责任
1.抵押物由甲方占管。
甲方在占管期内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
抵押物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是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物,或在 日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2.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以出售、转让、交换、赠与、出租、出借等方式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 抵押物的处置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 》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时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依法以该抵押物转让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税款
2.清偿甲方所欠乙方启动资金的本息。
3.其余部分退还甲方,如有不足则向继续向甲方追偿。
第十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抵押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任命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经过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乙方可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房地产低级机构发给抵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甲方依约履行完主合同《 》与乙方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结。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篇8:润滑油买卖合同简单
需方(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供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并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桶)
总额
总计
备注
以上为最终价,含17%税、含运费、装卸费等因本采购而发生所有费用。
二、乙方送货至以下地:从芜湖市物流到池州市,甲方到池州物流处提货 __,如有变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三、质量保证:因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通过网上支付宝支付货款全额;乙方收到货款2日内发货】注:(因乙方17%增值税发票在辅导期中;给甲方的17%增值税发票下月初寄给甲方)
五、乙方保证:对双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一方对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因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由乙方承担。
八、纠纷解决:由合同签订地(当地)法院诉讼解决,获胜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为解决纠纷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九、未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报价单》等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十、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于本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时止。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需 方 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行:
帐 号:
邮 政 编码:
供方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行:
帐 号:
邮 政 编码:
篇9:2024年抵押担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第三条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
1.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第七条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篇10: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根据《担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况
本宗地座落于 镇(乡) 村(集镇、社区)
街 号,甲方于 年以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公 用( )字第 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m2,用途为 ,使用年限为 年,使用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为 m2,建筑面积为 m2。
二、抵押贷款情况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额为人民币 元,抵押金额为人民币 元,欠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 元,抵押期限为 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记的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乙双方须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
2、甲方在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间应保护好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不受毁损。
4、甲方应在抵押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归还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额 %的违约金。
2、由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留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乙方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4、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合同法》处理。
========
抵 押 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抵押事项进行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清尝债务以合法拥有的座落在 镇(乡) 路(村) 巷(组) 号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经济担保.其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案 ;抵押土地面积 平方米,现用途为 用地.地上建筑物 幢 平方米;地上附着物 平方米.
二,担保范围:
1,抵押借款的贷款本息.
2,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3,甲,乙双方应缴纳的税费.
4,其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额: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于乙方,期限 年(月),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地块经评估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权抵押出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1:简单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问:乙方一次性交齐一年租金。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与房东的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使用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垸裁定。
7、其他约定事项:乙方如若下一季度不再续租,需提前半个月告知甲方,如果继续租住也要提前半个月交下一季度房款,如乙方不按时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按推迟的天数扣除正常天数的租金。
8、在租方期间,如发生火灾、刑事案件,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一方自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会为所剩天数的二倍,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2:民间个人车辆抵押合同
第一条借款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 _____天。
月利息为借款总额的___%,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自合同签订日起开始计息,甲方于每月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利息。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利息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__天通知乙方,甲方同意利息按足月收取。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借款总额20%每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终止本借款合同,甲方抵押车辆所有权无条件归乙方所有,且甲方无条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 关于争议解决:如双方产生争议需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4.抵押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但需保证抵押车辆的安全。.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乙方需妥善保管好甲方所抵押的物品,并于甲方还清本息时一次性归还甲方。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五日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七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
1.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
篇13:借款车辆抵押合同
甲方:
乙方:
一、车辆品牌 ,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颜色 ,抵押价格为 元。
二、抵押期限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还款,乙方有权处理该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三、甲方保证是上述车辆的原车主,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有权处理该车辆的使用权。
四、抵押车辆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的权属,权利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车辆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逃逸车辆,如发生的与保证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该车辆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七、该车辆抵押前,应当面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间甲方车内的遗留物品丢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者,24小时后,乙方将享有该抵押车的转让、出售、再次转押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理权和车辆使用权。
九、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租赁、盗抢车辆,是属于合法手续车辆,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14:简单的个人借款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 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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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15:2024抵押的借款合同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
放款单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简单商场租赁合同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场地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一楼超市无购物通道西侧 平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3、租赁时间为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场地租金每年 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场地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20xx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7:简单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保障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下,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经营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
2、乙方经业务培训,安全法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8小时工作制。
2、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休息、休假由双方协商安排。
3、因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按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技能培训不能算加班。
四、劳动报酬: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
a、公司实行联销计酬工资和工效挂钩的工资分配方式。
b、甲方保证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2、甲方根据经济效益和乙方贡献调整工资和发放奖金。
3、基本工资元/月、考勤工资元、效益工资按销售金额%.
五、劳动纪律和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劳动、职业卫生规定的营业场所。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培训和管理。
3、乙方应端正劳动态度,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卫生规程和安全要求,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4、乙方违反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⑴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经教育和一般行政处分无效的。
⑶乙方如在中途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⑴甲方拖欠发工资1月以上。
⑵乙方工作环境恶劣或危险。
六、经济补偿:_________________
在合同期内,如果一方单独私自解除合同的,应赔补对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写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_________________
篇18:简单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区__乡(镇)__村__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或租赁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租赁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和租赁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据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此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__年_月_日
篇19:方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总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交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醒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
2。制造厂家:_____。
3。型号:____。
4。件数:____。
5。单件:____。
6。置放地点: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
8。抵押期限: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
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
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
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
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折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
本合同系经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进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章) 乙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代表人:____(签字)
地址:____。 地址:____
银行及帐号:____。 银行及帐号_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
订立地点___________
篇20:简单的双方离婚协议书2024年
男方:__,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__,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__名。因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因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四、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