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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外销许可【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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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带电梯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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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 甲方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 地段占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 结构,定名为 ,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 座(幢)楼 单元,建筑面积为 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 平方尺)由甲方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 帐号: 付款办法: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深圳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 )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 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深圳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深圳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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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品房租赁合同精选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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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计个月。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所租办公室区。计。平米,房租共计 元/年。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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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际非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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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非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协议的终止

a.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方可以照常供货。

第五条 报酬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____天(例如10天)内,被许可方应付给许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可方销售额的____________%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可方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第六条 财会帐目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七条 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方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可方同意在维持许可方的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可方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许可方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可方。如果不认可,则许可方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可方的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可方同意,仅以许可方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授予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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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北京市合法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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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专利证书,以保障乙方所售产品的合法性;

2.甲方向乙方提供特约经销商的授权书;

3.甲方负责专人跟进乙方的工作并尽可能不定期派员到乙方处进行推广培训及促销宣传等指导工作。

4.甲方负责本合约产品的广告宣传活动;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图片广告等,以配合乙方做好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

5.甲方负责按照专卖店的统一供货价向乙方及时供货。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对安装人员进行培训;

7.甲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对乙方销售的.产品提供________年保修、终身维修服务的售后服务;

8.按照协议内容,监督乙方的服务和销售价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内容,要求甲方履行其相应当义务;

2.按照本协议的内容,拒绝甲方提供的不合格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3.按照本协议的内容,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4.不得销售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并销售仿冒甲方之产品。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甲方货款。

6.必须保证在销售甲方产品时提供优质的服务;

7.对所安装的客户进行存档,以每月____日为准交予甲方;

8.承担由于自己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产品损坏等责任,同时不得要求甲方进行更换;

9.履行指导价格,不违反价格体系;

三、价格及结款

1.双方约定甲方供给乙方的_________自排锁_________元组;_________自排锁_________元组;_________卡档锁_________元个。

2.双方约定的结款方式为:_________.

四、其他约定_________.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协议终止日期到达,且双方均无违约且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延续________年;

2.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最长的有效期为两年。

六、违约约定及其相关

1.甲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内容,乙方可立即终止该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2.乙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可以警告或者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终止前,乙方须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现金方式结清所有货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内容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若有异议可提请法律诉讼或申请仲裁,诉讼、仲裁地为_________地方法院或仲裁委员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 表人(签):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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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特许经营权许可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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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受许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系列用品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释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应有如下含义:

1.1 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________企业视觉形象系统,________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等;

1.2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包括旗帜、招贴、宣传品、吉祥物、广告宣传等用品;

1.3 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产品。

2.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开设_________特许专营店;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特许专营店商号、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合伙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和规范下从事_________用品专营店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经营方式

3.1 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于当地设立_________用品特许专营店。

3.2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有特许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3 ____用品专营店须按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3.4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在当地工商办理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_________用品特许经营店。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 甲方对有损________企业形象和商誉的情形实施监督和维护的权力;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2 甲方的义务:

4.2.1 负责_________用品特许专营店产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产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用品特许专营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_______用品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_________用品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 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5.1.2 有权拥有特许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负责特许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 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5 有权在自己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配货额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并给予_______________的销售返利。

5.2乙方义务

5.2.1 乙方自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或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 乙方按_________用品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甲方提供店内装修方案效果图,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整,并保持_________用品专营店整体的风格和色彩;

5.2.3 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5.2.4 在特许店内必须经营甲方产品和甲方许可的产品,不得销售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销售和甲方产品有竞争的产品;

5.2.5 积极参予甲方统一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2.6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产品时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产品质量验收。

如有问题须在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

由于运输途中导致损坏的由送货公司负责赔偿。

产品由于质量问题可以在一个月内返回发货地。

6.特许加盟费用、保证金

6.1 为快速发展市场甲方全额免收乙方加盟费用________元,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此款甲方在合同期内分_____次返还

乙方:签合同之日起前_____个月内累计进货量达_____万元时返还_____元,第_____个月到第_____个月累计进货量达_____万元时返还元,第_____个月到第_____个月累计进货量达_____万元以上返还_____元。

此款应由甲方签订合同时以先进或支票形式全额交纳。

6.2 在第_____月到第_____个月均未达到以上进货量,可以全年累计核算,累计进货量达_____万以上,一次性返乙方_____元保证金。

(进货总量=累计进货量-累计退货量)

7.产品订货、补货及调换

7.1 订货方式:

a.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最畅销的产品或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自行订货;

b.网上采样订货;

c.由公司总部发样品采样定货;

d.寄发彩色图片定货;

e.补货由乙方自主决定

乙方开业首次配货量标准:以进货价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左右的金额标准向甲方提出订购申请;一般首批进货最低不得低于_____万元。

7.2 为降低运输成本,乙方每次补货按进货价应不低于_____元/次。

7.3乙方如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产品滞销,甲方对乙方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可以调换。

7.4 首批进货、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8.承诺及保证

8.1 甲方对各地_________用品特许专营店的商号、商标及浴之韵特许经营模式等所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和更改;

8.2 甲方必须坚持区域保护发展原则,甲方不得在双方约定的乙方加盟店办店区域内再发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8.4合同期内,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定货。

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发货。

8.5 合同期内乙方收到甲方所配发的商品时,必须及时准确的核对,配合甲方做好产品核查工作。

9.违约责任

9.1 乙方须经营________公司许可的产品,如连续两个月以上没有补货,则以违约论;

9.2 乙方违反第9.1条款违约,或年进货量未达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

9.3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8.2、第8.4条,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4 为确保各经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一个月内必须将经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照片(三张),经营店具体地址以快件方式邮至公司总部,否则视乙方违约。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

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_____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书面报告。

11.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 若执行该合同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一般条款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实时生效;

12.2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后,无违约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__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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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婚夫妻买卖商品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新人,全文共 15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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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NO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买受人购买荣和·林溪府的下列 1 项房产:

(√)1、住宅: ,建筑面积 m2,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套内面积计算)

( )2、商铺: 栋 号商铺,建筑面积 m2,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套内面积计算)

( )3、车位: 地下室 号车位,建筑面积 m2, 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个计算)

合同总价款为 ¥ 元。

该房产单价和总价均为含增值税价,该房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 %的税率计税并开具相对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买受人为个人的,出卖人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买受人为单位的,应在签订《合同》同时主动向出卖人书面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明、单位名称、税务登记证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出卖人有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出卖人已依法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依法应向房产买受人出示的全部规定,“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买受人对前述规定、文件等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遵照执行。

现就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付款方式:

买受人自愿选择以下第 项约定的付款方式,原签约定金转为合同价款。

(一)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应按《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二)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买受人须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同时交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已付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2.第二期付款:买受人须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3.第三期付款:买受人须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方可办理房产交接手续。

4.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或拒绝付款,买受人迟延或拒绝付款的,出卖人有权拒绝向买受人交付房产使用,买受人还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逾期收房之风险。

5.买受人逾期付款的,逾期在 3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在 6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在 9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90 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及补充协议。出卖人解除《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三)银行按揭(商品房担保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1.买受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时已充分了解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及手续。

2、买受人须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首期付款,计人民币 元整(¥ ,已付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3、其余 %的房款,计人民币 元整(¥ )由买受人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4.出卖人负责联系提供贷款的银行,买受人的按揭申请、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由银行审批确定。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并交纳首期款之次日起3日内到出卖人联系的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提交符合银行要求的全部资料及缴纳相关费用;经银行审批符合要求并同意发放贷款的,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3日内须到银行指定的地点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或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5.如银行要求买受人提供其它个人相关资料或银行批准的按揭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按揭金额的,买受人须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10日内向银行提交资料及向出卖人补齐首期款差额。逾期不交资料或不补齐款项,视为买受人违约,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如买受人的按揭申请不能通过银行审批的,买受人应另行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并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10日内到荣和?林溪府客户服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上述期限内,买受人未能选定新的付款方式并与出卖人签订协议的,视为买受人不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7.买受人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办理银行按揭的,自签订《合同》取得合同备案证明之日起5日内(如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自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银行提交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向出卖人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单和受理号码。买受人签订《合同》取得合同备案证明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如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自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公积金贷款银行联系取得批准贷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放款手续等)。在前述期限内,买受人未完成公积金贷款审批并通过审批的,买受人应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出卖人另行确定付款方式,并就新的付款方式重新签订合同;如在5日内买受人与出卖人未能就另行付款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又未获得新的银行按揭贷款来付清购房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8.买受人所获公积金贷款实际金额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确定,如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买受人须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第二日起5日内付清,或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第二日起15日内与银行就差额部分另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并完成向出卖人发放贷款。如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交清差额款或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并完成发放贷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逾期超过5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9.出卖人负责联系提供贷款银行,但对买受人的贷款申请是否能通过银行审批以及银行最终是否实际发放贷款并不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仍有义务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并在前述第4项至第8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应的银行贷款手续办理义务并足额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否则买受人按前述第4项至第8项约定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10. 买受人必须配合贷款银行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转现房抵押(正式抵押),包括但不限于:在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刷脸识别认证授权办理抵押等。买受人应在贷款银行或出卖人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政快件等)之日起3日内配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转现房抵押(正式抵押)。如买受人未在该期间内配合办理,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按房产实际成交总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11.买受人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如买受人申请的银行贷款仍未足额发放至出卖人银行账户的(出卖人原因导致除外),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出卖人另行确定付款方式,并就新的付款方式重新签订合同;如在5日内买受人与出卖人未能就另行付款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又未获得新的银行按揭贷款来付清购房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2.买受人因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买受人因未依约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而导致出卖人承担阶段性还款担保责任代买受人还贷(如直接扣划出卖人保证金代偿买受人应支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等),买受人应在出卖人的保证代偿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出卖人偿还代偿款项(包括本、息);否则,自出卖人代偿行为发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按出卖人代偿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为追索前述代偿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如因买受人拖欠银行贷款本息导致银行向出卖人提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要求的,出卖人亦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另行处理,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非住宅的违约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3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因上述原因解除的,买受人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撤销“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全部手续,向出卖人交回房产(如买受人已对房产进行装修的,装修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对买受人进行补偿;如房屋内有家具或其他物品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通告后限期内搬离该房屋,若买受人怠于搬离的,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将视为遗弃物,出卖人有权强制将其搬离并自主处分上述物品,无需做出任何形式的赔偿),否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交回房产的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前述合同解除和手续的办理事宜,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为此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前述撤销“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全部办结后,出卖人在扣除其已支付的前述代偿款项(包括银行贷款本、息、违约金以及因银行追索前述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买受人应承担的前述违约金后,将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余款无息退还(如买受人仍有银行贷款未还清,出卖人有权将应退房款直接用于偿还买受人尚欠银行贷款本、息、违约金等,具体还款金额以银行实际收款金额为准,余款无息退还买受人)。

14.买受人所购房产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前,该房产所有权属归出卖人所有。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该房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并因此损害到出卖人权益的,出卖人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将该房产收回另行处理,并要求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非住宅的违约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3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5.买受人保证其支付给出卖人的所有购房款为其合法所有,来源合法,不会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或任何有权机关追索。如因买受人已付购房款被有权机关追索、冻结或导致出卖人丧失占有,出卖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另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赔偿出卖人全部损失。

16.由出卖人提供担保,买受人办理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必须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委托出卖人代为办理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不动产证)及抵押他项权证,并承担代办费用。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出卖人提交委托书(包括:委托出卖人办理不动产证、委托出卖人至银行及房产等部门查询该房产权利状态信息)及办理不动产证、抵押他项权证所需的各项材料(含产权登记机关认为买受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并按办证时政府或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缴费标准预交办理房产不动产证、抵押他项权证所需费用(多退少补);买受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出卖人提交契税发票原件。出卖人代办不动产证前,如需买受人补充提交办证材料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后5日内按出卖人通知补充提交办证材料。如买受人不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及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按实际成交总价款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提交有关办证材料及支付费用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房产不动产证办妥后,由出卖人直接转交抵押银行。

17.买受人承诺其作为房产购买人完全符合国家及桂林市关于购房条件的要求,能够按照国家及桂林市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合同》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详尽告知了桂林市购房、车位的相关政策,买受人已清楚地知道桂林市对已购买过车位后再次购买同一小区车位的相关规定及限制。出卖人对买受人是否具备购房的资格没有审查义务,如买受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作虚假陈述或向出卖人、桂林市房产交易所、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揭银行提供虚假材料购买房产,导致与出卖人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的,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收回该房产另行出售。同时,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损失自行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第二条 房产交接

1、除出卖人另有通知外,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日起10日内到出卖人本项目售楼部办理房产验收和交接手续。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及其他风险、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到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提供的《房屋交接单》上签字同意接收房产或者领取房产钥匙即为房产已经验收和交接。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大、户数较多,为避免同时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过多,等候时间过长,出卖人会在《入伙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中建议买受人办理入伙手续的具体时间,由此导致的交付时间延迟,不视为逾期,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本项目售楼部地址为桂林市琴潭道9号。

如买受人在向出卖人办理交房手续前,还未将属于买受人应当提交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办证委托书、契税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等)提交给出卖人,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不交付房产使用,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在此情形下,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出卖人通知交房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交前述完整资料后,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房产使用。

2、该房产应于 年 月 日前竣工,并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五方验收合格。为利于买受人提前使用房产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经上述五方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买受人可在接到出卖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到出卖人本项目售楼部办理房产验收和交接手续,签署《房屋交接单》。签署《房屋交接单》或领取房产钥匙后,即为房产交接完成。房产由买受人占有使用,与房产有关的风险、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即转移到买受人。该房产的保修期及物业管理费的缴交也从交接之日起算。

3、《合同》第十一条所述“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出卖人根据买受人在本《合同》所留通讯地址寄出交房通知或在《桂林日报》公告交房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未按通知时间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的;

(2)在房产取得房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情况下,买受人拒不验收房产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接单》的;

(3)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的。买受人以该商品房抵押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或分期付款未付清购房总价款的;买受人未按约定办理完毕抵押他项权证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房产已经交接,与房产有关的风险、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转移到买受人且该房产的保修期自该日起计算。

4、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房手续,或因买受人原因造成该房产未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应按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如发生《合同》第八条中所列特殊原因或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卖人可据实顺延交房日期,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因政府部门政策变化或为遵守政府法令而引起房产延期交付。

(2)因政府部门、市政能源部门进行与该房产所在项目相关联的市政干线工程或采取临时措施而引起房产延期交付。

(3)因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采取某项重要措施、调整规划或遇到目前技术水平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周期延长。

(4)政府部门公布的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社会突发事件导致房产延期交付。

(5)任何其他非出卖方所能控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

6、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买受人以该商品房担保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时,或买受人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未全额支付的,出卖人有权延期交房(买受人的贷款发放后或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全额支付后,买受人应按约定自行到出卖人处办理房产交接手续,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交房时间);

(2)因供水、供电、管道燃气、排污等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未能到位及完工的。

7、该房产在交付时水、电达到使用条件(含临时水、电),因政府配套的市政管线施工延迟或项目周边市政配套不齐全等原因造成该房产水、电无法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承诺不因此拒绝接收该房产。

8、买受人已知该房产所在小区为分期建设分期交付使用,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相应的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买受人不得以基础设施未完全建成拒绝收房。同时买受人已知该房产交付时及交付后小区其他工程可能仍处于施工过程中,且该施工可能会对房产的采光、噪音、通行、粉尘及买受人的使用产生影响,买受人对此无异议,买受人确认不因此而向出卖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责任,并保证对于小区后续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的座落地点及对买受人造成的影响等问题,在任何时间不向出卖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及索赔。买受人已清楚了解该房产所在整个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并对该房产目前的物理状况、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认可。

9、该房产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五方单体验收合格后,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对房产存在部分瑕疵的情况由出卖人进行整改,但不视为质量不合格,整改期间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买受人不得以此拒绝收房和索赔。

10、房产按约交付时,买受人自行认为房产本身或者设备等存在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应在完成交付后要求出卖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整改。买受人无合法理由拒绝交接的,视为出卖人按时交付。

11、整改工作完成后,买受人应当按照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通知中约定的验收日期给予验收。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拒绝验收,否则,视通知(含通讯记录、短信)送达之日为整改维修合格日。

12、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公共通道护栏及其墙面等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和材料);不得封闭或随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烟道、给排水管、各种室内管线或阀门;不得封闭管道井的检查口。买受人或其他房产使用人在使用该房产时应自行负责安全,且不得侵犯相邻住户权利。

13、买受人应当按法律规定的要求合理使用房产,买受人使用不当(含装修原因)、擅自改动房产结构、设备位置及更换设施、设备或第三方责任造成房产质量问题,无论该房产是否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对此不承担保修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维修。由此造成房产质量受损或出卖人及第三人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14、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第三人对买受人或其毗邻业主履行保修义务时,买受人应予配合,否则因此导致的扩大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5、本项目(包括该房产)内的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买受人及该房产的实际使用人不得堵塞或占用消防道路。否则,买受人应予纠正并赔偿损失。

16、 本项目中的燃气设施(如有)、电力设施、自来水设施和消防设施等配套按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设计和施工,具体的位置及样式等以实际交付时为准,买受人已知悉相关配套设施可能会位于该房产内或附近,出卖人无需事先通知买受人或取得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承诺不因上述配套的相关事宜向出卖人索赔或要求退房。

17、买受人不得在本项目(包括该房产)内私自向地下开挖私建。否则,买受人应予纠正并赔偿损失。

18、根据需要,本项目规划配套的机房、设备等,可能对买受人产生噪音、遮挡等影响,买受人对此没有异议,买受人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9、 根据建筑抗震结构安全和消防需要,该房产室内天棚局部可能有结构梁;沿墙可能有结构柱或剪力墙;房产顶部可能有明管;房产内可能有管道井;房产内可能有风机、风机管道、消防栓、燃气管、燃气阀等公用设施设备;该房产所在楼宇可能有正压风井;周边及建筑屋面局部可能设有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扶梯、室外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支箱、燃气调压箱、进排风井、油烟净化机组、有线电视设备箱、室外空调机、空中连廊及其他商业经营所必需的设施设备等。前述情况最终以交房实际为准,买受人对此没有异议,买受人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20、双方同意,出卖人有权对该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栏板、公共通道护栏、空调隔板及其墙面等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和材料)等作出优化设计和改进,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收房、提出索赔或其他权利主张、解除《合同》。

21、商铺装修时严禁拆除或改动原烟管所设计的走向、大小,如需增加排烟口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另行开孔,若经发现私自将商铺排烟管道进行改造(包括但不仅限于对烟管的拆除、改变大小、改变走向、私自开孔增加排烟等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商铺一切施工行为,直至按原设计要求进行修复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再次进行施工。

22、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楼房外观(包括未经物业服务公司和政府规划部门同意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条幅、遮阳棚等),买受人如进行室内二次装修装饰必须经物业服务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且应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

第三条 不动产权证办理

1、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履行纳税义务,办理房产备案、预告登记、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进行产权登记时,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买受人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第五条第1款向出卖人补交差价款外,因补交面积差价款所产生的税费(含契税)及其他产权登记须缴纳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于3日内由买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按个销售的车位或按套、按栋销售的其它房产不适用该条款补交面积差价款之约定)。

2、如买受人购买的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即使该房产不动产证已办证至买受人名下,但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应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银行贷款)等其他合同款项前,且该房产未办妥他项权证的,该房产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在该房产办妥他项权证且出卖人收到买受人应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银行贷款)等其他合同款项后,该房产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所有。

3、在该房产达到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前提下,如买受人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出卖人代办该房产不动产证前,如买受人存在拖欠银行贷款情形的,出卖人有权将代办不动产证期限延期至买受人归还其拖欠的全部银行贷款本息之后(如贷款银行已直接扣划出卖人保证金代买受人还贷的,则延期至买受人全部归还出卖人代偿银行贷款本息之后)且贷款银行出具同意办理该房产不动产证手续之日起360个工作日内,并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条 《合同》项下房产所在的土地使用权现已抵押给X,出卖人销售房产已取得了抵押权人的同意。如因贷款银行变更,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变更为其它银行或金融机构时,在不影响合同效力及不损害买受人在合同中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出卖人不需再另行向买受人发送通知。

第五条 买受人所购房产应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和用途。《合同》中明确房产用途为住宅、停车的,买受人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合同》中明确不得用于餐饮业经营的商铺不得用于餐饮业经营。

第六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1、出卖人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总平规划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等指标变化等),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使用功能及房产质量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不需就此另行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同意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2、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对装修物、园艺、环艺、构筑物、小品等进行修改、调整,不需通知买受人,亦不需买受人同意。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对房产的外立面进行修改、调整,不需通知买受人,亦不需买受人同意。

3、买受人同意,出现下列规划、设计变更时出卖人无需通知买受人,买受人不以此为由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或其他责任:

(1)根据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应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消防、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要求必须进行的更改;

(2)出卖人对该房产进行的优化设计(比如:窗户或门的开口尺寸及方向变化、飘窗变化、立面设计、颜色、景观变化、空调机位变化、楼梯口位置及楼梯走向以及由于设计优化调整引起的面积、空间尺寸变化等);

(3)未影响该房产结构形式的规划、设计变更的;

(4)不需要政府审批的规划设计变更。

4、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商业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变更,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接收该房产、提出退房或主张其他权益。

5、合同附件所示该房产所在区域的平面布局(如有)为暂定。如为优化原因进行调整,且未降低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划指标,则出卖人可自主实施,不需提前征得买受人同意。

6.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下列情形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不需要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空间面积;

(2)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7、买受人确认,本项目红线外并非出卖人规划开发范围,不属于出卖人责任范围,出卖人对本项目红线外不负任何义务。因各种原因引起的本项目红线外的调整、变化和影响均与出卖人无关,出卖人对本项目红线外的规划变动以及市政配套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做任何承诺及承担任何责任。

8、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房产套内使用功能和房产质量的情况下,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对项目未售部分的规划和设计进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已经施工或未施工区域的总平规划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等指标变化等),出卖人无需另行征得买受人同意,也无需另行通知买受人,且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退房或者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的责任、支付任何赔偿。

9、已预售的房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不影响本商品房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出卖人可对原有规划设计作出局部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出卖人亦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0、政府或法律要求的变更,属于不可抗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第七条 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如下:

1、本项目中的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买受人同意所购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业主享有对所附带露台或屋顶天面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露台及该房产对应屋顶天面的使用。如本合同项下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买受人在使用所购房产附带的露台或屋顶天面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

2、本项目中的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买受人同意所购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业主享有对该花园园林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花园园林的使用。如本合同项下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买受人在使用该花园园林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本规划区内 2-1号楼、2-2号楼、2-5号楼、2-6号楼、2-8号楼、2-9号楼、2-10号楼、2-12号楼、2-15号楼及3-1~75号楼的业主单独享有对该楼栋一层架空层停车位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架空层停车位的使用。如买受人为本规划区内 2-1号楼、2-2号楼、2-5号楼、2-6号楼、2-8号楼、2-9号楼、2-10号楼、2-12号楼、2-15号楼及3-1~75号楼的业主,对该楼栋一层架空层的使用范围为所购房产垂直投影所对应的一层架空层停车位面积,且在使用所购房产对应的一层架空层停车位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并承担就此发生的费用及维修维护责任,自行承担因使用所可能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前述使用部位建筑应缴纳的一切费用。

4、本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地面露天停车位、地下停车位、人防车位、架空层停车位(以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及设计图为准)属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如本项目有大商业、酒店、住宅或写字楼的,双方特别明确,大商业、酒店、住宅及写字楼、会所等配套的地上、地下车位(库),买受人不享有任何权益。如买受人需使用归出卖人所有的地上、地下车位(库),以有偿方式取得相应使用权,并支付相应费用。但如因出卖人将车位(库)已提供给他人使用,导致无法提供给买受人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买受人同意本项目本栋楼的电梯、屋顶及外墙广告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本项目的小区命名权、单栋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可在该房产所在楼栋的屋面或外墙设立项目标志、企业标识以及有关企业和项目信息的其他形式的广告标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6、买受人在使用房产的过程中,无论是自用还是转租他人进行使用,应保证该房产不用于从事当地政府禁止、限制经营或不予许可经营的行业或项目。

7、买受人应在该等第三人购买、实际占有、使用该房产前通知其关于本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并确保其遵守相关的约定;否则,买受人不得将该房产转让、出租或以其它使用方式予第三人。若第三人未能遵守约定的,则由买受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8、合同约定的该房产楼栋、楼层编号及房号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可能变更,最终均以产权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如有变更,不影响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履行。

9、合同约定的该房产层高非净高,该房产具体层高以实际交付时为准。如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只要实际层高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强制性规定,买受人同意按照实际层高收房,不向出卖人提出索赔或退房要求。

10、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工作程序原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如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或产权纠纷等),造成产权登记机关不能如期接收出卖人所报送的资料、或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手续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决定取消修建本项目规划的全部或部分机械停车位及地上停车位,如出卖人取消修建本项目规划的全部或部分机械停车位、地上停车位的,由出卖人决定规划机械停车位、地上停车位的变更用途及施工事宜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或取得买受人同意,买受人同意不向出卖人主张违约等相关责任。

12、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在户内预留地热设备安装的位置距离房屋地面有一定高差高度,由买受人自行安装地热设备或自行回填装修。

13、买受人授权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并同意:为营造安全、舒适的小区环境,提升小区品质,本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管理,本小区园林区域、架空层内及其他区域原规划地面车位(含非机动车位)及除本小区商铺前、小区环路外其他区域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驶入(服务中心专用服务车辆及消防、救护、执行任务之警务车辆除外)。

14、小区内泳池由出卖人投资建成,使用权及其他权益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对泳池进行封闭经营管理,同意封闭的方式不限于用砌体砌块、铝合金玻璃构件及隔栅、铁艺围栏等,范围也不限于部分绿地、通道等,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5、小区内幼儿园(如有)由出卖人投资建成,产权及其他权益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自主引进教育机构对外招生。具体投入使用及招生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招生对象也不限于本项目业主子女,有关招生就读条件等参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以引进的教育机构通知为准。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6、因建筑结构不同,每个单元的入户大堂、电梯厅及架空层可能存在面积、布局和装修效果差别,公共区域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17、本项目部分户型因外立面及设计风格不同,相同户型会有局部细节差异,最终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18、双方约定: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及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版本调整、限制价格、限制备案、限制购买、限制贷款)等因素不构成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前述因素也不构成本合同情势变更的理由,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

19、因地域日照原因,买受人所购房产日照率可能不足三小时,买受人在购房前已知悉并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第八条 未列入公摊的房产(场地),包括但不限于荣和?林溪府小区内的商业中心、商业街、会所、综合楼、写字楼、人防车位、地面规划停车位、工具间、幼儿园、球场、泳池等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第九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桂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应当按照所购买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1.买受人交存数额

该商品房交纳标准为:

按建筑面积 电梯房:70 元/平方米,非电梯房:50 元/平方米。

维修资金使用后,当买受人分户帐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额的30%时,应当及时续交。

2.交存方式

买受人应当自签署《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合同》原件和业主身份证原件直接到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

3.交存时间

该商品房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签署《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存完毕,且将缴存收据交到营销中心3楼客服部,该份资料原件用于《合同》登记备案使用。

4.违约责任

若因买受人不按规定或逾期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办理登记备案、逾期办理登记备案、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等相关流程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出卖人有权暂不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及暂不办理产权登记备案手续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买受人自《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期起,承担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该房产的保修期及物业管理费的缴交也从《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起计算。

第十条 买受人援引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条款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在解除权成就之日起30日内行使,并向出卖人发送书面解除通知书,解除通知书应明确援引的具体相关条款并按出卖人要求提供充分明确的证据,否则其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行为,将不被出卖人所认可。

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后10天内,到产权登记机关撤销《合同》的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同时因购买该房产使买受人或任何第三人占用该房产所在地户口指标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合同解除通知送达或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后10天内,自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恢复该房产相应的户口指标。买受人逾期办理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撤销手续的,逾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应按房款总额向出卖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出卖人因此应向买受人退还房款或其他费用的,应在《合同》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撤销完成及户口迁出手续完成后60日内退还(可扣除买受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应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方式及效力

1.出卖人的通讯地址为:桂林市琴潭道9号桂林荣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部。买受人通讯地址以《合同》中所留地址为准。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在变更之第二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通讯联络方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变更方承担。如买受人为多人时,出卖人向其中任何一人进行联系或发出任一种方式的通知,即视为向该房产全体买受人发出通知。

2.一方按对方所留的通讯地址邮寄通知的,通知寄出10日后,视为已送达对方,邮件收据、邮戳等邮寄凭证可作为相应的证据。

3.出卖人在发送变更地址、交房等通知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出卖人在《桂林日报》上发布公告、通知10日后,视为已向买受人送达通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率调整、新增税费、银行贷款政策调整等)导致买受人购房成本增加或同类房产市场价格下降或银行贷款无法办理的,该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卖人提出变更购房款、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等任何请求,出卖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向守约方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十四条 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无论签约双方是否口头或书面确认,仅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其他双方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出卖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户外路牌、海报、宣传品及网络等媒体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楼书、沙盘、模型、宣传资料以及展示样板间)仅供参考、仅为要约邀请,不是出卖人的要约或承诺,不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均不作为双方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其中涉及的资料、图示、数据等均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出卖人无需就该等变化通知买受人,亦无需就此对买受人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沙盘模型及广告宣传资料中如有展示本项目红线内或红线外的广场、绿化、景观、道路等公共设施的,旨在协助提供相关信息,仅为示意,不是出卖人对此作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如出现与实际状况不一致的情形,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且出卖人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出卖人单方提供格式条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不真实意思表示,买受人不得以前述理由主张本补充协议无效、部分无效或要求撤销,并不得以前述理由向出卖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责任。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出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出卖人持贰份,买受人持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出卖人: 买受人:

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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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市区商品房购买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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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品房购买定金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_________》项目______幢______层______室。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__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甲方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_____方式付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天,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____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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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连云港市带电梯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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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卖方所售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幢】【座】【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____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39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

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____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____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合签订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营业税____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土地使用费。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提前还款罚息

2、买方需付税费:印花税契税产权登记费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权籍调查费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评估费保险费其他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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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开封商品房购买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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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商品房购买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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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积金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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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出售标的】

卖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买方,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卖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卖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钢混结构。

3、卖方所售房屋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卖方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第二条【买卖双方申明】

卖方申明: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

卖方确认该房屋没有租约、没有设定抵押、担保也未被查封冻结,无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等权属纠纷,无不良事件发生,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该房归属卖方两人所有,卖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完全有权签署本房屋出售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不得再对该房屋进行任何物权处分及附加任何物权、债权负担,不得再与买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签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抵押合同等。

该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权利归买方所有,卖方对违反国家及贵州省关于房屋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如因卖方不如实陈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关纠纷,由卖方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第三方负担处理义务,与买方无关。

买方申明:买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卖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附着于该房屋之上的户口】

该房屋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买卖双方办理完过户更名手续之日起3月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屋出售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出售价款】

该房屋出售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以公积金贷款按揭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激交税费当日,买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给卖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揭(如公积金中心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银行划款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卖方)支付给卖方。

第六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相关税费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交付】

卖方应当在收到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文件后五日内将交易的房屋正式全部交付买方使用,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证房屋及其屋内已有设施水、电等基本条件的完好。

如因上述基本条件存在问题引起的纠纷,由卖方出面协助处理。

2、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3、交付该房屋钥匙;

4、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执行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合同签定后:

若因卖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书面通知买方,并在5日内全部返还买方的已付款(返还房款=买方已付款+利息),由卖方承担办理手续的相关税费损失。

若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5日内部分返还买方已付款(返还房款=买方已付款-利息),由买方承担办理手续的相关税费损失。

利息计算方法按合同生效日至合同中止日买方已付房款月利率_______%计算,即:利息=已付房款*合同签订至中止经过几个月×_______%。

房款及利息全部结清完毕后合同方能中止。

第十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共计5页,一式4份,卖方1份,买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共有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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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影视剧照使用许可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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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拍摄场地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代表电影《 》(以下简称“本剧”)的投资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甲乙双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场地合作。

为此,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剧概况

1.剧名《 》(暂定名,具体以公映/发行许可证所载片名为准),长度共 集、每集不少于 分钟,本剧题材类型: 。

2.主创班底导演: ;主要演员: 、 、 。

3.制作周期本剧计划于 年 月开机,拍摄周期约 天,主要拍摄地: 等,预计于 年 月在中国大陆播映。

第二条 场地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拍摄场地、场景

(a)甲方为本剧剧组提供在 拍摄所需的场景,该拍摄场景位于 等场景。

(b)甲方安排和确保位于 的拍摄场景在乙方拍摄期间相应秩序、局部暂停营业和相应场景布置等。

(c)上述拍摄场地的使用天数共计约 天。

(d)甲方提供的拍摄场景其他具体细节,由乙方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2.影视展现回报乙方就甲方给予上述场地、场景使用而为甲方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a)在本剧中的相应画面、场景中,使用和展现甲方所提供的名称、或LOGO、或建筑外观、或相应景观等,甲方对此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

(b)在本剧的片尾中,将甲方指定的企业名称或其LOGO作为鸣谢单位予以展现,甲方对此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三条 合作安排

1.甲乙双方相互供给对方的合作条件,构成双方对等合作合同关系。

2.就提供场景等场地的具体时间,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3.鉴于甲方提供的营业状态,在提供拍摄场景时,乙方应尽量考虑和体谅甲方的实际状况,同时甲方应按照不影响拍摄进度和满足拍摄需要对拍摄场地、场景秩序进行妥善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处理。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益或义务转让其他方。

第四条 知识产权约定

1.本剧的版权完全归乙方;本剧因甲方提供场地赞助而使用的甲方名称、LOGO等均归甲方,但不视为甲方对本剧或本剧音像制品有任何知识产权;但甲方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剧中使用其名称、LOGO、外观、场景等画面、镜头,单独剪辑进行任何目的的使用。

2.双方在任何条件下违反本合同都视为违约,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五条 保密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就本剧剧本等拍摄资料、拍摄进度、演职人员及其变动均应予以保密。

2.在本剧公开或公映前,本剧剧本、影片、词曲、拍摄情况(含演职人员及其变化、拍摄资料和拍摄进度等)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披露,均会对双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在本合同终止时仍对各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保密信息已经成为一般公众所知晓的公开信息。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贸易抵制、罢工、动乱、战乱和火灾、水灾、疫情等意外事故,政府规定、指令、法规的变更。

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影响,以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商定如何处理。因不可抗力以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迟延履行,不作违约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迟延履行或保证、承诺存在虚假,均为违约行为并被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 元违约金。

2.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必须承担、弥补及赔偿另一方或任何第三者,因其违约行为产生,导致或遭受一切索偿、追讨、诉讼、损失、伤害(包括利润损失或亏损、关联损失、利息、罚款、违约金或惩罚性赔偿等)、费用及开支(包括全部律师费用)。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1.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2.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

3.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 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和签署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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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商品房正规购房合同怎么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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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或法人代表、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或法人代表、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购房等事宜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如下商品房:_______________,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二条 乙方所代理购买的以上商品房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不得对此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及赠与等。

第三条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此房屋进行抵押、出租。

第四条 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 该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保证其不得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利。

第七条 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四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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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重庆市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官方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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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渝房中介( )字[200 ]第( )号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等级及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主要事项(选项打“√”)

□全程代理

□市场调研

□营销策划

□代理销售

第二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______________;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详见附件三),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        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详见附件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购房直通车,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电话等办公易耗品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划费;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_______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五),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7.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8.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        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根据推广计划按以下项支付。

1.广告推广费用分别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2.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策划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调研和项目营销策划费为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本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______________万元给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文本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对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_______日内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第八条 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项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_______%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_______%

2.佣金=(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3.佣金=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______________,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_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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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外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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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层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证书号: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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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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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易房屋具体情况:

1.房屋地址:_________

2.房屋面积总面积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主房面积_________㎡车库面积_________㎡配房面积_________㎡阁楼面积_________㎡,房屋结构_________,产权_________年,房屋用途_________,购房合同编号 。

第二条 交易房屋价款及给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大写):_________元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贷款余额人民币¥_________万(大写)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月供人民币¥_________万(大写)_________元整。房屋如能办理更名手续乙方应在更名办理时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甲方积极配合办理更名手续,本合同签订履行后甲方不再支付与本房有关系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税费承担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更名、办一手房房产证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易税费、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退还乙方所有已支付房款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及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整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2.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交房当日将水、电等费用结清。

3.甲方于房产证可办理后积极无偿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证办理、过户、更名等手续,甲方应在物业通知领钥匙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腾空房屋并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时配合乙方办理所有手续及交房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万元整。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积极配合将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自愿支付乙方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为按时向银行支付按揭造成甲方贷款逾期等不良记录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甲方相应损失计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大写) 元整。

5.乙方如未能按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房权证交易手续甲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并要求索赔损失。

6.本房如因天灾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双方互不赔偿互不追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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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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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①: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②: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③: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 定 名 )( 暂 定 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 现 房 )。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该商品房已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不动产权证),(备案号)(不动产权证号)为 ,(备案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房屋座落)                                                         。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户型为                    ,属                   结构,屋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式阳台          个。该商品房(合同约定 )(适用于预售)(不动产登记 )(适用于现售)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四。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商品房属精装修房,买受人应另支付精装修价款,价款按建筑面积计价,精装修标准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不动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不动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不动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进行处理:

1.方式一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不动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不动产权登记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不动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 = [(不动产权登记面积 - 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方式二

双方自行约定如下:

(1)                                  ;

(2)                                  ;

(3)                                  ;

(4)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出卖人不得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预售商品房)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现房)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                                  ,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向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三)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

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

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如办理{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揭贷款的,买受人需在十天内向贷款机构提交按揭所需资料,每逾期一天,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贷款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因买受人逾期提交按揭所需资料、逾期缴清办理按揭所需相关费用及逾期配合银行办理按揭手续的,均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若逾期六个月无法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扣除应付款的10%后退回剩余房款。

第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应当将专项维修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账户名称为 ,账户为 ,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买受人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第九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3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质量验收合格,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2.该商品房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3. 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1)因供电、供水不按期供给影响,雨天无法开工相应顺延交房时间;

(2)政府通知停工、禁止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而影响工期的;

(3)因项目办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排期而造成延期的。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90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无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1)逾期不超过90天的,按本合同第十条1、(1)条款执行。

(2)逾期超过90天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6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超过90天后,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0.0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6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买受人退房的,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协助配合办理完各种退房手续。

第十二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自出卖人公告通知交房之日起买受人不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经将该商品房合格交付给买受人,该商品房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天燃气等相关费用从约定交付之日起算,由买受人承担。自交房之日起,该商品房受损和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而导致不动产权办理延迟的,出卖人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由出卖人负责,使商品房的装饰、设备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小区内各种配套设施及道路分期分批交付使用。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3)                                  ;

(4)                                  ;

第十六条 合同备案、不动产登记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出卖人应按规定向合同备案机构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60 日内,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具体细则请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90 日内(应当不超过90日,除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

4.如因出卖人的责任,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6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八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属于出卖人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属于出卖人所有

3.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属于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十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产权属于出卖人所有并由出卖人经营管理 ;

2.会所:产权属于出卖人所有并由出卖人经营管理; ;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并与购房人约定将全部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未约定或未按约定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监管机构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根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优先销售、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车库、车位数量等于或者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套数时,建设单位不得将车库、车位转让或者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人。

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买受人应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应使用经有关职能部门核准备案的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贴瓷砖。

2、内墙:普通批灰(混合沙浆批灰)打底、刮平。

3、顶棚:普通批灰(混合沙浆批灰)打底、刮平。

4、地面:水泥楼板地面,楼梯级水泥沙浆打平、均不压光。

5、门窗:单开入户门,户内预留门洞,不设门扇。

6、厨房:水源到厨房外墙,厨房内墙普通批灰。

7、卫生间:普通批灰。

8、阳台:普通批灰、栏柱为铁栏柱。

9、电梯:没电梯。

10、其他:供电到各户门口,设独立电表一只;供水到各户厨房外墙边独立水表一只,水表电表费由买受人自理。

附件四:

附件五: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签字并盖章):                                  买受人(签字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于:                 年            月           日签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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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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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暂测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含)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售价进行结算;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之差超过暂测面积的±?%(含)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文件之日起?日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外汇)计算。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索违约金,违约金应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房屋应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价款总额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除不可抗力外,逾期?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外汇)计算。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将乙方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二条)。

第十条?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八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附件三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分的差价双倍向乙方补偿。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境内的应于三十日内,境外的应于六十日内,由双方持合同共同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本合同登记后至?年?月?日前,乙方如转让其预购的房屋,须与转受让人在本合同上背书,并按规定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用汉字填写)。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共?份,?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留存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编码:编码:

授权代理人:国籍: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见附件一、房产平面图

见附件二、付款方式

见附件三、装修标准、设备标准及其他交用条件

见附件四、背书栏

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文全称:

英文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编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年?月?日就?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号的《?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合同订立的同时,就该合同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该合同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

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

第二条?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合同附件三所列之内容。

第三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合同之规定终止该合同,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为遵守该合同签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2.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的延误;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政府部门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方可作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购房屋可按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享受保修,但属下列情况不予保修:

1.灯具、漏电保护开关及龙头、水掣等易损零部件;

2.经乙方或用户改动的设施及/或设备及因改动而损坏的项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损坏情况;

4.因第三者责任而导致的损坏;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养、维护不善而造成的设施及/或设备失灵、损坏者。

第七条?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届时乙方除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之规定交清应付之全部购房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管理费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未依约付款,则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如乙方虽依约付款,但未按此条规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则视为甲方已按期并实际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条?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视为按期并实际交付)后,不论乙方是否已经实际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损害或房屋外部或内部之设备、设施的灭失或被破坏,损害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乙方所购房屋只可作为住宅使用,乙方拥有和/或使用该房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市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遵守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其所购房屋的结构、外观、设备设施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业区内其他房屋单位业主或住户的损失亦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房产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下列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下列的规定分别交纳:

1.因签署和执有该合同之正本而发生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纳;

2.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纳;

3.因房产交易而发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交纳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产权和相关土地使用权而发生之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交纳;

5.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_____、公证费等法律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6.其他应交纳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7.因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与转受让人依政策有关规定予以承担;

8.因国家开征及/或收取新的税费而发生的税金或费用,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如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应在其与转受让人在该合同上背书并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乙方及转受让人在该合同上背书并经办理预售转让登记后,乙方在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转受让人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转让前所应承担而未承担的违?约责任,转让后由转受让人向甲方承担。若乙方及转受让人未能按规定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则视为该转让无效,乙方应继续履行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对于该合同第十三条及第十五条所述有关预售预购登记及买卖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件手续,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均是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在订立该合同之时同时签署,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经甲、乙双方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共同申请,由公证处对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进行公证。

第十六条?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作参考;其他文字文本及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七条?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互签。

第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讯联系地址、电话等若有任何变化,该方均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发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均应按合同载明的地址、收信人,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从发出之日起计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论对方或其授权代表是否实际收到该通知,即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之日,亦即视为该通知已于是日送达对方。

第十九条?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有二份,公证处执有一份。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附件五

买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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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际专利许可合同附英文[页9]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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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专利许可合同(附英文)

party aat the most favourable price wity parts, accessories, raw materials, fittings,

etc. for con-trade mark the two parties.

2.8 party b grants party a the rignt to use party b’s trade mark, and use the

combinedtrade,mark of both parties or mark the wouding ’production according to

licensor’s licence’on the contract produets.

article 3 price of the contract

3.1 price of the contract shall be calculated on royal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ent and scope sipulated in artice 2 to the contract and shall be paid in___________.

3.2 royalty under the contract shall be paid from__________ months after the the date

ofcoming into effect of the contract in terms of calendar year. the date of settling

accountsshallbe 31,december of each year.

3.3 royalty at the rate of__________ % (___________percent ) shall be calcuated in

terms ofnet selling price after the contract products are sold in this year,the contract

products which not sold  shall not be included.

3.4 the report of the selling quantity, net selling amount of the contract products

androyalty which should be paid in last year shall be submitted to party b in written

form by party a within 10  (ten)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ettling accounts to royalty. the

specific methods which calculatenet selling amountand royalty are detailed in appendix 3

to the contract.

3.5 the contract products sold by party a pursuant to the patent license herein

共21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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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范本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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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范本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前言 (鉴于条款)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第二条 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第三条 专利的技术内容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五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第七条 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第八条 技术服务与培训(本条可签从合同)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第十条 违约及索赔 第十一条 侵权的处理 第十二条 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税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七条 其他 ——鉴于许可方(姓名或名称注:必须与所许可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名称注:必须与专利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该专利为(职务发明创造或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为__________________(九位),公开号为(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权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专利的法定届满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并拥有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工艺; ——鉴于被许可方(姓名或名称)属于____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等,拥有厂房____,____设备,人员____及其他条件,并对许可方的专利技术有所了解,希望获得许可而实施该专利技术(及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工艺等); ——鉴于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所请求的许可;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本条所涉及的名词和术语均为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需要定义的名词和术语。如: 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由中国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 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秘密(know—how——指实施本合同专利所需要的、在工业化生产中有助于本合同技术的最佳利用、没有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 技术资料——指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和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及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合同产品——指被许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许可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____。 技术服务——指许可方为被许可方实施合同提供的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净销售额——指销售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纯利润——指合同产品销售后,总销售额减去成本、税金后的利润额。 改进技术——指在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 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排他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技术。 分许可——被许可方经许可方同意将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方。等等。

第二条 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该专利的许可方式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分许可); 该专利的许可范围是在某地区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的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三条 专利的技术内容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专利号为____,专利名称为的全部专利文件(见附件1),同时提供为实施该专利而必须的工艺流程文件(见附件2),提供设备清单(或直接提供设备)用于制造该专利产品(见附件3),并提供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秘密(见附件4)及其他技术(见附件5)。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1.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 合同生效后,许可方收到被许可方支付的使用费(入门费)(¥、$___________万元)后的____日内,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全部资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日内,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全部(或部分)技术资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2.技术资料的交付方式和地点 许可方将全部技术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 技术资料交付地点为被许可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五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为(¥、$___________元)。采用一次总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被许可方将使用费全部汇至许可方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2.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为(¥、$____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被许可方即支付使用费的____%即(¥、$_________元)给许可方,待许可方指导被许可方生产出合格样机____台____日后再支付____%即(¥、$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许可方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可方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3.使用费总额(¥、$____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支付(¥、$__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支付(¥、$___________元)____个月内再支付(¥、$___________元)最后于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许可方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可方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4.该专利使用费由入门费和销售额提成二部分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门费(¥、$________元),销售额提成为____%(一般3~5%),每____个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结算一次 被许可方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可方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5.该专利使用费由入门费和利润提成二部分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该专利使用费以专利技术入股方式计算,被许可方与许可方共同出资(¥、$___________万元)联合制造该合同产品,许可方以专利技术人股股份占总投资的____%(一般不超过2%),第年分红制,分配利润。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托收、现金总付等)。现金总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7.在4.5.6情况下许可方有权查阅被许可方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账目。 第六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1.被许可方在许可方指导下,生产完成合同产品个(件、吨、等单位量词)须达到许可方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性能及质量指标(具体指标参数见附件6)并符合国际___________标准、国家___________标准、行业___________标准。 2.验收合同产品。由被许可方委托国家(或某一级)检测部门进行,或由被许可方组织验收,许可方参加,并给予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被许可方承担。 3.如因许可方的技术缺陷,造成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方应负责提出措施,消除缺陷。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许可方没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许可方返还使用费,并赔偿被许可方的部分损失。 4.如因被许可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方应协助被许可方,进行补救,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被许可方无力实施该合同技术的,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返还使用费。 5.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第七条 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1.被许可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不得将技术秘密(附件4)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及分许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许可方的具体接触该技术秘密的人员均要同被许可方的法人代表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违反上款要求。 3.被许可方应将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险箱里) 4.被许可方不得私自复制附件4,合同执行完毕,或因故终止、变更,被许可方均须把附件4退给许可方。

第八条 技术服务与培训(本条可签订从合同) 1.许可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负责向被许可方传授合同技术,并解答被许可方提出的有关实施合同技术的问题。 2.许可方在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时,要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被许可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被许可方的具体工作人员。 3.被许可方接受许可方培训的人员应符合许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确定被培训人员标准)3.被许可方可派出人员到许可方接受培训和技术指导。 4.技术服务与培训的质量,应以被培训人员能够掌握该技术为准。(确定具体标准) 5.技术服务与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伙食费等均由被许可方承担。 6.许可方完成技术服务与培训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有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改进方,对方有优先、优价被许可,或者免费使用该技术的权利; 3.属原有基础上的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5.属双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进,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双方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条 违约及索赔 对许可方: 1.许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许可方返还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 2.许可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被许可方交付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服务与培训的,每逾期一周,应向被许可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逾期超过________(具体时间),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使用费。 3.在排他实施许可中,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许可该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在独占实施许可中,许可方自己实施或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停止这种实施与许可行为,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许可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对被许可方: 1.被许可方拒付使用费的,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术资料,并要求赔偿其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 2.被许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___________(具体时间)要支付给许可方违约金___________;逾期超过___________(具体时间),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被许可方违反合同规定,扩大对被许可技术的许可范围,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____;并有权终止合同。 4.被许可方违反合同的保密义务,致使许可方的技术秘密泄露,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____。 第十一条 侵权的处理 1.对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侵权,许可方应负一切法律责任;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发现第三方侵犯许可方的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许可方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许可方协助。

第十二条 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许可方无恶意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则许可方不必向被许可方返还专利使用费。 2.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因许可方有意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或明显违反公平原则,许可方应返还全部专利使用费,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发生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妨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做到: (1)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 (2)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3)在(某种事件)期间,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时间)内,合同延期履行;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___________情况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体条款);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___________(具体时间),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 税费 1.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费应纳的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许可方纳税; 2.对许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许可方纳税; 3.对许可方是中国公民或法人,而被许可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___________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提请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年(不得超过专利的有效期) 2.(对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方无正当理由不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_________(时间),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 3.由于被许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或双方另行约定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十七条 其他 前十六条没有包含,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如:其他特殊约定,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等。

许可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 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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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镇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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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格式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下面是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格式范文,欢迎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格式(一)】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路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层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____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2、_________。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在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

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

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

第十二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

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

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_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____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____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 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

第十六条

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约定。

第二十条 甲方已选聘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5)。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__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注记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本合同,已予登记备案。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附件2: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 附件3: 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附件4: 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租赁、相邻及小区平面局) 附件5: 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补充条款:_________ 房屋交接书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双方对_________室(_________车位)进行验收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_________室(_________车位)。该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分摊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的测绘机构为____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_________。

2、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乙方已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甲方已开具发票收据给乙方。

3、本交接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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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际专利许可合同附英文[页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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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专利许可合同(附英文)

to theproperty of the company.

1.4. ‘party b’ means___________,or his legal representative,agent and inheritor,

to the property of the company.

1.5. ‘the contraet factory’ means the place which party party a manufactures the

contract products. that is_______________.

1.6.‘spare p`menas replacement parts for contract products or for any part there-of.

1.7. ‘components’means those components and parts of contruct produets which par-ty

b has agreed or may from time to time agree in writing to permit party a to manufacture

or sell.

1.8. ‘technical documents’meane engineering, manufacturing and originating

inforna-tion relatiog to the manufacture and servicing of contract products, including

drawings, blueprints,design sheets, material specifications,

photographs, photostats and general da-ta, and designs and pecifications relating

to manufacturing contract producdts, tools and fix-tures, but includes,however, only

such information as is available to party b and applicable to the operations of party a

under this contract which detaile as per appendis 1 to the con-tract.

1.9 ‘net selling price’ menans remaining amount of invoice value of the

contractprod-ucts, after deduction of packahing, installation and freight charges,

trade and discount,commission,insurance and taxes and duties. if any, directly

applicable to the prdduct.

1.l0 ‘the date of coming into effect of the contract’means the date of raification

ofthe contract by the managing constructure of the parties or by the compe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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